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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制度

最新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制度
最新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制度

最新巨野人民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制度为促进医院重点专科学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建立择优竞争的人才选用机制,特制定本制度:(一)选拔条件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合格,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

2、具备主治医师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同行中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

3、具有一定的科研水平,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或获地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限至第2作者);

4、热心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教学考核合格;

5、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学科规划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选拔程序:

1、申请或推荐:

根据公布的选拔条件,由个人提出申请或科室讨论推荐,并向医务科提交申请书;

2、资格审核:

由医务科会同人力资源办,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向医院专家委员会提出推荐意见;

3、评审和聘任:

医院专家委员会根据情况进行评选审核,经院领导研究后确定聘任名单并下发聘书。

(三)职责和达标任务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与医院签订双向目标计划书。医院确立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发展中的主导地位,积极为学科带头人的工作开展创造条件,确保计划的落实,学科带头人要结合个人的学科情况制定发展计划,履行学科带头人的职责并完成达标任务,具体有以下几点:

1、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科的3年发展规划和每年的工作计划;

2、规划和使用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和课题经费;

3、组织和开展本学科的科研和教学工作,开展医疗技术应用和研究,努力提高本学科的医疗技术水平和科教水平;

4、落实人才梯队建设及学科人才培养计划;

5、每年向医院专家委员会报告学科发展情况;

6、任期内完成达标计划:(1)承担至少1项地级以上科研课题;(2)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至少2篇学术论文(第1作者);(3)至少参加1次国家级学术交流或培训,并在院内开展学术报告。

(四)考核和管理

医院专家委员会每年对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进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圆满完成学科发展计划和达标任务的重点学科带头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对未按计划完成达标任务的重点学科带头人应解聘,重新进行选拔和考核。如果确实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致使重点专科发展计划和达标任务未能完全实现的,须及时向医

务科报告,年度考核时由医务科研究决定是否继续聘任,未及时报告者按未完成计划解聘。

医院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pdf

医院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 申请人:共400分 项目及内容分值评审标准得分 一、基本条件90 1.专业技术职务10查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正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二年10 分;任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二年以下8分、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 6分;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下4分。 2.学历与学位10查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研究生以上学历5分,本科学历4分,专科 学历3分,中专学历2分。学位:博士5分、硕士4分、学士3分。 3.专业工作年龄5从事本专业年限满25年5分,20-24年4分,15-19年3分10-14年2 分。 4.进修5在卫生部所属医院进修时间半年以上5分,省级医院进修4分,其他 级医院进修2分。在职研究生课程班4分。(累计不超过9分) 5.继续教育10查个人学分证书。取得Ⅰ类学分30分且Ⅱ类学分60分以上得分10 分,取得Ⅰ类学分25分Ⅱ类学分50分以上得分8分,取得Ⅰ类学分 20分且Ⅱ类学分40分以上得分6分。 6外语水平5查阅外语考级证书。6级外语(包括在职硕士)5分。公开发表专业 译文译著3-5分。 7.荣誉称号15查阅荣誉称号证书。获市(地)级政府授予先进工作者(不含单位表 彰)等称号者15分;省、部级系统内单项表彰10分;市(地)范围 系统内单相表彰7分;本单位先进3分。(累计分数最高不超过20分) 8.学术团体任职10查阅参加学术团体有关证书。担任省级以上学术团体理事职务或专业 分会主委、副主委10分;担任省级学术专业分会委员、市级学术团体 理事职务或专业分会主委副主委7分,市级学术团体专业分会委员3 分 9.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服务态度等)20组织测评。测评范围:医院中层干部,所在科室成员及相关科室成员(10-20名)。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15-20分;表现较好的10-14分; 表现一般的5-9分。 二、业务水平100 1.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10组织测评。测评范围:医院中层干部,所在科室成员及相关科室成员(20-40名)。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扎实10-8分;掌握程度 较好8-6分;掌握程度一般5分以下。 2.处理疑难复杂问题能力50组织评估、测评。(1)有相关专业技术专家评估申报人提交的近三年内处理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案例(三例);(2)测评范围:医院中层干 部,所在科室成员及相关科室人员(10-20名)。处理专业技术疑难复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的基本条件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的基本条件(总8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思南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评选细则(讨论稿)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5日点击数:1496 次字体:小大 思南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升我县教师队伍素质,切实加强我县各级各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的培养和管理,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我县教育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体目标 通过评选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我县教师素质的全面提升,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县教育跨越式发展。 第二章评选范围及名额 第三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普通中小学的专任教师。 第四条学科带头人评选名额:小学语文、数学各3人;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各3人;高中语文、数学、英语各2人;其余各学段学科1人,共49人。 骨干教师评选名额:小学60人,初中40人,高中20人,共120人。 第五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每三年评选一次。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六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以人为本,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治学严谨。 3.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4.坚持参加教学工作,周课时量不少于规定工作量。 5.具有一定的教育教研能力,专业知识水平考试、现场教学论文撰写、现场上课成绩优秀。 第七条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1.教育教学成绩特别显著。近五年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学科教学竞赛中获奖以及参加在市级及以上较高水平的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教学效果好;获得市级的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2.在所承担的课程教学工作中,具有先进的、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独特的教学风格,形成了系统的教育教学方法,在县级同层次学校、同学科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五年主持完成一项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参与两项以上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或有阶段性成果;在省级及以上本行业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人独撰的2篇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实验报告或专业论文(包括省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内部刊物)。 4.在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实践方面起示范作用。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对学科骨干教师的成长发挥重要作用;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近五年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至少有2人获得县级以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奖项。 5.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 第八条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教育教学成绩显著。近五年在县级层次及以上开设过较高水平的公开课、观摩课和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教学效果好,获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 2.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五年主持或作为骨干成员参与过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性成果;或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人独撰的2篇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实验报告或专业论文。 3.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起示范作用。在教学中起骨干作用,热情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发挥传、帮、带作用。按照要求担任班主任工作,关爱学生,成绩突出。

医院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办法

遵义医学院学术带头人选拔及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构建完整的学科建设管理体系,促进学校学科建设的快速、有序发展,做好学术带头人的选拔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选拔、培养一批具有坚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科研、临床业绩显著、富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作为学术带头人,推动学科研究方向的形成和稳定发展,加速学术队伍的培养和后备学科带头人成长,提高我校的整体学科水平,为实现学校申报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博士点及学科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提供可靠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支持、动态管理”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学科成员均可申报,对选拔出来的学术带头人实行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建立能上能下的管理机制。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既考虑申请人过去对学科建设的贡献,又要注重其对未来学科建设发展的作用。 实行分类管理原则,对不同级别的学术带头人提出不同要求,并强化监督指导,加强评估检查,规范目标管理。

三、学术带头人选拔条件 (一)具有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师德高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一定的学术造诣;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团队精神;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二)应具有严谨的学风,热爱科学、追求真理,恪守学术和科研道德规范。 (三)已形成一支具有一定竞争力和特色的学术团队。 (四)具有稳定的可持续发展的科研方向,在相关学科或专业领域取得一定的科研业绩,有独立承担国家、省部级重大科研课题的能力。 (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有硕士点的学科应为硕士研究生导师,年龄在54周岁以下。 (六)近5年,在教学、科研方面达到以下6项中的3项(其中①和②项为必备条件): ①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核心3篇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为2篇); ②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学研究课题2项或国家级课题1项,现有科研经费不少于10万元(管理类学科的科研经费减至1/2、其他人文社科类学科的科研经费减至1/4);

小学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

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是教师队伍中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起骨干带头作用的教师,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中坚力量。为充分发挥其示范表率和指导带动作用,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骨干教师队伍,根据省市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2、本办法旨在加强我校的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能使我校教师队伍在现有基础上有一个更大提高,成为较具实力和竞争力的师资队伍。 3、本办法包括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职责与待遇、考核与管理两个方面的内容。 4、国家、省、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学校管理,履行职责。待遇由上级任命部门支付,校级由学校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 二、职责与待遇 4、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待遇与职责要相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带头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开展课程改革实验,在本学科领域进行较为积极的探索实践,学科教学水平和教学成绩保持领先水平;加强自身的专业技能训练,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手段,能够独立完成或组织完成学科的现代化课件的制作和应用,并帮助同学科的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与心得,参加上级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方案设计的评比活动,或在报刊杂志发表论文。 5、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职责 (一)学科带头人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主持或参加一项省、市(区)、校级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2)、承担学校教学研究工作或带头参与某学科研究,并富有成效。 (3)、每年至少撰写教学论文一篇。 (4)、每学年承担一次市、区(校)级示范课,并参与师资培训工作。

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

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 评选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建立一支专业建设能力强、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的教师队伍,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院教学工作纵深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学科、专业带头人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从事班主任3年及以上。 3、专业课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 4、学生评教系部前40%,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系部前40%。 5、连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产假除外),每学期平均工作量不低于10节/周。 6、无重大教学事故和违法行为。 二、具体条件: 申报前三年,学科带头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条,申报专业带头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指导或参加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的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2、优质课比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包括信息化教学)。 3、主编校本教材参评获奖或经学院批准正式出版本专业主编的教材,参编省级以上通用规划教材。 4、主持完成省级精品课程。 5、主持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教材教学资源库

建议与改革,并举行过某一项改革建设工作的专业培训或讲座。 6、所任对口升学成绩列全院前三名(以班级为单位,按本科录取率排名)。 7、经学院批准备案,与企业合作技术攻关、设备改造、发明专利并产生较大效益(以证书为准)。 8、市级专业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首席技师、技术能手。 三、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滨州市技师学院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申报表,并提供左证材料和原件、复印件。 2、教务处牵头成立评定机构,通过资格审查、量化排序、投票环节确定人选,报院长办公室。 3、经院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公示,由院长颁发聘书。 4、此项工作每三年评选一次,更高级别的此项业务称号原则上从已获得此项资格的教师中择优推荐。 5、在具体条件中,某一项条件特别突出并且给学院带来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可审请破格申报资格。 四、管理与待遇: (一)管理使用。 1、此项业务称号有效期三年,期满需进行复评,复评与初评条件、程序原则上相同。 2、弄虚作假者三年内取消参评资格。 3、学科带头人原则上每门课程2人左右,专业带头人原则每专业3人左右,若某一专业无满足条件者,可空缺。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快我校教师专业化成长的步伐,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行政会研究,报理事会批准,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骨干教师评审小组 组长:*** 成员:****** 2、学校成立骨干教师评选监察小组 组长:*** 成员:****** 二、评选办法 1、成立学校评选校级骨干教师评审小组并制定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 2、公布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 3、教师自荐,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评选条件,通过定性初选和定量考核,结合教师日常工作情况,确定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候选人名单,交监察组审核。 5、公示评选结果。 三、评选对象 教龄满1年以上、校龄满1年以上的一线教师。 四、评选条件

(一)定性描述 1、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模范履行教师职责,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较高的专业技能,在本专业的教育教学中能力较强者。 3、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成绩显著: (1)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有自己的教育和教学特点。在教育教学中能够充分体现课改的新理念,教育教学成绩在同专业或者相类似岗位的群体中领先。 (2)在教研组中起带头、引领和示范辐射作用。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教育科研中勇于创新,认真撰写教学反思和科研论文,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在市级及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过教育科研成果(论文)或教育科研成果(论文)获市级及以上奖励。 (4)承担过区级以上公开课。 (5)有能力承担校本课程。 (6)积极参加学校、省市区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 (二)定量考核 以分数的形式呈现,同学科同组别,根据学校的要求和申请人得分情况,择优入选。以下各类加分,只限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种加分就高计分,不迭加,不累计。 五、校级骨干教师的职责 1、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

外聘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

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了加强专业和学科建设,促进我院的快速发展,学院决定从校外高等院校、行业、企事业单位聘请一批专业技术职务高、在本专业学科领域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作为我院的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师德和学术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 2、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丰富的科研经验、活跃的学术思想、稳定的研究方向、领先的学术水平和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带领本专业学科其他成员进行学术交流、专业建设和规划。 3、来自高校的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来自行业的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应具有行业高级职称并获“国家级大师”等荣誉称号,来自企业的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应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 二、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基本职责 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的基本职责是指导帮助所属系(部)或教研室进行专业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具体职责如下: 1、提交对学院专业学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及本专业学科的最新发展动态的分析报告。 2、协助系(部)或教研室制订专业学科建设发展规划,指导教研室制订专业教学计划,参与本专业学科的实验实训基地的建设规划。

3、参与和带动本系(部)成员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 4、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每年3月左右)提出所在系(部)招聘人才计划的建议。 5、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年轻教育教学与管理骨干1~2人。 6、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每月至少来校一次,且每次不少于3小时参加学校或系部的有关专业建设等教研或学术活动。 7、每年为我院教师或学生举行较高水平的专业学术报告或专题讲座(含专业技能展示)2次以上。 三、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的选拔与管理 1、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由系(部)或教研室推荐,报教务处汇总,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由学院聘任。 2、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应填写《登记表》,连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国家大师证等复印件一式两份交至院人事处、教务处存档。 3、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为2年。 4、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日常管理由教务处负责,所在系(部)具体负责,系(部)应保持与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的密切联系,及时告知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参加学院或系(部)有关重要会议,为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开展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5、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在校期间的食宿,由后勤处妥善安排。 四、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的待遇 1、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每来校指导工作一天津贴为:教授600元,副教授500元。学术报告酬金另计。行业专家比照执行。 2、学院对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根据我院教学工作需要参加国内专业建设研讨会议等交流与合作活动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支持外聘专

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带头人作用,促进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根据《河北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人才强院、人才兴院的发展战略,加大学科带头人和后备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考核、奖惩的管理力度,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储备,以带动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学科)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促进学科快速健康的发展,为下一轮的省、市医学重点学科遴选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拔及任期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带头人的任期目标考核与管理工作。 成员如下: 组长:院长副 组长:主管副院长 成员:党群部、医务部、人力资源办等部门的相关人员 小组成员负责组织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制定学科带头人任期目标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负责学科带头人任期目标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综合素质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卫生工作方针,保持治学严谨,医德高尚,爱岗敬业的道德情操;具有求真务实,拼搏创新,勇于奉献,团结协作的精神。 (二)基本条件 1.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有较好的外语基础,能阅读本语种专业期刊,全面掌握本专业发展动态和前沿。 2.主研完成并获得科研成果奖省部级1项、市厅级2项,在国家级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5篇。 3.经科教部考核“四部经典”成绩优秀者。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入选 1.当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者。 2.因涉嫌经济或其他重大问题,经医院或有关部门批准,正在立案审查。 3.医德医风差,收受病人“红包”或各种回扣,经查实者。 4.未经单位批准,擅自向外介绍业务或在外开展业务工作,造成单位经济或名誉损失;或假借各种名义从中收受介绍费、提成费、业务费等谋取私利者。 5.有抄袭、剽窃他人论著、科研成果行为或伪造病案、记录、报告等材料。

中新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中新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细则为了加快我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校内分配制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作用,促进我校的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我校推荐区级、市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第一条评选类型: 区、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 第二条评选组织: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评审小组 第三条参评基本条件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二、治学严谨,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三、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成绩在本学科本年级排前两名; 四、在教学、教研和育人工作中成绩较显著,并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勇挑重担; 五、身体健康,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骨干教师年龄不 超过40周岁,名师年龄不超过50周岁。 第四条评选条件 除符合第三条外,参评某一等级者必须具备相应层次中的有关条件。 一、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一)专科以上学历,参加教育工作三年以上,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二)积极进行教育创新,教学工作量达到要求;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市级优质课评比、技能赛一、二等奖获得者或区级优质课评比、技能赛一等奖获得者; 2、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市二等奖及以上或区级一等奖。 3、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公开发表相关论文一篇及以上;或市级教科研论文获奖(一等奖)二篇以上。 4、市级教科研成果、优秀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的主要成员,或区级教科研成果、优秀教学成果一、二等奖的主要成员; 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一)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二)积极进行教育创新,教学工作量达到要求;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市级优质课评比、技能赛一、二等奖获得者或区级优质课评比、技能赛一等奖获得者; 2、任毕业班教学三届以上,成绩连创佳绩,在区、市内本专业同行中有知名度和美誉度; 3、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市二等奖及以上或区一等奖,为学校获取较高荣誉或产生重大影响者;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附件一: 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应该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领头人,是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中坚力量。 第二条评选范围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是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特级教师不参加评选,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教师的评选名额不超过指标的10%,正职校级领导不超过5%,副职校级领导不超过15%。 第三条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

成绩显著; 4、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骨干教师年龄不 超过50周岁; 5、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以上(含本级,下同)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参评人员要按岗位职责出满勤,坚持参加教学、上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教研活动。 (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应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学生全面成长,育人成绩突出;学科教学同行公认,在市级以上范围有一定影响;所上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效果好,获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教学工作量饱满,周课时量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不少于4节); 2、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5年来主持完成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一项以上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或有阶段性成果;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人独撰(或第一、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3、在关爱学生、帮助青年教师成长方面起示范作用。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

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及激励机制

医院重点专科带头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近几年来由于社会大环境对医务人员极其不利,很多人不愿学医,很多人放弃学医,加之各个医院扩建、创等等诸多因素导致医务人员极度缺乏。人才已是目前制约我院发展的最大绊脚石,特别是重点专科带头人缺乏已严重制约了我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发展。但医院要发展,人民要健康,我们不能坐等引进高素质人才,要培养、选拔学科带头人和继承人,做到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一套与之匹配的选拔和激励机制,激发人才的热情和敏锐性,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发掘人才的价值存量,更好地服务社会,创造更多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一、选拔机制 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和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重点加强各重点专科、领先专科、新兴专科等的建设,由本人申报或科室推荐申报,医务科组织专家评议和审定。“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工作每年举行一次,每批选拔名额为10名,并就其中优秀者5名推荐为医院重点专科带头人或继承人。 (一)、选拔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及工作责任感,能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任务,具有奉献精神。 2、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毕业学历毕业工作满3年,具有大专学历毕业工作满4年,并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临床工作人员。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全面的业务能力(优先考虑中医技术人员)。 4、善于团结协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选拔程序 1.本人申请、科室推荐。 2.申报者自荐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人员及主管科室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工作目标的科学性等进行评议,确认为合适人员再进行考核。 3. 根据《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考核评分表》评分细则对各个申报者进行考核评分,取前5名由“医务科审定批准,报院委会通过。 4.院委会审议通过后,医务科公布“人才培养计划”正式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人举报,根据实际情况属实的取消其资格。 二、激励机制 1 .激励的目的:激励是通过影响人才个人需求的实现来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2. 激励的方法:作为医院,目标管理和岗位竞争的激励方法较为适宜。 2.1 目标管理目标管理是通过组织目标层层分解和全员参与目标设置的方式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目标管理的吸引力在于它强调把组织的整体目标转化为组织单位和个人的具体目标,通过设计一种使组织层层相衔接的程序使目标的概念具有可操作性。医院的目标设置:①确定组织单元:一般以科室为组织单元。②时间段的设置:一般以

小学数学学科带头人事迹介绍

数学学科带头人事迹介绍 安平镇四古小学肖尧我履行了学科带头人的职责。我在小学数学 教学、教研、教改中真正起到传、帮、带的作用,现从以下几方 面谈谈我本学期所做的工作。1、切实做好小学数学教师教学技能培训工作结合我校的实况,当务之急就是让教师尽快掌握小学数学教师应具备的教学技能及教学方法。我们根据他们本有的素质及成绩,分成优班和中班,有计划、有目的地因材施教。培训的内容包括教材的处理、课型的特点、数学教学常用的教学方法、教师必备的教学技能等。我认真组织我校数学教师集体备课,课后畅谈授课心得,认真反思,力求下一节课上得更成功,让老师真正学有所长,学有所用。经过这一年的教师培训,涌现一批大胆、务实的青年骨干教师,他们运用所学知识,成功地上好了每一节课,在当地起到很好的辐射作用。 2、积累素材,上好每一节课。 自当学科带头人以来,我广泛阅读各类有关数学教学的书籍,不断构建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增强自己的知识装备,力求使自己的教学有充足的素材储备。 3、上好示范课不骄不躁,严格鞭达自己,努力进取,是我的工作原则。当学科带头人以来,我坚持为兄弟学校教师上一节示范课,与此同时我不断更新教学观念,尝试教学方法,大胆实践,并无私地向同仁推广实践经验,使我校数学教学迈进新的教学台阶。 4、积极参加研讨活动本学期初期我参加了中心学期组织的教研会,并且还有幸参加了朗等奖”,这次活动的参加使我树立了终身学习的观念,使我认识到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教师修养,使学习成为自己的一种内需。通过学习、再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增强理论底蕴。 回首过去的一年,能够为全校数学教学工作做出绵力,我感到

骄傲和自豪,我会继续努力且坚信在以后的工作中会更出色地完成数学学科带头人的光荣使命。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教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立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立足岗位,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及"管理办法"。 一、评选原则及任期 1、评选原则:公平考核、注重绩效、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2、任期:每1年评选一次,每届任期1年,凡已满任,自动取消所获称号。 二、“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构成 1、教龄满二年及以上,在第一线任教且满工作量的专任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 2、校内评选名师2人、学科带头人3人、骨干教师6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名师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德育和班主任工作中绩效显著,深受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2、必须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3、小学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同时还需具备相应层次的高级教师职称资格,教龄在5年以上,能深刻理解和驾驭任教学科课程、教材,担负培养骨干教师的责任。 4、教学思想端正,能运用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式方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带头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为骨干教师的中坚者。 5、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积极开展教科研,成绩显著。 (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立志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和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4、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显著,能起到带头、示范和指导作用。 5、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教科研,成绩突出,达到以下条件: (1)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2年以上,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 (2)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三)骨干教师评选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遵规守制,无违反师德行为。 2.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2020年整理医院学科带头人的选拔.doc

医院学科带头人的选拔 一、学科带头人的概念 学科带头人是指在医学某一学科领域内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具有组织领导才能,能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担负学科人才群体领导工作的高层次医学人才。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选拔、培养一批跨世纪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工程技术带头人,放手让他们担负重任。”有计划地选拔使用学科带头人,是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选拔和使用,是学科带头人培养的继续和归结,是人才开发的重要环节。医院学科带头人是人才队伍中的“主杆”,从一定意义上讲,他们的学术技术水平,代表着医院的技术水平,直接影响着学科技术建设方向。因此,学科带头人的选拔使用,要坚持高标准,严格考核,慎重决策,择优遴选。 二、学科带头人的选拔条件 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使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注意与素质直接相关的标准条件。 1.优良的思想品德热爱本专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为医学事业献身,有高尚的医德医风,有甘为人梯的精神和埋头苦干的求实作风,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和心理素质。 2.完善的智能结构具有深厚的医学理论基础,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知识广博,专业精深,素质比较全面。专业方向明确且已形成明显专长,成为本专业同层次人才中的佼佼者,有一定的声望和影响。 3.较强的学术组织领导能力能驾驭全局,组织学术集体各种学术技术活动,起统帅和决策作用,能够及时摄取信息,掌握本学科国内外最新学术动态,对学科发展有自己独到见解,把握学科建设方向,提出本专业发展规划。有较好的行政、科研、经济管理能力。 4.具有科学的风格学风正派,治学严谨。有敏锐的观察力和理论概括能力,能担当学术群体科研、教学的指导人。有科学的态度和良好的科学道德,以良好的学风影响人才群体。 5.具备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有探索医学科学求知的热情和执著的追求精神。有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勇于开拓进取,有解决重大复杂技术问题的才能。能在医疗实践中发现并正确判断专业发展方向,开拓新的领域。 6.团结协作精神有全局观念,善于发挥集体智慧和集体创造力,组织和协调群体开展协作研究。能恰当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淡泊名利,有不居功不诿过的风格。心胸豁达大度,能用人之长、容人之短,不以己之短扼人之长。能与持不同学术观点的人和谐共事。 7.带教能力强对培养人才有热情,有比较科学的带教方法,且已经培养了较多的专门人才。培养人才是学科带头人的基本职责。 三、学科带头人的选用原则 1.以优秀中青年人才为重点从优秀中青年人才中选拔学科带头人,是医院发展的客观需要,是解决人才断层问题的根本举措。关键是要破除论资排辈。选拔学科带头人要着眼于长远,着眼于21世纪。要把处于最佳年龄区的人才作为主要选拔对象,形成合理的学科带头人梯队。

县级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附件1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进一步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促进全县骨干教师专业化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骨干教师是指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教学业绩突出,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起到指导、示范、引领作用的中小学教师。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职业学校、特殊教育、教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等任教的教师。 第二章骨干教师的遴选和认定 第三条乡镇级(含县直学校)骨干教师由各乡镇(县直学校)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标准,定期组织评选;县级骨干教师的选拔范围为全县幼儿园、中小学校(含职中)、教研机构的在职教师。选拔评选工作由县教育局教研室、人事科组织,每两年评选认定一次,每次评选认定名额控制在200 人以内。县级骨干教师一般应从乡镇(含县直学校)级骨干教师中产生。市级骨干教师的评选原则上从县级骨干教师中推选,省级骨干教师的评选从市级骨干教师中推荐。 第四条县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拥护党的方

针、政策;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具有很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改革创新意识;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教师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能胜任教学及班主任工作;能熟练驾驭教材,教学有特色,成绩显著;所教班级学生人均分在学年检测中属乡镇(县直学校)第一名。近五年来,承担过乡镇(含县直学校)级示范课、公开课或专题讲座(报告)的任务;或参加优质课竞赛获得乡镇级二等奖以上(含县、市级)。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水平。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功底深厚,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熟练的教学技能,能够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申报县级骨干教师必须参加相应学科的教材教法考试其成绩至少达到80 分。 4、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近三年来,承担或参与校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并且至少有一篇论文获得县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公开发表。 5、教龄在5 年以上,年龄:男50 岁以下,女45 以下。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职中)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三章骨干教师的职责 第五条在师德方面发挥表率作用。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无任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第六条在教育教学方面发挥引导作用。积极承担学科教学任务,充分运用新理念新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所教学生满意

绍兴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附件1: 绍兴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试行) 一、必备条件 1.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思想端正,工作认真负责,教育教学实绩显著,有良好职业声誉和一定的知名度。 2.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扎实的教育理论素养,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学生满意率高。有与申报学科(专业)相对应的两篇及以上的教育教学论文、案例等(每篇不少于2500字)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或获省一等奖及以上(B类学科放宽至获绍兴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及以上)。 3.近三年内主持或参与过县(市、区)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组织主持过学校主题教研活动。 4.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荣誉。 5.执教县(市、区)级及以上公开课。 6.主讲“绍兴市学术主题报告”,认可度达到规定要求(中职系列和德育类本届评选暂不作要求)。 7.近五年来连续担任申报学科的教育教学任务,具有申报学科的高级教师职称。综合实践活动任课教师应有二年以上的任教经历。 二、选备条件: 具有下列选备条件中的2条,可以推荐为绍兴市学科带头人。中学一级教师如果具有下列选备条件中的3条,可以破格推荐为绍兴市学科带头人。 小学段: 1.曾获绍兴市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或省、市级教坛新秀,或绍兴市“三十佳”,或省级综合(专业)先进荣誉。 2.主持与申报学科(专业)一致的课题成果在绍兴市教科规划领导小组、省教研室组织的评比中获一等奖或在省教育厅、省教科规划领导小组组织的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3.近五年内在绍兴市级及以上教学研修活动中作过讲座二次及以上(不含学术主题报告)。 4.执教绍兴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或应邀为省级或外地(市)开公开课二次及以上。 5.2000字以上的论文、案例、课堂实录等在省级以上正规刊物上发表累计达15000字以上。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三年参与由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组织的教学用书的编写; ②近五年正式出版过本学科较有价值的专著、译著或教师指导用书。 7.国家级本专业学术团体会员。

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制度

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制度 为促进医院重点专科学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建立择优竞争的人才选用机制,特制定本制度:(一)选拔条件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合格,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 2、具备主治医师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同行中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 3、具有一定的科研水平,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或获地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限至第2作者); 4、热心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教学考核合格; 5、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学科规划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选拔程序: 1、申请或推荐: 根据公布的选拔条件,由个人提出申请或科室讨论推荐,并向医务科提交申请书; 2、资格审核: 由医务科会同人力资源办,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向医院专家委员会提出推荐意见; 3、评审和聘任: 医院专家委员会根据情况进行评选审核,经院领导研究后确

定聘任名单并下发聘书。 (三)职责和达标任务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与医院签订双向目标计划书。医院确立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发展中的主导地位,积极为学科带头人的工作开展创造条件,确保计划的落实,学科带头人要结合个人的学科情况制定发展计划,履行学科带头人的职责并完成达标任务,具体有以下几点: 1、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科的3年发展规划和每年的工作计划; 2、规划和使用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和课题经费; 3、组织和开展本学科的科研和教学工作,开展医疗技术应用和研究,努力提高本学科的医疗技术水平和科教水平; 4、落实人才梯队建设及学科人才培养计划; 5、每年向医院专家委员会报告学科发展情况; 6、任期内完成达标计划:(1)承担至少1项地级以上科研课题;(2)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至少2篇学术论文(第1作者);(3)至少参加1次国家级学术交流或培训,并在院内开展学术报告。 (四)考核和管理 医院专家委员会每年对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进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圆满完成学科发展计划和达标任务的重点学科带头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对未按计划完成达标任务的重点学科带头人应解聘,重新进行选拔和考核。如果确实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张家口市万全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评选新一届区级骨干教师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优化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2016-2018评选的县级骨干教师已到期,根据教体局《2019年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开展新一届中小学幼儿园区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构建教师队伍梯队建设,促进教师专业素质提高,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骨干教师队伍,培育一批名师名家和学科领军人才,为全面提高我区教学质量,率先建成教育强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选范围 1.全区幼儿园、特教学校、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在职一线教师、学校领导和教研部门教研员。 2.2016年前评选的县骨干教师须重新参加评选。 3.凡是取得市级及以上的骨干教师若符合评选条件可直接申报区级骨干教师的评选。 三、评选名额 本次骨干教师评选人数300人。此次评选出的区级骨干教师作为基数,以后每两年递增评选,形成长效机制,与市

级骨干教师评选对接。各校推荐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体罚学生,不搞有偿家教,不以教谋私。近五年专业技术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一次优秀。 2.中学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一级教师职称,小学(包括幼儿园、特教学校)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符合相应要求。 4.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 5.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二)业务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连续六年且目前仍在一线任课的教师。 2.学校领导参评,其任课不少于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3.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较好,所教学科教学成绩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声望。 4.近五年内承担了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研究课、优质课等并获奖。

学科带头人评选制度

学科带头人评选制度 一、评选条件 校级学科带头人是我校教学工作的拔尖人才,是师德高尚,教学成绩一流,教科研成果突出,教学业务过硬,在同类学校本学科中有较高声誉,具有较强组织能力,并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校级学科带头人的条件,除具备我校《评选表彰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时代观念和创新精神,有良好的师德和献身精神,教风端正,为人师表,在师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2、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和教科研成果突出,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教学业务和教科研能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于近年来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下列成绩: (1)培养和指导的学生参加学科或技能竞赛获得全国二等奖以上奖励或省级一等奖或市级第一名的好成绩。 (2)有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教学研究专著或两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 (3)执教过市级以上的公开课,教学效果显著,在全市同类学校有较大影响。 (4)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教学理论或方法,教学成绩突出。 (5)有市级以上立项的教科研课题,且其成果被专家鉴定,并有较高推广价值。 (6)已取得市级教学能手称号。 3、具有较高的教育信息技术操作能力和较强的外语水平,学历要在本科以上。 4、原则上,男不超过50岁,女不超过45岁。 另外,获得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的,任届期间自然应是校级学科带头人。 二、评选时间

校级学科带头人每学年评选一次,一般在第二学期的后半学期进行(6月份)。 三、评选方法和程序 评选校级学科带头人,实行民主、平等、公开、竞争的原则,不受职务、资历、身份的限制,以在教学和教科研领域的突出贡献为主要依据,严格条件、严格标准,好中选优,优中拔尖,宁缺毋滥。评选校级学科带头人,采取自上而下的办法进行。 1、向全体教师公开选拔学科带头人的范围、条件和办法。 2、个人申报,填写《淄博十一中学科带头人推荐表》,教研组按照条件初审,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 3、学校评审委员会根据选拔条件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查,并采取适当方式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评审结果。 4、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四、管理 1、学校教务处要建立健全校级学科带头人的业务档案,建立完善管理制度,采取多种形式经常与他们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每年对其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存入档案,作为下次评选的依据。 2、校级学科带头人在任期间,若不能履行职责或有严重错误,经教务处提议,报校长办公会和党总支委员会批准,取消其校级学科带头人资格,中止其相应待遇。 3、校级学科带头人每两年评选一届,任期两年,任期届满,即中止本届学科带头人`的任职资格,不再享受学科带头人的有关待遇。任期届满后可参加下一届学科带头人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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