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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妊娠毒性分级

药物妊娠毒性分级
药物妊娠毒性分级

药物妊娠毒性分级

一、分级标准:

A级:在有对照组的研究中,在妊娠3个月的妇女未见到对胎儿的迹象(并且也没有对其后6个月的危险性的证据),可能对胎儿的影响甚微。

B级: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并未进行孕妇的对照研究),未见到对胎儿的影响。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表现有副作用,这些副作用并未在妊娠3个月的妇女得到证实(也没有对其后6个月的危害性证据)。

C级:在动物的研究证明它对胎儿的副作用(致畸或杀死胚胎),但未在对照组的妇女进行研究,或没有在妇女和动物并行地进行研究。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了对孕妇的好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应用。

D级:有对胎儿的危害性的明确证据,尽管有危害性,但孕妇用药后有绝对的好处(例如孕妇收到死亡的威胁或患有严重的疾病,因此需要用它,如应用其他药物虽然安全但无效)。

X级:在动物或人的研究表明它可使胎儿异常。或根据经验认为在人和动物是有危害性的。在孕妇应用这类药物显然是无益的。本类药物禁用于妊娠或将妊娠的患者。

说明:某些药物其危害性,可因用量持续时间和在不同的妊娠期应用而各异,因此可以有两个不同等级,在括号中加以注明。

二、妊娠期药物安全性索引:

1、青霉素类(所有品种):B

2、头孢菌素(所有品种):B

3、其他β-内酰胺类:

①克拉维酸、美罗培南、氨曲南:B;

②亚胺培南、西司他丁:C;

4、氨基糖苷类:

①庆大霉素、新霉素:C;

②阿米卡星、卡那霉素、链霉素、妥布霉素:D;

5、四环素类(所有品种):D

6、红霉素类:

①红霉素(除外酯化红霉素)、阿奇霉素:B;

②竹桃霉素、螺旋霉素、克拉霉素:C;

7、林可霉素类:林可霉素、克林霉素:B

8、其他抗菌药物:

①多粘菌素、莫匹罗星:B;

②万古霉素、杆菌肽、新生霉素:C;

9、合成抗菌药物:

①呋喃妥因、乌洛托品、萘啶酸:B

②甲氧苄啶、呋喃唑酮、孟德立酸、环丙沙星、依诺沙星:C

③磺胺类:C(临近分娩用:D)

④洛美沙星、左氧氟沙星、司帕沙星:C(禁用于妊娠早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C(孕妇慎用、尤其妊娠早期)

10、抗结核药:

①乙胺丁醇:B;

②对氨基水杨酸、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利福喷汀:C;

11、抗真菌药:

①两性霉素B、克霉唑、咪康唑、环吡酮胺:B;

②灰黄霉素、制霉菌素、酮康唑、氟胞嘧啶、氟康唑、伊曲康唑:C;

12、抗病毒药:

①去羟肌苷、阿昔洛韦、喷昔洛韦、泛昔洛韦:B;

②金刚烷胺、碘苷、阿糖腺苷、更昔洛韦、膦甲酸钠、茚地那韦、齐多夫定、拉米夫定、司坦夫定、奈韦拉平、依非韦伦:C;

③利巴韦林:X;

13、抗寄生虫病药:

①哌嗪、甲硝唑、吡喹酮:B;

②双碘喹啉、甲紫、噻嘧啶、恩波吡维铵、伯氨喹、乙胺嘧啶、奎宁、甲氟喹、甲苯达唑:C;

③卡巴胂、氯喹:D;

14、镇痛药及其拮抗药:

①阿法罗定、可待因、吗啡、哌替啶、美沙酮:B(临近分娩或长期大量用:D)

②喷他佐辛、芬太尼:C(临近分娩或长期大量用:D)

③曲马多、纳洛酮:C

④烯丙吗啡:D;

15、解热镇痛药和非甾体抗炎药:

①对乙酰氨基酚、非那西丁:B;

②菲诺洛芬、布洛芬、吲哚美辛、甲氯非那酸、萘普生、舒林酸、托美丁、酮洛芬:B(妊娠晚期或临产前:D)

③阿司匹林、水杨酸钠、:C(妊娠晚期大量用:D);双水杨酯、萘丁美酮、依托度酸、奥沙普秦、塞来昔布、美洛昔康、甲氯芬酸:C(妊娠晚期或临产前:D)

④巴氯芬、氯唑沙宗、金诺芬、佐米曲普坦:C

⑤保泰松、羟布宗:D

16、中枢兴奋药:

①咖啡因:B;②哌甲酯:C;③右苯丙胺:D

17、镇静催眠药:

①苯巴比妥:B;异戊巴比妥、戊巴比妥、司可巴比妥、水合氯醛、奥沙西泮、硝西泮、依托咪酯:C;

②地西泮、氯氮卓、甲丙氨酯、甲奎酮、阿普唑仑、咪达唑仑、劳拉西泮:D

③乙醇:D/X;

④艾司唑仑、三唑仑:X

18、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抗躁狂药:

①利培酮、氯丙嗪、氟哌利多、噻吨类、多赛平、异卡波肼、苯乙肼、反苯环丙胺、喹硫平、氟西汀、奥氮平、米氮平、西酞普兰、文拉法辛:C;

②锂盐、阿米替林、丙咪嗪、去甲替林:D

19、抗癫痫药:

①托吡酯、利鲁唑、拉莫三嗪:C;

②卡马西平:D

20、抗震颤麻痹药:

①培高利特、:B;

②左旋多巴、卡比多巴:C;

21、抗心力衰竭药、抗心律失常药、钙拮抗药:

①乙酰洋地黄毒苷、洋地黄、地高辛、毛花苷丙:B

②去乙酰毛花苷、氨力农、溴苄胺、奎尼丁、维拉帕米、非洛地平、硝苯地平、桂利嗪、尼卡地平、尼莫地平、腺苷:C

③卡维地络:C(妊娠中晚期:D)

22、拟胆碱药和抗胆碱酯酶药:

乙酰胆碱、毛果芸香碱、毒扁豆碱、新斯的明、吡斯的明、依酚氯胺、卡巴胆碱、他克林:C

23、抗胆碱药:

①阿托品、颠茄、苯扎托品、后马托品、莨菪碱、苯丙太林、苯海索、托吡卡胺、异丙托溴铵:C

②尼古丁外用贴剂:D

24、拟肾上腺素药:

①特布他林、多巴酚丁胺:B

②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麻黄碱、美芬丁胺、多巴胺、伪麻黄碱:C

③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甲氧明、去氧肾上腺素:D

25、抗肾上腺素药:

①普萘洛尔、艾司洛尔:C

②比索洛尔、美托洛尔、拉贝洛尔:C(妊娠中晚期:D)

③阿替洛尔:D

26、抗心绞痛药和扩血管药:

妥拉唑林、己酮可可碱:C

27、降压药:

①肼屈嗪:B

②可乐定、六甲溴铵、甲基多巴、米诺地尔、帕吉林、哌唑嗪、利血平:C

③依那普利、卡托普利、赖诺普利、培哚普利、替米沙坦:C(妊娠中晚期:D)

④雷米普利、依贝沙坦、缬沙坦:C(妊娠中晚期或临产前:D)

⑤二氮嗪、硝普钠、西拉普利:D

28、麻醉用药:

①恩氟烷、地氟烷、丙泊酚:B

②利多卡因:B(作局麻药和抗心律失常药)

③丙美卡因:C

29、肌松药:

泮库溴铵:C

30、呼吸系统用药:

①氯化铵、乙酰半胱氨酸:B

②氨茶碱、茶碱、愈创甘油醚、沙丁胺醇、沙美特罗:C

31、消化系统用药:

①硫糖铝、氢氧化镁、碳酸镁、比沙可啶、泮托拉秦、兰索拉唑、昂丹司琼、格雷司琼、美沙拉秦、熊去氧胆酸、抑肽酶、乳果糖、肉碱:B

②复方樟脑酊:B(长期或大量用:D)

③柳氮磺吡啶:B(分娩前用:D)

④地芬诺酯、洛哌丁胺、二甲硅油、西沙比利、水合氢氧化铝、碳酸钙、碳酸氢钠、奥美拉唑:C

32、降血脂药:

①奥利司他:B

②吉非贝齐、非诺贝特:C

③辛伐他汀、洛伐他汀、氟伐他汀、西立伐他汀:X

33、止血药:

①氨甲环酸:B;

②维生素K1:C;

34、抗凝血药:

①达肝素钠、依诺肝素、那屈肝素钙、氯吡格雷、尿激酶:B

②链激酶:C

35、抗血小板凝聚药:

西洛他唑、双嘧达莫:C

36、利尿药及相关药物:

①氯化钾:A

②阿米洛利、氯噻嗪类、吲达帕胺:B(用于妊娠高血压:D)

③乙酰唑胺、甘露醇、别嘌呤:C

④呋塞米、氨苯蝶啶、布美他尼:C(用于妊娠高血压:D)

⑤依他尼酸、甘油、螺内酯:D

37、肾上腺皮质激素:

①泼尼松、泼尼松龙:B

②倍他米松、氯倍他索、布地奈德、甲泼尼龙、氟米龙:C

③地塞米松、氢化可的松:C(妊娠早期用药:D)

38、性激素及相关药物:

①黄体酮(孕酮):D

②己烯雌酚、雌二醇、炔诺孕酮、孕二烯酮、左炔诺孕酮、达那唑、氯烯雌醚、非那雄胺、戈舍瑞林、比卡鲁胺:X

39、抗组胺及其他抗过敏介质药:

①氯苯那敏、赛庚啶、苯海拉明、美可洛嗪、阿伐斯汀、氯雷他定、色甘酸钠、扎鲁司特、孟鲁司特:B

②布克利嗪、茶苯海明、羟嗪、异丙嗪、美吡拉敏、阿司咪唑、特非那定:C

40、前列腺素:

①拉坦前列素、地诺前列素:C;

②米索前列醇、前列腺素:X

41、降糖药:

①阿卡波糖、胰岛素:B

②格列吡嗪、格列苯脲、瑞格列奈、甲苯磺丁脲:C

③氯磺丙脲:D

42、甲状腺激素有关药物:

①左甲状腺素钠:A

②丙硫氧嘧啶、卡比马唑:D

43、维生素及相关药物:

①维生素C、维生素B2、维生素E、泛酸:A(剂量超过每日推荐量:C)

②叶酸:A(剂量超过0.8mg/日:C)

③烟酰胺、卡泊三醇、降钙素:C

④维生素D:A(剂量超过每日推荐量:D)

⑤骨化三醇:C(剂量超过每日推荐量:D)

44、抗肿瘤药及相关药物:

①美司钠:B;阿那曲唑、达卡巴嗪、亚叶酸钙:C;

②硫唑嘌呤、博来霉素、白消安、苯丁酸氮芥、顺铂、环磷酰胺、阿糖胞苷、放线菌素、柔红霉素、阿霉素、氮芥、美法仑、巯嘌呤、普卡霉素、丙卡巴肼、塞替派、长春碱、长春新碱、氨鲁米特、六甲蜜胺、氟脲苷、氟达拉滨、紫杉醇、多西他赛、异环磷酰胺、他莫昔芬、卡铂、卡培他滨、依托泊苷、替尼泊苷、氟他胺:D

③氨蝶呤、氟尿嘧啶、甲氨蝶呤:X

45、元素类:

①钙:B

②铁、右旋糖酐铁、枸橼酸钙、乳酸钙、葡糖糖酸钙:C

③碘:D

46、生物制品:

①奥曲肽、生长抑素、抗利尿激素:B

②干扰素(α、γ)、利妥昔单抗、依泊丁α、非格司亭、胰脂肪酶、清蛋白、免疫球蛋白:C

47、其他:

①他克莫司、阿达帕林、过氧苯酰胺、氟马西尼、钆喷酸葡胺:C

②异维A酸、阿维A酯:X

三、根据美国FDA的妊娠期药物安全性索引分类如下:

A:无;

B: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氨曲南、美罗培南、厄他培南、红霉素、阿奇霉素、克林霉素、磷霉素、两性霉素B、特比萘芬、利福布汀、乙胺丁醇、甲硝唑、呋喃妥因;

C:亚胺培南-西司他丁、克拉霉素、氯霉素、万古霉素、磺胺-甲氧苄啶、氟喹诺酮类、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氟胞嘧啶、利奈唑胺、唑类抗菌药;

D: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

X:利巴韦林、乙硫异烟胺。

四:未涉及药品参考说明书。

常用药物妊娠期分级

常用药物妊娠期分级 3.1 抗微生物药 奈替米星(D)庆大霉素(C)大观霉素(B) 妥布霉素(D)阿莫西林(B)氨苄西林(B) 青霉素V钾(B)哌拉西林(B)阿奇霉素(B) 红霉素(B)克拉霉素(C)螺旋霉素(C) 美他霉素(D)氨曲南(B)甲硝唑(B) 伊曲康唑(C)氟康唑(C)酮康唑(C) 特比奈芬(B)头孢氨苄(B)头孢拉定(B) 头孢克肟(B) 头孢他定(♀:B)头孢曲松(♀:B)万古霉素(♀:B) 利福喷丁(♀:C)利福平(♀:C)异烟肼(♀:C) 吡嗪酰胺(♀:C)克林霉素(♀:B)林可霉素(♀:B)磷霉素钠(♀:B)利巴韦林(♀:X)阿昔洛韦(♀:B) 环丙沙星(♀:C)米诺环素(♀:D) 氧氟沙星(♀:C;禁用妊娠早期) 诺氟沙星(♀:C-妊娠期慎用,尤其妊娠早期) TMP、SMZ、SD(♀:C;D-如在临近分娩时使用) 3.2 心血管和造血系统用药 氨力农(♀:C)硝苯地平(♀:C)多巴酚丁胺(♀:B)西地兰D(♀:C)硝酸异山梨酯(♀:C)氨氯地平(♀:C)西拉普利(♀:D)普罗帕酮(♀:C)硝酸甘油(♀:C) 单硝酸异山梨酯(♀:C) 贝那普利(♀:C;D-如用于妊娠高血压患者) 卡托普利、依那普利(♀:C;D-如在妊娠中、晚期使用)

美多洛尔、卡维地洛(♀:C;D-如在妊娠中、晚期使用) 比索洛尔、拉贝洛尔(♀:C;D-如在妊娠中、晚期使用) 吲哒帕胺、氢氯噻嗪(♀:B;D-如用于妊娠高血压患者) 伊贝沙坦、缬沙坦(♀:C;D-如在妊娠晚期或临近分娩时使用) 尼卡地平、非洛地平、地尔硫卓、维拉帕米(♀:C)、 氯沙坦钾(♀:C;D-如在妊娠中、晚期使用)利血平(♀:C) 特布沙嗪、酚妥拉明(♀:C)噻氯匹定(♀:B)阿司匹林(♀:C;D-如在妊娠晚期大量使用) 布美他尼、呋噻米、氨苯蝶啶(♀:C;D-如用于妊娠高血压患者) 非诺贝特(♀:C)氟伐他汀、洛伐他汀(♀:X)双嘧达莫(♀:C)去氨加压素(♀:B)桂利嗪、己酮可可碱(♀:C)抑肽酶(♀:B)凝血酶(♀:C)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C)伊诺肝素(♀:B)重组链激酶(♀:C)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C) 尿激酶(♀:B) 3.3 呼吸系统疾病用药 茶碱(♀:C)沙丁氨醇(♀:C)异丙托溴铵(♀:B)福莫特罗(♀:C)特布他林(♀:B)乙酰半胱氨酸(♀:B)氯化铵(♀:B)布地奈德(♀:C)色甘酸钠(♀:B)右美沙芬(♀:C)伪麻黄碱(♀:C)二丙酸倍氯米松(♀:C) 3.4 镇痛、解热镇痛、抗炎及抗痛风用药 吗啡、可待因、喷他佐辛(♀:C;D-如在临近分娩时长期、大量使用) 布洛芬、双氯芬酸钠(♀:B;D-如在妊娠晚期或临近分娩时使用) 吡洛昔康、舒林酸(♀:C;D-如在妊娠晚期或临近分娩时使用) 吲哚美辛(♀:B;D-如持续使用超过48小时,或在妊娠34周以后使用) 别嘌呤醇(♀:C)曲马多(♀:C)对乙酰氨基酸(♀:B) 3.5 消化系统疾病用药

妊娠分级及说明

本表是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危险性而进行危害等级(即A、B、C、D、X级)的分类表。这一 分类表便于用药者给孕妇用药时迅速查阅。危害等级的标准是美国药物和食品管理局(FDA) 颁布的。大部分药物的危害性级别均由制药厂按上述标准拟定;有少数药物的危害性级别是 由某些专家拟定的(在级别字母后附有“m”者)。某些药物标准有两个不同的危害性级别, 是因为其危害性可因用药持续时间不同所致。分级标准如下: A级:在有对照组的研究中,在妊娠3个月的妇女未见到对胎儿危害的迹象(并且也没 有对其后6个月的危害性的证据),可能对胎儿的影响甚微。 B级: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并未进行孕妇的对照研究),未见到对胎儿的影响。在动物繁 殖性研究中表现有副作用,这些副作用并未在妊娠3个月的妇女得到证实(也没有对其后6 个月的危害性的证据)。 C级:在动物的研究证明它有对胎儿的副作用(致畸或杀死胚胎)但并未在对照组的妇 女进行研究,或没有在妇女和动物并行地进行研究。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了对妇女的好处大 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应用。 D级:有对胎儿的危害性的明确证据,尽管有危害性,但孕妇用药后有绝对的好处(例 如孕妇受到死亡的威胁或患有严重的疾病,因此需用它,如应用其他药物虽然安全但无效)。 X级:在动物或人的研究表明它可使胎儿异常。或根据经验认为在人,或在人及在动物, 是有危害性的。在孕妇应用这类药物显然是无益的。本类药物禁用于妊娠或将妊娠的患者。 、抗组胺药 其敏(C)扑尔敏(B)西咪替丁(B)赛庚啶(B)苯海拉明(B)茶苯海明(C)安泰乐(C)可静(B)异丙嗪(C)新安替根(C) 、抗感染药 抗阿米巴病药卡巴胂(D)双碘喹啉(C) 驱肠虫药龙胆紫(C)哌嗪(B)噻嘧啶(C)扑蛲灵(C) 抗疟药氯喹(D)伯氨喹(C)乙胺嘧啶(C)奎宁(C) 抗滴虫药甲硝哒唑(C) 抗生素丁胺卡那霉素(Cm) 庆大霉素(C) 卡那霉素(D) 新霉素(D) 链霉素(D) 妥布拉霉素(C) 头孢菌素类(B) 青霉素类(B) 四环素(D) 去甲金霉素(D) 甲烯土霉素(D) 二甲胺四环素(D) 土霉素(D) 金霉素(D) 杆菌肽(C) 氯霉素(C) 红霉素(B) 克林霉素(B) 林可霉素(B) 新生霉素(C) 竹桃霉素(C) 多粘霉素B(B) 万克霉素(C)

妊娠期用药FDA五级分类法

【 北京紫竹药业】 1 概述 妊娠期用药对母儿的安全性历来为医生和孕妇所关心。妊娠期孕妇难免不使用药物,据统计,妊娠期用药的妇女高达80%左右,所以不但是妇产科医生,还有内、外科医生都应该知道各科常用药物是否可以在孕期使用和如何使用。 2 妊娠期用药的FDA分类及其标准 对妊娠期孕妇用药的药品安全性分类有好几种办法,其中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制订的标准,涵义明确、科学客观,所以广为各国医生所接受。FDA将药品的安全性分为A、B、C、D、X五类,有些药物有两个不同的危险度等级,一个是常用剂量的等级,另一个是超常剂量等级。现将FDA5个等级分类标准叙述如下。 2.1 分类A:在有对照组的早期妊娠妇女中未显示对胎儿有危险(并在中、晚期妊娠中亦无危险的证据),可能对胎儿的伤害极小。 2.2分类B:在动物生殖试验中并未显示对胎儿的危险,但无孕妇的对照组,或对动物生殖试验显示有副反应(较不育为轻),但在早孕妇女的对照组中并不能肯定其副反应(并在中、晚期妊娠亦无危险的证据)。 2.3 分类C:在动物的研究中证实对胎儿有副反应(致畸或使胚胎致死或其他),但在妇女中无对照组或在妇女和动物研究中无可以利用的资料。药物仅在权衡对胎儿的利大于弊时给予。2.4 分类D:对人类胎儿的危险有肯定的证据,但尽管有害,对孕妇需肯定其有利,方予应用(如对生命垂危或疾病严重而无法应用较安全的药物或药物无效)。 2.5 分类X:动物或人的研究中已证实可使胎儿异常,或基于人类的经验知其对胎儿有危险,对人或对两者均有害,而且该药物对孕妇的应用,其危险明显地大于任何有益之处。该药禁用于已妊娠或将妊娠的妇女。 3 各分类药物的简单介绍 3.1 分类A等级:分类A等级的药物极少,维生素属于此类药物,如各种维生素B、C等,但是在正常范围剂量的维生素A是A类药物,而大剂量的维生素A,每日剂量2万IU,即可致畸,而成为X类药物。 3.2 分类B等级:分类B等级的药物亦不很多,可喜的是日常用的抗生素均属此类。如所有的青霉素族及绝大多数的头孢菌素类药物都是B类药物,常用的氨苄青霉素、头孢拉定、头孢三嗪(cefatrizine,商品名为菌必治或称罗士芬)和重症感染时抢救用的头孢他定(ceftazidime,商品名为复达欣)等都是B类药。另外,洁霉素、氯林可霉素、红霉素、呋喃妥因也是B类药。 在此,有必要对甲硝唑做一些介绍,众所周知甲硝唑是一种治疗滴虫病的药物,但它又是一种优良的治疗厌氧菌感染疾病的药物。虽然在动物实验中,它对啮齿类动物可以致畸,不过对于人类,长时间积累的大量临床资料中证实在早期妊娠时应用并未增加胎儿的致畸率。 所以在FDA妊娠期药物分类中甲硝唑置于B类中。在抗结核药物中,乙胺丁醇是B类药。在常用的解热镇痛药中吲哚苏辛(消炎痛)、双氯芬酸(扶他林)、布洛芬(芬必得)均属B类药。但要注意的是,妊娠32周后,服用吲哚苏辛有可能使胎儿发生动脉导管狭窄或闭锁,以致胎儿死亡。故32周后不应再服吲哚苏辛。在心血管系统药物中洋地黄、地高辛及毛花甙丙(西地兰)均属B类药。对胎儿有损害的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中强地松也属B类药。 妊娠期用药FDA五级分类法 戴钟英(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200233) 临床诊疗指南与标准 DAI Zhong-ying 继续医学教育 2005年5月第19卷第5期11

我院抗菌药物妊娠哺乳分级一览表

我院抗菌药物妊娠哺乳分级一览表

说明: 1、FDA孕妇用药危险等级: A最安全:充分严格的对照研究证明,怀孕前三月的妇女用药后未发现对胎儿危害的证据(在其后6个月中页未见到危害证据),可能对胎儿的伤害极小。 B比较安全:尚未进行孕妇对照研究,但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未见到对胎儿的影响。 C中等安全:动物繁殖性研究证明本类药物对胎儿有毒副作用(致畸或死胎),尚未进行孕妇对照研究,但孕妇的用药获益可能胜于潜在危害,因此使用本类药物之前必须充分权衡其对胎儿的利弊。 D可能危险:本类药物有危害人类胎儿的明确证据,但孕妇用药的获益大于对胎儿危害。例如:母亲处于危及生命或严重疾病的情况下,且没有其他更好的替代药物时可考虑使用,并考虑停止母乳喂养。 X禁忌:人体或动物实验证实该类药物有危害人类胎儿的明确证据。妊娠妇女使用该类药物对胎儿造成的风险明显大于服药可能带来的任何益处。本类药物禁用于妊娠或即将妊娠的患者。 2、哺乳期用药危险等级: L1:最安全:大量哺乳期妇女用药研究发现,该药并不显著增加婴儿的副作用,这类药物可能对哺乳婴儿的危害甚微。 L2比较安全:目前对哺乳期妇女用药研究显示,该药并不明显增加婴儿的副作用,哺乳期妇女使用该类药物对婴儿有害的证据很小,只是此类研究的数量还比较有限。 L3中等安全:目前还没有针对该类药的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对照研究数据,喂哺婴儿出现不良反应的危害性可能存在;部分研究结果显示有轻微的非致命性副作用。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对婴儿的利大于弊后才可使用。没有发表相关数据的新药自动划分至该级别。 L4长期使用:可能危险:有明确证据显示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婴儿会造成危害,但哺乳期妇女用药后的益处大于对婴儿的危害。 L5危害:研究证实对婴儿有明显的危害或者该药物对婴儿产生明显危害的风险较高。在哺乳妇女应用这类药物显然是无益的。本类药物禁用于哺乳期妇女。

完整版目前常用药物的妊娠安全性分级

目前常用药物的妊娠安全性分级 一、抗菌药物 B级 青霉素、青霉素V钾、哌拉西林/舒巴坦、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氨苄西林、美洛西林、苯唑西林、氯唑西林、巴氨西林、阿洛西林、羧苄西林、替卡西林、美西林、氨曲南 头孢哌酮、头孢氨苄、头孢拉定、头孢羟氨苄、头孢噻吩、头孢唑林、头孢尼西、头孢克洛、头孢丙烯、头孢西丁、头孢美唑、头孢呋辛、头孢地尼、头孢他啶、头孢唑肟、头孢克肟、头孢曲松、头孢噻肟、头孢吡肟、美罗培南 红霉素、阿奇霉素、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磷霉素、乙胺丁醇 多粘菌素B、呋喃妥因、甲硝唑 克霉唑、两性霉素B、阿昔洛韦、伐昔洛韦、喷昔洛韦、泛昔洛韦 C级 拉氧头孢、亚胺培南/西司他丁、克拉霉素、乙酰螺旋霉素、氯霉素、盐酸万古霉素 复方磺胺甲噁唑 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诺氟沙星、依诺沙星、洛美沙星、司帕沙星、莫西沙星、加替沙星、曲伐沙星、吉米沙星 替硝唑、呋喃唑酮 咪康唑、酮康唑、益康唑、氟康唑、伊曲康唑、制霉菌素、氟胞嘧啶、更昔洛韦、拉米夫定、齐多夫定、司坦夫定、膦甲酸钠、阿德福韦、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氨苯砜 D级链霉素、硫酸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妥布霉素、硫酸奈替米星、硫酸阿米卡星、新霉素、四环素、米诺环素、盐酸土霉素、多西环素 X级利巴韦林、沙利度胺 二、消化系统 B级埃索美拉唑、兰索拉唑、泮托拉唑、雷贝拉唑、西咪替丁、法莫替丁、盐酸雷尼替丁、尼扎替丁、氢氧化铝、铝碳酸镁、硫糖铝、格隆溴铵、甲氧氯普胺、精氨酸、熊去氧胆酸、替加色罗 C级奥美拉唑、枸橼酸铋钾、胶体果胶铋、硫酸阿托品、复方地芬诺酯、硫普罗宁、盐酸西布曲明、柳氮磺吡啶 D级次水杨酸铋 X级米索前列醇 三、心血管 B级莫雷西嗪、索他洛尔、前列地尔 C级地高辛、去乙酰毛花苷、氨力农、米力农、普罗帕酮、美西律、普鲁卡因胺、奎尼丁、艾司洛尔、哌唑嗪、酚妥拉明、普萘洛尔、美托洛尔、噻吗洛尔、比索洛尔、拉贝洛尔、卡维地洛、

FDA孕妇用药分级

FDA的孕妇用药分级 对妊娠期孕妇用药的药品安全性分类有好几种办法,其中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 F D A ) 制订的标准,涵义明确、科学客观,所以广为各国医生所接受。F D A 将药品的安全性分为A 、B 、C 、D 、X 五类,有些药物有两个不同的危险度等级,一个是常用剂量的等级,另一个是超常剂量等级。现将F D A 5 个等级分类标准叙述如下。 分类A :在有对照组的早期妊娠妇女中未显示对胎儿有危险( 并在中、晚期妊娠中亦无危险的证据) ,可能对胎儿的伤害极小。 分类B:在动物生殖试验中并未显示对胎儿的危险,但无孕妇的对照组,或对动物生殖试验显示有副反应( 较不育为轻) ,但在早孕妇女的对照组中并不能肯定其副反应( 并在中、晚期妊娠亦无危险的证据) 。 分类C:在动物的研究中证实对胎儿有副反应(致畸或使胚胎致死或其他),但在妇女中无对照组或在妇女和动物研究中无可以利用的资料。药物仅在权衡对胎儿的利大于弊时给予。 分类D:对人类胎儿的危险有肯定的证据,但尽管有害,对孕妇需肯定其有利,方予应用( 如对生命垂危或疾病严重而无法应用较安全的药物或药物无效) 。 分类X:动物或人的研究中已证实可使胎儿异常,或基于人类的经验知其对胎儿有危险,对人或对两者均有害,而且该药物对孕妇的

应用,其危险明显地大于任何有益之处。该药禁用于已妊娠或将妊娠的妇女。 等级药物有哪些? 分类A等级:分类A等级的药物极少,维生素属于此类药物,如各种维生素B、C等,但是在正常范围剂量的维生素A是A类药物,而大剂量的维生素A,每日剂量2万IU,即可致畸,而成为X类药物。 分类B等级:分类B等级的药物亦不很多,可喜的是日常用的抗生素均属此类。如所有的青霉素族及绝大多数的头孢菌素类药物都是B 类药物,常用的氨苄青霉素、头孢拉定、头孢三嗪(cefatrizine,商品名为菌必治或称罗士芬)和重症感染时抢救用的头孢他定(ceftazidime,商品名为复达欣)等都是B 类药。另外,洁霉素、氯林可霉素、红霉素、呋喃妥因也是B 类药。 在此,有必要对甲硝唑做一些介绍,众所周知甲硝唑是一种治疗滴虫病的药物,但它又是一种优良的治疗厌氧菌感染疾病的药物。虽然在动物实验中,它对啮齿类动物可以致畸,不过对于人类,长时间积累的大量临床资料中证实在早期妊娠时应用并未增加胎儿的致畸率。所以在FDA妊娠期药物分类中甲硝唑置于B 类中。 在抗结核药物中,乙胺丁醇是B 类药。在常用的解热镇痛药中吲哚美辛( 消炎痛) 、双氯芬酸( 扶他林) 、布洛芬( 芬必得) 均属B 类药。

常用药物妊娠期分级

精心整理 常用药物妊娠期分级 3.1 抗微生物药 奈替米星 (D ) 庆大霉素 (C ) 大观霉素 (B ) 妥布霉素 (D ) 阿莫西林 (B ) 氨苄西林 (B ) 青霉素V 钾 (B ) 哌拉西林 (B ) 阿奇霉素 (B ) 红霉素 (B ) 克拉霉素 (C ) 螺旋霉素 (C ) 利巴韦林 (♀TMP 3.氨力农 (♀:C ) 硝苯地平 (♀:C ) 多巴酚丁胺(♀:B ) 西地兰D (♀:C ) 硝酸异山梨酯(♀:C ) 氨氯地平 (♀:C ) 西拉普利(♀:D ) 普罗帕酮 (♀:C ) 硝酸甘油 (♀:C ) 单硝酸异山梨酯(♀:C ) 贝那普利(♀:C ;D-如用于妊娠高血压患者) 卡托普利、依那普利(♀:C ;D-如在妊娠中、晚期使用)

美多洛尔、卡维地洛(♀:C;D-如在妊娠中、晚期使用) 比索洛尔、拉贝洛尔(♀:C;D-如在妊娠中、晚期使用) 吲哒帕胺、氢氯噻嗪(♀:B;D-如用于妊娠高血压患者) 伊贝沙坦、缬沙坦(♀:C;D-如在妊娠晚期或临近分娩时使用) 尼卡地平、非洛地平、地尔硫卓、维拉帕米(♀:C)、 氯沙坦钾(♀:C;D-如在妊娠中、晚期使用)利血平(♀:C) 使用) ♀:B)(♀:C) 3. (♀:B))右美沙芬( 3. 吲哚美辛(♀:B;D-如持续使用超过48小时,或在妊娠34周以后使用) 别嘌呤醇(♀:C)曲马多(♀:C)对乙酰氨基酸(♀:B) 3.5 消化系统疾病用药 氢氧化镁(♀:B)奥美拉唑(♀:C)米索前列醇(♀:X)比沙可定(♀:B)乳果糖(♀:B)硫普罗宁(♀:C)硫糖铝(♀:B)二甲硅油(♀:C)胰酶(♀:C)尼扎替丁、法莫替丁、雷尼替丁(♀:B) 氢氧化铝、碳酸钙、碳酸氢钠(♀:C)

药物对妊娠的危险性分级

药物对妊娠的危险性分级FDA根据药物对胚胎、胎儿的致畸情况,将药物分为A、B、C、D、X 5个级别,并要求制药企业应在药品说明书上标明等级。 A~X级致畸系数递增。有些药物有两个不同的危险度等级,一个是常用剂量的等级,另一个是超常剂量等级。 A级:在有对照组的早期妊娠妇女中未显示对胎儿有危险。(最安全) 如:各种水溶性维生素、正常剂量的脂溶性维生素A、D、枸橼酸钾、氯化钾等。 B级:动物实验未显示对胎儿有危害,但缺乏人体实验证据;(相对安全) 如:青霉素、阿莫西林、美洛西林、氨苄西林舒巴坦、哌拉西林三唑巴坦、苄星青霉素; 头孢呋辛、头孢克洛、头孢拉定、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头孢曲松钠; 红霉素;克林霉素; 美罗培南、多黏菌素B; 阿昔洛韦; 降糖药:阿卡波糖、二甲双胍、门冬胰岛素; 解热镇痛药:对乙酰氨基酚; 消化系统用药:法莫替丁、雷尼替丁、泮托拉唑。 C级:动物实验证明对胎儿有一定的致畸作用,但缺乏人类实验证据。(权衡:利>弊后慎用) 如:阿米卡星、氯霉素、咪康唑、 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 氧氟沙星、环丙沙星、莫西沙星、利奈唑胺等抗菌药物; 更昔洛韦、奥司他韦等抗病毒药; 格列吡嗪、罗格列酮、吡格列酮、瑞格列奈等降糖药; 奥美拉唑、多潘立酮等消化系统用药; 氨氯地平、比索洛尔、美托洛尔等降压药均属于此类。 D级:对人类胎儿的危险有肯定的证据,仅在对孕妇肯定有利时,方予应用(如生命垂危或疾病严重而无法应用较安全的药物或药物无效)。 (万不得已才使用!) 如:伏立康唑、妥布霉素、链霉素、甲巯咪唑、缬沙坦氨氯地平片、卡马西平属于D 级, 降压药卡托普利、依那普利;比索洛尔、美托洛尔在妊娠中晚期使用时亦属此类。 X级:药物对孕妇的应用危险明显大于其益处。禁用于已妊娠或将妊娠的妇女。(绝对禁止使用) 如:降脂药辛伐他汀、洛伐他汀、阿托伐他汀、氟伐他汀、瑞舒伐他汀;抗病毒药利巴韦林; 激素类药物米非司酮、炔诺酮、己烯雌酚、非那雄胺、戈舍瑞林; 以及沙利度胺、华法林、甲氨蝶呤、米索前列醇、前列腺素E1、碘甘油等均属此类。 (五)妊娠期用药原则 1.有明确的用药指征和适应征——既不能滥用,也不能有病不用。 2.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应尽量不用或少用。——妊娠头3个月尽量不用药物 3.确定孕周,合理用药——及时停药 4.能单用,不联用;能用老药,不用新药;

常用药物妊娠期分级

常用药物妊娠期分级药物的致畸性与胎儿生长发育阶段有关,一般认为妊娠初期头3个月是形态发育期,亦称畸形临界期,为产生畸形的主要阶段,此阶段应用有致畸毒性的药物,可导致器官结构(如外观、形态、组织重量)的异常和缺陷。为防止诱发畸胎,在妊娠头3个尽量避免服用药物,特别是已确定或怀疑有致畸作用的药物,如必须用药,应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选用通常认为无致畸作用的药物,对致畸性尚未完全认识的药物,尽量不要服用。在妊娠中、后3 个月是胎儿体内酶形成及完善期,该阶段使用某些药物可引起酶形成不足或导致基因突变,会使物质代谢停滞于某阶段而发生机体功能的缺陷。致畸药物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和器官结构的完整性,尤其是脑的发育。妊娠期安全、合理、恰当地使用药物,需具备下述条件: ●用药指征明确 ●已证明对灵长类动物胚胎是无害的。 ●处方前要清楚妊娠周数。 ●选用对药物体内过程有清楚说明的药物。 药物妊娠期分级概念 1979年美国FDA(食品与药品管理局)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危害性,将其分为以下5级,并用符号“♀”来表示,如妊娠期A级显示为:“(♀=A)”。 A级:在设对照组的药物研究中,在妊娠头3 个月未见到药物对胎儿产生危害的迹象(并且也没有在其后6 个月具有危害性的证据),属于该类的药物对胎儿的影响甚微,是最安全的一类。 B级:在动物繁殖研究中(并未进行孕妇的对照研究),未见到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或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发现药物有不良反应,但这些不良反应并未在设对照的、妊娠头3 个月的妇女中得到证实(也没有在其后6 个月有危害性的证据),多种临床用药属于此类。 C级:对动物及人均无充分研究,或动物研究证明药物对胎畜有危害性(致畸或使胎盘死亡),但没有对人类的有关观察报道,这类药物临床选用最困难,而很多常用药都属于此类,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对孕妇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使用。 D级:有明确证据显示,药物对人类胎儿有危害性,但尽管如此,孕妇用药绝对 有益(例如用该药来挽救孕妇的生命,或治疗用其他较安全的药物无效的严重疾病)。 X级:已证实对胎儿有危害,妊娠期禁用的药物。 常用药物妊娠期分级 抗微生物药

药物对妊娠期胎儿危险性的分类

药物对妊娠期胎儿危险性的分类 美国药物及食品管理局(FDA)将药物对胎儿的危险度分为A、B、C、 D、X五个等级。某些药物有两个不同的危险性等级,一个是常用剂量的等级,一个是超常剂量的等级。 分类A 在有对照组的早期妊娠的妇女中未显示对胎儿有危险(并在中、晚期妊娠亦无危险的证据)。 分类B 在动物生殖实验中并未显示对胎儿的危险,但无孕妇的对照组,或对动物生殖试验显示有副作用(较不育为轻),但在早孕妇女的对照组中并不能肯定其副作用(并在中、晚期妊娠亦无危险的证据)。 分类C在对动物的研究中证明对胎儿有副作用(致畸或使胚胎致死或其他),但在妇女中无对照组研究或在对妇女和动物的研究中无可以利用的资料。药物仅在经权衡对胎儿的利大于弊时给予。 分类D对人类胎儿的危险性有肯定的证据,但尽管有害,对孕妇需肯定其有利方予应用(例如,对生命垂危或疾病严重而无法应用较安全的药物或其他药物无效)。 分类X在对动物或人的研究中已证实可使胎儿异常,或基于人类的经验知其对胎儿有危险,或对人或对两者均有害,而且该药物对孕妇的应用,其危险明显地大于任何有益之处。该药禁用于已妊娠或将妊娠的妇女。

FDA妊娠期用药危险性等级标准一览表 4 FDA妊娠期用药危险性等级标准一览表 妊娠期用药美国药物和食品管理局( FDA )颁布的对妊娠的危险性等级标准为: A 类:对照研究显示无害。已证实此类药物对人胎儿无不良影响,是最安全的。 B 类:对人类无危害证据。动物实验对胎畜有害,但在人类未证实对胎儿有害,或动物实验对胎畜无害,但在人类尚无充分研究。 C 类:不能除外危害性。动物实验可能对胎畜有害或缺乏研究,在人类尚缺乏有关研究,但对孕妇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 D 类:对胎儿有危害。市场调查或研究证实对胎儿有害,但对孕妇的益处超过对胎儿的危害。 X 类:妊娠期禁用。在人类或动物研究,或市场调查均显示对胎儿危害程度超过了对孕妇的益处,属妊娠期禁用药。 常用药物的等级标准 4.1抗组胺药:扑尔敏( B )、西米替丁( B )、苯海拉明( B )、异丙嗪( C ) 4.2抗感染药 驱肠虫药:龙胆紫( C ) 抗疟药:氯喹( D ) 抗滴虫药:甲硝唑( B ) 抗生素:丁胺卡那霉素( C )、庆大霉素( C )、卡那霉素( D )、新霉素( D )、头孢菌素类( B )、链霉素( D )、青霉素类( B )、四环素( D )、土霉素( D )、金霉素( D )、杆菌肽( C )、氯霉素( C )、红霉素( B )、林可霉素( B )、多粘菌素 B ( B )、万古霉素( C )其他抗生素:复方新诺明( B/C )、甲氧苄胺嘧啶( C )、呋喃唑酮( C )、呋喃妥因( B ) 抗结核病药:乙胺丁醇( B )、异烟肼( C )、利福平( C )、对氨水杨酸( C ) 抗真菌药:克霉唑( C )、咪康唑( C )、制霉菌素( B ) 抗病毒药:金刚烷胺( C )、阿糖腺苷( C )、病毒唑( X )、叠氮胸苷( C )、无环乌苷( C ) 4.3抗肿瘤药 博来霉素( D )、环磷酰胺( D )、瘤可宁( D )、顺铂( D )、阿糖胞苷( D )、更生霉素( D )、噻替哌( D )、柔红霉素( D )、阿霉素( D )、氟尿嘧啶( D )、氮芥( D )、马法兰( D )、氨甲蝶呤( D )、长春新碱( D ) 4.4植物神经系统药 拟胆碱药:乙酰胆碱( C )、新斯的明( C ) 抗胆碱药:阿托品( C )、颠茄( C )、普鲁苯辛( C ) 拟肾上腺素药:肾上腺素( C )、去甲肾上腺素( D )、麻黄碱( C )、

药物妊娠毒性分级总论

药物妊娠毒性分级 一、分级标准: A级:在有对照组的研究中,在妊娠3个月的妇女未见到对胎儿的迹象(并且也没有对其后6个月的危险性的证据),可能对胎儿的影响甚微。 B级: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并未进行孕妇的对照研究),未见到对胎儿的影响。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表现有副作用,这些副作用并未在妊娠3个月的妇女得到证实(也没有对其后6个月的危害性证据)。 C级:在动物的研究证明它对胎儿的副作用(致畸或杀死胚胎),但未在对照组的妇女进行研究,或没有在妇女和动物并行地进行研究。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了对孕妇的好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应用。 D级:有对胎儿的危害性的明确证据,尽管有危害性,但孕妇用药后有绝对的好处(例如孕妇收到死亡的威胁或患有严重的疾病,因此需要用它,如应用其他药物虽然安全但无效)。 X级:在动物或人的研究表明它可使胎儿异常。或根据经验认为在人和动物是有危害性的。在孕妇应用这类药物显然是无益的。本类药物禁用于妊娠或将妊娠的患者。 说明:某些药物其危害性,可因用量持续时间和在不同的妊娠期应用而各异,因此可以有两个不同等级,在括号中加以注明。 二、妊娠期药物安全性索引: 1、青霉素类(所有品种):B 2、头孢菌素(所有品种):B 3、其他β-内酰胺类: ①克拉维酸、美罗培南、氨曲南:B; ②亚胺培南、西司他丁:C; 4、氨基糖苷类: ①庆大霉素、新霉素:C; ②阿米卡星、卡那霉素、链霉素、妥布霉素:D; 5、四环素类(所有品种):D 6、红霉素类: ①红霉素(除外酯化红霉素)、阿奇霉素:B; ②竹桃霉素、螺旋霉素、克拉霉素:C; 7、林可霉素类:林可霉素、克林霉素:B

8、其他抗菌药物: ①多粘菌素、莫匹罗星:B; ②万古霉素、杆菌肽、新生霉素:C; 9、合成抗菌药物: ①呋喃妥因、乌洛托品、萘啶酸:B ②甲氧苄啶、呋喃唑酮、孟德立酸、环丙沙星、依诺沙星:C ③磺胺类:C(临近分娩用:D) ④洛美沙星、左氧氟沙星、司帕沙星:C(禁用于妊娠早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C(孕妇慎用、尤其妊娠早期) 10、抗结核药: ①乙胺丁醇:B; ②对氨基水杨酸、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利福喷汀:C; 11、抗真菌药: ①两性霉素B、克霉唑、咪康唑、环吡酮胺:B; ②灰黄霉素、制霉菌素、酮康唑、氟胞嘧啶、氟康唑、伊曲康唑:C; 12、抗病毒药: ①去羟肌苷、阿昔洛韦、喷昔洛韦、泛昔洛韦:B; ②金刚烷胺、碘苷、阿糖腺苷、更昔洛韦、膦甲酸钠、茚地那韦、齐多夫定、拉米夫定、司坦夫定、奈韦拉平、依非韦伦:C; ③利巴韦林:X; 13、抗寄生虫病药: ①哌嗪、甲硝唑、吡喹酮:B; ②双碘喹啉、甲紫、噻嘧啶、恩波吡维铵、伯氨喹、乙胺嘧啶、奎宁、甲氟喹、甲苯达唑:C; ③卡巴胂、氯喹:D; 14、镇痛药及其拮抗药: ①阿法罗定、可待因、吗啡、哌替啶、美沙酮:B(临近分娩或长期大量用:D) ②喷他佐辛、芬太尼:C(临近分娩或长期大量用:D) ③曲马多、纳洛酮:C ④烯丙吗啡:D; 15、解热镇痛药和非甾体抗炎药: ①对乙酰氨基酚、非那西丁:B; ②菲诺洛芬、布洛芬、吲哚美辛、甲氯非那酸、萘普生、舒林酸、托美丁、酮洛芬:B(妊娠晚期或临产前:D) ③阿司匹林、水杨酸钠、:C(妊娠晚期大量用:D);双水杨酯、萘丁美酮、依托度酸、奥沙普秦、塞来昔布、美洛昔康、甲氯芬酸:C(妊娠晚期或临产前:D)

药物对妊娠危险性的等级分类

药物对妊娠危险性的等级分类本表是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危险性而进行危害等级(即A、B、C、D、X级)的分类。这一分类便于用药者给孕妇用药时迅速查阅。危害等级的标准是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颁布的。大部分药物的危害性级别均由制药厂按上述标准拟定;有少数药物的危害性级别是由某些专家拟定的(在级别字母后附有“m”者)。某些药物标有两个不同的危害性级别,是因为其危害性可因其用药持续时间不同所致。标准如下: A级:在有对照组的研究中,在妊娠3个月的妇女未见到对胎儿危害的迹象(并且也没有对其后6个月的危害性的证据),可能对胎儿的影响甚微。 B级: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并未进行孕妇的对照研究),未见对胎儿的影响。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表现有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并未在妊娠3个月的妇女中得到证实(也没有对其后6个月的危害性的证据)。 C级:在动物的研究证明它有对胎儿的不良反应(致畸或杀死胚胎),但未在对照组的妇女中进行研究,或没有在妇女和动物并行进行研究。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了对孕妇的好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应用。 D级:有对胎儿危害性的明确证据,尽管有危害性,但孕妇用药后有绝对的好处(例如孕妇受到死亡的威胁或患有严重的疾病,因此需用它,如应用其他药物虽然安全但无效)。 X级:对动物或人的研究表明它可使胎儿异常。或根据经验认为对人,或对人及动物,是有危害性的。给孕妇应用这类药物显然是无益的。本类药物禁用于妊娠或即将妊娠的患者。 一、抗感染药 1、抗生素 阿米卡星(Cm) 庆大霉素(C) 卡那霉素(D) 新霉素(D) 链霉素(D) 妥布霉素(C) 头孢霉素类(B) 青霉素类(B) 四环素(D) 地美环素(D) 美他环素(D) 米诺环素(D) 土霉素(D) 金霉素(D) 杆菌肽(C) 氯霉素(C) 克林霉素(B) 红霉素(B) 林可霉素(B) 新生霉素(C) 竹桃霉素(C) 多黏菌素B(B) 万古霉素(C)

常用药物妊娠期分级

常用药物妊娠期分级 3.1抗微生物药 奈替米星(D )庆大霉素(C )大观霉素(B ) 妥布霉素(D )阿英西林(B )氨节西林(B ) 克林霉素(2:B )林可霉素(2:B )磷霉素钠(2:B ) 利巴 韦林(早:x )阿昔洛韦(早:B ) 环丙沙星(早:C )米诺坏素(早:D ) 氧敷沙星(2:C;禁用妊娠早期) 诺鼠沙星(早:C-妊娠期慎用,尤其妊娠早期) TMP 、SMZ 、SD (早:C;D-如在临近分娩时使用) 3.2心血管与造血系统用药 氨力农(早:C )硝苯地平(早:C )多巴酚丁胺(早:B )西地兰D (早:0 硝 酸异山梨酯(早:C )氨氯地平(早:C )西拉普利(早:D )普罗帕酮(早:C )硝酸 甘油(2:0 单硝酸异山梨酯(早:C ) 贝那普利(早:C;D-如用于妊娠高血压患者) 卡托普利、依那普利(早:C;D-如在妊娠中、晚期使用) 青霉素V 钾(B )哌拉西林 (B )阿奇霉素(B ) 红霉素(B )克拉霉素(C ) 螺旋霉素(C ) 美她霉素 (D) 氨曲南(B ) 伊曲康哇 (0 酮展咬(0 特比奈芬 头胞氨节(B )头胞拉定(B ) 头胞她定 (早:B ) 头胞曲松(2:B )万古霉素(2:B ) 利福喷丁 (早:C ) 利福平(2:c )异烟脐(2:C ) (2:0 咄嗪酰胺

美多洛尔、卡维地洛(2:C;D-如在妊娠中、晚期使用) 比索洛尔、拉贝洛尔(2:C;D-如在妊娠中、晚期使用) 氯沙坦钾(早:C;D-如在妊娠中、晚期使用)利血平(2:0 特布沙嗪、酚妥拉明(早:C )嚏氯匹定(早:B )阿司匹林(早:C;D-如在妊娠 晚期大量使用) 布美她尼、咲嚏米、氨苯蝶啜(早:C;D-如用于妊娠高血压患者) 非诺贝特(早:C )氛伐她汀、洛伐她汀(早:x )双喘达莫(早:C )去氨加压 素(早:B )桂利嗪、己酮可可碱(早:C )抑肽酶(早:B )凝血酶(早:C )重组组 织型纤溶酶原(罕:C )伊诺肝素(早:B )重组链激酶(罕:C )重组人粒细胞集落 刺激因子(早:C ) 尿激酶(早:B ) 3.3呼吸系统疾病用药 (2:0异丙托涣鞍(早:B )福英特罗(早:C )特布 (早:B )氯化铁(早:B )布地奈德(早:C )色甘酸 伪麻黄碱(早:C )二丙酸倍氯米松(2:0 3,4镇痛、解热镇痛、抗炎及抗痛风用药 吗啡、可待因、喷她佐辛(早:C;D-如在临近分娩时长期、大量使用) 布洛芬、双氯芬酸钠(早:B;D-如在妊娠晚期或临近分娩时使用) 咄洛昔展、纾林酸(早:C;D-如在妊娠晚期或临近分娩时使用) 吟]味美辛(早:B;D-如持续使用超过48小时,或在妊娠34周以后使用) 别嚟吟醇(早:C )曲马多(2:0对乙酰氨基酸(早:B ) 3.5消化系统疾病用药 。引哒帕胺、 氢氯嚏嗪(早:B;D-如用于妊娠高血压患者) 伊贝沙坦、 缆沙坦(早:C;D-如在妊娠晚期或临近分娩时使用) 尼卡地平、 非洛地平、地尔硫卓、维拉帕米(早:C )、 茶碱(2:0沙丁氨醇 她林(罕:B )乙酰半胱氨酸 钠(早:B )右美沙芬(早:C )

妊娠期用药FDA五级分类法

妊娠期用药FDA 五级分类法 临床诊疗指南与标准 1 概述 妊娠期用药对母儿的安全性历来为医生和孕妇所关心。妊娠期孕妇难免不使用药物,据统计,妊娠期用药的妇女高达80%左右,所以不但是妇产科医生,还有内、外科医生都应该知道各科常用药物是否可以在孕期使用和如何使用。 2 妊娠期用药的FDA 分类及其标准 对妊娠期孕妇用药的药品安全性分类有好几种办法,其中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 F D A ) 制订的标准,涵义明确、科学客观,所以广为各国医生所接受。F D A 将药品的安全性分为A 、B 、C 、D 、X 五类,有些药物有两个不同的危险度等级,一个是常用剂量的等级,另一个是超常剂量等级。现将F D A 5 个等级分类标准叙述如下。 2.1 分类A :在有对照组的早期妊娠妇女中未显示对胎儿有危险( 并在中、晚期妊娠中亦无危险的证据) ,可能对胎儿的伤害极小。 2.2分类B:在动物生殖试验中并未显示对胎儿的危险,但无孕妇的对照组,或对动物生殖试验显示有副反应( 较不育为轻) ,但在早孕妇女的对照组中并不能肯定其副反应( 并在中、晚期妊娠亦无危险的证据) 。 2.3 分类C:在动物的研究中证实对胎儿有副反应(致畸或使胚胎致死或其他),但在妇女中无对照组或在妇女和动物研究中无可以利用的资料。药物仅在权衡对胎儿的利大于弊时给予。 2.4 分类D:对人类胎儿的危险有肯定的证据,但尽管有害,对孕妇需肯定其有利,方予应用( 如对生命垂危或疾病严重而无法应用较安全的药物或药物无效) 。 2.5 分类X:动物或人的研究中已证实可使胎儿异常,或基于人类的经验知其对胎儿有危险,对人或对两者均有害,而且该药物对孕妇的应用,其危险明显地大于任何有益之处。该药禁用于已妊娠或将妊娠的妇女。 3 各分类药物的简单介绍 3.1 分类A等级:分类A等级的药物极少,维生素属于此类药物,如各种维生素B、C等,但是在正常范围剂量的维生素A是A类药物,而大剂量的维生素A,每日剂量2万IU,即可致畸,而成为X类药物。 3.2 分类B等级:分类B等级的药物亦不很多,可喜的是日常用的抗生素均属此类。如所有的青霉素族及绝大多数的头孢菌素类药物都是B 类药物,常用的氨苄青霉素、头孢拉定、头孢三嗪(cefatrizine,商品名为菌必治或称罗士芬)和重症感染时抢救用的头孢他定(ceftazidime,商品名为复达欣)等都是B 类药。另外,洁霉素、氯林可霉素、红霉素、呋喃妥因也是B 类药。 在此,有必要对甲硝唑做一些介绍,众所周知甲硝唑是一种治疗滴虫病的药物,但它又是一种优良的治疗厌氧菌感染疾病的药物。虽然在动物实验中,它对啮齿类动物可以致畸,不过对于人类,长时间积累的大量临床资料中证实在早期妊娠时应用并未增加胎儿的致畸率。 所以在FDA妊娠期药物分类中甲硝唑置于B 类中。在抗结核药物中,乙胺丁醇是B 类药。在常用的解热镇痛药中吲哚苏辛( 消炎痛) 、双氯芬酸( 扶他林) 、布洛芬( 芬必得) 均属B 类药。但要注意的是,妊娠3 2 周后,服用吲哚苏辛有可能使胎儿发生动脉导管狭窄或闭锁,以致胎儿死亡。故32周后不应再服吲哚苏辛。在心血管系统药物中洋地黄、地高辛及毛花甙丙( 西地兰) 均属B 类药。对胎儿有损害的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中强地松也属B 类药。 3.3 分类C 等级:分类C 等级的药物是较多的。这一类药物或者问世时间不够长或者较少在孕妇中应用,主要在早期妊娠对胎儿是否会造成损害尚无报道,故难以有比较确切的结论。以抗生素类的喹诺酮类药物为例,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发现氧氟沙星对软骨有损害,在人类中曾有报道6 0 0 余例早期妊娠服用该药者,分娩后儿童生长期中有6 例有腿部等疼痛,但不久后症状消失,无一留下后遗症,所以该资料的论点,本药仍然是安全的。但临床仍要等待有更多的报道以证实其无害。 对C类药物的使用要谨慎,如果有可以替代的药物则选用替代的药,否则在权衡利弊后,向患者或患者家属说明选用该药的理由。以结核病为例:由于常用抗结核药物中仅乙胺丁醇一种B类药,而抗结核治疗往往数

FDA妊娠药物分级

FDA妊娠药物分级

FDA妊娠药物分级 A类:妊娠期患者可安全使用。在设对照组的药物研究中,在妊娠首3个月的妇女未见到药物对胎儿产生危害的迹象(并且也没有在其后的6个月具有危害性的证据),该类药物对胎儿的影响甚微。 B类:有明确指征时慎用。在动物繁殖研究中(未进行孕妇的对照研究),未见到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或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发现药物有副作用,但这些副作用并未在设对照组的、妊娠首3个月的妇女中得到证实(也没有在其后的6个月具有危害性的证据)。 C类:在确有应用指征时,充分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选用。动物研究证明药物对胎儿有危害性(致畸或胎儿死亡等),或尚无设对照的妊娠妇女研究,或尚无对妊娠妇女及动物进行研究。只有在权衡对孕妇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使用。 D类:避免应用,但在确有应用指征、且患者受益大于可能的风险时严密观察下慎用。已有明确证据显示,药物对人类胎儿有危害性,但尽管如此,孕妇用药后绝对有益(如该类药物用于挽救孕妇的生命,或治疗用其他较安全的药物无效的严重疾病)。 X类:禁用。对动物和人类的药物研究或人类的用药经验表明,药物对胎儿有危害,而且孕妇应用这类药物无益,因此禁用于妊娠和可能怀孕的得患者。 药品通用药方妊娠期 阿德福口服 C 阿卡波口服 B 阿米卡肠道外 D 阿米替口服 C 阿莫西口服 B 阿那曲口服 C 阿普唑口服 D 阿奇霉口服、 B 阿司匹林口服 C;D(如 在妊娠 晚期大 量使用) 阿糖胞肠道外 D 阿替洛口服 D 阿托伐口服X 阿托品任何途 C 阿昔洛任何途 B 药品通用药方妊娠期 艾司唑口服X 氨苄西口服 B 氨茶碱任何途 C 氨基己口服、 C 氨甲环口服、 B 氨力农肠道外 C 氨磷汀肠道外 C 氨氯地口服 C 氨曲南肠道外 B

妊娠期用药分级

1、概述 妊娠期用药对母儿的安全性历来为医生和孕妇所关心。妊娠期孕妇难免不使用药物,据统计,妊娠期用药的妇女高达80%左右,所以不但是妇产科医生,还有内、外科医生都应该知道各科常用药物是否可以在孕期使用和如何使用。 2、妊娠期用药的FDA 分类及其标准 对妊娠期孕妇用药的药品安全性分类有好几种办法,其中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 F D A ) 制订的标准,涵义明确、科学客观,所以广为各国医生所接受。F D A 将药品的安全性分为A 、B 、C 、D 、X 五类,有些药物有两个不同的危险度等级,一个是常用剂量的等级,另一个是超常剂量等级。现将F D A 5 个等级分类标准叙述如下。 2.1 分类A :在有对照组的早期妊娠妇女中未显示对胎儿有危险( 并在中、晚期妊娠中亦无危险的证据) ,可能对胎儿的伤害极小。 2.2分类B:在动物生殖试验中并未显示对胎儿的危险,但无孕妇的对照组,或对动物生殖试验显示有副反应( 较不育为轻) ,但在早孕妇女的对照组中并不能肯定其副反应( 并在中、晚期妊娠亦无危险的证据) 。 2.3 分类C:在动物的研究中证实对胎儿有副反应(致畸或使胚胎致死或其他),但在妇女中无对照组或在妇女和动物研究中无可以利用的资料。药物仅在权衡对胎儿的利大于弊时给予。 2.4 分类D:对人类胎儿的危险有肯定的证据,但尽管有害,对孕妇需肯定其有利,方予应用( 如对生命垂危或疾病严重而无法应用较安全的药物或药物无 效) 。

2.5 分类X:动物或人的研究中已证实可使胎儿异常,或基于人类的经验知其对胎儿有危险,对人或对两者均有害,而且该药物对孕妇的应用,其危险明显地 大于任何有益之处。该药禁用于已妊娠或将妊娠的妇女。 3、各分类药物的简单介绍 3.1 分类A等级:分类A等级的药物极少,维生素属于此类药物,如各种维生素B、C等,但是在正常范围剂量的维生素A是A类药物,而大剂量的维生素A,每日剂量2万IU,即可致畸,而成为X类药物。 3.2 分类B等级:分类B等级的药物亦不很多,可喜的是日常用的抗生素均属此类。如所有的青霉素族及绝大多数的头孢菌素类药物都是B 类药物,常用的氨苄青霉素、头孢拉定、头孢三嗪(cefatrizine,商品名为菌必治或称罗士芬)和重症感染时抢救用的头孢他定(ceftazidime,商品名为复达欣)等都是B 类药。另外,洁霉素、氯林可霉素、红霉素、呋喃妥因也是B 类药。 在此,有必要对甲硝唑做一些介绍,众所周知甲硝唑是一种治疗滴虫病的药物,但它又是一种优良的治疗厌氧菌感染疾病的药物。虽然在动物实验中,它对 啮齿类动物可以致畸,不过对于人类,长时间积累的大量临床资料中证实在早期 妊娠时应用并未增加胎儿的致畸率。所以在FDA妊娠期药物分类中甲硝唑置于B 类中。在抗结核药物中,乙胺丁醇是B 类药。在常用的解热镇痛药中吲哚美辛( 消炎痛) 、双氯芬酸( 扶他林) 、布洛芬( 芬必得) 均属B 类药。但要注意的是,妊娠3 2 周后,服用吲哚美辛有可能使胎儿发生动脉导管狭窄或闭锁,以致胎儿死亡。32 周后不应再服吲哚美辛。在心血管系统药物中洋地黄、地高辛及毛花甙丙( 西地兰) 均属B 类药。对胎儿有损害的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中强地松也属B 类药。

妊娠期抗菌药物的使用1

妊娠期抗菌药物的使用 药物具有二重性。用药恰当可以治愈疾病, 用药不当可以带来危害。妊娠期妇女在选择药物治疗疾病的同时,除了考虑对本人可能带来的不良反应外,格外药关注的对子宫内的胚胎、胎儿有无直接或间接的不利影响,特别是对胎儿的致畸性等严重不良反应。 孕妇在知道自己怀孕之前, 已使胎儿暴露在药物之中;这些孕妇不知道孕期应用这些药物是不安全的;有些孕妇因害怕药物致畸而要求终止妊娠;还有的孕妇因担心药物致畸而拒绝使用药物,使病情加重并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 妊娠期妇女用药原则 一种药物就避免联合用药 能用疗效肯定的老药就避免用尚难确定对胎儿有无不良影响的新药 能用小剂量药物就避免用大剂量药物 若病情必需, 在妊娠早期孕妇必须应用对胎儿肯定有害甚至可能致畸的药物,则应该先终止妊娠,然后再用药 妊娠期药代动力学特点 药物在孕产妇体内的代谢动力学特点由于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 孕产妇体内各系统发生一系列适应性生理变化。 吸收:吸收程度和吸收速率下降妊娠期间胃排空时间延长,胃肠道平滑肌张力减退,肠蠕动减慢、减弱,口服药物吸收延缓,血药峰浓度也延迟且峰值偏低。 分布:孕妇血容量约增加35% ,血浆增加多于红细胞增加,血液稀释使血浆蛋白量减少,致使游离型药物相对增多。 代谢:肝脏血流量增多和雌激素水平增加,也增加药物的代谢 排泄:妊娠期肾脏负担加重,肾血浆流量约增加35%,肾小球滤过率约增加50%,肌酐清除率也相应增加,由于药物排泄过程加快,致使血药浓度不同程度降低,但妊高征孕产妇例外,因其肾脏功能已有改变,药物排泄减少,反使药物容易在体内蓄积,值得注意 药物在胎盘的转运 胎盘是胎儿的特殊器官。胎盘通透性与一般的血管生物膜相似, 相当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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