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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弱势群体犯罪心理分析及对策思考

浅谈弱势群体犯罪心理分析及对策思考

论文摘要当前弱势群体中的犯罪现象比其他群体更为突出,日益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本文分析弱势群体犯罪心理发现,诱发弱势群体犯罪的心理动机主要有:补偿心理,仇富、仇官心理,报复心理等,对策在于解决弱势群体生存与生活问题,关注城市弱势群体的心理健康,建立社区预防和预警机制,建立社区居民纠纷调解机构,实施立法保护、司法救助与打击犯罪相结合等。

论文关键词犯罪心理分析对策思考

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0年《法治蓝皮书》显示,2009年1月至10月,中国刑事案件立案数和治安案件发现受理数大幅增长,刑事案件数增幅在10%以上,治安案件数增幅达20%左右,全年刑事立案数达到530万件,治安案件数达到990万件。其中弱势群体犯罪案件上升较快,自2010年3月23日“福建南平实验小学校园惨案”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又相继发生5起类似惨案。这6名作案凶手的共同特点:一是多为青壮年男性,最小的31岁,最大的48岁。二是作案者都是社会弱势人物,这6人中,有的是进城务工的农民,有的是下岗失业人员,他们为什么会在走投无路之时制造恶性刑事犯罪?本文试从犯罪心理角度进行探讨与分析。

一、弱势群体犯罪心理分析

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活动或心理因素的总称。犯罪心理是犯罪行为的内在动因和支配力量,犯罪行为是犯罪心理的外部表现。与其他社会群体犯罪相比较,弱势群体犯罪的心理特征表现为以下几种:(一)仇富式心理犯罪

2005年9月11日,北京王府井大街发生一起劫车案件,一位31岁的河南农民艾绪强,为报复社会在王府井抢窃出租车撞人,导致3人死亡,6人重伤。2006年艾绪强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时,公诉人问他“你为什么要开车撞人?”,艾绪强回答:“因为我要报复社会,报复富人,我觉得现在十个城里人有九个都是黑心的。”

(二)补偿式心理犯罪

处于社会弱势中的人容易产生自卑心理,总觉得别人瞧不起他,在绝望之时除了往往会选择自杀之外,更主要的是不会选择默默无闻地死去,而想在社会上“轰轰烈烈”地去死,从而出一口气,找回“自我价值的补偿”,自认为自己“死得值得”,可以“永垂不朽”或“遗臭万年”。2006年陕西杀人恶魔邱兴华在狱中写了《7月16号轰动全国的特大杀人犯邱兴华的写真》和《金笔定江山》两本书,在听到死刑判决后面露微笑,声称不后悔,只担心自己写的书销量不好,在狱中给他的小学老师邓国凤的信中写到“虽然我犯了杀人罪,还有不少人同情我,说我是个人才…”,②可见穷困潦倒,一生坎坷不得志的邱兴华临死都想证明自己有价值,他的人生格言是韩信的“人不怕32岁死,只怕死后无名”。

(三)绝望式心理犯罪

行为人因贫困、失业、失恋或其他原因陷入困境时,往往会产生绝望的心理,在绝望之余往往会选择自杀,但在选择自杀之前怀着对他人和社会的仇恨,抱着“死了也要找几个垫背的”的想法而实施恶性犯罪。在犯罪心理学上称为“自杀性暴力犯罪”。比如山东潍坊校园惨案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后当场点燃汽油自焚而死;陕西省南郑县幼儿园惨案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后返回家中自杀身亡。

(四)自救式心理犯罪

由于弱势群体文化素质不高,法律观念淡漠,加之我国立法不完善、执法中的腐败现象,判决后执行难、打官司时间长、程序复杂,法律使用成本过高等原因导致当弱势群体的生存、发展受到威胁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他们往往选择以犯罪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或权益,或想通过此种方式扩大影响,以期引起重视。2011年3月11日湖南籍男子谭某因对劳动纠纷判决结果不满,到重庆轻轨站卧轨,还用照相机拍照截图发布到网上,以期引起围观和重视,导致线路中断三个小时,最后因破坏经济经营罪获刑一年。

二、引发弱势群体犯罪的因素分析

(一)社会原因

社会歧视与社会不公。改革开放30多年来,由于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制度的不完善,腐败的滋生和蔓延,国有资产流失,社会各阶层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制度性壁垒和社会排斥等导致人与人之间的机会差异,特权阶层的出现加大了弱势群体经济地位和政治上的差距。这种差距必然带来弱势群体的心理失衡,产生仇富心理和仇官心理。

(二)认识原因

近年来,我们对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和心态特点进行了一系列的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在250份有效问卷中,被访者对弱势归因的选择依次为:自己没本事,缺少文凭或技能;没有关系、后台;竞争太激烈;企业关、停、并、转;社会腐败;父母没本事等。虽然绝大多数人将弱势境遇归因为自身原因,但大多数人更多的是归因为社会或他人。

弱者对弱势的归因,会影响他们在发泄不满情绪时的具体对象,强化他们作出外罚性攻击时的自我合理化机制。尤其是将自己处于弱势的原因更多地归因为社会和其他群体时,容易引发反社会情绪的积累。

(三)心理原因

弱势群体由于家庭环境和社会资源相对于其他社会群体而言不太理想,从小就缺乏安全感,自卑和自尊的双重性格同时存在,如果父母忽略了对子女的心理关怀和人格的培养,容易使之产生焦虑、抑郁心理,形成依赖性人格,偏执型人格、困惑性人格以及偏执型人格等。许多弱势孩子往往在人格方面存在一定障碍,比如:敏感多疑、狭隘偏执、孤僻自闭、心态扭曲、行为逆反、行为失范等。除此之外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交往与沟通障碍:一方面由于孤僻、闭锁心理导致弱势群体不愿与人交往,怕遭人歧视。另一方面,在与人交往中容易产生仇视、妒忌、幸灾乐祸的心理。受消极情绪影响,易出现焦虑、抑郁、情绪表现冲动,容易失控,一点小事容易演变为灾难性事故,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邱兴华在给律师的绝命书上介绍“我自小11岁死去父亲,母亲是神经病,靠我自己刻章子维持生活上完初中,走向社会。我住的地方特别差,中隔一条大江,地无三尺坪(平)。

自小在世仇(较深的)何家梁子上生活,在很复杂的何氏家族矛盾中活动,办任何一件事情,都得三思而后行。”这样的环境形成了邱兴华倔强、暴戾、残忍、偏执、死要面子的性格特征。

(四)家庭关系

社会、家庭和朋友构建了一个强大的支持系统,对个人而言是一种心理支撑,家庭更是个人心灵的归属和避风港。当一个人遭遇困难或挫折时,家里亲人的态度影响很大,如果能从亲人那里得到关心、温暖乃至力量就容易在内心获得支撑,如果得不到家人的帮助、支持和鼓励这对于他们已经十分脆弱的心理承受力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很容易在巨大的压力下产生生存恐惧,处于一种无助的迷茫状态,就会产生消极和否定的情绪,诱发侵犯性的动机与冲动。

三、预防弱势群体犯罪

(一)解决弱势群体生存与生活问题是预防犯罪的根本

这类犯罪人都是社会弱势人群,因生活受挫绝望,使他们产生对社会的对抗心理。当前一部分弱势群体的民生和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成为加剧社会矛盾的动因。因此,解决弱势群体的生存和生活问题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关键。要让有犯罪倾向的人有活下去的希望,要让他们有自己的理想,这才是避免类似恶性事件的最好办法。生活、生产、就业、婚姻、子女、疾病、养老问题是弱势群体生存面临的最基本问题。其中就业问题是中心问题。因为工作不仅是每个人生活的基本来源,也是扩大社会关系实现自我价值的关键,是人们进入社会、融入社会、得到社会和他人承认的重要途径。对于弱势群体来讲,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因此,应积极构建我国就业援助体系,这是扶助弱势群体的根本措施。

(二)关注弱势群体的心理问题

弱势群体由于客观环境的影响,人格和心理方面总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此关注社区居民心理健康,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关注有心理问题的人的心理倾向和行为动向,实施心理救助。心理救助除了要靠社会各类心理咨询机构外,最主要的是当事人身边家人和朋友。当事人的心理危机发生后,家人最了解当事人的心情,也最方便注视当事人的行为,有进行心理干预最便利的条件。其次是朋友。有时朋友胜过家人,因为当事人不愿对家人说的话,可能会对朋友说。如果朋友能与其家人一道共同做好心理预防工作,效果是最好的。

(三)建立社区预防和预警机制

种种迹象表明,犯罪行为人萌生犯罪念头,总有一个或长或短的心理斗争过程,会不同程度地在言行、表情上显露出来,特别是产生攻击社会的犯罪动机后,更难于抑制而有所流露。如犯罪前的情绪表露。实施犯罪前行为人会考虑对父母或妻儿的牵挂,以及犯罪对他们造成的影响等。总之,行为人此时的情绪与其平时情绪有明显的反差,甚至判若两人,一旦发现,可以通过谈心、劝告把犯罪动机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构建社区居民纠纷调解机构

社区居民发生纠纷、矛盾主要表现在恋爱、婚姻、养老、邻里纠纷等方面,弱势群体由于工作不稳定、经济不稳定容易导致恋爱不顺、婚姻不稳定,弱势群体中离婚率高于普通人群,因此而带来家庭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问题、老人

的赡养问题、债务的清偿问题等一系列问题。尤其是近年来表现出的亲人间的伤害,导致杀亲案件上升。因此建立社区居民调解机构,遇到矛盾纠纷进行及时调解,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立法保护与司法救助

道德和法律作为构建社会秩序的两种重要力量,必须同时发挥作用才能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我们一方面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基本法律知识,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在全民中树立法律的权威,真正在老百姓心目中形成法律至尊,法律至信,法律至上的法律信仰,净化法制环境,摒弃金钱和权势对法律的公正性的影响,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另一方面要理直气壮地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让那些试图通过违法犯罪来达到个人目的的人断了幻想。第三,要保护弱势群体的政治、经济、劳动、人格权利,通过建立工资条例、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劳动保障等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减少就业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完善劳动仲裁调解机制,畅通弱势群体矛盾纠纷调解渠道。通过司法救助,帮助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和依法解决劳动和生活中的矛盾纠纷。

总之,弱势群体的犯罪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犯罪原因的多样性决定了犯罪形式的多样性,对弱势群体犯罪的研究不能只停留于刑罚领域,要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弱势群体犯罪现象,必须多管齐下。

犯罪心理学教案(罗大华)

犯罪心理学教案(罗大华) 第一章导论 (3) 第一节犯罪心理学的对象和任务 (3) 第二节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法 (3) 第二章现代西方犯罪心理学的主要理论 (4) 第一节犯罪行为的精神分析理论 (4) 第二节行为主义心理学与犯罪行为 (5) 第三章犯罪心理的静态分析 (6) 第一节生物学因素与犯罪心理的形成 (6) 第二节心理因素与犯罪心理的形成 (6) 第三节社会环境因素与犯罪心理的形成 (6) 第四节犯罪心理的形成是多种因素综合相互作用的结果 (6) 第四章犯罪心理的动态分析 (6) 第一节犯罪心理的形成 (6) 第二节犯罪行为的发生 (7) 第三节犯罪心理的发展变化 (7) 第五章犯罪动机 (7) 第一节需要与动机 (7) 第二节犯罪动机及其形成 (8) 第三节犯罪动机的转化 (8) 第四节犯罪动机的特殊形式 (8) 第六章人格与犯罪 (8) 第一节人格概述 (8) 第二节犯罪人格 (9) 第七章不同主体犯罪心理分析 (9) 第一节青少年犯罪心理分析 (9) 第二节女性犯罪心理分析 (10) 第三节特殊人群犯罪心理分析 (10) 第四节不同经历犯罪人心理分析 (10) 第八章几种主要犯罪类型的心理分析(上) (11) 第一节财产犯罪心理 (11) 第二节暴力犯罪心理 (11) 第三节性犯罪心理 (11) 第九章几种主要犯罪类型的心理分析(下) (12) 第一节邪教犯罪心理 (12) 第二节毒品犯罪心理 (12) 第三节计算机犯罪心理 (12) 第十章过失犯罪心理 (13) 第一节过失犯罪心理概述 (13) 第二节引起过失犯罪的客观诱因 (13) 第三节过失犯罪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 (13) 第十一章群体犯罪心理 (14) 第一节概述 (14)

脑控系列纪实(十七)--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三

脑控系列纪实(十七)--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三 脑控系列纪实(十七) ――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三上一篇,对具有“智能型犯罪”的脑控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特点和行为特点做了一个较为简单的分析。脑控犯罪是群体犯罪,是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其参与成员分工明确、组织精密,借助高科技脑控武器的隐蔽性和多重攻击功能。这些犯罪人熟练掌握这种高科技脑控装备,具有巧妙的身份伪装能力和多种欺骗受害人的手段,一旦受害人戳穿其阴谋,又暴露出其奸诈狡猾的特点和暴力残忍的特性;整个犯罪过程体现的是智能与暴力相结合的犯罪特点。 下面对暴力型犯罪的犯罪人心理特点和行为特点做简要分析。 暴力,根据汉语词典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强暴的力量即武力,二是特指为本阶级的利益而对敌对阶级使用的力量。 暴力犯罪,是指以强暴的力量实施刑法规定的,应予以制裁的行为。强暴的力量包括对人体实施侵害性行为,也包括以强暴的力量相威胁(如实施犯罪行为时携带武器)。 暴力犯罪类型: 1.根据犯罪侵害的对象,可以把暴力犯罪分为以人身为侵害对象的暴力犯罪和 以财物为侵害对象的暴力犯罪。 2.根据暴力犯罪的危害程度,可以把暴力犯罪分为严重暴力犯罪和一般暴力犯 罪。 一般来说,从以下两个方面区分严重暴力犯罪和一般暴力犯罪。一是行为结果,导致被害人死亡、重伤的犯罪,是严重的暴力犯罪;导致被害人轻伤以 下则是一般暴力犯罪。二是行为手段,使用枪支武器、刀具、炸药等具有较强 杀伤力的工具实施的犯罪或手段残忍的犯罪,是严重暴力犯罪;使用普通器械 或仅借助自身体力实施的犯罪,是一般暴力犯罪。 3.根据暴力犯罪的组织性,可以将暴力犯罪分为个体暴力犯罪和群体暴力犯罪。 4.根据暴力犯罪侵害的客体,可以把暴力犯罪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暴力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侵犯国家、集体 和个人财产权利的暴力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暴力犯罪;妨害婚姻家庭 的暴力犯罪。 5.根据暴力犯罪的心理准备性,可以分为预谋型的暴力犯罪和情境型的暴力犯 罪。其共同特点在于都具有凶残性。

从心理学角度分析马加爵事件

从心理学角度分析马加爵事件 一、案例简介 (一) 马加爵简介 籍贯:广西人宾阳县宾州镇马二村人。 1997年考上宾阳中学,为广西重点中学。 家境:四个子女,家境贫困。另有一女考上大学。取名:父亲 为儿取名马加爵,意喻“加官进爵” 智力:全国奥林匹克物理竞赛中获二等奖;计划性杀人,化装 乞丐逃追扑等行为表明其智力高。 (二)案件梗概 2004年2月23日在云南大学学生宿舍317房发现四具被害尸体。 2月24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 3月15日罪犯在海南三亚被抓获。 4月22日被判处死刑。 6月17上午9时被枪决。 (三)犯罪起因邵瑞杰:马加爵大学三年半最好的朋友,因为 打牌与马加爵发生口角,批评了马加爵的为人,于是被杀。 马加爵供述:“我跟邵瑞杰很好,邵还说我为人不好。我们那么 多年住在一起,我把邵当作朋友,真心的朋友也不多。想不到他们 这样说我的为人。我很绝望,我在云南大学一个朋友也没有……我 把他当朋友,他这么说我,我就恨他们。” 唐学李:没有在邵瑞杰 和马加爵的夺命牌局中争吵,也不曾和马加爵有任何过节。在唐学 李女友看来,二人甚至算是不错的朋友,唐平时喊马加爵“马哥”,

从来没有言语不慎得罪马加爵,只因为他暂时借住在马加爵宿舍里,那两天又总是睡在宿舍不爱出门,妨碍了马加爵的杀人计划,因而 被杀。马加爵亲口承认为什么第一个杀唐:“不是先后的问题,而 是下手的机会来了,他恰好那时在寝室。如果是别人,结果也会一样。” 龚博:和马加爵从来没有冲突,来往不多,同样没有参与马和 邵的牌局,因为过生日没请马加爵,而邵瑞杰又用此事教训马加爵:“就是因为你人品不好,所以龚博过生日都没叫你”因而被马加爵怀恨,惨遭杀害。 杨开红:马加爵正在宿舍里处理杀死邵瑞杰时留下的血迹时, 恰巧来到马加爵的宿舍找人,马加爵担心事情泄露,杀害了杨开红。 二、犯罪心理案例分析 (一)社会环境中的消极因素是马加爵犯罪心理的“滋生点” 心 理学认为:心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能动的反映。人的犯罪心理的来 源同样是对客观世界消极因素能动反映的结果。马加爵生活的社会 环境中存在着大量的消极因素,为马加爵犯罪心理的产生提供了“土壤”,从宏观社会环境来讲,尽管整个社会进步在加快,社会更注重 人的生存和发展。但是不可否认目前社会仍存在较为严重的“贫富差 距加大”现象、“人生存和发展的不平等”现象、社会价值取向的功利 主义现象、社会交往中的“市侩化”现象。这些宏观社会环境中的消 极因素尽管不可能直接对马加爵个人产生巨大的影响,但它的影响 会通过与马加爵生活息息相关的微观社会环境折射出来。马加爵家 庭的贫困无法为他提供大学生活的基本物质需要,让他时常感到经

暴力袭警人犯罪心理分析

暴力袭警人犯罪心理分析 暴力袭警,是指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务或明知是人民警察而故意实施暴力袭击的行为。所谓暴力行为,是指殴打、捆绑、拘禁等侵害民警人身权益及侵害民警生命权的行为,同时包括毁损民警正在使用的武器、警械及其他警用装备的行为。 据统计,2001年,全国有68名民警在执法活动中遭受暴力袭击英勇牺牲,3429名民警受伤;2002年,全国有75名民警在执法活动中遭受暴力袭击牺牲,3663人受伤;2003年,全国有84名民警在执法活动中遭受暴力袭击牺牲,4000人受伤;2004年有48名民警在执法活动中遭受暴力袭击牺牲,3786人受伤;2005年,全国有27名民警遭受暴力袭击牺牲,1932人受伤;2006年1月至3月,全国有7名民警遭受暴力袭击牺牲,106人受伤。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至2007年,广东省共发生暴力袭警案件403起,有519名民警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实施暴力袭警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共计783人。2008年1至7月,暴力抗法袭警233起,导致民警死亡2人、重伤3人、轻伤7人、轻微伤198人。①当前暴力袭击事件总体呈现以下几个发展趋势: 一是由个体突发性抗法向有组织的集体性抗法发展;二是由以犯罪嫌疑人出于拒捕目的的袭警向以泄愤为目的的挑衅性袭警发展;三是违法行为人的成份出现多元化趋势;四是数量增多,恶意程度增加。从侮辱谩骂、威胁、诬告等精神伤害,到围攻阻挠、暴力抗法、殴打袭击等人身伤害,甚至使用枪支、刀具、棍棒,采用爆炸等手段伤害公安民警。 警察作为国家法律的重要执行者、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以妨害警察执行公务为目的的暴力袭警行为,严重侵犯了公安机关正常的执法活动,伤害了民警的身心健康,更是对整个国家的法律权威的公然挑战和损害,是对社会正义的严重亵渎。暴力袭警行为助长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降低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感。是什么原因促使暴力袭警者如此冒险地对警察权威进行公然挑战,是什么样的心理驱使他们公然向民警挑衅、示威甚至施暴,我认为很有必要对暴力袭警者的心理进行分析,找出他们袭警的动因。 一暴力抗法心理 主要表现在民警在执行公务过程中,犯罪分子为逃避法律惩处,采取暴力手段反抗袭击民警;直接持凶器甚至持枪袭警,手段残忍,导致民警受伤,甚至献出生命;。2006年,广东省共发生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700宗。从案件性质分析,数量最多的属暴力抗法袭警类,有477宗,占全部案件的68.1%;2007年,广东省共发生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1159宗,其中暴力抗法袭警896宗,占77%。2008年上半年,广州市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212起,其中暴力抗法袭警76起,占35.8%。②在暴力袭警案件中暴力抗法行为最常见。 一般来讲,暴力抗法的思维逻辑总让人感到难以理解,因为这明显是用的是一种后果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来“保护”原来后果并不严重的犯罪行为,理论上应会招致法律更为严重的惩处,所以人们常用“疯狂”“法盲”“非理性”等词汇来形容暴力抗法者③。 1侥幸心理 ①广东省公安厅2008年维权课题材料 ②广东省公安厅2008年维权课题材料 ③《人民公安》2006、5 为暴力抗法核算一下成本常梦飞

脑控系列纪实(五)--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一

脑控系列纪实(五)--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一 脑控系列纪实(五) ――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一上一篇,对如何面对正在受到的脑控犯罪迫害,表达了个人的观点与陈述。 多少无辜被脑控犯罪分子实施迫害的人,被人误解,得不到更有力的社会关注。在受害人的上访和控诉过程中,受到无数的曲解,认为受害人在凭空杜撰一个科学幻想,甚至有些人荒谬的把受害者理解为精神病,孤立和远离受害人。一篇《印度法庭用“读脑术”断命案》以及中央电视台、中国军事解说己公开《脑控武器》的存在,进一步证实,脑控技术的存在,而且已经不再是一项绝密技术。 在世界范围内,千百万受害人,自发组成反脑控联盟,控诉和反抗这一惨无人道的非人待遇!但是对于脑控犯罪的受害人,还是应该采取理智的态度,一是莫要随意猜忌身边的人、二是发表的言论不要过于偏激以免造成歧义诬陷好人,给真正的脑控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三是要控制住自己莫要做偏激甚至违法、犯罪的事情,以免中了脑控犯罪分子的奸计,使犯罪分子不可告人目的得以实现。 受害人之间更应团结和包容,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依法追求脑控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依法制裁脑控犯罪,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安全不受更大的侵犯和威胁。这不仅仅是正在受到脑控的受害人、也是了解此事甚至是暂时未受到脑控迫害的每一个人都应关注的一个社会的、国家的和人民整体的利益。 我们妨在这里分析一下实施脑控犯罪的犯罪分子的犯罪心理和犯罪动机,已试图进一步挖掘隐藏在人民当中,甚至是隐藏在我们的政府职能机关、单位和一些党政团体、宗教组织内部的脑控犯罪团伙的同谋和成员。 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人,即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就是说犯罪心理和犯罪是其研究对象。简单地说,它只研究犯罪人的个性缺陷及有关的心理学问题。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除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之外,还包括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简单地说,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又研究与犯罪作斗争的对策心理学部分,即被认为是司法心理学的有关内容。 犯罪心理学对我们一般人来说,那是比较复杂的学问,但是谁都听说过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即研究犯罪分子的心理学,又研究对付犯罪的心理学。脑控施害人,他们之所以实施脑控犯罪,之所以接连不断、始终不肯停止这种犯罪,久禁不止,即使被害人强烈抗议甚至是被迫害和摧残得痛不欲生的情况下,依然不放弃在肉体和精神上实施对被害人的攻击与迫

大学生犯罪心理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 团队名称:大学生犯罪心理调研实践队 团队成员:吴瑶瑶项小岚胡灵敏南帅宁 指导老师:傅寅俊朱乐微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二0一三年四月

目录 引言 (1) 第一部分调查概述 (2) 一、内容摘要: (2) 二、调查目的: (2) 第二部分调查说明 (2) 一、调查对象: (2) 二、调查方法: (2) 三、调查内容: (2) 四、问卷调查说明和样本说明: (3) 第三部分调查结果分析 (4) 第四部分调查结论与建议 (10) 第五部分后记 (11) 第六部分 (13)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制度的改进使得旧有的价值观念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整个社会处于价值失范状态。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的过程中,西方的金钱观念、个人主义等一些意识糟粕的渗入和不断强化也是导致社会整体意识形态失序的重要原因之一。新旧价值观念交替碰撞导致新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大学生犯罪就是其中非常突出的一个。 俗话说,苦读十年寒窗,终究磨成一剑。好不容易读完六年小学、三年初中、三年高中;好不容易熬过黑色七月;好不容易考进理想中的大学…… 大学是人生的又一道起跑线,新的校园,新的活力。然而,在当代社会中,大学生犯罪有增长趋势,而且大学生犯罪向多样化、智能化方向发展。一些所谓的“学习尖子”也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大学生3个字不仅代表着知识,也代表着高尚的道德、优良的品质。然而,现在的大学生却因一些琐事就要死要活不依不饶的,公子哥、阔小姐的习气太重了。”据这位老师介绍,现在的一些大学门槛太低,校方盲目追求效益和扩张而不重视素质教育,导致一些学校成了社会青年的集中营,而且一些家长花钱让孩子上学,无非就是找个地方把孩子拴住,基本上不靠上大学出人头地。在这种情况下,读书无用论又逐渐抬头,素质教育也基本上是零。如此盲目地走下去,今后“大学生”3个字将成为一个贬义词。大学生“激情犯罪”不容忽视。

中国弱势群体犯罪心理解析

中国弱势群体犯罪心理解 析 中国弱势群体犯罪心理解析 角色、道德、手段三种冲突容易诱发心理失衡——— 最近,农民工王斌余讨薪受辱,激愤之下连杀4人,被一审判决死刑,成为社会热点。舆论普遍对王斌余抱以同情,而是否应对其轻判,法学界激烈争论至今未平。王斌余悲剧的代表性在于,一个身处弱势群体之中的人,无法通过正当的途径实现自己的合理要求,终于酿成血案。透过这个孤立的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很多弱势群体犯罪之所以发生,与社会对弱势群体生存状态和心态失衡现状的忽视有直接关系。 20XX年朱镕基总理首次使用了弱势群体的概念,要求全社会对弱势群体要给予特殊的就业帮助。目前,

弱势群体在金字塔式的社会分层结构中占据了相当的比重,他们的态度与行为关系到国计民生。同时,弱势群体中的犯罪现象比其他群体更为突出,日益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10月26日,在第十届中国心理学大会分组会议上,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法律心理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研究中心副主任马皑博士作了题为“对弱势群体中犯罪现象的观察与思考”的主题发言,依据他十余年的研究成果,剖析了当前弱势群体犯罪行为产生的原因、特点及应对策略。日前,马皑博士接受了本报记者的独家专访,对我国弱势群体犯罪的心理根源进行了深入分析。 弱势群体到底指哪些人? 记者:弱势群体概念有些笼统,您依照什么样的标准对弱势群体加以划分开展研究? 马皑:弱势是一个综合性的指标,个人或家庭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原因是多样的,但他们往往会在下列情况中的一种或几种当中有所表现。 首先是能力弱势,缺少生活或生产的能力,甚至缺乏家庭的庇护。比如残疾人、精神病人、孤寡老人。其次是收入弱势,而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是非常可怕的。这类情况的覆盖面最广,如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

犯罪心理学 案例分析(终结版)

《犯罪心理学》课程案例 案例1【女性犯罪心理】 一、基本案情 小苏,某公司研发部小组长,年龄30岁。在校期间,她的成绩名列前茅,深得老师的喜爱。她和女同学的关系比较好,很少和男同学交往,有较强的自尊心,她很渴望用成绩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她的父亲是一位商人,母亲是一名初中教师。父母在其小学四年级(10岁)时,因父亲外遇而离婚,此后由母亲一人独自抚养长大。她是父亲在其39岁时才得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她过着公主般的生活,得到了全家人的关心和宠爱,性格比较外向、乐观开朗。但父母离婚后变得比较不爱和人交往,学习更加的刻苦希望给母亲一丝安慰。母亲在离婚后情绪比较低沉,常常对她面前埋怨她的父亲。父母离婚三年后小苏的父亲再婚,她母亲知道消息后吃安明药自杀,但因被邻居即时发现而送进医院。当时她很憎恨自己的父亲,他认为这一切的痛苦都是父亲对婚姻的不忠而带来的、痛恨破坏自己幸福家庭的第三者,同时也埋怨母亲的不坚强。母亲的自杀给她留下了很大的阴影和冲击。她暗下决心自己以后一定要成为一个女强人,不去依靠任何男人自己保护自己。在那之后在家中她变得特别的懂事和成熟,她体晾母亲、在家中尽量承担着家务。父亲在离婚后对她关心较少。她和母亲相依为命,一直努力做让母亲骄傲的女儿不让她多担心。23岁大学毕业后回到昆明在一家公司做研发工作,因她工作认真努力得到了老板和同事的欢迎。 26岁时看着身边的女性朋友一个个的成家,而自己却还孤身一人,母亲也经常催促她。在好朋友的介绍下和一名公务员进行交往,但在交往半年后因性格不和而分手。在分手之后她把自己的时间都投到了工作中,她因工作成绩突出而升职为研发部的小组长。以此同时公司研发部引进了一名新的部长,在看到新部长(张宇)的那一刻她仿佛看到了年轻时的父亲,她潜意识中对父亲压抑的爱被唤醒了。小苏对张宇产生了说不清的爱慕之情,从此她一直关注着张宇。她知道他已经结婚,自己和他是不可能的。但随着不断的交往,她发现自己对张宇的爱越来越深。小苏成了张宇的情人,她开始扮演起了自己最讨厌和不能认同的角色

群体犯罪案例

一、北京市通州区房广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2005年9月以来,北京市公安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通州区以房广成为首的犯罪团伙横行乡里、为非作恶。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直接侦查。经过缜密侦查,11月6日,专案组调集大批警力实施公开抓捕,一举抓获包括房广成在内的52名涉案成员。经深挖细查,破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案件41起,冻结、扣押了一大批涉案赃款、赃物。 经查,1996年至2005年,房广成(男,1963年5月生,原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副镇长)网罗一大批刑释解教和社会闲散人员,结成以房广成为首,以孙果、王万喜等人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在通州区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该组织还以房广成名下的经济实体为依托,采用非法经营等手段牟取经济利益,对通州部分地区的村镇土地开发、房地产建设及部分娱乐场所形成了非法控制。 案件侦办过程中,由于房广成社会关系复杂,作案跨度时间长,涉案人员众多,案件侦办工作难度很大。为加大侦办工作力度,全国“打黑办”将该案列为专项斗争重点关注案件,从各地抽调10多名打黑办案专家指导侦办工作。市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加强配合,确保案件顺利诉讼。2007年9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8项罪名,判处组织头目房广成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586万元。其余3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八个月不等。2007年11月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河北省邯郸市李发林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2006年7月,全国“打黑办”接到多名群众举报河北省邯郸市李发林等人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后,直接派员赴河北走访举报人、组织明查暗访。河北省公安厅、邯郸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专案组,经过一年多的艰苦侦查、抓捕,成功打掉以李发林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抓

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分析马加爵案件

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分析马加爵案件 一、案例简介 马加爵,广西宾阳县宾州镇马二村一队,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学生。1996年至1997年在宾州初中读初三,以优异成绩考取了省重点宾阳中学;1997年至2000年就读于宾阳中学;1999年至2000年读高三,成绩优异,被预评为“省三好学生”;2000年至2004年就读于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亲戚、朋友以及老师都寄予厚望的好学生,却一手捏造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杀人惨案。 “马加爵事件”始末:因为马家境贫寒,过度自卑自闭,性格孤僻又暴躁,与其同学时常发生矛盾,常常因为一件小事深深记仇。随着事态的发展,积怨过久,由量变到质变,马加爵的人格逐渐发生扭曲。最后因为一次打牌吵架,马加爵下定决心设计加害于同宿舍的四位同学并于事后畏罪潜逃。 二、从犯罪心理学上分析 (1)马加爵犯罪心理的产生原因 马加爵从小就生活在农村,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因为家境贫寒,长期过着低人一等的艰苦生活,使他有意识地认为别人在歧视他,看不起他,于是这他便形成了他自卑自闭内向的心理缺陷。加上他性格孤僻并且暴躁易怒,所以形成与人交往不利,常与人结怨的情况。造成了他容易冲动,禁不住一些小刺激的性格。 从心理学角度讲,这个贫困的弱势群体只意味着他们要面临更多的挫折,有很多愿望不能轻易实现,贫困群体遇到的挫折感,肯定会大于富裕群体,然而这却让马加爵产生了仇视的心理。马加爵曾经说“我跟邵瑞杰很好,邵还说我为人不好,我把邵当作朋友,真心的朋友也不多。想不到他们这样说我的为人。我很绝望,我在云南大学一个朋友也没有,我在学校那么落魄,都是他们这样在同学面前说我。我在云大这么失败,都是他们造成的。我把他当朋友,他这么说我,我就恨他们。”在云南大学,有那么多的贫困生,而从马加爵的供述看,他与交往最密切的有贫困背景的同学都相处不好,因此可以看出杀人问题显然不是因为他的贫困状态导致的,而是他的心理问题造成的。 (2)马加爵犯罪心理特征 1.犯罪人人格的扭曲 从马加爵的犯罪具有针对性、有预谋、事后清理现场及畏罪潜逃可知,其并没有精神病,且在作案过程中是清醒冷静的情况看,他的人格已在长久的压抑和自我中完全扭曲,已发展为分裂性和偏执型人格障碍,其性格内向,基本不与他人主动交往,缺少知心朋友;情感冷淡,甚至不通人情;缺乏亲密、信任的人际关系;在遵循社会规范方面存在困难,导致行为怪异;对挫折和遭遇过度敏感;对侮辱和伤害不能宽容,长期耿耿于怀;多疑,容易将别人的中性或友好的行为误解为敌意或轻视。 2.犯罪人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缺陷,扭曲的道德观 在马加爵的遗书中,大多数句子以“我”开头,且多次出现“我的天生智商还可以”这一类自我肯定的语句,不难看出其自我中心的这一性格缺陷。也正因为其以自我为中心,爱钻牛角尖,马都是以自我的眼光看待周围,不曾换位思考,以自己的道德观念及正义去规范他人的道德和正义。自然也无法接受同学在打牌中对其进行的侮辱,最终同学的责备引燃导火索,大开杀戒。但犯罪人只是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是有违于法律,而在道德、正义上是无过错的,他将自己的杀戮正义化。

论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

论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 摘要:研究犯罪心理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揭示犯罪原因,进行犯罪 预测、预防和控制,其狭义和广义之争并不妨碍这一目的的实现。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受学科发展状况、研究目的和学科话语霸权的影响。文章从这三个角度出发,对研究对象的狭义说和广义说进行考证,认为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仍应足于狭义说,并兼顾广义说。 关键词:犯罪;犯罪心理;学科建设;话语霸权;历史 一、问题、思路和观点犯罪心理学在我国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 ,但是其发展水平还不尽人意。 这个现象与不同学者在关于该学科研究对象的认识上的 分歧密切相关。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历有狭义说和广义说之分。狭义说认为 ,在学科发展日益精细化的今天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也应该有它特定的研究领域 ,不应将所有与犯罪 有关的心理学问题都囊括进去 ,如果这样 ,犯罪心理学将是 一个内容庞杂而又无法构成统一体的学科 ,其基础理论的发 展将会因此受到阻碍 ,故犯罪心理学只能以犯罪主体的心理 为研究对象。与犯罪有关的其他主体的心理活动不应做为研究对象 ,只能在法制心理学的框架内加以研究。犯罪心理学是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的一门学科。 ①持广义观点的学者认为 ,如果犯罪心理学研究采用狭义观 点 ,就无法以更宽的视野来了解犯罪人与刑事司法部门互动 的情况 ,从而无法为刑事立法和司法提供更全面的服务。因 此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不仅包括犯罪主体的犯罪心理形成、发展和变化的规律 ,还应包括与犯罪主体有关的办案人心理、被害人心理、证人心理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 ②我们知道 ,一门学科成熟的标志是它必须具有独立的研究

课题论文:会计犯罪心理研究

74856 会计研究论文 会计犯罪心理研究 一、会计犯罪心理的含义及特征 1、会计犯罪心理的含义 会计犯罪心理含义为“与会计犯罪行为的形成、发展以及变化相适应的心理活动过程和个性心理结构的总称。心理活动过程包括认识、情感情绪、意志、自我意识等活动过程;个性心理结构包括个性心理特征、个性倾向性,个性倾向性包括兴趣、需求、目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和世界观等,个性心理特征主要表现在人的性格、综合能力、个性气质方面。”会计犯罪心理的形成、发展和变化总是遵循一定的规律和机制。会计犯罪心理的生成机制是指在形成会计犯罪心里的前期,中期和后期,性格、气质、能力、目的等因素发生相互之间的影响和联系,是这些方面综合发生作用的一个表现。 2、会计犯罪心理的特征

(1)不正当的物质文化享受需求所引起的会计犯罪心理 物质享受是人类得以生存和发展的正常需要,社会的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但物质文化需求必须是建立在个人经济能力的基础上,同时需要客观的外部存在和足够的社会大环境来持续给予供给。我国现有的物质条件为人均400美元,这样的物质基础显然无法和欧美发达国家人均上千过万的物质条件进行比较,我们的具体物质享受无论是从质上、还是量上都无法与之比较。就目前的社会行情,会计人员的经济收入并不不算高,但不是不能满足最迫切的生活需要。目前有些会计工作人员的犯罪动机,往往是脱离了本身的经济条件,毫无节制的追求不正当的物质享受的结果。尤其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一些个人品性不良的会计工作人员受“金钱万能”思想的影响,为了满足过高物质享受的需要,当自己的经济条件不能满足时,就会在心中萌生就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家、公司的资财的犯罪心理,一旦这样的心理不能得到根本的矫治,会计从业人员就有可能将犯罪动机付诸于行动,最后发展成为经济犯罪。 (2)不正当的文化享受需要引发的会计犯罪心理

派出所实习报告范文6篇

派出所实习报告范文6篇 实习 ,是人民警察学校整个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课堂教学的深入和继续 ;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必要手段和步骤 ;是培养合格人民警察的有效措施。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派出所实习报告范文,仅供参考。 [派出所实习报告范文篇一:派出所实习报告] 我是xx警官学院xx级xx专业的学生,今年xx月份刚开学,按照学校的安排来到xx派出所实习,在这里度过了有意义的半年。如今,半年即将过去,在这里也学到了很多在学校里学不到的有价值的东西。下面就是我半年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以及对警察这种职业的一种重新的理解和感触。 刚刚才到这里的时候,就已经认识到了实习并不只是一种单纯工作上的学习,教室也并非只能在户籍室,我们要学习的东西很多,范围也很广,这是我们踏入社会的第一个地方,学到的东西以后进入社会肯定会更有价值。来到这里,应该得到锻炼,有所收获。 来所里实习,意义在于更加全面的认识自己;对于学校和家庭,我们是学生,孩子。现在我们要通过实习,接触社会,让自己变成一个社会人,要进入社会,适应社会的改变和社会的种种并不单纯的现象。并且,通过与社会上不同人不同事物打交道,从别人的眼里,站在一个全新的角度看待自己,了解自己,更加全面的知道自己的能力,性格,重申自己,这样的自我能否适应这个复杂的社会,如果不能,力求改进,不断地改善,这就是我们来这里的目的。 通过这半年的工作,我大概的了解了这个实习工作的地方,这里的生活平淡但是充实,警官们生活的环境比较艰苦,工作也很艰辛。在感叹这里的生活环境恶劣的同时,我也暗暗的佩服这些在这里生活工作的民警们,我们只是半年,而他们在这里这么多年了也没有见到一个抱怨的,警察要的就是这种吃苦耐劳的精神,连这样的苦都吃不了怎么为人民服务?这一点也是值得学习的地方;还有,我们需要仔细的观察他们在工作中为人处世的方法和思想,提取好的来学习。刚来不久,我就遇到了这样一个案件(案件本身我就不说了,自己想想在派出所遇到了什么),我认为,不管一个人的业绩如果,首先该做到的就是对人诚恳,不昧良心,先学做人,然后做事。

犯罪心理学复习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1 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犯罪心理结构:是指行为人在犯罪行为实施前已经存在的、在犯罪行为实施时起支配作2它是行为人个性心理结构中社会心理缺陷的用的那些畸变心理因素有机而相对稳定的组合。总和,是其发动犯罪行为的内部心理原因和根据。、情绪型动机犯罪:又称情感型或感情型动机犯罪,是一种带有感情色彩的犯罪行为。34、初犯:是指具有犯罪心理发生、发展的复杂过程和激烈的犯罪动机斗争过程的第一次违法犯罪者。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过失犯罪:、5 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其行为构成犯罪的。、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67 、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主观上通过实施犯罪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变态心理:是指人的知、情、意活动和个性心理特征,以及行为表现超出了正常范围,8 甚至表现为某种程度地丧失了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犯罪心理预测:是指运用心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某些个体犯罪或再犯罪的可能性所做9 的有根据的估计和推断。、10触是指犯罪人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响和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他人和社会的、犯罪行为:犯刑法处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犯罪对策:是指预防、揭露、惩罚犯罪和娇治犯罪的各种策略、方法手段的总称。11。

指不同:指不同犯罪心理结构稳定的具有区别的样式(或模式)、犯罪心理结构类型12。可以反应不同类型的犯罪所具 有的不同犯犯罪心理结构稳定的具有区别的样式(或模式) 罪心理状况的特点。以满足某种需要的内在起因,犯罪动机是 引起和推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犯罪动机、 13 是犯罪心 理结构中的重要动力因素。5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累犯:14年内再犯应当 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故意犯罪。:群体犯罪心理是指在犯罪 群体或落后群体以及副文化群体中,个人与、群体犯罪心理15 群体的意向、动机和目的相互影响而形成的适合犯罪的共同心 理倾向。:是一种以青少年犯罪人为主体,以纠合性的松散结构 为特征的违法犯罪群、团伙犯罪16 体的总称。:是指在掌 握罪犯犯罪心理结构特征的基础上,运用监狱常见矫治手段,、犯罪心理矫正17成为使其在出狱后能自觉抑制不良的心理冲动,促使罪犯的犯罪心理结构向良性方向转化,守法的公民。: 让犯罪人与外界隔绝,面壁思过、反省罪错、思考犯罪的原因,进而达到、内省疗法18 顿悟与转变心理的治疗方法二、填空题、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 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1 :分为初犯与累犯,偶犯与惯犯、依犯罪经历的差异,2 、犯罪行为发生机制的常见模式有:渐变型、突变型、机遇 型3 、犯罪心理结构的不断强化,可分为三个阶段:定型化阶

派出所实践报告【三篇】

派出所实践报告【三篇】 【一】 我是xx警官学院xx级xx专业的学生,今年xx月份刚开学,按照学校的安排来到xx派出所实习,在那里度过了有好处的半年。如今,半年即将过去,在那里也学到了很多在学校里学不到的有价值的东西。下面就是我半年的学习和生活状况,以及对警察这种职业的一种重新的理解和感触。 刚刚才到那里的时候,就已经认识到了实习并不只是一种单纯工作上的学习,教室也并非只能在户籍室,我们要学习的东西很多,范围也很广,这是我们踏入社会的第一个地方,学到的东西以后进入社会肯定会更有价值。来到那里,就应得到锻炼,有所收获。 来所里实习,好处在于更加全面的认识自己;对于学校和家庭,我们是学生,孩子。此刻我们要透过实习,接触社会,让自己变成一个社会人,要进入社会,适应社会的改变和社会的种种并不单纯的现象。并且,透过与社会上不同人不同事物打交道,从别人的眼里,站在一个全新的角度看待

自己,了解自己,更加全面的明白自己的潜力,性格,重申自己,这样的自我能否适应这个复杂的社会,如果不能,力求改善,不断地改善,这就是我们来那里的目的。 透过这半年的工作,我大概的了解了这个实习工作的地方,那里的生活平淡但是充实,警官们生活的环境比较艰苦,工作也很艰辛。在感叹那里的生活环境恶劣的同时,我也暗暗的佩服这些在那里生活工作的民警们,我们只是半年,而他们在那里这么多年了也没有见到一个抱怨的,警察要的就是这种吃苦耐劳的精神,连这样的苦都吃不了怎样为人民服务这一点也是值得学习的地方;还有,我们需要仔细的观察他们在工作中为人处世的方法和思想,提取好的来学习。刚来不久,我就遇到了这样一个案件(案件本身我就不说了,自己想想在派出所遇到了什么),我认为,不管一个人的业绩如果,首先该做到的就是对人诚恳,不昧良心,先学做人,然后做事。 一个平凡的警察,而非小说中,电影里面的那么神化,生活中的警察,就像我们所里的一样,干得是实事,接触的是真正的老百姓,我们来实习,不仅仅需要认识警察这种职业,还需要了解我们衣食父母,我们服务的对象——老百姓。 社会上有光明也有黑暗,人心有善良也有*。社会是由人组成的,现象是由人造成的。真实的老百姓,淳朴的,善

浅析报复社会型犯罪心理及其防范

浅析报复社会型犯罪心理及其防范 近段时间,我国接连发生几起校园恶性案件,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因此,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报复社会型犯罪心理,及时提出工作对策,切实抓好防范化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张湘涛 近段时间,我国接连发生几起校园恶性案件,伤害对象直接指向与犯罪嫌疑人毫无利益冲突的、手无寸铁的小学生,甚至幼儿园的孩子们,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因此,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报复社会型犯罪心理,及时提出工作对策,切实抓好防范化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报复社会型犯罪的主要特点 报复社会型犯罪与一般的犯罪有所不同,其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犯罪动机的累积性。报复社会型犯罪的犯罪动机并不是临时起意,而是罪犯在社会、家庭或者单位,长期遭受挫折和打击,集聚了强烈的不满情绪,导致了报复社会犯罪动机的产生,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是蓄谋已久的。 2、犯罪契机的偶然性。罪犯从对社会不满到采取报复社会的犯罪行动,期间有一个临界点,只有不满情绪累积超过了这个临界点,罪犯才会实施犯罪行为,并且很多时候是因为一件偶然的事件才引发犯罪行为的产生。 3、犯罪目的的报复性。罪犯一般没有什么政治目的,也不是为了满足物质追求,而纯粹是在偏激情绪支配下,对社会、他人进行报复,试图给国家、群体、他人造成损失,扰乱社会秩序,以宣泄其对社会的仇恨和不满。 4、犯罪对象的随机性。报复社会型犯罪往往以无辜的人作为目标,特别是儿童、学生、老人和妇女最容易受到伤害,而且其作案地点往往选择人流密集的区域,以期扩大事态,造成影响。 5、犯罪心态的疯狂性。罪犯在实施报复社会型犯罪时,完全丧失了理智,手段、方法无所不用其极,心态十分疯狂。 6、犯罪影响的恐怖性。由于报复社会型犯罪的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因此,会造成社会性的震惊和恐惧,使人人自危。 报复社会型犯罪的心理成因

各类群体违法犯罪现状、原因和特征的调查

各类群体违法犯罪现状、原因和特征的调查 一、调查原因 摘要:在这个物欲横流,灯红酒绿的时代,社会上违法犯罪现象层出不穷。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面临来自经济、社会、家庭、政治、文化以及国际化和全球化的影响,社会文化以及国际化和全球化的影响,社会各类群体违法犯罪问题日益突显。 关键词:各类社会群体,违法犯罪,现状,原因,特征。 调查对象的历史背景;大致发展经过;现实状况;突出问题——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总体良好,“十一五”规划纲要描绘的美好生活蓝图,让人民群众满怀喜悦和期待。但是,社会生活中也存在一些不健康、不文明现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在一些人中还有市场,少数人思想混乱,道德缺失,是非、善恶、美丑混淆。 这些问题的出现和蔓延,对社会道德体系造成了冲击,损害了社会风气,也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对此强烈不满。一个社会要全面发展,应当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协调进行。社会风气的好坏,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公民的思想道德建设,必须以正确的价值观为指导。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二、调查结果 (一)、调查对象 一、未成年人 (一)现状 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以下共同特点:犯罪动机简单,偶发性、突发性强,犯罪手段更趋向于组织化、技术化、知识化、成人化,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大多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具有随意性、盲从性。结合焦作具体情况来看,未成年人犯罪还有如下特点: a.从作案人员年龄来看,低龄化趋势明显。 b.从作案形式看,团伙化犯罪严重。 c.从案件性质上看,侵财性犯罪突出。 d.从涉案人员构成来看,社会闲散未成年人居多。 e.从犯罪手段来看,暴力化犯罪加重。

马加爵的犯罪心理学报告

马加爵的犯罪心理学报告 马加爵的犯罪心理学报告:他不是因为穷而杀人相关专题:公安部A级通缉犯马加爵落网震惊全国的马加爵案发生之后,一些媒体,包括马加爵本人,都在把犯罪动机归结到他的贫困背景上。前不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奔赴云南,对此案进行全面调查,她研究了此案所有相关材料,访问了办案人员,还专门为马加爵设计了心理问卷,做了心理测试,发现了很多真实的东西,之后做出上万字的《马加爵的犯罪心理分析报告》。李玫瑾教授认为,将“贫穷”归结为马加爵犯罪动机起点的归因并不全面,也并非真实的问题起点。如果以这种归因解释马加爵的犯罪动机,很容易以“一般的社会理由”遮掩“个性中的问题”,进而误导人们对于马加爵犯罪心理原因中重要因素的判断。她指出,真正决定马加爵犯罪的心理问题,是他强烈、压抑的情绪特点,是他扭曲的人生观,还有“自我中心”的性格缺陷。同时,他的犯罪心理、犯罪方式与手段,又与他的智力水平密切相关。近日,记者对李玫瑾教授(以下简称李)进行了采访。“我认为,导致他杀人的,不是因贫困而引起的自尊问题” 记者:马加爵案已经发生了一段时间,你为什么最近才去云南进行调查?李:上次一家媒体采访时我还在抱怨,这样的案子我们学者接触不上,因为我也只能看到媒体的有关报道。心理分析研究是一个连贯的过程,不接触完整的东西,就不可能做到客观真实。公安部有关业务局领导给我提供了这样一次机会。最初我对马加爵的犯罪动机也有错误的判断,也把他归到穷人的自卑上,即由自卑的敏感引发的。但是当我知道他杀害的四个同学当中有三个是和他一样的贫困生后,我就觉得用贫困为理由解释不通。如果他杀害的不是贫困生,可能他平时就有对富人的这样一个情结,但是他显然没有。记者:你在云南见到马加爵了吗? 李:我遗憾的是没有见到他,问卷是别的同志帮我问的。马加爵现在情绪反应非常强烈,带马加爵到学校指认现场,他浑身颤抖,不敢看。指认现场回来不吃不喝,他现在是但求速死来解脱。记者:难道他不留恋自己的生命?李:我认为他现在已经知道自己错了,开始有情感反应,知道恐惧了。但是杀人的时候他却连杀三天,第三天还杀了两个人,而且一直睡在那个房间。那个时候他对生命没有一点感觉。我在问卷中问他,你对你的杀人行为后悔吗?他说,被抓之后尽量不去想后悔,尽量不去想作案的事。他在逃避。我问,逃亡一生和杀害四个人,二者你认为选择哪个更值得?他回答,我以前没有想过,逃亡的时候想过,觉得自己傻,可以选择吵架就算了,没有必要杀人。从这点看,他在逃亡期间已经觉得自己错了。只不过他这个认识来得太晚,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记者:你认为马加爵能否代表一个弱势群体?李:应该说马加爵是有贫困背景的。马加爵能够代表那些家里没背景,完全靠自己和只能靠自己的那批人。但是从心理学角度讲,这个群体只意味着他们要面临更多的挫折,因为他们有很多愿望不能轻易实现,贫困群体遇到的挫折感,肯定会大于富裕群体。记者:他的贫困背景,和他杀人有多少必然联系?如果马加爵不是那么贫困,他会那么敏感吗?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吗?李:我认为没有任何必然联系。贫困会导致他们面临更多挫折,并不能导致他们必然犯罪。不管是有钱的还是没钱的,都有犯罪的,犯罪的类型各种各样,杀人的类型多种多样,和贫困没有必然联系。马加爵杀了四个人,其中三个同学都跟他一样,是贫困生,如果因为贫困而杀,他就不应该杀贫困生。马加爵说,我跟邵瑞杰很好,邵还说我为人不好。我们那么多年住在一起,我把邵当作朋友,真心的朋友也不多。想不到他们这样说我的为人。我很绝望,我在云南大学一个朋友也没有,我在学校那么落魄,都是他们这样在同学面前说我。我在云大这么失败,都是他们造成的。他们在外面宣传我的生活习惯,那么古怪。我把他当朋友,他这么说我,我就恨他们。在云南大学,有那么多的贫困生,而从马加爵的供述看,他与交往最密切的有贫困背景的同学都相处不好,这个问题显然不是因为他的贫困状态导致的。现在,因“言语不慎”而招来杀身之祸的四名被害者,已无法申辩他们的理由,更何况有两人并不在言语不慎的范围内,第一个被杀的唐学李,根本没有去打牌,更谈不上言语不慎,只因为他暂时借住在马加爵宿舍里,妨碍了马加爵的杀人计划,因而被杀。最后一名受害人龚博更是无辜,他只因为过生日没请马加爵,而别人又用此事教育马加爵:“就是因为你人品不好,所以龚博过生日都没叫你”因而被杀。所以我认为,导致他杀人的,不是因贫困而引起的自尊问题,马加爵自己也讲了,是他做人的失败。记者:很多媒体都报道了马加爵说自己做人失败这段话,他最后还说是因为穷,标题几乎都是马加爵的杀人动机,或马加爵的杀人原因。李:这个归因是错误的,这是马加爵自己的认识,自己的认识不等于是全面的客观的认识,实际上他做人失败是指他与人交往的失败,而不是贫困导致的失败,但是媒体更多的关注他

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研究论文

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研究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群。近些年来,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逐年增长,并且犯罪类型和作案方式多种多样,作案的手段更加残忍化,已经不是局限于过去的小偷小摸的行为而是由抢夺抢劫盗窃强奸杀人等取而代之,纠正未成年人畸形的犯罪心理,消除未成年人腐败的思想观念,有力的引导未成年人向着正确的法制道路前进,同时加强未成年人在道德教育思想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的正确适当的指导是预防和避免犯罪的次发生的有力保障,另一方面能够让未成年人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下健康的成长。 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具体的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总结: 1,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的兴趣爱好性格思想认识意志和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转变 2,未成年人所接触的群体 3,未家庭学校社会组成的未成年人生活的三个环境 4,成年人知识文化的水平,具备的法律素养的程度 5,未成年人自我控制能力,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正确的认识 ············ 家庭环境是未成年人心智发展的起点,家长则在未成年成长的过程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也是决定未成年人是否会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第一责任人。未成年人因为自身所处的年龄阶段不能够对周围形形色色的人或者事情有一个较为清楚和准确的认识,同时自我辨别是非的能力和哪些事情该做与不该做不能够有一个标准和原则,这时候需要家长进行有效合理的正确引导,给未成年人心智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促使未成年人远离糟粕,健康成长。 造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因素有很多种,特别到家庭方面的因素就是,家长在未成年成长过程中不能够做好一个表率作用,对孩子成长期犯的错误没有行之有效的及时纠正而是任由未成年人行为的放纵不予理睬,父母双方本身具有很多不良的行为习惯(从事非法活动和行业、一方曾受过刑事拘留、经常为小事和亲邻吵架以及爆发频繁的家庭矛盾、知识文化水平低对事物的认识片面和存在消极心理···),未成年人在成长中的吃穿消费大而父母不仅不加以限制而最大程度的满足等等。以上因素会使未成年人思想出现偏于平常的状态,逐渐养成依靠父母的心理,或者善于抓住父母对自己不管不问而过于放纵的心理,或者对父母的说教根本就不看在眼里形成极强的叛逆心理。一旦未成年的的心智发展受到阻碍,他们就会把自身的满足欲伸向社会,首先是从日常行为不好的伙伴那里找到被父母忽视的安慰,并能够善于依附对方,形成所谓的“哥们义气”,只要犯意具备就会实施犯罪行为,进而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从另一个层面上进行分析,未成年能够一步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与学校这个中性环境有着很深的渊源。学校是国家实施教育培养人才的教育机构,未成年人的思想和对社会的认识正是在学校里得以深处发展。然而,学校也是最让未成年人走向犯罪道路的恶劣场所。因为,作为未成年人,或者说是作为一个初中、高中的学生,思想教育和学习只是来源于学校这个有局限的环境,接受的只是来自书本的理论,没有具备足够的社会洞察能力与切实可行的实践能力,对事情发生的过程和结果的认识过于片面,同时对于善恶、是非混淆不清。 “哥们义气”则在学校里表现的淋漓尽致,尤其是针对未成年的男性,“兄弟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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