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学期人教版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复习提纲(超全)
第一框“公民权利的保障书”知识点梳理
宪法核心价值:
核心价值追求授予并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宪法核心价值
宪法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为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一、国家权利属于人民
1、宪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2、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国家权利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4、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重要作用:保证人民成为生产资料的有所有者,成为国家的主人
5、宪法规定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人民行使国家权利的基本途径和形式,将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原则惯穿于国家生活的各个领域和方面。
6、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原则保障: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并规定其担负捍卫国家主权,防止国内外敌对势力颠覆的使命,从而保障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原则得以实现。
7、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
(1)平等权。(2)政治权利(3)人身自由。(4)宗教信仰自由。(5)社会经济权利(6)受教育权。(7)监督权
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1、人权的实质和目标: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2、宪法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
3、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的原则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采取各种措施积极保护和促进人权。
4、我国政府向世界公布的第一份官方文件:1991年11月1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
5、中国的人权的显著特点:广泛性、公平性和真实性
6、发展权的主体:人民
7、人权的主体: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不仅包括个人,也包括群体
8、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自由权、政治权利,又包括财产权、继承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9、教育的法律体系:目前我国初步建成了包括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在内的教育的法律体系
10、现代法治国家的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
11、尊重和保障人权在立法过程中和体现:立法过程中应当依据宪法,规范立法权和行使,丰富公众参与立法的形式,保证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
12、尊重和保障人权对行政机关的要求: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证、文明,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13、尊重和保障人权对审判机关、检查机关的要求:审判机关、检查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检查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14、实现人权的最大障碍:贫穷
15、中国人权事业进步的最显著标志:中国的减贫行动
16、中国的减贫行动的意义:中国的减贫行动有利的促进贫困人口发展权的实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17、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为实现到2020年让农村贫困人口全部摆脱贫困的宏伟目标,中国正在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
第一框“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知识点梳理
一、组织国家机构:
1、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
2、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3、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4、新中国的最早的立法权: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行使
5、临时宪法: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以前的建国纲领﹐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6、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7、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8、第一部宪法: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9、宪法保证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宪法通过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
10、立法的价值取向:在立法的过程中,要坚持民主立法的价值取向
11、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12、我国国家机构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
(1)、在国家机构与人民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组织国家机构
(2)、在同级国家机构中,国家权力机关居于主导地位
(3)、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主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4)、在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决定时也要实行民主集中制
二、规范权力运行
1、在宪法面前,任何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没有“绝对权力”。
1、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的好可以造福于民;如果被滥用,则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
1、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2、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国家机关行使权力应当有法律依据,不能超越权限行使权力,也不能因宪法和法律对某一领域未作规范擅自行使权力。
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使权力: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将国家权力授予国家机关,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
4、宪法和法律规定了国家权力行使的程序,要求国家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凡不按法定程序行使权力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5、国家权力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第一节坚持依宪治国知识点梳理
为什么要保障宪法实施?
如果宪法得充分、有效的实施,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那么,国家行使将会违反法治的要求,我们的幸福生活就不能真正实现。
怎么保障宪法的实施?
保障宪法的实施就要坚持依宪治国,加强宪法监督。
一、根本活动准则
1、宪法的构成:宪法除序言外,设有总纲,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微、首都共四章一百三十八条。
2、我国现行宪法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公布实施的新中国第四部宪法。
3、我国宪法的本质:
我国宪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
4、宪法的内容
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组织及其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5、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6、宪法权威的重要性
宪法集中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宪法的权威关系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宪法没有权威,法治的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如果宪法受到漠视、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
7、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
8、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法治
9、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
10、宪法和普通法律规定的内容的区别
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是对刑事、民事、行政等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
二、最高法律效力
1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1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表现
(1)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和依据,
(2)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13、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
14、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一方面使得宪法的内容具有更广泛的民意基础,另一方面可保障宪法的长期稳定性,使得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15、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1)从规定内容看: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从法律效力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从制定和修改程序看: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16、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
宪法
1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
以宪法为核心
18、怎样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宪法实施?
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宪法实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二节加强宪法监督知识点梳理
一、监督权力行使
1、权力行使需要接受监督
2、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
监督
3、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行使职权的法定方式
询问
4、实施监督权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的实施的职权
(2)、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对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行使监督权。
(3)、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方式行使监督权
5、公民行使监督权对于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有何积极意义?
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有利于国家机关加强廉政建设,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防止违法乱纪现象;有利于国家机关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
二、增强宪法意识
6、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目的
为了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让他们珍惜宪法授予的权力,努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7、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重要意义
(1)、有助于树立宪法权威,推进依法治国的实施。
(2)、有助于增强公职人员的宪法观念,激励其忠于和维护宪法。
(3)、有助于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培养宪法情感。
(4)、有助于在全社会传播宪法理念,树立法治信仰。
8、增强宪法意识
(1)、学习宪法
(2)、认同宪法
(3)、践行宪法
第一节公民的基本权利知识点梳理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1、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
(1)政治权利和自由
(2)人身自由
(3)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4)平等权
(5)宗教信仰自由
(6)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权利受宪法和法律特殊保护等
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等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地位: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些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4、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
(2)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5、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6、政治自由的内容:
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7、公民享有政治自由的意义:
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8、监督权的意义:
公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9、网上评议政府的意义:
(1)网上评议政府,有助于政府接受市民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2)有助于提高公民参政议政的热情,激发公民关心国家大事的主人翁精神。
10、网上评议政府的内容:
(1)工作业绩
(2)工作效率
(3)执行力建设
11、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力的重要形式
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12、人身自由的含义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13、人身自由的内容: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14、人身自由的地位、作用:
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15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16、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17、人格尊严权内容
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18、住宅不受侵犯的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19、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1、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内容
(1)财产权
(2)劳动权
(3)物质帮助权
(4)受教育权
(5)文化权利
2、财产权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3、财产权的内容
(1)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
(2)依法对财产有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的权利
4、劳动权的含义
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5、劳动权的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6、劳动的作用
人们通过劳动,参与社会生产与服务活动,获得劳动报酬和其他收益,既可以保障合理的生活水平,实现自身价值,也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
7、物质帮助权的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8、国家保障公民实现物质帮助权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9、受教育权的含义
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
10、教育的作用
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11、公民的文化权利的内容
(1)科学研究的自由
(2)文学艺术创作的自由
(3)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12、文化权利的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13、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
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第二节依法行使权利知识点梳理
一、行使权利有界限
1、行使权利的界限
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2、公民行使权利的要求
(1)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
(2)不能滥用权利
(3)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
二、维护权利守程序
3、公民怎样行使权利
(1)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2)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
3、遵守正当程序的意义:
有利于公民实际享受权利,有效避免和化解纠纷。
4、公民权利受到损害维权要求?
公民权利受到损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
5、维护权利的方式:
维护权利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6、适用于协商的维权行为:
一些常见的消费、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纠纷等,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7、协商的优势:
协商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
8、协商的程序
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据法律,通过直接对话,摆事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
9、调解的含义
调解人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10、调解方式
我国的调解方式主要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
11、仲裁的适用
公民与其他个人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时,可以申请仲裁。
12、仲裁程序
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并受仲裁裁判约束。
13、与其他争议解决方式相比,仲裁具有以下优点:
(1)、在仲裁中,当事人有选定仲裁地,仲裁语言以及适用法律的自由。还可以协议设计符合自己特殊需要的仲裁程序。与法院严格的诉讼程序和时间表相比,仲裁程序较为灵活。
(2)、仲裁决不同于法院判决,仲裁决不能上诉,一经作出即为终局,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3)、仲裁案件不公开审理,从而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
(4)《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现有缔约的国家和地区100多个,根据该公约,仲裁裁决可以在这些缔约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14、诉讼种类:
(1)民事诉讼
(2)刑事诉讼
(3)行政诉讼
15、诉讼机关
人民法院
第一框“公民的基本义务”知识点梳理
一、不履行自己法定义务的后果:
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公民的基本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
2、维护国家利益
3、依法服兵役
4、依法纳税
5、其他义务: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三、遵守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具体表现:
1、保守国家秘密
2、爱护公共财产
3、遵守劳动纪律
4、遵守公共秩序
5、尊重社会公德
四、全国各族人民和利益的集中体现
我国宪法和法律
五、建设法治社会的做法
建设法治社会,我们要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自觉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共同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我们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程序规定,同时,以法律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依法办事。
六、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性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
七、维护国家安全的内容
维护国家安全包括维护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秘密不被窃取、泄露和出卖,社会秩序不被破坏等。
八、维护国家荣誉的内容
维护国家荣誉包括维护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
九、维护国家利益的内容
维护国家利益包括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安全等各方面的。
十、国家安全法通过的时间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十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每年的4月15日
十二、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意义
有助于帮助公民认清国家安全形势、增强危机忧患意识、树立国家安全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和机关法律,积极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履行职责,为维护国家安全作出应有贡献。
十三、我国的兵役制度
我国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十四、兵役的种类
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
十五、现役军人的职责
现役军人的必须遵守军队的条令和条例,忠于职守,随时为保卫祖国而战斗。
十六、预备役人员的职责
预备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军事训练,随时准备参军参战,保卫祖国。
十七、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税收
第一框“依法履行义务”知识点梳理
一、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关系
1、公民的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可以激发公民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其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反过来,公民自觉履行义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又为其权利的实现提供和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2、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
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宪法规定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的二项内容
劳动和受教育
三、如何正确对待义务
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四、为什么说法定义务须履行
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
五、怎样履行法定义务
1、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2、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六、举例法律要求履行的义务有
1、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2、依法服兵役
3、遵守公共秩序
4、保护野生动物
5、遵守交通规则
6、依法服兵役
7、爱护公共财产
8、……
七、法律要求做的,我们为什么必须去做
依据法律规定,有的法定义务要求公民必须做出一定行为,公民必须按照法律要求去做,否则,就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八、法律禁止做的为什么要坚决不做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公民实施某些行为,我们要依法履行公民义务,法律禁止做坚决不做。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
九、违反法定义务的后果
违反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违反不同的法律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1、违反民事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2、违反行政事法律,承担行政责任
3、违反刑事法律,承担刑事责任
第一节基本经济制度知识点梳理
一、社会主义制度确立的意义:
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完成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为中国繁荣富强,人民生活富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国家的根本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
三、国家机关的宗旨
为人民服务
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组成
基本经济制度、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等具体制度构成
五、加强制度建设的意义
加强制度建设,对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至关重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人民的幸福安康、社会的和谐稳定、国家的长治久安。
基本经济制度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2、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生产资料公有制
3、现阶段公有制经济的组成
现阶段,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4、国有经济的含义
国有经济是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一种经济形式
5、国有经济的地位
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6、国有经济作用
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对于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和保障国家安全等,具有关键作用。
7、国家对待国有经济的态度
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8、集体经济的含义
是生产资料属于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经济形式
9、集体经济的作用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于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实现共同富裕等具有重要作用。
10、国家对待集体经济的态度
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11、非公有制经济的形式
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
12、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作用
在支撑经济增长、增加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13、国家对待非公有制经济的态度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鼓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14、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的关系
在我国,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
15、基本经济制度的作用
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人民当家作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二节基根本政治制度知识点梳理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国国家权力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经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
3、根本组织原则
实行民主集中制
4、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有权依法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表决各项决定、提出议案和质询案。
6、人大代表与人民的关系(义务)
人大代表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二、坚持的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7、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优越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人复兴的好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
8、坚持的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坚持的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通过人民代表
大会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机关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
第三节基本政治制度知识点梳理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我国的政党制度)
我国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A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中国共产党
3、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怎样确立的(为什么我国的政党制度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由国家性质和党的性质决定的,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我国的民主党派的地位或作用
这些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参政党
5、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6、八大民主党派
(1)、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
(2)、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
(3)、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
(4)、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
(5)、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
(6)、中国致公党
(7)、九三学社
(8)、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
7、人民政协的地位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8、人民政协的工作主题
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
9、人民政协的职能
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10、坚持我国政党制度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它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有利于凝聚人心,反对分裂,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1、我国有多少个民族
56个民族
12、我国形成的民族关系
形成了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
13、我国民族分布特点
民族分布呈现出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特点。
14、我国的民族制度是(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5、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
实行这一制度是尊重历史、合乎国情、顺应民心的必然选择
16、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
(1)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三级。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自治机关,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即根据本地方、本民族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特点,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的内
部事务。
(2)我国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民族自治机关必须服从中央的领导。
17、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意义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现各民族的自主、平等结合起来,有利于把国家的法律、政策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实际、特殊情况结合起来,有利于把各民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与热爱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力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18、我国5个民族区域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三、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9、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含义
我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由居民或村民分别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0、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形式
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
21、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产生
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
22、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委员职责
凡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务,要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居民委员会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定期向居民会议汇报工作,接受居民的监督。
22、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及与居民(村民)的关系
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可以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参与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村民制定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规范村委会和村民的行为
23、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职责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有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的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