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辽河油田公司挖掘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辽河油田公司挖掘作业安全管理,控制挖掘作业风险,确保作业人员生命健康和安全,避免企业财产损失,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7-2009)及《辽河油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挖掘作业包括:在生产、作业区域使用人工或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通过移除泥土、石方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挖土、打桩、地锚入土作业;或建筑物拆除以及在墙壁开槽打眼,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

第三条挖掘作业办理挖掘作业许可票,实行分级管理审批(地面挖掘深度不超过0.5m除外),对于地下情况复杂、危险性较大的挖掘项目提高审批等级。挖掘作业许可票参见附录A。

(一)挖掘作业许可票分级审批:

一级:挖掘深度在0.5m(含0.5m)-3m,由基层队级进行审批,批准人为基层队长;(无基层队级,执行二级管理)

二级:挖掘深度在3m(含3m)-6m,由科级生产单位(项目部)级进行审批,批准人为科级生产单位(项目部)主管领导;三级:挖掘深度在6m(含6m)以上,由二级单位级进行审批,批准人为二级单位业务主管部门。

(二)建筑物拆除以及在墙壁开槽打眼,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由作业所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审批。

(三)外部项目由外部项目部组织审批。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及承包商挖掘作业管理,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六条油田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和承包商按要求执行挖掘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员工接受挖掘作业培训,执行挖掘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

第三章挖掘作业管理流程

第一节施工前准备

第九条挖掘作业施工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应向作业单位提供地面、地下及周围环境等与安全环保有关的准确的信息、资料。第十条挖掘作业前应确定附近结构物是否需要临时支撑。必要时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对邻近结构物基础进行评价并提出保护措施建议。

第十一条挖掘作业开始前,作业单位必须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应采取的相关措施,对于地下情况复杂、危险性较大的挖掘项目,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制定挖掘方案,制定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内容:

1.交通状况;

2.附近的振动源;

3.隐蔽电气、管网等设施的分布情况;

4.邻近的建筑结构及其状况;

5.土质类型;

6.地表水和地下水;

7.对土壤和水的污染;

8.架空的公用设施;

9.挖出物及施工材料的存放;

10.有害气体易燃气体、液体排放(泄漏);

11.使用的工器具;

12.气候;

13.安全措施;

14、其他。

建设单位应根据情况,组织电力、生产、设备资产、消防和隐蔽设施的主管单位(部门)联合进行现场地下设施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管道、埋地电力电缆、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等情况,向作业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并审批其挖掘方案。

作业单位要认真执行审批后的挖掘方案,如有改动,须经双方审批人员重新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二条挖掘作业开始前,现场相关人员应拥有最新的地下设施布置图,明确标注地下设施的位置、走向及可能存在的危

害,必要时可采用探测设备进行探测。

第十三条在挖掘开始之前,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土质类型确定是否需要支撑和挡板。在选择液压支撑、沟槽千斤顶和挡板等保护措施时,应遵循制造商的技术要求和建议。

第二节挖掘作业管理

第十四条采用机械设备挖掘时,应确认活动范围内没有障碍物(如架空线路、管架等)。

第十五条挖掘作业现场应设置护栏、盖板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区域施工时,夜间应悬挂红灯警示。

第十六条挖掘作业如果阻断道路,应设置明显的警示和禁行标志,对于确需通行车辆的道路,应铺设临时通行设施,限制通行车辆吨位,并安排专人指挥车辆通行。

第十七条采用警示路障时,应将其安置在距开挖边缘至少1.5m之外。如果采用废石堆作为路障,其高度不得低于1m。在道路附近作业时,存在车辆伤害的相关作业人员应穿戴警示背心。

第十八条如果挖掘作业危及邻近的房屋、墙壁、道路或其他结构物,应当使用支撑系统或其他保护措施(如支撑、加固或托换基础来确保这些结构物的稳固性,并保护员工免受伤害)。

第十九条不得在邻近建筑物基础的水平面下或挡土墙的底脚下进行挖掘,除非在稳固的岩层上挖掘或已经采取了下列预防措施:

(一)提供诸如托换基础的支撑系统;

(二)建筑物距挖掘处有足够的距离;

(三)挖掘工作不会对员工造成伤害。

第二十条挖掘作业过程中,当需要确认1.2m以内的任何地下设施的正确位置和深度时,必须使用手工工具(例如铲子、锹、尖铲)进行。所有暴露后的地下设施都应及时予以确认,不能辨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区域所在单位,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重新作业。

第二十一条对于挖掘深度6m以内的作业,为防止挖掘作业面发生坍塌,应根据土质的类别设置斜坡和台阶、支撑和挡板等保护系统。对于挖掘深度超过6m所采取的保护系统,应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设计。

第二十二条在稳固岩层中挖掘或挖掘深度小于1.5m,且已经过技术负责人员检查,认定没有坍塌可能性时,不需要设置保护系统。作业负责人应在挖掘作业许可票上说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技术负责人应根据现场土质的类型,确定斜坡或台阶的坡度允许值(高宽比),制定施工方案,并以书面形式保存在作业现场。土质类型及密实度的确定参照GB 50007-2002执行,土质分类及坡度允许值见表1。

表 1 土质分类及坡度允许值

第二十四条保护性支撑系统的安装应自上而下进行,支撑系统的所有部件应稳固相连,严禁用胶合板制作构件。如果需要临时拆除个别构件,应先安装替代构件,以承担加载在支撑系统上的负荷。工程完成后,应自下而上拆除保护性支撑系统,回填和支撑系统的拆除应同步进行。

第二十五条挖出物或其他物料的堆放位置应距坑、沟槽边沿大于1m,且堆积高度不得超过1.5m,坡度不大于45°,不得堵塞下水道、窖井以及作业现场的逃生通道和消防通道。

第二十六条当需要在坑、沟槽的上方、附近放置物料和其他重物或操作挖掘机械、起重机、卡车时,应在坑、沟槽边沿安装板桩并加以支撑和固定,设置警示标志或障碍物。

第二十七条挖掘深度超过1.2m时,应在合适的距离内提供梯子、台阶或坡道等,用于安全进出。

第二十八条作业场所不具备设置进出口条件,应设置逃生梯、救生索及机械升降装置等,并安排专人监护作业,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

第二十九条当允许员工、设备在挖掘处上方通过时,应设置带有标准栏杆的通道或桥梁,并明确通行限制条件。

第三十条作业人员在坑、沟槽内作业时,应正确穿戴安全帽、防护鞋、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作业人员不得在坑、沟槽内休息,不得在升降设备、挖掘设备下或坑、沟槽上端边沿站立、走动。

第三十一条雷雨天气不得进行挖掘作业。雨后复工时,技术负责人应检查受雨水影响的挖掘现场,监督排水设备的正确使用,检查土壁稳定和支撑牢固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骤然崩坍。

第三十二条挖掘作业时如果有积水或正在积水,应采用导流渠,构筑堤防或其他适当的措施,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进入挖掘处,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排水,当确认没有危险时方可进行挖掘作业。

第三十三条对深度超过1.2m,可能存在危险性气体的挖掘现场,应进行气体检测,必要时执行《辽河油田公司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十四条在填埋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区域等可能产生危险性气体的施工区域挖掘时,应对作业环境进行气体检测,并采取相关措施,如使用呼吸器、通风设备和防爆工具等。

第三十五条施工区域所在单位应指派一名监督人员,对开挖处、邻近区域和保护系统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连续挖掘超过一个班次的挖掘作业,每日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检查,挖掘作业安全检查表参见附录B。

第三十六条施工结束后,应根据要求及时回填,并恢复地面设施。若地下隐蔽设施有变化,作业单位应将变化情况向作业区域所在单位通报,以完善地下设施布置图。

第四章挖掘作业许可票的办理

第三十七条挖掘作业前,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作业批准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审查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勘察,合格后签发挖掘作业许可票。

第三十八条挖掘作业许可票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双方确认确需延时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许可票的有效期限(最多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第三十九条当作业环境发生变化、安全措施未落实或发生事故,应及时取消作业许可,停止作业,并应通知相关方。

第四十条挖掘工作结束后,申请人和批准人或其授权人在现场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关闭挖掘作业许可票。

第四十一条挖掘作业许可票的审批、延期、关闭及分发具体执行《辽河油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暂行规定》。

第五章安全职责

第四十二条作业申请人安全职责:

(一)提出挖掘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许可票;

(二)协调落实挖掘作业安全措施;

(三)组织实施挖掘作业;

(四)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

(五)对相关安全措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四十三条作业批准人安全职责:

(一)向作业单位提供现场相关信息和特殊要求;

(二)核实安全措施,提供挖掘作业安全的必要条件;

(三)批准或取消挖掘作业许可票;

(四)对挖掘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负责。

第四十四条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一)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并按照施工方案和作业许可的相关要求进行作业;

(二)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三)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应告知作业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

第四十五条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了解施工现场的基本状况,识别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

(二)制定施工方案,选择和实施保护措施;

(三)采取纠正措施,消除隐患及危害;

(四)对挖掘作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负责。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录A:挖掘作业许可票

附录B:挖掘作业安全检查表

附录A:挖掘作业许可票编号:

注: (符合“√”不符合“×”)

4

附录B:挖掘作业安全检查表挖掘场所:

挖掘地点:

挖掘深度:

检查人:

检查时间:

高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高温作业是指作业环境热强度高,劳动强度大,对人体易造成危害的作业。在我国劳动安全卫生法规规定中,是指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过设计计算温度标准的气温时,其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或2℃以上的作业。 第二条高温作业场所综合温度应符合GBZ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设计应符合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有关防暑降温的要求。 第四条企业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安全、职业卫生和工会等部门应制定计划,采取保障人身健康的措施,并对防暑降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防暑降温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按时检修维护,每年在暑季前检维修1次,并进行效果评价,制定切实可行的使用办法和管理制度。 第二章技术措施 第六条应尽量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改进工艺过程和操作过程,减少高温和热辐射对员工的影响。 第七条应对高温作业场所进行定时检测,包括温度、湿度等;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第八条对封闭、半封闭的工作场所,热源尽可能设在室外常风向的下风侧,对室内热源,在不影响生产工艺过程的情况下,可以应用喷雾降温。当热源(炉子、蒸汽设备等)影响员工操作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第九条高温作业场所的防暑降温,应首先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使用送风风扇、喷雾风扇或空气淋浴等局部机械送风装置。 第十条根据工艺特点,对产生有害气体的高温工作场所,应采用隔热、强制送风或排风装置。 第三章保健措施 第十一条对高温岗位员工应进行上岗前和入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凡有高温禁忌症者,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第十二条发现有中暑症状患者,应立即到凉爽地方休息,除进行急救治疗和必要的处理外,还应到医疗机构诊疗。 第十三条对高温作业者,应按有关规定供给含盐清凉饮料,并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四条对热辐射强度较大的高温作业员工,应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第四章组织措施 第十五条从事高温作业的员工应有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根据气温变化,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免加班加点。 第十六条高温作业的分级应符合GB4200《高温作业分级》的规定,对高温超标严重的岗位,应采取轮换作业等办法,尽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 第十七条高温作业场所应设有工间休息室。休息室应隔绝高温和辐射热,室内有良好的通风,休息室内气温应低于室外气温。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规范项目特种作业管理,使特种作业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特种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特种从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审定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审定工作。 3.2项目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特种作业指导书及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 3.3 专职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写工作。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的档案管理工作。 3.4架子班班长对本架子队的特种作业全面负责,负责为落实安全措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并制订各分项工程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报项目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 3.5特种作业人员负责提供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4规范和标准 4.1特种作业辨识 4.1.1安保科依据国家、地方关于特种作业的强制性规定,对项目特种作业进行辩识和分类。

4.1.2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部安全管理台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台账(机料科负责),并按照规定向项目部报备。 4.2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并编制专项管理方案,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主管副经理和项目部经理审批后实施。 4.3 制定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3.1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管理方案制定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审核批准后发布实施。 4.3.2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必须符合项目特种作业实际需要,不得随意摘抄。 4.4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管理 4.4.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如身体条件、培训经历、工作经历等。 4.4.2特种作业人员需经上级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从事相应的工种的作业。 4.4.3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后,必须定期复审。 4.4.4 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档案管理,项目在技术档案中保留操作证复印件及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4.4.5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前,作业队技术员或现场质检工程师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4.4.6涉及特种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安全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且须在检验有效期范围内。 4.4.7特种作业机械设备检验工作由所在架子班具体负责,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监督实行。

一般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般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B I时'间H 卜/ / 1 / 5

1目的 为加强在生产装置、辅助生产装置、油品罐区及其它要害部位( 以下简称生产区) 一般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适用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3 术语或定义 3.1生产区一般作业:非本装置人员或施工队伍进入生产区进行的除特种施工作业( 用火、高处、起重、进入设备、临时用电、破土) 以外的施工作业,包括在生产区进行建筑施工、装置维修、设备防腐、管线保温、场地清理、厂区绿化等各种作业。在其它场所和部位施工作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3.2作业单位:实施一般作业的施工单位及其上级管理单位或一级承包商。 3.3属管单位:生产区一般作业所在车间或其它基层单位。 4 职责 4.1环安处:负责监督和检查一般作业属管单位、作业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4.1属管单位:负责确定和落实生产区一般作业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一般作业安全监护人。 4.3作业单位:负责实施一般作业,负责按属管单位的要求落实 般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其一级承包商负责指定合格的安全监督人。 5工作程序或要求

5.1进入生产区实施一般作业,必须办理《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或《装置一般作业票》(样式附后)。 5.2《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审批工作程序 5.2.1《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或《装置一般作业票》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向生产装置所属车间或基层单位(下同)提出作业申请。 5.2.2车间技术人员根据作业现场实际状况,确定安全措施并逐条检查落实,向作业人员书面交底,填写《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交车间领导审批。 5.2.3福炼公司钳、电、仪车间及工程公司等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进行设备维修作业,可由该装置技术管理人员或当班班长填写《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交车间值班干部审批或签发《装置一般作业票》。 5.2.4《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一式3 份,分别由审批单位、施工单位工作点负责人和作业所在岗位监护人员持有。 5.2.5《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不超过15 天。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作业,必须再次申办。 5.2.6 《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只对一般性施工作业有效。实施用火、进入设备、高处、临时用电、破土、起重等特种作业,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持特种作业许可证作业,不必办理《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 5.2.7 进入生产区实施一般施工作业的队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生产装置或要害部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5.3一般作业必要条件 5.3.1 施工作业前,持《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通知装置当班班长和作业区域操作监护人员,经同意后方可开工。 5.3.2施工机具必须达到该装置区域或部位的防火等级要求,施工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必须配戴阻火器并持有装置进车票。

临近带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擅自使用、复制、传递或泄露该文件。

修改记录

临近带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015第一版) 目录 1 目的和范围 2 依据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管理职责 5 管理内容

1 目的 在临近带电体附近或周边进行工作时,为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必须采取相应可靠的安全措施,经过专业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始检修作业。为规范管理工作及流程,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托电运维项目部。 3 依据文件 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 2《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2011 4 术语和定义 无 5 管理职责 5.1项目部领导职责 5.1.1 对现场临近带电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负有监督和领导责任。 5.1.2 负责临近带电作业检修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5.1.3负责签发工作票。 5.2安生部职责 5.2.1 负责审核临近带电体作业专项检修方案或措施,提出需修改或完善意见,完善安全技术措施。 5.2.2负责对作业现场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检查、确认和验收。 5.3监护人职责 5.3.1 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对作业现场周边环境、作业部位进行检

查,检查专项检修方案或措施的落实执行。 5.3.2 对现场作业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整改。 5.4工作负责人职责 5.4.1负责办理和终结工作票,组织和协助运行人员做好相应的绝缘隔离或停电、验电、接地、悬挂警示牌、设置围栏等安全技术措施。 5.4.2负责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应熟知作业人员精神和身体健康状况。 5.4.3负责组织作业前的工器具准备与检查,不准使用未经检验的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5.4.4负责对指挥起重吊车及升降车司机安全交底,严禁违反带电作业安全距离规定要求。 5.4.5负责组织编制专项检修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上报安全生产部审核,项目部领导审批。 6 管理制度 6.1 原则上不允许在主变、升压站、输电线路附件进行大型机械(吊车、装载机、挖掘机、升降车等)作业。 6.2 如必须在主变、升压站、升降车、输电线路附件进行大型机械作业时,作业前必须编制检修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6.3 检修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经过安生部和项目领导审核与批准后方可使用。 6.4 非电气专业人员在主变、升压站、升降车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电气

物业保洁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物业保洁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一、目的 正确使用保洁用品及机械,以保护保洁员在工作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保洁工作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管理。 三、作业规程 (一)安全保护 1、保洁员工作中使用具有腐蚀性的清洁剂时,须佩戴橡胶手套; 2、为了保护员工安全,清洁工作超过2米以上时为高处作业,必须两人相互保护作业; 3、为了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夏季室外作业员工在工作中配发遮阳帽; 4、为了员工身体健康,冬季外围保洁员在工作中配发防寒服、棉手套、棉鞋等防寒用品。 (二)使用洗地机 1、操作前应先放置好警示牌; 2、检查机器有无故障,插头是否完好,电线是否漏电; 3、把机器横向倒放,装上毛刷(毡盘/针盘)再把机器扶正; 4、调整好自己操作机器的角度,使用机器时不要用自己的力量强行操作机器,根据机器本身的移动进行操作;

5、根据机器出水管的方向使用机器,以免出水管留有水印。一般从左向右洗; 6、操作机器应成横向"一"字形操作并一行压一行,操作人员往后退洗; 7、靠近墙壁或玻璃时可以掉转方向工作; 8、操作当中避免电线缠入毛刷中; 9、工作完成后拔掉插头,卸掉毛刷(毡盘/针盘)将整个机器擦拭干净,电线擦干净后缠在机器手柄中,不要过紧,毛刷每次用后都要清洗放在工具架上,以便晾干后继续使用。特别是毛刷要平放且刷毛朝上,以免将刷毛压坏; 10、机器水箱盖不宜盖的过紧,应留有一定间隙,使其留有的清洁剂异味及时散发; 11、不定期检查机器,使其能随时正常工作。 (三)使用吸尘器 1、首先检查机器有无故障,插头是否完好,电线有无裂痕、漏电处,过滤部分有无破洞或堵塞等情况。 2、吸公共区域地面尘土时,应及时提醒往来客户注意安全; 3、不同的区域换上适当的吸嘴; 4、不要让吸嘴碰到墙壁或家具上,不要让电线缠绕在家具腿上以免损坏家具; 5、吸尘时不要吸入过大的异物(如纸团、砖块、针头、木片等); 6、不要吸水也不要湿手操作,以防触电; 7、发现有异味,及时换尘袋,必要时检修;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9208

山东德川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审核:批准: 2015年12月10日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对公司内各种作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各种作业安全。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动火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作业。 3职责与权限 3.1 公司安环科负责各类作业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动火、高处、受限空间、抽堵盲板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设备科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吊装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 3.2 作业负责人对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4程序和基本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 各类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手续,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4.1.2 当在同一作业点有多种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4.1.3 作业中焊接、电工、登高架设、带压堵漏等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资格。 4.2作业管理 4.2.1 动火作业按《动火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2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3 高处作业按《高处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4 抽堵盲板作业按《抽堵盲板安全规范》执行。 4.2.5 动土作业按《动土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6 断路作业按《断路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7 受限空间作业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8临时用电作业按《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3作业人员管理 4.3.1 作业负责人 作业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4.3.2作业人 作业人应对作业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许可证。 4.3.3监护人 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可由作业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 4.3.4分析人员 分析人员应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作业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4.3.5安全员 执行作业的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对各类作业进行风险分析,负责监督办理作业相关票证,并检查相关作业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作业时,分公司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4.3.6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作业的各级审批人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明确作业等级,检查、完善安全措施;审查安全作业许可证,并通过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判断作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5 相关文件 5.1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5.2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5.3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5.4 《抽堵盲板作业安全规程》

容器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1623 容器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容器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目的 为加强进入设备内部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施工作业时发生缺氧、中毒、窒息、爆炸事故,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适用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3 术语或定义 3.1 设备:加热炉、分馏塔、储罐、容器、槽车、油舱、水舱以及管道、烟道、排水管道、排水涵洞、下水井等。

3.2 进入设备作业:凡人员进入或探入上述设备、设施内部的作业统称为进入设备作业。 3.3 作业单位:实施进入设备作业的施工单位。 3.4 属管单位:设备所在单位或制度划定的单位。 4 职责 4.2 环安处:负责监督和检查进入设备作业属管单位、作业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4.1 属管单位:负责确定和落实进入设备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负责指定作业的安全监护人。 4.2 作业单位:负责实施进入设备作业,负责按属管单位的要求落实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其一级承包商负责指定合格的作业监护人和安全监督人。 5 工作程序或要求

配电带电作业的全过程安全管理方法分析

配电带电作业的全过程安全管理方法分析 发表时间:2018-05-14T15:47:59.277Z 来源:《电力设备》2017年第34期作者:杜汉福李强李铁良[导读] 摘要:在经济发展的带动下,社会对于电力的依赖性越来越大,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受到了日益广泛的关注,也成为评估供电质量的重要标准。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衡水供电分公司河北衡水 053000)摘要:在经济发展的带动下,社会对于电力的依赖性越来越大,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受到了日益广泛的关注,也成为评估供电质量的重要标准。因此,供电企业对配电检修模式进行了改进和创新,引入带电作业方式,减少配电检修造成的频繁停电,提高用电可靠性,推动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而在带电作业中,如何保证作业安全,成为用电企业重点研究的课题。 关键词:配电带电作业;安全管理;措施前言:电力系统的作业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在配电工作过程中,不仅要考虑电力系统能够正常运行,还要考虑作业过程的安全质量问题。若进行配电作业时出现安全隐患,电力系统由于电压远超出人体所能承受的正常负荷电压,容易对电力施工人员造成危险。对配电安全管理工作控制措施进行改进,能够提高配电带电工作质量和效率。现有的配电带电安全工作存在一些管理和技术方面的隐患,本文对配电带电作业的全过程安全管理方法进行了分析,具体如下。 1 带电作业的特点 带电作业,是指在高压电工设备上,不停电进行测试和检修的一种作业方法,是避免检修停电,保证正常供电的有效措施,可以分为带电测试、带电检查以及带电检修几个方面的内容。根据人体与带电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将带电作业分为等电位作业、地电位作业和中间电位作业,其中,等电位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体直接与高压带电部分接触,与带电设备处于同一个电位上,存在危险电流,必须穿戴全套的安全防护服,同时确保防护服不同部位之间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在人体外表形成的等电位体;地电位作业则是指检修人员处于接地杆塔上,使用绝缘工作进行作业,因此也称绝缘工具法,在作业过程中,为了保证安全,需要保持好空气间隙的最小距离以及绝缘工具的最小长度。在对安全距离和绝缘长度进行确定时,需要考虑操作过电压;中间电位作业是指利用相应的绝缘工具,进入高压电场中的故障区域,但是并不会与高压带电体直接接触,需要综合考虑上述两种带电作业的基本安全要求。 2 配电带电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 2.1 制定合理的配电带电作业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是实施配电带电作业的前提,以此保证配电带电作业的有序性。配电带电作业工作计划的制定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①由检修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做好带电作业计划安排,制定合理的季度检修工作计划。 ②对不良因素对配电带电作业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然后采取科学、有效的应对策略进行预控,保证工作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③做好带电安全管理工作,保证人员和作业安全。 2.2 编制科学的带电作业指导书 作业指导书是配电带电作业的依据和指导,由专业的监护人员对配电作业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管,以此保证施工技术人员每一项工作和操作都能够符合作业指导书的要求。配电带电作业指导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严格控制带电体和作业人员之间的距离,这样即使在带电作业的过程中发生过电压闪络放电现象,也不会威胁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具体距离需要根据带电作业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 ②在进行带电作业之前,应注意天气变化,严禁在雷雨天、雪天、大风等不良天气作业。 ③带电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并且通过考核之后才能够正式上岗。 ④在正式带电作业之前需要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勘察,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然后制定合理的作业计划。 ⑤带电作业时,需要有专人监护,站在绝缘垫上,采用绝缘工具进行作业,以此保证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3 完善工器具购置、管理以及检验机制 3.1 配电带电检修采用的工器具必须由专业的生产厂家定制,并根据带电作业现场的实际需求选用相应型号、功能的工器具,严格按照国家以及行业标准做好工器具的购置工作,保证工器具能够满足带电作业实际需求。同时,还应该强化和带电标委会的合作,这样能够及时、全面、动态的了解国内外带电作业工器具产品的最新动态,在配电带电作业时采用性能最先进的工器具,既能够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又能够提高作业效率。 3.2科学的管理作业工具。科学的管理作业工具,能够完善配电带电作业的全过程安全管理。配电带电作业现场需要建造专门的库房用于储存专用的工器具,并由专业的管理人员对工器具进行作业工具的保存和管理,尽量按照要求进行储存,避免由于工具保存不当,引发安全问题。对于保存和管理制度,应该进行明文规定,按照科学的方法进行保存,指定专门的作业人员负责作业工具的管理。对作业环境进行标准化要求,出现风雨等不适合作业的天气,不能因为工期限制要求作业人员在恶劣的环境中作业,降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因素。对于作业环境,出现人口数量较多的情况时,先疏散人群在进行作业,避免对更多的人造成安全隐患。 3.3配电带电作业应用带电作业工器具之前,需要对所有的工器具进行全面、仔细的检查,保证所有工器具处于最佳状态,避免因为绝缘工器具出现问题威胁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在运输工器具时需要采用专用的工具车、工具箱或者工具袋,这样能够防止工器具被损伤和受潮;(2)在使用之前需要采用绝缘检测仪或者2500V绝缘表对工器具进行绝缘监测,绝缘工器具的阻值必须超过300MΩ,否则不允许使用;(3)每年都应该对工器具进行检测,检查性试验的检测周期为1年/次,预防性试验的检测周期也为1年/次,相隔半年;(4)绝缘工具检测需要采用250/2500μs的标准液,检测过程中出现一次闪络、击穿现象为不合格。 4 提高配电作业人员综合素质 提高配电作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够完善配电带电作业的全过程安全管理。配电工作人员是直接接触工作的主体,配电人员的综合素质较高,配电作业质量也就越高。对配电带电作业人员进行明确的执业资格规定,为企业选取作业人员提供准确的标准。设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对作业人员进行考核,提高作业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对于新入职的作业人员,尽量安排多一些的实训,让经验丰富的作业人员帮助新任职的作业人员,提高新作业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对所有的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使作业人员提高安全作业的意识,降低作业过程中发生危险的几率。

夏季作业安全管理措施(通用版)

夏季作业安全管理措施(通用 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67

夏季作业安全管理措施(通用版) 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项目现场夏季安全管理,针对夏季施工作业人员易疲劳、易中暑、易发生事故的特点,在建工程应采取防高温、防食物中毒、防火、防触电、防雷击、防坍塌“六防”措施,确保夏季施工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在进入夏季前分析夏季可能出现的危险源,并制定防患措施和管理办法,特编写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项目部夏季来临时工程收尾的安 全管理。 2组织落实 2.1成立由项目经理为首的夏季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一系列安全、质量、工期保证措施,做到加强管理、周密计划、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奖罚分明。

2.2设专人定时收听天气预报,如遇雷阵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充分利用无线对讲系统、手机等灵活性通知方式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通知各个系统负责人,采取相应对策,将灾害造成的损失尽量减少,直至零损失。 2.3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中午高温时间作业,必要时按排凌晨和晚间气温降低时施工,并备好防暑降温用品,防止中暑事故的发生。 3物资准备 3.1雨季来临之前,备足、备齐防雨、防洪物资,彩条布、水泵等。 3.2易损及易耗物资应准备充足,防止雨天脱货,造成停工。 三、施工措施 1、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在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准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雨季施工时,应保证现场运输道路的畅通。经常打扫路面,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危险作业风险管理,正确识别、评估和分析与作业相关的危险因素,以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应急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员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等过程的控制。 三、职责 1、公司办公室、生产部是本程序归口管理单位; 2、办公室负责危险作业许可审批和现场监督及其作业票存档管理; 3、办公室、生产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特殊施工作业区域进行勘察,识别和评价可能的风险,制订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控制和应急措施; 4、施工作业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操作规程和作业票内容、要求组织施工,并做好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的落实。 四、控制程序 1 、危险作业许可的申请、审批、执行和关闭 1.1各类危险作业许可实施分类管理,实行危险作业许可审批。同一地点的同一作业项目可能同时涉及到多种类别的危险作业情况,应满足每种作业许可的要求。 1.2作业前的准备 办公室、生产部负责组织本单位特殊施工作业区域进行勘察,识

别和评价可能的风险,制订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控制和应急措施。 1.3作业许可的申请 由作业单位向安全生产管理管理部提交危险作业许可申请,填写 相应的危险作业票证。 1.4 作业票应明确以下内容: 1.4.1作业项目名称、地点(部位)、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目的; 142作业的步骤、需要的工器具和动力资源等; 143与相关方的协商、技术交底或要求; 144主要危害及风险评价结果;作业现场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需要监测的项目及监测结果; 1.4.5拟采用的防护措施、应急措施及应急设施; 1.4.6作业人员、现场监护人员的能力和资质; 1.4.7明确劳防用品的配备和穿戴规定; 1.4.8作业结束后的许可终止活动等。 1.5危险作业许可的审批 危险作业工作票由办公室、生产部等相关人员对危险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审批人员应对危险作业内容、相应的风险进行分析,对该危险作业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效性进行审核,同时对危险作业及监护人员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并有定期复 审记录)等情况进行详细审查,经确认后签字,作业票一式两份,审批人员与作业人员各持一份,定期归档。

(电力安全)配网带电作业管理办法

配网带电作业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配网带电作业管理、工作流程、检查与考核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配网带电作业日常管理。 总则 2.1 为提高配网供电可靠性,减少因施工、检修、抢修造成的用户停电,促进配网带电作业的健康开展,不断拓展作业范围,优化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2.2 公司配网带电作业以各县为单位开展,不具备开展带电作业条件的县可以向公司申请带电作业支援。在配网改造、业扩报装、缺陷消除等工作中应尽量采用带电作业方式,减少线路停电次数。 2.3 公司配网带电作业主要采用以绝缘斗臂车的绝缘臂或绝缘平台为主绝缘、穿戴绝缘防护用具为辅助绝缘的直接作业法。 2.4各单位结合公司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带电作业实施细则。

管理职能 3.1组织机构 公司的带电作业由生产副经理领导;生产技术部为带电作业管理主管部门,设立带电作业专责人,负责带电作业日常管理;各县供电公司、配电运检工区设兼职带电作业管理专责,负责带电作业计划、统计和技术管理。 3.2组织机构中各部门职责 3.2.1 生产副总经理 1)决定公司带电作业组织机构; 2)对重大带电作业项目进行审核、批准; 3)对新的带电作业方法进行审核、批准; 3.2.2 生产技术部 1)负责制定公司带电作业管理办法,并督促落实。 2)负责公司带电作业技术管理工作。 3)参加制定、审核特殊带电作业项目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安全措施。

4)组织各单位修编带电作业项目现场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推广新技术、新工具,组织带电作业革新成果的鉴定。 6)配合安监部门进行带电作业事故调查,制定反事故措施。 7)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带电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8)负责检查并考核带电作业执行情况。 3.2.3安全监察部 1)组织带电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及《安规》考试,确认安全资格。 2)建立带电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3)参加带电作业新人员、新项目和新工具的鉴定。 4)参加《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的制定和修编。 5)审查特殊复杂带电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 6)负责带电作业现场的安全监察,监督带电作业工器具和车辆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3.2.4 各县供电公司和配电运检工区

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为确保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有效控制生产作业中有毒有害因素对人体的侵害,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性有害因素(粉尘、毒物、高温、低温、噪声、放射线等)的控制。 2引用标准\文件 无 3职责 3.1安管部 3.1.1检查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有权停止对人员健康构成一定危害危害的作业。 3.2其他部门 3.2.1负责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及作业人员的管控。 4定义 4.1生产性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和劳动能力可能产生危害作用的,称为生产性有害因素。 4.2生产性粉尘:在生产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飘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4.3毒物:在一定条件下,可与生物体相互作用,引起生物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化学物质。

4.4高温作业:在高气温或高气温合并高气湿或在强热辐射的不良气象条件下进行的生产劳动。 4.5噪声:物体呈无规律地、无周期性振动所发出的声音,称为噪声。 5管理程序 5.1生产性粉尘预防措施 5.1.1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降低粉尘扩散,改善劳动条件。 5.1.2当密闭舱室进行有粉尘产生的作业时应采取机械通风措施,以稀释舱室内空气中粉尘的浓度。 5.1.3为保证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防止外界有害物质侵入人体,应给施工人员配备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等各种保护器具。 5.2中毒预防措施 5.2.1在生产过程中避免使用有毒物质,以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质。 5.2.2生产环境中存在有毒物质时,应从工艺和设备方面采取措施,对于在舱室内施工的应有通风排毒措施,降低空气中含毒物的浓度,施工人员应有个体防护用具并正确使用,尽可能减少毒物进入人体。 5.2.3严格遵守工艺和安全操作规程,消除和减少误操作。 5.4加强对生产作业现场的管理,根据生产性质、特点,其工艺不仅要满足生产上的要求,还应有可靠的安全生产措施。

八大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济宁长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 3.1安环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 4.1禁火区的划分 公司安环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4.2.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4.2.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4.2.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4.2.4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4.2.5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4.2.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4.2.8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4.3.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4.3.2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4.3.3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方可进入容器。 4.3.4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4.3.5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制造部门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及其他,制造部门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4.3.6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保科同意。 4.3.7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在5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4.3.8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4.3.9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4.3.10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一个车间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40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工区日常作业实行“一单三卡” 1:班前填写日作业计划单,保证其与当日作业项目一致,与日作业计划一致。 2:班前工长对照“一单三卡”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3:作业负责人必须按规定携带“一单三卡”,并在作业过程中逐项对规。 4:作业防护: (1)日常作业必须设置现场防护和驻站防护员。 (2)驻站联络员必须提前40分钟进入行车室通报列车运行情况。

现场防护员未到严禁上道作业。 (3)驻站联络员与工地防护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通报列车运行情况,若联系中断,立即停止施工,下道避车。 (4)通讯条件不畅时应增设中间联络员。 (5)恶劣天气或作业区段较大可根据需要增设中间联络员。 5:防护员作业纪律: A:防护员应精神饱满,精力集中,不干与防护无关的事。 B:防护员任何情况下不得离岗。 C:驻站联络员在行车室不得大声喧哗。 D:防护员必须着装整齐,按规定携带防护备品。 E:防护员必须保持通讯设备畅通,随时通报列车运行情况,严格执行预报和确报制度。 6:严格执行“天窗修”制度。 二:工区作业人员应着装上道,按标准化作业,未定职人员不准单独上到作业。严禁违章作业和简化作业程序。 1:上道作业避车时,必须按规定提前下道或者进避车台及避车

带电作业安全的基本要求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带电作业安全的基本要求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带电作业安全的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带电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不论是何种作业方法,在安全技术上都须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通过人体的电流必须限制到安全电流lmA或以下。 (2)必须将高压电场限制到人身安全和健康无损害的数值内。 (3)工作人员与带电体间的距离应保证在电力系统中发生各种过电压时,不会发生闪络放电。在进行地电位带电工作时,人身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 (4)对于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带电作业,必须经过现场勘察,编制相应操作工艺方案和严格的操作程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5)带电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项培训,持证上岗(带电作业证、安全工作证)。 (6)作业前召开班前会,工作负责人向工作班成员进行三交待、三检查,对工器具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检测。 (7)严格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未经许可工作班成员不得进入施工作业现场。 (8)进入现场,工作班成员应根据作业项目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屏蔽服、绝缘服、静电服),携带合格的工器具。工作班成员、工作负责人、专职监护人应佩戴标志。 (9)带电作业停用重合闸工作。按规程规定的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必须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 第 2 页共 5 页

(10)杆上作业时正确使用安全带,站位准确,按规程要求与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1)带电检测绝缘子必须按规程规定进行操作。 (12)杆塔上有人工作,地面人员不得在下方逗留。在人口稠密、交通情况复杂地段作业,应设置围栏和警示,专人看守和监护,上下传递工器具必须使用绝缘绳。 (13)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高杆塔上的作业应增设塔上监护人,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 (14)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工作负责人应尽快与调度取得联系。 (15)带电作业应按规定在良好的天气下进行,特殊情况或恶劣天气下进行事故抢修,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16)带电作业人员在作业中严禁用酒精、汽油等易燃物品擦拭零部件,防止起火。 (17)进入等电位(悬挂)作业,登高人员必须携带合格的保险绳。 (18)带电作业,攀登软梯时,应设防止高处坠落的保护措施。 (19)在10~35kV电压等级的带电设备上进行作业时,为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必须采取有效的绝缘遮蔽、绝缘隔离措施。夜间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20)在10220kV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带电短接、引流工作时,必须按相关规定选择设备材料,并按规程操作。 (21)使用绝缘斗臂车作业前,应检查液压各操作部件的完好状况,液压系统的油压是否符合作业规定。更换液压油,必须做电气试验。 (22)绝缘斗臂车操作人员应经专项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按绝缘斗 第 3 页共 5 页

夏季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夏季作业安全管理规定a I时'间H 卜/ / 1 / 6

高温天气是指:以当地气象台发布的当日最高气温为依据,连续三天最高温在35C以上或当日最高气温达38C以上。 1、防中暑安全措施 1.1进入高温天气前(5月15日前),各单位应对防暑降温,防 尘排毒,通风设施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修理,保证现有的通风设施 在高温季节发挥应有的效能。设备保障部根据当年生产任务,及时做好通 风设施的增添工作,以确保在高温季节有足够的通风设施。 1.2积极采取降温、通风、防尘,排毒技术措施,尽量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改善劳动条件,加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减少或避免高温辐射和电焊尘毒对职工的影响,保证安全生产。 1.2.3在高温闷热季节,露天和舱内作业,应加强对职工防暑降温的宣传教育,保证得到充分休息,以利生产,对高温禁忌的职工可临时调 做其他工作。 1.2.4在高温季节,安环部根据气温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经同意后,作出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各车间、施工队根据生产情况, 自行调整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间段。如果在高温天气规定的作业时间段 之外从事生产作业,需向安环部申报、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 附高温天气作业申报表) 1.2.5对高温和露天作业的人员要供应足量的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后勤部门做好暑期必备物品的供应工作。 1.2.6安环部应做好各生产单位及有关部门的防暑降温、防尘排毒作息时间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如发生中暑事故要按 规定组织急救并且及时上报。 1.2.7施工人员上班作业必须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严禁赤膊,穿背心,短裤,拖鞋、高跟鞋上工地,严禁酒后上岗,进入狭小舱室作业,必 须实行双人制。 1.2.8施工人员严禁用氧气、二氧化碳气等一切工业气体冲凉、降温。 1.2.9 任何人员严禁在江边游泳、洗澡,严禁在空压机冷却水池内 洗澡,严禁在码头边无栏杆处休息、睡觉,防止坠落。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规定了本公司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规定》执行。 1.3特种作业如涉及规定的危险作业,应同时执行相关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4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2.术语和定义 2.1特种作业 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2.2特种作业人员 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2.3特种设备 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详见《特种设备目录》。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3.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应满足《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的条件要求:—身体健康,无癫痫病、精神病、心脏病、眩晕症、突发性昏厥,色盲等防碍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文化程度、与本工种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实践经验、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3.2人员能力 3.2.1了解与从事特种作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 3.2.2掌握《岗位作业指导书》和设备使用说明书的具体内容,掌握相应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或程序。 3.2.3达到“五掌握”:掌握本岗位的职责,掌握岗位相关规定,掌握岗位操作程序,掌握岗位风险和相关风险,掌握发生突发事件后岗位应急处置的措施。 3.3人员资质 3.3.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并定期接受发证机关的复训和审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应遵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的规定。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