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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重点要求-发文版修订

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重点要求-发文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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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

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

目录

1总则 (1)

2规划、设计与配置 (1)

3线路保护 (2)

4母线与断路器失灵保护 (3)

5变压器与发变组保护 (4)

6二次回路与抗干扰 (6)

7运行与检修 (8)

8与相关专业的配合和要求 (8)

附录:《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相关专业条款摘录 (12)

1总则

1.1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生技

[2005] 400号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以下简称《重点要求》)。

1.2《重点要求》是在《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

置运行管理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基础上,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等反事故措施文件,汇总近年来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经验制定的。

1.3《重点要求》强调了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的原则和重点要求,但并未涵盖全部继电

保护反事故措施,也不是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应有的全部内容。有些内容在已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有关内容再次重复列出。因此,在贯彻落实《重点要求》的过程中仍应严格执行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

1.4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重点要求》。对变电

站、发电厂已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改进,其余的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更新或改造,不能满足要求的应结合设备大修加速更换。而对不满足上述要求又不能更改的,应组织设计、制造和运行等单位共同研究、解决。11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的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及已投入运行的变电站、发电厂可参照《重点要求》中相关的技术原则予以解决。

1.5各有关部门都应在遵循《重点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实施细则。认真对本单位的各项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制定适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的执行计划。

2规划、设计与配置

2.1继电保护是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发、输、配及重要用

电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应纳入电网统一规划、设计、运行、管理和技术监督。

2.2在一次系统规划建设中,应充分考虑继电保护的适应性,避免出现特殊接线方式造

成继电保护配置和整定计算困难,为继电保护安全、可靠运行创造良好条件。

2.3继电保护的配置和选型应符合《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及国家、行业

技术标准。应优先采用取得成功运行经验的保护装置,未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检测或鉴定的保护装置不允许入网运行。

2.4继电保护的制造、配置和整定计算都应充分考虑系统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尽量避

免在复杂、多重故障的情况下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同时还应考虑系统运行方式变化对继电保护带来的不利影响;当遇到电网结构变化复杂、整定计算不能满足系统运行要求

的情况下,应按整定规程进行取舍,侧重防止保护拒动,备案注明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2.5继电保护配置的原则要求

2.5.1应根据电网结构、一次设备的接线方式,以及运行、检修和管理的实际效果,遵

循“强化主保护,简化后备保护和二次回路” 的原则进行保护配置、选型与整定。

2.5.2保护双重化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1)每套完整、独立的保护装置应能处理可能发生的所有类型的故障。两套保护之间不应有任何电气联系,当一套保护退出时不应影响另一套保护的运行。

2)两套主保护的电压回路宜分别接入电压互感器的不同二次绕组。电流回路应分别取自电流互感器互相独立的绕组,并合理分配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避免可

能出现的保护死区。分配接入保护的互感器二次绕组时,还应特别注意避免运

行中一套保护退出时可能出现的电流互感器内部故障死区问题。

3)双重化配置保护装置的直流电源应取自不同蓄电池组供电的直流母线段。

4)两套保护的跳闸回路应与断路器的两个跳圈分别一一对应。

5)双重化的线路保护应配置两套独立的通信设备(含复用光纤通道、独立光芯、微波、载波等通道及加工设备等),两套通信设备应分别使用独立的电源。

6)双重化配置保护与其他保护、设备配合的回路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

7)双重化配置的线路、变压器和单元制接线方式的发变组应使用主、后一体化的保护装置;对非单元制接线或特殊接线方式的发变组则应根据主设备的一次接

线方式,按双重化的要求进行保护配置。

2.6各发电公司(厂)应重视和完善与电网运行关系密切的保护选型、配置,在保证主

设备安全的情况下,还必须满足电网安全运行的要求。

2.7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断路器均应配置断路器本体的三相位置不一致保护。

3线路保护

3.1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保护应按双重化配置。联络线的每套保护应能对全线

路内发生的各种类型故障均快速动作切除。对于要求实现单相重合闸的线路,在线路发生单相经高阻接地故障时,应能正确选相并动作跳闸。

3.2对双母线接线按近后备原则配置的两套主保护,当合用电压互感器的同一二次绕组

时,至少应配置一套分相电流差动保护。

3.3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联络线不允许无全线速动的纵联保护运行,一旦出现上述情

况,应立即向调度部门汇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3.4对于远距离、重负荷线路及事故过负荷等情况,宜采用设置负荷电阻线或其他方法

避免相间、接地距离保护的后备段保护误动作。

3.5应采取措施,防止由于零序功率方向元件的电压死区导致零序功率方向纵联保护拒

动,但不宜采用过分降低零序动作电压的方法。

3.6宜设置不经闭锁的、长延时的线路后备保护。

3.7积极推广使用光纤通道作为纵联保护的通道方式,传输保护信息的通道设备应满足

传输时间、安全性和可依赖性的要求。

4母线与断路器失灵保护

4.1当母差保护与失灵保护共用出口时,应同时作用于断路器的两个跳圈。

4.2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3/2、4/3接线的每组母线应装设两套母线保护,重要变电站、

发电厂的双母线接线亦应采用双重化配置,并满足以下要求:

4.2.1用于母差保护的断路器和隔离刀闸的辅助接点、切换回路、辅助变流器以及与其

他保护配合的相关回路亦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

4.2.2当共用出口的微机型母差保护与断路器失灵保护双重化配置时,两套保护宜一一

对应地作用于断路器的两个跳圈。

4.2.3合理分配母差保护所接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对确无办法解决的保护动作死区,

可采取起动失灵及远方跳闸等措施加以解决。

4.3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母联、母线分段断路器应按断路器配置专用的、具备瞬时

和延时跳闸功能的过电流保护装置。

4.4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双母线接线的母差保护出口均应经复合电压元件闭锁。对电

磁型、整流型母差保护其闭锁接点,应一一对应的串接在母差保护各跳闸单元的出口回路中。

4.5采用相位比较原理等存在问题的母差保护应加速更新改造。

4.6单套配置的断路器失灵保护动作后应同时作用于断路器的两个跳闸线圈。如断路器

只有一组跳闸线圈,失灵保护装置工作电源应与相对应的断路器操作电源取自不同的直流电源系统。

4.7断路器失灵保护的电流判别元件的动作和返回时间均不宜大于20ms,其返回系数

也不宜低于0.9。

4.8220kV~500kV变压器、发变组的断路器失灵时应起动断路器失灵保护,并应满足

以下要求:

4.8.1按母线配置的断路器失灵保护,宜与母差保护共用一个复合电压闭锁元件,闭锁

元件的灵敏度应按断路器失灵保护的要求整定。断路器失灵保护的电流判别元件应采用相电流、零序电流和负序电流按“或逻辑”构成,在保护跳闸接点和电流判别元件同时动作时去解除复合电压闭锁,故障电流切断、保护收回跳闸命令后应重新闭锁断路器失灵保护。

4.8.2线路-变压器和线路-发变组的线路和主设备电气量保护均应起动断路器失灵

保护。当本侧断路器无法切除故障时,应采取起动远方跳闸等后备措施加以解决。

4.8.3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的断路器失灵时,除应跳开失灵断路器相邻的全部

断路器外,还应跳开本变压器连接其他电源侧的断路器。

5变压器与发变组保护

5.1每台新建变压器设备在投产前,应提供正序和零序阻抗,各侧故障的动、热稳定时

限曲线和变压器过励磁曲线作为继电保护整定计算的依据。

5.2在变压器低压侧未配置母差和失灵保护的情况下,为提高切除变压器低压侧母线故

障的可靠性,宜在变压器的低压侧设置取自不同电流回路的两套电流保护。当短路电流大于变压器热稳定电流时,变压器保护切除故障的时间不宜大于2秒。

5.3变压器的高压侧宜设置不经任何闭锁的、长延时的后备保护。在保护不失配的前提

下,尽量缩短变压器后备保护的整定时间级差。

5.4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含发电厂的起动/备用变压器)、高抗等主设备,以

及容量在100兆瓦及以上的发变组微机保护应按双重化配置(非电量保护除外),在满足2.5.2要求的基础上,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5.4.1两套完整、独立的电气量保护和一套非电量保护应使用各自独立的电源回路(包

括直流空气小开关及其直流电源监视回路),在保护柜上的安装位置应相对独立。

5.4.2主设备的非电量保护应同时作用于断路器的两个跳闸线圈。

5.4.3为与保护双重化配置相适应,500kV变压器高、中压侧和220kV变压器高压侧

必须选用具备双跳闸线圈机构的断路器。断路器和隔离刀闸的辅助接点、切换回路,辅助变流器以及与其他保护配合的相关回路亦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

5.5变压器过励磁保护的起动、反时限和定时限元件应根据变压器的过励磁特性曲线进

行整定计算并能分别整定,其返回系数不应低于0.96。

5.6应改进和完善变压器、电抗器本体非电量保护的防水、防油渗漏、密封性工作。

5.7变压器本体的气体、压力释放、压力突变、温度和冷却器全停等非电量保护,需跳闸时宜采用就地跳闸方式,即通过安装在开关场的、起动功率不小于5W的中间继电器的两付接点,分别直接接入变压器各侧断路器的跳闸回路,并将动作信号接至控制室。

5.8当主设备本体非电量保护未采取就地跳闸方式时,非电量保护由变压器、电抗器就地端子箱引至保护室的二次回路不宜存在过渡或转接环节。

5.9为防止机网协调事故,并网电厂的继电保护装置的技术性能和参数应满足所接入电网要求,并应达到安全性评价和技术监督的要求。200MW及以上并网机组的发变组的失磁、失步、阻抗、零序电流和电压、复合电压闭锁过流、以及发电机的过电压和低电压、低频率和高频率等保护的定值应在调度部门备案。

5.10并网电厂应根据《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则》DL/ T 684-1999 的规定、电网运行情况和主设备技术条件,认真校核涉网保护与电网保护的整定配合关系,并根据调度部门的要求,做好每年度对所辖设备的整定值进行全面复算和校核工作。当电网结构、线路参数和短路电流水平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校核相关涉网保护的配置与整定,避免保护发生不正确动作行为。

5.11并网电厂都应制定完备的发电机带励磁失步振荡故障的应急措施,200MW及以上容量的发电机应配置失步保护,在进行发电机失步保护整定计算和校验工作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5.11.1失步保护应能正确区分失步振荡中心所处的位置,在机组进入失步工况时发出失步起动信号。

5.11.2当失步振荡中心在发变组外部,并网电厂应制定应急措施,经一定延时解列发电机,并将厂用电源切换到安全、稳定的备用电源。

5.11.3当发电机振荡电流超过允许的耐受能力时,应解列发电机,并保证断路器断开时的电流不超过断路器允许开断电流。

5.11.4当失步振荡中心在发变组内部,失步运行时间超过整定值或电流振荡次数超过规定值时,保护动作于解列,多台并列运行的发变组宜采用不同延时的解列方式。

5.12发电机的失磁保护应使用能正确区分短路故障和失磁故障的、具备复合判据的二段式方案。优先采用定子阻抗判据与机端低电压的复合判据,若与系统联系较紧密的机组宜将定子阻抗判据整定为异步阻抗圆,经第一时限动作出口;为确保各种失磁故障均能够切除,宜使用不经低电压闭锁的、稍长延时的定子阻抗判据经第二时限出口。发电机在进相运行前,应仔细检查和校核发电机失磁保护的测量原理、整定范围和动作特性,防止发电机进相运行时发生误动行为。

5.13为防止频率异常时发生电网崩溃事故,发电机应具有必要的频率异常运行能力,应配置频率异常保护。正常运行工况下,发电机频率异常保护应与电网低频减载装置的整

定相配合。

5.14应根据发电机允许过激磁的耐受能力进行发电机过激磁保护的整定计算,其定值应

与励磁系统V/Hz限制曲线配合,按发电机励磁调节器V/Hz限制元件的后备保护整定。

5.15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单元制接线的发变组,在三相不一致保护动作后仍不能解

决问题时,应使用具有电气量判据的断路器三相不一致保护去起动发变组的断路器失灵保护。

5.16200MW及以上容量发电机必须装设起、停机保护和发变组专用故障录波器。

5.17并网电厂应重视与加强厂用系统继电保护整定计算与管理工作,杜绝因厂用系统保

护不正确动作,扩大事故范围。

6二次回路与抗干扰

6.1根据开关场和一次设备安装的实际情况,宜敷设与厂、站主接地网紧密连接的等电

位接地网。等电位接地网应满足以下要求:

6.1.1应在主控室、保护室、敷设二次电缆的沟道、开关场的就地端子箱及保护用结合

滤波器等处,使用截面不小于100 mm2的裸铜排(缆)敷设与主接地网紧密连接的等电位接地网。

6.1.2在主控室、保护室柜屏下层的电缆室内,按柜屏布置的方向敷设100 mm2的专

用铜排(缆),将该专用铜排(缆)首末端连接,形成保护室内的等电位接地网。保护室内的等电位接地网必须用至少4根以上、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排(缆)与厂、站的主接地网在电缆竖井处可靠连接。

6.1.3静态保护和控制装置的柜屏下部应设有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接地铜排。柜屏上

装置的接地端子应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多股铜线和接地铜排相连。柜屏内的接地铜排应用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铜缆与保护室内的等电位接地网相连。

6.1.4沿二次电缆的沟道敷设截面不少于100 mm2的裸铜排(缆),构建室外的等电位

接地网等电位接地网。

6.1.5分散布置的保护就地站、通信室与集控室之间,应使用截面不少于100 mm2的、

紧密与厂、站主接地网相连接的铜排(缆)将保护就地站与集控室的等电位接地网可靠连接。

6.1.6开关场的就地端子箱内应设置截面不少于100 mm2的裸铜排,并使用截面不少

于100 mm2 的铜缆与电缆沟道内的等电位接地网连接。

6.1.7保护及相关二次回路和高频收发信机的电缆屏蔽层应使用截面不小于4 mm2多

股铜质软导线可靠连接到等电位接地网的铜排上。

6.1.8在开关场的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刀闸、结合滤波器和电流、电压互感器等设备

的二次电缆应经金属管从一次设备的接线盒(箱)引至就地端子箱,并将金属管的上端与上述设备的底座和金属外壳良好焊接,下端就近与主接地网良好焊接。在就地端子箱处将这些二次电缆的屏蔽层使用截面不小于4 mm2多股铜质软导线可靠单端连接至等电位接地网的铜排上。

6.1.9在干扰水平较高的场所,或是为取得必要的抗干扰效果,宜在敷设等电位接地网的基础上使用金属电缆托盘(架),并将各段电缆托盘(架)与等电位接地网紧密连接,并将不同用途的电缆分类、分层敷设在金属电缆托盘(架)中。

6.2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所有二次回路的电缆均应使用屏蔽电缆,严禁使用电缆内的空线替代屏蔽层接地。二次回路电缆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6.2.1合理规划二次电缆的路径,尽可能离开高压母线、避雷器和避雷针的接地点、并联电容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结合电容及电容式套管等设备,避免和减少迂回,缩短二次电缆的长度,与运行设备无关的电缆应予拆除。

6.2.2交流电流和交流电压回路、交流和直流回路、强电和弱电回路,以及来自开关场电压互感器二次的四根引入线和电压互感器开口三角绕组的两根引入线均应使用各自独立的电缆。

6.2.3双重化配置的保护装置、母差和断路器失灵等重要保护的起动和跳闸回路均应使用各自独立的电缆。

6.3重视继电保护二次回路的接地问题,并定期检查这些接地点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继电保护二次回路接地,应满足以下要求:

6.3.1公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只允许在控制室内有一点接地,为保证接地可靠,各电压互感器的中性线不得接有可能断开的开关或熔断器等。己在控制室一点接地的电压互感器二次线圈,宜在开关场将二次线圈中性点经放电间隙或氧化锌阀片接地,其击穿电压峰值应大于30·Imax伏(Imax为电网接地故障时通过变电站的可能最大接地电流有效值,单位为kA)。应定期检查放电间隙或氧化锌阀片,防止造成电压二次回路多点接地的现象。

6.3.2公用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二次回路只允许、且必须在相关保护柜屏内一点接地。独立的、与其他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没有电气联系的二次回路应在开关场一点接地。

6.3.3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柜屏内的交流供电电源(照明、打印机和调制解调器)的中性线(零线)不应接入等电位接地网。

6.4经长电缆跳闸回路,宜采取增加出口继电器动作功率等措施,防止误动。

6.5制造部门应提高微机保护抗电磁骚扰水平和防护等级,光偶开入的动作电压应控制在额定直流电源电压的55%~70%范围以内。

6.6针对来自系统操作、故障、直流接地等异常情况,应采取有效防误动措施,防止保

护装置单一元件损坏可能引起的不正确动作。断路器失灵起动母差、起动变压器断路器失灵等重要回路宜采用双开入接口,必要时,还可增加双路重动继电器分别对双开入量进行重动。

6.7所有涉及直接跳闸的重要回路应采用动作电压在额定直流电源电压的55%~70%

范围以内的中间继电器,并要求其动作功率不低于5W。

6.8遵守保护装置24V开入电源不出保护室的原则,以免引进干扰。

7运行与检修

7.1运行管理

7.1.1继电保护新产品(含软件修改、升级的微机保护装置)进入电网运行前,应经所

在单位领导同意,报相关调度部门批准,并做好事故预想。在新保护和修改、升级的微机保护装置投运前,必须经动、静模试验认证和运行现场的全面检验,方可投入运行。

7.1.2加强对保护信息远传的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远程修改在线运行的微机保护

整定值。

7.1.3微机保护装置的开关电源模件宜在运行4~5年后予以更换。

7.1.4加强对继电保护的运行分析,应将变压器、发变组保护各侧的电流信息接入故障

录波器。

7.1.5定期检查和分析每套保护在运行中反映出来的各类不平衡分量。微机型差动保护

应能在差流越限时发出告警信号,应建立定期检查和记录差流的制度,从中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对策。

7.2检修

7.2.1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定和反事故措施,编制继电保护标准化作业指导书。

在作业中,不得为赶工期减少调试、检验项目。

7.2.2加强继电保护装置、特别是线路快速保护、母差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重要保

护的维护和检修管理工作,要特别重视新投运保护装置运行一年后的全部检验工作,严禁超期和漏项。

7.2.3对重要变电所、发电厂配置单套母差保护的母线应尽量减少母线无母差保护运行

时间,严禁无母差保护时进行母线及相关元件的倒闸操作。

7.2.4加强继电保护试验仪器、仪表的管理工作,每1~2年应对微机型继电保护试验

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试验装置的准确度及各项功能满足继电保护试验的要求,防止因试验仪器、仪表存在问题而造成继电保护误整定、误试验。

8与相关专业的配合和要求

8.1基建、技改

8.1.1应从保证设计、调试和验收质量的要求出发,合理制定工期,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定和反事故措施,不得为赶工期减少调试项目,降低调试质量。验收单位应制定详细的验收标准和合理的验收时间。

8.1.2在基建验收时,应按相关规程要求,检验线路和主设备的所有保护之间的相互配合关系,对线路纵联保护还应与线路对侧保护进行一一对应的联动试验,并针对性的检查各套保护与跳闸压板的唯一对应关系。

8.1.3基建投产前,负责安装和调试的相关部门应向运行主管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1)线路、变压器、发电机、断路器等一次设备的技术参数和实测参数,并还应提

供变压器、发电机过励磁特性曲线和这些设备的试验报告。

2)电压、电流互感器的变比、极性、直流电阻、伏安特性等实测数据。

3)保护装置及相关二次交、直流和信号回路的绝缘电阻的实测数据。

4)保护装置及相关二次回路的直流电阻、交流阻抗和电流互感器10%误差计算

分析等数据。

5)光纤通道及接口设备的试验数据。

6)高频通道及加工设备的试验数据。

7)安装、调试过程对设计和设备的变更以及缺陷处理的全过程记录。

8)保护的调试报告和竣工图纸。

8.2通信

8.2.1安装在通信室的保护专用光电转换设备与通信设备间应使用屏蔽电缆,并按敷设等电位接地网的要求,沿这些电缆敷设截面不小于100mm2铜排(缆)可靠与通信设备的接地网紧密连接。

8.2.2结合滤波器引入通信室的高频电缆,以及通信室至保护室的电缆宜按上述要求敷设等电位接地网,并将电缆的屏蔽层两端分别接至等电位接地网的铜排。

8.2.3分相电流差动保护应采用同一路由收发、往返延时一致的通道。

8.2.4重点清查传输允许命令信号的继电保护复用接口设备,要求不带有延时展宽,防止系统功率倒向时引起继电保护误动作。

8.2.5建立与完善阻波器、结合滤波器等高频通道加工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落实责任制,消除检修、管理的死区,应注意做到:

1)定期检查线路高频阻波器、结合滤波器等设备是否工作在正常状态。

2)对已退役的高频阻波器、结合滤波器和分频滤过器等设备,应及时采取安全隔

离措施。

8.3互感器

8.3.1在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中,应根据《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选择和计算导则》DL/T 866-2004、《保护用电流互感器暂态特性技术要求》GB 16847-1997和电网发展

的情况进行互感器的选型工作,并充分考虑到保护双重化配置的要求,优先选用贯穿式电流互感器。

8.3.2对已运行的电流、电压互感器,特别是用于各类差动保护的电流互感器应按8.3.1的要求进行复查,对不满足要为求的应及时调整互感器的变比或安排更换。

8.3.3用于220kV~500kV电网的母线差动、变压器差动和发变组差动保护各支路的电流互感器应优先选用误差限制系数和饱和电压较高的电流互感器。

8.3.4在各类差动保护中应使用相同类型的电流互感器。

8.3.5应对已运行的母线、变压器和发变组差动保护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负载进行10%误差计算和分析,校核主设备各侧二次负载的平衡情况,并留有足够裕度。不符合要求的电流互感器应安排更换。

8.3.6线路或主设备保护电流二次回路使用“和电流”的接线方式时,两侧电流互感器的相关特性应一致,避免在遇到较大短路电流时因“和电流”接线的“汲出效应”导致保护不正确动作。

8.3.7各类保护装置接于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时,应考虑到既要消除保护死区,同时又要尽可能减轻电流互感器本身故障时所产生的影响。

8.3.8保护柜屏上交流电压回路的空气开关应与电压回路总路开关在跳闸时限上有明确的配合关系。

8.4直流系统

8.4.1在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中,应按《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044-2004和《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2-92 的要求进行交接验收工作。

8.4.2所有已运行的直流电源装置、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和直流系统绝缘监测装置都应按《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DL/T 724-2000和《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DL/T781-2001的要求进行维护、管理。

8.4.3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的直流系统应采用两组蓄电池、三台充电装置的方案,每组蓄电池和充电装置应分别接于直流母线,作为备用的第三台充电装置可在两段母线之间切换。

8.4.4直流母线应采用分段运行的方式,每段母线应分别采用独立的蓄电池组供电,并在两段直流母线之间设置联络断路器,正常运行时断路器处于断开位置。当任一工作充电装置退出运行时,手动投入第三台充电装置。

8.4.5应对保护直流系统的熔断器、自动开关加强维护、管理。在配置直流熔断器和自动开关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对于采用近后备原则进行双重化配置的保护装置,每套保护装置应由不同的电

源供电,并分别设有专用的直流熔断器或自动开关。

2)母线保护、变压器差动保护、发电机差动保护、各种双断路器接线方式的线路

保护等保护装置与每一断路器的操作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或自动

开关供电。

3)有两组跳闸线圈的断路器,其每一跳闸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或自动

开关供电。

4)直流电源总输出回路、直流分段母线的输出回路宜按逐级配合的原则设置熔断

器,保护柜屏的直流电源进线应使用自动开关。

5)直流总输出回路、直流分路均装设熔断器时,直流熔断器应分级配置,逐级配

合。

6)直流总输出回路装设熔断器,直流分路装设自动开关时,必须保证熔断器与小

空气开关有选择性地配合,

7)直流总输出回路、直流分路均装设自动开关时,必须确保上、下级自动开关有

选择性地配合,自动开关的额定工作电流应按最大动态负荷电流(即保护三相

同时动作、跳闸和收发信机在满功率发信的状态下)的2.0倍选用。

8.4.6为防止因直流熔断器不正常熔断或自动开关失灵而扩大事故,应定期对运行中的熔断器和自动开关进行检验,严禁质量不合格的熔断器和自动开关投入运行。

8.4.7继电保护直流系统运行中的电压纹波系数应不大于2%,最低电压不低于额定电压的85%,最高电压不高于额定电压的110%。

8.4.8应加强对直流系统的管理,防止直流系统故障,特别要重点防止交流电混入直流回路,造成电网事故。

附录:《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

相关专业条款摘录

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2.1.4 一次设备投入运行时,相关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稳定措施和电力专用通信配套设施等应同时投入运行。

2.1.6 加强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母线、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主设备快速保护建设。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高抗等主设备的微机保护应按双重化配置,220kV及以上环网运行线路应配置双重化全线速动保护,必要时500(330)kV及枢纽220kV厂站母线采用双重化母差保护配置。

2.2.8 避免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枢纽厂站的母线、变压器等设备无快速保护运行。母线无母差保护时,应尽量减少无母差保护运行时间并严禁安排母线及相关元件的倒闸操作。受端系统枢纽厂站继电保护定值整定困难时,应侧重防止保护拒动。

2.2.9 加强开关设备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确保能够快速、可靠地切除故障。对于500kV(330 kV)厂站、220kV枢纽厂站分闸时间分别大于50 ms、60 ms的开关设备,应尽快通过检修或技术改造提高其分闸速度,对于经上述工作后分闸时间仍达不到以上要求的开关要尽快进行更换。

3 防止机网协调事故

3.1.1 并网电厂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励磁系统和调速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高压侧或升压站电气设备、调度通信和自动化设备等应纳入电力系统统一规划、设计、运行管理,其技术性能和参数应达到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要求,其技术规范应满足所接入电网要求,并应达到技术监督及安全性评价的要求。

3.1.3 200MW及以上并网机组的高频率、低频率保护,过电压、低电压保护,过激磁保护,失磁保护,失步保护,阻抗保护及振荡解列装置、发电机励磁系统(包括PSS)等设备(保护)定值必须经有关调度部门审定。其中机组低频率保护的定值应低于系统低频减载的最低一级定值,机组低电压保护定值应低于系统(或所在地区)低压减载的最低一级定值。

3.3 加强发电机组的参数管理

机组并网调试前三个月,发电厂应向相应调度部门提供电网计算分析所需的主设备(发电机、变压器等)参数、二次设备(CT、PT)参数及保护装置技术资料以及励磁系统(包括PSS)、调速系统技术资料(包括原理及传递函数框图)等。发电厂应经静态及动态试验验证定值整定正确,并向调度部门提供整定调试报告。同时,发电厂应根据有关调度部门电网稳定计算分析要求,开展励磁系统(包括PSS)、调速系统、原动机的建模及参数实测工作,并将试验报告报有关调度部门。

3.4 发电机非正常及特殊运行方式下的要求

3.4.2 新投产的大型汽轮发电机应具有一定的耐受带励磁失步振荡的能力。发电机失步保护应考虑既要防止发电机损坏又要减小失步对系统和用户造成的危害。为防止失步故障扩大为电网事故,应当为发电机解列设置一定的时间延迟,使电网和发电机具有重新恢复同步的可能性。

3.4.3 发电厂应制定完备的发电机带励磁失步振荡故障的应急措施,并按有关规定作好保护定值整定,包括:

a)当失步振荡中心在发电机-变压器组内部时,应立即解列发电机。

b)当发电机电流低于三相出口短路电流的60%~70%时(通常振荡中心在发电机-变压器组外部),发电机组应允许失步运行5~20个振荡周期。此时,应立即增加发电机励磁,同时减少有功负荷,切换厂用电,延迟一定时间,争取恢复同步。

3.4.4 发电机失磁异步运行

3.4.4.1 严格控制发电机组失磁异步运行的时间和运行条件。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不考虑对电网的影响时,汽轮发电机应具有一定的失磁异步运行能力,但只能维持发电机失磁后短时运行,此时必须快速降负荷。若在规定的短时运行时间内不能恢复励磁,则机组应与系统解列。

3.4.4.2 发电机失去励磁后是否允许机组快速减负荷并短时运行,应结合电网和机组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如电网不允许发电机无励磁运行,当发电机失去励磁且失磁保护未动作时,应立即将发电机解列。

3.4.5 频率异常

3.4.5.1 为防止频率异常时发生电网崩溃事故,发电机组应具有必要的频率异常运行能力。正常运行情况下,汽轮发电机组频率异常允许运行时间应满足以下要求:

表1 汽轮发电机组频率异常允许运行时间

3.4.5.2 电网低频减载装置的配置和整定,应保证系统频率动态特性的低频持续时间符合相关规定,并有一定裕度。发电机组低频保护定值可按汽轮机和发电机制造厂有关规定进行整定,但不得低于表1所列的每次允许时间。

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4.2.2 断路器或刀闸闭锁回路不能用重动继电器,应直接用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的辅助触点;操作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时,应以现场状态为准。

4.2.3 防误装置电源应与继电保护及控制回路电源独立。

5 防止枢纽变电站全停事故

5.2 防止直流系统故障造成枢纽变电站全停

5.2.1 枢纽变电站直流系统应充分考虑设备检修时的冗余,应采用两组蓄电池、三台充电机的方案,每组蓄电池和充电机应分别接于一段直流母线上,第三台充电装置(备用充电装置)可在两段母线之间切换,任一工作充电装置退出运行时,手动投入第三台充电装置。

5.2.2 直流母线应采用分段运行方式,每段母线分别由独立的蓄电池组供电,并在两段直流母线之间设置联络开关,正常运行时该开关处于断开位置。

5.2.3 加强直流保险管理,直流保险应按有关规定分级配置。直流保险/熔断器必须采用质量合格的产品,防止因直流保险熔断而扩大事故。

5.2.4 严格直流专用空气开关的分级配置管理,防止因直流开关不正常脱扣造成事故扩大。保护装置应采用直流专用空气开关。

5.2.5 严格蓄电池组的运行维护管理,防止运行环境温度过高或过低造成蓄电池组损坏。

5.3 防止继电保护误动造成枢纽变电站全停

5.3.1 为提高继电保护的可靠性,重要线路和设备必须坚持按双重化配置互相独立保护的原则。传输两套独立的主保护通道相对应的电力通信设备也应为两套完整独立的、两种不同路由的通信系统,其相应的通信监控监测信息应被采集汇总到上一级调度(通信)机构的通信监控主站系统。

5.3.2 在各类保护装置接于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时,应考虑到既要消除保护死区,同时又要尽可能减轻电流互感器本身故障时所产生的影响。

5.3.3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选用抗干扰能力符合有关规程规定的产品,并采取必要的抗干扰措施,防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在外界电磁干扰下不正确动作造成枢纽变电站全停。

8 防止直流输电和换流设备事故

8.2.8 加强设备重瓦斯保护的运行管理。在正常运行过程中,重瓦斯保护应投跳闸。若需退出重瓦斯保护时,应预先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有关主管领导批准。

8.6 防止直流控制保护设备事故

8.6.1 直流系统控制保护应至少采用完全双重化配置,每套控制保护应有独立的硬件设备,包括专用电源、主机、输入输出电路和保护功能软件。

8.6.2 直流保护应采用分区重叠布置,每一区域或设备至少设置双重化的主、后备保护。

8.6.3 直流保护系统的结构设计应避免单一元件的故障引起直流保护误动跳闸。如果双/多重化直流保护系统相互独立,之间不采用切换方式防误动,则每套保护必须有完善的防误动措施,实现防误动逻辑的硬件应与实现保护逻辑的硬件相互独立。

8.6.4 应充分发挥技术管理的职能作用,加大直流控制保护技术监督力度,有针对性地指导运行维护单位加强控制保护工作。

8.6.5 有关控制系统软件及参数的修改须经主管部门的同意。保护策略、参数及现场二次回路变更须经相关保护管理部门同意。

9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

9.6 加强变压器保护管理

9.6.1 变压器本体、有载分接开关的重瓦斯保护应投跳闸。若需退出重瓦斯保护,应

预先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限期恢复。

9.6.2 新安装的瓦斯继电器必须经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瓦斯保护投运前必须对信号跳闸回路进行保护试验。

9.6.3 瓦斯继电器应定期校验。当气体继电器发出轻瓦斯动作信号时,应立即检查气体继电器,及时取气样检验,以判明气体成分,同时取油样进行色谱分析,查明原因及时排除。

9.6.4 变压器本体保护应加强防雨、防震措施。

9.6.5 变压器本体保护宜采用就地跳闸方式,即将变压器本体保护通过较大起动功率中间继电器的两付接点分别直接接入断路器的两个跳闸回路,减少电缆迂回带来的直流接地、对微机保护引入干扰和二次回路断线等不可靠因素。

10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

为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应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预防110(66)kV~500kV互感器事故措施》(国家电网生[2004]641号)、《110(66)kV~500kV互感器技术监督规定》(国家电网生技[2005]174号)等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0.1 加强对互感器类设备从选型、定货、验收到投运的全过程管理,重要互感器应选择具有较长、良好运行经验的互感器类型和有成熟制造经验的制造厂。

10.2.3.4 已安装完成的互感器若长期未带电运行(110kV及以上大于半年;35kV 及以下一年以上),在投运前应按照预试规程进行预防性试验。

10.2.5.7 为避免油纸电容型电流互感器底部事故时扩大影响范围,应将接母差保护的二次绕组设在一次母线的L1侧。

10.2.5.8 根据电网发展情况,应注意验算电流互感器动热稳定电流是否满足要求。若互感器所在变电站短路电流超过互感器铭牌规定的动热稳定电流值时,应及时改变变比或安排更换。

11 防止开关设备事故

11.5.1 根据可能出现的系统最大运行方式,每年定期核算开关设备安装地点的短路电流。如开关设备额定开断电流不能满足要求,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合理改变系统运行方式,限制和减少系统短路电流。

2)采取加装电抗器等限流措施限制短路电流。

3)在继电保护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如控制断路器的跳闸顺序等。

4) 更换为短路开断电流满足要求的断路器。

11.10 预防断路器合分时间与保护装置动作时间配合不当引发故障的措施

11.10.1 解决断路器合-分时间与继电保护装置动作时间配合不当的问题,必须以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要求为前提,因此不宜通过延长继电保护装置动作时间来解决,而应通过断路器自身采取可靠措施来实现。

11.10.2 根据《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T 755-2001)及有关规定要求,断路器合-分时间的设计取值应不大于60ms,推荐采用不大于50ms。

11.10.3 应重视对以下两个参数的测试工作:

1)断路器合-分时间。测试结果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中的要求。

2)断路器辅助开关的转换时间与主触头动作时间之间的配合。

11.11 预防控制回路电源和二次回路引发开关设备故障的措施

11.11.1 各种直流操作电源均应保证断路器合闸电磁铁线圈通电时的端子电压不低于标准要求。对于电磁操动机构合闸线圈的端子电压,当关合电流小于50kA(峰值)时不低于额定操作电压的80%;当关合电流等于或大于50kA(峰值)时不低于额定操作电压的85%,并均不高于额定操作电压值的110%,以确保合闸和重合闸的动作可靠性。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结合具体情况予以改进。

11.11.2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站用电应有两路可靠电源,新建变电站不得采用硅整流合闸电源和电容储能跳闸电源。

11.11.3 定期检查直流系统各级熔丝或直流空气开关配置是否合理,熔丝是否完好。

12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为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应认真贯彻《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21-1997)、《接地装置工频特性参数的测量导则》(DL/T 475-1992)、《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0-1997)及其它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2.1 防止接地网事故

12.1.1 设计、施工的有关要求

12.1.1.1 在输变电工程设计中,应认真吸取接地网事故教训,并按照相关规程规定的要求,改进和完善接地网设计。

12.1.1.2 对于220kV及以上重要变电站,当站址土壤和地下水条件会引起钢质材料严重腐蚀时,宜采用铜质材料的接地网。

12.1.1.3 在新建工程设计中,应结合所在区域电网长期规划考虑接地装置(包括设备接地引下线)的热稳定容量,并提出有接地装置的热稳定容量计算报告。

12.1.1.4 在扩建工程设计中,除应满足12.1.1.3中新建工程接地装置的热稳定容量要求以外,还应对前期已投运的接地装置进行热稳定容量校核,不满足要求的必须在现期的基建工程中一并进行改造。

12.1.1.5 变压器中性点应有两根与主地网不同干线连接的接地引下线,并且每根接地引下线均应符合热稳定校核的要求。重要设备及设备架构等宜有两根与主地网不同干线连接的接地引下线,并且每根接地引下线均应符合热稳定校核的要求。连接引线应便于定期进行检查测试。

12.1.1.6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预留设备、设施的接地引下线必须经确认合格,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在此基础上方可回填土。同时,应分别对两个最近的接地引下线之间测量其回路电阻,测试结果是交接验收资料的必备内容,竣工时应全部交甲方备存。

12.1.1.7 接地装置的焊接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各设备与主地网的连接必须可靠,扩建地网与原地网间应为多点连接。

12.1.1.8 对于高土壤电阻率地区的接地网,在接地电阻难以满足要求时,应采用完善的均压及隔离措施,方可投入运行。对弱电设备应有完善的隔离或限压措施,防止接地故障时地电位的升高造成设备损坏。

12.1.2 运行维护的有关要求

12.1.2.1 对于已投运的接地装置,应根据地区短路容量的变化,校核接地装置(包括设备接地引下线)的热稳定容量,并结合短路容量变化情况和接地装置的腐蚀程度有针对性地对接地装置进行改造。对于变电站中的不接地、经消弧线圈接地、经低阻或高阻接地系统,必须按异点两相接地校核接地装置的热稳定容量。

12.1.2.2 接地引下线的导通检测工作应1~3年进行一次,应根据历次测量结果进行分析比较,以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开挖、处理。

12.1.2.3 定期(时间间隔应不大于5年)通过开挖抽查等手段确定接地网的腐蚀情况。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求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73201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求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求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3由不合熔断器供电或不合公用端子对供电的两套庇护装置的直流逻辑回路间不承诺有任何电的联系,如有需求,必需经空接点输入。 12.3一切的继电庇护定值实验,都必需以适合正式运转前提(如加上盖子,关好门等等)为准。 1.4找直流接地,应断开直流熔断器或断开由公用端子对到直流熔断器的联贯,并在操作前,先停用由该直流熔断器或由该公用端子对放纵的一切庇护装置,在直流回路复原优秀后再复原庇护装置的运转。 1.1.5采用“近后备”绳尺只要一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的预防措施(新版)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的预防措施 (新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40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的预防措施(新版) 为防止继电保护事故发生,保障电气设备、发电机组、电力网络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措施。 1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电厂送出线路保护、母线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变压器保护、高压电动机保护,电气自动装置应参照执行。 2主要依据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水电电生字(1987)108号 继电保护现场工作保安规定电生供字第254号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反事故措施管理规定调[1994]143号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试行)电安生[1997]356号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电发(2000)589号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电安生(1994)191号GB14285—199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T584—1995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DL/T559—1994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DL/T623—1997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 DL/T684-1999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则 3术语和定义 双重化——指继电保护装置按两套独立、采用不同原理并能瞬时切除被保护范围内各类故障的主保护来配置。其中“独立”的含义为:各套保护的直流电源取自不同的蓄电池,各套保护用的电流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侧各自独立,各套保护分别经过断路器的两个独立的跳闸线圈出口,各套保护拥有各自独立的载波(或复用)通道等。

变压器反事故措施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063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变压器反事故措施标准 版本

变压器反事故措施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案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应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预防110(66)kV~500kV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事故措施》(国家电网生[2004]641号)、《110(66)kV~500kV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技术监督规定》(国家电网生技[2005]174号)等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 加强变压器的全过程管理 1.1 加强变压器选型、定货、验收及投运的全过程管理。应选择具有良好运行业绩和成熟制造经验生产厂家的产品。在设备订购前,应向生产厂家索取做过相似变压器突发短路试验的试验报告和抗短路能

力动态计算报告;在设计联络会前,应取得所订购变压器的抗短路能力动态计算报告,并进行核算工作。 1.2 严格按有关规定对新购变压器进行验收,确保变压器按订货合同要求进行制造、安装、试验。 1.3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压器应赴厂监造和验收,按变压器赴厂监造关键控制点的要求进行监造,有关监造关键控制点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监造验收工作结束后,监造人员应提交监造报告,并作为设备原始资料存档。 2 相关试验和运输要求 2.1 出厂试验要求 2.1.1 测量电压为1.5Um/ 时,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的局部放电试验的放电量:自耦变压器中压端不大于200pC,高压端不大于100pC;其他变压器不大于100pC。

反事故措施预案

金昌市中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关于反事故措施的预案 批准人:———— 审核人:———— 编制人:———— 年 月 日 目录 前 言 ............................................... 一、标准编制说明 ...................................... 二、突发事件应急总预案 ................................ 1突发火灾应急处理方案 ................................ 3防大风应急处理方案 .................................. 4防蛇、毒虫应急处理方案............................... 5 防止紫外线辐射、防中暑应急处理方案 .................. 6触电应急处理方案 .................................... 7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方案 ................................ 8雷击应急处理方案 .................................... 9全厂厂用电中断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 宋体、3号 宋体、3号

前言 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是光伏电站管理的基础,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体系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必然要求。为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意外事件做好充分的准备,并努力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由公司发电运营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顺风光电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受控管理 本标准于2013年12月1日第一次发布 起草人: 薛超曹建井茂良 审核人:文庭荣 批准人:孔原 本标准由发电运营部负责解释 一、标准编制说明 1、范围 本标准划定了全厂各类突发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本标准制定了各类突发事故的预防措施; 本标准明确了各类突发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原则; 本标准明确了相关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各运营公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5834标点符号用法 国务院国发{200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DL/T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二、突发事件应急总预案 1、组织结构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安全技术措施(新版)

( 安全技术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安全技术措 施(新版)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安全技术措施(新版) 为了防止继电保护事故的发生,应认真贯彻新颁布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现场保安规定》、《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试行)》、《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反事故措施管理规定》、《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及相关规程。根据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1继电保护专业管理

1.1充分发挥继电保护专业管理的职能作用,明确责任、权限和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防止由于保护不正确动作而引起系统稳定破坏和电网瓦解、大面积停电等事故的发生。 1.2高度重视继电保护队伍建设,充实配备技术力量,加强继电保护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的培训,保持继电保护队伍的相对稳定,并不断培养新生力量。 1.3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应贯穿电力生产的全过程。在工程初设审查、设备选型、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阶段,都必须实施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专业归口的原则实行技术监督、报告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度。 1.4不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相关标准的以及未经技术鉴定和未取得成功运行经验的继电保护产品严禁使用。所有入网运行继电保护装置的选型和配置,从初步设计阶段至投产运行前都必须经过相应各级调度部门的审核。

化学反事故措施

化学反事故技术措施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化学技术监督规定》和《。。。电力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办法》、《。。。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规定,发电分公司特制定油、气化学反事故措施。 1油务防范措施 1.1油罐区及油系统防火的防范措施 1.1.1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的各项要求。油区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有关规定。油罐区内油罐壁间的防火间距和易燃油、可燃油的储罐与周围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规定标准。 1.1.2.。。。各水电站内应划定油区。油区照明应采用防爆型,并挂有“严禁烟火”等明显的警告标示牌,动火要办动火工作票。运行中巡回检查路线,应包括油系统母管管段和支线。 1.1.3油区管理制度必须上墙,用油应进行严格登记;进入油区应交出火种,不准穿钉有铁掌的鞋子。 1.1.4油区的一切电气设施(如开关、刀闸、照明灯、电动机等)均应为防爆型,电力线路必须是暗线或电缆,不准有架空线。 1.1.5油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油污,不准储存其他易燃

物品和堆放杂物。 1.1.6油区内应有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油区内的消防栓数量和布局符合消防标准,同时配备有沙箱,消防锨,移动式泡沫灭火器,和消防水喷淋装置以及烟雾灭火器。 1.1.7油区接地线和电气设备接地线应分别装设,油系统应有明显的接地点,油管道法兰应用金属导体跨接牢固,每年须认真检查,并测量接地电阻。 1.1.8油区内一切电气设备的维修,都必须停电进行。 1.1.9到油区工作的人员,应了解油的性质和有关防火防爆规定。对不熟悉的人员应先进行有关油的燃点安全教育后,方可参加油设备的运行和维修工作。 1.2充绝缘油、透平油设备的防范措施 1.2.1新充入投运前的变压器油质及运行中变压器油质按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检验。 变压器油质标准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调考用电检查专业试卷试卷A汇编

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调考用电检查专业试卷 一、填空题 1.临时性重要电力客户,是指(需要临时特殊)供电保障的电力客户。 2.一级重要电力客户具备(两)路电源供电条件。 3.对于不能满足重要客户允许中断供电时间要求的供电电源,要及时进行(技术改造)使其切换时间及切换方式满足重要客户的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 4.重要客户新装自备应急电源(投入切换装置)技术方案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所接入电力系统安全要求。 5. 供电企业要根据重要客户(重要性等级),结合电网实际,合理配置重要客户供电电源点,避免由于供电电源点配置不合理、可靠性低等原因造成重要客户停电事故。 6.当物业管理区域公用电电费回收产生风险后,应进行舆论引导,避免将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焦点转移到(供电企业)。 7.公用电单独计量,尽量实行(卡表购电)。 8.制定电费违约金管理办法,依法对违约客户收取(电费违约金)。 9.现场带电更换电能表时,若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将产生(高电压)危及人身与设备安全。 10.在现场装接互感器、电能表、终端等工作时,如果未断开线路上的所有电源隔离点,会存在向作业地点(倒送电)的可能。 11.供电企业应对重要电力客户配置的自备应急电源进行(定期检查)。

12.在作业现场内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地点,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并宜设全警示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1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配备充足的、经国家认证认可的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14.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落实好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并按要求规范填写两票内容,确保安全措施(全面到位)。 15.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与无功平衡是保证(电压质量)的基本条件。 16.电网主变压器最大负荷时高压侧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5)。 17.开展汛前检查工作时,应明确防汛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制订科学、具体、切合实际的(防汛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汛演练,对汛前检查及演练情况应及时上报主管单位。 18.防汛备用电源汛前应进行(带负荷)试验,特别确保地处河流附近低洼地区、水库下游地区、河谷地区排水畅通,防止河水倒灌和暴雨造成水淹。 19.(快速切除故障)是提高系统稳定水平和输电线路输送功率极限的重要措施。 20.供电企业应编制(重要客户)入网管理制度,按照反措条目要求确定制度中应包含内容并予以认真执行。 21.重要客户自备应急电源与电网电源之间应装设可靠的(电气或机械闭锁)装置,防止倒送电。 22.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主动向被检查的客户出示(《用电检查证》),并要求客户有人随同检查。

“三跨”输电线路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

架空输电线路“三跨”重大反事故措施 (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

目录 1 总则 (1) 1.1 目的 (1) 1.2 适用范围 (1) 2防止倒塔事故 (1) 4 防止绝缘子和金具断裂事故 (3) 5 防覆冰舞动事故 (3) 6 防止外力破坏事故 (4) 7 其它 (4)

1 总则 “三跨”是指跨越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和重要输电通道的架空输电线路区段。 本措施是对《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国家电网生…2012?352号)(以下简称“十八项反措”)的补充和深化,“三跨”除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相关文件及十八项反措外还应执行本措施。 1.1 目的 为防止“三跨”发生倒塔、断线、掉串等事故,防止发生因“三跨”导致较大的公共安全和电网安全事件,指导“三跨”设计、建设和运检管理,编制本反事故措施。 1.2 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110(66)kV及以上新建、改建及在运的架空输电线路“三跨”区段,跨越电气化铁路、重要线路可参照执行。 2防止倒塔事故 2.1线路路径选择时,应尽量减少“三跨”数量,不宜连续跨越,且不宜在一档中跨越3回及以上线路;跨越重要输电通道时不宜在杆塔顶部跨越。 2.2“三跨”应采用独立耐张段,杆塔均采用全塔防松、防盗。

2.3“三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沿线已有线路的运行经验,杆塔结构重要性系数应不低于 1.1,且跨越线路设计条件应不低于被跨越线路。 2.4“三跨”应尽量避免出现大档距和大高差的情况,跨越塔两侧档距之比不宜超过2:1。 2.5新建“三跨”与铁路交叉角不应小于45°,且不宜在铁路车站出站信号机以内跨越;与高速公路交叉角一般不应小于45°;与重要输电通道交叉角不宜小于45°。线路改造,路径受限时,可按原路径设计。 2.6对覆冰区“三跨”,导线最大设计验算覆冰厚度应比同区域常规线路增加10mm,地线设计验算覆冰厚度增加15mm;对历史上曾出现过超设计覆冰的地区,还应按稀有覆冰条件进行验算。 2.7“三跨”交叉档距大于200m时,导线弧垂应按照导线允许温度进行计算(一般取+70℃、+80℃)。 3 防止断线事故 3.1“三跨”导线、地线应选择技术成熟、运行经验丰富的产品,不应采用ADSS光缆。 3.2“三跨”地线宜采用铝包钢绞线,光缆宜选用全铝包钢结构的OPGW光缆,“三跨”耐张段OPGW光缆单独设计,耐张段两端设臵接线盒。耐张段内导、地线不允许有接头。 3.3“三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导、地线外观检查和弧垂

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汇编

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汇编 目录 前言 第一部分公共部分 (1) 第二部分线路保护 (13) 第三部分变压器保护 (17) 第四部分母差、失灵及母联保护 (21) 第五部分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 (23) 第六部分故障录波装置 (25) 第七部分直流电源系统 (27) 附有关规程、标准清单 (32)

前言 1、本文对近几年湖南电网继电保护配置、设计、原理、运行和维护等有效的反事故措施条文进行了汇编和部分说明。 2、本文并未涵盖全部的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有些措施在已颁发的国网公司规程、技术标准中已明确规定,未一一列出,作为清单附后。 3、部分反事故措施可能体现在不同的文件或规定中,本文选取了最具代表性的用语。 4、已废止或不适用的部分反事故措施条文未一一列出。 5、如无特殊说明,本文不适用于智能化变电站及配套的对侧保护。 6、以下是部分文件的简称: ①、湖南电网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实施细则(湘电公司生〔2006〕868号)以下简称“十八项反措湖南实施细则”。 ②、《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调继〔2005〕222号)以下简称“十八项反措国网实施细则”。 ③、《华中电网有限公司预防继电保护事故措施》(华中电网调〔2006〕273号)以下简称“华中电网十八项反措”。 ④、《湖南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配置选型原则》(湘电公司调〔2009〕139号)以下简称“选型原则”。 ⑤、《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原电力部电安生[1994]191号)以下简称“94反措要点”。 ⑥、《湖南电网220千伏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现场运行导则》(湘电公司调〔2010〕576号)以下简称“现场运行导则”。 7、本文由湖南省电力公司调度通信局负责解释。 8、本文为2011年版本,由湖南省电力公司调度通信局不定期进行修编。 9、本文主要编写人:李勃、刘伟良、徐宇新、潘伟、黄勇、刘韬文、刘宇、向为、张延、周立梅、刘春艳、郑显贵、周伟、王军、刘颂凯、谭剑辉、邹婞。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的预防措施标准范本

解决方案编号:LX-FS-A26873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的预防措施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的预防措施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防止继电保护事故发生,保障电气设备、发电机组、电力网络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措施。 1 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电厂送出线路保护、母线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变压器保护、高压电动机保护,电气自动装置应参照执行。 2 主要依据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水电电生字(1987)108号

反事故措施计划管理制度

反事故措施计划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反事故措施计划编制和实施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实施反事故措施计划,有效地控制安全事件/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中电大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 规定和程序 3.1 反事故措施计划的编制依据 3.1.1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重点要求》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3.1.2 安全健康环境风险评价、春/秋季安全检查、安全评价(包括发电厂并网安全评价)、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监督检查、技术监督检查结果,各类应急预案。 3.1.3 国内同类企业和本单位历年来发生的安全事件/事故情况。 3.1.4 上级管理部门(包括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集团公司及电网公司等)下发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各项反事故措施和有关文件。 3.1.5 需要消除的重大安全隐患、提高安全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及事故防范对策。 3.2 反事故措施计划的编制步骤 3.2.1 反事故措施编制由各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3.2.2 反事故措施项目立项时应说明立项原因、实施方案、计划费用,同时应明确责任部门、负责人和完成期限。 3.2.3 重大反事故措施项目应进行可行性研究,明确项目实施后的效果或目标(指标)。 3.2.4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组织审查反事故措施项目,形成反事故措施计划,并纳入安全生产计划(检修和技术改造计划等)。

3.2.5 反事故措施计划由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由主管安全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批准。 3.3 各单位应于每年8月20日前编制完成下一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报送中电新能源安全生产部备案。 3.4 各单位必须优先安排反事故措施计划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于修理费、材料费和技术改造费用)和实施时间。 3.5 反事故措施计划的实施 3.5.1 反事故措施计划经批准后即可实施。 3.5.2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监督检查反事故措施计划执行情况,对存在问题应及时汇报主管安全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 3.5.3 反事故措施计划项目完成后,应按照有关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组织竣工验收和后评价。经过综合考评,具备实施条件的反事故措施计划项目完成率不应低于95%。 3.6 反事故措施计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必须由主管安全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批准。 4 职责 4.1 制度负责人:公司安环部经理。 4.1.1 负责制订和完善本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性。4.1.2 负责检查各单位执行本制度的符合性、有效性。 4.1.3 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反事故措施计划执行情况。 4.2 制度执行人:公司各部门。 4.2.1 执行本制度,收集本制度的反馈意见,提出完善本制度的建议。 4.2.2 组织编制和审批反事故措施计划,落实反事故措施项目资金。 4.2.3 规范开展反事故措施计划管理工作,检查反事故措施计划项目的落实情况。 5 持续改进 5.1 检查与评价 安全生产部每年组织一次本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和评价,填写《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表》,放在本部门保存。

十八项反措保护重点要求西北实施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 STATE GRID CORPORATION OF CHINA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要求”西北电网实施细则(讨论稿) 西北电力调度(交易)中心 2006年1月

前言 依据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文件调继〔2005〕222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文《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组织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以下简称《重点要求》)。《重点要求》是在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基础上,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等文件,汇总近年来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经验制定的。《重点要求》强调了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的原则和重点要求,但不是以往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的全部内容。西北电网公司在遵循《重点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紧密结合本地区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实施细则。该细则在编制过程中征求了西北电网公司各(省)市供电局、电厂、设计、基建继电保护部门的意见,邀请了各单位多年从事继电保护工作的人员予以会

审、商讨后制定的。该细则仅对原《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进行了部分诠释和补充,以便于指导现场具体实施。 本细则适用于西北电网公司各省(自治区)电力公司、电网建设公司、运行公司、发电公司(厂),各级保护专业部门均应遵照执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执行。编制之中难免存在遗漏错误之处,望多加指正。

2021小型水电站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探讨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小型水电站继电保护反事故 措施探讨

2021小型水电站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探讨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1保护原理与继电器选型 加强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管理,是提高小型水电站保护动作正确率,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途径。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是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基本经验,也是事故教训的总结。由于系统容量、电抗和运行方式等方面的资料收集较为困难,在保护整定计算中,若将系统视作无限大容量时,短路计算的相关值与实际偏差很大,比较合理的方法是,在知道区域变电所引出线上断路器型号后,以该断路器遮断容量作为系统提供的短路容量来进行计算。 在保护整定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发电机过电流保护中的电流继电器必须取自接在发电机中性点侧的电流互感器上,这样在发电机投入前发生故障时保护也能工作;整定中返回系数应参考继电器的实际检验值(多数大于0.85),如果以通常所取0.85来考虑,则保护的起动电流值可能偏大; 2)当发电机差动保护的动作电流按大于发电机的额定电流来整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措施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措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措施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措施 赤峰新胜(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了防止继电保护事故的发生, 应认真贯彻《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试行)》、《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反事故措施管理规定》、《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及相关规程, 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安全生产部应高度重视继电保护工作, 充实配备技术力量, 加强继电保护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的培训, 保持继电保护队 伍的稳定。

2、要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及反事故措施,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 防止继电保护三误事故的发生。 3、安全生产部继电保护专责人员应根据电网结构的变化, 贯彻执行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运行规程, 运行人员严格执行电网下发的继电保护定值通知单。为适应现代电网的发展需要, 积极稳妥采用继电保护新技术新设备, 安全生产部继电保护专责人员组织编写新装置的检验规程。进一步加强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 合理安排运行方式, 充分发挥继电保护效能, 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防止由于保护拒动、误动引起系统稳定破坏和电网瓦解、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发生。 4、安全生产部要进一步发挥专业管理的职能作用, 强化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力度, 指导、协助运行各值加强继电保护工作, 提高继电保护工作水平。 5、确保大型变压器的安全运行, 安全生产部应参与并重视大型变压器保护的配置和整定计算, 包括与相关线路保护的整定配合。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 版

公司反事故措施(2017年版) 1总则 公司设备反事故措施管理办法中明确,公司将定期归纳总结设备事故事件的经验教训,提炼相关技术性防范措施,作为公司反事故措施发文执行。每次反措发文过程中,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均需梳理上次反措条文的执行情况,当反措要求已执行完毕或相关要求已纳入到技术标准中时,该条反措即可作废,否则将继续实施执行。本次发文中时效性要求明确为“有效期至下次公司反措发布时”,是指该条文将长期实施执行,待下次反措发文时,通过评估条文实施执行情况,再次明确条文将继续实施执行或作废;时效性要求明确改造时间的,应在限期内完成改造。所有反措条文均适用于存量及增量设备。 公司反事故措施的实施执行应以防止电力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保证电网及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为原则,对可能导致电力安全事故事件后果较严重的,无论是否已签订合同或完成设计,都应执行反措进行整改,涉及合同或设计变更的,各单位应加强与供应商及设计单位的协调沟通,确保整改到位。 各单位在抓好本反事故措施落实的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于2014年4月印发的《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要求,做好落实执行工作。 本反措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则上“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5年版)”终止执行,但对于新接收的县级子公司新增资产尚未完成改造的,旧版反措应依然持续有效,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明确整改完成时间,并尽快完成整改。 2防止变电类设备事故 防止事故 变压器交接、大修和近区或出口短路造成变压器跳闸时应进行绕组变形试验,防止因变压器绕组变形累积造成的绝缘事故。禁止变压器出口短路后,未经绕组变形试验及其它检查试验就盲目将其投入运行。对判明线圈有严重变形并逐渐加重的变压器,应尽快吊罩检查和检修处理,防止因变压器线圈变形累积造成的绝缘事故。 级以上地震危险区域内的主变压器,要求各侧套管及中性点套管接线应采用带缓冲的软连接或软导线。 新建直流工程换流变压器投运前应逐台进行局放试验。

风电场二十六项反事故措施

风电场二十六项反事故措施 实施细则 批准: 审核: 编制: 2020年01月01日

目录 一、目的 ...................................................... - 3 - 二、适用范围................................................... - 3 - 三、编制依据................................................... - 3 - 四、具体措施................................................... - 5 - 1、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 - 5 - 2、防止交通事故措施........................................... - 15 - 3、防止误操作事故措施......................................... - 17 - 4、防止电气设备火灾事故措施................................... - 18 - 5、防止风电机组倒塔措施....................................... - 20 - 6、防止风电机组火灾措施....................................... - 24 - 7、防止机舱、风轮和叶片坠落事故措施........................... - 29 - 8、防止风电机组超速事故措施................................... - 30 - 9、防止风电机组雷击事故措施................................... - 32 - 10、防止风电机组大规模脱网事故措施............................ - 33 - 11、防止全场停电事故措施...................................... - 36 - 12、防止变压器(含箱式变压器)和互感器损坏事故措施............ - 40 - 13、防止开关设备事故措施...................................... - 43 - 14、防止电气设备雷击事故措施.................................. - 48 - 15、防止继电保护事故措施...................................... - 51 - 16、防止直流系统事故措施...................................... - 55 - 17、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措施.................................. - 58 - 18、防止风电机组电缆绞断事故措施.............................. - 59 - 19、防止接地网事故措施........................................ - 60 - 20、防止污闪事故措施.......................................... - 61 - 21、防汛事故措施.............................................. - 62 - 22、防暴风雪措施.............................................. - 64 - 23、防止风力机发电机损坏事故措施.............................. - 66 - 24、风电场防寒防冻措施........................................ - 68 -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安全技术措施完整版

编号:TQC/K997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安全技 术措施完整版 Through the proposed methods and Countermeasures to deal with, common types such as planning scheme, design scheme, construction scheme, the essence is to build accessible bridge between people and products, realize matching problems, correct problems. 【适用制定规则/统一目标/规范行为/增强沟通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安全技术措施完 整版 下载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合用于解决各类问题场景,通过提出的方法与对策来应付,常见种类如计划方案、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本质是人和产品之间建立可触达的桥梁,实现匹配问题,修正问题,预防未来出现同类问题。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为了防止继电保护事故的发生,应认真贯彻新颁布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现场保安规定》、《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试行)》、《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反事故措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详解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详解 点击次数:66 发布时间:2011-11-24 1总则? 1.1《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汇总了多年来设计与运行部门在保证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基本经验,也是事故教训的总结。? 1.2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本“要点”;现有发电厂、变电所设施,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更改,其他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或改造。制造和科研部门也必须遵守本“要点”的规定。? 1.3本“要点”只是要点,不是应有的全部内容。有的问题在其他部颁规程如《现场试验工作保安规程》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某些部分也在本“要点”中重复列出。? 1.4过去颁发的反措及相关文件凡与本“要点”有抵触的,应按本“要点”执行。? 1.5本“要点”由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解释。? 2直流熔断器与相关回路配置? 基本要求:消除寄生回路:增强保护功能的冗余度。? 2.1直流熔断器的配置原则如下:? 2.1.1信号回路由专用熔断器供电,不得与其他回路混用。? 2.1.2由一组保护装置控制多组断路器(例如母线差动保护、变压器差动保护、发电机差动保护、线路横联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和各种双断路器的变电所接线方式112断路器、双断路器、角接线等的配置原则:? 2.1.2.1每一断路器的操作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2.1.2.2保护装置的直流回路由另一组直流熔断器供电。? 2.1.3有两组跳闸线圈的断路器,其每一跳闸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2.1.4有两套纵联差动保护的线路,每一套纵联差动保护的直流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后备保护的直流回路,可由另一组专用直流熔断器供电,也可适当地分配到前两组直流供电回路中。? 2.1.5采用“近后备”原则,只有一套纵联差动保护和一套后备保护的线路,纵联差动保护与后备保护的直流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2.2接到同一熔断器的几组继电保护直流回路的接线原则:? 2.2.1每一套独立的保护装置,均应有专用于直接到直流熔断器正负极电源的专用端子对,这一套保护的全部直流回路包括跳闸出口继电器的线圈回路,都必须且只能从这一对专用端子取得直流的正、负电源。? 2.2.2不允许一套独立保护的任一回路(包括跳闸继电器)接到由另一套独立保护的专用端子对引入的直流正、负电源。? 2.2.3如果一套独立保护的继电器及回路分装在不同的保护屏上,同样也必须只能由同一专用端子对取得直流正、负电源。? 2.3由不同熔断器供电或不同专用端子对供电的两套保护装置的直流逻辑回路间不允许有任何电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措施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1960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措施详 细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措施详细版 提示语:本解决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防止继电保护事故的发生,应认真贯彻《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14285-93)、《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 T584-1995)、《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559-1994)、《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试行)》(电安生[1997]356号)、《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反事故措施管理规定》(调[1994]143号)、《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反事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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