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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考试实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

★中国百强企业教育培训机构

★新疆第二产业职教园区主持建设单位

★国家教育部和信息产业部“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食品生物技术、电工电子及自动化实训基地

★新疆棉纺织公共实训基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培育高技能人才先进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25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独立设臵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遵循高职教育办学规律,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办学水平,生源质量稳步提高,取得了良好的办学效益和社会声誉。2010年11月,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经教育部批准,2011年面向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6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文件精神,2011年,我院将在全疆范围内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旨在选拔一批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适合职业技术教育,愿意从事技能型工作的优秀学生,更好地满足经济建设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

一.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是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部分示范性高职院校进行的一项试点工作,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所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内招生。按照教育部教学厅【2011】6号文件规定,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招生对象

1、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新教学…2010?11号)文的要求并取得高考报名序号的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

2、我区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2011届中职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获得者或自治区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

3、2010届中职毕业生在毕业当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获得者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

三.报名程序

1、考生及报考考点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①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院招生网站下载单独招生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611844451.html,/ddzs);②根据提示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获得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等。

(2)现场报名:考生可直接到我院设立的各考点现场报名。

考生填报时应注意:要如实、清晰、完整的填写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个人信息应与本人的高考报名信息保持一致,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序号、学业水平考试学籍号和联系电话,缺一不可。

以上报名方式,考生选择一种即可,无需重复报名。

3、邮寄资料

①《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②考生本人及家长签订的《2011年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生保证书》(主要内容为参加我院2011年单独招生考试考生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后,自愿放弃参加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

③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到一张A4纸)(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原件)。

④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和高考报名序号、学业水平考试学籍号)。

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⑥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

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考生需采用特快专递方式或自行送达方式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材料邮寄我院招生办。

4、报名时间:2011年4月20日10时—5月8日18时(北京时间)。

5、公布参加我院2011年单独招生考试面试资格考生名单时间:2011年5月10日—5月11日。

四、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五、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时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文科考生不能填报理科专业。按自治区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进校后不能调整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六、招生专业、计划数及学费标准

七、专业介绍

八、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一)考试方式

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只对考生进行面试。报名结束后,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按A级5分、B级4分、C级3分、D级0分转换为参考分数),按总分200分折合后的成绩为学生的基础成绩。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等。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依据基础成绩和面试成绩对考生进行综合考评。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名单公布

报名结束后,学院对考生报名数据进行汇总并报自治区招办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考生的基础成绩,按照我院单独招生计划数的2倍数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对于报考人数低于计划数1.5倍的专业,适当增加参加面试人数,并于2011年5月10日-5月11日在我院招生网站公布面试名单。

(三)面试地点及时间

面试将分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阿克苏考点、塔城考点、乌苏考点、伊犁考点六个考点进行。面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间在相

(四)面试方法

. 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参加面试,面试由各专业考评组,按照面试实施方案进行测试。

(五)准考证发放

1、考生凭身份证在报名考点领取准考证,并上交体检表。;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5月11日至5月14日

九、录取

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据志愿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报名对象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考生可免试入学;

2、录取时间:2011年5月18日;

3、考试总成绩=基础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

计算分数时,基础成绩权重系数为1.0,面试成绩权重系数为1.0;

4、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条件下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5、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6、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教学…2010?11号)文件要求。考生必须到本人所在县

(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专门负责高考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可在学院网站上下载)。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政审、体检表》复印件(加盖考生中学公章)的考生,可不再体检。体检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政审、体检表》复印件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上交各考点负责人;

8、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机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后在自治区招生网和我院网站首页公示(公布时间2011年5月20日);

9、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10、录取通知书发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的审批结果,于2011年5月21日发放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

(三)照顾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有关高考加分政策执行。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加分结果须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以及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并在学院招生网公示无异议考生。照顾加分分值在录取中计入考生总成绩。

十.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空余计划转入区内普通高职(专科)录取时执行。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一、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均为北京时间)及工作内容

十二、组织工作

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及自治区招生办相

关领导担任负责人,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2、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自治区招生办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开展。

3、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

十三、监督举报

如发现任何违规行为,请联系举报中心。举报电话:纪检书记办公室:0991-*******、纪检监察室:0991-*******,举报信箱: xjqg_ddzs@https://www.wendangku.net/doc/611844451.html,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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