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律师协会
黔律协…2013?14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厅直属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情况检查考核的通知
各省直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贵州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现将2012年度省司法厅直属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情况检查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共同组建厅直属律师事务所律师考核工作委员会,对厅直属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度执业情况进行考核。
厅直属律师事务所律师考核委员会组成名单:
主任:王心海(贵州省律师协会会长)
副主任:李宇杰(省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
张国强(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长)
成员:
省司法厅律管处:崔红龚远芳
省律协秘书处:张祖武黄薇高亚玲郑兰
二、考核内容
(一)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二)律师遵守贵州省律师协会章程、贵州省会费收缴相关规定等各项行业规则的情况以及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
(三)遵守本所章程、协议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四)律师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群体性、重大敏感案件的情况;
(五)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六)律师受到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七)律师完成律师协会规定的培训情况;
(八)律师协会认为需要考核的其他内容。
三、考核等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四、工作阶段
1、四月上旬至四月中旬为厅直属律师事务所律师考核工作委员会审查、由省律师协会根据厅直属律师事务所律师考核工作委员会的考核结论签署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结果。
2、四月中旬至四月下旬由省律师协会在省律协网站公示;
3、四月底报省司法厅备案。
五、注意事项
(一)律师参加执业年度考核,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律师事务所提交本人上一年度执业情况总结,并填报、提交相关材料。
(二)律师事务所应当组织召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听取律师个人述职,组织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考核评议情况,由律师事务所依据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对律师上一年度的执业表现出具考核意见。律师事务所的考核意见应当送交律师本人阅签意见。
六、其他事宜
1、为配合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的会费收取工作与考核同步进行(黔律协(2013)11号文件)。
2、省直所属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考核工作参照本通知进行。
3、各所除提交《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外,请各所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修改增加反馈省律协。
联系人:黄薇、高亚玲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邮箱:gzhw19771128@https://www.wendangku.net/doc/631989320.html,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
附件:
1、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2、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汇总表
主题词:2012年律师考核工作
抄送:省司法厅、司法厅律师工作指导处、公职、公司律师贵州省律师协会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
附件2: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年度)
填表日期:年月日
说明:1、此表一式三份,执业机构、律师协会、司法局各一份,要求同时提交打印
件及电子文档。
2、律师协会应将此表作为律师执业档案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