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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考点

综合素质考点
综合素质考点

第一节教育观

(一)素质教育概述

1.素质教育的内涵

关于素质教育的含义,教育部(原国家教委)《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中作了明确解释:“素质教育是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同家教育方针,着眼于受教育者及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宗旨.以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态度、能力,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素质教育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以提高国民素质为目标的教育。

2.素质教育的特点

(1)全体性

素质教育是面向每一个受教育者、以每一个受教育者为对象的教育,它面向每一个学生,旨在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素质教育既不是精英教育.也不是精品教育,它是大众化的教育。它要面向每一位适龄学生,使每个学生都在他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发展,都在他天赋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发展。素质教育的全体性要求学校及教师关心每一位学生素质的培养和提高,不能因种族、家庭、经济、智力及教育者主观好恶等因素的影响,将一部分学生排除在素质教育之外。

坚持素质教育的“全体性”的主要意义在于:第一,保证使接受教育成为每一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接受教育是每一个儿童最重要、最根本的权利。第二,保证整个民族的文化素养在最低可接受水平之上,杜绝新文盲的产生,中小学教育应为提高全体人民的基本素质服务,推进国家经济发展与民主建设。第三,为贯彻社会主义“机会均等”原则,为每个人的继续发展提供最公平的前提条件。素质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为未来的合格公民奠定素养基础。

(2)基础性

素质教育是一种注重打基础的教育。正因为素质是反映人的身心发展水平最基本的特征和品质,并制约着人的意识、态度和行为,所以素质培养必须从最基本的基础方面做起。应当指出,素质教育是立足于从本质的方面去影响人、培养人,注重引起人的深层变化、基本特征和品质的形成,而不是追求那些表面的、形式的变化。例如,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不能仅仅停留在学生的道德认识,而要引导学生完成从知、情、意到信、行的转化,并将其逐渐固定下来,形成品质,成为学生个人的信念和个性特征。素质教育特别注重的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一般能力的掌握与培养,为受教育者素质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坚持素质教育的“基础性”的主要意义在于:第一,一个人只有具备了良好的基本素质,才有可能实现向较高层次的素质或专业素质的迁移。第二,人类蕴含着极大的发展自由度,这就是人的可塑性。自由度越高,可塑性越强;反之亦然。第三,从教育控制论的意义上讲,教育是一种人为的、优化的控制过程,以便受教育者能按照预定目标持续发展。

(3)发展性

素质教育是发展性教育,它不仅注重受教育者现在的一般发展,重视受教育者现在的一般发展对于未来的发展价值和迁移价值,而且重视直接培养受教育者自我发展的能力,使受教育者学会学习,培养受教育者终生学习的能力和信息加工能力。

从本质上说,“发展性”符合“变化导向教育观”的趋势,即把适应变化、学会变化作为教育的重要目标,从接受教学(教师奉送答案)向“问题解决”(教师引发思考)转变。教师从鼓励者、促进者、沟通者、帮助者和咨询者等角色中发挥作用。

(4)全面性

所谓“全面性”,是指素质教育既要实现功能性的目标,又要体现形成性的要求,通过实现全面发展教育,促进学生个体的最优发展。因为,素质教育应该是完善意义上的教育,它是指向全面基本素质的教育。

素质教育中的“全面发展”有两个方面的具体规定性。第一,针对一个个体来说,它是“一般发展”和“特殊发展”的统一;第二,针对班级、学校乃至整个社会群体而言,它是“共同发展”和“差别发展”的协调。全面发展既要讲共同性,又要讲个别性,它决不排斥有重点地发展个人的特殊方面,允许在一个群体中各个体之间有差别地得到发展。全面发展实际上就是“最优发展”。

(5)未来性

所谓“未来性”是指素质教育立足于未来社会的需要,而不是眼前的升学目标或就业需求。一般来说,教育具有较强的惰性和保守性,它总是在努力使年轻一代学会老一代的思维、生活和工作方式,因而人们在批评现代学校教育体系的局限性或弊端的时候,往往批评它是根据“昨天”的需要而设计的。素质教育就是要改变教育的惰性和保守性,它的目标是使年轻一代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

3.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区别

(1)应试教育

应试教育是指一种偏重于通过考试成绩来衡量学生水平的教育制度,它以应付升学考试为目的,是教育T-作所存弊端的集中表现。它以升学率的高低来检验学校的教育质量、教师的工作成绩以及学生学业水平。其教育模式与考试方法限制了学生能力的充分发挥,其评价学生的方式太过单一,限制了很大一部分学生进一步深造的机会。

(2)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区别

①从指导思想上看:应试教育是为了应付升学考试,是以追求升学率为目的的教育,它唯分是举,限制了不擅长考试但有能力的人进一步发展,容易出现“低能”现象;素质教育是为了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也就是为了全面提高国民的素质,是一种与应试教育相对应的教育,它为广大学子继续深造提供了广泛平台。

②从教育目的上看:应试教育是为适应上一级学校的选择需要,以应试训练为目的的教育;素质教育则是根据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需要,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创造和学会审美的教育。

③从教育对象上看:应试教育面向少数人而忽视多数人,是重在“提高”的淘汰式的“英才教育”;素质教育则面向全体,是莺在“普及”,促使每个学生充分发展的“通才教育”。

④从教育内容上看:应试教育完全围绕应试要求,考什么就教什么、学什么,轻“德”、缺“体”、少“美”、砍“劳”,是一种不完全的畸形教育;素质教育则是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美、劳多方面都得到发展的教育。

⑤从课程结构上看:应试教育是单一的学科课程,且只重视少数所谓的“主科”,轻视所谓的“副科”;而素质教育则以现代课程理论为指导,把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活动课程等几个板块,把它们都纳入课表,作为正式课程平等对待,有的学校还十分注意开发“隐性课程”,如:环境教育、校风建设等。

⑥从学生课业负担上看:应试教育为了应付中高考,作业较繁重,较多采用“题海战术”和机械记忆,而忽视学生对知识的真正理解和掌握;而素质教育则要求着眼于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严格按教育教学规律办事。仅以作业为例,内容适度,形式灵活,不仅重视巩固性的书面作业,还要设计富于个性和创造性的活动作业、口头作业、行为作业,并把课外阅读纳入培养健康个性的工作之中,以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⑦从师生关系上看:应试教育迫使教师“选择适合教学的学生”,强调师道尊严,师生之间是一种管与被管、教与被教、灌与被灌的关系;素质教育则强调尊师爱生,师生民主平等,双向交流。要求教师尊重、理解、信任、鼓励、扶植每一个学生,教师选择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应有发展的教学艺术。

⑧从教育方法上看:应试教育实行的是学生被动学习,死抠书本,脱离实际的教育;素质教育则是重视双基、发展智力、培养能力,使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得到发展的教育。

⑨从教学途径上看,应试教育把课堂和书本作为教学的唯一途径,不同程度地脱离社会、脱离实际;而素质教育为了培养学生适应社会、适应生活的新型素质,要求实现教育的社会化,建构学校与社会的“双向参与”机制.使得教学途径增多,教育视野广阔,有利于从狭隘的完全同升学“指挥棒”对口的自我封闭中解脱出来,实行开放式的现代教育。

⑩从评价标准上看,应试教育以“分”为导向,以“率”为标准,以“考”为法宝,并以此来评价学校、教师和学生,实行的是僵化、死板的“一刀切”教育;素质教育则确立社会实践的评价,淡化分数的警告、惩戒作用,把学生的差异作为资源潜能优势,实行的是使学生个性健康、完善发展的教育。

从以上几方面的比较中可以看出,应试教育只注重应试的功利,不关心人的全面发展;不是创造适合学生的教育,而是塑造适合“教育”的学生。“应试教育”在教育对象上的局限性,在教育内容上的片面性,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对广大中小学生的素质提高和健康成长影响较大,必须加快落实素质教育的步伐,促进广大学生乃至整个国民素质的提高。

(二)素质教育的实施途径与方法

1.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1)着眼于民族素质的提高

这是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根本宗旨。一个民族素质的高低决定了其发展的潜力及其所能达到的高度。素质教育旨在通过对受教育者进行各方面的教育,从而提高其综合素养和生存技能,进而促进整个国民素质的提高。只有整个民族的综合素养提高了,才能实现整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和繁荣富强。

(2)着眼于可持续发展

学生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后备力量,是未来社会建设的主力军。只有通过素质教育把学生教育好,让他们真正掌握知识和技能,才能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提供后续力量,从而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3)着眼于全体学生的各方面素质的提高

学校必须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把培养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作为教育目标,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适应21世纪新经济时代的需要以及社会进步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未来的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学生只有德才兼备,综合发展,才能适应这种多元化的需求。

(4)着眼于学生的主动发展、创新发展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一个缺乏创新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创新教育对我国21世纪的发展至关重要。素质教育必须把创新教育和基础知识教育结合起来,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

(5)着重于在教师引导下,实现学生主动、活泼的发展,以实现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

素质教育不但要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而且要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根据学生的个性特征和兴趣爱好,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学科专业知识,充分发挥出学生的个性特长,为学生个人能力的充分发挥创造良好的条件,从而实现人人都能尽其才。

第二节学生观

(一)人的全面发展思想概述

1.人的全面发展思想的概念

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劳动能力的全丽发展,即人的智力和体力的充分、统一的发展。同时,也包括人的才能、志趣和道德品质的多方面发展。

2.人的全面发展思想的内涵

人的全面发展思想主要源于马克思的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它是马克思主义的最高价值理想,是未来社会的价值目标,也是实现人的发展的最高理想境界。

马克思认为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主要包括人的劳动活动、劳动能力、社会关系、自由个性和人类整体的全面发展。

(1)人的劳动活动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自由自觉的劳动是人类的特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性活动;正是在劳动中人类的存在才得以体现,人的本质才得以反映,人才成其为人。人通过劳动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自己本身,在劳动的发展中获得自身的发展。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已经证明,人类在劳动中产生,人类因劳动的异化而异化,因劳动的解放而解放,因劳动的发展而发展。由此可知,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建立在人的劳动活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人的劳动形式的丰富和多样其实质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多维展现或生命活动外化范围和程度的扩大、提高。它反映和揭示了人的本质的全面的提升,以及人对自身本质的全面的占有。

(2)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

社会生产和社会关系的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全面地拓展、张扬、提升人的一切能力,如人的体力、智力、自然力、道德力、现实能力和内在潜力等。因此.能力的发展在人的全面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

人的能力既包括体力,又包括智力;既包括从事物质生产的能力,又包括从事精神生产的能力;既包括社会交往的能力,又包括道德修养的能力和审美能力等。劳动“更加需要才能得到全面发展”,成为“各方面都有能力的人”。这里所指的能力,既包括体力,又包括智力;既包括从事物质生产劳动的能力和作为生产力要素的生产技术能力,又包括从事精神活动和精神生产的能力;既包括社会交往、社会适应和驾驭社会关系的能力,又包括开拓和创新的能力;既包括德能.即思想觉悟与道德修养的能力,又包括审美的能力;既包括现实能力.又包括潜在能力。其中,体力和智力的发展,是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的主要内容,也是人的其他能力得以全面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3)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

人的劳动从来就是社会的劳动,因而人是社会的存在物,人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生存和发展。“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个人的全面性就是“他的现实关系和观念关系的全面性”。从这一意义上说,人的全面发展就是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与他人之间的普遍的交往和全面的关系。因为只有进行普遍的交往才能扩大人的视野,才能造成人与人之间普遍的交往、全面的联系。

(4)人的自由个性的全面发展

人的个性,是个人的自我意识及由此形成的个人特有素质、品格、气质、性格、爱好、兴趣、特长、情感等的总和。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就是指这一“总和”的全面发展。自由个性的充分发挥,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综合体现和最高目标.也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内涵。个性即人的品质和风格,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体质能力、精神状态、心理倾向及行为特征的总和,它反映的是人的不断发展的特殊性和差异性。人的个性的发展程度表现为人的独立自主性,自觉能动性和独特创造性的发展程度。自觉能动性是个性的根本特征,创造性则是个性的最高表现,也是最活跃的因素。其实质是主体对现实的超越。

(5)人的需要的全面发展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和发展,使人的需要有可能向多方面发展。到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剥削制度被消灭,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产品极大丰富,人的需要将呈现丰富性和多面性。

(6)人类整体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个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类整体的全面发展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一方面,没有个人的全面发展,就不可能有人类整体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个人的全面发展也只有在人类整体的全面发展中才能实现。真正的人的全面发展必须是人的素质的普遍提高,是全社会所有成员的共同发展,而不是部分阶级、阶层和个人的片面发展,更不是某一个体或社会的特殊嗜好的畸形扩张和繁衍。

3.人的全面发展思想与素质教育的关系

人的全面发展思想与素质教育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总体来说,人的全面发展是素质教育的目的。素质教育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和措施。

(1)人的全面发展是素质教育的目的

素质教育不仅坚持对学生进行应用知识的传授,而且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注重开发学生的智慧和潜能,要求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并重,要求全面发展学生的生理素质、心理素质和文化素质,重视培养学生的自我发展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是素质教育重视全体学生,是真正的“全面发展”。所以说,人的全面发展是素质教育的目的。

(2)素质教育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要使受教育者获得全面发展,就必须不断提高受教育者的综合素质,而无论是个人还是整个民族综合素质的提高,都离不开教育。良好的教育是提高个人和社会整体素养的重要手段。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就必须实施多方面的教育,促进个人在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的全面发展。所以说,素质教育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3)素质教育体现了人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化的统一

人类的社会发展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最终归宿。因此,教育的方针和目的最终也要转变到以“人”为中心,为“人的全面发展”服务上来。素质教育不但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且要在此基础上,针对受教育者的个性特征展开教育,使人的全面发展与其兴趣爱好结合起来,促进个人的特长得到最大程度的发展,从而实现人人都能尽其才的目的。

(二)“以人为本”的内涵

教育价值观是指一所学校用于指导教育教学行为与管理活动的最高价值标准与原则,是每个师生为人处世的最高价值导向,也是学校文化的灵魂,其核心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一致。教育价值观作为指导、支配和评价教育行为和功效的核心观念,对于整个教育活动起着深刻的指导作用,直接影响着教育的目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影响着教育的规划、结构、布局和体制。

以人为本的教育价值观是科学发展观在教育领域的生动体现。一方面,强调以人为本位,弘扬人的主体精神和人的价值、丰富人的精神、提高人的生命质量、提升人的生存竞争,把学生的知识学习、能力发展、人格完善和精神升华有机地结合起来,而且提出要注重为学生获得终生学习能力、创造能力打好基础的理念;另一方面,超越个体本位论的

教育——即在重视人的发展、把人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教育及社会发展的核心的同时,还非常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倡导通过教育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三)“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在教学中的运用

人是教育生成、教育行为存在的前提,是推进发展的“思想内涵和逻辑内核”,所以教育应以人的发展为出发点和基石。教育首先要考虑到学生发展的需要;遵循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发展规律;设计适合学生学习的课程;在教学中以学生为主体;实现学生的和谐发展。

1.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

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以学生的个性为本,学校教育不应像花匠摆弄盆景那样,按自己的意愿去随意剪裁学生,而要从学生的个性和兴趣爱好出发,给学生留有自我发挥的空间和余地;二是要在以学生为本的基础上,给予学生充分的指导,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学生,遵循学生的个性发展,绝不是放任不管,让学生像野花那样“自然成长”。我国的教育教学改革正朝着实施素质教育的方向努力,培养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所需的人才,教师必须树立新型的学生观,“一切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作为一名教育_丁.作者,教师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责任感,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己任,把素质教育落到实处。坚持以学生为本,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才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从而真正把“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落到实处,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

2.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

素质教育的理念强调,每位学生都是独立的、平等的个体,教育中具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教师应该相信每一位学生都能进步,并促进每一个学生在其原有基础上获得最大的提高。因此,在素质教育理念下,公正就成为教师的职业道德,具体表现就是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也是以人为本的本质要求。

(1)一视同仁,正视差异

作为教师,要在教育活动中对学生持民主与尊重的态度,对不同出身、性别、智力、相貌、年龄、个性以及关系密切程度不同的学生能够做到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对每一位学生都要关心、爱护、无偏见、不偏袒、不以个人的私利和好恶作标准。师爱是“泛爱”,而不是“偏爱”。教师对学生的爱应当是职业的、无私的、公正的,是面向全体学生的爱。教师要爱全体学生,而不是一部分学生。教师无论教哪个班级,无论所教的学生是优是劣,都应一视同仁,待之以爱,不能随教师个人兴趣、利益来选择,否则就不是真正的“师爱”。

(2)体谅和宽容

师生平等并不是要时时处处把学生看做像教师一样的成人,学生作为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时期,许多方面和成年人是不一样的。教师需要设身处地从学生的角度考虑他们的感受和行为。要体谅学生,同时对于学生身上发生的一些不尽如人意的事情,要予以宽容。亚里士多德曾说:“在有些情况下,公平对待也就是体谅和宽容。宽容就是体谅,是对公平事物做出正确判定,正确判定就是对真理的判定。”

(3)给学生提供多样的发展机会

美国心理学家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认为,每个个体都具有自己独特的智能结构形式,即都具有自己的智能强项和弱项。这种差异并不表现为好坏、高低、贵贱之间的差异,而是多样化的表现。每一个学生都有其独特的价值,在教育教学中教师应该承认其差异.适应差异、追求多样性,尽可能地提供适合学生发展的机会,保证学生有机会获得适合其特点的教育。

3.因材施教

在教学中,教师面对的是千差万别的独立个体,他们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由于遗传、后天环境等因素的不同影响,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个性,教育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就必须因材施教,针对不同学生设置不同的教学内容,制订不同的教学计划。教师在教学中要根据不同学生的认知水平、学习能力以及自身素质。选择适合每个学生特点的学习方法来有针对性地教学,发挥学生的长处,弥补学生的不足,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树立学生学习的信心,从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节教师观

(一)教师职业概述

1.教师的概念

教师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教师是指教育活动对教育对象施加影响的人,教育活动主要通过他们的活动来使受教育者的身心发生变化。他们既可以是家庭中的父母,也可以是社会上的其他人。狭义上的教师是指以学校为其活动背景的教师,他们在学校中以对学生的身心施加影响为职责。我同《教师法》对教师的概念进行了全面的界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2.教师职业的性质

(1)教师职业是一种专业性职业,教师是专业人员

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提出,应该把教师工作视为专门职业,认为它是一种要求教师具有经过严格训练而持续不断的研究才能获得并维持专业知识及专门技能的公共业务。

(2)教师是教育者,教师职业是促进个体社会化的职业

教师是教育者,承担了培养合格的社会人员,延续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个体从自然人发展成为社会人是在学习、接受人类经验与消化、吸收人类文化的过程中逐渐实现的,这一过程是社会教化的结果。个体只有通过社会教化,才能适应社会生活,实现个体的社会化。

3.教师的社会地位及作用

(1)教师是人类文化和民族文化的继承者与传递者

教师是社会发展的“中介人”,联系着人类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教师继承、传递人类社会和民族创造、积淀的社会文明,对人类科学文化知识、社会意识的继承与发展具有桥梁的作用。教师的劳动对于人类社会的延续与发展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

(2)教师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间接或直接的创造者

教师通过向个体传授一定的生产知识和科学技术,使个体进入社会生产领域,成为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教师的劳动成为个体进行物质生产劳动、创造物质财富的前提和基础,教师在这个过程中实际上是物质财富的间接创造者。教师通过对学生进行科学文化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质,把学生培养成思想家、理论家、文学家、艺术家、科学家、教育家,等等。教师在教育活动过程中教育知识、教育手段和教育方法的创新,是教师创造精神财富的表现。因此,教师也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

(3)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全面成长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教师担负着培养一代新人的重任,在学生的发展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教师是学生知识和能力的培养者,是学生美好心灵的塑造者。教师不仅传授学生知识,还培养和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陶冶他们的情操,指导他们的学习和全面发展。教师全身心地培育学生,教师的人格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教育手段,教师对儿童的人格起到感染、熏陶的作用。

4.教师职业角色的多样性

“角色,,是指个人在一定的社会规范中履行一定社会职责的行为模式。教师职业的最大特点就是职业角色的多样化。一般来说,教师职业角色主要有:

(1)传道者

教师具有传递社会传统道德、正统价值观念的使命。进入现代社会后,虽然道德观、价值观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但教师的道德观、价值观总是代表着居社会主导地位的道德观、价值观,并且用这种观念引导年轻一代。

(2)授业解惑者

唐代的韩愈在《师说》里说:“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是各行各业建设人才的培养者,在掌握了人类经过长期的社会实践所获得的知识经验、技能的基础上,对其精心加工整理,然后以便于年轻一代学习掌握的方式传授给学生,帮助他们在很短的时间内掌握人类几百年、几千年积累的知识,形成自己的知识结构和技能技巧。

(3)管理者

教师对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包括确定目标,建立班集体,制定和贯彻规章制度,维持班级纪律,组织班级活动,协调人际关系等,并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控制、检查和评价。

(4)示范者

教师的言行是学生学习和模仿的榜样。夸美纽斯曾很好地解释了这种角色特点,他说,教师的职务是用自己的榜样教育学生。学生具有向师性的特点,教师的言论、行动,为人处世的态度,对学生具有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作用。

(5)父母与朋友

教师往往被学生视为自己的父母或朋友。低年级的学生倾向于把教师看做是父母的化身,对教师的态度类似于对父母的态度;高年级的学生则往往视教师为朋友,希望得到教师在学习、人生等多方面的指导,同时又希望教师是分担自己的快乐与痛苦、幸福与忧愁的朋友。

(6)研究者

教师T作的对象是充满生命力的、千差万别的活的个体,传授的内容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科学知识和人文知识,教育过程又是一个复杂的动态变化过程。这就决定了教师不能以千篇一律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而是要以一种变化发展的观点、研究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对象、工作内容和各种教育活动,不断学习新知识、新理论,不断反思自己的实践,不断发现新的特点和问题,以使自己的工作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并且有所创新。

教师职业的这些角色特点决定了教师职业的重要意义和重大责任。

5.教师劳动的特点

教师职业是一种以培养人为目的的特殊的职业,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相互施加影响的过程,教师劳动是一项复杂而艰苦的脑力劳动。教师劳动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复杂性

一方面,教师劳动的对象具有复杂性。学生在性别、家庭环境、文化背景、生活方式上的差异,包括性格、个性方面的特点都决定了教师劳动的复杂性。另一方面,教师劳动的任务和内容是复杂的。教师既要教书,又要育人;既要传授知识,又要发展学生的智力;既要培养学生生存和发展的技能,又要培养他们适应社会、改造社会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的能力。

(2)示范性

教师劳动的示范性是指教师要给学生作出示范,以自己的形象影响和感化学生。教师只有首先把教材中的智慧和情感内化为自己的一部分,才能在教学中感染学生。教师在学生获取知识和发展能力的道路上发挥了主导作用,教师在学生心目中往往具有神圣的地位。教师的言论行为、道德品行和为人处世的态度,不仅是学生学习的内容,而且是学生学习和模仿的直接榜样。

(3)创造性

教育必须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来进行,教师必须灵活地运用教育原则,创造性地设计教育方法,对不同学生要因材施教。教学内容方面,教师要根据所教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加工改造,变成学生可以接受的知识体系,准确、通俗地教给学生。这种创造性还体现在教师的教育机智上,这是一种教师处理教育教学过程中突发或偶发事件的特殊能力,特别是教师面对临时突发的意外情况,快速做出反应、及时采取恰当措施的能力。

(4)长期性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由于人的成长是自然发育和社会化的统一过程,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需要经历一个长期、反复的过程。知识的掌握需要长期积累,技能、技巧也需反复练习才能形成,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的形成和培养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教育这种培养人的活动周期长、见效慢,教师的教育影响不能马上就显露出来。教师劳动的效果只能在学生未来发展的成就上体现出来,教育的成效最终要在学生参加独立的社会实践后才能得到检验。

(5)群体和个体的统一性

教师的劳动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上,在一定的目标上,都具有很强的个体性特点。每一位教师都要以自己的知识、才能、品德、智慧去影响学生,完成自己的教育教学任务.即教师的劳动从劳动手段角度讲主要是以个体劳动的形式进行的。同时,教师的劳动成果又是集体劳动和多方面影响的结果。任何一个学生的身心发展,都不仅仅是不同科目、不同年龄阶段许多教师共同影响的结果,也是学校、家庭、社会和学生本人长期共同努力的结果。教师的个体劳动最终都要融汇于教师的集体劳动之中,教育工作需要教师的群体劳动。教师劳动的群体和个体统一性,要求教师要协调好影响学生身心发展的综合环境,特别是处理好自身与教师群体的关系,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修养和业务水平.

6.教师的职业素养

教师职业素养是由教师的社会角色、地位及其职能等决定的。具体来说,教师职业素质的基本结构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道德素质

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其职业生活中所应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以及在此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教师职业道德主要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2)知识素质

教师担负着全面培养学生的任务,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具备多方面的综合知识。首先,教师必须具有扎实的业务知识。教师应精通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了解它的历史、现状、发展趋势及与相邻学科的关系,真正做到融会贯通。教师要精通业务知识,透彻地理解教材,灵活地处理教材,准确地讲授教材,引导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和技能。其次,教师必须掌握教育科学理论和教育教学艺术。教师应该更多地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史、教材教法等教育科学理论知识,掌握教育理论,懂得教育规律,具备强烈的教育意识和各种教育教学技能。再次,教师要掌握教育管理方面的知识。教师管理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教育质量的提高和发展。严密而有组织的教育秩序,更有利于教育T作的开展。同时,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少先队、共青团丁作,班主任T作以及课外活动等,都需要现代的管理理论作指导,从而使教育活动得以正常的开展。

(3)能力素质

一个合格的现代教师应有以下几种基本能力:第一,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讲课能力,掌握教学的基本功,如教师应具备分析、处理教材的能力,选择和运用教育教学原则和方法的能力;第二,教师应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的能力,包括课堂教学的组织能力,管理学生、班集体的能力,从集体中选拔学生干部的能力等;第三,作为教师,良好的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和非语言表达能力是必不可少的,这在教育教学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第四,教师的教育科研能力已成为现代教师能力的一项基本内容。教师要善于对自己的教育实践和周围发生的教育现象进行反思,从中发现问题进行研究,找出教育的规律性,使自己成为“教育研究者”。

(二)现代教师观

教师观是指教师对自己教育身份的认识和基本的态度。“教师中心论”曾经一度是比较盛行的观点,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是“教师中心论”的代表人物。这种观点强调教师在教育中的作用,认为教师应成为教学活动的中心,成为教学过程的主宰,学生的学习围绕教师的教育教学任务来进行。“教师中心论”最大的一个弊端就是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处于被动的地位,学生的活动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了。而现代教师观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认为教师身份可概括为以下几种:

首先,教师是学生学习活动的参与者、引导者和合作者。教师不再是传统教学中教学过程的控制者、教学活动的支配者,而是学习环境的设计者。教育活动是学生通过自主活动主动建构学习意义的过程,学生真正成为学习活动的主体。

其次,教师应成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促进者和指导者。教师应当以平等的身份参与学生学习活动的组织和研究,帮助学生制定适宜的学习目标,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为学生提供各种便利,为学生的学习服务,在课堂上为全体学生营造一个接纳的、支持性的、宽容的课堂气氛。

再次,教师不再是静态知识的占有者,而应该成为动态教育活动的研究者。教师应成为“行动研究者”、成为教学问题的探索者、新的教学思想的实践者。通过对自己教育教学行为的反思、研究和改进,达到教师的自我发展和自我提高的目的。

(三)教师的专业发展

1.教师专业发展的概念

教师专业化发展是指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在专业思想、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方面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即是专业新手到讲师型教师的过程。具体来说,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的拓展与加深、学科专业素养的深化、教育专业能力的提升以及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的升华等方面。

2.教师的专业结构构成

(1)教师专业意识

教师的专业意识,主要涉及的是人的主观世界。教师专业意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教育信念,是指教师自己选择、认可并确信的教育观念或教育理念。

②专业态度和动机,主要是指教师专业活动和行为的动力系统。

③自主发展需要和意识,是指教师发展的内在主观动力。

(2)教师专业知识

教师的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普通文化知识、专业学科知识、一般教学法知识、学科教学法知识、个人实践知识等。

(3)教师专业能力

主要包括教师的一般能力和专业特殊技能。

3.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

(1)教师成长的三阶段理论

福勒和布朗根据教师的需要和不同时期所关注的焦点问题,把教师的成长划分为关注生存、关注情境和关注学生三个阶段。

①关注生存阶段

这是教师成长的起始阶段,处于这个阶段的一般是新手型教师,他们非常关注自己的生存适应性。他们经常注重自己在学生、同事以及学校领导心目中的地位,出于这种生存忧虑,教师会把大量的时间用于处理人际关系或者管理学生。

②关注情境阶段

当教师认为自己在新的教学岗位上已经站稳了脚跟后,会将注意力转移到提高教学工作的质量上来,如关注学生学习成绩的提高,关心班集体的建设,关注自己备课是否充分等。一般来说,老教师比新手型教师更关注这个阶段。

③关注学生阶段

在这一阶段,教师能考虑到学生的个别差异,认识到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存在不同的发展水平,具有不同的情感和社会需求,因此教师应该因材施教。可以说,能否自觉关注学生是衡量一个教师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

由上述可见,教师发展的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关注重点和需要,这会影响教师的教学活动和课堂行为。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每个教师的发展都会完全经历这三个阶段,事实上,有些教师就没有进人到第三个阶段。

(2)教师发展的五阶段理论

教师发展的五阶段理论,是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伯利纳在人T智能领域的“讲师系统”研究以及德赖弗斯职业专长发展五阶段理论的基础上,根据教师教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和掌握情况提出的。

①新手阶段

新手型教师是指经过系统教师教育和专业学习,刚刚走上教学工作岗位的新教师,他们表现出以下特征:理性化,处理问题缺乏灵活性,刻板依赖规定。这个阶段教师的主要需求是了解与教学相关的实际情况,熟悉教学情境,积累教学经验。

②熟练新手阶段

新手型教师在积累了一定的知识和经验后逐渐发展成为熟练新手,其特征主要表现为:实践经验与书本知识的整合;处理问题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不能很好地区分教学情境中的信息;缺乏足够的责任感。一般来说,具有2-3年教学经验的教师处于这一阶段。

③胜任阶段

大部分的新手型教师在经过3-4年的教学实践和职业培训之后,能够发展成为胜任型教师,这是教师发展的基本目标。胜任型教师的主要特征是:教学目的性相对明确,能够选择有效的方法达到教学目标,对教学行为有更强的责任心,但是教学行为还没有达到足够流畅、灵活的程度。

④业务精干阶段

一般来说,到第五年,积累了相当知识和教学经验的教师便进入了业务精于的发展阶段。在此阶段,教师表现出以下的特征:对教学情境有敏锐的直觉感受力,教师技能达到认知自动化水平,教学行为达到流畅、灵活的程度。

⑤讲师阶段

讲师阶段是教师发展的最终阶段,只有少部分教师才能达到这个阶段。讲师教师在教学方面的主要特征是:观察教学情境、处理问题的非理性倾向,教学技能的完全自动化,教学方法的多样化。

(3)讲师型教师与新手型教师的比较研究

本节通过课前教学计划、课堂教学过程和课后教学评价三个连续的阶段,把讲师型教师与新手型教师进行对比,总结出讲师型教师与新手型教师相比所具有的特点。

①课时计划的差异

与新手型教师相比,讲师型教师的课时计划简洁、灵活、以学生为中心并具有预见性。

②课堂教学过程的差异

A.课堂规则的制定与执行

讲师型教师制定的规则较明确,更能坚持执行。有研究认为,讲师型教师能够鉴别学生的哪些行为是合乎要求的,哪些行为是不合乎要求的,从而集中关注学生应该做的和不应该做的事情。

B.吸引学生注意力

讲师型教师善于运用一些方法吸引学生注意力,并且使学生不易受到过多无益干扰。如声音、动作及步伐的调节;在一个活动转移到下一下活动或有重要信息时,提醒学生注意等。

C.教材的呈现

讲师型教师注重课前回顾,教材呈现多用导入式方法,并根据教学内容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

D.课堂练习

讲师型教师善于运用课堂练习的教学方法,他们关心学生是否学会所教知识。

E.家庭作业的检查

讲师型教师检查家庭作业规范化、自动化、效率高。

F.教学策略的运用

讲师型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策略,并能灵活应用。新手型教师或者缺乏或者不会运用教学策略。

在提问策略与反馈策略上,首先,讲师型教师比新手型教师提的问题多,从而学生获得反馈的机会就多.学习更加精确的机会也就越多。其次,在学生正确回答后,讲师型教师比新手型教师更多地再提另外一个问题,这样可促使学生进一步思考。再次,对于学生错误的回答,讲师型教师较之新手型教师更易针对同一学生提出另一个问题,或者是给出指导性反馈。最后,讲师型教师比新手型教师在学生自发的讨论中更可能提出反馈。

在对学生发出的非言语线索上,讲师型教师常利用这种线索来判断和调整教学。新手型教师往往只注意课堂中的细节,难以解释他们看到的事情问的联系;而讲师型教师则试图从这些活动中作出推论。

③课后评价的差异

在课后评价时,讲师型教师和新手型教师关注的焦点不同。研究发现,新手型教师的课后评价要比讲师型教师更多地关注课堂中发生的细节,而讲师型教师则多谈论学生对新材料的理解情况和他认为课堂中值得注意的活动。

第四节教师成长与发展的基本途径

教师成长与发展的基本途径主要有两种:第一,通过师范教育培养新教师,为教师的成长提供最基本的知识和技能训练;第二,通过实践训练提高在职教师的素质,为新手型教师向讲师型教师的转变提供所必需的知识和经验。同内外研究显示.有效地促进在职教师成长与发展的基本途径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观摩和分析教师的教学活动

组织新教师观摩和分析教师的课堂教学活动是提高新手型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的一种有效的方法,能够帮助新手型教师习得教师驾驭专业知识、进行教学管理、调动学生积极性等方面表现出的教育机智和教学能力。观摩的形式有组织化观摩和非组织化观摩两种。

组织化观摩是指有计划、有目的的教学观摩。组织化观摩适用于刚入职的新手型教师和教学经验欠缺的年轻教师,可以采取现场观摩(如组织听课)的形式,也可以采用观看教师的教学录像的方法。在组织教师进行观摩之前,应制定周密的观摩计划,明确观摩的内容、角度、程序,在观摩的过程中应仔细感受、体会,详细记录,观摩之后应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对观摩过程中的体会进行消化、吸收。有研究表明,组织化观摩能使教师更清楚地理解学生的想法,使教师的课堂行为变得更自然。

非组织化观摩,与组织化观摩相对立,是指没有明确目的和计划的观摩。它对观摩者有较高的要求,需要观摩者有相当完备的理论知识和洞察力,否则难以达到观摩学习的目的。

(二)开展微格教学

微格教学,也称微型教学,是指以少数的学生为对象,在较短的时间内(5—20分钟)尝试做小型的课堂教学,一般将这种教学过程摄制成录像,课后再进行分析。

微格教学是对新手型教师进行技能训练、提高新手型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途径。由于它将新手型教师的教学过程拍摄成录像,能够使教师更加直接、深入地分析自己的教学行为,增强了改进教学的针对性,因而往往比正规课堂教学的经验更有效。有研究表明,微格教学的效果在4个月后仍很明显。

微格教学具有四个特征:(1)微型性。微格教学的课堂规模很小,一般由扮演教师的角色、扮演学生的角色、指导教师和摄影师组成,人数在5-8人之间。(2)学习性。受训者通过听课、温习讨论会、技能辨别学习来掌握教学技能及理论。(3)矫正性。受训者通过自身反馈、学员评价、教师指点,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并在之后的训练中加以克服。(4)研讨性。微格训练小组全体参与,对“教师角色”的技能及其运用进行研究、讨论,增加小组成员之间的经验交流。

一般情况下,微格教学通常采用以下教学程序:(1)在进行微格教学之前,明确作为分析对象的教学行为;(2)观看有关教学录像.指导新手型教师掌握这种教学行为的教学要点;(3)新手型教师制定微格教学的教学计划,选取少量的学生作为听课对象.开展实际教学。并将教学过程摄制成录像;(4)新手型教师与指导者共同观看录像,分析自己的教学行为,找出问题,探索改进的办法;(5)在对第一次微格教学分析评论的基础上,设计第二次微格教学;(6)选取其他学生作为微格教学的对象,将教学过程摄制成录像;(7)新手型教师与指导者一起观看录像,分析第二次微格教学。这样反复进行,直到满意为止。

(三)教学决策训练

教学决策训练是指在了解和掌握将要教授的班级状况的基础上,新手型教师在指导者的指导下观看其他教师对此班级的现场教学或教学录像,从中找到自己教学的最佳行为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指导者会向新手型教师展示更恰当的教学行为,同时给予说明,因此新手型教师可以获得近乎实际上课的教学经验,从而改善其教学行为,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和水平。

1967年.特韦尔克(Twe11ker)设计了训练教学决策的程序:

1.向受训者提供即将教授的班级、学生状况信息,包括学业水平、学习风格、班级气氛等;

2.让受训者观看其他教师的教学录像,在指导者的指导下吸取自己认为重要的成分,供自己教学所用。

(四)反思教学经验

对教学经验的反思.即反思性实践.是“一种思考教育问题的方式,要求教师具有做出理性选择并对这些选择承担责任的能力,建立在对教学的道德责任以及技术性教学的实际效果的分析基础上”。

反思训练是提高新手型教师教学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教师以自己的教学活动为对象,对自己在教学过程中所做出的行为、决策以及由此产生的结果进行审视和分析,从而改善自身教学技能、提高教学水平的过程。

波斯纳认为.经验的反思非常重要,并提出了一个教师成长公式:经验+反思=成长。他指出,没有反思的经验是狭隘的经验,至多只能形成肤浅的知识,并不能对教师的成长提供有效的帮助。

教师的反思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对于活动的反思,是教师在完成活动之后对自己在教学过程中的行为、想法的反思;第二,活动中的反思,是教师在做出行为的过程中对自身在教学活动中的表现、想法的反思;第三,以上面两种反思为基础,总结经验,并指导以后活动的反思。

教师反思的环节包括以下四个阶段:具体经验一观察分析抽象的重新概括一积极的验证。

1.具体经验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促使教师意识到自身问题的存在,并明确问题情境。

2.观察分析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教师广泛地收集、分析相关的经验,特别是自己教学活动的信息,以批判的态度来看待自己的教学行为,明确问题的根源所在。

3.重新概括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教师在明确了问题情境之后,重新审视自己,寻找新的思想和策略来解决所面临的问题。

4.积极验证阶段,在这一阶段教师开始使用自己获取的新策略来解决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并观察其是否有效。

布鲁巴奇提出了教学反思的四种方法。

1.反思日记。教师在一天的教学活动结束之后写下自己的经验,与指导教师共同分析。

2.详细描述。教师相互观摩彼此的教学,详细描述所看到的情景,并对此进行讨论分析。

3.交流讨论。来自不同学校的教师就课堂上发生的问题进行讨论,提出解决方案,并为所有教师所共享。

4.行动研究。教师及研究者为弄清课堂上出现的问题实质,探索更先进的教学方案,采取调查和实验研究的方法,直接着眼于教学实践的改革。

第一节现行主要的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节录)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四条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十条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十一条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第十二条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十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第二章教育基本制度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开展扫除文盲的教育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具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应当接受扫除文盲的教育。

第三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二十六条设立学习及其他交易机构,必须具体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二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T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第四章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三十二条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三十三条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第三十五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第五章受教育者

第三十六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四十二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第六章教育与社会

第四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下,应当积极参加当地的社会公益活动。

第四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五十条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馆(场)等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历史文化古迹和革命纪念馆(地),应当对教师、学生实行优待,为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提供便利。广播、电视台(站)应当开设教育节目,促进受教育者思想品德、文化和科学技术素质的提高。

第七章教育投入与条件

第五十三条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办学经费由举办者负责筹措,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支持。

第五十六条国务院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教育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六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必须把学校的基本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学校的基本建设用地及所需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第六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教科书及教学用图书资料的出版发行,对教学仪器、设备的生产和供应,对用于学校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图书资料、教学仪器、设备的进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第六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卫星电视教育和其他现代化教学手段,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优先安排,给予扶持。国家鼓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推广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收取费用的,由政府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五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六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员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员,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七条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卫星电视教育和其他现代化教学手段,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优先安排,给予扶持。国家鼓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推广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收取费用的,由政府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五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六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员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员,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七条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学综合素质考点归纳2.2:依法执教

来源:中国教师资格网时间:2013-09-27 15:00:25

(一)依法执教的含义

所谓依法执教。就是要求教师在所从事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严格按照《宪法》和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法制化。参照的法律法规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长期稳定的根本大法,是我国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的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国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一部关于教育的基本法规,它对教育的地位、教育方针、教育的基本原则、教育基本制度、教育投入和条件、学校的法律地位、教育与社会关系、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以及法律责任等全局性重大问题作出了基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根本大法,义务教育是国家用法律形式规定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都必须予以保证的带有强制性的国民教育,也称强迫教育、免费教育或普及义务教育。该法从实施义务教育的步骤、义务教育学制、义务教育法律关系、义务教育的管理及其体制、义务教育经费、义务教育的中公师资、义务教育的教学、义务教育的考核与监督以及违反《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责任等九个方面作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对我国18周岁以下的、人口总数1/3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合法权益的系列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四有”新人的一系列法律规定。

以上法律、法规内容是指导我们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章程和依据,还有《国旗法》、《交通法》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教师只有熟悉这些法律、法规条文的内容,才能做到依法执教,防止和杜绝体罚学生、违法乱纪、触犯刑律等违法行为。

(二)依法执教的意义

1.强化教育的社会功能

教育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要确保教育重要地位的落实和功能的实现,就要解决好教育在投入、结构调整、运行机制、管理方式等方面与社会发展变革的适应性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没有法制方面的保证和规范显然是不行的。法制的保证就是要依法促教、依法保教,法制的规范就是要依法治教和依法执教。

2.保证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普及的程度和水平的高低,从根本上决定着综合国力和现代化的程度和水平。我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虽然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仍存在很大的差距,存在许多阻力。比如有的地方重视不够,投入不足,条件简陋,辍学率高等问题,都严重地阻碍着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的速度和质量。克服和解决这样的问题,离不开法制的规范和保证。

3.保证教育有序化、规范化发展

教育的发展及其自身运行的规范化和有序化,已成为现代教育的基本特点和趋势,它是教育在质量和效益方面良好发展的重要条件。现代教育在其发展规模和速度、内在结构和体制等方面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是以往任何时期的教育所无法相比的,它的规范化、有序化发展和运行,没有法制化的保证和运行也是不行的。

4.保证教育人道化

作为一种文化精神,教育人道化已成为现代教育的重要特点和追求。在现代教育中,人道的保证和维护,光有教育内部的伦理性倡导和约束是不够的,也必须要有法制的保证和规范。

(三)依法执教的标准

第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首先,要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每个教师要自觉地运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科学地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的本质,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其次,要拥护和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作为教育者和学生的引路人,教师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政治上的敏锐性和坚定性。要在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努力为实现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初级阶段基本纲领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的要求,广大教师无疑应当在这方面发挥带头作用,把坚持职业行为方向的问题自觉地提高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高度来认识。对于每个教师来说,认真学习和贯彻《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无疑是十分重要的。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应当首先明确自己依法承担的历史使命,

自觉忠诚于教育事业;其次应当增强法律意识,懂得履行或不违背法律规定教师应担负的责任,这样才能促使教师自觉地端正行为方向。

第三,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教师的职业活动关系到国家的教育方针。每个教师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都必须遵循这一方针。此外,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公共利益,学校不得搞以盈利为目的的活动,教师也必须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

中学综合素质考点归纳2.3:教师权利和义务

来源:中国教师资格网时间:2013-09-29 17:13:46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一)教师的权利

根据我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二)教师的义务

根据我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中学综合素质考点归纳2.4:学生权利及保护

来源:中国教师资格网时间:2013-10-08 16: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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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权利及保护

(一)学生的权利

学生的权利一般是指学生在教育活动中享有的由教育法所赋予的权利,是国家对学生在教育活动过程中一些行为的许可和,受到法律的保护。我国宪法与法律规定少年儿童的合法权利有:

1.生存的权利

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也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

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它们都对青少年儿童的生存权利给予了保护。

2.受教育的权利

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也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我国《教育法》第九条又从总体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以上规定都从法律上对青少年儿童享有受教育权给予了保证。

3.受尊重的权利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4.安全的权利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

5.人身自由的权利

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每个公民都有人身自由的权利,因而学生也享有支配自己人身和行动自由的权利。

(二)学生权利受侵害的表现

1.侵害青少年学生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学生上课,不得随意开除学生。但实际上,青少年学生的受教育权经常受到侵害。主要表现为:学生因为迟到,不遵守纪律,未完成作业,作业出错,甚至有时只是家长未在作业上签名,就被教师赶出教室,不允许听课;教师随意占用学生的上课时间,指派学牛参加一些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如商业庆典、开幕式等;一些教师为让学生应付考试,放弃或终止了许多课程的开设和教学,如不开设音乐、美术课或随意挤占体育课等与应试无关的课程;也有学校为提高升学率,把成绩不好的学生开除,不允许其参加升学考试。

2.侵害青少年学生的身体健康权

身体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侵害的权利,它是学生人身权的重要内容。教师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唆使他人侵害学生的身体安全行为。但实际上,目前仍有很多教师对学生身体健康权的认识不够清晰,仍然有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主要表现为:有些教师动手打学生、罚学生劳动、罚学生超量做作业、罚学生抄班规、罚学生超量运动等。教师的体罚、变相体罚或唆使他人侵犯学生的身体安全行为造成受罚学生的心灵创伤和肉体痛苦,甚至致伤、致残。

3.侵害青少年学生的人格尊严

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人格尊严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但实际上,在教育教学中侵害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还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讽刺、挖苦学生;故意侮辱学生,随意谩骂学生;给学生取一些歧视性的绰号或侮辱性的称号,如“弱智”、“笨蛋”等;借助教师在学生中的影响力,孤立学生;在公共场合随意议论学生的过错;不给学生以合理的解释权和辩护权;以记档案威胁学生等。在生活中有些教师错误地认为只要不给学

生身体上造成伤害,不触犯刑律就行。岂不知,这种“心罚”比体罚给学生造成的伤害更大,导致学生丧失信心,甚至自暴自弃。

4.侵害青少年学生的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是我国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教师应当保护学生的人身自由权。但实际上,教师常常自觉不自觉地侵害学生的人身自由,主要表现为:以未完成作业或不守纪律为由,罚站或不让学生按时放学,或剥夺学生课外自由活动时间。此外,有时也有非法搜身行为的发生。如有时学生的财物丢失,班主任为了搜寻被偷财物,自己或由学生干部对班里学生进行非法搜身。

5.侵害青少年学生的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教师不得侵害学生的隐私权。但实际上,教育教学中教师在对待学生成绩、男女生交往等问题上若处理不当,极易造成对学生隐私权的侵害。主要表现为:不少学校为了激励学生相互竞争,习惯于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及其排名;个别教师借口防止学生早恋,私拆或扣留学生信件,翻看学生的日记、短信等。

6.侵害青少年学生的休息权

休息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教师应保护学生的休息权。保护学生的休息权有利于学生的身体健康,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但实际上,教师侵害学生休息权的现象比较普遍。主要表现为:一些老师不能按时下课,经常拖堂;一些学校不能按时放学,占用课余时间给学生集体补课或训练;还有一些学校占用学生午饭后的休息时间,组织诸如比赛、大扫除等活动;还有少数学校占用学生周末时间组织大型活动等。

(三)学生权利的保护

1.家庭保护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做好未成年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引导未成年学生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学生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

(4)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作出与未成年学生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5)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某些缘故不能履行对未成年学生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2.学校保护

(1)学校应当尊重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于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2)学校应当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和青春期教育工作;

(3)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4)学校应当做好学生的人身安全保护工作。

3.社会保护

(1)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学生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学生;

(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学生,要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给予帮助;

(3)各类设施和场所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学生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4)国家鼓励出版有利于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的作品,禁止任何组织、个人未成年学生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传播有可能危害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

(5)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

(6)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4.司法保护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朱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应当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根据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3)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对未成年学生的犯罪案件的办理和审理,应当照顾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他们的合法权益,并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应当对其进行义务教育,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中学综合素质考点归纳3.1:教师职业道德

来源:中国教师资格网时间:2013-08-22 14: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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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教师职业道德

(一)教师职业道德概述

1.教师职业道德的概念

教师职业道德是伴随着教师这一行业或者社会角色的出现而出现的,它是教师角色道德和行业道德的总称.是教师在从事教育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是调整教师与学生、教师与教师、教师与集体、教师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是一定社会对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和概括。它包括教师的道德意识、道德规范、道德范畴、道德修养、道德行为等内容。

2.教师职业道德与教师道德之间的区别

师德与教师道德是两个概念。在理解师德概念时,应注意将其与教师道德进行区分。在我们的实际运用中,经常发生将两者混同的现象,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以下两种。

第一种观点是“师德即教师道德”。将教师职业道德完全等同于教师道德,认为师德建设的目标就是提升教师个人的道德水平。例如,在一些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件中这样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发扬奉献精神等。这些内容都不能体现教师职业的特征。它仅仅是一个公民所要遵守的个人道德。教师职业化的主要特点就是把教师职业从生活中独立出来,使职业生活成为教师这个“人”的生活方式之一。对两个概念进行区分,有利于避免出现以一般道德替代教师职业道德的现象。

第二种观点是“教师道德是一种职业道德”。其主张是将教师私人领域的个人道德转移到公共领域,让教师所有的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全部袒露于职业监督之中。事实上,师德和教师道德两个概念之间存在一定范围上的差别,虽然两者包含私德和公德两种成分,但教师职业道德相对而言更为关注公德方面的表现,教师道德更为关注教师在私德方面的表现,两个概念有交集但不能混为一谈。

3.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功能

(1)教师职业道德的认识功能

教师职业道德的认识功能是指教师正确认识自己在教育活动过程中对他人、集体、社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定的道德观念和道德判断能力。

(2)教师职业道德的实践功能

①教育功能

首先,教师的人格、品性、德操对学牛人格的形成起着奠基作用。

其次,教师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学生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学业的发展起着催化和激励作用。再次,教师文明的言谈举止对学生行为习惯的形成起着修正作用。

最后,教师良好的心理素质对学生心理品质的形成起着完善作用。

②调节功能

调节功能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最基本、最主要的功能,它不仅指向教育过程,而且也指向教师本身。

第一,教师职业道德对教育过程具有调节作用。

教师职业道德作用于学校工作,主要是通过教师行为规范的约束来有效地调节教师职业活动中应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并以此为依据,妥善地处理好学校教育过程中出现的师生之间、教师之间、教师与领导之间、教师与教育事业和社会其他方面之间的矛盾,以便形成各个方面和环节的最佳结合。

第二,教师职业道德对教师本身具有自我调节功能。

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一般道德品质的反映,反过来它又作为一种调节手段,促进教师一般道德品质的完善和提高。

③促进功能

在实践领域,教师职业道德的功能还表现在其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社会风气,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着促进作用。

4.教师职业道德的结构

(1)教师职业理想

所谓职业理想,是指人们对于未来工作类别的选择以及在工作上达到何种成就的向往和追求。职业理想是职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了崇高的职业理想才能产牛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的行为。

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努力做一名教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师的崇高职业理想,它体现了教师职业道德的本质。

(2)教师职业责任

所谓教师职业责任,就是教师必须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教师的根本职责就是培养社会主义新人。换句话说,人民教师的职责是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自觉履行教师职业责任,就是要求教师把职业责任变成自觉的道德义务,为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新人而无私奉献。

(3)教师职业态度

教师职业态度,是指教师对自身职业劳动的看法和采取的行为,简而言之,就是指教育劳动态度或教师劳动态度。

在社会主义社会,教师职业态度的基本要求是:树立积极主动的劳动态度,努力培养社会主义新人。

(4)教师职业纪律

教师职业纪律就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所遵守的规章、条例、守则等。

(5)教师职业技能

教师职业技能集中地表现为教师教书育人的本领,教师教书育人活动的效果是教师职业技能的反映。

(6)教师职业良心

所谓教师职业良心,就是教师在对学生、学生家长、同事以及对社会、学校、职业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特殊道德责任感和道德自我评价能力。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有着强烈的教育信念;第二,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第三,不断反思,经常对自己的行为思想进行道德控制和道德评价。

(7)教师职业作风

所谓教师职业作风。就是教师在自身职业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一贯态度和行为。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实事求是,坚持真理;第二,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第三。忠诚坦白,平等待人;第四,发扬民主,团结互助。

5.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和体系

遵从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借鉴古今中外构建教育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经验和历史教训,我们以四种基本关系范畴和三个基本层面来构建我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体系和内容。

教资《综合素质》必背考点+口诀

教资《综合素质》必背考点+口诀 距离教师资格证考试仅剩15天了,想必大家的复习也进入了最后阶段,《综合素质》同样是一门考点杂又多的学科,快来复习一遍看看你的《综合素质》都背熟了吗? ◆◆一、教育观◆◆ (一)素质教育观 (1)素质教育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 (2)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3)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 (4)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5)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 口诀:“提素”“个性”“创”“两全” (二)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 (1)要培养的人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要求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3)适应时代要求,强调学生个性的发展。 口诀:全面建设个性接班人 (二)新课改的教学观 口诀:四个转向 (1)教学从“教育者为中心”转向“学习者为中心”

(2)教学从“教会学生知识”转向“教会学生学习” (3)教学从“重结论轻过程”转向“重结论的同时更重过程” (4)教学从“关注学科”转向“关注人” ◆◆二、学生观◆◆ 口诀:二独一发 (1)学生是发展的人 (2)学生是独特的人 (3)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三、教师观◆◆ (一)教师角色的转变 口诀:“促进”“研究“开”“社区”或四者一社区 (1)从教师与学生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学生学习和发展的促进者(2)从教学与课程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3)从教学与研究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教育教学的研究者 (4)从学校与社区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社区型的开放教师 新课改教师角色的转变(即教师职业的责任) a.教师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 b.教师应该是教育教学的研究者 c.教师是课程的开发者和研究者

中学综合素质考试知识点梳理

综合素质 第一章职业理念 第一节教育观 1、教育观是人们对教育所持有的看法。核心是“教育为了什么”,即教育目的。 ①以提高国民素质教育为根本宗旨 ②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2、素质教育观的内涵③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 (创新教育是素质④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教育的核心)⑤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 外延:连贯的、全方位的、全过程的、终身的教育活动 3、实施素质教育的途径 ①国家政策保障 ②推进新课程改革 ③学校管理、课外教育活动、班主任工作(重要途径) 4、新课改带来的教学转变 ①教学从“以教育者为中心”转向“以学习者为中心” ②教学从“教会学生知识”转向“教会学生学习” ③教学从“重结论轻过程”转向“重结论的同时更重过程” ④教学从“关注学科”转向“关注人” 5、实施素质教育的方法 ①发挥教师的作用 ②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③积极开展实践活动 6、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区别 ①全面素质与片面素质的区别(德育为先,五育并举) ②价值取向的区别(培养符合社会进步所需要的人才) ③教育方针的区别(实施了党的教育方针) 应试教育素质教育 教育对象主要面向少数学生,忽视大多数学生面向所有学生 教育目的偏重知识传授,忽视德育、体育、美 育、心理教育和生产劳动教育 德育、体育、美育、心理教育和生产劳 动教育全面进行 能力培养只重视技能训练,忽视能力培养重视各种能力的培养 教学方法以死记硬背和机械重复训练为主,使 学生课业负担过重 启发式、探究式教学,使学生生动、活 泼、主动地学习,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学生评价筛选性评价,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 生的主要标准甚至唯一标准 发展性评价,评价方式多元,评价主体 多元 教学内容教学内容较难,过于偏重学科体系, 忽视综合性及应用性内容,存在着脱 离学生生活实际,忽视实践等问题 降低教学内容的深度和难度,弱化学科 体系,重视综合,教学内容结合学生经 验、联系实际 教学着眼点局限于学校注重发展性,终身教育,终身学习 7、素质教育的实施障碍 ①对素质教育的误解 ②沉重的课业负担

中学综合素质考点归纳 教育观

中学综合素质考点归纳:教育观 第一节教育观 (一)素质教育概述 1.素质教育的内涵 关于素质教育的含义,教育部(原国家教委)《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中作了明确解释:“素质教育是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同家教育方针,着眼于受教育者及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宗旨.以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态度、能力,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素质教育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以提高国民素质为目标的教育。 2.素质教育的特点 (1)全体性 素质教育是面向每一个受教育者、以每一个受教育者为对象的教育,它面向每一个学生,旨在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素质教育既不是精英教育.也不是精品教育,它是大众化的教育。它要面向每一位适龄学生,使每个学生都在他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发展,都在他天赋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发展。素质教育的全体性要求学校及教师关心每一位学生素质的培养和提高,不能因种族、家庭、经济、智力及教育者主观好恶等因素的影响,将一部分学生排除在素质教育之外。 坚持素质教育的“全体性”的主要意义在于:第一,保证使接受教育成为每一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接受教育是每一个儿童最重要、最根本的权利。第二,保证整个民族的文化素养在最低可接受水平之上,杜绝新文盲的产生,中小学教育应为提高全体人民的基本素质服务,推进国家经济发展与民主建设。第三,为贯彻社会主义“机会均等”原则,为每个人的继续发展提供最公平的前提条件。素质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为未来的合格公民奠定素养基础。 (2)基础性 素质教育是一种注重打基础的教育。正因为素质是反映人的身心发展水平最基本的特征和品质,并制约着人的意识、态度和行为,所以素质培养必须从最基本的基础方面做起。应当指出,素质教育是立足于从本质的方面去影响人、培养人,注重引起人的深层变化、基本特征和品质的形成,而不是追求那些表面的、形式的变化。例如,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不能仅仅停留在学生的道德认识,而要引导学生完成从知、情、意到信、行的转化,并将其逐渐固定下来,形成品质,成为学生个人的信念和个性特征。素质教育特别注重的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一般能力的掌握与培养,为受教育者素质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坚持素质教育的“基础性”的主要意义在于:第一,一个人只有具备了良好的基本素质,才有可能实现向较高层次的素质或专业素质的迁移。第二,人类蕴含着极大的发展自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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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 综合素质重点(小学) 第一节、教育观 1、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是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尊重学生个性,注重开发人的身心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 2、为什么要实施素质教育? (1)实施素质教育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需要; (2)实施素质教育是当今国际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共同趋势; (3)实施素质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3、素质教育的要求:(1)坚持德育为先 (2)坚持能力为重 (3)坚持全面发展 4、如何开展素质教育 (1)素质教育目的融入各教育环节; (2)构建对接社会现实的课程体系 (3)启迪学生自主学习 (4)充分发挥教师的正能量 (5)创新素质教育教学模式 第二节、学生观 1、我国所倡导的学生观:以人为本和全面发展 2、什么是“人的全面发展” 人的道德、体力和智力的全面、和谐、充分的发展。(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3、为什么人要全面发展? (1)人的发展与社会生活条件紧密联系 (2)传统分工导致人的片面发展 (3)科技革命为人类准备了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 (4)社会主义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制度条件 (5)人的全面发展建立在人的劳动活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 (6)人的全面发展的唯一途径是教育与生产相结合 (7)人的全面发展包括人的素质和个性的全面发展 4、什么是“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是一种肯定人的作用和地位,强调尊重人、解放人、依靠人和为了人的价值取向。 5、“以人为本”的具体含义: (1)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维护生态平衡的前提下满足人的生存需要; (2)人与社会的关系: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满足人的发展需要; (3)人与人的关系: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前提下优质优酬、兼顾公平。 (4)人与组织的关系:在自愿与共享的前提下满足个人的发展需要。 6、“以人为本”的学生观 (1)学生是完整的个体 (2)学生是学习的个体

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高中考点归纳重点总结

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高中考点归纳重点总结

知识点归纳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教育观:教育观的核心是“教育为了什么”,即教育的目的。 素质教育观:是与应试教育观相正确一种教育观,是把教育活动目的指向“素质”——人的全面素质的教育观。 素质教育的目标: 1.促进学生的身体发育 2.促进学生心理的成熟化 3.造就平等的公民 4.培养个体的生存能力和基本素质 5.培养学生自我学习的习惯、爱好和能力 6.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7.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态度 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1.面向全体 2.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4.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 5.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 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1.深化教育改革,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条件 2.优化结构,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高质量的教师队伍 3.将教育目的落实到教学之中 4.教学内容要与生活实际紧密结合 5.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终身教育的积极倡导者和最终奠基人是教育家:保罗·朗格朗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1. 教育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 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国家在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2. 教育的公共性原则。 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它机构,能够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

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综合素质》考点

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综合素质》考点(9) 第四章文化素养 内容简介 本章主要考查中外科技发展史上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成就,要求考生了解中外历史上的重大事件以及重要的中国传统文化知识,具有艺术鉴赏的能力,并能有效地运用于教育教学活动中。本章内容主要以客观题形式进行考查。 第一节教师的文学素养 高频考点提要 1.我国古代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的杰出代表; 2.西方文艺复兴时期以及近代文学的主要作品。 高频考点速记 一、外国文学 (一)古典文学 1.古希腊罗马文学 (1)荷马,古希腊诗人,生活年代约在公元前9和8世纪间,生平不详。他在民间口头文学基础上创作了《伊利亚特》《奥德赛》古代希腊两部伟大的史诗。 (2)柏拉图(约前427一前347),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他和其老师苏格拉底、学生亚里士多德并称为古希腊三大哲学家。 (3)埃斯库罗斯(约公元前525一前456),是希腊悲剧的创始人,在悲剧剧史上最大的贡献是在剧中增加了第二名演员,使对话成为戏剧的主要成分,戏剧结构程式基本形成,被人们誉为“悲剧之父”。著有《普罗米修斯》三部曲:《被缚的普罗米修斯》《被释的普罗米修斯》《带火的普罗米修斯》。古希腊的文学名作还有:三大悲剧作家之一,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伊索的《伊索寓言》等。 (4)阿里斯托芬(约公元前446一前385),被誉为“喜剧之父”。他的喜剧艺术属于现实主义,但表现手法极其夸张,喜剧的语言来自民间,朴实、自然、诙谐、生动,他的创作对后世的喜剧和小说都产生了影响。

2.中世纪文学 中世纪文学最为著名的是出生于意大利佛罗伦萨的但丁创作的《神曲》。 但丁(1265--1321),意大利诗人。《神曲》(1307一1321)是但丁在被放逐期间写的一部长诗,是他呕心沥血、历经十四年之久的忧愤之作,是诗人的代表作。 3.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 (1)意大利文学 意大利是人文主义发祥地,彼特拉克被称为“人文主义之父”,代表作《歌集》。薄伽丘以反对****的罗马教廷、反禁欲主义为主题,创作了《十日谈》。但丁、彼特拉克和薄伽丘被称为“意大利人文主义三杰”。 (2)英国文学 英国文学是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顶峰。 莎士比亚是这个时期最伟大的剧作家和诗人,一生创作了37部剧本、2首长诗、154首十四行诗。 主要作品有《仲夏夜之梦》《威尼斯商人》《罗密欧与朱丽叶》《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等: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 《麦克白》;四大喜剧:《仲夏夜之梦》《皆大欢喜》《第十二夜》《威尼斯商人》。莎士比亚的作品情节生动丰富、人物个性鲜明、具有广阔的社会背景和丰富多彩的个性化语言,被马克思称为“人类最伟大的戏剧天才”。 (3)西班牙文学 16世纪到17世纪是西班牙文学的“黄金时代”,在小说、戏剧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就。 米盖尔?台?塞万提斯(1547一1616),是西班牙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现实主义小说家。他50多岁开始写作。其著名代表作是《堂吉诃德》。 (4)启蒙文学 18世纪的启蒙文学,主要包括法国启蒙运动和德国民族文学。 ①法国启蒙文学

中学综合素质重点整理资料讲解

《综合素质》 第一章:职业理念 1、教育观 2、学生观 3、教师观 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 1、教育法律法规汇编及解读 2、教师权利和义务 3、学生权利和保护 第三章:教师职业操守 1、教师职业道德 2、教师职业行为 第四章:文化素养 1、历史知识 2、中外科技发展史 3、科学常识 4、文化常识 5、文学常识 6、艺术鉴赏 第五章:教师基本能力 1、信息处理能力 2、逻辑思维能力 3、阅读理解能力 4、写作能力 第一章:职业理念 第一节、教育观 1、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是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尊重学生个性,注重开发人的身心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 2、为什么要实施素质教育? (1)实施素质教育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需要; (2)实施素质教育是当今国际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共同趋势; (3)实施素质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3、素质教育的内涵:(1)实施素质教育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方向 (2)实施素质教育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 (3)实施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重点 (4)实施素质教育最重要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4、如何开展素质教育 (1)德育为先,五育并举 (2)把握课改精神,实践中学新课程 (3)课程教学以外的各种学校管理,教育活动,重点是班主任工作 第二节、学生观 1、我国所倡导的学生观:以人为本和全面发展 2、什么是“人的全面发展” 人的道德、体力和智力的全面、和谐、充分的发展。(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3、为什么人要全面发展? (1)人的发展与社会生活条件紧密联系 (2)传统分工导致人的片面发展 (3)科技革命为人类准备了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 (4)社会主义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制度条件 (5)人的全面发展建立在人的劳动活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 (6)人的全面发展的唯一途径是教育与生产相结合 (7)人的全面发展包括人的素质和个性的全面发展 4、什么是“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是一种肯定人的作用和地位,强调尊重人、解放人、依靠人和为了人的价值取向。 5、“以人为本”的具体含义:

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高中考点归纳重点总结

知识点归纳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教育观:教育观的核心是“教育为了什么”,即教育的目的。 素质教育观:是与应试教育观相对的一种教育观,是把教育活动目的指向“素质”——人的全面素质的教育观。 素质教育的目标: 1.促进学生的身体发育 2.促进学生心理的成熟化 3.造就平等的公民 4.培养个体的生存能力和基本素质 5.培养学生自我学习的习惯、爱好和能力 6.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7.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态度 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1.面向全体 2.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4.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 5.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 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1.深化教育改革,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条件 2.优化结构,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高质量的教师队伍 3.将教育目的落实到教学之中 4.教学内容要与生活实际紧密结合 5.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终身教育的积极倡导者和最终奠基人是教育家:保罗·朗格朗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1. 教育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 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国家在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2. 教育的公共性原则。 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最新教师资格证考试小学综合素质考点:素质教育

教师资格证考试小学综合素质考点:素质教育模块一职业理念 ——素质教育【攻克本章节90%考点>>】 在历年教师资格证考试中,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实施的途径与方法是考查重点,考生应加强对此部分内容的理解。 一、素质教育的概念 素质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素质教育的内涵 (1)素质教育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 素质教育是以提高所有公民素质为根本宗旨的教育。我国把教育、科技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因为发展素质教育,对提高中华民族素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先导性的作用。 (2)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受教育机会平等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方针。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来说,应当为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平等的教育;对学校和教师而言,要努力使每个班和每个学生都得到全面而健康的发展。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根本宗旨,是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打下扎实基础,为全体适龄儿童少年今后的学习和参与社会生活打下良

好基础。实施素质教育要求面向全体儿童少年,促进每个学生的发展,与这一根本宗旨是一致的。 (3)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 全面发展,是党的教育方针的核心部分。实施素质教育就是通过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的有机结合,来实现学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全面发展不等于平均的全面发展,而是和谐的全面发展。实施素质教育就是要培养学生品德高尚、身心健康、知识丰富、学有专长、思路宽广、实践能力强,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劳动、学会创造、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审美,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4)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人与人之间基本素质大体相同,但每个人由于先天禀赋、环境影响、接受教育的内化过程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存在多样的个性,我们把人的个性看作是人性在个体上的反映,是共同性与差别性的统一。因此,教育在重视人的全面发展以外,也应当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这两者是相互依存、互为表里的关系。传统的学校教育是比较单一的,教法、内容、考试方法均相同,看起来很公平,但这种方法有歧视的可能性,因为它只挑选了一种智能或部分智能的结合。更好的教育是注重个体发展的教育,它要求教育工作者在程度上了解每一个儿童,知道他们的长处和短处,更好地提供教育措施.更好地测量评价他们,让儿童能够在程度上发挥潜能。

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重点高中考点归纳重点总结

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重点高中考点归纳重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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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归纳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教育观:教育观的核心是“教育为了什么”,即教育的目的。 素质教育观:是与应试教育观相对的一种教育观,是把教育活动目的指向“素质”——人的全面素质的教育观。 素质教育的目标: 1.促进学生的身体发育 2.促进学生心理的成熟化 3.造就平等的公民 4.培养个体的生存能力和基本素质 5.培养学生自我学习的习惯、爱好和能力 6.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7.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态度 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1.面向全体 2.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4.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 5.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 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1.深化教育改革,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条件 2.优化结构,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高质量的教师队伍 3.将教育目的落实到教学之中 4.教学内容要与生活实际紧密结合 5.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终身教育的积极倡导者和最终奠基人是教育家:保罗·朗格朗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1. 教育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 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国家在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2. 教育的公共性原则。 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2018教师资格证(中学)综合素质考点及考试真题

中学综合素质考点及考试真题——逻辑思维能力 大纲要求: 理解一定的逻辑知识,熟悉分析、综合、概念的一般方法 掌握比较、演绎、归纳的基本方法,准确判断、分析各种事物之间的关系 能够正确而有条理地进行推理、论证 知识考点: 1、概念的逻辑特征 2、简单判断问题 3、真假话问题 4、元素对仗问题 5、数量分析题 6、数量分析题 考试真题: 【2017年上半年真题】下列选项中,与“重庆一直辖市”逻辑关系相同的是( )。 A.法国-法兰西 B.华盛顿-纽约 C.英国-联合国 D.北京市-首都 答案:D。 【2016年下半年真题】下列选项中,与“中国一香港”的逻辑关系相同的是( ) A.北京——承德 B.宁夏——银川 C.新疆一一西藏 D.太原——山西 答案:B。 【2016年上半年真题】下列选项中,能够由“李白是文人”和“李白不是商人”必然推出的( )。 A.有的文人是商人 B.有的文人不是商人 C.有的商人是文人 D.有的商人不是文人 答案:B。 解析:李白是文人中的一个,属于有的文人,李白不是商人,所以有的文人不是商人。 【2016年下半年真题】“医生都穿白衣服,所以,有些穿白衣服的人留长头发。”下列选项中,这一陈述的必要前提是( ) A.有些医生留长头发 B.有些医生不留长发 C.穿白衣服的人不留长发 D.穿白衣服的人都是医生

答案:A。 解析:前提是医生都穿白衣服,结论是有些穿白衣服的人留长发。你会发现前提和结论中间缺了点什么,医生跑哪里去了?所以要把前提和结论之间的重合的共同点找出来,此题中,医生就是我们要找的前提和结论之间共同拥有的共同点。根据前提结论,答案选择A。 【2016年下半年真题】按规律填数字是一项很有趣的游戏,特别锻炼观察和思考能力,按照“3+4+5→151227”“5+3+2→101525”“8+2+4→321648”的方法,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7+6+5→423585 B.7+6+5→423577 C.7+6+5→354277 D.7+6+5→354285 答案:C 【2017年上半年真题】找规律填数字是一项很有趣的游戏,特别锻炼观察和思考能力,按照“2+5+7→144935”“3+5+6→184830”“4+4+9→367236”的规律,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7+6+4→285224 B.7+6+4→284270 C.7+6+4→422452 D.7+6+4→422824 答案:A 中学综合素质考点及考试真题——阅读理解能力 大纲要求: 理解阅读材料中重要概念的含义。 理解阅读材料中重要句子的含意。 筛选并整合图表、文字、视频等阅读材料的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 分析文章结构,把握文章思路。 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意思。 分析概括作者在文中的观点态度。 根据上下文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 知识考点: 1、阅读材料中的词、句理解 2、对阅读材料的整体把握

教师资格证中公《中学综合素质》重点归纳

第一章职业理念 第一节教育观(主要考单选,材料分析单独考或结合考) 教育观:“教育为了什么”,即教育的目的; 素质教育观:以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的教育。 一、素质教育观的内涵:(两全一个一重点) 1.素质教育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 2.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3.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全面发展不等于平均的全面发展 4.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5.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 二、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掌握、必背,加粗经常考) 1.面向全体; 2.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 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4. 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得发展; 5.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 三、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1.深化改革,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条件(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是基础) 2.优化结构,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高质量的教师队伍 ①更新教师的教育观念;②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 ③强化教师在职进修制度,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待遇,优化学校管理; 3.将教育目的落实到教学之中 4.教学内容要与生活实际紧密结合 5.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二节学生观(选择,材料分析) 补充: ?学生观直接影响教师对待学生的态度和方法 ?人片面发展的基本特征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离和对立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教育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途径 一、“以人为本”学生观的内涵(必背,“两独一发”) 1.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1)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处于主体地位(调动主观能动性,主动学习) (2)学生具有个体独立性,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 (3)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具有主体的需求与责权; 2.学生是发展的人 发展的根本动力是身心发展的社会需要与个体现有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 (1)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规律性; ①顺序性—循序渐进 ②阶段性—根据不同年龄特点分阶段进行 ③不平衡性—把握最佳关键期 ④互补性—扬长避短 ⑤个别差异性—因材施教 (2)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 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倡导形成性评价 3.学生是具有个性与差异的人(即学生是独特的人),具有自身的独特性。

小学综合素质考点归纳:教育观

小学综合素质考点归纳:教育观 一、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2010 年7 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公布,在指导思想中有这样的表述:“把以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人力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 展的第一资源,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的主要途径。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 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 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努力培养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 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纲要》把国家教育的战略主题确定为:“坚持以人为本、全 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其核心 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 题的实践能力。” 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是: 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人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的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理想 信念教育和道德教育,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加强以 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 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加强公民意识 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加 强中华民族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 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 育内容,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 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

统考小学综合素质 教育观 学生观 考点归纳

全国统考小学综合素质考点归纳:第一章教育观 第一章教育观 考点归纳 1.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2.掌握在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3.依据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分析和评判教育现象。 重点提示 一、素质教育 1999年,国家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 《决定》对素质教育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做出了新的规范,成为当前我国各级各类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依据。 1.素质教育的基本内涵 《决定》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2.素质教育的实质 素质教育的实质是通过教育改革,真正实现"两全"的目标,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素质教育的基点是通过学科教学提高学生素质。素质教育的核心是学生创造力的培养。 3.素质教育的目标 《决定》指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使受教育者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 4.素质教育的要求 《决定》指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相应的条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学生的基本权利,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使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得到发展。""实施素质教育应当贯穿于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应当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 5.素质教育的内容结构 《决定》指出:"必须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根据《决定》的精神,素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综合素质》重点知识点汇总(中小幼通用)

《综合素质》重点知识点汇总(中小幼通用) 学生观 一、“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 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学说是我国确立教育目的的理论依据。 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劳动能力,即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全面、和谐、充分的发展,还包括人的道德的发展。 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容: 1.人的发展同其所处的社会生活条件是相联系的 2.旧式分工造成了人的片面发展 3.机器大工业生产提供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和可能 4.社会主义制度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条件 5.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途径 二、“以人为本”的学生观 1.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主体,是不以教师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1)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处于主体地位 (2)学生具有个体独立性,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 (3)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具有主体的需求与责权 2.学生是发展的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1)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规律性 (2)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 3.学生是具有个性与差异的人(学生是独特的人),具有自身的独特性 (1)人的全面发展是以承认学生差异和个性发展为基础 (2)学生的个性与差异要求切实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 三、教育公正与学生的共同发展 1.促进全体学生的共同发展要以教育机会均等为基本原则 2.有差异的学生的共同发展 教师观 一、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 1.学会学习,成为终身学习者 2.勤于反思,成为反思的实践者 3.恒于研究,成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 4.重视沟通,加强交往与合作能力 5.勇于创新,加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 1.职前培训 职前培训是教师从事专业工作的重要的基础阶段.是入职前的准备阶段。在职前培训要掌握从事教师所必需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知识,掌握专业技能,培养专业态度,形成专业素养,为从事教育工作奠定基础。 2.入职培训 教师入职培训,是指经历过教师职前培训的人,在刚获得的教职岗位上,进一步了解、学习和掌握岗位知识与能力的培训。 3.在职培训 在我国,有大量的教育机构承担着教师的在职进修提高的任务,为教师提供多样化的在职学习课程。同时,国家和地方也制定了一系列教师在职学习进修的制度,引导和鼓励教师不断地学习。

综合素质必背知识点

教育观 素质教育观 (1)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2)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 (3)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4)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 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 (1)德育为先,五育并举 (2)把握课改精神,实践“新课程” (3)教学课程以外的各种学校管理、教育活动,重点是班主任工作 开展素质教育的方法 (1)改变教育观念 (2)加大教育改革力度 (3)转变学生观 (4)建立素质教育的保障机制 (5)建立素质教育的运行机制 (6)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新课改下的评价观 (1)评价目的是促进发展 (2)评价内容多元化 (3)评价方式多样化 (4)评价主体多样化 (5)更注重评价过程 “以人为本”学生观 (一)学生是发展的人 1、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 2、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 3、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 (二)学生是独特的人 1、学生是完整的人 2、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 3、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三)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1、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2、学生是学习的主体

教师观 教师职业的劳动特点 (1)教师劳动的复杂性和创造性 (2)教师劳动的连续性和广延性 (3)教师劳动的长期性和间接性 (4)教师劳动的主体性和示范性 教师职业素养: (1)完整的知识结构 (2)灵活的教学能力 (3)教育机智 (4)情感智力和品质 教师专业发展阶段: 关注生存阶段--关注情境阶段--关注学生阶段 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 1.观摩和分析优秀教师的教学活动 2.开展微格教学 3.进行专门训练 4.反思教学经验 新课改下新型师生关系 (一)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 1. 尊师爱生 2. 民主平等 3. 教学相长 4. 心理相容 (二)梳理教师威信 (三)善于和学生交往 (四)发扬教育民主,倾听学生意见 教师观 (一)教师角色的转变 (1)学生学习的促进者 (2)课程资源的建设者和开发者 (3)教育问题的研究者 (4)社区型和开放型教师 (二)教师行为转变 (1)在对待师生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尊重与赞赏(2)在对待教学上,新课程强调帮助、引导

中学综合素质考点归纳教育法律法规

中学综合素质考点归纳:教育法律法规 第一节现行主要的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节录)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四条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十条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十一条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第十二条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十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第二章教育基本制度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开展扫除文盲的教育工作。 按照国家规定具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应当接受扫除文盲的教育。 第三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二十六条设立学习及其他交易机构,必须具体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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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考试《幼儿园综合素质》考点归纳整理考点:教师职业道德的概念与特征 调节教师人际关系的润滑剂是( )。 A.道德评价 B.道德水准 C.道德理想 D.教师职业道德 答案:D 考点归纳: 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其职业生活中,调节和处理与他人、与社会、与集体、与职 业工作关系所应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在这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教师职业道德是调节教师人际关系的润滑剂。 1.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 (1 )教师职业道德的教育专门性。 (2)教师职业道德体现教书和育人要求的一致性。 (3)教师职业道德的全面性。 (4 )教师职业道德功能的多样性。 2.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特征 (1 )从教师的社会责任来看,师德具有全局性。 (2 )从社会地位来看,师德具有超前性。 (3)从教师职业及个人修养来看,师德具有导向性。 (4 )从教师的人格评价来看,师德具有超越一般职业道德的示范性。 考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8年修订) 师德的灵魂是()。 A关爱学生 B.提高修养 C.加强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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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考点归纳: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了六条教师应具备的职业道德,体现了教师职业特 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和“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考点:师幼关系的内容 师幼关系是指教师和幼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其中,教师和幼儿在教学上是()关系。 A.平等

B.授受 C.上下级 D.相互促进 答案:B 考点归纳: 师幼关系是指教师和幼儿在教育、 教学活动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彼此所处的地位、作用和态度等。 1.师幼关系的内容 (1)教学上的授受关系 ①从教育内容的角度说,教师是传授者,幼儿是接受者。 ②幼儿主体性的形成,既是教育的目的,也是教育成功的条件。 ③对幼儿指导、引导的目的是促进幼儿的自主发展。

教师资格中学综合素质文化素养考点归纳

教师资格证考试辅导资料——中学综合素质文化素养考点归纳 目录 第一节教育观 (2) 第二节依法执教 (15) 第三节教师观 (88) 第四节教师成长与发展的基本途径 (100)

第一节教育观 (一)素质教育概述 1.素质教育的内涵 《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中解释:“素质教育是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同家教育方针,着眼于受教育者及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宗旨.以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态度、能力,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素质教育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以提高国民素质为目标的教育。 2.素质教育的特点 (1)全体性 素质教育是面向每一个受教育者、以每一个受教育者为对象的教育,它面向每一个学生,旨在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素质教育大众化的教育。素质教育的全体性要求学校及教师关心每一位学生素质的培养和提高,不能因种族、家庭、经济、智力及教育者主观好恶等因素的影响,将一部分学生排除在素质教育之外。 坚持素质教育的“全体性”的主要意义在于:第一,保证使接受教育成为每一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接受教育是每一个儿童最重要、最根本的权利。第二,保证整个民族的文化素养在最低可接受水平之上,杜绝新文盲的产生,中小学教育应为提高全体人民的基本素质服务,推进国家经济发展与民主建设。第三,为贯彻社会主义“机会均等”原则,为每个人的继续发展提供最公平的前提条

件。素质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为未来的合格公民奠定素养基础。 (2)基础性 素质教育是一种注重打基础的教育。素质教育特别注重的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一般能力的掌握与培养,为受教育者素质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坚持素质教育的“基础性”的主要意义在于:第一,一个人只有具备了良好的基本素质,才有可能实现向较高层次的素质或专业素质的迁移。第二,人类蕴含着极大的发展自由度,这就是人的可塑性。自由度越高,可塑性越强;反之亦然。第三,从教育控制论的意义上讲,教育是一种人为的、优化的控制过程,以便受教育者能按照预定目标持续发展。 (3)发展性 素质教育是发展性教育,它不仅注重受教育者现在的一般发展,重视受教育者现在的一般发展对于未来的发展价值和迁移价值,而且重视直接培养受教育者自我发展的能力,使受教育者学会学习,培养受教育者终生学习的能力和信息加工能力。 从本质上说,“发展性”符合“变化导向教育观”的趋势,即把适应变化、学会变化作为教育的重要目标,从接受教学(教师奉送答案)向“问题解决”(教师引发思考)转变。教师从鼓励者、促进者、沟通者、帮助者和咨询者等角色中发挥作用。 (4)全面性 所谓“全面性”,是指素质教育既要实现功能性的目标,又要体现形成性的要求,通过实现全面发展教育,促进学生个体的最优发展。因为,素质教育应该是完善意义上的教育,它是指向全面基本素质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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