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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经验的金玉良言

律师经验的金玉良言
律师经验的金玉良言

律师经验的金玉良言

五子登科”,解决车子、房子、妻子、孩子、票子

【金玉良言】毫无疑问,无惧风雨,穷尽一切手段,依法维护当事人权益,竭力赢取胜诉是律师的责任与天职。这才是律师眼中的正义。律师办案来不得半点虚张声势,而应以无数激荡人心的经典辩例打造品牌,并透过此弘扬法治精神,对推动社会进步有所贡献。

【金玉良言】★拳道最高的境界是:迷踪拳。

剑道最高的境界是:无形剑。

杀敌最厉害的手段是:杀敌于无形。

做律师,最高的水准是:以扎实的法律功底作后盾,★跳出法律看法律;运用超常规的手段,帮助当事人防范法律风险和化解法律危机。

这是我从事大要案辩护的深切感受。

【金玉良言】中国民告官的道路走得很艰难,众多细民锱铢必较,顽强地守护自己的既得权益,道路的崎岖使我们更加清楚,要充分发挥更多方面的优势,使这场“战争”获得最大的胜利。

【金玉良言】尽管无罪辩护在中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只要适应国情,专业地、有技巧地处理案件,无罪辩护还是可以在夹缝中求希望的。

【金玉良言】对律师来说,不能抱怨法律跟不上时代的脚步,也

不能艳羡欧美同行驰骋辩护沙场的潇洒,不能急功近利求名心切,而应修“德”忘“名”,努力强化自己的内功,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帮助当事人实现法定利益。正如布鲁厄姆爵士所说:“为了拯救和保护当事人,律师要不顾任何风险,不惜任何牺牲。这是律师义不容辞的职责。”

【金玉良言】诉讼,这一律师职业的传统主旋律,无疑是律师尽情施展其才华的主要舞台。而在我国,在刑事诉讼这样一场控辩双方力量对比悬殊的对抗中,法庭上的“平等武装”似乎仍旧是那么可望而不可及。但是,尽管身处将律师定义为弱者的制度框架中,我们仍义无反顾地为当事人奔走、呐喊。或许我们过于执着,然而,正是这种执着使我们无所畏惧。因为,我们一直坚信——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金玉良言】刑事辩护就当事人而言,它涉及自由,往往也都涉及财产。免受非正当刑事追究无疑是天大的人权。可以说,刑事追诉的公正性如何,刑事案件中律师介入的深度、广度和力度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程度的标志。

【金玉良言】刑事辩护就律师而言,最讲究专业水准、论辩技巧以及个人胆略,是难度以及风险最大,付出劳动最多的律师业务,是律师综合素质得以全面展示的一种重要方式。

【金玉良言】刑事辩护就社会而言,是体现一国司法制度、法治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一个国家刑事法治价值取向的象征,是一个国家法治情况和人权保障的具体体现。

【金玉良言】专业型的律师既要对法律有深切的透视,又要跳出法律看法律,打通文史哲,渗透法情理。★高水平的辩护中很少看到法条的罗列,一般情况下,法官都知道具体的条款,除非很特殊的法律条款,问题的关键已不在于条款是什么,而是对法条的理解;高水平的辩护,是将法条融化在心中,胸有成竹,再采用最能敲动法官心灵的表述方式。★律师更多时候需要换位思考,考虑心理学的因素,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风格的辩护方式。类似古代武林拳术,分为乱套拳、套路拳及迷踪拳。迷踪拳则游刃有余,进可攻、退可守,超越套路,胜于套路。

【金玉良言】成功的辩护是辩护过程和辩护结果的和谐统一,水平可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能否以最快的速度将相关的证据、法律资料“一网打尽”,二是深刻地解读这些资料,将这些资料从有利于当事人的角度作出登峰造极,活色生香的演绎,转化成具备法理性、逻辑性、鉴赏性、鼓动性的语言或文字,让司法人员主动地采纳或被“逼”得不得不采纳。

【金玉良言】一场“民告官”案件的背后,原告一方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而其结果往往却不尽如人意。当下“民告官”整体情况不够乐观的情况下,原告一方应该保持应有的理智,而不要盲目投入,避免输了官司输了全部。

【金玉良言】管理学视野中的法律运用应该帮助企业实现财富增值;以贴位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颠覆传统的法律顾问制度;构建符合

国情的法律风险“防火墙”;帮助企业以最小的成本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为成功者锦上添花、给失落者雪中送炭、让创业者防患未然。

【金玉良言】《劳动合同法》对现行《劳动法》以及诸多地方劳动立法的很多方面作了重大调整。劳动立法上的这些重大变化,贯穿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以及终止。这些变化将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方面甚至企业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影响。虽然《劳动合同法》在2008年1月1日才正式实施,但是,面对劳动立法如此巨大的变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应如何适应劳动关系法律的新调整,已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一个迫在眉睫而又无法规避的现实问题。

【金玉良言】在企业管理中,管理就是数字管理。数字管理的核心是如何用最小成本实现利益的最大增值。法律是为企业管理服务的一招棋。既然如此,法律在帮助企业管理解决问题的时候也需要坚持用最小成本实现利益最大增值这一原则。度身定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可以肩负为企业管理保驾护航的历史使命,真正做到为成功者锦上添花、给失落者雪中送炭、让创业者防患未然。

【金玉良言】企业要创造品牌,取得发展,不得不充分考虑《劳动合同法》。当然,企业是以低成本,高利润,持续增长为核心而运作。法律围绕这一中心而动。不理不睬,可能会夭折;高度紧张,照本宣科,可能不合事宜。现实中的“活”的应用应考虑与时俱进;轻重缓急,主次分明,在“合法”、“安全”中寻找平衡点,这些才是“精髓”。但

是,不无遗憾,这些“精髓”无法形成文字,“跃然纸上”。它是随需而变的一种东西。

【金玉良言】在制度设置上重在预防,且不能脱离实际。不要灾难来临时还浑然不知、不知所措;不要矫枉过正、适得其反。基于中国国情,在经济运作中深度介入法律过程,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法治化和人性化相结合的处理会收到更好的效果。风险防范必须跳出法律看法律,考虑心理学因素,作出人性化处理,注重刑事风险防范和知识产权保护。用动态性、前瞻性的眼光看待经济运作的未来,与时俱进。

【金玉良言】用适合的法律专才适时地深度介入重大决策及经营活动,力求避免争议的产生。事前法律介入,的确需要一些成本支出,但从长远来看,利远大于失。风险防范机制的设置主要是为了避免纠纷的产生。

【金玉良言】“企业应与外部法律专才成为情人”,防范法律风险的第三个关键是里应外合,优势互补。经济运作中必须配备附属法律顾问甚至机构来处理日常法律事务;重大决策、制度变革、经营运作、重大纠纷化解、人员培训都必须由法律专才组成黄金拍档、分工合作,以最小的成本支出,使企业锦上添花、防患于未然甚至雪中送炭。

【金玉良言】律师的工作任务是什么?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帮坏人说话或者“收人钱财,替人消灾”。即使是立法存在应予弥补的漏洞,律师钻了空子,也是法治的要求,罪刑法定原则是法治国家刑事法的

基石!律师利用立法上的漏洞可以引起社会对立法完善的重视,这就推动了立法完善的进程,为法治的进一步健全添砖加瓦。大家都知道,在法治社会中只有社会危害性达到严重程度的行为才应被规定为犯罪,如果立法上的漏洞仅仅是缺乏对具有一般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的规制,律师利用这种立法漏洞,作了无罪辩护,那更是法治的要求。律师的工作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此:现代意义上的辩护律师制度是伴随法治而生,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而设置的。律师作为民间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一股力量,其宗旨是在刑事追诉这种民与官最白热化的抗争中,力求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制衡国家司法权的滥用,推动公正的实现。可以说,律师的辩护只要依法操作,胜了,是法治;败了,亦是法治。

【金玉良言】在一个人治味道仍很浓厚的社会,任何人都存在着被侵犯的危险,人人自卫并不过份,只不过你自己可能没意识到而已。一旦遇上冤屈,它所造成肉体上的特别是心灵上的创伤恐怕永远都无法抹去。我也发觉的确存在不少的冤案,一旦冤案加身,要洗脱罪名相当艰难。屡见不鲜的践踏人权的现象凸显了制度设置上的缺陷,当然,与一些司法人员的素质也有关。

【金玉良言】中国行政系统吸收了大量可塑之才,但同时也浪费、埋没了不少优秀人才。同时,中国从政实际上是在做高风险的“高空作业”,这种情况下要“居安思危”,特别是身居高位者。“居安思危”要像毛泽东时代那样月月讲,天天讲。要明白“无限风光在险峰”,“高处不

胜寒”。为何出现这种情况?如何化解?都需要我们认真思考。

【金玉良言】政府应当履行自己的承诺,将高额的赋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真正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而不是“取之于民,用之于私”,或者干脆“违法乱用”。

【金玉良言】中国行政系统吸收了大量可塑之才,但同时也浪费、埋没了不少优秀人才。

【金玉良言】在刑法上犯罪黑数与发案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指现实中发生但未被发现的犯罪数,后者指已曝光、受到指控的犯罪数。现实中,我们国家偏重于对发案数的分析而忽视了对犯罪黑数的研究。单纯通过发案数说明不了犯罪的现实情况,或者说是不准确的。就像不能仅凭某一段时间高官落马多,就断定高官犯罪增多。实际上,如果专抓芝麻绿豆官,是否就能得出基层犯罪比例大增的结论呢?无视犯罪黑数,专注发案情况无疑是一种掩耳盗铃的做法。

【金玉良言】疑犯携款外逃往往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远走高飞”的分步计划,大体循着如下轨迹:巧列种种“合理”名目,先将妻子儿女送往国外做接应,同时“暗渡陈仓”,将巨额不法资产转移出境;解决了这些“后顾之忧”后,贪官们自己则暂时留在国内以掩人耳目,静观时变;一有风吹草动,便能迅即抽身外逃,溜之大吉。

【金玉良言】个人的品行、性格、知识结构、文化素质等因素也影响到是否犯罪及是否出事。那么,在同样的环境中为什么是你犯罪,为什么是你出事?根据我对职务犯罪的办案思考,出事往往涉及到人

与人之间的权力斗争,而权利斗争又与利益有关;同时,固执、过于张扬、过于放纵自己的行为,法律意识淡薄甚至藐视法律,法盲,对金钱的欲望过份强烈、不善于考虑别人及平衡关系、有赌博、冒险心态等都是走向犯罪者普遍存在的特点。

【金玉良言】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我经常思考“人性”两个字的含义。我遇到过不少披着一张浅薄的法律外皮、玩弄着人民赋予的司法权力的人,他们干着一些既无法律依据,更无人性的践踏人权的事情,他们从来没有换位思考过,他们也从来没有担心过别人会怎样对付他!作为一个人,人性是基本的特征;作为一个法律人,应该是理性与人性的统一体,忽视其中任何一面都将是怪物。然而,这种怪物却不少!

【金玉良言】中国的法治社会尚未形成,法律职业更是处于失重状态。律师一定程度上是“没爹没娘无依无靠的'苦命儿'”,法官的职业独立性也遭受重重障碍,独立审判的体制至今尚未真正建立。律师生涯中,我们深深感悟到在现阶段的中国司法现实中掺和了太多的怪象:“相对强悍的”司法机关、仍为弱势群体的律师、带有一定普遍性的“关系案”和“金钱案”等等。

【金玉良言】正在隆重启动的中国司法改革同样以司法公正的真正实现为终极目标,它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也难免触动某些既得利益者。

【金玉良言】委托人请律师,应当是“请律师辩护”,而不是“请

律师判决”,奢望律师拥有法官生杀予夺的权力,达到重罪轻判、轻罪不判的效果并不现实。

【金玉良言】在律师文书中,律师的水平如清澈见底的河水,一览无遗,一见高低。律师应坚持有理由的话才说,无理由不乱说的原则,书写每一篇辩护词、代理词都要字斟句酌,力图每一篇辩护词、代理词都具备法理性、逻辑性、鉴赏性、鼓动性。

【金玉良言】法官或羡慕,或嫉妒,或憎恨,或鄙视,或误解,抑或是敬畏律师,都不是健康的情绪。其实,法官与律师都是独立人格者,是平等的,只是分工不同,社会角色相异而已。他们本应在同一法律体制的蓝天下,建立良性的关系。

【金玉良言】律师的天职就是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惜一切代价,竭力赢取胜诉。这才称得上是一个好律师。

【金玉良言】任何高喊着做“当事人满意”口号的律师,不过是举着理想主义的旗帜自欺欺人,更或是祈望着以讨好当事人的方式,蒙骗非专业人士,得以瞒天过海。然而,任何一个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好律师,绝对是对自己的职责和当事人负责的律师。

【金玉良言】律师当然亦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尤物,生存、发展离不开“钱”,然而律师的社会角色应定位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律师的真我本色是匡扶正义,而非盯着当事人的钱袋。

【金玉良言】纪检、反贪部门权力越来越大,却又缺乏有效监督。纪检、反贪部门的腐败问题将成为新亮点。

【金玉良言】法院院长可以不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任职法官则必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金玉良言】领导签批案件的深广度是衡量社会法治程度的晴雨表。

【金玉良言】俗话说:“饥寒起盗心。”没有哪一个是天生的罪犯胚子,没有哪一个人带着罪犯的胎记呱呱落地。一个人之所以滑入犯罪的泥坑,有个人的、家庭的、社会的、主观的、客观的等多方面原因。

【金玉良言】一个人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固然咎由自取,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不能一股脑儿地将全部责任推到犯罪人身上。

【金玉良言】作为法律门前的卫士,律师不同于普通百姓,不能将自己的法律认识建立在感性的道德热情的基础之上,没有经过冷静、客观、仔细的分析,妄下判断只会误导公众。

【金玉良言】公众与官员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呈现出紧张态势,公众对为富不仁、为官不廉的反感情绪越来越大,一旦突破道德的底线,便会转而诉诸于暴力行为,以期用这原始的手段恢复社会正义。

【金玉良言】贪欲,的确人之本性,我们回避了这个现实。在没有约束的环境中,贪欲极易膨胀,乃至令人迷失方向,做出骇人听闻的祸害,最终自取灭亡,也使自己成为反面教材的典型。

【金玉良言】舆论的盲目性和任意性有着无形的杀伤力,可以

在瞬间颠倒黑白,失去了理性的人们经常在惯性力量的驱使下,朝着更加扭曲的境象行走。与其这样让各种各样的揣测在坊间和网络蜚短流长,还不如以一种透明的方式让谣言止于公开。

【金玉良言】司法权力本身是说理的权力,而不是专横的权力,如果用专横来对付舆论监督,结果将适得其反。

【金玉良言】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没有生杀予夺的大权,生命的价值太沉重,谁也没有神力来赋予一个人的生或死,也许除了法律。

【金玉良言】任何权力都需要监督,否则,都会存在滥用。司法权和行政权一样,也应当受到限制,这是避免公民权利受到侵害的必然选择。

【金玉良言】法官无疑是法律的忠实守护者,同时也是法治理念的布道者,他们天然有护法的使命和高尚的法律信仰,甚至于偏离世俗的精神追求。那么,守护者的梦想就应该是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布道者的梦想就应该是让理性的光辉普渡众生。

【金玉良言】我国司法鉴定制度在这方面存在很大漏洞,极容易造成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应该尽快以病例形式累积有关指标,形成一个具体的标准,为法官的自由裁量提供法律的依据。

【金玉良言】我们在一个以建立法治社会为目标的国家,法律人肩负的重任不仅是维护社会和谐,更有着维护司法公正,向全社会传播法律精神的重任。

【金玉良言】为了避免被害人向加害人的转化,诸如“暴力循环”、“代际之间的虐待”等,以及犯罪人向被害人的转化,我们更应该处理好被害人和被告人权利的保护。

【金玉良言】司法鉴定结论之所以被为“证据之王”,成为法官“敲槌定案”的依据,主要是建立在其具有科学性、客观性、权威性等特点的前提上。但是,长期以来满天飞舞、各色明目甚至是相互矛盾的鉴定结论,使人们对司法鉴定逐渐失去了信心。

【金玉良言】这样一个“一纸定生死”的关键证据,任何鉴定者都不能以一种“游戏”式的态度,对鉴定结果轻易下结论,避免让“证据之王”沦为司法公正的“破坏之王”。

【金玉良言】精神病人犯罪的事件频频发生,已经引起了群众的恐慌,唯恐自己成为无辜的受害者。因此加速构建和完善对精神病人的监管体制已经迫在眉睫。

【金玉良言】由于刑事办案部门的违法办案,以行使职权为借口,公然侵吞公民的合法财产,成为“有牌抢劫犯”,不仅公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还严重损害了司法部门的形象。

【金玉良言】律师是一种“天生我才(财)自己创”的职业。律师因为职业需要,往往表现出如保险推销员般的自信、激情,律师与律师之间人格上是平等的,但无可否认的现实是能力绝对不平等,修养上也参差不齐。

【金玉良言】在新的世纪里,律师业将是令人崇尚的职业,而非

赚钱谋生的“饭碗”;律师是精通法律的护法者,而非精于算计的生意人;律师所津津乐道的应是神圣的法律,而非当事人的“钱袋”。

【金玉良言】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建立良性的行业竞争环境和人才培养机制,最大可能地开拓新业务和主动地参与国际竞争,才能够在竞争中成长、壮大。也许,这才是中国律师的唯一出路。

【金玉良言】胜诉是给予律师的最高酬金和最美桂冠,不仅是当事人最希望看到的结果,也是律师孜孜以求的结果。律师和当事人的目标是一致的,即竭尽所能,争取胜诉。可以说,律师在看到胜诉结果时和当事人的心在一起跳跃,绝大多数知名律师都在用自己的心血砌好辩护大厦的每一块砖石,在自己的人生履历上留下无数胜诉辩例的辉煌与梦想。

【金玉良言】看律师工作的优劣,胜诉与否固然是标准之一,但更重要的是看:律师在追求胜诉的过程中为您做了些什么?做得怎么样?

【金玉良言】若律师对案件无把握,应明确告知当事人,以免令当事人雪上加霜,这是律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金玉良言】找一个好律师是上策,不找律师是中策,找一个差律师是下策。

【金玉良言】一个人的精力、时间有限,不可能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一个律师可能是某一个或几个法律领域的“专才”,但不可能是面面俱到的“通才”,除非他是“万金油”式的律师或者他有“分身术”。基

于我们的从业感受,一个真正有水平的律师擅长的领域不会超过3个,办好一单案件需要律师付出许多劳动,认为办案是简单的事,是对当事人的不负责任。

【金玉良言】做律师,没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没有法律操作方面的悟性,工多未必能手熟;当然,即使具备这些条件,工不多手也是不能熟的。法学素养、专业悟性和实践经验是一名优秀律师的基本条件。

【金玉良言】不畏风险,穷尽一切手段,依法维护当事人权益,竭力赢取胜诉是律师的责任与天职。

【金玉良言】律师当以实力打天下,用绩效论英雄,通过最大程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自身价值,成就未来。

【金玉良言】中国的现状是:没有案源的律师欠缺经验;较多案源的律师自己做老板,把案源批发给别的律师做。我们所期望的是:更多的大牌律师不做律师的老板,而是坚持自己的本职,做亲自打官司的律师。只有经常地浸润在实战中,才能宝刀不老;只有敢于打硬仗,才能充分展示律师的真我风采,体现律师存在的价值。

【金玉良言】真正的实战派律师是很少开设博客或做法治论坛的版主或斑竹,因为他们把90%的精力放在了办案上,而没有闲暇每日都写文章。事实上,律师是不应该通过写文章扩大影响,招揽案源的。能写文章,常写文章是作家的事。做律师的正道是以经典辩例打造品牌,用满腔热血推动法治。

【金玉良言】君不见,时下各行各业竞争惨烈,流汗流泪又流血;君不见,律师饭碗金银铜也难端,法务皮条都来抢。

【金玉良言】在请律师时,请务必谨慎、谨慎、再谨慎,要炼就一双火眼金睛,刺破他们的“辉煌”面具,还原他们的“庐山真面目”。

【金玉良言】我们学习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把知识变成能力,而不仅仅是一张文凭。而这样的一种能力,在我们的整个人生历程中是最重要的。要知道,社会在急极变化中,现在一些看似稳定的东西,若干时间后都可能会变得不稳定。惟有能力,你所拥有的能力才是你一生的财富,是它让你立于不败之地。

【金玉良言】在工作中,我们深刻的体会是“快人一步,快人一生”,也就是越早准备,越早行动,就越能领先。我们还有一个深刻的体会是“用全身心的爱迎接今天”,也就是认准了目标,就不要轻易动摇,全身心、全天候地投入奋斗,就会超越自我,跨越顶峰,成就一番事业。

【金玉良言】在这样一个竞争惨烈、物欲膨胀、浮躁功利的大环境下,在职业生涯中,准确的人生定位的确相当重要。不要轻易地作出决定,而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和准确的定位,你必须清楚自己喜欢什么,适合什么。

【金玉良言】更为重要的是,你必须摆正心态,具备坚定的决心和信心,随时准备投资时间、金钱和精力,珍惜在实践中再学习的机会,从一点一滴做起,规范自己的行为和语言,抛弃投机取巧、急功

近利的心魔,勤奋、踏实地学习做事、做人,经过三至八年大浪淘沙的历练,相信你将会成为一名独挡一面的优秀律师。

【金玉良言】笔者认为,时下的中国正是孕育和造就志者、勇者的大好时机。“疑无路”,路,其实,就在脚下,“柳暗花明”需要的只是你一步一步踏实地前进,或许前进中会遇到雪山、草地,历尽磨难,但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风雨的历练是完善自我的必由之路,智者、勇者就是这么炼成的!

【金玉良言】律师行业的经济属性决定了它竞争的激烈,律师需要有真才实学,才能为客户打官司、办事情;缺乏能力,其结果只能是被淘汰。

【金玉良言】只要你有潜质、心态积极、有志气成为优秀律师,又能够选择一个好的律师事务所,跟上一个执业水准高、愿意认真指导你的老律师好好学习,苦耕数年,力免浮躁,扎扎实实地打好基础,你肯定会获得成功。你获得的将不仅仅是名誉和财富,还会获得精神上的自由。但是,你千万不要走金钱开路的“歪门邪道”,更不要请求父母提供这样那样的“帮助”。优秀的律师,路,是要自己一步一步地走出来的!

【金玉良言】年轻律师要想获得长足发展,必须克服浮躁、功利的心态,必须打消利用“饿死师父”等非正常手段牟取名利的念头,必须苦练内功。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你们将成为律师界耀眼的明星。

【金玉良言】能力是要靠学习、靠培养、靠实践、靠总结才能得

到并提高的。如果你立志将来做一名律师,你就需要从现在开始,高标准地严格要求自己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才能得到实战派律师的垂青,才能取得一个好的发展平台;如果你已经进入律师大门,恭喜你,但你若想成为一名优秀律师,你就必须摆正心态,把律师当作一项事业而非职业来做,不断地从各个方面汲取营养,增强自己的内功,尽情在法律的天空中展翅翱翔!

【金玉良言】优秀的律师是保持二十四小时全天候的工作心态。

【金玉良言】我们认为,正确的职业定位,每一份工作,都是为自己人生添写的浓章重墨。定位问题,不仅是对自身负责的一个问题,而且还是一个人的基本素质和素养的问题。定位有两层含义:一、确定自己是谁,适合做什么工作;二、告诉别人你是谁,你能够帮助单位做什么。

【金玉良言】律师应该通过大量的实战经验深度透视法律实务成功运作,探寻令成功者锦上添花、使创业者防患未然及给失落者雪中送炭的王牌法律护身符。

【金玉良言】律师不能为写文章而写文章,为出书而出书。没有丰富的司法实战经验为基础的论述没有深度,没有价值,甚至还会误导社会。律师不能为实践而实践。没有深厚的专业功底为后盾的实践十分肤浅,是“盲人摸象”,不着边际。实至名归的大律师,应该是以扎实的专业功底为后盾,累积丰富的实战经验,理论与实际结合,才能为当事人提供真正贴位的法律服务。从实战经验上升到理论精品,

不是“纸上谈兵”而光芒四射;在深厚专业素养指导下的实践,不是卖油翁式的“工多手熟”而惊心动魄。

【金玉良言】踏踏实实地办好每一件案件是律师最好的营销;律师当以经典辩例成就品牌,以卓越才智开创未来。用全身心的爱关注青年律师的成长,激情洋溢,富有责任心和取长补短,才能建立坚不可摧、所向披靡的律师团队。律师还应是演说家,责无旁贷地肩负起一份社会责任:凭借对亲历经典辩例的深层透视以及对职业律师生涯的切身感受,通过演说的方式播下法治的种子,力求为听众打造一把拯救生命、创造财智人生、开启成功之门的金钥匙!

【金玉良言】作为律师,你一旦站在法庭上,你就一定要相信你的观点是成立的。你如果连自己的观点都不相信,法官是可以感受出来的。这个与感情问题很相似:如果你已经不爱对方,对方多少是可以感受得到的。在法庭之上,如果你满腔热情地演绎你的观点,法官会重视,至少,法官会感觉到你是忠于职守的。如果你没有做到这一点,那么,法官会认为你敷衍了事,是“收钱不办事”。

【金玉良言】在制度设置上重在预防,且不能脱离实际。不要灾难来时还浑然不知、不知所措;不要矫枉过正、适得其反。基于中国国情,在经济运作中深度介入法律过程中,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法治化和人性化相结合的处理会收到更好的效果。风险防范必须跳出法律看法律,注入心理学因素及人性化处理,注重刑事风险、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防范和知识产权保护。

【金玉良言】实战派律师致胜有三重境界:“拒人于千里之外”为最高境界:“不战而屈人之兵”次之;“取上将首级于千军万马之中”再次之。“拒人于千里之外”,其制胜之道在于防范未然,使当事人全然无后顾之忧。“不战而屈人之兵”,胜在纠纷始见于端倪便已化解,无需为诉讼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但由于此时纠纷已经产生,因而次之。“取上将首级于千军万马之中”,看似最为精彩,实则为背水一战,没有退路。诉讼程序已经启动,此时只有赢得胜诉才能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但是,杀敌一万,自损三千,即便胜诉,也需付出较大的成本,此为没有办法的办法,因而为下策。

【金玉良言】律师没有丰富的庭辩经验就只能充当“保健科医生”,而无法成为专治疑难杂症的“御医”。

【金玉良言】在现实中国,民告官的道路走得很艰难,众多细民锱铢必较,顽强地守护自己的既得权益;而官告民,由于是国家机关凭借公权力主动出击,对于弱势一方的“民”,则更为艰难。道路的崎岖使我们更加清楚:要充分发挥更多方面的优势,在这场“战争”中获得最大的胜利。面对官民之争所折射出的社会权利与利益失衡的格局,律师身为弱势一方的代言人,自不应虚张声势,而应以无数激荡人心的经典辩例打造品牌,并以此弘扬法治精神,为推动社会的进步作出贡献。

【金玉良言】在现实中国中,打官司是富人玩的游戏。无论输或赢,都得投入大量的财力、精力。很多时候,即便是打赢了官司,也

是输了人生。因此,我们的做法是,提前介入为当事人提供贴位的法律顾问服务,使当事人不惹上官司;如发生纠纷,则采用巧妙的谈判等手段化解纠纷,避免官司。在我们的过往经验中,官司一般都可避免。

【金玉良言】如果在我们党的最高领导层当中有学法律出身、并具有法律意识的人,那么,说明我们的党重视法律;如果我们政府的总理是学法律出身、有法律意识的人,那么,说明我们的政府重视法律;如果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中有许多是律师或者是学法律出身、有法律意识的人,那么,我们的国家就已经走向法治。但是,现实并非如此,法律有时仅仅是当权者的工具。

【金玉良言】律师的职业导向决定着律师不能以匡扶正义为名,欺世盗名,敛收不义之财;律师也不能声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而口是心非,言行不一,使当事人雪上加霜。律师唯一要做的是:尽显律师真我本色,在现实法律框架内,穷尽一切手段,帮助当事人实现权益最大化。根本不用担心律师会无名无利!这一切都会在这种有效的法律服务中实现。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王思鲁)

4月自考本科公证与律师制度真题及答案

201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公证与律师制度试卷 课程代码(00259)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 应代码徐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施行的时间是() A. 2005年3月1日B.2006年3月1日 C. 2006年6月1日D.2006年9月1日 2. 公证活动的核心原则是() A. 真实原则B.公平正义原则 C. 独立原则D.回避原则 3. 设立公证机构的审批机构是() A. 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 B.省级司法行政部门 C. 省级人民政府 D.司法部 4. 公证员配备方案的核定,需要报送的备案机关 是 A.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 B. 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C. 中国公证员协会 D. 中国公证协会 5. 符合法律规定的公证书的必要条件是公证员() A.签字B.加盖签名章 C.签字或加盖签名章 D.签字并加盖签名章 6. 被撤销的公证书应当收回,对于不能收回的应 当 A. 宣告撤销 B.判决撤销 C.公告撤销 D.裁决撤销 7. 居住在A 市的甲出差到 B 市,回来途中经过 料丢失。为此,甲欲申请对此事故公证。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是() A. 甲的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 B.A 市公证处 C.B 市公证处 D.C 市公证处 8.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出证的一般期限是() A. 15个工作日B.25个工作日 C.35个工作日D.45个工作日 9. 有权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机构是() A. 公证处和我国驻外使、领馆 () () C 市时突遇洪水侵袭,将所携带的单位的材

经典辩论赛

有哪些经典的辩论赛视频可以推荐? 1.开山鼻祖,狮城舌战。(1993年国际大专辩论赛决赛) 93年的国际大专辩论赛可以说是开启了国内辩论赛的源头,决赛这一场人性本善/人性本恶更是焦点中的焦点,复旦大学代表中国大陆参加比赛一路打到决赛,力克台湾大学夺得冠军。回来以后出了本书叫《狮城舌战》,一时洛阳纸贵。蒋昌建等四人也从此名留华语辩论史。 1993 国辩台大vs复旦人性本善/人性本恶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b2289315.html,/v_show/id_XNjI1NDIxMjU2.html 2. 大神的大神,林正疆(1995年国际大专辩论赛决赛) 你知道连续两届国辩最佳,辩论圈内大佬,拥有众多脑残粉的黄执中心中的辩论偶像是谁吗? 对,林正疆。 这个胖子,啊不,这位学长在95国辩的舞台上散发出闪耀的光芒。他的逻辑,他的语言,他的从容不迫。从现在看回19年前那一场比赛,我们记住的,只有林正疆而已。虽然在决赛憾负南京大学,但是不妨碍他与95国辩的决赛一起成为经典。 1995国际大专辩论会知易行难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b2289315.html,/v_show/id_XMjAzMDI2NjA=.html?from=y1.2-1-87.3.15-1.1-1-1-14 3. 西交四剑,天下无双。(1999年国际大专辩论赛决赛) 如果有那么一支队伍能排进华语辩论史所有队伍的TOP10,不TOP5,那99年国辩的西安交大一定榜上有名。从98的蓝带杯开始(虽然当时不全是99的阵容),到99年国辩决赛。凭借着“铁立论,快思维,美意向”,西交四剑所向披靡,轻取国辩。樊登,郭宇宽,谭琦和路一鸣配合无间。每一场比赛都是好比赛,那就看看决赛吧。

律师执业申请书范文(完整版)

律师执业申请书范文 律师执业申请书范文 本人自x年x月x日实习一年以来,在xx所xx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参与了本所各项业务的实践活动,逐步将所学的法律知识与实务操作结合起来,完成了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变,现已具备了独立办理案件和法律事务的能力。 实习期间,本人注重思想道德和政治理论的学习和提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正确思想,牢记八荣八耻,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同时,作为一名中共党员,争取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在工作中,作为一名实习律师,能够严格遵守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按时完成所里交给的各项工作。在实习期间,作为一名实习律师,本人勤奋、虚心,在指导律师的帮助下,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协助指导律师和其他同事办理了多起民、刑事案件及非诉法律事务,受到了同事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经过一年多的实习,更加坚定了我做一名律师的信念,也更深刻的意识到了律师所肩负的社会责任。今后,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正确处理和当事人、其他律师、法官等的关系,本着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原则,努力将自己塑造成一名合格的优秀律师。 恳请上级机关对我的申请予以批准为盼。 第二篇:

律师执业申请书 律师执业申请书 本人,年月从毕业,于年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自年月份开始,即在辅助指导律师办理了大量刑民事案件,积累了基本的法律执业经验和办案技巧,已经具备独立办理律师业务的能力,现实习期已经满一年,已经符合律师法规定的申请执业条件,现申请执业。 本人一定恪守《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决心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在律师所的领导和帮助下,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学理论水平和律师实务技能,按照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与义务,做好律师各种业务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国家的法制统一和法制建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出自己的努力,争取成为一名合格称职的律师。请上级机关对我的申请予以审核批准为盼。 申请人某某某年某月某日 第三篇: 律师执业申请书 律师执业申请书 本人自实习一年以来,在本所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参与了本所各项业务的实践活动,逐步将所学的法律知识与实务操作结合起来,完成了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变,现已具备了独立办理案件和法律事务的能力。

4月公证与律师制度自考试题(2)

2012年4月公证与律师制度自考试题2012年4月(全国)公证与律师制度自考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根据我国现行公证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公证机构应当不办理公证的是 A.贞操公证 B.涉外收养公证 C.劳动合同 D.婚前财产公证 2.如果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要推翻公证的证明力,需要 A.仅仅提出抗辩 B.举出足够可信的相反证明 C.重新公证 D.申请公证人出庭作证 3.甲住所地是北京市A区,经常居住地在上海黄浦区。乙系美国公民,经常居住地在南京市B区。甲有处房屋在苏州市C区,甲欲将房屋卖与乙,则受理房屋买卖的公证处应当是A.A区公证处B.B区公证处 C.C区公证处 D.上海黄浦区公证处 4.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除不可抗力外,出证的一般期限是 A.15个工作日 B.30个工作日

C.10个工作日 D.60个工作日 5.根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机构的法律性质是 A.事业法人 B.行政司法机关 C.公司法人 D.司法机构 6.在提存公证中,公证机关以公告方式通知提存受领人的,公告期限为 A.15日内 B.60日内 C.90日内 D.一年内 7.下列事项中,只有经过公证机构的公证,才能生效的是 A.提存 B.遗嘱 C.抵押借款合同 D.专利文书公证 8.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公证的是 A.债权文书公证 B.票据事务公证 C.遗嘱公证 D.开奖公证 9.当事人提出公证复查申请的期限最长为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 A.1年 B.5年 C.10年 D.20年 10.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公证员的是 A.66周岁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员 B.美国国籍的人 C.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在职检察官 D.经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人员

2016年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真题试卷及答案

201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公证与律师制度试卷 (课程代码00259)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l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施行的时间是 A.2005年3月1日 B.2006年3月1日 C.2006年6月1日 D.2006年9月1日 2.公证活动的核心原则是 A.真实原则 B.公平正义原则 C.独立原则 D.回避原则 3.设立公证机构的审批机构是 A.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 B.省级司法行政部门 C.省级人民政府 D.司法部 4.公证员配备方案的核定,需要报送的备案机关是 A.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 B.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C.中国公证员协会 D.中国公证协会 5.符合法律规定的公证书的必要条件是公证员 A.签字 B.加盖签名章 C.签字或加盖签名章 D.签字并加盖签名章 6.被撤销的公证书应当收回,对于不能收回的应当 A.宣告撤销 B.判决撤销 C.公告撤销 D.裁决撤销 7.居住在A市的甲出差到B市,回来途中经过C市时突遇洪水侵袭,将所携带的单位的材料丢失。为此,甲欲申请对此事故公证。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是 A.甲的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 B.A市公证处 C.B市公证处 D.C市公证处 8.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出证的一般期限是 A.15个工作日 B.25个工作日 C.35个工作日 D.45个工作日 9.有权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机构是 A.公证处和我国驻外使、领馆 B.公证处和外交部领事司 C.公证处和外交部 D.外国驻我国使、领馆 10.法人资格公证属于 A.民事法律行为方面的公证 B.特别公证 C.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 D.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的公证 11.办理保管事务的公证处为 A.保管事务所在地公证处 B.当事人住所地公证处 C.当事人所在地公证处 D.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公证处 12.新中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生效年份是 A.1978年 B.1987年C1997年 D.2007年

首全国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大赛——半决赛辩题、辩点及思考

首届全国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大赛——前三组半决赛辩题、辩点及思考 (2011-09-14 22:30:44) 标签:分类: 第一组:浙江公诉队——广东律师队 李芳交通肇事案——《醉驾之祸》 李芳(女)与周明(男)是大学同学,上大学时二人曾谈过恋爱,2001年毕业时李芳让周明和她一起去广东发展,而周明坚持到北京工作,二人分手。2011年7月,李芳到北京出差,晚上约了周明在一家餐厅吃饭。二人见面,百感交集,李芳提出喝些酒,周明表示自己开车来的,不能喝酒,李芳嗔怪道:“不行,咱俩这么长时间没有见面了,今天你 必须陪我喝点儿。”周明见状,遂与李芳对饮。二人边说话边喝酒,不 知不觉喝了一瓶高度国窖1573酒,周明喝有六两,李芳喝有四两。饭 后约22时许,李芳提出要周明送其回所住宾馆,周明欣然应允。二人 在饭店门口准备拦乘出租车,但一直等了半个多小时也没有拦住。李芳遂说道:“这么长时间也拦不到车,咱们别等了,你开车送我回去吧”,周明说:“北京查车挺严的,万一被抓住就麻烦了”,李芳带着醉意说:“你就这点胆量,还敢陪我回宾馆!我今天还就非得让你开车送我不可!不然你就别陪我一起回去。”周明闻言,于是启动车辆,带上李芳上路。李芳坐在副驾驶上,一边与周明聊天,一边不断提醒周明注意一点、开

慢一点。周明开车800多米后,经过十字路口时,由于酒醉闯红灯撞到两位正常过马路的行人,致一人当场死亡,一人重伤。警察到现场后经测试两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分别为283mg/100ml和168mg/100ml。 控方:李芳构成交通肇事罪 辩方:李芳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参考辩点: 1.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关系 2.交通肇事罪是否存在共同犯罪 3.是否成立基本犯的共犯 4.倘若成立基本犯的共犯,对过失造成的加重结果是否承担责任 我认为,该案中李芳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教唆犯,但并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首先,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中存在共同犯罪,因此李芳教唆周明醉酒驾驶(当前规定仅凭酒精含量认定是否醉酒,但我认为这一规定违背了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并不合理)的行为双方均应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双方辩手对于这一基本事实都没有提及。 其次,刑法规定行为人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作为刑法中法定刑最轻的故意犯罪,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的任何犯罪,不论故意还是过失,一般均比该罪处罚重,也就导致“轻故意向重过失”的转化,本案中,周明的行为就同时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并且应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由此出现的理论问题是,基本犯的共犯是否应当对过失造成的加重结果承担责任,我认为对此必须坚持共同犯罪的基本原理:共同犯罪必须由故意犯罪构成,过失犯不能成立共犯。

关于在北京办理律师实习及律师执业申请过程中的一些经验总结20160125

关于在北京办理律师实习及律师执业申请 过程中的一些经验总结 基本情况:北京司考、朝阳人才存档、北京律所执业;现已经提交执业申请材料。 关于实习和执业的一些经验,供大家参考。 1、关于实习期:实习期12个月满(以实习证为准)才能申请面试,考虑到后期从申请面试到面试有一个月到两个半月不等的等待时间,故大家若想尽早拿证,则争取实习期内准备材料完毕。 2、实习期内的培训要尽早申请:我15年2月份网上提交培训申请,直到7月份才参加培训。 3、关于实习材料的社保打印:哪个月份交,就打印到哪个月份起始往前推两个月的社保记录【我本人9月准备完毕材料,社保打印到7月;十月去交的时候,不行,必须打印到8月份,多跑了一趟】。但由于社保记录大约每月10号以后才能显示2个月前的社保记录,故建议能月尾交就不拖到月初了,因为律协有时候很较真;一般从实习证开始的月份开始打印,群里有人社保不足10个月(实习期满当月交材料的,交10个月就可以),这属于特殊情况,建议咨询律协,并给出合理解释。 4、社保打印,登录自己的社保账户,选择个人定制就可以,不必跑社保局的。社保打印需要提前一天预约,而且有次数限制,有人数限制,建议上午开始预约哟。 5、关于十项材料:建议提早准备,尤其是还在实习期内的同学,就可以筛选案件了,最好建议大家先订一个卷,这样知道自己需要准备什么,这样工作的时候就会有意识的注意留存相关文件了。建议大家尽量订的整洁规范,因为考官很在乎认真这件事情,也可以找外面的打印店胶封。封皮律协有卖。材料是否齐全视情况,不强求,但若考官问起,请给出合理解释。 6、关于十项材料的选择:尽量选择规范的、有得说的,因为面试时,有的考官会让你介绍案件。

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优秀

2011年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资料(15) 第二十三章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 ★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是指律师接受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为被代理人提供法律帮助,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活动。 ★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担任代理人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1、当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拒绝代理的权利。 2、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律师有权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诉讼;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被害人委托的代理律师的意见。 3、有权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4、出席法庭,参与诉讼的权利。 5、在法庭审理中,经审判长许可,向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发

问的权利。 6、对控辩双方当庭出示的证据发表意见,进行质证的权利。 7、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参加法庭辩论的权利。 8、在执业中,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9、参加二审审理,或者在二审不开庭审理时,对案件发表意见的权利。 ★刑事诉讼律师代理的义务主要有: 1、律师代理权必须基于委托人的明确授权委托,当法定或约定的代理权消灭的情形出现时,代理即告终止。 2、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不得越权或擅自转委托。 3、必须在委托的权限内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无正当理由,拒绝代理或不履行职责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4、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5、不滥用代理权。 6、保守当事人的秘密,不得泄露当事的隐私。 ★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的特征 1、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即自刑事案件立案至判决裁定生效这一阶段,律师才可以接受委托,进行代理活动。 2、被代理人是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是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或者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3、必须办理委托手续,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未经被代理人同意,不得擅自转委托。 4、代理人的范围有明确限制,即专指持有有效证书、执行法律事务的律师。 ★委托代理和委托辩护的区别:辩护律师进行辩护活动,没有委托权限的限制,其辩护内容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的约束。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试行)》

第七条指导律师在指导实习人员接待当事人时,应当使实习人员掌握以下技能: (一)庄重、耐心、礼貌地对待当事人,以关注与合作的姿态取得当事人的信任; (二)营造适宜的谈话气氛,促使当事人详细表述解决争议所需要的事实; (三)全面了解当事人的主要情况和真实意愿,了解相关事实情况,运用相关法律,解释、分析有关事实; (四)使当事人知晓律师的分析和建议是基于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所作出,并非必然发生的结果; (五)以适当方式考虑道德、经济、社会、政治以及其他与当事人的状况相关的因素。 第八条指导律师在指导实习人员接待当事人时,应当告诫实习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不得向当事人明示或暗示其具有可能不恰当地影响司法、行政机关作出某种决定或者改变既定决定的能力。 实习期间,每名实习人员至少应当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参与10次接待当事人的活动。接待活动结束后,指导律师应当对实习人员的表现作出点评。 第九条实习人员进行实务训练,指导律师应当就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建立委托关系,告知实习人员注意下列事项: (一)在接受委托之前应当注意利益冲突查证,避免出现律师执业规范所禁止的利益冲突代理行为; (二)应当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接受委托,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 (三)不得为建立委托代理关系而对委托人进行误导,不得为谋取代理或者辩护业务而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 (四)接受委托时必须与委托人明确约定委托权限。需要特别授权的,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的书面确认; (五)律师应当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对案件进行分析,向委托人提出预见性、分析性的结论意见,但不得作虚假承诺。律师依据事实证据和现行法律对某一案件作出某种判断时,应当向委托人表明作出的此种判断仅代表个人意见; (六)遇有委托人拟委托的事项或者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律或律师执业规范所禁止的情况时,律师应当明确告知委托人,并提出修改建议或者予以拒绝; 实习期间,每名实习人员至少应当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参加3次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活动。活动结束后指导律师应当对实习人员的表现作出点评。 第十条与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关系建立之后,指导律师应当告诫实习人员注意下列事项:(一)律师接受律师事务所指派后,不得违背事实和法律规定向当事人作出虚假承诺; (二)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存在的或者可能出现的法律

2004年4月自学考试公证与律师制度试题

全国200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公证与律师制度试题 课程代码:00259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陈军系某大学法学院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后在司法行政机关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三年后, 通过了全国公证员资格统一考试,取得了《公证员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陈军欲从事公证工作,根据《公证暂行条例》规定,必须经过( )的任命。 A.同级司法行政机关 B.所在地的人民政府 C.陈军欲加入的公证处 D.国家司法部 2.甲系某公证处副主任,在办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业务过程中,当事人提出甲与该房屋 所有人存在共有关系,因而要求其回避。根据有关规定,对于甲回避的决定必须由( )作出。 A.公证处主任决定 B.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决定 C.任命甲的人民政府决定 D.其所在的公证处决定 3.J省A市为某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经J省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在A市相继成立了省一级 的M公证处、A市公证处和S区公证处,则对各公证处管辖权行使范围进行规定的管辖称为( )。 A.确定管辖 B.指定管辖 C.协商管辖 D.特定管辖 4.申请人办理公证事项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但依照法律规定不得委托代理人代理的公 证事项是( )。 A.申请人办理不动产转让公证 B.与申请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 C.涉及申请人重大财产关系的公证事项 D.申请人办理结婚证书公证 5.当事人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或者作出的不予受理、拒绝公证、撤销公证书的决定有异议 的,可以在接到公证书或者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提出申诉。 A.该公证处 B.该公证处的本级司法行政机关 C.该公证处的上级司法行政机关 D.该公证处的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 6.对公证具有作为证据的效力的内涵理解错误的一项是( )。 A.有相反证据时,公证书的证据效力将消灭 B.公证书的效力高于其他证书的效力 C.公证书是人民法院可以直接采证的证据 D.已经被有效公证书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 7.为证明自己享有合法继承权而请求公证的,属于( )。 A.遗产分割协议公证 B.遗嘱公证 自考网络培训班(https://www.wendangku.net/doc/6b2289315.html,/zk/kc/)-精品课程在线免费试听

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电视论辩大赛

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电视论辩大赛 《检察日报》记者提问 正义网: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收看正义网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电视辩论大赛直播节目!现在参赛的各代表队正在入场! 正义网:中央电视台主持人撒贝宁、齐奇担任大赛主持。 正义网: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电视论辩大赛现在开始! 主持人撒贝宁:尊敬的各位来宾,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们。 主持人齐奇:现场各位领导来宾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撒贝宁:您现在收看的是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电视辩论大赛的现场。今天,我们举办的这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电视论辩大赛,是国家公诉人检察官首次以电视竞赛的方式在全国人民面前集体亮相! 主持人齐奇:这是一次智慧的较量; 主持人撒贝宁:这是一次法理的论辩;

主持人齐奇:这是一次勇气的比拼; 主持人撒贝宁:这是一次形象的展示! 主持人齐奇:首先请允许我介绍出席今天大赛的有关领导: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李如林; 主持人撒贝宁:出席今天大赛的还有来自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社会科学院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嘉宾。在此欢迎你们! 主持人齐奇:欢迎你们的到来。 主持人撒贝宁:今天来现场观摩大赛的,还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及有关部门的检察官、北京市检察机关、法院和律师界的代表,全国部分省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在校学生、中央国家机关青年委员以及各大新闻媒体的朋友。欢迎各位! 主持人齐奇:欢迎。大家知道,公诉人的执法能力和执法素质,直接体现着检察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公诉部门,就是一扇检察机

申请律师执业的流程

一、网上申请编号并下载申请材料:申请人从天津司法行政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6b2289315.html,)上的律师管理平台申请并获取申请编号,并从网上下载申请律师执业的全部文本表格,填报申请材料。 二、提出申请:接收的律师事务所将申请人全部律师执业申请材料报主管区(县)司法局审查。 三、初步审查:主管区(县)司法局将审查意见和申请律师执业的全部申请材料报市司法局审核。

一、申请律师执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天津市律师执业登记表》(一式两份); 2、实习人员工作证及实习人员培训班结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007年5月1日以后在天津市律师协会办理实习证的申请人不提供此项材料); 3、天津市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证明(2007年5月1日以前在天津市司法局办理实习证的申请人不提供此项材料); 4、申请人法律职业资格证正本和副本(包含备案页)或律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津暂住证(户籍为外省市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期不少于一年的聘用合同; 8、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含派出所)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兼职律师执业申请人,如果组织人事关系在院校的,可由院校人事部门出具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9、医院的体检健康证明; 10、人事档案存放本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委托合同、缴费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在缴费期限内,缴费起止日期应当体现在合同、存档证或发票上;没有存档合同或免费存档的,需要在存档证明中明确说明并写明个人存档和存档期限。)如人事档案存放于外省市人才交流中心的,还须提供当地公证部门出具存档情况的公证(公证书主要内容包括:存档合同或存档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属实。) (兼职律师执业申请人,如果组织人事关系在院校的,可由院校人事部门出具存档证明。)

2006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证与律师制度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2条的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 ) A.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B.国家法律工作者 C.司法工作人员 D.行政执法人员 2.下列情形中,不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原因的是( ) A.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B.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C.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D.曾经担任过法官、检察官而又申请办理律师执业证书的 3.张某因涉嫌贪污120余万元被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张某通过看守所提出要求其家属为其聘请律师的申请,张某的家属联系了M律师事务所,并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提供法律帮助、辩护的合同。该律师事务所指派陈律师为张某提供法律帮助,张某的家属按规定向律师事务所交纳了相关费用。此后,陈律师会见了张某。在侦查过程中,张某因突发心脏病死亡,检察机关遂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对于张某家属交纳的律师费,处理正确的是( ) A.本案非因律师事务所原因而终止,费用不得退回 B.本案非因委托人的原因而终止,委托人可以要求适当退还部分办案费用 C.本案委托合同签订后,陈律师已开展了工作,费用不得退回 D.案件已经被撤销,张某亲属所交纳的费用应当全部退还 4.对律师与律师协会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 A.律师既可以加入地方律师协会,也可以根据意愿加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B.凡是执业律师,就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也是当地律师协会的会员 C.只有加入地方律师协会的律师,才可以加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D.律师可以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 5.不属于 ...我国《律师法》所规定的律师执业原则的是( ) A.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原则B.回避原则 C.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原则D.保密原则 6.律师在刑事辩护中行使拒绝辩护权的前提条件是( ) A.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被告人仍不认罪 B.被告人没有如实陈述案情 第 1 页

(完整版)2018年4月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00259试题及答案

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公证与律师制度试卷 (课程代码00259) 本试卷共4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8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l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公证制度的基础是 A.民商法 B.民事诉讼法 C.行政法 D.宪法 2.关于公证机构性质的表述正确的是 A.依法设立的营利性法人 B.不得收费的非营利性法人 C.统一行使证明职能的机构 D.具有服务性的政府机构 3.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经考核合格,可以担任公证员的包括 A.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满8年的人员 B.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 C.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满8年的公务员 D.从事法律服务,具有高级职称的律师 4.在我国,公证民事法律责任实行的是 A.机构本位主义 B. 公证员本位主义 C.公证处与公证员补充关系 D.公证处与公证员连带关系 5.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诞机构作出的撤销或者不予撤销公证书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投诉。受诉机关是 A.作出决定的公证机构 B.上一级公证机构 C.地方公证协会 D.公证机构所属的司法行政部门 6.公民失踪公证属于 A.民事法律行为公证 B.法律事件公证 C.对非争议性事实的公证 D.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公证 7.律师行业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是 A.社会律师 B.公职律师 C.公司律师 D.军队律师 8.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才能

我是大律师比赛方案

“我是大律师” ——首届金牌律师电视大赛基本方案

一、初衷 为了加强本市普法宣传工作,也为了选拔和发现律师队伍中的优秀业务人才,鼓励、培养和锻炼优秀律师,促进本市律师业务素质的整体提高,树立本市律师在市民心目中的良好形象。电视台拟携手司法局举办首届金牌律师电视大赛。本次大赛本着展现我市律师执业人员的风采的原则,希望在我市发掘一批业务素质过硬、法律素养深厚,兼具公信力、亲和力、表达能力的“金牌律师”,提升公民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促进本市法制建设。本次活动也将进一步充实和加强电视嘉宾的律师团队,提升电视节目的法制水平,并进一步扩大节目的社会影响。 二、活动组织 司法局、电视台分别抽调骨干,组成专门的工作组(办公室)负责活动实施。司法局方面重点负责系统内的组织推动、专家评委、工作配合等。电视台方面重点负责宣传推动、活动现场组织、录制播出等等。 三、评选标准和办法 重点考察参选人员的法律知识素养、逻辑思辨能力、辩护能力和公信力(具体标准待拟)。在不同阶段采用专业评委、当事人直接评价、市民观众网络投票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以总积分定名次。 专业评委由司法局和电视台共同推荐确定,群众评委

在各个活动现场随机抽选确定。 四、报名条件和报名方式 报名条件:2015年通过年检的执业律师 报名方式:报名分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两种形式。由各县市区司法局各推荐1到2名调解员参选。个人自荐,可通过电视台公众服务热线或调和微信公众号报名。预计参赛人员将达到40人左右。 五、活动计划 活动将精心设计选拔和比赛环节,突出律师职业的正能量、强化司法宣传的重要性,采用全新的电视手法全程展现,强化挑战性、悬念性和吸引力,改变传统意义的普法宣传和律师形象宣传的单调印象,让受众对普法和律师职业有更全方位的认识。 (一)总体设置 本次选拔分为启动报名、参赛律师事迹展播、十强争霸赛、总冠军争夺战(颁奖)、综合评定五个阶段,通过广泛发动,层层选拔,依次逐级产生20名“优秀律师”、10名“十佳律师”,最终评选出1名“金牌律师”总冠军。 (二)各阶段选拔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报名阶段和律师事迹展播(2016年3月~7月) 本阶段由评审组对报名律师的信息进行汇总,由电视台

律师执业情况总结

律师执业情况总结 篇一:XX年度律师个人执业总结 XX-XX年度律师个人执业总结 尊敬的领导: 时间总是在工作中无声无息度过,不觉间我在律师的职业岗位上又成长了一年。这一年,在众多领导和同仁的帮助下,我完成了从一个律师业内新兵的成长蜕变。相对上年度执业之初的青涩时光,在本年度我个人执业的第二个春秋,我的各方面的工作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不仅专业理论知识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业务量和业务技能也有了很大的提高。现将我在XX年度中的个人工作情况及自己的一些感悟体会向领导们做个汇报,请领导多多指正! XX年度我的主要工作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做事先做人,做人从提高思想品德修养开始。 我始终坚信,不论是从事什么行业做什么事情,都要从自身道德修养的提高做起。律师在普通民众的眼里,做的是诠释法律公平正义的工作,这就更要求我在日常案件办理过程中树立良好的品德形象。相对去年来说,本年度代理的案件多了不少,时间上也紧了很多,但我仍然坚持每天拿出一定的时间,来阅读书籍,关注社会民生,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修养。 二、注重同事间的沟通合作,学习同事的优秀经验,帮

助所里的实习律师快速成长。 通过上一年度的执业,使我具备了一定的实际操作经验,因而本年度的工作要顺利很多。相对所里其他从业经验丰富的老同志来讲,从业2年的我还有不少的欠缺,因此本年度内我仍旧把向同事学习积 累经验作为一个工作的重点。当然,区别于去年,今年在跟同事对某些案件做沟通时,我都能提出很好的处理角度和意见,这也得到了很多同事的肯定。除此之外,借助互联,我可以获取更多优秀的法律界人士的观点和方法,加速了我的知识技能提高。这些知识技能又在客户实际案件办理过程中加以应用佐证转变成了我自己的经验积累。这里要非常感谢律协提供的远程学习站,本年度我继续观看了剩余的专家讲评视频,从中学习到了很多宝贵的知识经验。今年有段时间所里来了几个实习的新同事,作为一名年轻的从业律师,我比所里很多老同事更能体会当前形势下年轻律师所面临的困境,因此一有时间我就主动的跟这几个新同事沟通,了解他们的困难,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可喜的是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也确实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这也让我觉得自己的付出非常的有意义。帮助别人让我体验到了案件办理成功之外的另一种喜悦。 三、支持普法活动,帮助弱势群体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在过去的一年中,我遇到过很多在法律专业人士看

全国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试题

高等教育公证与律师制度试题 课程代码:00259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根据我国现行公证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公证机构可以不办理公证的是() A.人身伤残等级鉴定 B.涉外公证 C.遗嘱公证 D.婚前财产公证 2?对发生在外国的法律行为,受理申请的公证机构是() A.我国的公证机构 B.我国的涉外公证机构 C.该外国的公证机构 D.第三国的公证机构 3?公证处办理公证的期限为() A.15个工作日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4?公证员甲与律师乙是配偶,公民丙与甲、乙均为大学同学。现丙因财产继承问题而委托乙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并同时向甲所在的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公证处应当() A.受理申请,指派甲公证员办理 B.受理申请,但要求甲公证员回避 C.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D.报请司法行政机关决定 5?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证书的生效日是指() A.公证书送达之日 B.公证书出具之日 C.审批人批准之日 D.申请人收到之日 6.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债务文书,如果债务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却不能举证证明原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 A.不予受理 B.进行诉讼调解 C.应当受理 D.判决债权人败诉 7?公证书的内容违法的,公证机构撤销公证书后,该公证书()

A.自始无效 B.部分无效 C.由公证机构予以更正 D?自撤销之日起无效 8?申请办理不动产公证的,有权进行公证的公证机构属地是() A.当事人住所地 B.不动产所在地 C.合同签订地 D.当事人经常居住地 9?提存人向公证机构申请提存后,公证机构收到申请后的审查期限为() A.3日 B.10 日 C.15 日 D.30 日 10?当事人办理抵押公证登记的,登记机构为() A.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机构 B.抵押物所在地的公证机构 C.抵押权人住所地的公证机构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尊敬的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 在这场斗争中,作为一名教师,我认为首先要强化意识,提高认识。 我们要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把思想和行为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扫黑除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作为工作常态,使之成为维护校园一方平安的重要举措。 第二、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实际采取针对性更强、操作性更有力的措施,把扫黑除恶斗争融进教学当中。让学生了解涉及黑恶势力的校园犯罪行为,远离黑恶势力。教育学生不与社会闲散人员以及品行不端的人来往,远离校园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行为。杜绝校园霸凌行为,如参与拉帮结派,对同学进行人身伤害,或在网上对同学进行谩骂、威胁等。如果遇到危害校园和自身安全的黑恶势力和犯罪行为,应该第一时间向学校举报或及时报警,并能在危机时刻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第三、广大教师要勇敢地维护学校和自身利益,自觉参加到与校园欺凌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行动中来。不妥协,不回避,积极维护学校和教师的形象,保护好学生的人身安全,营

造和谐、平安的育人环境。弘扬正能量,特别是要对学校涌现出来的助人为乐,勇于同不正之风做斗争的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老师们,校园也不是一方净土。陕西米脂县三中砍人事件,辽宁绥中幼儿园开车撞人事件,还有不断报道的校园欺凌事件,不能不让我们感到震惊和愤怒。所谓的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校外有警察为我们维护和平,在校内,我们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为学校负重,为学生负重,勇于担当,甘于奉献,防止黑恶势力的侵入,坚决同黑恶势力做斗争。只有这样,我们的校园才会风清气正,博雅仁和。我们的学生才会身心愉快,健康成长,学有所成,报效国家! 谢谢大家!

从首届全国律师辩论大赛看辩论赛的攻与防

从首届全国律师辩论大赛看辩论赛的攻与防 以首届全国律师辩论大赛特等金奖得主队的夺冠之战为例,来谈谈辩论赛中进攻和防守的一些策略。 一、运用凌厉攻势,使“敌”俯首称臣 二战时德国著名的将领,号称“沙漠之狐”的隆美尔元帅有一句名言:在我的字典里只有两个字“进攻!”这句话道出了战争的要诀,只有进攻,才能掌握战场的主动权,才能将敌人打垮,取得战争的最后胜利。同样,在辩论赛中,进攻也是取胜的重要手段。那么,该怎样组织有效的进攻呢? 1.连续进攻,掌握场上主动 在战争中,连续进攻是指以强大的火力对敌人进行不间断地攻击,不给敌人喘息的时间,不给敌人反击的机会,从而彻底压制住敌人,牢牢掌握战场的主动权。辩论比赛也应如此,一定要摆脱对方的纠缠,按照预先制定好的进攻程序,一个问题紧接一个问题,不停地向对方发问,不给对方阐述自己观点的机会。这种方法,能使对方始终处在被动的辩解状态,无法形成系统的、有序的、有力的反击。并且可以使己方在对方的辩解中发现破绽,找到新的攻击点,继续扩大战果。同时,也给评委和观众一种排山倒海、气势如虹的感觉,从印象上得到“有理”的心理认同。 在这次辩论赛中,队就成功地运用了这一策略。这场比赛的辩题是:一名婴儿在医院住院部病房丢失,责任到底在谁?队作为原告方认为责任在医院;队作为被告方认为责任在父母。队在短短的5分钟(单方用时)主动提问18次,使场上的话题基本上围绕着“医院有没有责任”展开。在队凌厉攻势下,队只能在“医院没有责任”这个层面上被动辩解,而且这种辩解很明显过于绝对,不合情理。正如赛后中国政法大学江平教授点评时所说:这是一个典型的混合责任,即父母和医院都有过错。如果说医院没有一点责任,肯定说不过去。设想一下,如果不是队以连续进攻的策略压制住队的反击的话,让队展开“父母有没有责任”的反攻,那被动挨打的就会是队了。队以连续、猛烈地进攻使队有理没有说出来,从而赢得了这场比赛。 2.协同作战,发挥整体优势

实习律师入门经验汇总

实习律师入门经验汇总(价值一百万的经验) 律师执业经验汇总 收获本文所述经验相当于收获了一百万 刚去的律师资格证的朋友可以挂靠在律师事务所度过一年实习期,挂靠费用大多在两三千元一年,这对于今后的收入并不高。下面说说全职律师新人的发展之路。 年轻人初做律师非常艰苦,需要很大的毅力去坚持,基本上第一年是非常难熬的,寂寞、孤独、茫然?? 心情很复杂,需要调整出一个比较好的心态去应对有关“过渡期”的长短 从实习开始算起,基本上得需要三到五年的过去期, 当然,如果努力并且稍稍幸运的话,过渡期也可能只需要两年 一般来说,过渡期后,律师的收入就可以超过所在城市的白领平均收入;但对于一个律师来说,过渡期后的几年才是更为关键的几年,将来能做到什么程度也主要取决于这几年;基本上,对于一个律师而言,如果内还做不起来就应该没有希望了 关于律师的贫富差距 以我所在的城市为例收入在—万之间的律师占大多数,吃不上饭的和高收入的占少数。 有关年轻律师的收入 我们所年轻律师比较多 岁左右,做律师在年以上的,收入基本在万左右 象咱们的师兄,级的有一个,收入估计在—万之间 级的一个师兄,现在还在读书,今年收入估计六七万 有关律师的前途 个人认为是一个很有前途的职业 原因有这么几个:

现在普通民事、刑事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多,争议解决的法律化正在被中国 人扩大化;这就为新入道的律师提供了养活自己的条件,“大案没有、小案不断”也足以养活自己 诉讼标的越来越大 一般的民事案子,即使没有财产纠纷,收费也在左右,况且现在财产纠纷的比较多,即使是离婚,也往往涉及房产,而目前房屋价格一般在万以上,所以离 婚案子收费很可能在万以上 涉及到公司企业的案子,标的额基本都在几十万以上,一个案子收费几万元 非诉业务越来越多,这是一个新的、逐渐发展壮大的业务市场,如烂尾楼 的处置、公司重组、企业改制等等,收费都不小,一般能有几十万的收费 另外,有某律师事务所,今年光在烂尾楼这一领域收入就有万 当然,这需要律师有开阔新业务的能力,这对新律师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老的业务领域已经被老律师们强占的差不多了,新的领域中的竞争相对公平一些 据我观察,律师的新业务还会不断出现,目前中国国内的律师行业处在发展阶段,远未饱和;新业务为新律师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和机遇 关于“关系” 律师做业务需要“关系”,但有几点应该注意: 关系是自己“创造”出来的,天生超级优越的占绝对少数 目前律师业务的开拓已呈现出由“关系”向“实力”转变的趋势,且个人 认为不可逆转 随着非诉业务的逐渐增多,律师对“法官”的依赖性越来越小,“与法官 的关系”在律师的职业生涯中的地位逐渐降低 实例:目前北京大一点的所做的非诉业务占主导,有些超级牛所,基本上 不做诉讼业务 关于女人是否适合做律师 以我所在的地区为例:女律师不占少数,所主任是女的。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女的。以前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女的。有个很牛的刑事辩护律师,也是女的。律师 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是女的??女士在律师的队伍中并不占少数。而且多数做得非常出色。某所,九个女律师,有三个是合伙人夫人,现已不做业务。做业务的三个 年收入在万左右(当然主任是百万以上的行列)。一个由于是外地人,尚在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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