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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办法

质量管理办法
质量管理办法

利通广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相关工程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参与利通广场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本办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三条利通广场项目工程质量目标为;

3.1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3.2单位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获得市、省优良工程;

3.3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有效防止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尽量减少发生质量问题;

3.4基本消除质量通病;

3.5争取获得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第四条项目质量控制应按现行国家和地方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应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五条本管理办法所述“质量”,其标准以合同文件规定的最高标准为准。质量不合格的程度规定如下:

5.1施工操作不合格:工人操作的方法、程序、材料的加工不符合规范要求。

5.2可修复的质量缺陷:属表面缺陷,程度不严重,易于修复,修复后一般不影响观感质量。

5.3不易修复的质量缺陷:对构件或工程质量不产生直接影响,可能影响观感质量,但返工量较大。

5.4质量事故:产生永久性质量缺陷,直接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

规定的标准,或缺陷的修复将对工期产生明显的影响。

5.5重大质量事故:产生永久性质量缺陷,可能导致竣工工程达不到设计使用功能或影响结构安全。

第六条严格按相关规定选择具有合格资质、信誉良好的单位进行本工程的设计、勘察、检测工作,相关同合中应有质量保证条款。加强对设计、勘察、检测工作的管理,做好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测量控制点管理和质量检测的现场监督、核实工作。

第七条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做好对监理单位在本项目工作状态的监督,审查监理规范、监理实施细则的落实执行情况,对监理现场项目部的日常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监理不到位或工作人员失职等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对监理项目部人员素质及数量应兑现或高于投标书的承诺。督促监理项目部做好如下工作:

7.1 建立项目质量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办法,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法规履行质量监督责任,项目总监应对项目质量控制负责;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验收等手段,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质量,确保监理工作的稳步展开。

7.2 做好施工图纸的复查、施工方案的审批工作,及时提出审查意见,避免疏忽和错误给施工造成不良后果;

7.3 对材料的质量进行跟踪检查,落实材料进场前检查和样板检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合格。督促施工单位在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各个环节上加强材料的质量管理,明确工程所用材料的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对水泥、钢筋等材料,除有出厂证明、技术性能资料外,还要进行材料抽样实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建设。对工程所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层层把关,确保每道工序所用材料的质量。

7.4 实行旁站监理,了解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及时记录发现的

问题与处理结果,及时提醒施工单位注意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部位,协助施工单位采取质量措施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抽检,对隐蔽工程和工程的关键部位严格控制,做到专检、抽检、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加强质量意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完善施工程序及质量检查措施,认真落实施工班组初检,施工项目部复检,监理终检的施工质量“三检制”,及时上报施工原始资料,手续完备后进行抽检,核定单元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隐蔽工程和工程的关键部位,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和质量监督机构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核定其质量等级。

7.5 严格执行有关管理条例做好工程现场签证工作,及时做好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第八条施工单位在本项目现场设立项目经理部,其人员素质及数量应兑现或高于投标书的承诺。项目经理部应建立项质量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办法。项目经理应对项目质量控制负责。过程质量控制应由每一道工序和岗位的责任人负责。

第四条项目质量控制应满足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和业主的要求,应自觉接受广州市建委、广州地区质量安全监督站、业主、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管理。严格控制“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等质量因素。

第五条项目质量控制必须实行样板制。施工过程均应按要求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隐蔽工程、指定部位和分项工程未经检验工已经检验定为不合格的,严禁转入下道工序。

第六条质量控制必须制定施工技术和质量控制的企业标准以及技术、质量管理制度(这些文件应报监理与业主备案)。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应按合同要求:确定项目质量目标为市、省优良样板工程,确保获得鲁班奖。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包括: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竣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

第七条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11.1 施工合同签订后,项目经理部应索取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指定专人管理并公布有效文件清单。

11.2 项目经理部应依据设计文件和设计技术交底的工程控制点进行复测,并应对其妥善保护。当发现问题时,应与设计人协商处理,并应形成记录。

11.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支持对图纸会审,按要求做好图纸会审前的准备工作,会审时应归纳各方意见并应形成会审记录。

11.4 项目经理应按质量计划中工程分包和物资采购的规定,选择并评价分包人和供应人,并应保存评价记录。

11.5 企业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质量知识培训,并应保存培训记录。

11.6 工序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技术交底施工放样,机具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作业人员具备应有的资质。

11.7 监理工程师在某一专业工程开工前七天,应将该专业工程的监理细则上报广东利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通公司)审批。经批准的监理细则可发送承包人,以使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利通公司三方能共同履行工程质量控制职责。

11.8 专业承包人进场后七天内,应将项目部组织架构、人员资历、岗位职责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并报送利通公司备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种(工序)负责人(以下称“工长”)必须有效地行使质量管理职权。如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项目部工作人员未能有效行使质量管理职权的,监理工程师、利通公司可发函要求承包人或其项目部撤换相关人员。

11.9 土建、机电工程承包人应于开工前七天、其他专业承包人应于开工后七天内呈报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供审批。监理工程师应于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七天内审批完毕。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呈报施工组织设计的承包人,不得继续进行永久性工程的施工。

第八条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2.1 技术交底应符合列规定:

12.1.1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向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或分包人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

12.1.2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对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的要求,应在执行前向有关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12.2 工程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2.2.1 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测量记录应归档保存。

12.2.2 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测量点线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

12.3 材料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2.3.1 项目经理部应在质量计划确定的合格材料供应人名录中按计划招标采购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

12.3.2 材料的搬运和贮存应按搬运储存规定进行,并应建立台账。

12.3.3 项目经理部应对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行标识。

12.3.4 未经检验和已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等,不得投入使用。

12.3.5 对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和检验设备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和验收。

12.3.6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自行采购的物资进行验证。

12.4 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2.4.1 应按设备进场计划进行施工设备的调配,执行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

12.4.2 现场的施工机械数量和技术状态应满足施工需要;

12.4.3 应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无证工资格不符合者,严禁上岗。

12.5 计量人员应按规定控制计量器具的使用、保管、维修和检验,计量器具符合有关规定。

12.6 工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2.6.1 施工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经考核后持证上岗。

12.6.2 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应按竣工国家规范、企业标准和技术交底文件时行施工。

12.6.3 工序的检验和试验应符合过程检验和试验的规定和国家式行业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对查出的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处置。

12.6.4 施工管理人员应记录工序施工情况。

12.7 特殊过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2.7.1 对在项目质量计划中界定的特殊过程,事前制定作业指导书,应规定控制的技术系数进行连续监控并记录应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进行控制。

12.7.2 对特殊过程的控制,除应执行一般过程控制的规定外,还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关键过程设置工序控制点,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12.8 工程变更应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程序,经业主批准后后方可实施。

12.9 施工过程中,除按规范要求进行工序验收外,工长应经常在工序作业现场监督作业班组操作。监理工程师应随时巡视施工作业现场,在任何情况下每天巡视不得少于两次。业主代表应每天安排时间巡视。

12.10 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发现工序质量隐患时,应立即通知工长,要求其责令作业班组改正。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应在随后的半日内检查整改情况。

12.11 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特殊工序施工前,项目部应通知监理工

程师和业主代表旁站监理;工长应一同旁站,不得缺席。监理部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共同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

12.12 下道工序施工将覆盖上道工序的,则上道工序必须先行验收,并作书面记录,否则不得继续施工。下道工序由其他专业承包人施工的,则上道工序由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组织两家专业承包人验收交接上道工序,并作书面记录。验收记录由上道工序承包人负责准备,供各方签字。

12.13 不同专业承包人的工序之间作业有交叉的,其先后顺序由业主代表决定。未经业主代表同意抢先施工,造成工程质量缺陷或其他专业承包人完成自己的工序承担额外费用支出及工期延误的,由利通公司决定责任单位拆除已完工序或赔偿其他分包单位损失。

12.14 装饰工程(工序)在大面积施工前,承包人应进行样板施工。样板的位置与数量由利通公司指定。样板完成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验收,取得认可后方可继续施工。

12.15 任何一个工序或分项工程在完成一个基本单位(一层、一户、一间等)后,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应进行质量检查,填写《中间质量检查及处理意见表》。对需要处理的质量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跟进封闭。

12.16 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发出的任何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指示,均需由项目部相应技术人员跟进、验证。承包人在完成整改事项后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或利通公司申报验收。验证记录应与指示一一对应。

第九条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13.1 单位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按编制竣工资料的要求收集、整理质量记录。

13.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最终检验和试验规定,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全面验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竣工质检工作。

13.3 对查出的施工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13.3.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让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自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13.3.2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13.4项目经理部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合同要求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并应做好工程移交准备,配合指挥办做好竣工备案工作。

13.5在最终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应对建筑产品采取防护措施。工程交工后,项目经理部应编制符合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撤场计划。

13.6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和建设部80号令《房屋建筑物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做好项目回访保修管理工作。

第十条纠正措施

14.1对发包人工监理工程师、设计人、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应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

14.2对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格信息,应分析并记录结果。

14.3对检查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及的问题,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

14.4 对严重不合格或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实施纠正措施。

14.5 实施纠正措施的结果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验证并记录;对严重不合格或等级质量事故的纠正措施和实施效果应验证,并应报企业管理层。

14.6项目经理部或责任单位应定期评价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第十一条预防措施

15.1 项目经理部应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对影响工程质量潜在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15.2 对可能出现的不合格,应制定防止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15.3 对质量通病应采取预防措施。

15.4 对潜在的严重不合格,应实施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5.5 项目经理部应定期评价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第十二条已完工序存在质量不合格事项,承包人不得未经请示而擅自处理,或故意掩盖。一经发现,必须暂停处理工作,等待指示。利通公司参考工程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发生质量事故,必须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承包人应先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工程师和利通公司审核、审批。承包人应对处理工作产生的任何结果负责。

第十四条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发现下列质量问题时,应作相应技术处理:

18.1 工序操作不合格的,责令作业班组当时纠正。

18.2 发现可修复的质量缺陷的,责令承包人修复。修复完成后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报验。

18.3 发现不易修复的质量缺陷的,由利通公司决定是否要求承包人拆除重做。

18.4 发生质量事故的,承包人应拆除重做,由此导致的承包人及其他专业承包人的经济及工期损失由责任单位负责。

第十五条发生以下质量不合格事项,利通公司和监理工程师采取以下组织措施:

19.1 工序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缺陷,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指正后未能系统整改,依然重复出现类似质量缺陷两次以上的,责令承包人

撤换作业班组。

19.2 同一工序完成后,经检查发现不易修复的缺陷两次及以上的,责令项目部撤换工长。

19.3 不同工序上出现不易修复的质量缺陷五次或以上的,责令承包人撤换项目技术负责人。

19.4 发生质量事故两次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令承包人撤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第十六条承包人工程技术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利通公司和监理工程师采取以下组织措施:

20.1 实行旁站监督的工序,工长未到场旁站达两次及以上,且项目部未安排其他人员替岗的;或施工期间工长未经常巡视工序作业场地;或在作业场地驻留时间过短,经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口头指出后未能改正的;或漠视或消极执行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口头指令三次及以上的,且造成工序质量存在缺陷的;责令承包人项目部撤换工长。

20.2 未按时报送技术方案而擅自施工的;或针对重复出现的质量问题未能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落实的;或未严格执行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针对工程质量具体方面的系统管理措施,直接导致发生质量事故一次的;责令承包人撤换项目技术负责人。

20.3 项目经理兼任其它项目职务的;或项目部管理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设置不能满足工程质量控制需要,经利通公司要求后未能改善的;或未能按时完成利通公司书面工作指示,在利通公司给予的宽限期内依然不能完成的;或停工整改工程项目(工序)未经同意擅自复工的;责令承包人撤换项目经理。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时,利通公司或由监理工程师报请利通公司责令承包人全面停工或局部停工:

21.1 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而继续施工。

21.2隐蔽工程未经验收擅自封闭,继续施工。

21.3 同一工序重复出现类似质量问题。

21.4被要求撤换的作业班组,继续从事同一工种施工。

21.5发生质量事故。

第十八条利通公司针对质量问题和工程管理采取的组织、技术措施,承包人未能按要求整改落实的,暂停支付最近一期工程款。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一次或被要求撤换项目经理两次的,取消该承包人再次参与省交通集团项目投标的资格。

第十九条奖罚措施:本项目设立鲁班奖奖金为人民币500万元,在获得鲁班奖后一次性支付,工程竣工后五年内未获得鲁班奖,除不予支付鲁班奖奖金外,承包人还需向发包人支付结算总价1%的违约金。

第二十条附表

中间质量检查及处理意见表(LTZL-01)。

中间质量检查及处理意见表

LTZL-01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

工序名称:检查日期:

说明:1. 本表一式三份,由利通公司、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各存一份。

公司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西南分公司质量治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1.1.1为贯彻国家“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和中建股份 “中国建筑,品质重于泰山;过程精品,服务跨越五洲” 的质量方针,全面提高分公司质量治理水平,实现质量 治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推进分公司 精品名牌战略,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1.2本实施细则依据《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质量治 理制度》(建二通〔2014〕446号)、《中国建筑第二工 程局有限公司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及奖惩方法》(建二通 〔2015〕106号)、《项目工程质量治理打算编制指引(2016 版)》(建二通〔2017〕12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 样板引路工作指引(2016版)》(建二通〔2017〕13号) 编制。 1.2适用范围

1.2.1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项目。 1.2.2本实施细则是分公司对各职能部门及各项目质量治理的 差不多规定,也是对各项目质量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评 价的准则。 1.2.3各项目在质量治理过程中,除应执行本实施细则外,还 应执行其他有关工程质量治理方面的地点性法规、规定 等。但当本实施细则的要求高于地点法规、规定时,必 须按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1.3治理原则 1.3.1 贯彻局的治理方针是: 以人为本,诚信守法,预防为主,不断进取,营造绿色 安全环境,提供中意建筑服务。 1.3.2 各项目应依照本项目的实际,积极贯彻ISO9001质量治 理体系和《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治理规范》,努力实 现工程质量治理工作的科学化。 1.3.3 各项目应积极运用住建部推广的“建筑业十项新技术” 和采纳先进的科学技术、现代化的治理方法,提高施工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各县(区)水利(水务、水保)局、金巢农村工作局、局属各单位: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江西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中小型灌区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分站)(以下简称质监机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不含保护县城或设区市工业园区)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及防洪工程;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下、5万亩及以上的灌区项目;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农水重点县项目; 5000千瓦以下的水电站;1000千瓦以下泵站;35千伏输变电工程;保护面积10万亩以下、1万亩及以上的堤防项目及排涝工程;其它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生产性项目;400万元以下的非生产性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灌溉面积5万亩以下的灌区项目;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可根据需要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站

质量管理体系及办法

第四节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 一、质量方针 追求行业一流,满足业主期望,建造全体员工引以为荣的工程。 二、质量目标 1、确保全部工程达到国家和交通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0%以上。 三、质量保证措施 1、保证质量的组织措施 在本工程中,为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交通部,公路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等现行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施工,从技术、组织上抓好质量工作,随时接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监督,保证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根据本项目特点,成立项目质量管理小组(详见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项目技术负责人主管,安质部门具体实施,全员参与并完善各种配套制度和措施,形成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详见质量保证体系框图)。对工程实行全员、全程控,从组织和体系上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

努力学习和借鉴国内外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先进经验;在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法,探索我公司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发展方向,不断总结群众性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经验、规律和特点,积极组织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工作。同时展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咨询服务,以指导质量小组活动的健康发展,促进质量管理水平的稳定提高。 2、组长职责 (1)、负责按国家标准建立、健全、实施质量保证体系,定期组织工程质量大检查,保证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 (2)、对内负责贯彻和实施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向上级汇报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确保安全和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3)、明确人员职责,建立全面、合理的分配制度及奖惩办法,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为创优奠定坚实的基础。 (4)、对工程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及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的施工辖区工作会议,配合建设单位组织的检查验收、开通和交付工作。 3、副组长职责 (1)、贯彻落实我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检查落实《质量管理等条例》的执行情况,对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负全面技术责任。 (2)、主持课题选择,确定目标值,选题时做到“小、实、活、新”。 (3)、组织设计文件的会审,主持特殊和关键工序及重点项目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主持技术交底工作。 (4)、主持分析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对策;检查实施效果;总结、巩固和标准化;整理成果并及时发表。 (5)、组织参加施工质量和过程质量检查,主持召开质量分析会,指导竣工文件的编制。 (6)、组织工程验收、交付工作。 4、质检工程师职责

质量管理工具和办法

精心整理 质量管理工具和方法 第一节质量控制工具和方法 一、调查表 (一)定义 调查表(Data-collectionForm ):又称检查表、核对表、统计分析表,是用来系统地收集和积累数据,确认事实,并对数据进行粗略整理和分析的统计图表。 (二)种类 在现场质量管理中,可根据收集数据的目的和数据类型等,自行设计所用的表格,常用的调查1. 23而 4(1(2(3 (4 (5有综合性。为了能够真实反映产品质量波动的真实原因和变化规律,必须对质量数据、意见等进行适当地归类和整理,这种方法也被称为分层法。分层法又叫分类法、分组法,是指按照一定标志,把搜集到的大量有关某一特定主题的统计数据、意见等加以归类、整理和汇总。 (二)目的和用途 分层的目的在于把杂乱无章和错综复杂的数据和意见加以归类汇总,使之更能确切地反映客观事实。分层的目的不同,分层的标志也不一样。 分层的原则是:同一层次内的数据波动(意见和观点差别)幅度尽可能小,层与层之间的差别尽可能大。这样才能达到归类汇总的目的。 基于不同的分层标志,有多种分层方法,常用的分层标志有5M1E 、时间、意见和观点等,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用和细分,也可以在质量管理活动中不断开发出新的分层标志。

分层法常用于归纳整理所搜集到的统计数据,或归纳汇总由“头脑风暴”法所产生的意见和想法。分层法常与其他方法结合起来应用,如分层直方图法、分层排列图法、分层控制图法、分层散布图法、分层因果图法和分层调查表法等等。 (三)应用程序 分层法应用过程包括以下步骤: 1.收集数据和意见; 2.将采集到的数据或意见根据目的不同选择分层标志; 3.分层; 4.按层归类; 5.画分层归类图。 三、因果图(CauseandEffectDiagram) QC 1 2 3 4 5 1 2 3 4 5 (一)定义 排列图又称为帕累托图,它是将质量改进项目从重要到次要进行排序的一种图示技术。排列图由一个横坐标,两个纵坐标、几个按高低顺序排列的矩形和一条累计百分比折线组成。如图10-3所示。 排列图建立在帕累托原理的基础上。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研究社会财富分布状况时发现:在社会中,拥有财富最大部分者只占总体人口的较小百分比,而大多数的人只拥有财富的较小部分,即“关键的少数和次要的多数”原理。美国质量管理学家朱兰最先把这一原理运用到质量改进活动之中,同社会财富的分布状况类似,在质量改进的项目中,其中的少数部分起着主要的、决定性的作用,通过区分“关键的少数和次要的多数”,就可找到最具改进潜力的问题,从而用最小的努力获得最大的改进。 (二)目的和用途 排列图有两个主要作用,一是按重要顺序显示出每个质量改进项目对整个质量问题的影响和作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 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进, 借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范围 本细则包括: (一)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二)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仪器管理; (四)质量检验的执行; (五)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六)客诉处理; (七)样品确认; (八)质量检查与改进。 第三条: 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本公司质量管理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四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规范包括: (一)原物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二)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一)各项质量标准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会同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 并参考①国家标准②同业水准③国外水准④客户需求⑤本身制造能力⑥原物料供应商水准, 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填制”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一式二份, 呈总经理批准后质量管理部一份, 并交有关单位凭此执行。 (二)质量检验规范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召集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将①检查项目②料号(规格)③质量标准④检验频率(取样规定)⑤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⑥允收规定等填注于”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内, 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有关部门凭此执行。 第六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修订 (一)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①机械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程改进④市场需要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 能够予以修订。 (二)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 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单位检查各料号(规格)各项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 酌予修订。 (三)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 说明修订原因, 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 呈现总经理批示后, 始可凭此执行。

集团质量管理办法文件

*********集团治理标准 文件编号:QM01管理手册 (A版)

2002年8月1日公布2002年8月1日实施 *******集团公布 第一层次治理手册 第一章总 则…………………………………………………………… (2) 第一节公司简介 (2) 第二节手册使用…………………………………………………………………………(3)

第二章质量方针………………………………………………………………………………………(5) 第三章环境方针 (6) 第四章体系策划 (8) 第一节治理职责 (8) 第二节治理体系………………………………………………………………………(12) 第三节环境因素 (15) 第四节法律与其它要求………………………………………………………………(16) 第五节目标、指标和治理方案…………………………………………………………(17) 第五章过程治

…………………(18) 第一节合同评审………………………………………………………………………(18) 第二节培训 (20) 第三节交流……………………………………………………………………………(21) 第四节文件操纵………………………………………………………………………(22) 第五节采购 (23) 第六节服务过程操纵………………………………………………………………… (25) 第七节环境治理运行操纵………………………………………………… …………(27) 第六章监测、分析和改

(32) 第一节检验和检查 (32) 第二节不合格操纵 (34) 第三节测量设备操纵 (35) 第四节内部审核………………………………………………………………………(37) 第五节记录和资料分析 (38) 第六节纠正和预防措施 (40) 第七节治理评审 (42)

质量管理办法

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质量管理的原则是:依据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编制《质量手册》及程序性文件并贯彻运行。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和“以用户满意”的思想,以优良的工作质量保证产品质量。实行全员的、全过程(上一工序为下一工序服务)的质量管理,把管理、技术和数理统计方法三者紧密结合起来。强化过程质量控制,切实做到“事先预防,层层控制”。按照PDCA循环的科学工作步骤,寻求最佳工艺参数和控制指标,经济合理地组织优质产品的生产。 第二条根据市场需求,依照产品国家标准,制订与工艺设备条件和公司综合管理水平相适应的生料配料方案和水泥配料方案,形成独具公司特色的质量指标体系和产品系列,并且把各项质量指标要分解落实到分厂、工段、班组和个人,供应部门要认真按照原、燃料、混合材料的技术条件组织进厂。 第三条化验室的环境条件、检验人员、检验设备必须符合《水泥企业化验室基本条件》的要求。取样、化验、检验设备的购置和标定必须按国家标准和规程进行。 取样要有代表性,检验要及时准确,结果要按时通知中控各岗位和有关部门。试剂、仪器、试验条件必须符合规定,标准溶液要有专人配制和检查,仪器、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并

定期校正。要建立严格的密码抽查、对比、检验、控制事故考核制度。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向省级质检部门和国家水泥所寄送水泥样品进行水泥品质指标对比试验,按时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化学或水泥品质指标大对比活动,不断提高检测水平。 第四条矿山开采必须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优、次搭配”的原则,在矿山设置小型化验站,进行日常质量控制、检验工作。 第五条进厂大宗原、燃、材料,要坚持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均化设备达到规定的均化效果,严格按照质控处指定部位堆放,不得混杂。原料、燃料、混合材料、半成品、成品应保持一定的合理储存量。质控处为保证过程质量的需要可以提出具有否决权的物料最低储存量的要求。 第六条进厂石灰石氧化钙含量,出磨、入窑生料的成分及率值的标准偏差值由由质控处制定,要严格控制并创造条件做到均化。入窑生料细度指标,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但0.20mm方孔筛筛余一般大于1.5%。 第七条熟料率值要合理稳定,缩小波动。 (一)饱和比(KH)目标值±0.02,合格率大于85%。 (二)硅酸率(SM)目标值±0.1,合格率大于85%。

企业质量管理规定考核办法

企业质量管理规定考核 办法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质量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工作质量是顾客安全和经济效益的前提和保证,各部门员工必须增强质量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牢固树立各项工作以质量第一的思想,加大工作质量管理力度实现严格管理、高质量、盈客户、创效益的目标,特制定工作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1、办公室 1)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不迟到早退。发现一次扣10元。 2)所有员工应进行上岗培训和技能培训,培训不足扣20元。 3)在办公室不做与工作无关事情,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发现一次扣5元。

4)做好人员档案的建立和文件管理工作,发现一次扣10~50元。 2、生产车间、班组 1)公司设立质量奖励基金,每年5000-10000元。 2)各产品质量事故及质量返工的罚款,进入公司质量奖励基金。 3)对一贯重视产品质量的车间、班组,对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包括质检人员),可由质检人员提出推荐意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发放质量特别奖50-200元,并进行表彰。 4)每个分项产品品种,凡一次验收合格者,奖励2元。 5)每个分项产品品种,凡一次验收达到优质产品者,奖励5元。 6)每个分项产品品种,凡二次验收合格者,罚款2元。

7)每个分项产品品种,凡三次验收合格者,罚款5元。 8)以上奖励或罚款在每月结算工资时发扣。 3、操作员工 1)不迟到早退,按要求着装,发现一次不合格扣5元。 2)进出入车间,不得吸烟。发现一次不合格扣20元。 3)在车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不得串岗,不得使物资逆向流转。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0-20元。 4)生产场所、设备、工器具必须按要求清洗消毒,保持环境卫生。不得在车间内吃食物、吐痰等。发现一次不合格扣5-30元。 5)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并根据技术人员安排做适当调整。违反一次扣5-50元,并追究因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失。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质量,根据《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2、本办法使用于项目部所有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二、质量管理机构 项目部设劳动与安全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施工队设专职或兼职质量检查员,班组设兼职质量检查员。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张宗团 副组长:李振举周书宝王俊庄 组员:伍俊张有青王亮焦明刚门浩孙彦银 三、工程质量责任制 1.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逐级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 项目部建立逐级负责的质量责任制,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明确各级责任人,并将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和员工,按各自的职责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2.工程质量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 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1)建立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组织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2)组织质量培训教育活动,组织编制质量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创优目标。 3)严格按施工程序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组织领导各架子队或班组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并经常督促检查。 4)组织质量检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随时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认真贯彻各种技术措施,严格执行质量奖惩规定,对存在的质量问题,组织分析原因和制定整改措施。 5)依法分包工程,依法使用劳务。 1

6)确保使用合格材料和设备。 7)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按规定上报。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二)总工程师 对所属的质量管理工作负具体组织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规定以及上级颁布的规 章制度。 2)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技术交底。 3)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施工技术和 召开施工经验交流会,开展技术攻关和TQC小组活动,推广应用“四新”科技成果和工法,落实创优规划和目标,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 4)负责测量、检验、试验和计量工作。加强对工地实验室和计量等质量基础工 作领导,督促正确使用和管理检测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科学实验。 5)参加每月的定期质量检查,召开质量分析会议。 6)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施工队队长 对施工工程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 1)严格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技术交 底组织施工并督促检查。 2)认真开展质量教育活动,参加质量管理小组工作,针对存在的质量通病,组 织质量公关。组织开展创优活动。 3)掌握好施工进度和质量之间的关系,严格按程序办事搞好文明施工 4)对违反操作规程,质量低劣着必须责令改正或返工。 5)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四)班组长(工长) 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1)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规范、规程、标准和工艺流程组织施工。 2)坚持班前讲话制度,开展质量教,落实创优措施。 3)认真执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制度,使工序操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随时检 2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要点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监督抽查是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监督产品质量,依法组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有计划的随机抽样、检验,并对抽查结果公布和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监督抽查分为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 第四条监督抽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原则。 第五条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划、管理全国监督抽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汇总、分析并通报全国监督抽查信息。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管理、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监督抽查工作;负责汇总、分析并通报本行政区域监督抽查信息;负责本行政区域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及其他相关工作;按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报送监督抽查信息。 第六条监督抽查的产品主要是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

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第七条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查企业收取检验费用。国家监督抽查和地方监督抽查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解决。 第八条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抽查,企业应当予以配合、协助,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工作。 第九条凡经上级部门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的,自抽样之日 ,下级部门对该企业的该种产品不得重复进行监督抽查,依据有关规定为应对突发事件开展的监督抽查除外。 第十条组织监督抽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负责发布监督抽查信息。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监督抽查信息。 监督抽查信息发布办法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制定。 第二章监督抽查的组织 第十一条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制定年度国家监督抽查计划,并通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年度监督抽查计划,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第十二条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有关部门或者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承担监督抽查相关工作。 委托检验机构承担监督抽查相关工作的,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

企业质量管理方法

企业质量管理方法 第一条目的 确保产品质量标准化,提高质量水准。 第二条范围 产品及研究开发、设计。 第三条设计质量 管理作业流程 第四条实施单位 工程部、业务部、质量管理部成品科及有关单位。 第五条实施要点 (一)工程部设计程科,依据收集的CNS、JIS、UL等国内外有关规格的资料,以及业务部、质量管理部回馈的市场调查,客户要求,客户抱怨分析等资料,设计新产品及改良现有产品。 (二)设计完成,要经试作、检验、了解生产时可能发生的问题以及是否能达到设计的质量要求。 (三)试作不合格即检查修正,再试作。 (四)试作合格即会同有关单位制定用料标准、材料规格、零件规格、产品规格、作业标准、标准工时以及QC工程表。 (五)设计的新产品如属客户订购者,则试作合格的样品,需经业务部送交客户认可后,开始受订,由企划室作生产企划。 (六)工程资料回馈有关单位,并确实执行规格、标准、蓝图等设计变更作业。 第六条本办法经质量管理委员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进料检验规定 第一条目的 确保进料质量合乎标准,确使不合格品无法纳入。 第二条范围 原料,外协加工品的检验。 第三条进料检验流程 第四条实施单位 质量管理部进料科、加工品科、及其它有关单位。 第五条实施要点 (一)检验员收到验收单后,确依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并将进料厂商、品名、规格、数量、验收单号码等,填入检验记录表内。 (二)判定合格,即将进料加以标示“合格“,填妥检验记录表,及验收单内检验情况,并通知仓储人员办理入仓手续。 (三)判定不合格,即将进料加以标示“不合格“,填妥检验记录表及验收单内检验情况。并即将检验情况通知采购单位(物料部、采购科或外协加工科),请购单位,由其依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特采。 1.不需特采,即将进料加以标示“退货“,并于检验记录表、验收单内注明退货,由仓储人员及采购单位办理退货手续。 2.需要特采,则依核示进行特采,将进料加以标示“特采“,并于检验记录表、验收单内注明特采处理情况,以及通知有关单位办理入库或部分退回,或扣款等有关手续。 (四)进料应于收到验收单后三日内验毕,但紧张需用的进料优先办理。

XX集团有限公司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XXXXX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营运服务规范,确保营运服务质量,提高乘客满意程度,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从而创立企业服务品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乘客满意度是公司生存与发展的支柱,向社会提供满意的服务既是公司自身发展的基本策略,也是公司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更是社会和行业发展的必然,持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工作。 第二条公司奉行“以顾客满意度为衡量标准,用优质并具特色的服务满足顾客期望,树立都市第一服务品牌”的服务宗旨,把“顾客满意”作为公司管理活动的终极目标。 第三条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行业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将致力于形象品牌建设,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交通服务。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XX 集团出租车部下属企业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服务质量规范 第五条集团在充分认识出租汽车行业特点并兼顾其他行业要求的基础上,制定了服务质量 标准。服务质量标准包括了管理人员服务标准、驾驶员服务标准和营运车辆规范,为规范化服务提供共同执行的蓝本。 第六条经营管理人员服务质量标准应做到:公正廉洁、诚信务实让驾驶员放心;热情礼貌、语言规范让驾驶员舒心;及时高效、倾力而为让驾驶员称心;急之所急、想之所想让驾驶员安心;人本关怀、温馨入微让驾驶员顺心。 第七条营运驾驶员基本要求: (一)仪态端庄,举止大方,衣着整洁,发型朴实。 (二)按规定着适时工装,女性束发可着淡妆。 (三)语气和蔼可亲,语言文明礼貌;普通话水平达到三级甲等。 第八条驾驶员应使用规范文明用语: “您好!请问您到哪儿?” 、“谢谢!”、“请带好您的随身物品” 、“开门请注意安全” 、“再见!” 使用普通话与乘客进行交流。 第九条热情服务,细致周到。

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 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结合工程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如与上级颁发的规程、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规程、规定为准。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权限 第三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 责。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须按集团有关规定,经分公司或者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相 应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履行下列日常监督管理职责:

(一)监督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 (二)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 (三)随时了解和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状况; (四)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六)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定期向工程建设管 理部汇报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 行为记录;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 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或者有影响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时,责令改正。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七条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是: (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资质、从业人员资格是否 符合法定要求; (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 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情况。第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应当依据设计文件和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控制资 料和实物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一)地基与基础、场平等分部工程和涉及重要使 用功能等关键部位的验收情况; (二)工程质量问题整改、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修订版)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签发: 一、目的 加强产品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满足用户的要求,扩大市场配套份额,降低质量成本,推动企业整体质量水平的稳步提高,增强企业质量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产品所包含的变速鼓和拨叉坯件、小五件等外协外购件从入厂检验到产品出厂的质量管理及产品售后质量服务。 三、职责 1、品保部负责产品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的策划、组织和各种质量问题的协调处理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负责产品零件的质量检验、不合格品管理、计量管理、理化管理和质量数据统计及记录管理;负责协助开展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2、拨叉分厂、变速鼓分厂、出口分厂和总装车间负责产品零件按计划、作业标准书、指导书等的策划要求组织生产,并按要求实施生产现场质量控制。 3、生产物资管理部负责对产品进行批次管理、防护、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工作。 4、机动部负责产品加工设备的维护、检查、修理,确保其精度要求。 5、工具分厂负责产品加工工装、夹具、检具的制造和检定,以确保其正确性和有效性。 6、技术部负责产品技术标准的策划、发布、更新,对生产、检验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及保障。 四、管理要求 (一)、外购外协件入厂检验质量管理 1、变速鼓、拨叉坯件入厂检验质量管理 1.1、入厂质量证明文件验收 交检的变速鼓和拨叉坯件必须是经过坯件厂家出厂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检测资料的产品。检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厂检验报告、原材料材质证明书等。出厂检验报告需加盖坯件厂家检验专用章和出厂检验员的签名或盖章。 未提供质量证明文件的坯件或经检查实物与检测报告数据严重不符,包括实测值超出公差带一倍或超差件比例达10%以上(包括10%),扣款200元/批次。若胜利公司外协检验员未按上述要求验收,一次罚款100元。 1.2、变速鼓、拨叉坯件质量检验标准 品保部负责根据产品坯件图和相关技术标准编制相应的变速鼓、拨叉坯件检验作业指导书,并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76966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1)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本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2)年度质量目标的制定 第二章年度质量目标的制定 第二条 企业每年的质量目标作为年度质量工作的依据,适用于与质量相关之各项作业,各有关部门应负责分管的质量目标项目的制定和统计工作,遵循年度质量目标,分解落实到各自的工作中。 第三条(制定与发放) 技术工程部根据当年质量目标实施情况,于年底制定下年度质量目标,报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审核后可提交管理评审会议审议或直接呈总经理批准。经批准的“年度质量目标”应发放到各有关部门做为当年质量工作的依据和努力方向。定量目标应规定数据收集和汇总统计部门。 第四条(统计、核查与修订) 定量目标的统计部门对分管项目定时进行汇总统计,并按季度将计算依据和结果报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视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内部质量审核时亦做为检查内容之一。年度质量目标的修订,需经管理评审会议审议或报总经理批准。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3)质量策划控制 第三章质量策划控制 第五条 企业在新产品开发、产品转型、新技术应用等时机,有系统、有计划地进行质量策划,

以确保产品满足顾客的需求。质量策划根据企业质量体系文件进行,适用于企业内所有产品的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过程。 第六条 质量计划是在质量体系框架内,针对特定的产品、服务、合同或项目,规定专门的质量措施、资源和活动顺序的文件。企业分管品质工作的领导主导产品的质量策划,组织编制质量计划。研发产品部负责新产品的立项、设计文件的输出、部品承认书的编制。技术工程部负责制订及完善产品的检验规范、工艺文件,并参与产品的质量验证。相关部门配合执行质量计划。 第七条 质量计划制定具体为: 1.研发产品部在新产品开发、产品转型、新技术应用时机,应由专人立项并编制“项目企划书”,企划书应对产品的性能指标、市场价位、目标成本、研发费用等作出规则,确保研发阶段产品品质。企业分管领导组织项目可行性评审。 2.项目立项后,须确定项目经理、制订“项目控制计划书”。项目执行期间,企业分管领导定期检查项目进度。样机交付评审时,应按规范要求输出齐套的设计文件,并通过样机鉴定验证,必须达到EMC、安规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3.样机设计完成后,企业分管领导会同项目组、技术工程部、计划部、采购部、品管部及营销、销售等相关人员,必要时邀请顾客代表参加,根据企划书对样机设计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包括样机软硬件配置的合理性、结构的可靠性、产品技术水平的适切性、投产的工艺性以及整机成本测算的盈利性等。根据评审结果,必要时作出相应修改。 4.样机通过评审后,应制订试生产计划,选择合格供应商,准备试生产相关的临时性技术文件、规范等。使新部品进货检验和试生产顺利衔接。 5.计划部依据试生产计划,安排部品的采购、齐套。 6.技术工程部依据试生产计划和有关设计文件资料编制各类检验规范、工艺文件,并主导产品试生产验证以及工艺流程的完善和补充。 7.研发产品部项目组跟踪试生产的进度,协同技术工程部解决试生产中出现的技术

XX集团报告质量管理办法1.doc

XX集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1 XX集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建企”的方针,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控”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注重施工过程控制,强化创优措施,充分运用经济、行政等多种监督手段,使工程质量处于全过程保证和监控之下,快速、有序、优质、高效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三条本办法属企业法规,集团所属各单位必须遵照执行,并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 第四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包含质量管理职能的其它部门。各级要加强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建设,健全机构,配足人员,必须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为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各单位应设立“工程质量管理

领导小组”,并制定工程质量责任制。成员由各级行政主管领导、技术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负责全面领导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制定年度质量计划,对重大质量事故处理等 工作。 第六条质检(监)人员必须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且有两年以上施工质量管理经验,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有相关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质检(监)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变动时应向上级质量部门上报备案。 第三章质量管理工作要求 第七条按照ISO9001—2000版标准要求,各单位应配备人员、技术、资金、设备等资源,满足质量管理要求。 第八条各单位必须制定年度质量目标、质量计划,积极开展各项质量活动,并认真抓好落实。 第九条加强质量教育,对员工、劳务分包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制度的教育,增强全员的质量责任意识;深入开展“一学、五严、一追查”(学法规;严格设计标准,严格操作规程,严格合格产品,严格办事程序,严格履行合同;追查责任者)活动,使全员树立高度的质量责任感。 第十条加强质量培训,运用多种形式,努力培养一批注重质量管理的优秀项目经理和工程技术人员,以保证各项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的实施。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通用版)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通用版)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通用版)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质量,规范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信誉,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1.2建设工程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各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效益”的观念,正确处理好质量与进度、质量与效益的关系。 1.3施工单位要鼓励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采用“四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针对施工难点开展QC小组活动,争创优质工程和精品工程。 1.4工程质量管理应贯彻“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控、用户评价”的模式,认真实施ISO9001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使建设工程质量处于有序可控状态。

公司质量管理办法范本

某公司 QB/GI01—2015 质量手册 A版 受控状态: 分发号:

2015—08—21 公布 2015—09—21 实施 某公司公布 目录 目录 (1) 0.1 修改状态 (2) 0.2 颁布令 (3) 0.3 公司概况.................................................... (4) 1 手册讲

明……………………………………………………………………. .5 1.1 目的和范围 (5) 1.2 引用标准.................................................... (5) 1.3 术语和定义 (5) 1.4 质量手册的治理.................................................... (6) 2 质量方针和目标 (7) 3 组织机构和职责……………………………………………………….… ..8 4 质量治理体系 (11) 5 治理职责…………………………………………………………………….

.14 6 资源治理……………………………………………………………………. .16 7 产品的实现 (17) 8 测量、分析和改进 (22) 附录 A 组织结构图....................................................................... (26) 附录 B 质量职能分配表 (27) 附录 C 程序文件清单 (28) 附录 D 治理者代表任命书 (29) B

集团公司物资供应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物资供应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物资供应管理工作,规范物资供应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标准,进一步推进集团公司物资供应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物资供应管理水平,降低物资供应管理成本,根据集团公司“五型企业”建设工作要求和2011年集团物资供应系统工作会议精神,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生产矿、厂(公司和筹建矿井)的物资供应管理工作。 第三条物资供应管理是集团公司物资供应系统的基础管理工作,实行物资供应质量标准化管理,有利于支撑集团安全生产和发展建设,是实现物资供应、管理和服务与生产、建设相适应的根本基础。 第四条推行物资供应质量标准化管理,是做好物资供应和仓储安全工作的必备条件,是保证物资供应及时、质量可靠、数量准确、仓储安全的重要手段。 第二章库区布局

第五条仓库的布局必须做到全面规划,因地制宜,以“科学合理、节约适用、方便作业”为原则,按使用功能划分库内区域,以方便物资的收、发和盘点、保保管养;按经济节省的原则划分运输通道,以高效使用仓储空间,保证物资的装卸、搬运和收发顺利进行;按物资类别属性划分码放位置,提高物资的收发效率。 第六条仓库布局合理,设立库区平面示意图,明示办公区、作业区、储存区、待收待发区,图、牌配备齐全,警示及引导标记明显。 第七条库区内环境、库容库貌整洁,库区做到日清理、月清扫,并经常检查和维护库区环境;道路通畅、标识鲜明,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张挂(岗位责任制、安全规定、作业流程等)。 第八条物资排列规范,做到库区有编号、架位有标牌,库房内不存放私人物品。 第三章配套设备、设施 第九条仓储配套设备、设施应根据存储物资的特性相应配备。货架牢固、规范,库场及道路平整。存储有温控要求的物资,应配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供暖装置,以保证物资质量的安全。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89 号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3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李学勇 2013年5月21日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明确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规范质量监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以及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以及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实施监督。 本办法所称工程质量行为监督,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可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全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业务工作开展指导。 第五条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依法履行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 第六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工程质量监督人员;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满足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和工具等; (三)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制度,具备与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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