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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比较1915年日本提出二十一条要求和中日民四条约之异同

试比较1915年日本提出二十一条要求和中日民四条约之异同
试比较1915年日本提出二十一条要求和中日民四条约之异同

试比较1915年日本提出二十一条要求和中日民四条约之异同

0910502 黄沛其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日德在中国山东省交战,中国划出交战区,日本军队越过交战区入侵山东,此后中国对胶济铁路争执和取消交战区的交涉均无效。日本全面侵华的野心逐渐显露。

1915年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晋见袁世凯,当面递交了日本旨在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此后,中日两国经过长达3个月25轮外交谈判,5月7日,日本以“最后通牒”的方式,辅之以武力恫吓,迫使中国接受了经过修改的“二十一条”,史称“民四条约”。

“民四条也”包括1915年中日订立的《关于山东省之条约》和《关于南满和东部内蒙古的条约》和十三项换文。日本最初的要求是二十一条,而中日交涉最终签订的条约是《民四条约》,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二十一条不是条约。

二十一条对应的规定与民四条约之间的比较:

《关于山东省之条约》对应二十一条中的第一号文件。第一款与其中第一条一致;第二款变成第一条换文;第三款对应其中第二条,由“日本国建造”由烟台或龙口接连胶济路线之铁路变成“自行建造”,另加约束“如德国抛弃烟潍铁路借款权之时,可向日本国资本家商议借款”,;第四款对应其中的第三条和第二条换文,但是开放的城市由要求的主要城市及商议的城市变成“合宜城市”,地点由中国政府定。

《关于南满和东部内蒙古的条约》对应二十一条中的第二号文件。第一款与其中第一条条约一致但增加第三条换文,中国政府有权给价收回;第二款对应其中的第二条条约和第八条换文,但由“可得到土地的租借权或所有权”变成“商租其需用地亩”,商租不超过三十年;第三款对应其中的第三条,但取消东部内蒙古在内;第四款对应其中的第四条和第五条换文,取消了南满洲在内有开采矿权,并且只是允许日本人跟中国人合办,而不是有各种开采权,换文也约定能开采的矿源的种类;第五款取消,相应增加的是第五条条约和第就条换文,中国对于领事裁判权加强了权利;第六款变成第七条换文;而增加了第六条条约和第四条换文,允诺开发“合宜地方”给外国人,地点也是中国人定;第七款对应其中的第七条和第七条换文,吉长铁路经营事宜只是在特殊情况下与日本商讨,其余南满和东部内蒙古铁路中国自主建造。

第三号文件共两款则变成了第十一条换文,关于汉冶萍公司的问题,中国只是允许中日合办,不归中国国家所有,不借用日本以外的资本。

第四号文件,商议中国自行宣布即可,不列入民四条约。1915年5月13日,中国大总统声明“嗣后中国所有沿海港口沿崖岛屿,无论何国,概不允认租借或让与”。这是履行日本提出二十一条的第四号要求。

第五号文件,中国政府拒绝关于福建省问题的一切要求,日本政府第三次修正案撤回第五号要求。因此民四条约没有二十一条中的第五号。

另外还有增加的两个换文,第十条换文和第十三条换文。前一条是中国政府提出的,要求条约的实施延迟三个月实施。而第十三条换文是日本提出的,交还胶澳的时候需要中国满足相应的要求,如需日本指定部分地区作租借。

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由日本武力威慑提出二十一条,到最终签订大幅度修改过后的民四条约,北京政府是做过努力的,这对于当时的中国政府在世界上的地位

来说,已经使日本政府获取在华的利益降低了不少。当时中国与日本的实力悬殊,袁世凯如果不签订条约,日本势必武力相对,民四条约的签订可以说是一个折中的方案。

广泛传播的历史教科书一口就认定了袁世凯“卖国”的定论,而在读者的脑中并没有这中间中国人奋斗的历史,而且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民四条约”等同与“二十一条”。这样与历史的真实性客观性相悖,这就不忠于历史。

而签订了民四条约,日本并没有获得他想要获得的利益,从日本的角度来说,以加藤外相为首的外务省的外交是失败的。而此条约签订之后,中国人将这天定位国耻日,而后就发生了浩浩荡荡的代表一个新气象的“五四运动”。

情侣恋爱协议书

为了确保家庭和睦,情侣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情侣交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的法规政策,结合生活的实际情况,经情侣双方友好协商,在公平、公正、合理、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情侣和家庭生活的有关细节,制订本协议。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签字之日起算。期间,如有任何一方因厌倦对方,或另有新欢,背叛对方而单方面中止履行合同的,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对方赔偿违约金。一方因车祸、沉船、坠机、自然灾害,喝凉水咽着等不可抗力以用生老病死等原因死亡的,合同自然终止! 女方:以下简称甲方男方:以下简称乙方 我们是不期而遇的男女朋友。我们经历了这么多波折走到一起,也是一种缘分。我们要天天开心,时时刻刻关心彼此,为彼此着想。那么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已经存在非常密切的关系。所以我们在一起,照顾对方,爱护对方,永远尊重对方。开心,轻松的每一天。我们要学会理解,有时候如果做了让对方不开心的事情,或者说了不开心的话,都是有原因的(要说明真实原因),我们在怪对方的时候先想想自己是不是有错,爱一个人就要包容他(她)。 一双方责任 1、吵架不当着父母、亲戚、邻居的面吵,在公共场所给对方面子。 2、在家里吵架不准一走了之,实在要走,不得走出小区,不许不带手机和关机。

3、错一方要主动道歉,无错一方在有错方道歉并补偿后要尽快原谅对方。 4、甲乙双方都有错时要互相检讨,道歉后由乙方主动提出带甲方出去散心。 5、要出气,不准砸东西,只能吃东西,实在手痒只能砸枕头。乙方不得动手打甲方!(反之) 6、吵架尽量不隔夜,甲方睡觉时乙方必须主动抱甲方,就算甲方百般推让,乙方一定要哄到甲方睡着。 7、.吵架时乙方不准挂电话,吵架时甲方如果挂了电话,乙方必须在1分钟内打给甲方,电话不通打手机,屡挂屡打,每次挂电话次数不大于3次。 8、甲乙双方在一起时,要全情投入,心不旁婺。 9、甲乙双方活动之所需的资金来源由双方共同负担,原则上实行AA制,但甲乙方都有优先买单的权力。 10、甲乙双方无正常理由不得出入娱乐场所,如不得已必须出席,需经双方人员同意或者共同进出。 11、乙方注视女性(3岁―80岁)的目光每次不得超时三秒钟(含),对同一位女性的注视当日累计不得超过三次(含)(反之) 12、甲乙双方严禁与旧情人通电话、见面、上网、微信、微博,短信等一切联系,发生了既为违约! 13、甲乙双方互信任,不能道听途说,不能听见别人的流言蜚语,就产生怀疑。要经过本人亲口说出。不能说谎。 14、甲乙双方对彼此不可以有隐瞒,不管好事坏事,一切都要坦城相待。说出真话。

恋爱合同协议书

恋爱合同协议书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恋爱合同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2017年5月5日正式确立的恋爱关系,经过了150天的恋爱相处,为了更好的经营甲乙双方的爱情,甲方和乙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恋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反复友好的协商,就相关事宜,双方协商如下: 合同用途: 本合同主要用于为更好的使恋爱双方平稳过渡到婚姻阶段,主要就双方恋爱至结婚前应尽的义务,各自的权利,相互的约束和违反后的处罚做一个说明,甲乙双方必须对合同负责,遵守合同各条款的规定,履行合同各项义务。如有一方违反,该方必须按合同接受处罚。 合同内容: 一、互爱(专一原则)

1、期间必须相亲相爱,不允许用任何语言,表情,肢体等形式侮辱对方。 2、在双方恋爱期间,不可以对其他异性产生非分之想,以对方为唯一深爱的对象,无论灵魂和肉体,都百分之百地忠诚于对方,绝无轻浮的念头和行为。 3、双方要坦城,相互相信,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真心相待,不得虚情假意,对待对方诚实并信任。 二、互念(思念原则) 1、不论甲乙乙方双方是否异地,双方每天都要给对方说早安晚安(在吵架期间也必须说,不说的那一方视为扩大吵架影响,并且不管吵架之前那方责任更大,都全算在不说早安晚安的那方身上)。不可以忙得把对方给忘了,更不可以让对方担心。 2、双方在同一个城市上班,约会频率每月不得少于一次,累计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4小时,双方工作繁忙除外 (双方每月必须保证完整的一天即24小时,陪伴在对方身边)。

中国近现代史 中日关系的历史回顾与展望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课 程 论 文 学号: 2015年11月25日中日关系的历史回顾与展望 一、中日关系的历史回顾 中国和日本都地处亚洲东部;中国对人类文明的发展贡献巨大,是世界四大文明发源地之一。日本为中国之东邻,隔海相望,有史以来,日本即以吸取中华文化作为自己生长的活力,从而使自己不断向前发展。因而中日两国的交往关系,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从汉代中日间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事件开始,距今已有2000多年。 在中日关系史上,既有2000多年的中日两国相互借鉴、共同进步的友好交往史,也有70年的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中国,使中国人民遭受深重灾难,也使日本人民付出沉重代价的不幸历史。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日关系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1949年新中国成立,1952年日本独立,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成为两国正式开始平等交往的新起点。 从历史的角度看,中日关系在不同历史阶段分别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并蕴含着两国关系错综复杂的根源和两国关系巨大发展潜力的源泉漫长的中日关系史从古代至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可以划分为3个历史时期:一

是在2000多年中占主流地位的中日友好交往和文化交流时期;二是近代日本侵华70年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时期;三是20世纪50年代至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前的和平行来时期。 (一)古代中日间的友好交往和文化交流 古代的中国文明不仅仅是东亚的文明中心,在近代西方文明兴起之前,也是世界上最先进且具有影响力的文明。作为近邻,日本曾经不断接受中国文明的洗礼。很早以前就有徐福东渡的古老传说,据考古发现,远在旧石器、新石器时代中日两国已有交往的关系,这都说明中日两国人民交往历史的悠久。 在约2000年间,日本需将学习中国的政治与文化列为国家事业。尤其隋、唐时代。中日往来比较频繁,日本不断向中国派“遗隋使”“迢唐使”、学问僧等到中国学习,从中国吸收、引进了大量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甚至中国在政治、经济方面的一些制度、规章,亦被日本照搬、借用或参考、借鉴。此后,宋、明时代,中日两国的通商往来也比较频繁。在这一历史时期,中日两国互相借鉴,共同进步,截至现代西方文明进军亚洲前,日本一方面从属于中国的文明圈,另一方面,又作为岛国保持相对的独立性。 (二)近代时期日本的侵华战争和中国人民的反抗斗争 发生在中国的鸦片战争和日本的明治维新,标志着两国的历史进入以发展资本主义为内容的近代史时期。近代发端,中日两国有着几乎相同的命运。但是由于西方帝国主义侵略重点不同,由于中日两国的当政者面对西方侵略的措施有异,两国的发展道路却截然相反,中日两国的关系也相应发生了巨大变化。 (1)明治维新后日本逐步走上军国主义道路.开始对中国进行侵略。 (2)甲午战争后日本成为列强的重要成员之一,妄图灭亡并独吞中国。 (3)抗战胜利后中国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闰,中日关系掀开了新的一页。 (三)20世纪50年代至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前的和平往来 战后世界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并逐渐进入和平与发展的新时代。日本被美国单独占领后,进行了历史性的民主改革,特别是制定了和平宪法,保证了日本的和平发展。中国的变化亦翻天覆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49年宣

从一起离婚案件谈对《婚姻法》第47条的理解与适用.

从一起离婚案件谈对《婚姻法》第47条的理解与适用 作者:张颖 〔案情〕 A和B是大学同学,1988年大学毕业后一同分到某中学教书,1989年登记结婚,1991年生一子C。1996年学校实行房改,A和B共同购得一套三居室住房。1997年A辞职下海,就职于某电脑公司,并很快升至主管,收入颇丰。2000年中起,双方开始有所疏远,2001年底,A的公司奖励给A一套四居室住房,价值30万元,A将此房给其父母居住,且未告知B。2002年初,双方开始分居。2002年中,A又花20万元购得一辆轿车,A亦未告知B。双方分居后均感觉分歧越来越大,于2003年7月协议离婚,约定:C由B抚养;三居室房屋归B;A每月支付C是抚育费700元。四居室房屋和轿车未纳入分割。2004年春节,B偶然得知A还有房产和轿车,到有关部门一查,果然如此。于是一纸诉状将A告上法庭,要求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时房屋已升值至45万元,轿车的市场价只有14万元。 〔判决〕 一审法院判决四居室房屋归B,轿车归A。A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查明事实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本案是一起在离婚时一方为侵占对方财产而隐藏财产,导致对方在离婚后起诉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案件。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的,分割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该条是在《婚姻法》2001年修订时新增加的内容。在此之前,最高人民法院为遏制离婚当事人不择手段非法隐匿、转移、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致使另一方当事人利益遭受损害的现实问题,于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

恋爱守则

恋爱条款 1、不管谁对谁错,只要一吵架,男方必须先哄女方,等女方冷静下来,否则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全部由男方负责。 2.吵架时我不准挂电话,如果挂了要马上打回去,并表示歉意,吵架时你如果挂了电话,我必须在1分钟内打给你,电话不通打手机,总之不能气绥,屡挂屡打,但是你也要给我面子,每次挂电话次数不大于5次。 3.不得把在单位里人人惧之三分的习性带到生活中,事事顺着你的性子,处处都让先与你。 4.在上班时间不能多次给你打电话影响上班,让你烦心…. 5.猪婆的工作一定要给予支持和帮助,还要理解….. 6.陪你出去玩的时候不准闹情绪,就算不高兴也要强忍,不能表现出来。 7.吵架我准一走了之,实在要走不得走出100M,不许不带手机和关机。 8.在我朋友、同事面前一切都要听我的,我也不可以太过分,在你私下我们俩时或和你朋友、亲戚、同事面前时一切听你的安排 9.有错一方要主动道歉,无错一方在有错方道歉并补偿后要尽快原谅对方。 10.双方都有错时要互相检讨,认识到错误并道歉后由我主动提出带你出去散心 11.你哭,无论是否我都一定要哄你。 12.你训诫时我要两手贴腿,立正站好,唯唯诺诺,不时点头,要深表赞同,不得有心不在焉、顺口反驳之行为。 13.你犯错时(无论是何种错误,是处犯还是屡教不改)我都要引咎自责,自揽黑锅;不得有连累你,使其内疚之行为。 14.你不高兴时我要椎心泣血,悲痛欲绝;不得有面露微笑、幸灾乐祸之行为。1、吵架不当着朋友,亲戚,同事的面吵,在公共场所给对方面子 15.你唱歌时(无论五音如何不全)我都要表现出如沐春风的感觉,赞叹不已;不得有忍俊不禁之行为。 16.你审问时我要发誓赌咒,以表忠诚;不得有漫不经心之行为。 17.我要胸襟开阔,受得委屈,凡事皆礼让四分,学会温和娴淑,举止得体。

新时期中日关系和发展

新时期中日关系和发展 摘要: 近几年来,当中日经贸关系渐趋佳境之际,双边的政治关系却在进一步滑向冷淡的深渊,其间的反差越来越大,几乎到了如果不对政治局面加以改善,经济关系也难以为继的地步。中日关系一直是一个敏感的话题,中日关系的当前局面对两国的发展都十分不利,所以改善中日关系成为中国发展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中日关系政治经济问题发展 一、中日关系的现状 (一)不断发展的两国经贸关系 在整个中日关系中,经济合作占有中心地位,对于整个中日关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从现状看,中日两国互为最重要的经济合作伙伴之一。在贸易方面,日本中国已连续11年保持为最大的贸易伙伴;对日本来说,中国也是位居前列的重要贸易伙伴之一。回顾战后以来中日关系发展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经济合作推动了整个中日关系改善。在两国不断深入地交往中,贸易合作通过民间渠道不断得到加强,促进了政治和文化领域关系的发展,最终经过了长期积累得到了加强,促进了政治和文化领域关系的发展,并最终促成了中日关系的正常化。七十年代两国关系正常化以后,在第一个关键时期,对经济关系,尤其是贸易往来都起到巨大作用,推动了中日关系健康发展。即使在中日两国之间出现政治方面的分歧,甚至面临十分严峻的局面时,经济合作也在不断发展,并且成为改善两国关系的重要因素。但是两国经济关系的加深未必就提高了两国政府和国民之间的相互信赖度,事实证明,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只是两国关系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因为其间还存有政治关系的“反弹力”。 (二)陷入迟滞的中日政治关系 自从苏联解体后,美国开始把中国视为意识形态和战略上的潜在对手,日本的思路也与之合拍。在此背景下,美日同盟启动了“重新定义”进程,对中国的安全环境形成了战略压力,特别是对中国的台湾问题构成了军事干预的威胁。与此同时,日本经济在 1991 年后陷于长期萧条,中国则于九十年代进入了经济腾飞期。同期,日本决策层借美国的“压力”突破“和平宪法”体系的动向日趋明显,其走向政治大国、军事强国的意愿日趋强烈。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中日之间的相互竞争与戒备心理形成了恶性循环。而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中国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其领导层的对日政策日趋稳定和积极。日本政界却出现了相反方向的变化,各主要政党在强化日美同盟、修宪及海外派兵等方面日益趋同,在历史问题和台湾问题上维护中日关系基本原则的意识变得淡薄。 二、影响中日关系的问题 (一)教科书问题 从历史进程来看,教科书问题的产生绝不是偶然的。从根本上说,这是日本政府长期纵容、支持右翼势力的必然结果。对于教科书的审定,日本政府一再声明表示“不介入”,但右翼教科书在国内外舆论的抗议声中两次获得通过,日本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教科书问题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归根结底是日本政治右倾化的反映。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日本为了追求政治大国目标,

当前中日关系现状及未来发展思考

中日关系是今天国际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亚洲和世界拥有重大影响的中日两国发展长期稳定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不仅符合两国的根本利益,也是维护亚洲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的重要因素。但是遗憾的是,2001年中日关系中再次发生了历史教科书问题、参拜靖国神社问题、李登辉访日问题等严重损坏中日关系政治基础的事件。同时,在经贸领域也发生了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最为严重的贸易摩擦;在安全合作方面双方互不信任,彼此警惕。那么今后中日关系的发展趋势将会如何呢? 早在新中国成立以前,毛泽东就指出,“要把帝国主义政府和这些国家的人民区别开来”。新中国成立之后,周恩来也明确地表示,“中日两国人民永远地友好下去,这是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这是共同的,没有冲突”,“中日两国关系,从根本上说必须建立在两国人民友好的基础上”。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又指出:“中日两国人民世世代代友好下去的口号,代表了我们大家的理想。应该说,这个口号三十多年前就提出来了,不是今天提出来的,更不是某一个人提出来的,是中日双方提出来的。”[1](P.231) 2000年5月20日江泽民主席在会见日本“2000中日文化观光交流大会使节团”主要成员时发表了重要讲话,指出:“在当前的国际形势下,增进两国人民的相互理解,推动两国友好合作不断发展,不仅符合两国人民及子孙后代的根本利益,也有利于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中日友好归根结底是两国人民的友好。”[2](P.3)显然,江泽民关于中日友好的论述,同党和国家的第一代、第二代领导人关于中日友好的论述和见解是一脉相承的,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第一代、第二代领导人关于中日友好的指导思想所作出的新发展。其中,特别是“中日友好归根结底是两国人民的友好”这句话告诉我们,不管中日两国关系中出现什么样的变化、曲折和风波,甚至一时影响到两国人民之间的情绪,中日两国人民要求“世世代代友好下去”的殷切愿望和发展趋势绝不会出现根本的改变;只要抓住了“两国人民的友好”这个根本,就可以相信任何企图破坏中日友好的力量,最终是不会得逞的。 ( 良好的中日关系对中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在中国现代化建设中日本起着很大作用,既是重要的贸易伙伴,又是引进资金技术的重要来源。同时要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和稳定周边,也必须搞好中日关系。因此,中国早就把发展同日本的友好合作关系定为基本国策,并一直坚持力行。而在新的历史时期,日本在谋求政治大国的过程中同样需要一个良好的中日关系。首先在外交上,日本需要借助中国。在对美外交中要借助中国的影响。每当日美关系紧张时,日本只要加强对华关系,日美关系便缓解,日中关系是日本对付美国压力的一张“王牌”。在谋求大国地位方面,日本将中国视为其推行联合国外交的关键因素。日本联合国外交的重点放在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上,如果得不到中国的理解和支持,将难以如愿。日本的亚洲外交也需要借用中国的支柱作用,日本无论是在朝鲜半岛还是在东南亚问题上要发挥作用,没有中国的支持与合作都将是困难的。其次,发展与中国的经济关系是日本发展战略的需要。中日经济在亚洲占有重要的位置。中日两国GDP之和占亚洲GDP总和的3/4。21世纪合作的焦点是经济安全,在维护亚洲的稳定与繁荣上中日两国有共同的战略利益。同时,日本也需要中国的巨大市场和某些资源。再次,在建立国际新秩序中,日本同样需借助日中关系。目前,美国谋求单极世界,日本虽怕触怒美国不敢明确支持多极世界,但面对中俄

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一二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章结婚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

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三章家庭关系 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条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恋爱约定11

恋爱条约 甲方: 乙方: 以未来建立一个和睦幸福甜蜜的家庭作前提,经甲、乙双方的共同协商,特制定本恋爱条约,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背。 1、恋人之间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关心、坦诚相待,经常沟通,不隐瞒,不欺骗。 2、不得与网友见面、电话、短信联系,不得与网友有亲密聊天,不得与异性同事、异性朋友有任何暧昧的短信、 电话等聊天方式。 3、每个星期允许不多于4次的同学、同事和朋友的聚会,需在23点30分之前平安回到家,不得与异性单独外出 约会。不得连续3天晚以上外出。若遇生日聚会,允许每月一晚00:30分前平安回到家。 4、甲方每天陪伴乙方的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甲方每月至少抽出2天全日制陪伴乙方。 5、乙方须做到不乱发脾气、不得与甲方吵架;尽量避免甲方外面应酬时打电话。 6、甲方不得参与任何涉及金钱的赌博与游戏。 7、甲、乙双方至少每天对对方说三次“我爱你!”,在清晨醒来时、下班回家时、晚上钻进被窝时。每次通电话 需由乙方先挂,甲方不得催乙方挂机。 8、甲方每天下班后尽量早点回家,公事需要应酬,乙方也同样需要。 9、当甲方向新朋友介绍乙方时请搂着乙方的腰,而不是站在一旁用手指点。 10.如果乙方做错了事,心里已经很难过,请甲方主动承担起应该甚至不应该承担的责任吧,甲方宽广的胸怀才是 乙方永远停靠的港湾。 11.甲方要记得无论再忙、再累,都要常给乙方打电话。 12.甲方严禁接触黄、赌、毒;交往八卦女友,以及一切乙方反对的嗜好。 13.在乙方难过的时候,甲方有义务不管在何场合何时间,多忙,都必须好好地安慰乙方,直到乙方心情开朗为止。 14.吵架不当着外人的面,不管谁对谁错,只要一吵架,甲方必须先哄乙方,否则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全部由甲方 负责;在家吵架不准一走了之,实在要走离家不得超过100米,且必须带手机;有错一方要主动道歉,无错一方在有错方道歉并补偿后要尽快原谅对方,双方都有错时要互相检讨,直到认识错误为止,然后由甲方主动提出带乙方出去散心;甲乙双方出气不准砸东西,只能吃东西,实在手痒只能砸枕头;吵架尽量不隔夜,晚上睡觉时甲方必须主动抱乙方,即使乙方生气百般推脱,甲方也不能就此放弃,一定要哄到乙方进入梦乡为止;吵架时甲方不准挂电话,如果挂了要马上打给乙方表示歉意,吵架时乙方如果挂了电话,甲方必须在半分钟内打给乙方,电话不通打手机,不能气馁,屡挂屡打,但是乙方也要给甲方面子,每次挂电话次数不大于10次。15.乙方有无限增加条约的权利。 最后一条:此条约的最终解释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一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婚姻法解释一)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释〔2001〕30号 ?【颁布时间】2001-12-25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https://www.wendangku.net/doc/652469565.html,/articles/2005-06-08/news20050608163741.shtml ?【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婚姻 法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法释〔2001〕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01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为了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

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三条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四条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六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第七条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第八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恋爱协议书范文

恋爱协议书 甲乙双方为保证恋爱顺利进行,更好的使恋爱双方平稳过渡到婚姻阶段,主要就双方恋爱至结婚前应尽的义务,各自的权利,相互的约束和违反后的处罚,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过商议,特拟订以下协议。本协议于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于双方分手之日作废。甲乙双方必须对协议负责,遵守协议各条款的规定,履行协议各项义务。如有一方违反,该方必须按协议接受处罚。 协议内容: 一、互爱 又名“专一原则”。 1.期间必须相亲相爱,不允许用任何语言,表情,肢体等形式侮辱对方。 2.在双方恋爱期间,不可以对其他异性产生非分之想,以对方为唯一深爱的对象,无论灵魂和肉体,都百分之百地忠诚于对方,绝无轻浮的念头和行为。对于**,一律铁石心肠。如有第三者进入,不可隐瞒对方。如见异思迁,请及时通知对方,此协议也可及时销毁。 3.双方要坦城,相互相信,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真心相待,不得虚情假意,徇私舞弊,对待对方诚实并信任。 二、互念 又名“思念原则”。 1.不论乙方是否在外地,甲方每天起码要打一次电话给乙方,做到每天给乙方至少发2条短信。(不包括睡前的“晚安”等问候)不可以忙得把乙方忘了,更不可以让乙方担心。 2.甲方若一天没完成则将在第二天加倍补偿给乙方,即每周至少14条短信,甲方主动致电至少五次。如无特殊情况减少联系次数,造成乙方对甲方感情淡忘之伤害,责任一切由甲方承担。(短信数不满,两条扣一分,电话一次扣一分) 3.甲方由于各种原因离开乙方时间超过五天以上,回来时必须赠送礼物给乙方。 4.约会频率每月不得少于两次,累计时间每月不得少于72小时。乙方工作繁忙出差除外。(甲方每月必须保证完整的一天即24小时,陪伴在乙方身边) 5.甲方必须每年记得乙方生日,认识的纪念日,在情人节或生日或纪念日等这种特殊的日子里,得有所表示,就算送个小娃娃也可。如忘记,扣十分。

历史问题与中日关系

历史问题: 中日间的历史问题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历史认识问题;(2)历史遗留问题(如日军遗留在中国国土上的化学武器的处理问题);(3)历史牵连问题(如台湾问题);(4)历史根源问题(在中国方面,需要总结“落后就要挨打”的教训;在日本方面则需要反省“国强就想扩张”的教训)。但是,人们一般所说的“历史问题”,主要是指历史认识问题。 日本对问题的看法: 1、日本的国民性对其认识问题的影响日本是一个善于学习的民族,日本民族的特点之一是崇尚先进,能不断吸取外国的先进文化,但它只对先进文化表示认同。日本的神道教文化又使日本人崇尚武力,争强好胜,蔑视其他民族,对落后的民族缺乏尊重。有些人形容日本人是不顾一切的。1972 年中日恢复关系之初,双方的友好一时掩盖了矛盾,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对日本民族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近年来,日本人危机感很重。作为一个经济大国,日本要求在国际社会上有地位,有发言权,但现实差距很大,心里极不平衡。日本经济科技发达,在一些日本人看来,现在是中国更需要日本,而不是相反。高傲和矛盾的心态使日本不愿面对历史问题进行深刻反省和道歉。 2、二战后美军对日实行单独占领,保留天皇制,使得日本对战争问题认识不深,对军国主义的清算极不彻底,造成了日本国民对侵略战争历史认识的普遍模糊与混乱。 3、日本的选举制度对中日政治关系的影响不可低估。在日本现行的选区选举制度之下,选举输赢往往取决于国内问题,而不是国家的对外战略问题。政治家关心的是选区内的事,而不是国家大事,心胸过于狭窄,眼光较为短浅,为争取更多的选票,谋取自己的政治私利,往往不顾虑国家的长远利益。 4、国内经济长期处于低迷的状态,易使日本政府将矛头向外,转移国民的视线。二战日本曾以经济“奇迹”今世人惊叹,以此为依托,日本在20 世纪80 年代前半期提出争当政治大国的蓝图。孰料1991 年“泡沫经济”破灭,易导致日本经济陷于十年萧条。世界经济低迷和“9·11”事件的影响。对于日本经济有如雪上加霜。如今的日本依然是世界一流,经济强国,但以危机意识著称的日本人对未来充满悲观,要求恢复经济成为压倒一切的呼声。中国的迅速崛起无疑成了日本的头号对手。右翼分子乘机发展,利用民众的不满心理,扩大影响。可以说在日本右翼势力并不占社会主流地位,但能量很大,影响很坏。 5、日本人认为二战中是被美苏打败的,而不是中、韩与亚洲其他国家打败的,心理上不肯服输。且认为田中角荣与村山富市首相对侵略已表示道歉,小泉也参拜了北京的抗日战争纪念馆,新一代不应背这个历史包袱。不愿现实地面对历史问题。 中日关系: 日本军国主义过去对中国几十年的侵略,给中日两国人民都带来沉重灾难,给中国人民造成难以磨灭的心理创伤。正确认识和对待历史是发展中日关系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中日建交后,日本政府虽然一方面多次承认对中国的侵略并表示深刻反省和道歉,但另一方面,日本国内极少数右翼势力甚至政府成员又不时进行否定、美化侵略历史的活动,对中日关系形成干扰。日本内阁成员接连“参拜靖国神社”以及修改“历史教科书问题”已成为近年来发展中日关系的主要障碍。 在20世纪70年代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中日关系进入了历史新时期。其后在台湾问题,历史问题,钓鱼岛问题等方面产生过一丝矛盾和摩擦。但总的来说来:友好合作是两国关系的主流。两国关系经受住了国际形势和各自国内政局变化的考验,在各个领域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各领域的交流的盛况空前,给双方都带来巨大的利益,完全可以说取得了双赢。

中日关系的历史及展望

中日关系的历史及展望 一.中日关系大致经历了从学生到老师再到竞争对手三个阶段。 1.学生阶段 由于地缘政治的关系,日本很早就开始与中国开始交流,据《后汉书·光武帝本纪》和《后汉书·东夷传》记载:“建武中元二年(公元57年)倭奴国奉供朝贺,使人自称大夫,光武赐以印缓。”而在唐朝,日本向中国学习更是达到了顶峰,其中最具代表的就是学习唐朝的政治制度,进行大化改新。645年6月19日,孝德天皇宣布模仿中国建立年号,定年号为“大化”。645年,即为大化元年。大化二年(646年)正月初一,孝德天皇颁布《改新之诏》,正式开始改革。革新派以唐朝律令制度为蓝本,参酌日本旧习,从经济到政治方面进行了改革。但到了明朝,中日先后奉行闭关锁国政策,特别是嘉靖二年发生在宁波酿成的拼杀事件——“争供之役”更是导致了中日正常的交流关系基本中断。 2.老师阶段 1840年中英鸦片战争爆发,1842年以中国战败签订不平等条约而告终,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而与中国一衣带水的日本也逃不了与西方列强直接冲突的命运。1854年在美国的胁迫下,日本被迫签订了《神奈川条约》,也开始沦为殖民地的进程。 可是面对民族危机,中日选择了不同的道路,可是只有日本实现了向工业国的转变,成了中国人的导师。19世纪60年代,以李鸿章、左宗棠为代表的上层分子掀起了洋务运动,建立起了号称世界第七,亚洲第一的北洋舰队。而在日本,鸟羽、伏见之战后,日本开始了明治维新。甲午中日战争,日本将洋务运动的湘淮武卫、北洋舰队击得粉碎,但却第一次彻底将中国人从上朝天国美梦中打醒。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开始将目光转向日本,以日本为师,想要在日本身上找到一条救亡图存的道路。甲午战败后,清政府开始派遣第一批留日学生,开启了赴日留学之风。这部留学史堪称是半本中国现代史:武有黄兴、蒋介石、白崇禧、何应钦等,文有李大钊、陈独秀、蔡元培、周氏兄弟等。他们全是近代中国的风云人物。 3.对手阶段:由不死不休到竞争对手 1929年世界性的经济大萧条袭来,日本经济受到重创,为了转嫁危机,以军部为首的军国主义势力抬头。如果说31年关东军擅自行动制造九一八事变,还不足以将中日带到完全的对立面的话,那么37年的淞沪会战中日完全成为了不死不休的对手抑或说敌人。45年抗战结束,战败的日本对美国马首是瞻,49年后完全奉行敌视中国的政策。 72年田中角荣访华,中日建交,可是经济的往来、政治的互动仍然无法遮蔽双方为竞

爱情条约协议书范本

爱情条约协议书范本 婚姻协议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双方,依照婚姻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的规定,基于平等、互信、互助、协商一致原则,对婚姻关系及其成立、变更、终止等一系列过程所做的约定。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爱情条约协议书范本,希望对你有用。 爱情条约协议书范本篇1 甲方:项信 乙方:陈茜茜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相亲相爱、誓做地球模范夫妻的基本原则,为保证双方感情持续升华,修成正果,幸福地跨入婚姻的殿堂,并最终执子之手、与子皆老,现订立如下条款,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从相识第一天开始到一起奔往火星,双方必须对神圣的爱情与婚姻保持绝对的忠诚,不得有身体及心灵出轨;婚后双方要保持良好的沟通交流,坦诚相待;甲方要保持并加强浪漫、体贴、上进、孝顺之特点,乙方要保持并加强善良、美丽、可爱、孝顺之本色。双方有责任和义务为这份婚姻和爱情保驾护航。 二、婚后双方要创造生活的小浪漫。碰到对方生日、情人节及其它双方共同的节日,一方要给对方送礼物,同时在该特殊节日内,对方拥有“梦幻公主/王子”之权利;另,乙方生日当天甲方必须为乙方写一首情诗。

三、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负责当面或者电话以温柔、甜蜜的方式叫醒乙方起床的责任,甲乙双方提前一天提出免叫醒申请并获得对方同意的除外;睡觉前双方必须以当面、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互道晚安,甲方有责任在两万个日子里哄乙方入睡。乙方随时享有甲方当前状态之信息知情权,甲方不能让乙方持续感受到被冷落的情绪。 四、甲乙双方不断加强沟通交流,以最终达到情深契露之境界;如一方对另一方有任何怨气,均须在当日发泄完毕,不得冷战至隔日;同时交流要注意方式,如需向对方认错、说对不起则应以拥抱的方式代替。沟通交流中不得口是心非,轻易承诺。 五、婚后甲方不得吸烟、酗酒、吸毒、赌博等不良行为,更不能使用任何冷热暴力;双方均拥有相对独立的社会交往自由,在不伤害对方的前提下,可以拥有独立的社交圈,但双方均不得对任何其他异性搞暧昧。 六、双方对待长辈要极尽孝顺;双方不得当着亲戚、朋友尤其是孩子的面吵架。双方有义务在各自长辈面前给足另一半面子,帮助伴侣在对方长辈面前树立良好形象,有利于促进两家家庭和谐。 七、双方不得强迫对方或者间接给予对方精神压力,迫使对方按照自己的世界观和行为准则行事,要求同存异,认同对方的世界观和行为准则。

浅谈如何改善并发展中日关系

浅谈如何改善并发展中日关系 ——从当前中日关系情势出发学号:120402142 姓名:张雪燕专业:12法学 如何改善与发展中日关系已经成为国人的热议话题,中日两国在地理上同位于东亚地区,是东亚地区为数不多的强国。不论是从地理位置还是从两国的交往历史来看,中日两国的关系都十分密切。在两国交往期间,合作和摩擦同在。随着世界国际战略格局的变迁,中日两国之间的路也在不断的变化着。 (一)从中日两国的交往历史看中日关系 众所周知,在历史上,中国是东亚的强国,日本的发展远远落后于中国的发展。早在唐朝时期,日本就派大量人士到中国学习。日本的文字,服装甚至很多生活习惯都是从中国学习的,日本这种知己不足,学以致用的精神值得我们的学习。日本凭借自己的优势,渐渐发展起来,同时中日两国的友好关系也在发展。由于日本属于岛国,国土面积狭小,在历史上并未给中国构成任何的威胁。相反,日本的学习,更加深了两国的交往关系。与此同时,中日两国的经济文化交流也十分频繁。 (二)评析日本的民族精神 日本是大和民族兴起的,从历史上可以看出大和民族是一个勤劳、谦虚的民族,这个民族敢于弯下自己的腰向优秀的民族学习优秀的文化。无论是在中国的古代还是在近代时期,日本都曾向先进的文化学

习弥补自己的不足之处。历史上,我们看到大化改新,近代时期的明治维新。尽管日本曾经长期处于幕府的统治之下,但是日本人民的爱国心处处可见。明治维新后的日本日益强大起来,开始试图在东方崛起。正如历史上所记载的堂堂的大清被西方列强侵略,竟然日本以其弹丸之地也可以打败大清,赢得甲午中日战争。我想,日本之所以的胜利,在于日本的国家领导与日本人民的不懈努力。同时,日本的爱国精神值得中国人民的学习,我们总是因为日本曾发动过侵华战争而对日本这个民族耿耿于怀。二战即将结束的时候,美国为了加速战争的结束,向日本的广岛和长崎投了两颗原子弹,但是日本并不是无条件的投降,美国提出一定要将日本的天皇制度废除,但是日本宁愿被夷为平地来效忠自己的天皇,最终,美国同意保留日本的天皇制度。日本的武士道精神值得我们的借鉴。 (三)从当代国际社会的发展格局 近35年了中日关系虽然取得了重大发展,但从来没有确立战略性的睦邻关系。近些年来中日世代友好的主张也日渐淡化。冷战时期的战略意识和外交与安全战略等影响,一直支配着日本的外交,安全对华战略,直至目前并未有任何改变。中日“战略性的互惠关系”无疑也包括经济战略关系,目前,中日互为重要或主要的经济合作伙伴。经济合作及中日两国,是一种互惠的战略性关系。为了更好的发展中日关系,要确立长期的经济战略发展规划,为此要保证两国之间良好的政治关系,用政治的发展推动经济的发展。只要存在利益点,两国就有合作的机会。

爱情条约

爱情条约 1、只准让老婆多笑,不准让老婆哭。无法实现此条时,须及时哄老婆开心,这是婚 后老公的最基本的责任之一。 2、老公不得随意对老婆发脾气,只准老婆在心情不佳的情况下合理发脾气。 3、男女双方同住之后,老公在家说话的声音不得比老婆大。 4、早晨醒来睁开眼睛,第一件事情就是紧紧搂住老婆,然后轻轻地亲一下老婆额头。 5、起床动作要轻不能使被子透风,以免老婆受凉感冒。自己起来后,把被子帮老婆 盖一下,记得要亲下下老婆额头。 6、自己迅速洗脸刷牙,然后帮老婆的牙膏挤好,洗脸水好,毛巾放好。 7、老公做好早饭后,到卧室叫老婆起床,不准用掀被子方法,最好用吻醒。 8、出门时候记得要给老婆一个上班kiss,并必须坚持"额头-左颊-右颊-鼻子-嘴 唇"的亲吻程序。记得帮老婆拿包包,记得搂着老婆一起出门上班。 9、上班时间无论多忙,都要记得每隔十分钟想念老婆一下,每想一次都要笑笑,感 觉幸福的笑笑。 10、下班前记得要发消息给老婆,问老婆要吃什么晚饭,顺便自己去买好菜晚上做好 饭等老婆回来一起吃饭。 11、下班到家进门第一件事情就是一把抱起老婆,好好亲亲。 12、即使老婆洗碗,也要在老婆旁边环着老婆,看老婆洗碗。 13、老公帮老婆洗澡水放好,老公不洗澡造,不得钻被窝。 14、每天睡前,老公帮老婆按摩,睡觉姿势要抱着老婆,老婆要是做噩梦,要第一时 间反应起来,紧紧抱着老婆,哄老婆。 15、周末要和老婆一起窝在沙发或被窝里看片子,允许老婆把老公肚子当沙发靠垫, 允许老婆冬天时候把小脚塞进老公肚子里。 16、每年要带老婆出去短程旅游一次,长途旅游一次,如果长途旅游时间不行,要折 合成2次短程旅游。 17、不准有事情瞒着老婆,最好能够有什么说什么,发生什么就马上告诉老婆。哪怕 只是发生的微不足道的小事情。 18、要记得无论再忙、再累,都要常给老婆发短信息。 19、老公不得比老婆早睡,必须哄老婆睡着后,才可自行入睡。 20、老公不得与老婆争看电视节目,遥控器由老婆掌握。 21、双方都不得上网与异性聊天,若有发现违反者,家法处置。 22、最重要的一点是。婚后的财政大权要交由老婆管理。老公每月领取相应的生活费 以供家用。 最后一条:此条约的最终解释权归老婆所有!! 老婆老公

中日关系发展史

中日关系发展史 国家介绍: 中国:中国为世界五大文明古国之一,有五千多年的悠久文化与文明史。中国是国际社会的中流砥柱,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世界第一大出口国,世界第二大进口国,拥有最多外汇储备;亦是世界上经济成长最快的国家之一。不过中国的生产力总体水平还比较低,地区发展也不平衡。 日本:日本国是位于亚洲大陆东岸外的太平洋岛国。西、北隔东海、黄海、日本海、鄂霍次克海与中国、朝鲜、韩国、俄罗斯相望,东濒太平洋。领土由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四个大岛和3900多个小岛组成,为单一民族国家,实行君主立宪政体,被称为“日出之国”。日本自20世纪60年代末期起一直是世界公认的第二号资本主义经济强国,科学研发能力居世界第三,同时也是当今世界第四大出口国与第四大进口国。日本属于发达国家,国民拥有很高的生活质量,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超过四万美元稳居世界前列,是全球最富裕、经济最发达和生活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 中日古代交往史: 一、中日交流始于汉朝:据《后汉书》记载,自公元57年开始中日就开始交往,光武帝赐以印绶。 二、日本遣隋使:589年,隋王朝统一中国。圣德太子为了加速移植先进的中国文化,于公元7世纪开始向中国派遣使节及留学生、学问僧等,从此两国使节往来络绎不绝,两国间的友好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三、友谊的桥梁——遣唐使:我国唐代经济和文化高度发展,给周围各国以积极影响。中日往来不断加深,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开展了深入的交流。其中“唐玄宗诗赠遣唐使”;日本嵯峨天皇提倡汉诗,推动日本汉学的繁荣发展;李白、王维等著名诗人也和日本诗人建立了良好的朋友关系,为了日本好友的不信遇难而作诗悼念;日本僧人空海和王羲之在书法方面也结下了深厚友谊;鉴真,大家更是熟悉不以,他七次东渡到日本,传播了盛唐文化,对日本的文化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同时也促进了中日关系的发展;另外,中国的茶也有悠久的历史,日本在派遣遣唐使的时候,茶文化也就随之流入日本,在日本人的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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