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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姆服务公司招聘保姆问题的模型

一、摘要

本题是一个关于一家保姆公司招聘保姆的问题。已知保姆公司春夏秋冬四个季节对保姆的需求量和每个保姆每个季度的上岗时间以及每个保姆每个月应得的报酬。在保证保姆公司每年获利最大的情况下建立模型求解问题。

本模型的基本设计思想是以该保姆公司本年度付出的总报酬最少为目标,从四个季节中找出约束条件,再加上对变量的非负约束,然后对求解问题用LINDO软件求解,用LINGO检验。针对第一问题,设4个季度开始时公司的新招聘的保姆数量分别为x1,x2,x3,x4人,4个季度开始时保姆总数量分别为s1,s2,s3,s4人,以本年度付出的总报酬最少(即4个季度开始时保姆总数量之和为最小)为目标,建立模型求得到的结果为478.5107。

针对第二问题,设4个季度开始时公司新招聘的保姆数量分别为x1,x2,x3,x4人,4 个季度结束时解雇的保姆数量分别为y1,y2,y3,y4人,4个季度开始时保姆总数量分别为s1,s2,s3,s4人,以本年度付出的总报酬最小(即4个季度开始时保姆总数量最小)为目标,建立模型求得到的结果为465.1218

关键词:线性规划目标函数约束条件非负约束

二、问题的提出

1、基本情况

一家保姆服务公司专门向顾主提供保姆服务。根据统计,下年的需求是:春季6000人日,夏季7500人日,秋季5500人日,冬季9000人日。公司新招聘的保姆必须经过5天的培训才能上岗。每个保姆每季度工作(新保姆包括培训)65天。保姆从该公司而不是从顾主那里得到报酬,每人每月工资800元。春季开始时公司拥有120名保姆,在每个季度结束时,将有15%的保姆自动离职 2、需要解决的问题

(1)如果公司不允许解雇保姆,请你为公司制定下一年的招聘计划;哪些季度的增加不影响招聘计划?可以增加多少?

(2)如果公司允许解雇保姆,请你为公司制定下一年的招聘计划。

三、问题分析

1、对问题一的分析。设4个季度开始时公司的新招聘的保姆数量分别为

x1,x2,x3,x4人,4个季度开始时保姆总数量分别为s1,s2,s3,s4人,以本年度付出的总报酬最少(即4个季度开始时保姆总数量之和为最小)为目标,建立模型求解。

2、对问题二的分析。设4个季度开始时公司新招聘的保姆数量分别为

x1,x2,x3,x4人,4 个季度结束时解雇的保姆数量分别为y1,y2,y3,y4人,4个季度开始时保姆总数量分别为s1,s2,s3,s4人,以本年度付出的总报酬最小(即4个季度开始时保姆总数量最小)为目标,建立模型求解。

四、模型假设与符号约定

1、模型假设

(1)数据是真实可靠的。 2、符号约定

ix:第i季度开始时公司新招聘的保姆数量; iy:第i季度结束时公司解雇的保姆数量;is:第i季度开始时公司保姆总数量。

其中,i可取1,2,3,4分别表示春、夏、秋、冬四个季节。

五、模型的建立

建立规划模型要确定规划目标和寻求的决策。用x表示决策变量,)(xf表示目标函数。实际问题一般对决策变量x的取值范围有限制,不妨记作 x, 称为可行域。规划问题的数学模型可表示为

xxfMaxin,)()(M或 x通常是1维或2维变量, 通常是1维或2维的非负域。

实际问题中的规划问题通常有多个决策变量,用n维向量Tnxxxx),,,(21 表示,目标函数)(xf是多元函数,可行域 比较复杂,常用一组不等式(也可以有等式)),,2,1(0)(mixgi 来界定,称为约束条件,一般地,这类模型可表述成如下形式

2

)(xfzMin

x

mixgtsi,,2,1,0)(..

六、模型的求解

针对问题一:

目标函数:以本年度付出的总报酬最少(即4个季度开始时保姆总数量之和为最小),即MIN = S1 + S2 + S3 + S4. 约束条件:

第一季度 65 * s1 - 5 * x1 6000; s1 - x1 = 120;

第二季度 65 * s2 - 5 * x2 7500; s2 - 0.85 * s1 - x2 = 0;

第三季度 65 * s3 - 5 * x3 5500; s3 - 0.85 * s2 - x3 = 0;

第四季度 65 * s4 - 5 * x4 9000; s4 - 0.85 * s3 - x4 = 0;

非负约束:iisx,均不能为负值,即.0,0 iisx

我们用LINDO软件求解该问题,输入: Min s1+s2+s3+s4 st

65s1-5x1>=6000 65s2-5x2>=7500 65s3-5x3>=5500 65s4-5x4>=9000 s1-x1=120

s2-0.85s1-x2=0 s3-0.85s2-x3=0 s4-0.85s3-x4=0

将文件存储并命名后,选择菜单“Solve”即可得到如下输出:

LP OPTIMUM FOUND AT STEP 0

OBJECTIVE FUNCTION VALUE

1) 478.5107

VARIABLE VALUE REDUCED COST S1 120.000000 0.000000 S2 116.500000 0.000000 S3 99 .025002 0.000000 S4 142.985733 0.000000 X1 0.000000 0.873223 X2 14.500000 0.000000 X3 0.000000 0.929167 X4 58.814480 0.000000

ROW SLACK OR SURPLUS DUAL PRICES 2) 1800.000000 0.000000 3) 0.000000 -0.029830 4) 936

.625000 0.000000 5) 0.000000 -0.016667 6) 0.000000 -0.873223 7) 0.000000 0.1 49149 8) 0.000000 -0.929167 9) 0.000000 0.083333 10) 0.000000 0.000000 11) 14.500000 0.000000

NO. ITERATIONS= 0

RANGES IN WHICH THE BASIS IS UNCHANGED:

OBJ COEFFICIENT RANGES

VARIABLE CURRENT ALLOWABLE ALLOWABLE COEF INCREASE DECREASE S1 1.000000 INFIN ITY 0.873223 S2 1.000000 12.327855 1.78979 2 S3 1.000000 14.503359 0.929167 S4 1.000000 13.117647 1.000000 X1 0.000000 IN FINITY 0.873223 X2 0.000000 0.948297 1.78 9792 X3 0.000000 INFINITY 0.929167 X4 0.000000 1.009050 1.000000

RIGHTHAND SIDE RANGES

ROW CURRENT ALLOWABLE ALLOWABLE RHS INCREASE DECREASE 2 6000.000000 1800.000 000 INFINITY 3 7500.000000 4508.536133 869.99993 9 4 5500.000000 936.625000 INFINITY 5 900 0.000000 INFINITY 3528.868652 6 120.000000 15. 746606 27.692308

6

ROW CURRENT ALLOWABLE ALLOWABLE RHS INCREASE DECREASE 2 6000.000000 1800.000 000 INFINITY 3 7500.000000 INFINITY 869.99993 9 4 5500.000000 936.625000 5500.000000 5 900 0.000000 INFINITY 4325.000000 6 120.000000 15. 746606 27.692308 7 0.000000 13.384615 INFI NITY 8 0.000000 INFINITY 14.409616

9 0.000000 66.538460 INFINITY

由上述结果可以知道:第二个季度开始时公司新招聘15人,第二个季度结束时解雇15 人;第四个季度开始时新招聘72人,目标函数值为465.121 8比不允许解雇时的值略有减少。

七、结果检验

LINGO软件和LINDO软件经常是配合使用的,因为有时候用LINDO软件求得到的结果不一定

千真万确,因此很有必要用LINGO软件进行验证。 1、对于问题一的结果,我们用LINGO 软件验证,输入: MIN = S1 + S2 + S3 + S4; 65 * s1 - 5 * x1 > 6000; 65 * s2 - 5 * x2 > 750 0; 65 * s3 - 5 * x3 > 5500; 65 * s4 - 5 * x4 > 9000; s1 - x1 = 120;

s2 - 0.85 * s1 - x2 = 0; s3 - 0.85 * s2 - x3 = 0; s4 - 0.85 * s3 - x4 = 0; x1 > 0; x2 > 0; x3 > 0; x4 > 0; s1 > 0; s2 > 0; s3 > 0; s4 > 0;

将文件存储并命名后,选择菜单“Solve”即可得到如下输出:

Rows= 11 Vars= 8 No. integer vars= 0 ( all are linear) Nonzeros = 30 Constraint nonz= 21( 10 are +- 1) Density=0.303 Smallest and la rgest elements in abs value= 0.850000 9000.00 No. < : 0 No. =: 4 No. > : 6, Obj=MIN, GUBs <= 5 Single cols= 0

7

Optimal solution found at step: 2 Objective value: 47 8.5107

Variable Value Reduced Cost S1 120.0000 0.0000000 S2 116.5000 0.0000000 S3 99.02500 0.0000000 S4 142.9 857 0.0000000 X1 0.0000000 0.8732231 X2 14.50000 0.000000 0 X3 0.0000000 0.9291667 X4 58.81448 0.0000000

Row Slack or Surplus Dual Price

1 478.5107 1.000000

2 1800.000 0.0000000

3 0.0000000 -0.2982986E-01

4 936.6250 0.0000000

5 0.0000000 -0.1666667E-01

6 0.0000000 -0.8732231

7 0.0000000 0.1491493

8 0.0000000 -0.9291667 9 0. 0000000 0.8333334E-01 10 0.0000000 0.0000000 11 14.50000 0.0000000

可以看到,结果和用LINDO软件运行得到的结果一致。 2、对于问题二的结果,我们用LINGO 软件验证,输

入: MIN = S1 + S2 + S3 + S4; 65 * s1 - 5 * x1 > 6000; 65 * s2 - 5 * x2 > 750 0; 65 * s3 - 5 * x3 > 5500; 65 * s4 - 5 * x4 > 9000; s1 - x1 = 120;

s2 - x2 + y1 - 0.85 * s1 = 0; s3 - x3 + y2 - 0.85 * s2 = 0; s4 - x4 + y3 - 0 .85 * s3 = 0; x1 > 0; x2 > 0; x3 > 0; x4 > 0;

8

s1 > 0; s2 > 0; s3 > 0; s4 > 0;

将文件存储并命名后,选择菜单“Solve”即可得到如下输出:

Rows= 17 Vars= 11 No. integer vars= 0 ( all are linear) Nonzeros = 39 Constraint nonz= 30( 19 are +- 1) Density=0.191 Smallest and la rgest elements in abs value= 0.850000 9000.00 No. < : 0 No. =: 4 No. > : 12, Obj=MIN, GUBs <= 8 Single cols= 3

Optimal solution found at step: 2 Objective value: 46 5.1218

Variable Value Reduced Cost S1 120.0000 0.0000000 S2 116.5000 0.0000000 S3 84.61538 0.0000000 S4 144.0 064 0.0000000 X1 0.0000000 0.9291667 X2 14.50000 0.000000 0

X3 0.0000000 0.7147436E-01 X4 72.08333 0.0000000

Y1 0.0000000 0.8333334E-01 Y2 14.40962 0.0000000

Y3 0.0000000 0.8333334E-01

Row Slack or Surplus Dual Price

1 465.1218 1.000000

2 1800.000 0.0000000

3 0.0000000 -0.1666667E-01

4 0.0000000 -0.1429487E-01

5 0.0000000 -0.1666667E-01

6 0.0000000 -0.9291667

7 0.0000000 0.8333334E-01

8 0.0000000 0.0000000

9 0.0000000 0.8333334E-01

10 0.0000000 0.0000000

11 14.50000 0.0000000

12 0.0000000 0.0000000 13 7 2.08333 0.0000000 14 120.0000 0.0000000

9

15 116.5000 0.0000000

16 84.61538 0.0000000

17 144.0064 0.0000000

可以看到,得到的结果和我们用LINDO软件运行得到的结果一致。

八、模型的优缺点及推广

1、模型的优点

(1)采用的数学模型有成熟的理论基础,可信度较高。

(2)建立的数学模型都有相应的专用软件支持,容易推广。(3)利用数学工具,严格地对模型求解,具有科学性。 2、模型的缺点

(1)对问题的求解结果作了近似处理。 3、模型的推广

本题的求解用到的模型是线性规划模型,可以推广到下料问题、汽车生产与原油采购等问题中。

九、参考文献

[1] 吴建国.数学案例精编.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

[2] 盛骤,谢式千,潘承毅.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3] 黄叫裕.初等数学建模.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5.

[4] 姜启源,谢金星,叶俊.数学建模.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系统动力学(自己总结)

系统动力学 1.系统动力学的发展 系统动力学(简称SD—system dynamics)的出现于1956年,创始人为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福瑞斯特教授。系统动力学是福瑞斯特教授于1958年为分析生产管理及库存管理等企业问题而提出的系统仿真方法,最初叫工业动态学。是一门分析研究信息反馈系统的学科,也是一门认识系统问题和解决系统问题的交叉综合学科。从系统方法论来说:系统动力学是结构的方法、功能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的统一。它基于系统论,吸收了控制论、信息论的精髓,是一门综合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横向学科。 系统动力学的发展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1)系统动力学的诞生—20世纪50-60年代 由于SD这种方法早期研究对象是以企业为中心的工业系统,初名也就叫工业动力学。这阶段主要是以福雷斯特教授在哈佛商业评论发表的《工业动力学》作为奠基之作,之后他又讲述了系统动力学的方法论和原理,系统产生动态行为的基本原理。后来,以福雷斯特教授对城市的兴衰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提出了城市模型。 2)系统动力学发展成熟—20世纪70-80 这阶段主要的标准性成果是系统动力学世界模型与美国国家模型的研究成功。这两个模型的研究成功地解决了困扰经济学界长波问题,因此吸引了世界范围内学者的关注,促进它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与发展,确立了在社会经济问题研究中的学科地位。 3)系统动力学广泛运用与传播—20世纪90年代-至今 在这一阶段,SD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的传播,其应用范围更广泛,并且获得新的发展.系统动力学正加强与控制理论、系统科学、突变理论、耗散结构与分叉、结构稳定性分析、灵敏度分析、统计分析、参数估计、最优化技术应用、类属结构研究、专家系统等方面的联系。许多学者纷纷采用系统动力学方法来研究各自的社会经济问题,涉及到经济、能源、交通、环境、生态、生物、医学、工业、城市等广泛的领域。 2.系统动力学的原理 系统动力学是一门分析研究信息反馈系统的学科。它是系统科学中的一个分支,是跨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横向学科。系统动力学基于系统论,吸收控制论、信息论的精髓,是一门认识系统问题和解决系统问题交叉、综合性的新学科。从系统方法论来说,系统动力学的方法是结构方法、功能方法和历史方法的统一。 系统动力学是在系统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它包含着系统论的思想。系统动力学是以系统的结构决定着系统行为前提条件而展开研究的。它认为存在系统内的众多变量在它们相互作用的反馈环里有因果联系。反馈之间有系统的相

功能取向的法教义学:传统与反思

内容提要:法教义学在中国面临着巨大争议。这种争议一方面源于对法教义学的刻板理解,另一方面源于法教义学面临复杂社会现实时所表现出的踯躅不前。对此,需要从法律系统功能入手,对法教义学所起到的功能进行观察,进而从方法论角度反思法教义学在封闭性与开放性之间所对应的方法应用。功能具有两个层面,一个是全社会意义上法律系统的功能,另一个是法律系统为实现社会目标而具有的功效。法律系统为实现其“稳定化规范预期”的功能,需同时实现冗余性和变异性,保证其独立运行的同时,还能实现与社会的相适性,在封闭性的基础上实现其开放性。冗余性和变异性分别对应着不同的方法体系,只有在功能定位的视野下,才能将具有异质性的方法体系融合到一起,统合在法教义学的框架之内。 关键词:功能取向法教义学调控社会冗余性变异性/多样性 法教义学目前在中国引起了巨大争议,不仅在名称上,更在于方法论层面。支持者与反对者分列两大阵营,泾渭分明,对法教义学的评价褒贬不一。近年来,已有学者开始尝试进行一种沟通式的方法论尝试。一方面,法教义学阵营的学者开始反思法教义学的开放性,以及法教义学自身的局限性;另一方面,社科法学等反对论者也开始承认法教义学的作用以及二者的互补性。有不少学者都提到了法律论证的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应该并存,并将逻辑涵摄和后果考量作为法律论证的“二阶构造”。这种观念在今天中国法学的方法讨论中并不少见,但须知这二者之间其实存在某种紧张关系,很难简单地将之融合到一起。如何获得“两全法”,就需“知其所以然”,方能找到二者的共处之道,找到各自的界限和互补方式。这需要将法教义学置于整个社会背景当中,呼应法律系统所承担的功能,探讨法教义学的具体开展。庞德曾提出“什么才是特定时空条件下与法律秩序的目的最相适应的”这一问题。在他看来,“社会学法学家如今都主张建立一种统一的社会科学,并且认为法律科学不可能是‘与世隔绝’、孤芳自赏、自给自足的。他们主张,法律秩序是社会控制的一个方面,并且只有将法律秩序放在社会现象的大环境下考察,我们才能理解它。”

土壤-机器系统力学

土壤-机器系统力学 研究机器在作业和行驶中与土壤相互作用的力学问题的一门学科。或称耕作与行驶土壤动力学。其任务是探明机器作用于土壤和土壤所起反应的规律;在土壤基础行为属性水平上建立相互关系的数学模型,以期能预测机器的行驶性能、作业质量、效率、能耗和经济性,以及土壤在机器通过和作业后的性能变化、压实、水土流失等问题,从而合理研制和设计机器的结构形态,优化机器和机器系统的设计和运用,保护土壤生态系统和农业资源。 概述在农业机械领域内,土壤-机器系统力学的研究包括两部分:一是由土壤支承并借土壤对机器的反作用而产生驱动力的行走理论,即土壤-车辆系统力学,其研究对象是拖拉机和农业机械的行走装置;二是对土壤进行机械作业的耕作理论,即土壤耕作力学,其研究对象是土壤耕作机械和农田建设机械中的土方作业机械。 土壤-机器系统力学所涉及的,一般是深度在几十厘米以内的耕作层或地面土壤,而且机器是在广阔的地面上、在不同的季节以较高的速度对小范围饱和或非饱和的各种土壤施加复杂的载荷,使土壤在短时间内产生较大的变形。这与经典土力学所处理的建筑物地基与土壤的相互作用有较大的差异,后者是长年在固定地点以相当大的静载荷或地震波作用于较大范围、深达几十米的土壤,使土壤产生缓慢而相对微小的变化。因而不能完全采用经典土力学和土动力学的某些相类似的假定、理论、公式和方法。对于土壤物质的多样性和性质的多变性,机器作用力的复杂性,土壤反应因应力路径、载荷历史而不同的特性,以及速率效应、机器振动等的特点,结合耕作、土方工程和越野行驶的技术要求进行的研究,要以19世纪末至20世纪30年代苏联的Β.Π.戈里亚奇金和美国的M.L.尼科尔斯的研究为开端。至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特别是50年代以后,土壤-机器系统力学逐步形成一门独特的新学科,它的形成和发展与机器力学、土壤物理、土力学、土动力学、连续介质力学、流变学、系统力学、随机过程和数理统计,以及新的分析方法和数值方法的发展有密切联系。 中国这方面的研究始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首先是建立室内试验土槽进行了拖拉机水田叶轮的研究;60年代初设计了贝氏仪,发展了船式拖拉机浮式和半浮式工作原理;进行了电渗犁的试验和犁耕土垡运动和阻力的分析;70年代初研制了水田土壤剪切仪、静载式和动载式水田土壤承压仪和水田土壤外附力/内聚力测定仪;并应用这些仪器对水田土壤参数与不同行走装置性能的关系进行了研究,提出了由土壤内聚力产生的推进力和由于沉陷、壅泥、积泥等外应力产生的行走阻力计算公式。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还进行了水田土壤流变及触变性质的研究,提出了水田土壤的应力-应变-时间模型和水田土壤含水量与触变率之间的函数关系;进行了犁体曲面数学模型和优化。80年代以来进行的有土壤对金属表面粘附的机理研究与测定,履带和轮胎附着、驱动、压实性能和精确喷印网格法的研究,土壤切削的二维和三维有限元分析等。 研究内容在农业机械领域内,土壤-机器系统力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各种土壤参数(材料特性、静力学特性、动力学特性、物理量传导特性、行为属性、综合特性等)的测试技术和田间快速测定技术及分布规律;②土壤行为属性机理、应力-应变模型、本构关系、失效理论;③典型行走装置(钢轮、叶轮、胎轮、金属履带、橡胶履带等)与土壤相互作用的基础工艺过程,其接地压强、沉陷量、驱动力、行驶阻力、滑行率间的定性定量关系,行走装置构型和设计的优化;④拖拉机及其机组、各种自走式农业机械在各种土壤和地面条件下的牵引性能、通过性能、越障性能、转向操纵性、振动特性、行驶稳定性和运输效率; ⑤土壤耕作机械和土方作业机械在以不同方式切削、挖掘、推移、破碎和抛置土壤的作业过程中,土壤的变形、破坏、移动、受力和能耗与土壤参数、机器结构参数和作业参数间的定性、定量关系,工作部件构型和设计的优化;⑥拖拉机和各种田间作业机械对土壤的压实、水土流失与土壤参数、机器结构参数、作业参数之间的定性、定量关系,以及机组结构形态

法教义学

法教义学:概念、特征及其功能 内容摘要:法教义学乃是一门将现行实在法秩序作为坚定信奉而不加怀疑的前提,并以此为出发点开展体系化与解释工作的规范科学。它研究以规范现象之身份而出现的法,因对现行法秩序的合理性保持确信,故而总是以一国现行实在法秩序为工作的基础及界限,并在此背景下开展体系化与解释的工作。在实践方面,它坚持认知主义的立场,主张现实问题的有解性,以实现更多具体细节上的正义为目标。对我国而言,法教义学在体系化和维护法的安定性、减轻负担与制约恣意、解答具体法律问题和促进法治成熟、沟通理论界和实务界以及构建法律共同体等方面的功能应受重视。 关键词:法教义学现行实在法秩序体系化解释 在众多以法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问中,最能彰显法学家知识与能力之真正力量的部分,当属法教义学。 一、概念的源流

法律问题自身的独特性要求特别的“答案”,而此“答案”只有通过特定的研究立场与方法才能获得。此特定的研究立场与方法便是传统法学,即法教义学的立场与方法。而要准确了解法教义学的独特性,则需要首先对此概念的源流作一番简要的回溯。 (一)神学中的教义学 中世纪著名神学家欧克塞尔的威廉曾较为直观地强调了教义对于基督教信仰以及神学的重要性。他认为,教义是神学的起点,也是神学的界限,脱出教义框架的神学就不再具有神学的身份了。可以说,教义成了神学的心脏,神学正是通过解释把教义的精神血液传达给丰富的信仰生活。这种连接教义与信仰生活的神学就是“教义神学”。 在基督教神学中,教义学具有如下三项特征:1.其拥有一些未经批判即被确信认为真的“教义”;2.以此教义作为研究的基础和界限;3.较为重视通过解释教义的方式应对实践问题。 (二)法教义学的历史及其定义 在沉睡在古罗马的废墟中五个多世纪之后,《查士丁尼国法大全》重现人间。这一事件对于当时欧洲的意义是如此的重大,以至于现代人可能会对欧洲人强烈的反应——他们把这部法律原典奉为圭臬——

法教义学的观念及其演变_焦宝乾

基金项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青年项目(05CFJ 01)法教义学的观念及其演变 焦 宝 乾 (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副教授 吉林 长春 130012) 摘要:研究法律方法,就不能不对法教义学予以考察。在西方,尤其是在欧陆法学语境中,法教义学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不仅如此,法教义学还有着独特的内涵与意义,并为法学知识论奠定了重要基础。在当今思想背景下,人们对法教义学的理解已经发生了一些深刻的变化,尤其是在法律论证理论这一新的法律方法论的视域中,法教义学作为传统独断解释学的那种知识品格与印象日趋淡化,从而更具有开放性与实践性。 关键词:解释学 法教义学 法学知识 法律方法 对于那些从事法学研究、法律教育以及法律实践的人们来说,什么才可以适当地被称作法学知识?这是个颇为尖锐并且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法教义学乃是西方法学/一个十分可敬而且的确很有价值的人类知识领域0。1 不仅如此,在大多数法律院校的法学理论教育中,法教义学也是最主要的活动领域。从法教义学一语本身可以看出,在西方,尤其是在欧陆盛行的这一法学领域,它跟宗教(神学)分享着某种共同的内容。但是长期以来,法教义学一直被国内学术界所忽略和误解。有鉴于此,笔者拟对西方法教义学传统予以考察,对其观念演变进行研究。一、西方法教义学传统的回顾 颜厥安曾提出一个颇耐人寻味的问题:法学作为一种科学竟然还有法释义学(/法教义学0)在其中,不是非常奇怪吗?而在其他的社会科学领域中从未有任何释义学的存在,为何独独在法学中会有法释义学呢?o这恐怕与法学的一种重要性质(规范性)有关,或者说,与法学作为一种规范科学有关。与神学教义学一样,法教义学在最初基本上是信仰的、规定的,与科学追求客观理性有相当的不同。/神学和法教义学两者都不以认识绝对的真理为目标,毋宁想建构一种依据(神启、传统或法律命令而来之)权威要求服从的理论建筑。0? 回顾西方的法教义学传统,就不能不提到两个重要因素:(1)宗教。西方法的观念与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受宗教的强烈影响。如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所言:/所有西方国家以及所有处在西方国家影响之下的非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都是宗教态度与设想的一种世俗遗留。0?(2)解释学。法教义学在发展的过程中与解释学始终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在历史上,解释学构成法教义学的重要内容。对法律的解释也是法教义学的一项主要功能。因此,法教义学和法律解释学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存在某种一致或重合。 从历史上看,法律的权威并不是建立在人们对它的理性研究的态度之上的,而是借助于政治上的强者。因此,传统法学对法律的研究基本上是建立在一种对之深信不疑的基础上,而鲜有批判精神。一如对# 88#

机械系统动力学

《机械系统动力学》 机械系统动力学中分析中的 仿真前沿 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专业:机制一班 姓名:董正凯 学号:S12080201006

摘要 计算机及其相应技术的发展为建立机械系统仿真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手段,机械系统动力学中的许多难题均可以采用仿真技术来解决,本文主要讲述了目前在机械系统动力学的分析中仿真技术主要的研究重点及其研究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机械系统动力学仿真系统建模

机械系统动力学中分析中的仿真前沿 机械专业既是一个传统的专业,又是一个不断融合新技术、不断创新的专业。随着科技的发展,计算机仿真技术越来越广泛地应用在各个领域。基于多体系统动力学的机械系统动力学分析与仿真技术,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吸引了众多研究者,已解决了自动化建模和求解问题的基础理论问题,并于八十年代形成了一系列商业化软件,到了九十年代,机械系统动力学分析与仿真技术更已能成熟应用于工业界。 目前的研究重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柔性多体系统动力学的建模理论 多刚体系统的建模理论已经成熟,目前柔性多体系统的建模成了一个研究热点,柔性多体系统动力学由于本身既存在大范围的刚体运动又存在弹性变形运动,因而其与有限元分析方法及多刚体力学分析方法有密切关系。事实上,绝对的刚体运动不存在,绝对的弹性动力学问题在工程实际中也少见,实际工程问题严格说都是柔性多体动力学问题,只不过为了问题的简化容易求解,不得不化简为多刚体动力学问题、结构动力学问题来处理。然而这给使用者带来了不便,同一个问题必须利用两种分析方法处理。大多商用软件系统采用的浮动标架法对处理小变形部件的柔性系统较为有效,对包含大变形部件的柔体多体系统会产生较大仿真分析误差甚至完全错误的仿真结论。最近提出的绝对节点坐标方法,是对有限元技术的拓展和较大创新,在常规有限元中梁单元、板壳单元采用节点微小转动作为节点坐标,因而不能精确描述刚体运动。绝对节点坐标法则采用节点位移和节点斜率作为节点坐标,其形函数可以描述任意刚体位移。利用这种方法梁和板壳可以看作是等参单元,系统的质量阵为一常数阵,然而其刚度阵为强非线性阵,这与浮动标架法有截然不同的区别。这种方法已成功应用于手术线的大变形仿真中。寻求有限元分析与多刚体力学的统一近年来成为多体动力学分析的一个研究热点,绝对节点坐标法在这方面有极大的潜力,可以说绝对节点坐标法是柔性多体力学发展的一个重要进展。另外,各种柔性多体的分析方法之间是否存在某种互推关系也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如两个主要分析方法:浮动标架法、绝对节点坐标法之间是否可以互推?这些都具有重大理论意义。 另外柔性多体系统动力学中由于大范围的刚体运动与弹性变形运动相互耦合,采用浮动标架法时,即便是小变形问题,由于处于高速旋转仍会产生动力刚化现象。如果仅仅采用小变形理论,将产生错误的结论,必须计及动力刚化效应。动力刚化现象已成为柔性多体动力学的一个重要研究方面。如何利用简单的补偿方法来考虑动力刚化是问题的关键。 柔性多体系统动力学中关于柔性体的离散化表达存在三种形式:基于有限元分析的模态表达,基于试验模态分析的模态表达和基于有限元节点坐标的有限元列式。有限元列式由于大大地增加了系统的求解规模使其应用受到限制,因而一般采用模态分析方法,对模态进行模态截断、模态综合,从而缩减系统的求解规模。为了保证求解精度,同时又能提高求解速度如何进行模态截断、模态综合就成了一个关键问题。再者如何充分利用试验模态分析的结果也是一个关键性研究课题,这一方面的研究还不够深入。 柔性多体系统动力学可以计算出每一时刻的弹性位移,通过计算应变可计算计算出应力。由于一般的多柔体分析程序不具备有限元分析功能,因而柔性体的应力分析都是由有限元程序处理。由于可以计算出每个柔性体的应力的变化历

货拉拉案件的刑法教义学分析(学习)

货拉拉案件的刑法教义学分析 根据官方公布的案件事实,依据刑法教义学进行初浅分析。这种分析不受朴素的情绪影响,结论可能不符合某些民众的朴素情绪,所以这篇案例分析的预设读者是法学圈内的同行。 案件分析的体系性顺序和步骤是,先看客观要件,再看主观要件。审查客观要件时,先审查作为犯,再审查不作为犯。 一、客观要件 (一)作为的角度 第一,案件事实表明,司机周某未实施将被害人车某强力推下车的行为。 第二,司机未实施强奸、强制猥亵、绑架、非法拘禁等作为类型的危害行为。 (1)司机的偏航行为不能被视为危害行为,因为运费是一口价,司机偏航行为只是为了节省时间,不是为了多要运费。 (2)被害人车某因为司机偏航,要求其停车,司机未予理睬,未答应停车。这种未答应停车也不能被视为非法拘禁行为,因为司机只是想尽快赶路,没有非法拘禁的意图。 (3)实务中有过这样的案件:甲在行驶中的车上强奸乙女,或绑架乙,乙为了逃命而跳车,导致身亡。由于被害人的这种举动(介入因素)在这种情景下并不异常,因此死亡结果应归属于甲先前的危害行为(作为)。 综上,本案中,由于司机未实施作为性质的危害行为,故死亡结

果不能归属于司机的作为性质的行为。那么,死亡结果在此只能视为被害人自陷风险导致的,也即自己创设危险,支配危险,危险现实化为死亡结果。 由于客观构成要件不具备,因此不需要进入主观阶层进行分析。 不过,这只是作为犯的角度分析。接下来分析不作为犯的角度。 (二)不作为的角度 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是:负有作为义务——具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不履行导致结果发生——主观上对结果具有故意或者过失。 1.作为义务。 根据实质的二分说,作为义务包括:对危险源的监管义务和对法益对象的保护义务。 (1)对危险源的监管义务 第一,对危险物的监管义务。司机不存在这项义务。 第二,对他人危险行为的监管义务。车某实施了危险行为,但是,车某不是司机的小孩或被监护人,司机对车某不存在监管、监护关系,因此也不存在监管义务。 第三,自己的先行行为产生危险导致作为义务。司机的先行行为仅仅是偏航,没有对车某制造危险,因此不产生作为义务。 (2)对法益对象的保护义务 对法益对象的包括义务包括两种:第一,特定关系。第二,特定领域。

法教义学基本问题初探

法教义学基本问题初探 一、关于“法教义学”语义和译名的解析 在德语中,法教义学这个术语出现的频率很高,人们经常使用它,但却很少对它进行解释。而且这个词也很容易引发人的情感因素。一提起它,许多人会认为它就是保守的老一套,是教条主义。德国法学家魏德士说:“它似乎是法学家用来抵制某些新观点和价值观的工具,这些新观点和价值观向现行法律规范提出了质疑并希望进行修改。”因此在有些情形下,法教义学往往被作为是一个对狭义法学的贬义词,常常用于指不加反省、盲目信赖现行有效法律的一种学问态度。教义学的词根是dogma。《元照英美法词典》对dogma 的解释是:(1)教理;教义;教条;信条。在罗马法中,偶尔用以描述元老院的决议或命令。 (2)独断之见。还有对dogma的解释是:指阐释圣经及其启示所应严守的规则。德语Dogma 源于希腊文dogma,从dokeimoi(“有道理”或“言之成理”)而来,dogma意指定理、原理或原则,后来引申为教义或信条。《牛津哲学词典》对dogma的解释是:一般指的是毫无疑问所持有的一种观念,具有无需辩护的确定性。在基督教会,指的是由教会所界定的,通过神示予以沟通的观念。Dogma这个词在希腊语中具有多种含义,例如“确定的观点”、“支配”、“具有约束力的理论规则”的意思。这个概念首先在哲学中使用,然后在(基督教)神学中使用。Dogma是“基本确信”、“信仰规则”的意思,它不是通过理性的证明,而是通过权威的宣言和源自信仰的接受(Akzeptanz)来排除怀疑。 相应地,Dogmatik就是讨论原理原则或教义信条的理论学说。教义学的思考方式最初即源于神学,原本是基督教会关于其信仰原则的研究。正是由于对圣经的解释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义出多门、分歧不一,因此主流统治的教会机构,为了使信仰不至“走调”,就

法教义学与法治:法教义学的治理意义

近年来,“法教义学”作为一种法学研究立场,在与其他研究立场的竞争与辩论中已经渐渐被国内学界所认可。法教义学主要是从欧陆,尤其是德国法律文化传统中成长起来的,但是它的影响力却远远超出了德国而波及了许多其他国家,包括中国。为什么这种发源于独特文化背景的法学研究方式会产生那么大的影响力?这肯定不完全是因为历史的偶然,而一定有其理论逻辑上的理由。目前,国内学界的研究要么围绕某个部门法教义学的基本问题展开,要么就法教义学本身的一般主题或特定主题展开,而极少关注法教义学的内在机理及其对于国家治理的意义。本文尝试从法教义学与法治之间的联系中来探寻法教义学在这方面的意义。如果说法治代表着人类普遍的政治理想,也是值得追求的国家治理模式的话,那么诞生于18、19世纪之交的法教义学一定暗合了这种理想与模式的内在主张,因而它才能够为法律人所接纳,并在各国法治建设的进程中据有自己独特的地位。 由此,本文的核心问题在于:法教义学与法治之间的联系如何可能,或者说法教义学在何种意义上有助于法治?鉴于法教义学和法治这两个概念本身的复杂性,对于前者,本文将通过简要的观念史梳理,提炼出历史的“常量”;对于后者,则满足于发掘其最低限度的含义。如果能证明法教义学常量与最低限度的法治概念之间存在必然联系,那么法教义学与任意类型法治观念之间的联系都将得到证成。以下将先梳理法教义学的基本内涵,接着在阐明最低限度之法治概念的基础上,从价值目标与制度目标两方面说明法教义学对于法治,包括中国法治的意义,最后勾勒出中国法教义学体系形成路径的轮廓。 1什么是法教义学 (一)简要的观念史梳理 德语Dogma(教义)一词来自古希腊文δóγμα。在希腊语中,“教义”一词具有多种含义,如“固定的想法”“指示”“有拘束力的原理”等。城邦的法律也是教义的一种,即民众集会所采纳的教义,或者被称为“民众的政治教义”“城邦的教义”“明智之众人的教义”“群体或有威望之人的政治教义”。古罗马时期的《学说汇纂》继受了这种观念。罗马法复兴运动时期,“教义”的绝对正确性和“受权威的拘束”的思想被一再强调。注释法学将罗马法视为绝对正确的法以及成文的理性,它开创了第一个“权威学说体系”的先声,也构成了今日欧洲法教义学的先驱。始于16世纪初的人文主义法学,致力于“对罗马法素材的重新系统整理”,相信法律应当能像其他科学一样,通过从一般到特殊的逻辑推理形式来加以表达。这一时期,“教义”被用来指称一种“根本的确信”,它阐述的是一项在教学领域中被认为具有拘束力的或有效的基本知识,而教义学就被认为是关于这些教义的学说。教义学观念与公理化体系思想紧密关联,成为理性自然法时代的最大特征。法学家们摒弃了古代实在法文本的权威,在“人类共同生活的法则”中找到了新的基本真理,这些真理可以通过“只由公理确定的理性运用来认识”。随之,传统的注重权威论题的教义学,逐渐转向一种封闭的逻辑体系的教义学。“莱布尼茨-沃尔夫体系”的形成,就是这一特征的集中体现,它为法教义学的体系化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基础。随着18世纪末19世纪初法典化运动的开展,启蒙时代自然法的理性预设得以实现,“实在法”成为法学关注的核心,以何种体系建构和解释实在法重新成为问题。在德国,许多法学家开始了所谓的“历史性反省”。在这种背景下,历史法学将“教义学”这一概念正式引入法学之中,并使得这一术语日益流行。在法教义学的本体论层面,历史法学第一次清晰地将“法教义”与“法律”区分开来。法律是法教义学的质料,而法教义学是对实在法的阐释,但在内容上并不限于实在法本身所包含的东西。法律是规定性的,具有拘束力;法教义学是描述性的,不具有拘束力。同时,历史法学将“历史的”与“教义的”作为对立概念来使用。法史学被认为是“科学的”和“优雅的”,与此相对,法教义学只是一种“手艺式的法学”。正是历史研究才使得法学成为科学,而统一的法教义学需要借助于历史科学才能建立。在法教义学的方法论层面,

2020年物理高考命题力学电学热点预测20题

2020年物理高考命题力学电学热点预测20题 1.振源A 带动细绳上下振动,某时刻在绳上形成的波形如图甲所示,规定绳上各质点向上运动的方向为x 轴的正方向,当波传播到细绳上的P 点时开始计时,图乙的四个图形中能表示P 点振动图象的是( ) 2.一列简谐横波,某时刻的波形图象如图甲所示,从该时刻开始计时,波上A 质点的振动图象如图乙所示,那么( ) A .假设此波遇到另一列简谐横波并发生稳固干涉现象,那么该波所遇到的波的频率为2.5H Z B .假设该波能发生明显的衍射现象,那么该波所遇到的障碍物尺寸一定比20m 大专门多 C .从该时刻起,再通过△t =0.4s ,P 质点通过的路程为4m D .从该时刻起,质点P 将比质点Q 先回到平稳位置 3.在实验室能够做〝声波碎杯〞的实验。用手指轻弹一只酒杯,能够听到清脆的声音,测得这声音的频率为500Hz 。将这只酒杯放在两只大功率的声波发生器之间,操作人员通过调整其发出的声波,就能使酒杯碎掉。以下讲法中正确的选项是( ) A .操作人员一定是把声波发生器的功率调到专门大 B .操作从员可能是使声波发生器发出了频率专门高的超声波 C .操作人员一定是同时增大声波发生器发出声波的频率和功率 D .操作人员只须将声波发生器发出的声波频率调到500Hz 4.长木板A 放在光滑的水平面上,质量为m 的物块 B 以水平初速度v 0从A 的一端滑上A 的水平上表面,它 -1s -2 2 甲 乙 1 t/s v 甲 乙 A B C D

们在运动过程中的v -t 图线如下图。那么依照图中所给出的数据v 0、t 1及物块质量m ,能够求出的物理量是 ( ) A .木板获得的动能 B .A 、B 组成的系统缺失的机械能 C .木板的最小长度 D .A 、B 之间的动摩擦因数 5.P 、Q 是某电场中一条电场线上的两点,一点电荷仅在电场力作用下,沿电场线从P 点运动到Q 点,过此两点的速度大小分不为v P 和 v Q ,其速度随位移变化的图象如下图。P 、Q 两点电场强度分不为E P 和E Q ;该点电荷在这两点的电势能分不为εP >εQ ,那么 以下判定正确的选项是 ( ) A .E P >E Q , εP <εQ B .E P >E Q , εP >εQ C .E P εQ 6.在光滑水平面上,质量为m 的小球A 正以速度v 0匀速 运动。某时刻小球A 与质量为3m 的静止小球B 发生正碰。两球相碰后,A 球的动能恰好变为原先的1/4。那么碰后B 球的速度大小是 ( ) A .02v B .06v C .0026 v v 或 D .无法确定 7.质量为1kg 的物体静止在水平面上,物体与水平面之间的动摩擦因数为0.2。 对物体施加一个大小变化、方向不变的水平拉力F ,使物体在水平面上运动了3t 0的时刻。为使物体在3t 0时刻内发生的位移最大,力F 随时刻的变化情形应该为下面四个图中的哪一个?( ) 8.如下图是一台理想自耦变压器,在a 、b 之间接正弦交流电,A 、V 分不为理想交流电流表和交流电压表。假设将调压端的滑动头P 向上移动,那么 ( ) A .电压表V 的示数变大 B .变压器的输出功率变大 C .电流表A 的示数变小 D .电流表A 的示数变大 9.测定压力变化的电容式传感器的原理如下图,A 为固定电极,B 为可动电极,A 、B 组成一个 电容可变的电容器。可动电极两端固定,当待测压力施加在可动电极上时,使可动电极发生形变,从而改变了电容器的电容。现将此电容式传感器连接到如图4所示的交流电路中,图中A 为交流电流表,R 为爱护电阻,假设保持交流电的频率及电压的有效值不变,那么 ( ) A .当待测压力增大时,电容器的电容将减小 x v v t/t 0 1 2 3 A t/t 0 1 2 3 B t/t 0 1 2 3 C t/t 0 1 2 3 D U

刑诉法研习中法教义学之提倡

刑诉法研习中法教义学之提倡 --以《相对合理主义》为切入 吉冠浩 【内容提要】《相对合理主义》一书为刑事诉讼法学界贡献了两个理论命题:"相对合理主义"与"刑事诉讼两重结构理论"(三角结构与线形结构)。面对诸如刑事和解这类"中国问题","相对合理主义"在理论合理性与实践合理性上都是缺乏足够的解释力的,是一种不尽合理的方法论。而"两重结构理论"注意到我国司法经验同时又考虑到类型化的分析手段和诉讼观,体现了从经验到理论的方法论,在刑诉法学界具有较大影响。伴随着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大修以及地方性司法改革的层出不穷,以建立在从经验到理论的方法论之上的法教义学来实现刑事诉讼知识创新是值得提倡的。 【关键词】相对合理主义两重结构理论从经验到理论法教义学知识创新 一、问题的提出 面对"什么是你的贡献"这一问题,龙宗智教授用《相对合理主义》一书为刑事诉讼法学界贡献了两个理论命题:"相对合理主义"与"刑事诉讼两重结构理论"(三角结构与线形结构)。该书作者的学术背景为"跳跃于理论与实践之间":既到法学院探讨法理合理性,又回司法实践部门去印证实践合理性。当然,这种"跳跃"在给作者带来研究上独特优势的同时,亦为其带来几丝忧愁:知识分子的批判立场与实务工作者的"实事求是"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应该如何消解呢?笔者认为,其中关键在于法学研究方法之问题,换言之,关键在于明确究竟什么是刑事诉讼知识创新的逻辑起点?诸如刑事和解这类"中国问题",我们究竟应该运用何种方法对其加以解读? 二、相对合理主义:一种不尽合理的方法论 发现理想与现实间的距离后,作者基于如下判断:"中国的司法改革,总体上看只能采取大系统的方法,即司法内外互动的方法,因而只能是条件论的、渐进性的、改良的......即不求最好,只求较好",⑴旨在调和"拿来主义"与"本土资源论"的张力,提出了"相对合理主义":在一个不尽如人意的法治环境中,在多方面条件的制约下,我们无论是制度改革还是程序操作,都只能追求一种相对合理,不能企求尽善尽美。如果不注意实际条件和多种复杂因素的制约去追求理性化,不仅难以奏效,而且还可能因为完全破坏了既成的有序状态而使情况更糟。⑵ 龙宗智教授提出相对合理主义的价值预设为"公理化思想",即确认人类社会存在一些跨局域文化的共同成果的准则,承认具有公理性及普适性的基本准则。⑶但是,作者基于以下两点经验证据:(1)文化多元以及法律文化的多元性,还是一种不可抹杀、不能忽视的现实;(2)作为基本准则,应当是一个具有包容性的、且有一定弹性以适应不同制度背景并应付不同挑战的方向性、指导性规范,只要不背离和脱离其基本的质的规定性,在化为具体规则和规范时,可能采取不同的样式。进而得出结论:"公理化思想"强调的是原则的普适性而非具体规范的普适性,普适性原则体系为适应不同社会时势会外化为具有不同特征的规范体系。 ⑷其中,第一点经验证据倾向于吉尔茨的观点,即"法律就是地方性知识;地方在此处不只是指空间、时间、阶级和各种问题,而且也指特色,即把对所发生的事件的本地认识与对可能发生事件的本地想象联系在一起"。⑸当有的学者提出"什么是你的贡献"这一命题的时候,

《刑法》第之一第2款的法教义学分析

《刑法》第之一第2款的法教义学分析2017-06-30 作者:梁根林 法学 2015年07期 一、问题的提出与争议 2011年5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133条之一第1款规定了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与法定刑,又于第2款规定:“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它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刑法学界与实务部门对“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判断以及罪与非罪的界限,特别是《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能否适用于危险驾驶罪与非罪的界定,进行了相对深入的讨论。2013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3]15号),凝聚了学界与实务部门对于上述问题讨论过程中形成的基本共识。但是,比较而言,我国学界与实务部门对如何理解与适用《刑法》第133条之一第2款虽然有所探讨,却分歧严重,上述司法解释亦回避了这一重大问题。 张明楷教授在论及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关系时认为,危险驾驶罪的增加,使交通肇事罪的构造产生了变化,即由过去的作为过失结果犯的交通肇事罪,演变为作为过失结果犯或危险驾驶罪的结果加重犯。在论述交通肇事罪作为危险驾驶罪的结果加重犯的理由时,张明楷教授指出:“危险驾驶罪虽然是故意犯罪,但危险驾驶行为过失造成他人伤亡,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的,则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此时,行为人对基本犯(危险驾驶罪)是故意,对加重结果为过失,从而成为结果加重犯。”①这一立论意味着交通肇事罪具有了双重规范属性,即其规范属性既可能是过失结果犯,也可能是危险驾驶罪的结果加重犯。在论及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关系时,张明楷教授认为,“只要危险驾驶行为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就属于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罪名,应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不是只有当危险驾驶行为造成了重大伤亡结果,且行为人对伤亡结果具有故意时,才能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事实上,以下三种危险驾驶行为,都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危险驾驶行为不仅具有与放火、爆炸等行为相当的具体的公共危险,而且造成了致人伤亡的实害结果,行为人对伤亡结果具有故意(此时属于故意的基本犯)。(2)危险驾驶行为具有与放火、爆炸等相当的具体的公共危险,行为人对该具体的公共危险具有故意。例如,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追逐竞驶的,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应当适用《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此时属于故意的危险犯)。(3)危险驾驶行为具有与放火、爆炸等相当的具体的公共危险,行为人对该具体的公共危险具有故意,客观上造成致人伤亡的实害结果,行为人对实害结果具有过失(此时属于结果加重犯)。例如,因醉酒而丧失驾驶机动车的能力,却在大雾天驾驶机动车高速行

2019届高三高考物理考前预测押题《力学压轴计算题》测试题(解析版)

绝密★启用前 2019届高三高考物理考前预测押题《力学压轴计算题》测试题 一、计算题(共16小题) 1.如图所示,装置BO′O可绕竖直轴O′O转动,可视为质点的小球A与两细线连接后分别系于B,C两点,装置静止时细线AB水平,细线AC与竖直方向的夹角θ=37o。已知小球的质量m=1kg,细线AC长L=1m,B点距转轴的水平距离和距C点竖直距离相等。(重力加速度g取10m/s2,sin37o=0.6,cos37o=0.8) (1)若装置匀速转动的角速度为时,细线AB上的张力为0而细线AC与竖直方向的夹角仍为37°,求角速度的大小; (2)若装置匀速转动的角速度为时,细线AB刚好竖直,且张力为0,求此时角速度的大小; (3)装置可以以不同的角速度匀速转动,试通过计算在坐标图中画出细线AC上张力T随角速度的平方变化的关系图像 【答案】(1)角速度ω1的大小为r a d/s;(2)此时角速度ω2的大小为r a d/s;(3)计算见上,在坐标图中画出细线AC上张力T随角速度的平方ω2变化的关系图象如图所示. 【解析】(1)细线AB上张力恰为零时,小球靠重力和拉力的合力提供向心力,根据牛顿第二定律有: 解得: (2)细线AB恰好竖直,但张力为零时,设细线AC与竖直方向的夹角为θ′. 由几何关系得:,得=53° 根据牛顿第二定律得:

解得,rad/s (3)当时,细线AB水平,细线AC上张力的竖直分量始终等于小球的重力:T cos=mg;解得:. ω1≤ω≤ω2时细线AB松弛,细线AC上张力的水平分量等于小球做圆周运动需要的向心力,则有:T sinα=mω2l sinα,T=mω2l ω>ω2时,细线AB在竖直方向绷直,仍然由细线AC上张力的水平分量提供小球做圆周运动需要 的向心力:综上所述:时,T=12.5N不变;ω>ω1时,,T﹣ω2关系图象如图所示 2.风洞实验室能产生大小和方向均可改变的风力.如图所示,在风洞实验室中有足够大的光滑水平面,在水平面上建立xOy直角坐标系.质量m=0.5kg的小球以初速度v0=0.40m/s从O点沿x轴正方向运动,在0~2.0s内受到一个沿y轴正方向,大小F1=0.20N的风力作用;小球运动2.0s后风力方向变为y轴负方向,大小变为F2=0.10N(图中未画出).试求: (1)2.0s末小球在y方向的速度大小和2.0s内运动的位移大小; (2)风力F2作用多长时间,小球的速度变为与初速度相同; 【答案】(1)0.8m/s(2) 【解析】(1)设在0~ 2.0s内小球运动的加速度为a1,则 2.0s末小球在y方向的速度 代入数据解得=0.8m/s 沿x轴方向运动的位移

民法教义学的应用分析

民法教义学的应用分析 法教义学存在于法律虚无与法典万能之间,是以法律文本为依据,依照法律规范的内在逻辑和体系要求解释、应用及发展法律的做法。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相关内容的论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摘要:如何将民法教义学由一个通常理解上的认识论和技艺性问题上升到民法学的本体论问题颇值得探讨。本文从明确树立解决问题意识,明确请求权基础的适用方法,如何对待法律概念和法律判例素材等方面,尝试提出一个形成民法教义学操作共识的基本方法。 关键词:民法教义学;请求权基础;案例类型;应用 一、问题的提出及其意义 民法教义学的应用是关涉到民法正义实现的本体论问题。如何将民法教义学由一个理论抽象转化为具有可操作性共识的技艺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在理论界,民法教义学的研究最近十年才引起中国大陆法学界的重视。原因如下:民法教义学方法论貌似一种“高深”的学问,非一般学者能力可及,以致大家避而不谈,恐贻笑大方;民法教义学的应用自觉需要民事实体法学者,特别是有德国留学背景的学者的学术积累,否则,可能造成与实体法或者程序法的实务运用的脱节和隔阂,沦为空对空的虚妄说教。在实务界,司法实务工作者貌似对法律运用的技艺方法掌握的如火纯青,但事实上是应该归功于长时间的经验积累,是法律理解的“前结构问题”,缺失的是系统的可操作性的方法论训练,而最适宜的训练方法是民法教义学,也即是说,民法教义学应当达成最基本的应用共

识,易于操作,而不是完全依赖实务的经验积累。因此,十分有必要梳理民法教义学的技术内核,将民法教义学中最基本的原理总结、提炼为便于操作的技术或者流程并以此来推动民法的应用转型。 二、民法教义学的生命——解决纠纷 2.1不纠纷,法学之所以成为一个独立学科正是因为法律能够独立地解决特定生活纠纷。法律规范虽然由语言文字构成,但法律的实际效力却是由纠纷的具体解决效果为评价标准。法律的生命在于法律规范的具体实现,而实现的过程不能在完全依靠“自然经济”的口口相传或者经验累积。现代市场经济下的法律学教育生产模式应该能够“流程化”、“批量化”地生产法律适用人产品。因此,民法教义学的教育目标应该为从事法律职业做准备,应该无限贴近纠纷的解决。面对民事纠纷,纠纷主体首要考虑的是纠纷的解决本身,而不是抽象的正义、德国法、日本法、台湾法如何规定等等这些看起来高大上的东西。基于纠纷解决的“迫切”要求,法律人必须将抽象的法律语言和法律思维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日常语言。但这种游刃有余的转换能力需要民法教义学的请求权基础思维的长期训练。 2.2义学对司法判例,特别是疑难杂症没有解决力,法律就丧失了存在意义,民法教义学也就失去了研究价值。因此,解决纠纷几乎是所有法律人的终极价值追求。法律争议如何解决,这构成法律人的核心任务。相应地,我们的能力培养就应当以此为指向。法教义学的研究与解决争议是本质上是一致的,就是一种面向纠纷的条文解释学,

1动力学系统

PASCO 实验 Experiment 1 Dynamics Cart Accessory Track Set 实验一 动力学系统 Experiment 1 Acceleration and Harmonic Motion 实验1 加速度和简谐振动 Equipment Needed: -Dynamics Carts with Mass (ME-9430) -Spring -Base and Supported rod (ME-9355) -Mass balance -Acceleration sensor -50 Newton force sensor -Motion sensor -Dynamic Cart Track with End stop and Pivot clamp Purpose 目的 The Purpose is to measure the period of oscillation of a spring and mass system on an incline at different angles and compare it to the theoretical value and verify Newton’s Second Law, F=ma. (See Figure 1) 目的是测量不同倾角的斜面上的弹簧和物体系统的振动周期,并验证牛顿第二定律,F=ma 。(看图1) Theory 理论 For a mass attached to a spring, the theoretical period of oscillation is given by k m T π 2= 对于弹簧上的物体,振动的理论周期为 k m T π 2= where T is the time for one complete back-and-forth motion, m is the mass that is oscillating, and k is the spring constant. 这里T 是一个来回运动的时间,m 是振动质量,k 是弹簧常数。

口袋罪的法教义学分析_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例_陈兴良介绍

DOI:10.15984/https://www.wendangku.net/doc/672660335.html,ki.1005-9512.2013.03.010 ·主题研讨·政治与法律2013年第3期现行刑法中具有口袋化倾向的罪名 规范适用研究 编者按:1979年刑法中的投机倒把罪、流氓罪和玩忽职守罪等典型的口袋罪在1997年刑法修订时已经被废除或分解,但近年来,随着风险社会问题渐显,以及民众对安全和 秩序要求的提高,犯罪构成要件具开放性、模糊性的堵截式罪名和具有堵截式条款的以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逐渐显现出口袋罪的倾向,实 务中扩张适用此类罪名的趋势明显,常有根据处罚必要性决定是否定罪、根据刑罚处罚 轻重的需要决定犯罪性质和罪名选择等主张和做法,或者在法条竞合的场合,仅仅因为 普通法条处罚重而排斥特别法条的适用。这种罪名的扩张适用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对具 有实质违法性个案的处理需求并有利于维持社会秩序,但与此同时带来的是一定程度上 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突破与司法实务中同案不同判的尴尬。或许在中国当下,比对个案的 实质正义更为重要的,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信仰与坚持。本刊特组织四篇文章,以以危险 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渎职罪和寻衅滋事罪为例对具有口袋化倾向的罪名在司法实务中 如何规范适用进行探讨,以期助益于司法的统一和公正。 口袋罪的法教义学分析: 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例 陈兴良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 摘要:口袋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独特现象,其缺乏限制的外延使行为更容易入罪,其与罪刑法定原则之间的紧张关系显而易见。作为现行刑法中最为典型的口袋罪,以危 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司法实务中的适用频率越来越高,呈现不断扩张的状况。造成 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本罪行为要件的开放性及缺乏必要的形式限定。应以同类解释规则 严格限缩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口袋罪的适用,以坚守罪刑法定原则的边界。 关键词:口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刑法定原则 中图分类号:D F6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9512(2013)03-0002-12作者简介:陈兴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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