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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死亡时间推断的法医学研究进展

早期死亡时间推断的法医学研究进展
早期死亡时间推断的法医学研究进展

根据尸体现象综合推断死亡时间

根据尸体现象综合推断死亡时间 可用于推断死亡时间的方法有:一、利用死后尸体化学变化推断死亡时间;二、利用胃肠道食物的消化程度及移位情况推断最后一次进餐时间;三、根据膀胱内尿液的多少推断死亡时间;四、根据蝇蛆的生活史推断死亡时间;五、利用植物生长规律推断死亡时间;六、根据尸体现象推断死亡时间等。 尸体现象分为早期尸体现象和晚期尸体现象。早期尸体现象有:1、超生反应;2、肌肉松弛;3、角膜混浊;4、皮革样化;5、尸冷; 6、尸斑; 7、尸僵与尸体痉挛; 8、自溶。晚期尸体现象可分为毁坏型和保存型两类。毁坏型尸体现象主要是尸体腐败和白骨化,腐败在发展变化中可出现尸臭、尸绿、腐败静脉网、巨人观、腐败气泡、“死后呕吐”“死后分娩(或称棺内分娩)”,肝、肾、脾等成为“泡沫器官”,以后随软组织的分解消失而使尸体“白骨化”。 可用于推测死亡时间的尸体现象有:一、超生反应;二、角膜; 三、尸冷;四、尸斑;五、尸僵;六、毁坏型尸体现象;七、保存型尸体现象。 一、根据超生反应推测死亡时间 超生反应是指机体死亡后组织器官细胞仍保持生命机能,对刺激仍有一定反应。其种类很多,可用作推测死亡时间的超生反应有(见表一): 肌肉的超生反应:人死后2小时内,几乎所有肌肉受机械刺激后均可发生收缩反应,尤以肱二头肌为甚,并且不受环境气温高低的影

响。 死后皮下出血:在进行机械刺激试验过程中,被打击的部位可形成皮下出血斑。其出现率随死后时间的延长而迅速下降。 瞳孔的超生反应:人死后在一定时间内,眼内滴入或注入药物,可引起瞳孔反应。 超生反应与死亡时间的说明 (表一) 二、根据角膜推测死亡时间 在正常生活状态下,人的角膜无色透明,表面光滑无皱褶。人死

尸检报告中死亡时间推断的辩点分析

尸检报告中死亡时间推断的辩点分析|法纳刑辩 刑事律师如何看懂一份尸检报告里的死亡时间推断,以及死亡时间推断结论对案件有哪些影响,我们通过以下几个问题来解决。 一什么是尸检报告? 尸检报告属于法医学鉴定的一种类型,学名“法医学病理鉴定”,俗称“死因鉴定”。但实际上,法医学鉴定分为很多种,其中针对对象为人的,称为“人体损伤程度检验”或者“伤情检验报告”;针对对象为尸体的,称为“尸体检验报告”;针对对象为毒品的,称为“毒品含量检验报告”,等等。 具体到尸检报告而言,根据《人民检察院法医工作细则(试行)》第9条的规定:“尸体检验鉴定的目的是:确定死亡原因,推断死亡时间,判断

致死方式和手段,推断致死工具,认定死亡性质(他杀、自杀、意外、或疾病死亡)。”也就是说,死因鉴定只是尸体检验的其中一项内容。从该条的表述来看,并不能说明一份尸检报告上必须载明上述的所有内容,只是鉴定的范围。 作者注意到,针对死亡时间和致死工具,都用了“推断”这一词,也就是说在一份尸体检验报告中,可能会出现不确定结论,这对于鉴定意见而言,无疑是不符合要求的。 但是,在法医学工作中,死亡时间的推断本就是难题,通过案例检索我们会发现,在尸检报告中可能出现“仅供参考”这样不具有唯一性、确定性的词。那么,导致这一结果的产生,可能是因为死亡时间推断的依据本身也存在诸多方式和变化。 二死亡时间推断的依据 1、尸温 通过尸体内部温度,是法医们最常用的方法,比如有“肛温”和“肝温”之别。 2、肠胃内容物

这种方式是通过胃容物的消化程度来判断时间,但这种方法须对死者死前进餐时间进行调查才更准确。 3、常规综合判断 即根据尸斑、尸僵、角膜的变化进行动态勘验,这种方法的缺憾在于得出的结论是一个大致的范畴,而非确切的时间点。 4、昆虫学 如果死者的死亡地点有蝇蛆附着,那么可以根据蝇蛆的生长规律来判断死亡时间,不过这种方法需要时间的积累才会出现明显的规律。 上述三种都是常见的判断方法,当然法医们也在研究更新更科学准确的方法,至于采用何种方法是根据现场尸体的情况而定。 比如,在(2017)川14刑初15号宋敏故意杀人、抢劫这个案例中,法医针对推断方法撰写了《检验说明》:“因死者死后被棉被覆盖,受到保热作用影响,段某1的尸体温度下降值不符合“根据尸温推断死亡时间”的一般规律,故其现场肛温测得值未作为死亡时间推断的依据写入《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中。根据尸斑、尸僵、角膜死后变化的一般规律,综合推断段某1的死亡时间为距现场尸表检验前3-12小时。”

第四章 死亡时间推断

第四章死亡时间推断

第四章 死亡时间推断 教学纲要 【教学要求】 1.掌握:根据常见的损伤形态特征、创口中异物、现场情况、受伤时衣着上的损伤痕迹进行致伤物推断(钝器伤、锐器伤、火器伤);根据损伤的形态特征、创口中异物、实验检测结果、受伤时衣着上的损伤痕迹认定致伤物。 2.熟悉:致伤物的推断和认定的法医学意义。 3.了解:衣着上损伤的检验;损伤痕迹的提取。 【教学重点】 第一节死后早期经历时间的推断 一、根据尸温推断死亡时间①尸体温度的测量②死亡时的尸体温度③尸体冷却规律④根据尸冷推断死亡时间的原则及方法 二、根据其它各种死后变化综合推断死亡时间 三、根据超生反应推断死亡时间 四、根据离子浓度推断死亡时间 五、根据酶的测定推断死亡时间 六、根据DNA检测推断死亡时间 七、根据胃内容物消化程度推断死亡时间 八、根据膀胱尿量推断死亡时间 九、国外推断时期死亡时间进展----综合参数法 第二节晚期尸体死亡时间推断 一、各种晚期死后变化

二、根据尸体昆虫数据分析推断死亡时间 三、根据植物生长规律推断死亡时间 四、根据现场遗留物推断死亡时间 第三节白骨化尸体死亡时间推断 第一部分习题集 一、单项选择题 1、()温度常作为尸体内部的核心温度用于推断死亡时间。 A.、脑 B.、心 C.、肺 D.、直肠 2、直肠温度测量时将温度计插入尸体肛门()CM。 A.10 B.15 C.5 D.20 3、直肠温度受()影响较大。 A、盆壁静脉血流 B、昼夜体温差 C、环境温度 D、死亡原因 4、以春秋季为准,死后最初10小时,尸体直肠温度每小时平均下降()℃。 A、0.5 B、1 C、1.5 D、2 5、胃内容大部分移向十二指肠,并有相当程度的的消化时,大约为进食后()小时死亡。 A、1--2 B、2--3 C、3--4 D、4--5 6、胃内空虚或仅有少量消化物,十二指肠内含有消化物或食物残渣时,约为进食后()小时死亡。

法医学死者死亡时间的推断方法

死者死亡时间的方法 法医学上死亡时间又叫死亡经历时间,是指从死者死亡发生到法医进行尸体检验时所经过的时间,又称死后经过时间,通常描述为死后多少天或多少小时。 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是法医尸体检验和命案现场勘查的任务之一,对于判明罪犯作案时间、确定侦查范围、甄别重点嫌疑人等都有重要作用。推断死亡时间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推断,如尸体本身现象推断死亡时间、尸体胃肠道食物推断死亡时间、从死后化学变化推断死亡时间等。 一、从尸体本身现象判断死亡时间 当人死亡之后,尸体本身会呈现出一定的现象,医学上将这些现象划分为早期尸体现象和晚期尸体现象。不同时期尸体现象可以用来推定死者死亡时间,最近又增加了一个判断死亡时间的新方法,叫做眼球化学法,是由美国的内科医师约翰·科发现的,他视察到人在死亡之后,尸体内红细胞会不断有规律的破裂,红细胞内的钾离子会不断的有规律的进入眼玻璃体液,据此人们完全可以准确判断出死亡时间。因为这种方法不受外界温度的影响,所以测得的死亡时间比较精确。 (一)根据早期尸体现象判断 1.根据尸冷推断死亡时间 一般来说,春秋季成年尸体,尸体温度在室内每小时下降0.83摄氏度。水中尸体每小时可下降3--4摄氏度。夏季烈日下的尸体、死前发生肌肉痉挛或者激烈搏斗的尸体,死后一段时间内,试问还能上升,即环境因素、衣着多少、尸体本身情况、死因都会影响判断。 以春秋季节为准,尸体颜面、手足等裸露部分有冷却感,为死后1~2小时或以上,着衣部分皮肤有冷却感,为死后4~5小时;死后最初10小时,尸体直肠温度每小时平均下降1℃;10小时后,每小时平均下降0.5~1℃;肥胖尸体在死亡后最初10小时,尸温每小时平均下降0.75℃,消瘦尸体每小时平均下降1℃。夏季尸冷速率是春秋季的0.7倍,冬季是春秋季的 1.4倍;暴露在冰雪天气的尸体,尸温在死后数小时即降至环境温度。 2.根据尸斑推定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推断

死亡时间推断的依据 死亡时间推断: 死亡时间在法医学上是指死后经历时间the time since death,TSD或称死后间隔时间postmortem interval,PMI,即发现、检查尸体时距死亡发生时的时间间隔。注重尸表检查、判定,具有实际价值。 死亡时间推断即推测死亡至尸体解剖时经历或间隔时间。 对这一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已经历了数个世纪。早在三百多年前,意大利医生已经明确指出:死亡时间推断是法医学鉴定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法医学往往根据死后尸体变化发生的规律推断死亡时间。 依据尸体变化发生的先后及法医学实践的需求,将死亡时间推断按死后早期死亡时间推断、晚期(腐败)尸体死亡时间推断及白骨化尸体死亡时间推断三个阶段分别加以叙述。 死后早期经历时间的推断 早期死亡时间的推断,实际工作中多以尸体温度的下降规律为基础,结合尸斑、尸僵和其他死后变化综合推断。 根据尸温推断死亡时间 环境温度低于体温时,体表热量以辐射和传导的方式散失;体内的热能则先向体表传导,然后从体表散失,最后尸温降到与环境温度相同。尸温的下降具有一定的规律,并且尸温的测量方法简便易行,因此被广泛用于推断死亡时间。 人体死亡后所出现的各种死后变化在时间上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可用于死亡时间的推断。 根据超生反应推断死亡时间

尸体血液、脑脊液和玻璃体液的化学离子,发现钾、钠、氯等化学离子浓度有一定的死后变化规律性,可用于死亡时间的推断:血液、脑脊液、玻璃体液。 根据酶的测定推断死亡时间 在生物体内存在多种酶,在活体组织,细胞对各类酶的作用均有其完善的屏障保护。死后,细胞屏障保护消失,胞浆内的各种酶释放。死后某些组织中酶活性与死后经过时间存在着一定的相关关系。目前尚处于研究阶段,可望用于推断死亡时间。 1.肝酶活性的改变 2.心肌与骨骼肌酶活性改变 3.脾酶活性的改变 根据胃内容物消化程度推断死亡时间 食物在胃内停留的时间和食糜及食物残渣通过小肠的时间有一定的生理规律,根据这种规律性变化,可以推断死亡距最后一次进餐的时间,从而大致可判定死亡时间。 一般认为:胃内充满食物呈原始状态而没有消化时,为进食后不久死亡;胃内容大部分移向十二指肠,并有相当程度的消化时,大约为进食后2~3小时死亡;胃内空虚或仅有少量消化物,十二指肠内含有消化物或食物残渣时,约为进食后4~5小时;胃和十二指肠内均已空虚,为进食后6小时以上死亡。 食物在胃肠内的消化和排空,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食物种类和性状、进食的量、胃肠功能状态和健康状况、个人的精神状态、药物和饮酒的影响等。一般来说,流体食物比固体食物排空快,小颗粒食物比大块食物排空快,碳水化合物比蛋白质排空快,蛋白质又比脂肪排空快。在根据胃肠内容物消化程度推断死亡时间时,应充分考虑这些影响因素。 根据膀胱尿量推断死亡时间 膀胱内尿量多少与饮水量、个体差异、生活习惯、疾病等有关。在一般情况下,多数人在就寝前要排尿。若膀胱内尿量少,则提示就寝后2~3小时内死亡;若尿量较多,可以推测为凌晨死亡。但要注意有时在濒死期会发生尿失禁,排空膀胱。 综合参数法 死亡时间推断综合参数法是由德国埃森大学法医学研究所Henssge C教授创造。 该方法包括直肠温度列线图、矫正体重参数表和死后变化检测3个部分。它以尸体直肠温度测量为基础,以尸体体重、所处环境、衣着及被盖等影响因素作为矫正值,结合尸斑、尸僵、肌肉超生反应等参数来推断早期死亡时间。 晚期尸体死亡时间推断

法医学题库(DOC)

//课程名称:法医学(此题注解表示以下试题内容所属的课程) //说明1:试题分类是指对试题进行归类管理,其格式可采用:XXX章/XXX节 //说明2:“所属知识点”是指一个试题所考核的知识点 //说明3:其他格式编排说明详见“技术规范文档” //说明4:以下试题内容描述可能不准确,仅表示其编排格式 [试题分类]: 第四章机械性损伤/第五节机械性损伤的法医学鉴定 [命题人]:温永启 [所属单位]:刑事科学技术系 [题型]:论述题 论述生前伤与死后伤的鉴别 答案: { 主要依据生活反应。(1分)生活反应的概念。(1分)生活反应的表现,局部生活反应:(1)出血;(2)创缘卷缩、哆开;(3)炎症反应;(4)酶活性改变;(5)蛋白成分变化;(6)炎性介质改变;(7)局部淋巴结的边缘内红细胞聚集。(3分) 全身生活反应:(1)栓塞;(2)全身贫血;(3)全身感染;(4)吸入或咽下;(5)其它。(3分) 死后伤无上述反应。(2分) } 分数:10 难度:4 所属知识点:第四章机械性损伤/第五节机械性损伤的法医学鉴定/生前伤与死后伤的鉴别认知层次:综合应用 试题分析:{ <在此编写对该题的解题过程> } [试题分类]: 第四章机械性损伤/第五节机械性损伤的法医学鉴定 论述如何推断致伤物。 答案: { (1)根据损伤的形态推断:A 头部损伤;B 躯体和四肢损伤;C 具有特殊形状的皮下出血;D 尸体各部位的擦伤。(4分)(2)根据创口内的异物推断。(3分)(3)根据衣服上的痕迹推断。(2分)(4)根据致伤物上的附属物推断(5)其他如通过侦查实验推断(1分) } 分数:10 难度:3 所属知识点:第四章机械性损伤/第五节机械性损伤的法医学鉴定/致伤物的推断 认知层次:简单应用

谈软组织损伤致死的法医学死因鉴定

谈软组织损伤致死的法医学死因鉴定 根据尸体检验所见,尸表主要呈失血征象,如双侧球睑结膜、唇粘膜苍白等,内部组织器官检验见肺、肾、脾、肝等脏器呈贫血貌,以上尸体征象符合休克的表现。根据实验室检查所见,死者心血和胃内容中均未检出毒鼠强、乐果、安定和巴比妥等常规毒药物成分,组织病理学检验提示全身重要组织器官未检出疾病样改变。根据死者尸斑、尸僵状况,角膜混浊度及环境温度分析其死亡时间应为尸检前2~3天。在法医实践中,因各种全身性并发症的存在,如休克、感染、水电解质紊乱、酸碱失衡、凝血障碍、急性肾功能衰竭等,对体表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死的原因及机制分析就会十分复杂,现就本案例对其死因鉴定进行探讨如下: 第一,失血性休克在外伤致死案件中很常见,多见于大血管破裂、内脏器官破裂出血等,以大量的体内外出血为主要特点,通常在短时间内失血超过全身总血量的20%时,即出现休克。第二,创伤性休克常见于严重的颅脑损伤、多发性骨折、内脏器官破裂、挤压伤等。其休克发生不是直接失血所导致,而是由创伤引起人体应激反应刺激交感神经—肾上腺髓质系统分泌儿茶酚胺增加所致。同时创伤导致溶血产生的毒性物质、受损组织分解出的血管活性物质等可引起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微循环血管扩张和通透性增高,进一步降低有效体循环血量而发生休克。在无严重体内损伤而仅为软组织损伤的情况下,作出创伤性休克的诊断必须与挤压综合征进行鉴别,因为此种损伤的具体表现与导致挤压综合征的损伤特点较为近似,均表现为损伤局部肿胀、体液渗出、软组织变性坏死等。在实际工作中,常会碰到损伤与疾病并存的情况,要做出创伤性休克的诊断,还需要对其他可致死亡发生的因素进行

法医学

法医学 樊静平 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 现代法医学 以医学、生物学及物理学、化学等自然科学为基础、研究与解决涉及法律的人身死伤病残、生理状态、个体认定及其他医学问题,为法律工作提供证据和资料,是有独立的理论体系和专门检验技术、多科性的应用科学,是法学与医学交叉的边缘学科。 案例1 甘肃121颗人头案 结论:盗墓,不构成犯罪,嫌疑人被传唤,罚款了事,盗窃目的为制作工艺品 案例2 云都浴场命案 死者沈京,外籍人士(由北京移民),99年1月底在云都浴场洗浴时触电身亡,经法庭裁决,被告云都赔偿各项费用总计63万元,为当时赔偿金之最 司法鉴定:劳务审查机构认定浴场不存在安全隐患,尸体经解剖发现有电流斑驳痕迹,故认定触电身亡 法律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很重要) 司法鉴定: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非常重要哦) (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定义司法鉴定) 国家对以下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1、法医类鉴定 2、物证类鉴定 3、声像资料鉴定 法医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病理鉴定即验尸、法医鉴定占90%,临床又占法医鉴定中的90%) 物证类鉴定:包括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 指纹鉴定属于痕迹鉴定、汗液鉴定属于法医物证鉴定 声像资料鉴定:包括对录像带、录音带、磁盘、光盘、图片等载体上记录的声音、图像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过程进行的鉴定和对记录的声音、图像中的语言、人体、物体作出种类或者同一认定 鉴定人员及鉴定企业条件(考试前看) 法医学基础 1、医学 2、生物学 3、物理、化学及其他 4、法学

青壮年猝死综合征的法医学鉴定要点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92839046.html, 青壮年猝死综合征的法医学鉴定要点 作者:豆恩才王华唐小彬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6年第36期 摘要目的:对一例青壮年猝死案例进行分析,希望能为这方面的研究提供一些参考,同 时也希望能给法医在实际工作中对无原因死亡的猝死案例中的检验鉴定与分析提供帮助。方法:收集一例青壮年猝死案例中的解剖和病理资料,对案件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参考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青壮年综合症死亡的法医学鉴定。结果:尸体解剖、病理检验、目击者以及现场勘查等情况进行分析可排除暴力性死亡,毒物分析检出少量酒精,在排除酒精所致的中毒及窒息性死亡后,可以断定为青壮年猝死综合症而死亡。结论:本案死者系少量饮酒后青壮年猝死综合症导致的死亡。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不明原因的青壮年死亡,如排除外伤性致死原图、中毒致死原图,及潜在的疾病存在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为符合青壮年猝死综合症的猝死,为案件的性质和侦破提供科学的证据。 关键词法医病理学猝死综合症 中图分类号:D91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https://www.wendangku.net/doc/692839046.html,ki.1009-0592.2016.12.406 近几年来,国内外青壮年不明原因死亡的报道逐年增多,由于其死亡发生突然,体表多为阴性结果,大多是通过排除其他各种死因后做出推测诊断,难免会引起当事人家属的猜疑和纷争,令司法实践陷入困境,因此寻找可靠的诊断证据,合理解释死亡机制,成为法医鉴定的核心任务。青壮年猝死综合征(SMDS)是一种发生在青壮年的原因不明的猝死。1915年首次在马尼拉报道,最初命名为“睡眠中猝死”,也有人称之为“夜间猝死综合症”。1974年渡边富雄建议命名青壮年猝死综合征。青壮年猝死综合征—直是国内外医学界尤其是法医学领域研究的热点,近来对青壮年猝死综合征的发病特点及致病机制等都有广泛而深入的研究。但其发病机理,影响因素等还需以后更进一步的研究,希望通过搜集和整理分析案例为以后的研究提供材料。 一、案例资料 (一)简要案情 1.2014年1月21日,方某被发现在宿舍内死亡,为查明死因,对方某的尸体行病理学解剖检验。 (二)现场勘验及尸体检验 1.现场勘查:

法医学如何推断死亡时间的推断

院系:商学院班级:09级经济一班 学号:2009812004 姓名:刘海利 法医学如何推断死亡时间 一、根据超生反应推断死亡时间 1断头反应:从断头后头一分钟开始直到十余分钟可见到眼球运动、口唇及下颌运动,躯干部痉挛,心脏跳动,血液从颈动脉断端流出。 2心肌收缩:在死后数小时心脏的某一局部尤其心房肌纤维仍残存有收缩功能,打开心包,心肌接触到冷空气或金属器械,便可见心房出现波纹状或蠕动样收缩,可持续数秒钟。尸检时用手紧握心脏可有收缩感。此外,在死后不久的人尤其在新生儿尸检时,偶见心室、心房的自动收缩。当用脱纤维蛋白或林格液灌注冠状动脉时,还可见到节律性收缩。说明在个体死亡后心肌的兴奋性仍可保持一定时间。 3肌肉的超生反应:个体死亡后机械刺激骨骼肌可使肌细胞收缩而形成肌隆起,死后2小时内几乎所有肌肉均可出现反应,有时死后6小时还可呈阳性反应。 4血管平滑肌收缩:死后2~3日血管平滑肌仍可对缩血管药物起收缩反应。 5瞳孔缩小和散大:死后瞳孔散大,但随后可略为缩小,这是由于虹膜尸僵或死后眼压降低所致,并非超生反应。死后4小时内,瞳孔对注入结膜囊内的药物(伊色林或阿托品)有缩瞳或散瞳反应,这些属于超生反应。 6肠蠕动:死后数小时仍可见肠蠕动,如果邻近肠段松弛扩张,蠕动的肠段可进入松弛扩张的肠段中,发生死后肠套叠现象,与生前肠套叠不同的是后者在套叠部有充血、水肿、出血等反应。 7排泄:死后由于膀胱、直肠、精囊的平滑肌收缩或括约肌弛缓而引起大小便、精液的排泄。但在死后时间较长的尸体,上述现象可由尸僵及腹腔内腐败气体压迫所致,系属尸体现象而非超生反应。 8皮肤反应:死后30小时汗腺对肾上腺素及阿托品等药物仍可起发汗反应。一例7岁女孩死亡后在大腿部的皮肤,注射1毫克盐酸组织胺,见皮肤的立毛肌收缩(呈鸡皮样外观)。 9纤毛运动:气管粘膜上皮细胞在死后10小时(有时30小时)仍有纤毛运动。 10白细胞的吞噬功能:鼻腔内的白细胞于死后68小时仍有吞噬功能。 11精子活动:精囊内的精子在死后30小时,有时70小时仍有活动能力。甚至还有报告死后127小时仍可看到活动的精子。 12电刺激所致肌肉收缩:在死后1~2小时电刺激神经末稍可引起肌肉收缩;如直接刺激肌肉,则更长时间都可见收缩。该现象主要取决于肌细胞内三磷酸腺苷含量,如果反复收缩多次便可迅速消失。 二、根据尸体现象推断死亡时间 1.看尸体的僵硬程度,一般情况下,尸体在死后30分钟—2小时内就会硬化,9小时—12小时完全僵硬,30小时后软化,70小时后恢复原样。但如果在土中或水中,或在低温干燥情况下则会延缓,高温多湿条件下会加快。 2.看尸的变化 (1)指压:尸斑是血液由于重力学的原理积存于尸体下面而出现的特有斑痕, 死后6一12个小时指压时会有一定的褪色,超过了12小时,就基本上不会褪色了。 (2)移位:如果尸体被挪动过尸斑会发生移位,但死后8—9小时再改变尸体的体位,尸斑只会发生部分的移动,旧的尸斑还会存在,同时还会出现新的尸斑。经过了1 0个小时以上,尸斑就不会动了。

法医学推断死亡时间

法医学推断死亡时间 法医学意义上的死亡时间,指的是从死亡发生到法医进行尸体检验时所经过的时间,又称死后经过时间,通常描述为死后多少天或多少小时。通过对受害者尸表检查、对判断罪犯的犯罪动机、作案手法、犯罪性质和确定作案时间,认定排除嫌疑人有无作案时间,划定侦查范围乃至案件的最终侦破具有重要意义。 依据尸体变化发生的先后及法医学实践的需求将尸体死亡时间分成三个时期:死后早期、死后晚期和白骨期。 死后早期推断死亡时间 推断早期死亡时间的客观依据,主要是尸体现象(尸僵、尸斑、尸温等)、环境的温度、尸体的体格、运动程度、是否饮酒、是否用麻醉剂,胃内容的消化程度以及尸体周围、植物的生长变化规律以及最新的眼球化学法。具体如下: 一.根据尸温判断死亡时间。环境温度低于体温时,体表热量以辐射和传导的方式散失;体内的热能则先向体表传导,然后从体表散失,最后尸温降到与环境温度相同。尸温的下降具有一定的规律,并且尸温的测量方法简便易行,因此被广泛用于推断死亡间。

二.根据尸僵判断死亡时间 尸僵出现和缓解的时间、强度,与死者肌肉发育、年龄、死亡原因及其环境因素有关,其规律如下: 三.根据尸斑判断死亡时间 人死亡以后,血液受重力的作业,积存在尸体的低下部位,透过皮肤形成有色的斑块。尸斑的出现有较为明显的规律性: 四.根据胃内容物消化程度推断死亡时间 食物在胃内停留的时间和食糜及食物残渣通过小肠的时间有一定

的生理规律,根据这种规律性变化,可以推断死亡距最后一次进餐的时间,从而大致可判定死亡时间。一般规律如下: 食物在胃肠内的消化和排空,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食物种类和性状、进食的量、胃肠功能状态和健康状况、个人的精神状态、药物和饮酒的影响等。一般来说,流体食物比固体食物排空快,小颗粒食物比大块食物排空快,碳水化合物比蛋白质排空快,蛋白质又比脂肪排空快。在根据胃肠内容物消化程度推断死亡时间时,应充分考虑这些影响因素。 五.根据膀胱尿量推断死亡时间 在夜间死亡的人,还可以根据膀胱内尿的充盈程度来推测死亡时间。按照常人的习惯,睡觉前要排尿,如果尸检时见膀胱内尿量甚少,则可能是睡后2~3小时内死亡;如果尿量甚多,则可能是半夜死亡。只是这种情况偶然性较大,所以只能作为参考,而不能仅凭此来判断死亡时间。 六.角膜混浊判断死亡时间 生前角膜透明,可以透视到瞳孔,死后角膜不再透明,以至变成白色膜状。

根据尸体现象综合推断死亡时间

根据尸体现象综合推断死亡时间

根据尸体现象综合推断死亡时间 可用于推断死亡时间的方法有:一、利用死后尸体化学变化推断 死亡时间;二、利用胃肠道食物的消化程度及移位情况推断最后一次进餐时间;三、根据膀胱内尿液的多少推断死亡时间;四、根据蝇蛆的生活史推断死亡时间;五、利用植物生长规律推断死亡时间;六、根据尸体现象推断死亡时间等。 尸体现象分为早期尸体现象和晚期尸体现象。早期尸体现象有:1、超生反应;2、肌肉松弛;3、角膜混浊;4、皮革样化;5、尸冷; 6、尸斑; 7、尸僵与尸体痉挛; 8、自溶。晚期尸体现象可分为毁坏型和保存型两类。毁坏型尸体现象主要是尸体腐败和白骨化,腐败在发展变化中可出现尸臭、尸绿、腐败静脉网、巨人观、腐败气泡、“死后呕吐”“死后分娩(或称棺内分娩)”,肝、肾、脾等成为“泡沫器官”,以后随软组织的分解消失而使尸体“白骨化”。 可用于推测死亡时间的尸体现象有:一、超生反应;二、角膜; 三、尸冷;四、尸斑;五、尸僵;六、毁坏型尸体现象;七、保存型尸体现象。 一、根据超生反应推测死亡时间 超生反应是指机体死亡后组织器官细胞仍保持生命机能,对刺激仍有一定反应。其种类很多,可用作推测死亡时间的超生反应有(见表一): 肌肉的超生反应:人死后2小时内,几乎所有肌肉受机械刺激后均可发生收缩反应,尤以肱二头肌为甚,并且不受环境气温高低的影

在正常生活状态下,人的角膜无色透明,表面光滑无皱褶。人死后,角膜透明度逐渐减低,混浊,呈灰白色,最后完全不能透视瞳孔的征象,称为角膜混浊。根据角膜混浊程度可推测死后经过时间。角膜混浊在一般情况下随着死亡时间的延长而逐渐加重。(见表二) 角膜变化与死亡时间 (表二) 在寒冷的环境中,尸体存放48小时角膜仍可清晰透明,但角膜如有冻结则变混浊。 三、根据尸冷推测死亡时间 人死后,因尸体内产热停止,散热继续,尸体温度逐渐降低的现象。体表热的散发以辐射、对流、蒸发来完成。尸体温度的下降有一定的规律性,故根据尸体温度下降的速度可推断死后经过时间。 尸冷的测量方法:通常以测量直肠温度为标准尸温。测量时温度计应插入肛门6-7cm。每小时测量一次。 成人尸体在16-18℃室温下,死后10小时内平均每小时尸温下

死亡时间的推断

死亡时间的推断 早期尸体死亡时间推断 一、根据尸温推断死亡时间 环境温度低于体温时,体表热量以辐射和传导的方式散失,最后尸温降到与环境温度相同。尸温的下降具有一定的规律,并且尸温的测量方法简便易行,因此被广泛用于推断死亡时间。 (一)尸体温度的测量 尸体表面温度受环境温度影响较大。尸体内部温度随外界环境温度不同而发生变化的速度相对较慢,其变化规律与死后经过时间相关性较好。因此,尸体内部温度常被用于推断死后经过时间。目前许多法医学者都以检测脑室、肝及直肠温度的方法来推测死亡时间。直肠温度能较好的反映尸体内部温度,测量直肠温度操作又相对简便,因此,直肠温度常作为尸体内部的核心温度(core temperature)用于推断死亡时间。 ●直肠温度测量方法: 将温度计插入尸体肛门15cm,插入时温度计应尽量远离骨盆后壁,以避免骨盆壁温度较低而造成误差。 ●肝脏温度的测量方法:

从尸体右肋下缘切一小口,插入温度计达肝表面。 (二)死亡时的尸体温度 直肠温度在活体间有一定差异,不同人直肠温度可波动在34.2~37.6℃之间,平均36.9℃。直肠温度受盆壁静脉血流的影响较大。此外还有昼夜体温差、环境温度、体质健康状况、某些药物、年龄、性别、情绪状态及死亡原因等因素的影响,在测量直肠温度推断死亡时间时应考虑到这些因素。 (三)尸体冷却规律 人体死亡后,组织细胞并未立即死亡,细胞代谢仍可持续一段时间,表现为死后直肠温度并未立即下降,而呈一个短暂的平台期(plateau)。当环境温度低于尸温时,尸体温度逐渐下降直至达到环境温度。尸体直肠温度下降规律遵循一定的曲线,表现为在短暂的平台期后,散热过程最初较缓慢,逐渐加快并达到最大速率,最后再次变慢,直至达到环境温度,其整个过程呈反S形曲线。 (四)根据尸冷推断死亡时间的原则及方法

法医学死因分析及其参与度划分规范的探究

法医学死因分析及其参与度划分规范的 探究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摘要:在法医学领域,死因分析的主要作用在于研究导致死者死亡的各类因素与其责任关系,对事后责任划分以及金钱赔偿的判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对各类死因参与度的划分的意义也是如此。然而,随着法医学的不断发展,对于各类死因的参与度划分规范却存在着分歧。因此,笔者结合自身从事法医工作多年的经验,对法医学中的死亡原因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并对其参与度的划分规定展开了探讨与研究。 关键词:法医学;死因分析;参与度划分 世界卫生组织对于死亡原因的定义与检定,主要采用传统的理念。在该理念中,所有导致死亡的损伤都是死亡原因,其中也包括因疾病或病情加重导致的死亡,几乎涵盖了与死亡相关的所有因素。为了方便理解,可将其分为中介死因、辅助死因、根本死因以及直接死因。然而,多年法医病理学的实践研究发现,就以这四类原因对死亡原因进行划分,并不足将导致死亡的全部因素呈现出来。因此,笔者结合国内外的

相关资料与文献,对此前的四类死亡原因分类进行有效的补充。 一、在法医学领域造成死亡的原因及分析 1.死亡诱因。死亡诱因同其他导致死亡的因素有所不停,它并不是导致死亡的直接原因,它的存在也不会对人类的生命及身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威胁。是死者在生前受到了强烈外界刺激或感情变化,从而引起的旧病复发或病情恶化,最终导致死亡的情况。例如:患有严重心脏病的病人,遭到无端的谩骂,情绪激动导致的死亡;患有脑动脉肿瘤的患者在出行的途中,被行人无意撞倒,导致动脉瘤破裂,从而引发脑出血所导致的死亡。从上述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死亡诱因的对人体造成的损伤程度并不大,应属轻微伤的范畴之内。而上文中提到的四大死因中,以辅助死因与中介死因对死者造成的损伤较小,但也在轻伤以上,而死者在生前感受到的痛苦却是持续性的,直至其死亡。从参与度的角度上来看,死亡诱因与辅助死因、中介死因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2.联合死因。死者生前体内存在着两种或两种以上足以致命的疾病或损伤,最后无论哪一种导致其死亡,我们都管这种死因叫做联合死因。联合死因中的各种疾病或损伤在时间上来说属于巧合,各种伤病并

法医学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法医学的概论 一概念 法医学:是应用法医学与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 二法医学与医学 三法医学的分科 1 法医病理学 2 法医临床学 3 法医物证学 4 法医病理学 5 法医读物分析 6 法医精神病学 第二节法医学的任务与学习目的 一法医学的任务 法医学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哦法医学检验、鉴定,揭露犯罪、证实无辜、澄清性质、调解纠纷。 1 为揭露犯罪事实真相提供科学依据 2 为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提供科学依据 3 为卫生行政机关处理医疗纠纷提供科学依据 4为处理重大事故提供科学依据 5 为卫生防疫部门处理传染病职业中毒提供证据 6 对立法提供建设性意见 二医学生学习法医学的目的 1 担任鉴定人 2 作为证人 3 揭露犯罪 4 警惕医疗事故的发生 5 丰富医学知识 第三节法医学工作的内容 法医学是通过勘察现场、诊查活人、解剖尸体、检验物证、审查书证等,为揭露案件真相提供事实依据。 一现场勘查 1 现场:凡发现尸体的场所或遗留犯罪痕迹的出事地点,称为现场。 第一现场、第二现场、第三现场 2 现场勘查:为了揭露犯罪分子,提供犯罪事实,在线场所进行的一系列侦查行为,称为现场勘查。 二尸体解剖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进行法医解剖: 1.涉及刑事案件,必须经过尸体解剖始能判明死因的试题和无名尸体需要查明死因及性质者; 2.急死或突然死亡,有他杀或自杀嫌疑者;

3.因工、农业中毒或烈性传染病涉及法律问题的尸体。 尸体解剖的目的: 1.确定死亡原因 2.判定致死方式 3.推断死亡时间 4.推断致伤物体 5.个人识别 三.活体检查 活体检查的内容包括: 1.损伤鉴定 2.劳动能力的鉴定 3.疾病检查 4.性问题检验 5.精神鉴定 6.亲权鉴定 7.诈病、造作伤、造作病的检查 8.酩酊检查 9.医疗检查 10.虐待鉴定 11.注射针痕检查 12.检查人身的性别、年龄、血型及生理、病理特征,进行个人识别。 四.物证检验 物证:是犯罪行动时遗留的可以作为证据的各种物品和痕迹,据此可以推断所犯的罪行和犯罪人。 包括:1.法医物证学检验 2.毒物化验 3.刑事技术检 五.书证审查 凡书面内容对于案件具有证明意义的资料称为书证。 第四节法医学鉴定 一.鉴定与鉴定人 鉴定:政法机关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要求一句专门的知识与技术提出科学证明、认定或判定,称为鉴定。 鉴定人:被政法机关指派进行鉴定的专门人员或专家,称为鉴定人。 补充鉴定、重新鉴定 二.法医鉴定书 鉴定书的内容大致包括以下各项: 1.引言 2. 案情 3.检验 4. 说明 5.鉴定结论 6. 结尾 第五节法医学史 一.中国法医学史 二.外国法医学史

法医学死因分析定义

法医学死因分析定义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死因定义与死因分析 1.根本死因 根本死因就是引起死亡的初始原因,是指引起死亡的原发性自然性疾病或暴力性损伤。“原发性”这个限制是这个定义的关键,许多疾病或病变仅仅是某一疾病或外伤的直接结果时,就不宜作为根本死因,在自然性疾病致死案例中,其主要死因与主要疾病一致,如冠心病心肌梗死致死,动脉粥样硬化脑动脉突发破裂出血致死,心脏动脉瘤破裂急性心包压塞致死等。在暴力性死亡中如机械性损伤致心脏破裂或崩裂性颅骨骨折等。也可以通过某种机制或通过损伤后继发性病症而致死,如扼颈可立即因窒息而死,也可当时不死而引起喉头水肿或继发肺水肿.肺炎而死,则扼颈为根本死因。 2.直接死因 直接死因是指直接引起死亡的原因。如果根本死因不经过中间环节直接引起死亡,它既是根本死因,又是直接死因。如果根本死因没有立即引起死亡,而由它的继发病或并发症等致死,此时的继发病或并发症为直接死因。在法医学中常见的直接死因有感染、出血、栓塞、中毒、全身衰竭等。 3.辅助死因 辅助死因是根本死因之外的自然性疾病或损伤,它们本身不会致命,但在死亡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例如严重脂肪肝患者因酒精中毒死亡-则酒精中毒为根本死因.而脂肪肝为辅助死因。巨大主动脉瘤患者被人拳击后动脉瘤破裂死亡,动脉瘤是根本死因而拳击是辅助死因。 4.诱因 诱因即诱发身体原有潜在疾病恶化而引起死亡的因素,包括各种精神情绪因素、劳累过度、性交、吸烟、外伤、大量饮酒、过度饱食、饥饿、气温骤降等。这些因素对健康人一般不会致命,但对某些重要器官有潜在性病变的人,却能诱发疾病恶化而引起死亡。 5.联合死因 联合死因又称合并死因,是两种或两种以上难以区分主次的死因、在同一案例中联合在一起引起死亡而共同构成死因。其中包括;病与病联合致死;病与暴力联合致死;暴力与暴力联合致死。

死亡时间推断

第四章死亡时间推断 (estimation of time sinc death) 主讲人刘勇 2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 1.明确死亡时间推断在法医学尸体检验中的重要意义; 2.掌握死亡时间推断的具体方式方法。 3.明确死亡时间推断的理论依据和方法; 1.死亡时间(time of death) 2.死亡时间推断(estimation of time since death) 3.死后经历时间(The time since death,TSD) 4.死后间隔时间(Postmortem interval,PMI) 案例:某日,在水中发现一具尸体,尸体未腐败,尸僵存在于各大关节,尸斑浅淡,角膜未浑浊。翻动尸体口鼻见淡血水样液体流出。检查头部左前额见3厘米挫裂创一个,深达骨质,其下软组织出血,颅骨骨折。解剖尸体:颅骨骨折,颅内出血,气管内见粉红色泡沫液体,双肺水性肺水肿,胃内见大约300克糜样胃内容物,其中可见米粒和青菜叶,味无异常。膀胱空虚,余无特殊。 1.人体死亡后尸体温度的变化规律 3.根据尸体温度(尸温)推断死亡时间国内常用方法:以春秋季节为准(16~18 ℃):公式1:死后前10小时,直肠温度1h平均下降1℃;肥胖者下降0.75 ℃。10小时后,每小时平均下降0.5~1℃;公式2:有人推荐死后18小时内的死亡时间:死后经过时间=36.9 ℃-T ℃/0.889,T为每隔1小时测三次肛温的平均值。夏季快1.4倍冬季快0.7倍例如:春秋时节的一具消瘦尸体,直肠测量法测得尸温为24℃。 1. 此具尸体死亡后已经历16小时。用公式2为:14.5小时。 2.若为冬季死亡时间:16×0.7=11.2 3.若为夏季死亡时间:16×1.4=22.4

《法医病理学》死亡时间推断

第四章死亡时间推断第四章死亡时间推断死亡时间(time of death)死后经历时间(the time since death,TSD)死后间隔时间(postmortem interval,PMI)是指发现、检查尸体时距死亡发生时的时间间隔。注重尸表检查、判定,具有实际价值。死亡时间推断(estimation of time since death)是指推测死亡至尸体解剖时经历或间隔时间。早在三百多年前,意大利医生已经明确指出:死亡时间推断是法医学鉴定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死亡时间推断意义: 1.推断死亡时间对确定作案时间,认定和排除嫌疑人有无作案时间,划定侦查范围乃至案件的最终侦破均具有重要作用。2.死亡时间推断在某些财产继承、保险理赔案件中也有一定的作用。依据尸体变化发生的先后及法医学实践的需求,将死亡时间推断分为:死后早期死亡时间推断晚期(腐败)尸体死亡时间推断白骨化尸体死亡时间推断第一节死后早期经历时间的推断死后早期是指尸体未出现明显腐败现象的时期。早期死亡时间的推断,实际工作中多以尸体温度的下降规律为基础,结合尸斑、尸僵和其他死后变化综合推断。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一些新的推测方法相继提出,如根据超生反应、离子检测、酶检测、DNA降解程度检测等,到目前为止,这些方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尚有距离。近年来,一种以尸温测量为基础,综合多种影响因素的多参数综合推断死亡时间的方法在一些国家已得到实际应用。一、根据尸温推断死亡时间环境温度低于体温时,体表热量以辐射和传导的方式散失,最后尸温降到与环境温度相同。尸温的下降具有一定的规律,并且尸温的测量方法

简便易行,因此被广泛用于推断死亡时间。(一)尸体温度的测量尸体表面温度受环境温度影响较大。尸体内部温度随外界环境温度不同而发生变化的速度相对较慢,其变化规律与死后经过时间相关性较好。因此,尸体内部温度常被用于推断死后经过时间。目前许多法医学者都以检测脑室、肝及直肠温度的方法来推测死亡时间。直肠温度能较好的反映尸体内部温度,测量直肠温度操作又相对简便,因此,直肠温度常作为尸体内部的核心温度(core temperature)用于推断死亡时间。直肠温度测量方法:将温度计插入尸体肛门15cm,插入时温度计应尽量远离骨盆后壁,以避免骨盆壁温度较低而造成误差。肝脏温度的测量方法:从尸体右肋下缘切一小口,插入温度计达肝表面。现多采用电子测温仪,所测得数据精确度较高。(二)死亡时的尸体温度直肠温度在活体间有一定差异,不同人直肠温度可波动在34.2~37.6℃之间,平均36.9℃。直肠温度受盆壁静脉血流的影响较大。此外还有昼夜体温差、环境温度、体质健康状况、某些药物、年龄、性别、情绪状态及死亡原因等因素的影响,在测量直肠温度推断死亡时间时应考虑到这些因素。(三)尸体冷却规律人体死亡后,组织细胞并未立即死亡,细胞代谢仍可持续一段时间,表现为死后直肠温度并未立即下降,而呈一个短暂的平台期(plateau)。当环境温度低于尸温时,尸体温度逐渐下降直至达到环境温度。尸体直肠温度下降规律遵循一定的曲线,表现为在短暂的平台期后,散热过程最初较缓慢,逐渐加快并达到最大速率,最后再次变慢,直至达到环境温度,其整个过程呈反S形曲线。(四)根据尸冷推断死

法医学复习要点

法医学 绪论 一、法医学概念 应用医学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技术,研究和解决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的一门学科。意义:为侦察提供线索,为审判提供证据(医学证据)。 二、法医学任务 1、揭露犯罪事实真相提供科学证据。 2、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提供科学证据。 3、为卫生立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4、开拓新的学科领域,推动医学和法医学的发展。 三、法医学研究范围 死亡和死亡学说、各种暴力引起的人体损伤、死亡的机制、依据、猝死及机制、劳动能力的丧失程度、损伤程度的评定、性犯罪、性功能障碍、个人识别、亲权鉴定、生物物证的检验鉴定、法医精神病的鉴定灾害事故、交通事故或其他群体死亡的鉴定与赔偿、医疗纠纷的鉴定、虐待儿童与老人、卫生立法、其它、 四、研究的对象 (一)尸体: 目的:(1)确定死亡原因(2)判定致死方式(3)推断死亡时间(4)推断损伤时间(5)推断致伤物(6)个人识别 (二)活体:(三)生物源性物证:(四)现场勘验(五)文证审查 五、法医学分支学科 1、法医病理学(Forensic Pathology)是研究涉及法律问题的暴力死和非暴力死的死亡原因、死亡方式及其规律的一门法医学分支学科。 2、法医临床学(Forensic Clinical Medicine) 是以活体为研究对象,应用临床医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涉及法律问题的人体伤、残及其他生理、病理问题的法医学分支学科。 3、法医物证学(forensic physical evidence)对涉及法律问题的生物检材进行研究并鉴定的法医学分支学科 4、法医毒理学(Forensic Toxicology)是研究以自杀、他杀为目的以及因滥用药物、意外事故引起中毒的一门法医学分支学科 5、法医毒物分析(Forensic Toxicological Analysis)研究涉及法律问题的生物检材或其他检材中毒物的分离与鉴定,为确定是否中毒致死,提供证据的科学 6、法医人类学(forensic anthropology)是应用体质人类学的理论与技术,对人体骨骼或其残部、毛发等进行个人识别。 7、法医精神病学(forensic psychiatry)是应用精神病学的理论与技术,对涉及法律问题的人的精神状态进行诊察,并对其责任能力或行为能力进行鉴定。 六、法医学发展史 中国:萌芽于先秦时代:《礼记》、《吕氏春秋》“命理瞻伤、察创、视折、审断、决狱讼、必端平。” 《云梦秦简》中与法医学有关的《法律答问》和《封诊式》。明确规定,不同损伤程度处以不同的刑罚,如毁损耳、鼻等--耐刑以针锥伤人– 《封诊式》包括七种内容:审讯、犯人历史调查、查封、抓捕、惩办、自首、勘验(55%)--活体、首级、尸体检验、兽医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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