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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和案例题

论述和案例题
论述和案例题

问答题

一.股东和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基于缴纳出资享有的权利称为股东权。在公司中,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3)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以便监督公司的运营;(4)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即股东享有受益权;(5)依法转让出资;(6)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7)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资本;(8)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此外,股东还可以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股东同时承担以下义务:(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即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2债权人(Creditors)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债权人有让公司清偿债的权利,并且债权优于股权。

二.英美法诺言加对价,合同是关于交易的协议,由互为交易对象的诺言构成,赠与性的

协议不是合同,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对价是使诺言对诺言人产生约束力的与诺言互为交易对象的东西。

对价就是诺言的回报,是换取诺言的代价。

总结

(1)对价的作用在于使诺言对诺言人产生约束力,使诺言可强制执行

(2)对价与诺言互为交易对象,诺言人为换取对价而承诺,受诺人为得到诺言而支付对价(3)对价可以是诺言(允诺)、行为、不行为

对价的要素

时间:对价的提供与作出诺言同时,或发生于诺言作出之后: 即应当是待履行或已履行的对价,而不能是过去的对价;

主观意愿:对价与诺言应构成交易的互换,及诺言与对价应互为诱因。(1)对价必须是诺言的交易对象,诺言人为了得到它而作出许诺。对价与诺言人的诺言互为交易目的, 所以赠予性的、无偿的、恩惠的诺言没有约束力;(2)对价必须是对价的提供者为了得到诺言中包含的利益而提供的。3.价值:对价应具有实际经济价值;但价值可以不对称:对价应充分,但不要求与诺言的价值或利益绝对一致,不能轻易因实际价值的大小、价格的高低推翻交易;.对价必须具有互惠性,空洞的诺言不能构成对价:所谓空洞的诺言,是指诺言包含的条件使该诺言的履行完全取决于诺言人的选择。包括是否供货和供货量完全取决于一方当事人的买方合同(需求合同)或卖方合同(产量合同),一方的诺言就会因为缺乏互惠性、属于空洞诺言而被认定为缺乏对价,最终导致合同无效。.既存的义务或法定的义务不能成为一项诺言的有效对价。

案例分析题:

一.公司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

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注册资本(以中国为例):

(1)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时认缴的出资额。

(2)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全体股东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时认缴的股本总额。

(3)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全体股东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时实缴的股本总额?首期不得低于20%同时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3万元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集[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集 1、一位25岁网名名卡佳的北京女孩,在她的博客中,她这样表示愿为中国足球“献身”:“如果中国国青队在4月26日的中日国青比赛中能够胜出,我愿意与当场最佳球员度过浪漫一晚。” 你如何看待她这种行为? 2、“有关国人、外国人、汉奸与奸商”。2006年6月27日的《南方都市报》登载了发生在大连的一幕:一老外在地摊前买樱桃,摊主狮子大开口要35元一斤,路过的一对大学生情侣见老外语言不通上前当翻译,并帮助老外把价钱砍到15元一斤。老外离开后,摊主大骂那两个大学生:“一个中国人怎么帮着一个老外,汉奸!。”你如何看待这件事? 3、案例分析:2006年6月26日,世界第二大富翁,全世界公认的最成功的投资家沃伦·巴菲特宣布,将以每年分期付款的形式,将自己的370亿美元捐给比尔·盖茨的慈善基金会。这样,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和世界第二大富翁就组成了超级慈善组合。在此之前不久,盖茨已宣布他将逐步退出微软的日常管理,全身心与妻子米兰达一起管理慈善事业。媒体言:“随着岁月流逝,有着主宰世界野心的无情商人比尔·盖茨,正慢慢向立志拯救劳苦大众的富有同情心的科学家比尔·盖茨妥协。 问题:价值的大小能否比较?如果可以的话,你认为比尔·盖茨和雷锋谁的价值大? 4、案例分析:今天,大家已经跨入了大学的门坎,你有没有清楚地想过,你来读大学是为了什么? 2002年,湖南株洲二中高级教师尹健庭在课堂上向自己的学生宣扬“读书就是为了将来赚大钱、当大官、娶美女”,结果被校方开除。这和那句俗语“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一样的意思,大家今天来读大学是不是也是为了这些?仅仅为了这些? 5案例分析:有个年轻人曾经这样谈到:我的邻居为了手提箱里的1000元公款,和徒搏斗牺牲了,可我不佩服她。我不明白,那1000元真的比生命还珍贵?你的看法呢? 6、案例分析:有个民工到城里来,很久找不到工作,他几乎快要饿死了,你认为他此时是该去偷一些食物来保全生命呢,还是为了守住不偷的原则宁愿饿死呢? 7、案例分析: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 2006年9月1日,珠海平沙一中初三女生刘某某开学首日,在家中自缢身亡,年仅15岁。为什么在花样年华选择这样的不归路?后父母在整理她的遗物时发现了刘某某同学在自杀前分别写给父母、老师、同学的遗书,遗书的部分内容说明了她自杀的原因:“我根本不知道活着是为了什么。”

创新能力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

四、简答题 100、创新能力的内涵有哪些? 答案:创新能力的内涵有三重含义:一是形成或产生新的思想、观念或创意的能力;二是利用新思想、观念或创意创造出新的产品、流程或组织等各种新事物的能力;三是应用和实现新事物价值的能力 101、创新能力的要素主要有哪些? 答案:创新能力的要素主要有综合性、独创性、实践性、坚持不懈,四大要素。 102、什么是创新能力?创新能力一般由哪些能力构成的? 答案:创新能力是指创新者、创新团队、创新机构乃至更大的经济或社会实体进行创新的能力。 创新能力一般由学习能力、分析能力、综合能力、想象能力、批判能力、创造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整合多种能力的能力。 103、个人创新能力包括哪些基本内容?如何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 答案:个人创新能力包括:学习、观察、想象、抽象、分析、类推、建模、展现、协作、更换思考维度、更换认识模式以及综合思考等方面的能力。 创新者个人可以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锻炼,以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自我锤炼;在协作中锤炼;在学习中锤炼。 104、创新需要哪些方面的人才才能实现? 答案:创新需要三方面的人才:第一类人才有着梦想家的气质、多方面的知识贮备和全局观念,他们善于捕捉和产生新思想或创意,对创新组织的创新潜力有着全面而适当的了解,他们是创新蓝图的绘制者。第二类人才是工程师型的实干家,他们有精深的专业知识、设计才能和实践经验,能够将创新蓝图转化为具体的产品、成果或工艺。第三类人才在创新成果的社会化应用方面则有着特别的禀赋,是企业家型的实干家。 105、简述天津地铁公司的创新模式。 答案:天津地铁公司的创新模式是一点两翼七条线:“一点”就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两翼”就是“企业管理、企业文化”两个坚强的翅膀,“七条线”就是“研究发展、新线规划、工程建设、地铁运营、经营开发、财务融资、安全监察”七条创新主线。 106、简述中国重汽自主创新的四项措施。 答案:中国重汽自主创新的四项措施是:体制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企业文化创新。107、简述上海隧道股份公司的创新活动的主要体现。 答案:上海隧道股份公司的创新活动的主要体现在(1)专有的地铁土压平衡盾构的动态设计技术;(2)盾构核心及关键部件的创新发明;(3)盾构监控系统;(4)施工配套产品的创新研制。 108、简述邢东煤矿自主创新的成因。 答案:邢东煤矿自主创新的成因:(1)现实需要提供创新压力,(2)企业的改革发展为研发矸石回填技术奠定了必要的基础,(3)节能减、排环保工作的迫切要求推动实施煤矸石治理工程,(4)决策层的正确决策和持续支持。 109、简述上海振华港口机械公司创新活动的体现。 答案:上海振华港口机械公司创新之处在于:(1)创新设计了超大直径无平衡梁四排全滚轮的全回转支撑装置,采用四条环形轨道支撑旋转上部达万吨的重量,实现了万吨重量载荷的均匀分布。(2)自创大直径回转支撑平面和回转大针销轮加工工艺。(3)创新采用分体锻造与装配的技术,解决了吊重3750吨、自重超过100吨吊钩国内无法直接锻造的难题。(4)起重机臂架采用了高强度钢焊接的桁架结构,攻克高强钢的焊接工艺技术,通过对焊接变形以及质量控制的研究,控制起重臂的自重变形和焊接变形。(5)创新研制浮吊定位关键设备

刑法案例分析题整理

刑法案例分析题整理 一、“一问一答”类型解题步骤 1.先读问题后案例,心中有数。 2。读题做准备:把案例中出现的三大要素“主体、行为、情节”全部用笔划下来。 3。开始做题: (1)看每一个主体、每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罪名。 (2)看每一个主体的几个犯罪行为之间是否有转化、吸收等问题。(一罪和数罪的关系) (3)再看不同主体之间是否有共犯问题,是否属于“部分犯罪共同说”。 (4)看是否有犯罪未完成形态问题(中止、未遂、既遂)。 (5)看有没有法定的从重或从轻量刑情节。(自首、立功,重大立功,主犯从犯,结果加重等情况;还有责任年龄、精神状态等.) 4.检查 考生看到自己熟悉的点会很兴奋,容易忽视一些细节之处,检查很重要,重新把问题和案例对照一遍,查漏补缺、修正错误. 检查还有一个功能,就是看前后问题之间是否有矛盾之处,如果前后回答有矛盾,很可能基本判断是有错误的,需要重新思考.不能已经写到答题纸上了又想改就来不及了。 5.开始在答题纸上答题 (1)一定按照问题的序号写,如果每个问题有几个要点,那么就在这个标题下分出相应小点,序号级别一定清晰,便利老师阅读,会增加感情分.随意打乱答案顺序,每一问少给一分,就会丢掉四五分,不可冒险! (2)问什么答什么,不用过多阐述,不要旁逸斜出、画蛇添足。 (3)说明理由一定有,但是只需要直接说明,不需要深入分析。 二、笼统式案例 如果遇到笼统式案例,就按照上述第3步的顺序来分析,然后安排回答。 但是回答顺序应该是这样的: 第一,先对共同犯罪部分所有问题进行回答。 第二,对其中起重要作用的或者先出现的主体犯罪行为进行回答。 第三,最后对起次要作用的或者后出现的主体犯罪行为进行回答。 第四,在每一主体下面,就是按照行为发生的时间顺序来作答。 总结笼统式案例,应该体现的答题顺序和结构模式,应该是这样的: 答: (Ⅰ)甲乙不构成共犯,因为……(如:缺乏主观方面) (Ⅱ)构成共犯 1。甲乙共同实施了……行为(第1个行为),构成……罪,因为…… 2.甲乙共同实施了……行为(第2个行为),构成……罪,因为…… 3。总结特殊问题1:犯罪形态问题(既遂、中止、未遂),如甲构成抢劫罪中止,在外放风的乙构成抢劫罪未遂。对于中止、未遂犯罪,应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总结特殊问题2:看有没有法定的从重或从轻量刑情节。(自首、立功,重大立功,主犯从犯,结果加重等情况;还有责任年龄、精神状态等。) (二)关于甲单独犯罪部分分析如下: 1.甲实施了……行为(第1个行为),构成……罪,因为…… 2。甲实施了……行为(第2个行为),构成……罪,因为…… 3.看是否有犯罪未完成形态问题(中止、未遂、既遂)。 4.看有没有法定的从重或从轻量刑情节。(自首、立功,重大立功,主犯从犯,结果加重等情况;还有责任年龄、精神状态等。)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试题及答案-案例分析详解

案例分析复习题: 1.被告人杨某,男,1994年5月1日生,中学生。2009年8月29日杨某到同学家玩,因同学出去了,感到无聊,想找本书看,无意中发现抽屉里的小口径步枪及子弹数发。由于好奇,随即拿起枪并装上子弹,恰好这时候他看到楼下街道上有一青年,便想吓唬他一下。杨某用枪瞄准他前面的水泥地击发,结果打中前面的一位老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杨某后来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试问:(1)杨某应否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上有关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过失犯罪规定应如何进行处理? (2)杨某行为时的主观罪过是什么? 1.答:(1)杨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根据我国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杨某的行为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2.被告人赵某,女,30岁,系被害人孙某的妻子。因新婚,决定考验妻子是否忠贞,故谎称要出差十天。第二天晚上,孙某潜回家中,于是上床睡觉,其妻以为是歹徒,忙拿起枕边的铁锤朝孙某头上猛击,孙某当场死亡。事后查明被告人枕边的锤子是为防备歹徒而准备的。 试问:(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 2.答:(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赵某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即主观上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 (2)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被告人赵某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误认识。因为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而被告人误认为是不法侵害,所以赵某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在这种情况下,赵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主观上没有故意,而且赵某的认识错误在那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她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也没有过失。

论述题和案例分析

论述题: 1.简述运输需求的多样性 2.运价水平对运输需求有何影响 3.有人说“铁路、公路、港口等运输项目属于社会基础设施,必须 由政府投资建设”,谈谈你对这种意见的看法 4.建立和完善运输市场应注意哪几个方面的问题 5.分析交通运输枢纽的功能 答案: 1.①由运输对象决定的多样性; 货运需求:如普通货物运输需求、特殊货物运输需求。同样在特殊货物中,因存在长大笨重货物、易腐货物、危险品货物等,也有不同的货运需求。所有货物也因有固体、液体和气体之分而形成不同的货运需求。 客运需求:由于旅客的旅行目的、年龄、收入水平、职业等不同而形成不同的客运需求,如旅客的旅游运输需求、普通运输需求、通勤运输需求等。 ②由运输工具决定的多样性; 铁路运输需求、道路运输需求、航空、水运和管道运输需求等。 ③由需求差别决定的多样性。一种运输方式内,档次、距离、时间、地点等的差别。 2.运价水平上升时,运输需求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运价水平下降时,运输需求则上升。国家调节运输供求关系的主要手段。也是

国家定价的主要原因。 3. 上述观念有失偏颇,因为(1)运输设施大多由国家投资兴建及维修,属公共设施,运输项目的基础设施性质决定了国家应当给以必要的投资支持,以加快运输基础设施的发展。(2)有些运输行业的业务范围就是包括固定运输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因此,这类运输企业对运输项目必要的投资是理所当然的;(3)公益性质的运输项目是单纯依赖国家投资,必然发展缓慢,而必要由全社会共同的“合力”来推进其快速发展。 4. (1)把加快运输业发展,为社会提供充足的运输能力作为建设和完善运输市场的一个重要目标。 (2)逐步规范运输市场的运行。一要改变运输市场的所有制基础;二要构筑运输市场的法律基础;三要培养运输市场的观念体系。 (3)建立合理的运输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价格是市场供求关系的晴雨表.没有灵魂的运价运输.市场机制就不可能真正发挥作用。 (4)加强运输市场的宏观调控。一是建立与完善进入市场的审查制度;二是建立与完善运输交易场所;三是建立与完善有关部门对运输市场管理的合力,尽快解决政出多门,力量分散的问题;四是建立与完善市场监控体系,尽快形成以管理部门为核心与企业内部,社会舆论和群众举报相结合,相配套的监督体系。 (5)加强运输市场的信息服务系统。运输信息服务业应该得到进一步发展,才能适应运输市场的客观需要。 5. ①转运功能:运输枢纽将与其连接的运输线路连接起来,完成各线路之间旅客、货物的中转、换乘、换装作业。是运输干线与干线、干线与支线结合部,更是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点,对发展联合运输有重要作用,是交通运输网的纽带。 ②集散功能:为所在地的旅客、货物提供各种运输服务,组织所在地的客货流。 ③服务功能:为过往的旅客、货物提供运输服务,组织所在地的客货流。 ④经济联系功能:交通运输枢纽大多与城市共生,对城市的形成和发展有着很大作用。它是一个城市实现内外联系的桥梁与脉络,是城市整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案例: 我国运输长期以来缺乏面向综合效率和效益的协调管理,按照运输方式进行分部门管理。水运和公路运输由交通部管理,民航由民航总局管理,铁路由铁道部管理。这种管理模式有其优点,但却产生了

(完整版)《审计学》案例分析题汇总

自考审计学《案例分析题》汇总 1.案例资料 B注册会计师在对XYZ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XYZ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为了确定XYZ公司的销售业务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决定对销售进行截止测试。截止测试的简化审计工作底稿 (1)根据上述资料指出B注册会计师实施销售截止测试的目的及方法. (2)根据上述资料分析XYZ公司是否存在提前入账的问题,如有请编制调整分录。 (3)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XYZ公司是否存在推迟入账的问题,如有请编制调整分录。答案要点: (1)B注册会计师实施销售截止测试的目的是为了确定被审计单位主营业务收入会计记录的归属期是否正确。 测试的方法是将资产负债表日后若干天记录的销售业务与销售发票和发运凭证进行核对,检查发票开具日期、记账日期、发运日期是否同属一个会计期间。 (2)在上述5笔业务中,发票号为7892的业务,销售记账时间为12月30日,而发票开具日期为1月3日,发运日为1月2日,不属于同一会计期间,属于提前入账的行为。 发票号为7893的业务与7892号类似,属于提前入账。 发票号为7894的业务发票日期和发运日期均为12月30日,而记账日期则为1月2日,属于推迟入账的行为。 以上2笔业务综合看供提前入账金额为: 15+8-=23万元,多转成本10+4.9=14.9万元 调整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230 000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39 100 贷:应收账款269 100 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借:库存商品149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149 000 1.案例资料 注册会计师肖某于2008年初审计了HD公司2007年度的会计报表,取得资料如下:

基础法律案例分析复习题.doc

案例分析复习题: ★.被告人杨某,男,1994年5月1日生,中学生。2009年8月29日杨某到同学家玩,因同学出去T,感到无聊,想找本书看,无意中发现抽屉里的小口径步枪及子弹数发。由丁?好奇,随即拿起枪并装上子弹,恰好这时候他看到楼下街道上有一青年,便想吓唬他一下。杨某用枪瞄准他前面的水泥地击发,结果打中前血的一位老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杨某后来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未成年】 试问:(1)杨某应否对白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上有关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过失犯罪规定应如何进行处理?(2)杨某行为时的主观罪过是什么? 1.答:(1)杨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根据我国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耍的时候,也可以山政府收容教养。 (2)杨某的行为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被告人赵某,女,30岁,系被害人孙某的妻子。因新婚,决定考验妻子是否忠贞,故谎称要出差十天。第二天晩上,孙某潜回家中,丁是上床睡觉,其妻以为是歹徒,忙拿起枕边的铁锤朝孙某头上猛击,孙某当场死亡。事后查明被告人枕边的锤子是为防备歹徒而准备的。 试问:(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2)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防卫】 2.答:(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赵某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即主观上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 (2)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被告人赵某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课认识。因为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而被告人误认为是不法侵害,所以赵某的行为不是止当防卫。在这种情况下,赵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主观上没有故意,而口赵某的认识错误在那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她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也没有过失。 ★被告人钱某,男,25岁,司机。2(X)8年6月21 口,被告人与李某为其舅父拉钢材,因手续不符规定,钢材收购小组负责人王某责令其卸下钢材,被告人不肯。于是王某将汽车扣下。22 H晚被告人企图强行拉走钢材,王某上前阻止,而被告却加速行驶,将保险杠上的王某摔下,土某因抢救无效而死亡。【间接故意】 试问:被告钱某对王某的死亡是何种罪过形式? 3.答:被告人钱某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其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明知口己的行为会发牛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牛,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在本案中,被告人钱某明知自C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生,但是为了将钢材强行拉走,而置王某的生死于不顾,即对被害人是死是伤持一种放任态度。因此,被告人钱某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被告人张某,男,28岁,某矿务局警卫。2009年3月12日凌晨,张某与同伴执行任务时,发现有盗窃分子,他们立即上前捉拿。在捉拿过程中,张某在三人围殴的情况下,身上多处受伤。他曾发出警告:再打我就动刀子了,可无人理会,张某在此情况下将一人刺伤,一人刺死。【正当防卫】试问: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 4.答: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木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特征。★被告人魏某,2(X)9年4月15 口至18 口连续三天到工商银行某中心支行门口尾随着去银行交款的多名女交款员,伺机用砖头打伤交款员后抢劫,均因附近工地有值班人员巡逻,未敢下手。【犯罪预备】试问:被告人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请简述理由。 5.答:被告人魏某的行为属于抢劫罪的预备,而不是抢劫罪的未遂。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尚未着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是为了实施该种犯罪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未遂是行为人己经着手实行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在本案中,被告人魏某尾随交款员的行为,属丁为抢劫犯罪准备条件的行为,尚未着手实施抢劫行为。因此被告人魏某的

案例解析分析答题思路情况总结

案例分析答题思路总结 以下是一个与变更相关的案例的答案要点。 如果遇到相关题目,按照这个思路答应该能及格吧?! 一、如果题目给出一个管理混乱的与配置管理相关的案例,要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请大家参考以下: (1)对用户的要求未进行记录; (2)对变更请求未进行足够的分析,也没有获得批准; (3)在修改过程中没有注意进行版本管理; (4)修改完成后未进行验证; (5)修改的内容未和项目干系人进行沟通。 二、混乱的配置管理可能导致哪些后果?请大家参考以下: (1)缺乏对变更请求的记录可能会导致对产品的变更历史无法追溯,并会导致对工作产物的整 体变化情况失去把握。 (2)缺乏对变更请求的分析可能会导致后期的变更工作出现工作缺失、与其他工作不一致等问 题,对项目的进度、成本、质量方面也会产生一定影响。 (3)在修改过程中不注意版本管理,一方面可能会导致当变更失败时无法进行复原,造成成本 损耗和进度拖延;另一方面,对于组织财富和经验的积累也是不利的。 (4)修改完成后不进行验证则难以确认变更是否正确实现,为变更付出的工作量也无法得到承认。 (5)未与项目干系人进行沟通可能会导致项目干系人的工作之间出现不一致之处,进而影响项 目的整体质量。 三、变更管理流程是一定要知道的: (1)变更申请。应记录变更的提出人、日期、申请变更的内容等信息。 (2)变更评估。对变更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经济和技术可行性进行系统分析。(3)变更决策。由具有相应权限的人员或机构决定是否实施变更。 (4)变更实施。由管理者指定的工作人员在受控状态下实施变更。 (5)变更验证。由配置管理人员或受到变更影响的人对变更结果进行评价,确定变更结果和预期是否相符、相关内容是否进行了更新、工作产物是否符合版本管理的要求。 (6)沟通存档。将变更后的内容通知可能会受到影响的人员,并将变更记录汇总归档。如提出的变更在决策时被否决,其初始记录也应予以保存。 如果一个案例题涉及到了合同管理、项目管理控制和项目沟通等诸多方面,在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了甲方随意变更、不配合验收、甲乙双方沟通存在障碍等情形,可以参考以下的答题思路。 实在不行,全写上,错了不扣分的! 我们可以从合同管理、过程控制和项目沟通管理三个方面来回答。 一、合同管理方面。 1、在合同或其附件中要详细和清楚地规定有关的验收事宜,包括验收标准、验收时间、验收步骤和流程,以及售后服务的有关承诺。

法律基础案例分析

《法律基础案例分析》 民主与法制建设,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和政府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强调了“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并提出“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是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的基本要求。这对于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教育系统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主战场,为此,我国普通高技都开设了“法律基础”课程。该课程的任务是,使大学生充分认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了解和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掌握我国宪法和基本法律的主要精神和内容,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和公民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正确行使公民权利,严格履行公民义务,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同违法行为作斗争,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坏建设的需要,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法律基础案例分析》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收集和整理了一百多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取材于现实生活,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对案例的分析,观点正确、言筒意赅,反映了法学研究和应用的最新成果。该书可作为高等学校“法律基础”课程的配套教材,有利于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也可作为党政机关、司法部门对公职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和业务培训的教材及社会各界人员的普法读物。我们相信,以生动具体的案例和案例分析实施课程教学和法制宣传,是有效的方式。经过这样的实践,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公民素质的提高。 案例1 2002年8月5日6点40分,17岁的男青年李某下夜班后急急忙忙骑自行车往家赶。在下坡时因为车速过快、刹车不灵,将一正常过马路的行人王某撞成重伤。经医院诊断为:左腿粉碎性骨折。虽经医院抢救脱险,但是已造成王某终生残疾。王某到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赔偿其在住院期间所花费的住院费、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和家属请假护理的费用等,共计60000元,并要求李某承担以后的医疗费50000元,共110000元。经法院查明,王某被撞确实是李某骑车时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 问题 李某未满18周岁,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分析 李某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U条第2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李菜不仅已年满17周岁而又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工资)最为主要生活来源,因而在民法上李某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民法上民事行为能力不仅是实施合法行为的能力,还包括对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本案中李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违法行为致人损害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他自己承担,不应该由他的父母或其他人承担。 案例2 2001年1月8日深夜,李某的父亲突发心脏病,李某背起父亲上街拦出租车准备上医院。出租车司机王某见情况紧急就说:“收费500元。”李某本来不想同意,因为从他家到医院只需要10元钱。但是父亲病急;当时又无别的车可坐,无奈之下只好坐王某的车去医院。事后,李某后悔,找王某索要多给的钱。王某认为是李某自愿给的钱,因此不退。李某无奈之下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归还多收的490元钱。

(完整版)教育学原理之论述题及案例分析(全)

四、论述题(本大题13分) 32.教育内容的确定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请结合实际论述某一因素的影响作用。 五、案例分析(本大题15分) 33.有一项教育科学研究的课题实验,其中心是尊重学生,发挥学生各方面的积极性。实验的核心为十六字方针:“学生主体,分层指导,激励评价,及时反馈”。此实验在初一年级选了一个学习成绩和班风都差的“双差班”进行。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按十六字方针进行工作,使学生感到老师尊重他们、爱护他们、帮助他们。到初中三年级毕业时,该班学习成绩及班风处于全年级领先位置,由“双差班”转变为“双优班”。 请结合相关的教育理论分析该实验成功的原因。 七、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评述实验教育学。 2.论述我国学校教育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史,从中得到什么经验,对我国现行学制改革有 哪些启示? 七、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论述教育与社会生产力的辨证关系。 2.论述美育的主要内容。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3分) 32.经济基础对教育具有哪些制约作用?请联系实际就其中的某一方面展开论述。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15分) 33.赵老师是某中学的一名青年教师,现在正担负着班主任工作,他深深服膺于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爱满天下”的教育格言,发誓要做一名热爱学生的优秀教师。大学毕业走上工岗位后,他一心扑在对学生的教育教学上。为了解和接近学生,以便取得学生的信赖,他与学生一起参加课外甚至校外活动,如打球、下棋、逛电子游戏厅等,几乎对学生的各种愿望都是有求必应。但是,一学年下来,赵老师却感到非常沮丧:不仅学校领导批评他过于放纵学生,而且班上的同学也对他的管理方式颇有微辞,抱怨老师有偏

案例分析习题汇总

案例分析习题汇总 网络图基本概念: 1、网络图 在进度控制中,网络图用来表示进度计划。它是一种表示计划中各项工作先后顺序和所需时间的网状图,由若干箭线和节点组成。 2、工作 组织施工首先要划分工作项目,网络图中,每一个工作项目称为一项工作。工作的表示方法如下: 工作要消耗时间和资源。但网络图中有一类特殊的工作,它既不消耗时间也不消耗资源,这类工作称为虚工作。网络图中,虚工作只表示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 3、节点 节点表示工作开始和完成的瞬间,为时间的一点。除了网络图的开始节点和完成节点之外,中间的任何节点都表示前面工作的结束及后面工作的开始。 4、编号 即节点编号。节点编号的原则:从左向右编,从小到大编,并且箭头号要大于箭尾号。 5、工艺关系、组织关系 工艺关系和组织关系合称逻辑关系。逻辑关系是指工作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 所谓工艺关系是指工艺上、客观上要求的先后顺序关系。 所谓组织关系是指为了组织施工或资源调配的方便而人为规定的先后顺序关系。 6、紧前工作、紧后工作 紧前工作和紧后工作是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紧前工作和紧后工作表示工作之间的关系。 7、线路、关键线路、关键工作 线路:从网络图的起点节点开始,顺着箭头方向一直到终点的全程称为一条线路,网络图中有若干条线路。列出网络图示例中的所有线路。 关键线路:所有线路中持续时间最长的线路称为关键线路。计算各条线路的持续时间,找出关键线路。

关键工作:位于关键线路上的工作称为关键工作。关键工作举例,用双箭线标示关键工作。 列出线路: ①→②→③→⑤→⑥ ①→②→③→④→⑤→⑥ ①→②→④→⑤→⑥ 例1: 某写字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0层,当主体结构已基本完成时,施工企业根据 实际情况,调整了装修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编制了装饰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经总监 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如下图: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工作E原计划6天,由于设计变更改变了主要材料规格与材质,经总监理工 程师批准,E工作计划改为9天完成,其他工作与时间执行原网络计划。 事件二:一层大厅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一盏大型水晶灯(重100kg)安装在吊顶工程 的主龙骨上。 事件三:由于建设单位急于搬进写字楼办公,要求提前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 建设单位技术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设计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竣工验收。 问题: 1、指出本装饰工程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工作),计算计划工期。 2、指出本装饰工程实际关键线路(工作),计算实际工期。 3、水晶灯安装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4、竣工验收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例2: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框架结构,独立柱基础,上设承台梁,独立柱基础埋深为1.5米,地质勘查报告中地基基础持力层为中沙层,基础施工钢材由建设单位供应。基础工程施工分为两个施工流水段,组织流水施工,根据工期要求编制了工程基础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绘出施工双代号网络计划图,如下图所示:

大学生就业发展 案例分析 简答论述题

一、案例分析题:博文:“事,就这样成了——范特西公司游记” 2008-03-20 “新油不到一年的白墙,没挂窗帘的老窗,两张耗时一小时四十分钟靠纯人力搬到15层的办公桌,一个来自山西的微波炉,一台乘坐时速4km板车远道而来的冰箱,若干个公司赞助的若干把各具特色的椅子,两张简易床,一堆差不多够用的办公用具,和一间半个月未曾开火的厨房,这就是即将布置满老潘进校园牌墙纸的范特西公司.”“今儿的老潘面对面,一环扣一环,看着每次争相提问的场面,就觉得个给劲,这种互动就是对范特西的肯定.来帮忙捧场的有很多是01\02的同志们.忽然间,仿佛回到了我的大学时代,大家意气风发,说干就干,一副兵来将挡,水来土淹的豪情.真想从新来过~~~当然,可行性不高,除了我还守着首师大的老窝,其他人都已战斗在各自的岗位上~~~~”“三个小伙,一个姑娘,外加一群熟悉或半熟不生的校友兼弟兄.大家就这样你帮我帮你的,支持\支撑着彼此小小的人生理想,已经在“北洼soho”里力挺四百余天了~~~~不易,但满足着;坚持,并坚信着......梦想...... 有梦,敢想,去做...... 于是,事儿,就这样成了!” 备注:范特西(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主营创意文化活动。主要负责人小二、安子、东子都是资环人,他们创立范特西公司已一年有余,目前主要启动潘石屹进校园项目,为老潘的基金找到最需要最适合的人群,从事校企间文化交流活动。创业的初期无疑是充满了艰辛、变数和各种压力的,但是创业和就业一样,所遵循的规律是相似的。试分析:能够成功的开始就业之旅的主要因素都有什么,

相互关系是怎样的?二、请用SMART目标制定方法来分析大学三年级张明的职业目标“在一年内赚100万!”,分析其是否合理科学。 1.依据SPECIFIC原则:目标必须具体的,明确的,不能含糊不清的,可以说这个目标符合这一标准;2.依据MEASURABLE原则:目标必须可以量化的,能度量的,这有一个明显的数字量化标准;3.依据ACHIEVEABLE原则:目标必须可达到但必须有一定挑战,可以看出这个目标是虽有挑战但不可达到;4.依据REWARDING原则:目标需有一定意义,相关及有价值的,这一目标的意义及价值并不很明确;5.依据TIME-BOUNDED原则:目标必须有有明确时间限制的,但是这一目标的时间并不现实。综上所述张明的职业目标不符合SMART原则,不合理。三、小A是一名师范院校文学专业的大三学生,学习成绩在班里处于中等偏上水平,看到大四的学长们纷纷为找工作而到处奔波,他很茫然,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发展?首先要帮助小A进行价值观分析,澄清他最想要什么;其次,通过霍兰德兴趣测评,发现他的兴趣点;再次,对他进行能力分析,看他能干什么;最后,分析他的人格特质。通过对小A自身各方面的分析,引导他厘清发展路径。四、小王是某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大四学生,即将面临找工作。他学习成绩中等,编程能力较强,希望能成为一名程序员。但他不了解当前的职业环境,又不知从哪些方面去入手了解。首先,帮助小王了解职业环境分析所包括的内容,即社会环境分析和自我环境分析。其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

1.被告人杨某,男,1994年5月1日生,中学生。2009年8月29日杨某到同学家玩,因同学出去了,感到无试问:(1)杨某应否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上有关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过失犯罪规定应如何进行处理?(2)杨某行为时的主观罪过是什么? 1.答:(1)杨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根据我国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杨某的行为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2.被告人赵某,女,30岁,系被害人孙某的妻子。因新婚,决定考验妻子是否忠贞,故谎称要出差十天。 试问:(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2)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 2.答:(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赵某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即主观上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 (2)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被告人赵某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误认识。因为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而被告人误认为是不法侵害,所以赵某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在这种情况下,赵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主观上没有故意,而且赵某的认识错误在那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她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也没有过失。 3.被告人钱某,男,25岁,司机。2008年6月21日,被告人与李某为其舅父拉钢材,因手续不符规定,钢 试问:被告钱某对王某的死亡是何种罪过形式? 3.答:被告人钱某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其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在本案中,被告人钱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生,但是为了将钢材强行拉走,而置王某的生死于不顾,即对被害人是死是伤持一种放任态度。因此,被告人钱某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 4.被告人张某,男,28岁,某矿务局警卫。2009年3月12日凌晨,张某与同伴执行任务时,发现有盗窃分 试问: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 4.答: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特征。 5.被告人魏某,2009年4月15日至18日连续三天到工商银行某中心支行门口尾随着去银行交款的多名女交 试问:被告人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请简述理由。 5.答:被告人魏某的行为属于抢劫罪的预备,而不是抢劫罪的未遂。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尚未着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是为了实施该种犯罪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未遂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在本案中,被告人魏某尾随交款员的行为,属于为抢劫犯罪准备条件的行为,尚未着手实施抢劫行为。因此被告人魏某的行为是犯罪预备而不是犯罪未遂。 6.岳某夫妇有一个儿子,今年12岁。一天晚上,岳某夫妇带着儿子到事先观察好的一无人在家的住户陈 试问:此一家三口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为什么? 6.答:岳某夫妇的盗窃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的共犯,而其12岁的儿子却不能认定为共犯。这是因为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岳某夫妇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1)有二人以上的犯罪主体;(2)在客观方面,都具有共同犯罪的行为;(3)在主观方面,他们又都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尽管一个入室实施偷盗行为,另一个在门口望风,没有直接实施偷盗行为,但是这只是共同犯罪中的分工不同,不影响他们共同犯罪的成立。其12岁的儿子因为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能成为犯罪的主体。岳某夫妇带着他去偷盗,事实上是把他当作犯罪的工具使用。 7.李四夫妻共有存款5万元,李四有一母,儿子刚参加工作,女儿乙读中学,李四突然死亡,以清理遗物 问:(1)遗嘱是否有效?(2)5万应如何继承? 7.答:(1)遗嘱有效。 (2)5万元作如下分割:①5万元为李四夫妻共有财产,其中2.5万元归其妻所有,2.5万元为遗产。②2.5万元遗产中,0.5万元为遗嘱继承,归其女所有;另外2万元为法定继承。③法定继承人有其妻、母、儿甲、女乙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④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时原则上均等。⑤应为胎儿保留1份,待胎儿出生后最后确定此份遗产的去向:出生时为活体的归胎儿继承;是死体的由法定继承人分割;是活体而后死亡的,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8.2002年3月13日,某家具商场购得一批新式沙发,价格为每组1880元,售货员在制作价格标牌时,误奖 问:(1)商场同甲、乙二人之间的买卖行为是属于什么样的民事行为?(2)应如何处理这一纠纷? 8.答:(1)商场与甲、乙二人的买卖行为属于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商场本意是要将沙发以1880元的价格卖出,由于售货员制作标牌的错误,使得每组沙发少卖了1000元,这是商场由于疏忽大意导致结果与自己本意相悖。甲、乙二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按照标牌上的价格买下沙发,所以,商场同甲、乙二人的买卖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商场同甲、乙的买卖行为可以变更或撤销。《民法通则》第59条的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所以,只要商场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者撤销买卖关系的请求,人民法院都应予以支持。根据《民法通则》第61条的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受的损失。所以,如果这一买卖行为撤销,甲乙二人应将沙发返还给家具商场,家具商场返还甲乙二人的货款,并承担甲乙二人因此所受的损失。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予以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撤销。 9.某运输公司受农场委托长途运送生猪,途径某市遇酷热天气,运输公司派出的押运人员张某、杨某根 。问:(1)肉食公司可否拒收生猪?为什么?(2)谁应该对生猪中毒负责?为什么?(3)张某、杨某有无过错?为什么?(4)农场应向谁索赔?为什么?9.答:(1)可以,因为生猪中毒,违反合同约定的质量条款。 (2)农资公司,因农资公司出售的喷雾器存在严重的瑕疵,这是造成生猪中毒的原因。 (3)没有,因张、杨二人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喷雾器内残留有农药的情况。 (4)应将运输公司作为被告起诉,因农场和运输公司之间订有运输合同,生猪在运输途中发生问题。 10。某市商场举办有奖销售。某校校长决定从该商场为党校购买一台机器,同时得奖券100张,分给每 问:(1)学校出资部分中奖归谁所有?为什么?(2)个人部分中奖的奖金应归谁所有?为什么?(3)贺宣布一等奖归学校所有是否有效?为什么?(4)贺某未付丁某购物抽奖的款项,在贺某与丁某之间存在什么性质的法律关系?为什么? 10.答:(1)应归丁某所有,因学校已言明在先,所得奖金归持券人,且奖券已实际交付个人,属于赠与行为。 (2)应归贺某所有,因贺某已登记奖券号码并向丁言明此3张奖券归他。 (3)无效,因奖券已交付,赠与行为不得撤销。 (4)借贷关系,因丁某系替贺某垫付款项。 11.王甲和刘乙系邻居,两家关系很好。因业务需要,王甲被单位派往设在海口的办事处工作,临走拜托 。问:(1)刘乙、李丙买卖空调的行为是否有效?(2)本案应该如何处理?

班主任素质大赛复习题(论述题和个案分析)

五、论述题和个案分析 1、有人说:目前的学校德育现状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你是怎么看待这种说法的? 答:我认为这个说法是不正确的。教师的职责是育人,育人的核心是育德。因为一个知识不全的人,可以用道德来弥补,一个道德不全的人,却难以用知识来弥补。知识不合格是出次品,身体不合格是出残品,道德不合格却要出危险品。所以,作为教育工作者,必须重视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可是,由于多种原因,学校的德育工作,往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即使做了一些工作,也往往是口头说教的多,真正让学生体验的少,实效性针对性并不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对德育工作的内容、方式等等的研究不够重视,致使德育研究工作严重滞后。使学校的德育工作,德育教育长期以来墨守成规,缺乏变革和创新,在教育实践中,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关注受教育的主体,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人为本的德育理念,根本目的在于对人性的唤醒和尊重,最广泛地调动人的积极因素,最充分地激发人的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以人为本的德育理念,就是要把德育与人的幸福、自由、尊严、终极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教育真正成为人的教育,而不是机器的教育。 (二)注重德育教育中的人文关怀在德育中注重人文关怀就是要回归学生“人”的性质。不要把种种要求强加给他们,而是真正地关心他们,允许他们犯错误,允许他们在错误中体验,在错误中成长。不能

用说教去规范他们,而要用具体的细节去打动他们,要诚实地面对他们,让他们知道每天的生活都是真实的,人性有弱点,世界不完美。但人应该有向善、向美之心,努力做一个有思想,有知识、有爱心、有公德、对社会有所贡献的人,大写的人。 (三)德育教育的内容方式要切合学生实际道德伦理说教无济于学生道德水准的提高,真正的德育途径就是实践,重视通过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让学生在实践中形成道德认识,提高道德责任感,培养道德情感,从而增强德育的实效。 2、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针对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积极探索新世纪新阶段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同时,在教育中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3、试述班主任的工作中要处理好哪些关系? 答:(1)处理好与学校领导的关系。 (2)处理好与前任班主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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