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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如何加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

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如何加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
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如何加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

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

如何加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

摘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做主根本保证。工会在法治化建设中需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必须努力增强工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需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积极作用。

关键词:依法治国法治化建设工会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

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做主根本保证。

依法治国是对新中国历史经验进行深刻总结的结果:建国以后,中国民主和法制建设一度有过长足的发展,但由于“左”的指导思想,而使民主法制建设的良好势头急转直下,最终酿成十年“文革”的历史性悲剧。“文革”的教训极为

惨痛和深刻。邓小平同志在回答外国记者如何避免类似“文革”那样的错误时说:“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缺乏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现在我们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

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国家民主法治进步的重要标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中国共产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实行依法治国,必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牢固树立法制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实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民主化与法治化。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一、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

二、依法治国的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彻底否定人治,确立法大于人、法高于权的原则,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法律不受个人意志的影响;

三、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依法治国是一切国家机关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五、立法机关要严格按照立法法制定法律,逐步建立起完备的法律体系,使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

六、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级政府及其

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其权力,依法处理国家各种事务。它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七、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总之,依法治国要求各级国家机关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在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我们该如何加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

在全总下发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就提出了关于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对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对工会干部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实施意见》紧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主题,突出工会组织特色,坚持问题导向,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融入工会各

项工作之中,以宪法、劳动法、工会法相关规定为重要依据,并突出可行性。《实施意见》的制定与出台,是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有力举措,必将对建设法治中国产生积极影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整体部署。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是中国工会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内在要求;是工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下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工会群众化、民主化优势,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必须把握“四个坚持”的基本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法治原则,坚持职工为本,坚持和谐发展。这对于我们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会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坚持党的领导,能够让我们的工作始终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法治原则,能够保证我们始终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坚持职工为本,是我们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工会基本职责的体现;坚持和谐发展,则有利于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有利于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和谐发展。

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需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积极作用。各级工会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要求,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支持、参与、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围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促进法治的完善和落实,维护好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应在工会组织和亿万职工中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大力普及法治知识,以强化法治思维为切入点,以提高依法维权能力为着力点,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落脚点,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会各项工作。要加强源头参与,促进科学立法;强化监督检查,促进严格执法;化解劳动争议,促进公正执法;加强法治宣传,促进全民守法。

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必须努力增强工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广大工会干部要自觉以法治思维看待问题,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有法律依据、讲法律程序,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努力掌握法治知识,壮大法律人才队伍,加强法治理论研究,依法推进工会组建,依法管理工会事务,依法履行工会职责,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各级工会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的领导机构、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制度和责任落实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舆论宣传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法者,治之端也。”建设法治中国,人人有责;建成法治中国,人人受益。在这一伟大的历史进程中,亿万职工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着、坚定捍卫者,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振奋精神主动作为。蓝图已绘就,再上新征程。让我们不懈奋斗,为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贡献。

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法治是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标志,凝结着人类智慧,为各国人民所向往和追求。下面是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欢迎阅读! 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二0 XX年是全面落实党的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现法治湖南建设总体目标的关键年,根据区人大《关于加强法治苏仙的决议》的要求,全方位、角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加快全社会法治化进程,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现结合我局林业发展、改革、创新的实质特制定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充分利用普法载体。围绕难点、热点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工作的社会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普法宣传栏、网站等大力宣传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及时更新普法信息,营造宣传氛围。组织“法律进机关、下乡”活动,开展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及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专项活动。利用新闻网络等平台,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便利的法律咨询服务,为苏仙林业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认真抓好普法对象。一要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推进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丰富学法内容,坚持领导干部理论中心组学 法,会前学法、一事学法等做法,提高依法 执政的能力。二要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专业法学习培训,进一步落实建设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考试考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以提高建设系统执法依法办事能力。三要以提高干部法律素质为重点,加强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建设系统干部学习各种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做到知法、用法、守法,依法管理。

积极落实普法教育。科学制定年度法治教育计划,创新教育形式,提高教育效果。坚持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林业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明确各自岗位的行政执法任务和执法责任,增强责任感,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尤其要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营造学法、知法、懂法、自觉守法的氛围,不断地提高干部的法律素养。 全力抓好普法总结。健全普法工作档案,及时上报普法工作信息。认真抓好普法工作的档案建设,各项普法工作的计划、活动、会议、检查、考试均要保存原始资料,文件、信息、图片等均要存入档案。 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湖南建设纲要》 按照所有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 内容,缩短审批时限,强化行政责任,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审批与监管相分离的内部审批体系,做到高效运转, 互相监督,方便基层办理许可事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效能。及时发布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布有效规范性文件内容。 构造阳光权力运行机制。在目前政务公开的基础上按照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构筑阳光权力运行平台,确保建

法制与法治的区别和联系

法制与法治的区别和联系 一、法制与法治概念 法制(Rule by Law),法律和制度。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其基本含义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任何国家都有法,但不一定有法制。法制在不同国家其内容和形式不同。在君主制国家,君主之言即为法;在资本主义国家,虽然排除了奴隶制、封建制国家法制的专制性质,但资产阶级受阶级本性的局限,当有的法律规定不符合本阶级的利益时,就加以破坏,因此,不可能有真正的法制。只有彻底消灭剥削制度,实现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法制。 法治(Rule of Law),是指在某一社会中,法律具有凌驾一切的地位。所谓‘凌驾一切’,指的是不单止任何人都必需遵守、甚至是管治机构的包括制订者和执行者本身亦需要,而法律本身亦被赋与一个非常崇高的地位,不能被轻慢。政府(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而这些法律本身是经过某一特定程序产生的。即,法律是社会最高的规则,没有任何人或机构可以凌驾法律。 二、法制与法治的联系 法制和法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不容混淆。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而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 2、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而法治的产生和发展却不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只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法治。

法治建设2017年度工作计划

法治建设XX年度 工作计划 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完善法治交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交,营造良好的法治交通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17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守法。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情况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法治档案,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 2.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在执法队伍和交通质督站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促使广大行政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动机和执法目的,弘扬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护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理念,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切实做到全员参与、严格考核。 3.继续抓好“普法”宣传教育。按照“法治建设”相关要求,使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提高交通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二、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 1.建立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健全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

民主协商、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将决策过程置于法治框架内。 2.加强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定,强化备案管理。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程序。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坚决杜绝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行使执法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优化执法流程、规范取证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用程序的公正保证结果的公正。 2.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建筑工地违法施工,加大XX等领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执法专项整改活动,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局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向社会公布整改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3.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建设。将行政审批系统纳入行政权利运行平台。进一步清理行政职权目录,落实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要求。行政机关法定职责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委托;无规章以上依据的权力事项要中心核定;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断行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的利益链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行政权力应当纳入而未纳入平台运行的实施问责。

法治与法制的关系

法治与法制的关系: 这两个词,乍一看起来似乎大同小异。事实上,二者具有本质的区别。 法制指一个国家的法及其法律制度,法制着重讲的是法的一系列规则、原则及与此相关的制度。法制的内涵比法治要小的多 法治却强调一个国家处于依法治理的一种状态。一般讲,法治所体现的一种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状态至少应包括这样一些内容:一是这个国家要具备完善而良好的法;二是这种法要得以普遍而自觉的遵守;三是已建立健全完备的使这种法得以正确适用与遵守的国家权力机构体系,而且这种权力体系是以权力的互相制约、监督为前提条件的。法治就是在法及其司法体制健全的情况下,在完全地服从于和体现了社会的整体利益与群体意志的前提条件下,能最大限度而充分地发挥个人的意志与行为的自由的一种社会状态。 在明确了法制与法治的基本含义之后,就会看出二者有许多区别。诸如法制所讲的法主要指静态的法的规则及其体系,而法治所讲的法除静态的法的规则及其体系之外,还包括动态的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以及守法等活动;法制所讲的法律制度既可以是好的、民主的法律制度,也可以是不好的、专制的法律制度,而法治所讲的法律制度单指良好的、民主的、能使法得以正确适用和普通遵守的法律制度;法制社会中的法与民主的关系既可以是与民众的意志相统一、体现了民众意志的法,也可以是与民众相对立、是统治者统治民众的工具的法,而在法治社会中法完全体现的是主权在民、政治民主;法制社会中法对权力的规范和约束既可以是所有的人和一切国家机关,也可能是在法的约束和规范之外仍然存在着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力独裁者或权力机关,也就是说法制并不必然地排拆人治。而法治社会中法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却是完全的、绝对的,包括一切的权力机关和所有的个人,法治必然地排拆人治,法在法治社会中至高无上,除此之外不存在绝对的个人或权力机关的至上权威,而且所有的国家权力都予合理配置和划分,并相互制约。 在经过上述简单分析之后,就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在现代社会条件下,需要的是法治,而不是单纯的法制。法制可以存在于奴隶的、封建的、资本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任何的社会形态之中,而法治只能存在于民主政治的社会形态中。因此,我国现在所提倡和努力建立健全的是现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和法治国家。 法治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从她的理论基础之中可以得到一些说明。法治与人治截然对立,她强调社会中单个的所有的人的自由、独立与平等,反对迷信和个人崇拜。法治坚决反对社会中存在着无与伦比的智慧超群、道德高尚的圣人贤哲,强调群体的智慧和道德高于个人。既强调和尊重个体的自由、独立与价值,又以群体的意志对个体的行为加以有效限制为基础。显然,她远远优越于以个人专制独裁为根本特征的人治。法治的基本原则以良好的法的制定与遵守以及确保法的适用与遵守的完善的国家权力机关体系的存在为主要内容。要实现这一原则,达到法治的目标,尚需付出长期不懈的艰苦努力。然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我国的建立健全,却已是必然趋势。

加强法制建设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路政执法规范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国策、实施依法治路的需要。随着公路交通建设的迅猛发展,公路路政管理地位和作用日显重要,国家初步建立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为核心,其它法律法规和规章相配套的比较完整的路政执法的法律、法规体系,对路政执法规范提出了明确要求。只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规范执法,我们路政执法才能正确行使好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权利,保护好国家路产路权不受侵犯,树立良好公路路政执法权威和形象,赢得社会广泛理解和支持,做密切党和人民群众关系的实践者。因此,加强路政执法规范建设,是促进公路交通事业发展,建设和谐公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一、路政执法规范建设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 路政执法规范就是适应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而产生的执法规范,是法律、法规、规章在具体实施路政执法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是路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履行执法职责工作过程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的总和。它应包括制度纪律规范、着装仪容规范、行为礼仪规范、文明语言规范、公示项目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文书内业规范、车辆使用规范等。路政执法规范建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山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以及《路政管理规

定》等五个部令。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与此同时,路政执法规范建设还要依据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为贯彻国家法律法规下发的规范性文件。 二、路政执法规范是依法治路、严格执法的突出标志,对提高路政执法工作效率和水平具有促进作用,是加强对路政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标准。 正确处理路政执法规范建设的两个关系。 第一,要正确处理路政执法规范与严格执法的关系。路政执法规范与严格执法是一种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路政执法规范是基础,严格执法是保障,二者相辅相存,不能偏废其一。要做到既执法规范,又严格执法,必须通过各种方法、措施、形式和手段,加强路政队伍建设,帮助路政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法制观,提高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法制意识。 第二,正确处理好规范制度建设与具体落实到行动的关系。规范制度建设是基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克服法律、法规、规章对路政执法已提出了明确要求,没有必要再制订具体规范的错误观点。路政执法规范是结合我们具体工作,对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细化和具体化。规范的制定要全要细要便于操作。路政执法规范关键在落实到具体执法过程

法治建设工作方案.docx

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法治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廉洁高效、法制宣传和法治实事惠民等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制约法治建设推进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按照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 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行政相对人树立食品药品法制观念,自觉做到知法守法、依法经营,促进提高社会公正诚信度和法治化管理水平,构建法治建设长效机制,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四、工作措施 认真按照《区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常新法治办〔2014〕1号)要求,充分履职尽责,扎实推进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做到爱岗敬业、忠于法律、执法为民,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不良行为,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风范,自觉学法用法守法,努力打造一支“公正执法,廉洁高效”的监管队伍。 (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市行政执法暂行规定》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说理。遵循行政处罚法定、公正、公平、过罚相当的原则,围绕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程序等,采取书面、口头等形式向当事人阐明案件涉及的法律、事实和情节等事由,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凡事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既严格执法,又以理服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积极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 (三)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信用公示、警示告诫、行政建议等方式,将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积极化解和消除不和谐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加强政务公开建设。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做到各项工作透明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

20xx年小学法制建设工作计划完整版

编号:TQC/K273 20xx年小学法制建设工 作计划完整版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different time periods, the specific implementation plan is put forward. At the same time, considering the cost, according to their own choice of appropriate way, in order to achieve low cost and achieve good results. 【适用制定规则/统一目标/规范行为/增强沟通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小学法制建设工作计划完整 版 下载说明:本计划资料适合用于根据不同时间段的特点,推出各项具体执行方案。主要特点是细致、周密,操作性强和不乏灵活性,同时考虑费用支出事项,根据自身力量选择合适的方式,以实现较低费用取得良好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xx”期间的奋斗目标和总任务,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在我校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努力提高师生的法制意识和水平,推动和促进教育事业和谐发展。在“xx”普法期间,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依法治教原则,逐

关于加强法制建设工作意见

关于加强法制建设工作意见为了提高全局执法水平,加强公安局法制建设,结合我局具体实际情况,现制定林口林业地区公安局法制建设工作意见。 (一)坚持立警为公,做到依法执政 局党组民主法治建设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坚持公正高效,做到依法行政 1、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2、适时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3、全面推进综合执法考评,行政许可行为规范、合法、便捷,行政效率明显提高,无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被撤销案件。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全面落实执法责任。 5、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杜绝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 6、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告知制,政务公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公众查询方便快捷。

7、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突发质量安全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三)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管理 1、全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严格依法管理,法制、纪检等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2、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3、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杜绝区域性质量问题的发生。 (四)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 1、“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得到落实,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得到强化,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养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 2、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制度,把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列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 3、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村、送法下企业活动,利用“3·15”、“质量月”、“12·4”法制宣传日向社会广泛宣传质监法律法规。 确保“四个不发生”: (一)不发生领导班子成员重大违法犯罪案件。 (二)不发生因领导决策失误、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 (三)不发生因违法行政引发的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或公民死亡事件。

法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法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为引导全民把自觉遵守法律规范作为行为底线、道德底线,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推动主动创稳走向常态,逐步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法治新格局,根据《中共省委关于印发<省依法治省纲要>的通知》、《中共州委州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意见>》及《县2015年法治建设行动上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县人社局2015年法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一、主要目标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通过法治建设行动的开展,依法治县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县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普遍提高,宪法和法律权威得到普遍尊崇和维护,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社会氛

围基本形成,各种社会活动逐步纳入法治轨道,法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二、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建设全过程,确保依法治县各项工作扎实推进。2、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执政为民、立法为民、执法为民、司法为民,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3、坚持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法治建设贯彻于经济建设、政法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统筹抓好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把依法治县与生态立县、科教兴县、和善安县有机结合,建立依法促进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体制机制。 4、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从实际出发,突出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分步骤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三、工作任务1、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依法科学界定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

论法治与人治的区别

论法治与人治的区别 法治与人治的区别:①两者基础不同。人治建立在个人专断与独裁基础上,而法治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之上。②两者特点不同。人治呈现出随意性、多变性的弊端,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而法治具有统一性、稳定性、权威性的特点,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能有效地制裁违法行为,保证社会的稳定和有序发展。③二者体现的原则不同。人治体现不平等的原则,而法治体现平等的原则。 法治与人治的根本对立在于,法治认为一个国家能否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因素,是整个法律与制度的好坏,而不是少数几个国家领导人是否贤明。人治的理论则恰好与此相反。作为一种治国的原则与方法,实行法治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要有比较完善的法律与制度;并且特别强调,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公民个人,包括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在内,都要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这同那种认为法律可有可无,有法可以不依,凡事由少数领导个人说了算的人治是有原则区别的。 法治与人治相比较,两者的差别是巨大的,一般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1)人治论提倡圣君贤人的道德教化,法治论强调依法治理;(2)人治论主张因人而异,对人的行为作具体指引,法治强调对事不对人,提供一般性规则;(3)人治论推崇个人权威,维护专制体制;法治论弘扬民主,保障共和国体制。 法治与人治相比较,法治的优越性十分明显,一般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点:第一,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讲的,法治优于一人之治(即人治),……就是说,依法律决策优于一人的决策,法律不受人的感情因素的影响而能作出公正的裁决。第二,法治有监督体系,能有力地防止个人专断和腐败。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这已成为一条公理。第三,法治能客观地反映和作用于市场经济。因为市场经济要求主体平等、交换自由与主权明确,要求合法权利得到可靠保障,……而这些只有通过实现法治才能全面达到。第四,法治是民主政治的基石,没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民主就没有保障,也不能发展。……要建设……民主政治,就必然实行法治。尽管这里还有一个过程,但最终走向法治是不可避免的。 法治与人治相比较,……一般可概括为四个方面:(1)人治论提倡圣君贤人的道德教化,法治论强调依法治理;(2)人治论主张因人而异,对人的行为作具体指引,法治论强调对事不对人,提倡一般性规则;(3)人治论推崇个人权威,维护专制体制;法治论弘扬民主,保障共和体制;(4)当个人与法律不一致时,法治强调“法律至上”,而人治则是个人权威至上。 法治与人治的根本对立主要表现在下列方面: 1.在价值理念方面,法治追求民主、人权尤其是自由平等,人治则与专制、等级特权和奴役具有亲缘关系。…… 2.在法律的地位方面,法治强调法律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主导作用,认为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的主要模式。因此,在法治社会里,法律会受尊重、遵守乃至信仰。而在人治状态下,虽然也有法律,但法律的调整范围是非常有限的。……对于“人治”来说,法律是不重要的,有时是可有可无的。因此,在人治社会里,法律不受尊重、不被信仰甚至受到蔑视或厌恨。 3.在法律与权力的关系方面,法治奉行“法律支配权力”的原则,而人治则奉行“权力支配法律”的原则。对于法治来说,通过宪政和法律限制,约束和规范权力,是其生命所在。但在“人治”看来,权力尤其是最高领导的权力,不受制于法律,不对法律负责,才符合其本质要求。

加强网络法治建设

加强网络法治建设 王明文张楠楠 构建和谐的网络环境,是构建和谐、和睦、融洽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社会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应“加强对互联网等的应用和管理,理顺管理体制,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使各类新兴媒体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阵地”。构建和谐的网络环境,除了伦理道德的约束,还需要依靠法律的力量,充分发挥法律在保障网络权利,规范网络行为,治理网络违法犯罪,倡导网络文明中的重要作用。 一、加强网络立法工作,以法律的形式宣示网络权利,确立网络法在整个网络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是建设和谐网络环境,维护和谐网络秩序的前提条件。 信息时代的到来,使网络成为一种新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方式。但互联网在带给人类便利的同时,由于其自身存在的交往角色的虚拟性、交往心理的隐秘性、交往过程的弱社会性和弱规范性以及交往动机的多样性等特点,也给社会带来了多方面的负面影响,引发了网民之间的利益纠葛与冲突,部分网民出现了严重的网络依赖甚至网络沉迷,有的人则通过网络传播计算机病毒,进行经济诈骗,传播色情和不良信息,甚至利用网络进行网络犯罪。 面对大量存在的网络问题,加强网络立法工作,对人们在网络交往中的权利进行界定和宣示,使网络治理有法可依,无疑是构建和谐网络关系的前提条件。目前,我国在《统计法》、《档案法》、《刑法》等一系列法律中分别规定了一些与网络信息活动密切相关的内容,也相继颁布了《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一系列网络方面的专门立法、司法解释和其他规定,这些法律法规赋予了公民一定的网络权利,从立法层面为保护公民网络权利和保障网络环境的和谐提供了依据。但还不完善,主要表现在:过分强化政府对网络的管制而漠视相关主体权利的保护;立法主体多,层次低,缺乏权威性、系统性,协调性差;立法程序缺少民主参与,可操作性差;缺乏兼容和开放性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首先要制定一部类似著作权法、专利法的全面调整网络关系的独立的网络法,全面规定与网络相关的法律问题;其次要在一些基本法如刑法、诉讼法、行政法中补充与网络关系相关的法律内容;三要建立配套的

人治与法治的区别

法理二人治与法治的区别 1.领导人或统治者的地位不同。 在法治社会,领导人或统治者都必须服从法律。即使领导人或统治者认为法律有所不妥,在法律未改变前,必须守法而不得违法。 在人治社会,治国的最高依据是领导人或统治者的意志,治国依赖其智慧和能力,规则法律经常可以被权力拥有者一言以立、一言以废。领导人或统治者地位高于法律。 2.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不同。 在法治社会,法律至高无上。与任何组织与个人相比,法律高于个人意志。与其他规则相比,法律具有至上性和首选性。可以说,法律是国家治理社会的主要方式。 在人治社会,由于统治者有超越法律的权力,因此法律充其量只是统治者实现社会统治的工具。 3.法治强调“权自法出”,人治强调“法自权出”。 在法治社会,所有的公共性权力都应有合法性依据。法律是公权力的产出之所。没有法律依据的公权力都为非法。 在人治社会,“朕即国家,朕即法令”,领导人或统治者即能创造法律又能超越法律。 4.政治和观念基础不同。 法治以民主作为政治基础,并且往往与自由、平等和人权等价值相联系。 人治以专制集权作为政治基础,并且一般并不奉行自由、平等和人权等价值理念。 5.意志来源和代表性不同。 法治往往是众人之治(民主政治),人治是常常是少数人之治(君主专制或贵族政治)。 6.生效依赖的基础不同。 法治强调法律,其效果和成本的高低除了看人们的道德水准,更依赖于法律制度的优劣。 人治强调个人的威望、智慧、能力。人治的成本高低、效果好坏除了依赖人们的道德水准,还要看国家治理的道德水准。 7.治理过程中体现的特点不同。 人治多呈现出随意性、多变性,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法治具有比人治更大的确定性、稳定性,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8.规则公布出台的时间不同。 法治是事先之治,按事先建立的法律规则进行法律适用。 人治是事后之治,便宜行事。往往先依照个人意志行事,之后再制定规则。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建设法治企业的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集团及所属企业依法经营决策水平,不断加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为集团“十二五”战略发展规划奠定坚实基础,根据《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总体部署,按照省国资委《关于省属企业推进依法治企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国资法规〔2014〕【2014】2号)精神,结合企业实际,为进一步加快依法治企进程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国企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建立健全公司依法决策、依法经营、诚信守法的管理制度,着力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推进集团及所属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为加快集团及所属企业改革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力争到2020年,建立健全公司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企业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法律顾问队伍素质和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充实企业法治文化,全面落实第三个法制建设三年目标和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目标。基本建立法制建设组织体系,基本形成法制建设保障体系,提高依法治企水平,使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得到全面提升。

二、工作措施 (一) 以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为基础,完善企业内控机制 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依据之一,是企业运行的体制基础。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健全完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重视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核、修改流程,促进企业规章制度统一规范、协调一致。在投资、建设管理、经营管理、资产审计、财务管理、劳动关系、安全生产等重大经营管理领域,要有健全完备的规章制度可循。 (二)以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制度工作组织体系 总法律顾问制度是企业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重点。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健全相应的工作流程和制度,加快推进总法律顾问专职化、专业化,落实总法律顾问职责,健全工作流程和制度,确保总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充分真正发挥其保障依法决策的职责作用。要加快推进总法律顾问专职化、专业化。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事务机构,。集团公司及重要子企业要建立法律事务机构,明确法律事务工作职责,保障法律事务工作经费,确保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履职,要充实配备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法律事务机构在企业生产经营决策中的作用。 (二)以规范化、系统化、信息化为手段,逐步完善法律管理工作体系

2019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篇一】 201x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检查验收之年。201x年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x 届x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及局中心工作,加强法治宣传,全面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提供法治保障。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x届x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系列贯彻意见。统筹运用各类媒体和传播渠道,深入学习宣传十x届x中全会和县委、县政府系列贯彻意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对依法治国的基本定位和部署要求上来。深入学习宣传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加强宪法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普及,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围绕党委、政府和局重大工作部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及****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2.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认真落实全体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积极推动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通过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系统网上学法考法。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 3.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房产展销会、房管网格、“三送”等活动组织全局法制宣传工作者、普法志愿者深入企业、深入社区、深入农家,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 4.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全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创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在阳光花园小区,通过强烈的艺术元素、丰富的法治文化设施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展现法治文化内涵。【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5.积极组织“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对照局“六五”普法规划,认真开展自查,搞好查缺补漏,全面系统总结。通过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展示我局“六五”普法的成功经验和明显成效,积极申报“六五”普法先进单位。 二、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1.落实专业普法责任。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局属单位和机关股室认真落实好所管理的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及服务对象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普及。

法制与法治的区别

法制与法治的区别和联系 法制和法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不容混淆。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而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 2、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而法治的产生和发展却不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只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法治。 3、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不是当权者的任性。 4、实行法制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而实行法治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包括国家最高领导人在内,都严格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 二者的联系在于: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 ---------------- 法制与法治的区别 “法制”与“法治”是我们日常社会生活中常见的两个词,人们有时甚至不加区分地使用。实际上,“法制”与“法治”是有一定内在联系但内涵并不完全相同的两个词。“法制”与“法治”都是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内容,都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中,“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法治”则是一种与“人治”相对应的治理社会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简而言之,法制是一种社会制度,属于法律文化中的器物层面;法治是一种社会意识,属于法律文化中的观念层面。与乡规民约、民俗风情、伦理道德等非正式的社会规范相比,法制是一种正式的、相对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法治与人治则是相对立的两种法律文化,前者的核心是强调社会治理规则(主要是法律形式的规则)的普适性、稳定性和权威性;后者的核心是强调社会治理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和权变性。虽然法律也是由人来制定的,而且法治也不排斥人的能动性,但从法律的制定、执行到修改都必须按照法律本身制定的规则,人的能动性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挥作用,而不能超越法律,这正是法治内在的本质要求。 法治与人治这两种治理社会的理念曾经在古希腊同时并存。柏拉图曾经热烈主张的“贤人政治”实际上就是人治。他的基本立场是人治优于法治。他认为,如果一个国家的统治者不是哲学家,则法治要比人治好。然而法治只能称为“第二等好的”的政治,终究不如贤人政治好。亚里士多德在批评柏拉图的人治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法治论。他明确指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应当说,西方社会的法治传统发轫于亚里士多德的法治论。不过,在亚里士多德所处的奴隶社会里的法治和现代西方社会的法治显然不是一回事,奴隶连人身自由都没有,更遑论在法律面前与奴隶主平等了。根据英国法学家戴雪对于法治的经典定义,法治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法律具有超越也包括政府的广泛裁量权在内的任何专制权力的至高无上的权威;第二,任何公民都必须服从在一般法院里实施的国家一般法律;第三,权力不是建立在抽象的宪法性文件上,而是建立在法院的实际判决上。”显然,这样的法治只能是启蒙运动以来逐渐形成的。 在法律产生之前,当然也就没有法制,更不会有法治,调节、制约人们社会行为的是风俗习惯、伦理道德,这样的社会只能是人治社会。只有在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尤其是国家出现之后,法律才产生。但是,法制的产生,并不意味着法治的诞生。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法制并不必然地排斥人治,法制既可以与法治相结合,也可以与人治相结合。当法制与

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导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建设目标。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坚持“标本兼治、治建并举”的方针,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民主制度,加强法治,理顺关系,维护基层社会政治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保障。 法治建设工作计划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精神,认真落实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我村牢牢把握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全民学法用法三个重点,积极开展法治创建工作。为确保建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充分认识活动意义 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和载体,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小康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农村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切实做好法治创建工作,对于调动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参与基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增强村民自治的能力和水平,规范村级事务管理与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法治创建活动的重要性,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执政为民的实事来抓。准备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委主任为副组长,村委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建设“民主法治村”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民主法治村”建设活动的开展。制定法治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细化目标责任,确保责任到人。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在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中选拔一批优秀的、高素质的人员,组建法治建设联络员队伍,并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具备一定的法治建设方面的知识,鼓励他们充分发挥各自作用,使法治创建活动能深入到全村每个村民的心中,使广大群众,积极投入到法治建设的大潮中来。 四、加强民主管理,规范规章制度 1、进一步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两项基本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是农村实行村民自治的规范性和权威性的规范,主要是对村民委员会的管理权限和管理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是村民实施民主管理的重要手段,相当于一个村子的“小宪法”;村规民约侧重于对个人行为的规范,是调整村民与村、村民与集体关系的重要手段,是全体村民对自身行为的一种约定,相当于一个“小民法”。法治创建活动

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大全

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大全 一、完善组织建设,明确工作目标 “六五”普法以来,我局普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发展战略和县委“一主线三战略五加强”发展思路,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六五”普法的具体要求,认真实施普法和创建方案。为确保全年工作顺利完成,成立了以局长胡文炳为组长,党组成员、低保局局长汪新华为副组长,各股(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治理暨创建全国法治县的领导小组。 201X年度,我局进一步完善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大力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能力,该项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副组长分工协作的工作办法,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健全五项制度,即领导带头学法制度,重大事务会议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复议制度和法律追究责任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将优待抚恤、防灾减灾、民非登记、城乡低保等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与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有机结合,使本职工作与法制建设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二、积极开展法制学习和法制宣传工作 按照201X年我局年初制定的实施意见,我局妥善处理好普法学习时间安排和民政工作任务重的矛盾,采取电视光盘宣传学习,组织法律专家讲课和发放学习资料等手段,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水平,在工作中自觉依法行政、科学行政。局领导在重大决策中,积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咨询法律法律顾问,让各项决策都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避免了决策的失误而造成的负面影响。在涉军维稳和涉核人员的信访工作中,我局严格依法办理,积极开拓解决问题的渠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重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宪法》、《收养登记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等,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达到了普法的目标。 我局根据太法治办〔201X〕9号文件,在全局开展“六五”普法暨创建法治县知识考试,调动全局上下学习政策业务知识和学习法制的积极性,做到学习宣传法制100%的参与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不留死角。

法制与法治

法制与法治 一、区别 1.从概念和内涵上讲: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指一个法律信念,内涵是一种治国理论、原则和方法,比如刑法、民法有关基本原则的规定。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是一种社会意识,属于法律文化中的观念层面;而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又称为以法而治,内涵是指法律及相关制度,属于制度的范畴,法制是一种正式的、相对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 2.从产生和发展上讲:其一,法制的产生,并不意味着法治的诞生;其二,法治的产生和发展不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只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法治;而法制的产生和发展却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 3.从基本要求上讲: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不是当权者的任性;而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例如,罪刑法定原则。 4.从实行的主要标志上讲:实行法治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包括国家最高领导人在内,都严格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而实行法制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 5.从核心意义上讲:法治的核心意义是强调社会治理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和权变性;法制的核心意义是强调社会治理规则(主要是法律形式的规则)的普适性、稳定性和权威性。

二、联系 1.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 2.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制度,法治的实施必须建立在法制之上; 3.法制与法治都是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内容,都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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