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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氧站安全检查表

制氧站安全检查表

制氧站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密切注意各部位压力和温度的变化,严禁超压超温运行,所戴的手套禁止沾油脂。氧压机不准缺水和断水,其上、下密封圈效果良好,以免油被活塞杆带入气缸,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

加强对制氧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知识教育,使之掌握防范措施,提高排除故障的能力是防止伤害事故的重要一环。

1 设备检查

1.1 制氧站内平面布置。

1.1.1氧气站生产多种产品需要灌瓶和贮瓶时,灌氧间,空瓶间和实瓶间应分别设置。

1.1.2 若空瓶、实瓶在同一灌氧间内时,空瓶和实瓶必须分开存放,并用墙隔开,不得直通。数量不得超过50瓶。空、实瓶之间可合并,但要用栏杆相隔。

1.1.3 空瓶间、实瓶间应设装卸平台,平台宽一般为2m,平台高度按气瓶运输工具的高度确定,一般高出地平0.4~1.1m。装卸台应备有防漏、防火设施。

1.1.4 灌氧车间的生活室应与灌瓶间和实瓶间隔开。

1.1.5 制氧站房四周,应设围墙或栅栏。

1.2 站房建筑与结构

1.2.1制氧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性属乙类,主要车间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二级。

1.2.2 氧气压缩机间、氧气贮气囊间、灌瓶间、空瓶间、贮气罐间、净化间等相互之间及与其毗连的房间,应采用无孔洞、管道,且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防火墙隔开,隔墙上的门的耐火极限应不低于0.6h。

1.2.3 碱液设备周围的地面,应有防止碱液腐蚀的措施。灌瓶间和实、空瓶间的地

面为沥青混凝土,且平整,不起灰尘,耐磨,防滑。

1.2.4 液氧槽附近0.9m范围内,不应铺设沥青路面,液氧槽的基础应用难燃烧材料建造。

1.2.5 氧气压缩机间、净化间和贮气罐间均应有安全出口。

1.2.6 主要生产车间的门窗向外开,木制门窗涂防火漆。灌瓶间、实瓶间和贮气囊间以及独立的瓶库的门窗玻璃,均应涂白色或采用毛玻璃,以防阳光直射气瓶或气囊。

1.3 设备布置

1.3.1 设备的布置应方便安装、操作和维修,并符合以下规定:

1)设备之间净距,一般为1.5m

2)设备为双排布置时,两排之间净距不小于2m

3)设备与墙壁之间的通道宽,应不小于1m

4)灌瓶间、气瓶间、实瓶间的通道宽度为1.5m

1.3.2 布置在制氧间内的贮气囊,不应放在氧压机的顶部,贮气囊与设备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3m,并有安全防火围墙。在贮气囊入口管道上应设安全水封,水封的放散管应伸出室外。

1.3.3 氧气贮罐之间或与可燃性气体贮罐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相邻两罐中较大者之半径。

1.4 活塞式空气压缩机

1.4.1 油路、水路和汽路应畅通,无内泄外漏现象。

1.4.2 空压机的空气进口处离地面高度应不低于10m,并有完整、有效的空气过滤器。

1.4.3 应定期清除排气管道和气阀中的积灰,保持排气管道清洁、畅通。

1.4.4 各种安全阀、压力表及温度计等齐全,灵敏,清晰可靠。

1.5 氧气压缩机

1.5.1 机身,曲轴箱等主要受力部件,严禁有影响强度和刚度的缺陷,安装时,必须按设备说明书进行。所有紧固件必须拧紧,并有防松措施。

1.5.2 外露的联轴器、皮带及皮带轮等应设防护罩。

1.5.3 氧压机的活塞与气缸之间严禁用油润滑,应用蒸馏水或高级纯水加甘油作润滑剂。

1.5.4 润滑油泵应运转正常,油压稳定,油路畅通,油质清洁。

1.5.5 水冷系统及气路系统应无泄漏现象。

1.5.6 气缸和冷却器的冷却水量充足,不得断水。

1.5.7 各种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应灵敏可靠。

1.6 分馏塔

1.6.1 分馏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气密性,有泄漏需及时修理。

1.6.2 所有阀门应完整、无泄漏,操作灵活。

1.6.3 在乙炔、碳氢化合物积聚量超过允许值时,应及时排放部分液氧。停车时间较长时,亦应将设备内的液氧、液态空气放掉。

1.6.4 必须排放液氧时,应用管道引至室外无油脂、无火源及其它易燃物的安全处。氮肥气排放亦应引至室外2m以上高处。若对地排放应有明显标志,以免有人在该处停留引起窒息。

1.6.5 分馏塔、主冷凝蒸发器、液态空气吸附器和液氧吸取附器及管道等,均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分馏塔须设防直接雷击的接地装置时,应与上述接地装置分别设置,以免雷击时发生反击。

1.7 贮气罐

1.7.1 贮气罐不应有泄漏和变形,罐内清洁,无油脂、杂物。

1.7.2 贮气罐应有超压报警和压力自调系统。各种减压阀、自动调节阀应灵敏可靠,且无油脂,安全阀灵敏可靠。

1.7.3 贮气罐的水槽和放水管冬季应有防冻措施。

1.8 氧气灌充与贮存

1.8.1灌充器前应设高度不低于2m的防护墙。

1.8.2 控制阀、压力表及安全阀等应集中布置在控制屏上。

1.8.3 氧气瓶应严格进行检查和脱脂去油,占有油脂或气瓶温度超过45℃时,不许充氧。充灌气瓶时,应将气瓶固定可靠,以防冲倒。

1.9 氧气管道

1.9.1 氧气管道的阀门和管件应按以下原则选用:

1)氧气阀门的密封填料严禁使用含油或可燃性材料。

2)氧气阀门的密封圈,应以不锈钢或有色金属材料制造。

3)氧气工作压力大于10N/cm2时,宜用截止阀,不宜用闸阀。

4)氧气管道应尽量减少弯头和分岔头。

1.9.2 车间之间的氧气管道应尽可能架空敷设,必要时,应单独安设在非燃烧体的地沟内。但地沟不得与其它地沟相通,并应有盖板。

1.9.3 厂区氧气管道不应穿过火焰和高温区,必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并保证管壁的温度不高于60℃。

1.9.4 沿墙、梁柱敷设的氧气管道,其管底至地面高度应不大于

2.2m。

1.10 安全附件

1.10.1 安全阀应启闭灵敏可靠,与氧接触的安全阀必须严格去油,并每半年校验一次。且有铅封。

1.10.2 测量油压和气压的压力表,其量程分别为工作压力的1.4~2倍和1.5~3倍,表盘直径不小于100mm,有标迹线并铅封。

1.10.3 压力表指示灵敏清晰,表盘玻璃完整,卸压后指针回零位。测量氧气压力和空气压力的压力表禁止互换使用。

1.10.4 测温度的表计应完好清晰。

2 行为检查

2.1 凡与氧气接触的设备均应严禁占染油污。

2.2 制氧设备、受压容器和管道的修理,应在卸压后进行,禁止在受压状态下拧紧螺丝。

2.3 凡与氧接触的设备、容器、管道、阀门等需要动火修理,应行用无油干燥的空气或氮气置换,吹洗,取样化验合格(空气含氧量不超过22%),并办理动火手续方能动火,动火时,要有人监护。

2.4 氧气管道操作维护注意事项。

2.4.1 氧气阀门必须缓慢操作,重要阀门操作要有监护。

2.4.2 氧气管道冻结,严禁用火解冻。

2.5 制氧站及氧气管道设有防雷接地时,每年雨季前检查一次。

2.6 氧气管、压缩空气管及水管等外表应按规定涂油漆。

2.7 制氧站内严禁用明火采暖。

3 作业环境

3.1 主要设备应有清晰的铭牌和各种安全指示、标志

3.2 制氧间、灌氧间和仓库及氧气站周围20m,严禁烟火,并在站区、厂房醒目处设“严禁烟火”的安全标志。

3.3 消防器材必须齐全有效。

3.4 设备近处禁止摆放油桶油壶等。

3.5 灌瓶间、氧压机间和贮气囊间的电器设备和照明应有防火措施,并符合规定。

3.6 废碱液排放,应符合GBJ4—7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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