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新照科技工业园1、2、6#厂房工程防火门承包合同
甲方:深圳市银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吉新照项目部
乙方:浙江九重门业有限公司合肥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注:以上价款包含所有材料费、运费、安装费、成品保护及维修费、配件损耗费、闭门器(单扇门一个,双扇门二个),税金、检测费、水泥灌浆、门缝打胶收口费及施工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二、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防火门安装完工后,人为造成的门损坏由甲方负责;
(2)按合同规定的条款支付货款。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确保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防火门全部到达施工现场进行安装;
(2)保证防火门的质量达到国标GB12955-2008合格要求,确保验收合格,确保一次检测合格,若因检测不合格,则所有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检测合格为止,乙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乙方保证按时完成安装,不得影响甲方工期要求,每延迟一天,罚款500元;
(4)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有关于防火门验收所需的检测报告、合格证、资质证书等资料。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定金,所有防火门到达施工现场并安装完毕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80%,经验收、检测全部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5%,剩余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付清。
四、保修
所有防火门在安装完毕并经验收、检测全部合格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期间由于防火门质量原因引起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若因非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需要维修,乙方收取适当的成本费及人工费,并在使用寿命范围内跟踪维修。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章):深圳市银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吉新照项目部
负责人(签字):
乙方(章):浙江九重门业有限公司合肥办事处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14705514078
签订日期:201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