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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总承包合同范本[1]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征求意见稿)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 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1条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1.1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2 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3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1.1.4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7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9 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0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 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1.1.13 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工程。

1.1.14 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居住、设备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任何地点。

1.1.15 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报告(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资料(气象、水文、地质)、协议(燃料、水、电、气、运输)和有关数据等,设计所须的基础资料。

1.1.16 现场障碍资料,指发包人为承包人完成设计、进行现场施工所需要

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须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情况的资料。

1.1.17 设计阶段,指规划设计、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

1.1.18 工程物资,设计文件规定的并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后试验所需的材料等。

1.1.19 施工,指承包人把设计文件转化为工程的过程,包括土建、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

1.1.20 竣工试验,指工程的土建、安装完工后,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被业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负责进行的试验。

1.1.21 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完成土建、安装,并通过竣工试验。

1.1.22 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后,为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准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颁发接收证书的过程。

1.1.23 竣工后试验,指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自行组织的试验、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并由承包人指导进行工程的功能试验。

1.1.24 试运行考核,指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的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下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1.1.25 考核验收证书,指试运行考核的全部试验完成并被验收后,由发包人签发的验收证书。

1.1.26 工程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与验收。

1.1.27 项目进度计划,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实施阶段(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至试运行考核各阶段的)或合同约定的若干实施阶段的时间计划安排。

1.1.28 施工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现场施工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1.1.29 竣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试验)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包括按合同约定的任何延长日期。

1.1.30 变更,指发包人书面通知或书面批准的,对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31 合同价格,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服务等工作的价款。

1.1.32 合同价格调整,指依据合同约定需要增减的费用而对合同价格进行的相应调整。

1.1.33 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约定,经调整后的合同价格。

1.1.34 预付款,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由发包人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

1.1.35 工程进度款,指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内容、支付条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的进度款,及竣工后试验的服务费等款项。

1.1.36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指依据有关质量保修的法律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质量保修责任书。

1.1.3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1.1.3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须承担的责任。

1.1.39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40 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他定义。

1.1.41 条款标题不能作为合同解释的依据。

1.2 合同文件

1.2.1 合同文件的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8)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2 当合同文件的条款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据合同约定的解释顺序阐述清楚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采纳监理人的解释。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不接受监理人的解释的,根据16.3款关于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1.2.3 合同中的条款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作为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的依据。

1.2.4 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月”、“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间的起点均指相应事件发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时间的

起算是以某一期间届满为条件,则起算点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间的到期日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当日。“工作日”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其他公历日。

1.3 语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国的汉语简体语言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主导语言。

在少数民族地区,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编写、解释和说明本合同文件。

1.4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需要明示的具体适用法律的名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 标准、规范

1.5.1 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标准规范、或(和)行业标准规范、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标准规范、或(和)企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或编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2 发包人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提供的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1.5.3 没有相应成文规定的标准、规范时,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列明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实施方法,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承包人需要对实施方法进行研发试验的,或须对施工人员进行特殊培训的,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5.4 遵守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采购、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1.5.5 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和适用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承包人的设计、实施提出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方面的建议、修改和变更。

1.6 遵守法律

1.6.1 在履行合同期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发包人办理并取得立项、城市规划、区域规划批文、土地使用许可、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执照、证件、批件等,发包人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因此造成承包人的开工延误、暂停、费用增加、进度延误时,发包人按承包人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1.6.2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间遵守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进行设

计、采购、加工、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须办理履行合同所需的由承包人办理的各种许可、执照、批文和手续等,保证发包人免受因此造成的损失。并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按发包人的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1.6.3 承包人按时向所雇佣人员发放工资,为其办理人身保险,并缴纳相关税费。

1.7 保密事项

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须予以提供。当事人认为必要时,可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2条发包人

2.1 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2.1.1 负责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完成拆迁补偿工作,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开工条件。

2.1.2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义务。

2.1.3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法律对安全、质量、标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强制性规定,对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工作提出建议、修改和变更。

2.1.4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提出赔偿。

2.1.5 发包人认为必要时,有权发出书面形式的暂停通知。该类暂停给承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2.1.6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委派的代表,行使发包人委托的权利,履行发包人义务。发包人代表依据本合同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其职责。发包人代表根据合同约定的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其本人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

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和职责在专用条款约定。发包人决定替换其代表时,将新任代表的姓名、职务、职权和任命时间在其到任的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

知承包人。

2.3 监理人

2.3.1 发包人对工程实行监理的,监理人的名称、工程总监、监理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写明。

监理人按发包人委托监理的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实施监督。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工程总监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

2.3.2 工程总监的职权与发包人代表的职权相重叠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协调并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3 除专用条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工程总监无权改变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2.3.4 发包人更换工程总监时,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将替换者的姓名、职务、职权、权限和任命时间通知承包人。

2.4 安全保证

2.4.1 发包人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下、地上已有设施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文物及坟墓等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现场周围的正常秩序,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对前述某事项的委托时,另行签订委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2.4.2 发包人负责工程现场临近正在使用、生产或运行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设施、设备等,要设置隔离设施,竖立禁止入内、禁止动火的明显标志,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须遵守的安全规定和位置范围。因发包人的原因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由发包人负责。

2.4.3 本合同未作约定,而在工程主体结构或工程主要装置完成后,发包人要求进行涉及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变动、或涉及重大工艺变化的装修工程时,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由承包人提出设计方案,方能施工。

发包人自行决定此类装修或发包人与第三方签订委托合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提出设计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害由发包人负责。

2.4.4 发包人对其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因上述人员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发生的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由发包人负责。

2.4.5 发包人、发包人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相关约定。

2.5 保安责任

2.5.1 发包人负责与工程当地有关治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保安工作实行归口领导。

2.5.2 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工程实施阶段及区域的保安责任划分,并编制各自的相关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作为合同附件。

2.5.3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占用的区域、接收的单项工程和工程,由发包人承担相关保安工作,及因此产生的费用、损害和责任。

第3条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3.1.1 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是承包人的义务。

3.1.2 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自费修复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文件、设备、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存在的缺陷。

3.1.3 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提交相关报表。报表的类别、内容、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1.4 发包人通知暂停的,承包人有权根据2.1.5款的约定提出费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长。

3.1.5 对因发包人原因给承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损害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赔偿或(和)延长竣工日期。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经授权并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本合同。项目经理的姓名、职责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离开项目现场须事先取得发包人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按照本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2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并按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项目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且无法与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人身、工程和财产的安全,但须在事后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送交书面报告。

3.2.3 承包人需更换项目经理时,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继任的项目经理须继续履行第3.2.1款约定的职责和权限。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按3.2.1款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4 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承包人在接到更换通知后的15日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此后,发包人仍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时,承包人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后的30日内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姓名、简历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新任的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3.2.1款约定的权限。

3.3 工程质量保证

3.3.1 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保持持续有效,并建立本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体系。

3.3.2 实施过程的质量保证。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范,确保设计、采购、加工制造、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考核验收的质量。并遵照国家有关质量保修责任的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

3.4 安全保证

3.4.1 工程安全性能。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3.4.2 现场安全施工和环境安全。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

3.5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保证

3.5.1 工程设计。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条例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的环境保护设计及职业健康保护设计,保证工程符合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法律规定。

3.5.2 现场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

3.6 进度保证

承包人按4.1款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合理有序地组织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需要的各类资源,采用有效的实施方法和组织方法,保证项目进度计划的实现。

3.7 现场保安

承包人承担其进入现场、施工开工至发包人接收单项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现场保安责任(含承包人的预制加工场地、办公及生活营区)。并负责编制相关的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提交给发包人。

3.8 分包

3.8.1 分包约定。承包人只能对专用条款约定列出的分包事项(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等)及其分包人的长名单中,进行分包招标。

本专用条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项和分包人的长名单,承包人可在工程实施阶段分期提交,发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项和分包人长名单后的15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意见。发包人未能在15日批准亦未提出意见的,承包人有权在提交该工作事项和分包名单后的第16日开始,将提出的拟分包事项对外分包。

3.8.2 分包人资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的分包人,方能选择为分包人。

3.8.3 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对外分包,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

3.8.4 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设计、施工和货物采购对外转包,分包人不得再分包(采购分包中的整装单元设备,电气仪表的成套设备除外)。

3.8.5 对分包人的付款。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分包人进度款。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项。

3.8.6 承包人对分包人负责。因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管理不善、疏忽或其他过错导致工程质量出现缺陷,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或导致竣工日期延误的,承包人对分包人负责,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4.1 项目进度计划

4.1.1 项目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的项目进度计划,其中施工期限须符合合同协议书的约定。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发包人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约定。

4.1.2 自费赶上项目进度计划。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项目进度计划时,承包人有义务、发包人也有权利要求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赶上项目进度计划。

4.1.3 项目进度计划的调整。出现下列情况,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并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1)发包人根据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或未能按14.3.1款约定的预付款金额和14.3.2款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导致4.3.2款约定的设计开工日期延误,或4.4.2款约定的采购开始日期延误,或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

(2)根据4.2.4款第2项的约定,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某个设计阶段审核会

议时间的延误。

(3)根据4.2.4款第3项的约定,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的时间延长的。

(4)根据合同约定的其他延长竣工日期的情况。

4.1.4 发包人的赶工要求。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书面提出加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的赶工要求,并被承包人接受时,承包人提交赶工方案。因赶工引起的费用增加,按13.2.5款的变更约定执行。

4.2 设计进度计划

4.2.1 设计进度计划。承包人根据批准的项目进度计划和

5.3.1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发包人组织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编制设计进度计划。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的认可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4.2.2 设计开工日期。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按

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及14.3.2款的预付款后的第1天,作为设计开工日期。

4.2.3 设计开工日期延误。因发包人未能按

5.2.1款的约定提供设计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等相关资料,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设计开工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按4.1.2款的约定,自费赶上。

4.2.4 设计阶段审查日期的延误

(1)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5.3.1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提交相关阶段的设计文件、或提交的相关设计文件不符合相关审核阶段的设计深度时,造成设计审查会议延误的,依据4.1.2款的约定,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并赶上。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并给发包人造成审核会议准备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遵守5.3.1款约定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造成某个设计阶段审查会议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承包人带来的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3)政府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时间延长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各方带来的费用增加,由各自承担。

4.3 采购进度计划

4.3.1 采购进度计划。承包人的采购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施工、和(或)竣工试验及竣工后试验的进度计划相衔接。

4.3.2 采购开始日期。在专用条款约定。

4.3.3 采购进度延误。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采购延误,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和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采购延误,给承包人造成

的停工、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4 施工进度计划

4.4.1 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在现场施工开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在内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采购、竣工试验进度计划相衔接。发包人需承包人提交的关键单项工程或(和)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4.2 施工开工日期延误。根据下列约定,确定竣工日期的延长:

(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需说明正当理由,自费采取措施及早开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3)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4.3 竣工日期

1、承包范围包括竣工试验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1)根据9.1款工程接收的专用条款中所约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

(2)单项工程中最后一项竣工试验通过的日期,为该单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2、承包范围不包括竣工试验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1)根据9.1款工程接收的专用条款中所约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

(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规定的单项工程中的全部施工作业,并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日期,为单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规定的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全部施工作业,且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承包人为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预留的施工部位、或发包人要求的施工预留部位、不影响发包人实质操作使用的零星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定。

4.5 误期赔偿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承担误期赔偿。每日延

误的赔偿金额,及按日累计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有权从工程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或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中扣除赔偿金额。

4.6 暂停

4.6.1 发包人的暂停。发包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暂停工程实施中的任何工作。通知中列明暂停日期及预计暂停的期限。

承包人因执行此项暂停而遭受的费用增加,或因复工而增加的合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6.2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暂停。根据17.1款不可抗力发生的义务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后果的条款约定,安排各方的工作。

4.6.3 暂停时承包人的工作。当4.6.1款发包人的暂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的暂停发生时,承包人立即停止现场的实施工作。并在暂停期间,根据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照料、保护、监管的人员、工程、物资及承包人的文件等。因承包人未能尽到照料、保护和监管责任,造成损坏、变质等,使发包人的费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的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4.6.4 承包人的复工要求。根据4.6.1款发包人通知的暂停,承包人有权在暂停的45天后通知要求复工。不能复工时,承包人有权根据13.2.5款调减部分工程的约定,以变更方式调减受暂停影响的部分工程。

发包人的暂停超过45天且暂停影响到整个工程,或发包人的暂停超过180天,或因不可抗力的暂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包人有权根据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约定,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6.5 发包人的复工。发包人发出复工通知后,发包人有权组织承包人对受暂停影响的工程、设备、材料、部件进行检查,承包人将检查结果及需要恢复、修复的内容和估算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所发生的恢复、修复价款由发包人承担。因恢复、修复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4.6.6 因承包人原因的暂停。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的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暂停,所发生的损失、损害及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4.6.7 工程暂停时的付款。发生发包人的暂停时,除已完的工程按合同约定付款外,发包人须赔偿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经济损失,并按下述约定进行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付款:

(1)承包人负责采购并构成工程实体的,但尚未能按采购进度款付款的设备、材料和部件,承包人将该款项单独列入14.6款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或14.7款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的报表中,发包人按14.8款的付款时间安排支付;

(2)承包人负责采购并运抵现场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尚未验收付款的部分,双方需进行验收交接。对其中有缺陷的设备、材料和部件,承包

人自费修复。修复合格并经发包人验收后,根据14.4.1款工程进度款的约定,支付其中的采购进度款。

(3)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永久性工程订购的、尚未运抵现场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相应款项。

(4)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已订货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进行退货时,其供应商、制造厂要求的补偿、赔偿等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5条技术与设计

5.1 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艺术造型

5.1.1 承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承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资料、其他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及其结构设计负责。

承包人对本专用条款约定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负责。该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作为10.3.3款试运行考核的评价依据。根据工程特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

5.1.2 发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发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承包人的文件资料、发包人的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的要求负责。

发包人有义务指导、审查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的生产工艺设计或(和)建筑设计文件,并予以确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试运行考核的各项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说明中各自承担的责任,作为10.3.3款试运行考核和考核责任的评价依据。

5.2 设计

5.2.1 发包人的义务

(1)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向承包人提供设计需要的项目基础资料,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有不真实、不准确或不齐全时,有义务按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进一步补充资料。提供项目基础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有专利商提供的技术或工艺包,或是独立建筑师提供的建筑艺术造型等,发包人有义务组织专利商或独立建筑师与承包人进行数据、条件和资料的交换、协调和交接。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及其补充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或发包人的计划变更,造成承包人的设计停工、返工或修改的,发包人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提供现场障碍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和适用法律规定,在设计开始前,提供与设计、施工有关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现场障碍资料,并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因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造成的设计停工、返工和修改的,发包人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提供项目障碍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承包人无法核实发包人所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的数据、条件和资料的,发包人有义务给予进一步确认。

5.2.2 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与发包人(及其专利商)以书面形式交接发包人按5.2.1款第1项提供的设计项目基础资料、第2项提供的与设计有关的现场障碍资料。对这些资料中的短缺、遗漏和不足,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后15日内有义务向发包人提出进一步的补充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出补充要求而发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2)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开展设计。并对其设计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量和完成时间负责。因承包人设计的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5.2.3 遵守标准、规范

(1)1.5款约定的标准、规范,适用于发包人按单项工程接收或(和)整个工程接收。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国家颁布了新的标准或规范时,承包人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新标准、新规范的建议书。对其中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皆须遵守,并作为变更处理;对于非强制性及推荐性的标准、规范,发包人可决定采用或不采用,决定采用时,作为变更处理。

(3)依据适用法规和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所完成的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采购质量、施工质

量及竣工试验质量的依据。

5.2.4 操作维修手册。由承包人指导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试验,并编制操作维修手册的,发包人按5.2.1款第1项第二段的约定,责令其专利商或发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册,并对其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发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册,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维修手册的份数、提交期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5.2.5 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提交的份数和时间。

5.3.6 设计缺陷的自费修复,自费赶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中的遗漏、错误、缺陷和不足,自费修复。使设计进度延误时,自费采取措施赶上。

5.3 设计阶段审查

5.3.1 设计审查阶段及审查会议时间。本工程的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约定。审查会议和发包人上级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参加审查会议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3.2 承包人根据5.3.1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设计文件,并符合行政法规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的深度规定。承包人有义务自费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并自费提供审查过程中需提供的补充资料。

5.3.3 发包人有义务向承包人提供根据5.3.2款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承包人有义务按相关审查阶段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设计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3.4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完整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致使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会议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窝工损失,或发包人组织会议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3.5 发包人有权在5.3.1款约定的各设计审查阶段之前,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提出建议、审查和确认,发包人的任何建议、审查和确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和合同义务。

5.4 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另行签订培训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5 知识产权

本合同涉及到一方、或双方(含一方或双方相关的专利商、独立建筑师)的

技术专利、建筑艺术造型、专有技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签订有关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6条工程物资

6.1 工程物资的提供

6.1.1 发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

(1)发包人依据5.2.3款第(3)项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和技术条件、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负责组织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采购的(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厂商提交的技术文件)、负责运抵现场,并对其质量检查结果和性能结果负责。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类别、估算数量或(和)规格清单,在专用条款中列出。

(2)因发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延误抵达现场,且给承包人造成窝工、停工增加费用、或导致关键路径延误的,按13条变更和合同价款调整的约定执行。

(3)发包人请承包人参加国外采购工作时,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1.2 承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

(1)承包人依据5.2.3款第(3)项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技术条件、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负责组织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的采购的(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厂商提交的技术文件)、负责运抵现场,并对其质量检查结果和性能结果负责。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类别、估算数量或(和)规格清单在专用条款中列出。

(2)因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部件(包括建筑构件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所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承包人自费修复缺陷,因此造成进度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3)由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在专用条款中列出类别或(和)清单。

6.1.3 承包人对供应商的选择。依据3.8.1款约定的由承包人提交的并经发包人批准的供应商的名单中,由招标选择相关采购物资的供货商或制造厂。

承包人不得在设计文件中或以口头暗示方式指定供应商和加工制造厂,特殊情况或只有唯一厂家的除外。发包人不得以口头暗示方式指定供应商和加工制造厂。

6.1.4 工程物资所有权。根据6.1.1款和6.1.2款约定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在运抵现场的交货地点后,所有权转为发包人所有。发包人履行其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在发包人接收工程前,承包人有义务对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进行保管、维护和保养,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得运出现场。

6.2 检验

6.2.1 工厂检验与报告

(1)承包人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负责6.1.2款约定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部件和备品备件,及竣工后试验物资的强制性检查、检验、监测和试验,并向发包人提供相关报告。报告内容、报告期和提交份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承包人邀请发包人参检时,在进行相关加工制造阶段的检查、检验、监测和试验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参检的内容、地点和时间。发包人在接到邀请后的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参检或不参检。发包人参检时,在接到本款第(1)项承包人发出的报告后5日内通知承包人。

(3)发包人承担其参检人员在参检期间的工资、补贴、差旅费和住宿费等,承包人负责办理进入相关厂家的许可,并提供方便。

(4)发包人委托有资格、有经验的第三方代表发包人自费参检的,在接到承包人邀请函或报告后的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写明受托单位及受托人员的名称、姓名及授予的职权。

(5)发包人及其委托人的参检,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对其采购的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质量责任。

6.2.2 覆盖和包装的后果。发包人已在6.2.1款约定的日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参检,并依据约定日期提前或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但加工制造的设备、材料、部件(包括竣工后试验的物资)已经被覆盖、包装或已运抵启运地点时,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将其运回原地、拆除覆盖、包装,重新进行检查或检验或检测或试验及复原,承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6.2.3 未能按时参检。发包人未能按6.2.1款的约定时间参检,承包人可自行组织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质检结果视为是真实的。发包人此后指令重新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或增加试验细节或改变试验地点的,有权以变更指令通知承包人。经质检合格时,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经质检不合格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6.2.4 现场清点与检查

(1)发包人根据6.1.1款约定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在运抵现场前5天通知承包人。发包人(或包括为发包人提供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供应商)与承包人(或包括其分包人)按每批货物的提货单据清点箱件数量及外观检查,并根据装箱单清点箱内数量、出厂合格证、图纸、文件资料及外观检查。经检查清点后双方人员签署交接清单。

经现场检查清点发现箱件短缺,箱件内的数量、图纸、资料短缺,或有外观

简易电力施工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简易电力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白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安装变压器一事,订立该合同。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承包方式:。 四、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元(大写元正), 五、付款方式:。 六、开工日期:。 七、竣工日期:。 八、要求:工程所采用的材料必须是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同时要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准用证、生产许可证等所有入网手续;所有材料必须是全新产品,绝对不得使用翻新或假冒伪劣材料;安装人员要具有通过电力部门认可的上岗资质证书,乙方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工作,由于施工管理不善所造成的白身及第三者的安全及经济责任均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否则按违约条款进行处罚。 九、乙方承担工程的管理及所有费用。 十、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原因(国家规定的)致使本合同不能

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pc工程合同范本

epc工程合同范本 篇一: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2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4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58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承包范围: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

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企业代码:企业代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话: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1条一般规定 定义与解释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范本(通用版)2篇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范本(通用版)2篇Model contract for power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general version)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范本(通用版)2篇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电力工程施工合同范文 2、篇章2:电力工程施工合同模板标准版 篇章1:电力工程施工合同范文 工程名称:xx工程 发包单位:xx 承包单位:xx 甲方:xx 乙方:xx 工程项目名称:xx 工程项目地点:xx

计划工作时间: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甲方作为管辖电网工程承包单位之一,由于部分工程的 实施具体需要,与乙方建立劳务合同关系,为明确劳务合同双方的安全责任,保证工程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根据南方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海 南电网公司颁发的《外包工程、劳务分包队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甲方负责对乙方具备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审查乙方单位持有的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施工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施工简历以及施工单位有关工程项目经理、负责人、技术人员的配置情况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资质审查合格后,甲方应及时给乙方发放安全施工资质合格证。 2、甲方在工程开工之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 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安全技术交底按照《xxx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在开工请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文本 (征求意见稿)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 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电子: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1.1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2 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3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1.1.4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7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9 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0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 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EPC施工总包合同范本1

EPC施工总包合

施工总承包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1.定义 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次序 3.甲乙双方的人员、设备 4.甲方责任 5.乙方责任 6.工程监理 7.工程造价 8.工期管理 9.质量管理 10.工地现场管理

11.工程分包管理 12.材料设备 13.工程款的核实与支付 14.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 15.竣工结算 16.奖励与违约金 17.销售配合 18.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19.不可抗力 20.保险和担保 21.文物和工程障碍 22. 甲控材料及分包 23.违约和争议 24.合同解除 25.合同生效与终止 26.合同份数 27.附件 第一部分协议书 (以下简称本工程)是由甲方投资开发建设,经过招投标,现确定由乙方承建。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市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

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完全理解本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协议书。1.工程概况 1.1项目概况:,建筑面积 1.2工程概况:1. 2.1.工程名称 1.2.2.工程地点: 1.2.3.建筑面积:栋楼为平方米。(详见工程造价表) 1.2.4.结构形式: 具体如下:以施工图为准 2.工程承包范围 2.1.乙方负责 2.2不包括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甲方分包工程,但包括部分分包工程的预埋(留)、暗配及构件(或设备、部件等)安装后的堵补和总包管理配合服务,分包工程(详见附表1) 2. 3.不包括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及运输,但包括其卸车、倒运、验收及保管、施工及附料,甲供材料内容(详见附表2)。 2.4.甲控材料造价含在乙方承包范围内,材料以甲方甲控材料通知单内容为乙方采购、施工标准(详见附表3)。 2.5.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小于1500元的结构设计变更增加工程,超过1500元的结构变更调整差值部分造价,但合同总价中包括正式施工图纸外2000元内的增项,超过1000元的增项给予调整差值部分。 3.合同工期 3.1.开工日期: 年月日

EPC合同范本

目录 合同协议书 2 第1条合同文件 2 第2条工程承包形式 3 第3条总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3 第4条合同价格 4 第5条支付条款 5 第6条开工及完工时间、竣工时间7 第7条检验7 第8条保险7 8.1 工程一切险及建筑施工机具保险7 8.2 第三者责任保险7 8.3 雇主责任险或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7 第9条税费7 第10条包装运输8 第11条工程质量8 第12条工厂性能保证8 第13条违约责任及赔偿8 第14条生效日8 第15条争端的解决9 第16条代表的指定9 第17条工程监理9 第18条其他9 第19条合同执行9 合同协议书 业主:(以下简称“业主”) 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 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业主和承包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第1条合同文件 1.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将构成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且每一文件都应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来进行解释: 1、合同协议书及双方商定的附件; 2、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 5、招标阶段的补遗及澄清文件; 6、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7、招标文件; 8、其他文件。 1.2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将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文件的优先次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双方商定的附件; 2、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 5、招标阶段的补遗及澄清文件 6、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7、招标文件; 8、其他文件。 如果在文件中出现含糊或歧义时,业主代表将向承包人发出必要的澄清或指示。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变更本合同的内容。这些变更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其他合同文件;且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协议或文件。 第2条工程承包形式 2.1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方式。 第3条总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3.1前期委托工作 在合同生效之前,承包人协助业主进行方案的研究工作。 3.2 工程范围 承包人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内按本合同要求全面负责工程建设,完成包括工程设计、主要设备采购合同的履行、设备的采购、工程保险、土建施工、安装、调试、分部及整套启动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工程达标、工程竣工验收等方面所需的所有工作和服务,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以下简称“服务”)。 但厂外生活福利工程、厂外运灰道路工程和业主自购自营设备不包括在服务范围内。 在不损害上述原则的前提下,承包人应负责; 自初步设计开始,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选择确定供应的设备、材料、设施、工具和采用的加工工艺及技术。 3.3工程管理及工程协调

电力施工合同协议书

电力施工合同协议书 甲方:徐州中捷电力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方徐州中捷电力公司将XXXXXX 承包给XXXXXX 施工,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量:安装4台环网柜、2台箱变、敷设3500米高低压电力电缆,相应导线、电缆、电杆拆旧。 三工程地点:扬州市区 四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暂定69000元人民币,工程竣工后以工程竣工实际工程量决算为准,需要增加的工程量项目部分以供电公司要求为准,具体按实际竣工工程量结算。 五结算依据,10KV高压电缆包含敷设以及所有涉及到的电缆头制作单价:18元/米,低压电缆包含敷设以及所有涉及到的电缆头制作单价15元/米。箱变、环网柜1000元/台,拆除10KV高压导线10000元/3相公里。拆除电杆为300元/根(包含清理出市区,到指定回收地点)。注(不包含费用:箱变吊运费用,由甲方项目经理与乙方工程负责人共同确定)。 六适应标准、规范: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江苏省配电网工程验收规范。 七工程甲方项目经理:负责工程全过程跟踪动态管理。 八工程乙方负责人:施工全过程。 第二条甲方工作 一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现场交底、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二甲方对质量不合格处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三负责根据乙方提供的需要的工程材料及时上报供电公司,并负责对材料供货情况进行跟踪,确保乙方的材料供应。 第三条乙方工作 一根据实际情况,会同甲方项目经理,确定现场施工方案,实际所需材料、电缆长度及电缆走向,确保电缆与现场一致,及时将施工材料会同甲方项目经理,上报供电公司。 二与甲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三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申报供电公司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并上报供电公司,并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送电前必须对电缆及变压器做耐压试验,接地网做接地电阻测试,确保送电一次性成功,另外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五用户政策处理协调方面,3000元以下政策协调费用需联系甲方项目经理,共同协商,拿出解决措施,并保留手续,交由甲方项目经理上报供电公司。3000元及以上政策协调费用由甲方项目经理逐级汇报,并上报供电公司协商解决。 六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但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及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赔偿除外。

EPC总承包合同模板范本

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 项目名称:

托付方:受托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刻:年月

第一部分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EPC总承包合同 第一章合同协议书 本合同协议书于2013年9月 16 日由以下双方在武汉签署:托付人(以下简称“总承包商”):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受托人(以下简称“承包商”):湖北天圜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托付给承包商,承包商情愿并有资质和能力承担此项工作。为明确约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EPC总承包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2、协议术语 本合同协议书中的词语和措辞的含义,应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包括合同条件和合同专项治理条款)中分不给予它们的含义相同。 3、合同组成 下列文件应视为工程EPC总承包合同”(简称“合同”)的组成内容,且应被解释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即:

4、优先性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具有优先于双方在合同签署之前关于本工程的所有口头和/或书面的讨论、谈判、协商和/或协议的效力。本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应能够互相解释,在三者不一致时其优先顺序依次为: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其中第三章至第十二章内容属于专项治理条款,其效力优于第二章合同条件)、合同附件。 5、双方承诺 考虑到总承包商将按本合同协议书第6条【合同价款】规定付款给承包商,承包商在此与总承包商立约,保证全面按合同约定承担并完成总承包商托付的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投产、保运和缺陷期内保修的全部工作。

epc联合体协议书范本

项目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方:

联合体成员: 日期:201 年月日

联合体牵头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联合体成员(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以甲乙双方共同与 (以下简称“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以及(以下简称“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就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联合体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地上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的分工: 以主合同为依据,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如下: 1.甲方负责的工作内容: (1)工程设计。设计内容包括红线范围内的工程的总平(含道路、路灯、绿化、管网及亮化、变压器增容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景观(含围墙、大门等)、装修、概算等专业设计,设计阶段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并负责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 (3)处理好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图纸设计问题,及时向乙方传递来自业主、监理、地方政府部门的涉及主合同执行的指令、通知、图纸、资料等;并派驻项目管理人员驻现场协助乙方做好日常资料管理工作。 2.乙方负责的工作内容: (1)协助业主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地质灾害审批;

抗震设防审批;水土保持审批;环境评价审批;建筑防雷设计审批;人防异地建设相关报批手续;工程报建;合同备案;缴纳墙改押金;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排污、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等。 (2)由乙方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任务,施工内容为:场地平整、基坑支护、污水处理工程、外接水电等以及本协议书第二、1.(1)点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含智能施工,装饰装修施工。) (3)设备及材料采购。上述第(2)点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材料设备标准详见业主要求。 (4)施工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相关工程建设资料。 (5)乙方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实行包工包料、包工程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6)工程竣工及备案:①整理竣工验收及备案资料,并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的竣工验收及备案资料,完成相关单项验收,协助业主完成竣工验收工作;②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③协助业主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各专项验收、基建档案验收。 (7)乙方承担项目质保期工作。按主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承包费用分配: 1.主合同价款暂定为万元。最终结算价款以通过财政厅财政评审中心批准并得到双方认可的单价和合价为准。 2.甲方负责设计工作,设计费暂定为万元,该费用为甲方所得。最终费用以财政厅财政评审中心批准并得到双方认可的合价为准。 3.主合同中的施工费用(费用暂定为万元)的%为乙方所得费用,%总承包管理费为甲方所得费用;本项目的施工费用按财政厅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并经业主及甲乙双方确认的综合单价作为固定综合单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结算。 4.甲乙双方在设计阶段保持密切沟通,共同控制本项目的投资。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甲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优化设计,使本项目的投资控制在建安费用上控价万元以内,乙方编制施工图预算并负责施工图预算的完整性,乙方须确保施工图预算不超过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书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书工程名称:湖南尚美尔投资有限公司10KV配套工程建设单位:湖南尚美尔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亨通电力有限公司 年月日

10KV配电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湖南尚美尔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湖南亨通电力有限公司 受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湖南尚美尔投资有限公司10KV配套工程的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长沙电业局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作为办理施工、验收、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湖南尚美尔投资有限公司10KV配套工程。 2、工程地点:长沙市杉木冲东路旁。 3、工程内容: 以现场查勘设计并报长沙电业局城南供电局审核的图纸为准。即从10KV线路T接到尚美尔公司地下室、一楼的分支箱。 二、工程的承包及付款方式 1、经双方商定,该工程采取大包干的方式。包办本次工程验收、送电,所有设备、电缆采购、安装、调试工作的所有手续。全部由乙方负责且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2、工程造价:经双方协商,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元整(¥1380000元)(不含税),该造价根据甲乙双方现场查勘所定工程项目确定,如有增补项目,由乙方向甲方另行结算。

3、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天内,甲方一次性预付工程款1000000元,工程接近尾声支付进度款300000元,余款在工程验收合格,送电后7日内付清。 三、工期 1、开工时间: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在取得长沙电业局城南供电局的开工许可通知后,乙方正式进场施工,开始计算工期。工程竣工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天气情况除外)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并具备受电条件。 2、法定长假以及因季节性负荷紧张及其它原因造成不能停电时,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等原因,则工期相应顺延。 四、工程质量及安全 1、严格按设计图纸与说明施工,并根据现行国家《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要求验收。 2、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劳动安全法规及行业安全规程、规范和湖南省电力公司及长沙电业局的有关安全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做好安全措施。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按本协议的要求支付此项工程款。 2、提供施工用电、用水的方便及足够的施工场地,为乙方施工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3、委派施工代表,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协同解决施工中有关问

EPC总承包协议合同范文示范

EPC总承包合同范本 合同协议书2 第1条合同文件2 第2条工程承包形式3 第3条总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3 第4条合同价格4 第5条支付条款5 第6条开工及完工时间、竣工时间7 第7条检验7 第8条保险7 8.1 工程一切险及建筑施工机具保险7 8.2 第三者责任保险7 8.3 雇主责任险或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7 第9条税费7 第10条包装运输8 第11条工程质量8 第12条工厂性能保证8 第13条违约责任及赔偿8 第14条生效日8 第15条争端的解决9 第16条代表的指定9 第17条工程监理9 第18条其他9

第19条合同执行9 合同协议书 业主:(以下简称“业主”) 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 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业主和承包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第1条合同文件 1.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将构成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且每一文件都应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来进行解释: 1、合同协议书及双方商定的附件; 2、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 5、招标阶段的补遗及澄清文件; 6、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7、招标文件; 8、其他文件。 1.2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将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文件的优先次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双方商定的附件; 2、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 5、招标阶段的补遗及澄清文件 6、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7、招标文件; 8、其他文件。 如果在文件中出现含糊或歧义时,业主代表将向承包人发出必要的澄清或指示。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变更本合同的内容。这些变更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其他合同文件;且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协议或文件。 第2条工程承包形式 2.1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方式。 第3条总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3.1前期委托工作 在合同生效之前,承包人协助业主进行方案的研究工作。 3.2 工程范围 承包人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内按本合同要求全面负责工程建设,完成包括工程设计、主要设备采购合同的履行、设备的采购、工程保险、土建施工、安装、调试、分部及整套启动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工程达标、工程竣工验收等方面所需的所有工作和服务,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以下简称“服务”)。 但厂外生活福利工程、厂外运灰道路工程和业主自购自营设备不包括在服务范围内。 在不损害上述原则的前提下,承包人应负责; 自初步设计开始,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选择确定供应的设备、材料、设施、工具和采用的加工工艺及技术。 3.3工程管理及工程协调 采购设备、材料、设施、机具以及其他物品。设备采购宜与业主共同协商。 把设备、材料、设施、机具以及其它货物运输到项目场地,并负责其存放、保护和保管。 实施安装及所有与机组有关的工作,包括清淤、平整项目场地、土建、安装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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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合同范本 律所动态 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招聘专职律师... 原上海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李柏勤... 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为某特级施工... 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国内首... 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周吉高律师应... 位置| 实务研究 EPC合同风险审查及法律建议 EPC合同,是在长期的国际工程实践中形成,并在国际工程领域普遍使用的一种合同文本。随着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逐步市场化、规模化及国际化发展趋势,EPC合同也逐渐被国内大量承发包单位接受和采纳,并大量使用。因此,EPC合同的法律风险审查应运而生,并蕴藏着巨大的法律服务市场和法律服务需求。 一、EPC合同 EPC合同,是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的简称,又称交钥匙合同,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并且总承包商须对整个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

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在工程实践中,EPC合同模式深受建设单位的青睐。 1.优点: (1)单一权责界面:法律关系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建设单位的利益损害赔偿更有保障。 (2)工程系统整合:目标统一明确,设计、采购、施工优化整合,建设单位成最大受益方。 (3)投资效益确定:工程成本、工期固定,建设单位的投资效益更有确定性。 (4)风险合理转移:建设单位风险合理转移,总承包商承担更多风险。(详见EPC合同通用条款17.3款[雇主的风险]) (5)合格的建筑产品:最低性能保障、实现合同目的,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水平要求较低,对总承包商的项目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2.缺点:成本高 二、EPC合同风险审查 1.合法性审查 (1)EPC总承包模式的法规依据 2 《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1984年实施,是我国首次规定总承包模式的法律依据雏形和来源,现已废止。

(精)最新电力施工合同范本3篇

最新电力施工合同范本3篇 最新电力施工合同范本3篇 发布时间:2020-03-25 施工合同亦称“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下面给大家分享电力施工合同范本,欢迎借鉴! 电力施工合同范本1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国家《劳动法》《经济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议如下: 一、工程承包内容:空调、暖气管道预埋施工 二、工程地点:济南欧亚大观商都工程部 三、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工程技术要求:乙方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规定及公司(甲方)的技术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交底,进行组织施工。 五、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部分,经甲方发现,应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程量的计算:以施工图纸挖方工程量计算。施工中发生工程量增减工程时,经公司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七、价格:本工程量为综合包干价人民币元。 八、施工中由地方因素影响的由甲方负责协调。 九、文明施工:符合市容市貌,文明施工要求标准,违反相关规定,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工期:天。 十一、付款方式:项目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 十二、结账方式:乙方以机械油料费和工人工资表方式向甲方结算。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以票据为准)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电力施工合同范本2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行政中心幼儿园10KV配电工程电力线管非开挖110PE线管顶管工程 2、工程地点:***行政三路 3、承包范围:本次110PE电力穿线管顶管工程所需的所有工作内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 第二条工期 1、本工程工期总天数为:5天。即从20xx年9月13日20xx年9月17日 第三条甲方应承担的工作与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免费提供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堆放场地、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 2、甲方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第四条乙方应承担的工作与责任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现场调查方面要查清地下各种管通讯、供水、输气、输油、电力、照明、交通信号、化工、供热、排水管线。查找,收集管线资料,借助管线仪查找。将管线的位置、深度、走向用油漆标记在地面上。用坐标纸绘制管线分布平面图、剖面图备用;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与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在施工场地做初步地质调查,查清地层结构,地质成份,地下水埋深。目前,钻孔铺管仅限于土层、沙层、污泥地层施工,要在砂卵石地层、基岩地层、块石回填土地层施工,必须借助其他的钻探工具和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施工。 3、水源是钻孔铺管施工必备条件。要求查清施工现场的水源,现场缺水,施工前备好水。 4、负责办理本顶管工程相关的一切政府批文、批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手续,若因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

电力低压线路施工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 电力低压线路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 页共8 页

电力低压线路施工合同范本 电力低压线路施工合同范本(一) 甲方: 乙方: 因甲方用电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就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北江盾构穿越工程施工场地临时用电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内容: 1、临时安装1台XXX变压器。 备注:以上施工用材除XXX变压器由甲方提供外,其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提供。 二、工期: 日历工期: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在10日内完成上述施工内容 (因暴雨、大雪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无法正常施工,报甲方同意后,工期顺延)。 三、质量标准: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组织施工,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并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 第 2 页共 8 页

四、安全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相关标准、规范、规定施工,确保安全,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工程延期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五、质保: 乙方须确保整条施工线路的供电稳定性,保证其有效容量能满足甲方施工现场的负荷要求,并出具书面证明和计算依据。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企业资质、营业证书等相关文件进行审核。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临时用电设施安装过程中出现的技术和安全问题随时进行检查,并在乙方出现违规操作时要求乙方停止作业。 3、甲方有义务在乙方要求工作协助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支持。 4、甲方不负责安装过程中的任何安全问题。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确保安全施工,保证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中的青苗赔偿、杆基占地、地方协调等一切工作。 3、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三套,甲方组织验收。 第 3 页共 8 页

EPC施工总包合同

EPC施工总包合同范本

施工总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1.定义 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次序 3.甲乙双方的人员、设备 4.甲方责任 5.乙方责任 6.工程监理 7.工程造价 8.工期管理 9.质量管理 10.工地现场管理 11.工程分包管理 12.材料设备 13.工程款的核实及支付 14.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 15.竣工结算 16.奖励及违约金 17.销售配合 18.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19.不可抗力 20.保险和担保 21.文物和工程障碍 22. 甲控材料及分包 23.违约和争议 24.合同解除 25.合同生效及终止 26.合同份数 27.附件

第一部分协议书 (以下简称本工程)是由甲方投资开发建设,经过招投标,现确定由乙方承建。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市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完全理解本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协议书。 1.工程概况 1.1项目概况:,建筑面积1.2工程概况: 1.2.1.工程名称1.2.2.工程地点: 1.2.3.建筑面积:栋楼为平方米。(详见工程造价表) 1.2.4.结构形式:具体如下:以施工图为准 2.工程承包范围 2.1.乙方负责 2.2不包括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甲方分包工程,但包括部分分包工程的预埋(留)、暗配及构件(或设备、部件等)安装后的堵补和总包管理配合服务,分包工程(详见附表1) 2.3.不包括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及运输,但包括其卸车、倒运、验收及保管、施工及附料,甲供材料内容(详见附表2)。 2.4.甲控材料造价含在乙方承包范围内,材料以甲方甲控材料通知单内容为乙方采购、施工标准(详见附表3)。 2.5.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小于1500元的结构设计变更增加工程,超过1500元的结构变更调整差值部分造价,但合同总价中包括正式施工图纸外2000元内的增项,超过1000元的增项给予调整差值部分。 3.合同工期 3.1.开工日期: 年月日 完工日期: 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EPC总承包合同范本(最新版)

项目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项目名称: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1条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1.1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项目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2 专用条款,指根据项目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3 项目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项目承包。 1.1.4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项目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EPC总承包合同范本46040

合同编号: 项目 工程建设EPC总承包合同 发包人(甲方): 总承包人(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 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1条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1.1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2 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3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1.1.4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

电力施工合同通用版--范本.doc

电力施工合同通用版 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下面是搜集的电力施工合同范本五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电力施工合同范本(一)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变电所配电工程委托乙方申请通电至通电验收完成,经双方同意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承包形式: (不含配电所土建照明工程费用、配电所内接地网、设备基础槽钢安装、低压出线工程、高压进出线电缆、外线工程费用等) 第二条工程总价 合同总价为(B):元整含税(大写壹佰万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1、双方自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供电局业扩会答复意见书出来后,甲方应一次性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人民币)40% 40,0000 元整,(大写肆拾万元整); 2、设备进厂甲方应支付工程款50%(人民币) 50,0000 元整(大写伍

拾万元整)3、工程验收通电合格后7天内付款10%(人民币) 10,0000 元整(大写拾整)4、双方盖章后合同开始生效。 第四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为配电房内的设备。(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 2、合同范围内的主器材设备及管路.电线.相关配件.工资等依报价单及图说数量(以供电局审批为依据),双方采包干方式承包完工结算时不因物价调整或管.线的增减双方均不办理加减账,惟甲方要求追加或变更项目得依原价或市场价办理加减账; 3、本合同含代业主办理申请用电手续至业主送电完成及向供电局申请红线外的外部工程手续。 第五条甲方职责 1、在乙方提供的图纸上审核确定并签字。 2、保证配合乙方及供电局施工所需的款项的如期支付; 3、供应乙方及供电局在工地施工时所需的临时场地及用水用电; 4、向乙方提供用电申请手续必要的相关文件及协助; 5、向乙方提供配电房土建(包括照明、接地网、设备基础槽钢安装、外线工程等)。 第六条乙方职责 1、向供电局申请用电手续至业主送电完成; 2、变电站高低压系统依设计图纸施工及送电; 3、协助甲方向供电局申请10外线施工的手续; 4、自柜体到厂日起履行保固条款; 5、开具本合同价上的工程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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