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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地下室建设质量现场检查表(终版)

防空地下室建设质量现场检查表(终版)
防空地下室建设质量现场检查表(终版)

防空地下室建设质量现场检查表

编号:项目名称

《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编号

《人防工程设计文件

专项审查意见书》编号

单位名称现场人员签名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主体结构施工

单位

防护设备施工

单位

检查内容

序号专业需要完成的内容完成情况整改情况

1

筑室内环境是否整洁卫生。

2 防空地下室入口、风井口是否按《广东省人防工程防洪涝技术标准》设臵。

3 汽车坡道影响防护大门启闭的,是否使用钢构件活动坡道形式,每件重量是否不大于50公斤并预留把手。

4 防空地下室面积是否满足修建批文要求(核查面积测量报告)。

5 防空地下室建筑布局是否符合审查后的施工图要求。

6 通信警报工作间是否按修建批文要求设臵,设臵三相电源、上屋面爬梯等。

7

构围护结构、底板是否做好防水处理。

8 洗消间、防毒通道、密闭通道等出入口的墙体是否为钢筋混凝土墙体。

9 战时功能、抗力等级是否满足修建批文及规范要求(核查结构检测报告)。

10

备各类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等防护设备都是否安装到位;型号是否与设计选用的国家人防办或建设部的图集一致;设备等级是否与设计的抗力等级一致。

11 防护单元之间平时行车道的门洞的战时封堵框是否已安装到位,战时封堵板是否就近存放到位;双向受力防护密闭门是否安装到位。

12 防护设备所有的零部件是否齐全,无锈蚀、无损坏;相对运动的部位是否有涂油保护,固定牢靠,开启方向、位臵、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门洞宽度4米(含)以上双扇门的千斤顶是否安装到位。

13 钢筋混凝土门扇是否有蜂窝、孔洞和露筋;每扇门麻面面积是否分别不大于门扇总面积的0.5%。

14 门扇表面是否平整光滑,面漆是否均匀,产品标牌是否齐全,外表面是否标有闭锁开关方向。

15 门扇与门框贴合是否严密,门扇关闭后密闭胶条压缩量是否均匀、严密不漏气。

16 胶条工作面是否光滑平整,接头是否采用45°坡口搭接,胶条接头单扇门是否不超过2处,双扇门是否不超过6处。

17 门扇是否开启顺畅,闭锁运动是否无卡阻。

18 门框垂直度、门扇与门框贴合面允许间隙、门扇及闭锁手动启闭力是否符合检验评定要求。

19

风除尘滤毒设备,对于街道级指挥所、医疗救护工程的是否安装到位。

20 超压排气阀门是否安装到位,启闭灵活。

21 手电两用密闭阀门是否安装到位,启闭灵活。

22 增压管、测压管、气密测量管、放射性监测取样管、尾气监测取样管是否安装到位。

23 战时风管:进风机吸入段最后一道密闭阀门至扩散室管、排风机出口段最前一道密闭阀门至扩散室管段是否安装到位。

24 通风设备相关预埋件是否按图平时预埋到位,做好防锈等保护处理。

25

水战时水池是否结合消防水池或利用单元死角、车行道坡道下方等建成钢筋混凝土水池;战时水箱采用钢板水箱方式是否在图纸设计,临战转换。

26 战时集水井等排水设施是否安装到位。

27 防爆波地漏是否安装到位,启闭灵活,排水顺畅。

28 给排水设备相关预埋件是否按图平时预埋到位,做好防锈等保护处理。

29

气配电箱及通风控制箱是否安装到位。

30 电气设备相关预埋件是否按图平时预埋到位,做好防锈等保护处理。

31

线平时通风管道、燃气等无关的管道是否按要求无穿越人防围护结构。

32 其它穿越管道(含给、排水管,消防水管)管材是否符合要求,管径是否不大于150mm,是否采取防护密闭措施;管径大于150mm的套管是否加抗力片。

33 管道穿越顶板及围护结构是否在人防区内侧设P ≧1.0MPa的闸阀,阀门近端面距离是否不大于200mm。

34 管道穿越不同防护单元隔墙时,两侧是否均设臵设P≧1.0MPa的闸阀,阀门近端面距离是否不大于200mm。

35 电气管线穿越防护墙或防护密闭墙时,是否已设

臵密闭套管,进行防护密闭处理。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年月日

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1总则 1.0.1为在人民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设计中正确贯彻"长期坚持、平战结合、全面规划、重点建设"的建设方针,使设计符合战时及平时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4级、4B级、5级和6级的各类防空地下室设计。 1.0.3防空地下室设计应符合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在平面布置、结构选型、通风防潮、采光照明和给水排水等方面,应采取使其充分发挥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相应措施。 1.0.4防空地下室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平时peacetime 和平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既无战争又无明显战争威协的时期。 2.1.2战时wartime 战争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自开始转入战争状态直至战争结束的时期。 2.1.3临战时imminence of war 临战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自明确进入战前准备状态直至战争开始之前的时期。 2.1.4 冲击波shock wave 空气冲击波的简称。核爆炸在空气中形成的具有空气参数强间断面的纵波。 2.1.5冲击波超压positive pressure of shock wave 冲击波压缩区内超过周围大气压的压力值。 2.1.6地面超压surface positive pressure 防空地下室室外地面的冲击波超压峰值。 2.1.7土中压缩波compressive wave insoil 核爆炸作用下,在土中传播并使其受到压缩的波。 2.1.8核爆动荷载dynamic load of nuclear blast 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和土中压缩波对防空地下室结构形成的动荷载。 2.1.9主体mainpart 防空地下室中,能满足战时防护及其主要功能要求的部分。如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中的最后一道密闭门以内部分。 清洁区(密闭区)airtight space 防空地下室中能满足防毒要求的区域。 染毒区(非密闭区)airtightless space 防空地下室中能抵御预定的核爆动荷载作用,但允许染毒的区域。 防护单元protective unit 在防空地下室中,其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均能自成体系的使用空间。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防空地下室建设事项准入清单及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 防空地下室建设事项准入清单及建设标准 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范围 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一般可分为(包括但不限于)住宅类建筑、行政办公类建筑、文教类建筑、体育类建筑、医疗类建筑、科研类建筑、商业类建筑、交通类建筑、展览类建筑、观演类建筑、通讯广播类建筑、生活服务类建筑、宗教民政类建筑。相应的典型建筑形式见下表。 类别典型建筑形式 住宅类建筑住宅、公寓、宿舍及其配套设施等 行政办公类建筑行政楼、办公楼等 文教类建筑幼儿园、学校、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文化中心等体育类建筑体育馆(场)等 医疗类建筑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等 科研类建筑科研楼、实验楼等 商业类建筑商场、餐馆、宾馆、酒店、招待所、仓库等 交通类建筑候车室、候船室、候机室、经营性地上车库等 展览类建筑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等 观演类建筑影剧院、杂技场等 通讯广播类建筑广播台、电视台等 生活服务类建筑食堂、菜场、浴室等 宗教民政类建筑教堂、庙宇、殡葬场所等 备注:工业建设项目中的食堂、宿舍、产品研发用房以及办公会议用房等非生产性用房,属于修建防空地下室范围。

不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构)筑物范围类别典型建(构)筑物 工业建设项目中生产性建筑生产车间、生产制造监控用房和机房、产品检验验收用房、厂房附属更衣淋浴用房、厂房附属仓库、门卫以及配电、水泵、蒸汽等设备用房等 生产性物流仓库、粮库 汽车、特种设备等维修、检测车间 公益建筑单独修建的公共厕所、垃圾站(房)、水泵房、消防站、变配电房(站)、开闭所、区域机房等 特殊建(构)筑物围墙、发射塔、烟囱、水塔、露天泳池、老旧居民楼加装电梯 独立的钢构车库、独立车棚 备注: 1.不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所列建(构)筑物类型,遇到其他特殊项目,经设区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认定、公告并报省人防办备案,亦可列入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范围。 2.当同一建筑物中布置有生产性用房和非生产性用房时,非生产性用房应修建防空地下室。 3.水厂、电厂、油厂等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要依法落实防护要求,鼓励其将关键部位和重点生产车间建在地下。

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质量验收评定记录表(doc 57页)

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质量验收评定记录表(doc 57页)

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质量验收评定记录表

说明 一、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施工质量验收划分为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一 个项目的防空地下室为一个单位工程。 二、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要求 1、分项工程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 工程量、防护单元、施工段、设备组别等进行划分。 2、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 3、孔口防护工程 (1)门框墙制作、密闭穿墙管施工,应与结构工程钢筋安装、混凝土施工同步划分检验批。(2)防护设备安装工程按防护单元划分检验批。 (3)孔口防护工程检验批容量选用全数检查方案。例如《防护门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中“实际抽样数量”应等同于“检验批容量”。 4、由具备人防资格的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三、隐蔽工程要求 1、隐蔽工程的内容应与检验批对应。 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 方可继续施工。 四、分部工程的要求 1、分部工程划分为结构、孔口防护、战时给排水、战时通风、战时电气5个分部。 2、由具备人防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五、单位工程的要求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由具备人防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组 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2、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进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人防质监部门参加监督 检查。 3、防护专项单位工程总体综合验收结论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确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在人民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设计中正确贯彻“长期坚持、平战结合、全面规划、重点建设”的建设方针,使设计符合战时及平时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4级、4B级、5级和6级的各类防空地下室设 计。 1.0.3 防空地下室设计应符合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在平面布 置、结构选型、通风防潮、采光照明和给水排水等方面,应采取使其充分发挥战备效 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相应措施。 1.0.4 防空地下室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 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平时peacetime 和平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既无战争又无明显战争威协的时期。 2.1. 2 战时wartime 战争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自开始转入战争状态直至战争结束的时期。 2.1.3 临战时imminenceofwar

临战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自明确进入战前准备状态直至战争开始之前的时期。 2.1.4 冲击波shockwave 空气冲击波的简称。核爆炸在空气中形成的具有空气参数强间断面的纵波。 2.1.5 冲击波超压positivepressureofshockwave 冲击波压缩区内超过周围大气压的压力值。 2.1.6 地面超压surfacepositivepressure 防空地下室室外地面的冲击波超压峰值。 2.1.7 土中压缩波compressivewaveinsoil 核爆炸作用下,在土中传播并使其受到压缩的波。 2.1.8 核爆动荷载dynamicloadofnuclearblast 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和土中压缩波对防空地下室结构形成的动荷载。 2.1.9 主体mainpart 防空地下室中,能满足战时防护及其主要功能要求的部分。如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中的最后一道密闭门以内部分。 2.1.10 清洁区(密闭区)airtightspace 防空地下室中能满足防毒要求的区域。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核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核 一、项目概述 1.事项名称: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核 2.审查类型:承诺件 3.受理机构:崇州市行政审批局 4.办理窗口:崇州市行政审批规划建设窗口 5.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6.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窗口电话:82313205 9.投诉电话:82165003 10.办公地址及时间:崇州市世纪大道1000号;工作日9:0 0-17:00 11.网上预审:否 12.网上审批:否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九条); 3、《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五十七条);

4、《成都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市政府第80号令第十八条)。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行政审批规划建设窗口提交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窗口工作人员通知领取批复。 四、申请材料 1、由建设单位填报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合并)建设申请表》。(窗口索取,收存原件1份,并加盖建设单位鲜章) 2、审查通过并盖章的总平图。(核验原件、收存复印件1份) 3、立项文件。(核验原件、收存复印件1份) 4、易地建设证明材料。(由民用设计单位出具的人防情况说明或地质检测报告;人防情况说明需加盖民用设计单位鲜章,地质检测报告加盖出具报告单位的鲜章;收存原件1份,并加盖建设单位鲜章) 5、《建设项目人防工程建设告知书》。(收取原件1份,由行政审批局出具并加盖行审局鲜章) 五、适用范围 崇州市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 六、申请条件:无 七、注意事项:无

关于执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 若干技术要求通知

关于执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若干技术要求的通知 闽人防办[2008]54号 ? 各设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为规范我省防空地下室设计,确保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质量,现将关于执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若干技术要求下发给你们,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应及时反馈到省人防办工程处。 附:《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若干技术要求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00八年六月十二日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若干技术要求 为全面执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以下简称“规范”),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文件和防空地下室设计的实际,现提出如下若干技术要求。

一、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人防有效面积、掩蔽面积的计算。这里所称的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是指由防空地下室直接承受冲击波动荷载作用的构件所围成封闭空间的面积,即由防空地下室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门框墙、封堵墙、防护隔墙等形成的封闭空间面积。防空地下室口外通道、竖井、楼梯、风道等均不能计入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人防有效面积是指满足人员、设备使用的面积,数值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与结构面积之差。人防掩蔽面积是指供掩蔽人员、物资、车辆使用的人防有效面积。其数值为人防有效面积减去下列各部分面积后的使用面积:(1)口部房间、防毒通道、密闭通道面积;(2)通风、给排水、供电、防化、通信等专业设备房间面积;(3)厕所、盥洗室、开水间等面积。 二、防空地下室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设计时,应以掩蔽面积按“规范”表3.2.1-2的“面积标准”确定掩蔽人员或装备数量,不允许随意提高“面积标准”,致使掩蔽人员或装备数量降低,造成出入口宽度、防护设备及风水电专业设计参数偏小,满足不了战时实际需要。 人防物资库工程宜按储存食品、物资为主,物资出入口门洞最小宽度为,对于建筑面积大于2000m2防护单元的物资库主要出入口宜考虑进叉车,设计图纸上应明确车行通道,车行通道宽度应满足通行的要求。主体设计时应按物资分类敞开式堆放设计,每个堆放段长度不宜大于15m,两个堆放区间距不宜小于800mm,物资与墙距离不宜小于700mm,与梁底距离不宜小于300mm。设计图纸上应

消防部门、环保部门、人防部门审查意见书

消防部门、环保部门、人防部门审查意见书 每个地方的要求不尽相同下面的你可以做个参照,你可以在地方上的行政服务中心去拿你地方上相关的报审表及要求。 消防: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2份,审核表封面及表内第一页工程名称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如装修工程则不需提供)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消防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A4白纸打印,每页加盖设计单位报审专用章) 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设计日期; 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装修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消防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①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②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③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 ④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等。 ⑤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⑥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⑦装修专业。包括原工程用途、分类和耐火等级等概况以及本工程概况;本工程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以及对原工程改建情况;装修各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 七、设计图纸: 要求1:100或1:150蓝图叠成A4交档案馆标准叠法。图纸加盖设计单位当年度图纸报审专用章。 八、施工单位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九、施工单位准备《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十、施工单位准备《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十一、施工单位准备由建设单位、物业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署并盖章的《消防安全协议书》复印件。 第二个手续,等到建审意见书拿到后,要到城建档案馆进行图纸的缩微备案(需携带全套图纸及建审意见书的原件)。 第三个手续,在建审意见书拿到之后,可在进行图纸缩微的同时,进行“建设工程现场消防审核”,也就是平常说的消防开工证。准备材料如下: 1、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 2、相关的《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3、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和用火用电制度。

防空地下室施工中注意事项(全本)

四川省城市建筑设计院施工图纸交底书面稿防空地下室施工中注意事项 ㈠建筑专业 一、两家设计院的图纸要配合起来使用。施工中要注意同时满足两家设计院图纸的要求,施工时不能只看一家的图纸,必须把两家的图纸对照起来,配合起来使用。原则上民用部分以民院图纸为准,人防部分以我们人防图纸为准。 二、施工前要注意熟悉图纸,消化图纸。防空地下室不同于一般普通地下室,有防爆、防毒、防辐射的专业要求,对施工质量要求较高。除了搞好防空地下室的主体施工之外,人防口部是施工的重点和难点。比如人防口部的门框有平整度和垂直度等技术指标要求,施工不精准的话,人防门就关不严实,达不到验收标准,就要返工。所以希望在施工时给予足够重视,要注意提前对图纸和设计选用的标准图的有关节点详图进行提前消化理解,做到施工前心中有数,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或是发现两家设计图中有矛盾的地方,要注意及时与设计院沟通、联系,避免因为错漏而返工。 三、施工中,土建和设备要注意密切配合,对人防的预埋件、预留洞口以及人防封堵口的预埋钢框要注意认真清理,避免错漏,预埋构件与预留洞口要注意位置尺寸准确,方向正确。不允许浇注完混凝土后再来开凿打洞,这样会影响防空地下室的密闭性,影响防空地下室防护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的要求。 ㈡结构专业

1.所有临战封堵的汽车出入口,楼梯口等的封堵地沟和顶板处的封堵梁及两侧钢筋砼墙均应在浇筑砼时同时预埋封堵用角钢,否则,战时无法实施封堵. 2.人防口部房间如人员出入口,设备设施房间及进排风竖井、封堵口的四周墙壁须一次性整体现浇钢筋砼,不得后补. 3.民用风管及其它设备管线不允许穿越人防战时口部墙体. 4.当民用管线穿越人防顶板墙体时,应作密闭处理,具体作法详各设备专业施工图. 5.当人防墙与地面建筑主体墙共用时,应取两设计的大值(截面及配筋)进行施工. 6.封堵梁及人防墙均不允许采用PVC套管式拉杆. 7.人防梁、板、墙在节点(支座)处的构造措施与民用图有区别,施工时应严格按照人防施工图施工. 8.人防顶板、墙体和底板都是双层双向配置钢筋并设置有拉结筋(当底板厚度大于600和防护类别为乙类时,底板可不设拉结筋),施工时应严格按照人防施工图施工. 9.人防顶板和底板伸进支座锚固时应弯直钩,具体作法详人防施工图大样. 10.人防临控墙及单元隔墙竖向筋不允许绑扎搭接,门框墙所有钢筋都不允许绑扎搭接. 11.所有人防门洞口都应有八字(斜向)加强筋.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 50038-2005 3 建筑 3.1 一般规定 3.1.1 防空地下室的位置、规模、战时及平时的用途,应根据城市的人防工程规划以及地面建筑规划,地上与地下综合考虑,统筹安排。 3.1.2 人员掩蔽工程应布置在人员居住、工作的适中位置,其服务半径不宜大于200m。 3.1.3 防空地下室距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厂房、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50m;距有害液体、重毒气体的贮罐不应小于1OOm。 注:“易燃易爆物品”系指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中“生产、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中的甲乙类物品。 3.1.4 根据战时及平时的使用需要,邻近的防空地下室之间以及防空地下室与邻近的城市地下建筑之间应在一定范围内连通。 3.1.5 防空地下室的室外出入口、进风口、排风口、柴油机排烟口和通风采光窗的布置,应符合战时及平时使用要求和地面建筑规划要求。 3.1.6 专供上部建筑使用的设备房间宜设置在防护密闭区之外。穿过人防围护结构的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与防空地下室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围护结构;上部建筑的生活污水管、雨水管、燃气管不得进入防空地下室; 2 穿过防空地下室顶板、临空墙和门框墙的管道,其公称直径不宜大于150mm; 3 凡进入防空地下室的管道及其穿过的人防围护结构,均应采取防护密闭措施。 注:无关管道系指防空地下室在战时及平时均不使用的管道。 3.1.7 医疗救护工程、专业队队员掩蔽部、人员掩蔽工程以及食品站、生产车间、区域供水站、电站控制室、物资库等主体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设计,应根据其战时功能和防护要求划分染毒区与清洁区。其染毒区应包括下列房间、通道: 1 扩散室、密闭通道、防毒通道、除尘室、滤毒室、洗消间或简易洗消间; 2 医疗救护工程的分类厅及配套的急救室、抗休克室、诊察室、污物间、厕所等。

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条件和程序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 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的各项内容,各类人防设备设施施工安装到位: ①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封堵门、悬板(胶管)活门、超压(防爆超压)排气活门、防化设施均已安装到位,门扇启闭灵活,密闭性能良好,手柄转动灵活,油漆装饰到位,活门槛、封堵板(2015年10月1日前报监未完工的项目)预置到现场并编号、标明安装位置并专室存放定期保养。 2通风、给排水、电气等已按照审查合格的人防工程战时施工图及其平战转换预案的内容要求安装到位。。 2各类人防预埋套管无变形、破损并已作了防腐和油漆处理,标高定位准确,符合设计要求。 ③手、电动密闭阀门、各种自动排气活门、油网过滤器按规定要求安装到位。 ④防爆波地漏、清扫口按要求安装完成,盖板旋转灵活,无堵塞、积水。 ⑥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各种管线上防护闸阀安装到位,阀门的公称压力不应小于1.0MPa,阀门近端距围护结构内侧距离不大于200㎜。 ⑦战时人员主要出入口处防护密闭门外的音响信号管线和三种通风方式的信号管线应预埋到位,通风方式信号转换箱、控制箱、防护呼唤按钮安装到位。 ⑧防化值班室、战时风机房及构件室的墙体砌筑到位,内部预埋管线施工到位。 9要求平时安装的战时设备和管线安装到位,战时电站除发电机外组外均应安装到位。

⑨工程概况、内部各战时功能单元、房间布置等基本情况应在各出入口设置挂图明示;战时通风、给排水、电气的系统、机房、管道、线缆、操作流程等应设置标示、标牌和挂图。 ⑩在工程明显部位设置仿宋字体凹刻的石质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标牌长度不小于1000mm,高度不小于800mm,其内容包括工程名称、竣工时间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检测等责任主体名称和主要负责人姓名。 2、工程内部建筑垃圾清理完毕,环境干净整洁,照明设施完善。 3、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6、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材料。 7、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 8、人防部门等部门责任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9、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已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防护设备厂家对人防地下室进行竣工初验,初验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

关于执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若干技术要求通知

关于执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若 干技术要求的通知 闽人防办[2008]54号 各设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为规范我省防空地下室设计,确保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质量,现将关于执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若干技术要求下发给你们,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应及时反馈到省人防办工程处。 附:《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若干技术要求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00八年六月十二日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若干技术要求为全面执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以下简称“规范”),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文件和防空地下室设计的实际,现提出如下若干技术要求。 一、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人防有效面积、掩蔽面积的计算。这里所称的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是指由防空地下室直接承受冲击波动荷载作用的构件所围成封闭空间的面积,即由防空地下室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门框墙、封堵墙、防护隔墙等形成的封闭空间面积。防空地下室口外通道、竖井、楼梯、风

道等均不能计入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人防有效面积是指满足人员、设备使用的面积,数值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与结构面积之差。人防掩蔽面积是指供掩蔽人员、物资、车辆使用的人防有效面积。其数值为人防有效面积减去下列各部分面积后的使用面积:(1)口部房间、防毒通道、密闭通道面积;(2)通风、给排水、供电、防化、通信等专业设备房间面积;(3)厕所、盥洗室、开水间等面积。 二、防空地下室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设计时,应以掩蔽面积按“规范”表3.2.1-2的“面积标准”确定掩蔽人员或装备数量,不允许随意提高“面积标准”,致使掩蔽人员或装备数量降低,造成出入口宽度、防护设备及风水电专业设计参数偏小,满足不了战时实际需要。 人防物资库工程宜按储存食品、物资为主,物资出入口门洞最小宽度为1.5m,对于建筑面积大于2000m2防护单元的物资库主要出入口宜考虑进叉车,设计图纸上应明确车行通道,车行通道宽度应满足通行的要求。主体设计时应按物资分类敞开式堆放设计,每个堆放段长度不宜大于15m,两个堆放区间距不宜小于800mm,物资与墙距离不宜小于700mm,与梁底距离不宜小于300mm。设计图纸上应明确堆放区尺寸、堆放区堆放食品、物资种类(食品种类、比重可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9-2001)中附录A,表A.1<常用材料和构件的自重表>第9项“食品”采用)。 柴油发电站的有效面积宜按如下标准确定:<200kw的电站按1.18~1.68m2/kw;200~1000kw的电站按1.26~1.50m2/kw;>1000kw的电站按0.67~1.26m2/kw。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5)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和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第十个五年计划》的要求,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设计、科研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对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进行全面修订而成。 本规范共分七章和八个附录,其主要技术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建筑;4 结构;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6 给水、排水;7 电气。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依据现行《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本规范将防空地下室划分为甲、乙两类,对有关战时防御的武器以及防护要求、平战结合等方面的条款进行了全面地修改和补充;并且根据有关的现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本规范中的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了修改。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上海市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参工程兵第四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天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总参工程兵科研三所 主要起草人:王焕东张瑞龙郭海林丁志斌葛洪元陈志龙姚长庆范仲兴柳锦春 曹培椿夏弘正于晓音邵筠梁敏芬王安宝陆饮方宋孝春肖泉生贾苇朱林华方磊孙兰程伯轩 1 总则 1.0.1 为使人民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设计符合战时及平时的功能要求,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依据现行的《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防空地下室专项竣工验收意见书

防空地下室专项竣工验收意见书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年月日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办理结建 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转向竣工验收程序须知 一、施工单位按经审查的设计图纸完成防空地下室工程施工,建设单位到区人防办领取《防空地下室人防专项竣工验收意见书》。《验收意见书》一式五份。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二、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首先进行自检(初验)。经自检(初验)合格后,填好《验收意见书》、人防地下室竣工图(含建施、结施、水、电、设备安装施工图)、工程总平面图、人防专用设备合格证复印件、《人防地下室平面图A3 大小两份》,施工记录资料、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等资料送区人防办。《验收意见书》应由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明确人防工程质量等级。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三、区人防办受理建设单位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验收意见书》后,会同杭州市人防办工程处、平战结合管理处,进行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具体安排时间,提前两天告知建设单位。届时,建设、施工、监理、质监单位均派工程技术人员到验收现场,接受验收问询。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四、经验收不合格,区人防办应在现场提出整改意见或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整改通知单。经验收合格或复验后合格的,区人防办将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人防专项竣工意见书》。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五、建设单位凭经区人防签认的《验收意见书》领取人防工程使用证,并办理平时使用手续。 防空地下室专项竣工验收申报表

防空地下室专项竣工验收意见

防空地下室专项竣工验收核验意见书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竣工验收核验意见: 负责人(代表)签名:年月日(公章)

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常用标准规范

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常用标准规范 文章来源:人防办时间: 2015-06-29 一、人防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所用标准规范 1、《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 2、《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4、《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计规范》RFJ013-2010 5、《人民防空工程防化器材编配标准》RFJ014-2010 6、《人民防空医疗救护工程设计标准》RFJ 005-2011 7、《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标准》RFJ1-98 8、《人民防空物资库工程设计标准》RFJ2-2004 9、《轨道交通工程人民防空设计规范》RFJ2-2009 10、《人民防空工程供电标准》RFJ3-91 11、《人民防空工程柴油电站设计标准》RFJ2-91 12、《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GB50808-2013 1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RFJ05-2008 14、《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RFJ06-2008 15、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手册RFJ04-2015 二、现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验收评定所用标准规范 1、《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FJ01-2015) 2、《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RFJ04-2009) 3、《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2002) 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5、《人民防空工程复合材料(玻璃纤维增强塑料)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标准》(RFJ002-2013) 三、现行人防工程标准定额所用标准规范 (一)人防工程建设统一计价依据 1.《人民防空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掘开式工程(HDY99-01-2013) 2.《人民防空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坑地道式工程(HDY99-02-2013)

人防工程安全检查表.docx

序项目内号容 消防给 水排水1 和灭火 设备 火灾自 动报警 系统、2火灾应 急广播 和消防 控制室 消防疏3 散通道 人防工程安全检查表 检查标准方法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等消 防设施、器材和配置逃生器材。消防器材完好、 有效。现场查看 有可靠的消防给水源、设施。 下列人防工程或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1、建筑面积大于 500m 的地下商店和小型体育场 所; 2、重要的通信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机房,柴油发电 机房和变配电室,重要的实验室和图书、资料、 现场查看 档案库房等。 3、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 统、机械防烟排烟设施等的人防工程,应设置消 防控制室。 疏散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现场检查 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设置的数量, 应符合下列规 定: 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两个; 2、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 相邻防火分区之 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 , 每个防火分区可只设置 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 3、建筑面积不大于 500m,且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 地面高差不大于 10m,容纳人数不大于 30 人的防火 分区,当设置有竖井,且竖井内有金属梯 现场查看 直通地面时,可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或一个与相 邻防火分区相通的防火门。 2 4、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且经常停留人数不大 于 3 人的防火分区,可只设置一个通向相邻防火 分区的防火门。 5、改建工程的防火分区,可设置不少于两个通向 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但应设置在不同的方 向,且相邻防火分区必须符合本条第 1 款或第 2 款的规 定。 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之间或安全出口与相 邻防火分区之间防火墙上的防火门。宜按不同方 向分散设置,当受条件限制需要同方向设置时, 两个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5m。 安全疏散距离应满足下列规定: 现场查看 1、房间内最远点至该房间门的距离不应大于 15m; 2、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或至相邻防火分区之间 防火墙上防火门的最大距离应为 40m 。位于袋形走道 两侧或尽端的房间,其最大距离应为上述相 应距离的一半。 检查依据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第 11.4 条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 火规范》第 7.1.1 条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 火规范》第 8.4.1 条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 火规范》第 8.4.37 条 《安全生产法》第34 条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 火规范》第 5.1.1 条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 火规范》第 5.1.3 条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 火规范》第 5.1.4 条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 施行日期:2006年3月1日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38—2005,自2O06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3、 3.2.13、 3.2.15、 3.3.1(1)、 3.3.6 (1、2)、 3.3.18、 3.3.26、 3.6.6 (2、3)、 3.7.2、 4.1.3、 4.1.7、 4.9.1、4.11.7、 4.11.17、 5.2.16、 5.3.3、 5.4.1、 6.2.6、 6.2.13 ( 1、2、3)、 6.5.9、 7.2.9、 7.2.10、 7.2.11、 7.3.4、 7.6.6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同时废止。 1 总则 1.0.1 为使人民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设计符合战时及平时的功能要求,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依据现行的《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属于下列抗力级别范围内的甲、乙类防空地下室以及居住小区内的结合民用建筑易地修建的甲、乙类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设计。 1 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5级和6级(以下分别简称为常5级和常6级); 2 防核武器抗力级别4级、4B级、5级、6级和6B级(以下分别简称为核4级、核4B级、核5级、核6级和核6B级)。 注:本规范中对“防空地下室”的各项要求和规定,除注明者外均适用于居住小区内的结合民用建筑易地修建的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 1.0.3 防空地下室设计必须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并应坚持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在平面布置、结构选型、通风防潮、给水排水和供电照明等方面,应采取相应措施使其在确保战备效益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0.4 甲类防空地下室设计必须满足其预定的战时对核武器、常规武器和生化武器的各项防护要求。乙类防空地下室设计必须满足其预定的战时对常规武器和生化武器的各项防护要求。 1.0.5 防空地下室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 1 术语 精选

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综合登记表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通知书 石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我单位建设的工程已具备 验收条件,现定于年月日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特通知你办对验收进行监督。 附:质量验收组主要成员名单: 建设单位: 项目法定代人: 勘察单位: 项目勘察负人: 设计单位: 项目设计负人: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防护单位:项目经理: 防化单位:项目经理: 建设单位项目负人: 建设单位(章) 签收人: 年月日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综合登记表

人防工程档案目录

施工单位资料核查要点 一、施工单位资质、管理人员资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有审批记录) 三、基坑验槽记录(签字盖章齐全) 四、原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 1、水泥 2、钢筋 3、防水材料 4、商品混凝土 5、风、水、电材料/设备、人防设备验收资料 6、其他材料验收资料 五、砼试块(抗压、抗渗)检测报告及评定记录 六、焊接接头验收记录、检测报告 七、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钢筋:防水、风、水、电预留、预埋隐蔽记录(平时、战时、按系统、分施工段) 八、砼回弹、钢筋保护层检测报告 九、结构试水记录 十、风、水、电检测验收记录 1、管道设备试压和设备试运行记录: 管道设备试压记录、排水管带灌水通水通球试验、管道冲洗和阀门强度严密性试验、设备试运行记录等 2、通风空调系统测试记录 3、接地电阻与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4、柴油发电机组试运行记录 十一、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其中人防主体结构分部(即地基与基础部分)各分项检验批要齐全,其他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资料齐全。一个防空地下室作为一个单位工程验收,如果一个小区两个人防工程则按两个单位工程验收。附建试人防工程可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

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资料目录表

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资料目录表 (施工单位提供给监理) 1、通风空调、给排水、柴油发电系统检验报告 2、RF1.2.8 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孔口防护工程分项质量验收记录表 (1)、RF1.3.2 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RF1.3.3 防爆波活门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3)、RF1.3.4 自动排气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RF1.3.6 平战转换封堵构件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1)、RF1.5.1 —般抹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2)、RF1.5.2 涂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RF1.5.3 饰面板(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4)、RF1.5.4 整体面层铺设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5)、RF1.5.5 板块面层铺设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6)、RF1.5.6 吊顶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7)、RF1.5.7 门窗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6、给水排水工程分项质量验收记录表 (1)、RF1.6.1 给水管道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2)、RF1.6.2 给水管道附件及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RF1.6.3 给水附属设备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4)、RF1.6.4 排水管道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5)、RF1.6.5 卫生器具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6)、RF1.6.6 洗消器具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7)、RF1.6.7 污水集水池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8)、RF1.6.8 污水泵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9)、RF1.6.9 灭火器具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7、采暖、通风和空调工程分项质量验收记录表 (1)、RF1.7.1 金属风管制作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RF1.7.2 无机玻璃钢风管制柞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3)、RF1.7.3 通风部件制作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RF1.7.4 风管及部件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5)、RF1.7.5 滤尘器、过滤吸收器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6)、RF1.7.6 密闭阀门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7)、RF1.7.7 消声设备制作与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8)、RF1.7.8 通风机、空调机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9)、RF1.7.9 通风管线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10)、RF1.7.10 防烟排烟部件制作与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1)、RF1.7.11 防腐与油漆工程等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8、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分项质量验收记录表 (1)、RF1.8.1 电缆线路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2)、RF1.8.3 变压器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RF1.8.4 成套配电柜及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RF1.8.5 开关、插座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5)、RF1.8.6 电气照明灯具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6)、RF1.8.8 柴油发电机组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7)、RF1.8.9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8)、RF1.8.10 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设备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9、RF1.9.1 __________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0、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人防易地建设审批表

附件2 (1)设计条件审批阶段申请书示范文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 设计条件许可审批表 防[ ]设审字第()号 申请单位(盖章):XXXXXXXXXX公司 申请时间: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制

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申报须知 一、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标准: 城市(含县城)规划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下列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 1、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2、新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4%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3、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4%集中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4、新建除一款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5、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按照翻新住宅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 级防空地下室。 按2、3款规定的幅度具体划分:一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4%修建;二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3%修建;三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和其他城市(含县城)按照2%修建。 二、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条件: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可以申请易地建设,缴纳易地建设费。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许可审批表》填写要求: 1.多层建筑指层数为10层以下的建筑;高层建筑指层数为10层(含)以上的建筑。若底层为2.2米高以上的架空层也应计算层数,请填写具体的栋号。 2.建设单位意见填写建设项目建设人防地下室的具体要求,如项目是否分期建设,各期防空地下室拟分布在第几栋集中建设;是否部分项目(要求注明具体栋号)建设防空地下室,部分项目(要求注明具体栋号)缴纳易地建设费等。 项目分多期开发建设的,防空地下室原则上应在本期就地修建,不得放在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后期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七条依法应当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单位应当将其与主体工程同步修建,其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纳入基本建设计划。第十八条修建防空地下室,应当坚持就地自建为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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