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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街区运营手册,历史文化街区管理手册,制度汇编,招商运营、物业管理制度汇总

商业街区运营手册,历史文化街区管理手册,制度汇编,招商运营、物业管理制度汇总
商业街区运营手册,历史文化街区管理手册,制度汇编,招商运营、物业管理制度汇总

目录

第一篇—总则 (3)

1.1街区简介 (3)

1.2企业使命与理念 (5)

1.3熙南里商业街区管理办法 (6)

第二篇—招商管理篇 (11)

2.1招商管理制度 (11)

2.2招商操作手册 (14)

2.3熙南里街区意向商户确认单 (19)

2.4熙南里街区意向商铺投标函 (20)

第三篇—宣传推广篇 (21)

3.1商业推广活动管理规定 (21)

3.2街区路演活动须知 (24)

第四篇—运营管理篇 (25)

4.1岗位职责 (25)

4.2安全管理经济责任制 (29)

4.3值班管理规定 (35)

4.4例会管理规定 (37)

4.5商户装修安全管理手册 (39)

4.6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56)

4.7停车场管理规定 (64)

4.8街区公共区域施工管理规定 (68)

4.9公共设备设施管理规定 (70)

4.10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1)

第五篇—客户服务篇 (76)

5.1街区商户公约 (76)

5.2房屋租金收缴办法 (80)

5.3员工礼仪规范 (82)

第六篇—物业服务篇 (85)

6.1物业服务标准 (85)

6.2物业考核细则 (89)

第七篇—人事管理篇 (94)

7.1考勤管理办法 (94)

7.2档案管理规定 (97)

7.3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99)

第八篇—财务管理篇 (100)

8.1票据管理规定 (100)

8.2现金管理规定 (103)

8.3财务报销管理规定 (105)

第一篇—总则

1.1 街区简介

由南京城建集团投资建设,南京城建街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的“熙南里”金陵历史文化风尚街区是依托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京现存面积最大、保存最完整的清代私人住宅“甘熙故居”为文化核心,辅之以精致高端的文化艺术、中华老字号、风尚餐饮以及各类专属服务等商业业态,倾心打造的具有独特金陵历史文化风貌的城市风尚商业街区。

“熙南里”文化街区于2008年3月建成,并于同年9月28日正式开街。街区地处中山南路与升州路交汇处,整个街区呈“L”型,地上建筑面积约1.3万㎡,地下面积约5000㎡。街区建筑延续甘熙故居“青砖小瓦马头墙,回廊挂落花格窗”的建筑风格,黛瓦、粉壁、马头墙随处可见,配以砖雕、木雕、石雕装饰,同时还兼有现代元素的意大利仿木纹铝合金门窗,做到古色古香与现代都市生活的完美融合,传承金陵文化,缔造风尚生活。

“熙南里”文化街区作为老城南保护性开发项目—南捕厅历史文化街区的先期工程,其开发建设以改造环境、传承历史为出发点,发挥国家级文保单位的边际效应,以甘熙故居为中心带动相关文化产业的持续发展,提升各类文化产业的经济附加值。“熙南里”文化街区通过高水平规划、高品质建设,深入挖掘城市文化内涵,提升城市文化品质,彰显城市文化特色,同时兼顾经济效益,充分体现了南京市政府在保护城市历史遗存、改善人居环境工作方面的决心和投入。作为南京市政府探索老城改造新模式的一次有益尝试,“熙南里”文化街区将为南京这座历史文化名城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以甘熙故居为文脉传承的载体,以“金陵历史文化风尚街区”为功能定位,“熙南里”文化街区不断引进适合项目整体定位的各类商业业态。开街伊始,包括宝庆银楼、绿柳居、小苏州、桃园村、李顺昌、张小泉、吴良材等一批中华老字号和王品台塑牛排、阿英煲、江宴楼等多家精品餐饮名店以及艳阳天雨花茶、石道轩、乱针绣、珮文斋等多家极具南京地方特色的文化类商家竞相入驻街区。自去年以来,街区又成功引进了南京云锦、木玉轩老红木、春满堂、国香馆、王

殿祥艺术品展示中心等多家具有很高文化品位与文化内涵的文化类商家。众多知名商家的进驻,将改变城南区域休闲文化产业的格局,为古都金陵增添一个集体验文化与消费娱乐于一体的休闲新去处,同时其散发出的强大影响力,将使之成为全国人民认识南京、了解南京、读懂南京的媒介,成为南京又一张独具文化魅力的城市新名片。

1.2 企业使命与理念

企业使命:传承与光大金陵历史文化

企业愿景:打造一流的商业街区管理公司

企业经营理念:日事日毕,日清日高

企业管理理念:细节决定成败

企业人才观:将合适的人请上车,不合适的人请下车

1.3 熙南里商业街区管理办法

一、工作目标

为加强和规范熙南里商业街区的管理,维护街区良好的社会秩序,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有序的购物、休闲和旅游环境,促进街区的繁荣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街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总则

1.本办法适用于熙南里商业街区的管理。

凡在商业街区内从事经营、购物、旅游、文化、娱乐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2.街区的各项管理应当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

3.街区管理公司对街区内的环境卫生与绿化、公共秩序与交通安全、公共设施设备、商业经营等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4.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街区管理公司申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5.街区管理公司或授权运营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街区内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劝阻或者予以制止,并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移交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将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结果定期通报街区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处。

三、环境卫生与绿化管理

1.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街区良好的环境卫生。

街区内禁止下列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行为:

(1)在建(构)筑物外墙、市政公用设施、管线和树木及其他设施上非法张贴、涂写、刻画;

(2)在临街建筑物的顶部、阳台外、窗外和橱窗内吊挂、晾晒和摆放有碍的物品;

(3)随地吐痰、便溺,或者乱扔、乱丢、乱倒各种废弃物;

(4)施工场地不按规定采取防止扬尘污染措施,影响环境卫生;

(5)其他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2.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损毁或者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封闭街区内的环境卫生设施。

3.街区各商户应当按照《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工作。街区管理公司负责检查街区内责任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具体执行情况。

4.街区内的建筑风格、景观设计、户外广告及公共设施的设置,应当与街区的特色定位、总体环境相协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街区内建筑物原设计风格、色调,不得擅自在临街建(构)筑物上插挂彩旗、加装灯饰以及其他装饰物。

5.街区内临街建(构)筑物的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建(构)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粉饰,保持建筑物的整洁和美观;出现破损的,应当及时修复,保持原有风貌。

街区商户装修临街建筑物的门面,应当与街区的特色定位、总体环境相协调。

6.街区内的下列活动依法需经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由街区管理公司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1)进行建(构)筑物临街立面装修;

(2)改建建(构)筑物;

(3)设置景观灯光设施;

(4)占用、挖掘道路;

(5)设置户外广告或者设置公益性宣传牌(栏)、宣传标语;

(6)其他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及影响街区景观的活动。

7.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保护街区内的环境,防止环境污染。

街区内禁止下列影响周围环境,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

(1)违反规定标准安装空调、冷却、废气处理设施;

(2)在施工、商业或者娱乐活动中违反规定,产生噪声、废气、废水等环境污染;

(3)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或者恶臭气体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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