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漂老人”异地就医报销难:属地化管理成最大障碍

“漂老人”异地就医报销难:属地化管理成最大障碍

“漂老人”异地就医报销难:属地化管理成最大障碍
“漂老人”异地就医报销难:属地化管理成最大障碍

谁来解决“漂老人”异地就医报销难

爸妈又要走了。王沐心里难受,泪水在眼睛里打转,但还是强忍着,帮两位老人收拾行李。

因为看病不能在当地报销,老两口经常是在女儿身边住不了多久,就得再回老家。王沐已经记不清,这是她第几次送爸妈走。

“儿女在哪,父母在哪,父母在哪,家就在哪。但老人跟着孩子漂,一旦生病,就很麻烦。”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张萍也提出了这个担忧。

这位来自西部地区的全国政协委员说,现在人口流动频繁,一些孩子选择留在外地工作,父母也就跟着过来生活,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漂老人”这样的特殊群体。

“但很多老人得了大病,承担不起医疗费,就需要回老家去报销,这已经成为社情民意里一个很突出的矛盾。”张萍说。

不踏实的晚年

吴大爷就是这样一位“漂老人”。

今年82岁的他,在新疆乌鲁木齐生活了大半辈子。2009年时,在北京打拼多年的儿子添置了新房,便把老人接了过来。

儿子在身边,冬天也不像乌鲁木齐那么冷,这让吴大爷很快就喜欢上了在北京的生活。但和原来不同的是,因为医保还在原单位,吴大爷每年看病报销,比过去多了一道程序——跑邮局。

“原来在乌鲁木齐看病配药,能报销的钱就直接扣掉了。但现在,需要自己先垫上,再把发票寄回去报销。”吴大爷说。

因为有冠心病,几乎每个月,吴大爷都要去医院开一次药。来北京后,他就有了门新“功课”:每次开药后,要把收费票据一一理好,攒够一年寄给单位。

为了不寄丢,他还特地选了寄挂号信。这么多年下来,吴大爷也慢慢养成了习惯。

不过,比起吴大爷,王沐的父母就麻烦多了。

2007年毕业后,王沐没有回重庆老家,而是选择留在江苏南通工作。之后的几年,王沐成了家,便彻底在南通定居下来。

但8年来,远在重庆的父母一直牵扯着她的心。王沐多次向父母提出,想让他们来南通定居,但每次两位老人都是匆匆赶来,住不了多久,又匆匆回去。

拦在王沐父母面前的,就是异地就医报销难的问题。

王沐的爸爸患有严重的糖尿病,每天要打3次胰岛素,需要定期去医院配药。遇上突发并发症,还得住院治疗。王沐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两位老人的退休工资加起来只有2000多块,看病是最大的一笔开销。

“现在医保报销比例差不多能达到70%,如果不能报销,我们就更承担不起这笔费用了。”王沐说。

所以,刚到南通工作,王沐就想到帮父母办理异地就医报销手续,好让父母安心跟着自己安享晚年。然而,了解过相关政策后,王沐的父母说啥也不让王沐再提这件事了。

“当时工作人员说,一旦办理了异地就医报销手续,就不能再享受原参保地的就医报销。”王沐告诉记者,父母有时还要回重庆生活一段时间。他们担心,办了手续后,如果在重庆发病了,又会影响在重庆的报销。

为此,每次来南通,老两口都是提心吊胆。动身前,王沐的爸爸都会跑到重庆的医院先做一个彻底的检查,如果检查结果显示身体状况良好,他才肯去女儿那小住。

而来了南通,老两口的心也是一直悬着的。去年2月,王沐满心欢喜地接来爸妈,结果刚住了两个月,王沐的爸爸就吵着要回去。

“这才住了多久啊?又回去?”王沐心里一惊。

“这几天老觉着头晕,可能会犯病,搞不好还要住院,提前回重庆心里踏实。”听爸爸这么一说,王沐想留住父母的心一下子就凉了。尽管不舍得,王沐还是帮他们订了直飞重庆的机票。

但千防万防,还是免不了有意外发生。一次,王沐的父亲在南通生病了,打了一周的点滴。看着医疗费单据上的数字越变越大,爸爸心疼,病情刚有点好转,就急着要回重庆去。

“他是不想让我多花钱,怕成为我的负担……”孝顺的王沐声音哽咽了。

属地化管理是解决异地就医报销难问题的最大障碍

留在老家,就要面临和儿女们的长期分别;跟着儿女,又经不起异地就医报销的来回折腾。希望异地报销能更方便些,就成为许多“漂老人”和子女们的最大心愿。

但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认为,现在在全国范围内打通医保报销还有难度。他提到,目前,我国医保体系实行属地管理,很多情况下,医保政策是区县级统筹,“各自有各自的医保规定,报销种类、报销药品目录也不一样,统一起来比较困难”。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仇雨临也表示,受实践发展等诸多现实因素的制约,目前,尚未出台全国统一的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据仇雨临介绍,现有的异地就医报销政策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已经开通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地区,包括区域性、点对点的异地就医结算,以及在全省范围实现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地区。在这些地方,患者不需要自己“垫支”。“看病就医时,直接刷卡就可以实现即时结算。”仇雨临说。

另一种是还没有实现异地联网结算的地区,据仇雨临介绍,这就还需要患者先行垫付,再回参保地报销。

“但无论哪种,医疗保险都有属地性原则。”仇雨临说,根据目前的政策,只有两种情况下的异地就医是可以报销的:一种是在外地的急诊急救,另一种是在参保地办理了异地就医报备手续。

顾昕认为,属地化管理,使得管医保的机构非常多,呈现出碎片化的问题。“别说跨省、跨市,就是跨区县就医,都会产生报销难的问题。”顾昕坦言,这种医保体系带来的麻烦,甚至可以体现在一颗小小的六味地黄丸上。

“全国有几十家药厂在生产六味地黄丸,各省药品集中招标制度不一样,中标的牌子也不同。老百姓不看目录,就不知道这个差异。如果在异地就医,没有医保所在地药品目录中的那个牌子,就没法报销。”

一位从黑龙江牡丹江市来北京生活的“漂老人”就曾向顾昕倾吐过自己的不解。“牡丹江和北京都在中国,为什么我在牡丹江市交的钱,不能挪到北京来用呢?”

顾昕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但现实的问题是,北京的外来人口太多,如果来京的人都在北京报销,光相关工作人员的匹配,就是一大难题。

“更何况各地的规定还不一样。”顾昕说,县区级统筹让全国的报销规定五花八门,如果全国报销的规则是一样的,才有可能实现打通。因此,顾昕认为,最要紧的是要把医保体系的统筹层次提高。

“其实,异地就医报销难的问题,不光老人有,所有在异地就医的人都会遇到。”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庹国柱说,“现在人口流动性那么大,年轻人可能上半年在北京工作,下半年就去了上海工作。医保问题将来会越来越突出。”

庹国柱觉得,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得实现全国联网。但他也表示,目前直接实现全国联网的难度还比较大,“可以先实现省内联网,再慢慢扩展到全国。”他建议。

此外,庹国柱还提到,现在,各地的报销药品目录也都不一样,全国的医疗目录怎么能较好地统一起来,也是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异地就医报销难能否解决

中国青年报记者查询发现,2014年年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计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4〕93号文件)。该《意见》明确了下一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实现途径。

根据文件要求,2015年,将基本实现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建立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到2016年,将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文件还提出了完善市级统筹、规范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这一分层次解决异地就医问题的思路,并明确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异地住院费用结算为工作重点。

人社部医疗保险司负责人在解答异地就医有关问题时曾解释说,所谓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是指按照户籍政策取得居住地户籍的长期居外退休人员,主要是退休后随子女居住的老人。

“他们普遍年龄大、医疗负担重,长期不返回参保地,异地就医报销时的‘跑腿’和‘垫支’问题,对他们的影响最大,因此,对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需求最为迫切。”该负责人表示,这部分人群界限相对比较清晰,也有利于跨省异地就医工作的稳妥起步。因此,《意见》明确以这部分人群作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重点人群。

王沐不知道相关政策什么时候能解决她的问题。

“现在,我还是常叫他们过来,想照顾他们。但我爸总说,最近身体不是很好,还是再等等,再等等。”

可眼瞅着爸妈年纪越来越大,王沐根本安不下心来等。2011年的时候,母亲曾出过一次车祸,还做了手术,王沐撇下手头的工作,请了假就往重庆赶。但到现在想来,她还是十分后怕。

“万一母亲再突发意外,父亲又发病住院,我在那么远的地方,谁来照顾他们呢?”王沐说,现在,她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异地就医报销难的问题能尽快解决。“这样,我爸妈就不用再觉得他们是我的负担,也能踏踏实实地留在我身边了。”(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王沐为化名)(本报记者李林实习生杨梦晨)

跨异地住院就医联网结算政策解答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政策解答 一、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部署和实施 (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4〕93号)总体思路:完善市(地)级(以下简称市级)统筹,规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着眼城乡统筹,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异地住院费用为重点,依托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分层次推进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要根据分级诊疗的要求,做好异地转诊病人的医疗费用结算管理。要不断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医疗服务监控机制,在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的同时,严防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广大参保人合法权益。 (二)《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目标任务:2016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

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三)《关于确保如期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任务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124号) 确保2017年9月底前完成全国异地联网全面启动、联网运行,确保在线备案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全部实现直接结算,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目标任务。 (四)《关于切实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按照国家、省关于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部署,我市通过“百日攻坚战”活动,积极协调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接入联网结算平台、完善备案程序、梳理结算流程,实现了我市参保人员在省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省外人员在本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直接结算。2017年8月2日,我市第一名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在北京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直接结算住院费用成功。8月25日,来自重庆的一位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在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并成功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联网结算。截至目前,我市已开通13家跨省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覆盖我市全部行政区县。 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基本原则

异地安置长驻外人员就医业务经办流程

异地安置、长期驻外人员就医业务经办流程异地安置人员是指参保 单位退休人员回原籍或者定居地长期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长期驻外人员是指参保单位派往驻济以外相关机构工作,且工作地点稳定、工作时间在一年以上的人员。 一、备案: (1)参保人员可在长期居住或工作地选择2 家公立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病人带相关材料(社保卡、校园卡、单位证明)到所在校区医保办填表,《异地就医登记表》《省直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长期驻外人员备案汇总表》(附后) (3 )各校区医保办每月报校医院医保办,由校医院医保办报省社保局医疗工伤处作为异地人员就医结算依据。 二、变更异地定点医院的。由参保单位写出书面情况说明,报社保局医疗工伤服务处审核同意后给予变更。 三、报销流程 (1)异地安置(长期驻外)人员在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门诊大病和住院费用,本人或代办人在每季度前5 个工作日,带齐报销材料到各校区医保办填写《省直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长期驻外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结算申请 表》, (2)各校区医保办汇总到校医院医保办,每季度前10 个工作日医保办汇总到 省社保局医疗工伤服务处统一审核结算 四、报销材料: (1)门诊:附有效收费凭据、费用明细(或划价处方)、门诊病历、主要检查化验单

(2)住院:附有效收费凭据、费用清单、病历首页和医嘱单复印件、出院病情诊断书、主要检查化验单、手术的需提供手术记录等材料, 五、发票、清单的复印 报销用的发票、费用清单,请参保人员自行复印留存,我们一旦报销归档不再提供复印和查询。 六、材料粘贴 报销按照急诊病历资料报销粘贴标准和顺序提供。小于A4 纸的全部贴到A4 纸上,资料按照类别粘贴,发票粘贴到一张纸上,费用清单粘贴到另一张,化验单粘贴到另一张上。依此类推,不要混贴。为提高效率,请各单位按照规定粘贴好病案资料再送来。 七、不予报销的费用问题 请参照文件规定的不予报销的范围,挂号费、病历本费、就诊卡费不予报销、专家号的诊疗费只报销3 元,救护车费以及救护车的担架费等不予报销。 属于工伤范围的及应当由其他责任人负责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异地安置(长期驻外)人员因急诊或病情需要在省内非本人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的,患者应在2 个工作日内报校医院,医保办在5 个工作日内报省社保局医疗工伤服务处备案,发生的医疗费用(含济南定点医院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垫付,单位按规定统一报医疗工伤服务处审核结算。到省外医疗机构就医按异地转诊转院规定办理。(按急诊处理)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

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 成劳社办〔2008〕479号 第一条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规范异地就医管理,根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异地就医按驻外时间的不同分为长期和短期驻外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期驻外人员是指在异地居住、工作或学习6个月以上(不含本数,下同)的参保人员。短期驻外人员是指因公出差、学习、进修、考察和探亲等原因在异地暂住6个月以内(含本数,下同)的参保人员。 第三条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异地就医费用包括: (一)长期驻外人员在异地就医登记有效期内因病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不含国外和港、澳、台地区,下同)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疾病、门诊抢救无效死亡的医疗费用; (二)短期驻外人员因突发疾病进行急救或抢救发生的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在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门诊费用。 第四条异地就医的审核及医疗费结算,按《办法》和《暂

行办法》规定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目录执行。 第五条用人单位为长期驻外参保人员申报异地就医,应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事前核准登记手续。办理时,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 (二)驻外分支机构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无驻外分支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应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和异地购房合同、租房、租柜协议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等辅助证明材料;属劳务派遣性质的单位,派遣方与用工方签订的派遣协议中明确了工作地点的,应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没有明确工作地点的,应由用工方出具异地工作的书面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第六条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申报异地就医,应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事前核准登记手续。办理时,个人或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 (二)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应提供下列任一证明材料:异地的户籍复印件、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长住证明原件、暂住证复印件;本市户籍退休人员,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长住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受委

宝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转外检查及异地就医管理办法.docx

宝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转外检查及异地就医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宝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宝政发[2010]16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保患者住院后,需转往其它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为转院。转往我市行政区域内其它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为辖区内转院,转往我市行政区域以外医疗机构治疗的为辖区外转院。住院期间转其它医疗机构检查为转外检查。 第三条辖区内转院、检查可由定点医疗机构依据患者病情自主决定。 第四条辖区内转院的医保患者应先与原定点医疗机构按医保规定结算医疗费用,应由个人自付部分(包括起付标准,自费部分,自付比例),由个人以医保IC卡或现金支付,转入新的医疗机构后,起付标准、自付比例按新转往医疗机构标准执行。 第五条辖区内住院期间转其它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的费用,由转出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我市医保政策规定直接与参保患者结算,每月汇总后随参保患者住院费用统一报送与其签订协议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办理辖区外转诊转院手续: 1、接诊二、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多方会诊检查仍不能确定的疑难病症; 2、因病情需要做某项检查或治疗而我市医疗机构无条件进行以及无足够条件诊治抢救的危重病人; 3、本市无条件开展治疗的疾病。 第七条医保患者因病情确需转院时,由所住定点医疗机构临床科室主管医师提出转院申请,经科主任审核,主管院长同意签字后,由所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登记备案并加盖业务章。 第八条市本级及金台、渭滨两区参保患者转往辖区外医疗机构治疗的,须由本市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辖区外转院申请单(眼科疾病市人民医院、精神疾病市第二康复医院也可出具),其余县区可由本县区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

转院医保报销流程

转院医保报销流程 申请人先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然后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或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经审核,符合条件则报销相关医疗费用。需说明一点部分省份已经开通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参保人可以直接出院结算,跨省异地就医正在试点。 一、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医疗缴费年限是根据你缴费月数来计算的。缴费年限的设置是防止医保基金流失的一种手段。因为退休人员是不缴纳医疗保险费,是直接享受医保待遇的。为了防止有些人钻政策的空子,例如:有些人年轻身体好的时候不缴纳医疗保险,到了快退休的时候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这样到退休也缴纳不了几个月,这样就会造成医保基金的流失,对于从年轻开始就缴纳医疗保险的人明显是不公平的。基本医疗保险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只是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来说的,对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计算方法 1、实际缴费年限的计算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据实记载职工的缴费年限。其中,用人单位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职工缴费年限,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 职工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缴费年限,但职工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个人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新就业后用人单位和职工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基本

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己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不计算 个人实际缴费年限。 2、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由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的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和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1993年12月31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4年1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 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1995年6月30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 1995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私营企业职工、城镇个体经济从业人员1996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 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职工原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 及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期间的连续工龄或养老保险 缴费年限或原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由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工作 期间的工作年限,可以按照上述有关规定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城区街道所属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1998年6月30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8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 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城镇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退役前的军龄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从地 方直接招收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服役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均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退休的职工,退休时男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30年,女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25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 人按规定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费的,可认定为缴费年限届满。 一次性补足基本医疗保险费计算公式为:一次性缴费金额=缴费 基数x10%x[(1+8%)n-1]/8%。其中,n=30年(25年)--职工累计缴费 年限,10%为缴费比例,8%为每年缴费递增率。

异地就医和工作调动医疗保险怎么用

异地就医和工作调动医疗保险怎么用  社会医疗保险是人生中非常重要的险种之一,只有有了医疗保险,才能更好地病有所医,健康生活。正常情况下,大家都知道如何使用医疗保险。但在一些不常见的情况下使用可能回遇到一些问题,例如异地医疗保险怎么用,调动工作后医疗保险怎么用等等。 异地就医医疗保险怎么用 “由于某些原因,需要在外地就医,不知医疗保险可否正常使用”,太多人有这样的疑惑。例如出差需进行急诊,虽在外地工作但在老家参加的保险等等,都会面临这样的问题。 其实,在面临异地就医时,各地的医保使用规定都不一样,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例如,《广州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只有四种情况可以异地就医用医保,分别是参保人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工作或学习6个月以上的长期异地就医,异

地急诊,学生异地就医,异地转诊,并且需要事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可见,广州市对于异地就医使用医疗保险的限制还是比较多的。 那么,成功办理异地医保就医后,产生的医疗费用由本地还是异地来报销?这就涉及到了医疗保险怎么用的问题。广州市医保机构规定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给予记账结算。看来,要想用好医疗保险,需要对本地的医疗保险政策有详细的了解,如果只是盲目就医,到时报销起来可没那么容易。 工作调动剩余医疗保险怎么用 跳槽者原因一般有二:一是对现在的工作感到厌倦,或是压力很大;二是跳槽后的工作薪金更高,发展更好。无论是哪种原因,跳槽者在短时间内一般都会感到身心愉快。但是,跳槽会涉及到五险一金的问题,有些人会感到麻烦。以医疗保险为例,跳槽前剩余的医疗保险怎么用?难道就白白扔了吗? 其实完全不用担心,因为现在大部分地市对工作调动后的保险问题比较重视,对于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也就是说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也就可以跟随转移划转,不会出现白缴费的问题。所以,工作调动后,医疗保险还是照常使用,并无太大影响。

浅谈异地就医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浅谈异地就医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浅谈异地就医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员流动加快,异地就医管理便成为医保经办机构亟待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笔者就异地就医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解决异地就医难的思路和建议。 关键词:异地就医;管理;管理;解决办法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y, the flow accelerated, off-site medical management has become a problem of health insurance agencies urgently need to be addressed. I off-site medical management of the status quo, existing problems and the reasons put forward ideas and suggestions to solve the off-site medical treatment difficult.Keywords: remote medical treatment; management; management; solutions 中图分类号:R19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因人员就业、退休安置、旅游、访友探亲等原因,引发社会人口大量流动和迁移,异地就医便成了流动人员的迫切需求,并且呈不断增长趋势。在当前医疗保险多数实行县市属地管理,国家没有统一的异地就医管理政策情况下,异地就医管理便成为医保经办机构亟待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结合蓬莱医疗保险制度运行现状,就异地就医管理方面浅谈一些看法。 一、异地就医管理现状 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管理是指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办理异地就医 业务的全过程,具体管理范围包括异地就医人员的登记管理、就医行为的监管、发生的医疗费用审核、待遇支付以及调查等具体业务。

2020年异地医保报销政策规定

2020年异地医保报销政策规定 一、医保异地报销条件 1.已办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 的情形。 2.省级参保人员经备案同意转北京、上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二、医保异地报销所需材料 三、医保异地报销流程 1.费用申报单位、个人提交相关报销材料 2.受理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的由初审人员进行费用审核、录入、结算并打印《省级单位医疗费用报销单》;不全的及时告知需补全的材料。 4.复审人员进行费用复审,打印《省级单位职工外诊、急诊结算凭证》后转入财务支付。 异地医疗保险结算 医保异地结算: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 接续问题。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 救助之间的衔接。 实现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这是一个很好的政策,要大力支持。长期以来,国内医疗保障实行的是属地管理。异地的医疗机构不受 所属医保统筹地区的政策约束和具体管理,甲地医保机构难以对乙 地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在此背景下,各地只好实行

医保定点管理的制度,给患者就医带来种种不便。现在各个城市间人口流动性很强,有不少大城市的流动人口已经超过了本地人口,医保制度和异地就医之间的矛盾便日益突出。因此,对医保定点管理进行变通乃至变革也就成为民心所向、大势所趋,对构建和谐社会非常有利。 新医改方案规划近期可操作框架的2009-2011年配套方案出炉,就公众最关心的就医报销问题指明目标: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首步是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老人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 改进医疗保障服务,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到县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 三年配套方案还具体着眼于城乡居民的基本医保报销范围扩大和报销比例提高,提出到2010年,通过各级财政筹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者,每人每年的医保账户中,政府投入将达到120元;配合个人缴费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参保者,不仅能够在大病住院后,获得当地人均年收入6倍左右高的“封顶线”报销,还有望获得起付门槛更低的门诊医药费报销。 “三步走”实现落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解决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问题,将分三步走。 第一步: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的直接结算。统计数据表明,省内异地就医的占比最大。截至2016年底,我国已有30个省份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持卡结算。 第二步:今年上半年实现异地退休安置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尹蔚民说:“把退休后的父母接到子女工作所在地,在异地直接可以看病就医结算。” 第三步:在今年年底之前,实现所有符合转诊条件的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一.异地就医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异地就医的概念及产生原因 2.我国异地就医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二.异地就医存在障碍的原因分析 三.解决异地就医障碍的对策分析 1.国外解决异地就医障碍的经验 2.我国解决异地就医障碍的破解对策 (1)统筹层次 (2)医保政策完善 (3)技术措施:建立完善的信息平台 (4)监管 要实现跨省就医即时报销,首先需要以省为单位,统一筹资水平和报销政策,建立省级医保信息平台,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报销,在此基础上,各省级平台再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连接,实现跨省就医即时报销。 当前面临的难点在于,各省之间还没有实现医保信息互联互通;基本医保统筹层次低,大多以县市一级为统筹单位,普遍没有建立省级结算中心;医保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各地存在较大差异。跨省报销还难在属地化管理的医保制度,流动人口一般都是从经

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动,各地医疗价格有较大差距,一些欠发达地区医保部门担心,异地就医会导致医保基金超支。 国务院医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实现异地就医即时报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从制度政策、信息系统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加以解决,今年内我国将在部分省份试点跨省就医即时报销。目前各地正在推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报销,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已在8个省、市实现这一目标。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最近开通试运行,并与北京、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9个省级平台互联互通,今后参合农民将通过这一平台实现异地就医即时报销。 按照“十二五”医改规划,到2015年我国将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报销,初步实现跨省就医即时报销。 二是费用审核难。由于异地就医报销全部由工作人员根据参保人员提供的各类医疗费原始票据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工作量十分繁重同时全国各统筹地区对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目录范围以及报销支付标准的规定都有所差异加大了审核的难度。三是适应政策难。由于参保地与就医地实行的医保政策不同就医地医疗机构不能按照参保地的医保政策提供相应的医保服务不可避免造成医疗费用超出参保地的医保规定范围最终由参保人员负担也加重了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据调查同种疾病异地就医的实际费用往往超出参保地8-10。五是克拉玛依地区在疆外大城市的参保人员其医疗费用人均高出本地近一倍对医保基金造成一定的压力和风险。 一、异地就医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异地就医的基本概念及产生原因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人口流动日益加剧,异地就医的需求不断增长。所谓异地就医,就是指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 “异地就医”主要分为四种情况。第一类是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这种状况的特点是:人数少,时间短,就医地不稳定,偶然性大。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第二类是因为生产经营原因,公司员工患病不能回参保地就医,只能在生产经营地就医,从而形成异地就医,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这种状况的特点是:人员成建制在外地,在异地就医的时间段取决于工程项目进度,需要三年五载甚至更长,就医地明确且固定,通常就在生产经营地而非有意选择大城市。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第三类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这种状况

北京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指南

北京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指南 【导语】:?北京本市退休人员外出旅游生病了,异地就医可以报销吗?异地怎样就医,怎样选择医院,医保怎样报销? 《北京市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详细解读异地就医医保手续怎样办理。 异地申请审批 1.异地就医人员需先通过参保单位或街道社保所到区县医保中心进行异地安置审批,在当地申领一张《XXX市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即领取《医疗保险手册》的部门),填写好相关内容。 2.到异地医院(你所选的要去城市医院的医保办公室)医保部门盖章。 3.把《XXX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返回到申请地经办机 构,等待批准。 4.异地审批期限为一年(即办理日期开始至次年的当天),一年内不能变更;审批 期限到期后,如异地安置人员仍需保留异地就医,应重新审批。 异地选医院 各地对异地就医可以选几家医院的规定不一样,一般是两到三家。如果规定选两家医院,可以选一家三级综合医院,再就近选一家医院;如果规定选三家医院,可以在前两家医院的基础上,再选一家与自己疾病相关的专科医院。 异地报销 1.异地就医的门诊和住院报销人员需出示费用的收据和清单,处方底方,明细表, 医保手册,疾病诊断证明书(尽量详细,以免因诊断不全而发生拒付)。同时要开具一张就诊医院的等级证明,交用人单位(或社保所)汇总,报区、县医保中心审核结算。 2.异地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可以通过邮寄报销单据、家人代报的办法返回原所在城市报销,报销范围和报销标准等完全按照所在城市的医保待遇执行,报销款可由家人代领或设立专用存折领取。 温馨提示 1.不同城市的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不尽相同,需要异地就医的人员对于具体的政策 还需要咨询当地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特别是各地医保规定的报销范围不一样,来北京的异地就医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在北京医保范围内可以报销的,外地医保不一定能报销。因

宝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转外检查及异地就医管理办法

宝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转外检查及异地就医管 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宝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宝政发[2010]16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保患者住院后,需转往其它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为转院。转往我市行政区域内其它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为辖区内转院,转往我市行政区域以外医疗机构治疗的为辖区外转院。住院期间转其它医疗机构检查为转外检查。 第三条辖区内转院、检查可由定点医疗机构依据患者病情自主决定。 第四条辖区内转院的医保患者应先与原定点医疗机构按医保规定结算医疗费用,应由个人自付部分(包括起付标准,自费部分,自付比例),由个人以医保IC卡或现金支付,转入新的医疗机构后,起付标准、自付比例按新转往医疗机构标准执行。 第五条辖区内住院期间转其它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的费用,由转出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我市医保政策规定直接与参保患者结算,每月汇总后随参保患者住院费用统一报送与其签订协议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办理辖区外转诊转院手续:

1、接诊二、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多方会诊检查仍不能确 定的疑难病症; 2、因病情需要做某项检查或治疗而我市医疗机构无条 件进行以及无足够条件诊治抢救的危重病人; 3、本市无条件开展治疗的疾病。 第七条医保患者因病情确需转院时,由所住定点医疗 机构临床科室主管医师提出转院申请,经科主任审核,主管院长同意签字后,由所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登记备案并加盖业务章。 第八条市本级及金台、渭滨两区参保患者转往辖区外 医疗机构治疗的,须由本市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辖区外转院申请单(眼科疾病市人民医院、精神疾病市第二康复医院也可出具),其余县区可由本县区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 第九条医保患者(或代办人)持转院申请单到参保地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后即可转外地医疗机构就诊。当次转院审批手续两个月内有效,超出两个月的应重新办理。 第十条转外就诊完毕返回时,应向就诊医疗机构索取 相关资料,并由患者所在单位医保专管员(灵活就业人员由托管单位医保专职人员)送所参保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所带资料如下:

异地就医报销所需资料

武侯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异地就医报销所需资料 一、基本资料 1、收原件类:□住院发票、□出院证明、□医疗费用清单、□医院资质证明 (由当地社保局或医保局出具的社保定点证明及医院等级证明)。 2、收复印件类:住院病历一套(□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 □手术记录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 □病理报告单、□医院提供的其他病历资料)、□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成都市建设银行卡(或活期存折)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补充资料(按申办的类别不同须另外提供的报销资料) 1、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2、已办理市外转诊备案的:□《市外转诊申请表》原件; 3、大学生、中小学生寒暑假:□户口本或原户籍证明复印件如原户籍已注销的,请当 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并提供在校集体户口复印件、□学校放假期间的时间证明; 4、大学生休学、实习的:□休学或实习证明原件; 5、“八市互认”:□户口本或居住证; 6、异地生育产妇产假期间:□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7、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8、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请按工作人员要求提供补充资料; 9、有急救的:□提供120出诊记录和急救病历; 10、外伤报销补充资料:□本人签名的外伤承诺书。 11、异地非生育并发症:□结婚证复印件 温馨提示: 1、由医院及相关机构出具的资料及证明均应加盖其公章; 2、报销资料收取后概不退还与外借复印,如有其他用途请在交件前提前复印; 3、若报销人死亡则提供其死亡证明复印件; 4、具体事宜请及时咨询窗口工作人员,以文件规定为准; 5、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出院三个月内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签字):受理人: 年月日

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管理规程(试行

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管理规程 (试行)》的通知 鄂人社发〔2012〕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 为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现将《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管理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重要问题,请及时向省医疗保险管理局反馈。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O一二年一月十日 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管理规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实 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鄂人社发〔2011〕5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和改进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及对 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省、市(州)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经办省内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业务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凡参加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在异地安置居住、工作和异地转诊的人员,经参保地经办机构批准,均纳入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的范围。 第四条省医疗保险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医保局”)负责组织协调并实施全省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 第五条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设立异地就医结算管理科或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异地就医费用的审核、结算、清算及对医疗服务的协同监管。 第二章异地就医的申请

第六条符合异地就医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两定机构”)治疗或购药,享受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 第七条参保人员异地安置、工作期限在1年以上的,应填写《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安置(工作)申请表》(表1),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如需变更的,原则上登记一年后才能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变更。 第八条凡需异地转诊的参保人员,应填写《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转诊转院申请表》(表2),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批。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第九条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期间,需再次转往其他地方就医的,应持异地就诊医院出具的转诊证明,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第三章异地就医 第十条异地就医人员凭社会保障卡(住院治疗时,应出示居民身份证)到两定机构刷卡就医或购药,结算医疗费用。尚未发放社会保障卡的统筹地区可暂凭居民身份证异地就医或购药。 第十一条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以及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信息系统,对就医人员身份进行确认。 第十二条定点医疗机构在治疗和诊断过程中,需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以外的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时,应事先征得患者同意(以患者或者家属签字为准,并告知其费用由个人全部自费)后方能实施,并按照服务协议的要求控制在一定比例以内。 第四章异地就医费用结算 第十三条异地就医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参保地政策执行,属个人支付的部分,由参保人员直接与两定机构结算;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两定机构结算(在汉就医人员的医疗费用由两定机构与参保地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第十四条异地就医人员住院治疗时,定点医疗机构应将住院患者病历首页、每日费用清单、出院结算费用明细清单等资料实时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信息系统。异地就医人员出院时,应向其提供出院小结、结算费用明细清单和《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收费结算单》(表3)。 第十五条大额医疗保险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管理的统筹地区,应将异地就医费用中由大额医疗保险支付的部分,纳入全省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结算。

异地就医办理流程

异地就医备案审批 一、转诊转院 因本市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患者,需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由当地最高级别医疗机构(附件1)主治医师以上填写《日照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转诊转院审批表》(以下简称《转诊转院审批表》),经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分管院长审查签字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后,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人社所,下同)备案审批。病情危急的,可以由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审批表》先行转诊转院,自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补办备案手续。 二、急诊住院 参保人员因公出差、探亲或准假外出时,因急、危重病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的,须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单位报告,由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急诊住院备案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住院 已办理异地安置审批手续的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和长期居外工作人员,在居住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应在入院3日内通知参保单位,单位在其入院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证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住院备案手续。转居住地以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单位需持个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

异地就医备案自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之日起,有效时限为60天。在转诊有效期内因各种原因转入医疗机构不能收住院的,可在转入地选择一家我市协议医院或当地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亦可到转入地以外的我市协议医院或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住院后即时告知参保单位,由单位在入院3日内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书面办理转诊医院变更备案手续。 已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在转入医院手术治疗后需复查的,可由参保单位出具复诊证明,提供当时手术住院病历复印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器官移植患者和癌症放化疗患者需短期内多次复诊的,可办理一次性复诊备案手续,有效期为180天。

异地报销医保需要哪些手续

异地报销医保需要哪些手续 异地办理医疗报销的流程: 1.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打老家新农合咨询电话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2.出院后必须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一份居住证明,如果是在外务工,需有务工单位出具务工证明; 3.出院后持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单、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证明,再拿着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及居住或务工证明回参合所在地报销; 4.如果是从参合所在地直接到省外住院化疗,必须在走之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然后才可去外地住院治疗; 5.省外报销的比例最低,一般起付线2000左右,报销比例为合 理费用的45%,花的少的话,很难报销几个钱的,医院级别越低, 报销比例越高。 首先,县级医院以上的转诊证明。拿一个小城镇的医保来说,如果要去异地就医,先要到县级及以上的医院,一般镇上都会有县级 的医院,让医生开一个转诊证明。 第二步,到医院社保窗口盖章。医院的社保窗口一般会设在收费口那,拿着转诊证明去窗口,那边的工作人员自然知道怎么帮你弄 啦! 第三步,到当地的社保所作个外出治疗的登记。一般城镇都有社保所,可以百度社保所的地址。因为是一个分部,所以可能在不起 眼的地方噢~

第四步,外出治疗后拿回县级社保局报销。完成上面的三步,就可以去大城市的医院住院治疗了,治好了带发票、医疗本、还有社保卡、户口本等到你上级的社保局去报销就可以咯! 如果只是门诊的话,就不需要这些手续了,直接去外面先看病,看完回来到社保局报销就可以了 报销耗时药费“周转”慢 家住延静里的老李,今年49岁,患脑癌八年。日前,老李旧病复发,但检查费要4000多元,而他们一家仅剩1300元。 老李的爱人说,由于上次看病的钱还没划回存折,他们家没钱给老李治病了。 抽样 八成“取”保超过两个月 对于医保报销时间长的问题,记者走访了香河园、和平街、酒仙桥等地区的社保所。香河园去年在街道社保所里报销人数有5000多人,和平街8500人,酒仙桥2万多人。 记者随机抽取了50人的报销情况,结果显示,有40人平均返还周期在2个半月左右,远远超出了15个工作日。 调查 为了调查医保报销时间长的问题,记者用了半个月,走访了社区代办站、街道社保所和市区两级医保中心。 单据多运送用上拉杆箱 在和平街和平家园小区医保代办站,两名劳动协管员正帮居民核算。协管员任建萍说,每周二为报销日,她要在当天或第二天一大早就把票据送到街道社保所,以免耽搁了报销时间。 在和平街社保所里,放着一个红色拉杆箱。社保所工作人员说,这是专门装医保报销单的。不过这还不够,每周五去医保中心送票据的时候,除了拉着它,还有一个大布袋。

学生异地就医产生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学生异地就医产生医疗费用报销流程如下: 1、请先上集美大学学生工作处(部)网站->下载中心->医疗保险类表格->下载《集美大学学生异地就医证明》(范本附后)。 2、学生本人填妥《集美大学学生异地就医证明》,由学院预先审核后加盖公章,然后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加盖公章。 3、学生本人携带已审核的《集美大学学生异地就医证明》和以下材料至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报销费用。 4、同时参加商业保险或其他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者:报销时除提供下述报销材料原件外,还必须先将下述材料提前复印一份,原件交社保中心,复印件加盖社保中心印章后由学生交由太平洋保险公司(校医疗中心三楼)用以处理补充医疗保障费用的报销;商业等保险已赔付者,发票原件上需加盖商保等保险理赔业务专用章,同时提供商保等保险理赔清单,商保等保险已赔付部分的医疗费用社保基金不再重复赔付(从参保个人利益出发,建议先办理社保报销后再申请商保等保险的理赔)。 5、门诊单张发票金额超过3000元、住院发票超过6000元的报销业务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门诊单张票据的金额为3000元以下(含3000元),住院单张票据金额6000元以下(含6000元),的医疗费用到集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报销。 一、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须提供的材料: 1、门诊发票原件(须盖收费专用章); 2、医疗费清单(收费清单项目应完整且合计金额与发票金额相符); 3、门诊(急诊)病历; 4、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5、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的厦门本地且具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借记卡(中信、招商、民生银行及信用卡除外); 6、由他人代理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双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须提供的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须盖收费专用章); 2、医疗费汇总清单(收费清单项目应完整且合计金额与发票金额相符); 3、出院小结或记录(中途结账提供阶段小结,死亡者提供死亡小结或记录的原件和复印件); 4、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5、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的厦门本地且具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借记卡(中信、招商、民生银行及信用卡除外);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辽人社发[2010]10号) 辽人社发[2010]10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和结算服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09〕190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分类解决、加强服务的原则,不断提高各统筹地区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水平和效率,加强就医地的医疗服务管理和监控,切实解决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问题。 二、各类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按以下办法办理: (一)参保人员短期国内出差、学习、培训或度假、探亲等期间,在异地突发疾病并就地紧急诊治(以下简称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凭急诊单据和相关诊疗资料,由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相关规定审核报销。 (二)参保人员因当地医疗条件所限需异地转诊的,应由当地最高级别医院专家会诊并提出转诊意见,经主管院长同意并报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其转诊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结算,按照参保地有关规定执行。有条件的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与转诊较集中的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协商,订立协议,委托其对转诊人员的就医进行管理或费用审核。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工作需要,长期(6个月以上)在国内跨统筹地区工作的,可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在工作地选择2-3所不同级别的医院,作为工作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职工在工作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由各统筹地区自行制定。 (四)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符合异地安置条件或在异地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并取得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长期居住证明的,经本人申请和参保地医疗保

2020年医保异地报销流程

2020年医保异地报销流程 【2017医保异地报销新政策】 (一)适合对象的参保人员 1、参保单位派驻外地工作的; 2、参保的离退休人员长期居住在外地的; 3、在外地就业,以个人或城乡居民身份在参保的; 4、参加未成年人医保,随父、母长期居住外地的; 5、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随子、女长期居住外地的。 (二)办理医疗报备的程序 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 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 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 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4、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参保人员回到须在就医的,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从次日起其个人 社会保障卡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5、医疗报备实行有变动就报,未变动就不报的原则。 (三)办理窗口 按市、区分工管理办法,市社保机构管辖的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由市社保中心医疗费审核结算科33、34号柜台办理;区社保机构管

辖的参保单位的参保,以及异地就业的参保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医保且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就近由区社保机构 负责办理确认的报备手续。须在省内异地就医,可申请办理全省异 地就医卡的,经确认报备手续后,参保人员凭《申报表》到市社保 中心医疗费审核结算科33、34号柜台确认后,再到社保卡管理科办 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17省实现全民医保人社统一管理】 《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印发以来,河北、湖北、内蒙古、江西、新疆、北京、湖南、广西等8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正式出台文件,对本省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作出 规划部署,如期完成了国务院对整合制度工作提出的上半年任务要求。 以上8省从理顺体制、整合制度、提升效能“三位一体”整体考虑,对整合制度工作全面推进作出规划部署。一是明确提出将卫生 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及人社部门管理的城镇居民医保管 理职能合并,统一由人社部门管理。二是按照国务院文件“六统一”要求,对通过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全面建立统一 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要求。三是对明确整合工作任务 分工以及推进时间表、路线图,同时还对确保整合工作平稳有序推 进提出具体要求。 截至目前,全国32个省区市(含兵团)中,河北、湖北、内蒙古、江西、新疆、北京、湖南、广西8省已出台整合方案,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兵团9省在国务院文件发 布前已全面实现制度整合,以上17个省均突破医疗保险城乡分割的 体制机制障碍,明确将整合后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划 归人社部门管理,实现了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乃至整个社会保险 制度的统一管理,这充分说明地方党委政府对统一医保管理体制的 高度共识,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深刻认识。 从地方实践看,制度整合成效显著:一是群众普遍得实惠,改革获得感增强。各地在实践中采取“缴费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录就宽不就窄”的思路,居民医保制度的公平性显著增强,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