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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使用意见书

我单位于XX年委托XXXXXX公司设计的“xxxxxxx处理工艺”对生活污水进行治理。经过一年的运行,设计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

XXXXX单位

xx年xx月xx日

司法鉴定意见书(样本)

甘肃立明司法鉴定所 曾某某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后期医疗费鉴定 甘XX所[2014]临鉴字第XXX号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XXXXXX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事项:曾某某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后期医疗费鉴定 受理日期:2014年7月28日 鉴定材料:1.XXXX人民医院住院病历1份(住院号:******); 2.X线片、CT片6张; 鉴定日期:2014年7月28日 鉴定地点:本所法医临床鉴定定点医院 鉴定人:张义、宋鹏飞 被鉴定人:曾某某,男性,1988年3月9日出生,27岁,住址:XXXXXX。 在场人员:XXX 二、检案摘要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XXX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华公交认字[2014]第XX号)记载:2014年4月5日0时许,曾某某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沿S 202线由南向北行驶至21km+300m处时,与前方右侧路边头北尾南停放的陕D5166 6号半挂车相撞受伤,伤者被送往当地医院行相关检查后前往XXXX人民医院住院进行治疗,经过该院手术及相关对症支持治疗,患者病情好转出院。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特委托本所为被鉴定人曾某某行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后期医疗费法医学鉴定。 三、检验过程 1、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103003-2011)对被鉴定人曾某某进行检验。 2、书证检查: (1)根据XXXX人民医院入院记录记载:姓名:曾某某,性别:男,年龄:27岁,职业:农民,住院号:311371,病史叙述者:家属,可靠程度:可靠。主诉:车祸致右上臂肿痛、畸形、活动受限6小时。现病史:患者家属代诉。患者于入院前6小时因车祸致右上臂受伤,当时自觉右上臂剧烈疼痛、弯曲畸形,肿胀明显,活动受限,右手腕及手指背伸功能受限,伴有头痛、头晕,右眼部可见多处不规则伤口,留学不止,右手拇指掌指关节背侧可见一长约3厘米的伤口。流血不止,右手示指末节背侧皮肤缺损,流血不止,无胸闷、气短、无腹痛、腹胀,无昏迷、昏厥等症状。受伤后就诊于当地医院,行X线及头颅CT检查后示:“1.右肱骨中下1/3骨折2.右额叶脑挫裂伤”,给予右眼部、右手拇指伤口清创缝合术,建议来我院手术治疗。遂来我院,经检查后以”1.右肱骨中下1/3骨折2.3右额叶脑挫裂伤”收住我科。患者自受伤以来,神志清,精神差,不思饮食、休息差,未解大小便。体格检查:T:37.3℃,P:88次/分,R:21次/分,BP:117/72mmHg,发育正常,营养中等,神志清,精神差,被动体位,体查欠合作,动体位,体查欠合作,对答切题。皮肤、粘膜无苍白,无黄染、蜘蛛痣。各浅表淋巴结未触及肿大。头颅五官无畸形,眼睑无水肿,结膜无苍白、无充血,巩膜无黄染,左瞳孔等大等圆,Φ3.5mm,对光反射存在,右眼睑上、下缘可见多处不规则伤口(已缝合),右眼肿胀明显,无法睁眼,瞳孔对光翻身无法查,口唇湿润,无苍白无紫绀。咽部无充血,扁桃体无肿大。颈部项强直,气管居中,甲状腺无肿大。无颈静脉怒张。胸廓对称,无畸形。胸式呼吸对称。肋间隙无变窄或增宽,胸壁无肿块皮下捻发感,触觉语颤正常;两肺叩之呈清音;呼吸音清晰,无干湿性罗音,无胸膜摩擦音;心尖搏动位于右锁中线第五肋间,无抬举感及震颤;心界不大;心率:88分,律齐,各瓣膜区未闻及病理性杂音。腹部平坦,无胃肠型及蠕动波。腹式呼吸对称。无腹壁静脉曲张,腹肌无紧张,全腹部无压痛、无反跳痛,肝脾肋下未触及,未触及包块;肝浊音界存在,脾浊音区正常,肝区无叩击痛,右、右肾区无叩击痛,腹部移动性浊音阴性;肠鸣音如常。肛门及外生殖器无异常;脊柱无畸形,双下肢无凹陷性水肿;生理反射存在,病理反射未引出。入院诊断:1.右肱骨中、下1/3骨折2.右桡神经损伤3.右

司法鉴定意见书完整版

司法鉴定意见书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文书2 ×××司法鉴定中心(所) 司法鉴定意见书 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号: 声明 1.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鉴定的科学规律和技术操作规范,依法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不受任何个人或者组织的非法干预。 2. 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否作为定案或者认定事实的根据,取决于办案机关的审查判断,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无权干涉。 3. 使用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保持其完整性和严肃性。 4. 鉴定意见属于鉴定人的专业意见。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应当通过庭审质证或者申请重新鉴定、补充鉴定等方式解决。 地址:××省××市××路××号(邮政编码:000000) ×××司法鉴定中心(所) 司法鉴定意见书 编号:(司法鉴定专用章) 一、基本情况 二、基本案情 三、资料摘要 四、鉴定过程 五、分析说明 六、鉴定意见 七、附件 司法鉴定人签名(打印文本和亲笔签名) 及《司鉴定人执业证》证号(司法鉴定专用章) ×年×月×日 共页第页

注: 1、本司法鉴定意见书文书格式包含了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基本内容,各省 级司法行政机关或司法鉴定协会可以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格式,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合理增减。 2、关于“基本情况”,应当简要说明委托人、委托事项、受理日期、鉴 定材料等情况。 3、关于“资料摘要”,应当摘录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如法医鉴 定的病史摘要等。 4、关于“鉴定过程”,应当客观、详实、有条理地描述鉴定活动发生的 过程,包括人员、时间、地点、内容、方法,鉴定材料的选取、使用,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者技术方法,检查、检验、检测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方法和主要结果等。 5、关于“分析说明”,应当详细阐明鉴定人根据有关科学理论知识,通 过对鉴定材料,检查、检验、检测结果,鉴定标准,专家意见等进行鉴别、判断、综合分析、逻辑推理,得出鉴定意见的过程。要求有良好的科学性、逻辑性。 6、司法鉴定意见书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作为骑缝 章。司法鉴定专用章制作规格为:直径4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上方刊司法鉴定机构名称,自左向右呈环行;五角星下方刊司法鉴定专用章字样,自左向右横排。印文中的汉字应当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字体为宋体。民族自治地区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印文应当并列刊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应当经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后启用。 7、司法鉴定意见书应使用A4纸,文内字体为4号仿宋,两端对齐,段首 空两格,行间距一般为倍。

4、2013司法鉴定意见书模板Word版

XX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造价 司法鉴定意见书 XX[2009]建鉴字第1号 一、基本情况 (一)委托人: ********法院。 (二)委托日期:二○**年*月***日。 (三)委托内容:根据*****人民法院司法鉴定转办单,本项委托鉴定内容:1、**工完成的******工程的实际工程总造价;2、原告完成的****段工程石料运输费等**项等费用。 (四)鉴定资料: 由双方提交的本案资料均已经过法院质证,故直接用作鉴定材料。 1、原告提交的资料:******。 2、被告提交的资料:******。 二、鉴定依据 (一)行为依据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案件转办单(20**)第**号。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三)计算依据 经过分析,我司从大量鉴定资料提取了其中有关部分或内容作为鉴定计算的****。 (相关计价依据等) 三、鉴定过程及分析 (一)鉴定过程 二○**年*月***日我司接受***人民法院委托,对原告**公司完成的****工程总造价及***段工程石料运输费和其他杂项费用进行鉴定。接受委托后,工作人员即与双方当事人电话联系,请其前来我公司就本案的相关情况进行沟通。 原告方****公司的代理人于二○**年*月***日来我司就本案的情况进行了初步介绍,表示还将联系现场工作人员前来详细介绍其与被告方***的主要分歧。 二○**年*月***日,被告方****的代理人和现场工程技术人员来我司就此案听取了基本介绍。并于次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司介绍了原被告双方在本案中的分歧点以及相关主张意见。 我司工作人员在初步了解相关案情后,便开始与本次鉴定费用的垫缴人原告方**公司商谈鉴定费用事宜。二○**年*月***日,****通知我司***公司已缴纳本案鉴定费用给***,可以开展下一步的鉴定工作。 二○**年*月***日,原告方**公司的领导、项目经理和工程造价人员来到我司,详细阐述了本案案情以及其主张的造价计算依据和计算方式。次日,原告方**公司的工程造价人员又来到我司提交了一份与被告主张造

消防维保用户意见书

消防维保用户意见书 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充分发挥建筑消防设施防灾灭火的作用,确保建筑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1996第30号令关于《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和公通字1996第21号文《关于加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建立了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检测制度。北京市消防局发出了关于对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技术检测、办理消防设施合格证(牌)的通告,通告中规定: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建筑工程竣工后,建筑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前必须先由具备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检测,合格后再由公安消防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颁发消防设施合格证(牌)。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工程,公安消防机构一律不予验收,不得投入使用。对于已投入使用的建筑消防设施实行定期年检制度。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技术检测。 一、受检方应事先约定检测的内容、时间和面积,并签订《检测约定书》。 二、受检方应提供相关资料,如图纸、验收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隐蔽工程记录等。 三、检测方原则上不操作受检设施,必要时需在受检方相关人员配合下进行。 四、受检方对检测结果如有异议,可现场复测,确认后在检测记录上签字。

五、检测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电气防火检测的条件、手段及内容 一、电气防火检测的基本条件 1、应在电气设施和线路经1n以上的有载运行,在进入热稳定状态下进行检测和测量。 2、应在受检方有关技术人员在现场配合下进行。 二、电气防火检测的主要手段 使用现代高科技仪器设备,如采用红外测温仪测温、红外热电视扫描、红外热像仪拍热谱图以及采用超声探测仪测量异常高温、火花放电等现象及使用常规电工仪器、仪表如,电压表、电流表、验电器、接地电阻测试仪、真有效值电流表等,对运行中的电气设施的各项运行参数进行测量,并运用直观方法,对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对运行中的高低压电气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和保养等情况进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 三、检查(测)内容 1、变压器室 ①直观检查变压器室的设置位置、防火等级及孔洞封堵等;变压器的设置、外观质量、组件完整性及防火措施等;高低压电缆(线)的敷设等。 ②用红外系列仪器检测变压器绕组和高低电缆(线)各接点的温 度并拍热谱图。 2、高(低)压配电装置

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和审计报告模板

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和审计报告模板 1

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 一、绪言: 1、案情: 原某市电信局劳动服务公司出纳员张强,采用提取现金和收取营业收入不入账的方法,贪污公款50 000元。 2、鉴定要求: (1)确认财务会计资料中有无张强贪污公款50 000元的会计事实; (2)确认张强所经管的库存现金损失数额。 3、检材: 送检员送来检材: 1月1日~ 12月31日电信局劳动服务公司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及会计凭证、收款收据存根。 二、检验: 鉴定人对某市电信局劳动服务公司由张强经管库存现金所涉及的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及会计凭证、收款收据存根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发现: (一)张强同时经管本公司飞跃旅馆、工程服务部、综合服务部等三个部门的库存现金,并分别建有现金日记账。 其中: 1、飞跃旅馆现金日记账到 3月底,余额为24126.49元。

2、工程服务部的现金日记账到4月底,余额为1942.30元。 3、综合服务部的现金日记账到 12月底,余额为718.43元。 (二)飞跃旅馆从银行提取现金的下列业务未记账: 1、 12月31日,签发1631039#现金支票提取现金7000元。 2、 3月1日,签发00302210#现金支票提取现金5000元。 3、 4月12日,签发0030216#现金支票提取现金8000元。另外,综合服务部 3月2日使用0399551#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18000元现金未记账。 上述提取现金未记账金额共计38000元。 (三)检验有关凭证、账簿和收款收据存根发现: 1月1日~ 12月31日《收款收据》所列营业收入现金共计20399.25元均未记账。 (四)经检验,某市电信局劳动服务公司 2月共有6笔现金支出,共计21968.50元均未记账。 (五)经检验某市电信局劳动服务公司 4月已编制记账凭证但尚未记账的现金收入为21336.24元,尚未记账的现金支出为23821.16元。 三、论证 根据前述第(一)(二)(三)(四)(五)项检验结果可知:

专家鉴定意见-模板

专家鉴定意见 齐红深同志主持的全国教育科学“九五”规划重点课题《日本侵华教育史》,圆满地完成了预定的研究计划,取得了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这项研究有重要的历史意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深刻的现实政治意义。 日本帝国主义在侵华期间推行殖民教育是其整个侵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课题组把教育放在日本帝国主义对华军事侵略、政治奴役、经济掠夺的整体战略中进行研究,深刻揭露了殖民-主义奴化教育的本质,有力地回击了日本右翼势力为其侵略罪行辩解的谬论。 这项研究是系统、深入、全方位展开的。在地域上,从东北沦陷区扩展到全国其他地方,包括台湾、华北、汪伪政权、伪蒙疆政权等;在内容上,包括了教育政策、制度及实施状况和后果,并将中国人民反对奴化教育的斗争进行了研究和总结,从而提高了研究的层次和水平。 这项研究在坚持鲜明的政治方向的同时,坚持了严肃的科学态度,研究者搜集运用了大量历史文献资料、图片和亲历者口述史料,以无可争辩的事实为研究成果提供了丰富的依据。 这项研究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研究过程中,课题组多次召开国际性研讨会,数百名外国学者包括日本学者到会,对中国学者的研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在日本侵略问题上,中国和东南亚以及世界各国人民同日本等某些右翼势力的斗争,反对日本复活军国主义图谋的斗争,将是长期的。因此,这项研究有必要继续下去。

鉴定组专家一致同意通过课题成果鉴定。 2. 《日本侵华教育史》是齐红深同志主持的全国教育科学“九五”规划的重点课题——“日本侵华教育史研究”的终端成果,该书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 (一)日本帝国主义在侵华期间实施的殖民教育是其对中国整个侵略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揭露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推行的殖民教育的反动本质,可以更深刻地揭露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罪行。这项研究课题不仅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理论价值,而且在当今有着重要的政治现实意义,同时也是对中国教育史学科建设的重要贡献。 (二)虽然过去国内外对日本侵华期间所推行的殖民教育也有一些研究,但这些研究是零星的、片断的。齐红深同志领导的这一研究课题无论是在时间上、空间上,还是在研究领域和内容上都大大超过了以往的研究。可以说,凡是日本帝国主义侵华魔爪触及到的地方,都无一不在其研究的视野之内。课题组同志不仅对日本帝国主义推行的殖民教育进行了全方位研究,而且也对中国人民反对奴化教育的斗争进行了研究和总结。因此这是研究日本侵华教育史最为深入、最为系统的研究成果。 (三)该课题研究尤其值得充分肯定的是,在整个研究过程中,既实行开放式的研究,与包括日本学者在内的国际同行开展合作和交流,同时又自始至终坚持明确的政治立场和研究方向。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主持者多次召开国际研讨会,课题组同志旗帜鲜明地阐明自己的研究成果,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每次研讨会都是对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教育的一次有力的揭露和批判;同时,通过交流也进一步深化了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思路。 (四)该课题研究的又一特点是始终把鲜明的政治态度和研究方向与严肃、科学的学风紧密结合起来。在研究中,作者们运用一切手段搜集了大量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教育史料,其中包括文献资料、图片和亲历者的口述。这些坚实的资料为作者的论点提供了无可争辩的依据。作者们一方面倾注全力搜集资料,而且在研究方法上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无论是对涉及课题的基本概念,还是对研究问题的表述,都做到了严格界定、认真推敲。

笔迹鉴定意见书规范文本(绝对规范)(20200916170151)

XXXX司法鉴定中心 司法鉴定意见书 XXX[20XX]司鉴字第XXX号 一、基本情况 (一)委托方:XXXX (二)受理日期:XXXX 年XX 月XX 日 (三)委托鉴定事项:XX 鉴定 (四)鉴定日期:XXXX 年XX 月XX 日 (五)鉴定地点:XXXX 二、检案摘要委托方在处理保险纠纷时,为查清事实要求对落款日期为“ XXXX 年XX 月XX 日”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上,“投保人签名”处“X”签名字迹的真实性进行司法鉴定。 三、鉴定材料 (一)检材 落款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编号XXXXXXXX )第2 页左下方,“投保人签名”处XXX”的签名字迹,称检材签名(JC)。(平安保险天津分公司提供原件扫描)(二)样本 1. 日期为XXX年XX月XX日”XXX在我中心书写的字迹材料第1 页,称样本签名一【YB-1 (1 )-(2)】。(XXX 书写原件) 2. 日期为XXX年XX月XX日”XXX在我中心书写的字迹材料第2 页,称样本签名二【YB-2(1 )-(2)】。(XXX 书写原件) 3. 日期为XXX年XX月XX日”XXX在我中心书写的字迹材料第3 页,称样本签名三(YB-3 )。(XXX 书写原件) 四、鉴定要求 落款日期为XXX年XX月XX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投

保申请确认书》(编号XXXXXX )第2页左下方,“投保人签名” 处XXX ”的签名字迹,是否为XXX所写。 五、检验过程 依据SF/Z 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规范》对送检材料进行检验。 送检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印制在A4白纸上,其上的文字部分由印刷体文字和手写体文字组成。检材签名为手写体汉字,检材签名字迹书写速度中等,笔迹特征能得到一定的反映,具备鉴定条件。 经样本间比对后发现:样本签名一至样本签名三笔迹的布局、写法、运笔特征等相符,字迹书写水平一致,运笔自然流畅,为正常书写。三个样本签名笔迹特征稳定,可以认定是同一人所写,具备比对条件。 经电脑软件图像增强观察与显微镜下观察、比对,发现:检材签名与样本签名的写法、结构、运笔、笔画连接、转折角度特征等差异点明显。如“丁”字“一”笔的运笔方向一”笔与“笔的位置关系;“立”字的运笔特征,“立”字与“芳”字的搭配特征立”字的收笔动作;“芳”字的起笔动作,“卄”部的写法特征,“方”字的“、”笔与“一”笔的位置关系”笔与“笔的搭配特征,“”笔笔画转折角度、弧度特征及收笔动作;“丁立”芳”三个字的排列组合特征等。 六、分析说明 综合上述检验,根据人的书写习惯所形成的笔迹特征规律及同一认定理论,检材‘XXX”与样本XXX”的笔迹存在本质的差异特征,且差异特征充分反映了不同人的书写习惯,应予以否定。 七、鉴定意见 落款日期为‘2011年10月12日”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编号108001015179430 )第2页左下方,“投保人签名”处XXX”的签名字迹,不是XXX所写。 八、附件鉴定材料复印件:委托书、检材壹页、样本叁页、笔迹特征比对 表壹页、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

附件3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 编号:企业名称 税务登记号  注册地址 实际经营地址  联系人姓名 电子邮箱  联系人手机号 固定电话号  研发项目名称  研究项目关键 (按照项目研究所涉及的行业或领域内的专业术语设置)首选关键词 辅助关键 词1 辅助关键词 2 辅助关键 词3 研发项目所属技术领域 (只需对应其中一个□《国家重点支持 的高新技术领域》 □电子信息 □生物与新医药 □航空航天 □新材料 □高技术服务业 □新能源及节 能 □资源与环境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当前优先发展 的高技术产业化重 点领域指南》 □信息 □生物 □航空航天 □新材 料 □先进能源 □现代农业 □先进制造 □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 □海洋 □高技术服 务 □试点地区当前重 点发展的高新技术 领域 (适用财税〔2013〕13号 文企业填报) 领域名称: 项目起止时间 项目研发费 总预算(万元)   上年度项目 研发费预算(万元)  上年度项目 研发费实际支出 (万元)   研发类型口自主研发 口合作研发合作方情况:□ 本市 □ 外省市 □ 国外 合作方单位名称: 口委托外部研发受托方情况:□ 本市 □ 外省市 □ 国外 受托方单位名称: 口集中研发企业集团情况:□ 本市 □

外省市 □ 国外 企业集团名称: 项目简述 (包括与领域目录的 符合性、技术的先  进性、创新性,对 行业的推动作用。 限800字以内) 立项依据 国内外现状、水平 和发展趋势;项目 开发目的、意义;  本项目对本市相关 行业的技术、工艺 领先具有推动作用 之处;项目的市场 研发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目 标及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指标  及经济指标 委托研发、合 作研发、集中 研发的项目, 研发成果归属 现有研发条件 和工作基础  (承担单位开展项目 的人才、设施等优 势、条件) 计划进度 (包括总的研究期 限、年度计划进度 以及已经取得的阶  段成果;集中研究 开发项目,请注明 集团企业研发机构 (部门)的名称) 截止到上年度

对鉴定意见书的质证意见

被告广东省电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贵州分公司对于《鉴定意见书》的质证意见 被告广东省电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贵州分公司认为贵州铭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这份《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程序违法,鉴定依据不足,鉴定结论错误,不能作为本案判决的依据或参考,具体问题如下: 1、本案委托鉴定的内容是“原告董木清、周希福施工工程B-07、B-09、B-11、B-13号楼斜坡施工工程、B-09主体基础底版以下斜坡的工程造价”,鉴定范围为“B-07、B-09、B-11、B-13号楼斜坡施工工程、B-09主体基础底版以下斜坡的工程及现场发生的零星签证劳务”,但是鉴定结果却是整个工程的结算总金额,超出了鉴定授权,鉴定结果与委托鉴定的内容和范围不一致。 2、该《鉴定意见书》的鉴定依据是“原告编制的工程结算书、施工图纸及相关工程量签证资料”,但作为鉴定依据的施工图纸等部分原告单方面提交和编制的材料根本未经质证或经质证不具有真实性、合法性。本案申请鉴定的原因之一就是当事人双方在涉案建筑的施工面积和工程量上存在分歧,需以最终的竣工图纸为准进行公正、客观地测算,鉴定机构仅以原告编制的施工资料为检材进行计算根本没有鉴定意义,鉴定结论缺乏客观真实性。 3、该《鉴定意见书》的鉴定程序违法,鉴定过程只是根据原告提供的施工图和签证资料结合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了简单

的计算和复核。其中,对于最需鉴定的“B-07、B-09、B-11、B-13号楼斜坡施工工程”根本没有进行实质性审查,既没有依据施工图纸复核面积,也没有实际测量或勘验施工量,整个鉴定过程不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鉴定书应当具有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以及对鉴定过程的说明,但对于该部分工程《鉴定意见书》只有结论没有任何分析或说明,从形式上就不符合法律规定。 并且,从结论上看,该部分工程的鉴定造价完全是鉴定机构代替法院职权对原告单方编制的大量手写材料进行认定的结果,而这些原告自己编制的材料本就是不具有合法性的无效证据,不应作为鉴定依据。根据《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5.1.3 的规定:“经过当事人证据交换、确认、签字、质证的举证资料,应作为鉴定资料列为鉴定依据,用以计算并纳人造价鉴定结论意见;经过当事人双方证据交换、质证后,纠纷一方当事人不认可的资料,鉴定机构应提请鉴定委托人决定处理办法;对鉴定委托人授权鉴定机构鉴别和判断的,受托人应依据法律法规、工程造价专业技术、知识和有关政策对鉴定资料经过甄别后予以区别对待”,前述斜坡工程的鉴定依据材料明显不是建筑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专业性材料,更不足以认定工程量。 根据《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6.4.6 的规定,只有整个鉴定项目事实清楚、依据有力、证据充足时鉴定机构才能出具可确定的造价鉴定结论意见。贵州铭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这份《司法鉴定意见书》在没有满足前述鉴定规定的条件下就草率对全部鉴定项目

鉴定意见模板

三、鉴定意见 2009月9月日,技术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了科技成果鉴定。鉴定委员会听取了课题组的汇报,审查了相关技术资料,经过质疑、讨论,形成鉴定意见如下: 1、鉴定资料齐全,数据翔实,符合鉴定要求。 2、开发了包括三步法及二步法冶炼工艺优化技术、超低C、N生产工艺技术、夹杂物控制和变性处理技术、有害元素控制技术、高质量400系铁素体不锈钢连铸板坯制造工艺技术、400系不锈钢热轧卷表面粗糙度控制技术、400系不锈钢热轧卷连续退火工艺技术、改善铁素体不锈钢抗皱性和成型性能工艺技术、冷轧薄板表面酸洗和钝化工艺技术一整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且适合本企业装备特点的400系不锈钢生产工艺技术。其 “采用Ni-Cr轧辊及不去除氧化皮轧制新工艺”、 “430中“高碳区停氧高真空度沸腾脱氮”、 不锈钢热轧卷连续退火工艺技术”均具有创新性。 3、通过该项生产工艺技术开发,太钢400系铁素体不锈钢的产量和比例均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品种结构得到大幅度优化,满足了家用、电子、铁路车辆、集装箱、汽车排气系统、造币和厨房器皿等不同行业用户使用要求,其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近四年来已为企业累计创造了巨大直接经济效益。通过推广使用低成本、高性能400系铁素体不锈钢,优化了我国不锈钢消费结构,替代了进口,节约了外汇。通过降低镍资源消耗,促进了钢铁工业可持续发展,提升了我国不锈钢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综上所述,太钢400系铁素体不锈钢生产工艺技术整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希望加快开发新品种,更广泛满足用户需求。 同意推荐参加公司成果评定。 鉴定委员: 年月日

三、鉴定意见 2008年6月1日,技术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大学、太钢集团临汾钢铁有限公司共同完成的“3000mm中厚板辊式淬火机研制及不锈钢热处理工艺开发”项目进行科技成果鉴定,鉴定委员会听取了项目组的研制报告,审阅了相关技术文件资料,经质疑讨论,形成如下鉴定意见: 1、项目组提交的鉴定资料齐全、数据完整翔实,符合鉴定要求。 2、利用有限元模拟分析方法,深入研究了高效射流换热机理,进行了冷却系统优化设计,独创具有自水冷保护和多重阻尼的整体式喷水系统结构,以及独具特色的制造方法,制造出高性能射流喷水装置,解决了淬火过程板材高冷却速率、高冷却均匀性和板材平直度控制等难题,研制出我国首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厚板辊式淬火机。 3、成功开发出316L、310S、321等一系列高等级奥氏体不锈钢中厚板固溶处理以及双相不锈钢中厚板热处理生产工艺和产品,其中S31803/2205不锈钢中厚船板、超级双相钢S32750不锈钢中厚板等热处理生产工艺填补了国内空白,推进了我国不锈钢生产工艺技术的进步,满足了我国经济建设的急需。 4、本项目成果应用于太钢集团临钢中板热处理线,生产实践表明,工艺技术先进,设备运行稳定,淬火后板材性能和平直度等主要指标优于国内外相关技术标准,实物质量达到或优于国外同类产品水平。投入应用后,2007年新增利润11294.99万元,2008年截至4月份,实现新增利润2746.29万元,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5、开发的辊式淬火机设备和工艺生产技术正在国内多家企业推广,将应用于不锈钢、特钢、普碳钢的生产,为我国高等级、高附加值中厚板的大批量生产作出贡献。 综上述,本项目的成功实施,使我国具备了中厚板辊式淬火机的设计和制造能力以及高等级不锈钢中厚板的热处理工艺开发能力。本项目在淬火换热机理研究、淬火喷水系统结构研制、辊式淬火技术、辊式淬火机工艺自动控制系统以及高等级不锈钢热处理工艺开发等方面取得多项创新成果,本项成果整体上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建议对高等级碳素钢的淬火工艺技术进一步进行研究。 同意推荐参加公司成果评定。 鉴定委员:

司法鉴定意见书样本)

甘肃立明司法鉴定所曾某某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后期医疗费鉴定 甘XX所[2014]临鉴字第XXX号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XXXXXX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事项:曾某某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后期医疗费鉴定 受理日期:2014年7月28日 鉴定材料:1.XXXX人民医院住院病历1份(住院号:******); 2.X线片、CT片6张; 鉴定日期:2014年7月28日 鉴定地点:本所法医临床鉴定定点医院 鉴定人:张义、宋鹏飞 被鉴定人:曾某某,男性,1988年3月9日出生,27岁,住址:XXXXXX。 在场人员:XXX 二、检案摘要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XXX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华公交认字[2014]第XX号)记载:2014年4月5日0时许,曾某某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沿S202线由南向北行驶至21km+300m处时,与前方右侧路边头北尾南停放的陕D51666号半挂车相撞受伤,伤者被送往当地医院行相关检查后前往XXXX 人民医院住院进行治疗,经过该院手术及相关对症支持治疗,患者病情好转出院。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特委托本所为被鉴定人曾某某行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后期医疗费法医学鉴定。 三、检验过程 1、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103003-2011)对被鉴定人曾某某进行检验。

2、书证检查: (1)根据XXXX人民医院入院记录记载:姓名:曾某某,性别:男,年龄:27岁,职业:农民,住院号:311371,病史叙述者:家属,可靠程度:可靠。主诉:车祸致右上臂肿痛、畸形、活动受限6小时。现病史:患者家属代诉。患者于入院前6小时因车祸致右上臂受伤,当时自觉右上臂剧烈疼痛、弯曲畸形,肿胀明显,活动受限,右手腕及手指背伸功能受限,伴有头痛、头晕,右眼部可见多处不规则伤口,留学不止,右手拇指掌指关节背侧可见一长约3厘米的伤口。流血不止,右手示指末节背侧皮肤缺损,流血不止,无胸闷、气短、无腹痛、腹胀,无昏迷、昏厥等症状。受伤后就诊于当地医院,行X线及头颅CT 检查后示:“1.右肱骨中下1/3骨折2.右额叶脑挫裂伤”,给予右眼部、右手拇指伤口清创缝合术,建议来我院手术治疗。遂来我院,经检查后以”1.右肱骨中下1/3骨折2.3右额叶脑挫裂伤”收住我科。患者自受伤以来,神志清,精神差,不思饮食、休息差,未解大小便。体格检查:T:37.3℃,P:88次/分,R: 21次/分,BP:117/72mmHg,发育正常,营养中等,神志清,精神差,被动体位,体查欠合作,动体位,体查欠合作,对答切题。皮肤、粘膜无苍白,无黄染、蜘蛛痣。各浅表淋巴结未触及肿大。头颅五官无畸形,眼睑无水肿,结膜无苍白、无充血,巩膜无黄染,左瞳孔等大等圆,Φ3.5mm,对光反射存在,右眼睑上、下缘可见多处不规则伤口(已缝合),右眼肿胀明显,无法睁眼,瞳孔对光翻身无法查,口唇湿润,无苍白无紫绀。咽部无充血,扁桃体无肿大。颈部项强直,气管居中,甲状腺无肿大。无颈静脉怒张。胸廓对称,无畸形。胸式呼吸对称。肋间隙无变窄或增宽,胸壁无肿块皮下捻发感,触觉语颤正常;两肺叩之呈清音;呼吸音清晰,无干湿性罗音,无胸膜摩擦音;心尖搏动位于右锁中线第五肋间,无抬举感及震颤;心界不大;心率:88分,律齐,各瓣膜区未闻及病理性杂音。腹部平坦,无胃肠型及蠕动波。腹式呼吸对称。无腹壁静脉曲张,腹肌无紧张,全腹部无压痛、无反跳痛,肝脾肋下未触及,未触及包块;肝浊音界存在,脾浊音区正常,肝区无叩击痛,右、右肾区无叩击痛,腹部移动性浊音阴性;肠鸣音如常。肛门及外生殖器无异常;脊柱无畸形,双下肢无凹陷性水肿;生理反射存在,病理反射未引出。入院诊断:1.右肱骨中、下1/3骨折2.右桡神经损伤3.右侧额叶脑挫裂伤4.蛛网膜下腔出血5.右侧上颌窦外侧壁骨折6.

鉴定意见书格式

编号: 委托人 联系人(电 话) 联系地址承办人 司法鉴定机构名称: 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委托鉴定事项 是否属于重新鉴定 鉴定用途 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 鉴定材料

预计费用 及收取方式 预计收费总金额:¥:,大写:。 司法鉴定意见书发 送方式□自取 □邮寄地址:□其他方式(说明) 约定事项: 1.(1)关于鉴定材料: □所有鉴定材料无需退还。 □鉴定材料须完整、无损坏地退还委托人。 □因鉴定需要,鉴定材料可能会损坏、耗尽,导致无法完整退还。 □对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的特殊要求:。 (2)关于剩余鉴定材料: □委托人于周内自行取回。委托人未按时取回的,鉴定机构有权自行处理。 □鉴定机构自行处理。如需要发生处理费的,按有关收费标准或协商收取元处理费。 □其他方式: 2.鉴定时限: □年月日之前完成鉴定,提交司法鉴定意见书。 □从该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提交司法鉴定意见书。 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3.需要回避的鉴定人:,回避事由:。 4.经双方协商一致,鉴定过程中可变更委托书内容。

5.其他约定事项: 鉴定风险提示1.鉴定意见属于专家的专业意见,是否被采信取决于办案机关的审查和判断,鉴定人和鉴定机构无权干涉; 2.由于受鉴定材料或者其他因素限制,并非所有的鉴定都能得出明确的鉴定意见; 3.鉴定活动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只对鉴定材料和案件事实负责,不会考虑是否有利于任何一方当事人。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委托人 (承办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司法鉴定机构 (签名、盖章) ×年×月×日

成果鉴定意见范文_成果鉴定报告范文

成果鉴定意见范文_成果鉴定报告范文 成果鉴定书是成果鉴定会形成的一个科学性、权威性、结论性的文件,至关重要。本文是为大家整理的成果鉴定意见范文,仅供参考。成果鉴定意见范文篇一 由马树超主持的"新时期上海职业学校职业道德教育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作为上海市教育科研规划项目,经过近两年的研究与实验,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专家组特提出如下鉴定意见: 该项课题的选题和立项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抓住了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期,人们在思想和行为上出现多元价值观念碰撞和道德冲突的现实,在国际化和信息化的开放性大背景下,结合职业教育的特色和上海地区的特点,借鉴了国内外职业道德教育先进的思想理念和有效的方法途径,对上海职业学校的职业道德教育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为政府部门和广大职业学校的具体实践提供了很好的咨询建议。 该课题成果思路清晰,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资料丰富,方法科学,分析客观。总报告与各专题报告互为补充,科研人员、行政人员与来自基层的校长、教师紧密配合,发挥了课题组成员的集体力量,进行了多方位、多角度的探索性研究。该课题研究强调学校调研与企业调研、问卷调研与实地调研、文献调研与专家调研、宏观调研与微观调研相结合。由于组织了大量的专题调研,在现状分析和理论思辨基础上提出的对策建议就能够紧贴现实,此外在研究过程中还同步开展了不同模式的教学实验,充分体现了应用性研究的特点。该课题

总报告主要论点视角独特,具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新性。报告中提出的不少鲜活而有特色的观点,例如提出"职业道德风险"的理论概念,对道德教育体系和职业道德教育属性的分析,拓宽职业道德教育的内涵和引入企业文化等方面的思路等具体对策建议,不但在职业教育研究和德育研究领域中具有一定原创的性质,而且对于职业学校和整个社会职业道德建设的实际工作具有相当的可操作性。 从报告中可以看出,该课题在实施过程中不但进行了大量和深入的理论研究,而且进行了一系列与该课题密切联系的实践活动,几种实验模式已在各职业学校的实践中得到不同程度的应用,形成了课题研究理论联系实际、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并行的显著特点,从而使得该课题的研究具有较高的可信性和应用推广价值。所涉及的职业道德教育新思路,既适合于当前上海的广大职业学校,且对我国其他地区职业学校的职业道德教育具有相当的普遍意义。因此,本课题不但充实了职教理论,也充实了德育理论,为今后我国职业道德教育的持续深入探索奠定了坚实的基矗 总之,专家鉴定组认为该课题研究成果已完成预期目标要求,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一致同意通过评审。希望课题组在总结课题成果的基础上再作更深入的研究,继续完善各种不同特色的实验模式。建议课题组对总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送政府机构,并将课题全部成果整理修改后正式出版;同时建议市级行政部门采纳报告中具有操作意义的对策建议。 20xx年x月x日

鉴定意见书范文

鉴定意见书范文 鉴定意见书 延安九州建设工程司法鉴定所受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张书英刘建平住宅室内地面下沉、墙体裂缝与李文斌影响排氺有无因果关系,如有因果关系,对其修复费用进行鉴定,现报告如下: 一、概况 委托鉴定住宅位于黄陵县外协公司综合楼内,靠210国道旁、面东座西,呈一字型,该楼由黄陵县外协公司与开发公司共同修建。建成后出售给用户。基础形式为砖混结构。首层室外底于210国道路面。2层为门面房,通过踏步与人行道连接,形成沿街门面,刘建平住宅为该楼最南端A-轴-D轴处1-2层。张书印住宅为楼综合楼最北端H-轴-L轴处1-2层。原外协楼后院排水与该楼排水共用一个出口,据当事人讲xx年9月初,排水出口被封堵,又遇下雨,造成地沟进水,后发现两住户地面开始下沉、墙体开裂。 二、委托内容 对黄陵县张书英刘建平住宅地面下沉,墙体开裂李文斌影响排水有无因果关系lia,如有因果关系对其修复费用进行鉴定。 三、鉴定依据 1、延安中发司鉴定(xx)年第(67)号委托函; 2、当事人证明7份; 3、现场询问笔录、测量、勘查记录8份; 4、当事人刘建平提供光盘一套;

5、《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xx); 6、《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xx); 7、陕西识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 四、勘查过程及相关说明 受法院委托后xx年11月19日上午8点,我所执业司法鉴定人叶晓宏、翟建新到达黄陵县人民法院,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并介绍了具体情况,根椐鉴定程序,我们开展鉴定活动。 1、为了便于对比。我们在综合楼南端刘建平厅内、北端张书印房间内各开挖一个探坈,并分层取环测土壤含水量,计算土壤含水率,其中在刘建平房间内地坪±0.00M处1#环土壤含水率为24.8%,2#环深0.6M处含水率为23.4%,3#环深1.2M处含水率为15.3%.张书印房间内地面1#环±0.00M处含水率为36.1%,2环0.6M出含水率为28.7%,3#1.2M处含水率为27.6%. 2、地沟情况:鉴定人员进入地沟内勘查,发现有大量淤泥,淤泥堆积厚度12cm,整个地沟底全部堆积。部分泥表面产生干裂(说明时 间很长),但仍有部分呈泥状,管沟两侧发现有水侵痕迹,经过检查 沟内给氺系统、排水系统均无渗露现象。 3、首层地面观测情况:采用水准仪测量刘建平地面,测1#点为 1.46M;6#点为1.5M;7#点为1.49M;8#点为1.48M。用2M托线板检测 地面平整度,结果刘建平、张书印地坪平均下降在8MM以上,且地面都发现氺平裂缝,敲打地面发现大面积空鼓。地面与墙体产生了缝隙。 4、墙体情况

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征求意见稿)

目录 一、致委托方函 二、关于XXX朝民初字第XXX号案件XXXXX工程造价鉴 定意见书 三、工程造价鉴定汇总表 四、工程造价鉴定明细表 五、附录: 附录一:委托鉴定通知书 附录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录三:工程质量鉴定及修复方案相关资料

工程项目造价鉴定人员名单 技术负责人(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项目鉴定人(签章): XXXXXXX 二零一六年六月六日

致委托方函 北京市XXXX人民法院: 受贵院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委托范围和要求,按照工程造价鉴定程序,对贵院受理的原告XXXXXX诉被告XXXXXXX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北XXXXXXXX申请对位于XXXXXXXXXXXX的工程造价进行了客观、公正的鉴定。鉴定意见为:XXXXXXXXXXX维修项目中,卷帘门维修、风机维修部分的工程总造价为XXXXX元(人民币: XXXXX分)。 XXXXXXXX 二零一六年X月X日

关于(XXXX朝民初字第XXXX号案件XXXXXXX工程造 价鉴定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受贵院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委托范围和要求,按照工程造价鉴定程序,对贵院受理的原告XXXXXX诉被告XXXXXXX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XXXXXX申请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XXXXXXXXXX的工程造价进行了客观、公正的鉴定,鉴定资料提供方对其提供的本案工程资料的合法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一、工程造价鉴定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2. 现行的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 3.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 4. 由北京市朝阳法院组织的现场踏勘记录; 5.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建设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2014)建鉴 字第XXX号鉴定建议修复意见》; 6.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委托被告送达的本案相关资料; 7. 2014年第8期《北京工程造价信息》。 二、工程造价鉴定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供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函》中列明的鉴定范围。 三、工程造价鉴定原则: 1.最高人民法院【2001】23号《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第三条:合法、独立、公开,客观、科学、准确,文明、公正、高效; 2.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及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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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 西政司法鉴定中心[20010]文书鉴字第×号 (编号处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钢印)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xx部队保卫科 鉴定材料:某部队保卫科张XX干事送来其单位军械仓库被发案现场提取的被剪断的钢筋头一根和犯罪嫌疑人王XX 使用的钢丝钳一把。 委托鉴定事项:鉴定现场被剪断的钢筋断头是否是王XX的钢 丝钳剪切形成。 受理日期:2010年11月10日 鉴定日期:2010年11月11日——2010年11月25日 鉴定地点: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二、检案摘要 2010年8月29日,当X X部队的后勤负责人前往军械仓库检查军械仓库的保卫情况,发现军械仓库的窗户的钢筋被剪断了,并且发现军械仓库失窃。在XX军队保卫部门的侦查之后,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王XX,并且在其家中找到一把钢丝钳。 三、检验过程 现场钢筋直径5.6mm,长37.5厘米,经分析,断头为钢丝钳外刃咬合形成,将剪切斜面放于比较显微镜下观察发现,其粗大的凹凸线条痕迹反映清晰、稳定。

王XX的钢丝钳全长20厘米,柄长12.8厘米,头部长7.5厘米,刃部夹持面磨损较轻。取与现场被剪钢筋直径相同的钢筋,用王XX的钢丝钳做剪切试验,收取其内刃剪切样本4个(编号1、2、3、4)。将现场钢丝钳断头与实验样本断头置于比较显微镜下放大30倍逐个观察比对,发现4号断头与现场断头线条痕迹的形态、粗细、间距及方向均吻合,有8条粗大、明显的线条结合自然、连贯(见特征比对表)。 四、分析说明 现场钢筋断头上的线条状痕迹,与实验样本断头上的线 条状痕迹在线痕形态\间距\数量等特征方面均相吻合,构 成本质同一的客观依据。 共页第页 —————————————————————————————————————————————— 五、鉴定意见 现场断头是王XX的钢丝钳所剪短的。 附件: 六、落款 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贾华杰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2008052110 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张彦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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