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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该降低法定结婚年龄正方

中国应该降低法定结婚年龄正方

谢谢主席,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晚上好:今天我方的观点中国应该降低法定结婚年龄。

开篇名义,概念先行。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未满此年龄者不得结婚。当前,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而我方认为男女双方都应该降低到十八周岁。

下面我方将以降低法定结婚年龄能否

保证一部分人的利益,又不影响大多数人的利益为立足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论证我方观点:

第一:中国降低法定结婚年龄具有合理性。一方面,低龄事实婚姻在我国农村长期大量存在。其产生的根源并非人们有意违背现行法律,而是因为当地的贫困。因为贫困,这些地区的大部分人不得不在初中毕业后就去赚钱养家。因为贫困,当地的思想意识仍比较落后,他们认为能够赚钱养家就表示着可以结婚

成家。在我们的国家、社会不能立刻很好的去保证他们发展的情况下,对于他们的合理权益,我们应该从法律上予以保护。另一方面,降低法定结婚年龄不会引发社会低龄结婚浪潮。我方并不否认法律具有倡导性,但每个人都有独自思考、自主选择的能力,人的选择受家庭环境、受教育水平等多方面的影响,绝不是仅跟随法律。

第二:中国降低法定结婚年龄具有可行性。“18岁结婚”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我国的《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可见,18周岁是划分一个人是否成年的界限,这个成年的含义,一方面是指一个人的生理年龄已基本发育成熟,更重要的是,达到了这个年龄则意味着“能够”以及“应该”独立

为自己行为负责,这与现代婚姻法对婚姻的要求是一致的。

第三:中国降低法定结婚年龄与发展经济、普及教育并行。对于当今社会所存在的低龄事实婚姻,我们应该标本兼治。从当下来看,对于已经形成的,我们应该从法律上保护他们的权益;从长远来看,我们应该从根本上改变经济文化落后状况,改变他们的生活环境。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中国应该降低法定结婚年龄。

关于中国法定结婚年

中国法定结婚年龄 中国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所以,尽管我国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结婚的权利能力,但并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的人,才享有结婚的权利。 法定婚龄的确定,一方面要考虑自然因素,即人的身体发育和智力成熟情况,另一方面要考虑社会因素,即政治、经济及人口发展情况,因此,各国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有所不同:丹麦、波兰、美国一些州规定为男二十一岁,女十八岁;瑞士、越南规定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德国、俄罗斯、新加坡规定男女均为十八岁;日本、罗马尼亚、巴基斯坦规定为男十八岁,女十六岁;菲律宾规定为男十六岁,女十四岁。我国封建时代有早婚的习俗,唐朝男十五、女十三听婚嫁;宋明清时期男十六、女十四可以嫁娶;我国台湾“民法典”规定:“男未满十八岁,女未满十六岁者,不得结婚。”我国195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这与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觉悟程度和接受能力相适应。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一方面考虑适当提高法定婚龄有利于广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学习,以及计划生育工作;同时也注意到法定婚龄过高,不符合自然规律的要求,也脱离群众、脱离农村实际。因此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次修订婚姻法,有的同志建议将男女的结婚年龄统一为一个标准,或均为二十二周岁,或均为二十周岁。也有的同志建议降低法定婚龄。考虑到1980年确定的婚龄执行情况基本是可行的,因此没有作出修改。

辩论赛:法定结婚年龄是否应该降低之立论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同学及对方辩友,大家下午好! 我们今天的辩题是法定结婚年龄应该降低,首先我想提醒对方辩友明确以下几点: 一、中国法定结婚年龄是指中国《婚姻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二、法定的受众人群应该是全体国人(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三、法定结婚年龄的降低不等于全体国民的结婚年龄降低。国民只是只是选择的年龄范围宽度扩大了。此中差别望对方辩友注意。 现在我将为大家阐述我方观点,理由有三: 第一,降低婚龄可以优化人口结构。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正迅速大规模的到来,并给中国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带来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对中国而言,她不但已经进入了人口结构的“黄金时期”,同时 也比其他国家更快地遭遇到了人口老龄化,老龄化速度在2000 年就已经快于全国总人口增长速度。尽管中国在建立养老保障体 系方面进行了一些改革和探索,但 中国当前的养老金体系仍是典型的现收现付制。从国际上的 经验看,这种体制只有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能存在下去,第一是 相对年轻的人口结构,就是劳动年龄人口足以养活现有退休人 口。第二是行之有效的税收体系。第三是养老基金能得到良好的 经营和监管。其中第一条做为是养老机制,人口结构稳定的基石 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中国社会的老龄化加剧,新生代儿童的 减少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重大社会问题。而降低结婚年龄可以有

效的缓解人口老龄化的问题,首先,结婚年龄降低必然导致社会 平均生育年龄的提前,而这本身就具有降低代际年龄差的作用, 使下一代成为劳动力的时间提前,其次适当早育可以发挥退休父 母的余热,父母帮带可以增强年轻一代的养育能力,从而增加一 些出生人口。再者,适当的早婚早育有利于保护妇女儿童的身体 健康,提高出身人口的身体素质,有利于优生优育。以上三点均 可优化人口结构并且为科学基本常识,毋庸置疑! 第二,降低婚龄可保障女性的婚姻权利和职业利益。现在我国未婚同居和违法早婚现象日趋严重,造成的负面影响也不可小觑。据资料显 示我国4.8亿农村劳动力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约占4.2亿 人,大部分农村青年16岁就走上了社会,外出打工,承担起家庭 责任,农村早婚现象已极为普遍。有些人干脆就“未婚同居”, 造成事实婚姻,但在这段婚姻中女性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万一 关系破裂或发生矛盾,根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名义同居 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未达到法定结婚 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 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 护。”。也就是说,男方对女方的任何侵害都不能受到婚姻法的 有力保护。降低婚龄有利于保护普遍存在低龄事实婚姻一族的合 法权益,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并且,降低婚龄 早育生子有利于女性规避因生育而产生的职场风险。回避了

法定结婚年龄 辩论资料

反方:未婚同居、高龄产妇、剩男剩女等现象并非由法定的结婚年龄引起,而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由教育、就业、收入、住房等综合性因素引起的必然现象,这需要一个“消化”的过程。鉴于“婚房”的带动作用与效应。 正方:有选择结婚的自由,人家保护的是“低龄事实婚姻”。 资料显示,我国4.8亿农村劳动力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约占4.2亿人。 18岁结婚不会影响计划生育,反而有利于保护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有利于优生优育。降低法定结婚年龄,其实是时代和现实的需要,是以人为本,尊重公民的权利。全球大多数国家都早把法定婚龄标准定在18岁左右了,这说明它具有符合人体生理健康的科学性。“非法同居”、“未婚同居”现实普遍存在,但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很容易让受害者、尤其是弱势的女方身心健康都受到伤害,这无疑隐藏了很多社会隐患。法定婚龄18岁并不是倡导人人都要18岁结婚。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认为,合法结婚年龄不应低于15岁。 老龄化:人社部:中国几乎1秒钟有1人退休老龄化高峰临近 中国老龄化发展规模大,速度快,结构复杂,且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近年来,社会保障,特别是养老保障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养老问题、医疗问题,每每引发社会各界的热议,甚至争议。胡晓义说,这些讨论甚至是争议,集中反映了社会对人口老龄化高峰期临近的普遍焦虑。 虽然只生一胎的人口政策对当时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在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顾宝昌看来,现行生育政策已经不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要求。 “现在人口面临的最大风险不是总人口的失控,而是老龄化问题严重。” 北京大学中国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社会学教授郭志刚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一般观点认为,65岁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7%的社会就是老龄化社会。我们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下称‘六普’)的数据发现,我国65岁以上人口占比已经接近9%。” 北京大学中国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社会学教授郭志刚:计划生育的目的是希望人口发展能够与社会发展相协调,减少矛盾。而现行生育政策的核心是独生子女政策。 现行生育政策在当初人口增长快、经济情况不好的背景下,确实起到了调整人口的作用。但是生育政策需要根据不同时期的人口数量发展做出调整。 201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克里斯托弗爵士2013年11月16日在深圳高交会高新技术论坛上表示,从短期来看对中国经济持乐观态度,从长期来看中国需要解决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克里斯托弗指出,全世界对中国经济过去几十年的高速发展有目共睹。从长期来看,中国主要面临城市化和人口老龄化的挑战。过去,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由于人口迁徙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应该研究如何让人口迁徙给经济带来更大的推动作用。 至于人口老龄化,克里斯托弗认为,中国需要建立良好的养老和医疗体系,需要研究出更为精明的办法让政府在人口老龄化社会中减少支付高额费用。

中国法定结婚年龄

中国法定结婚年龄 男女结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一、男女结婚年龄—确定的依据: 《婚姻法》第六条【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法定婚龄的确定,一方面要考虑自然因素,即人的身体发育和智力成熟情况,另一方面要考虑社会因素,即政治、经济及人口发展情况.我国195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这与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觉悟程度和接受能力相适应。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一方面考虑适当提高法定婚龄有利于广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学习,以及计划生育工作;同时也注意到法定婚龄过高,不符合自然规律的要求,也脱离群众、脱离农村实际。因此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二、男女结婚年龄—最新规定:

新婚姻法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没有改变,仍维持198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即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婚姻关系的性质和特点,要求男女当事人必须达到适婚年龄,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具备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条件,才能在处理婚事时做出判断,才能在婚后承担对家庭、子女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婚姻法确定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了国家控制人口,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我国婚姻法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

法定婚龄的确定,一方面要考虑自然因素,即人的身体发育和智力成熟情况,另一方面要考虑社会因素,即政治、经济及人口发展情况,因此,各国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有所不同:丹麦、波兰、美国一些州规定为男二十一岁,女十八岁;瑞士、越南规定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德国、俄罗斯、新加坡规定男女均为十八岁;日本、罗马尼亚、巴基斯坦规定为男十八岁,女十六岁;菲律宾规定为男十六岁,女十四岁。我国封建时代有早婚的习俗,唐朝男十五、女十三岁婚嫁;宋明清时期男十六、女十四可以嫁娶;我国台湾“民法典”规定:“男未满十八岁,女未满十六岁者,不得结婚。”我国195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这与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觉悟程度和接受能力相适应。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一方面考虑适当提高法定婚龄有利于广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学习,以及计划生育工作;同时也注意到法定婚龄过高,不符合自然规律的要求,也脱离群众、脱离农村实际。因此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次修订婚姻法,有的同志建议将男女的结婚年龄统一为一个标准,或均为二十二周岁,或均为二十周岁。也有的同志建议降低法定婚龄。考虑到1980年确定的婚龄执行情况基本是可行的,因此没有作出修改。 我国婚姻法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法定婚龄不妨碍男女在自愿基础上,根据本人情况推迟结婚时间,为贯彻我国计划生育国策,婚姻法也鼓励晚婚晚育。一些单位以享受优惠政策的婚龄代替法定婚龄,不达到这一结婚年龄,不批准男女双方结婚,这样做是不妥的。法律是倡导晚婚,而不是强制晚婚,不是说结婚越晚越好。为保障在婚龄问题上严格执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实符合婚姻法和本办法规定的,也应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关于降低法定结婚年龄调查报告总结

关于降低法定结婚年龄调查报告 总结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在两会中提案将我国法定婚龄由“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降至18岁。以此来解决剩男剩女、由于婚龄不够而未婚同居的社会现象。此提案一出,便引起广泛关注和巨大争议。大家各抒己见,纷纷谈起了降低法定结婚年龄的利与弊。当今大学生们对这个婚龄是否降低的问题也很关注,而且都有自己的看法和见解,所以本小组将对这一问题在我校大学生中进行一次问卷调查。 调查目的: 1、通过这份调查问卷调查结婚法定年龄降至18周岁的利与弊。 2、调查我校同学对降低法定年龄至18岁这件事的一个看法与态度以及影响人们对这一态度的看法的因素。 调查对象及调查方式: 我们实验小组以我校各专业同学为调查对象。我们小组采集了100份的样本容量为调查问卷进行一个粗略的分析。 问卷发出:100份问卷回收:100份回收率:100% 一、当代的年轻人大部分认为要有良好的生理和心理的年龄,才会选择结婚。只有32%的人同意20至25岁时结婚;56%的人同意26至30岁结婚;21%的人同意30岁以上再结婚。从该数据中我们

可以的得出大部分的人还是倾向于生理和心理年龄要达到一致,而且偏向晚婚。原因:(一)我国的教育普及率高,大学毕业生在社会中所占的比例逐年上升,所受的教育程度高。(二)当今社会竞争激烈,过早结婚影响事业且难以负担沉重的家庭。(三)我国多年来提倡晚婚、晚育。 二、当代青年人对认为婚姻会给自身带来束缚。在100份的问卷调查中我们发现有56%的人认为18周岁的青年人认为婚姻会给自身带来束缚。44%的人认为是具有承担社会责任的。那么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一)对自身的不自信;导致对事物的认识不是很清晰。(二)对未来的不确定性,导致当代的青年人有不安的情绪。当代青年人对认识自身的社会承担能力模糊 三、降低法定婚龄将会影响妇女的身心健康。从调查的数据分析,66%的人认为年龄太小,不利于保护妇女的身心健康。只有26%的人认为不会对女孩子的身心造成伤害,认为女孩子已经发育成熟;8%的人不知道。从这里我们可以发现大多数人认为降低法定婚龄将会影响妇女的身心健康。原因: (一)、身体发育还没有成熟, (二)、心智发育不成熟,虽然在法律上成年,但在家长的娇生惯养下,众多人还是个不能生活自理的“孩子”,他们怎能承担起一个家庭的责任?而且现在的孩子原本个性强,对生活条件要求高,脾气、个性也不同于以往,早结婚后由于缺少磨合和耐性,很可能导致离婚

2017国内外最新法定结婚年龄规定参考

2017国内外最新法定结婚年龄规定参考 大部分人生特定的程序为出生、求学、结婚、生子,每到了适婚年龄总会遭遇各种催婚,但即使是结婚也是要根据法律规定的,比如在多大年龄才可以领取结婚证书,下面就分享一下2017年最新的法定结婚年龄规定。 2017最新法定结婚年龄规定 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大?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之所以会这样规定,主要结合了我国当前实际情况。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婚姻法具有普遍适用性,但在特殊情况下也有例外,我国是多民族国家,考虑到每个民族的文化特点,我国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机关有权对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龄作变通规定。比如: 新疆、内蒙古、西藏等自治区和一些自治州、自治县,均以男20周岁,女18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婚龄。 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定结婚年龄是16周岁。16至18周岁者须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方可结婚;或在无法取得监护人的同意下,经法院裁定特许结婚。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定结婚年龄是16周岁。

中国台湾省法定结婚年龄为20周岁。父母同意下男18周岁,女16周岁。 国外法定结婚年龄规定 法定婚龄的确定,一方面要考虑自然因素,即人的身体发育和智力成熟情况,另一方面要考虑社会因素,即政治、经济及人口发展情况,因此,各国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有所不同: 丹麦、波兰、美国一些州规定为男21岁,女18岁;瑞士、越南规定为男20岁、女18岁;德国、俄罗斯、新加坡规定男女均为18岁;日本、罗马尼亚、巴基斯坦规定为男18岁,女16岁;菲律宾规定为男16岁,女14岁。

降低法定结婚年龄

首先,18岁结婚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我国的《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见,18周岁是划分一个人是否成年的界限,18岁,一方面是指一个人的生理年龄已基本发育成熟,更重要的是,达到了这个年龄则意味着“能够”以及“应该”独立为自己行为负责,这与现代婚姻法对婚姻的要求是一致的。 其次,提前法定婚龄是一种让法律回归常态的体现。由于1980年的人口增长率已达到千分之,中国于1981年开始实施男性在22岁结婚,女性在20岁结婚。但是截止2015年,全年人口增长率降至千分之5。联合国预测,未来25年中国60岁及以上的人口将增加一倍,达到亿。到2050年,中国60岁及以上的人口比例将从2015年%升至%。可以说,正是由于控制人口的需求使得中国制定了男性22岁,女性20岁的法定婚龄。但是现在没有了控制人口的需求,所以我们应该依照现有法律,降低婚龄。 最后,提前法定婚龄满足了少部分人对早结婚的需求。近 20 多年, 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成果显著, 人均收入和人均教育年限提高, 与世界的接触越来越频繁, 在年轻人的结婚和生育的观念上出现了一些新的现象, 体现在初婚年龄总体延后、生育率降低。这些都为降低法定结婚年龄创造了可能性。换句话说, 现代社会的发展使得大多数人选择晚婚与晚育。当法定结婚年龄降低以后, 不会引起大范围的过早结婚, 只有一小部分切实需要适当较早结婚的人群选择结婚。这样, 既可以保证少数人的权益, 在大范围上又仍然达到人口数量控制和质量优化的效果。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 公民对自我承担完全的民事和刑事责任的同时, 理应享有结婚的民事权利。 根据我国的《宪法》和《选举法》, 年满 18 岁的公民开始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根据《民法通则》和 《劳动法》, 年满 18 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 政处罚法》和《刑法》, 对已满 18 岁的违法犯罪者应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见, 我国法律将 18 岁 作为一个人负完全法律责任的标准。结婚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和民事行为, 自然属于上述范围。纵观国际 社会, 笔者统计了 2003 年全世界 108 个国家官方的法定结婚年龄, 大多集中在男18 女 18 , 而发达国 家更是如此。①美国的法定结婚年龄并无统一标准, 各个州自行立法有所不同, 范围是男 18- 21 岁、女 18- 19 岁, 有的州规定如果双方未满成年人年龄, 须经父母同意方可结婚, 有的州规定男子不满 18 岁、 女子不满 16 岁者, 即使父母同意也不能结婚。另外, 108 个国家中有 88 个国家男女法定结婚年龄相同 (占 % ), 剩下的国家都是男子法定结婚年龄大于女子且相差不超过 3 岁。总体上, 大多数国家男女 法定结婚年龄相同, 均为 18 岁。 其次,提前法定婚龄 为什么男性和女性结婚年龄不相同这是一种男女不平等的体现。

世界各主要国家法定结婚年龄

世界各主要国家法定结婚年龄法定婚龄的确定,一方面要考虑自然因素,即人的身体发育和智力成熟情况, 另一方面要考虑社会因素,即政治、经济及人口发展情况,因此世界各主要国家法定结婚年龄各有不同,那么世界各国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岁呢?下面就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 1、韩国法定结婚年龄:男18岁、女16岁以上。未满20岁者,要申请结婚时必须有父母的同意。女子在婚姻六个月内不能申请再婚,但有医生的妊娠诊断证明可作例外处理。 2007年起,韩国男女均满18周岁才可以合法结婚。

2、俄国议会下院杜马30日通过了一项法案,准许将合法结婚年龄从16岁降低到14岁。现在这个新法案还必须要得到上院和总统的批准。 俄国这样做也与世界大多数国家背道而驰。一些国家规定男性和女性的合法结婚年龄不同,女性通常可以比男性年龄低。总的来说,大多数国家的合法结婚年龄大多在18或16岁。 俄国新法律得到总统批准后六个月就可以生效。新法律生效后,俄国少男少女到14岁时,不仅可以不争得父母同意就结婚,而且如果不到合法年龄,他们还可以向地方政府申诉,要求批准提前结婚。 3、美国各州一部分州规定,如双方未满成年人年龄,须经父母同意方可结婚有的州规定男子不满18岁、女子不满16岁者,即使父母同意也不能结婚。爱达荷、密西西比、新泽西和华盛顿等州则允许年满14岁的男孩、年满12岁的女孩结婚。 4、世界各国法定结婚年龄: 中国大陆:男22岁,女20岁(1980年前为男不得早于22岁,女不得早于20岁); 中国香港:16岁; 中国台湾:16岁; 伊朗:男15岁,女13岁; 荷兰:12岁; 俄罗斯:14岁(2002年杜马下院通过,但前提是子女在家中都是独子;2002年前为16岁); 菲律宾:男16岁,女14岁;

各国法定结婚年龄一览

各国法定结婚年龄一览 大多数国家的合法结婚年龄大多在18岁或16岁。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认为,合法结婚年龄不应低于15岁。但因宗教、民族、种族、地区、生育政策等因素,尤其在穆斯林国家,法定结婚年龄普遍低。中国目前是世界上法定结婚年龄最高的国家。 一、各国法定最低结婚年龄 中国大陆男22岁,女20岁; 中国香港16岁; 中国台湾16岁; 伊朗9岁; 荷兰12岁; 俄罗斯14岁(2002年前为16岁); 菲律宾男16岁,女14岁;

韩国法定结婚年龄:男18岁、女16岁以上。未满20岁者,要申请结婚时必须有父母的同意。女子在婚姻六个月内不能申请再婚,但有医生的妊娠诊断证明可作例外处理。 倭国男18岁、女16岁; 巴西16岁; 澳大利亚男21岁,女18岁; 英国16岁; 德国18岁; 法国男18岁,女15岁; 希腊男14岁,女12岁; 美国统一结婚法规是18岁,但美国各洲不一,部分州规定男21岁,部分州规定,如双方未满成年人年龄,须经父母同意方可结婚,有的州规定男子不满18岁、女子不满16岁者,即使父母同意也不能结婚。爱达荷、密西西比、新泽西和华盛顿等州则允许年满14岁的男孩、年满12岁的女孩结婚。

二、最高结婚年龄除沙俄民法规定年满80岁以上不得结婚外,古今中外未发现其他规定最高结婚年龄的国家或地区。 为什么法定结婚年龄女性比男性小 问:我觉得没什么必要啊.要是两个20岁的人决定结婚,那还得再等两年吗?不太合理吧. 答:这的确不太合理,这主要基于我国现在的国情。

法定婚龄的确定,一方面要考虑自然因素,即人的身体发育和智力成熟情况,另一方面要考虑社会因素,即政治、经济及人口发展情况,因此,各国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有所不同:丹麦、波兰、美国一些州规定为男二十一岁,女十八岁;瑞士、越南规定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德国、俄罗斯、新加坡规定男女均为十八岁;日本、罗马尼亚、巴基斯坦规定为男十八岁,女十六岁;菲律宾规定为男十六岁,女十四岁。我国封建时代有早婚的习俗,唐朝男十五、女十三听婚嫁;宋明清时期男十六、女十四可以嫁娶;我国台湾“民法典”规定:“男未满十八岁,女未满十六岁者,不得结婚。”我国195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这与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觉悟程度和接受能力相适应。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一方面考虑适当提高法定婚龄有利于广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学习,以及计划生育工作;同时也注意到法定婚龄过高,不符合自然规律的要求,也脱离群众、脱离农村实际。因此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次修订婚姻法,有的同志建议将男女的结婚年龄统一为一个标准,或均为二十二周岁,或均为二十周岁。也有的同志建议降低法定婚龄。考虑到1980年确定的婚龄执行情况基本是可行的,因此没有作出修改。 我国婚姻法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法定婚龄不妨碍男女在自愿基础上,根据本人情况推迟结婚时间,为贯彻我国计划生育国策,婚姻法也鼓励晚婚晚育。一些单位

男女新婚姻法多大能领证-

男女新婚姻法多大能领证?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在我国一些偏远山区,存在早婚的情况,如果男女青年未符合法定年龄就办理结婚手续的,应当认定为婚姻无效。我国婚姻法对男女结婚法定年龄做出了规定,符合条件的,才能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那么,男女新婚姻法多大能领证?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做个具体了解。 一、男女新婚姻法多大能领证?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中国婚姻法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法定婚龄不

妨碍男女在自愿基础上,根据本人情况推迟结婚时间,为贯彻我国计划生育国策,婚姻法也鼓励晚婚晚育。一些单位以享受优惠政策的婚龄代替法定婚龄,不达到这一结婚年龄,不批准男女双方结婚,这样做是不妥的。法律是倡导晚婚,而不是强制晚婚,不是说结婚越晚越好。为保障在婚龄问题上严格执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实符合婚姻法和本办法规定的,也应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二、办结婚证的手续是怎样的?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理性看待我国婚姻法关于结婚法定年龄的修改

理性看待我国《婚姻法》关于结婚法定年龄的修改 理性看待我国《婚姻法》关于结婚法定年龄的修改 2012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认为应该修改《婚姻法》关于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的规定,建议将法定结婚年龄降至18周岁。这一建议立即引起了一场社会、舆论的大讨论。主要有反对者和支持者两种观点。 笔者经过梳理,反对者主要有以下理由: 1如果降低到18岁,婚姻稳定性就会存在问题 按说18岁已经成人。但加入,7岁入学,受完12年高中之前的教育,平均年龄19岁。18岁结婚,意味着高二的学生都可以结婚,这岂能不让人纠结?另外,80后人群中,离婚现象增多,也让我们忧心:18岁结婚,婚后的婚姻稳定性如何,会不会导致离婚率的进一步上升,引来更加严重的社会问题? 2如果降低到18岁,就会退回童养媳时代 为什么剩男剩女现象近几年出现并不断增多呢?关键是与个人认知、人生观、婚姻观有关,也与房价、物价有关,还与其他一些社会问题有关,不能归罪于法定婚龄。如果真从保护妇女身心健康的角度,20本文由毕业收集整理周岁结婚的法定婚龄无疑是适宜的。孩子成为妻子、孩子抱孩子的惨痛,在解放前的童养媳身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难道,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我们还要退回童养媳时代?作文/zuowen/ 3法定结婚年龄降至18周岁没有社会基础 有人认为法定结婚年龄降至18周岁,没有进行过认真的调查?征求了多少女孩子的意见?走访了多少家长?没有广泛的民意支持?这些根本上说就是法定结婚年龄降至18周岁没有社会基础。 但是笔者通过仔细的思考,理性的分析,觉得现行《婚姻法》关于结婚法定年龄的规定确实有些高。理由如下: 3.1从大多数国家、地区的法定结婚年龄看,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确实有点偏高。世界主要国家、地区法定结婚年龄如下:伊朗法定结婚年龄9岁;荷兰法定结婚年龄12岁;俄罗斯法定结婚年龄14岁;法国法定结婚年龄15岁;菲律宾法定结婚年龄16岁;韩国法定结婚年龄16岁;日本男18岁、女16岁;巴西16岁;中国香港16岁;中国台湾16岁;美国各州不一。对比我国《婚姻法》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的规定,我国法定结婚年龄确实有点偏高。 3.2法定结婚年龄降低是为了保护一部分人的合法权益。反对者的理由是7岁上小学、13岁初中、16岁高中、19岁上大学、大学毕业22岁,怎么能在18岁结婚呢?婚姻是一种责任,18岁有能力承担家庭责任?会让房价继续飙升,影响计划生育等。这些理由,其实并不是理由,只是对黄细花代表观点的误读。黄细花观点很明确,针对农村早婚现象。降低法定婚龄,有利于保护普遍存在低龄事实婚姻一族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就是《婚姻法》修改18岁于法定结婚年龄,并不是18岁就必须结婚,你有选择结婚的自由,18岁可结婚,30岁也行,只是年龄范围宽度大

中国应该降低法定结婚年龄正方

谢谢主席,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晚上好:今天我方的观点中国应该降低法定结婚年龄。 开篇名义,概念先行。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未满此年龄者不得结婚。当前,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而我方认为男女双方都应该降低到十八周岁。 下面我方将以降低法定结婚年龄能否 保证一部分人的利益,又不影响大多数人的利益为立足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论证我方观点: 第一:中国降低法定结婚年龄具有合理性。一方面,低龄事实婚姻在我国农村长期大量存在。其产生的根源并非人们有意违背现行法律,而是因为当地的贫困。因为贫困,这些地区的大部分人不得不在初中毕业后就去赚钱养家。因为贫困,当地的思想意识仍比较落后,他们认为能够赚钱养家就表示着可以结婚 成家。在我们的国家、社会不能立刻很好的去保证他们发展的情况下,对于他们的合理权益,我们应该从法律上予以保护。另一方面,降低法定结婚年龄不会引发社会低龄结婚浪潮。我方并不否认法律具有倡导性,但每个人都有独自思考、自主选择的能力,人的选择受家庭环境、受教育水平等多方面的影响,绝不是仅跟随法律。 第二:中国降低法定结婚年龄具有可行性。“18岁结婚”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我国的《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可见,18周岁是划分一个人是否成年的界限,这个成年的含义,一方面是指一个人的生理年龄已基本发育成熟,更重要的是,达到了这个年龄则意味着“能够”以及“应该”独立 为自己行为负责,这与现代婚姻法对婚姻的要求是一致的。 第三:中国降低法定结婚年龄与发展经济、普及教育并行。对于当今社会所存在的低龄事实婚姻,我们应该标本兼治。从当下来看,对于已经形成的,我们应该从法律上保护他们的权益;从长远来看,我们应该从根本上改变经济文化落后状况,改变他们的生活环境。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中国应该降低法定结婚年龄。

登记结婚时未满法定年龄,是否当然无效

登记结婚时未满法定年龄,是否当然无效? 【案情简介】 朱丽叶出生于1990年1月。2008年5月,朱丽叶和罗密欧经人介绍认识,迅速坠入爱河。2008年7月,双方自愿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办理了结婚证。婚后矛盾激化,争吵不断,朱丽叶决心结束这段不幸的婚姻。2013年9月,朱丽叶以其在登记结婚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以致婚姻无效为由,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法庭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朱丽叶在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结婚时仅为18周岁,未到《婚姻法》规定的20周岁法定结婚年龄,属法定无效婚姻,但因朱丽叶向法院提出宣告申请时,年龄已满23周岁,朱丽叶和罗密欧法定无效婚姻的情形已经消失,因此,法院判决确认双方婚姻关系有效。 【意见分歧】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登记结婚时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不是当 然无效?对于本案,主要有以下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登记结婚时,夫妻一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时,该婚姻效力属于当然无效,且自始无效; 第二种意见认为,登记结婚时,夫妻一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时,该婚姻效力属于效力待定。 【律师点评】 深圳知名婚姻家庭金牌律师马成律师同意第二种观点,对此分析如下:

根据《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结婚,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结婚。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 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婚姻无效的情况有两种:当然无效和宣告无效。当然无效的情况是当事人可自行主张无效;宣告无效是指婚姻需要经过宣告确认程序才产生自始无效的法律效力。《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因此如果一段婚姻关系一旦经过法院宣告无效,即是从一开始是无效的,而非从法院宣告之后才转为无效婚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可见,还需诉请法院宣告才能最终确定婚姻的效力。 本案中,朱丽叶登记结婚时未满二十周岁,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当属无效婚姻,但无效婚姻并非永久无效,也有例外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朱丽叶提出宣告申请时,年龄已经满二十三周岁,朱丽叶和罗密欧无效婚姻的情形已经消失,即已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其婚姻关系已转变为有效婚姻,对其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无法律依据支持。因此,该段婚姻关系有效,法院的判决合法合理。

现在男的结婚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现在男的结婚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一、现在男的结婚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现行《婚姻法》规定,民族自治区可以根据本民族实际情况,对法定婚龄作变通规定。 1、法定婚龄要考虑两方面:其一,自然因素,即人的身体发育和智力成熟情况;其二,社会因素,即政治、经济及人口发展情况。 2、我国对法定婚龄的规定主要为:195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法定婚龄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现时规定与1980年作出的规定相同都是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我国婚姻法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 4、婚姻法规定的婚龄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也允许对婚龄作出例外规定。婚姻法第五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目前,我国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机关对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龄作了变通规定。比如西藏、新疆、内蒙古等自治区和一些自治州、自治县,均以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婚龄。但要注意的理,这些变通规定仅适用于少数民族,不适用生活在该地

区的汉族。 5、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尽管我国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结婚的权利能力,但并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的人,才享有结婚的权利。 二、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处理 早婚,是指公民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情形。属于违法婚姻。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的结婚的,属于无效婚姻。 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男女双方可以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对男女最低的结婚年龄予以规定,是古今中外法律的通例,其主要是由于婚姻关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所决定的。根据人类生长的规律,男女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其身体、生理和心理才发育成熟,如果过早的结婚,开始过性生活,会对男女双方当事人的身体和心理带来不利的后果。如果过早的结婚,当事人还不完全具备判断和处理事务的能力,很难承担婚后对家庭、子女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因此,婚姻法确定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到国家控制人口的政策,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男女当事人结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违反了婚姻法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因此,新修正的婚姻法将其规定为无效婚姻。国外也有这样的规定,如意大利、俄罗斯。

法定结婚年龄及结婚登记意义和程序

一、最新结婚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中国大陆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国港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18岁,女不得早于16岁。 中国195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因此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次修订婚姻法,有的同志建议将男女的结婚年龄统一为一个标准,或均为二十二周岁,或均为二十周岁。 中国婚姻法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法定婚龄不妨碍男女在自愿基础上,根据本人情况推迟结婚时间,为贯彻我国计划生育国策,婚姻法也鼓励晚婚晚育。一些单位以享受优惠政策的婚龄代替法定婚龄,不达到这一结婚年龄,不批准男女双方结婚,这样做是不妥的。法律是倡导晚婚,而不是强制晚婚,不是说结婚越晚越好。为保障在婚龄问题上严格执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实符合婚姻法和本办法规定的,也应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二、结婚登记的意义 中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这一规定说明: ⑴进行登记是结婚必经的法定程序。 ⑵进行登记是结婚唯一的法定程序。

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是严格执行婚姻法,保护婚姻关系的需要。 ⑷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以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进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减少纠纷,维护安定团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当今中国应不应该降低法定结婚年龄

当今中国应不应该降低法定结婚年龄 驳辩稿 问候主席,问候在场各位。下面请允许我分析一下对方的论证逻辑。 总体上,对方辩友强调降低法定结婚年龄会造成一系列的问题。首先,他们认为降低之后男女双方会在生理发育和心理发育上不成熟,不利于身心健康。但众所周知,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以及社会开放程度的扩大,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发育成熟提前,早熟问题几乎成为普遍性问题。不管是在身体发育还是心理发展上,今天的18岁准成年人可能就要比30年前的同龄人成熟许多。所以,对方辩友是不是对当今的青少年一代太过于悲观了呢?仔细思考一下,“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强”这话难道就没有道理吗? 其次呢,对方辩友论证降低法定结婚年龄后,男女双方经济负担加重,担负不起家庭责任。实际上这一点对方把我方推向了一个无法辩驳的境地。因为谁都知道,大部分人在刚刚成年之际能够凭借自己的力量积累足够多的财富是很困难的,他们也许连人生第一笔工资都没有拿到过,所以经济能力也就可想而知了。其实我方认为,法定结婚年龄的高低和人们实际结婚年龄是有出入的,它们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况且降低法定结婚年龄也不是提倡早婚,只是给有早婚需要的人群更多的权益保障而已。所以您方的观点我们实在不敢苟同。 结辩稿 感谢主席,感谢评委,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发言。 当前我国实行的男不早于22岁,女不早于20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政策是在1980年制定的,距今已经将近36年了,在这三十多年里,我国的GDP增长突飞猛进,人民的经济水平和生活质量大幅度提高,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各项政策也在一点点地逐步调整和完善之中。三十年前,我们提倡晚婚晚育,倡导计划生育,而今我国的人口红利逐步消失,二孩政策也已全面放开,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寻求一些政策的配合并不是无稽之谈。虽然目前我国不再实行城乡二元体制,在户籍上也不再明确区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但是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却不是短时间内能够消除的。 我国的早婚人群以农村的低教育青年为主,在农村,早婚现象相当普遍,基本上举办了婚宴,遵守了必要的乡规民俗就能得到邻里乡亲的认可。而这些早婚者得不到法律的许可和相应的保障,致使产生了许多问题。我们再看看城市,大多数青少年18岁才刚从高中毕业,以后可能也会追求更高程度的教育。在这种情况之下,城市的晚婚率不断增加,甚至还产生了单身族和丁克一族。贫困农村大龄男性的“婚荒”和城市大龄女性的“婚荒”加剧了我国婚姻的不理想程度,因此寻求解决办法也应提上日程。 对方辩友提到如果降低法定结婚年龄,就会在社会上起一种引导作用,形成提倡早婚的风气。但当我们仔细思考就会发现这种情况真的不一定。我国的教育持续普及,人口素质不断提升,加之社会现实情况对当代青年的要求不断提高,结婚成本加大,早婚的群体正逐步缩小。就像我国目前放开了“二孩政策”,但是选择生育二孩的家庭却不如理想中的多,人们在现实境地之下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其次,对方指出降低法定结婚年龄不一定能调整人口结构,不一定能适应当前我国一系列的政策。实际上,当国家对结婚年龄限制减少,对生育问题限制放松,赋予人民的是更多程度上的自由,人口结构也会相应好转,至少不会朝着不好的方向猛跌。

不应该降低法定结婚年龄一辩稿

评委、对方辩友好, 今天我们的讨论内容是当今中国应不应该降低法定结婚年龄,开宗明义,我们要先了解当今中国根据婚姻法规定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方认为当今中国不应降低法定结婚年龄,并将从以下几个点进行论证。 首先,我国在1980调整法定结婚年龄就引起了一大批的早婚,新婚热潮,可以看出,政府在这方面出台的相关政策会给人们以引导作用。降低法定结婚年龄会对人民产生错误的引导作用,降低法定结婚年龄势必会引导一部分人提前走入婚姻殿堂,他们或许在法律上是成年人,但结合中国现今教育体制,父母的娇生惯养,使很多人缺乏自理的能力,不能担负起组建家庭最基本的责任,心智不够成熟的两个人所结合并以此冠名的婚姻是不全面甚至存在一定危险性的。所以当今中国不应该降低法定结婚年龄. 第二,降低法定结婚年龄并不能解决部分想早结婚的人的根属性问题,人们想要早结婚的根本原因是未婚先孕,据调查显示,有95%的早婚人士是奉子成婚,因为孩子才不得不担负起结婚的责任。这样看来很多人提前结婚是迫不得已的。提前法定结婚年龄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么?导致这些问题的根本所在是我国传统教育体系中性、婚姻教育的缺失,所以我们的当务之急是加强相关的教育,而不是提前法定结婚年龄。降低法定结婚年龄相当于在告诉社会,有人会为青少年们一时的冲动买单,这相当于变相纵容了事实婚姻的产生。同时,在中国农村普遍存在一种孩子不上学就马上结婚的观念,在农村尤其严重,如果降低法定结婚年龄,可能会导致一部分升学无望的学生在父母的干预下放弃学业,无奈中被逼入本事幸福和神圣的婚姻殿堂,这违背了婚姻的初衷,更会因法律的保护而使这种现象变得更加猖獗,不利于国家的稳定与发展。因此我国不应该降低法定结婚年龄。 最后,降低法定结婚年龄不符合民意,据新浪调查显示39.4%的人支持这一法案,45.2%表示反对15.4%的人表示不关心,一项政策能否获得人民的支持,关键要看是否符合国家实情。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婚姻大事,不只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更是两个家庭甚至是两个家族的事,而据数据显示75.2%的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结婚太早,87.3%的父母认为在24-29岁之间最为合适。因此出于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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