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解铝(含熔铸、碳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评说明
1.本标准所指的电解铝(含熔铸、碳素,下同)企业包括联合企业中的电解铝生产单元及独立电解铝生产企业,适用于电解铝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的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2.依法生产的电解铝企业,在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参加电解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考评。
3.本标准共有13项考评类目(A级元素)、46项考评项目(B级元素)和253条考评内容(核心内容)。
4.在评定标准表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5.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办法中加粗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6.本评定标准共计2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2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7.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等级标准化得分安全绩效
一级≥90考核年度内无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千人负伤率≤1;无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无新增职业病发生。
二级≥75考核年度内千人工亡率≤0.1,千人负伤率≤3;无5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新增职业病发病率≤1‰。
三级≥60考核年度内千人工亡率≤0.3,无较大以上事故,千人负伤率≤5;无5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新增职业病发病率≤2‰。
电解铝(含熔铸、碳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考评类目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一、安全生产目标1.1 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中应明确目
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
节内容。
5
缺少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
节内容的,扣2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
门或责任人或相应责任的,扣2分。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
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且量化目标、指标。
10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计划的不得分;
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未以企业正式文件颁发的,
视为没有,不得分;每有一个目标、指标未量化
扣2分。
1.2 监测
与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
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
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10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的,不得
分;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得分;实施计
划无针对性的,不得分;缺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
部门的指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2分。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
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
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15
无安全目标与指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
记录的不得分;检查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规定的,
每次扣5分;检查和监测资料不齐全的,扣5分。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
评估和考核,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
标的实施计划。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
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10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含无评估报
告),不得分;未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
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
式颁发的,扣5分;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
5分。
小计50 得分小计
—31—
考评类目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2.1 组织
机构和人
员
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
备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占员
工总数的千分之三以上;文化程度为大专
及以上,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数量比例为
10%以上。
20
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进行设
置或任命的,不得分;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的,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达员工总数的千分之三,每
少一个千分点扣5分;文化程度未达大专及以上,
有一人扣2分,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数量未达
10%,每少2个百分点扣5分。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
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10
未设立的,不得分;未以文件任命的,扣5
分;未包括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的,每少
1个责任人扣2分。
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应每季度
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评估本企业
存在的风险,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以
会议纪要形式保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
要求。
10
每少一次,扣5分;无会议纪要的,扣5分;
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未制
订新的工作要求的,扣5分;有未完成且无整改
措施的,每一项扣2分。
2.2 职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
实情况进行考核。
10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得分;每缺一个纵向、
横向安全生产责任制,扣5分;责任制内容与岗
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扣2分;没有对安全生产
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扣2分。
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
审与更新。
10
未定期进行适宜性评审的,不得分;没有评
审记录的,不得分;评审、更新频次不符合制度
规定的,每缺一次扣2分;更新后未以文件发布
的,扣2分。
小计60 得分小计
三、安全投入3.1 安全
生产费用
保障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并建立相应
使用台账。
10
无保障机制的,不得分;保障机制执行不严
格的,每次扣5分;未建立台账,不得分;台帐
不完整的,每项扣5分。
制定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
使用计划,并实施:应制定包含以下方面
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并实施: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
设施;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
30
无该使用计划的,不得分;计划内容缺失的,
每缺一个方面扣5分;未按计划实施的,每一项
扣4分。
—32—
考评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降温物品;
(4)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
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5)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
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6)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7)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
急救援演练;
(8)安全标志及标识;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
或者活动。
3.2工伤
保险
缴纳足额的保险费(工伤保险、安全
生产责任险)。
20
未缴纳的,不得分;无缴费相关资料的,不
得分,每一人未缴的,扣5分。本分值扣完后再
加扣20分。
保障受伤员工获取相应的工伤保险待
遇。
20
有关工伤保险评估、年费、返回资料、赔偿
等资料不全的,每一项扣5分;未进行工伤认定
的,不得分;工伤等级鉴定每少一人,扣2分。
小计80 得分小计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4.1 法律
法规、标
准规范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
制度应包含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
等环节,明确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
10
缺少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环节要求以
及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的,扣2分。
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识别和
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
他要求,并向主管部门汇总。
10
每少一个部门和基层单位定期识别和获取
的,扣2分;未及时汇总的,扣2分;未分类汇
总的,扣2分。
每半年进行一次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发布其清
单。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
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
10
不按规定识别和获取的,不得分;无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的,不得分;识别并
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每缺少一
个,扣2分;未传达的,不得分;传达每缺少一
项,扣2分。
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合
规性评价,编制输出合规性评价报告。
10
未按时开展合规性评价的,不得分;未编制
合规性评价报告的,不得分;
—33—
考评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中。
10
未及时融入的,每项扣2分;制度与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符的,每项扣2分。
4.2 规章
制度
文件管理制度应明确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发布、使用、评审、
修订等内容。
10 缺少环节内容的,每项扣2分。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
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工伤保
险、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
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
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
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施工和检
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
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
位)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职业
健康管理、安全标志、劳动防护用品(具)
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安
全生产考核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
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制度。
60
未发布的,不得分;企业制度中未包含要求
内容的,每缺一项,扣5分;制度内容不符合规
定或与实际不符的,每项制度扣5分。
4.3 操作
规程
基于岗位生产特点中的特定风险的辨
识,编制齐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审核、
发布。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下发到岗位。
20
未审核、发布的,不得分;未发放至岗位的,
不得分;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岗位
操作规程不齐全的,每缺一个,扣5分;内容没
有基于特定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的,每个扣3
分。
4.4 评估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
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10
未进行的,不得分;无评估报告的,不得分;
评估报告每缺少一个方面内容,扣1分;评估结
果与实际不符的,扣2分。
4.5 修订
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
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10 未及时进行的,每项扣2分;
—34—
考评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6 文件
和档案管
理
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应明确责任部
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
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
10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发布的,不得分;
未明确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
审、修订等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
等的,扣2分;未明确具体档案资料、保存周期、
保存形式等的,扣2分。
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
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10
未按文件管理制度执行的,不得分;缺少环
节记录资料的,扣5分。
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进行档案管
理:主要安全生产文件、风险评价信息;
培训记录;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事故调
查报告;检查、整改记录;职业卫生检查
与监护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活
动记录;法定检测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
案;应急演习信息;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
维护和校验记录;技术图纸;人员资格证;
安全评价报告等。
10
未实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管理不规
范的,扣5分;每缺少一类档案,扣2分。
小计190 得分小计
五、教育培训5.1 教育
培训管理
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
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
训计划,保障教育培训资源:场地、教材、
教师等。
10
未明确主管部门的,不得分;未定期识别
需求的,扣2分;识别不充分的,扣2分;无培
训计划的,不得分;培训计划中每缺一类培训的,
扣2分,未保障教育培训资源的,每缺一项扣2
分。
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
训效果进行评价和改进。做好培训记录,
并建立档案。
15
未按计划进行培训的,每次扣3分;记录不
完整、不齐全的,每缺一项扣2分;未进行效果
评价的,每次扣2分;未根据评价作出改进的,
每次扣2分;未进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
资料不完整、不齐全的,每次扣2分。
5.2 安全
生产管理
人员教育
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
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
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须经考核
合格后方可任职,每年应按规定进行再培
训。
20
主要负责人未经考核合格就上岗的,不得
分;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或未按规
定进行再培训的,每一人扣3分;培训要求不符
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
局令第3号)要求的,每次扣5分。
—35—
考评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5.3岗位
操作人员
教育培训
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
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
岗。应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
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
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操作岗位人员转
岗、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
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
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5
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5分;
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5分;在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前,未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
的,每人次扣5分;未按规定对转岗、离岗复工
者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5分。
5.4 特种
作业和特
种设备作
业人员教
育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
业。
20
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每人
次扣10分;证书过期未及时审核的,每人次扣5
分;缺少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资料的,每人次扣2
分;
5.5 其他
人员教育
培训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应经职业健
康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5
未进行职业健康培训,不得分;考核不合格
上岗的每人次扣2分。
5.6 安全
文化建设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
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
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5
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危害告知的,不得分;内
容与实际不符的,扣1分;未提供相应劳保用品
的,不得分;无专人带领的,不得分。
5.7 安全
文化建设
采取多种形式的活动来促进企业的安
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10
安全文化建设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9004不符的,不得分。
小计120 得分小计
六、生产设备设
施6.1 生产
设备设施
建设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所有设备设
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设
项目“三同时”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
10
未进行“三同时”管理的,不得分;设计、
评价或施工单位资质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分;项
目立项审批手续不全的,每项扣5分;安全投资
没有纳入项目概算的,每项扣2分;初步设计无
安全专篇或安全专篇未经审查通过的,每项扣5
分;未按相关要求备案的,每项扣5分;变更安
全设备设施未经设计单位书面审核同意的,每处
扣2分;未经验收就投用的,每项扣5分;安全
设备设施未同时投用的,每项扣2分。
—36—
考评类目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厂址选择、厂区布置和主要车间的工
艺布置,应设有安全通道,合理安排车流、
人流、物流,保证安全顺行;设备设施布
置应留有足够的人员安全通道和检修空
间;以上选择必须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
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
10
厂址选择易受自然灾害影响或严重影响周
边环境的,不得分;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2
分。
厂区内的建构筑物,应按GB50057的
规定设置防雷设施,供电整流设备、动力
配电设备、计算机设备、油罐等均应按相
关设计规范设置防雷设施。
10
未按规定设置防雷设施的,本项不得分;不
全的每处扣2分。
厂内机动车辆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并领取使用合格证才能投入运行。
5
有一处不符合的规定的,扣1分。本分值扣
完后再加扣5分。
主要生产场所消防建设应遵循《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对重点防
火部位必须通过消防设计审查及公安消防
部门竣工验收。
5
有一处不符合的规定的,扣2分;未通过消
防审查的,不得分。
供电主控室、配电值班室、主电缆隧
道和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
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
物进入的措施;整流及动力变压器设施应
设置防火墙,配电柜及控制屏、电缆沟的
所有孔洞和竖井口均应采用防火材料严密
封堵。
5
未设装置的,不得分;不全的有一处少一项
装置,扣1分;有一处未设防小动物进入措施的,
扣1分;有一处未设防火墙的,扣1分;未用防
火材料封堵的,每处扣1分。本分值扣完后再加
扣5分。
生产场所必须根据易燃、易爆物质的
物理及化学性质,合理设计灭火系统、报
警系统及选择灭火设备类型(如非水灭
火)。合理布置消防水栓,并保证水量、
水压。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建筑灭火器
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
5
设计灭火系统与现场物质特性不匹配的,不
得分;未配置或数量达不到规定的,每处扣1分。
本分值扣完后再加扣5分。
电缆不应和油管、可燃气体输送管道
共同敷设在同一沟道内或行架上。
5
电缆和油管、可燃气体输送管道共同敷设在
同一沟道内或行架上,不得分。本分值扣完后再
加扣5分。
—37—
考评类目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使用压力超过0.1MPa的液体和气体的
设备和管路,应安装压力表,必要时还应
安装安全阀和逆止阀等安全装置。
5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本分值扣完
后再加扣5分。
所有产生烟气及粉尘的系统,都应设
净化或收尘系统。产生粉尘、烟气的设备
和输送装置均应设置密闭罩壳。
5
未设净化或收尘系统的,每处扣2分;产生
粉尘、烟气的设备和输送装置未设置密闭罩壳
的,每处扣1分。本分值扣完后再加扣5分。
厂区内的坑、沟、池、井,应设置安
全盖板或安全防护栏。直梯、斜梯、防护
栏杆和工作平台应符合《固定式钢梯和平
台安全要求》GB4053.1—3的规定。
5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本分值扣完
后再加扣5分。
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配电系统、压
力容器、起重机械上的安全防护装置、信
号装置、警报装置、安全连锁装置、限位
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
5
防护装置不齐全、破损或失效的,每处扣2
分。本分值扣完后再加扣5分。
产生或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按
规定设置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
5
有一处未设置的,不得分。本分值扣完后再
加扣5分。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
置、金属电线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置的
金属构件、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等,
均应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接零系统应有
重复接地,对电气设备安全要求较高的场
所,应在零线或设备接零处采用网络埋设
的重复接地。
5
未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的,每处扣2分;接
零系统无重复接地的,每处扣2分;对电气设备
安全要求较高的场所,未在零线或设备接零处采
用网络埋设的重复接地的,每处扣2分。
高压开关柜面板应有断路器或隔离开
关“开”、“关”状态指示及一次进线的
电压指示。
5
高压开关柜面板应有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没
有“开”、“关”状态指示的,每处扣1分。没
有一次进线的电压指示的,每处扣1分。
厂房的照明,应符合《建筑采光设计
标准》GB50033 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的规定。在易燃易爆场所,应采用
防爆灯具和开关;有导电粉尘或潮湿的场
所采用防水防尘灯。
10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38—
考评类目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企业用于吊运普通重物的起重机,必
须符合《起重机设计规范》GB3811的标准
要求。使用有资质生产厂家的设备必须经
过特种设备检验合格的才能投入使用。
10
有一项不符合国标要求的,不得分;生产厂
家无资质的,扣5分;未经检验合格就投用的,
扣5分。
值班室、待机室、会议室等人员聚集
场所不应设置在吊运熔融铝液及危险物品
的影响范围内,应当与以上场所保持安全
距离。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5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用于吊运熔融铝液的桥式起重机必须
符合《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铸造起重机》
JB/T7688.15的标准要求及国家质量检验
检疫总局质检办特〔2007〕375号的要求。
10
有一台起重机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特种
设备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分。
必须设计和配置铝电解多功能机组专
用设备用于电解槽的生产作业。铝电解多
功能机组设计制造,除符合《冶金起重机
技术条件铸造起重机》JB/T7688.15、《铝
电解多功能机组》YS/T7、国家质量检验检
疫总局质检办特〔2007〕375号的要求外,
还必须满足:
(1)液压系统应使用阻燃液压油。
(2)从吊钩到大梁应设置二级以上的
机械绝缘,阻值大于2MΩ。
(3)从打击头、阳极扳手旋拧马达、
阳极夹头等接触电解槽的机构,到起重机
大梁之间应设置三级以上的机械绝缘,阻
值大于2MΩ。
(4)应具备出铝、抬母线、换极、打
壳、下料、自动或半自动对位加料等功能。
10
未配置铝电解多功能机组的,不得分;配置
的多功能机组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5分;配置
的多功能机组功能缺失的,每项扣3分。
供电主控室、室内开关站、整流器室、
变配电室、计算机室、地下油库、地下液
压站、地下润滑站等要害部位,设置安全
出入口,出入口设置的门应向外开。
5
未设置安全出入口或门的,每处扣1分;门
向内开的,每处扣1分。
—39—
考评类目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整流机组及动力变配电系统的电、操
控设备应有安全连锁、快停、急停等本质
安全设计与装置。整流机组及动力变配电
设备应按设计规范要求设置继电保护装置
和非电量保护装置。
10
整流机组未设置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
关之间合闸电气连锁装置的,未按规定设置保护
装置的,本项不得分,不全的每处扣2分;动力
变配电系统开关柜未设置机械及电气连锁装置
的,本项不得分,不全的每处扣1分;保护装置
设置不全的,每少一项扣1分。
供电整流主控室、室内或露天开关站、
整流及动力变压器间隔、整流器室、配电
室、冷却循环水泵房等关键场所应设置视
频监视系统;应设置交直流监视仪表、直
流大电流测量装置,应设置直流电流自动
稳定调节控制装置。
5
未设置的,本项不得分;不全的每处扣1分,
不合理、无效果的不得分;不全的每处扣1分。
供电整流机组一次回路应设置避雷
器、二次回路设置防止操作过电压及浪涌
的装置。
5
未设置避雷器、整理器柜未设置过电压吸收
装置的,本项不得分;二次回路交直流电源未设
置浪涌吸收装置的,每少一处扣2分。
供电整流机组必须设置自动喷淋消防
系统。
5 未设置自动喷淋消防系统的,不得分。
电解厂房不得漏雨,厂房周围应设置
畅通的排水设施和防止雨水进入槽下地坪
的措施,确保电解槽下不积水;电解槽下
须设置防止漏炉铝液外流的挡铝墙(围
堰)。
5
未设置排水设施,不得分;排水设施不畅通
有积水的,扣2分;未设置挡铝墙(围堰)的,
扣5分;
电解槽的槽壳与上部机构支腿、风格
板、槽壳支座、母线之间必须设置绝缘,
绝缘值不小于0.5MΩ,防止直流接地。
5
未设置绝缘的,不得分;绝缘值小于0.5MΩ,
每点扣2分。
电解槽上部机构的各打壳气缸与支
座、烟道与厂房、烟道端与上部机构相连
的管道等必须设置绝缘,绝缘值不小于2M
Ω。
5
未设置的,不得分;绝缘值小于2MΩ,每点
扣2分。
电解槽上部机构水平母线必须设置限
位保护装置、电压异常报警装置、离极保
护装置。
10
水平母线未设置限位保护装置的,扣5分;
未设置槽电压异常报警装置的,扣5分;未设置
离极保护装置的,扣5分。
—40—
考评类目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储运熔融铝液的运输车辆,必须设置
防铝液泄漏到驾驶室的挡板。
5
不符合规范要求,不得分;未设置防铝液泄
漏到驾驶室的挡板,不得分。
下列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供电的主
要通道、主控室、室内开关站、整流器室、
配电室、水泵房;铸造的厂房、地下室等。
5
应设而未设应急照明的,每处扣1分;未达
到照度要求的,每处扣1分;应急照明灯不亮的,
每处扣1分。
铸造倾翻炉必须设置紧急复位操作系
统,流槽液位自动检测、控制系统;扁锭
生产线的结晶器必须设置液位检测、控制
系统。
10
无紧急复位的手动操作装置,扣10分;无
液位检测、控制系统,扣10分。
铸造熔炼炉、保温炉、倾翻炉、铸机、
轧机流铝槽、除气过滤装置等,在设备周
围必须设置防止铝液遇水爆炸的挡铝围
堰。
8 未设置挡铝围堰的,每处2分;
铸造浇铸生产流程中必须设置铝液紧
急排放和储存的设施。
5 未设置的,不得分。
铸造熔炼炉、保温炉出铝口,必须设
置炉眼机械锁紧装置。
6 未设置炉眼机械锁紧装置,每处扣3分;
铸造厂房内的地坑必须进行防渗漏设
计和施工,防止地下水渗入。
6
铸造厂房地坑有水渗入的,每坑(井)点扣
3分;
垂直铸造机、连铸连轧机、扁锭铸机
的浇铸冷却系统必须设置应急冷却水源;
铸井内壁必须涂刷防爆涂料。
5
未设置应急冷却水源的,每处扣5分;未刷
防爆涂料的,每处扣5分。
厂址、厂区、厂房建设应符合《工业
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和《碳素生
产安全卫生规程》 GB15600的有关规定。
5 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
设双回路电源供电,电锻烧炉和罐式
煅烧炉冷却水系统、回转窑传动电机、电
感应化铁炉冷却水系统、石墨化整流机组
冷却水、气站等用电关键设备应设应急电
源。
5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回转窑的排烟机应设温度报警装置。
窑头及窑尾应分设事故贮水箱。
5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41—
考评类目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下列场所应设应急照明:
(1)沥青熔化厂房的通道;
(2)高楼部;
(3)水泵房、油泵房、热媒锅炉房、
主控室、调温室、变压器室、配电室、计
算机室、调度室、煤气发生站、油库;
(4)煅烧炉测温平台、回转窑操作平
台、焙烧炉面、装出炉地点;
(5)对于需要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
口和通道。
5
应设而未设应急照明的,每处扣1分;未达
到照度要求的,每处扣1分;应急照明灯不亮的,
每处扣1分。
熔化沥青应用蒸汽或热媒油加热。沥
青熔化应密闭,沥青熔化槽、干燥器和破
碎机必须设通风除尘设施。
5
用其他不安全加热的,不得分;沥青熔化槽、
干燥器和破碎机未设通风除尘设施,每处扣1分。
热媒锅炉和电感应化铁炉的操作室、
供电主控室、室内开关站、整流器室、变
配电室、计算机室、地下油库、地下液压
站、地下润滑站等要害部位,除有正常出
入口及通道外,应设逃生通道,且门应向
外开。
5
没有逃生通道的,每处扣1分;门向内开的,
每处扣1分。
无烟煤、石油焦、沥青等原料堆场、
仓库及油库、煤气站、混捏成型、沥青熔
化等系统中易着火点,如混捏机(锅)、
成型机、成型沥青烟干法净化系统、高楼
部液体沥青储槽、重油罐、焙烧主烟道等,
应设消防装置。
10 未设装置的,不得分;设置不合理扣2分。
生产高纯石墨制品的石墨化炉必须加
罩,烟气应进行处理符合标准后才能排放。
串接式石墨化炉炉体应加罩,填充料应采
取机械输送;辅料及产品的装、出炉,应
采用机械操作。
5
石墨化炉体无罩,扣2分;烟气未净化排放,
扣2分;填充料未采取机械化输送,扣1分;出
炉未采用机械操作,扣1分。
蒸汽、重油、热媒、沥青等管道及存
储装置应设有可靠的隔热层。
5 未设有可靠的隔热层的,少一处扣1分。
—42—
考评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煅烧炉(窑)、高楼部及电感应化铁
炉设备应配置安全水源或设置高位水箱。
5
未配置安全水源或设置高位水源的,每处扣
2分。
煅烧炉、石墨化焙烧厂房应设有足够
的通风系统,应设置一氧化碳检测及报警
装置。
5
未设置通风系统,不得分,通风系统达不到
要求,每处扣1分;未设置一氧化碳检测及报警
装置,不得分。
锅炉、煅烧炉窑、焙烧炉等的排烟系
统应设置泄爆门。
5
未设泄爆门的,每处扣1分;泄爆门设置不
合理的,每处扣1分。
振动成型机的振动台和操作台必须分
开,严禁两者接触,振动子应密封消音。
5
振动台和操作台未分开,不得分;振动子未
密封消音,每处扣1分。
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等的燃烧
装置,应有煤气、天然气、液化气紧急切
断阀,以及火灾报警器、超敏度气体报警
器。
5
未设紧急切断阀的,不得分;未设煤气火灾
报警器、超敏度气体报警器的,不得分。
电感应化铁炉应有漏炉报警装置,且
应设事故地坑。
5
无漏炉报警装置,扣3分;没有事故地坑,
扣2分。
重油、熔化沥青储罐应设有液位显示
及高位报警仪,储罐周围应设置围堰。
5
没有液位显示及高位报警仪的,每处扣1分;
储罐周围未设置围堰的,每处扣1分。
6.2 设备
设施运行
管理
由具备检测资质的部门定期对防雷设
施定期检测,确保防雷设施完好、有效。
10
未定期检测的,检测部门无资质的,本项不
得分;未提供检测报告的,每少一项扣2分。
吊运物行走时,严禁从人的上方通行;
在特定的情况下越过主体设备时必须有相
应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5
吊运物从人的上方经过不得分;没有安全措
施随意越过主体设备的,不得分;安全措施执行
不好,每处扣2分。
吊钩、吊具应在其额定载荷范围内使
用。钢丝绳和链条的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的
报废标准,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6067的有关规定。吊运熔融金属的钢丝
绳、滑轮等应符合有关规定。
10
超额定载荷使用吊具的,不得分;使用报废
吊具的、不得分。
起重设备的下列安全装置,必须按制
度进行检查:
(1)行程限制器;
(2)行车大、小车端头缓冲和防冲撞
装置;
(3)起重量限制器;
10
没有检查记录的不得分;检查记录不符合记
录要求的每项扣1分;安全装置不齐全的,每项
扣2分;安全装置不灵敏、不可靠的,每项扣2
分;本分值扣完后加扣10分。
—43—
考评类目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4)主、副卷扬限位、报警装置;
(5)登吊车信号装置及门联锁装置;
(6)露天作业的防风装置(防倾覆装
置);
(7)电动警报器或大型电铃以及警报
指示灯。
(8)地面操作手柄要有急停按钮
(9)对于吊运熔融金属的特种设备,
必须安装起升机构设置独立的双级制动、
机械绝缘等级为H级;
(10)失压保护装置。
产生或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设
置的泄漏报警装置必须定期校验,保证可
靠有效,并有定期校验台帐和检查记录。
5
无定期校验的,不得分;台帐和检查记录有
一处不完善的扣1分。
机械设备、设施、工具、配件等完整
无缺陷;做好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和
保养工作,并有检查记录。
5
机械设备、设施、工具、配件等,不完整或
有缺陷,每处扣1分;对设备、设施的检修、维
护、保养情况,没有检查记录,每处扣1分。
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帐,制定检修、
维修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检修结束,
必须进行验收;针对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
适时修改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
的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
10
无设备运行台帐的不得分;无检修、维修计
划的,不得分;验收资料不齐全的,每次(项)
扣1分;检修、维修计划未执行的,每次(项)
扣1分。
定期对电机进行绝缘测量。 4 未定期测量的,每处扣2分。
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5
人员安全通道和检修空间不符合要求的,每
处扣1分。
消防系统和装置完好。10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各机、电、操控设备的安全连锁、快
停、急停等安全装置可靠有效。
10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对电气安全绝缘工器具由具备检测资
质的部门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其有效性。
5
未定期检测的、检测部门无资质的、未出具
检测报告的,本项不得分;失效的每处扣1分。
液体和气体的压力表、安全阀、逆止
阀等安全装置可靠有效。10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安全阀、压
力开关、压力表等未定期校验的,每一处扣2分。
—44—
考评类目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应急电源应定期检测试验,可靠有效。 5 未定期检测试验的,每处扣1分。
起重设备应装有能从地面辨别额定负
荷的标识,不应超负荷作业。
2
未装能从地面辨别额定荷重的标识的,每台
扣1分;超负荷作业的,不得分。
对在用油浸式变压器做绝缘油预防性
试验,至少每年一次。
5 未按规定实验每处扣1分。
主要通道及主要出入口、楼梯、操作
室、计算机室、主控室、配电室、泵房、
煤气站的应急照明应确保有效。
5 应急照明失效的,每处扣1分。
定期检查集中监视和火警信号显示中
心的显示情况,确保显示状态正常。
2 未检查,不得分。
厂房起重机滑线应安装通电指示灯或
采用其他标识带电的措施。
2
未安装通电指示灯或未采用其他标识带电
的措施的,每处扣1分。
在正常情况下所有用电、配电设备金
属外壳及电缆桥架、支架、保护管等均须
可靠接保护地线(PE)。低压电气设备非
带电的金属外壳和电动工具的接地电阻,
不应大于4Ω。
5
未进行接地电阻检测的,每台扣1分;接地
电阻大于4Ω的,每台扣1分。
供电整流关键场所的视频监视系统应
完好、有效;整流机组交直流监视仪表、
直流大电流测量装置、直流电流自动稳定
调节控制装置应完好、有效。
5
不能正常运行的,本项不得分;缺失的每处
扣1分。
整流机组及动力变配电设备继电保护
装置和非电量保护装置应完好、有效,并
定期检测。
5
未提供继电保护装置检测报告的,每少一项
扣2分;检测报告结论不合格未整改的,不得分。
厂区内的建构筑物、供电接地网及避
雷器、计算机设备、油罐等防雷设施应完
好、有效,并由具备检测资质的部门定期
做预防性试验。
10
不符合规定的,未定期做预防性试验的,本
项不得分;试验人员不具备资质的,本项不得分;
未提供试验报告的,每缺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本
项;不合格项而未整改的,不得分。
—45—
考评类目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供电整流机组一次回路避雷器、二次
回路操作过电压、浪涌吸收的装置必须完
好、有效,并定期检测。
5
装置不完好有效的,本项不得分;未定期检
测的,每少一项扣1分。
电解槽的槽壳与上部机构支腿、风格
板、槽壳支座、母线之间的绝缘,电解槽
上部机构的各打壳气缸与支座、烟道与厂
房、烟道端与上部机构相连的管道的绝缘,
必须定期检查,确保绝缘有效。
8
未检查的,不得分;绝缘损坏的,每处扣1
分;绝缘值达不到规定值的,每处扣2分。
电解槽在运行过程中必须加强巡视检
查,对侧部及炉底进行温度检测,对异常
(破损)槽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防止漏
炉事故。
5
无温度检查记录,扣2分;对破损槽无管理
措施的,不得分。
电解使用的阳极托盘和残极托盘必须
定点放置,对导杆上残极过小不能摆放稳
定的必须使用带支撑架的托盘。
4
未按照规定摆放和残极摆放不稳定的,每处
扣1分。
储运高温铝液的抬包,包体、包盖、
吊耳、吊臂及隔热保温层等必须完好。
5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储运高温铝液的运输车辆,禁止使用
汽油车辆;运输车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运输过程中,应制定防止铝液溢出的安全
控制措施。
5
使用汽油车辆的,不得分;运输车辆不符合
规定,不得分;未制定防止铝液溢出的安全控制
措施的不得分;未按措施执行的,扣2分。
对铸造熔炼炉、保温炉出铝口的炉眼
机械锁紧装置进行检查,应急塞杆配套件
齐全。
8
炉眼锁紧装置未锁紧的,扣2分;应急塞铝
杆配套件不齐全的,扣2分。
针对铸造生产的实际情况,按规定对
液压系统、铸模、结晶器等进行检查。
5 未检查的,不得分;不完好的,每处扣1分
定期检查阻隔铝液泄漏与水接触的设
施完好情况。
5 未检查的,不得分;不完好的,每处扣1分。
定期检查垂直铸造机、连铸连轧机的
浇铸冷却系统设置应急冷却水源的完好情
况。
5
未检查的,不得分;冷却水源不能应急的,
不得分。
—46—
考评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定期对连铸连轧机组、铸造机、锯切
机的防护装置完好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
未检查的,扣2分,防护装置不完好的,每
处扣2分。
对电感应炉的漏炉装置进行定期检
验。
5
未对电感应炉的漏炉装置进行定期检验的,
每处扣1分。
对配电控制盘柜进行定期清灰,端子
紧固。
5
未对配电控制盘柜进行定期清灰或端子紧
固的,每处扣1分。
对感应报警器进行定期检查。 5 未对感应报警器进行定期检查的,不得分。
蒸汽、重油、热媒、沥青管道及存储
装置的隔热层应完整。
5 隔热层不完整的,每处扣1分。
煅烧炉、石墨化焙烧厂房的通风系统
应完好,一氧化碳检测及报警装置应定期
检测。
5
通风系统不起作用,每处扣1分;一氧化碳
检测及报警装置未定期检测,每处扣1分。
煅烧炉(窑)、高楼部及电感应化铁
炉设备安全水源或高位水源应定期检查。
5
安全水源或高位水源无水的,不得分;未对
安全水源或设置高位水源进行定期检查的,每处
扣1分。
粉尘、烟气等净化设备完好,收集烟
气、粉尘的罩壳、管道完好。
5 不完好的,每处扣1分。
混捏厂房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和排
烟系统;间断混捏锅的传动,应为密封式,
糊料出口安装抽风罩。裸露式齿轮传动的,
必须加设铁质箱式保护罩;连续混捏机四
周1米处,应有栅栏。中轴热媒油循环管,
必须用软管。糊料出口,必须安设通风防
尘设备。
5
厂房无排烟、通风设施,扣2分;间断混捏
锅传动不密封,无防护罩,扣1分;连续混捏机
四周无栅栏,扣1分;热媒油循环管,不符合要
求,扣1分;糊料出口,无通风防尘设备,扣2
分
6.3 新设
备设施验
收及旧设
备设施拆
除、报废
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
测、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应符合有
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更新设备设施验收和
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的管理制度及时进
行完善、修订。
10
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不得分;管理制度
操作性差的,扣1分。
按规定对新设备设施进行验收,确保
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
10
未进行验收的(含其安全设备设施),每项
扣2分;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分。
—47—
考评类目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按规定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设备设施进
行报废或拆除。
10
未按规定进行的,不得分;涉及到危险物品
的生产设备设施的拆除,无危险物品处置方案
的,不得分;未执行作业许可的,扣1分;未进
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的,扣1分;资料保
存不完整齐全的,每项扣1分。
小计600 得分小计
七、作业安全7.1 生产
现场管理
和生产过
程控制
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的
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价、分级,制定
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严格落实。
10
无企业风险和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汇总资料
的,不得分;辨识所涉及的范围未全部涵盖的,
每少一处扣1分;每缺一类风险和隐患辨识、评
估分级的,扣1分;缺少控制措施或针对性不强
的,每项扣1分,现场岗位人员不清楚岗位有关
风险及其控制措施的,每人次扣1分。
按维护检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
检修。检修过程中,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
制定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10
未按计划检修、维修的,每项扣1分;检修、
维修方案未包含作业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的,每
项扣1分;未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现
场安全交底的,每次扣1分;检修计划未执行的,
每处扣1分;检修完毕未及时恢复安全装置的,
每处扣1分;未经安全部门同意就拆除安全设备
设施的,每处扣2分;检修完毕后未按标准进行
调试、签字验收的,每项扣1分;安全设备设施
检修、维修记录归档不规范、不及时的,每处扣
1分。
对以下危险性大的作业,按照相关管
理制度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和签发工作票,
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并确保安全
措施的落实:
(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有中毒或窒息环境作业;
(4)特殊高处作业;
(5)大型起重吊装作业;
(6)易燃易爆环境作业;
(7)特种设备拆除安装、修理作业;
(8)交叉作业;
(9)其他危险作业。
10
未执行审批手续或工作票的,不得分;工作
票中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不全的,扣2分;授权
程序不清或签字不全的,扣1分;审批手续及工
作票未存档的,扣1分;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
全管理,扣2分;安全措施未落实,缺一项扣3
分。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