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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铝企业

电解铝(含熔铸、碳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评说明

1.本标准所指的电解铝(含熔铸、碳素,下同)企业包括联合企业中的电解铝生产单元及独立电解铝生产企业,适用于电解铝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的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2.依法生产的电解铝企业,在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参加电解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考评。

3.本标准共有13项考评类目(A级元素)、46项考评项目(B级元素)和253条考评内容(核心内容)。

4.在评定标准表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5.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办法中加粗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6.本评定标准共计2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2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7.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等级标准化得分安全绩效

一级≥90考核年度内无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千人负伤率≤1;无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无新增职业病发生。

二级≥75考核年度内千人工亡率≤0.1,千人负伤率≤3;无5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新增职业病发病率≤1‰。

三级≥60考核年度内千人工亡率≤0.3,无较大以上事故,千人负伤率≤5;无5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新增职业病发病率≤2‰。

电解铝(含熔铸、碳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考评类目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一、安全生产目标1.1 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中应明确目

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

节内容。

5

缺少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

节内容的,扣2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

门或责任人或相应责任的,扣2分。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

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且量化目标、指标。

10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计划的不得分;

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未以企业正式文件颁发的,

视为没有,不得分;每有一个目标、指标未量化

扣2分。

1.2 监测

与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

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

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10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的,不得

分;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得分;实施计

划无针对性的,不得分;缺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

部门的指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2分。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

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

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15

无安全目标与指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

记录的不得分;检查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规定的,

每次扣5分;检查和监测资料不齐全的,扣5分。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

评估和考核,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

标的实施计划。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

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10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含无评估报

告),不得分;未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

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

式颁发的,扣5分;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

5分。

小计50 得分小计

—31—

考评类目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2.1 组织

机构和人

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

备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占员

工总数的千分之三以上;文化程度为大专

及以上,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数量比例为

10%以上。

20

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进行设

置或任命的,不得分;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的,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达员工总数的千分之三,每

少一个千分点扣5分;文化程度未达大专及以上,

有一人扣2分,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数量未达

10%,每少2个百分点扣5分。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

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10

未设立的,不得分;未以文件任命的,扣5

分;未包括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的,每少

1个责任人扣2分。

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应每季度

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评估本企业

存在的风险,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以

会议纪要形式保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

要求。

10

每少一次,扣5分;无会议纪要的,扣5分;

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未制

订新的工作要求的,扣5分;有未完成且无整改

措施的,每一项扣2分。

2.2 职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

实情况进行考核。

10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得分;每缺一个纵向、

横向安全生产责任制,扣5分;责任制内容与岗

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扣2分;没有对安全生产

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扣2分。

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

审与更新。

10

未定期进行适宜性评审的,不得分;没有评

审记录的,不得分;评审、更新频次不符合制度

规定的,每缺一次扣2分;更新后未以文件发布

的,扣2分。

小计60 得分小计

三、安全投入3.1 安全

生产费用

保障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并建立相应

使用台账。

10

无保障机制的,不得分;保障机制执行不严

格的,每次扣5分;未建立台账,不得分;台帐

不完整的,每项扣5分。

制定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

使用计划,并实施:应制定包含以下方面

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并实施: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

设施;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

30

无该使用计划的,不得分;计划内容缺失的,

每缺一个方面扣5分;未按计划实施的,每一项

扣4分。

—32—

考评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降温物品;

(4)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

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5)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

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6)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7)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

急救援演练;

(8)安全标志及标识;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

或者活动。

3.2工伤

保险

缴纳足额的保险费(工伤保险、安全

生产责任险)。

20

未缴纳的,不得分;无缴费相关资料的,不

得分,每一人未缴的,扣5分。本分值扣完后再

加扣20分。

保障受伤员工获取相应的工伤保险待

遇。

20

有关工伤保险评估、年费、返回资料、赔偿

等资料不全的,每一项扣5分;未进行工伤认定

的,不得分;工伤等级鉴定每少一人,扣2分。

小计80 得分小计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4.1 法律

法规、标

准规范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

制度应包含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

等环节,明确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

10

缺少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环节要求以

及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的,扣2分。

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识别和

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

他要求,并向主管部门汇总。

10

每少一个部门和基层单位定期识别和获取

的,扣2分;未及时汇总的,扣2分;未分类汇

总的,扣2分。

每半年进行一次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发布其清

单。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

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

10

不按规定识别和获取的,不得分;无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的,不得分;识别并

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每缺少一

个,扣2分;未传达的,不得分;传达每缺少一

项,扣2分。

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合

规性评价,编制输出合规性评价报告。

10

未按时开展合规性评价的,不得分;未编制

合规性评价报告的,不得分;

—33—

考评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中。

10

未及时融入的,每项扣2分;制度与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符的,每项扣2分。

4.2 规章

制度

文件管理制度应明确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发布、使用、评审、

修订等内容。

10 缺少环节内容的,每项扣2分。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

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工伤保

险、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

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

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

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施工和检

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

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

位)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职业

健康管理、安全标志、劳动防护用品(具)

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安

全生产考核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

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制度。

60

未发布的,不得分;企业制度中未包含要求

内容的,每缺一项,扣5分;制度内容不符合规

定或与实际不符的,每项制度扣5分。

4.3 操作

规程

基于岗位生产特点中的特定风险的辨

识,编制齐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审核、

发布。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下发到岗位。

20

未审核、发布的,不得分;未发放至岗位的,

不得分;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岗位

操作规程不齐全的,每缺一个,扣5分;内容没

有基于特定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的,每个扣3

分。

4.4 评估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

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10

未进行的,不得分;无评估报告的,不得分;

评估报告每缺少一个方面内容,扣1分;评估结

果与实际不符的,扣2分。

4.5 修订

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

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10 未及时进行的,每项扣2分;

—34—

考评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6 文件

和档案管

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应明确责任部

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

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

10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发布的,不得分;

未明确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

审、修订等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

等的,扣2分;未明确具体档案资料、保存周期、

保存形式等的,扣2分。

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

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10

未按文件管理制度执行的,不得分;缺少环

节记录资料的,扣5分。

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进行档案管

理:主要安全生产文件、风险评价信息;

培训记录;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事故调

查报告;检查、整改记录;职业卫生检查

与监护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活

动记录;法定检测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

案;应急演习信息;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

维护和校验记录;技术图纸;人员资格证;

安全评价报告等。

10

未实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管理不规

范的,扣5分;每缺少一类档案,扣2分。

小计190 得分小计

五、教育培训5.1 教育

培训管理

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

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

训计划,保障教育培训资源:场地、教材、

教师等。

10

未明确主管部门的,不得分;未定期识别

需求的,扣2分;识别不充分的,扣2分;无培

训计划的,不得分;培训计划中每缺一类培训的,

扣2分,未保障教育培训资源的,每缺一项扣2

分。

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

训效果进行评价和改进。做好培训记录,

并建立档案。

15

未按计划进行培训的,每次扣3分;记录不

完整、不齐全的,每缺一项扣2分;未进行效果

评价的,每次扣2分;未根据评价作出改进的,

每次扣2分;未进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

资料不完整、不齐全的,每次扣2分。

5.2 安全

生产管理

人员教育

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

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

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须经考核

合格后方可任职,每年应按规定进行再培

训。

20

主要负责人未经考核合格就上岗的,不得

分;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或未按规

定进行再培训的,每一人扣3分;培训要求不符

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

局令第3号)要求的,每次扣5分。

—35—

考评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5.3岗位

操作人员

教育培训

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

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

岗。应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

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

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操作岗位人员转

岗、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

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

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5

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5分;

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5分;在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前,未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

的,每人次扣5分;未按规定对转岗、离岗复工

者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5分。

5.4 特种

作业和特

种设备作

业人员教

育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

业。

20

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每人

次扣10分;证书过期未及时审核的,每人次扣5

分;缺少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资料的,每人次扣2

分;

5.5 其他

人员教育

培训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应经职业健

康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5

未进行职业健康培训,不得分;考核不合格

上岗的每人次扣2分。

5.6 安全

文化建设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

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

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5

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危害告知的,不得分;内

容与实际不符的,扣1分;未提供相应劳保用品

的,不得分;无专人带领的,不得分。

5.7 安全

文化建设

采取多种形式的活动来促进企业的安

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10

安全文化建设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9004不符的,不得分。

小计120 得分小计

六、生产设备设

施6.1 生产

设备设施

建设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所有设备设

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设

项目“三同时”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

10

未进行“三同时”管理的,不得分;设计、

评价或施工单位资质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分;项

目立项审批手续不全的,每项扣5分;安全投资

没有纳入项目概算的,每项扣2分;初步设计无

安全专篇或安全专篇未经审查通过的,每项扣5

分;未按相关要求备案的,每项扣5分;变更安

全设备设施未经设计单位书面审核同意的,每处

扣2分;未经验收就投用的,每项扣5分;安全

设备设施未同时投用的,每项扣2分。

—36—

考评类目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厂址选择、厂区布置和主要车间的工

艺布置,应设有安全通道,合理安排车流、

人流、物流,保证安全顺行;设备设施布

置应留有足够的人员安全通道和检修空

间;以上选择必须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

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

10

厂址选择易受自然灾害影响或严重影响周

边环境的,不得分;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2

分。

厂区内的建构筑物,应按GB50057的

规定设置防雷设施,供电整流设备、动力

配电设备、计算机设备、油罐等均应按相

关设计规范设置防雷设施。

10

未按规定设置防雷设施的,本项不得分;不

全的每处扣2分。

厂内机动车辆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并领取使用合格证才能投入运行。

5

有一处不符合的规定的,扣1分。本分值扣

完后再加扣5分。

主要生产场所消防建设应遵循《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对重点防

火部位必须通过消防设计审查及公安消防

部门竣工验收。

5

有一处不符合的规定的,扣2分;未通过消

防审查的,不得分。

供电主控室、配电值班室、主电缆隧

道和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

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

物进入的措施;整流及动力变压器设施应

设置防火墙,配电柜及控制屏、电缆沟的

所有孔洞和竖井口均应采用防火材料严密

封堵。

5

未设装置的,不得分;不全的有一处少一项

装置,扣1分;有一处未设防小动物进入措施的,

扣1分;有一处未设防火墙的,扣1分;未用防

火材料封堵的,每处扣1分。本分值扣完后再加

扣5分。

生产场所必须根据易燃、易爆物质的

物理及化学性质,合理设计灭火系统、报

警系统及选择灭火设备类型(如非水灭

火)。合理布置消防水栓,并保证水量、

水压。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建筑灭火器

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

5

设计灭火系统与现场物质特性不匹配的,不

得分;未配置或数量达不到规定的,每处扣1分。

本分值扣完后再加扣5分。

电缆不应和油管、可燃气体输送管道

共同敷设在同一沟道内或行架上。

5

电缆和油管、可燃气体输送管道共同敷设在

同一沟道内或行架上,不得分。本分值扣完后再

加扣5分。

—37—

考评类目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使用压力超过0.1MPa的液体和气体的

设备和管路,应安装压力表,必要时还应

安装安全阀和逆止阀等安全装置。

5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本分值扣完

后再加扣5分。

所有产生烟气及粉尘的系统,都应设

净化或收尘系统。产生粉尘、烟气的设备

和输送装置均应设置密闭罩壳。

5

未设净化或收尘系统的,每处扣2分;产生

粉尘、烟气的设备和输送装置未设置密闭罩壳

的,每处扣1分。本分值扣完后再加扣5分。

厂区内的坑、沟、池、井,应设置安

全盖板或安全防护栏。直梯、斜梯、防护

栏杆和工作平台应符合《固定式钢梯和平

台安全要求》GB4053.1—3的规定。

5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本分值扣完

后再加扣5分。

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配电系统、压

力容器、起重机械上的安全防护装置、信

号装置、警报装置、安全连锁装置、限位

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

5

防护装置不齐全、破损或失效的,每处扣2

分。本分值扣完后再加扣5分。

产生或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按

规定设置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

5

有一处未设置的,不得分。本分值扣完后再

加扣5分。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

置、金属电线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置的

金属构件、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等,

均应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接零系统应有

重复接地,对电气设备安全要求较高的场

所,应在零线或设备接零处采用网络埋设

的重复接地。

5

未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的,每处扣2分;接

零系统无重复接地的,每处扣2分;对电气设备

安全要求较高的场所,未在零线或设备接零处采

用网络埋设的重复接地的,每处扣2分。

高压开关柜面板应有断路器或隔离开

关“开”、“关”状态指示及一次进线的

电压指示。

5

高压开关柜面板应有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没

有“开”、“关”状态指示的,每处扣1分。没

有一次进线的电压指示的,每处扣1分。

厂房的照明,应符合《建筑采光设计

标准》GB50033 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的规定。在易燃易爆场所,应采用

防爆灯具和开关;有导电粉尘或潮湿的场

所采用防水防尘灯。

10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38—

考评类目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企业用于吊运普通重物的起重机,必

须符合《起重机设计规范》GB3811的标准

要求。使用有资质生产厂家的设备必须经

过特种设备检验合格的才能投入使用。

10

有一项不符合国标要求的,不得分;生产厂

家无资质的,扣5分;未经检验合格就投用的,

扣5分。

值班室、待机室、会议室等人员聚集

场所不应设置在吊运熔融铝液及危险物品

的影响范围内,应当与以上场所保持安全

距离。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5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用于吊运熔融铝液的桥式起重机必须

符合《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铸造起重机》

JB/T7688.15的标准要求及国家质量检验

检疫总局质检办特〔2007〕375号的要求。

10

有一台起重机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特种

设备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分。

必须设计和配置铝电解多功能机组专

用设备用于电解槽的生产作业。铝电解多

功能机组设计制造,除符合《冶金起重机

技术条件铸造起重机》JB/T7688.15、《铝

电解多功能机组》YS/T7、国家质量检验检

疫总局质检办特〔2007〕375号的要求外,

还必须满足:

(1)液压系统应使用阻燃液压油。

(2)从吊钩到大梁应设置二级以上的

机械绝缘,阻值大于2MΩ。

(3)从打击头、阳极扳手旋拧马达、

阳极夹头等接触电解槽的机构,到起重机

大梁之间应设置三级以上的机械绝缘,阻

值大于2MΩ。

(4)应具备出铝、抬母线、换极、打

壳、下料、自动或半自动对位加料等功能。

10

未配置铝电解多功能机组的,不得分;配置

的多功能机组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5分;配置

的多功能机组功能缺失的,每项扣3分。

供电主控室、室内开关站、整流器室、

变配电室、计算机室、地下油库、地下液

压站、地下润滑站等要害部位,设置安全

出入口,出入口设置的门应向外开。

5

未设置安全出入口或门的,每处扣1分;门

向内开的,每处扣1分。

—39—

考评类目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整流机组及动力变配电系统的电、操

控设备应有安全连锁、快停、急停等本质

安全设计与装置。整流机组及动力变配电

设备应按设计规范要求设置继电保护装置

和非电量保护装置。

10

整流机组未设置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

关之间合闸电气连锁装置的,未按规定设置保护

装置的,本项不得分,不全的每处扣2分;动力

变配电系统开关柜未设置机械及电气连锁装置

的,本项不得分,不全的每处扣1分;保护装置

设置不全的,每少一项扣1分。

供电整流主控室、室内或露天开关站、

整流及动力变压器间隔、整流器室、配电

室、冷却循环水泵房等关键场所应设置视

频监视系统;应设置交直流监视仪表、直

流大电流测量装置,应设置直流电流自动

稳定调节控制装置。

5

未设置的,本项不得分;不全的每处扣1分,

不合理、无效果的不得分;不全的每处扣1分。

供电整流机组一次回路应设置避雷

器、二次回路设置防止操作过电压及浪涌

的装置。

5

未设置避雷器、整理器柜未设置过电压吸收

装置的,本项不得分;二次回路交直流电源未设

置浪涌吸收装置的,每少一处扣2分。

供电整流机组必须设置自动喷淋消防

系统。

5 未设置自动喷淋消防系统的,不得分。

电解厂房不得漏雨,厂房周围应设置

畅通的排水设施和防止雨水进入槽下地坪

的措施,确保电解槽下不积水;电解槽下

须设置防止漏炉铝液外流的挡铝墙(围

堰)。

5

未设置排水设施,不得分;排水设施不畅通

有积水的,扣2分;未设置挡铝墙(围堰)的,

扣5分;

电解槽的槽壳与上部机构支腿、风格

板、槽壳支座、母线之间必须设置绝缘,

绝缘值不小于0.5MΩ,防止直流接地。

5

未设置绝缘的,不得分;绝缘值小于0.5MΩ,

每点扣2分。

电解槽上部机构的各打壳气缸与支

座、烟道与厂房、烟道端与上部机构相连

的管道等必须设置绝缘,绝缘值不小于2M

Ω。

5

未设置的,不得分;绝缘值小于2MΩ,每点

扣2分。

电解槽上部机构水平母线必须设置限

位保护装置、电压异常报警装置、离极保

护装置。

10

水平母线未设置限位保护装置的,扣5分;

未设置槽电压异常报警装置的,扣5分;未设置

离极保护装置的,扣5分。

—40—

考评类目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储运熔融铝液的运输车辆,必须设置

防铝液泄漏到驾驶室的挡板。

5

不符合规范要求,不得分;未设置防铝液泄

漏到驾驶室的挡板,不得分。

下列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供电的主

要通道、主控室、室内开关站、整流器室、

配电室、水泵房;铸造的厂房、地下室等。

5

应设而未设应急照明的,每处扣1分;未达

到照度要求的,每处扣1分;应急照明灯不亮的,

每处扣1分。

铸造倾翻炉必须设置紧急复位操作系

统,流槽液位自动检测、控制系统;扁锭

生产线的结晶器必须设置液位检测、控制

系统。

10

无紧急复位的手动操作装置,扣10分;无

液位检测、控制系统,扣10分。

铸造熔炼炉、保温炉、倾翻炉、铸机、

轧机流铝槽、除气过滤装置等,在设备周

围必须设置防止铝液遇水爆炸的挡铝围

堰。

8 未设置挡铝围堰的,每处2分;

铸造浇铸生产流程中必须设置铝液紧

急排放和储存的设施。

5 未设置的,不得分。

铸造熔炼炉、保温炉出铝口,必须设

置炉眼机械锁紧装置。

6 未设置炉眼机械锁紧装置,每处扣3分;

铸造厂房内的地坑必须进行防渗漏设

计和施工,防止地下水渗入。

6

铸造厂房地坑有水渗入的,每坑(井)点扣

3分;

垂直铸造机、连铸连轧机、扁锭铸机

的浇铸冷却系统必须设置应急冷却水源;

铸井内壁必须涂刷防爆涂料。

5

未设置应急冷却水源的,每处扣5分;未刷

防爆涂料的,每处扣5分。

厂址、厂区、厂房建设应符合《工业

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和《碳素生

产安全卫生规程》 GB15600的有关规定。

5 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

设双回路电源供电,电锻烧炉和罐式

煅烧炉冷却水系统、回转窑传动电机、电

感应化铁炉冷却水系统、石墨化整流机组

冷却水、气站等用电关键设备应设应急电

源。

5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回转窑的排烟机应设温度报警装置。

窑头及窑尾应分设事故贮水箱。

5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41—

考评类目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下列场所应设应急照明:

(1)沥青熔化厂房的通道;

(2)高楼部;

(3)水泵房、油泵房、热媒锅炉房、

主控室、调温室、变压器室、配电室、计

算机室、调度室、煤气发生站、油库;

(4)煅烧炉测温平台、回转窑操作平

台、焙烧炉面、装出炉地点;

(5)对于需要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

口和通道。

5

应设而未设应急照明的,每处扣1分;未达

到照度要求的,每处扣1分;应急照明灯不亮的,

每处扣1分。

熔化沥青应用蒸汽或热媒油加热。沥

青熔化应密闭,沥青熔化槽、干燥器和破

碎机必须设通风除尘设施。

5

用其他不安全加热的,不得分;沥青熔化槽、

干燥器和破碎机未设通风除尘设施,每处扣1分。

热媒锅炉和电感应化铁炉的操作室、

供电主控室、室内开关站、整流器室、变

配电室、计算机室、地下油库、地下液压

站、地下润滑站等要害部位,除有正常出

入口及通道外,应设逃生通道,且门应向

外开。

5

没有逃生通道的,每处扣1分;门向内开的,

每处扣1分。

无烟煤、石油焦、沥青等原料堆场、

仓库及油库、煤气站、混捏成型、沥青熔

化等系统中易着火点,如混捏机(锅)、

成型机、成型沥青烟干法净化系统、高楼

部液体沥青储槽、重油罐、焙烧主烟道等,

应设消防装置。

10 未设装置的,不得分;设置不合理扣2分。

生产高纯石墨制品的石墨化炉必须加

罩,烟气应进行处理符合标准后才能排放。

串接式石墨化炉炉体应加罩,填充料应采

取机械输送;辅料及产品的装、出炉,应

采用机械操作。

5

石墨化炉体无罩,扣2分;烟气未净化排放,

扣2分;填充料未采取机械化输送,扣1分;出

炉未采用机械操作,扣1分。

蒸汽、重油、热媒、沥青等管道及存

储装置应设有可靠的隔热层。

5 未设有可靠的隔热层的,少一处扣1分。

—42—

考评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煅烧炉(窑)、高楼部及电感应化铁

炉设备应配置安全水源或设置高位水箱。

5

未配置安全水源或设置高位水源的,每处扣

2分。

煅烧炉、石墨化焙烧厂房应设有足够

的通风系统,应设置一氧化碳检测及报警

装置。

5

未设置通风系统,不得分,通风系统达不到

要求,每处扣1分;未设置一氧化碳检测及报警

装置,不得分。

锅炉、煅烧炉窑、焙烧炉等的排烟系

统应设置泄爆门。

5

未设泄爆门的,每处扣1分;泄爆门设置不

合理的,每处扣1分。

振动成型机的振动台和操作台必须分

开,严禁两者接触,振动子应密封消音。

5

振动台和操作台未分开,不得分;振动子未

密封消音,每处扣1分。

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等的燃烧

装置,应有煤气、天然气、液化气紧急切

断阀,以及火灾报警器、超敏度气体报警

器。

5

未设紧急切断阀的,不得分;未设煤气火灾

报警器、超敏度气体报警器的,不得分。

电感应化铁炉应有漏炉报警装置,且

应设事故地坑。

5

无漏炉报警装置,扣3分;没有事故地坑,

扣2分。

重油、熔化沥青储罐应设有液位显示

及高位报警仪,储罐周围应设置围堰。

5

没有液位显示及高位报警仪的,每处扣1分;

储罐周围未设置围堰的,每处扣1分。

6.2 设备

设施运行

管理

由具备检测资质的部门定期对防雷设

施定期检测,确保防雷设施完好、有效。

10

未定期检测的,检测部门无资质的,本项不

得分;未提供检测报告的,每少一项扣2分。

吊运物行走时,严禁从人的上方通行;

在特定的情况下越过主体设备时必须有相

应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5

吊运物从人的上方经过不得分;没有安全措

施随意越过主体设备的,不得分;安全措施执行

不好,每处扣2分。

吊钩、吊具应在其额定载荷范围内使

用。钢丝绳和链条的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的

报废标准,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6067的有关规定。吊运熔融金属的钢丝

绳、滑轮等应符合有关规定。

10

超额定载荷使用吊具的,不得分;使用报废

吊具的、不得分。

起重设备的下列安全装置,必须按制

度进行检查:

(1)行程限制器;

(2)行车大、小车端头缓冲和防冲撞

装置;

(3)起重量限制器;

10

没有检查记录的不得分;检查记录不符合记

录要求的每项扣1分;安全装置不齐全的,每项

扣2分;安全装置不灵敏、不可靠的,每项扣2

分;本分值扣完后加扣10分。

—43—

考评类目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4)主、副卷扬限位、报警装置;

(5)登吊车信号装置及门联锁装置;

(6)露天作业的防风装置(防倾覆装

置);

(7)电动警报器或大型电铃以及警报

指示灯。

(8)地面操作手柄要有急停按钮

(9)对于吊运熔融金属的特种设备,

必须安装起升机构设置独立的双级制动、

机械绝缘等级为H级;

(10)失压保护装置。

产生或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设

置的泄漏报警装置必须定期校验,保证可

靠有效,并有定期校验台帐和检查记录。

5

无定期校验的,不得分;台帐和检查记录有

一处不完善的扣1分。

机械设备、设施、工具、配件等完整

无缺陷;做好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和

保养工作,并有检查记录。

5

机械设备、设施、工具、配件等,不完整或

有缺陷,每处扣1分;对设备、设施的检修、维

护、保养情况,没有检查记录,每处扣1分。

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帐,制定检修、

维修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检修结束,

必须进行验收;针对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

适时修改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

的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

10

无设备运行台帐的不得分;无检修、维修计

划的,不得分;验收资料不齐全的,每次(项)

扣1分;检修、维修计划未执行的,每次(项)

扣1分。

定期对电机进行绝缘测量。 4 未定期测量的,每处扣2分。

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5

人员安全通道和检修空间不符合要求的,每

处扣1分。

消防系统和装置完好。10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各机、电、操控设备的安全连锁、快

停、急停等安全装置可靠有效。

10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对电气安全绝缘工器具由具备检测资

质的部门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其有效性。

5

未定期检测的、检测部门无资质的、未出具

检测报告的,本项不得分;失效的每处扣1分。

液体和气体的压力表、安全阀、逆止

阀等安全装置可靠有效。10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安全阀、压

力开关、压力表等未定期校验的,每一处扣2分。

—44—

考评类目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应急电源应定期检测试验,可靠有效。 5 未定期检测试验的,每处扣1分。

起重设备应装有能从地面辨别额定负

荷的标识,不应超负荷作业。

2

未装能从地面辨别额定荷重的标识的,每台

扣1分;超负荷作业的,不得分。

对在用油浸式变压器做绝缘油预防性

试验,至少每年一次。

5 未按规定实验每处扣1分。

主要通道及主要出入口、楼梯、操作

室、计算机室、主控室、配电室、泵房、

煤气站的应急照明应确保有效。

5 应急照明失效的,每处扣1分。

定期检查集中监视和火警信号显示中

心的显示情况,确保显示状态正常。

2 未检查,不得分。

厂房起重机滑线应安装通电指示灯或

采用其他标识带电的措施。

2

未安装通电指示灯或未采用其他标识带电

的措施的,每处扣1分。

在正常情况下所有用电、配电设备金

属外壳及电缆桥架、支架、保护管等均须

可靠接保护地线(PE)。低压电气设备非

带电的金属外壳和电动工具的接地电阻,

不应大于4Ω。

5

未进行接地电阻检测的,每台扣1分;接地

电阻大于4Ω的,每台扣1分。

供电整流关键场所的视频监视系统应

完好、有效;整流机组交直流监视仪表、

直流大电流测量装置、直流电流自动稳定

调节控制装置应完好、有效。

5

不能正常运行的,本项不得分;缺失的每处

扣1分。

整流机组及动力变配电设备继电保护

装置和非电量保护装置应完好、有效,并

定期检测。

5

未提供继电保护装置检测报告的,每少一项

扣2分;检测报告结论不合格未整改的,不得分。

厂区内的建构筑物、供电接地网及避

雷器、计算机设备、油罐等防雷设施应完

好、有效,并由具备检测资质的部门定期

做预防性试验。

10

不符合规定的,未定期做预防性试验的,本

项不得分;试验人员不具备资质的,本项不得分;

未提供试验报告的,每缺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本

项;不合格项而未整改的,不得分。

—45—

考评类目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供电整流机组一次回路避雷器、二次

回路操作过电压、浪涌吸收的装置必须完

好、有效,并定期检测。

5

装置不完好有效的,本项不得分;未定期检

测的,每少一项扣1分。

电解槽的槽壳与上部机构支腿、风格

板、槽壳支座、母线之间的绝缘,电解槽

上部机构的各打壳气缸与支座、烟道与厂

房、烟道端与上部机构相连的管道的绝缘,

必须定期检查,确保绝缘有效。

8

未检查的,不得分;绝缘损坏的,每处扣1

分;绝缘值达不到规定值的,每处扣2分。

电解槽在运行过程中必须加强巡视检

查,对侧部及炉底进行温度检测,对异常

(破损)槽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防止漏

炉事故。

5

无温度检查记录,扣2分;对破损槽无管理

措施的,不得分。

电解使用的阳极托盘和残极托盘必须

定点放置,对导杆上残极过小不能摆放稳

定的必须使用带支撑架的托盘。

4

未按照规定摆放和残极摆放不稳定的,每处

扣1分。

储运高温铝液的抬包,包体、包盖、

吊耳、吊臂及隔热保温层等必须完好。

5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储运高温铝液的运输车辆,禁止使用

汽油车辆;运输车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运输过程中,应制定防止铝液溢出的安全

控制措施。

5

使用汽油车辆的,不得分;运输车辆不符合

规定,不得分;未制定防止铝液溢出的安全控制

措施的不得分;未按措施执行的,扣2分。

对铸造熔炼炉、保温炉出铝口的炉眼

机械锁紧装置进行检查,应急塞杆配套件

齐全。

8

炉眼锁紧装置未锁紧的,扣2分;应急塞铝

杆配套件不齐全的,扣2分。

针对铸造生产的实际情况,按规定对

液压系统、铸模、结晶器等进行检查。

5 未检查的,不得分;不完好的,每处扣1分

定期检查阻隔铝液泄漏与水接触的设

施完好情况。

5 未检查的,不得分;不完好的,每处扣1分。

定期检查垂直铸造机、连铸连轧机的

浇铸冷却系统设置应急冷却水源的完好情

况。

5

未检查的,不得分;冷却水源不能应急的,

不得分。

—46—

考评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定期对连铸连轧机组、铸造机、锯切

机的防护装置完好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

未检查的,扣2分,防护装置不完好的,每

处扣2分。

对电感应炉的漏炉装置进行定期检

验。

5

未对电感应炉的漏炉装置进行定期检验的,

每处扣1分。

对配电控制盘柜进行定期清灰,端子

紧固。

5

未对配电控制盘柜进行定期清灰或端子紧

固的,每处扣1分。

对感应报警器进行定期检查。 5 未对感应报警器进行定期检查的,不得分。

蒸汽、重油、热媒、沥青管道及存储

装置的隔热层应完整。

5 隔热层不完整的,每处扣1分。

煅烧炉、石墨化焙烧厂房的通风系统

应完好,一氧化碳检测及报警装置应定期

检测。

5

通风系统不起作用,每处扣1分;一氧化碳

检测及报警装置未定期检测,每处扣1分。

煅烧炉(窑)、高楼部及电感应化铁

炉设备安全水源或高位水源应定期检查。

5

安全水源或高位水源无水的,不得分;未对

安全水源或设置高位水源进行定期检查的,每处

扣1分。

粉尘、烟气等净化设备完好,收集烟

气、粉尘的罩壳、管道完好。

5 不完好的,每处扣1分。

混捏厂房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和排

烟系统;间断混捏锅的传动,应为密封式,

糊料出口安装抽风罩。裸露式齿轮传动的,

必须加设铁质箱式保护罩;连续混捏机四

周1米处,应有栅栏。中轴热媒油循环管,

必须用软管。糊料出口,必须安设通风防

尘设备。

5

厂房无排烟、通风设施,扣2分;间断混捏

锅传动不密封,无防护罩,扣1分;连续混捏机

四周无栅栏,扣1分;热媒油循环管,不符合要

求,扣1分;糊料出口,无通风防尘设备,扣2

6.3 新设

备设施验

收及旧设

备设施拆

除、报废

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

测、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应符合有

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更新设备设施验收和

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的管理制度及时进

行完善、修订。

10

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不得分;管理制度

操作性差的,扣1分。

按规定对新设备设施进行验收,确保

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

10

未进行验收的(含其安全设备设施),每项

扣2分;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分。

—47—

考评类目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按规定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设备设施进

行报废或拆除。

10

未按规定进行的,不得分;涉及到危险物品

的生产设备设施的拆除,无危险物品处置方案

的,不得分;未执行作业许可的,扣1分;未进

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的,扣1分;资料保

存不完整齐全的,每项扣1分。

小计600 得分小计

七、作业安全7.1 生产

现场管理

和生产过

程控制

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的

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价、分级,制定

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严格落实。

10

无企业风险和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汇总资料

的,不得分;辨识所涉及的范围未全部涵盖的,

每少一处扣1分;每缺一类风险和隐患辨识、评

估分级的,扣1分;缺少控制措施或针对性不强

的,每项扣1分,现场岗位人员不清楚岗位有关

风险及其控制措施的,每人次扣1分。

按维护检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

检修。检修过程中,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

制定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10

未按计划检修、维修的,每项扣1分;检修、

维修方案未包含作业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的,每

项扣1分;未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现

场安全交底的,每次扣1分;检修计划未执行的,

每处扣1分;检修完毕未及时恢复安全装置的,

每处扣1分;未经安全部门同意就拆除安全设备

设施的,每处扣2分;检修完毕后未按标准进行

调试、签字验收的,每项扣1分;安全设备设施

检修、维修记录归档不规范、不及时的,每处扣

1分。

对以下危险性大的作业,按照相关管

理制度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和签发工作票,

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并确保安全

措施的落实:

(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有中毒或窒息环境作业;

(4)特殊高处作业;

(5)大型起重吊装作业;

(6)易燃易爆环境作业;

(7)特种设备拆除安装、修理作业;

(8)交叉作业;

(9)其他危险作业。

10

未执行审批手续或工作票的,不得分;工作

票中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不全的,扣2分;授权

程序不清或签字不全的,扣1分;审批手续及工

作票未存档的,扣1分;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

全管理,扣2分;安全措施未落实,缺一项扣3

分。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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