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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向城建档案馆移交档案内容顺序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向城建档案馆移交档案内容顺序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向城建档案馆移交档案内容顺序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向城建档案馆移交档案内容顺序

卷内目录

第一部分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第一卷基建文件(开工类资料)

1-00 照片(正立面、背立面、侧立面)

1-01基本建设项目批复及报建

1-02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1-03投资许可证

1-04建设用地批准书

1-05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0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0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08图纸审查批准书及审查报告

1-09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10消防审核意见书及防雷审核意见书

1-11中标通知书

1-1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及监督计划

1-13勘察设计承包合同书

1-14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15设计承包合同书

1-16施工承包合同

1-17监理委托合同

1-18开工报告及停、复工报告

1-19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

1-20测量工程定位通知单及定位图

1-21见证备案表及见证记录汇总表

1-2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附各项制度)

1-23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部)及负责人名单、单位资质

1-24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施工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岗位证、单位资质、安全资质

1-25安全生产许可证

1-26试验室资质及人员岗位证

第二部分施工文件

第二卷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合格证、试验报告(提供材料分析表)

2-01汇总表、报验单、材料进场检验记录、见证记录、钢筋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2-02汇总表、报验单、材料进场检验记录、见证记录、水泥出厂合格证(3d、7d、28d)及试验报告(安定性、3d、28d)

2-03汇总表、报验单、材料设备进场检验记录、见证记录、砂石试验报告、合格证开采许可证

2-04汇总表、报验单、材料设备进场检验记录、见证记录、砖(砌块)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各厂家)及试验报告

2-05汇总表、报验单、材料设备进场检验记录、商品砼出厂合格证及28d试验报告

2-06汇总表、报验单、材料进场检验记录、焊条(剂)合格证及焊工上岗证

2-07汇总表、报验单、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外加剂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2-08汇总表、报验单、材料进场检验记录、见证记录、防水材料(防水粉、聚氨酯、沥青、玛蹄脂、防水卷材、乳化沥青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复试报告(卫生间用聚氨酯或SQ高分子防水卷材、屋面用乳化沥青或沥青玛蹄脂、防水卷材)。

2-09汇总表、报验单、材料进场检验记录、保温隔热(苯板、珍珠岩等)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复试报告(屋面苯板)

2-10汇总表、报验单、材料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见证记录、门窗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木门、塑钢窗、地下室防盗门、进户防盗门、单元电子对讲门、铝合金推拉门、玻璃及配件)

2-11汇总表、报验单、材料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见证记录、其它(装修)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外墙面砖、内墙瓷砖、地砖、乳胶漆、涂料、油漆、石膏、滑石粉、801胶、纤维素、烟风道、楼梯扶手、欧式线条等)

第三卷施工试验(厚度超可分2册)

3-0l汇总表、见证记录、土壤击实试验报告

3-02汇总表、见证记录、室内、室外土壤干密度试验报告(附平、剖面图)

3-03汇总表、见证记录、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报告(要求做试焊件)

3-04汇总表、报验单、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3-05汇总表、统计评定、砂浆试验报告、见证记录、砼试块制作计划

3-06汇总表、报验单、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3-07汇总表、统计评定、混凝土试验报告、见证记录、砂浆试块制作计划

3-08汇总表、统计评定、混凝土同条件(等效养护龄期600~C)抗压强度检验报告、见证记录(基础、主体)、测温记录、600~C试块制作计划(监理批准签字)

3-09 汇总表、报验单、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记录(基础、主体)

第四卷施工记录(厚度超可分2册)

4-01目录、混凝土施工记录

4-02目录、砌体施工记录

4-03坍落度测试记录

4-04目录、混凝土浇筑许可证

4-05目录、混凝土开盘鉴定

4-06砂石含水率测试记录

4-07目录、焊接现场检查记录

4-08目录、拆模通知单附同条件砼试验报告

4-09目录、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4-09冬期施工记录(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同条件砼试验报告、测温记录等)

4-10施工现场调整配合比通知单

4-11钢筋下料单

4-12过磅记录

第五卷外墙外保温记录(EPS板薄抹灰)

5-01外墙保温的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质保体系、人员上岗证

5-02报验单、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5-03报验单、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5-04施工工艺

5-05技术交底

5-06汇总表、报验单、材料设备进场检验记录、见证记录、各种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进场材料的复试报告(苯板、玻纤布)

5-07报验单、外墙保温系统的型式检验报告

5-08见证记录、现场试验(拉拔、抗冲击性)

5-09汇总表、报验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层、分段)。

5-10外墙保温的施工记录

5-11报验单、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第六卷预检记录

6-01目录、定位放线复测记录

6-02目录、技术复核记录

6-03目录、轴线标高复测记录

第七卷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附隐蔽工程验收计划)

7-01地基验槽记录及工程报验单

7-02基础土方(挖方、回填土)记录及工程报验单

7-03基础工程隐蔽记录(、防潮、保温等)及工程报验单

7-04主体工程隐蔽记录(钢筋、砼、砌体)及工程报验单

7-05卫生间防水层工程隐蔽记录及工程报验单

7-06屋面隐蔽记录及工程报验单

7-07装饰装修隐蔽记录及工程报验单

7-08门窗安装记录及工程报验单

7-09楼梯焊接及工程报验单

7-10地面隐蔽记录及工程报验单

7-11变形缝记录及工程报验单

第八卷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8-1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8-2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8-3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两次闭水)

8-4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8-5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8-6见证记录、塑钢窗现场抽检三性试验、铝合金门窗现场抽检三性试验

8-7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报告

8-8建筑节能、保温测试报告

第九卷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9-01目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9-02基础、主体结构验收监督通知书

9-03施工组织设计、报验单

9-04报验单施工方案(土方、砼、钢筋、模板、砌筑、卫生间、屋面防水、装饰装修、创优、检验批划分、检验试验见证取样)

9-05技术交底

9-06施工日志

第十卷建筑给捧水采暖工程技术资料

质量控制资料

10-0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10-02施工方案及报审表

10-03施工技术交底

10-04设备施工日志

10-05汇总表、报验单、材料配件设备进场检验记录、各类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

10-06管道试验记录(给水、采暖、热水、散热器)

10-07阀门强度及严密性测试记录(分给水、采暖)

10-08系统清洗试验记录(给水、采暖)

10-09灌(满)水试验记录(排水管)

10-10通水试验记录(给水、排水管)

10-11通球试验记录(排水管)

10-12设备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报验单(排水、采暖、给水)

10-13设备施工记录(分排水管、给水管、采暖管、卫生器具)、工序交接、技术复核

给排水采暖工程安全功能检查记录目录(附报验单)

10-14给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10-15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

10-16排水干管通球试验记录

10-17卫生器具满水试验记录

分部、分项、验收批质量记录(附报验单)

10-18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0-19分项工程及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20分项工程及室内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2)

10-21分项工程及室内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22分项工程及卫生器具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23分项工程及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24分项工程及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25分项工程及室内采暖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2)

10-26分项工程及室内采暖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27分项工程及室内采暖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第十一卷低温热水地板辅射采暖工程资料

1l-01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体系图、人员岗位证

11-02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11-03施工方案及报审表

11-04施工技术交底

11-05专业施工日志

11-06汇总表、报验单、材料配件设备进场检验记录、各类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一见证记录、PES进场复试

11-07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11-08阀门强度及严密性测试记录

11-09系统清洗试验记录

11-10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报验单

11-11工序交接记录

11-12设备施工记录

11-13分项工程及室内采暖系统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第十二卷建筑电气工程资料

质量控制资料

12-0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12-02施工方案及报审表

12-03施工技术交底

12-04电气施工日记

12-05汇总表、报验单、材料设备配件进场验收记录、及各类合格证、检验报告

12-06设备调试记录

12-07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12-08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12-09电气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包括导管敷设、等电位联接、接地、变形缝中的穿管吊顶内的配管等)

12-10电气施工记录(电线电缆导管线槽敷设、电线电缆穿管、电箱灯具器具安装、照明全负荷试验)

12-11技术复核、工序交接

电气工程安全功能检查记录目录

12-12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12-13灯具、插座、开关通电运行检验记录

12-14线路、插座、开关接线检验记录

12-15避雷接地电阻值测试记录

分部、分项、验收批质量记录

12-16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2-17分项工程及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18分项工程及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设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19分项工程及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线路绝缘测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20分项工程及成套配电柜、照明配电箱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21分项工程及普通灯具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22分项工程及开关、插座、风扇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23分项工程及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24分项工程及接地装置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25分项工程及建筑物等电位联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第十三卷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3-01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3-02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13-03单位工程安全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13-04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专家组签字)及验收程序

13-05基础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3-06主体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3-07装饰装修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3-08屋面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第三部分竣工验收文件

第十四卷竣工验收资料

14-01工程概况表及工程竣工总结

14-02竣工报告

14-03竣工验收报告

14-04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通知、意见书

14-05 竣工交接证明书

14-06工程保修书

14-07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4-08用户评定

14-09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4-10工程地质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14-11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14-1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4-13建筑工程安全防范设施验收合格证

14-14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意见书

14-15工程竣工验收环保意见书

14-16竣工验收备案表

14-17工程决算书

第四部分竣工图文件

第十五卷竣工图

15-01建筑图

15-02结构图

15-03设备图

15-04电气图

以上资料封皮、卷内目录必须打印,封皮字体为黑体3号。竣工图注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内容并加盖竣工图章、每卷资料装订厚度不超过2公分如一卷超过厚度可分册内容应完整,每卷应独立成册,每卷的资料不可混装。填写的方法及表格应用可参考自治区质量监督总站编写《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撰写惧整理应用实例》及《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撰写收集整理应用实例》。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保存党和国家历史记录,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档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 第三条移交与接收的电子档案应当真实可靠、齐全完整和安全可用;涉密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安全的要求。 第四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子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档案移交单位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切实履行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职责。 第二章电子档案移交 第五条属于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的电子档案,应当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第六条档案移交单位一般自电子档案形成之日起年内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电子档案,可以适当延长移交时间。涉密电子档案移交时间另行规定。 第七条电子档案移交的基本要求: (一)元数据应当与电子档案一起移交,一般采用基于的封装方式组织档案数据;

(二)电子档案的文件格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电子档案有相应纸质、缩微制品等载体的,应当在元数据中著录相关信息;(四)采用技术手段加密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密后移交,压缩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压缩后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起移交; (五)档案移交单位应当将已移交的电子档案在本单位至少保存年。 第八条电子档案移交的主要流程是:组织和迁移转换电子档案数据、检验电子档案数据、移交电子档案数据等步骤。 第九条电子档案的移交可采用离线或在线方式进行。 第十条离线移交电子档案应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一)移交单位一般采用光盘移交电子档案,光盘应当符合归档要求; (二)移交单位一般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一套光盘,光盘应当单个装盒;(三)移交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光盘数据刻录及检测; (四)存储电子档案的载体和载体盒上应当分别标注反映其内容的标签(标签的标注方法见附件); (五)移交载体内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见附件。

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要求

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要求 一、验收及移交程序 移交时间期限:竣工后六个月内 验收及移交程序:由建设单位提出验收及移交,按项目验收及移交。由建设单位先对各单位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及审查,满足档案归档要求后向档案主管部门提出验收及移交申请。 二、城建档案归档和移交进馆范围 (一)城建档案归档范围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工程声像档案等六个部分。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主要包括:立项文件;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勘察、测绘、设计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开工审批文件;工程概预算等财务文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机构设置、资质及人员任命文件等。 2、监理文件主要包括: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文件;监理定期报告及专题报告等。 3、施工文件主要包括:施工技术准备文件;施工现场准备文件;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施工联系文件;工程事故处理记录;施工原始记录及汇总;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汇总;施工过程性观测记录;功能性试验记录;施工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及抽样检测报告;竣工测量资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文件等。 4、竣工图:包括项目建设工程全套纸质竣工图及相应的CAD电子文件。国标或部委发布的通用图集不归档。经批准,部分行业工程和特种工程可提交PDF

格式竣工图电子文件。 5、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工程竣工总结及评估报告、工程验收记录、工程交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证书、决算和审计文件等。 6、工程声像档案:记录工程项目规划征地、勘探、设计、奠基、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的照片、录像带等音像材料。 (二)城建档案移交进馆范围 1、房建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产生和形成的档案,移交进馆范围依据市档案局发布的《建筑工程A类工程档案卷内目录》、《建筑工程B类工程档案卷内目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卷内目录》执行。 2、对于行业工程和特种工程,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初期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根据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相关的标准规范,制定本工程项目的归档细则,明确项目建设各阶段和各专业工程或分部分项(单元)工程应形成的工程文件材料以及使用的施工用表。归档细则由建设单位报市档案局确认,档案移交进馆范围按归档细则确定的内容执行。 三、档案形成要求 (一)按实际情况形成工程档案 一般情况下,按照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形成相应的工程档案。在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若遇到合同无法履行或变更的情况下,需书面写明情况。 特殊情况下,施工内容与合同发生差异或人员有变更,按实际形成工程档案。(如○1项目经理或总监发生了变更,而建设单位未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时,由建设单位提交情况说明。○2现监理无高压外线监理资质,由建设单位另外请有资质的监理专门对高压外线施工内容进行监理的情况。)

工程资料移交清单

工程资料移交清单 工程名称:安次工业园区高压排管穿越施工工程 序文件名称份数备注 1 工程开工报审表 4 2 主要施工人员资质 4 3 主要设备清单 4 4 计量器具校验 4 5 技术交底 4 6 施工组织设计 4 7 材料报审(附检验报告) 4 8 测量报审(附导向记录图) 4 9 分项工程质量报验单 4 10 工程验收报验单 4 11 工程验收单 4 12 工程交接单 4 13 14 15 16 建设单位(签字): 移交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工程资料清单

工程名称:安次工业园区高压排管穿越施工工程 序文件名称份数备注 1 工程开工报审表 4 2 主要施工人员资质 4 3 主要设备清单 4 4 计量器具校验 4 5 技术交底 4 6 施工组织设计 4 7 材料报审(附检验报告) 4 8 测量报审(附导向记录图) 4 9 分项工程质量报验单 4 10 工程验收报验单 4 11 工程验收单 4 12 工程交接单 4 缺项资料1、企业资质 2、工程报验单 3、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及审批表 4、施工日志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验收记录 7、工程竣工报告 注:施工单位尽快将缺项资料补齐。

工程资料清单 工程名称:安次工业园安华路污水排放管线顶管工程 序文件名称份数备注 1 企业资质及报审 4 2 施工组织设计及报审 4 3 污水排放管线顶管工程报验单 4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5 顶管顶进记录 4 6 顶管检验批验收记录 4 7 顶管注浆记录 4 8 原材料(橡胶圈)合格证 4 9 钢筋砼管发货单 4 10 排放管线路由设计方案图 4 11 甲乙双方合同 4 缺项资料1、开工报审资料 11、竣工验收报验单 2、技术交底资料 12、竣工验收记录 3、机械设备、测量设备报验 13、工程竣工报告 4、测量器具校验 14、卷内备考表 5、测量放线资料 15、竣工图 6、施工日志 7、材料进场报验单 8、材料设备进场验收记录 9、管材检验报告 10、分项工程报验单及验收记录 注:施工单位尽快将缺项资料补齐。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技术要求

附件1: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归档技术要求 一、基本规定 1、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应加强对电子文件全过程的管理,将电子文件管理纳入工程管理工作、业务技术管理工作、科研管理工作之中,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规范工作流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归档的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能够反映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2、建设单位应负责本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并按下列流程开展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形成、归档、验收移交等工作: 1)在建设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对工程电子文件的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所需经费应当在工程预算中单列。 2)收集和积累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电子文件,并进行整理归档; 3)组织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等单位工程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和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各参建单位移交的工程电子档案进行收集和汇总前须检验,检验不合格的,重新移交汇总; 4)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当地城建档案馆(室)对工程电子档案进行移交预验收,并按规定在3个月内移交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据实补充、完善,重新编制工程电子档案,并移交。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等单位应及时将本工程形成的工程电子文件整理归档,并向建设单位移交。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可以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分阶段、分期进行。 4、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预验收,并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对工程电子文件的内容、质量、移交时间等对建设单位提出明确要求。 5、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应建立或应用建设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系统,实现建设电子文件自形成到归档、保管、利用的全过程有效管理,确保电子文件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6、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处置和保管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其信息安全和保密。 —1—

开发商向物业移交资料清单

开发商向物业移交资料清单 一、项目建设资料 1 《国家建设用地通知书》及红线图复印件;2同意使用土地通知书复印件;3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4 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复印件;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6市规划局《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复印件 ;7规划报建图复印件;8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9物业各分项工程设计方案复印件;10 设计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1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认定书复印件;1 2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1 3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复印件;1 4 工程建筑埋放线、验线、验收意见书复印件;1 5 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施使用证复印件;1 6 通信管线等各分项工程竣工验收书\验收报告复印件;1 7 供水协议书复印件;1 8 共用电合同复印件;1 9 同意供电通知复印件;20 申请门牌呈批表复印件;21 通邮申报表复印件;22 其它相关资料。 二、物业产权资料 1 拆迁资料复印件; 2 销售资料(业主、产权、位置、建筑面积等)复印件 ; 3 其它相关资料。 三、建筑工程技术资料 1 地质勘查报告复印件; 2 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复印件; 3 建筑施工图(结构、建施、氺施、电施、防雷、弱电等) 原件; 4 图纸会审记录复印件; 5 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复印件; 6 隐蔽 工程验收签证复印件;7 沉降观察记录复印件;8 竣工验收证明书 ;9 主要建筑材料质量保证书(钢材、水水泥等)复印件;10 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复印件;11 砂浆、混泥土试块试压报告复印件;12 建筑施工图(包括总平面图、建

筑、结构、水、电、防雷、弱电、设备安装、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等)原件;13 其 它项目竣工图(绿化、景观、二次装修等) 原件;14 各分项施工单位资料复印件; 15 各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表\测试报告复印件;16 其它相关资料。 四、设备资料----供电系统 1 供电系统设备购买、安装合同复印件; 2 供电系统设备制造、安装单位、维 护单位资料复印件;3 供电系统设备产权所有者及用户名称和地址复印件;4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控制屏等设备参数(型号、数量、重量、额定电压、电 流、频率等)原件 ;5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控制屏等设备随机资料(安装使用说明书、技术图纸、机房布置图、产品合格证、安装配件清单等)原件;6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控制屏等设备主要配件资料(生产单位、技术参数、说明 书、产品合格证等)原件;7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控制屏等设备试运行检验记录、运行许可证原件;8 配电箱、电缆、插接母线、电表等资料(生产单位、技 术参数、说明书、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原件;9 灯具、末端用电器具资料(生 产单位、技术参数、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原件;10 配套装置、仪表、电度表资 料(检验记录、测试报告、原始数据记录等)复印件 ;11 其它相关资料。 五、设备资料---给排水系统 1 给排水系统设备购买、安装合同复印件; 2 给排水系统设备制造、安装单位、维护单位资料复印件; 3 给排水系统设备产权所有者及用户的名称和地址复印件; 4 水泵等配套设备参数(型号、额定功率、扬程、编号等)原件 ; 5 设备随机 资料(安装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机房布置图、产品合格证、随机配件清 单、主要配件资料等)原件; 6 设备运行检验记录、管道水压及闭水试验记录、给 排水管道的冲洗及消毒记录原件; 7 主要材料和制品的合格证或试验记录复印件; 8 配套装置、仪表、水表资料(检验记录、测试报告、原始数据记录等) 复印件 ;9 水、暖、卫生器具检验合格证书原件;10 其它相关资料。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2018年06月14日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 2018年06月14日来源:作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保存党和国家历史记录,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档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 第三条移交与接收的电子档案应当真实可靠、齐全完整和安全可用;涉密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安全的要求。 第四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子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档案移交单位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切实履行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职责。 第二章电子档案移交 第五条属于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的电子档案,应当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六条档案移交单位一般自电子档案形成之日起5年内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电子档案,可以适当延长移交时间。涉密电子档案移交时间另行规定。 第七条电子档案移交的基本要求: (一)元数据应当与电子档案一起移交,一般采用基于XML的封装方式组织档案数据;

(二)电子档案的文件格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电子档案有相应纸质、缩微制品等载体的,应当在元数据中著录相关信息; (四)采用技术手段加密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密后移交,压缩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压缩后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起移交; (五)档案移交单位应当将已移交的电子档案在本单位至少保存5年。 第八条电子档案移交的主要流程是:组织和迁移转换电子档案数据、检验电子档案数据、移交电子档案数据等步骤。 第九条电子档案的移交可采用离线或在线方式进行。 第十条离线移交电子档案应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一)移交单位一般采用光盘移交电子档案,光盘应当符合归档要求; (二)移交单位一般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一套光盘,光盘应当单个装盒; (三)移交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光盘数据刻录及检测; (四)存储电子档案的载体和载体盒上应当分别标注反映其内容的标签(标签的标注方法见附件1); (五)移交载体内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见附件2。 第十一条在线移交电子档案的单位应当通过与管理要求相适应的网络传输电子档案,传输的数据应当包含符合要求的电子档案及其元数据,数据结构一般为一张或多张光盘载体内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组合,单张光盘的数据量小于光盘的实际容量。 第十二条档案移交单位在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之前,应当对电子档案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移交。 第三章电子档案接收

物业管理移交清单

新旧物业交接资料 1、资料交接原物业管理企业撤管前,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下列: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原竣工验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业主及房屋面积清册;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物业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将以上资料移交给新物业管理企业。资料移交完毕后,移交和接收双方须签字认可,若有未移交部分,由双方列出未移交部分的清单,确定移交时间并签字认可。 2、设备交接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原物业管理企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查验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制作物业查验记录。查验记录应当包括查验项目名称、查验时间、查验内容、查验结论、存在问题等,并由查验人签字。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和原物业管理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3、费用交接原物业管理企业撤管时,应当在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下,将预收的交接之日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代收的各种能源费、押金,以及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等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或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将依法属于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4、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委员会或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将依法属于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备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或依法终止,原物 业管理企业不得以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为由拒绝办理交接;原物业管理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新的物业管理 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不得强行接管。 业主委员会、原物业管理企业及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交 接工作应依法进行。 二、新旧物业交接时的几个问题新旧物业交接时矛盾 重重,交接过程复杂,时间长,造成小区管理混乱,业主 断水、断电或者小区垃圾满地,甚至会发生暴力流血事 件。《物业管理条例》虽然规定小区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其所占面积也超过半数的情况下,可以更换物业公司,但 实际操作起来困难重重:一来能拿到二分之一业主同意票 已经并非易事,二来新老交接,老物业平和退出小区更难,而新物业强行进入法律又不允许,甚至面临法院不受理此 类案件的尴尬。新旧物业公司交接难主要体现在三点: 1、相关设施移交难根据《物业管理条 例》(以下简称《条例》),物业管理用房等房产的所有权属于业主,但由于在房地产开发建设和登记产权 时,大部分登记的是开发建设单位,而目前又没有法 规规定这部分产权如何移交给业主。如物业管理用房,即使旧物业管理公司同意移交,但在接管初期,旧物业公司对物业管理用房进行过装修,投入了一部分的费 用,需要旧的物业公司、新的物业公司、业委会进行协商,增加了新旧物业交接的难度。 2、物业资料移交难根据《条例》,建设单位 应当向物业公司移交以下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等技术资 料;(4)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他资料。要求物业企

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doc

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 实施办法 一、项目名称: 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 二、项目依据: 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2、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时,应当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程序》的规定与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明确移交范围、要求、时间及责任,并负责收集、汇总、整理和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三、申请受理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四、决定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五、办理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六、办理条件: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并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 七、申请材料:

建设单位需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审验后退还)、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印章)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 八、办理程序:(纳入并联审批程序)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窗口工作人员在查验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无误后,发放《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建设单位签订完成返回窗口一份。 九、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即办 十、证件及有效期: 十一、法律效力: 十二、收费: 不收费。 十三、年审年检: 十四、监管措施: 未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的工程不予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实施办法 一、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二、项目依据: 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单 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2、建设部90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八条:“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 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三、申请受理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四、决定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五、办理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六、办理条件: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后。 七、申请材料: 建设单位填报《四川省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申请表》,准

上海市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pdf

上海市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真实完整、安全可靠、长期可用,根据《上海市档案条例》和国家档案局《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档案,是指具有凭证、查考和保存 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 本办法所称电子文件,是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履行其法定职责或处理事务过程中,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 办理、传输和存储的数字格式的各种信息记录。 第三条凡本市立档单位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及 档案馆接收电子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子档案的移交、接 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档案移交单位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切实履行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职责。 第五条移交与接收的电子档案应当真实可靠、齐全完整和 安全可用;涉密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安 全的要求。

第六条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电子档案的范围,参照国家和 本市有关档案进馆范围的规定,包括记录各单位核心业务和重要 工作成果的文书、科技、专业、音像等类电子档案。 第七条属于接收范围的电子档案一般自形成之日起5年内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电子档案,可以适当延长移交时间。 第二章电子档案的移交 第八条电子档案的移交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电子档案的元数据和目录文件应与电子档案一并移 交,并与电子档案建立关联关系,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见附件1。 (二)电子档案有纸质等异质载体的,应当在目录文件中记 录相关信息,异质载体的移交时间、整理要求按照国家和本市现 有的档案移交规定执行。 (三)采用技术手段加密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密后移交,压缩的电子档案一般应当解压缩后移交。 (四)移交单位应当将已移交的电子档案在本单位备份保存 至少5年。

最全物业资料移交清单

建设单位向物业管理公司移交的各项物业资料清单 一、综合资料 1项目土地使用合同、红线图、立项文件、工程申报批建文件及计划批准文件,征地批文、协议书(合同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通知书》复印件; 3同意使用土地通知书复印件; 4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市规划局《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复印件; 7规划报建图复印件; 8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建筑报建上级机关的决议、决定、批示等工程重要会议纪要和指导性文件。 10初步设计方案、设计鉴定审批文件; 11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12物业各分项工程设计方案复印件。 13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执照(复印件);开工竣工报告复印件、施工量放线图表记录; 1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1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认定书复印件; 16建筑工程竣工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17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复印件; 18 工程建筑埋放线、验线、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19通信管线等各分项工程竣工验收书/验收报告复印件。 20竣工验收会议文件及质量评审材料、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证书; 21公共配套综合验收合格证; 22单项工程质检监督委托书、成果报告、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23地质勘察报告复印件; 24建筑施工图(结构、建施、水施、电施、防雷、弱电等)原件; 25 图纸会审记录复印件; 26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复印件; 27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复印件; 28沉降观察记录复印件; 29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 30主要建筑材料质量保证书(钢材、水泥等)复印件; 31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复印件; 32建筑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结构、水、电、防雷、弱电、设备安装、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等)原件; 33其它项目竣工图(绿化、景观、二次装修等)原件; 34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资料复印件; 35各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表/测试报告复印件; 36园林绿化图纸、清样、品种、数量、养护注意事项; 37 施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竣工图、配套的设施地下管网的工程设计图及

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要求

你就为抓了老鹰而兴奋不已。 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要求 一、验收及移交程序 移交时间期限:竣工后六个月内 验收及移交程序:由建设单位提出验收及移交,按项目验收及移交。由建设单位先对各单位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及审查,满足档案归档要求后向档案主管部门提出验收及移交申请。 二、城建档案归档和移交进馆范围 (一)城建档案归档范围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工程声像档案等六个部分。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主要包括:立项文件;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勘察、测绘、设计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开工审批文件;工程概预算等财务文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机构设置、资质及人员任命文件等。 2、监理文件主要包括: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文件;监理定期报告及专题报告等。 3、施工文件主要包括:施工技术准备文件;施工现场准备文件;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施工联系文件;工程事故处理记录;施工原始记录及汇总;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汇总;施工过程性观测记录;功能性试验记录;施工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及抽样检测报告;竣工测量资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文件等。 只有凭借毅力,坚持到底,才有可能成为最后的赢家。这些磨练与考验使成长中的青少年受益匪浅。在种种历练之后,他们可以学会如何独立处理问题;如何调节情绪与心境,直面挫折,抵御压力;如何保持积

你就为抓了老鹰而兴奋不已。 4、竣工图:包括项目建设工程全套纸质竣工图及相应的CAD电子文件。国标或部委发布的通用图集不归档。经批准,部分行业工程和特种工程可提交PDF 格式竣工图电子文件。 5、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工程竣工总结及评估报告、工程验收记录、工程交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证书、决算和审计文件等。 6、工程声像档案:记录工程项目规划征地、勘探、设计、奠基、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的照片、录像带等音像材料。 (二)城建档案移交进馆范围 1、房建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产生和形成的档案,移交进馆范围依据市档案局发布的《建筑工程A类工程档案卷内目录》、《建筑工程B类工程档案卷内目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卷内目录》执行。 2、对于行业工程和特种工程,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初期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根据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相关的标准规范,制定本工程项目的归档细则,明确项目建设各阶段和各专业工程或分部分项(单元)工程应形成的工程文件材料以及使用的施工用表。归档细则由建设单位报市档案局确认,档案移交进馆范围按归档细则确定的内容执行。 三、档案形成要求 (一)按实际情况形成工程档案 一般情况下,按照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形成相应的工程档案。在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若遇到合同无法履行或变更的情况下,需书面写明情况。 只有凭借毅力,坚持到底,才有可能成为最后的赢家。这些磨练与考验使成长中的青少年受益匪浅。在种种历练之后,他们可以学会如何独立处理问题;如何调节情绪与心境,直面挫折,抵御压力;如何保持积

研究论文:试论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管理

129310 档案管理论文 试论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管理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办公自动化软件以及各种业务软件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因此产生了大量的电子档案。对于纸质档案,通过多年的发展,其移交与接收管理已经变得较为规范。而对于电子档案来讲,因为其出现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在其移交与接收上都还有很多可以进行改进的地方。 一、当前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方式没有做到因地制宜,同时存在权责不清的情况。当前各个单位的电子档案基础情况并不统一,同时对于电子档案的重视程度也存在有差别,而且在人员配置上也是存在很大的差别。但是电子档案的移交和接收管理工作中却没有考虑到这些情况,没有做到因地制宜,无论是什么单位在电子档案的移交和接收管理中都采用的是相同的手段。同时还有很多的单位,因为没有适合本单位的电子档案管理手段,导致了在电子档案袋移交与接收

工作之中出现了权责不清的情况,出现问题时相互推诿、消极怠工,很多时候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二)缺乏熟悉电子档案业务的专业人才。从当前的档案工作来看,很多单位中档案工作人员的年龄结构不够合理,存在较为严重的断层情况。一方面现有的老档案工作人员,他们的业务技能都较为单一,对于纸质档案的管理他们可以做得非常好,但是对于电子档案则很多表现得较为消极。在另一个方面,很多年轻的档案管理人员,虽然能够熟练地使用计算机以及网络,但是却不熟悉传统纸质档案的归档流程。因此,短时间内复合型人才的缺乏会阻碍电子移交和接受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对电子档案缺乏良好的安全意识。很多档案工作人员因为对电子档案不够了解,导致他们很难做好电子档案在移交和接收管理中的保密工作,特别是对于那些涉密电子档案不知道应该采取何种保密手段,也认识不到泄密的后果。还有一些档案,没有明确电子档案信息安全责任人,对于移交和接受过程中的信息安全检查不足,在电子信息档案的安全管理上缺少资金以及硬件的投入。 二、做好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受管理工作的对策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公司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建筑施工工程竣工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许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的重要依据,是单位工程日后维修、扩建、改造、更新的重要档案材料;为加强本公司各个竣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确保向公司移交竣工验收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同时确保各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凡我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属工程项目资料档案范围。 2、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3、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要纳入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制度和项目部管理人员职责范围之中,做到项目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与竣工资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整套合格的竣工图的验收同步进行。 二、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1、公司职能部门及项目部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包括综合管理、工程管理文件、施工、竣工、预算、决算等方面材料,均应收集齐全,按要求整理后归档,具体归档范围及归档时间见附表一。 2、归档的文件应该是原件(材料质保书、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使用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地点,如特殊原因无法归原件的请在复印件上写明原件在哪里、复印人、复印日期,并盖项目章;如竣工资料是复印件请写说明,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工程应在施工前确定具体归档份数。 3、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5、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6、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日期及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 (国家档案局档发[2012]7号 2012年8月29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保存党和国家历史记录,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档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 第三条移交与接收的电子档案应当真实可靠、齐全完整和安全可用;涉密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安全的要求。 第四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子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档案移交单位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切实履行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职责。 第二章电子档案移交 第五条属于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的电子档案,应当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六条档案移交单位一般自电子档案形成之日起5年内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电子档案,可以适当延长移交时间。涉密电子档案移交时间另行规定。 第七条电子档案移交的基本要求: (一)元数据应当与电子档案一起移交,一般采用基于XML的封装方式组织

档案数据; (二)电子档案的文件格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电子档案有相应纸质、缩微制品等载体的,应当在元数据中著录相关信息; (四)采用技术手段加密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密后移交,压缩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压缩后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起移交; (五)档案移交单位应当将已移交的电子档案在本单位至少保存5年。 第八条电子档案移交的主要流程是:组织和迁移转换电子档案数据、检验电子档案数据、移交电子档案数据等步骤。 第九条电子档案的移交可采用离线或在线方式进行。 第十条离线移交电子档案应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一)移交单位一般采用光盘移交电子档案,光盘应当符合归档要求; (二)移交单位一般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一套光盘,光盘应当单个装盒; (三)移交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光盘数据刻录及检测; (四)存储电子档案的载体和载体盒上应当分别标注反映其内容的标签(标签的标注方法见附件1); (五)移交载体内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见附件2。 第十一条在线移交电子档案的单位应当通过与管理要求相适应的网络传输电子档案,传输的数据应当包含符合要求的电子档案及其元数据,数据结构一般为一张或多张光盘载体内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组合,单张光盘的数据量小于光盘的实际容量。

竣工档案整理移交规定

地铁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移交要求 (试行) 1 总则 1.1为规市地下铁道集团(以下简称“地铁集团”)地铁工程竣工档案的接收标准,建立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的竣工档案,便于今后的保管和有效的开发利用,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DA/T28-200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DB29/T-86-2004),并结合地铁集团实际而制定。 1.2 地铁建设工程竣工文件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工程结算文件等。竣工档案由文件形成或管理单位(部门)按要求归档整理和移交。 1.3地铁集团各相关部门文件归档职责围及整理要求详见地铁集团《档案管理制度》(TJDT/ZY-BG-07)。 1.4 本要求适用于移交给地铁集团保管的地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竣工档案的归档整理。本要求未涉及的容按国家及市相关规定执行。 2移交套数与归档围 2.1移交地铁集团的地铁工程竣工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三部分。 2.1.1纸质档案 工程竣工档案应移交地铁集团两套(A套、C套)、地铁运营公司一套(B套)。 A套:要求全部为原件(特殊情况如原材料质量证明、试验记录只有一份原件时,应装入A套中,确实只有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原件存放单位或施工单位公章,公章要压盖字样,同时注明原件存放处)。 B套:容与A套相同,文字材料要原件,原件不足可为复印

件。竣工图原件。机电系统设备随机文件(合格证、保修卡、保修书、安装及使用说明等)必须是原件。 C套:竣工图(原件)。 2.1.2 声像档案 移交地铁集团一式两套,其编制要求见第4部分。归档围见附件1。 2.1.3电子档案 1主要容有: 1)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地质勘查报告和竣工图的电子版 2)声像档案的电子版 3)编制的电子文件目录、卷备考表、文件夹目录。 2 刻制成光盘一式两份移交。电子档案编制要求见第8部分。 2.2 竣工文件归档围详见附件1。 3 工程纸质文件归档质量要求 3.1工程文件的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测绘、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标准和规程。 3.2 工程文件的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与工程实际相符合。3.3 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3.4工程文件中文字书写应符合国家用字规,须采用国家颁布实施的简化汉字,图表的绘制应符合国家制图标准的规定。 3.5 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宜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3.6 工程文件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用蓝晒图归档的竣工图必须是新蓝图。打印图应符合国家档案字迹和纸耐久性要求。 3.7 工程文件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蓝色墨水等易褪色材料书写。易褪色材料(如复写纸、热敏纸、传真件等)归档时,应附一份扫描后的打印件。 3.8 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

地铁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移交要求

地铁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移交要求 目录 1 总则 (3) 2 移交套数与归档范围 (3) 2.1.1纸质档案 (3) 2.1.2 声像档案 (3) 2.1.3 电子档案 (4) 2 刻制成光盘一式两份移交。电子档案编制要求见第8部分。 (4) 3 工程纸质文件归档质量要求 (4) 4.竣工图编制质量要求 (5) 5 工程声像资料的归档质量 (6) 6.组卷的原则和方法 (7) 7.案卷的编目 (8) 8案卷的装帧要求及案卷排序 (10) 9 电子文件归档要求 (10) 10 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12) 附件1: (15) 附件2 (43) 附件3.1 (44) 附件3.2 (45) 附件3.3 (46) 附件3.4 (47)

附件3.5 (48) 附件4.1 (49) 附件4.2 (50) 附件4.3 (51) 附件5 (52)

1 总则 1.1为规范地铁公司地铁工程竣工档案的接收标准,建立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的竣工档案,便于今后的保管和有效的开发利用,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天津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DB29/T-86-2004),并结合地铁公司实际而制定。 1.2 地铁建设工程竣工文件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工程结算文件等。竣工档案由文件形成或管理单位(部门)按要求归档整理和移交。 1.3地铁公司内各相关部门文件归档职责范围及整理要求详见地铁公司《档案管理制度》(TJDT/ZY-BG-07)。 1.4 本要求适用于移交给地铁公司保管的地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竣工档案的归档整理。本要求未涉及的内容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规定执行。 2移交套数与归档范围 2.1移交地铁公司的地铁工程竣工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三部分。 2.1.1纸质档案 工程竣工档案应移交地铁公司两套(A套、C套)、地铁运营公司一套(B套)。 A套:要求全部为原件(特殊情况如原材料质量证明、试验记录只有一份原件时,应装入A套中,确实只有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原件存放单位或施工单位公章,公章要压盖字样,同时注明原件存放处)。 B套:内容与A套相同,文字材料要原件,原件不足可为复印件。竣工图原件。机电系统设备随机文件(合格证、保修卡、保修书、安装及使用说明等)必须是原件。 C套:竣工图(原件)。 2.1.2 声像档案

最新城建档案馆工程档案移交清单

工程档案移交清单 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1、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及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3、专家论证意见、项目评估文件 4、有关立项的会议纪要、领导批示 5、选址申请、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及附图 6、建设用地批准书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 8、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及其附件(含用地呈报表、一书一方案、土地划拨决定书等过程文件) 9、规划放样文件(含定位略图、正负零检测等) 10、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11、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12、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消防、人防、环保、交警、交评、绿化、卫生、职业病防治、防雷等)批准文 13、施工图(含节能)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审核合格备案书 14、勘察合同 15、设计合同工 16、施工合同(含代建合同、甲方分包合同等) 17、监理合同 1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 19、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0、工程(含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21、工程概况信息表 22、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机构和现场管理人员额基本信息;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二、监理文件 1、监理规划 2、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工作总结 4、工程开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及复工报审表、竣工报验表 5、工程延期申请表、审批表 6、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文件材料 三、施工文件 施工管理文件、施工技术文件 1、开工、复工、竣工报告 2、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勘察记录 3、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 4、见证试验检测汇总表 5、图纸会审记录

6、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目录汇总表 7、工程洽商记录(技术核定单)及目录汇总表 施工物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检测文件 1、钢筋、隔热保温、防腐材料、商品硂、预拌砂浆出厂证明文件 2、钢筋试验报告及汇总表 3、水泥试验报告及汇总表 4、砂、碎(卵)石、砖(砌块)、外加剂、防水涂料、防水卷材试验报告及汇总表 5、预应力筋复试报告及汇总表 6、预应力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复试报告及汇总表 7、钢结构用钢材复试报告及汇总表 8、钢结构用防火涂料复试报告及汇总表 9、钢结构用焊接材料复试报告及汇总表 10、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复试报告及汇总表 11、钢结构用扭剪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复试报告及汇总表 12、幕墙用铝塑板、石材、玻璃、结构胶复试报告及汇总表 13、散热器、采暖系统保温材料、通风与空调工程绝热材料、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电缆的见证取样复试报告及汇总表 14、节能工程材料复试报告及汇总表 四、施工记录文件 1、土建隐蔽工程验收 2、安装隐蔽工程验收 3、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4、基槽验线记录 5、建筑物垂直度、标高观测记录 6、沉降观测记录 7、地基钎探记录 8、地基验槽记录 9、桩位偏差记录及附图 10、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中间验收记录 11、大型构件吊装记录 12、预应力筋张拉记录 13、有粘结预应力结构灌浆记录 14、网架(索膜)施工记录 15、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 16、桩基检测报告 17、土工击实试验报告 18、回填土试验报告及附图 19、钢筋机械、焊接连接试验报告 20、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21、砌筑砂浆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22、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23、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24、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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