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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4课串讲笔记

第23、24课串讲笔记
第23、24课串讲笔记

第23课串讲笔记

子二、依殊胜对境而忏悔特殊罪业之方式:

惑催身语意,于三宝父母,师长或余人,造作诸伤害。

因昔犯众过,今成有罪人,一切难恕罪,佛前悉忏悔。

我因为烦恼的驱使,身语意对三宝、父母、堪布阿阇黎及其他任何对境进行的所有加害理当忏悔。总之,由于犯了贪欲等许许多多罪过,如今已成了恶贯满盈、罪大恶极的我对于自己所造的难以宽恕的所有罪业在导师诸佛前忏悔。{此科判中包括“依靠殊胜对境”而“忏悔特殊罪业”的方法,所以颂词也可以分成两部分来进行解释,第一部分是:惑催身语意,于三宝父母,师长或余人,造作诸伤害。}

要点:

1.忏悔必须要抓住四个要点:第一个是厌患对治力,是指对自己以前造过的罪业产生很大的后悔心,在此前提之下我们才愿意忏悔,厌患对治力非常关键;第二个是所依对治力,指忏悔需要依止一个具力的对境来帮助我们清净罪业;第三个是现行对治力,依止了殊胜对境之后,要修持善法来对治恶业;第四个是返回对治力,即发愿以后不再造恶业。忏悔时如果圆满了这四种要素,罪业可得以清净,否则就不能达到究竟圆满的清净。

2.殊胜对境。即:三宝、父母、师长、余人,依靠殊胜对境所造的业比普通对境严厉得多,依此对境造善业功德很大,造恶业过失也非常大。

1)三宝。依三宝所造的罪业称之为特殊的、非常重大的罪业。因为三宝是福田,是整个世间中的明灯,是引导众生趋向解脱的殊胜引导者。佛宝具足非常圆满究竟的福德、智慧及善巧方便,可以称之为世间的导师,是非常殊胜、严厉的对境;法宝是方法、方便,犹如患病时所获得的药物一样,具足清净、殊胜、离欲的功德,是我们的依靠处、皈依处;僧宝是修行者,大乘僧宝主要是指从一地到十地的菩萨,这些圣者相续中具足断证的功德:断除了相应的、部分的烦恼障和所知障及其所依无明、我执,证悟了殊胜的智慧,具有种种善巧方便和神通,僧宝也是一个严厉的对境。如果对三宝进行皈依、顶礼、供养,可以获得殊胜的福德;如果对三宝造恶业,也是极大的罪业。三宝成为殊胜、严厉对境的原因,就是因为它是福田、是引导我们出离世间的殊胜对境。

2)父母。针对胎生的众生而言,都是依父母这种特殊因缘才能够来到这个世界上,否则无法投生,也无法生长,更无法在世间享受快乐或修道。所以父母对我们具有生养之恩,让我们来到世间,并且养育我们长大成人,对我们的恩德非常之大。所以如果对父母造罪业,也称之为严重的、特殊的罪业。

3)师长,包括两种:第一种是引导我们出世间修法的堪布、善知识、上师等,给予我们种种教诲,引导我们学习佛法,让我们知道善恶取舍道理的出世间的师长。如果没有他们的引导,我们就无法了知佛经当中的究竟意趣,无法了知佛法所讲的真实的、清楚无误的修行方法。所以让我们内心当中产生殊胜智慧、了知修行方法的师长也是殊胜对境。另一种是世间的师长,即教给我们很多世间知识的老师,对我们而言也具有殊胜的恩德。此处主要是出世间的师长。4)余人,就是对我们有恩德,给予我们很大帮助的人,是我们的恩人。有一些人虽然不是圣者,不包括在三宝当中,也不是师长,不包括在出世间的引导者当中,但他是一个具有福报的修行者,也可称为殊胜对境。比如说最后有者可以称为余人:大乘最后有者指十地菩萨,小乘最后有者指一生可以解脱的、相续中具有很大福报和修行功德的凡夫。

3.造作诸伤害。是对殊胜对境造作种种伤害,造作的方式是“惑催身语意”,因无明愚痴发动身语意三门造作。

1)对三宝造作的伤害。

身体造作的伤害:对于佛宝而言,如摧毁佛像、佛在世时提婆达多推山压佛等等,都属于通过身体对佛宝造作伤害;对法宝造作伤害的情况包括:撕毁佛经、烧佛经、用脚踩佛经等等;对僧宝造作伤害,如殴打修行者、殴打菩萨,这些都属于身体造作伤害。

语言造作伤害是通过语言诽谤佛陀、佛像、法宝,诽谤或辱骂修行者等。

意造作伤害是指内心当中经常对佛、法、僧三宝产生邪见,通过自己的心对三宝造作伤害。不论依靠身、语、意三门之中的哪一个,造作伤害之后都会在相续中留下很严重的罪业,都是需要忏悔的。

2)对父母、师长、余人造作的伤害。

对父母造作伤害可以类推:打骂父母属于身语伤害,内心当中对父母产生不好的想法属于意伤害。对师长、余人也如此类推,所有的伤害都是通过身语意造作的。

4.造作伤害的起因是“惑催”——通过烦恼催动。

有时无意之间造作,不是刻意的,但因对境很严厉,不能说完全没有过失。通过很强烈的烦恼故意去造作,罪业就更

严重。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我们烦恼很深重,不是故意去造罪业,比如在修行过程中不知不觉从内心中冒出一些邪见,自己不想生起而突然冒出来,这种情况经常令我们困惑。作为一个修行人来讲,对上师三宝产生了邪见,对父母产生了不好的想法,很痛苦,不能说完全没有过失,但从另外的角度看,并不是自己故意生起的,所以如果马上忏悔可以得以清净。

{第二部分讲针对殊胜对境所造的恶业一定要忏悔。包括:因昔犯众过,今成有罪人,一切难恕罪,佛前悉忏悔。}5、“难恕罪”

“难恕罪”的意思就是相对于普通罪业而言难以清净的罪业,称之为难恕罪,但究竟来讲,一切罪业都是可以清净的。对于佛法僧三宝、圣者和修行有素的修行者,不可能因为你诋毁、打骂过他而根本不接受你的忏悔。之所以能够成为圣者,就是因为他调伏了相续中的烦恼、嗔恚,内心当中对众生具有非常深厚的慈悲菩提心,所以对圣者而言,一定是能够宽恕罪业的,因此我们不可能存在真正难以饶恕的罪业。

{必须忏悔依殊胜对境而造的特殊罪业,因为这些罪业难以清净,如果现在再不忏悔就更难以清净了。另外,这些罪业的果报也是非常严重的,我们现在如果任其发展,根本不忏悔的话,业果一旦成熟,我们就会极难忍受,所以现在有忏悔的机缘,必须要忏悔。}

癸二(所依对治力)分三:一、皈依原因;二、所皈依之对境;三、如何皈依。

子一(皈依原因)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丑一、略说:

罪业未净前,吾身或先亡,云何脱此罪,故祈速救护!

为什么要精勤忏悔呢?在罪业还没有得以清净之前,我很有可能会先死去,倘若如此,就会堕落到恶趣当中,到那时如何能摆脱这些罪业呢?因此祈求迅速得以救护!

要点:

1.罪业.清净的判断标准:烦恼是否轻微?对于空性等深广佛法的认知是否清楚?对众生的慈悲心是否非常地猛烈?内心是否已生起断证的功德?

2. 罪业未清净的后果。如果罪业未清净,就会障碍我们修行。在罪业没有清净之前,实际上我们没办法真实获得安宁,因为罪业一旦成熟,一定会让我们感受难以承受的痛苦。罪业没有清净我就死了,那么这个罪业一定会成熟在我下一世的身体上,到那时就只有在无可奈何中感受造罪的痛苦。

3. 为何要祈请速救护?靠我们自己的能力很难自我救赎。虽然修行不是单纯靠他力,但是他方的助缘对我们而言非常重要。一方面修行靠自己的决心和誓愿,另一方面也要依靠殊胜对境的引导和提携,自他两方面的因缘如果都具足了,我们再做修行也好,忏悔也好,就比较容易完成。

{这个颂词提示了一个很深的道理,主要是让我们生起一种紧迫感。有了这个紧迫感,我们才愿意去皈依;没有这个紧迫感,我们即使皈依了,力量也不强。所以我们要想到:自己的罪业很重,如果现在死了就无法得以清净,而真正能够帮助我的,就是殊胜的皈依境,所以现在我要祈祷佛菩萨、圣尊,迅速救护我。}

丑二(广说)分二:一、思维疾速死亡而生起皈依之心;二、思维死亡极恐怖而生起皈依之心。

寅一(思维疾速死亡而生起皈依之心)分三:一、略说;二、广说;三、摄义。

卯一、略说:

死神不足信,不待罪净否,无论病未病,寿暂不可恃。

这么急迫皈依到底是什么原因呢?不可信赖的这个死亡不会等到你罪业清净与否,也不会照顾你事情完没完成,不管你生病还是没有生病,都不能保证不会突然气绝身亡,寿命实在是不可靠。

因吾不了知,死时舍一切,故为亲与仇,造种种罪业。

人在死亡的时候必然要抛下亲友怨敌等一切的一切,只剩下自己孤孤单单,可是我由于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而为利亲害怨造下了各种罪业。

要点:

1.“死神不足信”。

我们不要以自己的分别念认为死亡不会到来,这只是一个愿望而已,因缘不一定能按自己的愿望成熟。以为自己不死,或者以为现在还不会死,都是一种分别妄念,不足以信赖。

2.“不待罪净否”。死亡不会等到自己罪业完全清净了才来,它随时会来。

3. “无论病未病”:不管是病中还是健康的状态,死亡都会随时到来。

{颂词讲到无论罪业清净与否和病未病死亡都有可能降临,不论事情是否完成,死亡也会随时降临。世间人会想:我不能死,因为我刚开始创业,事情还没做完。但实际上,死亡并不能随心所愿,它随时会发生。所以应深深思维,将死亡无常的观念扎进自己的心。思维疾速死亡,就不能拖延时间,要马上产生皈依三宝之心,寻找依靠之处。皈依三宝并不是世间人所认为的:只是信仰佛教的人找一个精神的依靠而已,其实并非如此,三宝具有真实的功德。}

4. 造业的根源。因为我们对于死时必定会舍弃一切这个事实不了知,所以为了亲人和怨敌造作了很多罪业。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不了知亲人、仇人是无常的缘故,认为亲人一定会长久相伴,仇人永远会是怨仇,有常执之心。为了保护亲人,打击怨敌造很多罪业:有时依靠自己的身体或棍棒等武器亲自打击仇人;有时通过计谋报复;有时内心盼望怨敌遭受种种不如意的事情。身语意都有可能造作罪业。保护亲人也一样,内心经常贪执亲人,不论他们是否有功德都予以赞叹,做一些亲近、帮助的行为。越执著亲人,对伤害亲人的他方越会认为是自己的仇人;对亲人贪执越大,对仇人仇恨就越大,贪与嗔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实际上这些行为都是由愚痴所导的种种贪执或嗔恚烦恼所发动的,发起的主因是我执和无明,起因就错了。

卯二、广说:

仇敌化虚无,诸亲亦烟灭,吾身必死亡,一切终归无。

依之造罪的怨敌们如今已经不复存在,亲友们也已杳无踪影,我也不会例外,终究难免一死,有情与受用一切的一切最终都将化为乌有,为了这一切而造罪实在是无有意义。

要点:

1、“仇敌化虚无”。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首先,我们现在执著的仇敌,也许过一段时间反而变成自己的朋友,所以以前认定的怨敌化为虚有,这是一种理解方式。其次,我们牢牢执著而不可原谅的怨敌也会自然死亡,这是第二层意思。

2、“诸亲亦烟灭”:自己认为关系很好的亲友,或许因为很小的因缘,比如玩耍时稍有不和,或者因为钱财产生纠纷,乃至于因为一些误解亲友反目成仇。从这个角度来讲,亲友已经灰飞烟灭。从第二个方面理解,虽然关系很好,但死亡之后化为灰烬,我们执著的亲友最后也会消亡。

3、“吾身必死亡”,我的身心是执著亲怨、造作罪业的来源,但它最终也会死亡。

4、“一切终归无”,所有仇敌、亲人、我的身体都会死亡,说明了世事的虚妄性,在仇敌、亲友和我之间发生的事情,有时是微不足道的,但却衍生了很多的矛盾、贪爱、罪业,然而就连造恶者本身都会死亡、会消散。如果我们能够提前看清这个事实,就不会因为过度的贪著亲怨关系而造下很多的罪业。

{这个颂词主要让我们思维“一切终归无”的道理,体会执著亲怨毫无意义,进一步了知缘这些对境造罪业毫无意义,进而认识到现在必须要忏罪,为了忏悔的质量必须皈依三宝,这样将无常、皈依和忏悔连接起来,修行才有了很清净、很坚实的基础。}

第24课串讲笔记

人生如梦幻,无论何事物,受已成念境,往事不复见。

假设有人心里认为:使亲友们欢欣喜悦等快乐以后也会跟随着我们,所以有实在的意义。实际上这样的快乐等何事何物、现在所有的受用等一切的一切后来只能成为回忆的对境罢了,而不可能再亲眼目睹、亲身感受,因为往事已经流逝过去,犹如梦中所享受的快乐在醒来时荡然无存一般。

5. 人生如梦幻,运用中观、般若的道理进行分析,人的身心、世界或者外在的器情万物,都是空性的,其实质、本质都不存在。万法没有一个恒常不变的自性。

6. “无论何事物,受已成念境,往事不复见”,“念”,就是忆念、回忆。无论我们经历怎样的痛苦、安乐,实际上,所经历的任何一个事物,在感受之后只能成为一种回忆。当时所经历的事情,在第二刹那就不复见、不存在了。

复次于此生,亲仇半已逝,造罪苦果报,点滴候在前。

不用说是流转的生生世世,就是暂时存活的今生今世当中也可以看得出,多半过世的亲朋好友、冤家对头以及曾经与之相伴的快乐等都如梦境一样一去不复返,然而为了他们所造的难以饶恕的罪业及所有习气果报却都在前方等候着我们。

7、“复次于此生,亲仇半已逝”。我们流转于轮回当中,前世、再前世的很多亲友都已经死了,即便在此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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