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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家为什么要剃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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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家为什么要剃发

宗舜法师:出家为什么要剃发

护眼色:绿橙棕黑字体:粗体大中小作者:宗舜法师发布时间:2011-6-14 23:22:57繁體版

宗舜法师:这个剃发的风俗在古代印度对于重犯,就是犯了重罪的人最大的一个惩罚的方式就是把他的头发去掉。所以在印度一般人是留着长长的头发的,包括他的这些苦行的人,头发都会非常长,他都不会去剪,这个在当时如果谁把自己的头发要剃掉了,他会是认为是自己的奇耻大辱,非常大的耻辱。

佛陀就是为了舍弃这种我是一个高贵人,让你觉得头发非常庄严,舍弃这种骄倷之心,所以他在出家的时候是自己拔下利剑剃除了自己的须发。后来佛教也把剃发代表斩断烦恼。所以说这个出家把剃发作为一个标志是有它的特殊的内涵的。所以现在但凡叫出家还是要看看他有没有剃度,特别是对于女性来说更是如此。所以我们常常在电视剧里面看到,有些扮演比丘尼,我们俗语所谓尼姑,她们会头上留着长长的头发,或者说做一个帽子把这个头发遮起来,还留着鬓角,这一看就非常不专业,因为没有不剃头发的比丘尼。如果有哪一个比丘尼说是可以不剃头发,可以判断,基本上可以判断这个人肯定是个假的。所以说剃发应当是出家和在家之间从外形上的比较重要的区别。当然还有染衣,就是看穿不穿袈裟这些,这是一个比较明显的标志。

问:除了剃发这个仪式非常重要之外,还知道皈依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仪式,但是我们可能常常听到有些人说,我不用皈依,因为我心里信佛就可以了,您认为这是怎么回事呢?

宗舜法师:是这样的,我们在佛教里面,无论是大小经论。我们根据经论,佛教的经论可以知道,在佛教里他判断一个人是不是佛弟子,有一个最根本的一个标准的要求,就是看他有没有皈依三宝。所以说佛教把有没有举行皈依的仪式,作为判断他取得没有取得这个佛教徒的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所以这个在家居士如果信仰佛教,他还是必须要经过皈依这样的仪式才可以的。

我们如果说自己相信佛法,自己有独立的能力去学习,把它一个研究,这些不去皈依没有什么关系,但如果你确定皈依是自己的一个信仰,你就必须要履行这样的一个仪式。特别是他在这个履行仪式的时候会强调,会强调我某某是自愿的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他这个就首先在誓词的这个角度来说,让你记住了我宣誓从这个时候开始,不再皈依别的天神或者其他的什么神灵。宣誓说我不再以其

他的经典作为我人生的指导。不再以其他的世间的其他宗教的指导的老师作为他的修行的同伴,所以皈依本身就是一种戒律,他是对自己的一种约束。如果我们要想正式成为佛弟子的话还是必须要举行这样的皈依仪式。

Removed_出家的条件及方法

无利无功德是为出家。有为法者可说有利有功德。夫出家者为无为法。无为法中无利无功德。。出家者无彼无此亦无中间。离六十二见处于 涅盘。智者所受圣所行处。 降伏众魔度五道。净五眼得五力立五根。不恼于彼。离众杂恶摧诸外道。超越假名出淤泥。无系着无我所。无所受无扰乱。内怀喜护彼意。随禅定离众过。若能如是是真出家。于是维摩诘语诸长者子。汝等于正法中宜共出家。所以者何。佛世难值。诸长者子言。居士。我闻佛言。父母不听不得出家。维摩诘言。然汝等便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是即具足。 出家的目标是什么 出家的条件及方法 (一)依据如来的正法规(dhamma)与律(vinaya),以及国家相关 规定。欲受戒出家的人,除了要拥有虔诚恭敬且正确的信念之外,尚须具备以下的条件: 1.父母亲或监护人的同意许可(佛制可通融),持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和身份证、户籍证明(由派出所开)、体检证明(有的地方不要)到你认为有缘的寺院。 2. 四肢齐全(佛制)。(缺欠手脚、手脚歪曲、瘫痪、小儿麻痹症患

者、麻疯病患者、歪头等不能端正走路者,不可受戒出家。) 3. 五官端正(佛制)。(瞎眼、斗鸡眼、耳聋、耳缺、歪嘴、兔嘴或缺嘴、哑巴等,是不可受戒出家的。) 4. 没有染上会传染的严重疾病(佛制,病好了可以出家)。(如爱滋病,多种皮肤病等。但伤风感冒不在此例。) 5. 没有债务问题缠身者(佛制,债务还清了可以出家)。(如:破产、生意失败而欠下一身债务者。) 6. 没有违犯国家法律(刑事)或正在打官司等事缠身者。(指遭警方通缉者。若曾是犯罪,但已刑满出狱者不在此例。)(佛制可通融) 7. 沙弥年龄不小于7岁(佛制),沙弥年龄不小于17岁(政府)。(佛制年满二十受大戒,不满二十的可以出家做沙弥。出家年龄没有上限,佛在世时有一百二十岁才出家受戒的。但是最少要生活能够自理,有能力修学受持戒律,否则不许出家。) 8. 精神健全(佛制,病好后可以出家)。(指没有患上任何精神病,如:精神衰弱症、精神分裂症、羊癫症之类会失去知觉理智而失态之病症。)

如何到五台山出家 出家需要什么条件或手续 及和尚的收入

五台山出家的问题,咨询有关的出家的手续,出家的条件,我们走访了五台山有关的佛教界的负责人,具体的说需要有正确的出家信念,虔诚的佛教信仰外,还需要一些硬性的条件: 五台山大小寺庙300余座,都有正规的宗教部门颁发的宗教场所活动证书。无论是善男还是信女都能找到您的信仰归宿,300余座寺庙遍布台内、台外,既有热闹非凡的台怀镇寺庙群,也有人及罕至的台顶寺庙和台外寺庙,我们首先看看出家的基本条件。 1.出家人要经过父母亲或监护人的同意许可,并且持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和身份证、户籍证明(由派出所开)、体健正面到你认为有缘的寺院。 2. 四肢齐全。(缺欠手脚、手脚歪曲、瘫痪、小儿麻痹症患者、麻疯病患者、歪头等不能端正走路者,不可受戒出家。) 3. 五官端正。(瞎眼、斗鸡眼、耳聋、耳缺、歪嘴、兔嘴或缺嘴、哑巴等,是不可受戒出家的。) 4. 没有染上会传染的严重疾病。(如爱滋病,多种皮肤病等。但伤风感冒不在此例。) 5. 没有债务问题缠身者。(如:破产、生意失败而欠下一身债务者。) 6. 没有违犯国家法律(刑事)或正在打官司等事缠身者。(指遭警方通缉者。若曾是犯罪,但已刑满出狱者不在此例。) 7. 年龄不小过17岁,不大于60岁。 8. 精神健全。(指没有患上任何精神病,如:精神衰弱症、精神分裂症、羊癫症之类会失去知觉理智而失态之病症。) 9. 心理健全、正常。(双性人不可出家。) 10. 要求出家者,须本人自愿,六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虔诚,爱国守法(包括无法律纠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父母许可,无婚姻恋爱关系。寺院对要求出家者,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符合出家条件,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考验阶段要做的事情:背诵五堂功课、学习沙弥律仪、学佛教基础知),可以拜一个比丘,女性则拜比丘尼为剃度师,定期在佛前举行剃度仪式,即剃去须发,以僧装更换世俗服装,去俗姓,改姓释,并由师父按各自法派取一法名与法号。并按规定发给度牒。然后经过短期修学,求受十戒,这就成为沙弥或沙弥尼。沙弥是根据古代印度语音译的,意义是“息恶行善”者。取得了沙弥或沙弥尼的资格,即为比丘或比丘尼 (二)出家人的等级: 最初出家,受十戒,称沙弥。 完全受了比丘二百五十戒,称比丘。(也就是和尚) 作为出家人也就是这样了。 还有个行政的级别,方丈、监院、维那等等。是寺院的管理团。 高僧未必有很高的行政级别。就和大学一样,学问最好的教授,未必当领导

出家的条件 如何出家

出家的条件如何出家 依据如来的正法规与法律,欲受戒出家的人,除了要拥有虔诚恭敬且正确的信念之外,尚须具备以下出家的条件: 1、父母亲或监护人的同意许可,持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和身份证、户籍证明(由派出所开)、体检证明,到你认为有缘的寺院。 2、没有染上会传染的严重疾病(如艾滋病,多种皮肤病等,但伤风感冒不在此例)。 3、没有债务问题缠身者(如:破产、生意失败而欠下一身债务者)。 4、没有违犯国家法律(刑事)或正在打官司等事缠身者(指遭警方通缉者,若曾是犯罪,但已刑满出狱者不在此例)。 5、年龄不小过7岁,不大于60岁。 6、精神健全(指没有患上任何精神病,如:精神衰弱症、精神分裂症、羊癫症之类会失去知觉理智而失态之病症)。 7、心理健全、正常(双性人不可出家)。 8、要求出家者,须本人自愿,信仰虔诚,爱国守法(包括无法律纠纷),父母许可,寺院对要求出家者,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符合出家条件,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考验阶段要做的事情:背诵五堂功课、学习沙弥律仪、学佛教基础知),可以拜一个比丘,女性则拜比丘尼为剃度师,定期在佛前举行剃度仪式,即剃去须发,以僧装更换世俗服装,去俗姓,改姓释,并由师父按各自法派取一法名与法号。并按规定发给度牒。然后经过短期修学,求受十戒,这就成为沙弥或沙弥尼。沙弥是根据古代印度语音译的,意义是“息恶行善”者。取得了沙弥或沙弥尼的资格,即为比丘或比丘尼的候补者。(全国汉传佛教实行度牒僧籍制度的办法)。 短期出家的条件 1、男众沙弥班:年满7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众净人班(无需剃发):18岁以上、60岁以下。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严重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精神及心理疾病、弱智、六根不全等)。 3、目前无违法违纪在逃行为者。 中国天台山慈恩寺上智下渡法师慈悲,自2006年起,不定期接受信众短期出家;从今时起,为了让更多的信众能得到快速积福,特在杭州下院及天台山两地长期举办为期三个月至两年的短期出家活动,帮助有缘能暂时放开世间束缚,到寺院体验清净梵行的人们,早日进入佛门”人乘、天乘及声闻、缘觉、菩萨乘“的五乘共道。 若能到慈恩寺短期出家,过一段相对宁静的日子,边整理、充实自己,边修学佛法、积福积德,此中功德利益实难以言语衡量,岂不善哉! 短期出家内容安排 出家乃大丈夫行为,亦非帝王将相所能为。如何让大家到寺院来能体验清净梵行,进入佛门“人乘、天乘及声闻、缘觉、菩萨乘”的五乘共道呢? 天台山慈恩寺之短期出家,为了能让参与者过一段相对宁静的日子,边整理、充实自己,边修学佛法、积福积德,将作如下内容安排:

剃发出家的条件

剃发出家的条件 佛法大海,渐次而入。从皈依三宝,到发心出家,经过剃发,受十戒,乃至圆满具足戒,这是一个渐次的过程。正如《多论》所说:“染习佛法,必须次第。先受五戒,以自调伏;信乐渐增,次受十戒;善心渐增,然后受具。得法味故,好乐坚固,难可退败,不破威仪。一时受者,反上失次,又破威仪。如游大海,渐渐深也。” 按照律典的规定,度人出家的师父及欲剃发出家的弟子,都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现在,仅就求度者,简单谈谈应具备的条件。在此之前,先简单分析一下剃发与出家的关系,以明确这两者的差别。 一、剃发与出家 依律制,剃发是出家必备的条件之一。故《四分律藏》云:“应剃发,着袈裟。”即现出家相,与公认的沙门释子形象相同,以区别于俗人、外道。但是,如果只是剃发,受五戒,而没受十戒,仍然还是一个光头俗汉,律中称为“形同沙弥、形同沙弥尼”。因为最初在寺庙内度人出家,同寺内的其它僧人都不知道,其家人来问,回答有差,而招致讥嫌。所以,佛制:若度出家者,应和僧作法,告知大众。也就是必须寺庙内全体僧众集中在一起作法,允许为此人剃发。依南山律祖道宣律师所说,此时大众僧作的法,就叫做“形同单白羯磨”(单白羯磨,这是僧中决议事情的方法之一)。 因此,出家,除了剃除须发,着袈裟,在外相上现出家相外,最重要的还是受十戒。因为只有受了十戒,才算真正出家,称为“法同沙弥、法同沙弥尼。”依南山律典,受十戒时所作的法,叫做“法同单白羯磨。” 可见,剃发不等于出家,但出家必须剃发。 二、求度者的条件 作为度人之师,一定要依律,如法谨慎地考察求度者,不可盲目度人。 依南山律《行事钞》,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检查请求剃度出家的人。只有符合出家条件的人,才能被接纳。 1、简老少。首先,要求年纪符合条件,不能太老、太小。依《僧祇律》,7岁以上,70岁以下,有智慧,堪能忍苦,才符合教限。彼律中说:“7岁解知好恶者,应与出家。80、90太老,过70,卧起须人,不听度。”当然,如果过70岁,仍然能修习道业,最多是允许此人出家作沙弥(尼)。 经中,央掘摩罗的老母求佛出家。佛说偈制止:“汝今年衰老,出家时已过。但当深信心,以法自苏息。”律中,净饭王,即佛的父亲也求佛出家,佛说:但观无常诸行,足以得道,不须出家。由此说明,年纪太大的人,是不适合出家的。 2、简根具。其次,要求此人六根具足无缺,身心健康。如果是一身具男女二根的二形人,或者根本不具备男女根的黄门,虽然依大乘佛法可以受戒,但是,依小乘律制,是绝对不允许出家的。推其原因,正如南山律祖所说:“失男女相,其心不定,结使多,智慧浅薄故。”又说:“但以其心邪曲,难可拔济。如稠林曳曲木故,不得入佛法中。”另外,诸部律中,列了很多六根缺限的情况,仅《四分律》中,就列有140多种。最后总结说:“一切污辱众僧的人,都不得受戒。” 3、简听否。第三,要征求其父母的同意,不违国法,方可出家。就父母许可,方听出家这一点,诸部律中,都有缘起。如《四分律》中,因为佛的儿子罗

慈恩寺出家收徒制度

慈恩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一、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一、寺院根据国家治安条例,建立治保小组,制定具体措施,接受公安部门指导,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结合玉皇观实际情况,配合派出所搞好本寺治安工作。(包括负责部门、接待、防火、防盗。夜间值班巡逻等。) 二、治安管理是寺院的重要组成部份,坚决反对邪教组织。严禁利用会道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身体健康,骗取财物,严禁假冒宗教外衣造谣哄骗。 三、严禁到宗教活动场所酗酒、打架、斗殴、闹事、诅咒、诽谤,影响信信众过宗教生活,宣传无神论伤害领信众宗教感情,宗教禁忌,严禁到本寺开展非佛教的其他宗教宣传。 四、严禁到本寺设摊算命、看相、打卦、卜问吉凶骗取钱财。严禁散发邪教磁带、光碟、书刊等,造成对佛教不良影响。 五、寺院根据消防部门要求,建立消防组织,配置消防器材,落实消防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消防整改火灾隐患,接受消防工作调查。加强对一切电源、火源和各种易燃易爆的物品管理,设置“严禁烟火”的明显标志。 六、寺庙是烧香,点烛容易发生火灾隐患单位,消防是寺院管理重要组成部,本寺已建立消防组织,有两人小组参加过消防培训,负责全寺消防工作,以保信众生命安全和寺庙财产安全。 七、消防器材配备有灭火器,水泵、蓄水池,消防疏散人员有消防小组和执勤人员轮流式分散人员和预报警示,展开火灾扑救工作。 八、以上治安消防管理全寺共同遵守配合,如有毁犯、发现者,经本寺协商立即上报公安派出所消防部门处理。 第3页共3l页

慈恩寺管理总则 寺院是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活动场所,必须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因此,一定要在政府及宗教事务部门和各级有关单位的正确领导下,把佛教信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依法办寺。 寺院是僧人修学、弘扬佛法、续佛慧命的道场,是保存、发扬佛教文化的机构,也是僧人服务社会、服务人类的活动基地,是团结和联系广大信教群众的纽带。 寺院由僧人实行民主管理,在强调自身内部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接受佛教协会的指导,正常开展佛教活动,组织信众过好佛教生活,研究和继承佛教的优良传统,弘扬佛教真善本谛,针对一切危害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宗教和睦、社会稳定及祖国统…的人员、组织、文化、活动等邪教形式积极开展护国、护教斗争。 为推动玉皇观佛教事业的健康发展,使本寺各项事管理制度化、正规化,与国家方针政策相适应,同时,禀承以寺养寺,以寺养僧的原则,维护寺院僧民的合法权益,保证佛事宗教生活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佛教的佛制、教规,结合本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寺各项寺院管理规章制度。 第2页共3l页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完整篇.doc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1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 前言 为加强寺院管理,维护寺院的合法权益,保证佛教活动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遵照佛教的教制教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管理体制与寺院组织 第一条寺院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领导下,由僧人自己管理;在教内,寺院受佛教协会的领导。 第二条重点寺院,须按十方丛林制度建立和健全僧团组织。 第三条寺院住持,须根据选贤任能原则,由当地或上级佛教协会主持,经本寺两序大众民主协商推举礼请之;凡全国重点寺院,同时报中国佛教协会备案。住持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年老体弱不能主持寺务、领众熏修者,亦可创造条件提前退居。除特殊情况外,住持一般不宜兼任。住持在任期限内如道风严重不正或重大失职,经上一级佛教协会核实后予以免职;免除全国重点寺院住持职务,须报中国佛 教协会审批。任免寺院住持,均须报相应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住持退位后,寺院应按传统办法,妥善安置照料。 僧团序职如首座、西堂、后堂、堂主等班首,列职如监院、知客、维那、僧值等执事由住持按照丛林请职制度和协商原则,

定期任命、晋升序职人员,任免列职人员。 住持、班首、执事人选的条件是:爱国守法,具足正信,勤修三学,戒行清净,作风正派,有一定的佛学水平和组织办事能力。担任住持、班首,戒腊须十夏以上,担任主要执事,戒腊须三夏以上。住持对外代表本寺,对内综理寺务。班首、执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发扬六和精神,实行民主集中,管理寺院各方面工作。凡重大问题(包括撤免错误严重或极不称职的班首、执事职务),由住持召集班首和主要执事及有关负责人员举行寺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条寺院如确需设立寺务委员会,主任须由住持担任,由主要班首、执事组成,可吸收个别爱国爱教职工、作风正派、有组织和工作能力的居士参加。寺务委员会的职责相当于上条的寺务会议,任期一年。 第二章僧众修持与佛事活动 第五条寺院须安排好僧众修持,坚持早晚功课,经教学习,修禅念佛,过堂用斋,严守戒规,整肃僧仪。僧人务须僧装,素食,独身。严禁僧尼同住一寺。 第六条寺院须适当安排讲经说法,提高信众对佛教基本教职工义的认识水平,启发他们广学力行、爱国利民的积极性,指导他们正信正行。 第七条佛事活动在佛教界管理的寺院和其他佛教活动场 所举行。活动的规模、次数、时间,应作适当安排,避免妨碍僧人学习和寺院其他工作。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文档仅供参考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 (1993年10月21日中国佛教协会第六届代表会议经过) 刖言 寺院是僧人修学、住持、弘扬佛法的道场,是保存、发扬佛教文化的场所,是僧人从事服务社会、造福人群活动的基地,是联系团结国内外佛教徒的纽带。寺院须保持清净庄严,树立纯正的道风学风,正常开展法务活动,运用其多方面职能,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以利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加强寺院管理,维护寺院的合法权益,保证佛教活动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遵照佛教的教制教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管理体制与寺院组织 第一条寺院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领导下,由僧人自己管理;在教内,寺院受佛教协会的领导。 第二条重点寺院,须按十方丛林制度建立和健全僧团组织。 第三条寺院住持,须根据选贤任能原则,由当地或上级佛教协会主持,经本寺两序大众民主协商推举礼请之;凡全国重点寺院,同时报中国佛教协会备案。住持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年老体弱不能主持寺务、领众熏修者,亦可创造条件提前退居。除特殊情况外,住持一般不宜兼任。住持在任期内如道风严重不正或有重大失职,经上一级佛教协会核实后予以免职;免除全国重点寺院住持职务,须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批。任免寺院住持,均须报相应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住持退位后,寺院应按传统办法,妥善安置照料。僧团序职如首座、西堂、后堂、堂主等班首,列职如监院、知客、维那、僧值等执事,由住持按照丛林请职制度和协商原则,定期任命、晋升序职人员,任免列职人员。 住持、班首、执事人选的条件是:爱国守法,具足正信,勤修三学,戒行清净,作风正派,有一定的佛学水平和组织办事能力。担任住持、班首,戒腊须十夏以上;担任主要执事,戒腊须三夏以上。 住持对外代表本寺,对内综理寺务。班首、执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发扬六和精神,实行民主集中,管理寺院各方面工作。凡重大问题(包括撤免错误严重或极不称职的班首、执事职务),由住持召集班首和主要执事及有关负责人员举行寺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条寺院如确需设立寺务委员会,主任须由住持担任,由主要班首、执事组成,可吸收个别爱国爱教、作风正派、有组织和工作能力的居士参加。寺务委员会的职责相当于上条的寺务会议,任期一年。 第二章僧众修持与佛事活动 第五条寺院须安排好僧众修持,坚持早晚功课,经教学习,修禅念佛,过堂用斋,严守戒规,整肃僧仪。僧人务须僧装,素 食,独身。严禁僧尼同住一寺。 第六条寺院须适当安排讲经说法,提高信众对佛教基本教义的认识水平,启发她们广学力行、爱国利民的积极性,指导她们正信正行。 第七条佛事活动在佛教界管理的寺院和其它佛教活动场所举行。活动

详细释迦牟尼佛出家的心路历程--学佛网

详细释迦牟尼佛出家的心路历程--学佛网 据佛经记载,释迦牟尼在19岁时,有感于人世生、老、病、死等诸多苦恼,舍弃王族生活,出家修行。31岁时,他在菩提树下大彻大悟,逐创立佛教,随即在印度北部,中部恒河流域一带传教。年80在拘尸那迦城涅槃。 佛母摩耶夫人在释迦牟尼出生后的第七天去世。幼年时代的释迦牟尼是由他的姨母波阇波提养育的。他从小学习当时教养王族应具备的一切学问和技艺(即五明)。16岁(另有17岁、18岁之说)时,娶表妹耶输陀罗为妃,六年后生下儿子罗睺罗。 佛陀的贵族生活是优裕舒适的。《中阿含经》卷二十九记载他的回忆说,他拥有适合不同季节居住的三座宫殿(三时殿),有冬天御寒的,夏天避暑的,雨季防潮的;衣着华贵,饮食丰盛;歌舞于庭,极尽享受之乐。他的父亲净饭王也对他寄予厚望,希望他能继承王位,成为统一天下的“转轮王”。但是,释迦牟尼却在29岁(一说19岁)时出家修行。究其原因,有社会的,也有个人的。佛陀所处的时代正是古印度各国之间互相讨伐、并吞,阶级和民族矛盾十分尖锐之际,他所属的释迦族,受到邻国强权的威胁,朝不保夕。他已预感到难免覆灭的结局,因而认为世间“无常”。另外,他又目睹人自有生以后,接踵而来的老、病、死的情景,联想到自

己也摆脱不了同样的命运,从而产生了人生难脱苦难的烦恼,而当时婆罗门教的思想和行事,又不能使他在精神上获得解脱之道,终于舍弃王位,出家修行。 悉达纳妃 《因果经》上说:太子年至十七。净饭王召集群臣共议道:“太子今已长大,宜应婚娶。众卿等以为如何?”群臣中有人奏说:“臣知摩诃那摩长者,有一小女名耶输陀罗,容貌端正无双,聪明智慧过人,知书达礼,淑质英才。有如是贤德之女,合当聘与太子为妃。”国王说:“诚如爱卿所言,理当娶之。” 国王回宫,命老成宫女往摩诃那摩长者家,观察其女容仪礼节如何。宫女受命,即往长者家,停留十日,细心观察此女;回宫报说:“据我观察,此女容貌端正。威仪进止实在没有人能比得上。”于是国王遂派人前往对摩诃那摩长者说:“太子已到纳妃年龄,闻知令爱美貌贤德,宜堪联姻。”摩诃那摩当即应承。 国王即令大臣择定吉日,遣车万乘而往迎娶。隆重地为太子举行婚姻大礼;并为太子另纳二妃,一名瞿夷,一名鹿野。同时建造三时殿,更增诸多歌女,昼夜陪伴太子娱乐。 太子虽时时与其妃相处,然从来不曾起世欲之念,于静夜中但修禅观,未尝与妃有夫妇之道。 五欲娱乐

佛教协会规章制度

佛教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篇一:寺庙管理制度 芦花镇寺庙管理制度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属地政府的领导和各级政府民宗、文物、园林、卫生、消防等部门的指导。 2.寺庙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领导下,由僧众自己管理;在教内,寺庙受佛教协会的领导。 3.寺庙是僧人修学、寺管会主任弘扬佛法的道场,是保存、发扬佛教文化的场所,是僧人从事服务社会、造福人群活动的基地,是联系团结国内外佛教徒的纽带。寺庙须保持清净庄严,树立纯正的学风,正常开展法务活动,运用其多方面职能,庄严国土,以利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4.寺管会主任,须根据选贤任能原

则,由当地或上级佛教协会主持,经本寺两序大众民主协商推举礼请之;寺管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除特殊情况外,寺管会成员一般不宜兼任。 5.寺庙适当安排讲经说法,提高信众的佛教基本教义水平及广学力行、爱国利民的积极性。 6.佛教活动须在寺庙举行,寺庙举行重大的宗教活动,须向上级宗教事务部门及佛教协会汇报。寺庙不得进行不属佛教的迷信活动。 7. 寺庙应安排时间,建立制度,组织僧人学习宪法和法 律,学习时事政策,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增强爱国守法观念。 8. 寺庙可以接受信徒自愿的布施(包括佛事收入),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向信徒勒捐。寺庙应在量力自愿的原则下,支持社会公益事业,但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或名义向寺庙摊派财物。 9. 寺庙在涉外活动中坚持爱国爱

教、独立自主的原则。寺庙原则上不聘请外国和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中的佛教界人士担任职务或名誉职务。 10. 寺庙文物,包括经像、法器、供具、古建、碑碣、灵塔、壁画以及字画古玩等,均应登记造册,确定级别,建立档案,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对有重大价值的文物,应采取特殊措施,避免香火薰染和人为损坏。 11. 寺庙的文物、树木等属寺庙经管,不接受任何单位占用。 12.寺庙实行民主理财,凡大宗开支,必须经由寺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向常住大众公布帐目,接受大众监督。 13.寺庙根据国家治安条例,建立治保小组,制定具体措施,接受公安部门指导,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4.寺庙根据消防部门要求,建立消防组织,配置消防器材,落实消防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篇二:山东省佛教协僧团管理制度

当尼姑的条件

当尼姑的条件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六根具足,无不良嗜好。 2、年龄在17-60岁之间,父母同意。 3、无法律纠纷,无负债,无婚姻关系。 4、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初中以上即可。 5、持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身份证、户籍证明、体检证明到你认为有缘的寺院去办理。 6、到寺院后要一切按照寺院的要求去做,放下世间一切娱乐设施,进入考验阶段, 7、考验阶段要做的事情:背诵五堂功课、学习沙弥律仪、学佛教基础知识。 2、当尼姑条件 以下的条件: 1.父母亲或监护人的同意许可,持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和身份证、户籍证明(由***开)、 体健正面到你认为有缘的寺院。 2. 四肢齐全。(缺欠手脚、手脚歪曲、瘫痪、小儿麻痹症患者、麻疯病患者、歪头等不能端正走路者,不可受戒出家。) 3. 五官端正。(瞎眼、斗鸡眼、耳聋、耳缺、歪嘴、兔嘴或缺嘴、哑巴等,是不可受戒出家的。) 4. 没有染上会传染的严重疾病。(如爱滋病,多种皮肤病等。但伤风感冒不在此例。) 5. 没有债务问题缠身者。(如:破产、生意失败而欠下一身债务者。) 6. 没有违犯国家法律(刑事)或正在打官司等事缠身者。(指遭警方通缉者。若曾是犯 罪,但已刑满出狱者不在此例。) 7. 年龄不小过7岁,不大于60岁。 8. 精神健全。(指没有患上任何精神病,如:精神衰弱症、精神分裂症、羊癫症之类会 失去知觉理智而失态之病症。) 9. 心理健全、正常。(双性人不可出家。) 10. 要求出家者,须本人自愿,六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虔诚,爱国守法(包括无法律纠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父母许可,无婚姻恋爱关系。寺院对要求出家者,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符合出家条件,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考验阶段要做的事情:背诵五堂功课、学习沙弥律仪、学佛教基础知),可以拜一个比丘,女性则拜比丘尼为剃度师,定期在佛前举行剃度仪式,即剃去须发,以僧装更换世俗服装,去俗姓,改姓释,并由师父按各自法派取一法名与法号。并按规定发给度牒。然后经过短期修学,求受十戒,这就成为沙弥或沙弥尼。沙弥是根据古代印度语音译的,意义是“息恶行善” 者。取得了沙弥或沙弥尼的资格,即为比丘或比丘尼的候补者。(全国汉传佛教实行度牒僧籍制度的办法) 3、在网上看到有关全国三大尼姑庵的工资待遇和条件,希望对想出家的人,有一定的帮助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 前言 为加强寺院管理,维护寺院的合法权益,保证佛教活动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遵照佛教的教制教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管理体制与寺院组织 第一条寺院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领导下,由僧人自己管理;在教内,寺院受佛教协会的领导。 第二条重点寺院,须按十方丛林制度建立和健全僧团组织。 第三条寺院住持,须根据选贤任能原则,由当地或上级佛教协会主持,经本寺两序大众民主协商推举礼请之;凡全国重点寺院,同时报中国佛教协会备案。住持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年老体弱不能主持寺务、领众熏修者,亦可创造条件提前退居。除特殊情况外,住持一般不宜兼任。住持在任期限内如道风严重不正或重大失职,经上一级佛教协会核实后予以免职;免除全国重点寺院住持职务,须报中国佛

教协会审批。任免寺院住持,均须报相应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住持退位后,寺院应按传统办法,妥善安置照料。 僧团序职如首座、西堂、后堂、堂主等班首,列职如监院、知客、维那、僧值等执事由住持按照丛林请职制度和协商原则,定期任命、晋升序职人员,任免列职人员。 住持、班首、执事人选的条件是:爱国守法,具足正信,勤修三学,戒行清净,作风正派,有一定的佛学水平和组织办事能力。担任住持、班首,戒腊须十夏以上,担任主要执事,戒腊须三夏以上。住持对外代表本寺,对内综理寺务。班首、执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发扬六和精神,实行民主集中,管理寺院各方面工作。凡重大问题(包括撤免错误严重或极不称职的班首、执事职务),由住持召集班首和主要执事及有关负责人员举行寺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条寺院如确需设立寺务委员会,主任须由住持担任,由主要班首、执事组成,可吸收个别爱国爱教职工、作风正派、有组织和工作能力的居士参加。寺务委员会的职责相当于上条的寺务会议,任期一年。 第二章僧众修持与佛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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