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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地产集团装修房成品保护技术标准(2017年最新版)

万科地产集团装修房成品保护技术标准(2017年最新版)
万科地产集团装修房成品保护技术标准(2017年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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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合理安排各专业施工顺序,明确装修饰面作业、设备安装完成后的的标准保护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由于施工工艺工序不合理和成品保护措施不合格引起的再次维修问题,提高装修工程质量,降低客户入伙验收投诉比率,从而提升客户对于工程质量的满意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深圳公司范围内所有装修房项目。

3术语和定义

成品保护:即在饰面层作业完成后对饰面层的防护以及终端设备安装完成后对于设备的保护,在本细则中还包含对部分半成品的防护。

4标准使用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项目操作的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合同附件、技术交底、验收标准等。

5成品保护的基本原则

5.1 责任明确原则

5.1.1 装修总包和各装修分包单位需按照合同条件和此成品保护标准做法,对各自施工范围内的半成品、成品采取保护措施。

5.1.2 装修总包有责任督促各装修分包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分包单位成品保护完成后,移交装修总包管理及维护。

5.1.3 各装修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去负责成品保护,并将名单报到监理和万科项目部备案。

5.1.4 装修总包有责任成立专门的现场看护小组,有权利对成品破坏、偷盗等进行管理和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5.1.5 户门安装上锁后,室内成品保护进入专人看护集中管理阶段。后续工序进出室内需要办理移交手续。项目每周组织召开协调会,明确后续每个工种以流水方式进入具体房间的时间表,看护人员根据此表组织场地移交,提供开门、检查、关门、再检查的工作。

5.1.6 如果装修单位没有按照此成品保护标准采取成品保护措施或恢复,万科项目管理部有权利按照合同条款扣除相应成本保护费用,并可委托第三方施工,并需加扣施工费用和万科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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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土建施工总包及各分包单位在完成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并进行成品保护后,向精装修总包单位移交作业面时,必须有书面确认的现场移交记录,记录内容清晰描述移交时间、范围及移交内容,确保书面记录的可追溯性,作业面移交单由监理、移交方、接收方三方签认。

5.1.8 以作业面移交单签署时间为界,移交前项目成品保护主体责任单位为各分包单位,移交后楼层成品保护主体责任单位为精装修总承包单位。

5.1.9保护不符合要求时,按天网行动“偷工减料”相应条款处理;

5.2 工序合理化原则

5.2.1合理工序安排对成品保护和施工质量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求装修单位提交施工进度计划(含专业分包配合计划和甲供材料进场计划),并得到万科项目管理部批准后实施,并及时组织分包间协调管理。

6.2.2 具备锁门条件为计划关键节点,此时间将作为合同工期节点,灯具、开关/插座、热水器、燃气灶、龙头五金件须在具备锁门条件后安装,安装时间需得到万科项目管理部批准。

5.2.3合理规划工序,尽量避免多工种在同一作业套内交叉施工。对于产品保护难度较大的材料如进户门、地板等安排在大部分装饰工作量完成后进行安装。

5.2.4 精装修总包单位进场接受作业面阶段必须参与上道工序验收工作,确保上道工序不应质量缺陷导致精装修成品二次破坏。

5.3 先检查后保护的原则

成品制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验收,万科项目工程师进行抽查验收,只有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产品卫生清洁,然后在进行成品保护。

5.4 持续保护原则

5.4.1 移交装修总包后,装修总包负有对所接收产品进行巡视检查、维护的责任。5.4.2 未移交装修总包时,由各分包进行成品保护工作,对于成品保护措施被损坏、拆除的,必须及时恢复保护措施。

5.5 其他要求

5.5.1材料运输

a.使用电梯运输材料时,应对电梯轿厢采取保护措施后运输。

b.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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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大宗材料运输动线在进场前施工策划中体现,动线范围内成品保护需重点加强,方案报万科项目管理部审核同意后实施。

d.材料集中运输阶段,安排主要施工单位分时间段倒运材料,避免运输时间段过于集中导致运输通道堵塞发生成品破坏。

5.5.2现场管理

a.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在湿作业完成后地面蓄水要事先审批;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b.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专业人员完成;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座连接;用电线路走向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c.施工企业应指定施工现场卫生负责人和各项卫生制度的负责人,明确责任,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现场材料要按种类有序堆放;按“四化管理”要求,各工种都有集中生产加工区域,减少现场施工污染。

d.装修总包单位分楼栋进行封闭管理,各楼层设置监控设施,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分层或分区安排专门成品保护巡查人员。

e.由万科项目管理部、监理、精装修总包、土建总包以及其他主要分包单位制定人员成立成品保护小组,不定期对现场成品保护情况进行巡查,对成品保护不力单位予以相应处理,发现人为故意损坏情况,责任人清退出场,对责任单位予以处罚。

5.5.3工序衔接

a. 木制品:木制品基础完成,面层安装前对相关配套水、电、气、风系统进行测试,木制品安装完成后必须再将以上系统测试,正式水、电、气、风通后还必须测试合格才能移交物业单位;凡做成清水漆的木制品表面不得因管道油漆或其他安装原因染上杂色。

b.在地砖铺贴后的施工区域从事电焊、气割作业,必须铺垫湿纸板,防止污染和灼伤。

c.墙面涂料涂刷完成后不得因安装终端设备造成污染。安装设备(灯具、开关等)时,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白手套,同时要有措施保护好墙面、地面不受污染和破坏。

d.吊顶内管道试压必须达到三次以上,确保不渗不漏。

e.吊顶龙骨安装完成后必须对吊顶内水、电、气、风系统进行测试,待测试合格再进行封板、腻子找平、涂料饰面等工序,吊顶制安完成后必须再进行以上系统测试,正式水、电、风、气通后还得测试合格后移交物业单位。吊顶内管道试压必须达到三次以上,确保不渗不漏。

f. 精装施工时水、气管线必须带压作业.需专人检查观测。

5.5.4其它部位成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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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装修总包应对施工区域内的信报箱、消防、供电、电视、报警、网络等设施采取贴膜、铺设垫板等保护措施,避免刮碰、损坏。

b.玄关柜、水盆柜、衣帽柜、家具:柜体用塑料膜(内衬泡沫板)保护。家具保护由家具公司负责,装修公司负责维护。

c.壁纸、涂料墙面的保护:壁纸、涂料虽然不用材料覆盖,但需注意:不要在已完工的房间切割材料、产生粉尘、湿作业、乱写乱画等,以免污染墙面。在墙面阳角用纸板、木工板或PVC剖切管材护角。

d.壁挂炉、散热器、空调的保护:此部分暖通设备均在装修后期安装,由安装厂家负责用原厂包装保护。装修总包负责维护。

5.5.5保洁

须参照《装修房移交时的保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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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成品保护的标准做法 6.1入户门、防火门门扇

图例

图1 图2

图3 图4

图5

:采用静电吸附塑料薄膜对:采用瓦楞纸对门内外两面:运输时右上图方法对边框进:门扇安装时间由装修单位提前通知项目部,安装完毕后由装修单位维护管理;保护门锁五金采用出厂包装薄膜进行保护,并用胶带缠严禁使用油漆稀释剂、脱漆松香水、二甲苯等溶液擦拭

油漆表面。不得用金属工具铲擦门扇表面,防止表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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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入户门、防火门门框

图例

:采用塑料薄膜(两年内不脱胶)

图1

(捆

型钢板进行保护,厚

以上两种保护方法均不得影响后续贴砖或油漆等施工;

图2

图3

严禁使用油漆稀释剂、脱漆松香水、二甲苯等溶液擦拭

油漆表面。不得用金属工具或尖锐物品铲擦门扇表面,

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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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户内木门

图例

图5

图6

严禁使用油漆稀释剂、脱漆松香水、二甲苯等溶液擦拭

油漆表面。不得用金属工具铲擦门扇表面,防止表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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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窗台石

图例

图1

图2

在对石材产品清洁时禁用有腐蚀性的清洁剂、易退色的

干净棉布(回丝)等擦拭表面。应用干净不退色的抹布或毛巾擦拭干净即可,不得用铲刀、钢丝球等工具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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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瓷砖/石材

图例

图1(公共区域)

图2(室内)

石材类产品时禁用有颜色的清洁剂和易褪

色的干净棉布(回丝)等擦拭表面,不得用铲刀、钢丝球等工具在瓷砖表面铲擦,用干净不退色的抹布或毛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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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室内瓷砖/石材地面

图例

图1

石材类产品时禁用有颜色的清洁剂和易褪

色的干净棉布(回丝)等擦拭表面,不得用铲刀、钢丝球等工具在瓷砖表面铲擦,用干净不退色的抹布或毛巾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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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公共区域地面

图例

图1

石材类产品时禁用有颜色的清洁剂和易褪

色的干净棉布(回丝)等擦拭表面,不得用铲刀、钢丝球等工具在瓷砖表面铲擦,用干净不退色的抹布或毛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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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铝合金窗

图例

图1

图2

图3

图4

铝窗安装后的初次保护由铝窗单位进行,移交装修单位进行覆膜处理;平方玻璃和开启扇必须在无爬架楼层安装;

对门窗进行清洁,保护胶纸要妥善剥离,严禁用铲刀、

钢丝球清洁型材和玻璃表面。不得使用对型材、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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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阳台铝合金门

图例

图1

图2

图3

图4

铝合金门安装后的初次保护由门安装单位进行,移交装与

墙面接口部位铝合金或塑钢保护膜在最后一遍涂料施工

对门窗进行清洁,保护胶纸要妥善剥离,严禁用铲刀、

钢丝球清洁型材和玻璃表面。不得使用对型材、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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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阳台铝合金框玻璃栏板

图例

图1

图2

图3

图4

铝合金门安装后的初次保护由门安装单位进行,移交装与

墙面接口部位铝合金或塑钢保护膜在最后一遍涂料施工

严禁用铲刀、

钢丝球清洁型材和玻璃表面。不得使用对型材、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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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栏杆(楼梯与阳台)

图例

图1

图2

图3

图4

:安装后保护膜不得拆除; 液擦拭金属表面;严禁上述易腐蚀溶液接触金属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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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淋浴屏

图例

图1

液擦拭金属表面;严禁上述易腐蚀溶液接触金属表面。

6.图例

,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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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橱柜、衣柜等

图例

图1

图2

图3

图4

图5

柜门采用出厂时的薄膜保护

柜体安装完成,先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质量合格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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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洗手盆柜

图例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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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住户电箱

图例

不得使用酸、

6.

全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标准做法

全 装 修 工 程 成 品 保 护 标 准 作 法 1编制目的: 聚焦客户关心之观感质量,最大限度的减少由于成品及半成品保护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全装修项目,并特指装修施工与交付阶段。 3术语 成品保护:即在面层做好之后对面层的防护,在本细则中还包含对部分半成品的防护。 总包:未特别注明的总包,在装修施工进场前指土建总包。装修施工进场后,总包特指装修总包。 4标准使用说明 本标准用于项目操作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合同附件、技术交底、验收标准等。 5全装修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原则: 5.1责任明确原则。 成品安装方对己方产品负有保护责任,包括对成品采取防护措施的责任、看管和巡查的责任、与后续施工方的协调和交底的责任等。成品生产方必须保证在交接或验收时,其产品的品质和数量符合合同的要求。 成品接收方对各分包方移交后的成品,负有管理责任,包括成品验收及保护验收; 移交后对成品及保护的维护及保护复位的责任。成品接收方必须保证在移交后,成品及保护的完好性。建议在室内成品保护进入专人看护集中管理阶段时,后续工序进出室内需要办理进出交接手续。建议后续每个工种以流水方式进入具体房间,看护人员根据流水施工作业表组织场地移交,提供开门、检查、关门、再检查的工作。 5.2工序合理化原则。 合理规划工序,尽量避免多工种在同一作业套内交叉施工。对于产品保护难度较大的材料如进户门、地板等安排在大部分装饰工作量完成后进行安装。 5.3防护措施的持续维护原则。 成品生产方负有对成品保护措施进行巡视检查的责任,同时负有对已破坏的部分及时进行修补的责任。 6成品保护标准做法: a) 楼梯栏杆扶手及阳台栏杆

精装修房成品保护措施标准

1.目的 1.1为精装修工程建立完善的产品保护体系,最大限度的减少由于产品保护引起的工程质 量问题,提升产品的交付质量,提供客户满意的精装修产品。 1.2本标准规定各承办单位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与义务。 2.使用范围 2.1适用于康桥公司所有项目精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工作。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4.1成品保护是每家现场施工单位的责任,总包及各分包单位均有保护自己和其他单位 的产品。 4.2工程管理部是本标准的修订和解释部门,对本标准进行修订和解释; 4.3工程管理部负责具体将本标准落实至每家现场施工单位的合同文件中进行约定; 4.4成品房工程技术部负责具体落实各项目成品保护措施标准的落实执行; 5.工作程序 5.1成品保护原则 5.1.1成品保护应遵循合理流程的原则。合理规划工序,装修总包应提供施工进度计 划(含专业分包单位进场计划和甲供材料进场计划),经工程技术部批准后实施, 各施工单位按合理施工工序组织项目实施,尽量避免多工种在同一作业套内交 叉施工。对于产品保护难度较大的材料如进户门、地板等安排在大部分装饰工 作量完成后进行安装。 5.1.2成品保护应遵循谁施工谁保护的原则。装饰总包单位有责任做好产品保护的后 续检查和维护工作,并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做好二次保护工作。专业分包安装完 成,成品保护措施到位后被破坏的,如没有找到对应责任主体,则有专业分包 单位进行负责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的70%,土建或精装总包单位承担费用的 30%。 5.1.3成品保护应遵循先检查后保护的原则。所有工序必须施工单位自检、监理验收、 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抽检合格,并做好产品清洁后方可进行保护。 5.1.4成品保护应遵循持续保护原则。施工中及物业细部检查阶段,装饰总包有责任 做好产品保护的后续检查和维护工作,对于产品保护措施被损坏、拆除的,必 须在恢复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5.1.5成品保护措施应在移交物业前切实可靠。 5.2. 成品保护方案的审核: 各施工单位在进场前必须根据招标要求和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成品保护专项方案。从进场前的半成品自身防护、运输及堆放、完工后的防护措施、后续施工对成品的保护等几

项目工程成品保护标准

合同附件九 项目工程成品保护标准 (********项目适用) 1、目的 为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成品、半成品得到有效的保护,防止并减少损坏、破坏和丢失,以及保护和修复责任得以恰当的归属和落实而制定本指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施工全过程的成品保护管理,本标准作为工程招投标文件编制的依据之一。 3.管理细则 3.1招投标阶段 投标单位在报价清单中单独列出成品保护项目,不得漏报、不报。 3.2施工阶段 3.2.1成品保护管理原则: 3.2.1.1责任、分工明确原则: (1)基本原则:各施工单位对所施工区域内的所有成品负保护责任,包括对己方成品和移交接手成品采取必要的成品保护措施的责任、看管和巡视的责任及工程移交时与总包或后续施工单位进行协调提示的责任。成品交接、验收前,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数量、采取的保护措施应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 (2)工程移交责任转移原则:成品接收单位对各分包单位移交后的成品负有管理责任,包括成品验收及保护措施的验收;移交后对成品和保护的维护及保护恢复的责任。成品接收方必须保证在移交后,成品及保护的完好性。产品正式移交后,由总包单位负责全部成品的保护责任。 (3)责任持续原则:成品施工方负有对成品保护措施进行持续巡视检查的责任,同时负有对已破坏(丢失)的部分及时进行修补、更换的义务。 3.2.1.2工序合理化、优化安排作业面原则: (1)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工序流程,尽量避免同一作业套间内有多个专业单位交叉作业的情况,以减少、降低成品保护和文明施工责任不清的局面。对于产品保护难度较大的材料部品如进户门、地板等安排在大部分装饰工作量完成后进行安装。 (2)工程装修、设备安装阶段,总包应尽量采取封闭施工管理方式,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可限时安排一层或几层(高层)、一个或几个单元(多层)的封闭施工作业面由单个专业分包单位独自使用,同时主要的作业面出入口临时封闭用的门、锁的安装须事先完成,包括:高层首层入口、通往地下室的入口、裙楼各层及通往各栋的入口、高层各作业层之间、多层单元门等。高层施工升降机的通行安排也应提前落实到位,如因施工

万科精装修成品保护标准做法

万科精装修成品保护标准做法 现在越来越多房地产项目的交楼标准为精装修房,精装修房的质量尤其是感观质量的好坏,不仅与施工所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工人技术、环境有关,而且受到成品保护的影响。 可以说,在精装工程施工中,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对产品的质量尤其是观感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成品保护成了施工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与任务。 一、精装修成品保护12个技巧 1.精装修成品或半成品保护的措施包括:铺、包、贴、盖、垫、警示、隔离、封闭、夹板、原包装保留,禁止通行和触摸、架桥等。 2.在施工前提出保护要求,包括受保护的产品、部位,所采用的保护措施、方法、工具、材料等,所要达到的环境标准。 3.在施工中检查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保护了没有,保护得是否得当,保护是否达到了要求。 4.保护效果检查与验收。有必要和有条件时,要做好保护的样板工程,以确定保护的方法、措施、保护所用的材料,达到的保护效果等。 5.成品或半成品保护的维护,一是保留保护物件直至规定的节点时间或工程阶段,二是在施工过程中减少对保护品的损坏。 6.保护也应作为一个施工环节或者分项工程来进行,因此要制定成品保护施工方案。事先计划要保护的内容、保护的时间、保护的措施、所使用的保护用品(如保护膜、木夹板、铁皮等)。在施工前要进行保护交底,保护交底一是要在各项施工交底的内容中要有成品保护的内容,二是要有一些专项保护方案的施工方案的交底。保护方案要经相关负责人审批。保护也要进行隐蔽验收、中间环节验收和竣工验收。

7.保护有临时保护和永久保护之分,临时保护只是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损害进行防护,永久性的保护是施工完成后仍要保留下去的保护,其是产品(工程)的组成部分之一。 8.成品保护措施不仅包括一些硬性的措施,还包括一些软性的措施:如成品保护教育与培训、成品保护奖罚、成品保护警示标识等。 9.成品保护还包括在施工过程中减少施工错误,包括打乱工序、施工措施不当等。 10.成品保护不仅要针对成品,还要针对施工工具与作业人员,如施工时要戴手套、穿鞋套、给工具器具装套和穿绳、凳梯杆包脚缠头。 11.成品保护包括:防撞、防擦、防污、防尘、防刺、防砸、防踩踏、防火、防晒、防冷、防高温、防泡、防腐蚀、防挤、防压、防盗、防故意破坏等。 12.成品保护涉及施工前、施工过程中、施工完成后。施工前包括材料、构件的保护与机具的保护与护套。施工过程中包括作业人员、其他项目作业人员,即交叉作业的保护。施工完成后要即时包、裹、套、封、盖、围等,并即时作好警示和标识,提防误用误撞等。 二、万科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标准做法 1.楼梯栏杆扶手及阳台栏杆 标准做法:将楼梯栏杆扶手转角部位用3㎜厚珍珠棉包裹3层,防止运输装修材料时碰伤。用塑料布或珍珠棉满包栏杆。 保洁要求:严禁使用油漆稀释剂、脱漆松香水、二甲苯、草酸等溶液擦拭金属表面;严禁上述易腐蚀溶液接触金属表面。不得用金属工具铲擦喷塑表面,防止表面产生划痕。不得使用腐蚀质溶液,用干净不褪色的抹布或毛巾擦拭干净即可。 2.户门、户内木门 标准做法:门扇安装过程中应避免损伤保护膜,确保保护膜完整、无裸露。门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

成品保护技术方案

成品保护方案 一、土石方工程 1.1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中要注意保护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 准水准点等,挖土凿石、机钻时不得碰撞,并经常测量和效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1.2土石方回填施工时,定位标准桩,轴线桩,标准高程桩,要妥 善保护,防止碰撞移位。 1.3夜间回填时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严禁汽车直 接倒入挡土墙外槽损坏卷材保护层(保护层为泡沫)。 二、钢筋工程 2.1成型钢筋按指定点分规格、型号码放、并用垫木垫放整齐。2.2板筋上下层钢筋绑好后,支撑马凳要绑扎牢固,防止其他工作 操作时蹬踩变形。 2.3绑扎墙、柱筋时,要搭设临时架子,严禁蹬踩钢筋。 2.4往楼板上吊钢筋时,应清理好存放地点,以免变形。 2.5绑扎钢筋时,严禁碰撞预埋件,碰动后按设计位置重新固定牢 靠。 2.6要保证电线管等预埋件正确,如预埋件与钢筋冲突,可将直钢 筋沿墙面左右弯曲,横向钢筋上下弯曲,以确保保护层尺寸,

严禁任意切断钢筋。 2.7柱模板上刷隔离剂时,不得污染钢筋和砼接槎处。 2.8楼板的负弯距钢筋绑好后,不准踩在上面行走,在砼浇筑时, 一定要保持原有形状,并派钢筋工专门负责修理。 三、模板工程 3.1模板施工时,轻拿轻放,不准碰撞已完工的楼板、墙、柱等。 3.2拆模时不得用锤硬砸,或撬棍硬撬,以免损伤砼表面和棱角。 3.3拆下的墙、柱模板,应及时清理干净,如发现不平或肋边损坏 变形时,需及时修理。 3.4保持模板配套设备齐全,吊运防止碰撞,堆放合理,保持板面 不变形。 3.5工作面已安装完毕的平面模板,不准临时堆料和作业平台,以 保证支架的稳定,防止平面模板标高和平整产生偏差。 3.6工作面已安装完毕的墙、柱模板,不准在吊运其他模板时碰撞, 不准在预拼装模板就位前作为临时依靠,以防模板变形或产生垂直误差。 四、砼工程 4.1不准踩楼板、楼梯的弯起钢筋,不准碰动预埋件和钢筋,要保 证钢筋和垫块的位置准确。 4.2砼施工时,不准用重物冲击模板。 4.3已浇筑的楼板、梯步的上表面砼强度达到1.2Mpa以上方准在上

精装修成品保护方案及措施

精装修成品保护措施 1.精装修成品保护措施 1.1 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培训、教育,在主观上建立成品保护意识。指定专人专职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建立确实有效的奖罚制度。 1.2各专业工种分别做好本专业施工的专业性保护措施,完成的成品或半成品应与有关单位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1.3项目部应严格规范使用现场的水、电,避免漏水漏电造成成品破坏。 1.4项目部必须建立运输通道、建立材料堆场和仓库,杜绝材料现场运输和堆放对成品造成的破坏。 1.5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现其他专业没有进行成品保护或者成品保护受到破坏时,应及时协调,并通知工程管理人员、监理、发包人及相关单位。 1.6严禁在成品、半成品上乱涂乱画,如有必要应在不影响成品完成界面的情况下有组织的标记。 1.7建立垃圾运输通道,有条件的话对垃圾通道进行封闭,禁止乱丢垃圾及高空抛物。 1.8根据现场情况,应搭建临时卫生间,或在阳台、露台部位放置小便桶等临时卫生设施。坚决禁止现场随地大小便。 2.精装修施工对前道施工成品的保护措施 2.1土建成品保护 2.1.1项目部施工中如须在土建墙体、楼板、结构梁及柱等开洞、开凿,应事先同监理和发包人工程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设计单位进行联系,并取得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未经许可严禁在土建结构上随意开洞、开槽、擅自切割结构钢筋等。取得书面认可后在土建结构上

或其它材质的墙体开洞、开槽应按图纸要求,先划线后再进行施工,施工中应采用必要的专用工具。 2.1.2水泥砂浆找平层完成后,24 小时内不得在上面走动或踩踏。在已经完成的地面找平层上推小车运输时, 应先铺脚手板车道, 防止破坏找平层。严禁在已完成地面上拌合砂浆。 2.1.3现场设置施工设备时,应用脚手板垫离,防止油污污染墙地面。如有污染应及时清理。在进行电、气焊、切割等施工作业时,应采用隔离措施,防止损坏已做好的墙地面。 2.1.4在现场建立临时库房或堆放材料时,应采用隔离措施,并特别保护土建完成的墙、柱、楼梯踏步等阳角部位。 2.3对水、电、暖等其他配套产品保护 2.3.1项目部施工时,如遇到水、电、暖等其他专业施工已经完成部位影响装修施工时,应书面通知监理、发包人工程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得到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2.3.2精装修施工与各专业交叉施工时,相互配合,相互保护,不得推拉、踏踩己安装好的产品,特别是已保温完的管道和风管。 3.精装修成品分项保护措施 3.1装饰原材料保护 3.1.1所有原辅材料经工程部验收合格后,由项目部仓库管理员负责材料入库,做好入库手续,并按规定标记清楚,严禁混合堆放。只有检验合格的材料及成品才进入成品库。项目部成品库管理员对入库材料须分类存放,并进行清楚标识。材料库及成品均须按规范进行管理,做好防尘、防霉、防火等工作,所有材料均应进行覆盖,并登记造册。 3.1.2所有材料储存时均应制定保护措施,存放时底部使用水平木材垫平,每层之间须以薄木条隔离,且材料堆放最高不宜超过10 层;玻璃须竖直存放在专用支架上,每块玻璃之间有隔离纸。

某住宅精装修项目成品保护方案

项目成品保护方案 产品保护标准做法 编制部门:工程管理部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 1编制目的 最大限度的减少由于产品保护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提升产品质量,提供客户满意的全装修产品。 2使用范围 适用于上海**所有PC项目在VSI体系全装修施工过程中的产品保护工作。 3产品保护原则 (1)合理的施工流程是产品保护的前提,同时也是非常重要保护措施。

(2)产品保护应遵循先检查后保护的原则。 所有工序必须施工单位自检、监理验收、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抽检合格,并做好产品清洁后方可进行保护。 (3)产品保护应遵循谁施工谁保护的原则。 装饰总包单位有责任做好产品保护的后续检查和维护工作,并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做好二次保护工作。 (4)产品保护应遵循持续保护原则。 在施工过程中及物业细部检查时,装饰总包单位有责任做好产品保护的后续检查和维护工作,对于产品保护措施被损坏、拆除的,必须在恢复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5)产品保护措施应在移交物业前拆除。 产品保护材料的重复利用。(6). 4产品保护措施划分 按照VSI体系全装修系统构成,产品保护措施划分如下: (1)基础构造:卫生间防水保护、石膏板干墙保护; (2)水电工程:强电管线保护; (3)设备工程:开关插座成品保护、马桶成品保护、浴缸成品保护、卫浴龙头成品保护、卫浴五金件成品保护; (4)装饰工程:玄关大理石成品保护、厨卫墙砖阳角成品保护、厨卫地砖成品保护、地板成品保护; (5)室内门窗工程:进户门框成品保护、进户门扇成品保护,窗台板成品保护;

(6)收纳家具:厨柜成品保护、卫生间镜子成品保护; (7)公共部位:公共走道墙砖成品保护、公共部位面砖/石材阳角保护、 电梯轿箱内部保护、电梯召唤按钮成品保护。.5产品保护标准做法 5.1 基层构造 5.1.1 卫生间防水保护 (1)保护方式 通过合理的施工流程来保护防水层不受破坏。 热水分水花砖地板装饰层(石冷水分水洗脸橡胶氨甲酸泡沫塑清扫给水主管)型连接部件附带50(LMU存水弯换气扇同层排水系统图5.1 保护实施时间(2) 防水层涂刷三天后。实施责任单位(3) 装饰总包 单位。 (4)产品保护卫生间降板须做两层防水。即:在采用日本式 的同层排水系统时,降板混凝土结构层上表面;1) 降板填充后钢筋网片找平层上表面。2) 水泥砂浆保护层。:并且防水层上面还必须做5-10mm 12 (5)注意事 项降板填为保护施工过程中,卫生间地面面砖仍采用湿贴做法,1). 水泥砂浆1的:2充面找平层的防水层不受破坏,需要5-10mm 找平 层。也是同层排水管道的支脚采用塑料线盒,并用聚氨酯胶连接, 2) 为了保护降板防水层不受破坏。 5.1.2 石膏板干墙保护 (1)保护 方式合理安排施工流程,不要过早粘贴石膏板(包括外墙内保温1) 板)。对于刚贴好的石膏板,可粘贴上提示的小纸条,避免碰撞。 2)建议对有条件实施封闭的房间,在所有墙面石膏板粘贴好后,3) 封闭房门,禁止出入。保护实施时间(2) 粘贴后及时保护。保护

1.碧桂园集团SSGF工业化建造体系1.0成品保护标准做法(2017试行版)

碧桂园集团SSGF工业化建造体系1.0成品保护标准做法(2017试行版)

目录 一、目的 (3) 二、范围 (3) 三、术语 (3) 四、标准使用说明 (3) 五、成品保护基本原则 (3) (一)责任明确原则 (3) (二)工序合理化原则 (4) (三)防护措施的持续维护原则 (4) (四)其他要求 (4) 六成品保护标准做法 (7) (一)公区成品保护 (7) (二)户内成品保护 (7) (三)铝合金窗成品保护 (11)

一、目的 聚焦客户关心之观感质量,规范成品及半成品保护管理责任和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由于施工工艺工序不合理和成品保护保护不到位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 二、范围 适用于碧桂园集团SSGF工业化建造体系1.0项目,并特指装修施工与交付阶段。 三、术语 成品保护:即在面层做好之后对面层的防护,在本细则中还包含对部分半成品的防护。 四、标准使用说明 本标准用于项目操作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合同附件、技术交底、验收标准等。 五、成品保护基本原则 (一)责任明确原则 1.成品生产方对已方产品的保护负有最终的责任,包括对成品采取防护措施的责任、看管和巡查的责任、与后续施工方的协调和交底的责任等。成品生产方必须保证在交接或验收时,其产品的品质和数量符合合同的要求。 2.户门安装上锁后,室内成品保护进入专人看护集中管理阶段。后续工序进出室内需要办理移交手续。项目每周组织召开协调会,明确后续每个工种以流水方式进入具体房间的时间表,看护人员根据此表组织场地移交,提供开门、检查、关门、再检查的工作。 3.各分包单位及前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完成成品保护向装修总包移交

精装修房成品保护措施标准

精装修房成品保护措施 标准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1.目的 1.1为精装修工程建立完善的产品保护体系,最大限度的减少由于产品保护引起的工 程质量问题,提升产品的交付质量,提供客户满意的精装修产品。 1.2本标准规定各承办单位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与义务。 2.使用范围 适用于康桥公司所有项目精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工作。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4.1成品保护是每家现场施工单位的责任,总包及各分包单位均有保护自己和其他单位 的产品。 4.2工程管理部是本标准的修订和解释部门,对本标准进行修订和解释; 4.3工程管理部负责具体将本标准落实至每家现场施工单位的合同文件中进行约定; 4.4成品房工程技术部负责具体落实各项目成品保护措施标准的落实执行; 5.工作程序 5.1成品保护原则

5.1.1成品保护应遵循合理流程的原则。合理规划工序,装修总包应提供施工进度计 划(含专业分包单位进场计划和甲供材料进场计划),经工程技术部批准后实 施,各施工单位按合理施工工序组织项目实施,尽量避免多工种在同一作业套 内交叉施工。对于产品保护难度较大的材料如进户门、地板等安排在大部分装 饰工作量完成后进行安装。 5.1.2成品保护应遵循谁施工谁保护的原则。装饰总包单位有责任做好产品保护的后 续检查和维护工作,并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做好二次保护工作。专业分包安装完 成,成品保护措施到位后被破坏的,如没有找到对应责任主体,则有专业分 包单位进行负责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的70%,土建或精装总包单位承担费用 的30%。 5.1.3成品保护应遵循先检查后保护的原则。所有工序必须施工单位自检、监理验 收、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抽检合格,并做好产品清洁后方可进行保护。 5.1.4成品保护应遵循持续保护原则。施工中及物业细部检查阶段,装饰总包有责任 做好产品保护的后续检查和维护工作,对于产品保护措施被损坏、拆除的,必 须在恢复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5.1.5成品保护措施应在移交物业前切实可靠。 . 成品保护方案的审核: 各施工单位在进场前必须根据招标要求和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成品保护专项方案。从进场前的半成品自身防护、运输及堆放、完工后的防护措施、后续施工对成品的保护等几个方面编制。施工单位编制完成成品保护专项方案后,提交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工程师审核,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7557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Finished product protectio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成品保护工作是直接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的重要因素,成品保护工作贯穿施工的始终,做好该工作是每个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职责和义务。现针对公司管理现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成品保护包括成品和半成品及原材料的防护、遮挡、包扎和封闭。 1.成品指基础、墙体、梁、板、柱、屋面、楼地面、抹灰、门窗、油漆、玻璃、粉刷和电气、管线、采暖、通风及设备等,亦包括已安装好的半成品如钢筋、模板、架子、钢、木、混凝土构件等。 2.半成品指钢、木、陶瓷、混凝土构件制品和已成型加工好的钢筋、模板、砂浆、混凝土等。

第3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检查区域公司对现场成品保护工作的管理,负责对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抽查,总结经验教训、推广借鉴。 2.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成品保护内容的审核。 3.区域公司:负责检查项目部日常的成品保护工作,督促项目部整改、改进、防护。 4.项目部:负责现场成品保护工作,启动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事故现场的保护、配合区域公司、集团工程管理中心的检查、抽查,落实整改、改进和防护措施。 第二章成品保护基本原则 第4条项目部及各分包单位应建立成品保护责任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对需要进行防护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有效的防护。 第5条交叉施工作业区,各作业班组(分包单位)在对己方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的同时,不得因措施不当对本施工区域内其他施工班组的成品、半成品及设备产生损坏和污染。

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方案最新修正版

精装修工程成品 保 护 方 案 XX工程公司 年月日

一、工程简况 ****工程位于**区**路**,为甲级住宅小区。全现浇剪力墙结构。本公司承担2#楼49 套房间及公共部分的精装修工作。由于工程工期十分紧张,根据施工部署安排,装修施工相互穿插,各工序之间必定相互影响。 因此制定合理的工艺流程和有效的成品保护方案将关系到装修阶段的施工质量和整个工程的工期目标。 二、成品保护组织安排 (一)、建立装修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体系如下页附图。 (二)、建立检查制度和奖优罚劣制度。 2.1 项目定期与不定期组织进行检查,发现成品保护不到位情况及时组织落实。2.2 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队分别制定奖罚措施,发现成品保护不得力或者成品受到破坏,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罚。 2.3 项目部成立成品保护责任小组: 组长: *** 副组长:*** 组员: ***、***、*** 装修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体系图

三、成品保护措施(一)工艺流程控制 (二)技术保证措施(一)楼(地)面工程

1、找平层 1.1 在已经抹好的找平层上推小车运输时,应先铺脚手板车道,防止破坏找平层。1.2 在施工中,保护好暖卫、电气等设备暗管,以及所立的门口,不得碰撞。 1.3 施工时应保护好地漏、出水口等部位,必须加临时封堵,以免灌入砂浆造成堵塞。 1.4 水泥砂浆找平层滚压成活后,24 小时内不得在上面走动或踩踏。 2、水泥砂浆地面: 1.2.1 施工操作时保护已作完的工程项目,门框要加防护(见门窗保护措施),避免推车损坏门框及墙面口角。 1.2.2 施工时要保护好管线、设备等部位。 1.2.3 施工时对地漏、出水口等部位临时堵口,以免灌入砂浆等造成堵塞。 1.2.4 施工后的地面不准再上人剔凿孔洞;在养护期内房间门洞口临时封闭,并派专人看护,严禁上人;养护人员必须穿软底无纹鞋。 1.3 砖地面: 1.3.1 严禁在已铺好的地砖地面上拌合砂浆。 1.3.2 在已铺好的地面上工作时注意防止砸碰损坏,严禁在其上任意丢扔铁管、钢材等重物。 1.3.3 切割地砖时,不得在刚铺砌好的砖面层上操作。 1.4 石材地面 1.4.1 存放的石材板块不得雨淋、水泡、长期日晒。板块立放,光面相对。板块的背面支垫松木条,板块下面垫木方,在施工现场内倒运时,也要按照上述要求。1.4.2 运输板块、水泥砂浆时,要预先保护好做完的墙面、门口等部位。 1.4.3 试拼时在地面平整的房间进行。调整板块的人员要穿干净的软底鞋调整板块。 1.4.4 铺贴过程中,操作人员要做到随铺砌随揩净,揩净板面用软毛刷和干布。1.4.5 新铺砌板块的房间要临时封闭。当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踩踏新铺砌的板块时要穿软底鞋,并轻踏在一块板块的中间。 1.4.6 在石材、地砖地面上行走时,找平层砂浆的抗压强度不得低于1.2Mpa。 1.4.7 石材地面完工后,房间封闭,粘贴层达到强度后,在其表面要加以覆盖保护。

成品保护标准(图文)

成品保护标准(图文) (1)测量用的定位桩采取桩周围浇筑砼固定,并采取搭设保护架、悬挂明显标志以提示。 (2)水准引测点尽量引测到周围永久建筑物上或围墙上,标识明显。 (3)测量点位不准堆放材料遮挡。

(2)预制桩打桩后需用木模板盖住打桩的桩孔,以防止人员脚下安全和防止泥土、垃圾掉落堵住桩头。(1)对临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各种管线要事先勘察清楚,进行观测并制定保护措施。 (2)土方开挖至底部时,需预留200mm左右的土方采用人工挖土或小挖机挖土,以免挖机挖铲碰坏桩头。

(1)楼板模板完成后,严禁在模板上堆放集中施工荷载,并及时将多余材料及垃圾清理干净。 (2)预留、预埋件在支模时配合进行安装,不得任意拆除模板及重锤敲打模板、支撑,以免影响质量。 (3)混凝土浇筑时,不得使用振动棒等撬动模板、预埋件等。 (1)钢筋按图绑扎成型完工后,将多余的钢筋,扎丝及

意踩踏或堆置重物,以免钢筋弯曲变形。在楼板混凝土浇筑前需采用包裹、遮挡等方法保护竖向钢筋以免污染。(4)木工支模及安装预埋、混凝土浇筑时,不得随意弯曲、拆除钢筋。模板隔离剂不得污染钢筋,如发现污染应及时清洗干净。 (5)浇筑混凝土时,泵管用钢筋蹬架起并放置在跳板上,不允许直接铺放在绑好的钢筋上,以免泵管振动将钢筋移位。浇筑混凝土时,设专人看钢筋,以防钢筋移位。(6)后浇带位置要做好保护,以防钢筋锈蚀、污染。 (1)浇筑混凝土前,预埋线管塞口保护并固定牢固,以防踩踏碰撞。 (2)混凝土浇筑完毕后未达到1.2MPa严禁上人采踏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在没有达到设计强度之前严禁在楼板处集中堆放模板、木方、门架等集中荷载。 (4)柱脚、楼梯踏步、墙角等棱角部位用保护条保护,保护条可用模板角料制成。

装修房成品保护标准

装修房成品保护标准 1. 目的. (2) 2. 范围 (2) 3. 术语 (2) 4. 标准使用说明.................................. (2) 5成品保护基本原则 (2) 5.1.责任明确原则 (2) 5.2.工序合理化原则 (2) 5.3.防护措施的持续维护原则 (2) 6.成品保护标准做法 (3) 6.1.楼梯栏杆扶手及阳台栏杆 (3) 6.2.户门、户内木门 (3) 6.3.铝合金...................................... ...... ..... ....... ...... .4 6.4.电梯轿厢(使用时) (5) 6.5.电梯招唤开关 (5) 6.6.客厅、卫生间、厨卫、阳台地砖 (6) 6.7.凸窗窗台石 (7) 6.8.瓷砖阳角(公共部位和厨卫) (7) 6.9.住户电箱 (8) 6.10.开关插座 (8) 6.11.橱柜 (9) 6.12.浴缸 (9) 6.13.马桶 (10) 6.14.洗手台盆 (10) 6.15.浴室镜子 (11) 6.16.木地板 (11) 6.17.洁具五金件、毛巾杆、厕纸盒等五金件 (12) 7.支持文件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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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聚焦客户关心之观感质量,规范成品及半成品保护管理。 2.范围 适用于集团范围内装修房项目,并特指装修施工与交付阶段。 3.术语 成品保护:即在面层做好之后对面层的防护,在本细则中还包含对部分半成品的防护。 4.标准使用说明 本标准用于项目操作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合同附件、技术交底、验收标准等。 5.成品保护基本原则 5.1.责任明确原则 成品生产方对已方产品的保护负有最终的责任,包括对成品采取防护措施的责任、看 管和巡查的责任、与后续施工方的协调和交底的责任等。成品生产方必须保证在交接或验收时,其产品的品质和数量符合合同的要求。 户门安装上锁后,室内成品保护进入专人看护集中管理阶段。后续工序进出室内需要办 理移交手续。项目每周组织召开协调会,明确后续每个工种以流水方式进入具体房间的时间表,看护人员根据此表组织场地移交,提供开门、检查、关门、再检查的工作。 5.2.工序合理化原则 合理规划工序,尽量避免多工种在同一作业套内交叉施工。对于产品保护难度较大的材 料如进户门、地板等安排在大部分装饰工作量完成后进行安装。具体参照《万科集团装修房工序管理指引》。 5.3.防护措施的持续维护原则 成品生产方负有对成品防护措施进行巡视检查的责任,同时负有对已破坏的部分及时进 行修补的责任。

融创集团精装成品保护规范标准

融创集团 精装修交付项目楼内成品保护标准 (试行版) 集团项目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8日

1、编制目的 集团精装交付项目逐年增加,为了提高精装交付项目客户满意度,降低客户报事量,特制定成品保护标准,最大限度的减少由于交付成品及甲供材料(成品)保护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提升产品品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融创集团精装修交付项目。 3、标准使用说明 本标准用于施工营造前后及维修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合同附件、技术交底、验收标准等。 4、精装修工程交付成品及业主用品保护管理原则 4.1责任明确原则;精装总包对交付成品及业主甲供材料(成品)保护负有最终 的保管责任,包括采取防护措施的责任、看管和巡查的责任。由甲分包负责成品保护,在完成部分保护后,业主开始组织甲分包、精装总包对甲分包成品保护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精装总包,直至全部移交完成,由精装总包负责维护及管理,精装总包必须保证在施工营造前后过程及维修完成时,其交付成品及业主甲供材料(成品)的品质和数量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及国家规范的要求。 4.2工序合理化原则;合理规划工序,尽量避免多工种在同一作业套内交叉施工 (对于产品保护难度较大的材料如进户门、地板等安排在大部分装饰工作量完成后进行安装)。 4.3防护措施的持续维护原则;精装总包负有对成品保护措施进行巡视检查的责 任,同时负有对已破坏的部分及时进行修补的责任。对由安装分包单位进行的保护,验收合格后安装单位备部分保护材料移交精装总包单位,用于精装总包日常维护使用。 5、交付成品及业主用品保护管理: 5.1 精装修工程涉及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为精装修成品保护实施单位(原则为装 饰总包或装饰的其他分包施工单位)。

装修成品保护方案

装修阶段成品保护方案 为了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保证现有的施工成果尽可能的不被破坏,明确各个工种施工时的注意事项,制定成品保护方案,并将制定的成品保护实施细则报告业主及监理审批后严格实施。 1.建立成品保护小组 为了各项制度的建立,并能够很好的贯彻执行,加强管理力度,所以特在项目部内部成立成品保护监督机构,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部执行经理及技术总工负责组织,栋号主管及各专业工长、质检员执行巡检,材料、劳资部门协助的活动小组。组成人员如下图:

2、主要部位的成品保护及保护措施 2.1二次结构砌筑工程 2.1.1墙体拉结筋、抗震构造柱钢筋、各种预埋件、门口处防腐木砖等均应保护,不得随意拆改。 2.1.2各种暖卫、电气管线,各种专业工种应固定牢靠,不得拆改和损坏,局部凹槽处由土建人员以C20豆石砼补填、补平。 2.1.3砂浆稠度应适宜,砌墙时应防止砂浆溅脏墙面。 2.1.4严格按施工图纸要求下拉墙筋,不得随意减少数量及用废旧钢筋,焊接要符合规范要求。 2.2装饰工程 2.2.1楼地面、隔墙板及GRC工程: 2.2.1.1地面操作过程中要对其它专业设备进行保护,如电工埋入地面的管线、水暖留洞、地漏等。 2.2.1.2水泥面层做完后24小时内应满铺锯末浇水养护,养护期不少于7天,以保证水泥面层有足够的刚度。 2.2.1.3铺砌地砖地面过程中,要做到随铺随用干布擦净地砖表面的水泥浆痕迹,以保证其表面的洁净,颜色统一。 2.2.1.4在地砖地面完工后,房间要封闭养护,找平层水泥砂浆强度≤1.2MPa之前不得上人,防止面板活动、起翘、空鼓。完工的水泥地面,在其它工种施工时,(如油工、电工、水暖工)防止污染物污染其表面。地砖地面还要防止硬物撞击。 2.2.1.5隔墙板施工时,严格控制平整度,并按照原结构施工时大钢

成品保护方案及措施

目录 第一节工程概况 (2) 第二节成品保护的内容 (2) 第三节成品保护责任及组织机构 (3) 第四节成品保护相关管理制度 (6) 第五节成品保护措施分类 (10)

成品保护方案 第一节工程概况 工程程名称:承德德鸣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A区项目1#楼、2#楼、3#楼、4#楼。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承德市承德县胡杖子村南。 工程性质:地上为设备及辅助用房;地下为设备用房。 工程质量目标:“安济杯”。 建筑面积:1#楼为钢结构 2#楼建筑面积约为11034㎡ 3#楼筑面积约为12725㎡ 4#楼筑面积约为543.53㎡ 为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此方案。 第二节成品保护的内容 1.成品保护的内容 成品保护工作,是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已完工分项进行保护,否则一旦造成损坏,将会增加修复工作,造成工、料浪费、工期拖延及经济损失。因此成品保护是施工管理重要组织部分,是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主要环节。

2.成品保护的目标 保证各工序产品不受到污染、损坏,避免不必要的返工返修,为本工程安济杯和文明工地的评审创造条件。 第三节成品保护责任及组织机构 成品保护组织机构 本工程施工工期紧,分包队伍多,交叉流水作业,成品量大且物资设备种类繁多,成品保护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必须高度重视成品和设备的保护工作,严格执行成品和设备的保护措施。必须依照“谁施工谁保护”的原则落实成品保

护工作。总承包合同管理范围内的成品保护由总承包商负责实施,专业承包商管理范围内的成品保护由该专业承包商负责实施,总包单位负责监督、管理、协调。 、事 相关岗位职责

第四节成品保护相关管理制度

室内装饰施工成品保护方案

成品保护措施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在施工过程中对已完工的施工分项进行保护,否则一旦造成损坏,将会增加修复工作,带来工、料浪费,工期拖延及经济损失。因此,成品保护是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一、组织管理措施 1、成立保护领导小组 (1)在项目部成立成品保护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部现场各施工工长和各施工班组长参加。 (2)交叉施工高峰期,在每层楼每班安排两个人轮流值班,分区域巡视检查,本项目部在施工高峰期将安排专职巡视员进行成品保护检查工作。 (3)同时要求各施工班组在工程正式交工前,必须负责自行完成的分项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4)项目部成立对外协调小组,负责与本工程其它分包单位协调处理工程施工中与成品保护相关的问题。 2、成品保护奖罚制度 项目部制订成品保护奖罚制度,并由项目总工长监督执行。 项目部要求各施工班组严格管束自己的操作工人,除了加强对自行完成的工程产品进行成品保护外,同时必须注重上、下道工序间的成品保护,否则给予其在本工程施工中完成工程量的15%~30%的罚款。同时对项目部相关责任人予以1500~3000元的罚款,并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3、提高工人的产品保护意识和素质 首先要从思想上向施工班组工人经常进行教育,宣传产品保护的重要性,防止发生人为

破坏产品的现象;其次在工程施工中,要针对不同工序、不同作业环境的特点,提出相应的产品保护方案,并在施工前向班组工人进行技术交底,施工中要检查落实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最后要不断提高工人的技术水平,改进或优化施工工艺,防止出现因操作不当或工艺不良而对产品造成损害。 4、具体管理措施 (1)本工程按本公司的成品保护措施和标准执行。 (2)为防止发生相互污染破坏,须制定执行正确的工作程序,制定每一房间、每一施工部位的施工程序各专业工序相互协调,严禁违反施工程序。 (3)在施工过程中对易污染、易损坏的成品、半成品,标识“正在施工、注意保护”的标牌。 (4)施工人员要认真遵守现场成品保护制度,注意保护建筑物内的装修、成品、设备、家具以及各种设施。 (5)各专业施工遇有交叉现场发生,不得擅自拆改,需经建筑师、甲方及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6)加强专人值班制度,防止材料、工具被盗。 (7)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杜绝野蛮施工现象,对职工进行交底,提高职工成品保护措施。 二、施工措施 护---护就是提前保护,以防止成品可能发生的损伤和污染。如为了防止地面污染,提前铺上塑料布或纸板;进出口台阶应垫砖或方木,搭脚手板过人;门扇安好后要加楔固定等。 包---包就是进行包裹,以防止成品被损伤或污染。如不锈钢饰面柱子、栏杆,做好后立即用纸皮包裹捆扎;电气开关、插座、灯具等设备也应包裹,防止粉刷、油漆时污染等。 盖---盖就是表面覆盖,防止堵塞、损伤。如落水口、排水管安好后要加覆盖,以防堵塞封---封就是局部封闭,如大理石地面施工后,应暂时封闭,待达到可上人作业强度并采取措施后再开放;室内墙纸、木地板油漆完成后,均应立即锁门。 具体保护措施如下: 1、地面石材、踏步成品保护 地面铺装时,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牌及警示线,并注意对定位定高的标准杆、尺、线的保护,不得触动、移位。面层完工后在养护过程中应进行遮盖和拦挡,保持湿润,避免受侵害,养护时间不少于48小时。当水泥砂浆结合层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撤除标牌及警

成品保护标准做法

全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标准作法

1编制目的: 聚焦客户关心之观感质量,最大限度的减少由于成品及半成品保护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万科所有全装修项目,并特指装修施工与交付阶段。 3术语 成品保护:即在面层做好之后对面层的防护,在本细则中还包含对部分半成品的防护。 总包:未特别注明的总包,在装修施工进场前指土建总包。装修施工进场后,总包特指装修总包。 4标准使用说明 本标准用于项目操作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合同附件、技术交底、验收标准等。 5全装修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原则: 5.1责任明确原则。 成品安装方对己方产品负有保护责任,包括对成品采取防护措施的责任、看管和巡查的责任、与后续施工方的协调和交底的责任等。成品生产方必须保证在交接或验收时,其产品的品质和数量符合合同的要求。 成品接收方对各分包方移交后的成品,负有管理责任,包括成品验收及保护验收; 移交后对成品及保护的维护及保护复位的责任。成品接收方必须保证在移交后,成品及保护的完好性。建议在室内成品保护进入专人看护集中管理阶段时,后续工序进出室内需要办理进出交接手续。建议后续每个工种以流水方式进入具体房间,看护人员根据流水施工作业表组织场地移交,提供开门、检查、关门、再检查的工作。 5.2工序合理化原则。 合理规划工序,尽量避免多工种在同一作业套内交叉施工。对于产品保护难度较大的材料如进户门、地板等安排在大部分装饰工作量完成后进行安装。具体参照《万科集团装修房工序管理指引》。 5.3防护措施的持续维护原则。 成品生产方负有对成品保护措施进行巡视检查的责任,同时负有对已破坏的部分及时进行修补的责任。

精装修成品保护方案及措施样本

海湾豪庭精装修成品保护措施 1.精装修成品保护措施 1.1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培训、教育, 在主观上建立成品保护意识。指定专人专职负责成品保护工作, 建立确实有效的奖罚制度。 1.2各专业工种分别做好本专业施工的专业性保护措施, 完成的成品或半成品应与有关单位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1.3项目部应严格规范使用现场的水、电, 避免漏水漏电造成成品破坏。 1.4项目部必须建立运输通道、建立材料堆场和仓库, 杜绝材料现场运输和堆放对成品造成的破坏。 1.5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现其它专业没有进行成品保护或者成品保护受到破坏时, 应及时协调, 并通知工程管理人员、监理、发包人及相关单位。 1.6严禁在成品、半成品上乱涂乱画, 如有必要应在不影响成品完成界面的情况下有组织的标记。 1.7建立垃圾运输通道, 有条件的话对垃圾通道进行封闭, 禁止乱丢垃圾及高空抛物。 1.8根据现场情况, 应搭建临时卫生间, 或在阳台、露台部位放置小便桶等临时卫生设施。坚决禁止现场随地大小便。

2.精装修施工对前道施工成品的保护措施 2.1土建成品保护 2.1.1项目部施工中如须在土建墙体、楼板、结构梁及柱等开洞、开凿, 应事先同监理和发包人工程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设计单位进行联系, 并取得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未经许可严禁在土建结构上随意开洞、开槽、擅自切割结构钢筋等。取得书面认可后在土建结构上或其它材质的墙体开洞、开槽应按图纸要求, 先划线后再进行施工, 施工中应采用必要的专用工具。 2.1.2水泥砂浆找平层完成后, 24 小时内不得在上面走动或踩踏。在已经完成的地面找平层上推小车运输时,应先铺脚手板车道,防止破坏找平层。严禁在已完成地面上拌合砂浆。 2.1.3现场设置施工设备时, 应用脚手板垫离, 防止油污污染墙地面。如有污染应及时清理。在进行电、气焊、切割等施工作业时, 应采用隔离措施, 防止损坏已做好的墙地面。 2.1.4在现场建立临时库房或堆放材料时, 应采用隔离措施, 并特别保护土建完成的墙、柱、楼梯踏步等阳角部位。 2.3对水、电、暖等其它配套产品保护 2.3.1项目部施工时, 如遇到水、电、暖等其它专业施工已经完成部位影响装修施工时, 应书面通知监理、发包人工程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 得到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2.3.2精装修施工与各专业交叉施工时, 相互配合, 相互保护, 不得推拉、踏踩己安装好的产品, 特别是已保温完的管道和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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