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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

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
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

附件

中信银行反洗钱工作客户风险

等级分类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反洗钱工作,有效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反洗钱工作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管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我行业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洗钱工作客户风险等级(以下简称“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指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综合考虑其所在地域、所办业务、所处行业、所从事职业、客户交易规律等因素,为其划分风险等级,同时予以持续关注、适时调整,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采取相应风险控制措施的行为。

第三条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的范围为我行所有单位及个人客户。

第四条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是对客户的客观评价,必须全方位了解客户特点或其账户、交易属性,提高对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谨慎客观地进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

(二)持续性原则。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工作应持续关注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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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及账户变化情况,并适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

(三)保密性原则。各级人员应对客户风险等级的评定标准和评定情况严格保密,防止信息外泄。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各级机构。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

第六条总行反洗钱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的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与落实,并结合全行实际,研究制定、完善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相关制度;

(二)负责全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的指导和培训;

(三)负责全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对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工作的检查;

总行信息技术部负责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工作相关系统功能的开发、维护工作。

总行公司、零售、国际等部门负责组织本条线“了解你的客户”工作,配合反洗钱职能部门完成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日常工作。

第七条分行反洗钱职能部门可按照总行的相关规定和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的要求,组织本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工作,并做好持续跟进;分行信息技术部协助分行反洗钱职能部门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对客户行业等判断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所必须的关键要素进行筛查、甄别及后续客户风险等级的统一调整等;分行—2—

公司、零售、国际等部门应认真实施“了解你的客户”,配合分行反洗钱职能部门完成客户风险等级分类、调整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标准

第八条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标准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账户的属性,综合考虑其所在地域、所办业务、所处行业、所从事职业、客户交易规律等因素,分为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

第九条高风险等级客户包括:

(一)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中的客户;

(二)在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协议和制裁名单中的客户;

(三)外国政要,指外国现任的或者离任的履行重要公共职能的人员,如国家元首、政府首脑、高层政要,重要的政府、司法或者军事高级官员;

(四)根据当地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要求纳入高风险等级的客户;

(五)分行反洗钱职能部门根据客户信息和交易信息,自行判断为高风险等级的客户。

第十条中风险等级客户包括:

(一)来自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薄弱的国家、地区(参考FATF组织定期发布的不合作国家和地区名单,即NCCT名单)的非居民客户;或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薄弱的国家地区的客户发生频繁大量交易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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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接受过人民银行反洗钱行政调查和司法部门调查的客户;

(三)所属行业为赌场或其他赌博机构、汇款机构、外币兑换行、离岸公司、卡拉OK、夜总会、按摩、桑拿等行业的客户;

(四)个人与单位之间频繁大量交易的交易双方客户;

(五)根据其他客户信息和交易信息,能判断为中风险等级的客户。

第十一条低风险等级客户包括:

(一)党政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政协机关、解放军、武警部队,但不包括其下属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二)金融机构;

(三)非盈利社会事业单位,如公立学校、公立医院;

(四)省级以上大型国有企业;

(五)本地有合法职业的自然人客户;

(六)开户手续符合人民银行要求,同时无合理理由判定为高、中风险的客户。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由分行或营业网点根据掌握的客户相关信息对客户进行综合评定。

(一)初次开户,建立客户信息时,应根据开户资料评定客户风险等级。

(二)历史存量数据,应根据客户开户资料和交易情况,结—4—

合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的要求进行甄别。

第十三条日常工作中,开户网点应持续关注客户身份信息及交易信息变化情况,相应判断其风险等级,需要调整的,上报分行审批后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对评定为高风险等级的客户,分行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客户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开户资料)审核,及时更新客户信息资料;采取强化识别措施,深入开展客户身份识别,重点了解其资金来源和用途、经济状况或经营状况、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信息,加强对客户交易的监控,通过核心业务系统或反洗钱系统对客户的交易明细进行了解,掌握客户资金往来的交易特征。经过监控和分析,对符合可疑交易的,应及时上报可疑交易报告。

第十五条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的相关电子文档、因监管部门需要打印出的纸质客户风险等级情况相关表格、客户风险等级审核、调整的相关记录等,均应视同反洗钱档案指定专人进行妥善保管;对客户风险等级的评定情况应严格保密,防止信息外泄。

第十六条分行应每年对反洗钱工作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工作进行检查。总行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总行反洗钱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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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制度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规范我行客户交易记录保存行为,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客户风险管理的含义与条件 第二条分类监管。反洗钱监管主体按照冼钱风险水平将监管对象分类,对不同洗钱风险等级的监管对象实施不同强度、不同侧重、有差别的监管。 第三条通过分类的实施,引导金融机构探索与实践基于风险的反洗钱方法,让风险管理成为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的内在动力。 第四条建立冼钱风险评估体系是监管部门运用风险监管方法的必要条件。完备的冼钱风险评估标准在事前就可以明确告知金融机构应该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有利于引导金融机构的反洗钱行为。 第三章客户的分类 第五条 XXX支行的风险划分标准应报送总行。依据企业和个人的行业分类以及他的注册资本和当年的销售收入等各项指标的确认大致按对全年发生交易额在200笔以上金额5 00万元以上的进行分类具体是:

1、交易金额500万元一一15OO万元的实行一般监控; 2、交易金额1500万元一一3000万元实行重点监控; 3、交易金额3000万元一一5OOO万实行强制监控; 4、交易金额50O0万元以上的一笔笔进行监控。 第六条我行为客户办理理财业务应当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第七条我行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l000美元以上的,应当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如客户为外国政要,金融机构为其开立账户应当经高级管理层的批准。 第八条我行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三级危险点分级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级危险点分级管理办法a I时'间H 卜/ / 1 /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公司本质安全,使三级危险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上级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危险点的管理。 第三条危险点定点原则 (一)高压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储存和使用场所 (二)存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场所; (三)其他可能发生易燃易爆事故的场所; (四)发生事故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重要场所。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负责三级危险点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第五条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各级危险点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危险点的确定与分级 第六条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危险、危 害辨识,确定危险点部位,划分危险点等级,提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危险点分级是根据对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致因条件的高低,致害物逸散能量的大小,事故对人、物的影响程度和公司的具体情况等因素,将危险点设定为三个级别: (一)I级危险点是易发生重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对公司有全局性影响的场所; (二)n级危险点是易发生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对公司局部有较大影响的场所; (三)m级危险点是可能发生事故,导致人员受到伤害,但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不大的场所。

第八条危险点确定后,若因生产条件或产品结构发生变化,需变 更或撤销时,按本办法第六条执行。 第四章三级危险点管理第九条人员素质要求(一)岗位工作人员和班组长 1、掌握该危险点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该危险点所有设备、 设施性能和安全使用、贮存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 2、熟悉该危险点生产工艺、安全操作规程,能及时发现和排除各 类事故隐患。 (二)其他检查责任人必须了解该危险点设备、设施性能和工艺要 求,以及使用、贮存 物质的危险性质和安全技术条件状况,掌握发生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 急措施。 第十条为控制危险、危害因素,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不 同等级按不同要求实施相应管理。 (一)I级、n级危险点由公司领导、部门领导、班组长、当班岗 位责任人负责检查。 (二)m级危险点由部门领导、班组长、当班岗位责任人负责检查 (三)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提醒并监督检查考核。第十一条三 级危险点管理程序 (一)张挂标志,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编制安全检查表; (三)规定检查周期和内容; (四)各级责任人按检查表内容进行检查; (五)反馈隐患信息,落实整改措施; (六)检查考核;

证券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实施细则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反洗钱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和规范公司反洗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证券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指引(试行)》以及《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是指公司各证券营业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在反洗钱工作中,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对客户风险进行等级划分的活动。 第三条公司各证券营业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应以风险控制为本,在审慎经营的基础上,按照《暂行规定》规定的原则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 第四条公司各证券营业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客户 风险等级划分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有专门人员负责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客户风险等级调整和客户信息审核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证券营业部及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客户身份识别 和资料保存情况、账户属性,所涉及地域、行业、业务、交易特征等风险因素的基础上,将客户风险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即高风险客户(A类客户)、一般风险客户(B类客户)、低风险客户(C类客户),并在柜台系统内给予相应的标识。 第六条公司各证券营业部及相关业务部门按以下标准对客户 或者账户进行划分:

高风险客户划分标准: (一)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国等国际权威组织发布的制裁、禁运的国家和地区,或支持恐怖活动的国家和地区; (二)缺乏反洗钱法律和反洗钱监管的国家和地区; (三)贩毒、腐败或其他严重犯罪活动猖獗的国家或地区; (四)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通缉罪犯名单及其他禁止性名单的; (五)被列入联合国等国际权威组织发布的制裁名单、恐怖组织或恐怖分子名单的; (六)客户为我国政要或者外国政要及其家庭成员,以及其他与之关系密切的人员; (七)因涉嫌违法违规案件被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通报的; (八)因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协助调查的; (九)客户提供的开户资料不真实,有伪造、变造嫌疑的; (十)符合《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可疑交易特征且被公司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的交易行为,经过分析、识别后,有合理理由认为该交易行为及相关客户与洗钱、恐怖融资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 (十一)其他经分析、识别后被认为存在较高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 一般风险客户划分标准: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反洗钱制度,提高反洗钱风险防范意识。降低反洗钱风险,保证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公司及个人利益,公司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法律法规及人民银行发布的一系列有关反洗钱方面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划分标准。 第一条公司客户反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是根据公司的业务性,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并考虑地域、业务、行业、客户要素等因素制定的标准。 第二条公司已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反洗钱工作事宜。第三条公司在进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时本着简单、清晰、准确、全面、可操作原则予以划分。 第四条公司根据客户自身的特点及属性,结合公司证券业务对投资身份识别、交易频繁程度、风控标准、结算确认等方面将客户风险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即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 第五条高风险等级客户划分标准 (一)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与洗钱及恐怖活动相关的黑名单的; (二)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基金公司协助调查或予以关注的; (三)在日常交易监控中被报送可疑交易的; (四)媒体披露存在洗钱行为或与其关联的个人或机构存在洗钱行为的; (五)有其他理由怀疑其交易行为与洗钱或其他犯罪行为有关,需要列入高风险等级的。 (六)其他公司认为存在高风险的客户。 第六条中风险等级客户划分标准 (一)客户在开立账户时,所提供资料不规范、资料不健全,未按要求及时改正的。(二)在交易过程中多次出现达到风险预警,未及时按照通知要求追加保证金,导致强行平仓,而后未采取相关措施的。 (三)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点的。(四)客户交易出现异常行为的。 (五)其他机构认定为中风险等级的客户。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办法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准确辨识安全风险,评价其风险程度,并进行风险分级,从而进行有效控制,实现事前预防、消减危害、控制风险的目的。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价分级和控制管理。 第三条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 年6月1日) 《工贸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用版)》 《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试用版)》 《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201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热力和机械》(GB 26164.1-2010) 《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 《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6﹞16号)

《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鲁安办发〔2016〕10号) 第四条术语和定义 1)危险源(风险点):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它的实质是具有潜在危险的源点或部位,是爆发事故的源头,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能量从那里传出来或爆发的地方。 2)风险辨识:识别风险点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风险评价分级: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第五条公司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组织领导小组,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 组长: 副组长: 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公司风险评估小组,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具体实施工作,部署落实“风险点辨识及风险评估计划”,审核、评估、汇总各部门提报的风险点辨识和分级管控措施内容。安全科负责公司风险评估小组综合监督、协调、管理及考核相关工作,并及时向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动态。 组长:

证券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关于发布《证券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指引 (试行)》的通知 中证协发[2009]110号 各证券公司: 为指导证券公司开展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增强反洗钱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反洗钱工作指引》等法规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会组织行业制定了《证券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指引(试行)》(下称《指引》),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现发布施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证券公司应当高度重视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设立由高级管理人员牵头负责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决策机构,指定部门负责推进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并建立完善公司内部反洗钱工作的信息交流机制。 二、各证券公司应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按照《指引》的相关要求,详细制定或修改完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及实施细则。 三、各证券公司应尽快建立完善适应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要求的信息技术系统,应在该系统中全面、准确标识客户风险等级,以信息技术手段辅助完成等级划分工作。各证券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

况,对原有的信息技术系统进行等级划分功能升级改造或者建立独立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系统。

四、各证券公司应加强对相关业务人员,尤其是对新入职员工在反洗钱客户风险识别以及等级划分相关知识方面的培训工作。 五、各证券公司在实施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时应当遵循“新老划断”的原则,逐步进行规范,即自《指引》正式发布实施后,证券公司对于新开户客户的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应与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同时进行,并在建立业务关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应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对存量客户进行风险等级划分的工作计划,其中,对在2007年8月1日以后开户的存量客户的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应在2009年内完成;对2007年8月1日以前开户的存量客户的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应在2011年内全部完成。 六、对于缺失身份证件有效期限、职业等身份基本信息的客户,证券公司应采取要求客户补充身份资料、回访、实地查访、向有关部门核实等方式进行识别或者重新识别。证券公司采取上述措施后,由于客户的原因仍无法补齐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的,应予以一定关注,适当提高风险等级,按照要求落实对该部分客户的等级划分工作。 七、各证券公司要高度重视《指引》中提到的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国等权威机构发布的制裁名单、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名单等相关信息的收集工作,应持续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尽可能详尽的相关信息,并保持适时更新。

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风险评价分级管控作业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本公司范围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与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实施控 制,以减少或避免不期望的事件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生产活动、服务过程中的风险评价与控制。 3. 职责 3.1 总经理职责 3.1.1 总经理是“两个体系”建设第一负责人;总经理负责本公司危险源辨识、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建立风险评价分级管控小组,负责批准重大的风险清单。 3.1.2 成立“两个体系”创建领导小组,明确各级组织、人员职责; 3.1.3 要求各级组织成立本部门“两个体系”创建机构; 3.1.4 审核、签发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3.1.5 对“两个体系”建设提供人力、资金支持; 3.1.6 定期召开会议、组织检查“两个体系”创建进度; 3.1.7 定期开会研究“两个体系”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解决; 3.1.8 组织相关人员对重大风险进行审核; 3.1.9 组织重大隐患治理。 3.2 安环部职责

定较大及重大的风险,提出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并对全公司的危险源的控制进行监督。 3.2.2 协助总经理检查、部署、落实“两个体系”开展工作; 3.2.3 负责具体制定、修订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3.2.4 负责制定“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3.2.5 负责确定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评估、分级方法的确定; 3.2.6 负责指导、培训各基层风险管控人员,掌握有关要求、方法; 3.2.7 负责考核“两个体系”进度及质量要求; 3.2.8 负责“两个体系” 有关资料、表格、台账、清单的汇总、审核、反馈; 3.2.9 负责各部门风险类型、管控措施、管控分级上报资料的审核、反馈; 3.2.10 定期向“两个体系”领导小组汇报创建情况; 3.2.11 汇总较大以上风险,对公司较大以上危险点定制风险告知牌; 3.2.12 负责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的完善; 3.2.13 负责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的制定; 3.2.14 及时完成“两个体系”领导小组部署的其他工作。 3.3 车间职责 3.3.1 协助分管经理,检查、部署、落实本车间“两个体系”开展工作; 3.3.2 负责确定本车间“两个体系”创建人员名单; 3.3.3 负责培训本车间风险管控人员,掌握有关要求、方法; 3.3.4 负责考核本车间“两个体系”进度及质量要求; 3.3.5 负责本车间“两个体系”有关资料: 设备设施清单、作业活动清单、风险评级和分级等表格、台账、清单的汇总、审核、反馈;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实施细则.

涡阳农村商业银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以下统称“洗钱”)风险管理体系,实施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方法,提高洗钱风险防范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管理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涡阳农村商业银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系统内相关部门、各基层网点。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是指本系统各级机构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在开展客户身份识别的基础上,对客户进行洗钱风险评估,按照洗钱风险程度将客户划分为不同等级,并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监控措施的过程。 第四条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是有效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重要手段,行社应在综合考虑客户身份、行业、职业等定性因素和客户资金流量、交易规模、交易频率等定量因素的基础上,合理评定客户洗钱风险等级。 (二)风险相当原则。行社应合理配置反洗钱资源,对不同

风险等级的客户给予不同程度的关注。对于较高风险客户及业务关系应当采取强化的风险控制措施,对于较低风险客户及业务关系可以采取简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动态管理原则。与客户业务关系存续期间,行社应根据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及时调整客户洗钱风险等级,确保客户洗钱风险等级符合实际风险状况。 (四)信息保密原则。行社不得向客户或与其他反洗钱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客户洗钱风险等级信息。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五条涡阳农村商业银行合规与风险管理部为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本单位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各项工作;指导和协调本单位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工作;负责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终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所辖营业网点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工作情况。 第六条行社总部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各项反洗钱规定在本条线的贯彻和执行,收集客户风险信息并及时报送本单位反洗钱管理部门;积极协助开展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相关工作。 第七条营业网点负责收集客户身份、业务和交易信息,开展客户洗钱风险等级评定工作;持续关注风险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持续监测高风险客户金融交易活动,及时

危险源分级控制管理办法

危险源分级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危险源(点)分级控制管理,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和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强化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手段。 第二条危险源(点)分级控制管理制度是针对生产过程中每个危险源(点)的设备、环境、人的行为和安全管理等诸因素,以控制危险因素为中心,确实保障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和职工的安全、健康促进安全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而制定。 第二章危险源(点)确定和划分 第三条危险是指存在于系统、设备、操作中的一种潜在条件或状态,当受到激发时,可能发生或酿成人员或系统的损害。 第四条危险因素是指生产过程中潜在危险和触发条件和组合,是事故致因的集合。这些组合或集合,本办法主要分为不安全行为(人的因素)、不安全状态(物的因素)和管理缺陷因素等三大类。 第五条不安全行为(人的因素)主要构成:

(1)违反职工安全通则; (2)使用工、器具防护品欠妥; (3)违章作业; (4)在不安全地点作业,无防护措施; (5)协同作业指挥联系失误; (6)其他不安全行为。 第六条不安全状态(物的因素)主要构成: (1)设备存在缺陷或失修; (2)安全通道不畅通; (3)定置管理差; (4)防护用品不合格; (5)作业场地危险因素未消除; (6)工器具有缺陷; (7)安全防护装置欠缺或失修; (8)其他不安全状态。 第七条不良环境,如作业环境照明不良等; 第八条管理缺陷主要构成: (1)操作人员未经培训不懂作业程序、方法;(2)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 (3)身体患有职业不适应症、禁忌症上岗;(4)班前会未按程序召开,不讲作业安全事项;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规定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 类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有效的客户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风险是指洗钱风险,即因未能遵循反洗钱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薄弱,未能觉察或报告涉嫌洗钱的行为而卷入洗钱案件所带来的各类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 第三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是指机构根据客户身份、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客户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目的是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识别和监控措施,切实防范洗钱风险。 第四条客户风险等级评定的范围包括预付卡的发行和受理。 第五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审慎性原则。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对防范洗钱风险有重要意义,必须充分了解客户,提高对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严谨地进行客户风险等级评定。 (二)风险相当原则。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风险较高的领域应当采取强化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可以采取简化反洗钱措施。 (三)全面性原则。应全面考虑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风险状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为每一位客户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四)同一性原则。应建立合理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引导不同不同条线(部门)参与客户风险评估工作,最终确定同一客户唯一的风险等级。

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1.doc

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1 附件 中信银行反洗钱工作客户风险 等级分类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反洗钱工作,有效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反洗钱工作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管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我行业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洗钱工作客户风险等级(以下简称“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指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综合考虑其所在地域、所办业务、所处行业、所从事职业、客户交易规律等因素,为其划分风险等级,同时予以持续关注、适时调整,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采取相应风险控制措施的行为。 第三条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的范围为我行所有单位及个人客户。 第四条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是对客户的客观评价,必须全方位了解客户特点或其账户、交易属性,提高对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谨慎客观地进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

(二)持续性原则。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工作应持续关注客户 —1— 基本信息及账户变化情况,并适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 (三)保密性原则。各级人员应对客户风险等级的评定标准和评定情况严格保密,防止信息外泄。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各级机构。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 第六条总行反洗钱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的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与落实,并结合全行实际,研究制定、完善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相关制度; (二)负责全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的指导和培训; (三)负责全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对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工作的检查; 总行信息技术部负责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工作相关系统功能的开发、维护工作。 总行公司、零售、国际等部门负责组织本条线“了解你的客户”工作,配合反洗钱职能部门完成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日常工作。 第七条分行反洗钱职能部门可按照总行的相关规定和人民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2713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管理制 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管理制 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项目部生产安全风险管理,全面辨识、管控在施工过程中,针对各标段、各道工序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上级公司要求并结合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有效的客户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风险是指洗钱风险,即因未能遵循反洗钱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薄弱,未能觉察或报告涉嫌洗钱的行为而卷入洗钱案件所带来的各类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 第三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是指机构根据客户身份、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客户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目的是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识别和监控措施,切实防范洗钱风险。 第四条客户风险等级评定的范围包括预付卡的发行和受理。 第五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审慎性原则。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对防范洗钱风险有重要意义,必须充分了解客户,提高对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严谨地进行客户风险等级评定。 (二)风险相当原则。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风险较高的领域应当采取强化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可以采取简化反洗钱措施。 (三)全面性原则。应全面考虑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风险状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为每一位客户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四)同一性原则。应建立合理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引导不同不同条线(部门)参与客户风险评估工作,最终确定同一客户唯一的风险等级。 (五)动态管理原则。应定期或不定期故居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及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及风控措施,确保客户风险等级符合实际情况。 (六)自主管理原则。经评估认定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的,可作出不遵循《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决定,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以备核查。

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指引(试行)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指引(试行)》的通知中证协发[2009]158 号 各基金管理公司: 为提高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基金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和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反洗钱工作指引》等规定,我会组织行业制定了《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指引(试行)》(下称《指引》),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现发布施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指引》发布之日起,各基金管理公司应按照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指引》的要求,制定或修订本公司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制度,尽快与代销机构和服务提供商在相关协议中明确投资人身份资料的提供内容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职责。 二、各基金管理公司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对现有基金客户进行风险等级划分的工作计划。其中,对在2007 年8月1 日以后开立基金账户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应在2009 年年底完成;对2007 年8 月1 日以前开立基金账户的客户的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应在2011 年年底前完成。 三、基金管理公司对于新开户客户的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应与现有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同时进行,并在建立业务关系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完成。 我会将对《指引》的实施情况适时进行检查。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OC九年九月九日 《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指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基金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和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反洗钱工作指引》等规定,特制定本指引。

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完整版

风险评价分级管控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本公司范围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与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实施控制,以减少或避免不期望的事件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生产活动、服务过程中的风险评价与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职责 3.1.1总经理是“两个体系”建设第一负责人;总经理负责本公司危险源辨识、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建立风险评价分级管控小组,负责批准重大的风险清单。 3.1.2成立“两个体系”创建领导小组,明确各级组织、人员职责; 3.1.3要求各级组织成立本部门“两个体系”创建机构; 3.1.4审核、签发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3.1.5对“两个体系”建设提供人力、资金支持; 3.1.6定期召开会议、组织检查“两个体系”创建进度;

3.1.7定期开会研究“两个体系”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解决; 3.1.8组织相关人员对重大风险进行审核; 3.1.9组织重大隐患治理。 3.2 安环部职责 3.2.1安环部负责组织本公司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组织风险评价小组,确定较大及重大的风险,提出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并对全公司的危险源的控制进行监督。 3.2.2协助总经理检查、部署、落实“两个体系”开展工作; 3.2.3负责具体制定、修订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3.2.4负责制定“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3.2.5负责确定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评估、分级方法的确定; 3.2.6负责指导、培训各基层风险管控人员,掌握有关要求、方法; 3.2.7负责考核“两个体系”进度及质量要求; 3.2.8负责“两个体系”有关资料、表格、台账、清单的汇总、审核、反馈; 3.2.9负责各部门风险类型、管控措施、管控分级上报资料的审核、反馈;

44--反洗钱客户尽职调查及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管理规定----44

1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本行的反洗钱业务操作,有效甄别、防范洗钱风险,建立按照风险等级分类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的机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范围 2.1本规定明确了本行反洗钱客户尽职调查及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的内容与要求。 2.2本规定适用于平顶山银行反洗钱客户尽职调查及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的管理。3术语与定义 3.1本规定所称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是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参考因素、基本标准、程序和要求,对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进行评估,并将客户按照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3.2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的范围包括与本行业务关系存续期间的各类客户。4职责与权限 4.1 会计结算中心负责根据监管要求或形势的变化适时更新本办法及相关附件,负责提出行内反洗钱系统相关内容的改造或建设需求;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4.2 科技部负责对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所需要开发的信息系统提供技术支持。 4.3 平顶山银行各分行、支行(部)负责对在本支行开立账户的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核实、客户准入审批、持续更新客户身份资料、持续监控、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和调整等具体工作,并参考其分类指定专人开展相关工作。 4.4 分行会计财务部负责对所辖支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定期将对公、对私高风险等级客户汇总名单报送总行会计结算中心。5政策 审慎、差别化、持续、定量与定性等相结合。 6流程图 无

7 风险控制要点 无 8 内容与要求 8.1分类等级、参考因素与基本标准 8.1.1 分类等级 按照客户特点或账户的属性,结合考虑地域、业务、行业、职业、交易规模和频率、交易性质和特征、交易偏好等因素,客户应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个风险等级。 8.1.2 参考因素 尽可能参考以下因素评估客户的风险状况(包括对公与对私客户),若客户符合以下情况,风险等级可能较高。 a) 客户的类型和背景。客户或其交易对手如为洗钱罪上游犯罪多发领域人士,或为外国现任的或者离任的履行重要公共职能的人员,如国家元首、政府首脑、高层政要,重要的政府、司法或者军事高级官员,国有企业高管、政党要员等,或者这些人员的家庭成员及其他关系密切的人员(简称外国政要)。 b) 客户的居住地、营业地以及客户交易对手所在地。如上述地址为贪污腐败较为严重的国家或贩毒等犯罪较为严重的国家,或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薄弱的国家。 c) 客户活动的地理范围。如客户经常进行跨国或跨省际活动。 d) 客户活动的目的和性质。如客户活动的目的和性质不明确。 e) 客户资金活动的频率和规模。如客户资金活动的频率和业务规模不匹配。 f) 客户的业务规模、在业内的声誉和社会形象。如客户业务规模小、在业内的声誉和社会形象不好。 g) 客户各方面信息的透明程度。如客户各方面信息的透明程度不高。 h) 客户内控制度的完善程度及执行情况。如客户内控制度的完善程度以及执行情况较差。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办法

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辨识、管控安全风险,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生产、建设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生产、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生产建设单位)。各生产、建设单位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各生产建设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辨识程序、评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层级责任、考核奖惩等内容。 第五条工作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全面负责。 (二)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三)安全负责人、安监部门具体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监督、管理、考核。 (四)专业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五)区队(车间)负责人具体负责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管控,班组负责实施重点工序的安全风险管控,岗位人员负责实施本岗位的安全风险管控。 第三章安全风险辨识 第六条综合辨识 (一)由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每季度抽调安全、技术、生产、机电等技术人员和专家,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结合本单位生产系统、设备设施、施工场所、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 (二)由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各专业系统每月结合本系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以及操作行为、职业

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制度

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制度 为加强客户管理,对客户进行风险等级划分,风险等级由高到低为:高、中、低 “高”风险等级客户 第一条、有不良贷款记录; 第二条、疑似符合《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第十一条规定(见备注)的客户即发生可疑交易的客户; 第三条、客户有意刁难,有损银行形象,有严重违规行为的; 第四条、开户后短期内发生大额交易且在短期内又销户的; 第五条、企业账户长期不动户: “低”风险等级客户 第一条、应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要求,办理账户开户资料真实齐全,不存在虚假开户资料和证照过期现象; 第二条、企业存款账户应实行法人实名制,并依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对客户身份信息进行核查; 第三条、款项的转入转出符合客户身份,经营范围; 第四条、交易金额符合客户经营规模; 第五条、提取大额现金表明用途,提前预约;

第六条、汇划资金流向清晰完整,无刻意隐瞒、藏匿之行为; 第七条、规范经营,无欺诈行为,不存在洗钱活动。 “中”风险等级客户 为高风险等级客户和低风险等级以外的其他客户。 备注: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第十一条:(一)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二)短期内相同收付款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且交易金额接近大额交易标准。(三)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短期内频繁收取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汇款,或者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其他组织的汇款。(四)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或者平常资金流量小的账户突然有异常资金流入,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五)与来自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赌博严重地区或者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活动在短期内明显增多,或者频繁发生大量资金收付。(六)没有正常原因的多头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七)提前偿还贷款,与其财务状况明显不符。(八)客户用于境外投资的购汇人民币资金大部分为现金或者从非同名银行账户转入。 二一二年四月三十日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准确辨识安全风险,评价其风险程度,并进行风险分级,从而进行有效控制,实现事前预防、消减危害、控制风险的目的。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价分级和控制管理。安全生产双体系 第三条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 年6月1日) 《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 《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6﹞16号)《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鲁安办发〔2016〕10号) 第四条术语和定义 1)危险源(风险点):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它的实质是具有潜在危险的源点或部位,是爆发事故的源头,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能量从那里传出来或爆发的地方。 2)风险辨识:识别风险点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风险评价分级: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第五条公司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 组长:李佩法 副组长:汪树岐 成员:张文天袁立伟 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作业指导书,全面推行开展安全生产危害辨识工作并指导、审查、批准;负责审查重大风险改进措施方案? 安全科负责组织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指导各单位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组织重大风险改进措施方案的审查。? 其他科室确保本单位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的人员有足够的培训,组织本科室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在日常生产工作中不间断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编制本科室的危害/风险记录,开展隐患治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风险的辨识 第六条风险点的分类 根据公司生产的特点及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将公司范围内的风险点分成以下两大类: 1.生产现场及其他区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及管理缺陷; 2.作业过程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 第七条危害因素造成的事故类别及后果 危害因素造成的事故类别,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 危害因素引发的后果,包括人身伤害、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停工、违法、影响商誉、工作环境破坏、环境污染等。

公司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履行反洗钱义务,规范公司反洗钱客户分类工作,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指引(试行)》、《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是指公司在反洗钱工作中,根据一定的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并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对客户在洗钱方面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的活动。 公司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在掌握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交易的实际受益人的基础上,进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 公司在为客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并在此基础上对客户的洗钱风险进行等级划分。公司与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签订基金销售协议时,应在协议中明确投资人身份资料的提供内容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职责。 第五条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风险相当原则。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险较高的领域采取强化的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采取简化的反洗钱措施。 (二)全面性原则。除《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所列的例外情形外,全面评估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的风险状况,科学合理地为每一名客户确定风险等级。 (三)同一性原则。建立健全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赋予同一客户在本公司唯一的风险等级,但同一客户可以被同一集团内的不同公司赋予不同的风险等级。

(四)动态管理原则。根据客户风险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其风险等级及所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五)自主管理原则。经评估论证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即可决定不遵循《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 (六)保密原则。不得向客户或其他与反洗钱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客户风险等级信息。 第六条运营保障部职责: 为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为客户风险等级标识提供技术平台,不断完善反洗钱监控系统。 第七条监察稽核部职责: (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订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二)对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章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公司监察稽核部负责设立洗钱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该体系包括客户特性、地域、业务(含金融产品、金融服务)、行业(含职业)四类基本要素。在四类基本要素的基础上,合理设立风险评估指标,并根据风险控制效果影响力进行权重赋值,各项指标权重均大于0,总和应等于100。 公司按风险评估指标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将客户风险等级分三级,风险等级依次上升,分别为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评估得分在50分以下(含50分)的为低风险客户;评估得分在50分(不含50分)以上,80分(含80分)以下的为中风险客户,评估得分在80分以上(不含80分)的为高风险客户。 第十条以下客户应当被直接列入高风险等级: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司法机关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中所列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关注的其他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嫌疑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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