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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的几点思考

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的思考

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是党和政府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本质所需、使命所在、职责所系。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的深刻变革以及各种利益关系的深度调整,经济社会发展获得了巨大的生机和活力,一些事关群众权益的矛盾与问题也出现表面化、尖锐化和复杂化的态势。如果党委和政府不能在维护群众权益方面发挥主导作用,群众合法的维权愿望和行为很容易走偏,造成矛盾激化、聚众对抗等情形,破坏社会政治稳定乃至影响执政基础。正因如此,党的十七大报告特别指出,要“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又对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作出了深刻理论阐述和专门的安排部署。可见,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刻不容缓。

那么,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从何入手呢,我们认为,要切实发挥党和政府的主导作用,着力健全民意表达、诉求解决、利益协调和党政权力制约四大机制。

一、建立健全畅通有序的民意表达机制

天下治乱,出于下情之通塞;得下情则治,不得下情则乱。充分有序的民意表达是一个国家、一个政党取得成功的基本前提。民意表达畅通有序,不仅可以沟通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联系,还能

避免具有破坏性的利益表达方式和行为。目前,民意表达方式方法虽然多样,但存在表达渠道不够畅通、民意使用不够有效和表达秩序不够规范等问题,应当切实予以解决。

(一)解决好“不够畅通”问题,使得民意表达便捷。也就是要尽可能的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让群众的意愿表达行为低成本、无障碍。要在积极探索各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信访部门和群众组织在内的现有民意表达渠道更好地反映民意诉求的基础上,用制度的方式把网上在线交流、电子政务、博客论坛、民意调查、社会听政会、领导信箱等新的民意表达渠道及其方式肯定下来,实行民意表达渠道的多元化和便捷化。要探索建立党政领导机关和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制度机制,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被动听取群众意见为主动掌握群众诉求。要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上访事项办理工作机制建设,畅通行政和司法救济渠道,增强救济的独立性、公正性、权威性,使群众诉求表达在遇到障碍时获得可靠的救济渠道。同时,为了提高而不是抑制群众意愿表达的积极性,党政机关要强化领导责任制,确保群众的诉求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解决好“不够有效”问题,使得群众说话有用。也就是要紧跟政策的制定、执行和改进过程,构建群众参与机制,让好建议好意见能够进入党政决策并落到实处。在决策前,要围绕构建民主参与机制,建立健全党政决策调研网络和信息管理体系,加强对重大决策民意调研,实现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在决策中,要推行公示和听证制度,使得民意实时进入决策。特别是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如起草地

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中小学教育收费、调整水气费、低保标准和拆迁等,务必通过举行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以及专家意见。在政策执行中,要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各项决策执行到位。在政策执行后,要引入民意调查机制,开展政策执行后评估,用群众是否满意来评价政策水平、衡量党政工作,并吸纳群众反馈的意见,推进党和政府工作持续改进。

(三)解决好“不够有序”问题,使得民意表达行为规范。民意表达的畅通和有序是辨证统一的。一方面,渠道畅通才能有效防止无序表达、避免破坏性行为;另一方面,畅通渠道的同时,若对民意表达行为不予以严格规定和正确引导,就可能导致民意失真甚至出现混乱情形。一是要推进民意表达的制度化,规范民意表达的方式途径、程序办法等,使得广大群众既能说话、敢说话、说得了话,又要说真话、说实话、不乱说话。二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切实抓好社会舆论引导。特别是在突发公共事件当中,要主动公布真相,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有效监督。三是依法处臵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等蓄意破坏安定团结的违法行为。总之,既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能够得到有效行使,又要对权利的行使予以规范和引导,使其走上理性的、有序的、可控的轨道。

二、建立健全积极稳妥的矛盾问题化解机制

认真解决新时期群众的合理诉求、化解各类矛盾问题,是维护群众权益的重中之重。要采取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

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功能,使群众利益诉求以及矛盾问题得到积极稳妥的解决。

(一)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同步。一方面,要运用好法治的手段化解矛盾问题。加强有关法律及其配套制度的建设,加强对利益主体的法律约束,规范市场经济主体及其行为,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社会环境,引导人们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获取利益,防止在利益的取得过程中权钱交易等非法手段,确保利益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利益。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确立适应并超越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价值取向,约束和规范人们的利益动机和利益行为,引导人们合理选择利益目标,自觉调整利益需求,科学选择利益行为。特别是要加强集体主义建设,使广大群众在社会生活中能够正确处理利益关系,实现矛盾问题的自觉消解,减少社会利益的矛盾和冲突。

(二)党政机关和社会组织互动。要强化党政机关在化解矛盾问题中的组织领导作用,建立党政领导、主管部门和具体单位的责任制,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化解矛盾,避免激化。特别是对因敷衍了事、工作失职、措施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有关责任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与此同时要看到,各种行业协会、民间的公益组织、社区组织、利益团体等非政府组织,所发挥的社会交融粘合剂、社会矛盾稀释剂、社会冲突缓冲剂的作用,以及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的不可替代性。要运用正确引导、合理规范、依法管理的基本策略,切实抓好非政府组织的培育、引导和规范。要改善民间组织生长发育的法律制度,营造一个有利于社会主义公民社会健康

成长的制度环境,并且主动与各种合法的、健康的民间组织建立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它们在社会管理、公民参与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三)超前预防和有效处置并重。要抓好矛盾问题预防机制建设,在深入调研、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包括超前预防和前瞻性分析、防控与稳控措施研究、多方协作和分工落实的矛盾处臵预案等在内的矛盾预警机制,强化对矛盾纠纷的有效预防。要抓好矛盾问题化解机制建设,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健全完善矛盾纠纷的接收受理、交办督办、检查考核、跟踪回访等矛盾解决机制,使各类矛盾纠纷能够规范、有序和高效地解决。要抓好矛盾问题应急处臵机制建设,制定应急处臵预案,坚持依法办事,讲究方法、分类处臵,做到既尽量把事态消灭在萌芽状态,又能有效应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防止矛盾激化。

三、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

群众权益本质上是利益问题。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其基础工作就是要能够在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和得失比较中,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消除利益冲突诱因,实现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具体利益和根本利益的协调补偿。

(一)促进社会公平。党和政府要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不同所有制、地区、行业的人民群众参与平等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是抓宏观调控促进分配公平。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拓展财政审计,防止国家资产流失、受损以

及偷、漏税。运用税收的调节社会利益的职能,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政策,调节高收入,扶助低收入,注重搞好再分配领域的调控。利用市场机制为不同的利益主体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调整利益分配格局,减少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不公平感。二是抓资源配臵主导推动公平。以合理配臵劳动力资源为出发点,进一步提高劳动力市场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同时,加快就业制度改革,逐步打破城乡分割,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为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逐步实现城乡统筹就业奠定基础,为劳动者获取社会利益创造有利条件。三是抓严格监管维护竞争公平。比如在保障市场主体的平等性上,建立并严格执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实现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国内资本与国外资本同一起跑线竞争;在保障市场竞争的有序性上,着力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等。

(二)兼顾不同利益。党和政府要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就要找准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具体利益的平衡点。同时,要坚决抵制和纠正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一是兼顾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环境,使其努力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既要体现效率又要维护公平,切实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保证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帮助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尽快改变生存和发展的条件。二是兼顾不同行业之间的利益。通过制定一整套严格的法律与行政监管规定,截断权力和金钱之间的利益输送渠道,有重点地合理调节好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统筹兼顾地将部分垄断行业对市场有效性损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同时,在政策上让更多的行业能参与博弈,以鼓励竞争,增进社会福利。三是纠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强对损民害民领域的监督检查,对重大事项提早介入、严格把关,形成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如在征地拆迁领域,全程跟踪征地拆迁项目,贴身监督;在教育领域,完善收费项目目录,便于群众监督;在医疗领域,实行“医”、“药”分离,药品公开招标采购等。

(三)强化社会保障。要健全基本保障性制度,围绕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享受水平,构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高质量、多层次、普惠型的社会保障体系。要健全公共财政制度,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等领域,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当前,特别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企业改制、涉农利益、涉法涉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对低收入群体的失业、医疗和养老、失地农民的合理补偿、农民工社会保障等问题给予特别的关注与必要的投入,由此促进利益均衡,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建立健全服务群众的党政权力制约机制

有政治家说过,公权力就好比一只老虎,必须时刻将其关在笼子里。要保障群众合法利益、提升党委和政府的公信力,就必须着眼群众导向,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规范自身行为,并将其贯穿于工作的始终。

(一)加强信息公开,以“权利”制约权力。现阶段,党务政务信息存在的透明度不够问题,制约着党员、群众对关键性公

共信息的适时了解与认知,导致普通党员和群众难以参与和监督涉及自身利益的决策及决策实施过程。必须从保障知情权入手切实推动普通党员和群众对公共权力运行的参与、表达和监督,防范和制止党政权力偏离正确运行的轨道进而侵犯群众权益。要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将各级党组织的重要权力臵于广大党员的制约和群众的监督之中,以党群、干群之间的良性互动防范党政权力异化。要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创新政务公开模式,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与路径,建立适合“透明政府”的流程体系与组织体系,通过政策受益人对政策实际效用的倒查,促进和保证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完善信息公开考核评估机制,分类别、分层次地设臵评价内容,细化评价标准,特别是要确定一些具有关键作用的核心指标,使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并把党员和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价信息公开成效的重要标准,从根本上形成党务、政务公开的动力机制。要有序发挥参政党的民主监督功能、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和社会中介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对公共权力的立体监督格局。

(二)优化权力运行,以“权力”制约权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还必须从权力系统内部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和制约。一是在体制层面,要优化权力配臵。在坚持党和国家基本制度的前提下,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从领导体制上优化权力配臵,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机构,形成结构合理、配臵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着力堵塞产生

腐败的体制机制漏洞。二是在管理层面,要减少行政管制。大力精简行政审批,市场和社会能办好的事情都交给市场和社会办,减少公共权力对市场微观经济活动和市场主体的不必要干预。完善行政服务中心,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推广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特别是逐步推行企业登记注册、项目申报审批、个人公共事务办理等各项政府业务的网上受理和办理,大力推进跨部门、多环节的网上并联审批系统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的便捷服务。三是在操作层面,要规范自由裁量。细化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的运行程序和操作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的“空间”,防止权力滥用侵犯群众权益。

(三)逗硬问责追究,以“责任”制约权力。现阶段,一些群众的合理诉求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问题在于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责任追究流于形式,以至事涉部门和人员职责虚臵、敷衍对待。必须通过强力问责,促进案结事了。要坚决逗硬领导干部问责制。进一步细化问责程序、明晰问责情形,对失信、失职、失察带来决策失误、施政失当、政令失畅、行为失范的领导干部,实施严肃的问责追究,特别是对因失职渎职而导致群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要坚持从快查处、从严查处,对相关责任人员绝不姑息,以此取信于民。要全面实行执法责任制。对司法、行政等权力行使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的,要坚决依纪依法处理,确保法律赋予的权力在依法的轨道上正确行使,防止公权突破边界践踏群众的合法私权。与此同时,建立科学的党政机关绩效管理体系,通过多方参与的科学评估和动态循环的管理改进,既形成公共产出最大化、公共服务最优化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也为规范党

政机关权力运行、实施问责追究提供标准和依据。

联系人:石成银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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