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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整治违法加层无序建房工作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文件

昆政发…2009?48号

昆明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整治违法加层无序建房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现将《昆明市整治违法加层无序建房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昆明市整治违法加层无序建房工作的方案

为加强农房建设管理,我市先后下发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房管理禁止违法加层的通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房管理严厉查处违法建设的通知》,但我市农房违法加层无序建房现象仍然十分突出,有令不止、有禁不止现象依然存在,为全面、彻底、干净、持久杜绝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实现“杜绝增量、冻结存量,长效控制、永无违建”,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整治违法加层无序建房工作的领导,按照统一领导,相对分工的原则,确定市级领导分组负责联系制度。

第一组:呈贡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华区

市级负责领导:田云翔(市政协主席)。

日常工作联系部门:市城改办(联系人:陇猷,电话:3101923,138********)。

第二组:昆明国家滇池旅游度假区、西山区、安宁市、晋宁县

市级负责领导:应永生(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日常工作联系部门:市纪委办公厅(联系人:郑曦媛,电话:6731710)

第三组: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官渡区、盘龙区

市级负责领导:陈勇(市政府副市长)。

日常工作联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八处(联系人:白龙

飞,电话:3135529,135********)。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召开整治违法加层无序建房现场推进会

责任单位:三个开发(度假)区,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新区、安宁市、晋宁县政府。

召开时间:2009年7月20日前。

召开方式:由各县(市)区组织本地区现场推进会,制定现场会议方案,按市级领导负责联系分组情况,分别报对口负责联系领导同意后召开。

(二)依据《昆明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操作的细则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滇管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间:2009年7月15日。

(三)在规定基本完成的时限内,对本辖区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开展拉网式排查和整治

责任单位:三个开发(度假)区,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新区、安宁市、晋宁县政府。

完成时间:2009年7月31日。

上报材料:2009年7月31日前,形成总结材料,分别上报对口日常工作联系领导和部门。

(四)制定乡镇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和撤村并点方案,并上

报市规划局

责任单位:三个开发(度假)区,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新区、安宁市、晋宁县政府。

完成时限:在2009年分别上报审批。

(五)审查批复乡镇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和撤村并点方案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设局。

完成时限:即时审批。

(六)建立“杜绝增量、冻结存量,长效控制、永无违建”的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三个开发(度假)区,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新区、安宁市、晋宁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

完成时限:2009年8月31日。

三、保障措施

(一)监督考核。对整治工作中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进行严厉问责。

(二)明确责任。各县(市)区是整治违法加层无序建房工作主体,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乡镇、街道办事处是直接责任主体。要制定整治方案,层层分解任务,确保整治违法加层无序建房工作顺利完成。

(三)公布举报电话。七个县(市)区和三个开发(度假)区要确定举报电话,统一报市综合执法局,市举报电话设在市综

合行政执法局,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2009年7月20日前在新闻媒体上统一公布。

(四)定期信息报送。信息报送实行周报告制度,七个县(市)区和三个开发(度假)区每周五对口上报本地区整治违法加层无序建房工作情况,并抄报市综合执法局汇总。市综合执法局每半月上报全市工作进展情况。

(五)制定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七个县(市)区和三个开发(度假)区、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要根据本通知,于2009年7月15日前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主题词:城乡建设农房△整治方案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7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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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白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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