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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方案怎么写

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方案怎么写
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方案怎么写

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方案怎么写

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方案怎么写

某单位公开招考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其中有一道笔试题目是:新上任不久的a市长一行4人将于XX年10月12日到b具调查研究2天,要求听取县政府工作汇报,召开一次干部群众座谈会,考察部分厂矿企业,请以b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就此事拟写一份公务接待方案,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方案怎么写。笔者有幸参与了此次考试的阅卷,发现考生在该题上失分很多,甚为可惜,几十名考生中答题令人很满意的几乎没有。笔者不揣浅陋,在此探讨一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方案的写作。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繁多,一个一个接踵而来,领导公务繁忙常常应接不暇,每项公务活动如果没有一个好的计划,势必顾此失彼,搞得一团糟。围绕如何为来执行公务的各级领导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方案便应运而生.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方案作用不可低估。一份安排合理、贴心周到、简便易行的公务接待方案,可以明确相关部门或工作人员的责任,防止有的部门或工作人员推三阻四踢皮球可以便于领导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和时间,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可以使工作有的放矢,有条不紊,避免临阵忙乱,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彰显一个单位谋事、处事的能力,从而提升单位形象,秘书工作《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方案怎么写》。

一、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方案的特点

1、内部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方案不像请示那样要上报,也不像通知那样要下发,它成文后只在相关单位内部周知执行,不编发文字号,不套文件头打印。

2、计划性。相关公务接待需要做哪些事,要周密考虑。先做什么,后做什么,要列出详单。非特殊情况,经办人员不得擅自变更执行。

3、具体性。公务接待的每一事项,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由何人承办,在何地举办,都要写得很具体,一目了然,免得火烧眉毛之际还得去调兵遣将。

4、政策性。制订的公务接待方案要符合政策法规,不能随心所欲。比如,不能安排警车开道的上级领导就不能有警车开道一项;不能有安排领导去高档娱乐消费场所消遣一项;不能有赠送高档纪念品给上级领导一项。

5、针对性。在一起公务活动中,要看来的是什么领导,是来做什么事,要达到什么目的,有针对性地制订接待方案。如上级领导主要是来了解甲事,你就不能洋洋洒洒汇报乙事;领导就餐喜欢喝点红酒,你就不能安排上白酒。

6、事务性。公务接待方案是一种事务性文种,它必须在写作过程中一边联系一边落实才能下笔,一些重大事项还要先请示本单位领导再下笔。如果关起门来写接待方案,某某宾馆已客满,你还安排上级领导去住;本地某某领导在外出差,你还安排他去讲话,这样就不行。

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方案的结构

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方案的结构一般分标题、导语、主体、结尾四个部分。为了简洁明快,有的公务接待方案开门见山不写导语。如只

涉及到由本单位独自去负责公务接待,结尾部分的拟文单位也可不写。对小型公务接待活动,接待方案大多写成表格式,表格式简洁直观,一目了然。如是召开党代会、人代会、举办纪念活动等大型公务接待活动,接待方案大多写成文本式,文本式便于分门别类细致筹划,不受表格框架的限制。

三、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方案主体部分应具备的基本内容及写作要领

〔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方案怎么写〕

附送: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第

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第三章公文格式第九条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

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公务接待制度流程、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接待清单

精心整理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本着简洁有效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所、费用等。 第六条简化公务接待礼仪,不在机场、车站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电子屏幕标语,不安排工作人员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 第七条严格控制陪同人数,调研交流、学习实践的人员,包括政府

相关单位、同业人员、社会团体等组织,原则安排一名领导参加,同时安排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保障和服务。 第八条公务活动不超标准接待,不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九条接待对象应当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办公室协助安排符合接 过10 在 第十三条财务科要加强接待费的审核报销,在批准的接待费预算内,对有明确接待范围、对象和目的,经主要领导批准且符合规定的接待费用予以报销,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等。 第十四条加强对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审计。严禁报销无公函的接待费用,严禁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公务接待费;严禁虚报公务接待人数、天数进行报销;严禁扩大公务接待费用开支范围,

擅自提高公务接待费开支标准;严禁报销与公务接待无关费用;严禁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在范围内实行公开。办公室汇总后报主要领导加盖单位公章,重大事项经主任办公会通过后加盖单位公章,于每月5日前公开上月公务接待情况,公开期限5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加强对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最新)

条款 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

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

公务接待制度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接待清单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本着简洁有效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三条办公室是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有关标准。公务接待活动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按照对口接待原则,相关科室负责具体接待方案制定和业务活动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四条实行接待公函制度。所有接待公务活动,由主要领导根据公函或公务通知审批,并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办公室凭审批单安排公务接待工作。没有审批单的,办公室一律不准安排;自行安排的,一律不予结算,发生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负。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第五条实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公务活动结束后,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如实填写《公务接待清单》,经主要领导审签后,作为财务报销凭证。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

第六条简化公务接待礼仪,不在机场、车站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电子屏幕标语,不安排工作人员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 第七条严格控制陪同人数,调研交流、学习实践的人员,包括政府相关单位、同业人员、社会团体等组织,原则安排一名领导参加,同时安排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保障和服务。 第八条公务活动不超标准接待,不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九条接待对象应当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办公室协助安排符合接待对象伙食补助标准的自助餐、简餐或份饭,由接待对象选择使用并据实交纳伙食费。 第十条确因工作需要,经主要领导批准,可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不得安排与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无关的部门和人员陪餐。 第十一条工作餐应当注意节俭,以家常菜品为主,不提供香烟,不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午餐一律不用酒,晚餐原则上不用酒,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供本地产低价位红酒,每瓶价格控制在100元以内,并注意控制用量,做好登记备案。 第十二条公务接待中,接待对象需要安排住宿的,由办公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文)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文)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 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

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第八条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第九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测试题 8.25. (1)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测试题8.25. 姓名:分数: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1分共25分) 1、《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分别是哪一年发布的。 A.1997年5月、12月 B.2013年1月、5月 C.2013年2月、8月 D.2013年11月、12月 2、负责指导检查本地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部门是。 A.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 B.财政部门、审计部门 C.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D.地方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 3、按照条例规定,党政机关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应当。 A.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B.作为本单位职工的绩效发放 C.直接用于本单位的公务支出和基础设施建设 D.存入机关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账户使用 4、党政机关的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应该遵循下列哪一条原则。 A.按单位实际需要随用随支 B.不得高于上一年的支出经费 C.先支出,再审核 D.先预算,后支出 5、党政机关国内差旅人员住宿、就餐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其住宿费、餐费的承担者是。 A.由接待单位支出 B.由差旅人员按标准交纳 C.由差旅人员所在单位开具介绍函可免费住宿、就餐 D.由差旅人员所在单位和接待单位共同承担 6、按照条例对公务用车的规定,下列车辆应当取消的是。 A.一般公务用车 B.执法执勤车辆 C.机要通信车辆 D.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车辆

7、按照条例规定,下列岗位和部门中,适宜配备执法执勤车辆的是。 A.一线执法执勤岗位 B.机关内部管理岗位和后勤岗位 C.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D.单位主要领导 8、按照条例规定,下列有关因公临时出国的说法,不符合规定的是。 A.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 B.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C.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和地区出访 D.为节约成本,可以跨地区、跨部门团组 9、根据条例,下列有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使用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A.控制经费预算总额,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 B.出国经费超出预算的可以用本单位其它项目预算资金补足 C.出国经费超出预算的可以使用所属单位、企业、我国驻外机构的经费 D.对无出国经费预算安排,即使有特殊情况,也一律不予批准 10、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因公临时出国(境)的交通工具、食宿、目的地、事件、公务活动内容,下列没有违反规定的是。 A.乘坐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B.自行增加出访国家或者地区 C.自行延长在国外停留时间 D.拒绝我国驻外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的公款宴请 11、条例提出建立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并将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下列不属于接待清单应当反映的内容是。 A.接待对象 B.公务活动 C.接待费用 D.额外开支 12、条例规定,接待单位在公务接待中,可以。 A.免费安排接待对象食宿 B.向接待对象收取餐费 C.将接待费用于举办培训 D.将接待费用于举办会议 13、下列改进党政机关接待工作的措施,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有。 A.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 B.改建机关所属招待场所和设施 C.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 D.建立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 14、条例提出,改革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以下哪种方式处理。 A.移交给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使用 B.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

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

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13?22号),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苏办发…2014?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暂行)。 第二条住宿费按《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条工作餐标准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供应家常菜为主。每人午餐不高于80元,晚餐不高于200元(含酒水)。晚餐确需安排酒水的,主要安排地产(省内)中、低档酒,瓶装酒原则上每瓶不超过300元。 第四条工作餐要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含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五条公务接待费用,包括接待对象的住宿、工作餐、会议场地、交通等费用。 第六条住宿费在差旅费开支标准内,按实结报。 第七条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包含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特殊情况可根据电话记录)和接待清单,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和公务活动内容、时间(含日期及午餐、晚餐)、场所等内容(见附件1),并填制公务(商务)接待费报销结算单(见附件2)。 第八条公务接待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除小额零星支出以外,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九条公务接待费用要及时结报。每批次公务接待的所有

费用(包括工作餐、酒水、住宿、会场及交通等),必须一次结报完毕,不得分项、分次结报,不得补报。 第十条公务接待的客人主动交纳伙食费、交通费等的, 接待单位应当出具收款凭证,收取的伙食费、交通费等应在报支接待费的同时冲抵支出。 第十一条接待外宾(含公务、商务接待)(含港、澳、台客人)的开支标准,参照执行省财政厅《江苏省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苏财行…2014?6号)文件的规定。 第十二条招商引资等商务接待国内客人的费用,原则上参照执行公务接待的标准,根据“严格审批、从严控制”的原则,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书面批准。 第十三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各镇区、各单位可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报县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或上级新的规定,将适时调整。 附件:1.公务(商务)接待清单 2.公务(商务)接待费报销结算单

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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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13〕22号),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苏办发〔2014〕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暂行)。 第二条住宿费按《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条工作餐标准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供应家常菜为主。每人午餐不高于80元,晚餐不高于200元(含酒水)。晚餐确需安排酒水的,主要安排地产(省内)中、低档酒,瓶装酒原则上每瓶不超过300元。 第四条工作餐要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含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五条公务接待费用,包括接待对象的住宿、工作餐、会议场地、交通等费用。 第六条住宿费在差旅费开支标准内,按实结报。 第七条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包含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特殊情况可根据电话记录)和接待清单,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和公务活动内容、时间(含日期及午餐、晚餐)、场所等内容(见附件1),并填制公务(商务)接待费报销结算单(见附件2)。 第八条公务接待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除小额零星支出以外,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九条公务接待费用要及时结报。每批次公务接待的所有费用(包括工作餐、酒水、住宿、会场及交通等),必须一次结报完毕,不得分项、分次结报,不得补报。 第十条公务接待的客人主动交纳伙食费、交通费等的, 接待单位应当出具收款凭证,收取的伙食费、交通费等应在报支接待费的同时冲抵支出。 第十一条接待外宾(含公务、商务接待)(含港、澳、台客人)的开支标准,参照执行省财政厅《江苏省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苏财行〔2014〕6号)文件的规定。 第十二条招商引资等商务接待国内客人的费用,原则上参照执行公务接待的标准,根据“严格审批、从严控制”的原则,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书面批准。 第十三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各镇区、各单位可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报县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或上级新的规定,将适时调整。 附件:1.公务(商务)接待清单 2.公务(商务)接待费报销结算单 附件1:

最新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文章大全】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 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 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 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 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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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word版本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简单修改即可使用,推荐下载! ==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xxx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xxx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泰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办法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建立健全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机制。市委办公室(市接待处)是全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有关标准,指导、协调全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负责管理市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行分级负责、对口接待,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和公务活动的内容等,由相应接待单位组织实施。 第六条国家工作人员公务外出,应当按照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目的的学习考察,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第七条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行公函制度。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公务活动的内容、时间、行程、人员等。接待单位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第八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在接待任务受理、审批、实施等方面做出更加规范、严格的要求,对能够合并的国内公务接待统筹安排。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机关单位公务接待制度规定

机关单位公务接待制度规定 为严格落实“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我院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务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党政机关接待管理规定和上级院公务接待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接待原则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本着“统一管理、热情周到、不失礼节、从简节约”的原则,结合实际,认真搞好接待工作。 2、接待中的迎送、会见、陪同、住宿、宴请等各项活动,要体现礼仪、对等、对口的原则,做到科学安排、文明接待、简朴大方、不铺张浪费。 二、接待范围 1、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和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 2、外省、市、县检察院到我院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 3、系统外有关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4、上级检察机关委托我院接待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 5、我院组织的各类会议的接待; 6、其他公务活动需要接待的人员。

三、接待程序 公务接待一般仅限于工作餐招待。需要接待的事项由承办人填写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后由办公室统一落实。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写审批单的,可先口头请示同意后执行,并于接待任务完成后的次日补办审批手续(节假日顺延)。 1、在本院食堂就餐,由部门承办人填写《接待用餐申请单》,经审批后报送办公室。 2、特殊情况确需在外安排就餐的,可安排在政府定点的宾馆饭店。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后,由部门填写《用餐申请单》,经办公室审核,报分管办公室的院领导审批。 3、签核。各部门在接待用餐完毕后,办公室工作人员和部门参与接待人员,核对用餐情况及用酒数量,并在接待用餐单上共同签字确认。没有双方确认的申请单,不予报销。 四、接待标准 (一)就餐标准 1、最高检、省院领导班子成员、市院检察长,报请市委接待办按规定标准接待。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文)

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文如下。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5-04-03 作者:浏览次数: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 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办法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国内公务接待集中管理机制,对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全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制定 完善省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有关标准,指导、协调全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 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行分级负责、对口接待,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和公务活动的内容等,由相应接待单位组织实施。 第六条国家工作人员公务外出,应当按照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目的的学习考察,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第七条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行公函制度。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公务活动的内容、时间、行程、人员等。接待单位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第八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 合并的国内公务接待统筹安排。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九条接待单位应当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作为财务报销凭证。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十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简化礼仪,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

粤办发定稿号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住节约,反对销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广本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 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办法所称国内公务, 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 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省委、省政府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 待管理部门负贵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乡镇党委、政府应 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 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 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 旅游, 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国家工作 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 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 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应进来访、出席公务活动的, 其相关邀请函件经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贵人审批同意后,可以纳入接待范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日、时问、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 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 不得层 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日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 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 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住宿用房以标准 问为主, 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厅局级干部安排单间或标准间,处级干部及以下工作人员安排标准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 不得在房间摆放鲜花和额外配发饰品及洗漱用品等。 第十条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 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接待单位应当根据用餐人数合理安排自助餐或者围餐。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者,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一条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 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当按照规 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第十二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特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 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特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实施细则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实施细则

中共**市**区委办公室文件 *办发〔20XX〕X号 ★ 中共**市**区委办公室 **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区 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党委、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区辖各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实施细则》全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市**区委办公室 **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X月XX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党政机关 公务接待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推进公务接待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13号)、《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2号)、《**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发〔〕5号)、《**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办发〔〕1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实施细则》(*办发〔〕14号)、《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有关事项的通知》(*办发〔〕17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本细则适用于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及全区各部门的公务接待行为。 公务接待内容包括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接待来访、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招商引资、外事接待等公务活动。 第二条公务接待坚持统一规范、统筹协调、严格程序、精简高效的原则,切实做到有利公务、务实节俭、制度规范、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外事礼仪和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测试题库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测试题库 一、单选题 1.《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定,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A) A.出差人员与会人员 B.与会人员出差人员 2.《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制定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B) A.生活消费水平、会议用餐标准市场价格 B.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会议用餐标准 C.市场发展情况、物价指数用餐消费标准 3.《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定,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B) A.厅处级 B.省部级 4.《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定,财政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接待经费进行审计,并加强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审计监督。(B) A.国内外公务国内外公务 B.国内公务国内公务 5.《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A) A.休假、探亲、旅游 B.休假、探亲、会务 C.探亲、考察、旅游 6.《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范围。(C) A.考核 B.调查 C.问责? 7.《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定,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B) A.市级以上按季度 B.县级以上按年度 8.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规定,制定本规定。(A) — 1 —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 (中发…2013?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浪费,是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或者在履行公务中超出规定范围、标准和要求,不当使用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的行为。 第四条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第五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全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建立协调联络机制

承办具体事务。地方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负责指导检查本地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宣传、外事、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履行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工作的管理、监督等职责。 第六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七条党政机关应当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 党政机关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臵等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严禁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第八条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臵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 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 第九条推进政府会计改革,进一步健全会计制度,准确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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