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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5面试指导:网络谣言的危害

浙江2015面试指导:网络谣言的危害
浙江2015面试指导:网络谣言的危害

热点概述

4月10日上午10时40分,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在此前两日,警方将散布“贵阳发现H7N9病毒”虚假信息的3人抓获,对龚某处10日行政拘留,对李某、蔡某处5日行政拘留。4月8日14时30分,李某和蔡某发微博称“金阳活禽市场检出H7N9”,龚某积极参与传谣,引起部分网民及市民恐慌。

这只是近两日内又一条编造散布H7N9疫情谣言被拘的消息。几乎同一时间段,陕西省西安市、浙江省慈溪市、安徽省歙县、江苏省昆山市、福建省宁德市等地共有10余人因为同样的理由被警方拘留。

在公众关注度高的事件上极易发生相关的网络谣言,这类事件的本身需要有关部门给予重视和管理。

相关评论

@中央党校社会学教授吴忠民: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政府应该以宽容、包容、虚心的态度,畅通社会公众正常的意见表达渠道,保障公民言论自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但是,社会公众在享受言论自由这一基本权利的同时,也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履行公民义务,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维护舆论环境,根除网络谣言存在的土壤。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我国的网络文明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网络谣言很容易成为引发社会震荡、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

@陈柏峰:“与事实偏差较大或完全相左的谣言谎话,借助网络和个别不负责任媒体的传播,很容易误导不明真相的网民,损害许多公众的利益。

@中国社会学学会副会长、天津社会科学院首席专家潘允康表示,有些人喜欢求新、求奇,常常抱着“别人不知道的我知道”的心态,以寻求刺激;有些人则是从众心理,“别人知道的,我也应该知道”;当然还有一些人的素质不高,缺乏基本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即使有些谣言毫无逻辑、漏洞百出也信以为真。

@上海市委党校副教授上官酒瑞认为,互联网是把双刃剑,在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同时,也成为一些人凭空捏造、传播虚假信息的工具,成为造谣、传谣的载体。

@新浪网友小薰:网络谣言的危害太大了,一定要好好管制。

模拟题

近期流感疫情的防控成为广大民众关注的焦点,而有某些人利用网络宣传关于流感的虚假信息,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网络的迅猛发展在给信息传递带来快捷方便的同时,也使某些言论“插上了翅膀”。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手机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和微博等媒体的崛起,网络谣言也呈激增之势。

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网络谣言不仅限于特定人群、特定时空、特定范围传播,其传播速度与影响范围呈几何级数增长,危害巨大,后果十分严重。网络谣言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有一部分网友缺少法律意识,不知道网络谣言的危害,人与亦云,给谣言的传播助力。

其二,部分网友仅仅为了增加自己的空间或者微博的人气就不负责任的传出谣言,给耀眼的传播提供滋生的前提。

其三,不排除极少数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宣传对社会安定不利的谣言,危害社会和谐发展大局。

网络谣言有时是针对某个或某些公民个人的诽谤;也有针对公共事件的捏造。前者,网络谣言会败坏个人名誉,给受害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困扰,特别是有目的性的宣传某些对他人有损害的谣言;后者,网络谣言混淆视听,对某些判断能力弱的公民会造成恐慌,如末日谣言使有些人不顾后果挥霍了积蓄,造成严重的后果。网络谣言影响社会稳定,使局部地区不安定,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现实或潜在的威胁,甚至损害国家形象。

抑制网络谣言的危害需要把谣言从根底上扼杀,需要多处着手、多措并举,需要包括广大公民、社会组织、政府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需要个人责任感、社会道德感和国家法侓的联合约束。

第一,作为有责任心、法律意识的社会公民,则需要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在发布言论之前,应首先考虑自己的发言是否有确凿根据,是否会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对于不确定的他人言论一定要有判断力,不能盲目跟风相信,更不能为其传播提供助力。

第二,政府以及其他相关的社会机构,在发生谣言刚传播时,第一时间对公众发布信息,用尽可能详实、清晰的事实证据阐释事件、澄清疑虑、取信于民。信息的公开、透明、及时,是应对包括网络谣言在内的一切公共事件的基本原则。

第三,国家法律方面要对网络谣言在内的社会舆论监管纳入法治轨道,形成常态化的监管机制,依法加强互联网管理,依法追究网络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的法律责任。

总之,治理网络谣言理应是一种公共行动,彻底净化网络空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相信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的网络环境一定会更加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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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图:义乌市丹溪北路18号雪峰银座14楼1406-1409室

浙师大分店:浙江师范大学杏园商贸街218-219(中国银行楼上) 编辑:金华华图)

关于网络谣言治理问题的思考

关于网络谣言治理问题的思考 摘要:近年来政府和社会都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治理,针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应从健全法律法规,保障信息公开,加大技术投入,提升网民素质等多方面完善措施,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在网络舆论环境。 关键词:网络谣言;问题;治理; 中图分类号:TN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2-00-01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传播的方式也在发生着改变,人们足不出户便可以通过一台电子设备接收来自四面八方的信息。这在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也给人们日常生活的有序进行埋下了隐患,网络谣言便是其中之一。 谣言作为社会舆论的一种正常现象,自有人类社会开始便一直存在。互联网的虚拟性和便捷性则为谣言的传播带来了“蝴蝶效应”。无不危及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如何有效防治谣言成为全球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 关于网络谣言的治理,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防治措施,取得了一定的防治成效,然而也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为此笔者根据我国的国情,并结合国外的治理经验,就如何治理网络谣言问题提出一些个人的看法。 一、健全法律法规,为网络谣言治理提供法律上的充分保障 为有效治理网络谣言,世界各国纷纷制定健全相关法律法

规。美国先后颁布了《电脑犯罪法》、《通讯正当行为法》等约130项对网络传播内容加以规制的相关法律法规。日本政府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电子契约法》等专门法规来处置包括谣言在内网络违法行为。韩国印度等国家也为治理网络谣言,颁布了严厉的惩罚措施。 对于我国来说,虽然刑法内已有关于惩治网络谣言的相关内容,而且还出台了一系列专门法规。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体系不够完善,不能适应高速发展的时代要求。二是相关法律法规缺乏相应认定标准和处罚施,一些条文规定的原则性较强,无法在实践中灵活运用。三是我国对造谣者的惩处力度较轻,刑法中明确规定以刑事犯罪的方式定罪,然而现实中多采用警告、罚款、拘留等较轻处罚。 针对以上问题,第一要在现有法律的基础上,根据互联网现实发展的变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增强法律规范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制定更加具体的法规及实施细则完善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第二,要明确执法主体,确定相关部门的执法权限、执法资格和执法范围,避免令出多家产生权力交叉,造成不能及时执法甚至产生监管盲区。第三,建立完善的程序机制,加强互联网管理,提高执法力度,确保对造谣者能够有效追究。同时,根据实际的危害后果确定相关责任人的罪行,并采取相适应处罚标准。 二、建立健全辟谣机制,确保正确信息充分及时公开

突发事件中网络谣言的治理

张铮凌争:突发事件中网络谣言的治理 作者:张铮凌争文章来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4期日期:2015-07-28[摘要]本文探讨了突发事件中网络谣言的演化机理,分析了突发事件中网络谣言的社会危害,并尝试为政府治理此类谣言提出针对性建议。 [关键词]责任政府;社交媒体;谣言治理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314(2015)04-0112-02 [收稿日期]2015-07-05 [基金项目]2012年度吉林大学基础业务经费学科前沿和交叉项目(201204028);2014年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2014ZZ037T) [作者简介]张铮(1980-),河南郑州市人,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副教授;凌争(1991-),河南郑州市人,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当前中国正处在社会快速转型期,日益增多的突发事件成为各种利益纠纷与矛盾冲突的综合反映,构成了对当今社会的重大挑战。其中,突发事件中谣言传播更是对事件的解决、政府形象、社会秩序等构成重大威胁。《中国社会舆情与危机管理报告(2013)》对3115个有效样本的分析显示,平均约有7.87%的突发事件中曾出现过谣言,[1]据人民论坛统计,有95.1%的受访者支持网络谣言治理[2],因此,如何回应突发事件中谣言,维持社会秩序,是政府承担的重要责任。 造谣者传播谣言,一般通过两种方式:传统方式传播、网络传播。在传统方式下,突发事件中谣言通常以人际传播、群体传播为主要方式造谣者,没有媒介话语权,谣言的影响力呈现“中间大四周小”趋势,以突发事件为中心的地域谣言影响力大,向四周扩张过程中逐渐衰减。当谣言被识破后,其影响力在人群中逐渐衰减,谣言对社会各领域的消极影响大大降低。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突发事件中通过网络传谣言的比例大大增加。造谣者利用网络传播谣言,是看重了网络的传播特质:网络空间不受地域、通讯限制,并基本不受媒体控制,加之其链式传播的特征,能够使谣言影响数量更多、范围更广的民众。 网络谣言对我国政府传统治理方式提出了挑战。在一定程度上,政府对网络谣言的监管和治理略显滞后:一是缺乏谣言收集制度。突发事件中谣言很多,但从反馈看,政府部门往往在谣言产生传播效果若干天后才给予回应,对谣言的收集工作可能不到位;二是缺乏网络谣言的分析与研究机制,哪些谣言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哪些谣言需要重点关注应对;三是缺乏网络谣言上报机制,即政府内部性回应出现问题,许多政府领导甚至都不知道谣言的出现,即使谣言产生上报,可能在上报过程中被压制。

阐述社会谣言产生的原因及防范

阐述社会谣言产生的原因及防范 社会谣言产生的原因:第一,社会生活的不确定性,为谣言的产生和传播提供了温床。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许多难以预见的风险和挑战,人们很难为自己的未来制定准确的预期,在心理上和思想上难免会出现迷惘和浮躁,进而衍生出怀疑、猜忌、不满和攻击等负面情绪这些情绪往往是社会谣言产生的心理动因。同时,近年来,公共安全事件频发,加剧了民众生活的恐慌心理,也为谣言的产生创造了条件。瘦肉精火腿肠、染色馒头、硫磺生姜等食品安全事件,使百姓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大打折扣。此外,少数极端突发事件给人们的心理带来的创伤,也造成了社会心理的不安全感。 第二,科学知识的欠缺,为谣言的传播提供了可乘之机。历史上许多谣言的形成,都是基于迷信或对科学的无知。但是随着科技的进步、科学知识的普及,这类谣言已经逐渐失去了存在的土壤。而如今更多的谣言则往往是打着“科学”的旗号,利用普通群众科学知识有限、对科学盲目崇拜等心理来实现的。近些年来,伴随着一些破坏性较强的地震、冰雪灾害、旱灾等的发生,一些迷信的宿命论者将灾害的原因归结为日月食、太阳风暴、流星雨等正常天文现象。这些夸大其词的言论由国外传入国内,经网络、手机短信等渠道进一步放大,在社会上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有关专家认为,类似的以讹传讹、谣言四起,屡屡引发公众情绪集体失控的事件,是公众焦虑感和安全感缺失的集体释放,是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缺失的一种表现,但根子还

在于科学知识的缺失。 第三,社会信息管理的滞后,为谣言的传播提供了机会。一是社会信息不够透明。社会信息与民众利益息息相关,如果社会信息不能有效公开,民众势必会对事态的进程产生种种盲目性猜测,从而导致谣言产生。二是信息监管技术落后。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新型信息传播方式不断出现,这给信息监管技术带来全新的挑战。目前,某些信息监管技术还比较落后,对一些新型信息传输领域的监管还不到位,致使有害信息得以传播,其中也包含谣言的传播。三是信息管理法律法规滞后。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许多新型传播行为的性质难以界定,对这些新型传播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往往也难以追究法律责任。在不能得到有效制裁和责任追究的情况下,谣言等有害信息传播的成本和风险大大降低,客观上助长了其滋生蔓延。四是信息应对能力不足。一方面不能及时组织有效信息对谣言予以反击,另一方面,反击谣言的形式、手段和方法陈旧单一,效果不好。这样不仅不能有效破解谣言,反而使权威部门的公信力受到质疑。 第四,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公信力的下降,使公众的不信任感增强。个别权力部门和贪腐官员的劣迹让人们产生了对政府、官办机构及官员的不信任感。此外,近十年来,从凡事听信专家观点,到对专家持普遍怀疑态度,专家的话也越来越丧失了公信力,这就更使人们对信息难辨真伪,谣言借机散布开来。 第五,国内一些媒体及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漠,助长了政治谣言的传播。近年来,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漠,通过短信、境

浅析网络谣言的危害与应对

浅析网络谣言的危害与应对 当今互联网时代,人们话在网上说、钱在网上花、事在网上办,已成为一种习惯。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通过网络来获取信息,网络传播的受众者也越来越多。网络媒体传播的快捷特点,使得信息发布和传输方式越来越简便和多样化,很多信息难辨真假,一些人不负责任地渲染事实,夸大细节,随意编造,制造和传播网络谣言,误导、欺骗大众,造成了诸多不良的社会影响。近些年来,网络谣言越演越烈,逐渐成为威胁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的重大问题。因此,如何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起有利于社会稳定与和谐,有利于有效遏制网络谣言传播,适应时代特征与要求的社会公共管理模式,已成为各级党政发展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网络谣言传播的特点和起因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同时缺乏网络舆情的有效监管给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提供了一个非常自由的言论空间,网络匿名性与易于向公众传播的特性大大助长了网络谣言的传播与影响力。其主要特点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传播速度快。网络文档复制的低成本、无成本和高度的便利性,使网络谣言传播快的特点最为突出,与口相传、书信传、电话传更为廉价,传播速度要比人际口头传播快千倍万倍。二是传播范围广。因以网络为媒介,减少了地域的限制,互联网信息是数字化的、超

时空的、全球性的,尤其是在微时代来临后,拥有众多粉丝的微博、微信以及QQ交流群,每一个线上网民都是网络信息的接收者,又是信息的反馈者和传播者,使得网络谣言一旦发布,在短短几分钟内就可以形成各地浏览、转发,可以在几小时甚至几分钟之内即可传遍至全国各地。三是传播方式多,除了常见的各类新闻网站、社区、论坛、贴吧、微博、微信、QQ聊天软件等等之外,还有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传播方式,都是可以借助有线网络与无线网络的同时传播。因此,网络谣言造成的负面影响也远比传统口头传播的谣言更具有危害性。 当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网民数量最多的国家,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通过网络来获取信息,在网络技术的发展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一些网络谣言制造了可乘之机。一般而言,一个谣言的产生都带有一定的目的性,一些谣言可能是出于善意的,但大多数谣言都带有恶意的目的。 从客观方面说,首先,在一个谣言开始传播的时候,由于权威机构或者涉事个人没有及时的公布真实、详尽、准确的信息,造成了事实真相的缺失或者模糊,网民势必会对事态产生种种猜测,并相互流传,从而导致谣言的产生;其次,网络谣言起因也有源于信息过量。当网络信息对某种事态解析传播过量,信息量超过大家的接受和理解范围,使网民被淹没在五花八门的信息泡沫里,从而产生新的疑惑或因繁乱而难以选择正确信息,便也会作出个人解析,同时也会造成新的谣言;再次,

网络谣言的危害与治理

每年的4月1日,西方人会过愚人节。在这个特定的节日,人们可以说平时不能说或者不好说的话。这一天人们可以骗人,可以造谣,可以开善意的玩笑,可以恶作剧。平时的谣言在多样信息互动中减弱,直至消失。这一天就是把谣言夸大,让谣言铺天盖地,也不会让人丧失尊严,反倒增加生活情趣。谣言是人们生活的一部分,离开了谣言,生活会变得不完整。谣言永远存在,听信谣言,造谣传谣,既是人的理性不及,也是人性的不可或缺。一个人可以在某一件事或某一领域的事上明确地判断出是谣言还是真相,但不可能在所有事所有领域都有这个本事。人性是不完美的,不完美的人性是造谣和传谣的根源,所有人都有可能是谣言的制造者和传播者。 按人性不完美之逻辑推理,其结论必然是:消灭谣言就是消灭人性,消灭人性就等于消灭了人自身。“文化大革命”有狠斗私字一闪念,结果“公”字没产生,“私”字却以几何积数增长,人类的野蛮由此加倍放大。治理谣言的原则在于约束人性,降低有害谣言产生和传播的几率,使谣言处在可控的限度之内,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性,不是改造人性,更不是灭绝人性。 谣言分为有害的谣言和无害的谣言,有害的谣言需要治理,无害的谣言尽可听之任之,顺其自然。网络谣言可以分为政治谣言和非政治谣言,如果二者有害,需要治理,如果

二者无害,则无需治理。网络谣言的治理是有害谣言的治理,其害处具体表现在:伤害了国体和政体,动摇了国体与政体的根基,危害了国家安全;破坏了社会和政治稳定,扰乱了政治、经济、社会秩序;威胁或伤害到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幸福、自由、公平或公正;如果谣言达到了如此程度,进行谣言的治理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其中危害最大的是政治谣言,网络谣言的治理也主要是指政治谣言的治理,其基本措施如下: 贯彻落实宪法精神。谣言要依法而治,不能依人而治,不能因权力地位高低而治,依法而治的核心就是落实宪法精神,限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宪法会使所有人不因谣言产生而恐惧,不因谣言传播而破坏秩序。小道消息、谣言的流传,是对没有民主法治的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的言论自由得到贯彻落实,公民的知情权得到切实有效地保障,谣言就会有效遏制。放开媒体是宪法逻辑的必然展开,开放报禁,开放网络,实现网络自由,降低谣言产生的几率。一个不完整信息经过多人的努力变成完整信息,一个碎片真相经过众多媒体的拼凑逐渐形成完整真相,从而极大地缩小了谣言产生的空间。遵守宪法,贯彻宪法精神才是解决谣言的根本之道。 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有什么样的制度就有什么样的公民,也可以反过来说,有什么样的公民就有什么样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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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谣言成因及治理对策研究(一) 摘要:本文针对网络谣言进行研究,总结网络谣言的特点以及多方面成固,提出有效的治理对策。 关键词:网络谣言成因对策 谣言作为一种舆论现象早巳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着社会传播活跃度、社会心态、社会透明度等方面的特征。而当谣言和网络结合起来,网络谣言则具有了更多新的特征,产生了更大的社会影响力。网络使谣言发展到了新的阶段。对网络谣言的探究,对于深入了解网络谣言新特点,有效的规避网络谣言的危害,促进社会舆论的健康运行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一 《现代汉语词典》对谣言的界定是,没有事实根据的消息。学者胡钰认为“谣言是一种以公开或非公开渠道传播的对公众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传统的谣言往往采取人际传播的方式,对公众关注或者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了未经证实的信息传递。大多数情形下,谣言包含着很多虚假,夸大,以讹传讹的因素。而谣言的传播与影响往往和谣言事件的重要度、事件的不透明(模糊)度以及受众兴趣成正比,和公众理性程度成反比,同时受到社会环境和社会传播机制的影响和制约。 在网络环境中,谣言传播有了新的变化。网络谣言是指以互联网为载体进行传播的未经证实的阐述和诠释。网络将谣言的传播途径由人际传播、口头传播变为网络信息传播。传播载体的变化,使网络谣言具有了一些新的特点: 快捷性,网络快速的传播速度带来了信息的高速流动,同时网络谣言也伴随着网络信息快捷传播。这就导致网络谣言具有比传统谣言更快的流动速度,容易在短时间内造成巨大社会影响;广泛性,网络覆盖的范围较大,相比传统谣言的小规模传播,网络谣言能够迅速在大范围进行扩散;难控性,传统谣言由于人际传播的速度、范围相对有限,往往容易得到控制,而互联网具有虚拟。自由,匿名等特点,网络谣言也因而难以得到完全控制;互动性,传统谣言也存在社会互动,而网络谣言经常以论坛讨论的方式进行传播,参与的人数更多,互动的程度更强,网络谣言信息传播变得更加复杂;“精确性”,谣言因为其“貌似真实”而被广泛的传播,而网络的多媒体特性,更能够图文并茂,直观生动的展现事实,网络谣言往往具有相比传统谣言更为精确、形象的材料来证实其可信度,以利于其传播。比如“农妇被蟒蛇吞吃”的网络谣青配合几张照片,大大增强了其可信度和影响力。 二 网络谣言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多方面原因的共同作用下,网络谣言得以扩散传播。一般而言,网络谣言的传受主体为普通网民,本文以网民为参照主体,从客观和主观两个层面对网络谣言的主要成因进行总结分析,以图廓清网络谣言的形成原理。 首先从客观方面而言,网络谣言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针对网络谣言事件,权威信息存在缺失、滞后或者模糊。 网络谣言往往是基于一定的事件,尤其是一些重大的突发事件。当这些事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而权威信息又没有及时出现,就为网络谣言提供了发展空间。网络谣言成为人们获取事件信息的主要途径,并不断扩散变化。而这时,舆论往往存在一定的失控情况。如果对于谣言尤其是网络谣言的重视程度不够,在受众最需要了解事情真相的关键时期,缺乏有效及时的信息发布,或者采取简单封堵的方法遏制网络谣言的蔓延。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自由使得网络谣言很难被有效封堵。那么在权威信息不作为或者作为不够的情况下,网络谣言则易于占据舆论阵地,谣言包括网络谣言肆意泛滥,对社会产生巨大负面影响。 2、网络把关人的缺失。 在传统媒体中,由于信息发布有着严格的选择和监控,谣言信息很难通过正规途径进行传播,往往通过人际传播的方式进行扩散。而网络作为开放的网状传播系统,传播主体多元,传播

网络谣言的危害及治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用户的普及,我们很大的一部分生活融入到网络中,我们在网上购物、获取信息、咨询、娱乐等。网络同时也成为影响巨大的新媒体平台,网络迅捷、及时、简易等方面的特点快速促进社会信息的流通;但同时也导致网络成为滋生各种谣言的放大镜,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对我们的生活和社会引起巨大的负面效应与危害。 同时,网络谣言还会损害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近日,甘肃兰州出现食盐“涨价停产”等谣言,引发了新一轮抢盐风波。部分市民轻信谣言,开始大量购买食盐,很多商场、商铺的食盐被抢购一空。抢购到盐的人短期吃不完造成浪费,而真正需要盐的,尤其是一些餐饮机构,又因抢购买不到盐。陈柏峰说,“与事实偏差较大或完全相左的谣言谎话,借助网络和个别不负责任媒体的传播,很容易误导不明真相的网民,损害许多公众的利益。” 网络谣言之所以能够传播,很大程度上是谣言的制造者利用了一些人的心理弱点。中国社会学学会副会长、天津社会科学院首席专家潘允康表示,有些人喜欢求新、求奇,常常抱着“别人不知道的我知道”的心态,以寻求刺激;有些人则是从众心理,“别人知道的,我也应该知道”;当然还有一些人的素质不高,缺乏基本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即使有些谣言毫无逻辑、漏洞百出也信以为真。 潘允康进一步表示,有些网络谣言可称得上是“妖言”,极具蛊惑性和危害性。它利用人们的心理弱点,如同引诱人们吸食毒品一样,慢慢地让人“上瘾”,麻醉人的神经,扰乱人的生理功能,让人的心理也变得越来越不正常、不健康,进而破坏家庭、诱发犯罪,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正常秩序。 造谣传谣不是言论自由 中央党校社会学教授吴忠民认为,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政府应该以宽容、包容、虚心的态度,畅通社会公众正常的意见表达渠道,保障公民言论自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但是,社会公众在享受言论自由这一基本权利的同时,也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履行公民义务,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维护舆论环境,根除网络谣言存在的土壤。 夏学銮表示,网络虽然为人们的交流提供了载体和工具,但网络聊天还是要从人们的嘴里说出去,网页留言也要靠人们在键盘上敲打进去,一言一语都是人们思想的反映。虚拟社会依托现实社会而存在,虚拟社会的行为主体仍然是现实社会中真实存在的每一个人。因此,每个人在现实社会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并不会因为自己存在方式的变化而改变或消失。 针对“网络谣言也是言论自由的表现”这一观点,潘允康表示,首先,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自由应该是符合国情、有益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由,即使是在西方社会,如果有言论、谣言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也会受到制裁。因此,网络谣言并不属于自由的范围。其次,自由应该是在既有的法律制度框架内,享受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权利。人是生活在社会之中的,人的社会化以及取得公民资格的最起码条件,就是要遵守法律规范,正确处理社会关系,遵守道德底线、法治底线和事实底线。谣言往往都是有所指向的,无论是针对人还是事件的谣言,都难免会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危害社会公共秩序,因此,这不仅仅是违反社会道德的,也是违反法律的,不仅应该坚决抵制,而且应该受到相应的制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认为,网络谣言不仅在我国出现,在世界范围内也是一个亟待治理的问题,几乎没有哪个国家能对网络谣言免疫。他举例说,韩国数名艺人不堪网络谣言的压力而轻生;大地震后的日本,谣言90%来自网络。支振锋表示,“言论自由”不应该是网络谣言得以豁免的保护伞。从国际上来看,韩国和日本纷纷表示要出台相关法律来治理网络谣言,英国也试图以隐私等相关法律来揭开匿名这一“互联网斗篷”,美国则宣布“数字世界将不再是一个没有法律约束的疆域 铲除网络谣言需要全民行动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这是一个常识。随着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联系的日益密切,网络不再是虚拟空间,而是现实生活的一部分,是现实生活的延伸。在互联网中活动的每个人,在现实生活中都能一一找到对应。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对现实生活造成的冲击真实可感,一点也不虚拟。 为此,吴忠民指出,应将遏制网络谣言在内的社会舆论监管纳入法治轨道,形成常态化的监管机制,依法加强互联网管理,依法追究网络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的法律责任。 南开大学法学院讲师向波表示,从法制建设角度来说,铲除网络谣言首先要界定网络谣言的概念、由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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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网络谣言的成因、危害及应对策略 ——以“秦火火造谣事件”为例 【摘要】2014年4月17日,备受关注的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他是自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3年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来,首个获罪的网络造谣者。“秦火火”等人以网络为平台, 故意通过扭曲事实、无中生有等各种方式先后制造出3000多个谣言,造谣对象直指道德偕模、知名媒体人、军事专家等等,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名誉和个人利益,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秦火火造谣事件”使网络谣言发展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峰,成为大众普遍关注的话题。本文主要以该事件为例,分析了网络谣言的产生原因,特征以及危害,从而得出关于网络谣言的一般性规律,并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深入探究网络谣言的治理措施。旨在为消灭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提供相应的理论依据,对于人们了解和辨别网络谣言,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关键词】网络谣言秦火火应对策略

Analyzing the cause of the Internet rumors, harm and coping strategies——Taking “Qin Huohuo Disinformation Event” as an example 【Abstract】On April 17th ,2014, Qin Zhihui event was announced its first-instance judgement by Chao Yang District People’s Court in Beijing. Qin Zhihui (whose screen name is Qin Huohuo)has gained widespread attention because of his intentional rumor spreading which has caused great disturbances. He was the first internet rumor mongers since 2013 after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and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have established the relevant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Qin Huohuo” and some other people have fabricated more than 3000 pieces of rumors by twisting truth or fabricating some facts. The main objects of their attack include moral models, famous journalists and military experts. Those rumors have seriously damaged the reputation and personal interests of the victims, and have also caused public disorders and negatively effected social harmony and stability. “Qin Huohuo Disinformation Event”has pushed cyber rumor to an unprecedented height-becoming a topic of universal concern. This thesis mainly focuses on analyzing the causes, features and harms of cyber rumors. It makes a summary about the general laws of cyber rumor and futher discusses the relevant coping strategies. It aims to provide some theoretic basis for the purifying of network environment. For people who want to know more about cyber rumors and be able to identify them, this thesis is of some practical significance. 【Key words】I nternet rumors Qin Huohuo Coping strategy

网络谣言的危害及治理

网络谣言的危害及治理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用户的普及,我们很大的一部分生活融入到网络中,我们在网上购物、获取信息、咨询、娱乐等。网络同时也成为影响巨大的新媒体平台,网络迅捷、及时、简易等方面的特点快速促进社会信息的流通;但同时也导致网络成为滋生各种谣言的放大镜,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对我们的生活和社会引起巨大的负面效应与危害。 同时,网络谣言还会损害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近日,甘肃兰州出现食盐“涨价停产”等谣言,引发了新一轮抢盐风波。部分市民轻信谣言,开始大量购买食盐,很多商场、商铺的食盐被抢购一空。抢购到盐的人短期吃不完造成浪费,而真正需要盐的,尤其是一些餐饮机构,又因抢购买不到盐。陈柏峰说,“与事实偏差较大或完全相左的谣言谎话,借助网络和个别不负责任媒体的传播,很容易误导不明真相的网民,损害许多公众的利益。” 网络谣言之所以能够传播,很大程度上是谣言的制造者利用了一些人的心理弱点。中国社会学学会副会长、天津社会科学院首席专家潘允康表示,有些人喜欢求新、求奇,常常抱着“别人不知道的我知道”的心态,以寻求刺激;有些人则是从众心理,“别人知道的,我也应该知道”;当然还有一些人的素质不高,缺乏基本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即使有些谣言毫无逻辑、漏洞百出也信以为真。 潘允康进一步表示,有些网络谣言可称得上是“妖言”,极具蛊惑性和危害性。它利用人们的心理弱点,如同引诱人们吸食毒品一样,慢慢地让人“上瘾”,麻醉人的神经,扰乱人的生理功能,让人的心理也变得越来越不正常、不健康,进而破坏家庭、诱发犯罪,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正常秩序。 造谣传谣不是言论自由 中央党校社会学教授吴忠民认为,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政府应该以宽容、包容、虚心的态度,畅通社会公众正常的意见表达渠道,保障公民言论自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但是,社会公众在享受言论自由这一基本权利的同时,也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履行公民义务,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维护舆论环境,根除网络谣言存在的土壤。 夏学銮表示,网络虽然为人们的交流提供了载体和工具,但网络聊天还是要从人们的嘴里说出去,网页留言也要靠人们在键盘上敲打进去,一言一语都是人们思想的反映。虚拟社会依托现实社会而存在,虚拟社会的行为主体仍然是现实社会中真实存在的每一个人。因此,每个人在现实社会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并不会因为自己存在方式的变化而改变或消失。 针对“网络谣言也是言论自由的表现”这一观点,潘允康表示,首先,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自由应该是符合国情、有益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由,即使是在西方社会,如果有言论、谣言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也会受到制裁。因此,网络谣言并不属于自由的范围。其次,自由应该是在既有的法律制度框架内,享受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权利。人是生活在社会之中的,人的社会化以及取得公民资格的最起码条件,就是要遵守法律规范,正确处理社会关系,遵守道德底线、法治底线和事实底线。谣言往往都是有所指向的,无论是针对人还是事件的谣言,都难免会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危害社会公共秩序,因此,这不仅仅是违反社会道德的,也是违反法律的,不仅应该坚决抵制,而且应该受到相应的制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认为,网络谣言不仅在我国出现,在世界范围内也是一个亟待治理的问题,几乎没有哪个国家能对网络谣言免疫。他举例说,韩国数名艺人不堪网络谣言的压力而轻生;大地震后的日本,谣言90%来自网络。支振锋表示,“言论自由”不应该是网络谣言得以豁免的保护伞。从国际上来看,韩国和日本纷纷表示要出台相关法律来治理网络谣言,英国也试图以隐私等相关法律来揭开匿名这一“互联网斗篷”,美国则宣布“数字世界将不再是一个没有法律约束的疆域 铲除网络谣言需要全民行动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这是一个常识。随着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联系的日益密切,网络不再是虚拟空间,而是现实生活的一部分,是现实生活的延伸。在互联网中活动的每个人,在现实生活中都能一一找到对应。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对现实生活造成的冲击真实可感,一点也不虚拟。

论网络谣言的危害

论网络谣言的危害 网络的迅猛发展在给信息交流带来快捷方便的同时,也使谣言“插上了翅膀”。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新媒体的迅速发展,通讯工具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崛起,网络谣言也呈激增之势。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网络谣言不仅限于特定人群、特定时空、特定范围传播,其传播速度与影响范围呈几何级数增长,危害巨大,后果十分严重,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的高度警惕。 网络谣言产生后,会造成网络信任危机,网民深受谣言之害,从而有了心理阴影,对于网络上的消息不知真假,不敢去信,即使是真的消息,人与人之间互相猜忌。更严重的来说会被敌对势力利用,我们不能说每个谣言的背后都是有敌对势力在指使,但是,造成一定影响的谣言,肯定是会被敌对势力所观察到得,并会进一步炒作这些谣言,利用这些谣言来攻击我们国家,将谣言的破坏力放大;比如,谣言的横行会破坏言论自由,我们知道言论自由是有边界的,谣言是无法享受到这份自由的,一旦谣言也自由的散发,那么无疑会让人们期待对于网络言论的审查和管理力度,也就会造成普通民众在发表言论上的成本。 网络谣言能威胁社会稳定。相信大家还记得在日本发生特大地震后仅一周,中国多地发生群众抢购食盐的事件,而这一切都源于一则“食盐能抵御核辐射”的网络谣言。“抢盐”闹剧不但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影响了群众的日常生活,这类谣言极易造成群众的恐慌心理,影响社会稳定不止,甚至闹成了国际笑话,被外国媒体广泛报道,给国家形象造成了损害。 对政府以及其他权威机构而言,在发生谣言时,需要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信息,用尽可能详实、清晰的事实证据阐释事件的来龙去脉,澄清迷惑,取信于民。信息的公开、透明、及时,是应对包括网络谣言在内的一切公共事件的基本原则。因此,政府及其他权威机构应尽快熟悉和掌握网络工具,熟悉其运作规律。 面对纷纭的谣言,政府相关部门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为何会产生谣传,暴露了什么问题,只有按照这个思路采取对策,才能让谣言有迹可循。如果只是像打击毒品一样地严打,那么谣言的传播力会越强,并且会不断地有新谣言出现。如果是因为政府信息不够公开透明而致民间谣言四起,政府部门就更应该从自身去反省,而不是打压了之。 人们都说“谣言止于智者”,谣言很难骗得了智者,但并非人人都是智者,能够看得那么透、那么清,更何况普通人又有从众心理,容易听信谣言。这就需要有权威机构站出来澄清,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通报近期的网络谣言,就是一个值得赞许的明智之举。 作为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我们谢绝制造网络谣言,扰乱社会秩序,损坏国家形象。也不能人云亦云相信网络消息。要用清晰的头脑去思考分析网络信息。增强社会责任感,在发言之前,应首先考虑自己的发言是否有确凿根据,是否会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不捏造事实,不传播缺乏事实根据的流言蜚语,是每一个有责任感的守法公民的应尽义务。 谣言捕风捉影、似是而非,带有很强的迷惑性。但谣言之所以成为谣言,就是因为它缺乏事实根据。因此,事实与真相是谣言的天敌,只有用事实才能打败谣言。而这需要包括政府、社会组织和我们的共同努力。

网络谣言传播的治理策略

网络谣言传播的治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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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谣言传播的治理策略-新闻学 网络谣言传播的治理策略 【摘要】现代传播技术助力下的网络谣言往往难以掌控,故而对于网络谣言的治理已成为不可回避的课题。本文阐述了谣言的生成与传播机理和动因,从构建良好公共对话空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养公众独立理性意识三个层面,探讨了治理网络谣言传播的路径与策略。 关键词网络谣言谣言传播治理策略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转型,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自媒体时代的到来,民众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主体地位日益凸显,其参与领域更具广泛性,参与途径更具多样性,参与方式更具灵活性,参与内容更具多元性。官方所依赖的报刊、影视等传统媒体,越来越受到新兴媒体和自媒体的挑战。综观近年来的网络谣言事件,从“天津蓟县火灾造成重大人员死亡”到“雾霾天气使鲜肺6天变黑肺”,从“铁道部改革成立三大集团”到“80%医疗资源用于干部”等,这些谣言事件不仅扰乱了公众生活的正常秩序,而且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了许多隐患。 此类网络谣言产生的原因固然有一定的社会背景和媒介传播自身因素,但更重要的动因来自于政府与民间。从政府看,由于自身建设存在的诸多问题,特别是一些腐败现象的出现,加之一些信息公开不及时、不透明,致使政府公信力和影响力出现危机;从民间看,由于一些民众自身素质不高,加之社会责任感的淡薄或者缺失,对自身话语缺乏理性和控制。现代传播技术助力下的网络谣言往往难以掌控,故而对于网络谣言的治理已成为不可回避的课题。 一、建构良好公共对话空间 当下的公共对话空间,是基于网络而形成和存在的,它既是公众话语表达的一

网络谣言治理调查报告

网络谣言治理调查报告 8月20日,公安部启动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谣言的专项行动。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简称“两高”)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舆情调查实验室对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武汉等5个城市进行了关于此次整治网络谣言舆情的专项调查,并发布《合力构建聚民心尚理性的网络舆论空间》调查报告。报告显示,九成以上受访者认为有必要整治网络谣言。 主要数据 1.多数受访者认为网络谣言已成公害。 调查显示,超过七成受访者(71.4%)表示自己接触过网络谣言;超过八成受访者(80.4%)认为目前我国网络谣言传播情况比较严重或非常严重。在关于谣言危害性的认识上,80.4%的受访者表示网络谣言具有危害性。多数受访者认为“社会治安类谣言”和“灾难类谣言”的危害性最大。其次是食品类、民生类和金融财经类的谣言。其他列举的谣言类别,如“娱乐类谣言”“历史文化类谣言”等,被认为危害性较小。从年龄段来看,接触网络谣言比例最高的是18—29岁年龄段的群体,为80.3%。从接触渠道来看,通过微博、社交网站、微信等社交媒体接触网络谣言的比例,18—29岁年龄段的群体在各年龄段中都是最高的。 2.九成以上受访者认为有必要整治网络谣言。 调查显示,绝大部分受访者(93.6%)认为有必要整治网络谣言。认为“非常有必要”的比例超过半数,达到54.4%。而认为“没必要”和“完全没必要”的比例仅为4.6%。调查显示,76.0%的受访者认为此次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比较及时。有24.0%的受访者认为整治不够及时或严重滞后。近七成受访者认为此次网络谣言专项治理行动会取得较好效果。六成受访者认为整治网络谣言不影响民意表达。调查显示,48.8%的受访者认为整治网络谣言“不影响民意表达”,是各选项中比例最高的;另有13.0%的受访者认为整治网络谣言能“促进民意表达”;两项相加,即累计61.8%的受访者认为整治网络谣言对民意表达有益无害。 3. 多数受访者认可“两高司法解释”。 八成受访者认为该解释对于网络谣言治理比较重要,且各年龄段对解释的知晓度都超过70%。近八成受访者对“两高”出台司法解释的作用持肯定态度,认为该解释对于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诽谤“非常重要”或“比较重要”。 “两高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即可以视为诽谤罪。调查显示,七成以上的受访者(72.2%)认为该量刑标准比较合适。 问题分析 1. 网络谣言的传播渠道极其多样,论坛和微博是主渠道,微信正在成为谣言传播的新渠道。 调查发现,公众接触网络谣言的最主要渠道是网络论坛(70.2%)和微博(63%),其次是QQ聊天(45.2%)、微信(35.8%)、人人网等社交网络(33.8%)、手机短信(33.8%)、海外网络(13%)。这说明,网络谣言传播渠道极为多样,论坛和微博是网络谣言传播的主渠道。不可忽视的是,微信正在成为一种新的谣言传播渠道,且有后来居上之势。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有13%的受访者接触到的是海外网站的谣言。 2. 对于什么是“网络谣言”多数人并不清楚。 调查发现,自认为对网络谣言清楚的受访者仅占14.6%,“比较清楚”的占48.2%,而

第十讲 网络谣言不能传

第十讲网络谣言不能传 教学目标: 1、知道什么叫网络谣言。 2、认识到网络谣言的危害性。 3、不能散布虚假信息。 4、遇到网络谣言后的正确做法。 教学重难点: 认识到网络谣言的危害性。 教学过程: 一、导入 1、读儿歌 网络谣言不能传,言论自由有限度。 传播信息需谨慎,虚假新闻要抵制。 2、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网络谣言吗? 3、师介绍什么叫网络谣言。 网络的迅猛发展在给信息交流带来快捷方便的同时,也使谣言“插上了翅膀”。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手机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和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崛起,网络谣言也呈激增之势。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网络谣言不仅限于特定人群、特定时空、特定范围传播,其传播速度与影响范围呈几何级数增长,危害巨大,后果十分严重,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的高度警惕。威胁社会稳定,损害国家形象。网络谣言既有针对公民个人的诽谤,也有针对公共事件的捏造。小而言之,网络谣言败坏个人名誉,给受害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困扰;大而言之,网络谣言影响社会稳定,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现实或潜在的威胁,甚至损害国家形象。 二、举例介绍网络谣言。 事例一: 2011年3月,在日本发生特大地震后仅一周,中国多地发生群众抢购食盐的事件,而这一切都源于一则“食盐能抵御核辐射”的网络谣言。“抢盐”闹剧不但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影响了群众的日常生活,甚至闹成了国际笑话,被外国媒体广泛报道,给国家形象造成了损害。 事例二: 2009年10月,在某网站上出现一篇所谓的“自述”文章,以当事人的口吻讲述自己在北京卖淫的经历。其中最骇人听闻的“猛料”是她已感染艾滋病。随后,此人继续发文整理出了一份279人的“性接触者通讯录”。该文引起了网民的极大兴趣,纷纷在各论坛上转载、评论。一时间,“艾滋女”三个字成为最热门的网络搜索词。但经警方调查,这是一起典型的网络谣言,是杨某针对受害人的恶意诽谤,整个事件中,那些看似可信的

关于网络谣言产生原因的分析及控制

网络谣言的生成与管理 时间:2011-09-20 13:16:00 作者:; 来源: ● 李明哲 谣言在网络上的传播日益增加,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从江苏省人民医院“艾滋门”事件到山东省东明县化工污染致60%人口患甲状腺肿瘤事件,还有近来因日本地震而引发的抢盐风波,受众的从众心理、窥私心理等复杂的心理状态推动着谣言从发布、轻信、增添到扩散成为焦点。①网络谣言若得不到正确引导与控制,会对受众、各类组织乃至公众人物造成不良影响。因此,要遏制网络谣言的泛滥,规避因谣言而带来的各种风险,降低谣言产生的信息传播“噪音”干扰,保障良好的信息传播环境,就必须对网络传播主体和受众进行规范和教育引导,并辅之技术手段,完善网络谣言管理的机制,营造和谐的舆论环境。② 网络谣言产生的原因 1.网络谣言传播具有多渠道性 网络谣言生于虚拟世界,但由于主流媒体的传播,使网络谣言接触到更多受众,因此被人们认为是事实。若谣言起于网络且只由网络传播,就不会造成相同的影响。但若网络谣言被主流媒体当成新闻来报道,则谣言便可能发展成公司或组织在信心和信誉上的危机。 2.信息闭塞导致谣言产生 很多传播学者和危机管理学者都有一个共识,即“谣言止于信息公开”。谣言之所以能盛行,有很多原因,个人的心理状态、社会环境状况、政治环境因素等对谣言的流行都负有责任。③而信息闭塞、渠道堵塞是谣言盛行的一个很大原因。人们生活在社会中,就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各类信息,通过对信息的分析判断自己的生活状况,并给出决策。当信息渠道封闭、信息交流不再通畅的时候,人们出于对信息缺乏的恐慌,就会编造谣言,相互流传,以缓解自己的不安情绪,同时表达自己的不安。 3.传播者有目的地制造谣言 网络上的谣言大多属于黑色谣言,即传递坏消息、诽谤他人、制造骚乱。谣言传播迅速,覆盖范围广泛,而且成本低廉,效果奇佳。在西方,大多数政治谣言的传播都可以达到一定的目的,比如诽谤政敌、改变选民态度等。由于中国的传统观念和政治体制,政治谣言的传播并不成为典型。然而,谣言仍然作为一种手段被广泛运用于现代商业战争中,谣言的似真似假影响着股市的攀升、企业的并购。同时,出于对他人的报复,也有人制造谣言,对他人进行中伤。甚至在职场中的人事调动中,也有人散布谣言,以确保自己的地位或者赢得晋升机会。总之,造谣者出于功利性的目的制造谣言,并利用谣言达成目的。 4.弱势群体发泄不满情绪 目前,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期,贫富差距逐渐拉大,这样就会有一些社会个体对目前的生活状况不满。平头百姓痛恨腐败现象,市井小民表现出仇富心理。作为相对弱势的一方,他们在能力、权力和财富上无力反抗的时候,就会选择一定的方式进行发泄。于是,他们制造谣言,以赢得舆论的支持,完成自己对目前处境的不满情绪的发泄。谣言作为一种廉价的、效果显著的传播方式,在迅速传播中满足了弱势群体的发泄心理,让他们意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和力量。同样,弱势群体更容易传播相对有利于己方的谣言,在传播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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