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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合同的履行

以下资料选自房绍坤等编著:《合同法练习题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

名词解释题:

1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甲与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10吨大蒜。甲收购完大蒜之后,被人盗走。甲便交付了10吨大葱给乙。甲的这种行为主要违反了合同履行的哪种原则?()

A全面履行原则

B实际履行原则

C协作履行原则

D经济合理原则

2按照合同约定,海赢公司应当在6个月内向辉正公司交付一批货物。在合同订立之后,辉正公司很快便搬迁了。海赢公司欲向辉正公司交付货物,却无法联系到辉正公司。辉正公司的这种行为主要违反了合同履行的哪种原则?()

A适当履行原则

B实际履行原则

C协作履行原则

D经济合理原则

3甲要修房子,需要一批砖。甲与乙订立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乙应当在3天之内,运1万块砖到甲修房子的工地上。未料想乙的拖拉机坏了,于是乙便让丙用丙的拖拉机运了1万块砖到甲的工地上。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丙是合同债务人

B丙是合同的履行主体,若履行不适当,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C乙是合同的履行主体,若履行不适当,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D乙是合同债务人,若丙履行不适当,乙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4 甲在乙经营的酒店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乙不知甲的身份和去向。甲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外衣,乙以甲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2005年司考)

A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C是自助行为

D是侵权行为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属于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有()。

A甲、乙、丙三方约定:丙向甲支付货款,由甲向乙购买钢材之后售于丙,丙可以直接请求乙向自己交付钢材。由于甲不向乙支付货款,乙便拒绝了丙提出的交付钢材的请求

B甲将汽车出卖给乙,乙应向甲支付15万元。乙又将其对甲请求交付汽车并转移所有权的

债权让与给了丙。在丙向甲请求履行时,甲可以乙未给付价款为由拒绝自己的履行

C甲将画卖给乙,乙应向甲支付20万元。丙承担了乙的债务,当甲向丙请求支付价款时,丙可以甲未对乙交画为由拒绝自己的履行

D甲、乙向丙购买化肥,约定甲、乙负连带责任。甲将自己应支付的那部分货款交给了乙,由乙支付给丙,但乙却分文未付。当甲向丙请求交付化肥时,丙可以货款未付为由拒绝交货2下列行为中,符合合同履行规则的有()。

A债务人履行时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不受履行行为性质的影响

B除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性质上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外,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履行

C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又不能通过其他方法确定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又不能通过其他方法确定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3 甲于2月3日向乙借用一台彩电,乙于2月6日向甲借用了一部手机。到期后,甲未向乙归还彩电,乙因此也拒绝向甲归还手机。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5年司考)

A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C是行使留置权

D是行使抵销权

简答题

1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案例分析题

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 0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2006年5月9日,甲公司的董事长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精密机床转让合同。合同约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2006年10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除此之外,未作特别约定。乙公司在订立合同后想赚取差价,便另行寻找买家。2006年6月8日,乙公司与丙公司订立了合同,将该台精密机床转让给了丙公司,价格为980万元,但未约定履行时间、顺序等事项。

甲公司在交货日前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于是便书面通知乙公司将拒绝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否则将解除合同,乙公司予以拒绝。2006年11月15日,乙公司要求丙公司支付980万元,希望可借此周转资金,向甲公司作出支付,以便让甲公司交付精密机床,但丙公司却拒绝支付款项。2006年12月21日,因为知道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甲公司书面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

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法院根据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查明:甲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对精密机床的处置须经股东会同意,而在合同订立时,甲公司没有召开过股东会;没有证据证明乙公司知道甲公司的公司章程中存在上述规定;乙公司对外欠其他公司很多钱,经营状况极差。请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精密机床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甲公司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未交付机床,其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3丙公司拒绝向乙公司支付980万元,其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4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

论述题

1实际履行原则在合同法中的地位。

参考答案

名词解释题:

1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概念类型

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定义当事人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利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后履行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利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情形时,中止履行自己合同义务的权利适用的合同类型双务合同性质延期抗辩权效力对抗请求权,暂缓履行保护的主体双方后履行方先履行方履行顺序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具有先后履行顺序行使效果使对方同时履行使先履行方履行债务先履行方中止履行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B

甲在履行合同时,应当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标的履行,甲的行为违反了实际履行原则。

2C

按照协作履行原则,债权人的住所地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以便债务人能够正常履行债务。辉正公司的这种行为违反了协作履行原则。

3D

甲乙为合同当事人,乙为债务人,第三人丙代替乙履行债务,丙是债务履行主体。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第三人丙履行债务不适当,应由债务人乙向债权人甲承担违约责任。

4 C

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只能产生于双务合同之中,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甲应付乙餐费的义务与乙应归还甲遗忘物的义务并非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产生。民法上的自助行为,是指民事主体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在情势紧迫来不及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的情况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实施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的行为。甲拒付餐费便离开,乙的权益受损,其扣留甲遗忘物的行为自助行为,并非侵权行为。

(二)多项选择题

1BCD

A项中,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前提是抗辩方与请求方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对待给付义务,而乙与丙在合同中并不互负对待给付义务,所以A项错误。B项中,甲、乙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对待给付义务,乙将债权让与给丙,那么债务人甲可以向受让人丙主张对让与人乙的抗辩,乙未支付价款的,甲可以向丙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C项中,甲、乙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第三人丙承担了债务人乙的债务,丙可以向债权人甲主张乙对甲的抗辩,甲未交付画的,丙可以向甲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付款。D项中,

甲、乙对丙负连带债务,丙未收到货款,可对甲、乙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2BCD

履行债务的行为可能是民事法律行为,也可能是事实行为,因此对履行主体要求不同,并非必然要求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债务的履行不具有专属性,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履行,但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性质上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除外。按照《合同法》第62条规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又不能通过其他方法确定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又不能通过其他方法确定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3 ABCD

甲与乙之间存在两份分别以彩电、手机为标的物的借用合同,故甲、乙不可能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在留置权中,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占有的手机与其请求返还彩电的债权并不是产生于同一法律关系,乙不享有留置权。D项中,甲、乙未就抵销事宜进行协商,若要行使抵销权,则只能行使法定抵销权,而法定抵销权的成立要求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是相同的,但彩电与手机是不同的,故乙不享有法定抵销权。

简答题

1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须具备如下条件:(1)当事人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只有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的,才能发生先履行抗辩权问题。(2)当事人一方须有先履行的义务。在一方负有先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先履行方应当先履行义务。(3)先履行一方到期未履行债务或未适当履行债务。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而不履行债务的,则属于违约,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要求。

案例分析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精密机床的合同有效。虽然甲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处置精密机床需要经过股东会同意,甲公司的董事长在未经股东会同意的情况下与乙公司订立转让精密机床的合同,超越了自己的权限,但乙公司并不知道甲公司的公司章程中存在这种规定。按照《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甲公司董事长与乙公司订立合同的行为有效,甲公司与乙公司的转让合同有效。

2甲公司的行为合法。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先履行方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乙公司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会丧失履行能力。按照《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甲公司可以援引不安抗辩权,通知对方中止履行。

3丙公司的行为合法。乙公司与丙公司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由于双方没有约定债务履行先后顺序,因此,双方均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在乙公司未履行时,丙公司可以援引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自己的履行。

4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在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之后,乙公司在相当长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也未提供适当担保,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论述题

1实际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标的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重要原则。理论上有学者认为,实际履行原则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对合同自由原则的一种限制,因此,合同法应当摒弃实际履行原则。实际上,即使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实际履行原则仍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原则。一方面,实际履行原则与市场经济并不矛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对物质需求大都要通过合同来实现。人们订立合同都具有特定的目的和要求,而这些目的和要求

的实现必须通过实际履行合同来实现。离开了实际履行,允许当事人任意以其他标的代替合同约定的标的,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就无法达到。可见,实际履行并不是计划经济体制的必然反映。另一方面,实际履行原则并没有限制合同自由原则。否定实际履行原则的学者认为,实际履行原则否认或限制了当事人变更、解除合同的权利,不能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指导合同履行的原则。这种将实际履行与合同自由原则对立的观点是不妥的。实际履行所强调的是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合同,这是当事人在合同自由原则的指导下所订立的合同的当然效力。可以说,实际履行所反映的正是合同自由原则的精神。变更、解除合同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一种体现,法律允许当事人经协商变更、解除合同。但是,当事人履行变更后的合同,也应当是实际履行,以变更后的标的履行合同,而不能以当事人没有协商的其他标的代替。当然,实际履行原则的适用也并不是绝对的。在有些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无须实际履行。例如,当实际履行成为不可能时,当事人无须实际履行。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目的已经无法达到,只能用其他的方法加以代替。同时,当事人经协商,也可以用其他标的代替履行。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 4.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9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5月9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24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陆万壹仟贰佰零捌元(¥ 2961208 元)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

合同法总论部分第五章合同的履行

合同法练习题集 第五章 合同的履行 名词解释题 同时履行抗辩 权、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甲与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 10 吨大蒜。甲收购完大蒜之后,被人盗走。甲便交付了 10 吨 大葱给乙。甲的这种行为主要违反了合同履行的哪种原则?( ) A. 全面履行原则 B ?实际履行原则 C ?协作履行原则 D ?经济合理原则 2.按照合同约定,海赢公司应当在 6 个月内向辉正公司交付一批货物。在合同订立之后,辉正公司 很快便搬迁了。海赢公司欲向辉正公司交付货物,却无法联系到辉正公司。辉正公司的这种行为主要违反 了合同履行的哪种原则?( ) A. 适当履行原则 B ?实际履行原则 C ?协作履行原则 3 ?甲要修房子,需要一批砖。甲与乙订立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乙应当在 甲修房子的工地上。未料想乙的拖拉机坏了,于是乙便让丙用丙的拖拉机运了 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丙是合同债务人 B. 丙是合同的履行主体,若履行不适当,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C. 乙是合同的履行主体,若履行不适当,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D. 乙是合同债务人,若丙履行不适当,乙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4 ?甲在乙经营的酒店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乙不知甲的身份和去向。甲酒醒后回酒店 欲取回遗忘的外衣,乙以甲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200 5 年司考) A .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 ?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C ?是自助行为 D ?是侵权行为 (二)多项选择题 1 ?下列选项中,属于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有( )。 A. 甲、乙、丙三方约定:丙向甲支付货款,由甲向乙购买钢材之后售于丙,丙可以直接请求乙向自 己交付钢材。由于甲 不向乙支付货款,乙便拒绝了丙提出的交付钢材的请求 B. 甲将汽车出卖给乙,乙应向甲支付 15万元。乙又将其对甲请求交付汽车并转移所有权的债权让与 给了丙。在丙向甲请求履行时,甲可以乙未给付价款为由拒绝自己的履行 C. 甲将画卖给乙,乙应向甲支付 20万元。丙承担了乙的债务,当甲向丙请求支付价款时,丙可以甲 未对乙交画为由拒绝自己的履行 D. 甲、乙向丙购买化肥,约定甲、乙负连带责任。甲将自己应支付的那部分货款交给了乙,由乙支 付给丙,但乙却分文未付。当甲向丙请求交付化肥时,丙可以货款未付为由拒绝交货 2 ?下列行为中,符合合同履行规则的有( )。 A ?债务人履行时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不受履行行为性质的影响 B. 除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性质上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外,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履行 C.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又不能通过其他方法确定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 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又不能通过其他方法确定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3 ?甲于2月3日向乙借用一台彩电,乙于 2月6日向甲借用了一部手机。到期后,甲未向乙归还彩 电,乙因此也拒绝向甲归还手机。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2005年司考) A ?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 ?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C ?是行使留置权 D ?是行使抵销权 简答题 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案例分析题 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 1 0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 2006 年5月 9日,甲公司的董事长与乙公司 签订了一份精密机床转让合同。合同约定:精密机床作价 950万元,甲公司于 2006年10月 31日前交货, 乙公司在交货后 10天内付清款项。除此之外,未作特别约定。乙公司在订立合同后想赚取差价,便另行 寻找买家。2006年6月8日,乙公司与丙公司订立了合同,将该台精密机床转让给了丙公司,价格为 980 D ?经济合理原则 3 天之内,运 1 万块砖到 1 万块砖到甲的工地上。对

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法律效力的重要内容,合同目的是通过合同履行实现的。因此在合同履行中,要注意全面履行合同,包括合同标的、数量、标准、价款、时间、地点等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并保留好实际履行的书面材料原件,例如收货单、验收单、收条等。合同履行中不得随意变更,否则变更方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为了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注意以下法律问题: 1)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企业和客户之间订立的合同如果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即为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双方有义务严格遵循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无论是单位改变名称、企业股权易手,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变更,都不能成为不履行合同的理由,这也是维系企业商业信誉的重要保证。 2)积极寻求利益最大化的纠纷解决方法 遇到货物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时,不要轻易选择主动违约、解除合同、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与客户平等协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更加有利于减少损失。即便是在诉讼程序之中,接受法院主持下的调解将也更加有助于企业利益的保护。 3)尽量通过银行结算 在确定付款方式时,无论是付款方还是收款方,除了金额较小的交易外,应尽量通过银行结算,以减少现金结算可能会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 4)及时验收货物、提出异议 购进货物是企业经营的日常业务,要及时验收货物,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一定要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尽快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明确提出异议。不必要的拖延耽搁,有可能导致索赔权的丧失。 5)不要泄露商业秘密 在磋商、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常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交易伙伴的商业信息甚至是商业秘密。在磋商、履行合同乃至履行完毕后务必不要泄露或者使用这些信息,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6)适当行使不安抗辩权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可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合同,等待对方提供适当担保。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没有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7)按期提出解除合同的异议 当收到客户解除合同的通知而企业对此存有异议,且双方订立的合同中约定了异议期限的,请务必在约定期限内向对方以书面方式提出。如果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无法支持;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务必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

合同履约情况证明[工作范文]

合同履约情况证明 篇一:合同履行情况说明 合同情况说明 由于本行业性质的特殊性,钢材价格随着市场的价格变动而变动,每天的价格都不固定,在签订购买合同的时候是框架协议,合同起着一定的制约双方的作用,制约货物的质量,价格标准,款项拖延的处理办法等。 20XX年与客户履行合同实际发生及剩余完成合同明细上游客户 下游客户 本公司销售回款的方式多种,主要分为:按照工程完工结款;工程进度结款;直接销售时间、数量结款。本企业回款比较及时,客户信誉良好是多年合作伙伴。 本公司与多家公司长期合作,签订大批量购销合同,因为上游进货需要现金交易,有时出现流动资金紧张。此笔贷款更能保证供货,本企业现金流量大,有正常利润和回款资金,还款没有压力。 北京诺亚腾商贸有限公司 篇二:履约情况证明 履约证明 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于20XX年5月18

日与我项目部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负责xxxxxxx项目的施工。 xx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上岗证书的技术熟练的人员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可达到约定的标准,能按时完成项目部下达的施工节点任务。该公司拥有一定的承包资质和流动资金,能够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材料款、设备款等其他款项。 xx公司在我项目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约情况良好,特此证明。 xxxxxxxxxxx20XX年9月3日 篇三:合同履约证明 篇四:信誉声明及履约情况证明 信誉声明 经本投标人认真核查,本投标人在20XX年-20XX年中没有出现过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没有无辜弃标的不良记录,也没有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如不实,构成虚假,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 20XX年02 月24日

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第五章习题集答案习题

第5章建设工程施工开标、评标和定标 一、单选题 1.某工程项目在估算时算得成本是1000万元人民币,概算时算得成本是950万人民币,预算时得成本是9000万元人民币,投标时某承包商根据自己企业定额算得成本是800万元人民币。根据《招投标标法》中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该承包商投标时报价不得低于()。 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2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文件截止时间的()进行 A.当天公开 B.当天不公开 C.同一时间公开 D. 同一时间不公开 3.某建设单位就一个办公楼群项目进行招标,根据《招标投标法》,该项目的评价工作应由()来完成。 A.该建设单位的领导 B.该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C.当地政府部门 D.该建设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4.评标委员会应为()人以上的单数,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数总数的() , 2/3 ,4/5 , 1/3 ,2/3 5,招标信息公开是相对的,对于一些需要保密的事项是不公开了可以的。例如,() 在确定中标结果之前就不可以公开。 A.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B.投标邀请书 C.资格预审公告 D.招标活动的信息 6.在评标时,()应当明确、严格,对所有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送到的投标书都应拒收,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都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 A.评标程序 B.评标时间 C. 评标标准 D.评标方法 7.按照《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开标后允许()。 A.投标人更改投标书的内容和报价

B.投标人在增加优惠条件 C.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的错误加以修正 D.招标人更改评标、标准和办法 8.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并标明排序顺序。 ~2 ~3 C. 1~4 D. 1~5 9根据《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符合开标程序的是()。 A.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B.开标地点由招标人在开标前通知 C.开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邀请中标人参加 D.开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10,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日 B. 15日日个月 11.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义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评标单位委员会应当客观、公正地地履行职务 B.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私下接触投标人,但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 C.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情况 D.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透露对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 12.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在开标后,发现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价和合同的项目,则()。 A.允许投标单位补充填写 B.视为报废 C.退回投标书 D.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13.采用百分法对个投标单位的标书进行评分,()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A. 总得分最低 B.总得分最高 C. 投标价最低 D. 投标价最高 14.投标文件中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应()。 A.以单价金额为准 B.以总价金额为准

第五章 合同履行

第五章合同履行

第五章合同履行 本章重点内容: 一、合同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情事(势)变更原则 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后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三、合同的保全 1、代位权 2、撤销权 四、合同担保 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保证 一、合同为什么要履行? 原因: 合同履行的哲学基础是债在法律上的效力。合同是特定当事人之间依法或依约定形成的一种权利义务,这种权利义务具有相对性,只有债务人履行了义务,债权人的债权才能实现。 合同履行的特征:

1、合同履行是债务人为特定的给付行为; 2、合同履行是指对全部义务的履行,包括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 3、合同的履行要求债权人予以协助; 4、合同的履行将导致债的消灭。 理论难点:合同履行的哲学基础;合同履行与合同效力的关系;合同履行与合同义务终止的关系;情事变更。 实务要求:情事变更适用的各种情形 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本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合同的履行原则:(合同法60) 1、全面履行原则 2、协作履行原则 3、经济合理原则 ※4、情事(势)变更原则(对合同履行的要求须受制于情事变更)

全面履行原则 约定——法律规定(含特别法)——交易习惯 债务人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地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合同的适当履行包括主体、标的期限、方式和地点的适当 全面履行: 主体适当:履行主体为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但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履行主体也可以是第三人。 标的适当:即债务人应按约定的标的履行,不得随意更改。 期限适当:即双方应在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内履行。方式适当:取决于双方的约定或法定或债的性质。应重视交易习惯的作用。 不适当履行 方式:履行延迟、受领迟延、提前履行、加害履行后果:解除合同、继续履行、承担增加的费用、赔偿损失(违约与侵权竞合)、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

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资料

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合同法的内容博大精深,这里仅就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关系最密切的合同 的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问题,与大家共同探讨。 合同有多种形式,我们强调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签订。签订书面合同的 重要性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它是双方存在合同关系的重要证据,有利于保护双方的权益; 其次,避免双方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 第三,预防合作方对业务员的职务行为不予认可。 一、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一)签订合同前对合作对象的审查(调查) 了解合作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 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 1、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 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2、审查合作方有无签约资格。我国法律对某些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没有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定的业务,如果我方与没有资格 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将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这里包括审查代理人的资格、权限、代理期限,对方企业经营范围及从事跨行业的综合能力,是否假法人或者 已经停业整顿、濒临破产、正在注册过程中,等等。 3、调查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尽可能对合作方进行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包括对方的资金规模、经营实力、领导人素质、产品质量、市场覆盖率、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以往客户的评价、 流动资金状况、支付能力、是否涉及重大诉讼等。应防止某种假象,借履行小 额合同以示守信,然后以少量定金、预付款、一期货款骗取大量发货;或以少 量优质货物骗取全部货款,再拖延发货,发次货、杂货。防止对方虚构货源, 指山卖磨。 (二)合同各主要条款的审查 我们主张一切合同都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订立合同时,要力争做到 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对于重要的合同条款,要仔 细斟酌。大家也许要说了:我不是学法律的,也不是整天和文字打交道,要求

在施工程以及近年已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

(四)近 1 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我公司近1年没有发生诉讼和仲裁情况。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2018 年 04 月 23 日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五)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没有此类情况。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2018 年 04 月 23 日 2)在施工程以及近年已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 合同履行情况良好。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2018 年 04 月 23 日 3)其他 没有此类情况。

备注:1、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 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应当结合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定义的范围填写。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2018 年 04 月 23 日 2、合同履行情况主要是投标人近年所承接工程和已竣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履行合同义务,对未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还应重点说明非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如果有)的原因等具体情况,等等。 没有此类情况。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2018 年 04 月 23 日

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习题

一、填空题: .包装上的运输标志应与上对运输标志的描述一致。 .凡需要法定检验的出口货物,应填制,向商检局办理申请报验手续。 .国际商会的规定:未经开证行、保兑行和的同意,不可撤销信用证不能修改,也不能取消。 .货运服务机构的类型有、和三种。 .出口报关时必须填写。 .在信用证付款条件下,目前我国企业办理出口结汇的做法主要有、和三种。 .为加强出口退税的管理,我国实行与挂钩的政策。 .由进口商向保险公司办理进口货物运输保险时,有和两种方式。 .进口关税以海关审定的价作为完税价格来计算。 .如属法定检验的商品,在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时须随附。 二、选择题: .出口报关的时间应是()。 .备货前.装船前.装船后.货到目的港后 .新加坡一公司于月日向我方发盘欲购某货物一批,要求月日复到有效,我方月日收到发盘后,未向对方发出接受通知,而是积极备货,于月日将货物运往新加坡。不巧,遇到市场行情变化较大,该货滞销,此时,()。 .因合同未成立,新加坡客商可不付款.因合同已成立,新加坡客商应付款 .我方应向新加坡客商发出接受通知后才发货 .我方应赔偿该批货物滞销给新加坡客商带来的损失 .一份合同下,合同与信用证均没有规定投保何种险别,交单时保险单上反映出投保了平安险,该出口商品为易碎品,而其他单据与信用证要求相符。 因此,()。 .银行将拒收单据.买方将拒收单据 .买方应接受单据.银行应接受单据

.审核信用证的依据是()。 .合同及《》的规定.一整套单据 .开证申请书.商业发票 .信用证修改通知书的内容在两项以上者,受益人()。 .要么全部接受,要么全部拒绝.可选择接受 .必须全部接受.只能部分接受 .审核信用证和审核单据的依据分别是()。 .开证申请书.合同及《》的规定 .一整套单据.信用证 .在交易过程中,卖方的基本义务是()。 .提交货物.提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 .转移货物的所有权.支付货款 .在我国的进出口业务中,出口结汇的方法有()。 .收妥结汇.买单结汇 .定期结汇.预付结汇 .履行出口合同的程序可概括为()。 .货.证.船.款 .在实际业务中,凭信用证成交出口的货物,如货物出运后,发现单证不符,而由于时间的限制,无法在信用证有效期内或交单期内做到单证相符,可采取的变通办法是()。 .担保议付.“电提”方式征求开证行同意 .改为跟证托收.直接要求买方付款 三、判断并改错题: .我国对外经济活动中达成和履行合同必须符合法律的规范,其中包括有关的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与我国进出口货物出口贸易关系最大的一项国际条约是《国际货约》。() .由出口地银行根据开证行的授权,按信用证的规定审单购进出口商的汇票和所附的货运单据,扣除利息后将票款垫付给出口商的过程称为议付。().不清洁提单的不良批注是从大副收据上转注过来的。()

合同法讲义(DOC 148页)

合同法讲义(DOC 148页)

合同法—以案说法 主讲人:罗先觉 单位: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人文学院社科系 电子邮箱:luoxj@https://www.wendangku.net/doc/6111841226.html, 社科系办公室电话:88256453

引子 两个案例引起的思考:合同陷阱 案例一: 某高校博士生导师开发出一种新的盐碱地改良产品,遂成立一家公司进行产业化生产,股东为该教授及其几位同事。为扩大生产规模,他们决定引进风险投资人作为公司的新股东。该公司老股东和新股东约定:新股东于2001年向该公司投资1760万元,占有60%的股份;如果该公司2002年度销售额达不到650万元~750万元,且新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未果,老股东应按1.2~1.5倍的价格回购新股东的股权。问:老股东面临什么风险? 案例二: 某公司发布广告称,牛蛙在国外市场非常畅销,现向社会广泛征求农民为其饲养牛蛙,该公司负责免费提供种蛙和饲养技术手册,并高价收购牛蛙,出口到国外市场。该公司声称,国外进口公司为防止该公司不能履行合同,要求该公支付了巨额的履约保证金。因此,为保证按时交付牛蛙,与该公司签订合同的农民必须向该公司暂时支付2000元押金,公司在农民交付牛蛙时全额退回押金。有很多农民与该公司签订了饲养合同,支付了押金,领回了种蛙和技术手册。问:农民面临什么风险?

怎样维护自己的合同权益? 1、熟悉你将要进行的交易或事务的正常流程; 2、掌握一些合同法和其他法律知识; 3、清楚地了解每一个合同条款的后果; 4、最好于订约前向专业法律人士求助; 5、订约后,一旦发生纠纷或者意识到有发生纠纷的可能性,应毫不 迟疑地向专业人士寻求解决办法。拖延往往会酿成更严重的后果。

第五章合同中的价格及支付条款练习题答案

第五章合同中的价格及支付条款练习题答案

第五章合同中的价格及支付条款练习题答案 一、填空题 1、(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出口总成本)/出口总成本 2、出口总成本(人民币) /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美元) 3、(成品出口外汇净收入 -原料外汇成本)/原料外汇成本 4、净价 /(1-佣金率) 5、汇票、本票、支票 6、银行汇票、商业汇票 7、汇款;托收、信用证、保函 8、电汇、信汇、票汇 9、风险大、资金负担不平衡、手续简单,费用少 10、商业信用,银行信用 二、选择题 1、B 2、B 3、A 4、C 5、B 6、C 7、A 8、C 9、A 10、B 11、 B 12、B 13、 A 14、C 15、B 16、 C 17、C 18、ADE 19、ABC 20、BCD 21、ABCE 22、ACD 23、ABCD 24、B 25、B 26、B 27、D 28、D 29、A 30、A 31、C 32、D 33、B 34、D 35、D 36、A 37、B 38、B 39、C 40、B 41、B 42、C 43、A 44、C 45、B 46、B 47、B 48、C 49、B 50、B 51、C 52、C 53、A 54、C 55、A 56、D 57、D 58、B 59、A 60、B 61、C 62、BCD 63、ABCD 64、ABCD 65、ABCD 66、AC 67、BCD 68、ABCD 69、BC 70、ABCD 71、BD 72、ABC 73、ABCD 74、ABCD 75、CD 76、ABCD 77、BC 78、BCD 79、ABCD 80、AC 81、CD 82、ABCD 83、BCD 84、BD 85、ABCD 86、AD 87、AD 88、BCD 89、ABC 90、BD 91、AB 三、名词解释 ?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对受益人的一种保证,只要受益人履行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即受益人只要提交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种单据,开证行就保证付款,属于银行信用。 ?循环信用证:规定信用证的金额能够循环使用。 ?承兑交单:在单据经承兑人承兑后就将单据交付给付款人。 ?汇票:出票人做出在将来或某确定时间支付给某特定人或来人一定金额的无条件支付命令。 ?本票:出票人做出在将来或某确定时间支付给某特定人或来人一定金额的无条件支付承诺。

现代合同法知识讲义全

合同法 配套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解释一);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解释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民商合同意见); 4、《关于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的通知》(解释二通知)。 总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八章其他规定 分则 第九章买卖合同 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租赁合同 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第十五章承揽合同 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第十七章运输合同 第十八章技术合同 第十九章保管合同 第二十章仓储合同 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附则 总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的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契约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诚信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解释二: 第三十条合同法施行后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的案件,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的,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工程合同履约情况表

上海国际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 工程合同履约情况表 SHGJ/ZD/JH02-表6 编号:01# 合同名称上海京剧院迁建/朵云轩艺术中心工程 合同履约情况 1、合同工期:原定合同工期2011年12月27日到2013年4月19日。2012年2月8 日正式开工,工期控制在总体工期范围内。到本季度末,已经按照工程形象进度计划实施,完成工程桩打桩工程100%,达到计划实物量进度。 2、工程质量:加强工程质量教育培训,强化工程资料检查,做好工程检验试验。桩基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未发生质量问题和隐患。 3、安全生产:抓紧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良好状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事件。但是,还存在个别员工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轻微现象,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4、文明施工:本工程列入上海市重大工程,作为市级文明工地创建单位,项目经理部正在为之努力。目前的桩基施工严格按照市区钻孔灌注桩施工工艺要求实施,施工场地实现硬地面施工,按照规定运输处理钻孔灌注桩产生的泥浆水,防止污染环境的现象产生。车辆出门,轮胎全部经过冲洗,保持道路整洁。 5、环境保护: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加强废水、扬尘、噪声、光污染和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和处理。做到有组织排放。 6、节能降耗:本工程编制了绿色施工,推行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大力实施节能减排,节约利用,建筑垃圾减量化处理。目前,尚属起步阶段,需要持之以恒,坚持实施。 7、其他:大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参与建设和谐社区。 填写时间2012 年3月31日 填写部门京剧院/朵云轩 项目经理部 注:本表每季度末项目经理部填写。项目经理部另上报一份经营部

第五章合同法(讲义)..

第四章合同法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特征 (1)合同是合法行为。 (2)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产生某种民事法律上的效果。 (3)合同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的种类 1、依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可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作此分类的意义 (1)如履行抗辩权,则仅发生于双务合同,而单务合同没有存在的基础。 (2)风险负担的不同。双务合同有风险的负担问题;而单务合同没有对待给付以及返还的问题。 2、根据当事人是否可从合同中获取利益:可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作此分类的意义

(1)有偿合同的债务人的注意义务较无偿合同的为重。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定相关合同的效力问题。 3、根据合同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可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 (1) 二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不同。 (2) 二者不履行所应承担的责任不同。 4、根据合同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和手续:可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 对认定合同是否有效或成立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三、合同法 四、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 2、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具有财产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五、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6. 严守合同原则 第二节、合同的成立 一、要约(offer) 1、要约的概念 要约,又称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等,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具言之,即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为要约人,要约所指向的对方当事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承诺人。 2、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所谓特定人是指确定的、具有订约能力的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要约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与确定。即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内容明了、确切。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企业和客户之间订立的合同如果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即为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双方有义务严格遵循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无论是单位改变名称、企业股权易手,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变更,都不能成为不履行合同的理由,这也是维系企业商业信誉的重要保证。 积极寻求利益最大化的纠纷解决方法 经济形势的变化往往导致货物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建议不要轻易选择主动违约、解除合同、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与客户平等协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更加有利于减少损失。即便是在诉讼程序之中,接受法院主持下的调解将也更加有助于企业利益的保护。不主动寻求和解一味等待裁决不一定最符合利益。 尽量通过银行结算 当在确定付款方式时,无论是付款方还是收款方,除了金额较小的交易外,请尽量通过银行结算,现金结算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注意及时验收货物、提出异议 购进货物是企业经营的日常业务,注意及时验收货物,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请务必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限

内尽快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明确提出异议。不必要的拖延耽搁,将可能导致丧失索赔权。 不要泄露商业秘密 在磋商、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常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交易伙伴的商业信息甚至是商业秘密,请在磋商、履行合同乃至履行完毕后务必不要泄露或者使用这些信息,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责任。适当行使不安抗辩权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可以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依照合同约定应当先履行的义务,等待对方提供适当担保。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 按期提出解除合同的异议 一旦客户通知解除合同而对此存在异议,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异议期限,务必在约定期限内向对方以书面方式提出。如果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无法支持;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务必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起诉,否则法院将不能支持对合同解除的异议。 请履行减损义务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五章 工程合同价款管理(习题)

第五章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试卷第四题的相关知识点主要基于教材第5章: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一、典型题型汇总 1.基于普通双代号网络计划的索赔变更签证的处理 2.基于时标网络计划的索赔变更及偏差的分析 3.基于横道图进度计划的索赔变更签证问题的解决 二、典型题型解析 典型题型一:普通双代号网络进度计划下的索赔变更签证等问题的计算分析 1.应具备的主要知识点 (1)虚箭线的补充 (2)关键线路的判断 (3)时间参数的计算与应用 (4)工程索赔问题的分析 (5)工程变更问题的处理 (6)签证问题的解决 (7)赶工方案的制定 (8)奖罚工期的判断 2.案例详解 【案例一】(2016年真题改编) 背景:某工程项目业主分别与甲、乙施工单位签订了土建施工合同和设备安装合同,土建施工合同约定:管理费为人材机费之和的10%,利润为人材机费用与管理费之和的6%,规费和税金为人材机费用与管理费和利润之和的15%,合同工期为100天。设备安装合同约定:管理费和利润均以人工费为基础,其费率分别为55%、45%。规费和税金为人材机费用与管理费和利润之和的15%,合同工期为20天。土建施工合同与设备安装合同均约定:人工工日单价为80元/工日,窝工补偿按70%计,机械台班单价按500元/台班,闲置补偿按80%计。 甲乙施工单位编制了施工进度计划,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如图4.1所示。 事件1:基础工程A工作施工完毕组织验槽时,发现基坑实际土质与业主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符,为此,设计单位修改加大了基础埋深,该基础加深处理使甲施工单位增加用工50个工日,增加机械10个台班,A工作时间延长3天,甲施工单位及时向业主提出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

融资租赁合同--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五章讲义18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五章讲义18 融资租赁合同 六、融资租赁合同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和内容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2.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3.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4.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5.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考题·判断题】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2006年考题) [答疑编号3257051503]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按照乙公司的要求向丙公司购买了一台起重机,然后租赁给乙公司使用。乙公司工作人员因操作不当,致使起重机砸伤了过路行人张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对张某承担损害赔偿责

合同履行过程中法律适用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适用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孙海翔 就《合同法》中与合同履行相关的几个问题与大家谈论,作一点分析,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债权人对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可随时主张权利。 这个话题涉及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的开始是以权利受到侵害为前提的。诉讼时效期间是权利人可以行使权利的期间。权利人行使权利的目的就是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权利人的权利没有受到侵害,也就谈不到保护的问题。只有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权利人才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此时诉讼时效期间才开始。在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关系中,从债权关系形成之日起至权利人行使权利之日止的期间,属于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是以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开始计算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1 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在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关系中,权利人享有随时请求义务人履行的权利。在主张权利之前,权利人无法了解义务人对履行义务的态度。只有权利人主张权利后,义务人通过明示或暗示表明将不履行义务时,权利人才可能知道权利是否受到侵害,也只有此时,权利人才可以行使诉权,诉讼时效期间才开始。 此种情况下诉讼时效的期间应从权利人第一次行使权利之日起计算。 在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关系中,从权利人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至其起

诉之日,可能多次向权利人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开始计算呢?我认为应从权利人第一次主张权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其后的主张应视为诉讼时效的中断事由,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断。 发票在业务过程中起的作用。 发票是财务作帐的凭证而不是货款已经支付的证据,一般不能直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若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均认可发票也是证明债权债务的凭证,也可以认定,但这属于一种当事人约定的特例。 实践中可以让对方在发票存根上注明已收到发票,货款未付。或直接让对方出具注明收到发票、款未付的收条。 二、买卖合同标的物质量标准问题及质量瑕疵的表现形式及对策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质量直接影响买受人能否实现其合同的目的。根据《合同法》第153条规定,出卖人应按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标的物质量说明的,标的物应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在法院的审判实践中,一般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标准: 1、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行性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按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判断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是否符合要求。 2、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买卖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3、标的物质量依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则依照《合同法》第62条第一项的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履行。

合同法练习题及解析5-7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二、多选题 1.甲(卖方)与乙(买方)于2001年1月5日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于同年1月10日发货,乙于同年2月18日前付款,由丙接受乙的委托提供保证担保,但丙与乙约定仅对甲这个特定债权人提供保证。至同年3月1日,甲通知乙和丙已将10万元货款债权转让给丁公司。通知要求乙向丁还款,由丙承担保证责任。根据已知条件,下列各项正确的是:() A.因当事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故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B.合同债权转让无效 C.合同债权转让有效 D.丙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1.【答案】CD 【考点】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解析】(1)“当事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这里的约定是债务人和保证人,不包括债权人,因此,该约定对债权人并不发生效力。故排除A项,肯定D项。(2)本案合同债权的转让,是金钱债权的转让,没有无效事由,因此排除B项,肯定C项。 2.关于合同的变更,下列命题是错误的:() A.合同变更,必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B.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明确的,推定未变更 C.严格意义的合同变更,包括主体的变更 D.主合同变更,应该取得保证人同意才能发生效力 【答案】ACD 【考点】合同的变更 【解析】(1)合同法规定了法定变更权,如第308条,故选择A项。 (2)B项出自《合同法》第78条的规定,故不选B项。 (3)主体的变更是合同的转让,故C项命题错误,选择C项。 (4)主合同效力并不取决于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D项命题错误,选择D项。 3.张某欠李某5000元,经李某同意,张某把其债务的1/2转移给周某承担。() A.这属于免责的债务承担 B.这属于并存的债务承担 C.保证人赵某不知情,其有权拒绝履行债务 D.保证人赵某不知情,其有权拒绝5000元转移出去的2500元债务 【答案】AD 【考点】债务承担 【解析】(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对转移出去的全部或部分债务免责,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重复的债务承担,是指加进来一个连带债务人。故选择A项,排除B项。 (2)保证人只对未经其同意转让出去的债务免责,剩下的2500元,其仍然要承担保证责任,故排除C项,肯定D 项。 4.关于变更,下列哪些观点是正确的:() A.标的物失去同一性,不是变更,而是更新 B.无效合同不存在变更的问题 C.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一方也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通知对方变更合同 D.合同主体的变更属于合同转让 【答案】ABC 【考点】合同的变更 【解析】(1)更新是消灭旧债务产生新债务,两项债务之间没有连续性。如双方协商一致,把买卖汽车改为买卖摩托车。故A项正确。 (2)变更的前提是合同有效。故肯定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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