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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 谈 地 理 学 习 方 法

浅 谈 地 理 学 习 方 法
浅 谈 地 理 学 习 方 法

浅谈地理学习方法

王海文

很多学生反映地理难学,于是我总在琢磨,怎样交给他们一套实用又轻松的学习方法。以下是是我的一些经验。

一·通俗理解,轻松把握

地理学科概念多,诸如地形、气候、河流、植被、资源等,这些概念又都有各自的概念体系,从而组成一个庞大的概念系统。其中很多概念由于学生所处环境的局限,理解起来很困难,因而妨碍了学生对它们的理解与应用。此时,可以教学生通俗地理解这些概念。比如海湾、半岛、海峡、岛屿这组概念,可以这样解释给他们:海湾就是海转了个弯,海转了弯肯定是朝大陆弯进来了嘛,你就到大陆边上找那些弯弯;半岛呢半是大陆,半是岛屿,就是陆地向着海洋伸出去的部分了,你就到大陆边上找那些尖尖(当然也有不尖的了,像伊比利亚半岛);海峡就是狭长的海了,要么夹在大陆与大陆之间(直布罗陀海峡),要么夹在大陆与岛屿之间(马达加斯加岛),要么夹在岛屿与岛屿之间(巴士海峡),你到这些地方去找就是了;至于岛屿嘛,它是小块的陆地,你当然要在海里头找了。如此一解释,学生们就再也不会到大陆内部去找岛屿,到海洋深处去找海湾了。

二·追忆经验,轻松作结

地球表面的自然现象和一些社会现象是地理学科的两项基本内容,同时其中的一些现象又是我们经常经历或曾经经历过的,如冷暖阴晴、刮风下雨、水涨水落、城市发展、人口迁移等。对于教材中与此相关的内容的学习,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追忆自身的生活经验来理解和掌握。例如,中国季风区的冬夏季气候特点、降水的季节分配特点以及年际变化特点,处在季风区北方的学生(东北地区除外)就可以在教师的引导下回忆——当地的冬天很冷,降雪也很少,常刮西北风(西北季风),夏季很热,降雨也多,常刮东南风(东南季风),由此轻轻松松作出结论——中国季风区冬季盛行西北季风,寒冷干燥,夏季盛行东南季风,温暖湿润(髙温多雨),年内降水主要集中于夏季,年际变化大。又如,讨论人口由乡村向城市迁移这一地理问题时,可以引导学生回忆身边的现实,寻找城市吸引人口的现实原因,以及带来的问题,并鼓励学生尽量用自己的语言表述,这也正是地理新课程倡导的理念之一——学习对生活有用的地理。

三·不求精确,常用“主要”

地理学科中经常要表述地理事物的空间发布,像高原、平原、盆地、山脉、丘陵、河流、森林、矿产、农作物等。表述这些地理事物的空间分布时,我们常常只列其要,采用“主要有”“主要是”等措辞,要教会学生“抓大放小”、“择要舍次”。这样,学生在列举中国地势第二级阶梯上的主要盆地时,就会只列出塔里木盆地、准格尔盆地、四川盆地,不再列出吐鲁番盆地了。在列举南北方地区的主要农作物时,只列出要求掌握的几种,不再罗列很多很多了。

地理界线多是模糊界线,所以,我们在表述其位置时也常用“大致”“大概”等措辞。例如,中国地理中的南北界线,我们常说“大致以秦岭-淮河一线为界”,1月0摄氏度等温线,800毫米等降水量线东段大致经过此线。又如,中国季风区与非季风区的界线也是大致与400毫米等降水量线一致,即大致沿大兴安岭-阴山-贺兰山-祁连山-巴颜喀拉山-冈底斯山一线经过。我们应该让学生明白,这些界线只是大致在那儿,所以,只用“大致”表述就可以了。

四·深刻理解,多样表达

对于地理规律的学习,我们力求让学生理解深,理解透,然而在表述的时候,即回答问题的时候则完全可以用自己的语言去表述。比如,中国人口分布特点、中国年降水量分布规律、冬夏季气温分布规律等,在引导学生了解现象、阅读相关主题地图,做到彻底理解之后,就可以鼓励学生多样化的表述了。如中国人口分布特点,既可以表述为东部多,西部少,又可以表述为东部人口稠密,西部人口稀疏,还可以表述为东部人口密度大,西部人口密度小。同样,中国年降水量分布特点既可以表述为东南多,西北少,又可以表述为由东南向西北递减,还可以表述为越往西北越少等等。

五·胸有成“图”,分析、综合

地理要素归根结底要落实到空间分布上,所以,学地理要常读图,常用图,力争把几幅表现主要地理要素的地图印在脑海里,如中国地理部分的中国行政区划图、中国地形图,做到胸有成“图”,然后运用这些地图作其它地理要素的分析。如胸中有了地形图,就可以在地型图上分析、理解中国河流的流向、水能特点,分析、理解中国气候的南北差异,进而分析中国水资源的分布特点,然后综合这些要素深刻理解四大区域的区域特点,理解区域差异。

2016.5.6

参与式教学的含义和特点

参与式教学的含义和特点研究报告参与式教学法是一种强调学生自主学习,教师为学生提供指导和帮助的新型教学理念。它起源于英国,最初,他不是教学法,而是一种社会学理论。后来将这一理论引进教育教学领域逐渐形成了自成体系的“参与式”教学法。这种新型教学法,对于充分调动学习者的积极性,培养学习者的创新精神起着重要作用。 我们通过查阅大量的参考文献,发现不少学者对参与式教学的特征都有自己独特的见解。 一.文献综述 (一)参与式教学的内涵 1.周金其、李水英、吴长春在《“参与式”教学的理论与实践》(高等教育研究,2000(3))中认为:所谓“参与式”教学,即合作式教学或协作式教学,是相对于“布道式”教学而言的。它要求给予学生自由思考、运用自己合理的时间; 给予学生选择教师、安排学习进程的权力; 教师要评价学生,学生也要评价教师; 除班级教学外,更多地采用小组教学、课堂讨论、个别化教学等多种教学形式。让学生参与教学可以通过给学生各种层次的选择这一途径来实现。[1] 2.牛东亚在《参与式教学的反思策略》(教育研究,2014(04,128))中认为:参与式教学,是在自由宽松的课堂学习环境中,以小组合作为主要学习方式,以灵活多样的活动为学习载体,培养学生自由、合作、探究的学习精神,发展教师探索、反思、求精的专业素质。参与式教学是师生共同参与、共同发展的平台。像任何一种教学模式一样,参与式教学也遵从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与教学反思的基本程序。但与教学不同,参与式教学的具体内容与过程是灵活多变、不断生成的。因此它没有十分固定统一的模式,需要教师根据学习者、教学内容、教学环境等的具体情况来创生符合教学目标的具体方法。[2] 3.王继军在《新课程下参与式教学初探》(甘肃教育,2009年04期)中认为参与式教学是目前普遍倡导的一种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形式,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为前提,以学生的主动参与为过程,以大面积提高教学效果为目的的教学活动。参与式教学要求在教学过程中从根本上废弃“灌”、“注”的传统模式,教师要成为学习活动的设计者、组织者和参与者。参与式教学与国家基础教育

浅谈新课程理念浅谈“体验式教学”在新课程中的应用

浅谈新课程理念浅谈“体验式教学”在新课程中的应用新课程改革强调改变过去“知识本位,重视结果,轻视过程”的做法,倡导在所有学科领域的教学中渗透“自主、探究与合作的学习方式”。 1 体验式教学的内涵 体验即通过实践来认识周围的事物,是一个动作。 美国凯斯西储大学维德罕管理学院的组织行为学教授大卫?库 伯于20世纪80年代初提出了体验式学习理论。他构建了一个体验式学习模型――体验学习圈:活动(体验)-发表-反思-理论-应用-活动(体验),依次循环。他认为:有效的学习应从体验开始,进而发表看法,然后进行反思,再总结形成理论,最后将理论应用于实践。 体验式教学即可总结为在一定的学习目标指导下,由教师创设相应的情境,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能够通过实践来感知,领悟相应的知识,甚至质疑、讨论,再探索,主动去获得更多知识的教学方式。

2 体验式教学的优点 2.1参与性强 体验式教学让学生去发现知识,去体验探究知识的过程,能够让学生在教师的教学中能不自觉地参与进去,不是单纯地为了学知识而去学,而是为了体验某些生活,解决生活中实际存在的问题,真心地投入到学习中。沉闷的、“消灭”问题的课堂就会被活跃的、进发着学生和老师思维火花的课堂所代替。 2.2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形成 加涅的学习记忆模型中认为学习是学习者通过自己对环境刺激的信息进行内在的认识加工获得能力的过程。学习的最终目标是形成能力。对于学生来说,迫切需要形成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一句俗语“我听,我忘记;我看,我记得;我做,我学到;我教,我掌握”就将体验式教学在能力形成方面的优点描述的淋漓尽致。

“我听,我忘记”其实是对“填鸭式教学”产生结果的真实写照,对知识的掌握不牢固。体验式教学强调去做,去参与,从而达到做中学,学以致用,举一反三的效果。从心理学的角度,或是从我们亲身经验,凡是亲身经历的事情要比其他途径获得的记忆要更加久远。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充分说明体验式学习方式的优点,更 明确了体验式教学模式在教学中的重要性。 2.3学生获得的知识更丰满 在体验式教学中,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性更能体现出来。 每个学生存在着差异,个人兴趣各异,即使是对于同一事物,或是同一经历,看问题的角度都会不一样,从而产生不同的认识、不同的感受、有不同的收获。教师充分利用一个班级体的个体资源,分享个性化的体验感受,分享不同的理解。 2.4有利于师生交流

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

目录 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的效力 (1) 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的分类 (3) 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的渊源 (3) 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的要素 (5) 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的价值 (8) 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的作用 (9) 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的特征 (9) 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的本质 (11) 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律适用的一般原理 (12) 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的实施 (13) 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立法 (15) 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律关系 (20) 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治 (21) 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的现代化 (22) 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西方国家的两大法系 (23) 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的传统 (24) 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的移植 (25) 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的继承 (25) 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的历史发展 (26) 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的起源 (26) 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律推理 (28) 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律解释 (30) 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与宗教 (31) 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与道德 (32) 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与政治 (33) 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与社会的一般理论 (34) 司法考试法理学讲义:法治理念 (35) 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的效力 (一)法的效力概念 1.所谓法的效力,即法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来行为,必须予以服从的一种法律之力。一般而言,法的效力来自于制定它的合法程序和国家强制力。法律有效力,意味着人们应当遵守、执行和适用法律,不得违反。 2.法的效力分类 (1)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的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这里所讲的法的效力,是狭义的法的效力。可以分为四种,或称四个效力范围:对人效力、对事效力、时间效力、空间效力。 (2)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合同等的法的效力。这些文件在经过法定程序之后也具有约束力,任何人不得违反。但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适用法律的结果而不是法律本身,因此不具有普遍约束力。 4.法律效力的根据: (1)出于习惯:因为人们从小接受这样的教育要尊重父母、知识、权威,同时也包括法律,因此守法成为了人们 1

浅谈启发式教学在数学课堂的运用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f12079097.html, 浅谈启发式教学在数学课堂的运用 作者:王立生 来源:《教育与管理》2013年第01期 教学思想史上,启发式教学思想源远流长,它是古代个别教学下的必然产物。那么,在大力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如何正确运用启发式教学呢?结合自己的小学数学教学实践,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1 启发式教学应重“导”而非“牵” “启发”一词,来源于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教学的一句格言:“子曰:…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后来,人们概括孔子的教学思想,也吸取朱熹的注释,就使称为“启发”或“启发式”。如今,启发式的教学思想已不再局限于“不愤不启,不悱不发”的具体情景状态,现代素质教育对启发式教学的要求是在如何教会学生学习和思考上下功夫,“导”已成为现代启发式教学思想的特点、策略和核心所在。但也存在导而牵的误区,具体表现为:①教师扶着学生走路,不肯放手,只满足于课堂上就某一具体问题的师生对答方式,把学生的思想限制在教师思维框架内,客观上限制了学生的求异思想和创造性。②不教点金之术,即不教学生学习方法,学生只能顺其意,而未能继其志。针对这种现象,我认为在数学教学时应采取思路教学,采取“大处导,小处启”的策略,运用提纲契领——分析——综合的方法训练学生,把教材思路转化为教师自己的思路,再引导学生形成有个人特色的新思路。 2 启发式教学应注重“启”和“试”相结合 素质教育对启发式教学赋予了更新的内涵:坚持教师的主导和学生的主体相结合,注重教师的“启发”和学生的“尝试”相结合。首先,尝试可以使学生获得成功的喜悦,面对全体学生而言,“不求个个升学,但愿人人成功”是符合求学者的意愿和现实的。不论是优生还是差生,都可以从尝试中获得成功,大大增强学生的学习信心,为他们获取新的成功准备良好的心理条件。其次,通过启发、引导学生动眼、动脑、动口、动手的尝试,既培养了学生的智力和能力,又使学生在亲自尝试中感受到学习的乐趣,把枯燥乏味的“苦学”变为主动有趣的“乐学”。这就要求教师要尽可能增大学生学习的自由度,尽量启发、引导学生自己去尝试新知识,发现新问题。 3 启发式教学应注重启发点的“准”和“巧” 医生治病讲求对症下药,教师的启发当然要点在要害处,拨在迷惑时,才能指给学生“柳暗花明又一村”。因而,启发式教学要真正达到启迪思维,培养智能,提高学生素质的目的,还必须注重启发点的优化。

法理学法的概念.

第二章法的概念 参考文献 周永坤:《法理学》(第三版)第4页。 吴忠:《将法律进行到底》第37页。 邓子滨:《斑马线上的中国》第11页。 刘星:《法律是什么》 第一节法的基本特征 一、法的概念 法是经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要求所有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维辛斯基曾经在斯大林时期担任过苏联法学所所长、莫斯科大学校长、总检察长和外交部长。他在1938年正式提出了关于法的著名定义:“法是经国家政权制定或认可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其适用的行为规则的总和,其目的在于保护、巩固并发展有利于和适合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秩序。”中国《法学辞典》的法律概念与维辛斯基的定义几乎连词句都丝毫不差。 法是为社会主体提供行为标准的,以国家政权意志形式出现的,作为司法机关办案依据的,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首先和主要体现执政者意志并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各种社会规范的总称。《法理学》周旺生p39 古今中外的思想家对什么是法律,对法律的内涵和外延的认识并不一致。“对中国古代学者来说,法律就是指国家制定的强制性的规则或命令,或仅指国家法、制定法,最多包括国家认可的习惯法。在西方,法律这个词从古希腊、古罗马开始就不单单指国家制定(承认)的法,它也包括习惯、正义在内。不单单指一国的法律,而且包括不同国家共同适用的法律;不单单指国家内的法律,而且指国家间的法律。”——周永坤:《法理学》(第三版)第4页。

二、法的基本特征 (一)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 法是一种行为规范,它是为主体的行为提供标准和指明方向的,它只解决行为问题,只衡量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是否违法,不解决观念问题、品德或道德问题。一个人无论他的思想或品德多么糟糕,只要没有付诸行动,法就同它无涉。马克思说,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法是一种社会规范,只针对发生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行为或只针对和社会有观点的行为,一个人闭门裸奔或者喝酒、胡闹,法并不干预。 (二)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也就是使法具有国家意志的形式。这一特征明显地表明了法与其他社会规范,例如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政党或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以及习惯礼仪等的差别。 目前,国家形成法律有两种基本方式:制定法律、通过国家认可的方式形成法律。最主要的就是赋予社会上早已存在的社会规则,如习惯、经验、道德、宗教、习俗、礼仪,使之具有法律效力。 (三)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 有的社会规范,比如政党或其他社会团体的规章,也规定各自成员的某种权利和义务,但在内容、范围和保证实施的方式等方面,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同其他社会规范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有很大区别的。象道德、宗教等规范,一般说来仅规定义务而无权利。 (四)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 没有保证手段的社会规范是不存在的,应当懂得,法同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不在于有没有强制力,而在于有什么样的强制力。 1、法的强制力是以国家政权的名义表现出来的。 2、法的强制力的实现是不以被强制者的意志为转移的。对于坏人,道德强制力就差多了,走你的路,让别人去说吧;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习惯、道德、宗教、政党政策等社会规范则建立在人们的信仰或确信的基础上,通过人们的内心发生作用。因此它们不仅是人的行为的准则,而且也是人的意识、观念的基础。 3、法的强制力的实现,需要通过法定的程序。道德谴责就不需要程序。

参与式教学培训心得体会

参与式教学培训心得体会 参与式教学培训心得体会1 通过培训,我自己认为参与式教学是一种非常好的教学方法,教师在教学中恰当的运用小组工作、实物教学、提问和学习活动、学习游戏,就能有效的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在教学中,我着重对小组工作进行了尝试,下面就小组工作方面谈谈我自己的体会:小组工作是一种重要的学习方式,我几乎在每堂课中都尝试着采用,因为我认为有效的小组合作学习,有利于调动学生进行自主探索,有利于老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情感沟通和信息交流,尤其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是大有裨益的。那么,如何提高小组工作的有效性呢?我认为:一、合理分组在分组的问题上,我认为应采取异质分组,当然可以有不同的分法,可根据学生和知识基础、学习能力、性格特点的差异进行分组,也可根据固定座位来分、自由组合等,这些方法都有各自的优势,但也有各自的不足,应考虑男女生的搭配,学生能力强弱的搭配,尽量减小小组间的差异,便于各小组之间的竞争,每小组人数一般以4--6人为宜。每小组的成员基本固定,但也可以根据实际的教学内容、需要将小组成员临时组合。二、合理分工小组成员要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安排好组长、记录员、汇报员等,明确各自要做些什么,怎样做。经过一段时间后角色要轮换,为每个学生提供均等的学习机会,使每个学生在不同的位置上得到锻炼和提高。三、给予时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头脑、自己的性格、自己的知识和思想基础。小组工作前让学生通过读书、自己观察、分析、思考,对所提出的问题,形成自己独特的见解,教师给足自主学习的时间,学生就有反复阅读的机会,有认真思考的机会,有深入探究问题的机会。这一过程完成之后,再进行小组合作学习,组内成员交流自主学习所得,谈出各自疑惑之处。随后进行合作阅读,合作探究,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万一还有不明之处,通过合作学习后的全班交流,教师的讲评,问题自然会得到进一步的`解决,这样合作学习才不会出现“搭便车”现象,使所讨论的问题更深一些。在出示讨论题后,留给学生看题审题的空间,让学生理解题意,诱导学生联想、猜想,唤起学生合作学习的积极性,还要特别关心后进生,鼓励他们积极发言,大胆说出自己的意见,即使同答错了,也要耐心引导,给予鼓励和帮助。四、

情景体验式教学

浅谈语文教学中的情境创设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知者不如乐之者”,这句话点出了兴趣在学习中的重要性。在语文课的教学活动中,我们教师应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最行之有效的方法莫过于进行创设情境教学。巧妙地创设情境教学,将使学生在高昂和愉悦的情绪中随问而思,随引而发,时而凝神谛听,时而驰思遐想,从而收到可喜的教学效果。 一、情境教学的优势:情境教学是语文教学的重要方法之一。所谓情境,就是“情”与“境”的交融,它包括情感与环境两方面的内容。在教学中如果为学生创设主动、恰如其分的情境氛围,便可唤起学生的想象和愉悦,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我们要争取给孩子们一个情感课堂,一个对话的课堂,一个开放的课堂,一个感悟的课堂。 (一)创设情境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兴趣是学习动机的最现实、最活跃、最强烈的心理因素,一旦学生对学习产生兴趣,兴趣就会转化为学习动机,表现出情绪愉快、孜孜以求的特点,也是课堂教学中,推动学生探索知识的一种“激发剂”。曾听过一位老师教学的《识字7》,她先让孩子们谈谈自己喜欢的小动物们,然后出示一张“森林动物园”邀请卡,邀请小朋友们到森林做客,这样一下子拉近了老师与学生、学生与课文的距离,使学生在愉快轻松的气氛中主动学习,从而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而在本课的生字教学中,她摒弃了传统枯燥被动的识字教学,先展示了一棵大树爷爷,树上结满了各种各样的果实,然后请小朋友们自己采摘果实进而发现果实中藏着“生字宝宝”,营造了识字教学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了儿童识字的兴趣,不断激发学生识字的乐趣。 (二)创设情境有利于激发学生的情感:语文教材中不少是能够能够培养学生的优秀品质的美文。通过创设情境,可以陶冶学生美的情操,激发他们热爱大自然、热爱生活、热爱祖国的思想感情。教学《老人与海鸥》一课时,为了让学生感受到海鸥对老人去世的悲伤之情,一位老师设置了图片与音乐相结合的教学情境。听着泛着哀思的音乐,看着老人遗像前一群群拍着翅膀的海鸥??????这一切使学生仿佛置身于翠湖湖畔,肃立在老人的遗像前,目睹着海鸥送别的场景,那悲伤的心情,那对老人的深切思念及为海鸥的的行为深深感动之情便油然而生。 (三)创设情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性思维:有些文章让学生通过大胆的想象来创设情境能达到更佳的教学效果。再如,《老人与海鸥》一课,为了让学生感受海鸥与老人的深情厚谊,老师可让学生大胆想象海鸥在老人遗像前,会大声鸣叫些什么?还有,假如你就站在翠湖湖畔,看

浅谈启发式教学论文

浅谈启发式教学 兰红梅多少年来一直摸索教学的有效方法,最给力的还是启发式教学。那么如何正确运用启发式教学呢?结合自己的小学数学教学实践,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启发式教学应重"导"而非"牵"。 “启发”一词,来源于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教学的一句格言:“子曰:‘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意思是,引导而不是牵着学生鼻子走,鼓励而不是压抑学生,点拨而不是把答案全部端给学生。如今,启发式的教学思想已不再局限于"不愤不启,不悱不发"的具体情景状态,现代素质教育对启发式教学的要求是在如何教会学生学习和思考上下功夫,“导”已成为现代启发式教学思想的特点、策略和核心所在。但也存在导而牵的误区,具体表现为:第一,教师扶着学生走路,不肯放手,只满足课堂上就某一具体问题的师生对答方式,把学生的思想限制在教师思维框架内,客观上限制了学生的求异思想和创造性。第二,不教点金之术,即不教学生学习方法,学生只能顺其意,而未能继其志。 针对这种现象,我认为在数学教学时应采取思路教学,采取"大处导,小处启"的策略,运用提纲契领——分析——综合的方法训练学生,把教材思路转化为教师自己的思路,再引导学生形成有个人特色的新思路。例如在教学乘数是三位数的乘法时,由于学生已经掌握乘数是一位数、两位数乘法的计算方法,重点让学生理解"用乘数百位上的数去乘被乘数,末位与百位对齐"的结论。为了今后继续学习乘数是多位数的乘法,我认为这样设计教学比较合理:一、复习:笔算,67×8,167×28 二、试算:167×128 ,让学生自己动手计算,通过学生的观察、比较,不难算出正确答案。然后让学生自己总结计算方法。这就在数学教学中体现了教学思路。为学生今后的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启发式教学应注重"启"和"试"相结合 一切教学活动都必须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出发点,引导学生主动探索,积极思维,通过自己的活动达到生动活泼的发展。这是因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学生的发展归根结底必须依赖其自身的主观努力。一切外在影响因素只有转化为学生的内在需要,引起学生强烈追

小学数学教学中使用情境导入法的感悟

小学数学教学中使用情境导入法的感悟 李春宝 寿乐镇土官口中心学校 数学知识大多以抽象的图形、符号为表现形式,学生往往对此不感兴趣,课堂上无意注意占优势。根据这一特点,恰当地运用情境导入,让“静”的知识“动”起来,通过直观的图像、鲜艳的色彩,刺激学生的多种感官,创设问题情境,使学生产生强烈的求知欲,从而去积极地探索、主动地发现。 情境导入有多种方法,要根据课程标准、教材的特点、学生的实际情况、教学条件、教师自身状况等进行情景创设,一般分为:激疑导入、谈话导入、实验导入、活动导入、故事导入等多种形式。情境导入是小学数学导学式教学法课堂教学模式的第一个环节,一般以1-3分钟为宜,不宜超过5分钟。 然而并非所有新授内容都必须进行各式各样的情境导入,要根据所学内容进行因材施教。例如:一位老师讲授二年级下册“除法的初步认识”时,使用了童话导入。具体课堂实录如下: 同学们,这节课我们首先看一个动画:白雪公主。(课件动态演示:白雪公主戴着冠军奖牌回宫殿,紧随其后的是四个小矮人,并配以画外音,小矮人:“白雪公主,你今天太美了,天下没有人能和你比。”)噢,刚刚结束的全国舞蹈大赛,白雪公主获得了第一名,四位小矮人是跑去祝贺的。白雪公主决定拿出自己最爱吃的苹果招待她的好朋友。(课件动态演示,小矮人围坐在桌旁,白雪公主拿出12个苹

果、4个盘子放在桌上。)白雪公主怎么分合适呢?(平均分。)“除法的初步认识”这节课的教学重点是:使学生知道除法的含义,知道把一个数平均分成几份,求一份是多少用除法计算。然而我觉得这位老师用该童话引入,会分散孩子对新课内容的注意,把注意力转移到白雪公主的故事内容上。 著名特级教师吴正宪老师在上《分数的初步认识》一课时的导入给我们做出了很好的榜样。课开始,吴老师从学生熟悉的生活创设情境:分桃子,而且要求学生不许说话,只能用掌声来表示分得的桃子数量。“有4个桃子,平均分给两个人,每人得几个?”“啪一啪!”学生用两声掌声回答了问题。“有2个桃子,平均分给2个人,每人分得几个呢?”“啪!”掌握依然响亮。最后“只有一个桃子平均分给2个人,每人分得几个?”同学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该怎么表示。学生到了“心求通而未能,口欲言而不得”的愤懑状态了,然后吴老师让学生想办法表示这半个桃子,孩子们有的画图,有的写字……当学生用已有的方式不能表示这半个桃子时,内心产生了强烈的认知冲突,对于新知的探索就显得急不可待了,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就是学习的最大动力。 这样的情境创设以其“挑战性”打破了学生原有的认知平衡,学生的心从平静到波澜跌宕起伏,主动学习成为一种迫切的需要了。 因此,我认为在小学数学教学情境导入的具体操作过程中应更加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本身必须具备较高的随机应变、有效调节和控制课堂气氛的能力和一定的数学教育理论水平。

参与式教学的含义与特点

参与式教学的涵义与特点 一、文献综述 我们组共查阅文献13篇,主要内容分为5方面,分别是参与式教学的内涵、参与式教学的特点、参与式教学方法在高校课堂教学中的意义、教学课堂运用参与式教学要注意的问题、参与式教学的局限性与改进建议。提到参与式教学涵义的有8篇,参与式教学特点的有5篇,参与式教学方法在高校课堂教学中意义的有2篇,教学课堂运用参与式教学要注意问题的有2篇,参与式教学的局限性与改进建议的有1篇。 二、文献观点 (一) 参与式教学的涵义 朱新燕在“参与式教学方法初探”(教育教学研究,2009年第22期)中认为参与式教学方法就是在教学过程中,把教师和学生都置于主体地位上,让师生双主体在教与学之间相互参与、相互激励、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和相互统一,充分发挥教师“教”和学生“学”两个主体的作用,使师生在互动过程中顺利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的方法。 李俊在“参与式教学: 透视与反省”(教育科学研究,2005年第12期)中认为参与式教学既是一种理念又是一种教学方法。它首先是一种体现民主、平等、参与和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 任何教育理念都必须以教学方法为载体表现为某种教学方法的运用。所以, 具体在教学实践过程中的参与式教学行为应该是渗透着“参与式”理念的、没有固

定模式的教学行为, 它需要教师根据教学的内容与学生的学习需求, 在现有条件下智慧地即席创造, 而不是机械地按照某种模式运作。 许光驰,宋奇慧在“参与式教学方法的实践及效益评价”(职教通讯,2013年第18期)中认为参与式教学是指根据学生主体的实际需要和愿望,以学习者为内核和中心,充分应用灵活多样、直观形象的教学手段,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学过程,以自觉性、能动性和选择性为特征的有效学习。 牛东亚在“参与式教学的反思策略”(教育研究,2011年第5期)中认为参与式教学,是在自由宽松的课堂学习环境中,以小组合作为主要学习方式,以灵活多样的活动为学习载体,培养学生自由、合作、探究的学习精神,发展教师探索、反思、求精的专业素质。 蔺永诚,刘箴在“参与式教学方式在高校课堂教学中的应用”(当代教育论坛,2008年第12期)中认为参与式教学方法是指在民主、宽容的课堂环境中,学生作为教学中平等的一员,积极、主动、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的每一个环节,与教师共同推进教学的一种教学方法。 袁美荣在“参与式教学在高校《概论》课教学中的运用”(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年4月第26卷第2期)中认为参与式教学是一种合作式或协作式的教学,它重视全员参与,让学生有充分的活动时间和空间,从中锻炼能力和发展个性,强调学生主体性的弘扬,重视教学中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互动关系,营造起和谐、协调、活跃的课堂气氛,通过师生协调、合作、交流、互动,产生教学共振,

浅谈幼儿体验式教学

浅谈幼儿体验式教学 【摘要】幼儿的发展最有效的途径,就是体验,现代幼儿教育呼唤体验教育,体验强调的是个体的亲身经历,强调的是对事物的直接感知、参与活动和生活积累,因为只有亲历亲为,才能形成一定的经验。在教育实践中,我们以体验活动为载体,关注幼儿活动过程中的种种体验,充分发挥幼儿自我发展的能动作用,帮助幼儿获得丰富的、积极的自我体验;让幼儿通过实践来认识、体验周围事物与自己生活的关系。 【关键词】幼儿教育体验式教学体验式教学现状体验式教学对策 一、何为幼儿体验式教学 体验式教学是指根据幼儿的认知特点和规律, 通过创造实际的或重复经历的情境和机会,呈现或再现、还原教学内容, 使幼儿在亲历的过程中理解并建构知识、发展能力、产生情感、生成意义的教学观和教学形式。体验式教学以人的生命发展为依归,尊重生命、关怀生命,拓展生命、提升生命,蕴含着高度的生命价值与意义。它所关心的不仅是幼儿可以经由教学而获得多少知识、认识多少事物,还在于幼儿的生命意义可以经由教学而获得彰显和扩展。 二、幼儿体验式教学的特征 1、主动性。在体验学习的过程中,幼儿的主体地位得到确立与保证,真正成为学习过程的主体。体验式学习强调幼儿积极主动地参与,没有主动参与,就不能产生任何体验,更谈不上学习过程的完成。体验式学习,将幼儿的被动接受式学习转变成为主动习得掌握的过程。 2、实践性。我们过分地强调对知识的记忆、模仿,而忽视了幼儿的实践、体验能力。而体验式学习十分重视幼儿各种形式的实践,因为"不亲自下水,是永远学不会游泳的"。 3、过程性。体验式学习有明显的过程,体验是这一过程的开端,是整个过程的基础,通过体验引起个体的感悟、反思,同时促进着个体的发展,而发展本身也成为一种体验,有了新的体验,循环又开始了。因而体验式学习是一个循环往复、循序渐进、螺旋上升的过程。 4、深刻性。体验式学习另一个特点就是它具有明显的深刻性,只有通过自身的体验才能掌握和形成,而一旦掌握和形成,就很难忘记。尤其是情感上的体验,有时是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 三、体验式教学的意义 “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要创设一个能使幼儿感受到接纳、关爱和支持的良好环境”;“鼓励幼儿用不同艺术形式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情感、理解和想象,尊重每个幼儿的想法和创造。”这些要求警示人们在早期教育中,不仅要关心儿童是否学到知识,而且更应关心是否获得了体验,体验到了什么,追求什么样的体验,以及如何感觉、表达自己的体验。可见儿童的体验在早期教育中是至关重要的。体验是促进儿童身心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 现代儿童心理发展理论揭示,幼儿的学习不同于中小学生的学习。幼儿的学习是同幼儿的一日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日生活是幼儿学习的内容,也是幼

法理学讲义大纲

第一讲何为法律 视频1、2 一、制定法 二、习惯法 三、法理与情理 四、自然法 五、权限内的裁量 六、定义之争 第二讲法律的功能及特点 视频3、4 一、功能 二、法律的功能 三、法律的特点 四、后果主义 第三讲法理学问题(法律起源于复仇)视频5、6 一、三种规则遵守方式 二、复仇 三、复仇的弱点? 四、复仇弱点之校正 五、制度化的复仇 六、法律的发生

第四讲法律的起源( 视频7、8 一、前提条件 1.劳动分工 2.剩余劳动 3.国家分工? 二、新问题 1.代理问题 2.信息问题 3.意识形态问题 第五讲法系问题 视频9、10 一、法系作为法理学问题 二、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特点 三、大陆法系的制度优点 四、英美法系的制度优点 五、中国在法系上的制度选择 第六讲自由主义(个体主义)视频11、12 一、基本观点 二、自由主义的多种形态 三、法治 四、自由:消极与积极 五、自由的限度

第七讲自由主义(个体主义)视频13、14 一、基本观点 二、自由主义的多种形态 三、法治 四、自由:消极与积极 五、自由的限 第八讲自由主义(个体主义)视频15、16 一、针对的问题(背景) 二、什么是社群 三、主要观点与主张 四、社群主义的理论困境 五、社群主义法学的实践难题 六、中国的社群主义问题 第九讲利维坦法理学 视频17、18 一、问题 二、被遗忘的利维坦 三、现代民族国家的利维坦问题 四、人治到法治 五、法理学 中国的经验

第十讲利维坦问题 视频19、20 三、民族国家建立过程中的利维坦问题 四、利维坦之后(从人治到法治) 魅力型政治 传统型政治 法理型政治 五、经验总结(利维坦法理学) 第十一讲职业主义法理学 视频21、22 一、职业 二、职业主义及其发生 三、核心主张 1.法律的治理 2.司法独立 3.法律形式主义 4.法律论证及推理 第十二讲法律与经济(以传统农业社会为例)视频23、24 一、概述 二、传统农业社会的经济与社会组织 三、制度需求 四、法律制度供给

浅谈启发式教学

浅谈启发式教学 崆峒区大秦回族乡中心小学马瑞 摘要:启发式教学,是科学的教学方法的指导思想,是素质教育的必经之途。课堂教学在启发式思想的指导下,必定成为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自主创新能力的有效手段。 关键词:启发式教学;素质教育;自主性;主体性 所谓“启发式”教学,就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任务和学习的客观规律,从学生的实际出发,采用多种方式,以启发学生的思维为核心,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他们生动活泼地学习的一种教学指导思想。 一、启发式教学的特点 (一)启发式教学确立了主体教育观,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活动的主人 传统的应试教育往往以“讲”代“练”,以“教”代“学”,满堂灌,将学生当作被动接受的“容器”,教师对学生“你不想学我要你学”,“你不会学我教你学”,不把学生当主人。而在启发式教学中,教师把主要精神和时间放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上,在“导”字上下功夫,“精讲”上动脑筋,使学生始终处于自觉、积极的心态之中,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上,教学以学生为主体,使学生成为教学的主体。如在启发式教学中,让学生自己总结方法,发表看法,讨论问题,编题解答等,都是学生主体性的表现。 (二)启发式教学充分发挥了教师的主导作用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的主导作用,体现在“导”上,是教学

任务的领导者,教学目标的制订者,教学课程的组织者,文化知识的传递者,学生求知的启发者,学生的学习活动的指导者,学生发展多种可能性、选择性、可变性的调控者,为学生的学习导向引航。这就要求教师必须研究学生内心想法和需求,从学生的知识水平、能力水平、动机水平的实际出发,采用风趣讲解,设疑引思,模拟演示等有效措施,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每一个学生都有在各自原有的基础上得到应有的进步。在启发式教学中,如果没有教师的设问、启导是难以想象的。正是教师所提出的启发式问题,犹如一个个闪光点,在学生的“头脑库存”中引起碰撞,迸发出火花,把学生现实的“惑”和原有的见闻、体验、知识,认识沟通起来,最后水到渠成地解决。可见,启发式教学充分发挥了教师的主导作用。 (三)启发式教学加强了师生双方情感交流,营造了民主和谐、愉悦的课堂教学气氛 中国历来比较讲究“师道尊严”。课堂教学中,教师教、学生学的教学形式是天经地义。教师高高在上,扮演着“传道、授业、解惑”的角色,其权威性不可动摇,而学生只有处于被接受的状态,很少有自由学习、主动学习的机会。长此以来,学生变得不敢想、不敢说,仿佛学习只要跟着老师就行了,有的甚至到了“唯师命是从”的地步。这种僵化、刻板、拘束的学习氛围无疑成了学生学习的枷锁。在启发性教学中,教师摒弃了“满堂灌”的传统做法,通过教师的设问、启导,不仅调动了学生思维的积极性,让学生敢于发表不同的见解,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获得新知,而且还要了解感受学生对设问、启导的反应,然后根据这些及时给予评价或进一步启导,甚至改变教法。学生从教师的评价和启导中也及时获得了反馈信息,这些反馈信息使学生集中注意

创设情景导入新课,激发学生学习兴趣Word文档(2)

创设情景导入新课,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联教育学家霍姆林斯基说:“如果学生没有学习愿望的话,我们所有的想法、方案和设想将化为灰烬。”爱因斯坦也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因此在教学中只有不断地诱发学生的求知欲,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使他们始终保持积极的思维状态,才能达到:思有方向,学有目标,获有新知,用有创造的目的。 新课导入的好坏在某种程度上关系到课堂教学的成败。课堂教学的展开,学生注意力的集散,都与新课的导入有关。为了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我们要根据数学本身的特点,吃透教材,精心备课,巧妙开头,给学生创设一个“心求通而未得”,“口欲言而不能”的愤悱情景,把学生的学习情绪、注意力和思维活动调节到积极状态,为学习新知奠定必要的心理基础。一节课只有四十五分钟。若能在开始就调动学生的求知欲,扣人心弦,对上好一节课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实际教学中,有各种各样的引入方法,在本文中将探讨以下八种方法: 数学新课导入是教学首要的一环。提高数学课堂教学效率,研究课堂教学艺术,尤其是探究科学的“课堂导入方法”,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一个重要问题。一堂成功的数学课离不开一个精彩的“课题导入”。“灵巧的导入”可点燃学生思维的火花,启迪学生智慧的灵感,激发学生的学习欲望。因此,导入方法是必须掌握的一种教学技巧。 新课导入,就是教师通过各种途径引出所要讲述的课题,把学生领进新知识学习的“大门”。它是整个课堂教学中的开场白,能激发学生学习新知识的兴趣,是整个教学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所谓优化初中数学新课导入设计就是教师在设计新课导入环节时充分考虑新课程理念、教材、教师、学生四者的关系,设计出各种各样、妙趣横生且具有数学学科特点的导入,激发学生渴望追求新知的心理状态,激起他们的学习兴趣,吸引其注意力,从而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因此优化初中数学新课导入设计对于提升课堂教学的有效性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实际教学活动中,新课导入环节的设计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有些教师对新课导入的作用认识不足,没有足够的重视,认为新课导入无足轻重。在新课导入过程中往往方法单调,枯燥无味;或洋洋万言,喧宾夺主;或离题万里,弄巧成拙;或缺乏准备,演示失误。他们的这些新课导入很难从心深处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不能达到启迪学生思维和激起学生学习积极性的目的,从而也难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一般无法达到提升课堂教学的有效性的目的。因此,如何优化初中数学新课导入设计,直接关系到能否尽快提高初中数学课堂教学质量的一个现实问题。在数学课堂教学中,如何优化初中数学新课导入设计,本人在教学实践中进行了初步探究,谈几点个人的体会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阐述。 课堂导入是上好一堂课的良好开端,每一节课的开头好坏,决定着本节课的效果。可见,能否恰当的引入新课,是课堂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将直接影响到教学效 果,也是能否激起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调动学生探索的积极性密切相关。本人

参与式教学的现状分析与思考

参与式教学的现状分析与思考 新课程倡导学生主动参与课堂教学,要求教师积极营造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多向交流、教学相长的课堂氛围。这对大多数教师来说,还只是一种美好憧憬。真正要在平时课堂中原汁原味地实现,还比较遥远。除去评优课、公开课中的作秀和浮躁,冷静地观察课堂,“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问题仍然困扰着广大教师。这一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热情不高,甚至很低。特别是一些领导忽视、教师轻视、学生漠视的小学科,如历史、地理、生物,学生戏称为“睡觉课”、“作业课”。 面对课改追求与现实课堂的巨大反差,我们不仅要问:现在的学生是怎么啦,在课堂中,他们到底想不想参与教学?究竟是哪些因素影响着学生的参与热情?为了寻求上述两问题的答案,我开展了这次调查。 三、参与式教学现状分析 (一)学生参与课堂教学,愿望强烈。 多数学生想参与课堂教学,极少数学生不想参与课堂教学,学生有参与课堂教学的愿望。这是一座有待开发的金矿,只要我们教师真正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在课堂的设计中,多多考虑学生的需求,绝大多数学生的参与课堂教学的愿望被满足后,课堂上的师生互动、教学相长的熊熊烈火定会燃烧,快乐、成功的微笑也一定会在他们的脸上绽放。 (二)提高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热情,大有作为。 影响学生参与热情的因素 人数降低参与热情 讲课内容枯燥、乏味 教学方法单一、呆板、毫无生机 学科不考试,不重要,不感兴趣 对所学内容一无所知,无法参与 作业太多,身心很疲惫 怕同学笑话

周围嘈闹声音的干扰 提高参与热情平等、民主和轻松的课堂气氛 对教学内容感兴趣 课堂活动多一些 能在参与中体验到快乐和成功快乐和成功。 四、参与式教学的几点设想 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愿望固然强烈,但为什么在现实的课堂中主动参与课堂教学法的学生却廖廖无几呢?因为,愿望只是存在于学生脑海中虚幻的想法,它转化为实际行动需要热情作为催化剂,而学生缺少的恰恰就是热情。是什么因素降低了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热情?还有哪些因素可以提高学生的这种热情? 要想学生主动参与课堂教学,教师就必须先激发起学生参与的欲望,关键问题是我们如何提高做课堂教学趣味. 1、营造平等、民主和轻松的课堂气氛。 没有平等、民主和轻松的课堂气氛,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是不可能的。心理学的研究告诉我们:学生在课堂上获得充足的安全感,是他们进入学习状态的必要条件;而愉悦的心情和积极的心态是他们主动参与课堂教学的必要条件。我们应该如何来满足学生的这一要求呢?其实就是要求教师在课堂上营造一种平等、民主和轻松的课堂气氛。首先可以在上课之前播放一些轻快的音乐和歌曲,因为它们对缓解学生紧张的情绪很有帮助。其次可以在课堂上多给学生一点鼓励和微笑,让学生在课堂上深切感受到教师对他们的尊重。这是学生自信心的源泉,也是学生主动参与课堂教学的内驱力之一。 2、教师要锤炼教学语言。 课堂教学中师生之间的润滑剂是什么?就是教师课堂教学中生动形象、幽默风趣的语言。因为心理学的研究已经表明:听觉器官在受长时期不变的声音刺激后,对该声音的感受性就会降低,且会导致人疲劳。当然教师生动形象、幽默风趣的语言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它需要教师在平时,不断加强学习,

体验式教学浅谈

教学方式,学习成果仅限于学识范围的智力层面上。这教学法是以“杯与壶”的学习理论为基础 (Roger 1983; Hobbs 1986) ,简而言之,听课者就像空杯子等着授课者从知识之源,也就是“壶”,将知识注入杯子里。这是一种被动的学习方式,针对主题内容,学生不会被要求去检视他们自己的感觉、想法和领悟情形。他们可以保持个人完全的不自觉或对于主题内容引发自己或他人的情绪反应保持缄默。 体验式教学致力于让参与者将自己的智力、情绪及行为全部投入到整个学习过程中。学习成果将显示在学识层面上的增加和参与者的情绪、价值观、态度与行为方式的改变上。 体验式教学是以人为本,尊重生命个体差异、尊重自然、尊重人获得知识的自然法则的教育方式。它所关心的不仅是人可以经由教学而获得多少知识、认识多少事物,还在于人的生命意义、智力发展、情绪舒缓、个性优化可以经由教学而获得彰显和扩展。 三.体验式教学实践 从教学实践来看,体验式教学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阶段:激发兴趣阶段、实践感受阶段、体验内化阶段、强化反馈阶段和学习迁移阶段。 (一)激发兴趣阶段 体验学习的主体是学生,但是体验学习的设计者是教师。因此,在学生亲历之前,要有一个启动体验学习的阶段,在这个阶段教师需要提供情景材料并引发学习者的个体需要,引导学习者产生动机,在

情境中体验。在这个阶段,教师所提供的情景材料,要围绕学习目标,贴近学生的最近发展区(知识与生活经验),能诱导学生有感有悟,从中获取新的认识。在教学实践中,本人常采用以下三种方式来创设体验的情境: 1.利用多媒体创设体验的情景。多媒体是体验式教学中不可缺的教学工具,小段视频可以缓解学生的压力,容易产生共鸣。 2.用简笔画创设体验的情景。一些难讲的内容用简笔画或者思维导图在黑板上展示出来,边画边讲解,这种教授方法直观,使复杂的内容简单化,学生们容易接受。 3.利用声像或故事来创设体验的情境。如本人在教环境污染时放映动画片Heal the Earth。通过观看影片,同学们清楚地认识到地球健康的重要性。 (二)实践感受(主体体验)阶段 在这个阶段,个体对亲历过程进行抽象、概括,形成概念或观念。虽然个体的感受往往是不同的,但却是最真实的。在教学实践中,本人通过多种方式来指导学生感悟和体验。 1.在表演中体验。生动逼真的表演,能让学生有身临其境的体验,使简单无聊的知识更加形象化,趣味化。 2.游戏中体验。游戏是孩子们最喜爱的活动。恰当的游戏,能调节课堂气氛,吸引学生主动参与课堂语言的实践活动。这种方法激发了学生学习的激情和进取性,特别是能帮助那些胆小的学生消除恐惧心

法学名家观点导读课程之法理学讲义

法学名家观点导读课程之法理学讲义 一、名家名著导读课程的缘由 1、司考是一门考试,考试必须有标准答案。而纷繁复杂的法 学,特别是理论法学中,几千年鲜有定论,如法律与道德 的关系问题就争论了三千多年。矛盾解决方案是法学名家 (出题人)的观点就是司法考试的标准答案。 2、名家名著的导读还有利于关注热点时事和法治趋势,能让 法律人真正做到“与时俱进”。 3、《法理学基本问题》(法律出版社)中的重要观点 法理学体系图:

一、法律是什么? 1、法律的定义 “一般来说,近代以前的法在内容上与道德的重合程度极高,有时浑然一体。……近现代法在确认和体现道德时大多注意二者重合的限度,倾向于只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注意明确法与道德的调整界限。”据此引文及相关法学知识,下列判断正确的是:(2010年卷一第91题) A.在历史上,法与道德之间要么是浑然一体的,要么是绝然分离的 B.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是可以转化的 C.古代立法者倾向于将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分开 D.近现代立法者均持“恶法亦法”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立场 【万国答案】 B 2、法律的特征 (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2)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通过制定、认可、解释形成的。 (3)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调整机制。 3、法律的本质 (1)法律的意志本质: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2)法律的社会经济属性:法的物质制约性。 (3

二、法律有什么用? 1、法的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行为起到导向、引路的作用。指引作用对象是每个人自己的行为。 【2011年可能考点】根据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其中,义务模式对人们的行为的指引是确定的指引,而权利模式对人们行为的指引是有选择的指引即不确定的指引。 (2)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评价作用对象是他人的行为。 (3)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律可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预测作用对象是人们的相互行为。 (4)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教育作用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 (5)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用来制裁、约束违法犯罪行为。法的强制作用是法律其他规范作用的保证。其作用对象是违法犯罪者的行为。 2、法的社会作用 (1)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 (2)管理公共事务的作用 3、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1)人的因素 ①从社会调整的手段上看,法律只是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调整手段之一。 ②从调整的范围上看,法律作用的深度和广度是有限的。 ③法律是为人制定的,而法律也是由人来制定的,并且是通过人来实施的,因此,人的认识水平和相应的道德、文化素养等都会制约和影响法律作用的发挥。 (2)社会因素 ①法律以社会为基础,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需要去“创造”社会。在这个意义上,法律的创制形成依赖于客观经济关系以及相应的社会条件。 ②同样法律作为社会规范之一,它的运行必然受到其他社会规范以及相应的社会条件和环境的制约,在不同的社会条件和社会环境中,法律发挥作用的程度是不同的。 (3)法律的自身因素 合法而不合理。漏洞或“滞后性”。语言表达力的局限。 4、法律的价值 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在2008年大纲修订过程中已经被删除,但是由2010年真题进行了考察,2010年超纲考点。) (1)事实判断是一种描述性判断,是关于客体实际上是什么的判断,而价值判断是一种规范性判断,是关于客体应该是什么的判断。法律作为一种规范,它是立法者从自己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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