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江苏省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调查表

江苏省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调查表

江苏省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调查表
江苏省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调查表

附件1:

江苏省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调查表

县(市、区)街道(镇)社区居委会

说明:1.一个家庭只登记一次,不得重复登记。

2.同住家庭成员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附件2:

江苏省新就业人员住房状况调查表

县(市、区)单位名称(全称): .

说明:同住家庭成员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附件3:

江苏省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状况调查表

县(市、区)单位名称(全称): .

说明:同住家庭成员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城乡低收入群体生活的现状及解决对策探讨

万方数据

294 图1河源市与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比 图2河源市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对比 体仅能基本维持生活现状。在此次对120户低收入家庭专题调研中.只有47.5%的低收入家庭认为“收入是比较稳定”.有43.3%认为“收入不稳定.但还可以维持日常支出”,有9.2%认为“入不敷出”。 1.3.1生活消费水平低下。仅能基本满足生存需求2007年农村低收人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72元,为全市平均水平的62.5%。其中食品消费占生活消费总额的比重(即恩格尔系数)高达54.9%,比全市平均水平高6.7个百分点: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是全市平均水平的68.3%。 1.3.2低收入群体医疗教育费用较大2007年,农村低收入家庭在医疗、教育支出年人均312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达到12.6%。比平均水平高1个百分点。城镇低收人家庭在医疗、教育支出年人均l406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达到20.8%,比平均水平高2.1个百分点。可以看到.城乡低收入家庭在子女教育和医药费的比重偏高.医疗教育费用偏大。 1.3.3居住质量较差.精神生活相对贫乏目前城乡高收入居民的住宅已向楼房式、庭院式、花园式发展,而低收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年末拥有住房面积分别为30.7m2和25.1m2.比全市平均水平低1.5m2和3.8m2。在物质条件改善的同时,城乡高收入居民的精神生活已日益充实.而低收入居民则相对贫乏。2007年,河源市低收入城市居民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消费人均支出810元。比高收入居民低727元.比全市平均水平低128元:全市低收入农村居民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消费人均支出223元,比高收入农民低102元。比全市平均水平低36元。 2低收入群体的主要成因 2.1文化素质低。就业能力差 在100户低收入农村居民家庭的6岁以上成员中。初中文化水平以下就占85.7%,其中,初中文化程度占46.2%。小学文化程度占30.2%,未上学的占8.7%。而大专及以上的比例只有3.2%。在100户中仅1l户有外出从业人员,只占11%。选取连平县的17户调查中。无一户有外出从业人员。他们极少有一技之长。大部分是单纯从事农业。或在农闲时间靠打散工为生。专题调研结果显示.120户低收入家庭中,有58户认为”造成家庭贫困”的原因是”没有稳定工作”,占48.3%。由于低收入家庭成员文化程度不高,掌握专业技能差.从而导致获得高薪职位的机会就越小,收入水平也越低.陷入贫困的可能性也就随之加大。 2.2教育费用较大。人口多劳力少。家庭负担很重专题调研结果显示.120户低收入家庭中,有68户认为“造成家庭贫困”原因是“家里有小孩上学”,占56.7%:有54户认为“目前家庭最大的困难”原因是“小孩上学费用高”。占45.0%;有9.1%家庭的小孩或老人需要照顾。低收入家庭几乎每一劳动力就要抚养两个人。而且低收入家庭中每3个适龄劳动力中就有1个人没有收入来源。加上家庭结构一般都是三代同堂,上有老,下有小,造成家庭负担更重。 2.3健康状况差。医疗费用大,因病或因残致贫由于低收入家庭收入不高、消费水平低。营养状况差,家庭成员的患病机率往往高于一般家庭。专题调研显示.120户低收人家庭中,28.3%的家庭有疾病或者残疾的成员。而且低收人家庭成员患病后常因无钱治病,致使小病拖成大病、重病,既导致劳动收入减少甚至丧失劳动能力。同时又造成巨大的医疗费用开支.家庭贫困程度进一步加重。 3低收入群体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 3.1收入少支出大.低保标准偏低 专题调研结果显示,城乡低收人家庭收入来源大多比较单一,主要依靠经营农业和打工的收入。同时低收入家庭的工作都不稳定,低保标准又低,如河源市区城镇有l户低收入家庭中,家有4口人,全年总收入仅7000元,有2个小孩读小学,工作断断续续,收入时有时无,每月靠借款来维持生活。专题调研显示.100%领取低保金的被访者表示现行的低保金标准不能应付最基本的日常生活开支。 3.2居住环境差。难于维持生计 低收人群体的收入首先只能满足衣食住行日常开 支,改善居住条件的能力有限。专题调研显示,120户万方数据

陕西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陕西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陕民发[2009]5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为规范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的有关规定和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印发〈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08]15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陕西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七日陕西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以及其它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的有关规定和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印发〈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

[2008]15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家庭主要成员应有当地常住户口。 第三条省民政厅、各设区市民政局负责本辖区内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具体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日常服务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价格、公安、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金融、税务、工商、统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机构能力建设,落实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采取调配、招用等形式,配备必要工作人员。 第二章认定标准和程序 第六条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制定(杨凌示范区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杨凌示范区管理委

低收入家庭原因和对策

学生社会调查报告正文内容 社会调查基本情况 2011暑期社会实践——民和县……镇农村低收入家庭调查总报告 第一部分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实践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了解基本国情,进行正确的社会观察,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培养大学生的社会服务意识、社会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根据国家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的有关规定,我小组按照院方有关要求,积极配合与组织了暑期的调查。为了进一步了解城乡差距,帮助大学生更好、更全面的了解社会,更多的关注农村,明确大学生更的使命和肩上的责任。也为了让更多人关注农村低收入人群,呼吁更多人参与到帮扶与资助农村低收入家庭的活动中,让他们的生活得到更多的帮助,做出大学生应有的努力!我们特组织了此次调查。 本次活动,流程基本分为准备期、实施期、总结期、汇报期四个阶段。从团队的组织、项目的申报,到材料的准备,收集;从后期的实地考察、采访,再到前往有关部门反映调查情况等等。每一个环节我们都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基本上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完成了本次社会实践调查活动。在调查走访过程中,我们不仅获得了大量与农民生活情况有关的资料,而且也发现和记录了不少在当今农村低收入家庭中存在的问题,这一切都不仅使我们掌握了十堰市地方政府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更使我们发现了在农村问题方面所存在的缺陷。本文根据农村低收入家庭情况问卷调查资料,分析研究民和县农村低收入阶层的生活状况和致贫原因,反映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呼声,希望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保护低收入群体的政策提供参考。

第二部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总体上已经进入“小康”社会。中国农村经济发展迅猛,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已由1978年的134元增加到2010年的5919元。但在体制不断转换的过程中,虽然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但高平均收入条件下的低收入群体则不容忽视。特别是农村一部分人的贫困问题仍未得到解决,由于地区的差异,东西部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拉大, “三农问题”受众人瞩目,低收入群体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如何更加有效地扶助低收入群体,越来越成为社会与政府关注和重视的一个焦点问题。我们以一百户农户的调查资料为基础,分析农民收入差距的现状,找准敌手农户贫困的根源,提出对策、建议对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实现全面小康具有重要意义。在活动前期,我小组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认真制作好了《农村低收入家庭情况问卷调查报告》和《2010暑期社会实践调查反馈书》,作为调查资料,并且事先向有过社会实践经验的学长和老师们咨询有关的事项,准备好了学校开除的证明和介绍信,为前往目的地的调查做好铺垫。 第三部分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位于青海省东部边陲,素有“青海门户”之称。全县总面积1890.82平方公里,最高海拔4223米,最低海拔1650米,相对高差2570米。县境南北长约69公里,东西宽32公里,地形呈东西窄、南北宽,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为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的过渡地带。这里高原大陆性气候的特点十分显著,光热资源比较充足,黄河、湟水河经南、北流经县域,形成了著名的黄河谷地和湟水谷地。除盛产粮食作物外,还盛产瓜果蔬菜,在全省享有“瓜果之乡”的美称。县府所在地川口镇是古丝绸之路(辅道)和唐蕃古道(南道)的必经之地,是东下兰州、西上西宁之咽喉,历来为兵家屯兵镇守的战略要地。今109国道、兰青铁路、兰西高速公路穿境而过,交通十分便利。全县辖22个乡镇,318个行政村,居住着汉、回、土、藏等14个民族,全县人口3 9.1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54.8%。 民和是农业大县。近年来,民和县以特色农牧业为重点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加大,特色农业主导地位已经形成。冬小麦、优质马铃薯、杂交油菜、精细蔬菜、制种、全膜双垄集雨栽培等优势作物规模化生产不断扩大,全县特色农作物占到总播种面积的76%以上。畜牧业、劳务输出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 近年来民和特色农业的发展令人瞩目。民和建设农业示范园区,是以省委打造“河湟特色农牧业百里长廊”和地委“建设全省最大的菜篮子基地和集散中心”为契机,在发展特色农业的基础上,按照“园区引领、产业带动、基地推进、项目支撑、服务保障”的总体思路,全面启动高原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计划按照“一区多园,点状分布”的建设模式,投资35381万元,利用三年时间,努力建设包括一个综合功能区、七大核心示范园和十二个十大辐射基地。着力发展无公害绿色菜、花卉苗木繁育、特色精品农产品生产、特色养

芜湖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

芜湖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 民救〔2010〕7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行为,根据安徽省民政厅等十二厅(局、行、会)《转发民政部等十一部(委、行、局、会)关于印发〈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民保字〔2008〕15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民政部门负责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管理工作;县(区)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具体工作;社区居民委员(村民委员会)受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委托,承担城市低收入家庭核定的日常服务工作。 第三条县(区)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物价、公安、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金融管理、税务、工商、统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机构能力建设,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采取调配、招聘等形式,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 第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主要包括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两项指标,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公布一次。市辖各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各县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由本级人民政府制定公布,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参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上一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科学确定。 第六条城市居民在申请廉租住房或者其他社会救助时,应当提供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以书面形式一并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核定其家庭收入状况的申请。 第二章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第七条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家庭成员指具有法定的赡养和抚(扶)养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认定为低收入家庭: (一)有劳动能力而不按要求进行求职登记,或虽进行了登记,但无正当理由在半年内两次不接受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或家庭成员有出国经商、打工的; (二)三年内购买或使用汽车、钢琴等高档非生活必需品的; 拥有两处以上私有房屋且有一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超过市区居民上年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单身家庭超过2倍)的; 饲养高级观赏性宠物,或经常出入于高档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三)自费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选择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的;

2020年最新低收入家庭证明范本

最新低收入家庭证明范本 低收入家庭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居民家庭。以下是推荐的低收入家庭证明范本,欢迎阅读! 低收入家庭证明范本 XXXXX就业服务中心: 兹证明XXX同志,女,XXX年XX月XXX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系我XX社区(XXXXXX号)居民。该同志丈夫XXXXX系XXXXXX公司病退职工,女儿XXXXX毕业后在XXXX商店打工,家庭生活较困难,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属实。现要求办理就业困难援助,请予办理。 特此证明 低收入家庭证明写法 1:本人的自然(姓名、性别、年龄、目前的收入状况) 2:家庭人口及经济情况(这是主要的)。 3:鉴于房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延伸阅读:城乡低收入家庭的认证与申报材料 一、认定标准的确定 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本区当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标准的170%,农村低收入家庭标准289元,城镇低收入家庭标准697元。本区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调整与本区城乡低保标准的调整同时进行。由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市财政局定期测算,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二、城乡低收入家庭的申报材料 申请本区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书(包括家庭人口、人员结构、身体状况、是否残疾、患病种类、孩子上学、劳动力情况、月总收入、困难原因等内容)。 2、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包括户口薄首页)。 3、收入证明: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的调查评估: (1)工薪收入:对在职职工收入的核定,由职工所在单位劳资部门出具职工月总收入情况证明,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经单位盖章认定,同时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 对兼职性收入等其他劳动收入,由个人诚信申报,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其所从事的社会劳动情况评估确定。其中,属于在市场、商店、早市等商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管理部门出具从事经营活动人员收入情况的证明(注名联系人,联系电话);市场部门不能证明其收入的,由个人诚信申报、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其所从事的社会劳动情况评估确定。 (2)经营性净收入:由个体经营、私营企业者诚信申报,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评估确定。 (3)财产性收入:利息收入、股息红利收入、保险受益和其他投资受益。由申请人家庭成员诚信申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调查评估确定。知识产权收入、出租房等资产收入,按照转让、租凭

【民政办法】哈尔滨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办法

【民政办法】哈尔滨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办法 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18〕37号)和《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民办〔2018〕84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民政部门负责全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区、县(市)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本办法开展辖区内居民低收入家庭资格的审核审批工作,村(居)委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三条对持有当地常住户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居民家庭,可认定为低收入家庭。 低收入家庭分为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农村低收入家庭。 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随低保标准进行调整、公布。 人均收入超过城乡低保标准,但未超过城乡低保标准1.5倍的家庭认定为城乡低收入家庭,其中,人均收入超过市区城市低保标准,但未超过市区城市低保标准的1.2倍的家庭认定为城市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 第四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 (一)配偶;

(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关系并共同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一)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 (二)县级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低收入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 第六条低收入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 第三章申请及受理 第七条申请低收入家庭资格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家庭成员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家庭成员及赡养、抚(扶)养人基本情况、家庭收入及财产申报单,提供相关人员户籍和身份证明材料,接受对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核查。 受申请人委托,社区服务工作站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收入家庭资格申请及相关材料。 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户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以下方式申请: (一)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家庭,应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户籍地房产情况和现居住

成都市城市(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调查情况告知书

成都市城市(农村)低收入家庭 认定调查情况告知书 : 你家庭于年月申请专项救助。我们按照《成都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暂行办法》有关条款规定,经本人申报、张榜公示等程序,现将你家庭的收入和财产等情况告知如下: 一、家庭人口人; 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年(月)收入:元; 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年(月)收入:元; 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年(月)收入:元; 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年(月)收入:元; 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年(月)收入:元; 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年(月)收入:元; 二、家庭年(月)收入元; 三、住房套,建筑面积平方米; 四、机动车辆辆,购买价格万元; 五、家庭存款及有价证券折算万元; 六、其他财产万元。 若你对此告知书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要求居(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重新调查核实。 特此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局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此告知书民政局留存

成都市城市(农村)低收入家庭 认定调查情况告知书 : 你家庭于年月申请专项救助。我们按照《成都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暂行办法》有关条款规定,经本人申报、张榜公示等程序,现将你家庭的收入和财产等情况告知如下: 一、家庭人口人; 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年(月)收入:元; 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年(月)收入:元; 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年(月)收入:元; 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年(月)收入:元; 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年(月)收入:元; 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年(月)收入:元; 二、家庭年(月)收入元; 三、住房套,建筑面积平方米; 四、机动车辆辆,购买价格万元; 五、家庭存款及有价证券折算万元; 六、其他财产万元。 若你对此告知书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要求居(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重新调查核实。 特此通知 民政局 年月日 备注:此告知书送达申请人家庭

关于印发《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 (民发〔2008〕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推进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解决,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我们制定了《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证监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 为规范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制定以下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家庭

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二、民政部负责全国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 县(市、区)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具体工作。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日常服务工作。 四、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价格、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金融、税务、工商、统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有关工作。 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机构能力建设,落实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采取调配、招用等形式,配备必要工作人员。 六、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公布一次。直辖市、设区的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县(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县(市)人民政府制定,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 七、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主要包括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两项指标,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统筹考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以及住房保障和其他社会救

家庭情况调查表及填表说明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1、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如弄虚作假、编造家庭情况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以下简称家困生认定),将根据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处分。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请用黑色钢笔和水性笔认真填写,填写内容后, ...... 杜绝修改 ....。 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是学校组织家困生认定的重要依据,参与认定的同学请及时准备好《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通过家困生认定的同学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学院自强奖学金。 5、“学生基本情况栏”:毕业学校填写高中或中职学校名称,家庭人口数为本人加上家庭主要成员人数,家庭类型请参考“七类重点资助对象详细解读”,能提供相关证明的才能勾画“孤儿”、“残疾”、“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没有则勾画“其他”。 6、“家庭主要成员情况栏”:只填写父母、未结婚的哥、姐,未成年弟、妹,不写本人信息。如还有其他成员请出具与学生本人为同一户的户口本复印件。家庭成员与学生的关系:父子、父女、母子、母女、兄弟、兄妹、姐弟、姐妹等。家庭成员工作(学习单位),农村家庭没有单位填写务农,有工作(学习)单位的请填写清楚。 7、“家庭有关信息”栏:家庭年收入是上一栏中家庭主要成员年收入的总和。 8、本人和家长或监护人必须亲笔签名。 9、盖章在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民政部门。经办人员、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校:院(系):专业:年级:

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后,交到学校。如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无专用公章,可由政府代章。

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

“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政策解释 一、“城乡低收入家庭”是指具有本市非农业、农业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公布的“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城乡困难家庭。具体包括以下三类对象: (一)城乡低保家庭。该类家庭持有《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北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市民政局印制)。 (二)城市生活困难补助对象。其本人持有《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市民政局印制)。 (三)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该类家庭持有《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市民政局印制)。 二、2009年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本市(当地)当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70%,即: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697元的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 2009年农村低保、低收入标准 三、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程序:符合城乡低保条件或城市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家庭按照本市城乡低保制度的管理办法申请审批;低保边缘家庭的资格认定主要是参照城乡低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即:

(一)申请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家)、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收入证明。 4、其它相关证明。 其中,上述第3、第4项规定所提供证明的要求参照本市城乡低保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居、村委会受区(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承担受理本辖区城乡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的申请、日常管理和服务等基础工作。 1、受理申请,填写《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申请登记表》;采取适当形式,通过《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基本情况公示书》,在辖区内对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通过社会救助评议小组评议,征求群众意见。 2、对提出申请的家庭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填写《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审批表》,提出具体意见后,将申请材料上报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特殊情况的处理参照本市城乡低保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救助工作承办机构对居(家)、村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核查,并填写《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申请人员家庭情况调查表》,报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上报区(县)民政局。 (四)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对认定符合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条件的,核发《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此证将于近期印制实行)并进行登记备案。同时,审批结果由居(家)、村委会在申请人户籍地、居住地同时再次进行公示。 以上申请审批程序一般需要35个工作日。 四、《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自认定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如到期申请人家庭生活仍然困难,应提前向户口所在地居(家)、村委会再次提出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申请。 北京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以人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以人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摘要:最近几年以来,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已逐渐成为影响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人类进入21世纪,住房,一个最基本的人权理应得到保障。但是,在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在住房需求上达到真正的平衡,我们应该坚持以人为本,采取灵活机智的策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使人们生活达到真正的全面的小康。 关键词:以人为本;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住房差距的扩大,大量涌入城市的农民和城市下岗职工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居住场所的愿望日益迫切。安居才能乐业,安居才能做到民心稳、政局稳、经济稳,这也是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相符合的,这也是“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在解决住房问题中的运用。关于如何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有很多专家、学者提出了许多非常好的意见和建议,在此我只想从以人为本,人性化的角度谈一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一、目前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比较突出 1、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原因 改革开放使中国城市的土地开始了有偿使用和住房商品化的革命,1979年起,我国先后经历了住房制度改革的试点、招租、优惠卖房和全面改革等阶段。1991年上半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并于月份召开了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房改的浪朝席卷了华夏大地,土地使用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为房地产业和房地产经营的发展提供了适宜的环境,带来了良好机遇。尤其是在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的指导下,各地采取了多种形式组织经济适用房建设,使大部分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1]。然而,也有一部分城市低收入居民由于经济原因住房仍然没有得到改善,无房户、租住户、困难户依然存在。他们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群体:(1)改革开放后,由于企业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环境,而最终导致破产或半破产的企业下岗职工,以及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裁减下的冗员;(2)广大进城务工的农民,他们租住简陋的民房而栖住在城市;(3)由于城市化而失去土地的农民,虽然成为了城市居民,但经济状况并未得到改善。他们成

家庭情况调查表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校:_____ 院(系):____ 专业:____ 年级:______ 注:本表供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可复印。请如实填写,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后,交到学校。

大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校:------- -------院(系):--------------专业:--------------年级:--------------

贫困生申请表格范例学校:

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校:院(系):专业:年级:

授权人(以下简称“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以下简称“被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授权事项: 授权人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授予被授权人代表授权人办理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的全部事宜(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要求必须由授权人亲自办理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 1. 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的要求签署、续签、修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及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和 2. 经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事先书面许可,依照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的约定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授权期限: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五年,自授权人、被授权人及见证人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生效。 声明及保证: 授权人特此声明及保证未经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事先书面许可,不再向被授权人之外的其他任何人授权办理本授权委托书中约定的授权事项。任何与本授权委托书内容不一致的其他授权委托书的效力均不得对抗本授权委托书。 签署: 授权人(签字、捺印): 被授权人(签字、捺印): 见证人:重庆市酉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简称生源地贷款)? 指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入学前户籍在我县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助学贷款。 二、生源地贷款需要担保吗?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三、共同借款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共同借款人要督促学生按合同规定将贷款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在借款学生毕业后,督促其按期还本付息。同时,借款学生毕业后出现不按期还本付息的,共同借款人要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 四、申请贷款有些什么条件? 学生及家庭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贷款学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

漳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试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漳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漳政办〔2012〕2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市民政局等部门制定的《漳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18日

漳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试行)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地税局 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国税局人行漳州中心支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闽政〔2011〕2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家庭财产以及实际生活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第三条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遵循下列原则: (一)属地管理。 (二)低收入标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公开、公平、公正。 (四)动态管理。 (五)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保障、就业援助、教育救助、法律援助等救助制度相衔接。 第四条市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政策和实施办法。 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入户调查、

城乡低收入群体现状调查与思考

城乡低收入群体现状调查与思考 【摘要】党的十七大以来,政府切实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推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首要任务。随着我们党在“十七大”提出的“注重民生,构建和谐”执政理念地深入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改善民生的工作力度也在持续增大。2019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民生问题越来越凸显其重要性,而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是切实提升城乡低收入人群生活水平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作者利用暑期对云南省某县低收入群体生活、医疗、教育三个方面的现状实行了调查。本实践报告首先对“城乡低收入群体”实行了界定,分析其面临的问题及党和政府相关举措,论述了调查地区从低收入群体现状,并就调查中发现的现象和问题实行思考分析,提出解决问题和完善体制的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城乡低收入群体生活医疗教育民生某县 调查时间:2019年7月27日至2019年8月13日 调查地点:云南省某县 前言 一、社会实践相关背景 (1) 调查地区说明 本次调查地为作者家乡,云南省某县。会泽地处滇东乌蒙山脚,是出滇如川的重要通道,县城四面环山,多条水流汇集。红军长征时期曾在会泽水城扩军,会泽人民参加红军,补充了红军力量。因为历史地理等诸多因素,会泽至今任然是贫困大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扶持县、贫困面积大,贫困水准深,至2019年底,尚有51.9万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51.2%。 [1]据当地民政部门统计,当前年收入980元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任有26.14万人,县城低保达5384户、10761人;农村低保共70200人。[2] 以上真实数据充分反映了某县的发展状况,调查人群均明确为低收入人群,使得本次调查具有了实际的意义性和目的性。 ~ 1 / 7 ~ (2) 调查相关背景知识 低于国家或省规定的年收入或月收入人群(我国发布的云南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80元/月左右)。较低收入人群受影响较大的主要原因在于他们在购买家用食品方面的支出比例远高于较高收入人群。这个反差十分鲜明,最低收入人群的家用食品开支占总消费的比例为10.5%。[3] 低收入群体只要指收入低收入群体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概念,其普遍存有于任何国家、地区的任何时期。无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达、富裕水准如何,总有一部分群体处于收入较低或相对较低的状态。一般来说,低收入群体能够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个人或家庭的收入水平无法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另一部分是收入水平能够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但是收入增加幅度明显低于当地其他人的收入增长幅度,是一种相对的低收入。[4] 我国对于城乡低收入人群始终的给予高度注重和长期政策性扶持的,当前一些具体措施例如:努力稳定物价,防止价格上涨给低收入人群带来更大生活压力;提升低保标准和低保对象补助水,提升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另外,我们每天在新闻里听到的“保障性住房”也是切实保障了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 总体来说,城乡低收入人群的生活状况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对于整天在大学校园里我们,注重这样一个社会群体是很有必要的,通过对一些政策的深入了解,我深深地体会到我国当前虽然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时期,但是人民生活水平还有巨大的提升空间,社会主义建设接班人的我们理应承担起这份振兴民族的重任,让人民生活水平再上一个台阶! 正文

关于南京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办法(试行

南京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办法(试行)(市民政局年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规范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工作,推动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号)和市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 意见》(宁政发〔〕号)、《关于印发〈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和〈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政发〔〕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时的收入认定工作。 第三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负责制。 市民政部门是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区民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的具体审批和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的受理、审核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社区居委会受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承担有关调查、评议、公示、日常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第四条市民政部门成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管理服务中心,承担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一)负责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负责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工作的政策培训和指导督查; (三)负责区民政部门提请鉴定的家庭收入信息比对,以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复核工作。 各级房产、发改、建设、财政、劳动、统计、公安、工商、税务、公积金、证

券、银行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协助做好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认定标准 第五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 第六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时调整。一般情况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由市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三章认定条件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经民政部门认定收入、房产部门认定住房状况均符合市政府规定条件的城市居民家庭。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共同生活的成员,包括正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 第九条本办法所指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是指以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调查期内所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可支配收入指: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收入。主要包括: (一)工薪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兼职、兼业收入和从事各项劳动服务所得的报酬。 (二)经营性净收入:指个体、私营业主等在工商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合法经营取得的收入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等,可直接用于生产性、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生活消费和积蓄的收入。 (三)财产性收入: 、投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有价证券股息红利收入、保险收益和其他投资收益。 、出租房屋等资产收入,家庭拥有的产权房屋、车辆、土地等资产出租产生的收入。 、知识产权收入,自己创作、发明或者参与创作、发明,并归个人所有的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等带来的收入。专利人将专利权让给他人或许可他人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使用其专利所得的个人收入和非专利技术所有者将非专利技术有偿地提供、转让他人所取得的个人收入。

新西安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定)

西安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以及其它社会救助工作中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行为,根据《陕西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和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镇低保)制度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第三条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负责制。 市民政局是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民政部门负责实施辖区内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核定、审批和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受理、审核和档案管理等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承担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调查、收入计算、核定、评议、公示、日常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第四条市和区县发展改革、财政、物价、公安、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金融、工商、住房公积金、统计和市税务等政府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工作机构能力建设,落实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采取调配、招用等形式,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认定标准 第六条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城镇低保标准的150%,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认定标准为城镇低保标准的300%。认定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公布一次。市政府可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居民实际生活水平适时调整认定标准。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认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 (一)在就业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下岗、失业、无业人员,连续3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等单位提供就业服务的家庭; (二)家庭中虽无从业人员,但家庭日常生活水平明显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