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汽车站进出站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强化站务人员安全意识,明确细化安全责任,把住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进出站岗位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严格实行客运站车辆检查制度,竖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二、严格对进出站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即: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五不出站”即: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三、认真按照检查内容逐车、逐人、逐项,一丝不苟的落实到位。检查:1、是否超员。2、结算单与实际载客人数是否相符。3、是否配备有效灭火器。4、是否携带“三品”。
5、是否客货混装。
6、是否有安检合格通知单。
7、是否有从业资格证。
8、车容车貌是否合格。绝不放过一处安全隐患和可疑情况。
四、工作期间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按照站务人员行为规范要求,优质服务,文明管理。按照汽车站要求做好出站
登记,并做好受检车辆、驾驶员和车站检查人员共同签字。
五、岗位实行一岗双责,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实行责任倒查,对所产生的不良后果一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衡水汽车站
200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