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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国家新能源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行动计划

无锡国家新能源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行动计划

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加快推进无锡新能源创新基地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无锡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动科技、产业和贸易结合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业集聚水平,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实现无锡由贸易大市向贸易强市转变的有效途径。根据商务部等国家八部委《关于建设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三谷三基地”建设的决定》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以国际市场为导向,以出口企业为主体,以自主创新为根本,坚持政产学研贸合作互补,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不断提高以太阳能光伏产业和风能装备制造业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促进无锡经济又好又快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和企业主导相结合。积极发挥政府对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制定新能源产业扶持政策,完善新能源基地公共服务平台,明确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新能源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构建以企业为主导的新能源产业发展体系。

二是坚持自主创新和开放引进相结合。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坚持原始创新与引进消化再创新相结合,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引进国外先进生产、研发和管理技术,提升技术创新水平。

三是坚持重点突破和协调发展相结合。根据无锡新能源产业发展优势,在集中力量重点发展太阳能电池组件、风力发电的同时,发展硅棒拉制与硅片切片、光伏发电系统应用以及风力控制系统、齿轮、叶片等产业,完善产业链。

三、主要目标

(一)发展目标

以建设技术水平先进、产业链完整、自主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产业基地为总目标,支持一批优势突出、产业配套、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培育一批技术领先、潜力较大、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创新主体,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高品牌竞争力和良好国际市场前景的优势产品。到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1000亿元,外贸出口80亿美元;培育1-3个30亿元以上企业,5-10个10亿元以上企业;建设3-4个公共技术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

(二)发展重点

无锡新能源产业发展以太阳能光伏产业和风能装备制造产业为重点。

太阳能光伏产业以江阴市、滨湖区、惠山区和新区为重点,新区重点发展晶体硅与非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制造;惠山区重点发展硅材料和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制造;江阴市与滨湖区重点发展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应用产品。全市重点完善光伏产业的科技创新体系,保持晶体硅太阳能电池规模化生产平均光电转换效率、产品稳定性等主要指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在高转换率非晶硅太阳能电池技术和应用等方面取得突破;加快尚德光伏产业园的载体建设,力争到2010年园区规模达到5000MW,产值600亿元。

风能装备制造业以江阴市、惠山区和新区为重点。江阴市重点发展风电控制系统、基座、法兰、塔筒、轴承等产业,积极引进远景科技等拥有风电整机自主研发生产能力的公司;惠山区重点发展控制系统、轮毂、叶片、基座、主轴承、塔杆等主要零部件,确保引进1-2家国际前十位风电整机企业,形成完整产业链;新区重点引进具有国际水平的2兆瓦以上风电整机企业。全市重点加快2MW上以发风电整机的研发;加快引进和吸收国外风电设备制造成熟技术,提高风能设备发电机、齿轮箱和叶片等关键技术国产化水平;加强风叶、电机、

控制系统等重点核心技术的攻关,争取到2012年风机国产化率达到80%;加快无锡风电科技产业园、江阴风能产业园等载体建设,确保尽快形成产业集聚。

(三)阶段目标

一是到2008年年底,实现基地销售收入300亿元、外贸出口25亿美元,重点培育2-3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初步完成建设方案设计和可行性规划。二是到2009年年底,实现基地销售收入550亿元、外贸出口40亿美元,加快推进基地重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调试,争取1-2个发展成熟的公共平台正式投入运营。三是到2010年年底,实现基地销售收入1000亿元、外贸出口80亿美元,基地重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全部完成,进入成熟运作阶段,全面服务基地发展。

四、工作任务

“十一五”时期是无锡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城市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时期。要充分认识新能源创新基地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性,增强基地公共技术服务和政策支撑功能,全方位、多层次支持新能源创新基地快速健康发展。

(一)加强基地政策扶持体系建设

研究制定支持基地发展的政策意见,在主体培育、公共平台、载体建设、贸易促进、国际合作、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资金资助和政策扶持,以政策引导推动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对列入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的重大光伏、风电设备制造项目和产业发展集群,在资金、环保、土地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积极争取省级以上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扶持资金,认真落实市级配套鼓励政策,为重点企业争取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换、研发等方面的条线扶持资金。(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经贸委、外经局)

(二)加强基地公共技术平台建设

一是建设新能源产品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形成集光伏与风电产品试验检验、认证服务等于一体的新能源产业公共平台。(牵头单位: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外经局)

二是推进江苏尚德光伏技术研究院和江阴光伏研究所的建设,形成高技术研发平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新区、江阴)

三是加快风能控制技术中心建设,建立风能公共技术研发平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江南大学)

(三)加强基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一是建立投融资服务平台。基地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扶持重点新能源企业的发展,并举办投融资峰会,帮助成长型新能源企业与风险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对接和合作,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外经局、贸促会)二是推进无锡商务科技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为基地企业提供信息共享、科技创新、技术推广等服务,并以此为平台加强与国家重点院校的合作,加快推动重点企业与相关院校共同培养高素质人才。(牵头单位:市外经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信息办)

(四)加强基地贸易促进平台建设。一是打造新能源会展平台,推动国内外新能源行业高层次对话和交流,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基地发展。二是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新能源展博览会、国际性高科技展会等,加强基地企业对外宣传,加强国际合作,扩大贸易出口。(牵头单位:市外经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贸促会)

(五)扶持基地重点企业发展。一是确定15家重点基地企业,重点进行培育;二是扶持尚德等重点企业建立国家技术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等,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三是帮助和鼓励企业创立各省级和国家级名牌、驰名商标,鼓励企业进行商标境外注册工作。(牵头单位:市经贸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外经局、无锡质监局、无锡工商局)

(六)加快推进尚德光伏产业园、无锡风电科技产业园、江阴风电产业园建设。积极协调和支持尚德光伏产业园、无锡风电科技产业园、江阴风电产业园项目的建设,鼓励和引导有关科研、生产和服务企业入园发展,加快形成以光伏和风能产业为核心的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配合单位:新区管委会、惠山区、市外经局)(七)积极参与标准制定。鼓励产业龙头企业积极争取承担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秘书处的组织工作;引导扶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的有关活动,取得国际标准制定权和话语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部门:无锡质监局)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无锡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协同,明确任务,统一思想,整合资源,积极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坚持领导小组半年碰头、联络员季度交流的工作机制,针对基地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及时协商、研究并进行具体推动,促进基地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部门联动,营造良好环境。扎实落实各项鼓励政策,优先支持、重点保证基地企业申报省和国家的各项扶持资金,大力支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土地、规划和建设部门按照园区建设和产业发展要求,做好重点区域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先安排重点建设用地,并提供必要的水电供应保障。相关职能部门在项目评估、审批、设备、原材料及产品通关、资格认定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基地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海关、国检等部门给予A、AA类企业优先申报、便捷通关、出口免验、快速验放全程聚焦式服务。

(三)加强学习调研,指导基地发展。成立“无锡国家新能源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现状研究”课题小组,借鉴其他先进基地的发展经验,完善基地建设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基地发展现状及基地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困难的调查和研究,收集、整理和分析国家和省层面关于促进企业出口发展和基地建设的政策,尽快提出促进基地发展的政策建议、发展规划以及管理细则,指导基地发展。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确保持续发展。一是加快人才引进、培育。大力实施“530”工程,引进太阳能、风能产业领军型人才。鼓励基地企业与高校联合定向培育太阳能产业方面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建立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二是改善人才环境,落实管理、技术、知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重视保护知识产权,吸引国内外太阳能产业专家和优秀人才来基地创业。三是重点培养一批太阳能方面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和高素质产业工人,为基地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储备和支撑。

(五)加强国际合作,推动产业发展。加大与国外专业研究机构和专业生产企业的合作力度,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鼓励国外制造厂商及研发机构来基地投资办厂,建立研制发机构。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有目的、有选择地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工艺及关键设备。充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境外上市、境外融资等方式,高起点发展光伏产业,加快产业技术开发步伐,提升产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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