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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教〔2007〕 号

海盐县教育局文件

盐教装〔2011〕141号

海盐县教育局关于转发

《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电大、进校、理工学校、商贸学校、成校:教育技术装备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大力开展实践教学和实现教育手段现代化、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重要条件和技术保障,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实现教育现代化、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技术装备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善,教学装备的品种、数量不断增加,质量和档次不断提升,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专用教室、信息系统等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其资源效益,提高管理水平和使用效能,现将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制定的《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规则(试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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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海盐县中小学教育装备管理规范》自本规则转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规则(试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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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规则

(试行)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二○一○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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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1章总则......................................................................................................................................... - 6 - 第2章实验室管理................................................................................................................................... - 6 -

2.1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规则.............................................................................................................. - 6 -

2.2 化学药品管理和使用规则........................................................................................................ - 10 -

2.3 危险化学药品保管和使用规则................................................................................................ - 11 -

2.4 实验教师岗位规则.................................................................................................................... - 12 -

2.5 普通实验室实验规则................................................................................................................ - 13 -

2.6 数字化实验室管理规则............................................................................................................ - 14 -

2.7 数字化实验室管理员岗位规则................................................................................................ - 15 -

2.8 数字化实验室实验规则............................................................................................................ - 16 - 第3章专用教室管理............................................................................................................................. - 17 -

3.1 小学科学探究实验室管理规则................................................................................................ - 17 -

3.2 音乐教室管理规则.................................................................................................................... - 18 -

3.3 体育器材管理规则.................................................................................................................... - 19 -

3.4 美术器材管理规则.................................................................................................................... - 20 -

3.5 劳动技术教室管理规则............................................................................................................ - 20 -

3.6 卫生(保健)室管理规则........................................................................................................ - 21 -

3.7 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 22 -

3.8 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 24 -

3.9 语音教室管理规则.................................................................................................................... - 25 -

3.10 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管理规则.................................................................................................. - 26 -

3.11 通用技术专用教室安全规则.................................................................................................. - 27 - 第4章信息系统管理............................................................................................................................. - 28 -

4.1 中小学校园广播室管理规则.................................................................................................... - 28 -

4.2 中小学校园网络管理规则........................................................................................................ - 29 -

4.3 网络管理人员岗位规则............................................................................................................ - 31 -

4.4 中小学校园电视台工作规则.................................................................................................... - 32 - 第5章图书管理..................................................................................................................................... - 33 -

5.1 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规则................................................................................................ - 33 -

5.2 图书借阅规则............................................................................................................................ - 34 - - 4 -

5.3 报刊阅览规则............................................................................................................................ - 35 -

5.4 藏书剔旧管理规则.................................................................................................................... - 35 -

5.5 图书馆(室)文献资料遗失、损坏赔偿规则........................................................................ - 36 -

5.6 图书馆(室)管理人员岗位规则............................................................................................ - 37 -

5.7 电子(网络)阅览室管理规则................................................................................................ - 38 - 第6章附则.........................................................................................................................................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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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总则

一、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小学实验室规程》和《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工作,确保对教育技术装备的规范、合理、安全管理及使用,充分发挥教育技术装备在教育现代化中的基础保障作用,特制订本规则。

二、本规则规定了中小学实验室、专用教室、信息系统和图书等教育技术装备的建设、使用、管理及维护,明确了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的领导机构设置、性质、职责及任务。

三、各校应根据本规则,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管理制度。

四、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实行分管校长负责制。分管校长对教育技术装备建设与规划、管理制度的制订与执行、技术装备的使用与维护等工作进行领导。工作应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总结。

五、有条件的学校应设立教育技术中心作为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教育信息化及教育技术装备发展规划、经费使用、设备管理、制度执行、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项目绩效评估等教育技术相关工作。

六、未设立教育技术中心的学校,其职能应由教务处和总务处承担。教务处负责对相关教研组、实验室、专用教室等的教学工作进行管理,布置和检查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总务处负责教育技术装备的物质条件管理,包括建设与规划、管理与使用、更新与报废,保证教育技术装备日常经费开支。

七、学校领导应选派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专业对口、能够胜任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工作的人员担任相应的工作,保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队伍的稳定,实现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

八、学校应制订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抓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九、学校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切实保障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人员待遇,合理核定其工作量。教师在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及相关教学工作中的工龄、教学水平及工作业绩都应作为评定职称和考核晋升的条件。

十、学校应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规范操作的教育。配备必须的防护设施和用具,及时维护更新,排除安全隐患。

第2章实验室管理

2.1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规则

一、实验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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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计划管理

1.仪器的添置应根据仪器配备目录和学校实际情况,由实验室管理部门编制添置计划,经学校领导审核后上报主管部门进行采购(或自购)。对于未列入配备目录但属于实验必须的耗材,学校应根据需要采购,也可发动师生收集。

2.学校自行采购仪器、材料和药品应合理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统筹考虑产品的性能与价格,严防劣质产品进入学校。

3.到货的仪器、材料应及时验收。验收工作由采购人员和实验教师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技术标准、教学要求及参考说明书进行。验收工作完成后,仪器及时入库,单据及时入账,回单及时上报。

4.有关实验室统计报表由实验室负责人依据账册和资料如实填写,总务处负责核对和汇总,经学校分管领导审阅后盖章上报。

(二)仪器账户管理

1.总务处设仪器固定资产明细账和低值仪器明细账,实验室管理部门分类设仪器明细账、材料及消耗品明细账。明细账需一物一页,按国家统一编制的仪器目录编号顺序进行装订。

2.总务处凭仪器调拨单和发票入账,实验室管理部门凭总务处开列的仪器进校单入账。实验室管理部门及总务处凭经分管校长审核批准的报损、报废单据销账,化学药品及消耗品的销账按消耗数量定期销账。

3.每学期须进行一次全面清点、统计,做到账物相符。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妥交接手续。

4.剧毒药品及危险品的销账,用一次记一次,并记录残余量。

5.学校应列仪器清册,按统一编号顺序登录,一式二份,总务处和实验室管理部门各一份,每学期根据增减情况补充一次。

(三)仪器存放管理

1.学校应按配备目录对仪器分类编号,用油漆书写或用合适标签填写。标签上应注明学校、仪器名称及编号。化学药品标签需用蜡封。

2.仪器存放要求:

(1)仪器分类存放,仪器和药品分开存放,危险品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

(2)仪器存放定室,危险品应存放于专用场所,较小规模学校(18班以下学校)设专柜、定橱。结构、体积特殊的仪器要有专用橱,每件仪器在橱内要有固定的位置,并随仪器的增减作适当调整。

3.仪器定橱定位存放时,应在每橱挂(贴)有仪器编号、名称、数量的卡片或清单。

4.仪器保管要求:

(1)物清:仪器的品种、数量、质量状况和存放地点清楚,每学期核对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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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账清:及时登账、登表,准确核算,账表、账账、账物相符,凭证完整无缺;

(3)资料清:产品说明书集中装订,妥善保存;

(4)标志清:橱号、仪器分类、仪器编号等标志清楚。

有条件的学校应实行信息化管理。

5.仪器保养要求:

(1)常规保养:每次用毕仪器,应做好清洁工作,检查附件,做好保养工作后放回原橱原位。

(2)定期保养:一般每学期结束前需全面做一次防尘、防潮、防锈上油等工作,根据仪器特点定期通电、日晒、检查浸液、擦洗等保养;

(四)仪器使用管理

1.实验人员根据《实验通知单》,准备演示实验仪器,并在用后及时保养、整理。

2.实验人员根据《实验通知单》准备好学生分组实验器材,实验完毕,实验教师及时检查以备另一班级使用,或保养、整理。

3.剧毒药品的使用需单独填写使用登记表,注明用途、数量及残物处理情况,由使用人和实验人员二人共同签名、同时开锁取用。使用残量应交回。

4.仪器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填写“仪器损坏报告单”,查明原因,并做好登记、报损、销账工作。低值易耗仪器的报损由总务主任审批,其他仪器的报损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5.未经实验教师允许不得进入仪器室。使用仪器、药品均须先填写报告单或作记录,预先准备。仪器用毕及时归还。教学仪器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办理手续,并按时归还。

(五)仪器维护保养管理

1.认真做好仪器维护保养,损坏的仪器要根据情况及时维修,修理情况要及时登记,保持仪器设备完好率在95%以上。

2.实验室管理部门根据仪器实际情况提出报废申请。低值易耗仪器由学校总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审核后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其他仪器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核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自制教具应登记造册,列入实验室管理。

4.实验室现有仪器不能随便拆改,必须拆改时应办理审批手续。

(六)日常管理

1.经常检查实验室各项制度执行情况,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2.经常保持室内外整齐、清洁、干燥。

3.切实落实防盗、防火、防潮、防蛀、防尘、防腐蚀、防毒、防触电等措施,- 8 -

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4.计入固定资产管理的教学仪器应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报损、报废等处置处理。

二、实验教学管理

(一)实验教学计划

1.学科教研组须针对实验教学制订学期计划,计划经教务处审核后交实验室管理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制订实验室安排和仪器准备计划,做好教学配合工作。

2.实验教学计划应包括实验目的、需用器材、实验步骤等内容,并对各种实验能力(包括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实验技能等)的培养作出安排;同时计划中还应包括实验知识和实验技能考核的内容。

3.要努力提高实验的开出率和成功率,使实验操作达到预期的效果,防止走过场。

(二)实验教学准备

1.对任课教师的要求:认真备课,同时重视实验准备。填写好《实验通知单》,演示实验于三天前,学生分组实验于一周前交实验室管理部门。预做实验,做到心中有数。对有危险因素的实验切实做好防范工作,对学生分组实验还应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

2.对实验教师的要求:在每学期实验总体安排的基础上,按《实验通知单》安排好实验,将需用仪器、辅助材料及安全防范器材准备妥当,使之处于完好待用状态。

(三)演示实验要求

1.按照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精心设计实验的教学方法和步骤,做好实验准备。

2.演示实验应该与学生随堂小实验相结合,鼓励学生多动手操作。

3.实验前要使学生明确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和对观察现象的要求,实验过程中要引导学生注意观察实验现象,启发学生积极思考,归纳实验规律。

(四)学生分组实验要求

1.教师应要求学生做好实验预习,在明确实验目的、原理、方法和步骤后,动手进行操作。

2.教师在学生第一次接触实验时应先作示范,对装置复杂、难度大的实验,应指导学生分步完成。学生自主设计实验,应有明确的实验原理、实验装置和实验步骤的说明。所需实验器材经过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审查认可后予以发放,或由学生参与收集日常生活中的适用器材。

3.实验中,教师应要求学生按正确的实验步骤操作,仔细观察,探究思考,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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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师应巡回指导实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实验后,教师指导学生根据实验报告的项目做好实验记录,完成实验报告。

5.实验室内禁止带入零食或饮料。

(五)随堂小实验要求

教师应积极采用随堂小实验的方式,让学生通过实验归纳出规律。

(六)实验考查

1.学校每学期根据实验教学计划进行一次实验开出率统计,作为检查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和实验教学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

2.有关学生实验能力和技能的考查,应着重考查学生的实验设计能力和操作技能。

(七)实验室开放

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向学生开放实验室,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指导学生开展课外实验活动,引导学生自主设计实验和开展实验探究。

(八)实验教学研究

学校和学科教研组要经常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对于实验教学的教学方法、实验设计、仪器改进、自制教具和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等诸多内容进行探讨,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2.2 化学药品管理和使用规则

一、化学药品的添置和调出

1.根据教学仪器配备目录、实际需要和药品的现有情况以及经费情况制订添置补充计划。

2.管理人员必须建立化学药品详细账册,包括总账、明细账、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等,对化学用品的购买、领用及出入库必须进行精确计量和记载。

3.对教学上已不需要的危险药品,应及时清理调出。对变质失效需要报废的化学药品,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由学校分管领导签字,并做好账册登记后,方可报废。化学药品的销毁要严格按程序、权限进行,同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二、化学药品的存放

1.危险化学药品的保管和使用按专门的规定执行。

2.化学药品的存放,做到定橱、定位,摆放整齐。对不同性质,相互会发生化学反应的物品要分橱隔离存放。对受光易变质的物品应装在避光容器内,对易挥发、易潮解和易水解的要密封。

3.化学药品容器必须有标签,并涂蜡保护。分装的药品,必须在容器标签上标注名称、规格、浓度、日期等。无标签药品,不能擅自乱扔乱倒,必须请专业人员经- 10 -

化学处理后方可处置。

4.化学药品保管室要保持阴凉、通风、干燥,要按规定在存放室内配备防盗、防火设备(如水、细沙、灭火器等),对各类用电线路、电器应做好定期检查工作,消除隐患以保证安全。化学药品储藏室(橱)内严禁火源,化学准备室、实验室使用火源,必须有人看守,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5.根据教学需要,除有毒、易爆、易燃、易挥发药品外,物理和生物仪器室可保存少量化学药品,但必须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6.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化学药品储藏室。

7.危险化学药品应按规定单独存放。

三、化学药品的使用

1.使用化学药品应有登记。

2.使用化学药品应按照节约和尽量少用的原则,在满足实验需要,能够得到信息的条件下,尽量少用。提倡开展微型化学实验。

3.化学实验后的废液废渣应经过无害化处理后方能排放。产生废气的实验室应加强通风。中小学化学实验不可产生毒性强和量大的废气。

四、管理要求

1.化学药品的管理要遵循既有利于教学,又保证安全的原则,并加强危险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安全教育。

2.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化学药品管理知识,掌握化学伤害和中毒症状及急救措施,主动接受当地公安部门和教育装备部门对危险药品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3.对因保管不慎、管理不当而造成的化学药品丢失、损坏等情况,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不得延误时机。

2.3 危险化学药品保管和使用规则

一、危险化学药品的范围

1.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强氧化剂、强腐蚀性等药品应作为危险化学药品管理。

2.危险化学药品的具体种类根据有关规定认定。

二、危险化学药品的添置

1.中学教学实验应尽可能避免使用化学危险品,必须使用的,应严格遵照危险化学药品管理规则进行管理。小学教学实验不得使用危险化学药品;中学生物实验不得使用强烈致癌物和危险微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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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危险化学药品的采购,由实验室管理部门根据配备目录、教学需要和现有药品情况以及经费情况,本着尽量减小储藏量的原则,制订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按规定程序采购。到货后必须立即验收并登记入库。

三、危险化学药品的储存

1.危险化学药品的储存,应按照化学药品的性质,根据防盗、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腐蚀、防相互之间发生化学反应的原则分别确定相应的存放环境,集中存放。

2.储存危险化学药品的场所应具备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危险化学药品的领用分装不得在普通化学实验室进行,储存处应有适合于领用分装的基本条件。

四、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

1.应根据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情况制订不同的管理等级。剧毒、易爆药品的使用必须由教师填写领用单,经学校领导批准。其它危险药品的领用必须由教师填写领用单,经教研组长批准。

2.剧毒、易爆药品的领用单应作存档,其它危险化学药品的领用单应至少保存一个学期。

3.危险化学药品使用后的残余量应交回危险化学药品储存处,并作登记。已经改变性状、不再属于危险化学药品范围的化学药品(例如:浓硫酸已稀释为稀硫酸),则不再需要遵照危险化学药品管理规则进行管理。

五、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

1.学校应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危险化学药品保管和使用制度。

2.编制危险化学药品采购计划、实施采购、验收、登记、入库、保管、领用、定期维护、清点、记账以及剩余药品的回收管理等全过程,必须实行两人同时在场并参与的制度。

3.管理人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泄露给与工作无关的人。

4.一旦发生事故,管理人员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学校应及时进行妥善处理;情况严重的,学校应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汇报,不得隐瞒。

2.4 实验教师岗位规则

一、业务要求

1.掌握各类实验仪器设备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等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各类实验器材、药品的规格和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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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教研活动,掌握实验教学要求,做好实验准备。

3.及时总结经验,积极开展改进实验效果的研究和自制教具的研制,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

二、日常管理和实验准备

1.执行学校实验室工作计划,具体负责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2.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规则》的原则要求,制订适合于本校的切实可行的各项制度。要求师生执行的制度,应在相应的场所公布。

3.负责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维护、更新工作和实验器材、药品的使用、回收和处理工作。

4.按规定做好仪器、设备、药品、标本、模型、挂图、教具等管理工作。保持实验室整齐、清洁、干燥,做好通风换气。

5.做好财产管理工作,定期清点实物,做到账物、账账相符。

6.按照教材规定的实验(演示和分组)做好充分准备,积极配合任课教师,保障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

7.积极创造条件,协助教师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实践活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

8.建立“实验室日志”,记录每次实验的名称、日期、班级、人数、授课教师、实验效果、存在问题和实验仪器等基本情况。

三、安全

1.采取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好国家财物。按规定做好“三废”处理工作。

2.督促任课教师并教育学生按规范操作,确保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财产。

2.5 普通实验室实验规则

一、进入实验室

1.进入实验室后按编号就座,未经教师许可,不得动用仪器和药品。

2.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准打闹喧哗,不准做与实验无关的事。实验室内禁止带入零食或饮料。

二、实验前

1.实验前必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熟悉方法步骤,掌握基本原理。

2.认真听取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3.实验前首先清点实验仪器和材料,如有缺少、损坏应立即报告教师。

三、进行实验

1.实验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有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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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报告教师及时处理。

2.自己动手,亲自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重视第一手资料,实事求是填写实验报告,不抄袭别人的实验结果,不凑答案。

3.仪器、药品和试剂不得滥用和损坏,故意损坏仪器、设备者应照价赔偿。

四、实验后

1.实验完毕,必须整理仪器,按原样摆放整齐,如有损坏丢失,应报告教师。做好清洁工作,并经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2.室内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

2.6 数字化实验室管理规则

一、数字化实验室的性质和任务

1.数字化实验室是利用计算机数据采集系统,与常规仪器结合进行实验的专用实验室。

2.数字化实验的特点和作用:

(1)能使学生了解传感器的作用,接触传感器和计算机实验,拓宽视野;

(2)有利于激发学生积极思考、探索,锻炼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3)促进教师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水平;

(4)解决某些用其它仪器难以完成的实验;

(5)为实验教学增加了一种新手段、新工具;

(6)数字化实验器材通用性好,可以让学生充分发挥创造性,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常规教学仪器产品的缺点,提供了可用于探究的工具。

二、数字化实验室的建设

1.数字化实验室的建设应根据配备目录的要求和学校的师资情况及经费情况,编制装备计划。

2.应选择符合DB33/T 734.1-2009标准的实验器材。可以根据数据采集系统对计算机的要求,选择适合的计算机。

3.装备必要的配套实验器材。

4.实验室应布局合理,清洁整齐,并营造数字化实验室的科学氛围。

5.实验桌应根据需要安装计算机、实验数据采集系统和使用配套仪器的情况,进行专门设计。无防腐蚀功能的数字化实验器材不适合与腐蚀性化学药品一起使用。

6.数字化实验室须按照计算机实验室的要求,配有防火、防雷、防盗等设施设备。教室应按照JY 0385-2006规范设计。学生用计算机宜采用液晶显示器。当使用CRT显示器时,在800×600的分辨率下,刷新频率应不低于85Hz,辐射应符合国家- 14 -

标准。选择数据采集系统应充分考虑性能价格比。教室须采用无尘书写板。

三、数字化实验室的使用

1.充分发挥数字化实验室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率。在教学中应积极开展利用数字化实验器材的实验。

2.开展数字化实验须以实验的教学目的为依据。不能以数字化实验取代全部常规实验,不能以数字化完全代替应由学生动手的实验过程。

3.数字化实验以前,教师应向学生介绍数据采集系统的简单原理、实验的基本原理和方案,并结合教材有关内容,讲解有关传感器的知识。

4.按规程操作。使用传感器应注意量程、基本误差和分度值。

5.实验完毕应检查、整理和清点各种器材。

6.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软件资料由于使用人或管理人不遵守制度、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为的仪器设备、软件资料严重损坏、遗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因保管不善,玩忽职守,以致发生被窃、遗失、损坏等事故,须严肃查清责任,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实验中应避免液体和化学药品污染计算机和数据采集系统。

7.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实验室内禁止带入零食或饮料。

四、数字化实验室的管理和维护

1.学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数字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2.管理人员参与采购器材的验收工作,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供应商提出;严格按照《中小学实验室管理规则》做好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软件资料的登记入账工作。管理人员调动时须妥善办理交接手续。

3.要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校验、检修和进行软件升级。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拆卸、移动和调整仪器设备。严禁运行外来光盘和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中的程序,定期进行计算机病毒的检测和杀毒工作。师生使用U盘输入和输出实验数据,须事先向管理员提出并经允许后方能进行。

4.教师用仪器设备的借用,须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借用人应具有使用该仪器设备的技术能力,并负责妥善保管。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仪器设备借出与收回时,双方应共同检验,落实责任。学生用仪器设备不得借用。

5.电网停电时应关闭实验室总电源。

6.加强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发生的管理。

2.7 数字化实验室管理员岗位规则

一、财产管理

定期清点实物,做到账物、账账相符。

二、业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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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熟悉计算机数字采集系统和配套实验仪器、软件资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特点、使用规程和保养常识,掌握库存状况。熟悉数字化实验项目及其所用器材。

2.参加教研活动,掌握实验教学要求,做好实验准备。

3.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开展改进实验效果的研究和自制教具的研制,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

三、日常管理和实验准备

1.执行学校实验室工作计划,具体负责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2.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规则》的原则要求,制订适合于本校的切实可行的各项制度。要求师生执行的制度,应在相应的场所公布。

3.负责制订实验器材的购置计划和资金申请;新购器材验收、安装、调试和登记入账;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维护、更新;实验器材的借用、维修、损坏报损、报废注销等管理工作。做好实验室计算机软件和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协助任课教师做好实验教学安排,按照教材规定的实验(演示和分组)做好充分准备,积极配合任课教师,保障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做好实验准备工作,提高实验效果。

5.积极创造条件,协助教师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实践活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

6.建立“实验室日志”,记录每次实验的名称、日期、班级、人数、授课教师、实验效果、存在问题和实验仪器等基本情况。

7.做好实验器材的安全维护工作,确保器材完好待用,提高实验开出率。

8.保持实验室整齐、清洁、干燥,做好通风换气工作。

四、安全

1.采取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好国家财物。

2.督促任课教师并教育学生按规范操作,确保人身安全健康,保护国家财产。

2.8 数字化实验室实验规则

一、进入实验室

1.进入实验室后按编号就座,未经教师许可,不得动用仪器和药品。

2.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准打闹喧哗,不准做与实验无关的事。实验室内禁止带入零食或饮料。

二、实验前

1.实验前必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熟悉方法步骤,掌握基本原理。

2.认真听取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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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验前首先清点实验仪器和材料,如有缺损应立即报告教师。

三、进行实验

1.实验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教师及时处理。

2.自己动手,亲自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重视第一手资料,实事求是填写实验报告,不抄袭别人的实验结果,不凑答案。

3.按照各传感器的量程使用,不得滥用和损坏,故意损坏仪器设备者应照价赔偿。

4.禁止在计算机上运行游戏及其他自带程序。使用U盘保存实验数据须取得管理员许可。

四、实验后

1.实验完毕,必须做好清洁工作,整理仪器,按原样摆放整齐,并经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2.室内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

第3章专用教室管理

3.1 小学科学探究实验室管理规则

一、小学科学探究实验室的性质和任务

1.小学科学探究实验室是独立设置的科学教室的组成部分。配备小学科学探究实验室目的是为了满足学生探究性学习的需要。在进行科普教育的同时,重点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和创新能力,让学生体验学习《科学》的乐趣,形成尊重事实、善于质疑的科学态度,提升科学素养。

2.小学科学探究实验室主要供课外使用,应有计划地对全体学生开放。

二、小学科学探究实验室的建设

1.按照配备目录,根据学校具体情况以及经费情况,选择配备器材。

2.供小学科学探究实验室使用的器材应有趣味性,一般应选用外形较大和耐用的器材。使用电网电源、高压(含高压静电)、高温、易碎等器材,不适合学生使用,只适合教师演示使用。

3.趣味性强、安全、与课内知识可以结合的器材,可以配备到学生实验。

4.小学科学探究实验室室内应营造科学氛围,使学生乐意入内活动。

5.电源插座的安装应符合有关国家建设规范。电源插座必须连接保护接地线,教室内应安装剩余电流保护器和过电流保护器。开关箱须加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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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学科学探究实验室的使用

1.学生使用科学探究实验室内仪器的主要形式是自主选择感兴趣的器材进行观察和操作。不适合学生单独使用的品种,应由教师演示,并做好管理工作。

2.相关仪器设备应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自主使用。一般由科学课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的职责是:

(1)指导学生有序开展科学探究活动;

(2)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3)进行部分器材的演示;

(4)传授有关科学知识,培养学生科学素养。

四、小学科学探究实验室的管理和维护

1.学校应选派胜任的教师担任小学科学探究实验室管理员。

2.应建立仪器账册,有关要求参照《中小学实验室管理规则》。仪器应定位存放,使用完毕应及时整理维护。在有能力时可以开展部分维修工作。不能维修的,应由供应商解决。

3.指导教师应做好室内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4.保持室内卫生整洁。

5.室内电源由教师统一管理,用毕应及时关闭室内总电源。

3.2 音乐教室管理规则

一、音乐教室的性质和任务

1.音乐教室是学校组织音乐课教学的场所。

2.音乐教室的作用首先是完成音乐教学任务。在有条件时,可用于开展课外活动。

二、音乐教室的建设

1.根据配备目录和学校的实际需要以及经费状况,制订配备计划。

2.管理人员应参与采购器材的验收。

3.音乐教室中使用电网电源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要求。室内应按照国家有关建设规范安装电源插座。

4.音乐教室应有消防、防盗等安全设施。

三、音乐教室的使用

1.根据教学计划,安排音乐教室的使用。提高音乐器材利用率。

2.按规定使用器材。

3.如有损坏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查明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四、音乐教室的管理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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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必须选派专人负责管理音乐教室。

2.管理人员负责制订音乐器材添置计划。建立和健全音乐器材登记账目。每学期由管理人员负责进行一次全面清点统计,做到账物相符。管理人员调动须办妥交接手续。

3.使用完毕做好器材的维护保养。

4.保持室内整齐、清洁。

5.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3.3 体育器材管理规则

一、体育器材的装备

1.体育器材的装备应根据配备目录、学校的具体情况和经费状况进行。

2.选购体育器材应首先考虑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应选择适合于本校学生年龄段使用的器材。

3.室外大型体育器材应安装牢固,确保安全。

二、体育器材的使用

1.根据教学计划,在教师指导下使用体育器材。

2.按要求正确使用体育器材,严禁违章使用。

3.使用有危险性的器材应做好安全监管。

4.使用完毕应清点、归还。

三、体育器材的管理和维护

1.体育器材必须专人负责管理。应建立体育器材登记账目,详细登记每件器材,做到账物相符。管理人员负责提出体育器材添置计划。

2.领、还器材时必须由教师或指定人员进行,并经管理人员认可后方可离开。非指定人员不得进入器材室。

3.管理不善或人为损坏器材设备应照价赔偿。

4.新增添器材设备及时验收并登记入账。

5.器材存放做到规范化,以方便使用和管理。

6.及时补充更新器材。管理人员(体育教师)要为学校添置新器材做好参谋工作。

7.管理人员(体育教师)应经常整理器材,保持器材室整洁、干净。

8.定期做好器材的保养和维护工作,特别对危险性较大的室内外器材更应重视,建立定期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器材是否被腐蚀、霉变、松脱、断裂、有倾倒趋势、安全距离变化等情况。

9.对室外运动器材应定期检查维护,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应检查各项器材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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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了例如存在锐角、快口、飞边、毛刺、不稳固、易倾倒、易断裂、易挤伤、易跌落、易剪切、有零部件弹出或飞出、紧固件松动、活动部件运动受阻、高度或尺寸不适合、易造成伤害的凸出物等隐患。新添器材凡是有电焊的,必须有焊接强度试验报告。

无法维修的器材,应及时报废。

10.每学期末做好器材的清理、核对和报损工作。

3.4 美术器材管理规则

一、美术器材的装备

1.根据配备目录、学校具体情况和经费情况,配备美术器材。

2.配备美术器材应首先注意产品质量,器材应能满足教学需求。

二、美术器材的使用

1.根据教学计划,使用美术工具由美术教师领用,用毕及时归还。

2.按规定使用美术器材。

三、美术器材的管理和维护

1.美术器材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无关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进入美术室。

2.认真做好各类美术器材及资料收集登记工作,建立健全登记账册。

3.由管理人员负责编制美术器材添置配备计划。

4.美术用品须全部入橱,大件器材必须做好防尘、防潮工作。要分类存放、合理排序、定期维护保养。

5.除了美术教师备课以外,美术器材工具不得外借。

6.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安全工作。

7.工作时间尽量保证美术室的通风透气,并经常检查室内器材损坏情况。

8.消耗性材料应及时补充。

3.5 劳动技术教室管理规则

一、劳动技术教室的性质和任务

劳动技术教室是完成劳动技术课教学的必备场所,是对初中学生进行初步的劳动技术教学所必需的物质条件。

二、劳动技术教室的建设

1.根据劳动技术课器材配备目录和学校的需要、现有器材状况及经费状况,配备劳动技术课器材。

2.配备劳动技术课器材应根据学校开设课程情况,选择目录中有关的器材。

三、劳动技术教室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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