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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东莞积分入户政策

2012年东莞积分入户政策
2012年东莞积分入户政策

关于印发《2012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2012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2012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

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

为了更好地解决我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的招生管理,根据《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本方案适用于年满6-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新莞人子女,其父或母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以及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条本方案的新莞人子女是指其父母双方及申请人均为具有我国国籍的非东莞市户籍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外国户籍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童不适用于本方案。

第三条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新莞人子女,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如发现申请留级重读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第四条符合申请资格的新莞人子女可以向其父母一方服务地或其父母在我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地(两者任选其一)的镇街新莞人服务部门提出申请,通过积分制方式,入读申请地所在镇街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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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父母的学历、职称、在莞服务年限、参保年限、居住时间、计划生育、纳税等方面情况作为计算积分的依据。

第五条本方案共有十一个积分项目,其中一至九项为基本积分;第十、十一项为加、扣分项目。

第六条本方案第九项积分项目为申请人积分,其余积分项目基本为申请人父母积分。父母双方不累计积分,积分方式如下:

第七条具体积分项目、分值如下:

(一)文化程度

1.具有初中学历的,15分;

2.具有高中或中技、中职学历的,40分;

3.具有大专学历的,60分;

4.具有本科学历的,80分;

5.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的,100分。

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和本科学历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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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

1.具有初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五级,10分;

2.具有中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30分;

3.具有高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初级职称,50分;

4.具有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二级、中级职称,60分;

5.具有高级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一级、高级职称,100分;

6.取得国家行业注册执业资格,50分。

(三)在莞服务年限

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务工或经商营业

1.工作3年以内的,每工作满1年1分;

2.工作3年以上且6年以内的,每工作满1年2分;

3.工作6年以上的,每工作满1年3分。

(四)参加社保年限

在东莞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包括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每缴纳1个险种每满1年积1分。

(五)在莞居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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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莞行政区域内连续居住的时间

1.连续居住3年以内的,每满1年1分;

2.连续居住3年以上且6年以内的,每满1年2分;

3.连续居住6年以上的,每满1年3分。

(六)计划生育

已纳入东莞市计划生育属地管理

1.在东莞市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计生办申报计生信息的,5分;

2.按规定落实“一孩上环、二孩结扎”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及接受查环查孕服务的,5分。

(七)在莞投资纳税

1.个人在本市内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企业成立满1年,且没有违法经营行为,以工商登记注册中的实收资本为依据,满10万元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200分;

2.个人近3个年度纳税额(含个人所得税、从事个体工商经营活动缴纳的税款):每满5000元2分,可合计国地税税款的分值,最高不超过40分。

(八)在莞参加社会服务

1.近5年在莞参加义务献血的,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近5年在莞参加社区志愿服务、志愿者服务,每满50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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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3.近5年在莞进行慈善捐赠(接受捐赠的单位必须是政府认定的慈善组织),每千元2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如申请人曾进行志愿服务或志愿者服务的,可按相应标

准累计积分。

(九)接受教育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1.在我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1年学前教育的,3分;

2.在我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2年学前教育的,6分;

3.在我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3年学前教育的,10分。

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和初中学校:

1.在我市公民办小学接受1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2分;

2.在我市公民办小学接受2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4分;

3.在我市公民办小学接受3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8分;

4.在我市公民办小学接受4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12分;

5.在我市公民办小学接受5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16分;

6.在我市公民办小学接受6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20分。

(十)加分

1.在本市拥有家庭人均(家庭人员以户口本为准)住房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的自主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购房合同备案的房屋3年内的,10分;3年以上的,20分;非住宅类房产不加分。—6—

2.科技方面: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或优秀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多项不累加),60分。

3.技能竞赛方面:近5年参加国家、广东省及本市人力资源部门(或原劳动部门)主办或与行业组织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多项不累加),60分。

4.计划生育方面: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20分。

(十一)扣分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含收养,下同)子女的,夫妻任何一方未接受处理或处理完毕未满五年的,其子女不得申请积分入学;

(2)违反政策生育子女的、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以及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扣60分。

2.违法犯罪:

(1)近5年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扣50分;

(2)近5年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扣100分。

第八条各积分项目提供材料见《2012年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材料一览表》。

第九条申请人总积分为负分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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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不予以录取。

第十条本方案各项积分项目中需提供的证件、证书及相关材料必须为真实有效的,一经发现伪造,将取消申请资格,并且之后3年内不得进行积分制入学申请。入学后被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新莞人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允许其完成该学期的学业,学期结束后,终止其就读公办学校的资格;在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从该学年下一学期起,取消其免交学杂费的待遇。

第十一条为确保本方案的公正、有效实施,各镇街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对积分制入学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及时处理积分制入学过程中出现的突发问题。市成立监察小组,接受群众、社会的意见反馈,监督本方案的实施。

第十二条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2年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材料一览表—8—

附件:

2012年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

积分材料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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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所有材料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受理部门审核后,退还原件给申请人,复印件存档。各部门审核材料的操作指引可登录东莞教育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6c13529726.html,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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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教育方案通知

抄送:市委属各单位,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省属有关单位。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三科2012年5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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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莞积分入户新政细则文档6篇

2020年东莞积分入户新政细则文档6篇 Detailed 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new policy of Donggua n points entry in 2020 编订:JinTai College

2020年东莞积分入户新政细则文档6篇 前言: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 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 细的、具体的解释和补充。本文档根据细则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 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20xx东莞积分入户新政细则文档 2、篇章2:20xx东莞积分入户新政变化文档 3、篇章3:20xx东莞积分入户新政变化文档 4、篇章4:武汉积分入户新政策:谁可申请“积分入户” 文档 5、篇章5:武汉积分入户新政策:申请需提交哪些材料 6、篇章6:武汉积分入户新政策:10项积分的指标及 分值文档 为规范全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工作,加快人才入户办理,根据《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制定实施了关于东莞

入户的新政策。关于20xx年东莞积分入户新政细则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呢?下文是小泰为大家准备的20xx年东莞积分入户新政细则资料,请查阅! 篇章1:20xx东莞积分入户新政细则文档 一、申请对象 (一)基本条件。申请入户我市,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超生的,必须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5年,且夫妻双方接受处理完毕;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 3.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人才准入条件。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 周岁以下 (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不作年龄限制),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可提出入户申请。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入户申请表填写样本

入户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 申请入户地址: 填表日期:年月日 受理单位:公安局分局派出所受理日期:年月日 受理号:

填表须知 一、填表要用钢笔黑墨水填写,字体要端正清楚。 二、表中“申请人基本情况”和“被投靠人和主要亲属及社会关系情况”的内容由申请人填写;对表中出现的□,申请人根据自己的要求打√即可。 三、公民申请入户所须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一)、夫妻投靠入户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申请方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 3、《结婚证》; 4、街道或乡镇的计划生育证明; 5、身患疾病或伤残要求照顾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 (二)、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申请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户籍证明; 3、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况和双方关系证明。 (三)、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薄》或子女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4、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5、子女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 (四)、随军家属入户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现役军人身份证明; 3、随军家属原《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随迁小孩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五)、收养小孩入户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收养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3、县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证》。 (六)、购房入户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户籍证明; 3、申请人原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证明; 4、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缴款收据、银行按揭; 5、侨汇购房的,需提供入户所在地侨务部门的证明。 (七)、投资设厂、办企业入户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户籍证明; 3、申请人原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证明; 4、有关部门的批文、验资报告、营业执照; 5、外商投资为亲友办理入户的,需提供本人书面报告及居民身份证或护照。 (八)、其他 因其他事项申请入户的,需提供与申请事项相应的证明材料。

关于印发佛山市公安机关引进人才落户实施细则的通知

佛山市公安局文件 佛公通〔2011〕52号 关于印发佛山市公安机关引进 人才落户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分局(公安局): 为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引进人才落户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29号)精神,规范公安机关引进人才落户管理工作,市公安局根据省公安厅户政警务规范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佛山市公安机关引进人才落户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径与治安支队联系。联系人:李献俊,电话:83280822。 佛山市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1 -

佛山市公安机关引进人才落户实施细则 为做好引进人才落户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引进人才落户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29号)精神,结合省公安厅户政警务规范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引进人才入户 (一)审批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 2、符合我市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的具有国家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各类技能型人才。 3、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及我市纳税大户、大企业、大集团所紧缺急需的各类人才。 4、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5、经市(区)人才服务机构核准,具有中专或大专学历,企事业单位经考核合格,且专业技能、工作经历与用人单位发展方向一致,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各类人才。 6、经市(区)人才服务机构确认,符合我市引进人才条件的各类人才,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已办理房产证的,可办理落户手续。 -2 -

说明:以上引进人才对象的入户条件由市(区)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受理、审核,公安机关凭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受理户口迁移申请。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收原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已出具户口迁移证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需提交《户口簿》,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复印件加具所在单位公章确认的视为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提供迁出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加具公章的《报到证》复印件及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大中专毕业生迁移户口关系证明》。(均收原件) 属在职流动人才的,提供市(区)人才服务机构确认、出具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本表在申请人提出入户申请时提交)和入户证明(本证明在申请人持迁出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时提交)。(均收原件)属优秀农民工技能型人才的,提供市(区)人社部门出具的《优秀农民工入户卡》(收原件)。 -3 -

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申请表

编号: 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 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制

填写说明 一、申请人填表必须统一使用黑色或纯蓝墨水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红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填写内容不得随意涂改。 二、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填写阿拉伯数字;需要文字表述的,必须使用汉字,不能使用英文或其他文字。 三、填表人要认真如实填写本表,并按如下格式填写相应内容: (一)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填写户籍登记所用名字,用字要固定。 (二)民族:要写全称。如“汉族”、“苗族”,不能简称“汉”、“苗”。 (三)照片:为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四)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或“其他”。 (五)文化程度:填写“研究生”、“本科”、“大专(包括高职院校)”、“高中(包括中专、职校、技校)”、“初中”、“初中以下”。 (六)职称:填写内容与职业资格证书一致。 (七)婚姻:填写“未婚”、“已婚”、“丧偶”或“离异”。 (八)联系方式:填写本人常用的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 (九)随迁人员:填写有随迁意愿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信息。 (十)请在个人情况对应的“□”处打“√”。 (十一)申请所需的基本资料:1、申请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2、申请人本人有效《广东省居住证》。3、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4、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声明(现场填报)。5、在莞就业、经商证明材料。(1)就业的,提供以下任一种材料: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单位证明;(2)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3)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6、目前在我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目前在省内其他城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 (十二)申请所需的积分材料。申请人应按照本申请内的《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计分标准》,提供相应积分项的证明资料,不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不得通过审核或加分。

关于印发《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暂行办法》和《东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暂行办法》和《东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暂行办法》和《东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优化人口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号),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积分制入户,是指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宏观规划,对申请人申请入户的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当申请人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时,经公示无异议的,可在申请镇街获得入户资格。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并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积分制入户。同时,符合以下三类条件之一,经审核属实且经公示无异议的,可直接在申请镇街获得入户资格,并依照积分制入户申请流程管理。 第一类:个人素质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50岁以下;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行业注册执业资格,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包括高级技工教育),年龄在45岁以下,且在莞连续工作满3年、在莞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45岁以下,且在莞连续工作满3年、在莞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第二类:表彰奖励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一)获得省(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级以上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 (二)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且按规定予以入户奖励; (三)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退役后在莞连续工作满1年、在莞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

2017年东莞积分入学最新实施办法

2017年东莞积分入学最新实施办法 2017年东莞积分入学最新细则适用对象 1、积分入学方案适用于年满6-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的非东莞市户籍随迁子女(含香港、澳门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拥有台湾身份证或外国国籍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童不适用于本方案。 2、申请人的父母双方也须为具有我国国籍的非东莞市户籍人员,且父母双方或一方须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以及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的,必须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不能申请留级重读。 申请地点二选一 1. 申请人父或母一方服务地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2. 申请人父母在我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2017年如何办理东莞积分入学积分方式父母双方不累计积分,只选取其中一方积分,积分方式如下: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以及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的,必须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不能申请留级重读。 申请地点二选一 1. 申请人父或母一方服务地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2. 申请人父母在我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2017年如何办理东莞积分入学积分方式父母双方不累计积分,只选取其中一方积分,积分方式如下》(正在制定中); 2、申请人(学生)方面的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交一份电子照片,用于录入积分制信息系统)及出生证。其中,港澳户籍学生提供《港澳居民身份证》,出生证以及电子照片。 3、积分方(家长)材料:港澳居民身份证》,出生证以及电子照片。 3、积分方(家长)材料》(父母是港澳户籍的,提供《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3)填写《东莞市人才入户、积分制入学计划生育情况申报表》。 4、在服务地申请入学的,选择以下四种方式之一提供申请地依据材料: (1)就业的,提供积分方的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不能显示工作所在镇街的,需辅助提供工作单位证明);

关于入户申请书的范文

关于入户申请书的范文 【篇一:子女入户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男,汉族,1979年10月3日出生,住**县**乡**村**组。 申请事由:办理长子入户手续 尊敬的高棉乡派出所: 因我长子**(汉族,20XX年6月3日出生),需办理入户手续。故特向贵所申请,望给予办理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9月14日 【篇二:入户申请书范文】 某某,男,出生。 户口所在地,xx省x属非农业户口。 妻子,x,出生,户口所在地,广东省x,属农业户口。于年月日登记结婚,是初婚。 儿子x户口也在x镇。 妻子的家庭主要成员:父亲:xxx、群众、现年xx岁母亲:xxx、群众、现年xx岁。 为了今后的生活方便,我自愿申请将我xx省xx的户口,由原

籍迁入到xxx省,入非农业户口。 申请人:XXX 【篇三:落户申请书】 ——-派出所: 本人——-,男(女),现年——岁,——省-部队番号退伍军人。 我在,2005年在鹤岗市兴安区参军入伍,在哈尔滨服役5年,于20XX年XX月XX日退伍,因为我想在该城市工作或学习(填原因)。。。。。等,户籍是落到亲属户口本上,,现特向贵单位提出申请,请求贵单位准予将我的户口从——省——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迁到——省——县(区)-(街道)(社区)的户内落户。 申请人XXX) XXX年X月XX日 【篇四:入户申请书】 本人XX(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男(女),X族,籍贯:X省X市,出生地:X省X市。X婚,X学历,身份证号码:X,农业/非农业户口,户籍地:X省X市X县X。XX年参加工作,现在XX(公司或单位名称)当XX(具体职业)。 我于XX年XX月与XX结婚,系原配夫妻(或不是原配夫妻、XX是初婚、XX是再婚)。XX(配偶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生于XX年XX月XX日,户口在XX(即配偶户口簿地址),为农业/非农业户口。

户口申请书(完整版)

户口申请书 户口申请书 第一篇: 户口申请书 篇一: 迁户口申请书范文 ***派出所: 本人***,**岁,户籍为贵辖区**路**号(与前妻***户籍一致)。****年*月**日,本人因与前妻***感情不合而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法院判决书的判决),**路**号的房屋归前妻***所有,为此,本人须搬离该处。现本人在**区**路**号****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 ****年*月**日实际入住。根据**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贵辖区**路**号的本人户口迁移到**区**路**号****小区**号。 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 *** 申请日期: **** 篇二: 转户口申请书范文 公安分局: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原籍: **。现户口在*****。 我于**年**月购买了浦口天润城第*街区*栋*室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为90.68平方。 现为了生活方便,我希望将户口迁至现在的居住地,特提出申请,恳请批准。 申请人: *** 申请日期: **** 篇三: 入户申请书 新生儿落户口申请书 我叫**(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男(女),**年**月**日生于北京(如生于外地写外地省市),户口在东城**胡同**号,**年参加工作现在**当工人(或因**原因无业,现在**做临时工)。(说明:如系由外地户口来京、复员转业、本市农转业、刑满释放等情况,写清楚何年、由何地、根据何原因、经何部门批准来京的情况)。 我于**年**月与**结婚,系原配夫妻(或不是原配夫妻、**是初婚、**是再婚)。**(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生于**年**月**日,户

佛山户籍新政策集体户

佛山户籍新政策集体户 佛山户籍新政策集体户 一、积分指标 异地务工人员原则上积满60分且积分排名达到迁入地所在区人民政府当年入户规划名额之内的可入户居住地或就业地。 二、办理条件 已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等,经资格联审符合纳入积分登记管理条件,且已由区人社部门签发《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卡》的,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迁。 1、在我市常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入户 2、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 3、引进人才入户 三、办理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收原件) 2、本市签发或签注的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 (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手续完备的《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卡》。 (收原件) 4、申请人、随迁人的《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

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 (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 《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夫妻)关系证明》。 (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 (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6、迁入自有产权房屋或单位分配、安排居住房屋的,提供个人《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 (分配、安排居住证明收原件,《房产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迁入政府公共租赁房屋的,提交房管部门发出的非临时租赁、租约持续有效的房屋租赁登记簿。 (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迁入集体户的,提交该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

东莞积分制入户计分标准

东莞积分制入户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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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1年东莞市积分制入户计分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① 三级指标指导分值方向具体操作 个人素质文 化 程 度 ② 初中15分正由本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提供其最高学历证书,不得 累加计分;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经学历鉴定机构出具的 验证证明。(能够在教育部学信网或广东省人力资源部门 技工教育网站上查询个人学历情况的,不需提供学历验证 证明)。 高中或中技、中职20分正 大专60分正 本科80分正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100分正 职 业 资 格 或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初级工、事业单位工勤 技术工岗位五级 10分正 由本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提供其最高级别的技能等 级或技术职称证书,不得累加计分。职业资格证书由人力 资源部门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作出 查验。职称证书由人力资源部门通过“市人力资源局专业 技术资格查询系统”作出查验,未能在“市人力资源局专 业技术资格查询系统”作出查验的职称证书,须先到市人 力资源局办理资格确认。 中级工、事业单位工勤 技术工岗位四级30分正 高级工、事业单位工勤 技术工岗位三级、初级 职称 50分正 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 术工岗位二级、中级职 称 60分正

高级技师、事业单位工 勤技术工岗位一级、高 级职称 80分正 执业资格取得国家行业注册执 业资格 50分正 本人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一个证书不能在 两个或两个以上积分项中重复评分。 参保情况参加 社会 保险 情况 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 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 险、城镇基本医疗保 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生育保险,每个险 种每满1年积1分 正 在本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省内其他 城市参加社保的,提供省内其他城市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 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贡献社 会 服 务 ︵ 近 五 年 内 ︶ 参加义务献血 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 10分 正 由本人提供东莞市中心血站开具的《无偿献血证》原件及 复印件。 参加本市社区志愿服 务、志愿者服务 服务每满50小时积2 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正 参加本市志愿者服务的,提供由镇街团委、志愿者服务中 心开具的其在本镇街内参与志愿服务的时数证明;参加本 市社区志愿服务的,提交《社区志愿者服务积分入户审核 表》。 4 / 12

入户申请书

入户申请书 导读:本文是关于入户申请书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篇一:子女入户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男,汉族,1979年10月3日出生,住**县**乡**村**组。 申请事由:办理长子入户手续 尊敬的高棉乡派出所: 因我长子**(汉族,20XX年6月3日出生),需办理入户手续。故特向贵所申请,望给予办理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9月14日 【篇二:入户申请书范文】 某某,男,出生。 户口所在地,xx省x属非农业户口。 妻子,x,出生,户口所在地,广东省x,属农业户口。于年月日登记结婚,是初婚。 儿子x户口也在x镇。 妻子的家庭主要成员:父亲:xxx、群众、现年xx岁母亲:xxx、

群众、现年xx岁。 为了今后的生活方便,我自愿申请将我xx省xx的户口,由原籍迁入到xxx省,入非农业户口。 申请人:XXX 【篇三:落户申请书】 ——-派出所: 本人——-,男(女),现年——岁,——省-部队番号退伍军人。 我在,2005年在鹤岗市兴安区参军入伍,在哈尔滨服役5年,于20XX年XX月XX日退伍,因为我想在该城市工作或学习(填原因)。。。。。等,户籍是落到亲属户口本上,,现特向贵单位提出申请,请求贵单位准予将我的户口从——省——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迁到——省——县(区)-(街道)(社区)的户内落户。 申请人XXX) XXX年X月XX日 【篇四:入户申请书】 本人XX(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男(女),X族,籍贯:X省X 市,出生地:X省X市。X婚,X学历,身份证号码:X,农业/非农业户口,户籍地:X省X市X县X。XX年参加工作,现在XX(公司或单位名称)当XX(具体职业)。 我于XX年XX月与XX结婚,系原配夫妻(或不是原配夫妻、XX是初婚、XX是再婚)。XX(配偶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生于XX

东莞市内搬迁迁移户口办事指南 _东莞指南

东莞市内搬迁迁移户口办事指南_东莞指 南 办事说明:东莞市应该如何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呢?我们为你提供东莞户口迁入的条件,材料,流程等相关信息,需要办理户口迁入的群众可以来了解一下。 办理条件 我市户籍居民在市内购买商品房且居住其中的房主及其直系亲属可申请办理市内搬迁入户。 办理材料 1.申请入户报告;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可不用提供); 3.《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三个月内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 4.申请人属已婚(或离婚)的,需提供相应的婚姻登记证件

(或婚姻关系法律文书);申请人已生育小孩的,需提供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收养公证书》); 5.属育龄人员的提供迁入地镇(街)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申请人与迁入地村(居)委会签署的承诺书或迁入地村(居)委会意见。 办理流程 (一)市内跨镇街迁移的(迁入石龙和塘厦除外) 1.申请人持上述证件(及A4纸双面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申请并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和《东莞市入户人员信息表》; 2. 经市公安局批准同意办理后,申请人凭身份证、户口簿和受理单位签发的《受理户政业务登记表》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户政窗口领榷准予迁入证明》; 3.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镇街内迁移或市内迁入石龙和塘厦的 1.申请人持上述证件(及A4纸双面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户政办证窗口申请并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和《东莞市入户人员信息表》; 2.公安分局批准后在申请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时限 市内跨镇街(石龙、塘厦除外)迁移的,审批时限为25个工作日, 镇街内迁移或市内迁入石龙和塘厦的,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各镇公安分局办证厅

佛山市南海区户口迁移(夫妻投靠入户)指南

户口迁移(夫妻投靠入户) 项目名称: 户口迁移(夫妻投靠入户) 审批类型: A - 行政许可 法律效力: 核准 颁发的证件名称: 准予迁入证明 设定依据: 佛府[2004]92号文、佛公通[2004]86号文 审核条件: 以被投靠方在户口所在地有固定居住地(包括市内房管部门安排给本人或父母居住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为条件,不受婚龄、年龄限制。 申请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及申请人的《户口簿》(申请人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地址页、《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夫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个人《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单位确实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可由用地批文或合法报建手续替代)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或房管部门发出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房屋使用证》登记的租住人为父、母的,应同时提供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关系证明)。(关系证明、分配安排居住证明收原件,《房产证》、《房屋使用证》及批文、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申请人或随迁人为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人员的,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收原件) 审批受理机构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窗口 审批受理机构地点: 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24号 审批决定机关: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审批程序: 1.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填表加具意见 2. 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局窗口办理 3. 申请人凭区人口管理科的批件到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时限描述: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审批收费: 有收费标准:4元/证(准迁证工本费)收费依据:粤价费(1)函[1994]57号 审批表格: 有 年审或年检: 否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名称: 咨询机构: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投诉机构: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电话: 咨询电话:86297604 投诉电话:86297619 备注: 申请资料中提交的复印件须提供正本验证

积分入户申请书

申请书 本人,女,汉族,籍贯是省市县,出生地是省市县,初婚(未婚/丧偶/离婚),本科(大专/高中/中专/初中)学历,公民身份号码是,户口所在地是贵州省,属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联系电话:。宗教信仰:无/佛教/ 其它宗教,服兵役情况:未服兵役/退出现役/士兵预备役/军官预备役,身高厘米,血型:A型/B型/AB型/O型/不明/其它。工作单位:,职务:,办公电话:。 夫:,女,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是,住址是省市镇号,现在工作。 儿子:,女,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是,住址是省市镇号,现在读书,就读年级。 女儿:,女,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是,住址是省市镇号,现在读书,就读年级。 父亲:,女,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是,住址是省市镇号,现在工作。 母亲:,女,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是,住址是省市镇号,现在工作。 兄:,女,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是,住址是省市镇号,现在工作。 弟:,女,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是,住址是省市镇号,现在工作。

姐:,女,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是,住址是省市镇号,现在工作。 妹:,女,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是,住址是省市镇号,现在工作。 我于年月日与(公民身份号码)在登记结婚,我夫妻两人至今未生育小孩,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或(我于年月日与在何处登记结婚,婚后共生育了男女:(公民身份号码)、(公民身份号码),我夫妻二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我夫妻二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已于年月日接受处罚),并于年月日是实施上环(或女扎)节育措施。)我和于年月日在大岭山镇购买的商品房,购房面积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号码:莞字第号,交易鉴证证明书号码:,购房金额:元。 我在年大岭山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积分制入户,并于年月日获得年东莞市大岭山镇积分制入户资格。根据《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暂行办法》规定,现申请本人(和妻、儿子)的户口迁入东莞市大岭山镇路号。 上述所写的内容及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均是真实合法的;如果供了假情况、假证明材料,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望批准! 谢谢! 申请人: 随迁人员:、 年月日

2021东莞积分入学方案

XX东莞积分入学方案 xx东莞积分入学方案 想给孩子读公办学校的爸妈注意了,东莞教育局最近《xx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方案,这次有较大的调整。赶紧一起看看xx东莞积分入学方案吧! 为更好地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统称“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招生管理,根据《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本方案适用于年满6-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的随迁子女,其父或母须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流动人口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以及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条本方案中的随迁子女是指其父母双方及本人均为具有我国国籍的非东莞市户籍人员(含香港、澳门户籍适龄学童)。

拥有 ___或外国国籍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童不适用于本方案。 第三条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即x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的,必须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必须是小学。 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不能申请留级重读。 如发现申请留级重读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已在东莞市义务教育公办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可读至本学段结束;本学段结束后再升读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需重新申请及计算积分。 第四条符合申请资格的随迁子女可以向其父母一方服务地或其父母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地(两者任选其一)的镇街新莞人服务部门提出申请,通过积分制方式,入读申请地所在镇街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

2018-2019-佛山优秀农民工户口迁入材料和流程-word范文模板 (2页)

2018-2019-佛山优秀农民工户口迁入材料和流程-word范文模板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佛山优秀农民工户口迁入材料和流程 佛山优秀农民户口迁入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本市(区)人社部门出具的《优秀农民工入户卡》。 [3]申请人、配偶、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4]婚姻关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人员,现场签署未婚声明书,并提供户口所在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经迁入地计生部门按规定查验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 [6]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属父母或配偶房产的,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7]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8]入亲属家庭户的,提供入户地址居民户口簿,被投靠人、户主、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提供申请人与被投靠人、户主与入户地址房屋产权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被投靠亲属家庭户的户主不是申请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则需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产权人同意入户公证书。 [9]迁入产权属政府且长期租赁的公租屋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政府产权房屋安排(租赁)使用证明。 [10]49周岁以下已婚(离婚)育龄人员(含夫妻一方)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佛山优秀农民户口迁入流程

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申办指引

2013年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申办指引 一、申请对象 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年满6-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新莞人子女,其父或母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以及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其父母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父母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并处理完毕; 3、申请小学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即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申请小学非起始年级(二至六年级),必须在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申请初中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已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的新莞人子女,不能申请重读。 4、本方案的新莞人子女是指其父母双方及申请人均为具有我国国籍的非东莞市户籍人员。 二、申请年级:小学一至六年级,初中一至二年级 三、申请时间: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5月31日(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请地点: 五、申请办法:符合申请资格的新莞人子女根据《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2013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的内容准备相应的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向相应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递交申请材料;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接收材料后,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录入积分制入学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并出具受理回执。 七、录取办法: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将申请材料移交相关部门审核,各相关部门登录积分制入学信息管理系统评分。申请人的最终积分根据其个人提交资料的审核情况,由积分制入学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计算生成。各镇街教育部门根据积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学位名额数及申请人志愿统筹安排到 辖区内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八、查询办法:申请人可根据受理回执,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登陆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6c13529726.html,/或以短信形式,查询个人的积分情况。2013年7月1日至7月7日,各镇街教育部门向社会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如申请人对积分情况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点提交积分复核。复核期间不接受申请人补充递交资料,工作人员将在申请人已上交的资料中进行复核。 九、申请材料: (一)必备资料 1、《2013年东莞市 镇(街)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其父母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未办理身份证的不需提供身份证材料);如父母离异无办法提供另一方户口信息的,需提交离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积分方(父或母)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东莞市积分制入户(入学)计划生育证明》以及父母双方《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如新莞人夫妻双方户籍地为同一镇街的,只需出具同一张户籍地计生证明。对原已提交户籍地计生证明,现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无需重新办理户籍地计生证明,需提交现居住地计生服务所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从户籍地计生证明办理之日起,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5、积分方(父或母)的工作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三选一); 如果选择以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为申请地的,需提供该自有居所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合同备案。 (二)积分资料 1、相应的积分材料。(见后面附表) 十、其他问题 1、申请人需认真阅读《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请准备好申请材料。 2、已取得入户资格,手续正在办理中的积分入户人员子女;已取得入户资格,不愿入户的积分入户人员子女,如需要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均按《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2013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根据其积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各申请人可登陆东莞教育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6c13529726.html, “新莞人入学”专栏,了解2013年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有关内容和操作说明。 4、相关表格可到当地教育部门、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领取,或登陆东莞教育网“新莞人入学”专栏下载。 5、如有问题,可咨询东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23126112、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服务协调科2210303 6、当地教育部门以及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二月 二选一 申请人父或母一方服务地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申请人父母在我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东莞入户新政细则【精品】

年东莞入户新政细则 ( 一) 基本条件。申请入户我市,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1.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 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超生的,必须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 5 年,且夫妻双方接受处理完毕; 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 3. 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 二) 人才准入条件。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 周岁以下 ( 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不作年龄限制) ,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可提出入户申请。 1. 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 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 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 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 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 3 年; 7.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8. 本省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 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 境) 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 元以上; 11. 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 1 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 5 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6 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2. 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本细则所称“以下”不包含本数,“以上”均包含本数。经认定评选的东莞市特色人才,

按照《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规定,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 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的资格申请,由入户地所在镇街的人力分局负责具体受理审核,市人力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 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 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自有房产) ,可向自有产权居所 所在镇街人力分局提出申请; 无自有房产的,可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人力分局提出申请。 三、资格申请所需资料 申请人申请时,应一次性提交所需资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核验原件,属专为本次申报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取原件,下同) 。需随迁人员的,应在申请时一并提出。 ( 一) 基本资料。申请人提交入户资格审核申请时,应完整提交以下基本资料: 1. 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广东省居住证( 属于引进人才的,提供企业出具的 引进人才证明,可不提供广东省居住证) 。 2. 计划生育证明( 由申请人提交户籍地乡镇( 街道)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 明,并经入户地镇街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 。 3. 无参加国家禁止的. 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声明。 4. 在莞就业、经商证明材料。(1) 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且与劳动 者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在莞登记注册( 用人单位在莞登记注册情况通过信息系统对接口 直接查询审核);(2) 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 记证书;(3) 经商的,提供设立组织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4) 代理制保险营销员,通过核 查其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情况作为在莞从业的依据。 5. 选择入户地依据材料:(1) 迁入本人名下自有房产的, 提供《房地产权证》( 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 结果》);(2) 迁入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自有房产的,除提供《房地产权证》( 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外,还需提供申请人 与房产所有人的关系证明( 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收养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等);(3) 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盖单位公章);(4) 迁入镇街新型社区集体户,免交本项依据材料。 6. 保证提交资料真实性的声明书。 ( 二) 资格资料。申请人须按达到的准入条件类别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1. 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证书须在“东莞市人力政务信息”首页的“专业技术资 格查询”栏目进行查验。不能在该栏目作出查验的,请按以下要求操作:(1) 参加国家统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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