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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哈尔滨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

生简章

哈尔滨师范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哈尔滨师范大学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的省属重点大学,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省属高水平大学之一,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建校63年来,学校秉承“敦品励学,弘毅致远”的校训精神,努力践行“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从师准则,发扬“敢为人先、争创一流、艰苦奋斗、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优良传统,培养和输送了3 4万余名各级各类优秀人才,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科学文化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办学基础条件良好,师资力量雄厚。占地面积34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0.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4.3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亿元,图书馆藏书381万册。建有文博馆、动植物博物馆、游寿纪念馆、艺术馆、荣誉馆。现有教职工3500人,其中专任教师2030人,教授、副教授108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850人。有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享受者共68人,“龙江学者”、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省级名师、省级突出贡献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共83人。

学校专业、学科设置齐全,现有27个学院(部),77个本科专业;1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8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共享课;11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群)和19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7个“十二五”校级重点学科;6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生4.2万人。

学校有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等4个国家级基地,8个省级和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高校重点实验室。黑龙江省心理学会等7个省一级学会挂靠在我校,各类研究所、研发中心51个,由学校主办的14种学术期刊在国内外公开发行。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广泛开展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已与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波兰、韩国、南非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7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教育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关系,在海外创办了3所孔子学院,是“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孔子学院奖学金生”招生院校和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 基地。

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黑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黑龙江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集体标兵”、“黑龙江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黑龙江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全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

体”、“黑龙江省高校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黑龙江省教育系统…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和“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站在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起点上,学校将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全面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入落实黑龙江高教强省战略,坚持“稳定规模、调整结构、强化管理、提高质量、增加效益、创新发展”的办学方针,不断加快强校建设步伐,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努力建成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人力资源强国再建新功!

报考须知

一、招生概况

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类。学术型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所有专业均脱产学习。详细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请参见《哈尔滨师范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专业学位)招生目录》和《哈尔滨师范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专业学位)考试大纲》。我校2016年共有10个学科门类22个一级学科中的75个学术型学科专业和教育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法律硕士7个专业学位类别的36个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预计招收1281人。因教育部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其中包含已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接收推免生人数,该人数只是预计接收计划,最后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情况为准。我校2015年实际招收推免生61人。)只是预计数字,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自考或成人本科进修通过本科6门主干课程(与报考专业相关),现场确认和复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应成绩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至少一篇。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报考专业与专科专业相关才可报考),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现场确认和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原培养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报考及复试资格。

(二)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以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除外)的报考条件同(一)。

报考法律硕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除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外,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我校音乐、美术、体育、传媒学院各招生专业(特殊标注除外)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报考,若跨学科报考需经所报考学院同意。

我校2016年招收推免生。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必须是经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生工作资格的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在10月25日前经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并经我校同意后,参加我校复试并合格的推免生。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含硕师计划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欢迎推免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将对推免生在奖助贷体系中予以优先考虑。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教育管理领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不允许接收推免生。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单独考试可以报考的专业请致电0451-********咨询。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成功获得网报编号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https://www.wendangku.net/doc/6913615120.html, ,教育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6913615120.html,,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6913615120.html,)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具体部门可查询网址:http:// https://www.wendangku.net/doc/6913615120.html,/xlrz/201202/20120228/284945923.html),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为及时查看学历(学籍)信息的校验结果,请各位考生尽量提前网上报名时间,若网上校验未通过,则可及时进行学历(学籍)认证,以免影响现场确认。

(5)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

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并在国家公布分数线后及时与研招办联系照顾政策实行等相关事宜。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7)考生请牢记网上报名编号,并打印出网上报名信息表,在现场确认时提交。联系电话和移动电话要认真填写,并保证在2016年9月1日前有效。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接受报考资格审查,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否则报名无效。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请按所选报考点指定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哈尔滨师范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逾期不再补办。哈尔滨师范大学报考点将在松北校区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请查看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和哈师大报考点网报公告。现场确认时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错开高峰时段。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必须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网上报名时所选择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黑龙江省考生请查看黑龙江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网报公告,按公告指定区域受理范围选择报考点,我校是黑龙江省指定的研究生报名考试点之一,哈尔滨市(含市区及所辖各县市)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报考法律硕士(按省招办要求选择考点)考生除外)网报时必须直接选择我校报名点并到我校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及程序:

(1)往届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网报系统中打印出的网上报名信息表,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学籍管理或就业管理部门(所在学院证明无效)出具的应届生证明、网报系统中打印出的网上报名信息表,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同时须持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网报系统中打印出的网上报名信息表,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后,所缴纳报考费不再退还)。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考生对图像采集后打印出的报名信息表进行核对、签字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三)准考证发放: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发放《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四、考生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许参加考试。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应届生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详细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将按相关规定对其资格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报考音乐学院“音乐(135101)”专业的考生以及报考美术学院“美术学(130400)”专业、“设计艺术学(130 5L1)”专业、“美术(135107)”专业的考生以及报考传媒学院“工业设计工程(085237)专业04—10方向”,“戏剧与影视学(130300)专业06—10方向”的考生,科目四为术科考试,将于2016年1月1日上午在哈尔滨师范大学进行。请考生于2015年12月30日到哈师大相应的音乐、美术、传媒学院报到(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查看术科考试安排,1月1日上午进行考试。

(三)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12月26日下午科目二: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科目三: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科目四:业务课二

部分专业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全国联考科目为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四)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调剂

调剂工作将在国家制定并公布全国统考和联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我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具体生源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调剂办法。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当年录取工作规定,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以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含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学费及奖助贷政策

按照国家及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我校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音乐、美术、工业设计工程专业每生每年9000元外。)为每生每年8000元。所有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还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其奖励标准为8000元到12000元。(上述标准自2014级开始实行。)

十一、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考生报考时必须填写所报考的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应试科目的代码及名称,并保持一致。如出现相关内容不一致,则由我校指定应试科目。

(五)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英语语种考生,除翻译硕士和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美术)、法律硕士外,外语考试科目均指定为“英语二”。

(六)未尽事宜请与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都将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6913615120.html,/yj sxy

哈尔滨师范大学法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人数考试科目指导教

备注

230 法学院7

035101法律(非法学)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3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

语一202俄语203日语选一③

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

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

法学)

苗正达

白云

复试科目:法律基础

035102法律(法学)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

语一202俄语203日语选一③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苗正达

白云

复试科目:法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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