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2011国家司法考试备考经典指南(旺才司考)

2011国家司法考试备考经典指南(旺才司考)

2011国家司法考试备考经典指南(旺才司考)
2011国家司法考试备考经典指南(旺才司考)

本文由旺才司考贡献

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

本文由旺才司考独家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转自 http://bbs.iwantcai.com

爱旺才社区

文章内容全部由旺才司考原创, 政策法规部分源引司法部相关文件, 已注明出处。 编写仓促,谬误之处难以避免,如您在阅读中发现请及时联系我们更正(旺才的 。当然,部分内容采用了网络用语,这个就不改 邮箱:910825466@qq.com) 啦 ̄

2011 国家司法考试备考经典指南(旺才司考)

前言:同学们好,我是旺才,作为一个司法考试资料的提供者和复习方法的指导 者,我们已经为考友服务了四个年头了,在 2010 年司法考试结束之后成绩尚未 发布之前,结合我们的司考辅导经验和四年来学员的心得总结,制作这个 2011 国家司法考试备考经典指南,为还在迷茫之中备考的同学提供一点借鉴,为复习 了几年仍然绕在司考这个圈子里复习的同学提供一点心得, 为尚不知司考是何物 感觉十分恐惧的同学揭开她神秘的面纱……

本文共分几个部分,为了方便不同层次的读者阅读,下面编写了一个目录,重点 部分在资料和复习方法指导上面,如果第一次参考或者对司考了解不多,请全文 阅读,所有数据引用和参考文献均有来源注明,所有司法考试相关政策来源均来 自司法部司法考试司的最新公告,请在读此文时与此时间校对:2010.11.05, 旺才不保证在此时间之后的政策变化, 请移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网站查看最

1 旺才司考独家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自爱旺才社区 bbs.iwantcai.com

新公告。旺才尽全力保证数据和政策的准确,但人力能力所限,疏漏在所难免, 发现不足之处欢迎指出,以便我们在下一版中改正,谢谢! (旺才的邮箱: 910825466@qq.com)

政策部分 关于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时间、方式……………………………………………………3 关于司法考试的考试时间、内容、分数线、历年通过率……………………………6 关于司法考试的成绩公布、查询、核查……………………………………………………8 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的申领……………………………………………………………………9 方法论 关于司法考试复习资料的选择…………………………………………………………………10 关于备战司考的复习方法………………………………………………………………………20 其他 一些问与答收录……………………………………………………………………………………23 写在最后:旺才寄语………………………………………………………………………………26

旺才司考独家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自爱旺才社区 bbs.iwantcai.com

关于司法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具体说来,初任 法官、初任检察官资格以及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的取得,必须以通过国家司法 考试为前提。 同时, 大部分公司的法务部门也会优先录用取得司法资格的应聘者。 假如你羡慕他们在社会上得到大家尊重,取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较高的收入,也 想成为他们中间的一员。那么,你所必须通过的入门考试就称之为“国家司法考 试” 。

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品行良好的中国公民,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 可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且没有因为故意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也没有被国 家机关开除过公职,也没有被吊销过律师执照,没有因为在司法考试中违反考 试纪律而被禁考,都可以参加考试;应当注重的是,为了有效地选拔法律人才, 凡是参加了司法考试并取得 A 类合格证或者取得 B 类合格证但尚未取得高等院 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都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法律职业资 格证分为 A、B、C 三类)应当注重:上面所指的“本科以上学历”包括得到相 关审批手续的民办学校颁发的本科学历文凭、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本科文凭、 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本科学历文凭、通过自学考试取得的本科文凭、得到教育 部认可的远程教育文凭。为慎重起见,鉴于党校和军校所颁发本科文凭的性质 比较复杂,种类较多,持此种文凭是否能够参加司法考试

的问题,建议咨询当 地司法局司法考试主管部门以确保无误。

3 旺才司考独家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自爱旺才社区 bbs.iwantcai.com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港澳台地区和外国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其学历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认证后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关于自考生的单科成绩包括毕业论文答辩全部合格,但在报名时尚不能取 得毕业证书的情况下是否能报名的问题。司法部规定“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全部 合格的人员, 持单科 (全部科目) 合格证书和主管自考报名的教育行政部门 (自 考办)开具的证实,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但在考试通过后申请法律职 业资格证的时候必须持有正式毕业证件。同时,根据相关政策,对部分经济落 后与少数民族地区的报名条件适当放宽,法律专科也能报名参加考试。

司法考试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一般为六月中旬到下旬。

现场报名时间一般为七月初至中旬左右。

报名方式

(1)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程序中有一个“网上预报名”的程序,至于是否为

4 旺才司考独家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自爱旺才社区 bbs.iwantcai.com

必经程序则由省一级司法局确定,考生可以在每年五六月份的时候登录中国普 法网以及其他法律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或者向当地司法局电话咨询。

(2) 已经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网上预报名后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 的时间和报名点进行确认;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 内,由本人到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3)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户 籍在放宽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 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领《法律职 业资格证书》 。 (4)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在大陆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应 当在其居所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在香港、澳门工作、学习或者 居住的,应当在香港、澳门向承办考试组织工作的机构报名;在台湾地区或者 外国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应当到司法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台湾居民在考 试报名时,应当向受理报名的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台湾居民身 份证,不能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 本或者户口名薄。

(5)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院 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

5 旺才司考独家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自爱旺才社区 bbs.iwantcai.com

司法考试考试时间

一般为 9 月中旬,以 2010 年为例:

试卷一:9 月 11 日上午 08:30———11:30,考试时间 180 分钟。

试卷二:9 月 11 日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 180 分钟。

试卷三:9 月 12 日上午 08:30———11:30,考试时间 180 分钟。

试卷四:9 月 12 日下午 14:00———17:30,考试时间 210 分钟。

第四卷考试的时间虽然也是在下午进行,但是比其他三卷用时稍长,为时 三个半小时。主要原因在于第四卷考试中的书写量很大,时间太短无法满足实 际需要,在此也提醒各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除了对法律知识进行学习外,还要 通过有有针对性的锻炼提高书写速度和字迹的美观。

司法部也要对司法考试的时间发出明确公告,留意相关信息。

司法考试考试科目

旺才司考独家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自爱旺才社区 bbs.iwantcai.com

司法考试所考察的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 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2010 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 四份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 150 分,四卷总分为 600 分。试卷一、试卷二、试 卷三为机读式

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含法律文书 写作) 。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法制史、 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 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 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司法考试平均通过率

回顾过去 8 年,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 年、 2009 年的司法考试通过率分别是 7.74%、 10.18%、 11.22%、 14.39%、 15.00%、 22.39%,24.16%,25%。

7 旺才司考独家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自爱旺才社区 bbs.iwantcai.com

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 360 分,放宽地区的分数线略有变动。以 2009 年: 根据 《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 , 符合《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名单》中所规定地方的应试人员, 合格分数线放宽为 315 分。虑到西藏自治区自然环境的非凡性和法律人才短缺 的实际情况,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 280 分。考虑到少数地方对通晓 并使用民族语言文字法律职业人员的迫切需求,对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参加考试 的民族考生,今年仍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一般于 11 月下旬公布。应试人员可在成绩公布之日上午 8 时起,通过司 法部网站———中国 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声讯电话 (16899800)查询本人成绩。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等 地区的应试人员使用声讯电话 16839800,其他地区使用声讯电话 16899800.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15 日内,向所在 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港澳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

8 旺才司考独家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自爱旺才社区 bbs.iwantcai.com

绩有异议,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 考试工作规则》 ,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一、二、三卷考试但无成绩的 试卷。已经核查的成绩书面通知本人后,不进行再次核查。应试人员的分数核 查申请由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和香港、澳门受委托的机构汇总造册后 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统一交评卷单位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和评卷 单位不直接受理个人的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 理。

《法律职业资格证》申领

达到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自当年的 12 月份应向报名地 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相应证书的申请。一般在第二年的 三月份领取。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的选择: 下面旺才将结合我的经历,向大家介绍、推荐司法考试用复习资料。 先说点总体的东西,也算是扫个盲吧,根据我几年的辅导经验来看,备战司 考需要的资料按类别可以分为两部分:书和录音。书包括了真题,教材,法条, 练习书,这个不必多讲,下面会细细地分别说。 录音这个东西还是有一部分同学不清楚的,这里先说说它们的来历和作用。

9 旺才司考独家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自爱旺才社区 bbs.iwantcai.com

录音的来历 司法考试是一个自学考试,司法部又没有指定专门的教材和辅导机构(虽然 三大本其实就是指定教材,但 2002 年以后就取消了这个“说法”了) ,考生复 习中常常摸不到门路,于是,各个地方的辅导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地茁壮成长起来 了, 比较老牌的辅导学校比如万国三校海天律政, 也有后起之秀新九洲政法英杰

, 还有 2010 刚刚成立的新锐众合学校,更有半路出家的新东方,以押题著称的新 东方法泽,陕西华盛等等。 录音的作用 这些学校的出现给一部分找不到复习方向的同学带来了一丝希望。 而经过了 几年的磨练,各辅导学校老师的授课方式、对重点难点的把握、对出题人出题方 向的研究都有了很大的进步。 你想啊, 每个学校大约有二十多位签约授课的老师, 每位老师只讲一门课程, 每年就研究这一门如何出题如何背记如何拿高分如何把 重点难点消化掉,他们的课堂能不出彩么?很多明星老师的粉丝众多,授课效果 也非常地好。 可以说, 有了辅导班之后, 司法考试的复习就不再是一条摸索之路, 而是有章可循、有矩可蹈的了。像难记的商经,可能你一天也背不下几条来,但 有了张海峡老师的商经口诀加上他课堂上的生动演讲,你的记忆就会很深刻,课 下再复习的时候对照讲义口诀,很轻松地就能记下来。再如理论性超强的刑法, 就算你法条倒背如流做题时仍旧对不上号, 如果学习的时候配上韩友谊老师的讲 解,就能让你轻轻松松地把易混易错的知识点牢牢记住,考试的时候不考则已, 一旦考了,只要会心一笑就可以了 ̄虽然辅导班的价格不菲,一个学校的全程班 都要 20000 元以上,并且大多需要脱产上课,但旺才建议有条件的同学去参加 辅导班,效果是很明显的。

10 旺才司考独家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自爱旺才社区 bbs.iwantcai.com

当然我不是在给辅导班做广告,重点在这里呢:辅导班确实很有效果,但动 辄两三万的支出(再加上食宿,费用更为惊人) ,脱产上课,而且好老师大多集 中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大城市,想听老师亲授就要搬去大城市上课,这不是每位同 学都承受得起的。于是,有好心的同学把老师课堂授课的过程偷录下来,上传到 网上供其他同学下载,解决了大部分同学的听课问题。但毕竟好心的同学自己也 要复习,时间精力有限,上传的课程难免不及时不完整不清晰,于是有精明的商 家盯上了这块市场, 专做辅导录音的上传下载, 这就是旺才司考网络辅导的雏形。 如今,录音已经是一个司法考试的考生必备的辅导资料之一,旺才有一部分 学员就是先报了辅导班, 然后再购买一份录音资料, 以弥补当地学校师资的不足。 因为我们提供市面上所有学校的全程授课录音下载,包括但不限于万国、三校、 海天、律政、新东方、新起点、新九洲、政法英杰、中律(LG400)、众合、中法 网、法律教育网、指南针、华胜学校等。

明确了录音的来历和作用,扫盲告一段落,我们开始本部分的主题:复习资 料的选择

还是分开来谈,首先是书

市面上的辅导书很多,法律出版社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俗称三大本)、 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配套测试题解(俗称白皮书) 、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俗称 大纲) 、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照及教材增补(俗称大纲增补) 、司法考试历年

11 旺才司考独家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自爱旺才社区 bbs.iwantcai.com

试题及考点归类精解(俗称张能宝真题) ,政法大学出版社的国家司法考试法律 法规汇编(俗称法规汇编) ,广播电视出版社的指南针国家司法考试必读法律法 规汇编(教学版,俗称指南针法条) ,人民法院出版社的众合教育国家司法考试 专题讲座系列(俗称众合讲座) 、国家司法考试 8 届真题分类解读(俗称众合 5 本真题) 、重点法条解读及配套练习(俗称众合重点法条) ,中法网课堂笔记,三 校名师讲义,刘根东一本通,司法考试葵花宝典,三大诉讼法比较,红腰带系列 模拟题等等等等。这些书凭心而论,没法说哪一本很差,但每个人的精力有限, 不可能把这些书都读一遍,这里,请恕旺才恬为人师,斗胆推荐一些我们在这几 年辅导过程中学员反映比较好的辅导书出来,让同学们在复习中少走弯路,顺便 排雷。 书的选择可以分为三类:真题类、教材类、法条类 有人也另归一类:练习 类,我们把它放在教材类里面一并推荐。 真题类推荐:张能宝真题与万国真题 5 卷本。2 选 1. 推荐理由:首先说为神马推荐真题。各个老师,过关的同学,师兄不止一次 地强调过真题的作用。或者可以这么说,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水平可以,神马书都 可以不用买,但真题你必须看!确实,从 2001 年以前的律师资格考试到现在的 2010 年司法考试,在试题的难度、广度、风格、难点重点方面,都有惊人的相 同、相似性,有的题目甚至就是前几年的原题!!03 年卷四的一道刑法案例大 ! 题,竟然是 00 年考过的原题,一个字都没变!!一个考区一千多人,如果这道 ! 题你看过,自己又思考过,就是稳

稳当当的 8 分啊!可以把多少人远远地甩在你 后面了!! ! 有心人曾统计过 03 年以前的试题的重复率,分值比例竟然基本上占到了

12 旺才司考独家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自爱旺才社区 bbs.iwantcai.com

1/10。有很多是原题,或只把张三换成李四。而重点、难点的考点的重复、反 复考察,更是不计其数。比如,民法中的形成权,已经考了 N 次,09 年又考了! 一句话:历年真题,你怎么重视,研究多少次都不会过分! 再说为神马推荐这两本真题。张能宝是老字号了,03 年以前的试题,司法 部并没有公布标准答案,据说法律出版社秘密搞到了它们的评分改卷的答案,所 以,其他版本的历年试题解析书大多都以这套书的答案为蓝本。而众合真题是万 国真题的原班人马,一个以负责著称的学校出的书多少让我们有些信任感,并且 他们的题目解析和答案会随着新的法规的公布每年调整, 让每年复习的同学都能 找到正确的方向。 共同的特点: 1.分学科编排, 每个学科前先列出这个学科历年考了神马题型, 占多少分。通过这个分值表,这个学科的份量轻重也就一目了然。 2. 在试题解析前,它会先告诉你这个学科侧重考些神马、应该怎么复习、 如应该重理论还是记法条、要不要做题等等注意事项。 3.分考点,把历年的题目按章节、考点编排在一起,让你对历年试题之间的 重复性、相似性有直观的认识,提示你哪些考点是常考的,哪些考点容易出错。 4.每道题目都有权威的答案, 答案的解析非常深入、 合理、 切中要害, ABCD 每个选项都分析到,选与不选的原因都分析到。 5.这是 10 年的书出现的人性化改革:每道题目后面紧跟着的是解析,而不 是答案。原来同学做真题的时候常常要备一个小硬纸条,一点一点地往下拉着看 题目,一不小心就扫到了选项下面的答案。现在的改版让题目和答案分开,更有 利于做真题自测。 教材类推荐:三大本,众合讲座。其中练习推荐:白皮书。

13 旺才司考独家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自爱旺才社区 bbs.iwantcai.com

推荐理由:还是先说为神马推荐教材,上面说过,如果你的基础好,可以神 马书都不看,只看真题。那为啥还要推荐教材呢?我想看旺才的备考指南的大部 分同学还是属于基础不太好的阵营(不用自卑,这个阵营占到每年参考人数的百 分之六十以上,这部分人的通过率占到总通过率的百分之五十左右,所以基础差 不要紧,认真学就是) 作为一个自学考试,一套好的教材当然是必不可少的。 , 教材的重要性仅次于真题。 再说为神马推荐这两套教材。司法考试是从律师资格考试演变过来的,律师资格 考试和 01 年第一届司考考试都有指定用书,指定就是这套《国家司法考试辅导 用书》 (只是律考时的书名不同而已) ;03 年,司法部迫于压力,不敢称之为“指 定用书” ,改叫“推荐用书” ;04 年,由于行政许可法的颁布,规定考试不允许 有指定教材, 《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在名义上失去了指定教材的地位。 但是,这套书仍然是迄今为止最为权威的司考教材!它的龙头老大地位并没 有发生动摇。因为,它仍然是司法部组织法学家编写的,其中,大部分的编者负 责当年的司法考试命题工作, 或者参与了司法考试题库的建设。 因此, 作为考生, 也应当对其有足够的重视。当某些教材或者复习资料对某个观点存在争议时,我 们应当以辅导用书的观点为准。三大本中的内容是相当丰富的,在学习中可以当 作字典来用,也就是你不懂的内容就去里面查。作为一个不说话的老师,三大本 的作用就足够你把它留在手边。 看看历年考过的试题你就知道了,特别是卷一的法理学、法制史、三个国字 头的法,都是以这套书为命题依据的。也就是说,对于卷一的法理学、法制史、 三个国字头的法,你只要看这套书上的内容,熟练掌握,就基本上可以拿到全部 的分数。

14 旺才司考独家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自爱旺才社区 bbs.iwantcai.com

三大本的最大优点是知识点系统、全面、权威,缺点是重点不突出,缺乏应 付司法考试的针对性,不少内容似乎对于司法考试的作用并不是很大。所以,单 单看三大本是不够的,需要辅以录音和练习,这一点旺才会在下面的复习方法上 面详细阐述。事实上,有很多学科,根本就不需要看辅导用书,比如:经济法部 分,刑诉、民诉的绝大多数内容,直接看法条听录音的效果要好得多。 众合讲座原名万国讲座,李建伟主编。2010 年元月份,因薪酬纠纷待遇不 公(总之,两个字:利益)李建伟率一众名师宣布脱离万国学校,自立山头开办 众合教育,自己编的书当然转为众合讲座。因为基本上原编写人都在众合,图书 的质量非旦没有下降, 较原来的万国讲座还有些许提升。 万国讲座的名声也很大, 很多法学院的师兄都号称靠此一套书通过司考。 这套书的特点是重点突出分专题 讲解,案例丰富深入浅出,它适当地打乱了教材

的编排体例,每一专题用几个母 法条做引子,引出一大堆的子法条,然后辅以一连串的经典的案例讲解,让你看 得无比顺畅,大发感慨:原来学习法律竟可以如此有趣!这与看三大本时的艰难 晦涩形成鲜明的对比。但重点突出的反面就是非重点内容一笔带过甚至没提,当 然对于应试是好事, 但法学基础较弱的同学上来就看众合讲座恐怕有的地方会摸 不着头脑,这套书向法本生或者已复习过一遍有一定基础的同学推荐。 练习类旺才这里只推荐一套书:白皮书。 推荐理由:先要问一句,为啥要推荐练习书?纯粹地看书听课是非常枯燥无 味的,如果不辅以一定的练习题目,看着看着你就斗志锐减,最后你可能会看见 书就想吐!而如果你按章节看书,看完一个板块(如继承法板块、合同法总则板 块) ,马上做练习,既可以巩固所看的书本知识,又可以练练手。这也符合眼口 手三路刺激原则强化记忆。而且毕竟,你看书的目的最终还是要落实到会做题上

15 旺才司考独家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自爱旺才社区 bbs.iwantcai.com

的。通过做题,你还会把一些你误以为不重要的边角问题给补上,不至于在考场 上大骂自己看书时判断失误。 然后我们说为神马练习类推荐白皮书。 “白皮书” ,因朴素的白色封面而得名,据传,也是编辅导用书的那帮人编 写的,所以跟出题老师也有关联。 推荐它的理由:1.按章节编写,与三大本同步合拍,教材配练习是小学生一 路走过来的套路,熟悉,好用。 2.解析详细, 适合深入挖掘。 有时候一道题的解析能自成一章, 非常之详尽, 做一遍题目,查看一下错在哪里,不亦乐乎?

法条类推荐:指南针法条,法规汇编 推荐理由:司法考试是法律考试,法条是法律的根本。 指南针法条重点突出,长期的编写和辅导经验让指南针出的这套书简直无懈可 击,将法条与解释对比记忆,将司法解释“化整为零” ,一一拆分纳入相应的基 本法条之后,使二者紧密结合,不仅方便阅读,更有助于理解、记忆。常考法条 标记,助记词,考过的历年真题均有标注,很贴心,向所有基础的同学推荐。适 合后期复习使用。如果你参加辅导班一个班的学生大部分在抱着指南针背写记, 不用奇怪哦。 法律社的法规汇编书是必备的用书,就是学汉语的新华字典一样,是学习的 工具书,没有是不行的。这套书中规中矩,涵盖了所有的法律条文,在复习的前 期用来备查是很不错的。复习后期可以使用指南针法条作为背记的手上书。

16

旺才司考独家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自爱旺才社区 bbs.iwantcai.com

接下来就是录音了 刚才旺才已经普及了录音的一些基本知识, 现在要向同学们说点神马呢?就是录 音资料提供商的选择。 现在的录音市场可以划分成以下两个阵营: 官方和山寨。 像每个学校都有网络班, 都提供本学校的录音甚至视频下载,但价格也比较那啥,通常一个学校的全程录 音价格大约在 6000 元左右。 另外一个阵营就是像旺才司考这样的山寨录音下载了,这里可以细分:免费的和 收费的,只提供录音下载的,提供课程精选的,提供有针对性的复习建议的,提 供其他售后服务的。 免费资料像学法网、法法网、鲤鱼网都会有热心网友提供免费的录音下载,收费 的就在百度上打一下司法考试 录音 就可以出来一堆的收费下载网站。 具体的选 择就要靠各位同学见仁见智了。有同学会问:有免费的干啥还要花钱呢?这个问 题放在这里回答会有些跑题, 放到下面的问与答里面去好了。 我们继续下一话题: 如何选择一份好的录音课件? 旺才作为一个有着四年辅导经验的司考资料提供者对这个问题有着很专业 的看法,不过限于从业者的原因,不好自卖自夸,推荐大家仅从以下几个方面着 手考虑,重要性由前到后依次降低:1.网站真实可靠性,2.个性辅导方法指导, 3.精选课程提供,4.交流的便利程度,5.录音资料的齐全,6.上传时间的及时, 7.其他售后服务。 我们分开来谈。把网站的真实可靠性放在第一位的原因很简单:谁也不想被 骗。 价格很低, 服务很周到, 付款之后两个月内消失不见的网站在业内屡见不鲜。 09 年就有两个骗子网站打着旺才司考的旗号招收学员,然后在两个月后关门卷

17 旺才司考独家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自爱旺才社区 bbs.iwantcai.com

款跑路。 同学们在选择付款之前要多方打听, 尽量选择有一定历史, 有交流论坛, 有公开交流群,有正规支付方式的网站,出门在外多留一个心眼是对的。 花有七色,人有千种,适合他的复习方法不一定适合你。在网络发达,录音 如此普及的现在,每年备考的 40 万人里可以说人人都或多或少地拥有一些录音 资料,但通过的

人还是那么百分之二十,这里面除去一些不可抗力,方法是关键 的一环。 能否针对学员的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复习建议指导就是你选择录音课件 的第二个要素了。 旺才司考坚持每年每个阶段针对学员推出一份针对学员的个性 化复习建议,这份复习建议是在听取了学员们反馈的问题之后编写而成的,目的 就是解决复习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相信旺才的学员对这一点深有感触吧。 我们来算一个计算题: 每个学校从 4 月份开课到 9 月份结课大约有五阶段的 课程 ,每个阶段大约一共有十位老师授课,每个老师平均每阶段授课 10 节, 每节 4 小时,那么一个学校的全程班一共有多少课时的录音?13 个学校的全程 班呢?也许你遇到了一个负责的资料提供商,他把每个学校的课程都及时地上 传,而你也及时地下载到了你的硬盘上,面对刑法的近十位老师的各个阶段的课 程,以你现在的基础,你如何取舍如何听取?你的时间只有这么多,听了这个就 不能听那个,你怎么办?在信息时代,如何筛选有用的信息剔除无用少用的信息 的能力是我们最为需要的。这也是谷歌和百度的区别。。(跑题了,打! 。。 )所以, 如果一个资料提供商没有提供每一阶段每一科的精选,你可以把他剔除了。没有 经过加工的信息对于一个对司考陌生的考生来说根本无法解读, 换句话说一个对 司考无任何经验只知道传送信息而不知道筛选的资料提供商本身就是一个不合 格的资料提供商。 司法考试不是说我爸是李刚就能过也不是比拼谁拥有的资料更 多,而是你能不能有效地利用你手中的资料让它为你服务。每年的考前信息班各

18 旺才司考独家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自爱旺才社区 bbs.iwantcai.com

种信息满天飞,基本上涵盖了全年的所有内容,如果一个资料提供商把所有的内 容都放在你眼前不作任何推荐, 和把三大本扔在你面前说: 要考的都在里面” 有 “ 何分别? 旺才精选已提供四年,每年的精选内容都是经得住考试考验,经得起 学员推敲的,作为精选资料的推荐人旺才,不敢保证每一课内容都听过,至少是 所有名师、有背景的老师,新锐老师的课程全部听一遍以上。做不到这点,何敢 妄称推荐精选! 司法考试从来就不是一个封闭的复习过程,从司法部定性为它是一个资格考 试开始。司法考试是一个资格考试,这就意味着通过司考意味着你已具备担任法 官、检察官和执业律师、公证员,从事法律职业所应具备的知识、能力。没通过 司考也只是意味着你所储备的知识能力并未达到,参考的同学之间没有竞争,这 一点和高考类的选拔性考试不同。只要你过了 360 线就万事大吉。所以,从一 开始,司考的考友就在一起并肩战斗,我们共同分享复习中的经验和辛酸,互相 鼓励共同讨论。一个封闭的环境是不利于备考的,本来就没有教材没有老师,再 自己闭门造车,有的同学复习了一年才知道自己的自考教材不能用来备战司考。 另外,还有一些重要的信息需要交流:报名时间,报名方法,网上报名的时间, 副证的打印,考前需要准备的证件……都是小事,但一个处理不好就可能给大局 造成很大的影响,至少也会影响备考心情。所以,一个好的交流环境也是我们考 量资料提供商的重要一环。即时交流要有 QQ 群,旺旺群,资料备查和学术问 题讨论要有交流论坛,重要信息要有短信告之,这都是一个资料提供商必须提供 的售后服务,如果没有,请无视他吧。 录音资料的齐全,上传的及时以及其他的售后就不讲了,这些都是最基础的 东西,能做到上面四点的卖家肯定会做好后面这三项工作。录音资料的选择我们

19 旺才司考独家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自爱旺才社区 bbs.iwantcai.com

就说到这里,大家心里有谱了么? 做个广告:旺才司考,专业的司法考试资料提供商,论坛地址: http://bbs.iwantcai.com

短暂的休息之后我们进行下一个话题:

复习方法部分

刚才和大家谈了一些关于备考资料的选取上面的看法,下面我们就如何使用 备考资料谈一些复习方法层面的问题。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至少我们现在准备好了武器,现在如何出招?

做计划。

对,做计划。这是针对有一定基础对法律有研究的同学来说的。试想,你一 点法律基础都没有, 连一天看多少页书, 听多少课录音都不清楚, 何谈制定计划? 所以,有同学上来就做计划,然后开始按计划复习的事情只存在于美好的理想里 面,残酷的现实是不允许你这样给它描眉画画的。 那……怎么出招?

20

旺才司考独家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自爱旺才社区 bbs.iwantcai.com

具体的复习方法我们会在初学准备阶段的复习建议中针对 VIP 学员 (也就是 购买录音课件的同学)有针对性地做出,这里旺才提一点建设性的意见,仅供参 考。如果你看了之后觉得可行,不妨一试。

大的方面先说一下:现在是 2010 年的 11 月份,在 2011 年的四月份之前 复习完第一轮,完成民法、民诉、刑法、刑诉、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和商经、三 国法部分的内容。 复习的过程要坚持循序渐进,每天抽出 30 分钟来复习前一天的内容,每周 抽出一天时间复习本周内容, 每个月留出一周时间进行之前复习内容的测试做题 总结。 准备一个 MP3,一个笔记本。Mp3 用来听录音,笔记本用来记笔记。这个 笔记本意义重大,第二轮开始的复习能不能把书由厚读薄就靠它了。当然有同学 喜欢画书旺才这里也不反对,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但一定要留下属于自己的 东西,司考太繁杂,看了前面忘记后面的事情会经常发生,所以记录下来重点难 点不会的地方经常看会比忘记了哪个知识点一通翻书好得多。 复习大方针确认,开始准备刀枪:录音课件,三大本,真题,摆出来,从哪 开始呢?

下载一份真题试卷,做一次。用你的纯朴的自然人的思维做一次司考真题试 卷,你会受益良多。这也是旺才一贯倡导的“把真题贯穿在复习的每一个角落” 。 做一次真题之后你可能会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不要紧,重要的是你已经做过 了一次真题,本来骨子里对司法考试的恐惧就慢慢地变化成了一种渴望与好奇:

21 旺才司考独家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自爱旺才社区 bbs.iwantcai.com

不过如此嘛,为啥这么多人考不过去哩?要知道有至少一半的人在第二年的 6 月份之前根本没有系统地做过一遍真题! 如果你之前有过一次考试经验,这次的真题之旅对你来说有着更加重要的意 义:找清弱项,分析优势,为下一步复习的主攻方向做好打算。 做完真题,总结完毕,我们知道了司考要考神马,怎么考察,算是打了一个 前站。

下面就开始复习吧,去拿书。。不要,要先听课。把 MP3 拿出来,把旺才 。 精选基础理论班的刑法推荐课程拷进去,从第一讲开始听。老师的课很好懂,比 如刑法基础班旺才推荐的是万国重点学科班的韩友谊 10 讲,先听一讲,对照着 提供的讲义,韩老师的课程一向轻松快活,不知不觉中一讲就结束了。别忘记边 听课边做一些笔记,现在这个笔记本派上用场了,神马重点难点你觉得比较重要 的都往上记吧。 听完了课,对刑法总则这前面的一部分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可以开始看书 了。打开三大本第二卷,从刑法开始吧。刑法总则第一章,刑法概述。开始看。 记得记时间,从神马时间开始看,神马时间看完,这是今后做复习计划的一个指 标。 因为听过了录音, 对重点难点有了一个总的认识, 看三大本就不觉得太枯涩, 反而觉得与韩老师讲的相互呼应,思路更加清晰了一些,但还是处于一种模糊的 状态, 这个状态是对的, 把你有关的疑问记在笔记本上面, 就这样看完了第一章。 看完了录音对应的书,其实心里还是有点没底的,倒底记住了没有?打开真 题, 把下面的答案和解析盖上, 开始做题。 记得一定要先做题, 自己选出答案来, 再和解析与标准答案比对。做题的时候最好把每个选项都吃透,也就是一道题当

22 旺才司考独家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自爱旺才社区 bbs.iwantcai.com

成五道题做,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回头看书翻笔记,也可以把自己做题时的思路写 在笔记上。做过之后对答案,哪里与自己的思路不符合,马上记到笔记上面。 做完了真题,再打开三大本。快速浏览本章内容,你会发现,这时看三大本 简直就是一种享受 ̄重点突出,几乎每句话里都有真题的影子。 。别忘记做笔记。 一章结束,开始进行下一章的复习,复习下一章之前记得看一下笔记本,温 习前一章的内容。温习完就可以戴上耳机,听第二课了。 录音-教材-真题-教材。 如此进行三到五天左右, 你就对自己的复习进度有了 一个比较清楚的认识, 这个时候就可以抽出一天到两天的时间来做一个符合你自 己进度的复习计划了。这里旺才说几点计划里应该体现到的:全年的有效备考时 间一般按小时计,不得少于 800 小时,每天复习时间不得少于 4 小时。

4 月份之后跟着旺才司考的进度走就可以,不必另列计划。

问与答收录

问:旺才,我的基础特别不好,需要报个班么? 答:经济和时间允许,可以报

班。不过旺才可以肯定地说,除了那种学习的 环境旺才给不了你,其他的服务旺才做得要比辅导班好。

问:旺才,我是大四应届生,本科学的法律,手上还有一些教材,我需要再 买什么资料? 答:众合讲座,众合真题,手上有法规可以不用买否则推荐指南针法规, 23 旺才司考独家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自爱旺才社区 bbs.iwantcai.com

2011VIP 录音下载。有一定法律基础,可以直接用众合讲座强化应考意识,众 合真题题量较大,适合你多多练习真题摸清考试方向,本科的法规和司考的法规 没什么不同,是汇编就可以,但到 2011 年出了新版的指南针法规还是建议你再 买一套,后面要背的时候这套书很给力。录音不用多说,你的下半年复习全靠旺 才用这个指导。其他基础较好的法本生可以按这个套路购买资料。

问:旺才,我今年又没过……已经考了三次了,我有点绝望了……每次都是差 几分 555555 答:复习了多久?弱项在哪里?每年采取了什么针对性的措施?这三个问题 回答完了并有有效的解决办法还是没通过就需要转变一下你的思路了。 你头脑里 有一些根深蒂固的思维定势一定要去除掉才能取得突破。 具体的东西需要我们来 共同摸索,不过你可以看一下旺才历年的复习建议,可能会对你有所启发。

问:旺才,我连司法考试是什么都不知道,你能帮我通过么? 答:先了解一下吧,这篇文章很长,大约需要两个小时能看完,我写了十几 天。。司考是一个很累人的活,在决定要走到这条路上之前一定要仔细权衡:通 。 过了能给我带来神马, 没有这个司法证我的生活又会怎样。 因为一旦你选择司考, 就意味着你选择了周末不能陪老公(老婆)看电影逛街打麻将,与每天晚上的黄 金剧场快乐大本营非诚勿扰说白白,把洗衣服做饭带小孩推给老公(老婆)或者 自己艰难地承担, 不能参加同事同学家人的宴会趴蹄……就像装了 360 就不能装 QQ 一样,你必须得有所取舍。而一切只是一个充分条件……想好了这些做出了 决定,再来找旺才,我会给你一个满意的回答。结果要靠自己努力,但我们一定

24 旺才司考独家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自爱旺才社区 bbs.iwantcai.com

做好我们该做的事。

问:旺才,别整那些用不着的,2011VIP 录音价格便宜点!! !! 答:做这些服务需要成本人工和精力,资料上传、维护论坛、每天发送短信、 听录音、精选课程、制作复习建议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工作,服务器、VIP 下载 中心、论坛、商城维护需要成本,我能坐在这里写备考指南都是旺才司考团队努 力工作的结果。现在一个大学生家教一个月也要 600 块钱吧,我们提供一年的 网络家教服务收费 400 我个人认为是很公道的,毕竟单服务器和资料的提供就 是 4 万多现钞。如果你觉得不值得没必要浪费我们彼此的时间 。我们的优惠只 限于以下:老学员打 9 折,老学员介绍新学员打 9 折,参加爱旺才团购系统的 团购活动打 9 折。

问: 好吧, 我来问这个问题, 你上面说要放到这里来问的: 你提供的 2011VIP 录音,网上也有免费的,我们干嘛要花钱买你们的? 答:旺才坚信我们会给你提供你最需要的服务。免费的录音来源不固定,效 果无法期待,寻找和检验其真实性浪费备考时间精力严重。即使免费录音做到了 这一点, 我们的核心竞争力在于负责任的课程精选和针对性的分阶段复习建议及 贴心的售后服务保障。 这也是很多同学参加了面授班又选取了我们的 VIP 录音的 原因。换句话说,录音资料价值一元,而精选和复习建议价值 399 元。当然, 不零售,呵呵。

问:我是真心想买你们的资料,到哪里去买?

25 旺才司考独家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自爱旺才社区 bbs.iwantcai.com

答:有心人会找到的,本篇资料到处都是广告。。 。 旺才的 QQ910825466, 淘宝旺旺:旺才货行, 旺才淘宝店:http://wantcai.taobao.com, 旺才拍拍店:http://910825466.paipai.com 爱旺才社区:http://bbs.iwantcai.com

问:2011 年司考会不会改革? 答:从 08 年开始喊改革,一年两考或者增加面试。2011 年从现在的态势来 看还是改不了。原因:现在北京三校辅导班都已经开始讲公开课准备招生了,如 果两考第一次考试大约是在一到三月份,司法部要提前半年左右出通知,现在没 出通知,两考不成立。如果增加面试会在 2011 年 6 月份的报名时通知,现在有 关部门应该征集意见,各大辅导机构会有风声流出,现在没听到风

声,增加面试 可能性不大。 作为一个资格考试, 增加面试的可能性也不会太大, 即使增加面试, 由各地司法局主考,面试的通过率也不会很低,提前准备,专心备考就是。

如 有 更 多 提 问 , 欢 迎 移 步 爱 旺 才 社 区 有 问 必 答 版 块 : http://bbs.iwantcai.com

写在最后 旺才寄语: 立志参加 2011 年司考的同学们,欢迎你来旺才司考,我们的相逢相知可能

26 旺才司考独家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自爱旺才社区 bbs.iwantcai.com

只是一年或几个月的时间,我相信我们的友谊会持续几年甚至一生。网络是一个 虚拟复杂的大社会,旺才愿意通过司法考试的这个桥梁结识你,让你对互联网虚 拟的认识从此彻底改变。我们做司法考试的 4 年里,为学员代买过衣服鞋子;很 多同学享受过旺才的先发货后付款交易手段;为学员代卖过闲置衣物、买错的商 品;很多同学在生活上遇到拿捏不准的事情第一个想到给旺才打电话,避免了很 多网络诈骗;我们为了学员满意曾经发三次快递到新疆那曲,每一次的运费都远 远超过了物品本身的价值; 我们为 2010 年通过的学员制作旺才司考法律同行联 系卡片,方便通过的同学互相探讨业务知识交流案源;我们还打算为每年通过的 学员免费开通法律实务短信计划, 让刚刚步入法律行业的同学更快地适应新的工 作环境;为了能支撑起司法考试这个沉重的不营利项目,我们的淘宝店基本转型 成为一个挣生活费的杂货铺。四钻淘宝店一钻拍拍店至今保持百分百好评,各项 满意度指标远超同行业卖家百分之六十多。做所有这些,都因为我们有幸结识了 一堆可亲可爱的学员,而作这篇文字,我们的愿望也只有一个:旺才司考期待与 你的美好相逢! 相逢是缘,有缘读此文字的朋友,发消息或者到淘宝店铺留言区留言,均可 获得旺才司考 2010 年全部资料下载种子包,包括 13 校全程班及旺才司考全程 精选内容。再次重申,资料的占有只是备战司考的一个必要条件,自身的努力和 不懈的坚持才是你达到成功彼岸的不没之舟。与君共勉!

旺才,2010 年 11 月 6 日凌晨

27

旺才司考独家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自爱旺才社区 bbs.iwantcai.com

2013年民事诉讼法司考真题及详解

2013年民事诉讼法司考真题及详解

2013 17、根据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关于公益诉讼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3-35】() A.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 B.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只限于法律授权的机关或团体 C.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D.公益诉讼的提起必须以存在实际损害为前提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益诉讼。《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A说法正确。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 选项B说法正确。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只限于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 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或者恢复、补偿受到减损的公益利益,或者是虽然没有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减损的事实,但是有一定的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需要诉讼保护时,都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因此,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

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公益诉讼的提起不以存在实际损害为前提。 18、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遵守诉讼程序,履行释明义务。下列哪一审判行为符合执法为民的要求?【2013-36】() A.在李某诉赵某的欠款纠纷中,法官向赵某释明诉讼时效,建议赵某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B.在张某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法官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裁定 C.在杜某诉阎某的离婚案件中,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D.在罗某诉华兴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官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并据此支持了罗某的请求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对执法为民与法官释明义务的理解。 选项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选项B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先予执行必须依申请进行,法院不能依职权作出。 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据此可知,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法院不应当主动介入案件事实的调查,否则会丧失中立性。

2011年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题及答案完美解析

1、张某出差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被市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但张某所在单位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才属于工伤,遂诉至法院。法官认为,张某为完成单位分配任务,须经历从工作单位到达出差目的地这一过程,出差途中应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故构成工伤。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解释法律时应首先运用文义解释方法 B.法官对条文作了扩张解释 C.对条文文义的扩张解释不应违背立法目的 D.一般而言,只有在法律出现漏洞时才需要进行法律解释 2、为大力发展交通,某市出资设立了某高速公路投资公司。该市审计局欲对其实施年度审计监督。关于审计事宜,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公司既非政府机关也非事业单位,审计局无权审计 B.审计局应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该公司送达审计通知书 C.审计局欲查询该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应经局长批准并委托该市法院查询 D.审计局欲检查该公司与财政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应委托该市税务局检查 3、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出现下列哪一情况时,不能再通过司法手段干预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行为? A.开证行的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 B.受益人交付的货物无价值 C.受益人和开证申请人串通提交假单据 D.受益人提交记载内容虚假的单据 4、关于法的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在法治社会,获得具有可预测性的法律决定是法的适用的唯一目标 B.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是一个与规范认定无关的过程 C.法的适用过程是一个为法律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法律证成过程 D.法的适用过程仅仅是运用演绎推理的过程 5、卡尔·马克思说:“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对于这句话,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的四大攻略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的四大攻略 对于司法考试,我们究竟应该如何应对?各路朋友已经写过各式各样的经验、攻略,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当然,也有很多仅适用于个人的偏颇之词。下面我就结合自己和多位过来人的经验,“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为备战2016年司法考试的朋友们,汇总一份司考攻略大串烧。希望能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 一、心态 首先,要有一颗坚韧的心。坚韧是成功的一大要素,只要门敲得够久、够大声,终会把人唤醒的。行百里者半九十。做任何一件事情,要想取得成功,务必要坚持到最后,有完美的开端,也要有漂亮的结尾。其次,要有一颗自信的心。如果你善于不是一次、两次,而是多次地克制自己,克服困难,那么你的意志就会更加坚强,你的性格就能得到锻炼。最后,要有一颗智慧的心。如果说金钱是商品的价值尺度,那么时间就是效率的价值尺度。因此对于一个办事缺乏效率者,必将为此付出高昂代价。 二、时间 司法考试的复习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是由它的信息量大、学科众多、考查细致的特点决定的。一般来说,大概需要五至六个月的复习时间。而对于在职的考生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因为在职考生复习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每天晚上、周末及节日放假时间,所以在职考试的朋

友应该从十月或十一月份开始复习到第二年的九月份结束,这样才能做到游刃有余。最起码也得做到独角兽司考网校老师要求的800小时吧。否则,我觉得不靠谱! 三、阶段 1.基础阶段 本阶段要通读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或培训机构的讲义,全面熟悉司法考试所要求的知识点和相关法律规定,并建立起知识体系,掌握基本原理。做到整体知识面的覆盖,要精读、细读,但不要求对知识有很深的理解和把握。同时,结合真题,复习到哪个部门法就相应地做真题,作为检测自己复习的方法。把单科部门法的真题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分析在某个点上已经出过什么题目,是从什么角度考查的,仔细揣摩命题者的思路。记得在备考的那段时间,我每天临睡前都会看一看独角兽司考网校的司考地图,醒来之后,再看一看,不知不觉中,脑海里形成了司法考试各个学科的体系,真正让我学到了“精髓”。大家不妨及早联系一下进行学习吧! 2.强化阶段 本阶段要以司法考试大纲和历年真题为指引,缩小复习范围,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在常考点和疑难点上,并且将相关知识融会贯通,形成脉络,在第一阶段知识面的基础上形成知识块,也就是专题。同时,对于重要知识点的学习要有一定深度,分析真题中未曾考查过的角度,还要通过演练一些质量比较高的习题,及时检验自己的复习效果,巩固所学知识。感觉独角兽司考网校VIP保过班这个阶段的课特别管

2011年司法考试出题老师汇总 暴强

2010年司法考试出题老师汇总作为复习的参考。终极版!!! 法理学: 法理学的拼题老师是舒国滢、高其才和葛洪义,从近几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的命题特点可以看出,法理学的基本概念、理论和知识被案例化、实例化和应用化。题目是一个一个的小案例,通过案例去考察考生对基本的知识、概念和理论的掌握情况。在卷一的150分当中,法理学的分值可以占到25分左右。而且在第四卷中会有一道简答题和一道论述题纯考法理学,所以法理学的总分值会占到65分以上。舒国滢老师不仅是司法考试的命题和拼题老师,而且还是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考试的出题老师,他往往把法大研究生(论坛) 考试的题目直接搬到司法考试中,如06年最后一道论述题就是政法大学2004年研究生考试的原题。可见司法考试法理学中有相当部分的试题是和政法大学研究生考试题是相同或相似的。所以考生可以把政法大学历年研究生考试法理学试题下载下来加以研习,作为复习的参考。 法制史: 法制史(中国法制史和外国法制史)的命题、拼题老师是中国人民大学的赵晓耕老师。法制史是从03年司法考试才开始新增的内容,其命题特点是用一些小典故去考察考生对知识的掌握。其实法制史是历史学的分支学科,所以考试一定要注意对历史重大事件的记忆,并且要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学习法制史要在研读历年真题的基础上通读教材,尽可能多的掌握教材中给出的历史事件,中国法制史考察的对象往往是“第一”或“之最”,而外国法制史考查的是对世界影响比较大的。 宪法学: 宪法学的拼题老师是中国政法大学的焦洪昌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刘茂林老师。宪法学的司法考试试题难度不高,但是考的比较细,经常会在考生不太注意的地方出现考题,而且容易与国家时事政治联系在一起出题。宪法属于好学难考的学科,一看觉得明白了,但是实际一做题可能就歇菜了,所以在战略上一定要重视它。建议考生在考试之前把宪法的法条看一遍。 经济法: 经济法的命题和拼题老师和商法是一样的,北京大学的刘凯湘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的王卫国教授。经济法的重点是《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和《拍卖法》,这些法律都含有行政法的因素,因此在复习经济法的时候要用行政宏观调控的角度去把握这些法律的内容。2008年司法考试中,关于劳动法的内容也成为了考试的重点,究其原因就是劳动法的系统渐渐完善,而且《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者同时考察,提高了经济法的命题质量。 国际公法: 国际公法的拼题老师是秦晓程老师,他是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的。从近几年国际公法的命题特点来看,和法理学类似,把基本知识、基本理论转化成小案例,并和时事政治联系到一起,所以请大家要关注2009年下半年到2010年国际法上的重要事件,尤其是中国对这些事件的观点和做法,以及国际上不同于中国观点和做法,当然考试要以中国的做法为正确做法。 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命题老师一般是中国政法大学的张丽英老师和黄进校长,国际经济法的特点是把重点放在国际贸易运输与保险、国际贸易术语上。国际经济法建议大家听一下老师的课件,结合历年试题,这样的效果比较好。国际经济法是一门难学易考的学科,因为一般的人在实践中很少接触国际经济法方面的案件,所以感觉比较抽象,正因为如此,国际经济法不会出偏题,只要大家认真研读教材,把教材吃透,得分是比较容易的。

司法考试辅导:2011年司考民法案例之一房二卖

【案情】 李先生夫妇准备到密云安家。李先生的朋友有一天告诉李先生,他家的邻居要出国,有一套房要卖,李先生就和妻子一起去看房子,二人一下看中了。经协商,房主孙先生最终同意以总价款88万元出卖。双方约定给付定金2万元,同时李先生3日内给付孙先生44万第一笔购房款,剩余购房款待办理过户手续后给付。房主孙先生在半个月内协助李先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自办理过户手续后交付。 之后,李先生按约定将房屋款44万元打入孙先生账户。为防止意外,双方准备进行房屋预告登记。但在去进行房屋预告登记的路上,李先生因单位临时有事,就将自己的所有证件交给了孙先生,让孙先生自己去办,之后,孙先生把一份房屋预告登记的复印件给了李先生。 但到合同约定的时间,李先生打电话催孙先生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才被孙先生告知,几天前他已经以95万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了别人。没多久,孙先生将房款和定金退还给李先生。李先生一气之下将孙先生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与孙先生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并判决孙先生协助自己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评析】 庭审中,李先生提交了孙先生交给他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表示自己已是房屋的合法所有人,孙先生无权再将房屋卖给他人。孙先生则辩称李先生出示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是自己伪造的,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作为房屋的产权人,自己有权将房屋卖给出价更高的购买人。 法院经过审理,孙先生确将房屋卖给第三人,且已经过户到第三人名下,履行合同已不可能。因此,法院驳回了李先生的诉讼请求。 马颖秋律师评析认为,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本案中,孙先生为让李先生放心,进行房屋预告登记,但在登记过程中,因李先生临时有事,孙先生并未进行房屋预告登记。所以,二人的房屋买卖合同未发生房屋预告登记的效力。孙先生也正是钻了这个空,一房二卖。但在司法实践中,一房二卖除了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违约责任外,还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试题(官方版)

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现予公布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本页内容如与考试试卷有出入的,以考试试卷为准;本页试题的题序或选项顺序与考生使用的试卷不同的,以试题选项内容为准。 试卷一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借鉴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民为邦本”、“法不阿贵”、“和为贵”和西方法治思想中的“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文化资源。关于借鉴中体现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特征,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 A.本质的同源性 B.彻底的人民性 C.充分的开放性 D.实践基础的相同性 2.近年来,政法机关通过“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等做法,通过开门评警、回访信访当事人等形式,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关于这些做法的意义,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恰当的? A.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 B.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 C.人民群众是执法主体,法治建设要坚持群众运动 D.司法权必须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关于它的具体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准确的? A.社会成员享有相同的立法表决权 B.法律以同样的标准对待所有社会成员 C.反对任何在宪法和法律之外的特殊权利 D.禁止歧视任何在社会关系中处于弱势的社会成员 4.2011年6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

司法考试心得(精选多篇)

司法考试心得(精选多篇) 一、关于复习 1.字材料 我用的主要有三种三大本、指南针的法条和政法英杰老师打印的讲义。(在后期我发现政法英杰出版的法条与指南针法条有异曲同工之妙在此也一并。) 使用时将三大本当作工具书来用相当于字典只用于查询。大家都知道三大本上有7、80%的东东都是废话。但是卷一的法理部分要详细阅读。由于近两年对民法基础理论和诉讼法的理论知识考查有所增加所以这些部分也应重视。 指南针的法条将多知识点串联起来能够帮助你轻松掌握相关联的不同法条包括司法解释。 政法英老师的讲义是对各科知识的提炼与总结在后期复习时尤为重要。 重复:适合自己的材料才是最的。 2.关于培训班 贵的不等于便宜的也不等于一无是处关键在于适合自己。这里重点政法英杰的培训班。 3.关于老师 名师不一定讲得名气不大的老师也不见得讲得不关键在于适合自己。这里几位老师:张小平、张龙、刘安、郄鹏恩、李亮、

李金明、董坤、何滨(重点他的行政法讲义)李佳、李仁玉、席志国、史飚。再次重复:风格适合自己的老师就是最的。 4.关于时间 不一定要前一年的11月就着手但一定要提早。否则知识都堆积到后期会有重负如泰山的感觉效率低下。 5.是最重要的一点司考如同上阵打仗贵精不贵多。在复习时一定要注重质量争取做到看多少记多少不贪多。一定、一定不要老是觉得时间不够!切记!切记! 二、关于考试 1.放松心态注重细节 不要有心理压力是老生长谈了。细节决定成败才是最重要的这不但是世界500强企业的生存法则对我们的考试也同样地重要!一定要仔细读题类似于今年卷四第一题答错的童鞋不在少数。 2.慎用模板 如果是第一次参加考试的童鞋现成的用的模板为我们省去了不少的气力。但对于老考生来说还是慎用为妙。在阅卷老师忙碌的工作中千篇一律的风格的字不敢保证会不会引起老师的疲劳感。因此加强法学修养就显得极为重要。 3.加强法学修养 这是一个很空很大的话题但是是有捷径可循的就是前面提到的把三大本上的法理学细细地研读。这个过程不是要背考点而是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卷三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试卷三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2011年卷三单选第1题) 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答案】C 【考点】民法的基本原则、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解析】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本题中,乙、丙等购房人虽然与甲公司签订了《退款协议书》,但是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在无奈的情况下签订的。在该《协议书》中,乙、丙等购房人被迫放弃了数额巨大的利息、违约金支付的要求,该约定显然是显失公平的。《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2.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单选第2题) A.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2002-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主观题真题及答案

精心整理2002-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主观题真题及答案 2016 四、(本题22分) 自然人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其中约定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担保物让与给乙。借款合同订立后,甲向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车辆的登记过户手续。乙向甲提供了约定的50万元借款。 一个月后,乙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汽车卖给对前述事实不知情的丙公司并实际交付给了丙公司,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丙公司仅支付了一半购车款。某天,丙公司将该汽车停放在停车场时,该车被丁盗走。丁很快就将汽车出租给不知该车来历的自然人戊,戊在使用过程中因汽车故障送到己公司修理。己公司以戊上次来修另一辆汽车时未付修理费为由扣留该汽车。汽车扣留期间,己公司的修理人员庚偷开上路,违章驾驶撞伤行人辛,辛为此花去医药费2000元。现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已受理其破产申请。 问题: 1.甲与乙关于将汽车让与给债权人乙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 2.甲主张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合同无效,该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3.丙公司请求乙将汽车登记在自己名下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4.丁与戊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丁获得的租金属于什么性质?

5.己公司是否有权扣留汽车并享有留置权?为什么? 6.如不考虑交强险责任,辛的2000元损失有权向谁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 7.丙公司与乙之间的财产诉讼管辖应如何确定?法院受理丙公司破产申请后,乙能否就其债权对丙公司另行起诉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申请执行? 参考答案: 1.有效。因为我国物权法虽然没有规定这种让与担保方式,但并无禁止性规定。通过合同约定,再转移所有权的方式达到担保目的,是不违反法律的,也符合合同自由、鼓励交易的立法目的。 对于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答案一:乙享有的不是所有权,而是以所有权人的名义享有担保权。 答案二:由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乙享有所有权。 2.不能成立。答案一:乙对汽车享有所有权,其有权处分该汽车。没有导致合同无效的其他因素。 答案二:虽然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对甲也是违约行为,但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法律并不要求出卖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3.有法律依据。因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汽车属于特殊动产,交付即转移所有权,登记只是产生对外的效力,不登记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本案中因为汽车已经交付,丙公司已取得汽车所有权。

2011司法考试卷 一答案

试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 1. A.本质的同源性 B.彻底的人民性 C.充分的开放性 D.实践基础的相同性 2. A.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 B.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 C.人民群众是执法主体,法治建设要坚持群众运动 D.司法权必须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 3. A.社会成员享有相同的立法表决权 B.法律以同样的标准对待所有社会成员 C.反对任何在宪法和法律之外的特殊权利 D.禁止歧视任何在社会关系中处于弱势的社会成员 4. A.这体现了立法平等原则 B.这体现了立法为民、增强立法主体自身民主性的要求 C.这表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 D.这体现了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 5. A.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具有一定的文化相对性、社会差异性 B.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既应符合法律规定,又要合于情理 C.程序公正只适用于“陌生人社会”,实体公正只适用于“熟人社会”D.程序公正以实体公正为目标,实体公正以程序公正为基础 6. A.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D.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7. A.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典范 B.是努力树立司法权威及司法为民的典范 C.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法治经验的典范 D.是立足我国国情,坚持科学立法、维护法制统一的典范

8. A.公安机关有权减轻或免除对自首人员的处罚 B.公安机关应以社会管理职能代替政治统治职能 C.公安机关可以从实际工作出发,对法律予以行政解释 D.公安机关可以创新工作手段、利用有效宣传形式,促进全面充分履职 9. A.《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这属于义务性规则 B.《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这既不属于法律原则,也不属于法律规则 C.《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制定。”这属于委任性规则D.《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这属于确定性规则 10. A.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 B.民主立法 C.注重效率 D.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11. A.法律位阶的冲突 B.法律责任的免除 C.法律价值的冲突 D.法律责任的竞合 12. A.担保关系是债权关系的保护性法律关系 B.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 C.诉讼关系是股权关系的隶属性法律关系 D.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调整性法律关系 13. A.个案平衡原则 B.比例原则 C.价值位阶原则 D.自由裁量原则 14.

2020年零基础法考司法考试复习全攻略

备战法考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没有毅力和恒心是很难成功的,本文为大家整理了非法本备考法考应该知道的一些复习攻略,希望能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 一、必备要素(认识自己) 1、必胜的信念:每年至少还有一万多人通过这个考试 2、持续的学习:要一鼓作气,坚持到底 3、得力的助手:有一两本比较好的辅导书,或者参加一个比较好的辅导班,或者身边有一两个比较好的学习伙伴 二、保持良好的心态 要通过法考,心态很重要,有两点是要注意的: 1.侥幸心理不能有。不要幻想通过某些重点或者密卷,也不要幻想今年运气好,搞不好就能通过法考。 2.尝试心理不能有。有些参加法考的人总是说今年我就当练兵了,等明年吧。这样你一定是过不了法考,过法考要有破釜沉舟的心理才行。一年只有一次机会,而且还不知道明年的形势会是怎样,因此早过早好。 如何调整心态,要注意: 1.克服惰性。惰性是很可怕的。 2.克服外面诱惑和欲望。他们是要你付出代价的。 3.要学会坚持,不断鼓励自己,用平常心来应付考试。 三、掌握良好的复习方法 1.时间安排上,上班的时候每天应保证四个小时看书,休假的时候每天要安排至少9小时看书(上午3小时、下午2小时、晚上4小时,不要熬夜,要保证,每天的精力)。周末一定要留一个早上睡懒觉,一个晚上自由放松。

2.复习的顺序应该是先实体后诉讼,最后是理论学。但是法考的得分点是要反过来排列,法考最容易的得分点是法制史、三国、宪法、法律职业理论,表面复杂其实简单,因此要保证全部拿下;其次是三大诉讼法、经济法、商法、法理,这部分题目不难,但是难记忆,要保证可以得到至少80%的分数;最后是民法和刑法。这两科分值很重但有一定的难度,因此你复习的再好可能也只能得到60%-70%的分数甚至更低。因此三国、法制史、经济法、商法等是绝对不能放的,你这个放了,民法刑法你也不一定能得到分数,要叫不要放过任何可以得分的机会。 3.用法考的思维复习法考。要学会猜测,不是所有的知识都是可以出题的,所以要学会找重点,要学会把书本变小变活,去掉那些废话。一本书你要用笔做记号的地方是你不懂的地方,而不是你认为是重要的地方,如果你把整本书都差不多划上记号,那你也差不多完蛋了。 4.做题的问题。我个人认为题海战术要不得,只看真题带出的知识点而不系统复习更要不得。做题只能做真题,找本答案不附在题目下的真题,全身心的投入练习自测,后认真对照答案和解释进行分析,分清自己为什么错,是没有注意、粗心,还是知识点不牢固等,再针对性解决,并试图抓住出题者的思路角度是非常重要。 中华考资网以信誉为根本,以技术为导向,不断创新,研发出颠覆传统法考领域的全程原版高清视频体系。中华考资网靠的是技术,追求的是信誉和服务质量。2020年为了感谢广大考生朋友对我们网站的支持与信任,我们会再接再厉,更加努力地做好2020年的服务,解除考生朋友在资料方面的后顾之忧!

2011年司考真题答案

卷一 1社会主义(C充分的开放性) 2近年来(C人民群众) 3法律面前(B法律以) 4数字2011(B这体现了立法为民) 5某高校(C程序公正只适用于) 6马克思(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 7数字1943(D是立足我国) 8数字2011(D公安机关可以创新) 9关于法律(B《行政处罚法》) 10某市政府(C注重效率) 11《合同法》(D法律责任的竞合) 12甲、乙(B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 13宽严相济(C价值位阶原则) 14甲法官(C甲法官提供) 15下列哪(D“权利永远不能”) 16据史书载(C“非所宜言”) 17关于明代(C《大明会典》) 18清乾隆(B洪某 19关于中外(D法国国民) 20坚持党的(D是指全国人大及其) 21关于《中华民(C《临时约法》是中国) 22宪法结构(C宪法附则没有) 23宪法效力(D宪法对法院) 24根据《宪法》(D地方各级国家) 31某化肥厂(C未征得当地) 32甲国某核电(C甲国对排污的行为) 33甲国人张某侵(A张某进入中国境内) 34甲乙两国(C可向联合国) 35在某涉外(C不能查明甲国法的,适用) 36甲国A(B乙国法) 助手⑥验证(2541834484) 10:19:30 37:台湾地区甲公司,答:甲公司向上海 38《涉外民事关系法律》规定,答:有条件 多选 51.选A.自治条例,D.划分法律部门 52.选B.法国大革命,C.中国传统,D.社会主义法 53.选B。关于审理商标,C商标发实施条例是。。。的母法 54.A节约司法成本,C提高司法效率 55.A子女赡养父母,C公民依法纳税 56.B D .B 法院就地审理体现了司法目的民主,D。法院就地审理未经乙同意 57,ABC 。A。司法公正。。。B。追求实体公正。。C。程序公正包括当事人平等地参与 58.BCD。B.甲2和丙2.C。甲1。乙1和丙1的说法均正确。D。甲2.乙1和丙1的说法错误 59.ACD。A。幼学琼林C。增广贤文。 60.全选

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最新版】

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 (2017年) 1.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结帐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 B.关某应按市价付款 C.关某不应付款 D.关某应按标价的一半付款 答案:A 解析:《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本题中关某误将有偿提供的洋酒当作免费提供的洋酒,属于对行为性质的误解,关某有权予以撤销。撤销的后果是返还,但是因为本题中,关某已经将该洋酒饮用,无法返还原物,所以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关某只能对该洋酒进行折价补偿,因此A项正确,BCD 项错误。 2.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 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 答案:D

解析:甲被乙打成重伤,该案件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甲乙双方就乙的刑事责任不得“私了”,甲乙关于“甲不得告发乙”的约定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乙将甲打成重伤,乙的行为在构成犯罪行为的同时,也是一种侵权行为,乙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甲乙关于双方之间赔偿问题的约定是民事主体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存在乘人之危的问题,应认定为有效。因此,甲乙之间的协议部分有效(“乙向甲赔偿医疗费5万元”),部分无效(“甲不得告发乙”)。故D项正确,ABC项错误。 3.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2011年司法考试最终刑法案例题(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2011年司法考试最终刑法案例题 1.甲常年游手好闲、惹是生非。一日见一军人,以为其提包内有枪,便突然冲过去夺走,跑到偏僻处才发现只有钱包、手机等物。甲回家后,告诉妻子自己抢夺的经过,妻子劝其自首,遭到甲的呵斥,妻子含泪上班。甲担心妻子会告发,遂在饮料里投放了毒鼠强,打算等妻子回家后给她喝。在妻子回家前,甲去超市购买毁尸工具。结果甲妻提前下班回家,自己找到饮料后中毒而亡。甲外出躲藏,走投无路,决定自首,但又担心会被判死刑,于是找到熟人警察乙,给付其2万元钱,让乙告诉他两条别人的重大犯罪的线索,对乙声称万一自己有事时可以抛出线索保命。乙接受了甲的2万元后,告诉了甲两条重大案件的线索。之后,甲投案,如实交代了抢夺军人提包和杀妻的事实。 【答案】 一、甲的刑事责任 1、抢夺罪既遂与抢夺枪支罪未遂的想象竞合犯。 2、故意杀人罪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 3、行贿罪。 4、自首,但不成立立功。 二、乙的刑事责任 1、受贿罪。 2、如果泄露的线索属于国家秘密,成立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2.甲为了勒索财物,将乙绑入自己的私宅,要求乙通知乙妻丙拿钱赎人。乙妻丙秘密报警,并没有响应甲的要求。甲于杀乙,乙苦苦哀求,称若放自己回去,定当筹钱相谢。甲遂在乙身上安了一颗炸弹,威胁乙“三天内交付100万,否则遥控爆炸”,然后放乙回去。三天后,乙并没有交钱,反倒把炸弹拆除。甲气愤之下,找到乙家,适逢乙外出,只有乙妻丙在家,甲对丙威胁道:“献身还是交钱,你选一个!”丙为了避免被强奸,不得以拿出了钱财交给甲。甲得财物后离去。 【答案】 甲的刑事责任: 1、绑架罪既遂(结合犯故意杀人的中止)。 2、抢劫罪未遂。 3、抢劫罪既遂。 3.甲与乙并不认识。一日在酒吧见乙只是喝饮料,怀疑乙是开车而来,想捉

司法考试如何备考

一年一度的司法考试又要开始了,很多同学都担心复习不好,考不出好的成绩,无法通过考试,其实备考也是一门“技术活”,复习的好事半功倍,那么到底应该如何备考呢? 首先,转变想法,把这当成求知之旅恐怕更有利于长期的学习。 其次,不要给自己任何偷懒的时间。既然下定决心考试了,就推掉所有的活动。 再者,从开始复习后,你看到一切新闻,生活中的一切事,你都很容易去想,法律关系是什么?有没有什么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这是好事。去想,然后自己不确定就立马翻书。 最后,如果你有时间,一定要多做真题。不管你有没有时间,最好都要有错题集,最后阶段,这就是你的复习材料。 第一部分是刑法、民法和行政法。这三个是主要的实体法,大部分理解性的内容都在这三个法中。这三个法又分别对应了各自诉讼法。这六项是司考中重要的内容。

刑法是官管民,行政法是官管官,民法是民管民。不是完全准确,大致这么一个意思。 第二部分是商法和经济法。这两项常常放在一起讲,看起来好像很有关联,但其实这两个法之间没什么关系。他俩相似点就是小法特别多,彼此之间还没什么关联。 商法像是民法的延伸,调整的是民和民之间的关系;而经济法像是行政法的衍生,是对官的权力的约束和确认。 第三个是三国法,就是国际(公)法,国家私法和国际经济法。这三个法都是应对有外国人、外国机构、外国法律参与的事情。 国际公法讲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也叫外交法;国际私法讲的是本国民和外国民有纠纷的时候,找哪个法院、仲裁机构,用什么法律来指导的问题;国际经济法就像是国际私法在经济领域的应用,其中有些规定和经济法也差不多。 以上就是一些备考技巧,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2011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1、某村村委会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制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引发了村民的强烈不满。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村民会议有权撤销该方案 B.由该村所在地的乡镇级政府责令改正 C.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 D.村民代表可以就此联名提出罢免村委会成员的要求 2、某设区的市的市政府依法制定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决定》。关于该决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市人大常委会认为该决定不适当,可以提请上级人大常委会撤销 B.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该决定与上位法不一致,可以作出合法性解释 C.与文化部有关文化保护的规定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D.与文化部有关文化保护的规定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3、某检察院对王某盗窃案提出二审抗诉,王某未委托辩护人,欲申请法律援助。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申请法律援助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B.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严格审查王某的经济状况 C.法律援助机构只能委派律师担任王某的辩护人 D.法律援助机构决定不提供法律援助时,王某可以向该机构提出异议 4、现代陪审制发源于英国并长期作为一种民主的象征被广泛运用。关于英国陪审制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陪审团职责是就案件的程序部分进行裁决 B.法官在陪审团裁决基础上就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判决 C.对陪审团裁决一般不允许上诉 D.法官无权撤销陪审团裁决 5、甲国公民汤姆于2012年在本国故意杀人后潜逃至乙国,于2014年在乙国****一名妇女后又逃至中国。乙国于2015年向中国提出引渡请求。经查明,中国和乙国之间没有双边引渡条约。依相关国际法及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司考真题 民诉所有选择题及正确答案

单选部分: 35.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B.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C.根据其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D.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36.关于民事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书都具有执行力,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裁决书没有执行力 B.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仲裁中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C.仲裁不需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诉讼原则上要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D.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法院是国家机关 37.甲因乙久拖房租不付,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半年房租6000元。在案件开庭审理前,甲提出书面材料,表示时间已过去1个月,乙应将房租增至7000元。关于法院对甲增加房租的要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作为新的诉讼受理,合并审理 B.作为诉讼标的变更,另案审理 C.作为诉讼请求增加,继续审理 D.不予受理,告知甲可以另行起诉 38.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 B.当事人均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处分原则的体现 C.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同等原则的体现 D.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要自愿,内容也不得违法,是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体现

39.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关于中级法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既可受理一审涉外案件,也可受理一审非涉外案件 B.审理案件组成合议庭时,均不可邀请陪审员参加 C.审理案件均须以开庭审理的方式进行 D.对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均为生效判决 40.吴某被王某打伤后诉至法院,王某败诉。一审判决书送达王某时,其当即向送达人郑某表示上诉,但因其不识字,未提交上诉状。关于王某行为的法律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已经表明上诉,产生上诉效力 B.郑某将王某的上诉要求告知法院后,产生上诉效力 C.王某未提交上诉状,不产生上诉效力 D.王某口头上诉经二审法院同意后,产生上诉效力 41.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理论,关于期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定期间都是不可变期间,指定期间都是可变期间 B.法定期间的开始日及期间中遇有节假日的,应当在计算期间时予以扣除 C.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 D.遇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依职权变更原确定的指定期间 42.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法院调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法院可以委托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个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B.当事人在诉讼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 C.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都具有执行力 D.法院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43.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民事诉讼法》直接规定、具有简易程序特点的内容?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试题及参考答案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现予公布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本页内容如与考试试卷有出入的,以考试试卷为准;本页试题的题序或选项顺序与考生使用的试卷不同的,以试题选项内容为准。 试卷四 提示:本试卷为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请按题序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书写答案,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本题20分) 材料:2011年元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会见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时指出:“法学是治国理政的大学问,是政治性很强的学科。法学理论工作者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才智。”周永康要求,“密切关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更多理论上的真知灼见,积极参与国家立法,主动服务执法司法实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成为通晓古今、学贯中西的法学大家,不断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可以从哪些方面理解中央领导同志对法学理论工作者提出的要求?请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特征,谈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繁荣法学事业的要求。 答题要求: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3.不少于400字。 二、(本题22分) 案情: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事实一) 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事实二)陈某将李某尸体拖入树林,准备逃跑时忽然想到李某身有财物,遂拿走李某手机、现金等物,价值1万余元。(事实三) 陈某在手机中查到李某丈夫赵某手机号,以李某被绑架为名,发短信要求赵某交20万元“安全费”。由于赵某及时报案,陈某未得逞。(事实四)陈某逃至外地。几日后,走投无路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事实二与事实四。(事实五)

非法本司法考试备考攻略

非法本司法考试备考攻略 一、注重自身的优势,不要过于自卑。 与法学专业学生相比,非法学专业往往认为自己不可能通过“天下第一考”,常常是望而生畏。 其实不然,司法考试注重实用性人才的选拔,而那些法学专业的学生往往会受到理论知识的影响,在复习或者做题中出现许多困惑,如某博士看大多说司考题都是有问题的。非法学考生却不会对立法上的诸多观点表示怀疑,他们对每一个知识点都是认同的,这样记忆就比较容易。所以对于非法学考生只要下定决心、坚定信念,刻苦复习,通过不是难事。 二、非法律专业参加司法考试的步骤 首先,全面了解司法考试,明确学习任务和复习侧重点。 在复习司考之前,一定要了解一下司考是什么,我为什么要司考,报名参加司法考试都需要那些条件,前辈们复习司法考试都用什么方法,有什么复习心得等等。了解以上这些可以通过N 种途径,如司法考试网站,司法考试论坛(比如法律教育网论坛),各辅导机构的司法考试讲座,培训机构的司法考试宣传册等。 在了解司法考试过程中很容易结交司考朋友,建立自己的司考学习小组或团队。进而也就知道司法考试复习时那些部门法所占的分值比较大,那些部门法容易丢分等等,这样自己也就有个宏观的认识,复习的侧重点基本也就明确了,对后来计划的制定很有帮助。 其次,选择适合自己的复习资料。 个人认为非法学专业考生三大学习资料必备,即:三大本,历年真题解析,法条。三大本是最为流行的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相对与各大培训机构的基础用书而言,三大本涵盖的知识点更为广泛,讲解的更为透彻、权威。历年真题是最好的复习资料,任何模拟题的价值都不能与真题的含金量相提并论,选真题时一定要选解析详尽的,权威的,每年市面上都有很多真题解析出现,建议考生多比较几次在做出选择。法条的选择也很重要,每年各大培训机构都会根据考试大纲出来一些重点法条详解与注释,看这些法条基本上就够了,它是经过浓缩的产品,看了不至于枯燥、乏味,每年的司考大部分分值基本上都涵盖在重点法条之中。建议考生选择紧扣大纲、解析详细且附有真题的法条,这样有助于自己理解法条含义及具体应用方法。 最后,制定可行而详细的学习计划。 司法考试考的是你的毅力和韧劲,中途而退者基本上都是失败。再加上非法学考生本身对法学比较生疏,所以就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建议提前准备,大概用7个月的时间攻克司考,具体安排如下。 1、从三月份到六月份基础攻坚阶段,不会的不要急着去深究,先总体了解各个知识点。 第一阶段的日复习时间要维持在七个小时以上,只能多不可少,每天都要坚持,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结果是无功而返。复习书目建议以三大本为基础,培训机构的辅导教材为辅,三大本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