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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坚决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的紧急通知》(公传发〔2010〕367号)和公安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紧急视频会议、省政府安委会第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按照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嫩江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决定从8月15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公安部、省政府通知和会议精神,站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紧紧抓住影响和制约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为全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道路通行秩序得到明显改善,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治理,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努力减少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遏制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交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三、组织机构

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立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指挥部,副县长、县交安委主任唱贵忠任总指挥,县公安局政委、县交安委副主任刘立臣,县安监局局长、县交安委副主任范开雷,县交通局局长、县交安委副主任高传东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交警大队,由交警大队大队长王旭斌任办公室主任,交警大队领导班子及各股队长任办公室成员。办公室下设综合策划、宣传报道、信息反馈、督导考评、保障协调5个小组,由办公室负责活动策划、组织、宣传、发布工作动态和上报工作信息、总结等。

综合策划组:组长:吴军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崔玉田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成员:各城镇、公路中队中队长

宣传报道组:组长:臧传良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成员:张剑慧交警大队宣传中队负责人信息反馈组:组长:史晓丹交警大队政秘办科员

成员:单艳玲交警大队政秘办科员督导考评组:组长:曾宪军交警大队教导员

成员:李海涛交警大队政秘办股长保障组:组长:李志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

协调组:组长:唐开红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四、整治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交通秩序管控。要深入开展交通秩序示范

公路创建活动,加强施工路段安全管理,加强国省道秩序管控,维护良好通行秩序,依法从严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不按规定让行以及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国省干线公路还要重点加强对违法超车以及危险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车辆和驾驶人不具备从业资格、押运人员违法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要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其特点,科学安排勤务,把工作重点、警力部署放在对交通安全有严重影响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上,严禁客运车辆夜间在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要创新超速违法行为的管控模式,综合采取定点测速、公路区间测速、运用网络系统动态查询等多种方式,坚决把S208嫩多公路车速降下来。对超速50%以上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要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要逐车检查乘载人数、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录、驾驶资格等,发现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处罚,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

(二)进一步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交通运输、安监、公安交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各部门职责认真抓好落实。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安监、公

安交管部门进一步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安全监管,加强客运车辆进出站检查、登记工作。

(三)进一步整治安全隐患。交通运输、安监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部门深入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特别是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路段,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设施严重缺失的隐患路段,制定道路安全隐患挂牌标准、督办措施和方法,并提请政府分级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特别是S208嫩多公路,要加大安全隐患整治力度。隐患路段整治完成后,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检查验收,整治不合格的,要责令限期整改。要坚持标本兼治,通过剖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总结经验教训,全面、系统地研究提出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的长远目标和措施,建议和提请政府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规划,并制定专项规划,增加投入,着力解决好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问题。

(四)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文明办、公安交管部门要会同宣传、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紧紧围绕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大交通安全宣传策划力度,通过各种新闻媒体,集中报道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剖析近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要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制作成宣传资料,发放到运输企业,组织从业人员特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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