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资格审查表1、工程概况:
2、招标工作小组名单:
一、投标申请人须知: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合格)、建造师注册证、投标手册、法人委托书(蔡家坡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岐山县招标办)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资格预审文件后面。外地企业需持市规划局准入证明。
3、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请提供投标企业廉洁证明及项目经理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4、本资格预审文件一式四份,二份正本,二份副本。
5、投标人申请及承诺:
申请人(盖章)
二0一二年月日
SXJX(2012)075号 SG 渭****3#住宅楼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备案三)
建设项目名称:渭****3#住宅楼工程
通信地址:****渭北东路
电话及邮编: 138********
联系人:*先生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陕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附:工期计算书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四章图纸
第五章评标办法
第六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七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八章工程量清单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月
二投标须知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说明:
1 本建设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所述。本次招标的主要项目有建筑、安装工程等, 三通一平已完成,具备开工条件。
1.1 上述工程按照宝鸡市规划局建规建字(2003)7号文件《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 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招标文件说明
3 招标文件的组成
3.1 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所有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发出的补充资料及答疑会纪要。
3.1.1 投标须知及合同附件
3.1.2 投标文件格式
3.1.3 工程量清单、图纸、图纸答疑
3.1.4 评标定标办法
3.1.5 宝鸡市招投标管理平台生成的招标标准格式数据(DZB)。
3.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招标文件中所有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要求的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招标文件补充、图纸答疑均应形成书面报告,报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及岐山县招标办备案后方能生效,与招标文件具同等效力。
第三条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5 投标货币: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6 标底编制依据
6.1工料消耗量定额参照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年《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9年《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宝市建规 [2010]43号文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人工费执行陕建设厅(2011)277号文件。材料价格可参照暂定价格表或《宝鸡市建筑动态与价格信息》2012年第2期及市场价格。
7 清单报价要求
7.1各投标人按照市场材料价格和企业定额自主报价,报价书中应附有综合单价计价表、措施费计价表、主要材料单价表。
7.2 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按规定计入投标总价及最高限价中;工程结算时按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7.3不考虑湿土及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结算时按实际签证计算。土方开挖除留足回填土后余土外运计入投标总价及最高限价中。
7.4 除以上条规定以外的清单中应报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需根据自身情况及市埸变化自主确定风险系数,自主报价。
7.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理解、施工现埸、施工环境、市埸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7.6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施工机械进出场、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施工材料二次倒运、建设期间交通组织和安全、建设资金不能按期支付等因素,将其纳入报价当中,不再另行计量支付中。
7.7 投标文件大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
7.8 投标报价所依据的预算均应具有相应岗位证书的专业人员编制,并在总报价书的封面上签章。
第四条投标文件的说明
8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商务标:a清单报价书及报价说明 b投标担保收据复印件 d电子标书二套
9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单位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的格式。
10 投标保证金
10.1 投标单位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第10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图纸押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0.2 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3天向岐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户交纳,由岐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具收据后方可视为投标保证金交纳。
10.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0.4 在评标工作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非中标候选人足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5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其它中标候选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6 如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没收投标担保:
10.6.1 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0.6.2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拒绝与招标人签定合同。
11 招标答疑会和勘察现场
11.1 投标单位派代表于前附表第12项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答疑会。
11.2 招标答疑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和组织投标单位考察现场,了解情况。
11.3 答疑纪要在蔡家坡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县招标办备案后,将迅速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第五条投标文件签署和投递
12 投标文件密封及标志
12.1 投标单位按前附表第13项的规定,商务标、技术标编制两份正本、两份副本,电子标书2套,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12.2 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12.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修改处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12.4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逐项填写投标书,商务标正、副本投标文件与电子标书、业绩加分卡密封在一个商务标袋中并注明商务标,技术标正、副本密封在一个标袋中并注明技术标。标袋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在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时间内,投送岐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蔡家坡分市场,由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接收。逾期不收,邮寄无效。
13 投标截止日期: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在同一时间内,具体时间见前附表第15项。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
第六条开标、评标
14 开标
14.1 在所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建造师(项目经理)在场的情况下,将于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
14.2 开标会议在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县招标办及相关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中介机构主持开标。
14.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不再进行下道评审程序;
14.3.1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标函未按规定密封;
14.3.2 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14.3.3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4.3.4 投标文件修改处未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的;
14.3.5 建造师本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带身份证件准时参加开标会的;
14.3.6 投标文件中的电子标书与文字标书不符的,投标文件不能正常评审的;
14.3.7 工程预留金、各种规费未按规定费用(率)计算或者计算不足者;
14.3.8各专业造价员证件不齐全、各专业造价员证章不符合宝市定额字(2004)13号文件规定的(中级及以上),提供的造价员证与商务标中的印章不符时;
14.3.9在评标过程中辅助校验时,无法阅读投标方原始信息的;
14.3.10出现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建设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办法>和<宝鸡市建设工程项目废标及无效标书认定办法>中规定的废标及无效标书等情况。
14.3.11投标电子标书格式未按要求生成标准格式的,内容不全的,无法导入评标系统的或打不开的。
14.4 招标人或中介机构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投标总价、工期、质量、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5 评标、定标:具体见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附件一)
16 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投标
须知第16条规定的评标、定标办法评选出中标人。
17 中标通知书
17.1 确定出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中标通知书”)中给出招标人对中标单位按本合同实施、完成和保修工程的中标标价(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以及工期、质量。
17.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8 其它说明
18.1首先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添加宝鸡市招投标造价管理平台生成的招标标准格式数据(.DZB)。
18.2投标文件部分必须含有:投标电子版本文件,其中包含宝鸡市招投标造价管理平台生成的电子评标统一数据(.DPB)和与其相对应的组价依据即项目管理文件。
18.3投标标书的有效性,本工程采用宝鸡市招投标办公室最新电子评标模式开标,所有投标单位必须投报有效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
18.4清单计价软件采用金建软件v5.2.5版本,平台采用宝鸡造价管理平台v5.3版本。
18.5在存贮电子版投标数据文件前,必须确保所使用的计算机无病毒。无病毒的标准为:使用瑞星、诺顿、江民KV、金山毒霸等杀毒软件,并且是升级为最近三日内的病毒库检查无病毒。若在接收电子版投标数据文件时,按上述标准检查出有病毒且导致文件损坏的,或由于投标人的其他原因而使得电子版投标数据文件无法参与正常评标的,后果自负。
18.6招标文件未提及的事宜,参照宝鸡市招标管理文件执行。主要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约定及调整执行陕建发[2009]3号。
18.7招标代理机构: 全称: 陕西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宝鸡市新建路39号院9号综合楼
电话:0917-*******
计算表
根据《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查得的工期清单如下: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
使用陕西省建设厅、陕西省工商商行政管理局2007年8月印发的《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构形式:______________ 层数: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包括的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工程预留金_______元,零星工作费_________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______元,工程分包和材料购臵费______元,总承包服务费______元)。
2、综合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报价书。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书、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及其附件
6、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工程量清单
7、图纸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双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见陕西建设网)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书、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及其附件;
6、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工程量清单;
7、图纸;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及相关规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2012年月日,施工图叁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无。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工程质量、进度、造价三控制。
7、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2012年月日前。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2011年月日前,其计量和计价方法为:双方协商。
(3)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2012年月日前。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2012年月日前。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2012年月日前。
(6)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符合施工条件,方便施工。
(7)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2012年月日前。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发包人提供相关资料,由承包人实施保护,费用发包人承担;
由承包人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费用。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双方协商。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工程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等。
(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
(2)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工程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
(3)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执行通用条件及相关规定,符合文明施工条件。
(4)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向发包人和监理公司提供的现场办公和生活用房屋及设施2间(不低于30平方米)。(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
执行通用条款规定,符合城管、环卫、环保部门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6)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工程竣工验收前由承包人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保护,费用各自承担。
(7)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发包人提供相关资料,由承包人实施保护,费用发包人承担;由承包人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费用。
(8)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规定,符合环卫部门规定,文明施工。
(9)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协调并处理好施工现场周边及邻里关系。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2012年月日前。
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时间:2012年月日前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符合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发包人或自然灾害原因致使工期延迟,工期按实际天数顺延;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按实际延误天数每天罚款500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伍(5%)。
四、质量与检验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地基基础、主体工程及法律规定需验收的工程项目。
19、工程试车
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无。
五、安全防护、文明施工
执行《通用条款》全部条款和国家及省、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
六、合同价款
26、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中标总价。
26.2工程结算造价由工程合同造价增、减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认质认价价差组成。
27、合同价款调整
27.1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由工程中标合同价增、减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认质认价价差组成。其它因素均不再调整工程价款。
27.2工程量变化在〒5%以内时,不再调整;工程量变化超过5%时,超过部分按工程施工
合同通用条款约定调整。但措施项目费不再调整。
27.3 双方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充分考虑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涨落对工程造价、工程质量、
施工安全和工期的影响,施工合同必须明确约定主要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包括风险范围、风险幅度和超出风险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27.4主要建筑材料的种类: 钢材、水泥、塑钢门窗、防盗门、上下水管道、地辐热管、
电线、开关、配电箱等。其中认质认价材料按实际采购价格结算价差;其中认质认价材料按实际采购价格结算价差、调整综合单价;招标人只指定品牌或产地部分主要材料、不予调整材料价格。
27.5若承包人主要建筑材料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其低报部分(以工程所在地当期
综合信息价与报价的差额)由承包人承担。
27.6主材价格风险调整方法:
以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的主要材料单价(钢材、木材、水泥)为合同约定价,主材价格波动在合同约定价的〒5%以内时不做调整,超过合同约定价的〒5%以外时按当期信息价按实调整。
28、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双方协商。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双方协商。
29、工程量确认
29.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完成工程量报告。
30、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比例是:
(1)工程进度款依据已完工程形象由承包人提供月工程进度报表经监理工程师及
招标人审查后按审定进度款的80%支付;
(2) 工程款付至工程造价的85%时(包括预付备料款及招标人供应的材料款)暂停支付,
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移交全部资料后,再办理结算审计。结算后的工程款扣除保修金后支付。
七、材料设备供应
3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双方协商。
31.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双方协商解决。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执行合同条款规定。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执行合同条款规定。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执行合同条款规定。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执行合同条款规定。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双方协商解决。
31.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按招标文件规定价格从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3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人采供的主要材料,由发包人认质认价,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32.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在采购前10日内向发包人
提供材料设备样品,质量指标、各种相关技术参数、由发包人认质认价后批量采购。
八、工程变更
工程设计变更以设计院出具书面报告并由发包人认可为准。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6、竣工验收
36.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提供工程竣工图及竣工资料叁套。
36.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执行合同条款规定。
37、竣工结算
结算审查期限:全部资料提交后6个月内完成审计。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9、违约
39.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1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0.5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7.6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39.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按实际延误天数每天罚款500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伍(5%)。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竣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时,由承包人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全部工程费用,并处工程合同造价30%的罚金作为补偿。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41、争议
41.1双方当事人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所在地建设管理部门调解;
(2)合同争议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宝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42、工程分包
42.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专业工程:无。
分包施工单位为:无。
43、不可抗力
43.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4、保险
44.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现场工程师意外伤害险。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施工现场一切险种。
45、担保
45.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担保有效期:天。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人民币担保为本合同附件,担保金额:元,担保有效期:天。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
50、合同份数
50.2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正本贰份,副本份。
51、补充条款
51.1本工程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
51.2 本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将建筑物、现场周围及承包人生活区范围内施工现场清除干净;无建筑材料、无建筑设备、无临时垃圾、无坑池渠沟、无掩埋的硬化道路和垃圾,场地整洁,达到合同规定工程标准。否则发包人不予支付工程款。
51.3 对于新市民工资的支付,承包人在申请工程进度款的同时还应提供新市民工资的发放清单证明,若无新市民工资的发放清单证明,发包人将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部分款项,直至新市民工资发放落到实处。
51.4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将工程的资料和进度同时进行,每月由发包人管理人员对施工进度和资料进行检查,出现问题限期整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按规定将竣工资料交监理工程师验收,由监理工程师出具相应证明后,发包人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51.5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负责检查现场和施工人员安全情况,出现不安全事故,承包人负责。
51.6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发包人在招标时认定的本工程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施工队伍。
51.7承包人必须自行施工,不得将工程转包。工程项目确需分包时需征得发包人同意,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1.8承包人投标书中关于投标报价(包括材料用量及其差价)、投标工期,投标工程质量标准,对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及补充意见等内容,将作为承包条件列入合同。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六、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为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为5 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2年;
3、供热及供冷为2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道路及排水公用工程为1年;
5、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____________(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零。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作书为施工合同的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订。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
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陕西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5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1.6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1.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8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9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1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1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12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1.13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14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1.1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2、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的材料、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本项目的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
第四章图纸(见设计图纸)
第五章评标办法
渭水新城3#住宅楼工程
综合评估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2、质量好、信誉高、合理低价、工期适当、施工方案先进可行;
3、禁止不正当竞争。
二、评审内容及步骤:
1、初步评审:资格复核,即对投标人投标资格的确认。该复核应在开标现场进行,并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由招标人完成。实行资格预审的只对投标人项目经理资格或其授权代理人的代理资格进行确认,投标人其他方面的资格有预审单位负责。
2、评审工程工期和工程质量
3、技术标、商务标的评审:本工程先评审技术标,后评审商务标。
三、评审的程序及要求:
1、评审的程序:本工程先评技术标,后评商务标。
2、技术标评审: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设以下8个分项。
(1)施工方案和方法;
(2)施工进度计划;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对提高质量、缩短工期、降低造价的可行性;
(4)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
(5) 现场平面布臵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
(6)主要机具、设备和劳动力的配臵;
(7)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和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
(8)关键、难点、重点部位技术措施及解决方案。
技术标只进行合格性评审。关于质量、工期、安全的论述有一项不合格即否决其投标。评审的方法按评标专家2/3以上成员的意见为准。评审中有疑问时,可以进行询标。每位评标专家都要对所评审的内容写出书面意见。
被评为不合格的技术标,评标专家要向有关投标人说明其评审的理由。该投标人不得成为中标候选人,也不得参与下阶段评审。
3、商务标评审: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是评审的重点。一般应对工程量较大、价格较高及施工过程中易出现变更的综合单价进行评审,评审的数目不得少于招标项目综合单价数量的百分之十,不得少于二十个,由评标委员会代表在投标截止后开标前随机确定。
4、询标。
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询标,应在监督人员监督下进行。询标不得改变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不得扣留和传播任何涉及投标人商业秘密的询标资料,询标结果以投标人确认的文字资料为准。
5、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由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按《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陕建发[2009]199号)的规定编制。并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在蔡家坡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及县招标办备案后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对最高限价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向招投标监督机构书面提出,由招投标监督机构按有关规定处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低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再参与下阶段的评审。
四、评审的标准及分值(100)
1 、投标工程质量:投标工程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的为合格,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的不得成为中标候选人。
2、投标工期:投标工期小于等于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为合格,大于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不得成为中标候选人。
3、投标总价40分。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工程量清单的所有项目进行报价。将有效的投标总价完全平均后乘以K1%作为最优得分点,投标总价等于该值的得满分40分,每高1%扣2.0分,每低1%扣1.0分,扣完为止。
4、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40分。按随机确定的评审项目,对综合单价进行评审,每项单价平均值乘以K2%后作为最优得分点,综合单价等于该值的得该单项满分;与该值相比,每高1%扣0.2分,每低1%扣0.1分,单项分值扣完为止。
K1、K2值为95-100的整数,在评标前分别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决定,投标人代表现场抽签决定。
5、措施项目费15分。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属不可竞争费,投标人未按规定计取的投标文件无效。
②措施项目费合价(5分)
投标人数量大于5个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平均值的R%为最优得分点,等于该值时得满分,每差1%扣0.1分,扣完为止。
③单项措施费(10分)
以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为准,投标人个数大于5个时,去掉0报价,再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平均值的R%为最优得分点,分项报价等于该值时得满分,每差1%扣0.02分,扣完为止。
投标人个数小于等于5个时,采用完全平均法,但单项措施费评标应扣除0报价。
R值为90-97的整数,在评标前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代表现场抽签决定。
6、业绩得分5分(最多不超过5分)
(1)、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可在招投标时加2分;
(2)、获得“长安杯”和省级文明工地现场会“观摩工地”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可在招投标时加3分;
(3)、获得“鲁班奖”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可在招投标时加5分;
(4)、获得“市级优质主体”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可在招投标时加0.5分;
(5)、获得“市级文明工地”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可在招投标时加1分;
(6)、获得“市级优质样板主体工程”的可在招投标时加1分;
(7)、获得宝鸡市优质工程奖、市级文明工地现场会“观摩工地”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可在招投标时加1.5分。
具体加分细则详见宝市建规发【2010】41号文件及宝市建规发【2011】12号文件。
五、其它说明:
1、评标中计算采用插入法,数据汇总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商务标算术性评审中,出现合价与汇总价不符时,以合价为准,重新计算汇总价;单价与合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重新计算合价。
2、评标委员会必须依法成立,专家必须达到法定人数且专业齐全,评标专家须分别做出评审意见,共同评审结论无效。评标委员成员应在评审原始记录上签名。
3、评标过程中需询标时须获得监督机构在场人员同意,并不得扣留和传播任何涉及投标人商业秘密的询标资料。
4、未尽事宜以现行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
5、本文中以上(外、大于)者均不包括本数。以下(内、小于)者均包括本数。
六、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将投标人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当场宣布前三名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