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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城建声像档案技术规范(暂行)

西安城建声像档案技术规范(暂行)
西安城建声像档案技术规范(暂行)

西安城乡建设声像档案归档范围

建设工程声像资料归档内容

一、单体建筑工程

1、拆迁前原有建筑或地貌景观、周边环境(道路、标志性建筑;平视,俯瞰角度)

2、开挖前地貌、基坑开挖及基础施工、主体封顶、竣工验收会议场景

3、单体建筑竣工后全貌(与前期同位置、同角度的立面、侧面、背面、俯瞰,带周边标志性建筑物)

4、本项目顶层拍摄周边风貌(四面,带标志性建筑物及道路)

二、建筑小区(厂区)

1、拆迁前原有建筑或地貌景观、周边环境(道路、标志性建筑;平视,俯瞰角度)

2、可行性论证研讨评审会议

3、征地拆迁(进行中、之后)风貌、拆迁动员大会场景、搬迁场景、拆迁及回迁场景、开工场景、小区综合验收场景

4、小区(工厂)俯瞰、小区主要建筑、绿化、塑像等景观特写、单体建筑景况(同上一)、

5、工程事故及获奖影象记录、施工过程电视专题记录片等

6、单体建筑竣工后全貌(与前期同位置、同角度的立面、侧面、背面、俯瞰,带周边标志性建筑物)

7、本项目顶层拍摄周边风貌(四面,带标志性建筑物及道路)

三、管线、道路、桥梁工程

1、拆迁前原有建筑或地貌景观、周边环境(道路、标志性建筑;平视,俯瞰角度)

2、可行性论证研讨评审会议、规划定点选址、勘察设计活动、招投标活动、拆迁动员大会场景、搬迁场景

3、开竣工、通车典礼、重要施工阶段

4、竣工后新貌俯瞰、出入口及沿途绿化景观、附属建筑物等个角度特写

5、工程事故及获奖影象记录、施工过程电视专题记录片等

6、单体建筑竣工后全貌(与前期同位置、同角度的立面、侧面、背面、俯瞰,带周边标志性建筑物)

7、本项目顶层拍摄周边风貌(四面,带标志性建筑物及道路)

四、轨道交通工程

1、拆迁前原有建筑或地貌景观、周边环境(道路、标志性建筑;平视,俯瞰角度)

2、可行性论证研讨评审等重要会议活动、规划定点选址;

3、开工奠基仪式、省市级领导视察;

4、招投标活动;

5、拆迁动员大会场景、搬迁场景、文物加固搬迁;

6、车站、区间主要施工阶段场景、穿越重点地裂带;盾构安装掘进等节点;

7、车站、编组站、及附属建筑主要装修(含景观绿化、建筑小品);

8、不同阶段验收影象记录

9、大型设备安装调试

10、竣工典礼

11、工程事故及获奖影象记录、施工过程电视专题记录片等

12、单体建筑竣工后全貌(与前期同位置、同角度的立面、侧面、背面、俯瞰,带周边标志性建筑物)

13、本项目顶层拍摄周边风貌(四面,带标志性建筑物及道路)

五、水利工程

1、拆迁前原有建筑或地貌景观、周边环境(道路、标志性建筑;平视,俯瞰角度)

2、可行性论证研讨评审等重要会议活动、规划定点选址;

3、主题及周边航拍;

4、地质勘察;

5招投标活动;

6、征地拆迁动员大会场景、移民搬迁场景

7、文物搬迁保护、

8、开工奠基仪式、导流洞开通;泄洪洞施工、开通;溢洪洞施工开通;肩坡治理;大坝畜水截流;大坝施工;电站设备安装调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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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塔安装调试;泄洪洞、溢洪洞闸门安装调试等场景;

9、省市级领导视察;

10基建配套及附属建筑物(含景观绿化、建筑特写)。

11、不同阶段验收影象记录。

12、竣工通水典礼

13、工程事故及获奖影象记录、、施全过程电视专题记录片等

城建档案声像资料制作技术要求

一、建设工程录像资料拍摄及存档要求

(一)器材

1)要使用专业级以上的摄像机。

2)拍摄的录像带须同时提交采集后的电子录像资料以及原始录像带。

(二)拍摄要求

1、城市建设工程摄像不能采用特技和夸张手法进行拍摄,不得改变工程的真实面貌和颜色。

2、建筑物的拍摄应避免形体变形,拍摄中要注意线条的平行度,垂直度。

3、拍摄应在良好的光线下进行,尽量避免在逆光或光线较暗情况下进行。

4、对建筑物全景拍摄要采用多机位(正、仰、俯拍),以保证建筑物及景观的完整性。

5、拍摄时一般要使用三角架,推拉摇移等动作要缓慢均匀,保证影像的稳定性和清晰度。.

(三)存档城建录像档案资料的技术要求

1、城市建设工程拍摄使用的应为DVCAM数码格式或者其他高、标清格式以保证录像资料清晰度和兼容性。提交城建档案馆的录像资料应包括原始录像带以及数字化采集为非压缩的A V I文件(刻录为光盘归档)。

3、存档录像资料的时间要求:建筑工程在5000平方米以下的成片7—10分钟,5000平方米以上的成片10—12分钟。重大工程和市政工程成片12—15分钟以上。同时要求提供录像原始素材。

4、存档录像资料采用语言解说和文字解释相结合的形式,同时提交解说的文字稿电子版。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各施工阶段介绍、竣工后整体效果等。

6、存档录像资料的文字说明应注明在录像带(光盘)的外包装上,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工程名称、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拍摄长度、拍摄人等,电子文件需在文件名称中注明以上信息(详细内容参见《西安市城建档案馆声像档案著录规范》)。

二、建设工程照片资料拍摄及存档要求

(一)器材

1、相机要求

1)数码像机要用800万像素以上的专业单反像机最高分辨率拍摄;

2、照片载体

1)数码照片刻录成光盘;

2)老、旧照片可提供底片或者照片;

(二)拍摄要求

1、城市建设工程摄影应保持工程的真实面貌和颜色。

2、建筑物、构筑物的拍摄应避免形体的变形,拍摄中要注意线条的平行度、垂直度。

3、拍摄应在良好的光线下进行,尽量避免在逆光下进行。

4、对建筑物全景拍摄要用较大的景深,以保证影像的清晰度。

5、拍摄工程相片,发现拍摄不合格应及时补拍。

(三)对存档城建档案底片、电子照片的要求

1、底片及照片不得有划痕、污点、折痕、指纹等对底片和相片有损害的现象。

2、存档的底片及电子照片应该构图完整、重点突出、影像清晰,能准确反映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聚焦清晰、曝光准确。

3、存档的照片应根据主题、时间进行排列。同一主题不同时间拍摄的照片可组成一组,按时间先后编写标题并顺序排列,同一内容的相片不应重复。

4、存档电子照片、底片的文字说明应包括:建设单位、工程名称、拍摄事由、拍摄地点、拍摄时间、拍摄人等要素(参见《西安市城建档案馆声像档案著录规范》),概括揭示相片所反映的全部信息,要求文字简洁、语句通顺。

5、存档电子照片、底片的文字说明一般以相片的自然张或组为单位编写(图文要相符),一组(若干张)联系密切的相片顺序排列,可拟写组合相片说明。采用组合相片说明的相片,其单张相片说明可以从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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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课题档案建档规范

八、中国科学院大科学项目档案建档规范 1总则 1.1为加强中国科学院大科学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档案建档工作,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发挥项目档案在运行、维修、管理和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工作中的作用,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提出了项目建档工作的基本要求及管理职责,规定了项目文件的归档范围、质量要求、整理组卷和项目档案的验收、归档与移交,适用于中国科学院大科学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建档工作。 1.3项目建档工作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 GB/Tll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3术语 3.1大科学工程项目(Largescalescientificconstructionproject) 是指大科学装置的建设项目,亦称作大科学装置建造工程,具有工程和研制双重特性。它包括大科学装置的建造及与其相配套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属基础设施的建设。其组成见示意图(附录A)。 3.2大科学装置(Large-scalescientificfacility) 是指通过较大规模投入和工程建设来完成,建成后通过长期的稳定运行和持续的科学技术活动,以实现重要科学技术目标的大型设施。

按照不同的应用目的,大科学装置可分为三类:(1)为多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服务的,具有强大的支持能力的大型公共实验平台;(2)为特定学科领域的重大科学技术目标建设的专用研究装置;(3)为国民经济建设、国家安全和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数据的重大公益基础设施。 3.3系统(System) 由若干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部分(要素),按一定的关系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它是大科学装置的有机组成部分。 3.4部件(Subassembly) 由若干零件装配而成的组件。它是系统的组成部分。 3.5零件(Member) 用来装配成部件的单个制件。它是部件的基本组成单元。 3.6单项工程(Unitofproject)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它是构成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对大科学装置而言,是指构成大科学装置的独立组成部分。 3.7单位工程(Subunitofprojec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但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它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 3.8分部工程(Subproject)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施工的工程。它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 3.9分项工程(Subunit) 单位工程中最基本的计算单位。它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 分部工程按不同的施工方法和不同的规格等划分具体的分项项目。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声像档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贰条本公司的声像档案是指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 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声像档案一般由录单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等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 第三条声像档案是本公司全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 第四条收集范围 1. 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 2. 各级领导人和着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 3. 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 4. 涉及本公司和邮电系统权益的声像资料。 5. 其它单位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6. 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五条收集时间 1. 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立档部门其它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2. 档案部门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体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六条收集要求 1. 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 立归档控制措施。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费用不予报销,以防散失; 2. 接收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收复制件; 3. 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底片、原件与影像、复制品要相符。 第七条声像档案资料的征集 1. 档案部门有责任随时征集重要声像资料; 2. 在征集的声像资料中,凡涉及国家和全国邮电部门重大事件的,应向邮电部办公厅档案处报送目录。 第八条声像档案费用的报销 本公司各部或个人凡按本办法第四条形成声像档案的费用,只要将档案资料按要求向档案归档,经档案室签字认可,财务部门应给予核报费用。 (三)声像档案的整理〖HT〗 第九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包括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使其系统起来,便于保管和 利用。 第十条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档案部门协助。 第十一条分类、编号 1. 照片档案按年代、问题分类。同属一类的照片按时间顺序编号,同时填写其底片号。底 片在全宗内编流水号。格式:全宗号-流水号。 2. 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年代-问题分类,按内容编号。同一内容分录几盘的应视为一 个案卷,编一个案卷号,然后每盘再依次编排序号。 3. 编注与其他载体档案相联系的参照号。格式为 (档案形态)档号/(档案形态)档号。 第十二条保管期限:应视其内容的重要程度、时间、名称、可靠程度、有效性等因 素,划定保管期限。 第十三条文字说明的编写 1. 文字说明基本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档案室建设技术经验规范

精心整理单位档案室建设要求参考技术规范 一、档案室设施的基本含义? 档案室设施是维护档案安全、保障档案提供利用所需硬件的总称。主要包括档案用房、档案柜架、温湿度控制、防潮、防火、防盗、防虫、防尘、防霉及计算机、网络、储存设备等。 二、档案室设施建设的基本原则 ?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最大限度地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方便档案的利用。维护档案的完整,一是指保持档案内容和形式的有机联系和完整;二是指保证档案材料不缺少、不遗漏、不分割。维护档案的安全,一是指不发生丢失、火灾、水浸、霉变、虫害、鼠害等损毁档案的事故;二是指防止档案内容泄密。方便档案的利用,一是指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档案检索和利用的效率。二是指提供安全保密的档案阅览环境、复制档案的条件和设备等。 三、档案用房建筑 1.档案用房建筑设计要遵循安全保密、布局合理、科学适用的原则,新建办公楼时,档案用房要纳入计划,提出档案用房的建筑要求 2.档案用房要按照功能区分原则,力求达到功能合理,流程便捷。档案用房要实行“三分开”(档案业务工作室、档案库房和阅档室分开)。为了便于安全管理,档案业务工作室、档案库房和阅档室应设在同一楼层。 在档案库房面积应能容纳本机关形成的全部档案,并能容纳由本机关自行保管(不向档案馆移交)的全部档案。

?3.档案库房以东或南朝向为宜,墙壁要具有隔热、防潮性能。在楼层安排上不用一楼、地下室和最高层。档案库房应集中布置,远离易燃、易爆场所,不能紧邻卫生间等潮湿、有污染源的部位。 4.档案库房要符合档案防护的基本要求,即防潮、防水、防火、防盗、防阳光照射、防紫外线照射、防高温、防尘、防污染和防有害生物(霉、虫、鼠)。? 5.档案库房净高不应低于2.40m。当有梁和通风管道时, 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20m。为防止溢水流入库房,室内比室外楼地面应高出20mm。当档案库房与其他用房同层布置且楼地面有高差时,应采用坡道连通。 6.档案库房门窗既要便于通风,又要便于密闭,门应具备防火防盗功能,密封性能好,且宜采用金属防盗门,库房门与地面的缝隙不应大于 5mm;窗应为双层窗,开启窗应有密闭措施,设纱窗;当采用高窗时,墙的下部应增设通风口,通风口设金属网。档案库房不得采用跨层或跨间的通长窗。档案库房外门、外窗均应安装防盗网等安全防护措施。? 7.档案库房地面应光洁、平整、耐磨,不易生尘,应有防潮措施。档案库房地面平均承重应为5KN/㎡以上,采用密集架时承重应不低于在 12KN/㎡为宜。? 8.档案库房墙体要求光洁、平整、不易生尘、坚固耐久,具有隔热、防潮、防尘、防火功能。 9.档案库内严禁设置明火设施,库房的电源开关应设于库房外,并应设有防止漏电的安全保护设置,控制导线和供电导线应用铜芯导线。配电线路宜采用穿金属管暗敷方式。空调设施应单独设置配电线路,并采用穿

某局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接收制度 (一)凡是我局在基本建设、生产经营、科研技术、工程管理、防汛抗旱等活动中形成的、经过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纸、图表、声像、计算材料等不同形式与载体的各种历史记录,均应整理归档。 (二)接收时间及程序。各业务部门必须按照各类档案的归档范围,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收集齐全,进行整理,移交给档案室,立卷人认真填写移交目录,对照档案,查点清楚,立卷人与接收人应在移交目录上签字,各保存一份(移交目录表由档案室提供)。 1、科研档案在研究课题结束后,次年6月底前归档。归档前,应先进行整理、分类(一个课题一套材料,实验记录本应按课题分别记录,不得多课题任务内容记在同一记录本上),填写归档文件材料审查意见(签字手续完备),整理后由兼职档案员到档案室预立卷并办理移交手续。 2、机关各部门每年三月底前将预立卷的文件材料移交档案室。 3、基建项目在完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归档。 4、大型仪器设备资料在验收后归档。 5、文书档案按照“随办随归”的原则,及时或定期归档。 6、会计档案按保存两年后,每年三月底前归档。 7、声像档案每年三月底前归案(录音、录像、题词、照片)。 8、去世五年后的人事档案每年六月底前移交文书档案保管。 9、专利档案由项目负责人每年一月底前归上年度形成的专利材料。 (三)移交的案卷质量必须符合规范,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理,待符合标准后才接收。 1、案卷内文件材料要齐全、完整。 2、案卷内文件材料的载体和书写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必须是钢笔、毛笔书写或打印件。不能有热敏纸,不能有铅笔、圆珠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复写纸等书写的字迹。 二、档案整理制度

文书档案归档案整理操作方法

文书档案归档整理操作方法 档案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基本建设、科学研究、设备仪器、产品)、会计档案、干部职工档案(人事档案)、诉讼档案、还有照片档案、音像档案、电子档案等等,不同种类,不同载体的档案有不同的整理方法和要求。但整理原则是相同。即“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一、基本要求: 要整理好文书档案就必须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和《海南省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 二、基本概念: (一)归档文件: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纸质文件材料。 (二)归档文件的整理,将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装订、分类、排列、加盖归档章(编号)、编目(编制归档文件目录)、装盒,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归档的意义:归档是文件向档案转化的标志,是文书处理的终点、档案管理的起点。 (三)全宗:指一个独立的机关、团体或其它的组织、个人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有机整体,设立全宗的主要资格是立档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独立行使职权,并能主要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对外行文。一般来说,一个立档单位的全部档案就是一全宗。 (四)全宗号:是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的代号。 三、整理方法: (一)收集:收集是归档整理的前提、根本,没有收集齐全完整的文件材料,归档整理就不能很好地反映立档单位的历史面貌和工作情况。因此,收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保证齐全完整;收集范围是本单位的收文、发文、内部文件。必须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1.立档单位要建立健全收发文登记制度,有完整的收文登记本、发文登记本、印章登记本、依据归档范围,收集所登记的“红头文件”的归档。 2.检查本单位在年度工作中产生的“白头文件”材料是否收集归档。如①会议材料:本单位年度工作会议材料(总结、计划)、表彰材料,

单位档案室建设要求参考技术规范一

单位档案室建设要求参考技术规范一、档案室设施的基本含义档案室设施是维护档案安全、保障档案提供利用所需硬件的总称。主要包括档案用房、档案柜架、温湿度控制、防潮、防火、防盗、防虫、防尘、防霉及计算机、网络、储存设备等。二、档案室设施建设的基本原则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最大限度地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方便档案的利用。维护档案的完整,一是指保持档案内容和形式的有机联系和完整;二是指保证档案材料不缺少、不遗漏、不分割。维护档案的安全,一是指不发生丢失、火灾、水浸、霉变、虫害、鼠害等损毁档案的事故;二是指防止档案内容泄密。方便档案的利用,一是指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档案检索和利用的效率。二是指提供安全保密的档案阅览环境、复制档案的条件和设备等。三、档案用房建筑 1. 档案用房建筑设计要遵循安全保密、布局合理、科学适用的原则,新建办公楼时,档案用房要纳入计划,提出档案用房的建筑要求。 2. 档案用房要按照功能区分原则,力求达到功能合理,流程便捷。档案用房要实行“三分开” (档案业务工作室、档案库房和阅档室分开)。为了便于安全管理,档案业务工作室、档案库房和阅档室应设在同一楼层。在档案库房面积应能容纳本机关形成的全部档案,并能容纳由本机关自行保管(不向档案馆移交)的全部档案。 3. 档案库房以东或南朝向为宜,墙壁要具有隔热、防潮性能。在楼层安排上不用一楼、地下室和最高层。档案库房应集中布置,远离易燃、易爆场所,不能紧邻卫生间等潮湿、有污染源的部位。 4. 档案库房要符合档案防护的基本要求,即防潮、防水、防火、防盗、防阳光照射、防紫外线照射、防高温、防尘、防污染和防有害生物(霉、虫、鼠)。 5.档案库房净高不应低于 2.40m。当有梁和通风管道时,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 2.20m。为防止溢水流入库房,室内比室外楼地面应高出20mm当 档案库房与其他用房同层布置且楼地面有高差时,应采用坡道连通。 6. 档案库房门窗既要便于通风,又要便于密闭,门应具备防火防盗功能,密封性能好,且宜采用金属防盗门,库房门与地面的缝隙不应大于 5mm窗应为双层窗,开启窗应有密闭措施,设纱窗;当采用高窗时,墙的下部应增设通风口,通风口设金属网。档案库房不得采用跨层或跨间的通长窗。档案库房外门、外窗均应安装防盗网等安全防护措施。 2 7. 档案库房地面应光洁、平 整、耐磨,不易生尘,应有防潮措施。档案库房地面平均承重应为200 公斤 / 平方米以上, 采用密集架时承重应不低于在500 公斤/ 平方米为宜。8. 档案库房墙体要求光洁、平整、 不易生尘、坚固耐久,具有隔热、防潮、防尘、防火功能。 9. 档案库内严禁设置明火设施,库房的电源开关应设于库房外,并应设有防止漏电的安全保护设置,控制导线和供电导线应用铜芯导线。配电线路宜采用穿金属管暗敷方式。空调设施应单独设置配电线路,并采用穿 金属管保护。库房内不应设置消防以外的给水点,给、排水管道不应穿越库区。上下水立管 不应安装在与档案库相邻的内墙上。四、档案库房的安全防护 1. 健全制度:档案库房管 理制度,包含库房日常安全管理,定期安全检查,每天温湿度控制、保持整洁卫生、遵守保密规定等内容。档案员每月应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一次检查,每年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一次清点核对,并做好检查、清点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 防高温、防潮:档案库房温度控制在 14-24 C,每昼夜波动幅度不大于土 2 C;相对湿度控制在 45%-60% 之间,每昼夜波动幅度不大于±5%。库房内应配备温湿度仪,应配备空调、除湿机、加湿器 等调温调湿设备。当温湿度超过标准时必须采取措施使之符合要求,档案库房安装柜式或壁挂式空调为宜。 3. 防日光直射和紫外线照射:采用人工照明时,宜选乳白色防爆灯罩的白炽灯。当采用荧光灯时,应有过滤紫外线和安全防火措施。窗户要安装防光窗帘,避免阳光 直射档案。 4. 防有害生物:档案库房应尽量将温湿度控制在标准范围,档案箱柜内应放置防虫、防霉药品,并及时更换。有条件的库房可配备臭氧发生器,净化库房空气。为防虫和防鼠,管道通过墙面或楼、地面处均应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实。其他墙身孔洞也应采取防护措施。 5. 防尘、防污染:档案库房及箱柜保持整洁、无灰尘,箱柜、地面要用吸尘器、拧干的抹布、拖把清洁。严禁将其他用品与档案一同存放。 6. 防火:档案库房应配备消防器材, 采用气体或干粉型,并定期检查更换。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库房内各类电器

科研课题档案建档规范模板

科研课题档案建档 规范

八、中国科学院大科学项目档案建档规范 1 总则 1.1 为加强中国科学院大科学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档案建档工作, 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发挥项目档案在运行、维修、管理和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工作中的作用, 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提出了项目建档工作的基本要求及管理职责, 规定了项目文件的归档范围、质量要求、整理组卷和项目档案的验收、归档与移交, 适用于中国科学院大科学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建档工作。 1.3项目建档工作除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经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 GB/Tl l82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T50328-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DA/T28-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3 术语 3.1 大科学工程项目(Large scale scientific construction project)

是指大科学装置的建设项目, 亦称作大科学装置建造工程, 具有工程和研制双重特性。它包括大科学装置的建造及与其相配套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属基础设施的建设。其组成见示意图(附录A)。 3.2 大科学装置(Large-scale scientific facility) 是指经过较大规模投入和工程建设来完成, 建成后经过长期的稳定运行和持续的科学技术活动, 以实现重要科学技术目标的大型设施。 按照不同的应用目的, 大科学装置可分为三类: (1)为多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服务的, 具有强大的支持能力的大型公共实验平台; (2)为特定学科领域的重大科学技术目标建设的专用研究装置; (3)为国民经济建设、国家安全和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数据的重大公益基础设施。 3.3 系统(System) 由若干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部分(要素), 按一定的关系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它是大科学装置的有机组成部分。 3.4 部件(Subassembly) 由若干零件装配而成的组件。它是系统的组成部分。 3.5 零件(Member) 用来装配成部件的单个制件。它是部件的基本组成单元。 3.6 单项工程(Unit of project)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 可独立组织施工, 竣工后能够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 它是构成建

江苏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收集归档管理细则

附件 江苏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收集归档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制度,统一行业标准,规范和提高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收集和管理水平,更好的服务于城乡建设,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暂行)》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归档内容: (一)开工前原貌 1.原址、原貌; 2.周边状况; 3.拆迁情况。 (二)基础工程 1.建筑物基础类型及施工,包括打桩、基础开挖、桩基础、基础钢筋、基础浇灌、基础墙、基础回填、支撑、垫层、承台等; 2.建筑物基础异常处理。 (三)主体工程 1.主体设计模型; 2.钢筋工程; 3.管线工程; 4.砌体、砼灌注; 5.主体结构布局、大型构件安装;

6.防水、保温、防腐工程。 (四)工程项目竣工面貌 1.工程整体外观和立面状况,包括各个立面及代表性标志; 2.消防、绿化、亮化、雕塑、道路等附属和配套设施。 (五)其它方面 1.开工、竣工仪式; 2.施工现场与施工管理; 3.工程质量检查、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 4.施工建设中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 5.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施工情况; 6.竣工验收情况。 其中工程原貌、基础、隐蔽、主体、质量事故、竣工面貌为声像资料归档的必备内容。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据实增加拍摄内容。 第二条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收集归档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建设单位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向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声像资料;建设档案管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声像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接收归档; 2. 建设工程声像资料的摄录、制作单位配备符合相关标准的专业声像摄录、制作设备,拍摄制作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

档案室建设技术规范标准

单位档案室建设要求参考技术规 一、档案室设施的基本含义 档案室设施是维护档案安全、保障档案提供利用所需硬件的总称。主要包括档案用房、档案柜架、温湿度控制、防潮、防火、防盗、防虫、防尘、防霉及计算机、网络、储存设备等。 二、档案室设施建设的基本原则 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最大限度地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方便档案的利用。维护档案的完整,一是指保持档案容和形式的有机联系和完整;二是指保证档案材料不缺少、不遗漏、不分割。维护档案的安全,一是指不发生丢失、火灾、水浸、霉变、虫害、鼠害等损毁档案的事故;二是指防止档案容泄密。方便档案的利用,一是指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档案检索和利用的效率。二是指提供安全的档案阅览环境、复制档案的条件和设备等。 三、档案用房建筑 1.档案用房建筑设计要遵循安全、布局合理、科学适用的原则,新建办公楼时,档案用房要纳入计划,提出档案用房的建筑要求 2.档案用房要按照功能区分原则,力求达到功能合理,流程便捷。档案用房要实行“三分开”(档案业务工作室、档案库房和阅档室分开)。为了便于安全管理,档案业务工作室、档案库房和阅档室应设在同一楼层。 在档案库房面积应能容纳本机关形成的全部档案,并能容纳由本机关自行保管(不向档案馆移交)的全部档案。 3.档案库房以东或南朝向为宜,墙壁要具有隔热、防潮性能。在楼层安排上不用一楼、地下室和最高层。档案库房应集中布置,远离易燃、易爆场所,不能紧邻卫生间等潮湿、有污染源的部位。 4.档案库房要符合档案防护的基本要求,即防潮、防水、防火、防盗、防照射、防紫外线照射、防高温、防尘、防污染和防有害生物(霉、虫、鼠)。 5.档案库房净高不应低于2.40m。当有梁和通风管道时,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企业声像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企业的声像档案是指本企业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声像档案是本企业卷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收集范围 (一) 反映本企业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 (二) 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本企业相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 (三) 本企业相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 (四) 涉及本企业重要权益的声像资料。 (五) 其他单位形成的与本企业相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六)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五条收集时间 (一) 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立档部门其他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二) 档案部门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六条收集要求 (一) 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 (二)一般应该接受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受复印件。 (三)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底片、原件与影像复制品要相符。 第七条声像档案资料的征集 (一) 档案部门有责任随时征集重要声像资料。 (二) 在征集的声像资料中,凡涉及重大事件的,应向上级报送目录。 第八条声像档案费用的报销 凡按本办法第四条形成声像档案的费用,只要将档案资料按要求向档案室归档,经档案室签字认可,财务部门应予以核报费用。 第九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包括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使其系统化,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条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档案部门协助。 第十一条分类和编号 (一) 照片档案按年代分类。同属一类的照片按时间顺序编号,同时填写其底片号。底片在卷宗内编流水号。 (二) 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年代分类,按内容编号。同一内容分录几盘的应视为一个案卷,编一个案卷号,然后每盘再一次编排序号。

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

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 国家档案局 2014年

本指南由国家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本指南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孙钢朱煜李忱丁德胜毛海帆傅培超张会琴张红吴惠敏。

1概念与基本特征 (1) 1.1概念 (1) 1.2基本特征 (1) 2建设原则与内容 (2) 2.1建设原则 (2) 2.2建设内容 (2) 3基础设施建设 (3) 3.1网络基础设施 (3) 3.2系统硬件 (3) 3.3基础软件 (3) 3.4安全保障系统 (4) 3.5终端及辅助设备 (4) 4应用系统建设 (4)

4.1档案门类管理 (4) 4.2接收采集 (5) 4.3分类编目 (5) 4.4检索利用 (6) 4.5鉴定统计 (6) 4.6系统管理 (7) 4.7技术文档管理 (7) 4.8测评鉴定 (7) 5数字档案资源建设 (8) 5.1基本要求 (8) 5.2数字档案资源命名规则 (8) 5.3文书类电子档案质量要求 (9) 5.4声像类电子档案质量要求 (9) 5.5科技和专业类电子档案质量要求 (10) 5.6纸质档案数字副本质量要求 (11)

5.7数字档案资源的备份 (11) 6保障体系建设 (12) 6.1经费保障 (12) 6.2制度保障 (12) 6.3人才保障 (13)

机关(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下同)档案工作是国家档案事业的组成部分,也是机关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随着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逐步深入,传统机关档案工作面临着机关办公自动化应用、数字档案馆建设以及用户多样化需求的严峻挑战,是档案信息化建设中亟须强化的重要节点。 数字档案室是信息化条件下档案室的“升级版”,是管理机关档案信息、联结机关办公自动化与数字档案馆建设的关键一环。建设符合国家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要求的数字档案室,有利于提高机关档案工作水平,维护机关档案信息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提升机关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促进国家核心信息资源建设,实现信息资源总量增加、质量提高和结构优化,为数字档案馆的最终实现奠定基础,以推动全国档案信息化工作全面、健康、均衡发展。 1概念与基本特征 1.1概念 本指南所称的数字档案室,是指机关在履行职能过程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电子档案和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副本等数字档案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存储、管理,并通过不同类型网络提供共享利用和有限公共档案信息服务的档案信息集成管理平台。1.2基本特征 与传统档案室相比较,数字档案室具有独有的特点和功能: 1)档案资源“数字”化。数字档案室以统一的数字形式存储各种信息,包括文本、图像、声音、视频等,压缩了存储空间,改进了组织形式。信息记录形式的“数字”化,是数字档案室的基本特征。

恒大档案管理规定完整版

恒大档案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金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文书档案和声像档案的管理。 三、批准和解释 ★本制度由山东金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事务部主管副总批准后生效; ★本制度由山东金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 四、控制要求 (一)文书档案管理 1、文书档案分为行政档案、人事档案、技术档案和会计档案四类。 a)行政档案包括: ★重要会议材料,如报告、决议、总结、领导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政府部门发来与本公司有关的文件,包括通知、决定、纪要、决议、指示、条 例、规定、计划等; ★公司对外正式发文或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件,包括请示、报告、总结、计划、公函等; ★公司的各种行政文件,包括决议、总结、计划、请示、工作协调单、会议记 录、统计报表及简报等; ★公司其他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干部任免、职工奖惩、劳动、工资、福利等。 ★其它,行政档案移交清册、保管清册、销毁清册、工作标准、管理标准。 注:本类文件正式发出盖章时要留两份存档,各职能部门及内部形成的文件每月25日至月末搜集整理完毕,一式两份交行政事务部归档。 b)人事档案包括: ★员工合同书、入职登记表、应聘书、员工试用期考评表; ★员工求职自荐(推荐)材料、简历,学历证明、各类资格证明的复印件等; ★员工绩效考核材料,历次所写的小结材料、个人述职材料等; ★任免、调动、奖励、惩处登记表、离职通知书; ★公司员工花名册及其它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等。 c)技术档案包括: ★各类施工、规划资料; ★各类生产、科研、设计等资料。 注:各类技术文档收到和形成当日要在本部门的“档案登记簿”上登记,以备查阅,使用完毕后由本部门归档保存;有副本或备份必须交行政事务管理部门档案管理人员保存。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声像档案是应用录音、录像、照相等手段对重要事件进行真实记录的历史材料,它具有客观性、形象性和科学技术性的特点,能生动形象地再现我局有关方面的工作及成果,客观反映和记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真实面貌。它和文字、图纸档案一样,具有现实的查证作用,对研究历史具有参考使用价值。为了规范管理好全局声像档案,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特制定下发本办法,望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声像档案是国家全部档案的一大门类,是我局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文档内勤人员要认真收集,每年月 日前交局办公室(档案室)统一集中保管。 二、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 1. 人物类照片、录音。 (1)历届领导班子(正副局长、党组成员)、省以上英雄、模范和系统先进人物; (2)本局系统因公牺牲的人员; (3)本局机关内设科室及各派出机构(分局),各时期全体人员集体照和工作照片。

2. 会议类照片、录音、录像带。 (1)本局召开的各种会议; (2)各级工商局、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在我局召开的会议。 3. 文艺、体育、活动类照片、录音、录像带。 (1)本局及系统大型文艺汇演; (2)本局及系统体育运动会; (3)法规常识、专业知识竞赛; (4)局领导在电台、电视台上的讲话、答问、新闻发布会等声像材料; (5)党政领导和国家、省、市工商局领导来本局进行视察工作时的讲话、题词的照片、录音、录像带; (6)本局机关及所属部门重要工程奠基、交接、剪彩仪式的照片。 4. 各种实物类照片。 (1)党政机关和市以上工商部门授予本单位或个人的奖状、奖旗、证书、匾额、题词等缩微照片与录像和实物;

(2)本局颁发的奖状、奖旗、证书、匾额、条幅、题词、纪念章证等缩微照片与录像和实物; (3)本局所属单位的牌匾、门庭面貌照片、录像。 三、声像档案的归档要求 1. 归档的声像材料必须是原版、原件(照片档案包括照片和底片); 2. 归档的声像材料必须图像清晰、声音清楚、底片完好、主办摄录人员编写必要的文字说明; 3. 声像材料形成后,承办人应按规定进行整理、按规定分类、编目,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4. 声像档案均按要求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和总目录。 四、声像档案的保管、移交和借阅利用,原则上与文书档案材料相同。 五、声像档案的复制、修改、销毁应经分管领导审批,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办理。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声像档案管理规定资料

声像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声像档案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的声像档案是指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声像档案一般由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照片(含底片)及文字说明等组成。 第三条声像档案是本公司卷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办公室档案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章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 第四条收集范围 1.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 2.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 3.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的声像资料。 4.涉及本公司权益的声像资料。 5.其它单位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6.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五条收集时间 1.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立档部门其它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2.档案员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六条收集要求

1.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费用不予报销,以防散失; 2.接收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收复制件; 3.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底片、原件与影像、复制品要相符。 第七条声像档案资料的征集 办公室档案员有责任随时征集重要声像资料; 第八条声像档案费用的报销 各部或个人凡按本办法第四条形成声像档案的费用,经总办经理审批将档案资料按要求向档案员归档,经档案员签字认可,财务部门应给予核报费用。 第三章声像档案的整理 第九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包括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使其系统起来,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条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档案员协助。 第十一条分类、编号 1.照片档案按年代、问题分类。同属一类的照片按时间顺序编号,同时填写其底片号。底片在卷宗内编流水号。格式:卷宗号-流水号。 2.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年代-问题分类,按内容编号。同一内容分录几盘的应视为一个案卷,编一个案卷号,然后每盘再依次编排序号。 3.编注与其他载体档案相联系的参照号。格式为(档案形态)档号/(档案形态)档号。 第十二条保管期限:应视其内容的重要程度、时间、名称、可靠程度、有效性等因素,划定保管期限。 第十三条文字说明的编写 1.文字说明基本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2.编写文字说明的要求: (1)准确揭示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

会计档案建档规范

精品文档你我共享 Z K Y 中国科学院标准 ZKY/B002-7-2006 会计档案建档规范 2005-04—20发布 2006-06—1实施 中国科学院发布 前言 本规范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为《中国科学院档案管理工作标准》的组成部分。 本规范为第一次制定。 本规范由中国科学院办公厅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规范由中国科学院批准。 本规范起草部门:中国科学院办公厅。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靳桂荣、张峥、袁慧、黄丽荣。

ZKY/B002—7—2006 会计档案建档规范 1 总则 1.1 为加强我院会计档案的建档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充分发挥会计档案为经济业务工作服务的作用,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规定了会计建档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职责,明确了会计核算材料的归档范围、整理立卷、保管与交接和利用的要求。 1.3 本规范适用范围执行《中国科学院档案管理工作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条文。 2.1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 2.2 《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7号 2.3 GB/Tl8894--200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3术语 3.1 财务部门(finance department) 指本单位的财务核算管理部门。 3.2 会计档案(accounting archives) 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3.3 会计凭证(accounting voucher) 指用来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帐依据的书面证明。 3.4 原始凭证(underlying document) 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其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证。 3.5 记帐凭证(journal voucher) 指对经济业务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帐薄的凭证。 3.6 汇总凭证(summarized voucher) 指将许多同类记帐凭证逐日或定期汇总后填制的凭证。 3.7 会计帐簿(accounting book) 指以会计凭证为依据,连续、系统、全面地记录经济业务的薄籍。 3.8 财务报告(rmancial report) 指根据日常会计核算材料定期编制的,综合地反映一定时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状况,以及某一特定时期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的书面文件。 3.9 卷、册(volume) 指按照会计核算材料形成的特点组成的基本保管单位。

学校声像档案管理办法要点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声像档案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高校声像档案是指单位或个人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中,通过摄录或扫描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音频、视频、图片等电子档案。声像档案具有生动形象的特点,可为教学、科研、管理提供生动形象的依据和凭证。声像档案同其它载体档案一样,也是高校各项活动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学校的宝贵财富。 第二条为建立、健全我校声像档案管理,提高声像档案质量,保证声像档案的齐全、完整和准确,使声像档案能更好地为我校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02)、《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等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声像档案管理基本原则 第三条声像档案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是我校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之一。学校各部门要根据声像档案载体的特点把声像档案工作纳入自己的管理制度中,大力开发信息资源,为提高本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水平服务。 第四条声像档案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校图书馆集中统一管理。为了保证电子声像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丰富我校图书馆馆藏,全校凡有形成和产生电子声像档案的单位,均应按图书馆的统一规定和要求,做好电子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应将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声像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纳入各部门的职责范围,明确专人负责。摄录人员在材料完成后应及时向图书馆归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归档的声像材料的审核工作,部门负责人把握不准的,需提交分管领导审核。 产生声像档案的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各责任人员应在部门负责人指导下,监督、协助摄制采集,做好声像档案的平时积累工作,接收本部门人员交来的声像材料,检查是否完整、准确、系统,报部

文书档案建档规范资料

四、文书档案建档规范 1 总则 1.1 为加强中国科学院文书档案的建档工作,提高归档文件的质量,充分发挥文书档案在反映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查考和凭证作用,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提出了文书档案建档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职责,规定了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质量要求以及归档文件的分类与整理、档案接收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 D3JT 22-2000(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DA/T l—2000(档案工作基本术语) 3 术语 3.1 立档单位(fonds constituting unit) 构成档案全宗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 3.2文书档案(administrative archives) 指具有保存、利用价值,并已经归档的文件材料。 3.3文件(record;document) 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履行其法定职责或处理事务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 3.4 原件(original document) 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 3.5 复制件(copy;duplicated document) 与原件内容相同的复制品。 3.6 文稿(draft;manuscriot) 文件起草过程中形成的历次稿件,可分为草稿和定稿两种。 3.7 文本(text;version) 同一文件由于作用不同而形成不同的版本,可分为正本、副本、试行本、修订本、各种文字文本等。 3.8 手稿(manuscripts) 作者手写或打字等方式制作的原稿。 3.9 归档文件(archived rdes) 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文件材料。 3.10 件(douccument) 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 3.11 归档文件整理(arrangement of archived files) 将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4 基本要求 4.1 单位应将文书档案建档工作列入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内容和管理职责。 4.2兼职档案人员年度考核、晋职晋级时,单位应要求综合档案室提供归档情况。 5 管理职责

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 加强文件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 三、术语和定义 1、档案:指公司过去和现在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宣传等活动 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电脑盘 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档案管理:就是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提供利用等活动。 四、职责 1、行政人事部: 1)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 5)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2、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 2)向行政人事部移交合同或文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部负责按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3、各部门档案主管人员 1)负责部门档案的管理。 4、各部门负责人 1)负责对部门档案管理监督检查。

五、工作程序 1、档案资料的收集 1)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并编制部门《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 2)各部门文件、合同等资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门分别进行整理,并编制《移交目录》每季度向行政人事部移交。 a)归档范围及移交时间:每季度结束后次月25日前。 b)档案资料的标识 各部门对各自保管的档案资料编号,编号规则见后。 c)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⑴电子类合同或其他需要保管的电子文件,应当及时存放于指定电脑硬盘内。 ⑵文件、合同资料要登记详细信息,并编制《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以便 检索利用。 ⑶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 放在文件/档案柜中。 d)档案借阅 (1)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填写《借阅审批单》。借阅档案原件只限在公司内, 不能带出;必须带出公司查阅的,需依照借阅权限由相关领导批准; ⑵档案外借一般只借复印件,需借原件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 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⑶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⑷借档人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污损、勾画、剪裁、抽取、拆卸、调换、摘 抄、翻印、复印、摄影,不得转借或损坏; e)档案销毁 ⑴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销毁时,必须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销毁目录,报部门 总经理批准,批准后方可销毁。 ⑵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人员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目 录上签字。最后,把销毁目录和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永久保存。 2、档案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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