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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S8000型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操作说明书

FMS8000型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操作说明书
FMS8000型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操作说明书

消防控制室标准化建设要求

消防控制室标准化建设 要求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一、消防控制室硬件设置要求 1、外线电话; 2、消防控制室设置在建筑首层的靠外墙部位,或设置在地下一层,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消防控制室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应急照明不得低于正常照度。 4、设置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墙上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5、消防控制室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6、配备强光手电2个以上,灭火战斗服、头盔、战斗靴2套以上,防毒面具2个以上,消防斧2把。 7、配备办公桌椅和档案柜。 二、消控室制度上墙内容 1、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2、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 3、消防系统操作规程 4、消防控制人员值班制度 5、单位防火巡查制度 6、单位防火检查制度 7、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8、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值班图板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编码对应表(如显示器能显示具体报警信息可不设) 10、禁烟标识

三、消防控制室消控主机应具备的控制功能和显示功能 消防控制室标准化建设要求 (一)消防控制室主机控制功能 1、应能控制火灾声和(或)光报警器启动和停止; 2、应能手动控制喷淋泵的启、停,并显示其动作反馈信号; 3、应能手动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停,并显示其动作反馈信号; 4、应能控制防排烟系统风机和电动排烟防火阀、电控挡烟垂壁、电动防火阀、常闭送风口、排烟阀(口)、电动排烟窗的动作,并显示其反馈信号; 5、应能关闭防火卷帘和常开防火门,并显示其反馈信号; 6、应能控制所有电梯全部回降首层,非消防电梯应开门停用,消防电梯应开门待用,并显示反馈信号及消防电梯运行时所在的楼层; 8、应能分别通过手动和按照预设控制逻辑自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并在扬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 9、应能手动控制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主电工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的转换。 (二)消控主机显示功能 1、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信号阀、水泵、消防水池及水箱水位、有压气体管道,以及电源和备用动力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的反馈信号和动作反馈信号,并应能控制水泵、电磁阀、电动阀的操作; 2、显示火灾报警信号、监管报警信号、反馈信号、屏蔽信号、故障信号,以及上述动作信号的部位和时间等信息; 3、显示保护区内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探测器、火灾显示盘、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正常工作状态、火灾报警状态、屏蔽状态及故障状态,以及动作信号的部位和时间等信息;

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防火设计

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防火设计消防控制室是建筑消防系统的信息中心、控制中心、日常运行管理中心和各自动消防系统运行状态监视中心,也是建筑发生火灾和日常火灾演练时的应急指挥中心。 一、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防火设计 设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或设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设施的建筑,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隔墙和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4)消防控制室内严禁有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5)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二、消防控制室的功能要求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显示表3-9-7规定的建筑物内设置的全部消防系统,及相关设备的动态信息和表3-9-8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应为远程监控系统预留接口,同时应具有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表3-9-7和表3-9-8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 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应对系统内共用的消防设备进行控制,并显示其状态信息;主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应能显示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并可对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及其控制的消防系统和设备进行控制;各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船舶防火控制图识别符号

船舶防火控制图识别符号* 序号识别符号名称使用说明 1.1 A 级分隔 A-class division 1.2 B 级分隔 B-class division 1.3 主竖区 Main vertical zone 1.4 A 级铰链防火门 A-class hinged fire door 符号应标在门的位置上,且显示防火门的实际方位。 如是水密门,则在符号右侧加上WT字样。 如是半水密门,则在符号右侧加上SWT 字样。 The symbol should be at the door position and should show the actual direction of the door. Add WT to the right side of the symbol in the case of a watertight door. Add SWT to the right side of the symbol in the case of a semi-watertight door. 符号的图注和解释应是防火控制图的组成部分,包括在控制图中的一系列符号和适当的解释,还可包括附加信息,如在固定式灭火系统中使用的灭火剂。 * A legend of symbols and explanations should be a constituent part of any fire control plan and contain a list of the graphical symbols used in the plan, together with the appropriate explanations, and may include additional special information such as the type of extinguishing media used in fixed fire-extinguishing systems. 1

消防控制室建设规范

消防控制室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控制和显示要求、信息记录、档案管理以及标识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对消防控制室的建设与管理,上级主管部门和消防监督部门对单位进行检查指导。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 GA 767-2008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A 587-2005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3一般要求 3.1消防控制室的设置 3.1.1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的部位,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并应满足GB 50016 GB50045中有关消防控制室的相关规定。 3.1.2消防控制室门口正上方应设置统一规格的具有蓄电功能的“消防控制室”灯光标志牌。 3.1.3消防控制内应至少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其组合设备组成。 消防控制设备、操作按钮应有明显、统一的固定标识或标注。 3.1.4消防控制室不得作为其他用途(与治安监控室合用除外),不得堆放杂物并保持整洁。 3.1.5消防控制室应设置能够直接打“119”的外线电话,至少设置一对对讲机。 3.1.6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产品应具备市场准入资格并符合GB17945的要求。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规定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规定 消防控制室是火灾扑救时的信息、指挥中心,也是建筑物内防火、灭火设施的显示控制中心,因此在建筑物中的地位十分重要。为了保证消防控制室发挥应有的作用,便于消防人员扑救时联系工作,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建筑内消防控制室的设置状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消防控制室的适用条件 仅有火灾报警系统且无消防联动控制功能时,可设消防值班室,消防值班室可与经常有人值班的部门合并设置;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或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具有联动控制功能时,应设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根据实际情况,可独立设置,也可以与保安监控室合用,并保证专人24小时值班。 二、消防控制室的位置选择 消防控制室是保障建筑物安全的重要部位之一,应设在交通便利和火灾不易延烧的部位,具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消防控制室应设在建筑物的首层,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二)消防控制室应设在内部和外部的消防人员能容易找到并可以接近的房间部位,且宜靠近消防施救面一侧。 (三)消防控制室不应设在厕所、锅炉房、浴室、汽车库、变压器等的隔壁和上、下层相对应的房间,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开。

三、消防控制室的面积要求 (一)根据建设规模的大小,应保证有容纳消防控制设备和值班、操作、维修工作所必要的空间,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满足《火灾自动报报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的要求,独立设置的消防控制室面积应满足以下要求: 1.多层建筑和内部装修的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的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2平方米。 2.二类高层建筑和一类高层住宅楼的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5平方米。 3.一类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8平方米。 (二)当消防控制室与保安监控室合用时,消防控制室的面积除上述规定外,还应加上保安监控设备安装、人员值班等所需要的面积之和。 四、消防系统的管理、维护要求 (一)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配备消防管理、维修及值班人员,且人员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消防控制室应在显要位置悬挂操作规程和值班员职责,配备统一的值班记录表和使用图表,值班人员应熟悉工作业务,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三)建筑局部内部装修的区域报警系统信息应并入整幢建筑的消防控制室,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四)消防系统的使用单位对系统应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五、其他要求 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内需要新设置的消防控制室按照此规定执行,原消防控制室有条件的可参照此规定逐步进行整改。

解读消防控制室设计要点,请记住这这些设计要求

解读消防控制室设计要点,请记住这这些设计要求 消防值班室vs消防控制室vs消防控制中心 (1)仅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无消防联动控制功能时,可设消防值班室。 (2)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建筑物,应设消防控制室。 (3)消防系统规模大,需要集中管理的建筑群及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高层民用建筑,应设消防控制中心。 一、消防值班室 消防值班室宜设在首层主要出入口附近,可与经常有人值班的部门合 并设置。 二、消防控制室 1.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控制室入口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2.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 照明的照度。 3.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的技术措施。 4.消防控制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消防控制室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6.消防控制室并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设备 正常工作的安全出口。 7.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应设置 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8.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机房的耐火等 级不应低于建筑主体的耐火等级,消防控制室应为一级。 9.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 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 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 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10.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 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应对系统内共用的消防设备进行控制,并显示其状态信息;主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应能显示各分消 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并可对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 及其控制的消防系统和设备进行控制;各分消防控制室之间的消防设 备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11.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5)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间有明显间隔。 12.消防控制室值班时间和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实行每日24 h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 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消防控制室相关规范要求

消防控制室相关规范要求(附管理制度) 一、《建设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6.2.7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设置在丁、戊类厂房内的通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和0.5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和变配电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消防控制室和其他设备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3.4消防控制室 3.4.2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显示本规范附录A 规定的建筑物内设置的全部消防系统及相关设备的动态信息和本规范附录 B 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应为远程监控系统预留接口,同时应具有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本规范附录 A 和附录 B 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3.4.3 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3.4.4 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3.4.5 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3.4.6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3.4.7 消防控制室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影响消防控制室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3.4.8 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 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 2m。

消防控制室规范

消防控制室规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0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0 3 一般要求 0 4 消防安全管理 (1) 5 控制和显示要求 (2) 6 信息记录要求 (5) 7 信息传输要求 (5) 附录A(规范性附录)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6 附录B(规范性附录)消防安全管理信息7

前言 本标准的第3、4、5、6、7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6)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西安盛赛尔电子有限公司、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电子仪器厂、北京利达华信电子有限公司、北京狮岛消防电子有限公司、河北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安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利华消防工程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铁男朱力平、丁宏军、马恒、潘刚、沈纹、屈励、张颖琮、刘阿芳、赵庆平、马辛、宇平。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控制和显示要求、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 50116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A 587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3 一般要求 3.1 消防控制室应至少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其组合设备组成。

消防工程各图形符号

消防工程基本图形符号 名称图形名称图形 灭火设备安装手提式灭火器 处所 控制和指示设推车式灭火器 备 固定式灭火系统(全淹没)报警息动 固定式灭火系统(局部应 火灾报警装置 用) 固定式灭火系统(指出应用 消防通风口 区) 1、消防工程辅助符号 名称图形名称图形 水阀门 手动启动泡沫或泡沫液 出口电铃 无水入口 发声器BC类干粉

热 扬声器 ABC 类干粉 烟 电话 卤代烷 火焰 光信号 二氧化碳 易爆气体 2、消防工程灭火器符号 名称 图形 名称 图形 清水灭火器 卤代烷灭火器 推车式ABC 类 干粉灭火器 泡沫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 器 推车式卤代烷灭 火器 BC 类干粉灭火 器 推车式泡沫 灭火器 水桶 ABC 类 干粉灭火器 推车式BC 类 干粉灭火器 沙桶 3、消防管路及配件符号

名称图形名称图形干式立管消防水管线 干式立管消防水罐(池) 干式立管泡沫混合液管线 报警阀干式立管 消火栓开式喷头 干式立管消防泵 闭式喷头干式立管 泡沫比例混合 器 水泵结合器 湿式立管泡沫产生器 泡沫混合器立 管 泡沫液管 4、消防工程固定灭火器系统符号 名称图形名称图形 水灭火系统(全淹没)ABC类干粉灭火系统 手动控制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全淹没) 卤代烷BC类干粉

灭火系统灭火系统 二氧化碳 灭火系统 5、消防工程灭火设备安装处符号 名称图形名称图形二氧化碳瓶站ABC干粉罐 泡沫罐站BC干粉灭火罐站 消防泵站 6、消防工程自动报警设备符号 名称图形名称图形消防控制中心火灾报警装置 温感探测器感光探测器 手动报警装置烟感探测器 气体探测器报警电话 火灾警铃火灾报警扬声器 火灾报警发声 火灾光信号装置 器

消防图纸识别图形符号

消防图纸识别图形符号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消防图纸识别图形符号 消防图纸识图方法: (1)消防图纸分:消防水、消防电、还有气体消防; (2)不管是什么,任何一份图纸,都要先看设计说明、图例; (3)设计说明是图纸的提纲,读懂它能把握设计意图、内容等; (4)不同的设计可能图例不一样; (5)然后是系统图他是一本书的目录,读懂它就知道他整个系统的工作状态及连接方式; (6)最后才是平面图,他事实是对系统图的进一步细化,表明设备的安装方式、位置及连接方式等; (7)注意:读图时平面图与系统图要进行对照,用以将整个系统联系起来。 看消防图纸,如何一眼秒懂? 消防工程图纸一般分给排水(自动喷淋、消火栓、气体灭火)和电气(火灾自动报警),有的建设方也会让消防公司来做防排烟部分,消防预算根据专业分类,特定的设备安装费用在消防安装定额里都能找到。 (1)比如喷头、水喷淋管道、支吊架、消火栓、报警阀、探头、模块、报警设备等,其它通用部分就套相应专业定额, (2)比如消火栓管道安装套给排水管道定额,泵房的管道安装套工业管道定额,消防泵的安装套机械设备安装定额,阀门法兰安装套工业管道定额,报警部分的线管安装套电气安装定额等等。

(3)材料的算法:设备数量按图数就行了,管道,线管也要靠自己来完善。火灾探测器、报警器特征表示法: 附1:消防工程基本图形符号及工程图例 消防工程基本图形符号 1、消防工程辅助符号 2、消防工程灭火器符号 3、消防管路及配件符号 4、消防工程固定灭火器系统符号 5、消防工程灭火设备安装处符号 6、消防工程自动报警设备符号 附2:消防技术文件用消防设备图形符号

消防控制室相关规范要求

消防控制室相关规范要求(附管理制度)建设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 6.2.7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 1.5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设置在丁、戊类厂房内的通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 的防火隔墙和 0.5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和变配电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消防控制室和其他设备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3. 4 消防控制室 3.4.1 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3.4.2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显示本规范附录 A 规定的建筑物内设置的全部消防系统及相关设备的动态信息和本规范附录 B 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应为远程监控系统预留接口,同时应具有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本规范附录 A 和附录 B 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 3.4.3 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3.4.4 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3.4.5 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3.4.6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3.4.7 消防控制室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影响消防控制室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3.4.8 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 1.5m ;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消防控制室设置标准

消防控制室设置标准 (各消防控制室按此标准进行设置完善) 一、独立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并与其它部位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和不低于1.5小时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并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二、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标志; 三、控制器的电源不能用插头连接,应用压线端子,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严禁穿越; 四、消防控制室室内照明不低于200lx,事故照明应能保证正常工作; 五、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不需总机接转的外线电话; 六、消防控制室的应在明显位置张贴下列制度、图表: (一)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二)火灾报警处置程序; (三)重要电话号码表。包括公安、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救护等公共应急救援服务机构的报警服务电话号码,本单位主要负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电话号码,多业主单位的值班人员电话号码。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七、消防控制室内应备有下列档案资料: (一)建设图纸。包括建筑总平面图、各层建筑平面图(标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变配电室等内容)、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编码地址对象表;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建筑消防设施登记表; (五)消防控制室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六)值班操作人员名单及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的使用说明、操作手册。 八、、消防控制室应配备下列应急器材、工具: (一)强光手电(人手1个);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话机(不处于2具)、对讲机(人手1个); (三)消防水泵房、变配电房、排烟风机房、电梯机房、管道井等消防设备用房和有关部门的钥匙; (四)建筑灭火器(4㎏的ABC干粉,不少于4具); (五)消防扳手、消防斧、手动报警按钮复位工具; (六)一次性防烟防毒面罩等个人防护用具。 十、消防控制室内宜设置档案柜、工具柜。

消防工程基本图形符号及工程图例

消防工程基本图形符号 名称图形名称图形手提式灭火器灭火设备安装处所 推车式灭火器控制和指示设备 固定式灭火系统(全淹没)报警息动 固定式灭火系统(局部应用)火灾报警装置 固定式灭火系统(指出应用区)消防通风口 1、消防工程辅助符号 名称图形名称图形 水阀门 手动启动泡沫或泡沫液 出口电铃 无水入口 发声器BC类干粉 热扬声器 ABC类干粉烟 电话卤代烷 火焰光信号 二氧化碳易爆气体

消防工程基本图形符号 2、消防工程灭火器符号 名称图形名称图形清水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推车式ABC类 干粉灭火器 泡沫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推车式卤代烷灭火器 BC类干粉灭火器推车式泡沫灭火器 水桶 ABC类 干粉灭火器 推车式BC类 干粉灭火器 沙桶 3、消防管路及配件符号 名称图形名称图形干式立管消防水管线 干式立管消防水罐(池) 干式立管泡沫混合液管线 报警阀干式立管 消火栓开式喷头 干式立管消防泵 闭式喷头干式立管 泡沫比例混合器水泵结合器 湿式立管泡沫产生器

泡沫混合器立管泡沫液管 消防工程基本图形符号 4、消防工程固定灭火器系统符号 名称图形名称图形 水灭火系统(全淹没)ABC类干粉灭火系统 手动控制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全淹没) 卤代烷灭火系统BC类干粉灭火系统 二氧化碳 灭火系统 5、消防工程灭火设备安装处符号 名称图形名称图形二氧化碳瓶站ABC干粉罐 泡沫罐站BC干粉灭火罐站 消防泵站 6、消防工程自动报警设备符号 名称图形名称图形消防控制中心火灾报警装置 温感探测器感光探测器 手动报警装置烟感探测器 气体探测器报警电话 火灾警铃火灾报警扬声器

火灾报警发声器火灾光信号装置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A767-2008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A767-2008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控 制和显示要求、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本标准适用于 GB50116 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 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 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

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 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A587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3、一般要求 消防控消防控制室应至少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 3.1 或其组合设备组成。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3.2 消防控制室应能监控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显示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称

监控中心)传输相关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动态信息见附录 A ;消防安全管理信息见附录 B 。3.3 消防控制室对消防系统及设备的控制、显示、信息传输及信息记录均应满足本标准要求。 3.4 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联网时,上一级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下一级消防控制室 的消防系统及设备的状态信息,并可对下一级消防控 制室进行控制;下一级消防控制室应能将所控制的消防系统及设备的状态信息传输到 上一级消防控制室;相同级别消防控制室之间可以 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3.5 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应为符合国家有关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

控制室建设标准

潍坊市消防控制室建设标准 为了进一步规范消防控制室的管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等消防法规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制定本标准。 一、设置标准 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外观应采用桔红色相间色调,且在门口醒目位置设置“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识。 (一)制度建设 消防控制室应在显要位置悬挂以下制度及操作规程: 1、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2、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 3、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4、系统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5、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 (二)器材配备 1、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能够拨打“119”的外线电话,设置一部能够与单位的值班室、消防水泵房等联络的对讲电话; 2、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完整好用,其他器材可根据值班需要设置; 3、不得作为仓库等其他用途使用,不得堆放杂物应保持整洁。 二、档案建设 消防控制室应当建立以下档案并适时更新: (一)培训档案 培训档案应存放单位员工培训记录、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消防安全培训证书》。 (二)值班记录档案 值班记录档案应存放《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火灾报警控制器日运行情况记录》和《故障处置登记表》。 (三)应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档案 应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档案应存放单位员工应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四)消防安全检查及巡查情况记录档案

消防安全检查及巡查情况记录档案应存放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及巡查情况的记录 (五)维护保养档案 维护保养档案应存放《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自动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报告》及火灾报警探测器清洗情况记录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可为原件,也可为复印件。 (六)消防设施档案 消防设施档案应有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消防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等。 (七)应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图集档案 应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图集档案应包括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三、值班要求 (一)值班人员要求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年龄宜在18-45周岁之间; 2、热爱本职,忠于职守,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3、消防控制室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4、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班不少于2人,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 (二)值班人员职责 1、熟练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工作原理及操作规程,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2、认真履行岗位操作责任制,及时处置报警和排除故障; 3、做好系统运行情况、报警情况、故障维修保养等情况记录。 (三)值班记录 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火灾报警控制器日运行情况记录》和《故障处置登记表》,并负责将每起故障的原始记录打印条粘贴在《故障处置登记表》上存档。

消防控制室法律规范要求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0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0 3 一般要求 0 4 消防安全管理 (1) 5 控制和显示要求 (2) 6 信息记录要求 (5) 7 信息传输要求 (5) 附录A(规范性附录)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 6 附录B(规范性附录)消防安全管理信息7

前言 本标准的第3、4、5、6、7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 /SC6)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西安盛赛尔电子有限公司、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电子仪器厂、北京利达华信电子有限公司、北京狮岛消防电子有限公司、河北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安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利华消防工程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铁男朱力平、丁宏军、马恒、潘刚、沈纹、屈励、张颖琮、刘阿芳、赵庆平、马辛、宇平。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控制和显示要求、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 50116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A 587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3一般要求 3.1 消防控制室应至少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其组合设备组成。 3.2 消防控制室应能监控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显示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称监控中心)传输相关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动态信息见附录A;消防安全管理信息见附录B。 3.3 消防控制室对消防系统及设备的控制、显示、信息传输及信息记录均应满足本标准要求。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最新版】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资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显示要求、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 50116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亦适用于未设置消防控制室但设置本标准涉及的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3一般要求 3.1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3.2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能监控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应具有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传输这些信息的功能。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见附录A。 3.3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 4.1规定的资料和附录B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可具有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功能。 3.4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应对系统内共用的消防设备进行控制,并显示其状态信息;主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应能显示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并可对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及其控制的消防系统和设备进行控制;各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控制和显示装置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火灾报警图形符号

火灾报警设备图形符号2010-03-20 11:38:25|分类: 识|举报|字号订阅 编号符号名称 5.1 W感温火灾探测器 5.2 WD定温火灾探测器 编号符号名称 5.3 WC差温火灾探测器 5.4 WO差定温火灾探测器 5.5 Y感烟火灾探测器 5.6 YL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 5.7 YG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 5.8 YX吸气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5.9 YD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5.10 YH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5.11 G感光火灾探测器 5.12 GHxx火焰探测器 5.13 GZ紫外火焰探测器 5.14 GU多波段火焰探测器 5.15 KQ可燃气体 5.16 Q气体敏感火灾探测器

5.17 T图像摄像方式火灾探测器 5.18 S感声火灾探测器 5.19 F复合式火灾探测器 5.20 FYW复合式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5.21 FGY复合式感光感烟火灾探测器5.22 FGW复合式感光感温火灾探测器5.23 AN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5.24 ANS消火栓启泵按钮 5.25 YK压力开关 5.26 B火灾报警控制器 5.27 BT通用型火灾报警控制器 5.28 BJ集中型火灾报警控制器 5.29 BQ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 5.30 BL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5.31 BW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 5.32 BX光纤火灾报警控制器 5.33 X火灾显示盘 5.34 KL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5.35 KJL防火卷帘控制器 5.36 KFY防烟设备控制器 5.37 KPY排烟设备控制器

5.38 KMH自动灭火控制器5.39 KFM防火门控制器5.40 M输入/输出模块 5.41 MR输入模块 编号符号名称 5.42 MC输出模块 5.43 DY消防电源 5.44 ZJ中继器 5.45 DG短路隔离器 5.46 ZM消防应急照明灯5.47 BZ-S疏散指示标志灯5.48 BZ-SH消防设施标志灯5.49 ZM-BZ照明标志灯5.50 JX接线盒 5.51 CRT显示器

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 普通建筑的消防控制室要求: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穿过; 4、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它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要求: 1、消防控制室宜设在高层建筑的首层或地 下一层,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隔墙和不低于 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消防控制室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3、消防控制室应设应急照明,火灾时,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的消防控制室要求: 1、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2、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3、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他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4、消防控制室周围不应布置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它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 5、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5)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m—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火力发电厂消防控制室要求: 1、消防控制室应与单元控制室或主控制室合并设置。 汽车库、修车库消防控制室要求: 1、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的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宜独立设置,也可与其他控制室、值班室组合设置。

消防设施图形符号及工程图例消防箱图例

名称图形名称图形手提式灭火器灭火设备安装处所 推车式灭火器控制与指示设备 固定式灭火系统(全淹没)报警息动 固定式灭火系统(局部应用)火灾报警装置 固定式灭火系统(指出应用区) 消防通风口 1、消防工程辅助符号 名称图形名称图形 水阀门 手动启动泡沫或泡沫液 出口电铃 无水入口 发声器BC类干粉 热扬声器 ABC类干粉烟 电话卤代烷 火焰光信号 二氧化碳易爆气体 消防工程基本图形符号 2、消防工程灭火器符号 名称图形名称图形

清水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推车式ABC类 干粉灭火器 泡沫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推车式卤代烷灭火器 BC类干粉灭火器推车式泡沫灭火器 水桶 ABC类 干粉灭火器 推车式BC类 干粉灭火器 沙桶 3、消防管路及配件符号 名称图形名称图形干式立管消防水管线 干式立管消防水罐(池) 干式立管泡沫混合液管线 报警阀干式立管 消火栓开式喷头 干式立管消防泵 闭式喷头干式立管 泡沫比例混合器水泵结合器 湿式立管泡沫产生器 泡沫混合器立管泡沫液管 消防工程基本图形符号 4、消防工程固定灭火器系统符号 名称图形名称图形 水灭火系统(全淹没) ABC类干粉灭火系统 手动控制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全淹没)

卤代烷灭火系统BC类干粉灭火系统 二氧化碳 灭火系统 5、消防工程灭火设备安装处符号 名称图形名称图形二氧化碳瓶站ABC干粉罐 泡沫罐站BC干粉灭火罐站 消防泵站 6、消防工程自动报警设备符号 名称图形名称图形消防控制中心火灾报警装置 温感探测器感光探测器 手动报警装置烟感探测器 气体探测器报警电话 火灾警铃火灾报警扬声器 火灾报警发声器火灾光信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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