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重点药物观察手册

重点药物观察手册

重点药物观察手册
重点药物观察手册

重点药物观察手册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重点药物观察制度

1、重点药物包括:抗菌药物、心血管系统药物、细胞毒化药物、中枢性肌松药、抗精神失常药、中枢镇静催眠药等。

2、医师处方前询问病人以前是否用过该种药物,有过何种不良反应,并告辞知病人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用药后每日查房时向病人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

3、病人和家属向医师反应用药后不适和不良反应时,医师应高度重视,认真检查,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注意与病人和家属沟通的方式与技巧,避免误解,提高病患依从性。

4、护士用药前也应询问病人的用药情况,并告辞知病人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用药后每日查房时向病人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静脉给药者用药后护士必须按药品说明书规定调节好滴速并留守20分钟方可离开。一组输注后更换下一组输液后同样应观察20分种,方可离开。其他方式注射给药,在注射完成后,护士也应观察20分钟,在确认病人无方可离开。口服用药应由护士在场指导病人服用,并交待注意事项后方可离开。当班护士30分种巡视病房一次,询问病人用药后情况。

5、护士交班时,交班护士应向接班护士介绍病房内使用重点药物患者的情况,以利于接班护士继续执行用药后观察。

6、出现不良反应及时报告当班医生,并安抚病人、家属,使配合治疗。

7、当班医生接不良反应报告,应及时对病人进行检查,妥善处理,并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上报。

8、各临床科室依据本科情况,制定本科重点药物清单,用药后观察制度,及用药后观察程序。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重点药物观察程序

1、给药前评估:给药前应明确用药目的,评估患者身体状况及患者和家属对药物治疗的认知情况,确定有无用药禁忌证存在,并收集用药前各项检查资料。

2、形成与用药有关的护理诊断:护理诊断主要是针对患者因药物治疗而产生的反应及问题。

3、严格查对患者与用药的相符情况,并查对药物名称、剂型、剂量、用法以及注意事项。

4、告知病人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

5、静脉给药者用药后护士必须按药品说明书规定调节好滴速并留守20分钟方可离开。一组输注后更换下一组输液后同样应观察20分种,方可离开。其他方式注射给药,在注射完成后,护士也应观察20分钟,在确认病人无药物反应后方可离开。口服用药应由护士在场指导病人服用,并交待注意事项后方可离开。

6、当班护士30分钟巡视病房一次,观察、询问患者用药后情况。

7、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时,应该暂停给予药物,立即测量生命体征并及时报告当班医生,并安抚病人、家属,使配合治疗。

8、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时,应及时上报。

过敏性休克应急预案

1、患者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立即停止使用引起过敏的药物,就地抢救,并迅速报告医生。

- 1 -

2、立即平卧,遵医嘱皮下注射肾上腺素1mg,小儿酌减。如症状不缓解,每隔30min再皮下注射或静脉注射0.5ml,直至脱离危险期,注意保暖。

3、改善缺氧症状,给予氧气吸入,呼吸抑制时应遵医嘱给予人工呼吸,喉头水肿影响呼吸时,应立即准备气管插管,必要时配合施行气管切开。

4、迅速建立静脉通路,补充血容量,必要时建立两条静脉通路。遵医嘱应用晶体液、升压药维持血压,应用氨茶碱解除支气管痉挛,给予呼吸兴奋剂,此外还可给予抗组织胺类及皮质激素类药物。

5、发生心脏骤停,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人工呼吸等心肺复苏的抢救措施。

6、密切观察患者的意识、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尿量及其他临床变化,患者未脱离危险前不宜搬动。

7、按《医疗事故处理条理》规定6小时内及时、准确记录抢救过程。

【过敏性休克急救程序】

立即停用此药→平卧→皮下注射肾上腺素→改善缺氧症状→补充血容量→解除支气管痉挛→发生心脏骤停行心肺复苏→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告知家属→记录抢救过程

抗癌药物的外渗及处理

抗癌药物按损害程度分为:腐蚀性药物、刺激性药物、非刺激性药物

1、腐蚀性药物:外渗后可引起组织发疱甚至坏死。代表药物有更生霉素、柔红霉素、阿霉素、表柔比星、氮芥、丝裂霉素、长春碱、长春酰胺、长春新碱、诺维本等。

2、刺激性药物:能引起注射部位或静脉径路疼痛,可有局部炎症反应、静脉炎、局部过敏反应等。代表药物有博来霉素、顺铂、卡铂、环磷酰胺、达卡巴嗪、依托泊苷、异环磷酰胺、5-氟尿嘧啶、紫杉醇等。

3、非刺激性药物:外渗后不对组织产生不良反应。

防治措施

?选择一条合适的静脉。

?用头皮针建立静脉通路。

?用一次性针筒冲入8~10ml生理盐水,检查注射部位有无红肿、疼痛、回血情况,确认静脉回血良好。

?确保静脉通畅后,才可接上稀释好的抗癌药物

?缓慢注射,阻力要小。

?每注射1~2ml应检查有无回血。

外周静脉发生外渗的处理

?如果病人诉输注部位疼痛,即使没有外渗的征象,也应立即停止输液。

?根据需要原位保留针头。

?用针筒尽量吸出局部外渗的残液。

?使用相应的解毒剂。解毒剂经静滴给药时,量要适当,避免局部区域压力过大。皮下局部注射解毒剂时应先拔去针头

?抬高肢体或注射部位48小时,病人应注意休息。

?必要时请外科会诊,清除坏死组织或考虑手术治疗。

?避免外渗部位受压。

?记录外渗液量、输注部位、药物浓度、病人症状及累及范围等。

中心静脉(CVC)发生外渗的处理

?一旦病人感觉CVC部位有不适、疼痛、烧灼感、肿胀、胸部不适或输液速度发生变化,

- 2 -

应立即停止输液。

?如果是皮下埋泵,应评价针头的位置是否合适

?尽可能回抽渗出液。如果渗出是针头滑出埋泵所致,尽可能通过针头吸出渗出液,如果无法吸出,则拔除针头,从皮下抽吸残留液。

?给予适当的解毒剂。通过埋泵输注解毒剂应避免液量过多引起局部压力过大,注射后应及时封泵。

?同外周静脉外渗处理?~?步骤。

?必要时拍正侧位胸片,确定渗液的原因及影响范围,并请外科会诊进行手术处理。

部分抗癌药物外渗的处理

1、烷化剂: 顺铂、氮芥

局部解毒剂:1/6或1/3M硫代硫酸钠

处理原则:用4~8毫升10%硫代硫酸钠和6毫升无菌注射用水配成1/6或1/3M溶液,外渗1mg氮芥或100mg顺铂需局部注射2毫升该溶液。

2、丝裂霉素

局部解毒剂;50~99%(w/v)二甲基亚砜溶液

处理原则:局部注射1.5毫升,每6小时1次,连用14天,避免覆盖,自然晾干。

3、阿霉素、柔红霉素

局部解毒剂:8.4%NaHCO35ml+DXM4mg

处理原则:1、渗出部位iv注射,周围多点ip注射。2、立刻冷敷30~60分钟,然后每隔15分钟冷敷15分钟,连续1天。

4、长春新碱/长春花碱

局部解毒剂:热敷、透明质酸酶

处理原则:立刻热敷30~60分钟,然后每隔15分钟热敷15分钟,连用1天。也可局部注射透明质酸酶150单位。

5、鬼臼乙叉甙(足叶乙甙)

局部解毒剂;热敷

处理原则:与长春碱类渗漏处理相同。立刻热敷30~60分钟,然后每隔15分钟热敷15分钟,连用1天。也可局部注射透明质酸酶150单位。

常见化疗药物相关的毒副作用及基本处理原则

1、化学性静脉炎

化疗药物引起的化学性静脉炎是化疗药物引起的常见毒性反应之一,是由刺激性和腐蚀性化疗药物直接损伤输注的静脉而引起的一种无菌性炎症。

长春碱类(NVB、VLB)、蒽环类抗肿瘤生素、氮芥、丝裂霉素以及放线菌素D等通过外周静脉输入时易引起不同程度的静脉内膜的损伤,产生化学性静脉炎,且易并发血栓形成

化学性静脉炎的处理

?已发生但没有明显不适者可继续观察,不做特殊处理

?早期(72小时内)可按药物类型不同,参照外渗处理要求进行外敷或用解毒剂等。

?可用1~3%普鲁卡因或加地塞米松5~10mg溶于生理盐水经受累静脉输注。

?72小时后仍有疼痛者可采用50%硫酸镁湿热敷或在患处外涂激素类软膏、鱼石酯软膏或喜疗妥软膏,每天1-2次,并进行局部按摩。

?疼痛明显者,可用0.25%~0.5%普鲁卡因加用地塞米松或强的松龙局部封闭注射。

2、口腔粘膜炎

主要药物:抗代谢类

- 3 -

处理

?化疗前尤其是接受大剂量化疗前,应仔细检查病人口腔状况,明确有无隐性口腔感染、牙龈炎、溃疡、龋齿等,并在化疗开始前7~14天完成这些疾病的治疗,以免粒细胞减少时因这些潜在病灶而发展成脓毒败血症。

?最好检测单纯疱疹病毒血清抗体滴度。

?化疗后应每天检查口腔,行检查时压舌板表面应覆着凡士林纱布,以免损伤粘膜,尽量避免用牙刷等硬物清洁口腔。

?在静注5-Fu前5分钟,让病人口含碎冰片或冰水持续30分钟,可明显减少口腔粘膜的血流量,降低该部位的5-Fu浓度,减少口腔粘膜炎症的发生率和程度,但对持续输注5-Fu或MTX者无明显疗效。

?双盲试验表明,硫糖铝可减少DDP/5-Fu引起的口腔炎症,对预防化疗引起的口腔溃疡有一定的作用。

?口腔炎病人应避免进刺激性、粗糙硬质、热、酸性等食物,建议进松软清淡食物。

?每3~4小时用苏打盐水(5%碳酸氢钠与生理盐水1:1混合)漱口1次,可防止霉菌感染,或用其它无刺激性口腔清洁剂,如过氧化氢与生理盐水1:1混合液等进行口腔消毒。

?口腔溃疡较轻时,可用洗必泰口腔溃疡贴膜治疗。

?对中度或重度口腔疼痛者,可局部用药如利多卡因、硫糖铝、苯海拉明等,可单用或混合应用。苯佐卡因的疗效较好,也可一试。

?口服抗菌、抗病毒类等药物预防感染。

⑴口服维生素A、服维生素E既可保护粘膜,又能促进愈合。

⑵低能量的氦氖激光局部照射,对溃疡的愈合也有效。

⑶含漱含有转化生长因子-β3、G-CSF或GM-CSF的漱口水也有不错的疗效。

⑷对于重度口腔炎患者应住院治疗,应考虑使用麻醉类药物,并行镇痛、抗感染、输液、全胃肠道外营养等治疗。

3、恶心呕吐

?极高度致吐药:呕吐发生率达90~100%,如顺铂、达卡巴嗪、氮芥、大剂量环磷酰胺(≥1000mg/m2)等。

?高度致吐药:呕吐发生率为60~90%,如亚硝脲类、多柔吡星、链脲霉素、卡铂、环磷酰胺(≤1000mg/m2)、甲基苄肼等。

?中度致吐药:呕吐发生率为30~60%,如异环磷酰胺、紫杉醇、氟尿嘧啶、甲氨蝶呤、依托泊甙、替尼泊甙、长春酰胺等。

?低度致吐药:呕吐发生率为10~30%,如博莱霉素、长春新碱、丝裂霉素、噻替哌、羟基脲、苯丁酸氮芥等。

化疗引起的复发、难治性呕吐的处理

用原来的止吐方案也能使部分复发性呕吐停止。

多数研究一致认为,治疗复发、难治性呕吐可行的方法是在原来的止吐方案上加用D2受体拮抗剂和(或)一种镇静剂如苯二氮卓类等药物,

对严重的难治性呕吐者,应该考虑加用治疗偏头痛的药物,如麦角胺咖啡因、西比灵、苯噻啶等。

可以加用NK-1受体拮抗剂。

4、脱发

能引起明显脱发的抗癌药物:阿霉素、表阿霉素、柔红霉素、鬼臼乙叉甙、VM26、泰素、泰素帝(Taxotere)、羟基喜树碱、环磷酰胺、5-Fu、氮烯咪胺、博莱霉素、亚硝脲类、NVB、VCR、VLB、Ara-c、放线菌素D、甲基苄肼等。

- 4 -

脱发防治措施

?化疗开始前,剪短头发,理成易梳理的发式,梳理时要顺其自然,避免用力梳理。

?洗头时动作要轻柔,要使用含蛋白质的软性洗发剂,洗后头发宜自然风干。

?避免烫发,尤其是化学烫发和染发。

?化疗过程中戴冰帽,以降低头皮温度,使头皮血流减少,毛囊生发细胞代谢下降可减少脱发,但白血病、淋巴瘤或易转移的肿瘤病人不宜采用。

?可口服维生素E等自由基清除剂,但临床疗效并不十分确切。

?试用毛发营养剂如台毛利斯等,每天3次,均匀地涂在头部,到达头皮,可以降低脱发的发生率。

5、腹泻

引起腹泻的主要抗癌药物:依利诺特肯(CPT-11)、5-氟尿嘧啶(5-FU)、去氧氟尿苷(氟铁龙,Floxiuridine,FUdR)、高剂量甲氨蝶呤、大剂量白消安、鬼臼乙叉甙(VP-16)、鬼臼噻吩甙(VM-26)、顺铂、阿霉素、阿糖胞苷、拓扑特肯(Topotecan)等。

腹泻的处理

?每天腹泻次数超过5次,或出现血性腹泻,立即停止化疗,并及时补充水和电解质,维持水和电解质平衡,并补足营养,以及给予止血治疗。

?对大多数非感染性的分泌性腹泻,首选阿片类制剂止泻治疗,口服盐酸洛哌丁胺疗效较好,首次口服4mg,以后每腹泻1次再服2mg,直到腹泻停止,但每日剂量不能超过16mg,且须分次给予。

?阿片制剂治疗无效的分泌性腹泻(不包括由肠梗阻、感染等引起的腹泻)可用奥曲肽治疗,权威机构推荐的剂量为每8h皮下注射奥曲肽100μg,以后可适当增加剂量,直到腹泻得到控制。对于接受高剂量化疗者可以每日给300μg滴注共48h,以后剂量可增加到2400μg/日。

?常规治疗无效者可考虑使用可乐定、利达脒或一些吸附剂等药物治疗。

?止泻的同时可使用各种粘膜保护剂如思密达等。

?及时检查大便常规或培养,如提示感染,马上选用敏感抗生素抗感染治疗,一般不应用阿片类制剂止泻治疗。

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

1.选用中药注射剂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择给药途径。能口服给药的,不选用注射给药;能肌内注射给药的,不选用静脉注射或滴注给药。必须选用静脉注射或滴注给药的应加强监测。

2.辨证施药,严格掌握功能主治。临床使用应辨证用药,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配要求、给药速度、疗程使用药品。不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

4.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中药注射剂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5.用药前应仔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应慎用。

6.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7.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O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 5 -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重点药物目录

一、抗菌药物

1.1青霉素类 (13)

青霉素 (13)

苄星青霉素 (14)

注射用美洛西林 (14)

注射用美洛西林钠舒巴坦 (15)

注射用磺苄西林 (15)

氨苄青霉素 (16)

注射用呋苄西林 (16)

注射用哌拉西林 (17)

注射用苯唑西林 (17)

注射用阿洛西林 (18)

注射用阿莫西林钠氟氯西林 (18)

注射用阿莫西林钠舒巴坦 (19)

注射用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 (19)

注射用替卡西林钠克拉维酸钾 (20)

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 (20)

1.2头孢菌素类

注射用头孢唑啉 (21)

注射用头孢硫脒 (21)

注射用头孢孟多酯 (22)

注射用头孢美唑 (22)

注射用头孢西丁 (23)

注射用头孢地嗪 (23)

注射用头孢替安 (24)

注射用头孢甲肟 (24)

注射用头孢米诺 (25)

注射用头孢噻肟 (26)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舒巴坦 (26)

注射用头孢哌酮 (27)

注射用头孢哌酮钠他唑巴坦 (27)

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 (28)

注射用头孢唑肟 (29)

注射用头孢他啶 (29)

注射用头孢匹胺 (30)

注射用头孢曲松 (31)

注射用头孢曲松钠他唑巴坦 (31)

注射用头孢吡肟 (32)

注射用拉氧头孢 (32)

1.3碳青霉烯类和其他β一内酰胺类

注射用亚安培南西司他汀钠 (33)

注射用美罗培南 (33)

- 6 -

注射用氨曲南 (34)

1.4大环内脂类

注射用红霉素 (34)

注射用乳糖酸阿奇霉素 (35)

1.5 氨基糖苷类

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 (35)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36)

硫酸异帕米星注射液 (37)

注射用链霉素 (38)

注射用硫酸依替米星 (38)

1.6喹诺酮类

洛美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39)

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39)

培氟沙星注射液 (40)

加替沙星注射液 (41)

注射用甲磺酸帕珠沙星 (41)

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42)

1.7其他类

注射用盐酸克林霉素 (42)

注射用夫西地酸钠 (43)

1.8嗯唑酮类

利奈唑胺注射液 (43)

1.9硝基咪唑类

奥硝唑葡萄糖注射液 (44)

替硝唑注射液 (44)

1.10抗真菌药

氟康唑注射液 (45)

注射用伏立康唑 (45)

1.11抗结核病药

利福平胶囊 (46)

异烟肼 (46)

利福霉素钠注射液 (47)

吡嗪酰胺片 (47)

盐酸乙胺丁醇片 (48)

二、心血管系统药物 (48)

2.1抗心律失常药

盐酸普罗帕酮注射液 (49)

盐酸胺碘酮注射液 (49)

盐酸普萘洛尔 (50)

酒石酸美托洛尔 (51)

盐酸艾司洛尔注射液 (52)

2.2抗心绞痛药

硝酸甘油注射液 (52)

单硝酸异山梨酯片 (53)

- 7 -

盐酸曲美他嗪 (53)

2.3抗心力衰竭药

地高辛 (54)

去乙酰毛花苷 (55)

米力农注射液 (56)

2.4降血压药

注射用硝普钠 (56)

马来酸依那普利 (57)

盐酸贝那普利 (58)

尼群地平 (59)

缬沙坦胶囊 (59)

苯磺酸氨氯地平 (60)

赖诺普利胶囊 (60)

厄贝沙坦片 (61)

替米沙坦 (61)

吲达帕胺 (62)

氯沙坦钾氢氯噻嗪片 (62)

尼莫地平注射液 (64)

硝苯地平控释片 (64)

非洛地平缓释片 (65)

2.5抗休克的血管活性药

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 (65)

盐酸多巴胺注射液 (66)

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 (66)

盐酸去氧肾上腺素 (67)

重酒石酸间羟胺 (67)

氢溴酸东莨菪碱 (68)

盐酸多巴酚丁胺 (68)

2.6调节血脂药

阿托伐他汀钙 (69)

非洛贝特 (69)

三、影响脑血管药、脑代谢及促智的药物 (70)

3.1脑血管药

马来酸桂哌齐特注射液 (70)

注射用葛根素 (71)

注射用川芎嗪 (71)

注射用长春西汀 (72)

依达拉奉注射液 (72)

奥扎格雷钠注射液 (73)

前列地尔注射液 (73)

盐酸法舒地尔注射液 (74)

天麻素注射液 (74)

- 8 -

3.2脑代谢及促智药

注射用单唾液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 (75)

银杏达莫注射液 (75)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 (76)

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 (76)

胞磷胆碱注射液 (77)

四、影响血液及造血系统的药物 (77)

4.1抗凝血药

低分子肝素钠注射液 (78)

低分子肝素钙注射液 (78)

达肝素钠注射液 (79)

注射用尿激酶 (79)

华法林钠 (80)

蚓激酶肠溶胶囊 (80)

4.2促凝血药

酚磺乙胺注射液 (81)

氨甲环酸注射液 (81)

氨甲苯酸注射液 (82)

维生素K1注射液 (82)

二乙酰氨乙酸乙二胺注射液 (83)

注射用卡洛磺钠 (83)

鱼精蛋白注射液 (84)

注射用血凝酶 (84)

蛇毒血凝酶注射液 (85)

4.3抗血小板药物

阿司匹林肠溶片 (85)

硫酸氢氯吡咯雷片 (86)

西洛他唑片 (86)

4.4抗贫血药

重组人促红素注射液 (87)

五、抗肿瘤药 (87)

注射用盐酸吡柔比星 (88)

注射用盐酸多柔比星 (88)

注射用盐酸平阳霉素 (89)

注射用环磷酰胺 (90)

注射用硫酸长春新碱 (90)

注射用羟喜树碱 (91)

高三尖杉酯碱注射液 (91)

注射用盐酸阿糖胞苷 (92)

酒石酸长春瑞滨注射液 (92)

注射用吉西他滨 (93)

- 9 -

注射用甲氨喋呤 (93)

注射用顺铂 (94)

注射用奥沙利铂 (95)

注射用盐酸表柔比星 (95)

紫杉醇注射液 (96)

氟尿嘧啶注射液 (96)

多西他赛注射液 (97)

依托泊苷注射液 (97)

替加氟注射液 (98)

注射用柔红霉素 (98)

利妥昔单抗 (99)

亚叶酸钙注射液 (99)

六、镇静药、催眠药 (100)

地西泮注射液 (100)

注射用苯巴比妥钠 (101)

咪达唑仑注射液 (101)

艾司唑仑 (102)

七、抗抑郁症药 (102)

盐酸氟西汀 (103)

盐酸阿米替林 (103)

盐酸帕罗西汀 (104)

八、骨骼肌松弛药 (104)

注射用维库溴胺 (105)

氯化琥珀胆碱注射液 (105)

九、电解质平衡调节药 (106)

10%氯化钾注射液 (106)

10%氯化钠注射液 (107)

10%葡萄糖酸钙注射液 (107)

十、祛痰药 (108)

注射用盐酸氨溴索 (108)

十一、眼科用药 (109)

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109)

加替沙星滴眼液 (110)

硝酸毛果芸香碱滴眼液 (110)

盐酸卡替洛尔滴眼液 (111)

噻吗洛尔滴眼液 (111)

托吡卡胺滴眼液 (112)

复方新霉素滴眼液 (112)

- 10 -

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 (113)

十二、利尿药及脱水药物 (113)

呋塞米注射液 (114)

氢氯噻嗪片 (114)

螺内酯片 (115)

甘油果糖注射液 (115)

甘露醇 (116)

十三、营养神经类药物 (116)

甲钴胺注射液 (117)

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 (117)

十四、镇痛药 (118)

盐酸哌替啶注射液 (118)

盐酸吗啡注射液 (119)

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 (119)

十五、胰岛素制剂 (120)

胰岛素 (120)

十六、静脉麻醉药 (121)

丙泊酚注射液 (121)

十七、血液制品 (122)

人血白蛋白 (122)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 (123)

十八、泌尿系统用药 (123)

普适泰片 (124)

爱普列特片 (124)

盐酸坦索罗辛缓释胶囊 (125)

非那雄胺片 (125)

十九、促醒类药 (126)

注射用盐酸纳洛酮 (127)

二十、成骨药 (127)

注射用骨肽 (128)

注射用鹿瓜多肽 (128)

二十一、中药注射剂 (129)

注射用丹参 (129)

疏血通注射液 (130)

- 11 -

舒血宁注射液 (130)

丹红注射液 (131)

醒脑静注射液 (131)

痰热清注射液 (132)

生脉注射液 (132)

参附注射液 (133)

注射用花灯盏素 (133)

血必净注射液 (134)

红花注射液 (134)

注射用血塞通 (135)

注射用血栓通 (135)

冠心宁注射液 (136)

参麦注射液 (136)

苦黄注射液 (137)

大株红景天注射液 (137)

丹香冠心注射液 (138)

注射用丹参多酚 (138)

注射用益气复脉 (139)

艾迪注射液 (139)

康艾注射液 (140)

鸦胆子油乳注射液 (140)

华蟾素注射液 (141)

- 12 -

抗菌药物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19 -

- 20 -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福州市第六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根据《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计委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重症感染者须经两名以上抗菌药物会诊小组成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副高以上医师开具处方;其他需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情况,可由科主任会诊同意后使用。 1、会诊成员由医务科组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感控科等相关专家会诊、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对于容易涉及医疗纠纷的病例,可邀请医务科人员在场旁听,在会议上提出规避医疗风险及纠纷的措施并记录。 2、我院重症感染病例会诊专家小组成员名单: 林东兴何华清林锦如黄卿郑晓静郑敏华林艺王聚新肖卫文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 重症感染病例会诊专家小组成员以及各科主任(不含主诊医师) 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5、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应做好血常规、PCT、细菌涂片、细菌培养等检查,且微生物送检率必须100%。 5、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考虑越级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①感染病情严重者;②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③已有证据表明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的感染。使用时间限定在24 小时之内,其后需要向我院重症感染病例会诊专家会诊申请,同意后并由具有处方权限的医师完善处方手续。 6、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对于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7、对未经申请擅自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按医院相关奖惩措施予以处罚。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流程 主管医师提出申请会诊 填写电子《会诊单》 会诊专家会诊(确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剂量等)

重点药物观察要点(附抢救药物)

目录 一、强心苷类药 二、血管扩张剂 三、抗高血压药 四、抗心律失常药 五、利尿药 六、脱水药 七、抗凝药 八、生长抑素 九、止血药 十、胰岛素 十一、拟肾上腺素 十二、抗胆碱药 十三、呼吸兴奋剂 十四、麻醉性镇痛药 十五、解热镇痛抗炎药 十六、抗恶性肿瘤药 十七、免疫抑制剂 十八、糖皮质激素类药 十九、抗菌药物: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喹诺酮类二十、硫酸镁 二十一、缩宫素

一、强心苷类药物 (一)常用药物: 长效:洋地黄毒苷 中效:地高辛 短效:去乙酰毛花苷(西地兰) (二)不良反应(毒性反应):强心苷治疗安全范围小,治疗量接近中毒量。 1.胃肠道反应:纳差、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头痛、头晕、疲倦、失眠、谵妄等,还可见 视觉障碍如黄视、绿视、食物模糊等。 3.心脏反应:主要表现为各种心律失常,多见快速性心律失常(室 早、二联律、三联律、心动过速),房室传导阻滞,交界区心律,房室传导阻滞等。 (三)观察要点: 1.每次给药前观察患者的心率、心律,若心率<60次/分停用。 2.认真听取患者主诉,询问有无不适反应。 3.密切注意血钾的变化,若出现低钾血症,应及时处理,补充钾盐, 可口服或静脉滴注氯化钾,停用排钾类利尿剂,随访血钾。 4.口服地高辛禁与牛奶混合服用。西地兰不能与钙剂、肾上腺素同 用。

二、血管扩张剂 (一)常用药物 1.直接扩张血管:硝酸甘油、硝普钠 2.钙拮抗剂:硝苯地平(心痛定)、尼莫地平、氨氯地平(络活喜)、左氨氯地平、非洛地平(波依定)、尼卡地平、地尔硫卓(恬尔心) 3.α受体阻断剂:哌唑嗪、特拉唑嗪(高特灵、马沙尼)、乌拉地尔(亚宁定) 4.血管紧张素Ⅰ转化酶抑制剂:卡托普利(开博通)、依那普利(依苏)、贝那普利、赖诺普利(信赖安、捷赐瑞)、吲哚普利(雅思达)、福辛普利(蒙诺) (二)不良反应 1.头痛:可于用药后立即发生,剂量过大可引起剧烈头痛。 2.低血压反应:表现为眩晕、恶心、呕吐、虚弱、出汗、心悸、苍白和虚脱。尤其在直立、制动患者。 3.过敏反应:晕厥、面红、药疹和剥脱性皮炎。 (三)观察要点 1.密切观察血压变化,根据血压变化调节滴速。 2.注意患者心率和尿量的变化。 3.对头痛、头晕的患者,让患者卧床,并嘱其缓慢改变体位,以防跌倒。

卫生院重点监控药品管理方案

XXXX卫生院 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院药品采购、使用和管理,切实提高用药水平,降低不合理费用,保证群众用药安全,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重点监控药品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各临床科室等人员组成,负责对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工作,确保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培训管理 由医务科、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重点监控药品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加强对重点监控药品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强化医务人员对重点监控药品合理使用的自觉性。 三、日常监管 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等工作;每季度第一个月的3号前将上一季度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情况报至药事管理委员会。

加强运行期病历的巡查,尤其是对正在使用进入目录药品的运行期病历迸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不合理用药行为及时制止,并对当事医生进行。各临床科室严格执行我院《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禁止重点监控药品(未通过超说明书用药审批者)超说明书用药。 药房开展重点监控药品专项医嘱点评,每月进行不少于15份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出院病历医嘱的点评。并且进行药品使用月排名(含使用金额及排名前十的医生名单)。 四、奖惩管理 每月将重点监控药品专项处方点评结果进行院内公示,通报不合理处方的种类、数量、药品、医师以及原由等,对相关责任人及科室予以诫勉及扣减绩效等相应的经济处罚,对连续出现不合理用药行为的责任人应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停止其处方权,并责成相关科室和人员针对问题落实改进措施。对使用重点监控药品排名前十的医师进行合理用药专项检查,发现的不合理用药情况约谈相关科室主任、医师并从重处罚。 对于连续三个月均进入排名前十位的重点监控药品,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在药事管理委员会上通报),直接停药并一年内不得恢复。 每季度统计我院销售金额排名前1 0位的药品,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在药事管理委员会上通报),必要时提前停用排名前10位的重点监控药品,实现半年销售金额排名前1 0位中不得含此次公布的重点监控药品。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用流程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二、临床科室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相关规定 1、住院患者确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由临床科室提出会诊申请,由指定的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进行会诊,确定是否使用,包括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品种、使用剂量、疗程及预后等。 2、经会诊确需使用的,临床科室须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见附件1,由会诊专家签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方可使用。

3、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对于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4、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三、具体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用流程如下: 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 科室提出申请会诊 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剂量等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执行处方或医嘱并及时向医院汇报相关治疗

附件1: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 科室: 注: 1.以上各项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漏项,否则药学部不予发药; 2.申请医师必须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科室主任签名; 3.本医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盐酸去甲万古霉素。

最新重点药物观察制度

重点药物观察制度 1、重点药物包括:抗菌药物、心血管系统药物、细胞毒化药物、中枢性肌松药、抗精神失常药、中枢镇静催眠药等。 2、医师处方前询问病人以前是否用过该种药物,有过何种不良反应,并告辞知病人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用药后每日查房时向病人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 3、病人和家属向医师反应用药后不适和不良反应时,医师应高度重视,认真检查,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注意与病人和家属沟通的方式与技巧,避免误解,提高病患依从性。 4、护士用药前也应询问病人的用药情况,并告辞知病人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用药后每日查房时向病人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静脉给药者用药后护士必须按药品说明书规定调节好滴速并留守20分种方可离开。一组输注后更换下一组输液后同样应观察20分种,方可离开。其他方式注射给药,在注射完成后,护士也应观察20分钟,在确认病人无方可离开。口服用药应由护士在场指导病人服用,并交待注意事项后方可离开。当班护士30分种巡视病房一次,询问病人用药后情况。 5、护士交班时,交班护士应向接班护士介绍病房内使用重点药物患者的情况,以利于接班护士继续执行用药后观察。 6、出现不良反应及时报告当班医生,并安抚病人、家属,使配合治疗。 7、当班医生接不良反应报告,应及时对病人进行检查,妥善处理,并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上报。 8、各临床科室依据本科情况,制定本科重点药物清单,用药后观察制度,及用药后观察程序。 用药后观察制度 1、护士应熟练掌握常用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 2、对易发生过敏的药物和特殊人群(婴幼儿、儿童、老年人、孕产妇、心功能不全、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密切观察,如有过敏、中毒反应立即停止用药,并报告医生,做好记录, 必要时封存实物协助检验工作。 3、应用输液泵、微量泵或特殊用药如甘露醇、小儿钙剂、速尿、西地兰、化疗药物时,应加强巡视,建立巡视登记卡,密切观察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必须逐级报告护士长、护理部、药剂科,确保用药安全。 4、定时巡视病房,根据病情和药物性质调整输液滴速,观察有无发热、皮疹、恶心、呕吐 等不良反应,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医生进行处理。 5、做好患者的用药指导。使其了解药物的一般作用和不良反应,指导正确用药和应注意的 问题。 6、护士长要随时检查各班工作,注意巡视病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流程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流程 根据《2013 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规定,为加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特制定该规定: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二、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应做好血常规、 PCT细菌涂片或细菌培养等检查,且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三、各临床科室对严重、难治性感染性疾病及用药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二重感染等,应及时向医务科提出会诊申请。对患有严重感染性疾病需使用特殊使用级类抗菌药物(如亚胺培南西司他丁、万古霉素)患者,患者收治科室或主管医师不得擅自使用,应填写《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发至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相关会诊成员前往会诊。 四、会诊成员由医务科组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感控科等相关专家会诊、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对于容易涉及医疗纠纷的病例,可邀请医务科人员在场旁听,在会议上提出规避医疗风险及纠纷的措施并记录。 五、紧急情况下必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使用前应完善血常规及PCT、细菌涂片、细菌培养三种检查中至少一种,并经科主任审核同意后,允许使用1 天。次日上午(如遇周日,可顺延至下周一)须填写《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发至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相关会诊成员前往会诊。 六、临床科室对会诊意见应严格遵照执行,并由科主任开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医嘱,确保抗菌药物使用的安全可靠。 七、科室主管医师需认真记录各专家会诊意见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中,一式两份打印,一份保存于病历中,一份保存在《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 八、对未经申请擅自使用特殊技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按《2013 年永州市中心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的相关奖惩措施予以处罚。 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用流程(见下页)

医院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

重点监控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医政医管局《建立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及**市、**区卫健委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重点监控药品的合理应用,促进合理用药,防止临床“辅助用药”过度,合理降低医药费用,特制定本制度,对《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中列出的20个“重点监控药品”实行监控管理,请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 一、管理组织与职责 由我院药事委员会合理用药监督指导小组成员负责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工作,确保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其职责如下: (一)用药培训。 由医务科、药剂科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重点监控药品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加强对重点监控药品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强化医务人员对重点监控药品合理使用的自觉性。 (二)使用审批 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流程:需要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住院病例,由主治医师填写重点监控药品使用审批表(详见附件)→经医务科或业务院长同意并签名→审批表交于药剂科留存。 (三)处方点评 1、落实处方审核制度。对药品调剂中发现不适宜用药的,

要告知开具处方医师,并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对严重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的,拒绝调剂,并履行告知、记录和报告等规定。 2、每月对重点监控药品开展专项点评,对点评结果进行公示,通报不合理处方的种类、数量、药品、医师以及原由等,并责成相关科室和人员针对问题落实改进措施。 (四)限制措施 定期公布全院“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情况。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对药品销售金额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重点监控药品”用量、金额、排名出现异常增长的,将对该药品采取限量、限科或暂停采购措施。 二、责任与奖惩 (一)各临床科室主任为本科室合理用药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科室“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进行管理。 (二)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 1、未经审批擅自使用重点监控药品; 2、超出说明书适应症范围用药; 3、超说明书剂量、频次、疗程用药; 4、疗程超过7天病历中无正当理由的。 5、其它不合理用药引起监管部门调取病历、申诉失败、 受到处罚的。 (三)对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科室及个人,分别进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流程

南垣股份公司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流程 根据《2013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规定,为加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特制定该规定: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二、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应做好血常规、PCT、细菌涂片或细菌培养等检查,且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三、各临床科室对严重、难治性感染性疾病及用药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二重感染等,应及时向医务科提出会诊申请。对患有严重感染性疾病需使用特殊使用级类抗菌药物(如亚胺培南西司他丁、万古霉素)患者,患者收治科室或主管医师不得擅自使用,应填写《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发至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相关会诊成员前往会诊。 四、会诊成员由医务科组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感控科等相关专家会诊、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对于容易涉及医疗纠纷的病例,可邀请医务科人员在场旁听,在会议上提出规避医疗风险及纠纷的措施并记录。 五、紧急情况下必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使用前应完善血常规及PCT、细菌涂片、细菌培养三种检查中至少一种,并经科主任审核同意后,允许使用1天。次日上午(如遇周日,可顺延至下周一)须填写《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发至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相关会诊成员前往会诊。 六、临床科室对会诊意见应严格遵照执行,并由科主任开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医嘱,确保抗菌药物使用的安全可靠。 七、科室主管医师需认真记录各专家会诊意见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中,一式两份打印,一份保存于病历中,一份保存在《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 八、对未经申请擅自使用特殊技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按《2013年永州市中心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的相关奖惩措施予以处罚。 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用流程(见下页) 页脚内容2

特殊药物、高危药物及重点药物管理制度

特殊药物、高危药物及重点药物管理制度 一、定义 1、特殊药物: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国家对特殊药物实行特殊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2、高危药物: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若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物。(美国医疗安全协会ISMP) 3、重点药物:包括特殊药物、高危药物等,各专科根据临床用药实际情况,在特殊药物、高危药物基础上制定专科重点药物。 二、特殊药物、高危药物及重点药物管理制度 (一)特殊药物管理制度 1、病区内必须备有特殊药物警示标识,定点放置便于取用。 2、病区应制定特殊药物用药后的观察程序,护理人员必须知晓和执行。 3、使用特殊药物时应有警示标识,提示护理人员加强观察。 4、患者在使用特殊药物时,护理人员应告知患者或家属该类药物的关键注意点,便于患者或家属配合治疗。 5、药物使用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时,护理人员应及时汇报当日主治医师,予以处理并做好记录,如反应严重或持续护理并发症时还应汇报护理部及相关部门。 6、为确保特殊药物的用药安全,建议信息系统设置特殊药物安全屏障,防止不良事件发生。 (二)高危药物管理制度 1、高危药物是指在不当使用的情况下,可能会对身体造成严重影响的药物。 2、参照美国ISMP (Institute for Safe Medication Practices) 公布的19类高危药物及13项应提高警惕的高危药物,根据本院药物使用情况制订医院高危药物目录和提高警惕的高危药物目录。 3、高危药物应设专柜放置,并有全院统一的高危药物警示标识,不与其他药物混放。 4、高危药物的使用必须按医嘱执行,并及时补充。 5、药物使用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时,护理人员应及时汇报当日主治医师,予以处理并做好记录,如反应严重或持续护理并发症时还应汇报护理部及相关部门。 6、建立全院统一的高危药物登记记录本。 7、高危药物需班班交接,交接时必须检查药物数量、质量、有效期等。 (三) 重点药物管理制度 1、各专科在特殊药物、高危药物的基础上,结合临床用药实际情况,制定专科重点药物观察要点及处理措施,护理人员必须知晓和执行。 2、科内加强重点药物管理,定点放置,便于取用。如包装相似、药名相似、一品两规

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 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 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重点监控药品在临床的合理应用,促进临床医师合理用药,防止临床“辅助用药”的过度使用,因病施治,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建立统一规范的“辅助用药”临床合理使用管理机制,依据《四川省重点监控药品目录(首批)》三大类共25个品种,作为我院“重点监控药品”品种实行监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请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 一、管理组织 参考我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专项整治工作成功经验,由我院药事委员会专家组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成员承担“重点监控药品”的管理和日常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制定医院“重点监控药品”使用的目标和要求。 (二)、对“重点监控药品”临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三)、向临床科室反馈“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四)、定期公布全院“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情况。 (五)、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对科室及个人的处罚决定。 二、辅助用药(重点监控药品)的定义及分类 (一)、辅助用药的定义 是指有助于增加主要治疗药物的作用或通过影响主要治疗药物的吸收、作用机制、代谢以增加其疗效的药物;或有助于疾病或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品。 (二)、辅助用药分类 辅助用药暂分为十类:增强组织代谢类、活血化瘀类、神经营养类、维生素类、电解质类、自由基清除剂、免疫调节剂、肠内外营养类药、肝病辅助治疗药、肿瘤辅助治疗药。 三、辅助用药(重点监控药品)应用基本原则

(一)、辅助用药在给患者提供营养支持及治疗辅助的同时,较治疗用药会发生较高比例的不良反应(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通报),有时甚至会发生危及生命、严重的不良反应,对患者机体功能产生不良的干扰和影响,轻者使患者病情加重、病程延长,重者使患者机体功能受损,甚至危及患者生命。 (二)、临床医生在应用辅助药品(重点监控药品)时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及疗程等,原则上不允许出现超说明书用药情况,若临床医生有充分循证依据(指南)支持某一药品可超说明书用药,应根据我院《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要求,提供相应循证依据,进行必要的备案方可使用,否则视为不合理使用。 (三)、临床医生在应用辅助药品(重点监控药品)时应充分考虑药物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最经济的药物达到预期的治疗目的。 四、我院“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办法 (一)、制定我院“重点监控药品”合理使用的目标和要求。 住院部指标:我院“重点监控药品”每月住院病人总使用金额比例不超过药品总金额的15%金额。每月排名各住院医师的使用情况并公示。 门诊指标:我院“重点监控药品”每月门诊病人总使用金额比例不超过药品总金额的10%。每月排名各科室医师使用情况并公示。 (二)、临床医生开具“重点监控药品”时,必须在病历中详细记录使用理由,临床应用疗程超过7天或二种及以上“重点监控药品”联用,必须经科室主任批准,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使用理由。 (三)、药事委员会专家应每月对各临床科室使用“重点监控药品”品种进行统计和评价,依据药品说明书和相关制度,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1)超出说明书适应症范围用药。 (2)超剂量用药。 (3)超比例应用。

医院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及程序

医院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及程序 为严格管理特殊药品,保证特殊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务院和卫生部颁布的各项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我院所涉及到的职能科室和各级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1.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颁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执行。 2.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实行“三级管理”、“五专管理”和“批号管理”,药库、药房、使用部门,药房和临床科室急救备用的少量基数药品要实行“五专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药剂科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

隐,各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特殊药品的监管责任,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清点数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医院购买的特殊药品只准在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 4.药剂科应根据国家对特殊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和监督本院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特殊药品,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个人,由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司法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和/或追究刑事责任。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管理制度: (1)医务科和药剂科根据有关规定设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用处方,经分管院长审核,定量印制。 (2)库房专人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入库应当场清点,记录起止号码,入库保管。 (3)库房应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登记册”,记录以下内容:领用日期、领用科室、处方起止号码和数量、领用人签名、发放人签名。各临床科室需要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由各科室到专职管理部门领用,指定专职人员妥善保管。 2.医生的处方权管理制度:经注册后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经过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并建立“麻醉药品、

重点药物观察制度

重点药物观察要点 精神类药物 【地西泮】 一、药理作用 本类药为苯二氮卓受体的激动剂,为中枢神经抑制药。主要有遗忘作用、抗惊厥作用、骨骼肌松弛作用。 二、不良反应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嗜睡、便秘。 2.剂量过大时共济失调、尿闭、皮疹、乏力、头痛。 3.偶见中毒性肝炎、白细胞减少、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老年患者易引起精神病性反应,甚至昏厥。男性患者可引起 性功能障碍。长期使用突然停药可引起惊厥。 三、护理要点 1.观察生命体征及用药后有无出现不良反应,如有则及时通知 医生。 2.严格掌握适应症,按剂量给药。 3.长期连续用药产生成瘾性,停药可发生撤药症状如忧郁等, 为避免患者产生自杀倾向要及时做好预防措施。 心血管药物 【硝酸甘油】 一、药理作用

为硝基血管扩张药。可舒张多数平滑肌,包括动脉和静脉。低浓度的硝酸甘油对静脉的扩张作用超过动脉。 二、不良反应 1.治疗剂量可能引起面部潮红、眩晕、心动过速和跳动性 头痛。 2.大剂量引起呕吐、烦躁不安、视力减弱、低血压、昏厥, 偶尔出现紫绀及高铁血红蛋白血症;随之损害呼吸及出 现心动过缓。皮肤用药可能出现接触性皮炎。 3. 舌下含片通常引起局部烧灼感。长期应用可产生耐受 性。长期接触突然停药可出现停药症状。 4.初次用药可先含半片,以避免和减轻副作用。 三、护理要点: 1.观察生命体征变化,每小时测血压一次并记录。 2.观察用药效果,用药后可有副作用出现。 3.偶有血压下降,故含药时应平卧片刻。 4.必要时可给予吸氧,疗效不好时及时通报医生。 麻醉类药物 【盐酸吗啡注射液】 一、药理作用 本品为纯粹的阿片受体激动剂,有强大的镇痛作用,同时也有明显的镇静作用,并有镇咳作用。

重点药物观察制度

重点药物观察制度 一、所谓重点观察药物,是指临床应用必须且治疗指数较窄,临床应用风险较大的一类药物。在我院观察的重点药物有:抗菌药物、心血管系统药物、细胞毒化药物、中枢性肌松药、抗精神失常药、中枢镇静催眠药、麻醉药及麻醉辅助用药、中药注射剂等。 二、医师开处方前询问患者以前是否用过该种药物,有过何种不良反应,并告知患者及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用药后每日查房时向患者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 三、患者和家属向医师反应用药后不适和不良反应时,医师应高度重视,认真检查,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注意与患者和家属沟通的方式与技巧,避免误解,提高病患依从性。 四、护士用药前也应询问患者的用药情况,并告知患者及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用药后每日查房时向患者及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静脉给药者用药后护士必须按药品说明书规定调节好滴数并留守 20 分钟方可离开。一组输注完毕更换下一组输液后同样应观察 20 分钟,方可离开。其他方式注射给药,在注射完成后,护士也应观察20 分钟,在确认患者无不良反应后方可离开。口服用药应由护士在场指导患者服用,并交待注意事项后方可离开。当班护士 30 分钟巡视病房一次,询问患者用药后情况。

五、护士交班时,交班护士应向接班护士介绍病房内使用重点观察药物患者的情况,以利于接班护士继续执行用药后观察。 六、出现不良反应及时报告当班医生,并安抚患者和患者家属,使其配合治疗。 七、当班医生接到不良反应报告,应及时对患者进行检查,妥善处理,并填写不良反应报告单。 八、各临床科室依据本科情况,制定本科重点药物清单,用药后观察制度及程序。

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

XXXXXXXXXX医院 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卫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重点监控药品的临床应用,依据《XX 省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中25个品种,作为我院“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品种实行监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请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 医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下设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管理工作组。 组长:XXX XXXX 成员:XXX XXX 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XX(兼任) 成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职责:负责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制定本院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定期开展临床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对重点监控药品临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定期公布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情

况;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对科室及个人的处罚决定。 二、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内药品临床应用原则。 进一步规范处方行为,对纳入目录中的药品严格按照用药指南或技术规范执行。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疗程、剂量。 原则上不允许出现超说明书用药情况,若临床医师有充分循证依据(指南)支持,应根据我院《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要求,提供相应循证依据,进行必要的备案方可使用,否则视为不合理使用。 三、加强处方质量和合理用药监督管理 对纳入目录中的全部药品开展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处方审核全覆盖,处方点评全覆盖。 1、依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规定,药剂科每月对全院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内的药品进行全处方/医嘱用药合理性点评和审核。点评及审核主要内容: (1)无指征用药或超出说明书适应症范围用药。 (2)超剂量用药 (3)超疗程用药 (4)超浓度用药

生药学重点复习题(后附)

《生药学》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生药理化鉴定不包括哪一项() A.微量升华式 B.性状鉴定 C.荧光分析 D.显微化学反应 2.鉴别生药中黄酮类类成分的常用试验是() A Feling试验 B Molish反应 C Kedde反应 D 盐酸镁粉反应 3.是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由官方颁布的第一部药典() A.《神农本草经》 B.《证类本草》 C. 《本草纲目》 D.《新修本草》 4.根头部有“蚯蚓头”的药材是() A. 白芷 B. 川芎 C. 防风 D. 独活 5.炒制大黄属于()的炮制方法 A 水制 B 火制 C水火共制 D 烫法炮制 6.生药本身经灰化遗留的不挥发性物质称() A 总灰分 B 酸不溶性灰分 C杂质 D 有效成分 7.生晒参的主要化学成分是() A达玛烷型四环三萜皂苷 B二氢黄酮 C木兰花碱 D挥发油8.香加皮来源于() A桑科桑的根皮 B五加科细柱五加的根皮 C萝摩科杠柳的根皮D茄科枸杞的根皮 9.北五味子的有效成分为( ) A.有机酸类B.木脂素类C.挥发油类D.生物碱类 10.下列哪一项不是天然药物的范畴() A.中药材 B.中草药 C.原生药 D.生物制品 11.下列哪组不包括“四大怀药”而是“浙八味”中的部一分 ( ) A.地黄、山药、牛膝、菊花 B. 山药、红花、牛膝、地黄 C.山药、牛膝、地黄、芫花 D.延胡索、玄参、郁金、白术 12.非异型维管束所形成的性状特征是() A.车轮纹 B.同心环纹 C.星点 D.云绵花纹 13.折断时有细密银白丝相连的药材是( ) A.杜仲B.地骨皮C.肉桂D.桑白皮 14.常用生药柴胡属哪种植物的根和根茎有毒,不能供药用() A春柴胡 B. 大叶柴胡 C.柴胡 D.南柴胡 15.下列药材中不是来源于百合科植物的是() A川贝母 B.百合 C.浙贝母 D. 天麻 16.含草酸钙簇晶的生药是() A. 大黄 B. 麦冬 C.川芎 D. 甘草

2019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 (列入过度医疗考核积分范畴)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重点监控药品的合理应用,促进合理用药,防止临床“辅助用药”过度,合理降低医药费用,特制定本制度,对《江西省重点监控药品目录(首批)》列出的20个“重点监控药品”以及《赣州市重点药品监控目录(首批)》列出的20个“重点监控药品”实行动态、超常预警,监控管理,请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负责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工作,完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以及制定本院“重点药物监控目录”,确保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其职责如下:(一)数据动态监测。 监测统计我院住院部、门诊部各科室医生,每月用药数量、金额前二十名情况,上交至领导小组并按卫健委有关要求上报监测数据。 (二)处方点评与公示 每月处方点评中“重点监控药品”列为重点点评对象。平时不定期对临床使用“重点监控药品”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在处方点评中进行公示。 (三)调整与预警 对于检查、点评、统计、监测中发现“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中存在的

问题,应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提出整改要求,并根据情况严重程度采取口头警告、行政处罚、经济处罚等措施。 (四)限制措施。 每季度定期监控全院“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情况。及时调整本院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发现“重点监控药品”滥用、出现异常增长的,将对该药品采取限量、限科或暂停采购措施。 二、责任与奖惩。 (一)各临床科室主任为本科室合理用药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科室“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进行管理。 (二)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 1、超出说明书适应症范围用药; 2、超说明书剂量用药; 3、超说明书比例用药; 4、超说明书频次用药; 5、超说明书疗程用药; 6、联合应用二种以上“重点监控药品”或疗程超过7天病历中无正当理 由和未经科主任审批同意的。 7、违反说明书禁忌症用药; 8、其它不合理用药引起监管部门调取病历、申诉失败、受到处罚的。 (三)对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科室及个人,分别进行以下处理: 1、第一次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约谈责任人,处罚金50元。 2、第二次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科主任和当事人各处罚金100元, 全院公示。 3、第三次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扣发当事人当月绩效奖金,暂停

icu重点药物观察要点

ICU重点药物观察要点 一、利多卡因(治疗各种室性心律失常) 用药注意事项: 1、应用前必须了解患者对该药有无过敏史。给药前应观察并记录心率、心电图、血压. 2、核对药物标签,应是“供心率失常用注射药”,这种注射剂不含防腐药和肾上腺素, 这两种物质常可引起心律失常。 3、静脉给药过程中,应观察患者的神经系统反应,监测心率和血压,发现异常及时报 告医生,必要时先停药再报告。 二、西地兰(对伴有心房纤颤或心室率快的心衰疗效最好) 用药注意事项: 1.应充分认识到强心甙的治疗安全范围是相当窄的,需高度警惕及避免发生强心甙中 毒。 2.当心室率突然由慢增至120次/min以上,或低于60次/min或出现心律失常应立即 报告医生并停药。 3.密切观察中毒的早期症状:如出现疲倦、恶心、呕吐、视觉障碍、心前区痛、心悸 等应立即报告医生并停药。当儿童出现房性心律失常则是最可靠的中毒症状。 4.严格按医嘱给药,不可随意加用其他药物,如需加用,需征求医师同意。 5.与噻嗪类或强效利尿剂合用时,需监测血钾水平;不宜与奎尼丁同用。 三、硝普钠(主要用于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仅作静脉点滴) 用药注意事项: 1.严格遵照医嘱准确控制静滴速度,并向患者及家属说明严禁擅自调节滴速。 2.因降压作用明显,药物静滴开始后,护理人员应守候在患者身边,严密监测血压、 脉搏、呼吸、尿量、末梢循环及药物反应等。 3.硝普钠粉剂用5%葡萄糖液或0.9%生理盐水稀释,现用现配,药物配制4小时后不 可再用,药液变色也不能使用。 4.此药遇光易遭破坏,应置避光、低温、干燥处保存。静滴时容器及输液管亦应用避 光纸包裹。 5.单独使用此通道,不宜在此通道注射其他药物。静脉阻塞时,可用20%肝素液疏通, 决不可挤压输液管。 6.如发生静脉炎,应立即停止静滴,并局部用75%乙醇湿敷或做湿热敷。 四、硝酸甘油(基本药理作用是松弛平滑肌,特别是血管平滑机,使全身小动脉及小静脉舒张) 用药注意事项: 1.服药前应告诉患者,含服硝酸甘油可能出现搏动性头痛及颈面部皮肤潮红,继续用 药数日后可自行消失。 2.应取平卧位用药。

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及点评结果公示制度精编WORD版

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及点评结果公示制度精 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医院 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及公示制度根据唐山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医疗机构应对《通知》中所纳入的抗菌药物、中药注射剂、非治疗性辅助用药、营养性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高、无特殊原因使用量快速增长的药品等40个品种药品实施重点监控,明确要求将目录在列药品全部纳入处方点评范畴。我院将贯彻落实《通知》,加大力度管理目录中包括的本院药品品种,特制定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及点评结果公示制度。以下为本制度细则: 一、成立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工作组,由业务院长担任组长,主持开展工作,医务科科长及药学部主任担任副组长: 组长:……. 副组长:. 小组成员:…. 药学部设立工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药剂科承担,药剂科负责对全院的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开展统计、分析、点评工作。 二、实施专项点评制度,召开专项点评会议: 实施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每月对全院药品使用量及使用金额进行排序。每月进行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

方权。对目录内药品年度内累计3次用药不适宜率超过10%的,应暂停或限令采购;暂停后确需使用的,应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研究同意。 点评依据相应的药品说明书,《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文件,同时参考高质量循证医学文献。 三、点评结果公示、考核办法: 点评资料由临床药学室上报至医务科,医务科与药学部共同召开专项点评会议,所涉及相关科室的工作组成员应到会参与。会议后将达成共识的点评结果进行全院公示,同时将纸质版打印稿下发至相关科室,由科主任签字认可,作为考核依据。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流程.doc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为加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二)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科主任担任。 二、临床科室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相关规定 (一)住院患者确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由临床科室提出会诊申请,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确定是否使用,包括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品种、使用剂量、疗程及预后等。 (二)经会诊确需使用的,临床科室须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见附件1,由会诊人员签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或科主任开具处方方可使用。 (三)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对于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四)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在向科主任汇报后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但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事后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三、具体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用流程如下: 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 临床科室提出申请会诊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 讨论并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剂量等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执行处方或医嘱并及时向医院汇报相关治疗

重点药物观察要点

一、强心苷类药 二、血管扩张剂 三、抗高血压药 四、抗心律失常药 五、利尿药 六、脱水药 七、抗凝药 八、生长抑素 九、止血药 十、胰岛素 十一、拟肾上腺素 十二、抗胆碱药 十三、呼吸兴奋剂 十四、麻醉性镇痛药 十五、解热镇痛抗炎药 十六、抗恶性肿瘤药 十七、免疫抑制剂 十八、糖皮质激素类药 十九、抗菌药物: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喹诺酮类二十、硫酸镁 二十一、缩宫素 一、强心苷类药物

长效:洋地黄毒苷 中效:地高辛 短效:去乙酰毛花苷(西地兰) (二)不良反应(毒性反应):强心苷治疗安全范围小,治疗量接近中毒量。 1.胃肠道反应:纳差、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头痛、头晕、疲倦、失眠、谵妄等,还可见 视觉障碍如黄视、绿视、食物模糊等。 3.心脏反应:主要表现为各种心律失常,多见快速性心律失常(室 早、二联律、三联律、心动过速),房室传导阻滞,交界区心律,房室传导阻滞等。 (三)观察要点: 1.每次给药前观察患者的心率、心律,若心率<60次/分停用。 2.认真听取患者主诉,询问有无不适反应。 3.密切注意血钾的变化,若出现低钾血症,应及时处理,补充钾盐, 可口服或静脉滴注氯化钾,停用排钾类利尿剂,随访血钾。 4.口服地高辛禁与牛奶混合服用。西地兰不能与钙剂、肾上腺素同 用。 二、血管扩张剂

1.直接扩张血管:硝酸甘油、硝普钠 2.钙拮抗剂:硝苯地平(心痛定)、尼莫地平、氨氯地平(络活喜)、左氨氯地平、非洛地平(波依定)、尼卡地平、地尔硫卓(恬尔心) 3.α受体阻断剂:哌唑嗪、特拉唑嗪(高特灵、马沙尼)、乌拉地尔(亚宁定) 4.血管紧张素Ⅰ转化酶抑制剂:卡托普利(开博通)、依那普利(依苏)、贝那普利、赖诺普利(信赖安、捷赐瑞)、吲哚普利(雅思达)、福辛普利(蒙诺) (二)不良反应 1.头痛:可于用药后立即发生,剂量过大可引起剧烈头痛。 2.低血压反应:表现为眩晕、恶心、呕吐、虚弱、出汗、心悸、苍白和虚脱。尤其在直立、制动患者。 3.过敏反应:晕厥、面红、药疹和剥脱性皮炎。 (三)观察要点 1.密切观察血压变化,根据血压变化调节滴速。 2.注意患者心率和尿量的变化。 3.对头痛、头晕的患者,让患者卧床,并嘱其缓慢改变体位,以防跌倒。 三、抗高血压药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