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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研究

期货公司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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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序开展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工作,规范试点期间资产管理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产管理业务是指期货公司接受单一客户或者特定多个客户的书面委托,根据本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运用客户委托资产进行投资,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费用或者报酬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期货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规范的原则,恪守职责、谨慎勤勉,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公平对待所有客户,防范利益冲突,禁止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维护期货市场的正常秩序。

客户应当独立承担投资风险,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期协)根据自身职责依法对资产管理业务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实施自律管理。

期货交易所根据自身职责依法对资产管理业务实施自律管理。

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依法对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监测监控。

第二章业务试点资格

第六条期货公司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

(一)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二)申请日前6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三)最近两次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均不低于B类B级;

(四)近3年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情形;

(五)近1年不存在被监管机构采取《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监管措施的情形;

(六)具有可行的资产管理业务实施方案;

(七)具有5年以上期货、证券或者基金从业经历,并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或者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等证券从业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3年以上期货从业经历或者3年以上证券、基金等投资管理经历,并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的业务人员不得少于5人;前述高级管理人

员和业务人员最近3年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情形;

(八)具有独立的经营场地和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的设施;

(九)具有完备的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制度;

(十)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期货公司申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产管理业务试点申请书;

(二)资产管理业务实施方案,其内容应当包括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的定位、主要投资策略、业务发展规划、防范利益冲突的制度安排等;

(三)股东会关于期货公司申请从事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的决议文件;

(四)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五)申请日前6个月的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

(六)最近3年的期货公司合规经营情况说明;

(七)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制度文本,其内容应当包括业务管理、人员管理、业务操作、风险控制、交易监控、防范利益冲突、合规检查等;

(八)拟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名单、简历、相关任职资格和从业资格证明,以及公司出具的诚信

合规证明材料;

(九)有关经营场地和设施的情况说明;

(十)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前一年度财务报告;申请日在下半年的,还应当提供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十一)律师事务所就期货公司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四)项、第(七)项规定的条件,以及股东会决议是否合法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十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中国证监会自受理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未取得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的期货公司,不得从事资产管理业务。

第三章业务规范

第九条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应当具有较强资金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单一客户的起始委托资产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期货公司可以提高起始委托资产要求。

第十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其配偶不得作为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

期货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以及期货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父母、子女成为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客户的,应当自签订资产管理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并在本公司网站上披露其关联关系或者亲属关系。

第十一条期货公司应当与客户签订书面资产管理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对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承担资产管理受托责任。

期货公司应当勤勉、专业、合规地为客户制定和执行资产管理投资策略,按照合同约定管理委托资产,控制投资风险。

第十二条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包括:

(一)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二)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不得超出前款规定的范围,且应当与客户的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相匹配。

第十三条期货公司应当保持客户委托资产与期货公司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客户的委托资产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资产管理业务投资期货类品种的,期货公司与客户应当按照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有关规定管理和存取委托资产。

期货公司与第三方发生债务纠纷、期货公司破产或者清算时,客户委托资产不得用于清偿期货公司债务,且不属于其破产财产

或者清算财产。

第十四条期货公司不得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公开媒体向公众推广、宣传资产管理业务或者招揽客户。

期货公司不得公开宣传资产管理业务的预期收益,不得以夸大资产管理业绩等方式欺诈客户。

第十五条客户应当以真实身份委托期货公司进行资产管理,委托资产的来源及用途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向公众集资。

客户应当对委托资产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进行书面承诺。

第十六条期货公司应当向客户充分揭示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说明和解释有关资产管理投资策略和合同条款,并将风险揭示书交客户当面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十七条客户应当对市场及产品风险具有适当的认识,主动了解资产管理投资策略的风险收益特征,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自我评估。

期货公司应当对客户适当性进行审慎评估。

第十八条资产管理合同应当明确约定,由客户自行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期货公司不得向客户承诺或者担保委托资产的最低收益或者分担损失。

期货公司使用的客户承诺书、风险揭示书、资产管理合同文本应当包括中期协制定的合同必备条款,并及时报住所地中国证

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第十九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期货类品种的,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期货市场开户管理规定为客户开立或者撤销所管理的账户(以下简称期货资产管理账户),申请或者注销交易编码,对期货资产管理账户及其交易编码进行单独标识、单独管理。

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非期货类品种的,期货公司应当遵守相关市场的开户规定,开立或者撤销用于资产管理的联名账户及其他账户。期货公司应当自开立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监控中心备案。

开户备案前,期货公司不得开展资产管理交易活动。

第二十条期货公司应当在资产管理合同中与客户明确约定委托期限、追加或者提取委托资产的方式和时间等。

第二十一条期货公司应当每日向监控中心投资者查询系统提供客户委托资产的盈亏、净值信息。

期货公司和监控中心应当保障客户能够及时查询委托资产的盈亏、净值信息。

第二十二条期货公司可以与客户约定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并可以约定基于资产管理业绩收取相应的报酬。

第二十三条期货公司应当与客户明确约定风险提示机制,期货公司要根据委托资产的亏损情况及时向客户提示风险。

期货公司应当与客户明确约定,委托期间委托资产亏损达到起始委托资产一定比例时,期货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

时间及时告知客户,客户有权提前终止资产管理委托。

第二十四条期货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发生变更投资经理等可能影响客户权益的重大事项时,期货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及时告知客户,客户有权提前终止资产管理委托。

第二十五条当客户委托资产发生权属变更等重大情形,可能影响资产管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期货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提前终止资产管理委托。

第二十六条期货公司应当与客户在资产管理合同中明确约定资产管理委托终止的具体事由、后续事宜处理、责任承担等相关事项。

资产管理委托终止的,期货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下列手续:

(一)及时结清相关费用,将剩余委托资产返还给客户;

(二)及时撤销期货资产管理账户;

(三)及时撤销非期货类投资账户。

第四章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第二十七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资产管理业务的交易监控,防范业务风险,确保公平交易。

第二十八条期货公司应当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集中管理,

其人员、业务、场地应当与其他业务部门相互独立,并建立业务隔离墙制度。

第二十九条期货公司应当有效执行资产管理业务人员管理和业务操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和奖惩机制,强化投资经理及相关资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防范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

第三十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交易执行、风险控制等岗位必须相互独立,并配备专职业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期货公司应当将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交易执行和风险控制等岗位的业务人员及其变动情况,自人员到岗或者变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第三十一条期货公司应当有效执行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控制制度,对期货资产管理账户日常交易情况和非期货类投资账户进行风险识别、监测,及时执行风险控制措施。

第三十二条期货公司应当有效执行资产管理业务交易监控制度,对期货资产管理账户之间、期货资产管理账户与期货经纪业务客户账户之间、非期货类投资账户之间进行的可疑交易或者不公平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资产管理投资策略及其执行情况、持仓头寸及其比例进行监控,并于月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监控中心报告。

第三十三条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人员不得以获取佣金、转移收益或者亏损等为目的,在同一或者不同账户之间进行不公

平交易,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第三十四条期货公司应当对不同期货资产管理账户之间、期货资产管理账户与期货经纪业务客户账户之间、非期货类投资账户之间同日同向交易、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和分析,防止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

期货公司应当严格禁止不同期货资产管理账户之间、期货资产管理账户与期货经纪业务客户账户之间、非期货类投资账户之间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第三十五条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期货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向公司总经理和首席风险官报告:

(一)资产管理业务被交易所调查或者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或者被有权机关调查;

(二)客户提前终止资产管理委托;

(三)其他可能影响资产管理业务开展和客户权益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负责监督资产管理业务有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资产管理业务的合规性定期检查,并依法履行督促整改和报告义务。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的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中应当包括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合规及其检查情况。

第三十七条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期货公司信息公示

有关要求,在中期协网站上对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从业人员、主要投资策略、投资方向及其风险特征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第五章账户监测监控

第三十八条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规定向监控中心报送期货资产管理账户的数据信息。

期货公司应当每日向监控中心报送非期货类投资账户的盈亏、净值等数据信息。

第三十九条期货公司期货资产管理账户应当遵守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第四十条期货交易所应当对期货公司的期货资产管理账户及其交易编码进行重点监控,发现期货资产管理账户违法违规交易的,应当按照职责及时处置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四十一条监控中心应当对期货公司的期货资产管理账户及其交易编码进行重点监测监控,发现期货资产管理账户重大异常情况的,应当按照职责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第四十二条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发现资产管理业务存在违法违规或者重大异常情况的,应当对期货公司进行核查或者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有关核查结果和监管措施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六章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期货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其净资本应当持续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的规定和要求。

第四十四条期货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要求,于月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资产管理业务月度报告。

期货公司应当于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提交上一年度资产管理业务年度报告。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定期报告应当由期货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负责人、首席风险官和总经理签字。

第四十五条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年限和要求,妥善保存有关资产管理业务的实施方案、投资策略、客户承诺书、风险揭示书、合同、财务、交易记录、监控记录等业务材料和信息。

第四十六条资产管理业务提前终止、被交易所调查或者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或者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期货公司应当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

第四十八条期货公司及其业务人员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风险隐患的,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可以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更换有关责任人员等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第四十九条期货公司限期未能完成整改或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暂停其开展新的资产管理业务:(一)风险监管指标不符合规定;

(二)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不符合规定要求;

(三)超出本办法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从事资产管理业务;

(四)其他影响资产管理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形。

前款规定情形消除并经检查验收后,期货公司可以继续开展新的资产管理业务。

第五十条期货公司或者其业务人员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撤销其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并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等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一)在公开媒体上向公众推广、宣传资产管理业务或者招揽客户;

(二)以夸大资产管理业绩等方式欺诈客户;

(三)接受单一客户的起始委托资产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

(四)明知客户资金来自违规集资,仍接受其委托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五)接受未对资产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进行书面承诺的客户的委托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六)向客户承诺或者担保委托资产的最低收益或者分担损失;

(七)以获取佣金、转移收益或者亏损等为目的,在同一或者不同账户之间进行不公平交易;

(八)占用、挪用客户委托资产;

(九)以自有资产或者假借他人名义违规参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十)报送或者提供虚假账户信息;

(十一)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第二条所称期货公司接受特定多个客户的委托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具体规定,由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

第五十二条期货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非期货类品种的,应当遵守相应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监管要求。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内控合规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人保健康:创新内控合规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新《保险法》的出台无疑是对保险业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以人保健康公司为例,介绍了公司是如何从四个方面推进其内部控制的巩固和完善,对潜在的风险作出防范的。 健康保险有其内在的经营特殊性和特有风险,如赔付风险大,运营成本高,医疗风险管控难,盈亏平衡周期长,市场竞争激烈等。 面对这些严峻的风险管理形势,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健康)认真研究和把握健康保险的发展规律,以促进业务发展和防范风险为目标,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内控合规文化建设为重点,创新内控合规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构建流程规范、运作高效、管控有力的内控运行体系,强化监督和问责,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 夯实内控基础 健全、合理、有效的规章制度,是公司内控建设的基础。中国人保健康从规章制度清理入手,合理规划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将规章制度区分为基本管理类和业务操作类,规范基础管理,细化操作流程;按照新《保险法》对规章制度、产品条款、业务单证等进行梳理、规范,做到合法合规;制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规范规章制度的制定、发布、修订等管理程序。通过清理,总公司规章制度数量由380余个精简为171个,覆盖公司管理、业务运营各个流程和板块。在此基础上,编印公司《规章制度汇编》,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人手一册,初步构建了具有专业健康险特色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同时,该公司还积极探索、研究健康保险行业法律法规基本内容、构成体系,编印了国内第一部较为系统、全面的《健康保险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汇编》,发挥了健康保险引领者的作用,在行业内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以合规管理为重点 筑牢风险防线 公司强化销售队伍建设和品质管理,修订和完善营销员基本管理办法,重点防范单证保证金管理、营销员、兼业代理机构资格证管理、销售误导、佣金手续费管理等方面的合规风险;按照成本低、效率高、服务优的原则,大力推广和复制“湛江模式”,优化业务流程,完善“政府主导、合署办公、专业运作、便捷服务”的社保补充业务模式,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和运行成本;建立中介业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方案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方案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我们侧重从企业整体层面制定风险战略、完善内控体系、设计风险管理流程和组织职能等。我们帮助企业搭建风险管理的综合架构,建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提升风险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将帮助企业达到以下目标: ·从企业战略出发,统一风险度量,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应对策略 ·明确风险管理职责,将所有风险的管理责任落实到企业的各个层面 ·形成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系统,为风险的实时有效监控和应对提供依据 ·避免企业重大损失,支持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使所有企业利益相关人了解企业的风险,满足股东以及监管机构的要求 ·形成一套自我运行、自我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 · 风险评估 系统辨识客户企业面临的风险,将辨识出的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评价风险对企业目标的影响。 ·统一的风险语言 ·确定风险列表和坐标图

·确定企业风险管理的重点 ·明确风险的价值 · 风险管理诊断 评估企业风险管理体系的整体水平,诊断对于重大风险管理的应对手段,把握企业了解当前的风险管理现状,提出改进的建议方案。 ·评估核心风险的管理状况 ·满足合规的要求 ·找出风险管理现状与最佳管理实践之间的差距 · 风险战略设计 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结合企业自身的管理能力,明确风险管理目标,并针对不同的风险,引入量化分析工具,确定风险偏好和承受度,设计保证战略目标实现的风险管理战略。 ·确定风险管理指导方针 ·确定风险偏好及风险承受度 ·确定企业整体风险模型 ·确定风险预警体系 · 风险文化建设 统一企业的风险意识和风险语言,培养企业员工的风险责任感,建设与企业风险战略相符合的风险文化。 ·普及风险管理知识 ·强化全员风险意识

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办法模版

xx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办法 xx总发〔zz〕177号,zz年10月18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行合规管理,建立有效的合规工作管理运行机制,促进各项业务发展,维护全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和浙江银监局《浙江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指导意见》,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使本行制度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本行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准则及本行制度相一致。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本行制度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本办法所称法律、规则和准则,是指适用于银行业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自律性组织的行业准则、行为守则和职业操守。 本办法所称本行制度,包括本行发布实施的基本制度、具体办法、业务流程、操作手册等。 第三条本行合规风险管理目标是通过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框架,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第四条合规风险管理是本行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工作,是对业务活动的全过程管理,主要包括合规风险识别、评估和监测、外部法规解读和业务制度管理、合规风险管理计划、合规报告、合规检查的组织和问题整改、合规绩效考核、合规问责、合规诚信举报、合规文化建设、监管联系等。 第五条本行的合规风险管理由总行高级管理层统一负责,接受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授权部门及外部审计、监管部门等的监督、指导和评估。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六条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领导下,总行设立合规管理部门,各分支行(部)设立合规管理部门或设立专兼职合规管理员(岗),总行各部门设立专兼职合规管理员(岗)。 第七条董事会对本行的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负最终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批准合规政策,并监督合规政策的实施; (二)审议批准高级管理层提交的合规风险管理报告,并对合规风险管理有效性作出评估; (三)授权本行有关部门对合规风险管理活动进行日常监督。

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

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指导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以下简称风险管理公司)开展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章程》、《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自律规则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期货公司应当在充分评估自身业务优势、人才储备、风险控制能力等条件和准备充分的基础上,审慎设立风险管理公司,经向协会备案方可开展试点业务。 第三条 风险管理公司可以开展以下试点业务: (一)基差贸易; (二)仓单服务; (三)合作套保; (四)场外衍生品业务; (五)做市业务; (六)其他与风险管理服务相关的业务。 风险管理公司开展试点业务,应当按照各项交易的业务实质归入上述基本类型,并对不同类型业务实施分类管理。

第四条 期货公司应当加强对所设风险管理公司的管理,督促其围绕风险管理服务开展业务,依法合规经营,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防范风险管理公司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期货公司的经营风险和声誉风险。 第五条 风险管理公司开展风险管理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和审慎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合规与风险控制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第六条 风险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开展风险管理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履行勤勉义务。 第七条 风险管理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开展风险管理业务试点工作应当遵守本指引规定,接受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自律管理。 风险管理公司应当加入协会,成为协会会员。 第八条 协会对风险管理公司的自律管理接受中国证监会的指导和监督,并与相关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建立监管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 第二章备案 第九条 期货公司备案风险管理公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备案时期货公司最近一期分类评级不低于B类BB级,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公司参与金融期货交易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

**公司参与金融期货交易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 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金融期货业务的投资工作,健全公司金融期货业 务投资机制,特制定金融期货交易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仅供开立金融期货交易账户使用,为此公司成立了 专门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投资金融期货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位成员组成,其中 * 名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 *** ),其余 * 名成员为 *** (身份证: *** ) , 该* 名成员具备投资金融期货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并能够胜任金融期货的投资决 策任务。对于公司在金融期货的投资决策,法定代表人具有 1 票否决权。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三条公司设置了从事金融期货业务投资的岗位,包括交易岗、 风险控制岗和资金调拨岗等。 交易岗人员负责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达的交易决策指令,确保公司投资金融期货交易指令准确、无误的下达。 风险控制岗人员负责公司金融期货投资决策、投资过程中所有的 风险监控和风险评估工作。风险控制岗人员须对公司的交易决策进行 风险评估,并提出规避风险的合理化建议。风险控制岗人员须对交易

决策的执行进行全程监控,如实际风险超出预期风险时,需及时向交易决策委员会报告。 资金调拨岗人员负责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下达的资金调拨指令,确保资金能够准确及时的划转。 第四条具体操作流程 1.投资决策委员会员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状况,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并通过讨论决定最终的投资策略后,将投资策略以书面方式发送给公司交易岗人员,并将投资策略报风险控制岗人员进行风险评估。 2.风险控制岗人员对投资策略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规避风险的合理化建议。在整个投资策略施行期间,风险监控人员应对其进行风险监控。 3.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向公司资金调拨岗人员下达书面资金调拨指令。公司资金调拨人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书面资金调拨指令,通过期货公司允许的方式进行资金划转,并将资金调拨成功情况书面告知投资决策委员和交易岗人员。 4.公司交易岗人员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书面投资策略,下达交易指令,并将交易指令的成交状况书面回报给投资决策委员会。 5.每一个投资策略实施完成后,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其收益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讨论制定下一个投资策略。 第三章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

施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完整版)

山东冠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编辑:刘元生 审核:

批准: 2016年8月 1.适用范围 本实施指南适用于山东冠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范围内的风险识别、评价、分级、管控。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共安全生产法》 《山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修改稿)》(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016年第303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安办发【2016】10号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沂安【2016】21号

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标准、相关政策以及山东冠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等要求。 3.总体要求、目标与原则 根据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指示要求,结合山东冠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际,公司着手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3.1 总体要求:按照“全员参与,领导负责,职责明确,落实到位”的原则进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在建设。各部门在安全科的组织下按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建议编制大纲要求,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严格落实,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风险管控模式。 3.2 工作目标: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份完成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同时,每三年开展一次风险分级工作,并通过建立风险管控体系做到有效遏制生产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产财产安全。 3.3基本原则:坚持“统一指导、标杆示范、标准先行、分级推进,全面实施、持续改进“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主导作用,全面落实企主体责任。 4.职责分工 山东冠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组织领导和

2019年邮储银行合规风险管理体制与机制建设

邮储银行合规风险管理体制与机制建设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对我们刚刚成立的邮储银行来说,显得尤为重要。一个企业,如果没有规章制度来约束和指导企业的生产与发展,单单依靠家族式管理和领导独裁式管理,那么这样的企业是走不远的,迟早会淹没在市场经济的大潮里。银行不经营商品,却是经营着可以购买任何商品的货币,银行是国家的经济命脉,因此它的合规经营与发展关系重大,从小的方面来说:它可以规范银行的操作流程,引导银行正确的发展方向,增加银行收益:从大的方面讲:它可以支持其它企业发展,稳定国家经济,使人民安居乐业。合规有很多解释,但在银行来讲,我认为应是这样的:合法,合理,合情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有人说,银行经营的风险,但我认为,银行更应经营的是技术。任何行业都有风险,只不过有人认为银行的风险尤为大些。但在中国,你看其它企业,不管从事何行业的,每年都有很多倒闭的,而鲜有听说任何国有股份制银行,私有银行倒闭的,这说明了一个什么情况呢,说明其它企业的风险不比银行小,只不过银行的风险显得非常之重,一旦如果是一家国有大型银行倒闭的话,那将对国民信心是一个非常大的打击,也是对国家经济的一个重大损害。所以说现在的银行经营有点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原则。既然银行的经营好坏如此至关重要,那么这些银行的经营者们更是肩负重担,如履薄冰,不敢丝毫大意。但是一个银行的经营不能依靠少数的聪明才智,而要依靠全体银行从业人员的不懈努力,而这个努力不能毫无

方向的努力,也不能看领导眼色的努力,而是要依靠合规来引导大家努力的方向,劲往一处使,心往一处想,那么银行这条大船才能行的更远。 目前我邮储银行在合规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1,银行的治理环境及内部体制建设不到位 20**年,我国中央银行颁发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文件,敦促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目前,国内股份制商业银行大多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但其内涵和经营机制距离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而我邮储银行刚成立不久,还未上市,其实力与治理经验比起其它上市国有银行又有很大差距。首先是总行与分支行间垂直的监管和报告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我邮储银行采用的是行长负责制,各级行的职能部门只对本级行长负责,内部机构流程再造后,垂直的监管和报告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其次是内部机构协调尚不到位。邮储银行的内设机构长期以来所形成的行政管理色彩仍影响着日常管理,部门间畅通的沟通渠道还没有建立;合规部门的具体职能定位还不清晰,合规部门与审计部门、法律事务部门在职能上还存在着许多重叠和交叉,没有明确的界限,这种内部体制在我邮储银行中还大量存在,进而无法有效地推进合规风险机制的完善。 2、“流程银行”尚未建立,制度的建立没有体现流程控制,可执行性差 (1)流程银行未建立体现在“部门银行”、“部门制度”现象

期货公司风险管理与防控

期货公司风险管理与防 控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期货公司风险防控与管理美国证监会主席阿翌。荣维特曾说:“从事期货交易如同用电一样,错误的方法导致巨大危害,而正确利用则会扬长避短,有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期货公司作为期货市场的核心主体,经过十几年的规范发展,大都建立了一套适合自己的风控管理模式,但是不得不不承认,随着创新业务的相继开展,期货公司开始逐步向“财富管理平台”及“风险管理平台”的身份转变,市场对期货公司的风控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期货交易因为杠杆交易方式导致客户的交易风险一直被视为期货公司风控管理的重点,特别是在前期监管未放开期货公司其他业务及对自有资金的使用权限时,这种风控管理传统一直持续至今。但是随着业务模式的不断创新,期货公司“自主创新、自担风险”的格调确立,风控管理传统结构必然被打破,单一的风控管理模式远远不能够满足后续的业务发展需求,因此,加强风控管理的全面性及联动性,全面有效识别期货公司风险成为期货公司风控管理的最终方向,怎样建设更为科学及合理的全面风险管理模式成为了现阶段期货公司面临的深刻问题。 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相较于其他一般金融企业有着自己的特殊性,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归纳和总结: 一、组织架构 期货公司风险架构作为整个管理体系的骨架,其组织始终需要遵循一般企业风控管理“一个基础,三个防线”的原则,以公司治理为核心,三级防控,因此,公司董事会应当为风控最高决策及领导机构,一级防线为各职能部门充当风险责任单元,贴近一线业务操作,履行风险发现的首要义务。合规部作为风险管理部门,对公司各部门的风控指标进行监测及预警,并承担上传下达职能,履行二级防线义

银行分行合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建议书

银行分行 合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 1 项目概况 1.1 背景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一方面面临巨大的市场竞争压力,另一方面由于合规与内部控制基础薄弱,操作风险突显,导致金融案件频发,不仅严重制约商业银行业务的发展和金融产品创新,而且威胁国家金融安全。为此,银监会将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监管、重视公司治理机制、以及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合规及操作风险管理、建立完善问责制作为目前工作的重点。

为促进商业银行建立和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防范金融风险(尤其是操作风险),保障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一年多来监管当局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2004年2月1日,修订后的《商业银行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提出“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行的业务规则,建立、健全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同年2月21日,国务院颁布《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法律形式引进了国际通行的审慎经营理念。 2005年2月1日,银监会制订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正式施行。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为主要框架,借鉴COSO报告有关内容(包括所提出的ERM模型),运用国际质量管理的理念和基本方法,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做出了全面、系统、详细的规定。 2005年3月22日,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简称“十三条”),强化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防范。 2005年4月29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合规和银行内部合规部门》(Compliance and the compliance function in banks)。为各银行提供指导,并阐述了银行业监管机构关于银行业机构合规的观点。为满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银行必须遵循有效的合规政策和程序,并在

期货公司风险管理与防控

期货公司风险防控与管理美国证监会主席阿翌。荣维特曾说:“从事期货交易如同用电一样,错误的方法导致巨大危害,而正确利用则会扬长避短,有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期货公司作为期货市场的核心主体,经过十几年的规范发展,大都建立了一套适合自己的风控管理模式,但是不得不不承认,随着创新业务的相继开展,期货公司开始逐步向“财富管理平台”及“风险管理平台”的身份转变,市场对期货公司的风控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期货交易因为杠杆交易方式导致客户的交易风险一直被视为期货公司风控管理的重点,特别是在前期监管未放开期货公司其他业务及对自有资金的使用权限时,这种风控管理传统一直持续至今。但是随着业务模式的不断创新,期货公司“自主创新、自担风险”的格调确立,风控管理传统结构必然被打破,单一的风控管理模式远远不能够满足后续的业务发展需求,因此,加强风控管理的全面性及联动性,全面有效识别期货公司风险成为期货公司风控管理的最终方向,怎样建设更为科学及合理的全面风险管理模式成为了现阶段期货公司面临的深刻问题。 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相较于其他一般金融企业有着自己的特殊性,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归纳和总结: 一、组织架构 期货公司风险架构作为整个管理体系的骨架,其组织始终需要遵循一般企业风控管理“一个基础,三个防线”的原则,以公司治理为核心,三级防控,因此,公司董事会应当为风控最高决策及领导机构,一级防线为

各职能部门充当风险责任单元,贴近一线业务操作,履行风险发现的首要义务。合规部作为风险管理部门,对公司各部门的风控指标进行监测及预警,并承担上传下达职能,履行二级防线义务。对于三级防线设置,如果公司业务规模允许,可以设立独立的审计部对公司整体风控工作进行事后审查,考虑合规部本身也具有事后检查义务,职能相当,因此也可并入合规部。区别于一般企业,期货公司独特的首席风险官设置,更是给风险防控增加了一层防护网,鉴于现今期货公司公司治理结构比较单一,董事会成员人数不多的情况,在经营层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日常风险的管理与指导相较于在董事会层面设立显的更为合理,因此,以金信期货为例,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为:“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首席风险官——合规部——各风险责任单元”。决策由上至下贯彻实施,意见由下至上反馈汇报。 二、风险类型及防范对策 (一)传统经纪业务 自期货公司进入金融市场以来,经历了长达十多年的漫漫发展之路,随着行业保证金的规范管理,开户实名制的推出,分类监管的运行,使得仅仅开放通道业务的期货公司风险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风险管理手段更为丰富和明确,因此,对于传统经纪业务而言,期货公司的风险类型主要集中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 1、市场风险 期货公司市场风险主要分为两大块,一是自有资金使用过程中由于购买相关产品带来的市场风险,因期货公司自有资金使用范围还未全部放开,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证监发[2007]55号) 各期货公司: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会制定了《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期货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期货公司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报送风险监管报表。 第三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与风险监管指标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建立动态的风险监控和资本补足机制,确保净资本等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标准。 第四条期货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或者做出向股东分配利润等可能对净资本产生重大影响的决定前,应当对相应的风险监管指标进行敏感性测试。 第五条期货公司应当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期货公司年度风险监管报表进行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应当勤勉尽责,对出具报告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对出具审计报告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风险监管指标的计算 第六条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包括期货公司净资本、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规定的最低限额的结算准备金要求等衡量期货公司财务安全的监管指标。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净资本是在期货公司净资产的基础上,按照变现能力对资产负债项目及其他项目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监管指标。 净资本的计算公式为:净资本=净资产-资产调整值+负债调整值-客户未足额追加的保证金-/+其他调整项。 第八条期货公司应当按照分类、流动性、账龄和可回收性等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比例对资产进行风险调整。 第九条期货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按照分类和流动性情况采取不同比例进行风险调整,分类中同时符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标准的,应当采用最高的比例进行风险调整。 第十条期货公司应当按照账龄及其核算的具体内容,采取不同比例对应收项目进行风险调整,分类中同时符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标准的,应当采用最高的比例进行风险调整。 第十一条期货公司计算净资本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相关项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可以要求期货公司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足性和合理性进行专项说明;有证据表明期货公司未能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要求期货公司相应核减净资本金额。 第十二条期货公司计算净资本时,可以将“期货风险准备金”等有助于增强抗风险能力的负债项目加回。 除“期货风险准备金”外,期货公司认为某项负债需要在计算净资本时予以调整的,应当增加附注,详细说明该项负债反映的具体内容;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决定是否同意对该项负债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期货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预计负债。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可以要求期货公司对预计负债进行专项说明;有证据表明期货公司未能准确确认预计负债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要求期货公司相应核减净资本金额。 第十四条客户保证金未足额追加的,期货公司应当相应调减净资本。客户保证金在报表报送日之前已足额追加的,期货公司可以在报表附注中说明。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方案

我们侧重从企业整体层面制定风险战略、完善内控体系、设计风险管理流程和组织职能等。我们帮助企业搭建风险管理的综合架构,建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提升风险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将帮助企业达到以下目标: ·从企业战略出发,统一风险度量,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应对策略 ·明确风险管理职责,将所有风险的管理责任落实到企业的各个层面 ·形成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系统,为风险的实时有效监控和应对提供依据 ·避免企业重大损失,支持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使所有企业利益相关人了解企业的风险,满足股东以及监管机构的要求 ·形成一套自我运行、自我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 · 风险评估 系统辨识客户企业面临的风险,将辨识出的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评价风险对企业目标的影响。 ·统一的风险语言 ·确定风险列表和坐标图 ·确定企业风险管理的重点 ·明确风险的价值 · 风险管理诊断 评估企业风险管理体系的整体水平,诊断对于重大风险管理的应对手段,把握企业了解当前的风险管理现状,提出改进的建议方案。 ·评估核心风险的管理状况 ·满足合规的要求 ·找出风险管理现状与最佳管理实践之间的差距 · 风险战略设计 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结合企业自身的管理能力,明确风险管理目标,并针对不同的风险,引入量化分析工具,确定风险偏好和承受度,设计保证战略目标实现的风险管理战略。·确定风险管理指导方针 ·确定风险偏好及风险承受度 ·确定企业整体风险模型 ·确定风险预警体系

风险文化建设 统一企业的风险意识和风险语言,培养企业员工的风险责任感,建设与企业风险战略相符合的风险文化。 ·普及风险管理知识 ·强化全员风险意识 ·建立道德诚信准则 · 风险管理规划 帮助企业制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建立一套长效机制并协助客户将总体规划分解落实,明晰每步的工作内容和里程碑。 ·明确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目标 ·确定预期效果与评估标准 ·确定实施的步骤 ·确定组织方式 ·确定资源配置方案 · 风险流程设计 基于企业现有的内控流程,结合已评估出的风险,找出流程中的关键风险控制点,梳理并细化具体控制内容,修改制度,增加监控指标,强化业务和管理流程中的内部风险控制。·协助业务和管理流程再造 ·公司整体内部控制系统的建设和维护 ·优化重大投资决策、财务报告、衍生产品交易流程 ·建立突发事件、危机管理系统 ·制定风险管理手册 · 组织职能设计 在企业内部管理职能的基础上,融合风险管理对岗位职责的要求,设计企业不同层面的风险管理组织职能方案和相应的职责要求、人员能力框架,补充和完善关键的考核内容和激励机制,构成风险管理有效运行的保障架构。 ·协助认定董事会、管理层、风险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的风险管理职责、权限 ·明确风险管理部门的工作流程 ·明确风险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分工协调

银行分行合规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ⅩⅩ银行ⅩⅩ省分行合规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ⅩⅩ农行全体员工的合规经营意识,提升合规风险管理水平,培育良好的内部控制合规文化,保障ⅩⅩ农行各项经营活动持续协调发展,根据《关于印发<ⅩⅩ银监局推进银行业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辽银监发[ⅩⅩ]1号)文件要求,按照《中国ⅩⅩ银行ⅩⅩ省分行工作三、五、十年发展规划》及ⅩⅩ年初ⅩⅩ农行全省工作会议精神,结合ⅩⅩ农行合规风险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合规风险管理,促进ⅩⅩ农行持续有效发展 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而推进合规风险管理、加强内部控制,是提高ⅩⅩ农行经营效益,保证ⅩⅩ农行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ⅩⅩ农行的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有所进步,但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ⅩⅩ农行的内控水平相对较低,基础管理比较薄弱,经营效益很不理想。合规文化尚未形成,特别是二级分行以下机构合规风险管理意识淡薄,重经营、轻管理思想严重,致使基层行的合规风险管理工作,发展的很不平衡。造成ⅩⅩ农行近年来案件数量、发案金额据高不下,违规问题层见迭出,如不及

时扭转,不仅对ⅩⅩ农行本身的生存和发展造成威胁,而且对当地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稳定也将产生不利影响。因此,ⅩⅩ农行将制定《中国ⅩⅩ银行ⅩⅩ省分行内控合规管理工作三、五、十年发展规划》,确定牵头部门,建立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明确合规风险管理责任、义务,整合各部门、各机构间的控制边界,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促进ⅩⅩ农行经营工作持续有效的发展。 二、设计合规风险管理体系架构,确定总体工作目标 推进ⅩⅩ农行合规风险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为纲领,以农总行《风险合规管理工作3510中长期发展规划》为蓝图,完善ⅩⅩ农行系统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整体设计出与股份制银行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内控合规管理体系架构,确保各级行的内部控制逐步严密,合规文化建设日趋成熟,员工从业行为规范准确,激励考核机制相对科学,违规、违章问题逐步减少,违法案件得到遏制,大案要案得以杜绝,同业竞争能力持续增强,使全辖14个二级分行和51个一级支行的合规风险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保障ⅩⅩ农行全年工作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三、坚持三项原则,确保合规风险管理工作的整体推进 (一)坚持“自我提高,主动完善”原则。 推进ⅩⅩ农行各分支机构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旨在引导、督促各级经营行领导和员工,认识合规风险管理在业务操作和经营

《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工作指引》

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工作指引第一条为适应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指导期货公司以设立子公司的形式开展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章程》的规定,按照“试点先行、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原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由一家期货公司控股50%以上的,以仓单服务、合作套保、定价服务、基差交易等风险管理服务为主要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协会自律规则,对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有关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监管。 第四条期货公司设立风险管理服务子公司实行备案制。 第五条期货公司向协会提出设立子公司的备案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最近一次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级不低于B类B级。 (二)申请备案时净资本不低于3亿元,最近6个月各项风险监管指标符合规定,且设立子公司后各项风险监管指标符合规定。

(三)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 (四)具有可行的业务实施方案。 第六条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应在综合评估自身业务优势、人才储备、风险控制能力等的基础上,审慎提出开展业务试点的备案申请。 第七条期货公司申请设立子公司,应当向协会提交以下备案材料: (一)备案申请; (二)期货公司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出具); (三)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的可行性报告; (四)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实施方案,至少包括:子公司的章程草案、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组织结构、主要业务模式、风险评估与控制措施,以及子公司与期货公司的风险隔离措施、利益冲突与关联交易防范措施; (五)协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期货公司应以纸质文件的形式向协会报送备案材料,并提供相关材料的电子版。 备案材料完备并符合规定的,协会自受理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确认。 期货公司备案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规定的,协会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期货公司需要补正的全

合规风险管理 ()

合规风险管理 《韩非子?喻老》中有句名言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句话深刻的揭示了千里长堤虽然看似十分牢固,却会因为一个小小蚁穴而崩溃的道理。也警示我们,事情的发展是一个由小到大的过程,当存在微小的隐患时,如果不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正确及时的处理,就会留下无穷的后患。其实银行的工作更是如此,效益与风险同在,合规失控案例直接危机银行的商业信誉,影响银行的健康有序发展,因此注重合规才能更好的创造价值。 2013年4月,我来到中行实习,期间虚心向前辈和同事请教,认真学习了一些规章制度,经过对高柜、低柜等业务的学习和领悟,使我树立了以“合规为荣、违规为耻”的价值观,做到时时合规、事事合规、处处合规,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才能对得起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才能不愧对中行员工的称号。以下是我对合规的理解。 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关于合规风险的界定来看,银行的合规特指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或标准。根据新巴塞尔协议的定义,“合规风险”指的是:银行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已及适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而《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引》对合规的含义也有了明确的定义:是指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从内涵上来看,合规风险主要是强调银行因为各种自身原因主导性地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等而遭受的经济或声誉的损失,这种风险性质更严重、造成的损失也更大。 传统的银行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三大风险,合规风险是基于三大风险之上的更基本的风险。合规风险与银行三大风险既有不同之处,又有紧密联系。其不同之处是:合规风险简单地说是银行做了不该做的事(违法、违规、违德等)而招致的风险或损失,银行自身行为的主导性比较明显。而三大风险主要是基于客户信用、市场变化、员工操作等内外环境而形成的风险或损失,外部环境因素的偶然性、刺激性比较大。其联系之处在于:合规风险是其他三大风险特别是操作风险存在和表现的重要诱因,而三大风险的存在使得合规风险更趋复杂多变而难于禁控,且它们的结果基本相同,即都会给银行带来经济或名誉的损失。 过去,商业银行通常把合规风险视同于操作风险,多注重于在业务操作环节和操作人员上去设关卡,其结果并不奏效,操作风险仍然在银行内部人员中大量存在并不断变换手法。这就说明,简单地把合规风险等同于操作风险的认识是不全面和不准确的。虽然大量的操作风险主要表现在操作环节和操作人员身上,但其背后往往潜藏着操作环节的不合理和操作人员缺乏合规守法意识。而银行合规风险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发端于银行的制度决策层面和各级管理人员身上,往往带有制度缺陷和上层色彩。因此,就现实情况而言,银行即使防范了基层机构人员操作风险的发生也未必能防范

银行合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项目建议

银行合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项目建议

xx银行xx分行 合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 xx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xxxxx年xx月

1 项目概况 1.1 背景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一方面面临巨大的市场竞争压力,另一方面由于合规与内部控制基础薄弱,操作风险突显,导致金融案件频发,不仅严重制约商业银行业务的发展和金融产品创新,而且威胁国家金融安全。为此,银监会将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监管、重视公司治理机制、以及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合规及操作风险管理、建立完善问责制作为目前工作的重点。 为促进商业银行建立和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防范金融风险(尤其是操作风险),保障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一年多来监管当局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2004年2月1日,修订后的《商业银行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提出“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行的业务规则,建立、健全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同年2月21日,国务院颁布《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法律形式引进了国际通行的审慎经营理念。 2005年2月1日,银监会制订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正式施行。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为主要框架,借鉴COSO报告有关内容(包括所提出的ERM模型),运用国际质量管理的理念和基本方法,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做出了全面、系统、详细的规定。

2005年3月22日,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简称“十三条”),强化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防范。 2005年4月29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合规和银行内部合规部门》(Compliance and the compliance function in banks)。为各银行提供指导,并阐述了银行业监管机构关于银行业机构合规的观点。为满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银行必须遵循有效的合规政策和程序,并在发现有违规情况发生时,银行管理层能够采取适当措施予以纠正。 2005年7月13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借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2004年发布的修订后的公司治理原则,并吸纳各国银行业机构稳健公司治理做法和各银行业监管当局银行公司治理方面的监管经验的基础上,针对银行业机构的独特性,为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委员会对1999年发布的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进行了大幅度的修订,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加强银行的公司治理》修订稿,旨在帮助各国银行业监管机构推动本国银行业机构采用稳健的公司治理做法。 该文件明确指出:风险管理战略和风险管理技术是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稳健公司治理的基本要素尤其包括建立强有力的内部控制体系。 2005年9月9日,xx银监局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借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银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维护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适用本指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邮政储蓄机构以及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法律、规则和准则,是指适用于银行业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自律性组织的行业准则、行为守则和职业操守。 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和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 本指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本指引所称合规管理部门,是指商业银行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合规管理职能的部门、团队或岗位。 第四条合规管理是商业银行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商业银行应综合考虑合规风险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的关联性,确保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 第五条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框架,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并将合规文化建设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 合规是商业银行所有员工的共同责任,并应从商业银行高层做起。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确定合规的基调,确立全员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合规理念,在全行推行诚信和正直的职业操守和价值观念,提高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促进商业银行自身合规和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第七条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实施监管,检查和评价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章合规管理职责

年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发展情况

年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发展情况 风险管理子公司业务概况 期货风险管理公司业务推出已有三年,目前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期货业也欲通过该项业务由场内市场向场外市场扩容。据记者获悉,目前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也参与了该项业务的发展,可以预期,子公司业务未来将成为期货业最具潜力的创新空间。 【队伍壮大收益明显增加】 据中期协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2月22日,期货风险管理公司登记注册的企业已经达到了51家,备案的试点业务除了最初的仓单服务、合作套保、定价服务、基差交易四项基础业务之外,还包括做市业务、第三方风险管理等。 中期协10日公示了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及开户情况。通过查阅资料发现,今年以来,不少风险管理公司都增加了注册资本金。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风险管理公司还在准备增资。 在中期协公示的51家风险管理公司中,平安期货的风险管理公司——平安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平安商贸)高达10亿元的注册资本金格外“显眼”,这已超过了许多期货公司,随后是永安资本、华泰长城资本的5亿元和3.5亿元。 和讯期货通过对各期货公司高管的采访了解到,今年风险管理队伍正在进一步壮大。目前南华期货、中信期货、东证期货、银河期货、广发期货、浙商期货等旗下风险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均已达2亿元,鲁证期货、金瑞期货、光大期货旗下风险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也分别达1.5亿元、1.3亿元和1.2亿元。

” 据了解,永安资本的注册资本金曾经只有 1.5 亿元,今年 10 月增资了 3.5 亿元。 “如今风险管理公司的业务量增加了,公司要发展壮大必然要增加资本金。”永安资本 总经理刘胜喜对记者表示。永安资本在成立初期主要以仓单服务为主,去年该公司增 加了基差交易业务,今年则把合作套保和定价服务都做了起来。今年风险管理子公司 盈利能力明显提升,发展业绩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和讯期货在对新湖期货李北新进行采访时了解到,新湖瑞丰在发展的两三年里基 本处于盈利状态,今年的盈利额大概两三百万,权利金收入超过一千万元,业务模式 也在从传统业务往以场外期权业务为重心的转变。李北新表示,这两年主要往场外期 权方向发力,今年场外期权盈利本金成交额大约为五亿多,由于今年大宗商品和现货 贸易情况不是很好,公司发展也从传统的现货贸易慢慢退出,主要集中在场外期权上。 “新湖瑞丰去年获得了上海金融创新奖二等奖,今年在我们的努力下应该也能取 得不错的成绩。”李北新说。 同新湖期货一样,和讯期货在 对南华期货与永安期货进行采访时了解到,这两家公司今年也 取得了不错的盈利。 永安资本刘胜喜对记者说,“我们公司从 2013 年最初的仓单服务业务和基差交易 逐渐到今年四项业务全部做起来,四项业务均实现盈利,到十一月底税后利润达到 5500 万以上,而去年全年销售额为 9.6 亿元,税后利润 2020 万元。今年衍生品交易总 额大概在两个多亿,50 多家客户,目前正在尝试这一方向的纵深发展。 与永安资本不同,鲁证经贸则选择在基差贸易和定价服务(场外期权)领域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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