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基酒质押物数量确定操作细则

基酒质押物数量确定操作细则

基酒质押物数量确定操作细则
基酒质押物数量确定操作细则

基酒数量确定操作准则

说明:对属地监管类质押物,在基酒入库操作流程中,基酒质押物的数量确定,须以银行、评估方、基酒商及监管方四方代表现场同时确认数量为准,任何一方单独确认的质押物数量均视为无效操作。

操作细则:

一、由银行、评估方及监管方对基酒商指定,且满足银行、监管方质押要求的的基酒质押物进行数量测算,经四方共同确认后生效。

二、对不锈钢金属罐储存的基酒质押物数量测算。

1、直立圆柱形金属罐体,用皮尺测量圆形周长后计算底面积,再用皮尺(卷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罐体高度及其罐内所储存基酒的实际高度,计算基酒质押物体积;根据基酒密度计算出实际质量。

2、横放圆柱形金属罐体,用皮尺或卷尺测量出罐体的底面半径和高度,计算其总容积;对未装满金属灌的还需测量基酒的实际高度,计算其实际的体积;根据基酒密度计算出实际的质量。

3、横放椭圆柱形金属罐体,用皮尺或卷尺测量罐体底面长半轴和短半轴长度,再测量出椭圆柱体高度,计算其总容积;未装满金属灌的还需测量其实际高度,计算出基酒的实际体积;根据基酒密度计算出实际的质量。

4、或向基酒商索要储酒罐设计图纸,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容积计算质

押物实际数量。

5、将计算出的基酒质押物数量和基酒商提供基酒数量数据进行比对、核实。

三、对陶坛储存的基酒质押物数量测算。

1、吨坛,基酒装到坛颈口位置处10CM范围内浮动时,可按每坛1850斤计算。

2、千斤坛,基酒装到坛颈口位置处10CM范围内浮动时,可按每坛900斤计算。

3、七百斤坛,基酒装到坛颈口位置处10CM范围内浮动时,可按每坛650斤计算。

4、陶坛体积可用皮尺测量出坛口、坛底、坛中部最大周长处计算出相对应直径,再测量出中部最大周长处到坛口和到坛底的高度,计算陶坛的容积;根据基酒的密度计算基酒质量。或现场使用流量计进行计量。

5、将计算出的基酒质押物数量和基酒商提供数据进行比对、核实。

四、对储存基酒质押物的不锈钢金属罐或陶坛,须按比例核实每罐、坛所装基酒的实际数量。

1、不锈钢金属罐。对储存基酒质押物的金属罐数量100%进行核实(金属罐外有液位计的也全部开罐核实),并按核实的实际数量计量。

2、陶坛。对陶坛储存的基酒质押物,须开拆陶坛总数的20%以上进行核实,进行数量的计量验证;对开拆过程中发现与基酒商提供信息

有差异(空坛、半坛或明显少于整坛)时,须立即告知银行方及基酒商,并提高总数的抽检比例,再次进行数量的核实验证,如仍有一定数量的差异出现,则全部开坛核实验证数量,最后以实际核实的数量为计量数量。

3、对陶坛储存的基酒质押物,须对所有陶坛进行编号,用坐标纸制作陶坛摆放位置的平面布置图。以陶坛的大小作为分类标准统计基酒总数量;再以基酒的不同轮次、生产时间做分类标准统计各种品类基酒的数量。

五、对基酒质押物数量核实后,初步估算质押物总价值能否满足基酒商贷款额度的最低价值控制要求。不满足的告诉基酒商增加质押物;满足四方代表进行现场签收质押物清单,质押物清单由监管方、银行及评估方分别保存。

六、整过操作过程监管方拍照留档保存。

附:1、圆柱体不锈钢金属罐容积计算公式

V=πR2H --------------(1-1)

R=C/2π-------------(1-2)

C:圆周长

H:罐高

2、椭圆柱形不锈钢金属罐容积计算公式

V=πabH -------------(2-1)

a:椭圆长半轴长

b:椭圆短半轴长

H:椭圆柱形高

3、陶坛容积计算公式

V=πH(2D2+d2)/12 -------------(3-1)

母线是圆弧形,圆心是陶坛中心

V=πH(2D2+Dd+3d2/4)/15 ----------(3-2)

母线是抛物线形

D:陶坛腹直径

d:陶坛底直径

H:坛腹到坛底高度

4、酒精比重与百分含量对照表

商业银行动产质押短期信用业务实施办法

附件1: ****农村商业银行 动产质押短期信用业务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进展需要,满足客户融资需求,规范动产质押短期信用业务,促进****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贷业务健康进展,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农村商业银行信贷治理差不多制度》、《****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治理方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动产,是指具有一定的价值、能合法流通、易于变现、长期保存的仓储物资、存货等。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动产质押短期信用业务是指银行以出质人提供的动产为质物,为借款人办理的短期信用业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短期信贷业务包括短期流淌资金贷款、银行承兑、信用证以及保函等本行现有的短期信贷品种。 第三条动产质押短期信用业务当事方,包括借款人、出质人、监管人和贷款人。 (一)借款人:是指以动产质押为担保方式向本行申请办理短期信用业务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二)出质人:是指以其合法所有并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的动产为借款人向本行办理信用提供担保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三)监管人:具有动产质押监管能力的专业监管企业或符合本

行条件的具有监管能力的仓储企业。 (四)贷款人:为借款人办理动产质押短期信用业务的****农村商业银行。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指的出质人能够是借款人,也能够是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但不得为监管人或其关联企业。 第二章业务对象及条件 第五条凡经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核准登记、年检合格的企(事)业法人,均可申请办理动产质押短期信用业务。除符合本行信贷差不多制度和单项信贷业务品种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信用等级在AA级以上(含),客户类型为优质客户(含)以上; (二)经营治理规范,生产经营正常,购销渠道通畅,无超信用期拖欠购货方物资或售货方货款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三)资产负债率低于60%; (四)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大于零; (五)符合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出质人必须是质物的合法所有者。出质的动产是其生产、销售、经营过程中合法拥有的,能够在市场上合法流通,对外未设置其他担保,不存在所有权、货款、税收等方面纠纷及其他债权债务争议的大宗原材料、产成品、存货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通用性,用途广泛; (二)质量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三)具有物理、化学性能稳定性,损耗小,不易变质,便于长

动产质押监管流程及管理要求金融仓储

动产质押监管流程及管理要求 目录 第一章质押物监管要求 1、明确种类:品名、规格、型号、外包装、产地等 2、明确质量验收标准:标准,验收依据、标识,验收程序等 3、明确数量:计量方法、验收方法、验收程序、盘点方法等 4、明确权属:要求提供的具体权属依据。 5、明确保值期:要求保质期较长,不易变质的物品。 6、存储条件要求:要求易保管,易清点。 7、明确质押物计价方法:明确各品种监管单价、计算方法。 8、明确质押物最低控货价值: 9、明确监管预警线:原则上为质押物最低控货价值的1.1 倍。 10、明确质押物冻结线。当库存监管质押物价值等于质押物最低控货价值时,为质押物冻结线。 11、明确质押物存储要求 明确存储库位、堆码要求、监管标识、隔离措施等要求。 质押物存储库位、堆码、标识要符合质押物存储条件、货物进出方便、安全等要求。

12、明确质押物进出库操作流程质押物日常进出库操作流程要能满足公司对质押物的质量、数量的监管要求同时又符合监管协议的要求。 第二章出入库操作和管理要求 第一节质押物入库操作和管理要求 一、首次出质入库 (1)项目主管带领监管员到达现场,确认监管区范围,树立监管区标志。 (2)安排监管点的办公和生活条件;存留监管点的电话和传真号。 (3)项目主管带领监管员与客户的现场操作人员(或第三方仓库操作人员)接洽,确认监管流程,出入库单据;确认关于监管业务的联系人及授权书(操作联系人和负责人)。 (4)监管区域划分,建立区、排、垛位,树立垛位标志(如果监管现场有明确的垛位标志,则按现场垛位标志)。 (5)质权人、客户与监管部项目主管、监管员共同对客户拟质押物进行盘点;盘点完毕后,客户向质权人提交拟质押(抵押)物清单。 (6)质权人、客户向监管部出具的《出质查询通知单》(以具体协议内容要求为准),监管部以《质物品种、价格、最低价值通知书》的形式,下发监管点。 (7)项目主管会同监管员及客户相关人员对监管物按照《质物品种、价格、最低价值通知书》要求核对,无误后,客户向项目主管提交格式如三方协议格式的《货物入库质押申请/ 批准单》、《监管

焊接操作工艺规范

为了能更好的规范各种焊接操作,保证焊接质量。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泰瑞公司焊接作业生产。 三、凸焊操作工艺规范 (一)、焊前准备: 1、检查设备 ①焊前接通焊机的水、气、电路,开启控制箱电源。操作者检查水、气、电管路有无异常现象。设备人员检查网络控制参 数(网络电压:360-420V,气压:不小于0.4MPa,冷却水循环是否畅通良好,流量充足,并且焊机无漏气、漏水、漏电。) ②检查凸焊机,要求电极同轴并升降平稳、压力调节敏捷、程序控制正常、变压级数闸刀接触良好。 2、焊接工艺参数: ①凸焊工艺参数: 端母凸焊焊接工艺规范见及h 于0.3 MPa iJuf, ②凸焊螺母抗扭强度参数: 崔凸焊螺母上施加扭矩后.坤接和位产生分离或分裂时的破坏扭絶值应大严下表中所列故 * 3、焊接工艺试片 每班生产前作工艺试片,检查试片凸焊质量并按要求记录(附表格),要选用与产品焊接时同规格、同牌号的螺母/螺栓 和同厚度、同材料的试片作试验。 ①凸焊螺母试片检验方法 外观检查:要求无螺纹损伤、裂纹、允许有轻微飞溅和少量的金属挤岀,但不影响螺栓的拧入。 螺栓试装法:选用与凸焊螺母相配的螺栓,要求不能借用任何工具,直接用手能将螺栓顺利拧入螺母孔内,则为合格;反之螺栓不能拧入或拧入困难,则为不合格。

强度试验法:将丄件固定在丄作台上,把扭力扳手上的专用套筒套在螺母上,用手扳动扭力扳手。如丄件上螺母承受规定的扭力而不脱落,则为合格;如试片上螺母承受的扭力未达到要求或达到要求后脱落,则为不合格。应调整工艺参数,重新做试片,直到试片合格为止。 ②、承面凸焊螺栓试片检验方法: 产品强度试验:将自制带帽钢螺母拧在焊好的螺柱上,注意钢螺母与工件留一段距离,套筒放在带帽钢螺母上,(如下图所 示)。用扭力扳手将钢螺母拧到规定扭矩;如螺栓没有松动且螺栓根部焊缝区域无明显变形、裂纹,则该螺栓焊接合格。如螺栓脱落、焊缝区域有明显裂纹或明显的凸起,则该螺栓焊接不合格。 (二)螺母、承面螺栓凸焊的操作 1、对操作人员要求:操作者须经严格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清理焊件表面油污、锈蚀或 其它脏物。各工位操作者全数检验, 检验员抽检。 3、螺母凸焊的操作: 穿戴好手套、护袖、围裙、眼镜等劳保用品,在焊前检查都合格后,才能进行凸焊作业。两电极处在打开状态,把工件上的螺母孔对准下电极的定位销,落在下电极上并扶正工件;必须保证工件的螺母孔落到定位销的底部与下电极的支撑面贴合,而不能压在定位销的定位台阶上,影响工件螺母孔与凸焊螺母的同轴度。接着把凸焊螺母套在定位销上(螺母凸起部分朝向工件如下图所示),手迅速离开。踩下控制踏板,上电极在气缸的作用下,往下移动压在螺母上进行焊接。控制开关踩下后需保持几秒钟,直到凸焊螺母与工件之间火花一闪螺母上凸点被压溃,两件焊在一起为止,两电极自动打开。将焊好后的工件往上移,从定位销上取下,放到工件摆放架或储物箱里。在焊接过程中需注意安全,戴好防护器具。特别是在放螺母时,严禁踩控制踏 板;应等螺母放好,手缩回后,才能踩控制踏板。 工件 下电极 操作过程注意事项: ①工件上的螺母孔没落到定位销的底部,而 是压在定位销的定位台阶上,容易导致螺母焊偏; ②工件与下电极的支撑面不贴合,螺母孔局 部平面易变形; ③螺母套在定位销没落到位(螺母斜放,卡在定位销上),导致螺纹损坏及定位销易磨损。承面凸焊螺栓的操作: 穿戴好手套、护袖、围裙、眼镜等劳保用品,在焊前检查都合格后,才能进行凸焊作业。两电极处在打开状态,把工件上的螺栓过孔对准下电极的螺栓过孔定位销,落在下电极上并扶正工件;必须保证工件的螺栓过孔周围型面与下电极的支撑面贴合,否则影响工件过孔与凸焊螺栓的同轴度。接着把承面螺栓通过工件上的螺栓过孔放入下电极的螺栓过孔定位销内。踩下控制踏板,上电极在气缸的作用下,往下移动压在螺栓承面端进行焊接。控制开关踩下后滞留片刻,直到凸焊螺栓与工件之间火花一闪螺栓上凸点被压溃,两件焊在一起为止。两电极自动打开。将焊好后的工件往上移,从定位销上取下,放到工件摆放架或储物箱上。在焊接过程中需注意安全,戴好防护器具。特别是在放螺栓时,严禁踩控制踏板;应等螺栓放好,手缩回后,才能踩控制踏板。 操作过程注意事项: ①工件上的螺栓过孔没与定位销过孔对齐,影响焊接螺栓与工件的同轴度; ②工件与下电极的支撑面不贴合,螺母孔局部平面易变形。 (三)凸焊产品的检验规范: 1、焊接过程中操作者全数自检,检验员对焊好的工件用目测的方法对螺母数量、焊接位置及用螺栓试装法和强度试验的方法对焊接质量进行抽检,并按附表要求进行记录。 2、产品岀现焊接缺陷时:该工位暂停工作,提请维修人员检查焊机的各项参数,找岀原因,进行故障排除。对同批工件进行全检,找岀所有不合格品。对凸焊螺母不合格品用丝锥进行清丝;强度检验后,对有变形的焊接部位应进行钣金修复;对凸焊螺母、螺栓已脱落的工件应重新凸焊或C02加焊。 四、点焊操作工艺规范: 编制 r 编制部门标准化 标记处数更改文件号签字日期装焊技术科批准 上电极 局部放大

农行北京分行票据案分析

农行北京分行“票据买入返售”案件 分析报告 前言:本案例分析报告的材料来源基于2016年1月22日《财新网》报道的核心内容。本案例分析报告的目的在于针对2016年1月22日《财新网》报道的关于“农行北京分行爆发的38亿无法兑付的票据案件”各环节中涉及的违规、违法操作流程、涉嫌的主体、涉嫌的罪名等主要问题简要分析,并作出相应的风险提示,以期减少或者避免该类事件的反复发生。 归纳2016年1月22日《财新网》报道的核心内容涉及到五个环节,根据报道描述,分别是:一、涉嫌非法套取38亿元票据;二、利用非法套取的票据进行回购资金;三、回购资金未建立台账;四、回购款其中相当部分资金违规流入股市;五、由于股价下跌,出现巨额资金缺口无法兑付。(注:上述拆分的五个环节的用词均是摘录的《财新网》报道中的措辞。) 报道中进一步描述:“案件的大致脉络是,农行北分与某银行进行一笔银行承兑汇票(下称银票)转贴现业务,在回购到期前,银本票应存放在农行北分的保险柜里,不得转出。但实际情况是,银本票在回购到期前,就被某重庆票据中介提前取出,与另外一家银行进行了回购贴现交易,而资金并未回到农行北分的账上,而是非法进入了股市。”

我不知道不懂银行票据业务的人士是否能听明白这样的报道。我详细阅读了《财新网》的报道,分析事件的大概经过应该是这样的: 一、首先,银行做一单合规合法的票据转帖应该是这样的操作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第三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票据业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下文简称为《通知》)的法律法规规定,银行做一单合规、合法的票据转帖应该是这样的操作流程:一、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二、票据质权人不能将已经质押的票据再行背书质押或者背书转让,否则认定背书行为无效;三、中国人民银行强调质押背书的要求:票据质押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作成质押背书。” 简明扼要的梳理票据转贴现的合规合法流程是:转帖票据属于质押性质,质押的票据应转移交付;转帖票据必须在票据上记载“质押”字样;已经质押的票据不得再行背书质押或者背书转让。 二、根据上面对银行做一单合规、合法的票据转帖业务流程的梳理,笔者下面分析农行北京分行爆发的38亿无

浦发银行金融质押业务——动产质押监管协议(未来货权开证)

协议编号: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适用于未来货权项下开立进口信用证业务)

甲方(质权人): 住所: 负责人:职务: 联系人:电话: 乙方(出质人、借款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人:电话: 丙方(监管人、物流服务提供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人:电话: 鉴于:甲方与乙方签署了编号为的《开立信用证协议书》或(以下简称开证协议)和编号为的《动产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质押合同”),为保障质押合同及所担保的开证协议的履行,乙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货物和货权质押给甲方,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将质物交由丙方监管,并提供相应的物流服务,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甲方的指示监管质物。 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法律关系 1.1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和质物的监管人,代理甲方在监管期间占有质物和权利凭证,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保管、监管质物的责任;应甲方要求,丙方接受乙方委托,按

照《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的约定,办理信用证项下货物的报关报检、提货、运输、代理运输、仓储等物流事宜。 第二条信用证下的有关单据 2.1 在乙方未清偿甲方为乙方开立的信用证项下款项前,相关信用证项下的所有单据正本均由甲方保管。 2.2 信用证项下的货权凭证必须是清洁的全套海运或联运指示提单,并且以甲方为抬头或空白抬头,并且要在提单的“NOTIFY PARTY”(通知方)栏上加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分行”及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2.3 单据的交付: 丙方代甲方占有信用证项下所有单据,为了通关的目的,乙方同意应甲方要求委托丙方办理相应报关报检、提货、运输、仓储等事宜。相关单据的交付方式为: ◎乙方将装箱单、检验单(包括质量检验单和重量检验单)、发票等报关报检所必需单据的原件交给甲方,由甲方将正本提单及上述单据一起交付丙方。 ◎甲方将正本提单交付丙方,乙方将装箱单、检验单(包括质量检验单和重量检验单)、发票等报关报检所必需单据的原件交付丙方。 甲方和乙方应在船舶到港前采取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将上述提单等单据交予丙方。因甲方或乙方交付相关单据不及时、不全面、单据存在瑕疵、实际货物与单据记载不符等原因造成的报关报检的迟延或其他损失,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三条报关报检 3.1 乙方应甲方要求,委托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报关报检事宜,乙丙双方应签署《代理报关委托书》和《代理申报检验检疫委托书》,《代

钎焊工艺标准规范标准

'' 钎焊工艺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相关部门与人员针对钎料、钎剂以及钎焊工序过程中的相应职责;钎料和钎剂的使用要求;钎焊前的基本要求;钎焊工艺要求;补焊注意事项;钎焊质量的检验;注意事项和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湖南元亨工厂设计、生产所有空调产品以及零部件过程中的钎焊工序。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版本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 GB/T 10046-2000 银基钎料 GB/T 6418-93 铜基钎料 GB/T 11618-1999 铜管接头 GB 11363 钎焊接头强度试验方法 GB 8619 钎缝强度试验方法 GB 11364 钎料铺展性及填缝性试验方法 3定义: 3.1. 钎焊:钎焊是利用熔点稍低于母材的钎料和母材一起加热,使钎料熔化,并通过毛细管作用原理扩散和填满钎缝间隙,形成牢固的一种焊接方法。 3.2.钎剂:去除钎焊金属和液体钎料表面上的氧化膜,保护钎焊金属和钎料在加热过程中不继续氧化,以改善钎料对母材表面的润湿性,促进钎缝的形成。 4钎料和钎剂的使用要求: 4.1.钎料(焊丝)的作用:利用高温熔化的液态钎料润湿钎焊金属(母材)表面并均匀地铺展,直至致密地填满结合面的间隙而形成牢固接头。 4.2.钎剂(助焊剂)的作用:去除钎焊金属和液体钎料表面上的氧化膜,保护钎焊金属和钎料在加热过程中不继续氧化,以改善钎料对母材表面的润湿性,促进钎缝的形成。 4.3.钎料中磷的成分可以增加钎料的铺展性和浸润性,但是会增加焊接处的脆性;锌和铬能增加焊接强度和抗冲击性;含锌钎料的焊接后的外观比含铬钎料的焊接外观稍差,但铬蒸气对人的健康有伤害。 5 钎焊前的基本要求 焊接位置、焊接配合间隙、配合面的表面处理、焊接材料的准备、插入深度和清洁度是钎焊前需要注意的六大要素。 5.1.焊接位置:一般情况下优先选择钎料垂直向下漫流的方式,其次选择水平漫流方式;非特殊情况下不能采用垂直向上漫流方式。 5.2.焊接配合间隙:指对特定的钎料在其钎焊温度下,在被焊接处的径向间隙。要求外接管杯口内径至少应比将要插入管的外径大0.06mm,一般情况下管与管之间的配合间隙不能超过表(2)中的极限值。

动产质押操作细则

北京中联华水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动产质押授信业务操作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行动产质押授信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动产质押授信业务办理过程中的风险,根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担保法》和《物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及《江苏银行动产质押授信业务管理办法(修订)》,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动产质押授信是指借款人以其在监管单位存入的货物作质押,监管单位对该货物承担保管、冻结责任,由我行向借款人提供融资服务的一种授信方式。 第二章授信对象及基本条件 第三条动产质押授信的对象是规模较大、经营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客户资源比较稳定的商贸企业或生产企业。 第四条申请办理动产质押授信业务的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及经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其主要经营场所在我行授信业务经营区域内; 二、已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与我行有一段时间的正常业务往来(一般要求在三个月以上)。对于预期经营前景好,综合收益高的借款人,可适当放宽本条件; 三、各项财务指标符合我行授信业务的有关要求; 四、能及时、完整地提供我行所需的各项授信资料; 五、能与我行及与我行合作的监管单位签订三方质押监管协议。 六、申请融资资金用于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并符合我行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借款人申请办理动产质押授信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经年检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贷款卡复印件; 四、验资报告; 五、公司章程; 六、上三个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月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年度和近期的报表; 七、具有经营质押货物的资格和资质证明; 八、合法的权属证明(质押货物进货原始发票或购销合同;付款凭证或货物权属证明材料;如果是国家限制经营或特许经营的动产,必须持有相关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九、对于进出口货物还应提供报关单、出入境检验检疫报告、货物通关单; 十、关于质押货物的上年度、本年各季度销售状况统计; 十一、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以记载项下的货物作为质押申请借款的决议; 十二、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质押项下货物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不易损耗,不易贬值的,易于长期保管,具有较强变现能力; 二、所有权明确,货物系借款人所有; 三、货物规格明确,便于计算且市场价格稳定,波动小; 四、产品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五、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化学品等货物在安全条件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不得办理质押; 六、已办妥必要的保险,具体险种由贷款行根据质物的特性与借款人协商确定,保险期限一般应比授信期限多三个月,保险赔偿金第一请求权人为我行,保单正本交我行保管,保

票据质押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票据质押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高子才 上传时间:2006-11-11 申明:本文章由《判解研究》杂志授权中国民商法律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6a15745234.html,独家发行,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未经《判解研究》杂志的书面授权不得和刊登,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票据质押作为信用担保方式受担保法和票据法的双重规。近年来,票据质押因其流通性强、安全系数高而倍受青睐,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证债权的实现,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银行信贷和商品交易安全,促进市场繁荣起到了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然而,由于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和抽象,甚至相互矛盾,随之而来的有关票据纠纷诉诸人民法院后,往往无所适从,司法实践中,对法律规定的见仁见智难以避免,故案情相同但判决相异甚至完全相反的案例时有所见。为此,笔者以我国现行立法为基础,结合法理及国外立法例,对票据质押若干问题进行探讨。 一、票据质押的一般概述: 票据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履行,作为持票人的票据债权人在该票据尚未到期之前将自己手持未到期的票据设立质权,在约定的时间,并保留赎回票据权利的行为。票据质押关系中的当事人主要有两个,一是出质人,即向银行或其他客户提供票据作为质物的人,其是票据的所有人;二是质权人,即接受债务人向其提供不到期票据为质物的人。票据质押共有以下法律特征: 第一,票据质押是权利质押。我国《担保法》第75条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这说明票据质押是一种权利质押。票据质押中,质权人享有的是一种权利质权,权利质权,简单地说,是以一定的权利而非一定的物为标的而成立的担保物权。但也并非任何权利均可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权利必须具备如下特征:1、具有直接的财产权容。其它非财产权如人格权,身份权等不得为权利质权的标的;2、有可让与性。因为质权的一个要件和特征是转移标的物归质权人占有,故不具有可让与性的权利不得成立权利质权;3、须适于设质。担对于何种权利可以设质,各国法律规定并不完全一致,而依照我国现行的票据法和担保法规定不动产物权不得设质而成立权利质权。 票据质押不同于票据的贴现。在票据贴现关系中,贴现人和贴现申请人之间是一种纯粹的买卖关系。虽然在办理票据贴现后,当发生退票时,贴现申请人仍需负票据责任,但贴现申请人在贴现人不同意时无权赎回票据。而在票据质押关系中,出质人把未到期票据设立质权后,只要其履行了质押合同中的义务,即完全可以在偿付质权人债务后赎回该票据,并享有该票据的全部权利。票据质押以不出让票据权利为前提,出质人无论在出质前或出质后,都是法定的持票人和该票据的债权人。不过票据在出质后,持票人也即出质人的该种权利受到必须履行质押合同中规定的义务的限制,即只有在其偿付了质权人的债务后,才能享有该票据的包括票据占有权在的全部权利。 第二,票据质押以实际交付票据为前提。 票据质押与不动产抵押有很大的差别。在不动产抵押中,虽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订立了

动产质押融资服务方案

动产质押融资服务方案初步 一、定义 动产质押融资是指为满足企业生产、销售领域短期流动资金需求,以该企业作为出质人,以企业自有的货物动产作为质押物,银行为此其发放的短期授信融资业务。 二、适用对象及条件 应为航交所认定的会员,同时: 1、贸易企业。进销渠道稳定通畅,行业经验3年以上,近三年连续盈利,无库存积压现象,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无不良资信记录,拟作为质押项下的货物为其主营货物。 2、生产制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正常,行业经验3年以上,主营业务突出,产品销售情况良好,原料来源稳定,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无不良资信记录。拟作为质押项下的货物为其主营业务项下的主要产品或主要原材料。 3、进出口公司。进销渠道稳定,行业经验3年以上,近三年连续盈利,无库存积压现象,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无逃税、骗税等不良资信记录,拟作为质押项下的货物为其主营货物。 三、货物、质押率和授信期限 1、该业务项下的货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a.出质人应拥有完整、合法、有效的所有权,不存在权属问题上的任何瑕疵,如无其他抵押、质押等行为,不存在产权上的纠纷或其

他法律纠纷、不存在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参与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等; b、货物通用性强。具有较为成熟的交易市场、市价易于确定、价格总体较为稳定,价格波动区间能够合理预测; c、货物物理特性稳定。易于运输、仓储,不易毁损、变形、变质、挥发,有形与无形损耗能够合理预测; d、货物规格明确、较为单一,便于计量;产品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 e、货物本身适销对路,货物生产厂家技术水平成熟,货物在市场变现能力强; 2、货物价值的确定 a、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的发票价格(不含税,下同)(如为自产货物则为成本价格)与货物市场价格(不含税,下同)的低者; b、货物价值充分审慎考虑现货市场价格、期货市场价格、拍卖价格、权威部门披露的价格、竞争性产品以及替代性产品价格等因素; c、一般质押货物的品质和价值由行内、外评估专业人员确定,有较强专业性的货物必须有权威性的质量检验以及价格认定材料或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d、货物的估价,最终由银行抵质押物评估人员确认; e.质押率根据质押货物的变现能力、供货商的回购情况确认,但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70%。 3.授信期限的确定

电子元器件焊接工艺要求

电子元器件焊接工艺规范 一、目的 规范电子元器件手工焊接操作,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此工艺规范,要求生产二部全体员工严格遵守。 二、手工焊接工具要求 1、焊锡丝的选择要求 1)直径为1.0mm的焊锡丝,用于铜插孔焊接,焊片和PCB板的注 锡,一些较大元器件的焊接。 2)直径为0.8mm的焊锡丝,用于普通类电子元器件焊接。 3) 直径为0.6mm的焊锡丝,用于贴片及较小型电子元器件焊接。2、电烙铁的功率选用要求 1)焊接常规电子元器件及其它受热易损件的元件时,考虑选用35W 内热式电烙铁。 2)焊接导线、铜插孔、焊片以及给PCB板镀锡时,要选用60W的 内热式电烙铁。 3)拆卸一些电子元器件及热缩管热缩时,考虑选用热风枪。 3、电烙铁使用注意事项 1)新的烙铁在使用之前必须先给它蘸上一层锡(给烙铁通电,然后 在烙铁加热到一定的时候就用锡条靠近烙铁头),使用久了的烙铁将烙铁头部锉亮,然后通电加热升温,并将烙铁头蘸上一点松香,待松香冒烟时在上锡,使在烙铁头表面先镀上一层锡。 2)电烙铁通电后,不用时应放在烙铁架上,但较长时间不用时应切 断电源,防止高温“烧死”烙铁头(被氧化)。要防止电烙铁烫坏其他元器件,尤其是电源线,若其绝缘层被烙铁烧坏而不注意便

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3)不要把电烙铁猛力敲打,以免震断电烙铁内部电热丝或引线而产 生故障。 4)电烙铁使用一段时间后,可能在烙铁头部留有锡垢,在烙铁加热 的条件下,我们可以用湿布轻檫。如有出现凹坑或氧化块,应用细纹锉刀修复或者直接更换烙铁头 三、电子元器件的安装 1、元器件引脚折弯及整形的基本要求 手工弯引脚可以借助镊子或小螺丝刀对引脚整形。所有元器件引脚均不得从根部弯曲,一般应留1.5mm以上;电阻,二极管及其类似元件要将引脚弯成与元件成垂直状再进行装插。 2、元器件插装要求 1)电子元器件插装要求做到整齐、美观、稳固,元器件应插装到位, 无明显倾斜、变形现象。同时应方便焊接和有利于元器件焊接时的散热。 2)电阻,二极管及其类似元件与线路板平行,要尽量将有字符的元 器件面置于容易观察的位置。 3)电容、三极管、电感、可控硅及类似元件要求引脚垂直安装,元 件与线路板垂直。 4)集成电路、集成电路插座装插件时注意引脚顺序不能插反且安装 应到位,元件与线路板平行。 5)有极性的元件在装插时要注意极性,不能将极性装反。 6)相同元件安装时要求高度统一,手工插焊遵循先低后高,先小后

动产质押监管业务操作细则

动产质押监管业务操作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公司动产质押监管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动产质押监管过程中的风险,根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担保法》和《物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动产质押授信是指借款人以其在我公司存入的货物作质押,我公司对该货物承担保管、冻结责任,由银行向借款人提供融资服务的一种授信方式。 第二章授信对象及基本条件 第三条动产质押授信的对象是规模较大、经营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客户资源比较稳定的商贸企业或生产企业。 第四条申请办理动产质押授信业务的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及经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其主要经营场所在银行授信业务经营区域内; 二、已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与银行有一段时间的正常业务往来(一般要求在三个月以上)。对于预期经营前景好,综合收益高的借款人,可适当放宽本条件; 三、各项财务指标符合银行授信业务的有关要求; 四、能及时、完整地提供银行所需的各项授信资料; 五、能与我公司及与我公司合作的银行签订三方质押监管协议。 六、申请融资资金用于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并符合我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借款人申请办理动产质押授信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经年检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贷款卡复印件; 四、验资报告; 五、公司章程; 六、上三个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月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年度和近期的报表; 七、具有经营质押货物的资格和资质证明; 八、合法的权属证明(质押货物进货原始发票或购销合同;付款凭证或货物权属证明材料;如果是国家限制经营或特许经营的动产,必须持有相关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九、对于进出口货物还应提供报关单、出入境检验检疫报告、货物通关单; 十、关于质押货物的上年度、本年各季度销售状况统计; 十一、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以记载项下的货物作为质押申请借款的决议; 十二、我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质押项下货物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不易损耗,不易贬值的,易于长期保管,具有较强变现能力;

牡丹贷记卡动产质押合约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牡丹贷记卡动产质押合约范本正 式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牡丹贷记卡动产质押合约范本正式 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____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其有效身份证件号或单位注册号(或编号)为 _________,以自有财产向乙方领用牡丹贷记卡提供质押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约。 一、定义:本合约所称被担保人系指牡丹贷记卡商务卡持卡单位和个人卡持卡人。 二、担保范围:被担保人根据其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__________的《牡丹贷记卡领用合约》项下因牡丹贷记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本息、超限费、滞纳金、追索费用等)和乙方实现质权的费用。上述债务的担保以质权设立时确定的价值为限,对被担保人债务的偿还顺序依次为先偿还已计息贷款,后偿还未计息贷款,还款的顺序均为利息、费用(超限费、滞纳金等)、取现/转账和消费等贷款。 三、甲方出质的财产由本合约项下的质押清单载明,该清

焊接工艺规范及操作规程

焊接工艺规范及操作规程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本规范对本公司特殊过程――焊接过程进行控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 1.2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铁塔结构、桁架结构、多层和高层梁柱框架结构等工业与民用建筑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结构工程中,钢材厚度≥4mm的碳素结构钢和低和金高强度结构钢的焊接。适用的焊接方法包括:手工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埋弧焊及相应焊接方法的组合。2.本规范引用如下标准: JGJ81-200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017-2003《钢结构设计规范》 3.焊接通用规范 3.1 焊接设备 3.1.1 焊接设备的性能应满足选定工艺的要求。 3.1.2 焊接设备的选用: 手工电弧焊选用ZX3-400型、BX1-500型焊机 CO2气体保护焊选用KRⅡ-500型、HKR-630型焊机 埋弧自动焊选用ZD5(L)-1000型焊机 3.2 焊接材料 3.2.1 焊接材料的选用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并应具有钢厂和焊接材料厂出具的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其化学成份、力学性能和其它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3.2.2 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的规定。 3.2.3 焊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熔化焊用钢丝》(GB/T14957)、《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8110)及《碳钢药芯焊丝》(GB/T10045)、《低合金钢药芯焊丝》(GB/T17493)的规定。 3.2.4 埋弧焊用焊丝和焊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GB/T5293)、《低合金钢埋弧焊用焊剂》(GB/T12470)的规定。

动产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动产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新都桂城村镇银行动产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提升我行金融服务功能,现根据《商业 银行法》、《贷款通则》、《担保法》以及我行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动产质押业务是指我行为满足企业生产、销售领域短期流动资金需 求,以企业作为出质人,以企业自有的货物动产作为质押物,向企业发放的短期授信融资业务。 第三条动产质押业务只能用于满足企业生产、销售领域短期流动资金需求, 主要用于真实贸易背景下的货款支付,还款来源应主要为授信申请人的销售回款。 第四条动产质押业务中我行必须对质押项下货物实行全程管理,并对货物对 应的销售回笼资金予以监控,确保回笼资金用于清偿我行授信融资。 第五条我行对动产质押业务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在本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我 行将根据具体的业务情况不定期地公布动产质押的相关管理信息,并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新增或改进具体的业务模式。 第六条岗位设置要求。动产质押业务中,中后台岗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业务审查岗。主要工作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动产质押业务审查环节的风险审查,如授信审查、法律文本审核、赎货审查、合作仓储单位的资格认定等; 2、贷后管理岗。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对质物进行日常监控(现场监管与非现场 监管),做好核库工作;负责质押品价格跟踪管理;负责对合作仓储单位的年审;信贷资金用途合规及销售回笼资金监控;负责动产质押台帐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动产质押业务的统计分析工作等。

第七条管理要求。我行在动产质押授信业务中必须建立有效的台账记录及核对制度,实现对每个客户的有关业务的质押物明细、质押物初始价值、初始质押率、保证金及变动情况、授信偿还情况、质押物释放与提货情况、质押物变动情况、相关权利凭证及变动情况的及时、准确记录,以便相关业务人员定期与仓储货物实物、仓储监管人提供的相关质物报告、会计营业部门相关保证金及表外账务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二章动产质押业务授信基本要求 (一) 货物、质押率及授信期限 第八条动产质押业务中应按照货物特性、仓储条件、货物生产厂家及品牌、货物经销商能力、授信申请人专业能 力以及自身的行业经验与变现渠道,谨慎选择质押货物品种,合理评估货物价值,审慎设定适用的质押率。 第九条作为动产质押业务项下的货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出质人拥有完整、合法、有效的所有权,不存在权属问题上的任何瑕疵,如无其他抵押、质押等行为,不存在产权上的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不存在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参与查 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等; 2、货物通用性强,具有较为成熟的交易市场、市价易于确定、价格总体较为稳定,价格波动区间能够合理预测; 3、货物物理特性稳定、易于运输、仓储,不易毁损、变形、变质、挥发,有形与无形损耗能够合理预测; 4、货物规格明确、较为单一,便于计量;产品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 5、货物本身适销对路,市场上供不应求;货物生产厂家实力较好、技术水平较高,货物在同类产品中具有品牌优势;

票据质权法律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票据质权法律规定的理解和适用 一、票据质权成立之法律规定 (一)法律规定之冲突 《担保法》第76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这一规定将票据的交付作为票据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近年来受到学界的广泛质疑,其明显将质权的成立、生效要件和质押合同的成立及生效要件混为一谈,导致理论上的混乱和实践中的争议。一般而言,先有质押合同才有票据质权,票据质押合同生效在先,票据质权生效在后,而不是反之。如果质押合同在票据交付后才生效,则必然导致质押合同对于质押双方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可以肆意毁约。值得欣慰的是,这一立法缺陷在《物权法》中得到了纠正,《物权法》第224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这一规定在承继《担保法》第76条规定的同时,也作出了修正和完善:票据质押合同应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自依法成立时生效,而票据质权则应自出质人将票据交付质权人时生效。 依据《物权法》“票据质权自票据交付质权人时设立”的规定,票据质权的成立以交付票据为已足,并不要求在交付的票据上进行背书记载。但《票据法》第35条第2款却有不同规定:“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同时,该法第80条及第93条还规定了本票和支票的质押背书对第35条规定的准用。也就是说,依据《票据法》规定,以票据出质,在交付之前还必须在票据上背书,并明确记载“质押”字样。表面看来,两部法律的规定存在明显的冲突。倘若当事人以出质为目的而为票据交

第三方监管动产质押业务

协议编号: 第三方监管动产质押业务 三方协议 甲方(质权人): 乙方(出质人): 丙方(监管人):

鉴于:甲方与乙方签署了编号为的《动产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质押合同”),为保障质押合同及所担保的主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货物作为质物质押给甲方,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将质物交由丙方存储监管,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甲方的指示监管质物。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法律关系 在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代理甲方监管质物。本协议项下所称的监管是指丙方代理甲方占有质物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保管、监控质物的责任。 第二条质物 质物是甲方和乙方所签质押合同中约定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并交由丙方存储监管的货物,质物的具体情况以根据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签署的《质物交接清单》的记载为准。 乙方保证质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等与其和甲方的约定以及向丙方申报和交付的一致,并对上述全部事实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享有质物的所有权和完全的处分权,并向甲方和丙方提交相关的权属和品质证明文件。 乙方保证向甲方和丙方提交的与质物有关的所有单证都是真实和有效的。 三方约定,质物的质押方式为: 静态质押,即质押期间质物不得存取变动,乙方因正当理由需要置换质物的,应当提前经甲方书面许可,根据甲方签发的《质物交接清单》办理置换手续; 滚动质押,即甲、乙双方在《质物清单》中约定质物种类、数量、价值的最低要求,超出最低要求的部分出质人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存取。

焊接工艺操作规范

技术规范 规范名称:焊接工艺操作规范 规范编号:LF/QD(8C)-25-2010 版号: A/0 页数: 受控状态: 编制:日期:2010年12月7日审核:日期:2010年12月8日批准:日期:2010年12月10日

文件编号:LF/QD(8C)-25-2010 第0次修订 标题:焊接工艺操作规范 修订日期: 实施日期:2010.12.12 版号:A/0 页码:1/2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焊接工作应遵守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本厂各种焊接。 2 焊前准备 2.1清理适合作业场地,作业区5米以内不允许有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2.2穿戴干燥的工作服、工作鞋,在潮湿地方作业,必须加强防触电措施。 2.3检查焊机是否安全完好(绝缘及接地情况);注意高压侧不得串入低压侧,焊机上端接线长度不超过3米;调整焊接电流与焊条要求电流相一致。 2.4按手续领取配套的焊接工件,检查工件的上道工序加工质量是否满足焊接要求。 2.5根据焊接工件的材质和工艺要求,领取当班所需的相应材质、相应型号的焊条。 2.6焊接前必须消除焊件上的铁锈、油污、水分等杂质。 3手工电弧焊工艺 3.1焊接工艺参数的选择 3.1.1焊条直径:焊条直径大小,主要取决于焊件厚度、接头型式、焊缝位置、焊道层次等因素确定,焊条直径的选用按表1。 表1 焊条直径与板厚的关系 焊缝位置、焊道层次等因素确定。焊接电流的大小可参考表2。 表2 焊接电流与焊条直径的关系 3.1.3焊缝层数:焊缝层数视焊件厚度而定,中厚板一般都采用多层焊。焊缝层数多些,有利于提高焊缝金属的塑性、韧性,但焊件变形倾向亦增加,应综合考虑后确定。 3.1.4电源种类和极性:直流电源的电弧稳定、飞溅少、焊缝质量好。因此,重要焊接结构件或厚板大刚度结构件的焊接,应采用直流弧焊电源。其余情况下,应优先考虑采用交流弧焊电源。碱性焊条施焊或薄板焊接应采用直流反接。酸性焊条施焊,宜采用直流正接。 3.2定位焊:焊接结构过程中均应先通过点固焊(定位焊)进行组装定位后,再焊接成一体。 3.2.1定位焊工艺要求:定位焊缝两头应平滑,不应有明显的裂纹、夹渣等缺陷。 3.2.2对于刚性较大的构件或有裂纹倾向的构件,应采取必要的热处理措施,以防定位焊缝产生裂纹。 3.3手工电弧焊操作技术

动产质押操作细则

中联华水投资担保动产质押授信业务操作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我行动产质押授信业务的管理,有效防和控制动产质押授信业务办理过程中的风险,根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担保法》和《物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动产质押授信业务管理办法(修订)》,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动产质押授信是指借款人以其在监管单位存入的货物作质押,监管单位对该货物承担保管、冻结责任,由我行向借款人提供融资服务的一种授信方式。 第二章授信对象及基本条件 第三条动产质押授信的对象是规模较大、经营规、财务状况良好、客户资源比较稳定的商贸企业或生产企业。 第四条申请办理动产质押授信业务的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及经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其主要经营场所在我行授信业务经营区域; 二、已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与我行有一段时间的正常业务往来(一般要求在三个月以上)。对于预期经营前景好,综合收益高的借款人,可适当放宽本条件; 三、各项财务指标符合我行授信业务的有关要求; 四、能及时、完整地提供我行所需的各项授信资料; 五、能与我行及与我行合作的监管单位签订三方质押监管协议。 六、申请融资资金用于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并符合我行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借款人申请办理动产质押授信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经年检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贷款卡复印件; 四、验资报告; 五、公司章程; 六、上三个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月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年度和近期的报表; 七、具有经营质押货物的资格和资质证明; 八、合法的权属证明(质押货物进货原始发票或购销合同;付款凭证或货物权属证明材料;如果是国家限制经营或特许经营的动产,必须持有相关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九、对于进出口货物还应提供报关单、出入境检验检疫报告、货物通关单; 十、关于质押货物的上年度、本年各季度销售状况统计; 十一、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以记载项下的货物作为质押申请借款的决议; 十二、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质押项下货物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不易损耗,不易贬值的,易于长期保管,具有较强变现能力; 二、所有权明确,货物系借款人所有; 三、货物规格明确,便于计算且市场价格稳定,波动小; 四、产品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五、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化学品等货物在安全条件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不得办理质押; 六、已办妥必要的保险,具体险种由贷款行根据质物的特性与借款人协商确定,保险期限一般应比授信期限多三个月,保险赔偿金第一请求权人为我行,保单正本交我行保管,保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